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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纳标准比例(热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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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保险,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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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提供人寿保险的服务,甲、乙双方对首期、续期保费的收、付、结账,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乙方委托中国银行市*行将保险费从甲方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划至乙方银行存款账户。甲方同意首期、续期保费由乙方提供正确数字后交中国银行市*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国银行市*行任一储蓄所开立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储蓄账号,若因账号不正确而引起的各种争议,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保证此账号有足够的款项支付应交保险费,账户内若无足够余额支付费用而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因故结清扣款账户,应重新开立账户,并及时到乙方备案。

三、甲方同意中国银行市*行以无折支取方式转账,支付款项并不别给凭证,由乙方按期发给款项收讫通知。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同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个人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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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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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

┃ ├───────┼───────────┼─────┼─────┨

┃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 │ ┃

┃ ├───────┼───────────┼─────┼─────┨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 ┃

┃ ├───────┼───────────┼─────┼─────┨

┃ │自燃损失险 │ │ │ ┃

┃ ├───────┼───────────┼─────┼─────┨

┃ │新增加设备损失│ │ │ ┃

┃ │险 │ │ │ ┃

┃ ├───────┼───────────┼─────┼─────┨

┃ │不计免赔特约险│ │ │ ┃

┃ ├───────┼───────────┼─────┼─────┨

┃ │ │ │ │ ┃

┠─┴───────┴───────────┴─────┴─────┨

┃无赔偿优待金额: 保险费合计(小写) (大写): ┃

┠─────┬───────────────────────────┨

┃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特别约定: ┃

┃ ┃

┃ ┃

┠─────────────────────────────────┨

┃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

┃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

┃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

┃务的部分。 ┃

┃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

┃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

┃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

┠────────────────┬────────────────┨

┃被保险人地址: │保 险 人: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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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通河县地税标准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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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出租房屋面积共___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租金总额为______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4、经双方协商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及营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恢复原状。有权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间出售房屋,须在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_____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___%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___倍支付滞纳金。?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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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标准配送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配送,服务,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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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保证X公司配套产品能够安全、及时、有效供给。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配套产品的仓储、配送到仓库服务业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通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物流服务内容

1、乙方承担甲方配套产品配送到仓库的正常服务。服务的内容:甲方配送产品在已方仓库内卸车、搬运、存储、拆包装、装车、运输、直送仓库,并定期向甲方传递产品配套库存信息和配送信息。

2、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配套产品储备(包括入库检验判定不合格的产品、生产线退回的不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工位器具等),乙方负责甲方配套产品工位器具周转及回收。及时通知甲方将库存不合格品退回。

二、产品进库和验收

1、甲方根据采购计划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配套产品送到乙方仓库,乙方依据验收单中确认的图号、名称、数量清点确认,签发入库单交甲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定期把所需产品送达仓库。

2、甲方在乙方仓库应保证一定的库存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每月核查(或调整)一次,双方以书面确认为准。

三、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进库的各种产品享有所有权,并应对其质量负责。

2)、甲方进库服务人员应服从乙方的管理,积极配合乙方搞好仓储、配送等各项管理工作。

3)、甲方存放产品不得超出承租面积,仓储产品必须定置、分类存放、不得超出规定区域,增减面积需提前一个星期向乙方提交申请。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库区内的各种产品保管和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控制进库产品的储备量。对进库的产品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标识明确、帐卡物相符。

2)、甲方配套产品进库后,乙方在物流仓储服务中造成甲方配套产品丢失、损坏等,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乙方应按产品进货批次,悬挂批次牌,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执行。并随时注意气候、季节变化,在仓储或配送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雨淋措施,避免产品锈蚀、霉烂等,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有责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5)、乙方每季度反馈一次仓储中的不合格和积压的物资信息,协助甲方及时处理。

四、物流仓储服务期限

物流仓储服务期限为 1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实际使用不足壹年的收费按实际期计算)。

五、仓储及配送费用结算方式

甲方承担乙方面积X平方米。租赁费中仓储费用按X元/月·平方米计算(配送费用包含其中)。

仓储费由甲方每季度向乙方结算一次。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司章)(财务专用章) 乙 方:(公司章)(财务专用章)

代 表:

月 日 代 表: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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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授权代理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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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地址: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________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________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________(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________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____________万元年。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____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_______%,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_______%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风险提示:

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面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供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需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X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___________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_________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_________,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____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X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____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义务

(1)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____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义务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组建________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_______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系列酒的销售。

(1

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_______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

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______%,

第二次有权扣除_______%,

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

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______%,

第二次有权扣除_______%,

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产品授权销售合同产品授权销售合同。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

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_______%,

第二次有权扣除_______%,

第三次有权扣除_______%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_______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一、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_______万元。

二、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____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

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2、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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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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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广泛宣传,为政策全面展开做好准备。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宣传就是政策落实的基础,做好做实宣传才能为下一步工作展开营造好的氛围。镇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要求各村居分管领导、包队干部进村入户,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及会议精神进行大量宣传,并印发不参保群众意见反馈表。掌握了群众的参保意向,能做好更好的宣传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发放宣传单,通过广泛宣传,全镇参保率达到以上,上缴保险金xx元,超过上缴任务数的。全镇参保人数为xx人,基础养老金享受人数为xx人,全镇参保率达到以上,(二)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x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各村居分管领导、包队干部到各村委展开村委会议,直接向群众宣传政策,让群众对政策有了深入的了解。x镇镇党委书记陈光辉及镇长方秋以身作则,冒着凛冽的大雨对全镇的新农保工作进行督察。在良好的工作氛围及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群众踊跃参保。

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1,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代身份证不能及时办理出来,给参保登记工作带来困难。

2,因为各村委大部分人员常年外出打工,给信息登记和及时享受待遇带来不便。

3,各种申报材料是通过各村居协管员上报,而新农保又是一项新政策,初期需要采集大量的人员信息,但是因为协管员待遇问题,而存在一些情绪,给工作带来不便。

4,20xx年的工作重心还在于想方设法把全镇参保率提高,很多群总提出新农保中老人参保了,年轻的子女不应一定要参保,交十五年,六十周岁后领钱,根本划不来,既然国家出台这么好的政策,就更要让群众受益,我们距离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还差11个百分点,明年还是要一如既往的宣传,参保人员对象为16至45周岁人员。

另附一些x镇经济社会发展建议:

x镇镇20xx年在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扣各项政策,排头并进,抓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等各项工作逐步推进,现就一些不成熟的建议阐明如下:

⑴:一如继往遵循20xx年的基本政策方针

⑵:整合资源,最好打响一产业,带动区域发展,实现快速转型⑶:大黄已成尾大不掉现状,经济发展亦适当向大黄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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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疗养院养老托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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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一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三方协议主体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入住老人)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丙方(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亲属、原单位或其他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姓名(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机构编号):与乙方关系:地址:电话:手机号:

二、协议内容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家政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合家乐家政服务公司,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长,则保证责任期限相应延长;

4、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5、乙方进院后,甲方提供吃、住、洗衣服等生活服务。甲方会照顾好老人的生活活动,让其舒心过日子。乙方当团结院民,服从管理,不打架、吵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对其退回。

6、乙方在入院时,需要说明有无病史。如乙方入院期间生病,需进行治疗,其中涉及的治疗费、护理费等开销需乙方支付,乙方无法支付的由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方有义务将乙方的健康情况通知丙方。

7、乙方不得私自外出,外出需请假。如外出不请假者出现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进院应提供医院的体检证明和身份证件。如乙方正常死亡,丙方应无条件带走。后事与甲方无关。

9、乙方在每月16号之前付清次月生活费、护理费等一切费用共计元。若乙方不能承担,丙方需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对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所定时间入住期间,甲方按照日均费用的一半进行退换。

10、乙方入住期间为:至。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入住,可以续签协议。

10、本协议自三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附:乙方入住续签期间:1、至。

2、至。

3、至。

以上协议如乙方、丙方无意见将按此协议进行

甲方:

乙方:

丙方:年月日

范本二

甲方:

主要负责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主要负责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就项目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框架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一、本协议的宗旨地位

1.1本协议旨在对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协议各方就养老院运营托管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养老院运营托管的实施。

1.2在养老院运营托管移交时,协议各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运营托管、资产整理、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协议和/或其他

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本协议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1.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第90个工作日止,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排他期。在排他期内,乙方对于合作项目具有排他的优先合作权,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的相关信息,并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洽谈合作项目的融资合作、不与任何第三方缔结养老院托管或合作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形式的契约。

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自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果合作项目方案及合作协议通过乙方的内部审核程序,甲乙双方应于排他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有关项目合作的执行法律协议。因甲方、乙方原因未能签署的,视为甲方、乙方违约,甲方、乙方应自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如果合作项目方案未能通过乙方的内部审核程序、或因相关监管政策、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推进本项目的,排他期自动结束,甲乙双方的合作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目的

2.1合作目的:服务社会,进一步发扬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帮助老人安度晚年。

2.2合作范围: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等综合性服务

2.3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托管合同形式确定委托方、受托方、员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养老院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运营机构。

2.4托管经营期间,所有养老院坚持“院长-经理”负责制。

2.5托管经营期间,所有养老院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3.1甲方自愿将养老院经营的全部业务排他性委托给乙方全权管理,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托管期间,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养老院的一切经营事项,享有养老院的经营管理权;

(2)在合作托管期间,乙方享有被托管养老院的全部完整的人事决定权、独立的财务审批及管理权,包括:现有资金及存货的使用权、其他经营性资产(指所有商品)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等,但是老人入住所缴纳的保证金、押金除外;

(3)为托管经营的目的,乙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处理相关事务。如有对外事务需要甲方本人到场或需要提供相关证件,甲方需无条件配合;

乙方亦可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的对外事务,在乙方向善意第三方披露真实情况后,所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委托方承担;

(4)甲方不得再自行行使经营管理权或者将经营管理权委托他方参与行使。非经甲方同意或除紧急状态下为保护甲方之利益,乙方不得擅自将其受托经营管理权转委托他方行使;

3.2在合作托管期间,甲方定期于每月5日按照月实际营业额的%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作为乙方的利润。

3.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普乐园”养老品牌的品牌使用费万元/年,一次付清,使用年限年,品牌使用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3.4甲方承担合作托管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四、合作期限

4.1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5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自20__年月日。

五、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移交给乙方的资产进行监督,每年听取一次甲方对清产核资的报告;

(2)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3)有权对医院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予以指导、检查;

(4)有权加强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并随时督促、检查和规范;

(5)及时与乙办理资产、证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续;

(6)在甲方没有违反托管协议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

(7)支持乙方开展医疗活动、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社区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

(8)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手续;

(9)乙方需要引进人才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10)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乙方应得的费用和利润;

(11)不干涉甲方开展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

5.2乙方权利和义务

(1)及时接受甲方托管的各项资产、财务、生产生活资料等;

(2)对甲方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享有经营管理权;

(3)对新投资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积极开展养老院的经经营活动,促进养老、卫生事业的发展;

(5)有权对养老院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管理制度进行整合调整;

(6)有权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养老院规模,快速发展;

(7)有权确定引进人才或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8)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养老业务活动;

(9)把服务和医疗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杜绝业务事故的发生;

(10)负责安置甲方在编职工,办理职工的档案管理手续,但停薪留职人员自理,退休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

(11)承担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12)需要使用甲方移交时的资产做资本动作时,应征得甲方及资产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

(13)保证养老院非盈利性质五年不变(5年后是否改变,另行书面商定),各项税收仍按现行政策办理;

(14)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及时为甲方各种证件办理年检、换证手续。

六、管理与移交的规定

6.1本养老院托管项目前期调查及方案论证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调查费用、可研报告费用、项目方案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2乙方有权根据方案论证的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后续托管运营协议的撰写及内部审核程序对本项目方案与合作协议的审议;如果乙方内部审议通过项目方案,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一、二、三条的约定,同乙方签订有关项目合作的法律协议。

6.3甲方的养老院全部财产移交给乙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债权,乙方同意核减移交的资产。

6.4在移交时,甲方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乙方。

6.5本合同期满后,移交财产、证件等按本合同附件——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乙方移交给甲方。相应移交资产现状返还给甲方,增资的部分或是乙方投资所有的部分,甲方应予补偿。

七、双方陈述和保证

7.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要的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该等义务依其条款对其具有强制执行力。

7.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该等义务依其条款对其具有强制执行力。

范本三

为进一步发扬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让老人安度晚年,延年益寿。我院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开办自费入院颐养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此协议:

甲方:电话:

乙方(委托责任人):

入院老人:年龄: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送来自费养老人员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二、乙方为老人所选择的护理等级为级,每月按入院开始向甲方交纳服务费、伙食费、床位费费用包干价共计人民币元/月(大写:整)。(若变更换护理等级或调整收费标准按新标准交纳)

三、入院的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送回家,同时终止协议履行。

1、发现有传染病、精神病患者(暴力者);

2、不按期交纳各种费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方,而无来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妨碍他人入住且甲方认为无法为其管理者。

四、老人在本院养老期间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若擅自外出不归、失踪或在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甲方均不负责。

五、老人病重、病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立马到院,如在乙方未到达前发生死亡,与甲方无关。老人后事均由乙方负责在两小时内处理完毕。否由甲方将通知殡仪馆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凡入院老人在入院时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年龄来确定院内规定的护理标准,如老人在养老期间由于身体状况或年龄超过入院时暂定的护理标准,甲方可提高护理标准,乙方按相关性的标准缴费。

七、离院后,如再次申请入院按新申请处理。老人因病、因事请假外出15天以上可退或停交伙食费(月初按半月计算,半月按一月计算。),其它费用一律照收。若请假15天内,其它各项费用不退还。中途离院一天按半月收费,7天按全月收费。

八、护理老人在养老院进入24小时值班制,病故当月费用全月收费。

九、入住本院的老人在日常生活行动中自己发生跌伤,或自身行为造成伤害或死亡者,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医疗方面:

1、入住本院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如发现因隐瞒病史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

2、入院老人如遇突发急病、危、重病或猝死,本院医务人员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乙方的同时将给予紧急处理及进行必要的抢救。

3、入院老人如遇突发急、危、重病时导致增加的陪护,护理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住院期间护理人员不进入护理)。

十一、入院老人的贵重物品及钱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被窃,甲方不负责。

十二、本协议甲、乙两方签章并遵照协议条款办妥有关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一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入院老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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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委托代扣保险费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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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扣保险费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提供人寿保险的服务,甲、乙双方对首期、续期保费的收、付、结账,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乙方委托中国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市分行将保险费从甲方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划至乙方银行存款账户。甲方同意首期、续期保费由乙方提供正确数字后交中国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市分行任一储蓄所开立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确的储蓄账号,若因账号不正确而引起的各种争议,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保证此账号有足够的款项支付应交保险费,账户内若无足够余额支付费用而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甲方因故结清扣款账户,应重新开立账户,并及时到乙方备案。

三、甲方同意中国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市分行以无折支取方式转账,支付款项并不别给凭证,由乙方按期发给款项收讫通知。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同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个人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注: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书背面的“补充说明”后再交费。

甲方(投保人)姓名

甲方(投保人)身份证号

转账时间

月 日的每 对应日

甲方人民币储蓄账号

甲方人民币开户行

中国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市分行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储蓄所

乙方

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乙方人民币开户行

乙方人民币账号

查询部门

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合计保费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查询电话

保单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业务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员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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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伤保险次性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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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征缴管理)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示与救治)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本市工伤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工伤保险工作的统一管理。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工伤保险经办事务。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和区、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统称“医保经办机构”)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工伤保险经办事务。

第六条(监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基金来源和储备金)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本市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市财政垫付。储备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缴费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第九条(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按照本单位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

第十条(费率)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基础费率,基础费率统一为缴费基数的0.5%。

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实行浮动费率。

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事故发生率等情况确定。浮动费率分为五档,每档幅度为缴费基数的0.5%,向上浮动后的最高费率(基础费率加浮动费率)不超过缴费基数的3%,向下逐档浮动后的最低费率不低于基础费率。浮动费率每年核定一次。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支付范围)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和监督)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存入本市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经办机构经费)

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工伤保险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核定,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认定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工伤排除)

从业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认定申请)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九条(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人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

第二十条(调查核实和举证责任)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根据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不同情形,提交相关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或者法律文书。

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认定程序)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恢复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工伤认定决定载明事项)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者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以及医疗救治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三)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者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认定结论;

(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六)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加盖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第二十三条(告知义务)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时,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劳动能力鉴定)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鉴定机构)

市和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社保经办机构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市和区、县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市鉴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人员的再次鉴定等具体事务。

区、县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委员会依法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六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

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向区、县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工伤认定决定;

(三)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鉴定程序)

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书面告知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手续,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市鉴定委员会对职业病人员申请再次鉴定的,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

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九条(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社保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第三十条(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

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鉴定费用)

工伤人员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再次鉴定结论或者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以及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定期复查鉴定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就医原则)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职业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需转往外省市治疗的,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人员需要进行工伤康复的,应当选择与市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

第三十三条(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支付)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

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三十四条(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的结算)

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医疗和康复费用,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工伤康复机构结算。

工伤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急救或者按照本办法规定到外省市治疗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其个人先行支付后,按照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经市或者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住院伙食费补助、交通食宿费标准)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食宿费,交通费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标准的确定及其适时调整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辅助器具配置)

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选择到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辅助器具安装配置项目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结算。

第三十七条(停工留薪期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八条(生活护理待遇)

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九条(致残一至四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5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3个月;四级伤残的,为21个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为85%;三级伤残的,为80%;四级伤残的,为75%。

(三)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又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继续支付伤残津贴。

(四)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符合条件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四十条(致残五至六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分别为18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分别为15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二条(工伤复发)

工伤人员工伤复发,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不再享受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三条(因工死亡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从业人员生前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待遇调整)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与其他赔偿关系)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由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

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费用,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在获得第三人赔偿后,应当予以相应偿还。

第四十六条(因工外出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人员的待遇)

从业人员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标准,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从业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待遇停止)

工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八条(保险责任确定)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从业人员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劳务派遣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工伤保险责任由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承担,具体认定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九条(境外赔偿)

从业人员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五十条(办理享受待遇的手续)

从业人员因工伤亡的,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三)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明及与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关系证明;

(五)下落不明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待遇标准并按时足额支付;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六章

特别规定

第五十一条(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规定)

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执行,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且不得低于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致残一级至四级的,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致残五级至十级的,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五十二条(协保人员的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使用经就业登记的协保人员的,协保人员的工资收入不计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协保人员发生工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核定用人单位下一年度的浮动费率。

第五十三条(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的规定)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照本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其按照规定在市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登记的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可以享受本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五十四条(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的特别规定)

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和支付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选择按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享受。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人员在首次申领待遇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并以协议方式确认。一经确认,不再变更,其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

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选择按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其工伤复发医疗费以及经鉴定委员会鉴定可以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经确认配置辅助器具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五条(有关待遇计发的特别规定)

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发的一级至十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3896元乘以与伤残等级相应的下列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一级伤残的,为24个月;二级伤残的,为22个月;三级伤残的,为20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8个月;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发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当年度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上述两项工伤保险待遇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指引条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

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市医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市医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工伤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五十八条(应参保未参保或者未按规定缴费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保经办机构依法追偿。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五十九条(争议处理)

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争议,适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单位和个人对市或者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人工资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二条(关于适用范围的特别规定)

国家对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伤保险另行作出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第六十三条(施行日期和废止事项)

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20__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发布、并根据20__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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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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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一条 发生本保险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调查等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迟延致使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第十二条 索赔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被保险人未及时提供有关单证,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单证的真实性及其记载的内容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

4.交通事故证明;

5.公安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8.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意外残疾的,索赔申请人应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给保险人: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保险单;

3.受益人身份证明;

4.交通事故证明;

5.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保险人所需的其他与本项索赔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索赔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提供法律认可的其他有关的证明资料,以提出索赔申请。

第十三条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通知书和第十二条所列的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做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索赔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向索赔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而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应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并在最终确定给付数额后作相应扣除。

第十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日起失踪,后经人民法院宣告为死亡的,保险人将根据该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支付的身故保险金。

第十五条 索赔申请人对保险人请求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处理

第十六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权。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申请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

本保险合同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变更。

争议处理

第十七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条 释义

本保险合同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

索赔申请人:指就本保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险合同残疾保险金而言是指被保险人。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乘坐:从乘客双脚踏入机舱、车厢或甲板时开始,至乘客离开机舱、车厢或甲板时终止。

交通工具:指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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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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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企业名称)

乙方:_________(下岗职工)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保留社会_____关系期间和终结时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养老、失业、大病医疗_____的缴纳:

企业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三项社会_____手续。

1.养老_____的缴费基数为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2.大病医疗_____缴费基数为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3.失业_____费缴纳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三、医疗费用的承担:乙方在协议期间患大病所发生的费用,除按本市大病医疗_____规定应由_____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费用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四、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担乙方的档案保存;

2.当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帮助协保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3.乙方应按协议向甲方缴纳社会_____应承担的费用;

4.甲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乙方待遇外,不再向乙方承担其他义务。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改、劳教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被收购的,本协议由接收单位继续履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向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诉。乙方不按本协议缴纳社会_____费的,不得享受社会_____待遇。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签订的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即行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停止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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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标准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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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学校 乙方: 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

第三食堂内场地即原后山

第二食堂(注:若后山新盖食堂完工,则转入后山新盖食堂内经营)及学校固定资产(注:固定资产清单另付 )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允许乙方在

第三食堂内经营饮食、开水供应。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食杂(面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冷饮。乙方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向

第三食堂供水、供电( 注:若停电,甲方应及时发电;若自来水厂停水,甲方应及时供井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营业。)

4、

第三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6、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若两次不亲自参加,当作不亲自经营管理,视为违约;

7、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

第四家食堂。但甲方实验室进行面包、蛋糕等工艺实验或教工活动中心的正常活动不受此限。

8、乙方对

第三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

第三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上交风险抵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应如数退还乙方;承包期内

第三食堂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

3、

第三食堂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负,并按季度上交甲方财务科。甲方每月补贴

第三食堂70吨水,主要用于自来水厂停水时,供学生使用,乙方必须提供学生用水方便。

第三食堂内严禁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盒。

第三食堂油锅炉使用柴油为燃料,其它加工项目可使用蜂窝煤为燃料。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在晚自习及上课时间不得播放音像制品。

4、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应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应配备大型消毒柜两台并正常使用,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应保证消毒柜正常运行和使用。食堂员工衣帽应统

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管理费用每月1000元。

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后,除可拆除的如空调、消毒柜、电视、音响及不影响装修的设备外,其余改造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向师生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每壶价格不得超过0.2元,每桶价格不得超过1元,并确保开水供应。

6、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收回,风险抵押金及承包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

7、乙方承包者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每月一次)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降低成本,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8、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外选择就餐的自由,乙方应在分菜间设一个教工售菜窗口。

9、乙方不得与

一、

第二食堂之间存在半成品及成品连代加工。乙方的家属及亲戚均不得参与

第一食堂及

第二食堂的经营与管理。否则以转包论处。

10、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为限,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1

1、若工商、税务等校外行政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自负。 1

2、

第三食堂设备投入费用的部分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于中标后两天内上交甲方财务科。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及风险抵押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风险抵押金中每次抵扣500元直至全部,做为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使用超过贰万元,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6、在合同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

第三食堂,则应赔偿乙方在

第三食堂投入的经济损失。

7、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的风险抵押金及所交承包费不予退还外,且停聘乙方或乙方担保人________年。

8、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承包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承包金额:

1、承包金额每年为人民币: 元整。

2、承包金每年分两次交纳,乙方必须在每学期倒数

第二周向甲方交清下学期承包费(即半年承包费)。本次交纳承包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3、乙方逾期不交纳承包金,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权,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

第三食堂另行发包。

六、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本合同由甲方分别抄送人保科、财务科、总务科。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食堂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解决甲方职工就餐问题,甲方将单位职工食堂交乙方承包经营。甲、乙、丙三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费和付款方式 承包费为每月柒万捌仟元整(78000、00)。每月餐费均在次月____日前结算。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三、甲方用餐人数、开餐时间和餐费标准

1,甲方早餐用餐人数为120人,用餐人数为150人。

2,早餐开餐时间7:40,开餐时间12:00。

四、备餐标准

1、早餐备自助餐,应当提供馒头、粗粮、粥、米粉、面条、糕点、鸡蛋、鲜牛奶、水果等。备自助餐,应当提供至少十个菜(荤菜 个、素菜 个,同时提供糕点、水果等)。做到安全卫生,健康可口。

2、如甲方有按桌备餐的需要,应当提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按桌备餐。

3、如甲方有业务招待用餐或会议活动用餐(可能有早、中、晚餐和夜宵),应当提前一天将用餐人数、时间、备餐方式和餐费标准告知乙方,乙方按甲方的标准配菜,拟定菜单(包含主,副食),并向甲方提交菜单,甲方签字同意后,乙方按照菜单备餐。如甲方不能提前通知,但有临时加餐的需要,乙方也应当积极配合。餐费在当月结算。

五、厨房、餐厅用具用品、物资

1、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餐厅、储物室等工作区域。乙方承担上述区域的清洁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必须的用具用品,如冰柜、消毒柜、炒菜锅以及必须的工作用具和盛食品的碗、盘等。乙方如因制作食品的需要必须添置用具用品的,应当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详细列明拟添置的用具用品的名称、数量、规格、价格等,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并以正式发票向甲方报销。甲方也有权决定自行采购上述物品。

3、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提供的厨房用品用具,在承包期满后,应当交还全部物品。如有损坏,应当按照甲方采购价进行赔偿。如甲方提供的厨房用具用品因乙方的正常使用而产生的磨损或丧失使用价值的,甲方负责购置新的用具用品。

4、乙方应当合理采购粮、油、副食品、调味料等物资。本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有上述剩余物资,甲方应当按市场公允价补偿给乙方并接管相应物资,但补偿款不得超过壹万元整(10000、00)。补偿价之外的剩余物资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食品质量、数量、卫生、消防、治安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意见,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食品提出合理化建议。

3、甲方应当按时支付承包费和加餐费等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自行聘请厨师、服务员等工作人员。

2、乙方应当签署甲方的整改意见并在指定期限内整该完毕。如认为整改意见不实,应当在签署前提出异议,双方共同核实整改意见。

3、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保证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持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正式健康证方能上岗。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均不得上岗。

5、乙方自行承担水、电、煤气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全部工资、加班费、五险一金等。乙方工作人员不属于甲方编制,不享受甲方待遇,但应当接受甲方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6、乙方同时承担甲方办公大楼第

9、10层的卫生清洁工作和布草清洗工作,费用已经计入承包费,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7、乙方自行负责监督乙方雇用的人员的安全生产事宜。乙方或乙方雇用的人员因自身过错、意外事件遭受的财产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1、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得无故自行提前解除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以自行提前解除合同:

1、1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承包费用和加餐费,连续拖欠上述费用____日以上的;

1、2乙方提供的食品不能达到备餐标准三次以上,或拖延开餐时间三次以上,经甲方督促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

1、3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经甲方督促整改后仍不能如期整改的;

1、4乙方不能完成客房的卫生清洁工作和布草清洗工作的。

2、在承包期届满日的____日前,甲、乙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如需继续承包,应当另行签订承包合同。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在承包期届满之日自动终止。

九、违约责任

1、如出现本合同

第八条

第一款的情形之一,即为根本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捌万元整(80000、00)

2、如因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或

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违约方应当另行赔偿。

十、担保条款 丙方已经知悉并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并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丙方自愿为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十

一、其它约定

1、甲方指定本合同的管理部门为单位后勤服务中心,上述管理部门有权代表本合同的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签署整改意见,传达法律文书等事宜。

2、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盖章后立即生效,一式叁份,三方各持壹份。

3、本合同各方应当友好协商合同履行事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诉讼。 甲方: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丙方): (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车间承包合同宾馆承包合同保洁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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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标准租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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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房屋使用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屋租金自甲方交房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交付给甲方全额租金。并且乙方在租房期间须向甲方交押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果乙方租房未满一年,押金将不予退还。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每月水电费、气费、卫生费、闭路费等其它相关费用),若未按时交相关费用造成的停电、停水后,需重新开启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注意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内的家具、家电不得损坏(家具、家电的清单附在后面),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因乙方之过失造成房屋毁损,乙方应负损害赔偿;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所交房租和押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合同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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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保险,全文共 16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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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工作会议、中省农村工作会议、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农口工作,总结经验,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十三五”及今年的重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农口工作值得点赞

“”全市农口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落实,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重点工作创新实践,重大项目突破进展,在收获成绩喜悦的同时,更宝贵的是我们收获了经验,坚定了思路,增添了信心,这将成为我们做好“十三五”工作的不竭动力。

这五年,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的农村特色产业建设取得新成就。坚持按照“特色产业、园区承载、龙头带动、科技支撑、品牌打造、循环发展”的思路,做大做强生猪、富硒茶、魔芋、核桃、现代渔业、山林经济等特色产业,20xx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96 元,较“”末增长1.1 倍。

一是特色产业规模发展壮大。粮食稳产80 万吨、油料总产15 万吨。生猪总量543 万头、出栏312.2 万头,较“”末分别增长7% 、15% ,生猪总量、出栏量稳居全省第二位,规模养殖量跃居全省第一;富硒茶面积69.7 万亩,茶叶产量2.11 万吨,较“”末分别增长62.4%、139% ,稳居全省第二;魔芋面积26.3 万亩、产量30 万吨,较“”末分别增长1.19倍、0.88 倍,产量位居全省第一、占全国七分之一,产品远销日韩、俄罗斯、欧美、港台等国家和地区;核桃面积达到136 万亩;生态渔业养殖水面20 万亩, 产量4.2 万吨,产值20 亿元;以林下种养为重点的山林经济加快发展,实现林业总产值130.9 亿元。蚕桑、烤烟等传统产业稳步提升。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从零起步,形成体系,五年时间,启动建设现代农业园区355 个,被认定为省级园区34 个,市级园区146 个,培育产值亿元以上园区11 个,产值5千万元以上园区23 个,市级以上园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266 元,园区成为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有效载体、农民的生财致富园。龙头带动战略全面实施,突出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24 家,其中国家级2 家, 省级33 家,市级89 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较“”末增加21 家。培育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190 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5 个、省级示范合作社41 个,分别较“” 末增加15 个、35 个。培育家庭农场223 个、认定职业农民4427 人。

三是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强化。开启与中国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国家级(富硒)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富硒茶创新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安康富硒茶产业研究院正式成立,中国安康富硒研发中心主体工程建成,中国农科院11 个研究所与我市重点企业务实合作,研发出“康硒谷” 富硒猪肉、魔芋泡腾片、富硒红茶、富硒贡米等富硒产品20 余种,富硒茶有望成为我市首个国家行业标准,富硒魔芋、富硒猪肉正在积极申报国家行业标准。国家级富硒食品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获得批复,成为安康唯一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农业部长韩长赋亲临安康考察调研,对我市现代生态富硒农业发展给予高度肯定,并指示要求在我市部省市共建“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

四是生态富硒品牌建设方兴未艾。坚持实施品牌化战略,持续加大生态富硒农产品宣传营销力度,先后组织农产品企业赴西安、北京、天津、厦门、香港、俄罗斯等地,参加茶博会、农交会和推介会,成功举办了首届安康生态富硒产品(富硒茶)博览交易会,进一步扩大了“中国硒谷、生态安康”地域品牌、安康生态富硒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紫阳富硒茶荣获20xx年度“全国魅力品牌”,成为陕西唯一入选获奖的全国知名品牌,紫阳县成功创建“全国富硒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平利绞股蓝、岚皋魔芋等7 个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认证。

这五年,以水利项目建设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新增强。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实现突破,总投资35 亿元的旬阳电站全面复工,总投资28 亿元的白河电站全面开工建设,洞河水库完成截流、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完成水利项目投资70.65 亿元,是“”的3.23 倍。汉江综合整治完成投资12.29 亿元,城区东坝、旬阳、石泉、紫阳、白河县城、汉阴漩涡镇、石泉后柳镇、紫阳汉王镇等5 城3 镇全面实施,完成72 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市防洪能力有效提升。累计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72 万人,7 县城的第二水源投入运行,治理十县区中小河流23 条,建成小型水利灌溉工程342 处,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0 万亩,为农业增效提供了强力支撑。

这五年,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的农村人居环境发生新变化。造林绿化成效显著,森林覆盖率由“”的59% 提高到“”末的65% ,平均每年提升1 个百分点。特别是重点区域绿化效果明显,累计完成汉江绿化44.61 万亩,完成中心城市、九县城及重点镇周边山体绿化12 万亩,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全面启动。按照“三宜五美”的要求,开展美丽乡村“十镇百村”示范创建,狠抓村庄规划、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特色民居、农村产业、乡风文明六大工程,20xx年启动建设省级示范镇2 个、市级示范镇村23 个,县级示范镇村99 个,完成建设资金投入7.4 亿元,创新了一批产村一体化、环境卫生管理长效化、茶旅融合化的发展模式。

这五年,以改善民生为目标的社会保障服务能力获得新提升。一是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城乡低保标准明显提高,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265 元提高到440 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1196 元提高到2500 元,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应保尽保,有效保障了20 余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困人员供养全面覆盖,医疗救助统筹衔接,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有力有效。二是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市级老年公寓一期建成投用,10 县区示范性老年公寓全覆盖,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5 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70 个,被省上确定为全省生态养老产业示范市。三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8 县区殡仪馆建成投用,2 县殡仪馆开工建设,建成1 个市级、5 个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20 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开工建设5 个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乱埋乱葬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整治散埋乱葬坟墓2621 座。四是社会管理得到加强。全面开展社区服务站组建,实现了城市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全覆盖,市级和10 县区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启动;全面落实城市社区“两委”成员和专职工作人员补贴报酬待遇,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25 人,创建国家级和谐社区1 个、省级和谐社区31 个,创建了“一城四县”省级双拥模范城。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孤儿养护等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这五年,农口其他重点工作呈现出了许多新亮点。防汛减灾、森林防火、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力有效,责任机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防范措施全面落实,最大限度的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多次受到省上通令嘉奖。移民工作创新开展,“四个重点建设”扎实推进,库区移民产业建设卓有成效,带动移民实现增收千元以上。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明显,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宁陕县江口镇等13 个模范集体、马贵成等13 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务院、省政府表彰。供销服务三农成果显著,“安康供销、一县一品”生态富硒农产品电商营销全面开展,6 个县被确定为全省供销电商试点县,3 个县区、6 个企业、1 个合作社联合社被确定为全省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残联人十件实事全面落实,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全面启动。气象、水文、电厂工作成效显著,烟草工作在面临多重压力情况下,实现稳步发展。

农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是大家艰辛努力的结果。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也给我们很多启示:

坚定思路,咬定青山的定力是核心。我们找准优势、握紧拳头、保持定力抓产业。瞅准生猪、富硒茶、魔芋、核桃、生态渔业、山林经济等特色产业,目标上始终不偏移;狠抓规模化、科技化、品牌化、循环式发展,措施上始终不减力。我们持续用力巩固提升抓民生,坚持“大民生、大统筹”理念,始终把保障底线民生放在首位,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一体发展整体布局,统筹推进民生事业。

狠抓落实,步调一致的合力是基础。“”我们赢得了中省更大的关注和支持,国务院、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省委省政府以及中省农业、林业、水利、民政等涉农部门领导多次亲临安康视察指导,给我们农口工作问诊把脉,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我市以极大支持,“”农口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突破100 亿元。市委把农业农村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提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的奋斗目标;市人大多次组织视察、调研、审议农口工作,市政协积极建言献策,更加坚定了我们的发展信心;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山林经济、生猪产业、富硒茶产业、魔芋产业等一系列发展意见。各县区、各涉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全力以赴担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合力。

解放思想,创新实践的魄力是关键。我们始终把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第一引导力。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创新了农林水移民民宗等部门齐抓齐建机制,围绕农村产业建设创新了“猪沼菜”、“猪沼茶”、“林芋蜂”等循环发展模式,“生态循环农业模式”被农民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创新了职业农民培育的“安康模式”,农业部长批示全国推广。围绕社区服务创新网格化管理,围绕科技服务、防汛防火、社会救助等方面还探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这些大胆创新实践有力地促进了农口工作在转型中加快发展。

成绩让人点赞,成绩催人奋进。站在“十三五”的新起点上,我们要更有信心,更有决心,乘风破浪,趁势而上,在追赶超越中实现农口工作的新跨越。

二、20xx年农口工作要开足马力起好步,开创“十三五”农口工作新局面

去年11 月27 日,中央召开了历史上最高规格的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习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xx 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是“十三五”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三农” 压舱石的作用愈加凸显。12月25 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大的短板在农村贫困人口,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拉长农业这条“四化同步”的短腿、补齐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强调要求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发挥财政投入对结构性改革的引导作用,挖掘农业内部潜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好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构建生态、生产、生活协调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今年中央1 号文件强调要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些都为我们“十三五”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今后五年,也是我省建设“三个陕西”的决胜期,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把追赶超越作为工作基点和重心,全力打造我省发展的新支撑”,充分说明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的权重在增加,省上对安康的重视、支持力度在增加,体现在农口工作上十分明显,省委省政府及有关厅局,已相继把安康确定为“全省农村改革试点市、全省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全省生态健康养老试点市、全省供销电子商务试点市、全省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市、全省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市”,这6 大省级试点示范工程的启动, 使我们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基础项目、民生项目进入了全省“十三五”项目规划盘子。

前不久召开的市委三届九次全会要求全市上下“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安康新的发展实践”,市政府全体会在全市上下传导了一个强烈信号,“立下愚公志,实现新跨越”。各县区农口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定信心,奋发有为,开创“十三五”农口工作的新局面。

“十三五”农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脱贫的总目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林业产业化进程,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建设,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社会和谐。主要发展目标是,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800 元,增长10% ;粮食、油料产量分别稳定在80 万吨、13 万吨以上;生猪出栏580 万头,新建特色经济林150 万亩,生产魔芋60 万吨,产茶4 万吨,水产品产量5.2 万吨,蚕桑、烟草稳定在50 万亩、35 万担。

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取得新跨越。生态农业、山林经济循环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建成1000 万头生态猪基地、100 万亩茶叶基地、50 万亩魔芋基地、200 万亩核桃、21.5 万亩生态渔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增强,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4家、省级50 家、市级150 家,上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1-2 家,培育专业合作社1500个、家庭农场1000 个、职业农民10000 人,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50 个、市级园区500 个。打造生猪、富硒茶、核桃、魔芋4 个综合产值过百亿产业,带动全市特色产业实现综合产值500 亿元以上。“一县十镇百园”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全面完成,推动全市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全面发展。

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完成水利投资100 亿元,汉江综合整治持续推进,5 城3 镇防洪工程、洞河水库全面竣工,西坝二期、月河补水、月河整治全面实施,9 县城第二水源实现全覆盖。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实现市、县级公办示范性老年公寓、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实现全覆盖,组建健康养老服务集团,开启连锁经营模式,打造国内优秀的生态养老基地。殡葬基础设施有效完善,实现市、县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和月河川道、县城副中心、重点镇(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实现10 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全覆盖。全面建成旬阳水电站、白河水电站、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发展环境取得新变化。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创建成为国家森林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效果显现,“十镇百村”示范工程高标准、高水平完成,带动全市乡村面貌焕然一新。防汛减灾、森林防火、畜禽防疫、病虫害防治“四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科学防范更加有力有效。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年,开好头、起好步至关重要,我们要甩开膀子、迈开步子,着眼终点、赢在起点,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抓好以下7 项工作:

(一)围绕农业综合效益提升,加快构建现代生态富硒循环农业体系。突出抓好生猪、富硒茶、魔芋、核桃、生态渔业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巩固提升蚕桑、烟草产业,在规模、龙头、园区、科技、品牌、循环上持续用力,让农村因产业而亮、农民因产业而富。

一要做强产业优势。适度规模化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要推行标准化种养,不断壮大主导产业规模。坚持围绕产业重点县、重点镇、重点村,以园区为载体,构建“一镇一业一园”、“一村一品一园”的规模化格局。生猪产业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狠抓标准化和生态养殖场建设,以汉滨、旬阳、汉阴、石泉、紫阳、平利、镇坪等7 个重点县区以及50 个重点镇、100 个重点村为着力点,今年新(扩)建千头以上规模养殖场25 个、生态养殖场20 个,规范提升阳晨生猪产业联盟50 个,保持规模养殖量和生态养殖量全省第一。富硒茶产业要以实施创新行动计划为核心任务,加快标准化生态茶园建设和改造力度,提升茶叶品质和效益,新建茶园6万亩、改造茶园6 万亩,年底全市茶园面积达到76 万亩。魔芋产业要在推广大田庭院化栽培的基础上,重点向林下魔芋发展,以魔芋产业园为抓手,建成魔芋重点镇4 个、重点村30 个、市级示范园20 个,新增魔芋种植面积5 万亩,总面积达到30 万亩。核桃产业要新增面积15 万亩,总面积达到150 万亩。生态渔业要坚持生态理念,走产业化之路,主攻生态养殖、特色养殖、休闲养殖,稳定20 万亩养殖面积,提升渔业产值。蚕桑、烟草等传统产业要巩固总量,抓好提升。

要推行循环化发展,做精现代产业园区。一手抓新建,一手抓提质增效。新建园区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数量服从于质量,不能简单的搞“一个业主、一块地”就是一个园区,必须用工业化的理念,从组织化、科技化、标准化水平上设定条件、严格标准、严格准入。要在拓展园区功能、完善产业体系、提质增效、培育品牌上下功夫,抓好“治土、治水、治肥、治药、治添加剂”,今年要在34 个省级园区中选择10 个实施提质增效,在146 个市级园区中选择20 个实施提质增效、新培育产生3 个以上省级园区,各县区在现有县级园区中加大提质增效力度,市上有关部门要全力指导培育,确保今年新增市级园区50 个以上。市园区办要抓紧制定全市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实施方案,逐园区明确提质增效的方向和任务,年底进行验收,达到提升目标的,给予奖励扶持。同时,要规范现代农业园区管理,探索建立起现代农业园区退出机制。

二要做强产业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力量,各涉农部门要持续加大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紧紧围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态农庄、专业大户、职业农民抓培育,集中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招大引强引进城市工商资本,现在一些城市资本纷纷转型投入农业,要创造条件引进一批实力强的大企业、大资本,支持他们到农村发展产业。要坚持精准化扶优扶强龙头企业,把培育对象确定在优势特色产业上不动摇,确定在产业龙头上不动摇,坚决杜绝“平均主义”。我们扶持阳晨牧业“十年磨一剑”,才引领全市生猪产业有今天的发展成果。经验要进一步总结、放大,在富硒茶、魔芋、核桃、生态渔业、山林经济等优势特色产业上发挥成效。富硒茶要紧盯汉滨陕茶1 号、紫阳盘龙、和平、平利金陕红、女娲银峰、女娲茗茶,魔芋要紧盯汉滨秦东魔芋、紫阳富硒食品、汉阴盛发、龙飞、岚皋明富魔芋;核桃要紧盯汉滨正森、瀛天;生态渔业要紧盯生态特种养殖、精深加工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有关县区和市上农林水等部门要把这些重点抓在手上,市县联动,精准扶持,力争今年再培育1-2 家国家级龙头企业、3-5 家省级龙头企业。

要继续加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态农庄、种养大户、职业农民培育力度,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土地流转,积极开展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连片种植、规模经营。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着力推进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价格扩展、从保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扩展,围绕安康特色优势产业,丰富保险产品,提供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需求的保险品种,发挥好农业保险“稳压器”的作用。力争今年新培育市级以上合作社30 家,家庭农场50 个,生态休闲农庄10个,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 人。

三要提升产业质效。要强化科技提质效。持续推进与中国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院地合作向深度进军。农业部《富硒茶》行业标准有望今年上半年发布实施,这将填补安康无国家富硒标准的空白,这也是20xx年全国193 个被农业部列入国家行业标准中唯一一个市级承担的标准修订。今年要抓住“富硒食品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建设的机遇,统筹科技资源,做实国家级产业研发平台,积极制定申报富硒魔芋、富硒猪肉国家标准,提升我市富硒产业在市场上的权威性和话语权。富硒研发中心建设已经进入尾声,要力争6 月前投入运行,在此基础上,按照去年农业部韩长赋部长来安视察时的要求,加快部省市共建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市农业局、市富硒研发中心要加大协调力度,力争项目早日启动,把安康真正建成全国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富硒标准制定中心、富硒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富硒知名产品集散中心。要按照冯新柱副省长来安视察的要求,加快组建安康富硒魔芋产业研究院。要进一步发挥农林水科技人员在良种繁育、园区建设、病害防治、互联网+ 农业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抓好百支科技队伍进百园开展科技承包工作,完善科技人员承包机制、奖励机制、考核制度,搭建科技人员“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平台;要通过大培训、大学习、大承包,提升服务主导产业建设的能力,要更加注重补充科技队伍的“新鲜血液”,创造条件,吸引青年科技人才投入农业科技创新。

要做亮品牌提质效。没有响亮的品牌,再好的农产品也是藏在深山、不为人知,酒香也怕巷子深,要鼓足干劲,打响打亮生态富硒农产品品牌。一要加大标准化生产力度,加快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落实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追溯体系,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二要加大知名品牌创建力度,制定知名品牌创建规划,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创牌意识,走品牌致胜之路。今年要力争再培育一批在全国、全球叫得响的知名品牌。三要加大品牌整合力度。要以茶叶品牌整合为重点,逐步形成茶叶、生猪、魔芋、核桃、生态渔业五大产业“一个产业一个公共品牌”,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要主动上手,拿出相关产业的品牌整合方案,市工商局、质监局要积极配合,严格品牌申报和管理,从产业发展的初期尽早介入,避免先发展后整合的被动局面。四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围绕打响生态富硒品牌,采取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方式,双管齐下,按照“政府做形象、企业做市场”的原则,扩大品牌影响力。市农业、林业、水利、供销要加强合作,全力开展生态富硒农产品推介活动,要抓紧筹备国际富硒魔芋产业发展研讨会暨产品交易对接会,同时要积极配合商务部门举办好第二届硒博会。各县区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博览会、交易会、推介会。要更加注重加强“互联网+ ”的研究和应用,大胆创新,主动创新,寻求机遇,实现突破。农村电商已经成为互联网进军的主阵地和互联网经济的新引擎,比如,去年网络大亨阿里巴巴在全国开展淘宝农村“千县万村”计划,投资100 亿与县政府合作共建1000 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 万个村级服务站。这就说明一方面农村产业发展需要电子商务,一方面农村也正在成为互联网经济的主要发展方向。农口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一定要有互联网思维,善于在转型中找到机遇,通过电子商务这只手把我们的农产品宣传出去、推介销售出去。市农业、林业、水利、供销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抓紧拿出生态富硒产品品牌打造方案,有计划、全方位、立体式的进行打造和推介,实现一县一品一活动、一部门一系列活动的目标。

要融合发展提质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附加值,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拓展增收空间的重要举措。一要做优农产品,全面推进农产品加工能力换档升级。制定和实施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大户、职业农民,由以往单纯提供原料向初加工转变,提高入市品级和商品化率。瞄准重点企业、重点园区,推进向精深加工转变,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二要做好现代流通,打造生态富硒农产品物流中心,依托国际天贸城,把安康打造成为全省乃至秦巴片区的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中心。各县区重点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大力推广农超对接、农校对接,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农产品流通网络。三要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把农业与乡村山水游充分结合,大力发展休闲农家、农耕体验、养生养老等,要抓住美丽乡村建设的机遇,以此为总抓手,把握规划项目、重点工程、特色产业、示范创建等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加大建设力度。市农业局、财政局要加大“一县十镇百村”美丽乡村创建的督促指导,确保今年建成2 个示范镇、20 个示范村,打造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

要强化安全提质效。大力构建生态、循环发展体系,全力打造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要加快推进生态富硒循环农业“一县十镇百园”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广猪沼园、林芋蜂产业循环发展模式,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任务,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有机农产品生产,确保生态富硒循环农业2 个示范镇、20 个示范园区创建验收。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着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可追溯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围绕“兴产业、创国森、保生态”三大任务,加快建设全省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

“兴产业”是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的核心,要抓住建设全省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的重大机遇,彻底改变大林业、小产业的局面,向山林要效益,促林农快增收。市林业局要以林业产业为重点,尽快制定全省山林经济发展示范市实施方案、创建标准、考核办法,抓一批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在产业重点上,要突出茶叶、核桃、林下种养,把茶叶作为头号产业,核桃作为重点产业,林下种养要把林下魔芋种植、林下生态猪养殖作为重中之重,培育成为新的增长点。在推进思路上,坚持走产业化之路,构建从良种繁育、产业基地、生产加工、科技服务、品牌宣传为一体的发展体系。良种繁育建设重点抓好陕茶1 号、安康生态猪、安康紫仁核桃等本地优良品种繁育力度,围绕重点县、镇、村布局良种繁育基地。产业基地重点抓好生态林业产业园区建设,提升标准化、组织化、科技化、生态化水平,今年围绕林业重点产业再启动建设林业产业园区50 个,新培育市级园区30 个,各县区、市林业局要加强沟通,尽快布局,突出重点,加快培育。生产加工要重点培育航母型林业产业龙头企业,今年要力争创建1 个国家级、4 个省级、10 个市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科技服务今年要在188 个林业产业园区中优选100 个,由林技干部、安康学院专家、西农专家组建100 支科技队伍,一对一帮扶。要围绕打造“舌尖上最安全的林产品在安康”,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重点抓好安康富硒茶新闻发布会、“南水汉江、富硒茶乡”系列推介活动。

“创国森”要保持造林绿化力度不减,突出造、管、封、育等关键措施,全面提升生态质量和水平,继续突出中心城区、景点景区、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加大产业造林绿化力度,完成造林绿化50 万亩。要及早筹划准备好春季造林绿化活动,掀起创森热潮,确保今年向国家林业局申请验收通过,正式命名。

“保生态”就是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重点抓好森林防火、胡蜂防控等工作。要坚持用防汛的机制抓森林防火,夯实工作责任,盯住重要时段,严查重点区域,管住重点人群,要用有力有效的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森林资源安全,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好以胡蜂防控、松材线虫为重点的森林和茶叶、核桃为重点的产业病虫害防治。要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行为。

(三)围绕“强基础、促脱贫、保安全”三大任务,加大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力度。

“强基础”要凝神聚力抓重大项目。投资力度看争取、工程质量看建设、长期成效看管护,要抓住“争、建、管”三个关键环节,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推进一批。要在“争” 字上下功夫,对列入“十三五”水利建设规划的项目,要列出清单,制定计划,抓前期,抓争取,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力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尽早列入今年实施计划,全年争取中省投资10 亿元以上。要在“建”字上下功夫,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汉江综合整治要确保石泉、紫阳、旬阳、白河4 县城防洪工程全面竣工,开工建设黄洋河护岸工程、汉滨张滩、汉阴汉阳、石泉饶峰口、紫阳焕古等10 处重点镇防洪工程;加快中小河流、重要支流、山洪沟治理进度,治理完成月河恒口镇杨家营等5 条中小河流治理,启动旬河、子午河治理工程;完成月河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全力向上争取西坝Ⅱ期、南山排洪项目建设资金,力促早日开工建设。要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洞河水库形象进度要过半,9 县城第二水源全面投入运行,解决20 万人农村安全饮水问题。防汛减灾项目重点抓好26 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12 座竣工验收、14 座主体完工。要在“管”字上下功夫,更加重视项目管护,建立水利项目管护长效机制,探索新模式,确保项目建设的长期效益。

“促脱贫”要转变观念抓农田项目。水利项目要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产业脱贫上有所作为。必须要彻底改变就项目抓项目的单一做法,坚持走“水利搭台、产业唱戏、企业建园、农民受益”之路,加快建设有主业、有业主、有规模的水利产业园区。要围绕今年新增10 个市级水利产业园区建设的目标,把基本农田、水土保持、丹治三期、高效节水等项目向水利产业园区集中,使产业园区成为农田水利项目效益凸显的示范园。要抓好生态渔业的转型升级,加快调整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结构,突出生态养殖、特色养殖、休闲养殖,走产业化发展之路,重夺渔业产业全省第一的位次。今年在稳定20 万亩养殖面积的基础上,重点向高山冷水鱼转变,提升渔业产值,促进农民增收。

“保安全”首先要抓好防汛减灾,抓住“预警到户、提前转移”两大关键环节,以最严明的纪律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有保障。其次要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三条红线”,严格水功能区及地下水检测,严格取水许可、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要全面推行水质保护河长制,全面启动建设10 县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要从严抓好水行政执法,保持河道整治常态化管理,对河道乱挖滥采、乱占乱建、乱电乱捕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处。

(四)围绕“健全两个体系、提升两项水平”,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一要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按照社会保障脱贫一批的要求,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抓紧启动试点示范,确保“两线合一”联合救助机制运行好、贫困对象选择好、救助兜底试点好。要全面启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全面建立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扫除保障盲区,完善救助体系,形成各项救助制度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合理保障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快健全社会福利体系。扎实推进全省生态养老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农村抓巩固提升、城市抓经营创新、区域抓产业培育、整体抓品牌打造”的思路,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尽快制定出台发展意见和全省生态养老示范基地实施方案、市县区养老机构集团连锁运营方案。今年要建成安康市生态休闲养老服务中心二期,规划启动吉河银龙湾、建民月河口、付家河生态养老城、张滩立石村和江北新义村5 个生态养老园区,新建15 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00 个农村幸福院。农村敬老院抓好服务水平提升,开展星级创建。同步开展好安康生态养老品牌的宣传推介。要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建成汉滨、白河城市公益性公墓,实现城市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新启动建设月河川道、县城副中心、重点镇农村公益性公墓20处。殡葬服务水平要再提升,城市公益性公墓要做到规范化、合理化运营,价格要控制在合理范围,体现公益性、服务性功能,坚决不能新出现豪华墓、大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加大建设力度,围绕月河川道、县城副中心、重点镇、移民搬迁安置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全力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要继续加强殡葬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乱埋乱葬治理,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坟墓的整改工作要持续平稳推进,3 月底前要全部整改到位。要全力做好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市精神病院建设的前期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经启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方案,各县区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班子,足额落实经费,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妥有效、扎实有序推进地名普查工作,年内完成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80% 工作任务,20xx年6月全面完成行政区域内的地名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

三要提升社区建设和城乡救灾应急保障水平。深入开展“社区建设提升年”活动,在社区硬件上要抓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在社区软件上要抓智慧社区建设,推动“互联网+ 社区”融合发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今年10县区都要建成社区信息服务核对平台。要进一步加强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市、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全覆盖,今年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要确保主体完工,3 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成投用。

(五)围绕“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大工程”,全面提升移民工作水平。要围绕水库移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这个总目标,突出新建电站移民安置、库区移民脱贫增收两大重点,加快实施“富裕库区、美丽库区、和谐库区”三大工程。一要积极稳 妥推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满足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全面完成旬阳电站、白河电站、宁陕三河口水库移民安置126 户的任务。抓好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完成汉滨、紫阳两个县区200 户避险解困建房任务。二要抓好富裕、美丽、和谐三大库区建设。富裕库区建设要紧紧依托移民产业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四个重点建设”,引导库区移民按照“一村一品一园”的要求发展茶叶、旅游、魔芋、核桃等主导产业实现增收,今年要新建5 个市级移民产业园区。美丽库区建设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相结合,启动建设2 个移民重点镇、10 个移民重点村,市县区共建,改善移民生产生活环境。和谐库区建设要坚持“双百帮困”活动,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对库区移民贫困户要采取发展产业、教育脱贫、民政兜底、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增收,实现脱贫。

(六)围绕“全省供销电子商务示范市、产业精准扶贫示范市”两大工程,增强供销服务三农的能力。供销工作“为农、务农、姓农”,为农服务是根本宗旨。当前正值供销改革转型的关键期,也是机遇期,中省下发了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去年市政府与省供销社签订了合作共建全省供销电子商务示范市、产业精准扶贫示范市协议,要抓住机遇,坚定信心,把供销社真正办成“三农服务之家”。要在“供”字上抓转型,农资、农药供应要尽快向生态、富硒、有机转型,适应生态富硒循环农业的发展需要;农具突出适用、实用,推行山区农机化;载体在龙头企业和园区上下功夫,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搞合作,带动为“三农”搞好服务。要在“销”字上抓创新,一手抓供销实体店建设,着手开展安康生态富硒农产品“十城百店”建设,在全国主要是东南部选择10 个省会城市布局100 个安康生态富硒农产品直销店;一手抓供销电商平台建设,着手建设市、县区、企业、园区互联互通的电商平台,全力开拓市场,打响“安康供销、一县一品”品牌。要在“社”字上突出改革,围绕建设“三农服务之家” 这个目标,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全力抓好市社、县区社、基层社、社有企业四大改革,增强发展能力。当前围绕两个示范市建设,市供销社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夯实责任,明确任务,重点加强供销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设,今年要全面完成6 个供销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任务,培育壮大供销扶贫龙头企业10户。

(七)全力抓好民族宗教和残疾人工作。一是民族宗教工作要围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这个总目标,抓好服务与管理工作。要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力度建设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核桃园、汉滨枫叶源牛羊养殖产业园,力争今年把这两个民族产业园区都培育成市级产业园区,要加快南正街清真南寺、北寺改造提升,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产业支撑。要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民生实事,加快汉滨区老城办少数民族老年公寓建设,确保今年建成投用,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养老需求。要从管团体、管场所、管人员入手,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

二是残疾人工作要围绕“20xx 年残疾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这一目标,尽快制定《安康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同步小康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不断完善工作保障机制,织牢残疾人民生保障网络。今年要突出康复和就业两大重点,要对3800 名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对20xx 名残疾人实施就业援助,突出抓好残疾人精准扶贫,为6600 名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对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要全部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开工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

三、树立“五为”意识推动落实农口工作任务

农口干部要不断转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要心系三农“想为”、提高本领“能为”、掌握方法“会为”、脚踏实地“有为”、严于律己“莫乱为”,奋力推动“十三五”农口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为实现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心系三农“想为”。“十三五”全市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县区、农口各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真正站在群众立场、用群众观点,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心怀三农,情系三农,想群众所想,谋群众所需,勇于担当,主动上位。

二要提高本领“能为”。要主动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增强服务基层、服务农民的能力。要吃透上情,把握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新政策、新举措、新方向,善于把握和研究新形势、新要求;要了解下情,善于发现新问题、创新新思路。要在上情、下情之间抓好承上启下,找准突破口、切入点。特别是进入信息化时代,要更加注重“互联网+ ”的学习和应用,用“互联网+ ”思维方式提升工作创新能力。要更加注重法治思维,“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学法、知法、懂法才能严格执法、规范透明。要提高涉农突发事件和舆情热点事件的应对能力,做到实事求是、果断应对、有效处置。

三要掌握方法“会为”。想干事、肯干事、敢干事,更要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农口各部门都要从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起,讲究工作方法,大力倡导说了算、定了干,大力倡导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和争创一流、真抓实干的意识。刚才签订的今年农口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刻进大脑、摆在案头,逐项研究,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要建立台账,市农口部门要月督查、月通报,市政府督查室要季督查、季通报。农口部门要加强指导,对列入公开承诺和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工作,要实行包抓机制,全程跟踪、指导、督办,一抓到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发展理念、工作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力度,敢于探索新模式、激发新活力。

四要脚踏实地“有为”。要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深入实施“一线工作法”,推动机关干部、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走进园区、走进农家,大力开展问计于民和科技服务,有效推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要在脱贫攻坚中按照生产扶持、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兜底要求做好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自身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项的效应,激励农口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让干部真正得到提高、得到锻炼,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得到发展。

五要严于律己“莫乱为”。要持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坚决杜绝“乱作为”。农口各部门领导班子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绷紧“紧箍咒”,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重点加大涉农资金项目监管力度,各涉农部门要抓紧制定本系统20xx 年度以来涉农资金整治方案并立即启动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规范,努力实现干部安全、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同志们,农口工作一头连着发展、一头系着民生,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市农口广大干部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不断开创农口工作新局面,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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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三)扩面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今年扩面工作的重点是新开办企业、私营个体企业和各种性质的临时用工,职工构成情况复杂,人员流动性大,企业缺乏参保的自愿性,针对这种这种状况,市保险处采取有效措施,一手抓扩面,一手抓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全面促进了扩面工作的开展。

1、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意识。为使参保单位和人员对社会保险政策有更深的了解,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员工的社会保险意识,树立参保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观念,增强企业、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2、创新工作机制,对参保单位实行上门服务。服务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扩面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式,积极实行上门服务,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3、积极做好因破产、经济性裁员等企业分流职工的养老保险续接工作。对于失业人员、出再就业中心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落实了"告知"制度,下发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千方百计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转移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增强职工参保的自觉性,保持职工参保的连续性。上半年,全市续保人数达1643(其中市直410人)。

4、采取有力措施,严格依法办事。1-6月,我们共向31家企业下达了《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书》,对于拒不参保企业,配合劳动监察支队坚决予以行政处罚,确实有效地利用和发挥现有法规的效能。

截止5月底,全市新扩参保职工4573人,完成目标任务(8600人)的53.2%。其中市直新扩1672人,完成目标任务(3550人)的47.1%。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条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逐步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不断规范管理,拓宽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豫劳社险金函[]16号文件精神,我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成立了检查评估领导小组,通过实地检查、座谈、查看工作方案、制度及相关台帐等方式,于XX年6月6日至6月14日对所属6个县(市、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条件。我市于XX年底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规划部署,对落实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条件、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许昌县、襄城县根据本县实际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许昌县、魏都区、禹州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了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

同时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 全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共有63 街道(乡镇)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252人。其中,魏都区6个街道劳动保障所有5个建立了宽敞的服务大厅,另外1个街道服务大厅正在筹建之中。全市已成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和平台的 63个 街道(乡镇)、43个社区全部配备了计算机,实现了微机管理,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拷盘的方式与街道(乡镇)、社区和企业退管组织实现了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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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养老保险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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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争议_____申请书

集体争议_____申请书怎么写请看下面为大家带来的集体_____申请书范文吧!

集体争议_____申请书【1】

申?请?人:(姓名)?等合计?人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详细人员情况见附表)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企业现经营状况:□停产?(时间)□倒闭?(时间)

□其他

_____请求:(合计请求金额?元,各人请求明细见附表)

1、

2、

3、

事实与理由:

附件:1、_____申请人基本信息表

2、有关证据材料?份

申请人签名(加盖指模):

二○?年?月?日

集体_____申请书【2】

(适用十人以上劳动者共同提出_____申请)

申请人?等?人(详见申请人主体明细表)共同推荐以下代表人

代表人一:?出生:?性别:?民族:

住址:?联系电话:

代表人二:?出生:?性别:?民族:

住址:?联系电话:

代表人三:?出生:?性别:?民族:

住址:?联系电话:

代表人四:?出生:?性别:?民族:

住址:?联系电话:

代表人五:?出生:?性别:?民族:

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_____请求:(详见附件—_____请求及相关明细表)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附:申请人主体资格明细表

申请人_____请求相关明细表

_____申请书副本?份;

申请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代表(签名):

申请人代表(签名):

二○?年?月?日

注:

1、本申请书供劳动者提起集体劳动争议_____用,用钢笔或其他炭素水笔书写。

2、所有申请人主体信息应在主体资格明细表中列明,代表人为所有申请人共同推荐;_____申请请求以及相关事项应在_____请求相关明细表中列明。

3、_____申请书事实理由部分应写劳动关系的建立过程(包含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与争议相关事项)以及劳动争议发生相关相同的事实情节、申请请求的法律依据,申请人间的事实差异应在_____请求相关明细表中列明。

4、申请书及明细表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住址

联系电话

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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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木地板购销标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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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方):

乙方 (供货方):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位于 ____市大学路176号 地标精装房工程;向乙方购买实木地板。达成以下材料安装协议,并签订该工程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购木地板相关信息: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小写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时甲方当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小写大写 元人民币)作为定金。

3、乙方按需求计划供货,货到工地经甲方确认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占总货款 %(小写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木地板

4、乙方按工程要求安装验收后,(按

第九条之

第二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实际安装面积计算费用、安装的材料损耗部分按照国家认证规定范围内,超出部分由乙方负担)。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占总货款 %(小写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5、经双方协议甲方待工程完成结算时,一次性收取乙方质保金、按合同总金额的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该质保金待________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三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

1、 供货方负责送货到指定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费用。

2、 供货方在供货期间若发生不可意料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第四条 供货方责任

1、 提供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2、 保证供货和安装周期。

3、 供货方在确认定金款到帐后,于三个工作日内为采购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

第五条 采购方责任

1、 施工现场必须具备地面保持平整和干燥;每平方米高低差距不超过两毫米

2、 施工现场甲方应标明或说明电缆、电线、水管等隐避工程和埋设位置。(如出现问题或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场地;提供施工作业的水电等(外给乙方指定临时库房使用)。

4、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不得拖欠;否则供方有权对其产品自行处理、并享有追诉权及其它相关权利。

5、 户型若出现以样板房之外异形(榻榻米、三角形、圆弧)单价加收㎡作为损耗、辅料、人工、五金等成本费用。

6、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该地板分项工程无任何管理费及工程配合费用。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工程量的变化,双方协商工期。

2、 施工现场阻挡,电网改造导致本工程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

3、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延误,双方另行协商工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严格履约;如若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违约者应承担合同总额的5作违约金(按每日计算)。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第八条 纠纷处理

合同履约期间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依法诉讼至____县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验收约定

1、甲方提供号楼

2、乙方负责按规范安装完工,甲方组织人员封样(样板间);样板间作为标准验收。

3、安装完成后,甲方组织人员即按照样板间作为标准验收一套交一套。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对已安装验收合格之后的地板若遇到交叉施工或人为因素(如水管爆裂、渗漏、开关插座补修等)造成地板损坏,需更换地板按市场价 元㎡计算,人工辅料费另行计算。

2、 对新增加工程量及材料按合同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正式合同附件和结算依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时起有效,待本合同定金到供方账户后当日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5、 地板使用期的保养和维护说明指南附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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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标准销售书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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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当事人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二、产品名称、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内除认为或自然灾害等外因因素外的灯具损坏由供货方免费更换。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20xx年 月 日,

四、地址:西安市区路号。运费及装卸费由 方承担。到货发现破损,1:1实物更换。

五、包装标准和要求:适合运输纸箱包装/适用客户要求。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供方在需方交货后的3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不按时付款,愿意承担每日0.5%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如有一方违约,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它事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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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企业城镇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保险,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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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市人才服务中心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市失业保险规定》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现金方式,收缴失业保险费。协议双方须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付款单位)(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脑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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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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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可以参考以下

一、行政处罚

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

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行政复议基本制度包括一级复议制度、合议制度、书面审查制度、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

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

(申请人)对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案号)的要求,现答复如下:________________(针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同时说明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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