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切险保险合同
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_________、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
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被保险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现被保险人提供的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5.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6.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7.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8.任何属于一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9.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金额,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10.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时,被保险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11.如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保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系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其他事项
1.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如被保险人拒绝采纳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本公司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2.保险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3.被保险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也可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于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审理。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本申请书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
建筑情形及周围情况:_________
保险财产使用性质:_________
是否有警报系统或安全保卫系统:_________
以往损失情况: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保险费:_________
项目号
保险财产名称
投保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如此处不够请在背面填写。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于___________投保人签章_________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
保险单号次:______
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附加条款或批单的规定,在本保险期限内,承保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人财产的一切险,
特立本保险单。
明细表
被保险人: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___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
保险财产占用性质: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费率:_________
项目号
保险财产名称
保险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
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于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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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缴纳定金安置房转让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叁拾_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壹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陆拾_天(大写数字),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玖拾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壹拾%_利率付给利息。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_叁拾_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5、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6、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有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附件如下: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房屋内财产一并转让清单、确认书》
第十二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3、鉴于_________系未成年人,_________、_________系其法定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承诺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全权代理_________签订本合同,且无其他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_________、_________自行承担。(注:本条适用于甲方安置户中有未成年人时使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_20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中银保险合同终止申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品牌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你)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_________________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_____________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3:房地产模型制作标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二、工作内容:
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 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四、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正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预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时,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以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开户行:
帐 号:
单 位:
六、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
定 作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 揽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项目模型定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1. 定作内容及时间
1.1 甲方向乙方定作____ __ 房地产项目 模型,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承担该模型深化设计和制作等工作。
1.2 乙方工作内容包括:
1.
2.1 模型设计、制作;
1.
2.2 模型制作;
1.
2.3 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按甲方要求卸货和安装摆放;
1.
2.4 安装、调试合格,并承担售后服务;
1.
2.5 其他:__所有制作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1.3 设计、制作要求:
1.
3.1 制作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
3.2 模型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3.3 材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3.4 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3.5 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制作工期: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调试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X为交付。
2. 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金额为
元整(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圆整)。
2.2 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包括材料、人工、税费、利润以及乙方必须的加班费、专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3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
a) 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无息)。
(
b) 甲方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款:
第一期:支付合同金额的 % , 即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支付至合同金额的_90_ %,即人民币_______ _元整,于模型全部制作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完毕交付甲方后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质量保证金:余款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无息)。
2.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付款至 90 %时提供全额合法有效发票。本合同支付形式为:_ □ 转账_ □支票 __□其他
3. 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3.
1.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制作模型所需的图纸、资料、照片,并派人进行施工联系、技术交底,解释模型制作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3.
1.2甲方应按本合同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变更、修改、增加制作内容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若确需增加内容,则相应延长制作工期、增加费用。
3.
1.3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工作成果后组织验收。
3.
1.4 在模型制作过程中,如因甲方解除本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
3.2 乙方权利义务
3.
2.1 乙方应当亲自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并对模型制作的全部工作负责。
3.
2.2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进行模型设计和制作。
3.
2.3在承包此项模型制作工程时,乙方已清楚和明白合同文件内的所有条款、合同目的。乙方须确保一切施工是符合此项工程的设计,满足质与量的要求、安全要求、工程进度。
3.
2.4乙方承担为期________年的保修期,自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算。维护内容包括动态、灯光维修,或因参观者损坏进行的维修。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个小时内响应并维修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
第三方代为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当承担与维修费等额的违约金。如甲方需要模型参展,乙方应派专人协助搬运及安装、调试,甲方负责车辆运输费。保修期期满后,乙方仍应予维修,但可酌情收取材料成本费。
3.
2.5 乙方工作成果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修改,乙方要求增加费用的,乙方应提供明确的工程量清单,并与甲方有好协商。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承担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4.2乙方未按照本通用版合同.3款提供模型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但无论如何该等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固定总价。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则甲方有权拒收该不合格的模型,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或者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取回模型,并应于收到该通知后的____日内重新提供合格模型,承担本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若
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委托
第三方代为制作模型,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当承担与该等费用等额的违约金。
4.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模型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4.4乙方未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进行设计制作,导致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购房者的赔偿、补偿、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5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之商业秘密以及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照片等其他材料,否则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本条及于乙方关联公司及其员工。
4.6乙方确保其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材料以及施工工序过程不侵犯任何
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若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对
第三方的赔偿、律师费等,乙方应当全额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7 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或者乙方的其他过错同时造成工程延误的,甲方可同时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违约金的约定向乙方求偿。
4.8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任何
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结算价款30%作为违约金。
4.9 甲方有权从应付未付款项中随时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
4.10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 权利归属
本合同项下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及其相关图纸等材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或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该等工作成果及其相关图纸等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7. 合同附则
6.1 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有效修改和或补充。
6.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有相同效力。
6.3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4 本合同保密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6.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系签署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编码:
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篇4:标准预约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满足企业在开展3C认证及国外认证工作中对标准文本的急需,提高企业检测认证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省信函往来时间,本中心特推出一种方便快捷的“标准预约服务”。甲、乙双方就标准预约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周内,甲方将标准资料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汇入乙方账户:
户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二、甲方将所需标准订单(标准编号或产品名称)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同时指定邮递方式。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如代购标准,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以甲方指定的邮递方式将标准(连同本次服务所需的费用)送出。
四、乙方根据以下收费标准将所需的费用在甲方预付款中扣除。
(1)国内标准销售价格:按照目录上所标注的价格出售。
(2)国外标准销售价格:国外标准是以查询复印形式进行提供的,复印费(含查询费):_________元/页,_________页以内;_________元/页,_________页以上。
(3)标准代购费:_________元/份
(4)标准传真:_________元/A4/页;_________元/A4/页(市内)
(5)邮费:按标准款总价的_________%收取,不足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计。(如需特快专递,则按实际费用收取)
五、当甲方的预付款不足时,应在接到乙方的补款通知后_________周内补充,否则终止提供服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5: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罹患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六条「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时,本公司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八条「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九条「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合同签发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二十一条「名词释义」
本条款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条款所述“利息”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储蓄存款二年定期年利率+2.0%计算。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本条款所述“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
一、心脏病(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而导致部分心肌坏死,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新近显示心肌梗塞变异的心电图;
2血液内心脏酶素含量异常增加;
3典型的胸痛病状。
但心绞痛不在本合同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的血管绕道手术,须经心脏内科心导管检查,罹患者有持续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绞痛并证实冠状动脉有狭窄或阻塞情形,必须接受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其它手术不包括在内。
三、脑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脑神经专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1植物人状态;
2一肢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3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经常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4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四、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指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的衰竭而必须接受定期透析治疗。
五、癌症: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但下述除外:
1第一期何杰金氏病;
2慢性淋巴性白血病;
3原位癌;
4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六、瘫痪:
指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关节机能的机能丧失指永久完全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上肢三大关节包括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包括股、膝、踝关节。
七、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指接受心脏、肺脏、肝脏、胰脏、肾脏及骨髓移植。
八、主动脉手术:
指接受胸、腹主动脉手术,以矫正狭窄,分割或切除主动脉瘤。但胸、腹主动脉的分支除外。
九、爆发性肝炎:
指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的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诊断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肝脏急剧缩小;
2肝细胞严重损坏;
3肝功能急剧退化;
4肝性脑病。
十、慢性肝病:
指末期肝衰竭,其症状必须包括下列各点:
1持续性黄疸病;
2食道静脉曲张;
3腹水(肿);
4肝性脑病。
任何由嗜酒或滥用药物引起的肝病除外。
篇6: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 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 洪水、潮水、水灾、地震、 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 雷电、水灾、爆炸;
(3) 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 盗窃 ;
(5) 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 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 除本条款第二条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然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2)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爆动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3) 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4) 自然磨损、氧化、锈蚀;
(5) 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6) 换置、修理或矫正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7)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
(8) 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9) 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
(10) 文件、账簿、票据、现金 、有价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
(11) 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2) 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13) 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验收时终止。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关税等。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 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偿付。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补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 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 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
第八条 本保单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均可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九条 本公司对每一事故赔偿金额以根据法律或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据为准,但不能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经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诺、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第十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 明细表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2) 被保险人和其他承包在现场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
(2) 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3)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 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
(6) 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本条款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条款。
篇7: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样本[页2]_合同范本
(十)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或操作人员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十一)被保险人、驾驶或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
(十二)保险特种车辆(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特种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矿山专用车:12.50%的年折旧率;其他特种车:10.00%的年折旧率。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三)在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特种车辆一并折旧。
第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特种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或操作人员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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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宾馆出租合同标准模板
甲方:王洁,性别:女,住址:沭阳县东方明都23幢一单元301室,身份证号:3208233
乙方: 姓别: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就宾馆租赁一事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责任:
1、甲方愿意将沭阳县东方名都23幢一单元301室、302室、二单元303室,宾馆(总共12个房间)租给乙方营业使用,租期一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2、出租前所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1、乙方先交贰万壹仟元现金(¥:21000元)给甲方(其中含保证金伍仟元),余款贰万元在两个月之内付清,如违约以上所交贰万壹仟元概不退还,并解除合同,终止租用甲方宾馆,和甲方无任何债务关系。
2、乙方租用期间负责缴纳所有水电费,协议期满后必须交清所有水、电等费用。
3、乙方租用期间负责缴纳所使用的有限电视台规定交付的所有费用。乙方租用期间还必须承担所有卫生间由于使用不当产生的渗水问题影响到楼下所造成的所有后果。
4、乙方租用期间还需要负责缴纳每年本小区内物业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宾馆内301室、302室、303室)的一切费用及环卫部门所规定的垃圾费。
5、乙方租用期间还需交付地方税务部门及国税部门的所规定所有费用(包括房产税)。
6、乙方租用期间应当交付宾馆内所使用的宽带业务费用。
7、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违反公安部门及辖区范围内派出所所规定的治安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被处罚概由乙方负责。
8、乙方租用期间宾馆内甲方所提供的空调、热水器、电脑、电视机、床、凳子、椅子、等等一切配套设施(其中一部分附有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照价赔偿或维修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9、乙方不得将所租用宾馆转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宾馆合同终止,并且乙方所付伍仟元保证金概不退还。
10、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甲方将验收宾馆内的配套设施是否损坏、遗失并且甲方将会把损坏及遗失部分例出清单给乙方,乙方必须依照清单维修所损坏的各方面配套设施或照价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补充,可另议。
本合同有效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篇9:疗养院养老托管协议书
范本一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三方协议主体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入住老人)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丙方(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亲属、原单位或其他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姓名(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机构编号):与乙方关系:地址:电话:手机号:
二、协议内容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家政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合家乐家政服务公司,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长,则保证责任期限相应延长;
4、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5、乙方进院后,甲方提供吃、住、洗衣服等生活服务。甲方会照顾好老人的生活活动,让其舒心过日子。乙方当团结院民,服从管理,不打架、吵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对其退回。
6、乙方在入院时,需要说明有无病史。如乙方入院期间生病,需进行治疗,其中涉及的治疗费、护理费等开销需乙方支付,乙方无法支付的由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方有义务将乙方的健康情况通知丙方。
7、乙方不得私自外出,外出需请假。如外出不请假者出现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进院应提供医院的体检证明和身份证件。如乙方正常死亡,丙方应无条件带走。后事与甲方无关。
9、乙方在每月16号之前付清次月生活费、护理费等一切费用共计元。若乙方不能承担,丙方需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对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所定时间入住期间,甲方按照日均费用的一半进行退换。
10、乙方入住期间为:至。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入住,可以续签协议。
10、本协议自三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附:乙方入住续签期间:1、至。
2、至。
3、至。
以上协议如乙方、丙方无意见将按此协议进行
甲方:
乙方:
丙方:年月日
范本二
甲方:
主要负责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主要负责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就项目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框架协议,以资遵照执行。
一、本协议的宗旨地位
1.1本协议旨在对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协议各方就养老院运营托管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养老院运营托管的实施。
1.2在养老院运营托管移交时,协议各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运营托管、资产整理、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协议和/或其他
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本协议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1.3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第90个工作日止,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排他期。在排他期内,乙方对于合作项目具有排他的优先合作权,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的相关信息,并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洽谈合作项目的融资合作、不与任何第三方缔结养老院托管或合作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形式的契约。
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自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果合作项目方案及合作协议通过乙方的内部审核程序,甲乙双方应于排他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有关项目合作的执行法律协议。因甲方、乙方原因未能签署的,视为甲方、乙方违约,甲方、乙方应自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如果合作项目方案未能通过乙方的内部审核程序、或因相关监管政策、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双方无法继续推进本项目的,排他期自动结束,甲乙双方的合作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目的
2.1合作目的:服务社会,进一步发扬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帮助老人安度晚年。
2.2合作范围: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等综合性服务
2.3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托管合同形式确定委托方、受托方、员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养老院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运营机构。
2.4托管经营期间,所有养老院坚持“院长-经理”负责制。
2.5托管经营期间,所有养老院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3.1甲方自愿将养老院经营的全部业务排他性委托给乙方全权管理,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托管期间,甲方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养老院的一切经营事项,享有养老院的经营管理权;
(2)在合作托管期间,乙方享有被托管养老院的全部完整的人事决定权、独立的财务审批及管理权,包括:现有资金及存货的使用权、其他经营性资产(指所有商品)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等,但是老人入住所缴纳的保证金、押金除外;
(3)为托管经营的目的,乙方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处理相关事务。如有对外事务需要甲方本人到场或需要提供相关证件,甲方需无条件配合;
乙方亦可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的对外事务,在乙方向善意第三方披露真实情况后,所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委托方承担;
(4)甲方不得再自行行使经营管理权或者将经营管理权委托他方参与行使。非经甲方同意或除紧急状态下为保护甲方之利益,乙方不得擅自将其受托经营管理权转委托他方行使;
3.2在合作托管期间,甲方定期于每月5日按照月实际营业额的%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作为乙方的利润。
3.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普乐园”养老品牌的品牌使用费万元/年,一次付清,使用年限年,品牌使用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3.4甲方承担合作托管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四、合作期限
4.1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5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自20__年月日。
五、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移交给乙方的资产进行监督,每年听取一次甲方对清产核资的报告;
(2)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3)有权对医院的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予以指导、检查;
(4)有权加强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并随时督促、检查和规范;
(5)及时与乙办理资产、证件、文件、印章等移交手续;
(6)在甲方没有违反托管协议的前提下,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管理;
(7)支持乙方开展医疗活动、公共卫生、防疫保健、社区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工作;
(8)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手续;
(9)乙方需要引进人才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办理各种手续;
(10)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乙方应得的费用和利润;
(11)不干涉甲方开展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
5.2乙方权利和义务
(1)及时接受甲方托管的各项资产、财务、生产生活资料等;
(2)对甲方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享有经营管理权;
(3)对新投资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
(4)积极开展养老院的经经营活动,促进养老、卫生事业的发展;
(5)有权对养老院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内部运行机制等管理制度进行整合调整;
(6)有权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扩大养老院规模,快速发展;
(7)有权确定引进人才或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8)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项养老业务活动;
(9)把服务和医疗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杜绝业务事故的发生;
(10)负责安置甲方在编职工,办理职工的档案管理手续,但停薪留职人员自理,退休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
(11)承担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12)需要使用甲方移交时的资产做资本动作时,应征得甲方及资产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
(13)保证养老院非盈利性质五年不变(5年后是否改变,另行书面商定),各项税收仍按现行政策办理;
(14)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及时为甲方各种证件办理年检、换证手续。
六、管理与移交的规定
6.1本养老院托管项目前期调查及方案论证过程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调查费用、可研报告费用、项目方案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2乙方有权根据方案论证的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后续托管运营协议的撰写及内部审核程序对本项目方案与合作协议的审议;如果乙方内部审议通过项目方案,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一、二、三条的约定,同乙方签订有关项目合作的法律协议。
6.3甲方的养老院全部财产移交给乙方经营管理。移交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应积极收回债权并偿还债务,对确属无法收回的债权,乙方同意核减移交的资产。
6.4在移交时,甲方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也相应移交给乙方。
6.5本合同期满后,移交财产、证件等按本合同附件——双方签署的移交表由乙方移交给甲方。相应移交资产现状返还给甲方,增资的部分或是乙方投资所有的部分,甲方应予补偿。
七、双方陈述和保证
7.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2)甲方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要的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该等义务依其条款对其具有强制执行力。
7.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并已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该等义务依其条款对其具有强制执行力。
范本三
为进一步发扬尊老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让老人安度晚年,延年益寿。我院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开办自费入院颐养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此协议:
甲方:电话:
乙方(委托责任人):
入院老人:年龄: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送来自费养老人员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二、乙方为老人所选择的护理等级为级,每月按入院开始向甲方交纳服务费、伙食费、床位费费用包干价共计人民币元/月(大写:整)。(若变更换护理等级或调整收费标准按新标准交纳)
三、入院的老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送回家,同时终止协议履行。
1、发现有传染病、精神病患者(暴力者);
2、不按期交纳各种费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方,而无来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妨碍他人入住且甲方认为无法为其管理者。
四、老人在本院养老期间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若擅自外出不归、失踪或在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甲方均不负责。
五、老人病重、病危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立马到院,如在乙方未到达前发生死亡,与甲方无关。老人后事均由乙方负责在两小时内处理完毕。否由甲方将通知殡仪馆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凡入院老人在入院时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年龄来确定院内规定的护理标准,如老人在养老期间由于身体状况或年龄超过入院时暂定的护理标准,甲方可提高护理标准,乙方按相关性的标准缴费。
七、离院后,如再次申请入院按新申请处理。老人因病、因事请假外出15天以上可退或停交伙食费(月初按半月计算,半月按一月计算。),其它费用一律照收。若请假15天内,其它各项费用不退还。中途离院一天按半月收费,7天按全月收费。
八、护理老人在养老院进入24小时值班制,病故当月费用全月收费。
九、入住本院的老人在日常生活行动中自己发生跌伤,或自身行为造成伤害或死亡者,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医疗方面:
1、入住本院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如发现因隐瞒病史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
2、入院老人如遇突发急病、危、重病或猝死,本院医务人员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乙方的同时将给予紧急处理及进行必要的抢救。
3、入院老人如遇突发急、危、重病时导致增加的陪护,护理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住院期间护理人员不进入护理)。
十一、入院老人的贵重物品及钱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被窃,甲方不负责。
十二、本协议甲、乙两方签章并遵照协议条款办妥有关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一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入院老人(签章):
年月日
篇10:上海市标准房屋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下列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并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1-2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甲方向乙方承诺,未对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进行分割搭建;乙方向甲方承诺,承租该房屋用作居住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1-3 租赁期间,乙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 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币,下同)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3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当月下个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3-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款项应在房屋返还时返还乙方。
4-2 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
乙方 承担,其中应由 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承担。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
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
5-5 租赁期间,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房屋使用安全,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1 租赁期间,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乙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6-2 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七条 抵押和出售
7-1 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7-2 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转让前需实地看房的,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未经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拒绝。
第八条 续租
8-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应于租期届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逾期未书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8-2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自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限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房屋返还
9-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如本合同转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
9-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约定外,乙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甲方书面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0-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二)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一)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三)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四)乙方擅自将该房屋用作单位集体宿舍,或者增加居住使用人,违反本市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等规定的;
(五)乙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乙方欠缴应承担的费用累计超过 元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登记备案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____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当
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到该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2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凡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
11-3 因租赁当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延续、注销手续的,造成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均应由未配合办理的一方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和附件内容。 12-2 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2-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并赔偿损失。
12-5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2-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3-1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3-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条款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14-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 乙方(名称或名字):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 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篇11:保险资产管理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资产管理合同:
1.自委托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账户内共有现金及股票市值合计人民币_____万元,委托给乙方全权代理进行股票买卖操作。(股票必须减去1个点计算市值)
2.为体现乙方承担风险的诚意,委托当日,乙方同意按甲方账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将自有资金_____万元打入甲方上述账户,与原有资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权代理期间,乙方需保证账户内现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账户内期初总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没有继续打入保证金,甲方有权平仓,终止协议。
4.委托期间,每赢利_____%,甲乙双方结算一次,甲方资金的赢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资金的赢利归乙方所有。委托期满,也按此结算方式结算。
5.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账户市值情况,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码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资策略。
6.委托期间,双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则该账户如有赢利,赢利全归乙方,归还乙方打入的保证金。如该账户保平或亏损,甲方归还乙方的保证金,且另需支付账户管理费(以期初本账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赢利和保平,赢利全归甲方,甲方归还乙方本金,如账户亏损,则甲方扣除亏损额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期初本账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后将剩余款归还乙方。
7.委托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操作比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账户资金,双方权利,义务比照本合同进行。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本合同双方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人事代理标准合同书
代理机构: ____省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 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 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____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 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1、人事档案管理;
2、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
3、户籍党籍管理;
4、身份管理;
5、职称评定;
6、社会保险;
7、出国出境、考研政审;
8、档案工资调整;
9、人事关系接转;
10、人事政策咨询; 1
1、人才素质测评; 1
2、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 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十
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返
篇13:工业项目标准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万元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共同发展,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进入开发区投资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名称:_____生产规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3、经济效益:首期实现年销售收入(营业额)___万元,年创利税____万元(详见附件2)。
4、投产(经营)后,首期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个;第二期(最终)至少提供就业岗位_____个,其中至少为甲方提供就业岗位_______个。
5、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首期固定资产投资____万(美)元。(以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结果为准,详见附件5)其中设备_____万(美)元、厂房_____万(美)元、公用设施及其他______万(美)元。
6、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募股)____万(美)元、贷款____万(美)元、其他融资_____万(美)元。
7、项目工期:自200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0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二、建设用地
8、乙方项目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拟申请建设用地面积_____平方米(合___亩)。用途为___________项目建设(经营)。该宗土地位于商河县经济开发区,西临___________,东临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北临__________。南北长_____米,东西长_____米。如项目靠近干路,依干路中心线为地界。如相邻单位已构筑界墙,需支付已构筑界墙款的一半购买共用界墙权,否则将无权拥有界墙的任何产权。(以实际丈量为准,详见附件3)
9、乙方如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每亩土地一次性交纳人民币2万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后,由甲方负责协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期限40年)、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乙方如租赁该宗土地,每亩土地每年租金800元(仅指用于工业用途,特殊约定的除外),于租赁年度初月交清当年租金。租赁期限40年,租金每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高于30%。
乙方如利用该宗土地从事三产及房地产开发的,须在符合甲方规划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10、乙方承诺:该方项目申请的建设用地仅用于工业生产(经营)、科研、办公及其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如需要职工生活设施,须另行申请进入园区生活规划区建设。
11、乙方承诺:自本合同书正式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并按本协议第5、7款约定的投资规模和工期建成投产,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委托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物由乙方在一个月之内自行拆除并承担全部损失;如乙方不能按时拆除,则视为自愿放弃地上物所有权。在此期间(自签约之日至土地使用权收回之日)造成厂区全部或者部分闲置的(指未作工业用途、未按本合同5、7款约定建成投产),违约方须按每季度400元/亩的标准,根据土地闲置时间,承担土地闲置损失。
12、厂区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占地面积)不低于45%,且每亩土地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80万元。
三、配套设施
13、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供排水、电力、建设等的增容费、贴费、开户费均免除。
14、乙方生活用水,须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35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5、乙方生产用水,原则上也要由开发区水厂供应,现在水价1.6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如乙方用水量超出甲方供应量时,经甲方同意并经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准,可打自备井,但要装表计量,并交纳水资源费(现价0.40元/方,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6、电费、通讯费、燃气费、闭路电视费、治安费、公共卫生费、垃圾清运处理费、物业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开征的除外)等由用户按物价部门的核准的价格交纳。除物价部门下文调整外不得调整。
17、为保证零星用工的规范和乙方治安,零星劳务(如搬运、保洁、保安、建筑等工种) 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安排,用工信息由甲方提供。经乙方委托,甲方还可为乙方招收并培训职工,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甲方要保证用工管理规范、价格不高于本地平均水平;用工信息准确可靠。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8、有权执行开发区总体建设规划及产业政策,并依据乙方厂区建设规划详图(详见附件4)对乙方厂区内建设物有放线及验线权。未经甲方放线和验线,乙方不得单方面开工建设。
19、甲方经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授权,有权对园区范围内的社会公共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环境卫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土地使用等)进行管理。
20、执行商政发[20__]12号文件(详见附件1),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按乙方实际贡献地方财政的数额,实行前两年等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
21、乙方项目入园后,甲方负责将电力、道路、供排水管道、通讯等接通至乙方厂区以外规划红线处。
22、负责协调县招商局为乙方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证件。
23、负责为乙方车辆提供《外来投资企业(本县)通行证》,以保证在商河境内车辆通畅。
篇14:关于供货标准合同
甲方:g___g
乙方:g___g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经平等协商就办公设备签订以下办公设备采购供货协议:
一、供货范围及供货商
1、本协议适用于g___g(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只能向甲方提供办公设备及耗材、类产品。
二、价格及交货期
1、采购方在本协议期内采购所需办公设备等产品在同类产品相同条件下均由甲方优先供货。
2、协议供货价以当时报价为准,若产品更新,均按当时报价的优惠率计算。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采购都应享受优先供货权,正常情况下的供货期为________年。
4、乙方折扣后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最低价。
三、费用结算
1、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合法正规的发票。
2、货款实行支票结算。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所供产品应通过国家有关机构的认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者符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
3、乙方提供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4、乙方必须按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执行。
五、技术服务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故障,甲方又无力解决而电告乙方时,乙方有责任及时帮助解除故障。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执行过程中拥有所有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信息发布权;
2、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所提供的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检查;
3、甲方有义务督促用户单位按时结清货款;
4、乙方有义务适时调整价格信息;
5、乙方有义务为协议供货的用户单位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6、乙方有义务监督其授权的协议供货商履行合同;
七、违约责任
在协议供货有效期间内,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并按《民法典》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要求向甲方供货,经甲方查实的;
(二)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品,或未按协议供货合同要求提供货物,存在欺骗行为的;
(三)没有遵守服务承诺、货物质量或服务被甲方投诉的;
(四)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适时调整价格信息的;
(六)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协议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
八、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其它约定
1、乙方经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
4、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设备供货合同范本精选
篇15: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解除担保协议
甲方:中国司_______市分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自愿为甲方代理人________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乙方对代理人________的保证责任,原《保证合同》同时终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年内,如甲方发现代理人_________在原乙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_____代理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代理人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6:上海市标准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
预出租方:
预承租方: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_________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该房屋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___________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_____________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水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__元。内不变。自第________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承担。
5-3________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时间:_______
篇17: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货物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_____ 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产。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暴动、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18:机动车辆保险单_合同范本
被保险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保险单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 保险单号码:
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列各种车辆的保险。
┌──┬──┬─┬──┬───────────┬──────┬───┐
│ │ │ │吨位│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
│车辆│牌照│用│或 ├──┬─┬──┬───┼──────┤保险费│
│型号│号码│途│座位│保险│费│保险│ 基本 │ 固定保险费 │ 合计 │
│ │ │ │ │金额│率│ 费 │保险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 特别约定: │
├─────────────────────────┤ │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
├─────────────────────────┤ 保额来源依据│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及计算方式: │
│保险期限: 个月 │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保险公司签章│
│请收到保险单,立即核对。 │ │
│ 如有错误,希即通知更正。 │ 年 月 日 │
└─────────────────────────┴───────┘
经副理 登记 复核 制单
篇19:人事代理标准合同书
甲方: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人才资源开发(上海)有限司
地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号xx大厦楼
邮编: 邮编:20xxx
电话: 电话:86-21-5169
传真: 传真:86-21-5106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人事事务代理服务。现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代理服务形式与内容
甲方负责将所需代理的员工名单和员工相关资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委托后向甲方提供服务。
乙方依法为甲方提供以下代理服务内容:
1.服务地区:上海市行政区域;
2.代办录用、退工手续;
3.代缴社保、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
按社保缴纳地区有关政策,负责为被代理员工核算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和承办具体手续(包括月报表,人员增减时的转移、补缴,年终对帐,每年核定基数等工作);
4.就代理内容和具体操作流程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5.其他服务事宜根据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配合向乙方提供代办手续所必需的全部材料、单据和印鉴(印鉴经甲方同意后使用);
2.甲方应于每月15日以前向乙方确认当月的员工变更情况,超过15日的,列入下个月度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于员工离职发生之日起的3日以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完整的退工办理材料;
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手续时,需要支付国家规定费用、行政性收费、其他机构合法收费或工本费的,甲方须向乙方足额预付;
6.甲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或代理员工实际工作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员工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代理委托并确认代办材料完整无误时,应及时受理;
2.乙方应每月15日前将上月代理的有关结算报表交于甲方;
3.收到甲方按时支付的费用后,乙方必须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缴纳代收代付费用;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应出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5.乙方提供代理服务时,应依法操作,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对甲方单位及员工资料保密;
第四条 费用结算
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为每人每月 150元 。
2.代理服务中发生的国家规定费用、行政性收费、其他机构合法收费或工本费,由甲方承担;
3.乙方为甲方提供员工人事代理服务的时间,以乙方实际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的月份作为起始月,以该员工办理正式退工手续为终止月份,按月核算代理费用;期间如因甲方或甲方员工的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其他服务内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凡牵涉到甲方员工需合法补缴社会保险或公积金的情况,乙方可提供补缴的服务并按照补缴人数结算服务费用,对于已有人员增加缴费金额的,乙方不再另行收费;
5.甲方应于每月24日前根据乙方的结算报表将当月所有应付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的收费账户,逾期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甲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责。乙方指定的收费账户如下:
户名:x人才资源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账户: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行
账户: 015 203 130 500
第五条 本协议期限、续约、解除及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从20__年3月18日起,到20__年3月17日止;
2.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仍应按照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期限支付费用。
第六条 协调原则和争议处理
1.本协议期内,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法定征缴费用的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必要时可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期内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信息;(2)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3)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4)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5)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
2.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对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于上海市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1、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甲方需要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的员工详单(合同签订后可通过《代理员工社保缴纳通知书》增加服务对象)。
甲方:深圳市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人才资源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20:养老保险工作总结[页5]_工作总结范文_网
(一)继续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确保养老金确保发放工作。今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持续增长,实行市级统筹后,保发放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确保发放仍然是今年的工作重点,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加强对基金收支情况的研究和预测预警,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保发放机制。对收支缺口,首先要通过扩大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等办法解决。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定期通报、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对保发放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
(二)做好扩面征缴和养老保险接续工作。一是要以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为群体重点,努力扩大覆盖面,确保今年新增参保职工8600人。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下大力气抓好稽核、清欠工作,确保养老保险费征缴额达28500万元。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一些效益好、人员多但拒不参保或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在局里统一安排下,坚决纳入行政法律程序,强制其参保缴费。
(三)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根据xx届三中全会决定,今年国家要全面启动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改变以前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运行的状况,消除债务隐患。当前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老中新人分开的原则,逐步做实个人养老保险账户,XX年按2%起步,XX年做实到5%。二是中央对中西部省份给予补助,5%以内每个点中央补0.75%,剩余0.25%由地方负担;6%到 8%部分,全部由地方负担。三是做实账户的基金统一集中到省里,全部购买国债。我们要坚持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平稳过渡的原则,认真进行测算论证,做好准备工作。
(四)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实现“两个提高”、“一个扩展”。
两个提高,一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的比例,二是提高中央企业(行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比例。到今年底,全市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其中实行社区管理的达到65%。因此,下半年要注重质量提高和工作规范,要将提高社区管理的比例作为重头戏。
一个扩展,就是要扩展工作内容,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在做好有关基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资格认证协查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强化勤政廉政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案件,积极推进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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