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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法律条款【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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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投资公司法律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司法,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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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固定资产外汇借款合同范本

借方:

贷方: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

金额: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批准单位)号文批准的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二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三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四笔用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

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

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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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律服务委托建筑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建筑,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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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

1、访等方式。

2、代签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 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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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法律事务工作思路_部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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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事务工作思路

xx年年,法律事务工作要继续按照上级行的安排和市分行确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思路,以“围绕一个中心,落实四个到位,争取两个提升”为指导思想,以推进合规管理,防范、化解法律风险为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行业务经营有效发展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支持。

一、抓好“xx普法”工作,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高依法合规管理水平 xx年年,普法教育及培训工作以合规管理为主题,密切结合本行经营管理实际,务实、有效的组织开展好普法,在整体上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同时,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工作,进而从整体上提高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业务操作水平,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我行风险防控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审查,防范风险,服务营销 坚持法律审查的独立性,继续做好对信贷业务(合同)的审查,加大对非信贷类业务的审查力度,扩律审查范围,特别要加强对当前案件多发,管理薄弱的业务和环节的法律审查及指导。继续做好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工作,并积极督促落实法律意见。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的合规合法性论证,对新产品、新技术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保证业务创新活动的合法性。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参与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发布法律风险提示及法律审查等方式,为业务经营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加强对支行法律审查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加强业务合同管理,提高经营合规水平 加强对合同文本实施工作的指导管理,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本的使用,不断提升我行合同质量。按照强化贷后管理等要求,对合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要把合同效力的检查作为年度例行工作,持之以恒,力求尽快见到成效。

四、加强转授权管理,有效发挥转授权动态调整作用 根据上级行转授权,继续做好年度转授权工作。加强转授权动态管理,密切关注转授权执行情况,对出现重大风险隐患的支行或业务,要及时调减、暂停或收回相关权限,充分发挥转授权动态管理对业务经营和风险控制的杠杆作用。做好转授权执行情况的检查。

五、改进诉讼管理,提高诉讼效益 继续加强诉讼论证,提高诉讼效益,杜绝无效益诉讼。继续强化案件管理,全力推进未执结案件的执行,为清收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力求胜诉案件执行收回突破200元。改进诉讼管理,要对“中止风险之诉”发生条件及其与贷后管理中风险预警的衔接进行论证,提出可行的处理办法,为完善贷后管理、做好预警反应、及时中止风险提供法律服务。加强诉讼费用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律师聘用管理工作制度。抓好经济纠纷案件责任追究移送工作的落实。

六、做好自律监管工作,切实防范法律事务工作风险

按照法律事务工作自律监管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对各县(区)支行的法律事务工作做好检查,对各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做好自查。

七、关注业务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调研工作要在往年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调研水平,为领导决策和规范业务操作提供法律支持。加强调研的主动性,多深入基层,了解基层行在业务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风险隐患,扎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严密论证,揭示风险隐患,提出可行性建议。注重对业务经营中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识别风险、提示风险和提出对策。加强与各支行法律事务岗的联系,就诉讼管理、案件防查以及法律法规出台对我行业务经营的影响进行调研,及时收集、反映相关情况。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督促各支行从实施依法治行战略、提高全行合规管理水平的高度,切实重视法律工作,加强对法律工作的领导,明确岗位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保障其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学习和培训,全面提高法律人员素质。着力培养法律事务人员求真务实、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对经营管理的支持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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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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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 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 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 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 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 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 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 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 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 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2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1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 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 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 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 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 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 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 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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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务用车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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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费用居高不下,财政负担沉重。据一些地方调查,每年一辆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如江西省定南县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前,每年用于公务用车的费用达583万元,占全年财政收入的12%;湖北省老河口市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消费为1400万元,占整个财政支出的6%。每年新增的购车费用,使许多地区和部门财政不堪重负,如20xx年辽宁省葫芦岛市机构改革后,有27个单位提出要更新、购买新车47辆,需要财政支出1100多万元。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现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费用完全由财政承担,缺少相应的利益调节机制,这种“大锅饭”式的管理无形中助长了一些干部以权谋私、公车私用。群众反映,在公车使用中,办公事的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的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的占三分之一。现实中用公车接送亲属子女、迎亲嫁娶、探亲访友、旅游观光等已是人所皆知的事实,而且越是节假日越严重。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相比,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十分低下。有关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党政机关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为公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5%。这种公车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机关提出的低成本、高效率的要求是截然相悖的。另外,由于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公车在使用以及维修保养等方面浪费严重,如大庆市工商局有一辆车一年的维修费用就达22万元,江西省定南县某单位一辆车一年曾经用掉18个轮胎,这其中显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4、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屡禁不止。中央对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已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干部将配备使用小汽车看成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视为一种待遇。许多地方和部门不是从公务需要出发,而是根据干部的职级待遇配备车辆,竟相配车,配好车,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甚至为县处级领导干部也配备了专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小汽车问题严重。虽然各地各部门多次进行专项治理,但问题仍屡禁不止、不断反弹。20xx年,河北省在对全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的清查中,共清理出违规车1373辆,其中超标车328辆。国家税务总局在对全系统1999年以来配备使用小汽车情况的清查中,共清理出超标车1402辆。今年,中央纪委对各省区市在职省部级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小汽车情况进行了清理统计,共清理出超标车401辆,全国31个省(区、市)除4个省(市)外,其他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超标准配车问题。

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针对现行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改革入手,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特别是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改革试点工作的力度。据了解,目前上海、广东、江苏、湖北、江西、黑龙江、辽宁等14个省(区、市)以及审计署、国家宗教局等4个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改革试点。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实施了班车改革。

从各地的情况看,改革多数是从乡镇一级搞起,个别地方在市、县直属部门进行了改革,如黑龙江省大庆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广东、湖北两省今年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指导和推动全省工作的开展。深圳、佛山、威海等市已经制定了改革方案,准备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改革。湖北和吉林两省还对离退休干部的公务用车进行了改革试点。

经过几年的实践,各地各部门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在改革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做法:一是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车改后取消公务用车,各单位今后一律不再购置新车。干部进行公务活动,则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性质,以及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费用,明确干部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公务活动,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在交通费用发放和使用方面,一是以现金形式发给干部本人,由干部自行支配,超支不补,节余归己;二是不发现金,费用由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规定限额内凭票报销用车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一年度使用或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个人;三是发放部分现金,其余部分由单位集中调剂使用。也有的地方和部门在改革中保留了少量公务用车,用于公务接待、突发事件等特殊需求。

二是取消各部门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后,由政府组建公务用车出租公司,按企业模式运营管理,用以保障各部门的公务用车需求。各部门用车,则根据干部的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发放一定数额的公里券,干部在规定限额内凭券用车,超支自负,节余转入下一年度或以一定比例奖励个人。如山东省泰安市等地区。

三是保留各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但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逐步取消公务用车。严格核定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现有公务用车仍由各单位自行管理使用,但对缺编车辆和今后报废的车辆不再重新配备,每年按缺编车辆数发放一定数额的租车费用,用于公务交通。由政府引导,成立专门的出租汽车公司,保障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需要。如辽宁省葫芦岛市。

各地各部门在改革工作中十分注重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许多配套措施,对公车改革的对象、范围、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以及原有公务用车的处理、司机安置和财务管理等都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严格进行监督检查,从而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

从各地各部门的改革实践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降低了公务交通成本,减少了财政支出。各地各部门普遍反映,车改后交通费用支出明显下降。如湖北省仅市(州)级离退休干部车改一项,每年就节约经费约2500—3000万元。湖北省老河口市实行改革后,20xx年交通费用下降139.86万元,降幅21.2%;无锡市92个乡镇改革前每年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约7000—9000万元,改革后发放交通费用3500—4000万元,节约40—60%;国家宗教局实施车改后,每年可节省经费15—20万元。同时,车改后各单位不再购置新车,减少了购车成本,财政支出明显减少。

2、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从源头上有效地解决了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变现行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方式,比较有效地解决了过去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以及公车私用等问题,堵塞了利用车辆维修保养报销各种费用的漏洞,从源头上遏制了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促进了领导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各地各部门在改革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认为公车就是“官车”,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取消公务用车,有损自己的权威和形象,因此缺乏改革的积极性;有的担心取消公务用车会影响正常工作,因而不愿改革。二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原有公务用车的处理没有面向社会公开拍卖,而是出售给本单位领导干部或司机,并给予一定的优惠,由于缺少透明度,群众不理解、有意见。三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改革后交通费用的发放标准在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以及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难以把握。

四、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从现实和社会的长远发展看,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当然,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鉴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行政区域、地理区位不同,公共交通发展程度不一,社会化服务水平各异,目前不宜在全国推行统一的改革模式。

因此,建议要进一步总结各地各部门的实践经验,坚持先行试点,上下结合,采取多种模式,不断完善,稳步推进,逐步加大改革力度。改革要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大力推动,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以此促进源头治腐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快中央和国家机关改革试点步伐,建议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和财政部选择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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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专业大学生暑期实践报告_暑期社会实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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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大学暑期实践报告

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践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    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公司名称不是记得很清楚,下面只好用原告被告来代替了)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原告与被告系合作伙伴关系,在去年就将原告公司制造的机动车运输给被告,被告诉称资金周转不灵,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货物的全部货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还未将货款付清,几经原告的追讨,被告仍然没有全部偿还,还有

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XX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XX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给予答复。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二、    一起离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结婚之前就怀有身孕,通过欺诈骗婚。婚后不久就有一女婴,原告对此怀有疑虑,认为不是自己的小孩,就带着自己的孩子到上海一家医院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证明该女确实不是本人所生。原告系于被告的欺骗行为便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财产均分。

法庭判决同意离婚,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到女方的利益,作出了公平的判决,可是女方的父亲认为法庭的判决有失公正,不断的到法院进行干扰,法院工作者告之正确的解决途径他不采用,给法院工作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两个星期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这一系列的事情可都是要认真细致的,目录上要写好案号,原告,被告,事由等等,判决还是调解不能写错,案卷一定要分正卷副卷,并且案卷的内容还要按照证据材料,法庭材料整理好,将它们装订好,贴上封条。看着自己的案卷整理好真是很高兴。

在实践中我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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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律服务委托建筑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建筑,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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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促进_____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_____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_____、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_____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_____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可以给予优惠(如果_____规定允许),如无_____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优惠。

第六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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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产权合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知识产权,服务,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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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合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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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特约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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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特约条款

第一条 特约说明

住院补贴医院保险特约(以下简称本特约)是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的附加险。在主保险合同订立或主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经投保人申请,本公司同意后,可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主保险合同终止时,本特约终止。

第二条 特约构成

本特约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特约有关的投保单、附贴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三条 投保范围

本特约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主保险合同相同。

凡患有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病(ⅱ期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癫痫病、法定传染病、爱滋病、性病或正患病住院及全休、半休者不能作为本特约的被保险人。

第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特约所负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特约的生效日。

第五条 保险期间的续保

本特约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本特约在被保险人_________周岁生日之前保险期间期满时,本公司同意续保并投保人保险期间期满后十五日内交付续保保险费,本特约继续有效。

续保时,本公司有权对本特约的保险费予以调整。在上一保单年度内患本条款第三条所列疾病的,本公司可再续保两年,两年后本公司不再续保。

第六条 保险责任

在本特约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患病而住院治疗,本公司按(实际住院天数-4)×每日住院津贴给付住院津贴,每日住院津贴为保险金额的2%。

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因患病而住院治疗,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住院津贴,但累计住院天数以九十天为限。

对上述保险责任,除急诊外,被保险人需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因病情需要转到其他医院住院的,需有指定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并经本公司认可同意。

第七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住院津贴的责任:

一 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伤害或导致其患病;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六 被保险人在本特约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因疾病住院治疗,但续保不受此限制;

七 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职业病以及投保本保险前已有的疾病、残疾的治疗及康复;

八 流产、分娩、堕胎、避孕、绝育手术及矫形手术和美容;

九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各款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责任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费

本特约的保险费按投保人约定的保险金额和附表规定的费率标准计算,一次缴清。

第九条 保险金额

本特约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___千元,最高为人民币_________千元,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十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特约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特约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十一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特约住院津贴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二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第十三条 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保险合同、保险费缴费凭证、被保险人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住院医院出具的住院费原始凭证、结算明细表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住院津贴。

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住院津贴的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被保险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四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五条 特约内容变更

在本特约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变更本特约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六条 投保人解除特约的处理

本特约成立后,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本特约。解除本特约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保险费缴费凭证、投保人的身份证明。

本特约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十七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特约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释义

潜水:是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运动:是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探险活动:是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原始森林等活动。

武术比赛: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训练或比赛。

特技:是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训练或比赛。

爱滋病: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简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未满期保险费:为保险费×(12-本合同已经过月数)÷12,不足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手续费:为未满期保险费的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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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常驻法律顾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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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元。律师费用按季缴纳,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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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摘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易人身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3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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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易人身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简易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或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 保险人对本保险单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人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有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五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但以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超过7周岁为限。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全部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但因同一意外伤害保险人已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应予扣除。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保险单附表所列残疾比例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但每年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比例达到75%及以上的,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六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体残疾时,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期限,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八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并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九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及申请免交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意外伤害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六、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第十三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疾病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六、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第十五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十七条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减少保险金额,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保险人批注。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保险人不负责任。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人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变更地址

第二十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保险人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释义

第二十一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保险单签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表 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比例表

简易人身保险保险金额表

(保险费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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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新选2024年最新_顾问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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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计划新选2015年最新

第一个月 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成功经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 年终总结 综合评价

回顾整年度的服务情况,由顾问单位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就顾问单位的现状提出专业的整体评估报告。与顾问单位协商制订下年度的服务计划,签订下年度法律顾问的续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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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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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请个人):

乙方(聘请单位):江苏*湾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日常法律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其个人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并指派律师 出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现双方协议如下:

一、 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一年内可进行六次以内的预约法律咨

询。

二、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三、依甲方另行委托为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代理甲方进行诉讼、仲裁等,律师费减按标准收费的80%收取。

四、乙方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年酬金为人民币 元,在合同签订的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第一年度的聘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的三日内支付)。

五、乙方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给甲方办理有关事务所需之食宿差旅费等由甲方负责,甲方对乙方的活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交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依该会之现行规则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甲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照付;如果乙方提议终止合同,终止当年的聘金不收。

甲方: 乙方:江苏*湾律师事务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85620148

住址: 开户银行:中国*行连云港行郁洲路支行

联系方式: 银行账号:X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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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书

范文类型:授权书,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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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兹授权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负责在中国境内处理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各种证件的变更等一切事宜,直至变更结束后为止(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被授权人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固定)(移动)

授权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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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工作者队伍计划之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_工作者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意见,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全文共 1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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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队伍计划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强化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局党组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个别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切实做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和谐平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意义

开展警示教育是认真汲取康仁兵案件深刻教训、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法律服务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律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的实际行动。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目标

(一)全县律师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自觉性进一步坚定,全县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尽责执业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全县律师诚信执业信息档案。建立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失信和处罚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律师与司法人员互相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相互关系。

(四)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监管、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制度,规范查处流程、明确查处期限、建立投诉查处考核机制,坚决纠正律师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律师执业中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不法行为,做到“应查必查,应处必处”。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五)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所内运行程序切实规范,“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得到全面整顿和清理。

(六)进一步拓展律师工作,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的联系与协调,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警示教育要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学习。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宪法、法律,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律师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行业规范,认真学习《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宪法观念和严格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提高律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纪律观念,努力在执业活动中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入讨论。通过揭披个别的违纪违法情况,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剖析个别违纪违法的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并结合我县律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如何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如何在执业活动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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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设立投资公司法律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司法,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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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

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保证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应借款人的要求,为借款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时与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保证人提供担保时,则多个保证人同时作为丙方参与签订保证合同。各个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中约定。

三、第二条、第四条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四、第十条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

式均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五、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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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聘请律师法律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服务,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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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 等公司为证券交易代理项目一事,聘请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审核客户的法人经营情况及资金来源;

2、监督甲方资金安全使用;

3、提供证券买卖及国债回购的法律意见;

4、协调甲方与有关客户可能发生的诉讼;

5、参与甲方与客户业务谈判;

6、协助草拟、修改、制作、审核有关文件;

7、其它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的材料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反映不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缴纳律师为该项目提供服务的费用计人民币 万元。

四、如甲方要求变更委托项目,需另行委托,本合同即终止。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结束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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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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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加快推进建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xx〕230号)、《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选派律师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南司〔20xx〕125)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此订立《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__ _ _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甲方指派 __为互助合作联系人。

二、甲、乙双方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如若需要乙方提供服务事宜,可随时与乙方指派律师联系;乙方指派律师无法亲身参与时,可在律所内部临时调派其他律师(法律工作者)。

三、甲、乙方双方可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确定是否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如协商一致确定同意支付律师服务费的,另行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见证、资信调查、项目谈判等,收费按规定另议。

四、乙方服务主要范围:

1.为甲方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有关合同。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依法管理。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经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同意,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日常咨询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处理,疑难问题可联系顾问律师处理。

3.开展法制宣传,顾问律师可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普及干部、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制讲座。

4.协助人民调解工作。为甲方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甲方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五、甲方应向服务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服务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必要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及其所指派的服务律师应对其提供法律报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七、服务律师违法执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在律师执业保险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持一份,服务律师留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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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法律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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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及意义

现在我国正在加紧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在这个大背景下,了解我国法制建设成效是很有必要的。为了更加清楚反映在这个现实,我将调查对象主要定格在农村居民,但由于农村知识水平的局限,因此我将问题设置的十分简单,并且针对的是农村学生。调查时间就是这个寒假(即20__-1-12——20__-2-12),调查的主要方式是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主要是能够及时反映我国法制建设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给予自己的建议,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弥补农村的薄弱环节 ,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使得农民也能知法、懂法,从而做到守法、用法和护法。

在调查之前,我心中颇有几个疑问:在新世纪,常言所说的“民不与官斗”是否还存在人们的思想里?人们是否有意识的去了解法律知识?人们是否敢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通过这次调查来了解。

二.调查方法

1.关于法律常识的问卷调查。

针对以上问题,我向群众发出的问卷有60份,回收51份,回收率达到85%。为了不耽误群众的时间,我只拟定了10道选择题。其中,7道题都是判断题。对此,我选择了5道题来进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表

第一题 .您的文化程度?

选项

A.初中

B.高中

C.大学

D.其他

第二题 .您是否经常看法制节目?

A.是

人数(人) 19

第三题。您关注国内重大民事或刑事案件吗?

项目

A.是

B.否

人数(人) 28 23

第四题。20__年举办的“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是第几届?

选项 人数(人)

正确 19

错误 32

第五题。我国第一部宪法是何时制定的? 人数(人)

A.1954 42

B.1976 4

C.1982 5

三.数据分析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比较分析,大多数被访者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了解不深。对最近发生的法律案件有过了解,但对法律知识的关注程度较低。 从第一题和第二题的数据上看,在被访人中大学学历的人居多,其他文化程度较少。但其中未经常看法律节目的被访者约占63%,这可能是他们认为法律太过于深奥和难以理解,对法律也无太大兴趣。平时也不常用,对此有些忽略。况且,他们之间在发生纠纷是通常是通过居委会或村委干部来协调解决的。因此,在大多数人眼中,法律知识是可有可无的。

从第三题的数据上看,多数被访者还是经常关注国内重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大约占总人数的55%。这说明大多数人还是有一定的意识来了解我国法律发展,不管关注刑事案件只是为了自己的好奇心理,还是认真想了解法律知识,但这在客观上还是促进了法律知识在居民、群众中的传播,加强了人们的法律观念。由此可见,法制建设正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即使这种变化不是显而易见的,不可否认的是,她的确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对第四题数据的了解,人们对20__年首届全国公诉人于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还不是很了解。但我认为这是情有可原的,因为这毕竟只是首届而已,可能是宣传还不到位,这档节目的知名度还不是很高。众人对此还根本不知道,尤其是工作者和在校学生。我想说的是“全国公诉人于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的确是一档好节目,他所展现的不仅有精妙绝伦、激烈的辩论艺术,经典的案例分析和法学知名学者的评论,还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这里你可以了解到大量的法律知识和欣赏法律人的精彩表现。有利于法律知识的发展和传播。

在第五题中,绝大多数的人对我国宪法的制定时间都了解。这更说明大多数群众对法律知识只有一定的了解,法律知识的更新还跟不上时代。法律是为广大人民而制定的,只有让大多数的群众了解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实践法律,才能更好的建设法制社会,实现真正的法治。

四.总结建议

建设法制社会任重而道远。实现法治是一个长远的目标,因此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更不可忽视。

在这次调查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经历了几番波折。原因在于当我发放调查问卷的时候,大多数人并不是很配合,以诸多理由推脱;要么就对我不理不睬。在当时对我的打击还是挺大的,但后一想,这也许是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吧。这也从另一方面表明了群众在对待陌生人的冷漠······

为此,我建议以下几点:

1. 加大法制宣传,在村务栏或公告栏上公布法律知识,使法律知识得以普及。充实人们的知识面,使人们对法律有更深的认识,来促进法律在普通劳动大众的影响力,使人们能够对法律有一个大致的认识,使他们不在害怕法律。

2. 开展法制讲评活动,以近期发生的案例来让群众评说,增加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和兴趣。这样可以使他们不在固步自封,降低法律在他们心中的神圣不可及的观念,是法律能够真正进入人民的心中。

3. 加大法律节目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节目的知名度,调动观众的积极性,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到法制建设中来。大量丰富的案例可以引发观众的好奇心,他们相互探讨,共同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

4. 可以邀请律师来进行一个法律知识讲座或设置一个免费的法律咨询平台。在一周中抽出几天来进行群众与律师有一个好的交流环境,律师的言传身教让群众近距离的接触法律工作者,这对法律知识的传播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

5. 发扬基层干部的学法风气来带动人民学法,使法律真正成为人民的好帮手,而不只是避而远之。因为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法律只与犯罪、恶人联系在一起,而忽略了法律也是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基层干部是最接近人民的,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可以很大程度改变人们忽略法律的心态,从而真正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让法律成为我们的助手,而不是让我们仰望她。

法律并不是完全无情的,相反,她是处处有情,她是基于常情常理而设定的。我们不要只去敬畏法律,而要真正的去了解她、认识她,让她成为我们的朋友。

法律无时不在。她是一种规范,一种制度。法律处处与我们相伴,关键时给予我们援助,保护我们的劳动成果。国家因她而强大,社会因她而安定,家庭因她而安康。她总在无形之中默默的奉献她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做出了巨大贡献!

让我们以积极的心态去努力学法、懂法、用法、护法,做一个更富有正义与理想的新一代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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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管理服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3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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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本物业名称: 别墅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业主手册》的行为。

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部分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并合理收取费用。

12.自本协议终止时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及其它物业管理材料,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和《业主手册》。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享有与所缴纳物业管理费相符的服务。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违反装修协议,给物业造成损害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和《业主手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因甲方维护修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占用乙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11.不得擅自将住宅改为非住宅使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机房、水泵间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供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房屋共用部位保洁。

2.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门岗执勤。

(3)巡逻检查。

(4)安全监控。

2.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加强治安防范,协查各种违法案件。

(2)检查、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情况。

(3)及时发现各类事故苗头,协助有关部门力争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限速、限重。

(2)禁鸣。

(3)按规定停放。

(4)车辆出入管理。

(5)泊位管理。

2.责任

(1)指挥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

(2)保持小区安静。

(3)保持道路通畅。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按照《别墅室内装修管理协议》对业主的房屋装饰装修行为实施管理。

七、消防管理

1.内容

(1)公共区域消防器材和易燃品管理。

(2)消防监控。

(3)义务消防。

2.责任

(1)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2)消防通道畅通。

(3)发生火警,组织灭火或报警。

八、公共绿化

1.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等绿化养护。

(2)清洁公共绿地。

(3)除虫和必要的补种。

2.责任

(1)保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绿化植物茂盛、无缺株。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清洁,无污染。

二、设备运行:正常、故障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小时。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按计划及时完成。

四、环境卫生:整洁。

五、绿化:按景观要求维护。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无事故。

七、保安:热情服务、按章办事、仪表整洁、文明礼貌。

八、消防:做好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防范工作。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立即处理,72小时内力争修复,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报修后30分钟内或按约定时间准时上门维修,24小时力争修复,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十、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甲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物业管理费自《入伙通知书》规定的入伙之日起开始计收。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

三、地面停车位按每月每个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管费标准的70%向甲方交纳,空置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乙方出租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乙方与承租人约定由承担人缴纳的,从其约定,乙方负连带缴纳责任。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每次交纳费用时间:每季度首月5日前交纳。

八、其它有偿服务收费另行约定。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有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 据xx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入伙前交纳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的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七条 保险

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八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乙方不得擅自在小区内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牌(包括标牌、标识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物业管理费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作调整;其它收费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

二、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额的3‰支付。

三、长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之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向业主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调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本协议共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由甲方送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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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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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畅通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提升服务能力,加大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力度

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案件和其他事项的办理力度,基本实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的既定目标。据统计,去年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9件,总计为2405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388.93万元,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525件。

(二)深化管理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在案件数量逐年攀升的情况下,我市提出了"零距离亲情服务、零收费无偿服务、零投诉优质服务"的法律援助三零目标,不断强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将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

去年,我市通过建立完善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档案,将近年所有法律援助案件根据案卷质量和意见反馈情况评分,登记在册。建档后,不仅可以通过补贴发放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奖惩机制,来促使办案人员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指派案件,还可以全面掌握每名法律服务人员的办案水平、案卷质量,在指派案件时,便于中心选择责任心强、在案件的专业领域有特长的法律服务人员来承办案件。

(三)完善便民措施,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为了更好服务民生,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项便民措施:

一是拓展受理渠道。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可作为法援案件先行受理,3日内报送法援中心审查,使有涉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能方便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

二是推出四项承诺。即对所有来访、来电、来信人员推出免费咨询、免费代书、免费调解、免费送法规等4项承诺。对老弱病残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四是建立援调对接制度。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代理其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行提起诉讼或仲裁。对调解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经申请,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代理其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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