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投资合伙协议注意什么(实用20篇)

浏览

918

范文

160

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13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投资人) 乙方:__________(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投资合同范本。

二、权利和义务

甲方必须把投资资金以及相关资料证明交给乙方,供其进行投资操作;甲方有权查询投资操作情况,但不得干涉投资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况,不得随意抽撤资金,不允许自行进行投资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乙方对甲方账户全权管理,精心运作,自主操作并承担操作风险;对甲方账户资金有保本的责任,即在协议到期日,若甲方账户资金低于其存入本金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补齐。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一年,每月收取利息。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账户资金总额减去账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乙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 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 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八、其他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5955 字

+ 加入清单

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

本有限合伙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均有意根据《合伙企业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下述列明的含义: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双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即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指在本协议订立时有限合伙企业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即________________。

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总额。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金额。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为“双方”。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2.1设立依据

双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

2.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文简称为有限合伙企业。

2.3主要经营场所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

2.4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4.1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从事股权投资和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债权投资或其它可以转换为股权的投资工具,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4.2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_________________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

2.4.3具体经营范围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2.5合伙人

2.5.1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_____________人,其中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人,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人。

2.5.2有限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2.5.3有限合伙企业之有限合伙人为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2.6经营期限

2.6.1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

第三条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3.1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自营业执照签发日起,1个月内完成缴付。

认缴出资额

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其中,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_________________%。

3.2出资缴付

普通合伙人应于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根据情况就每笔出资签发缴付出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于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上载明的付款日或之前,将其出资通知书上载明其应缴付金额支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

第四条合伙人

4.1有限合伙人

4.1.1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4.1.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签署文件,亦不得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4.1.3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为避免歧义,前述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普通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4.2普通合伙人

4.2.1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2.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4.2.3身份转换

(1)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4)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3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则有限合伙企业解散。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可以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条合伙事务执行

5.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2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3)双方一致同意选择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5.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条有限合伙费用

6.1有限合伙费用

6.1.2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律师费、交易费、诉讼费和仲裁费、清算费、工商年检等其他政府收费、有限合伙企业应缴纳的税金、有限合伙企业自身的费用开支等。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

7.1合伙人会议

7.1.1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人之议事程序,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

(3)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4)修改有限合伙协议;

(5)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6)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

(7)普通合伙人除名;

(8)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合伙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议,直接作出决议。

7.1.2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1.3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合伙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代表出席。

7.1.4合伙人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

第八条分配与亏损分担

8.1分配

8.1.1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在扣除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有限合伙企业的费用后,按照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8.2所得税

8.2.1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税务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各合伙人自行按相关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要求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则有限合伙企业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8.3亏损和债务承担

8.3.1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8.3.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条权益转让

9.1有限合伙人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

9.1.1有限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权益的,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该等转让。

9.1.2有限合伙人拟对外转让有限合伙权益的,应向普通合伙人提交书面申请,载明转让的权益份额以及拟转让价格。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9.2普通合伙人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

9.2.1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有限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9.3有限合伙权益质押

9.3.1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进行质押。

第十条退伙

10.1有限合伙人退伙

10.1.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的要求。

10.1.2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丧失偿债能力;

(2)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10.2普通合伙人退伙

10.2.1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2.2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10.2.3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并任命其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3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10.3.1因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有限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可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

10.3.2若合伙人会议在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决议之时有限合伙企业未能同时就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作出决议,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3.3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人会议在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决议之同时就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作出决议;

(2)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0.4自第13.3.3条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执行事务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会议同意接纳的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事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三条解散和清算

13.1解散

13.1.1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

(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30)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5)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3.2清算

13.2.1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

13.2.2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

13.3清算清偿顺序

13.3.1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满或终止清算时,有限合伙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5)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13.4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

14.1不可抗力

14.1.1“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14.1.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14.2标题

14.2.1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14.3可分割性

14.3.1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4.4签署文本

14.4.1本协议双方签署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餐饮店投资经营合伙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投资,全文共 270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地:

鉴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资设立、经营______________餐饮店(以下简称餐饮店),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餐饮店的设立和经营管理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为了规范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经营行为,保护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饮店性质为个体工商户。合同各方对餐饮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纳出资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

五、合同各方出资份额比例

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丙方对_________________餐饮店出资份额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外,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均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仍应按照前款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各自责任。

七、利润分配依据

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饮店的出资份额比例分配利润。

八、债务承担

1、______________餐饮店对外债务由餐饮店财产偿还。

2、______________餐饮店财产不足以偿还对外债务时,对外剩余债务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资份额比例承担债务。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其出资比例自对方对外偿还债务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当负担的部分。

九、餐饮店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十、餐饮店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餐饮店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餐饮店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饮店出资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参与餐饮店的经营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饮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餐饮店的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经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餐饮店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餐饮店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5、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餐饮店的实际情况,由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6、退伙人对给餐饮店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退还的财产数额。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方的继承人对该方在餐饮店中的财产份额享有继承权。

十四、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餐饮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十五、餐饮店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合伙应当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餐饮店: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

2、清算餐饮店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餐饮店未了结的事务。

4、清算后有盈余的,则按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相关税费、员工工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清算后如亏损或餐饮店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餐饮店财产偿还,餐饮店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出资比例承担。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日内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十七、合同各方违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出资和赔偿损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采取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饮店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相应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文件签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三、本合同书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双方须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书如需公证,以公证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资份额承担。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公司内部合伙投资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60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甲乙两者经友好商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两者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作为合同投资人的方式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日止。

第三条投资出资额及方式

1.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___%;

2.甲、乙两者决定在银行开设一专用账户,用于合伙投资使用;

3.甲、乙两者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缴入上述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损失;

4.合伙投资期间甲、乙两者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_______时予以返还;

5.资金增减由合伙投资人共同决定,两者另附补充协议约定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两者按各自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两者的出资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为两者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五条事务执行

1.甲、乙两者商量,由甲方代表两者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⑤____________.

2.乙方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⑤____________.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共同共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共同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甲、乙共同决定。

第六条投资的转让

1.甲、乙两者任何一方向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两者均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份额;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甲、乙两者均不得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转让其持有的份额。

第八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甲、乙两者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甲乙两者对合伙账目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各条中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甲、乙两者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商量,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商量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商量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两者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86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__________时开始,到__________时终止。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______________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方合伙投资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359 字

+ 加入清单

合伙人姓名: ,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合伙人姓名: ,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合伙人姓名: ,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兹有 、 、 三人, 为经营 而缔结本协议,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劳动力优势、货源优势、人际优势、合伙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共同奋斗,共创辉煌!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

1、合伙期期限:合伙关系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停止合伙经营止。

2、合伙经营名称:

出资

1、合伙人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占叁分之壹股份;

合伙人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占叁分之壹股份;

合伙人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占叁分之壹股份。

2、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内,按原始所占股权的比例追加出资数额。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4、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5、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7、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

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债务承担: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分担清偿义务(或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为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6)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进行清算。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全体合伙人推选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自合伙经营起建立经营账簿,分别设立专人负责记账、出纳、签字。

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应在每月1日至15日将上个月的账簿交与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阅。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自行赔偿。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三方商订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股权比例承担。

第十条 其他

1、合伙所有的明细账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2、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想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3、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账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67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共同投资者的名称和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者(以下简称“共同投资者”)就各方共同出资,甲方以其名义持有_ _ _ _ _ _ _ _ _股份,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 _ _ _ _ _ _ _ _公司的设立,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者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投资者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元,占出资总额的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出资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占出资总额的_ _ _ _ _ _ _ _ %;

丙方出资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占出资总额的_ _ _ _ _ _ _ _%。

三方一致同意以出资总额为_ _ _ _ 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加股份公司的设立,每一个共同投资者将持有股份公司总资本的_ _ _ _ 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损失分享

共同投资者应当按照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损益。

共同投资者按出资额对共同投资负责,共同投资者按出资总额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

共同投资者投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地是共同投资者的共同财产,由共同投资者按照投资比例分享。

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的,每个共同投资者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取得该财产。

第4条事务的执行

1.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投资者,履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阶段行使和履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产生的成果,并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2.甲、乙、丙三方投资者有权检查各自负责的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当三方中的一方或双方不再参与公司日程事务的管理时,参与公司管理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向不再参与公司管理的双方或一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甲、乙、丙三方执行合资公司所产生的利润属于合资公司,产生的损失或民事责任由合资公司承担。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过程中因疏忽或不遵守本协议而给共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者可以对一方或双方执行共同投资提出异议。

如有异议,暂停执行。

如有争议,共同投资者应投票作出共同决定。

6.下列共同投资事项必须经共同投资者同意:

(一)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二)向外国投资者质押上述股份;

(3)更换行政人员。

第五条投资转让

1.当共同投资者将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转让给共同投资者以外的人时,共同投资者必须同意;

2.共同投资者之间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共同投资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投资者;

3.共同投资者依法转让出资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者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者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股份和出资;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何共同投资者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设立时,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按照共同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分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确保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全部财产,以向其他共同投资者提供担保。

任何一方承诺,如发生违约情况,给其他共同投资者造成损失,则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者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者协商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自所有共同投资者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 _ _ _份,共同投资者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

_ _ _ _ _ _ _(签名):

_ _ _ _ _ _ _(签名):

_ _ _ _ _ _ _(签名):

_ _ _ _ _ _ _(签名):

_ _ _ _ _ _ _(出生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上海市公司股权投资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5958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合称“合伙人”或“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合伙企业

设立

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的条款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或“本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成立。

名称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6楼F座】。

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四】年。

投资期为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四】年,A类投资人(优先)自投资期满2年后退出,B类投资人(劣后)投资期为3年,投资期后的剩余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项目回收期,不得再投资。

资金用途

合伙企业所募集的所有资金,即各方认缴所有出资全部拟用于【嘉凯城上海海悦高端养老社区装修工程项目及二期项目开发运营】。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资无法进行之】情形,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将认缴的所有或部分出资用于【上海中凯豪生酒店住宅改建项目】或其他备选项目。

合伙人及其出资

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上海】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26楼F座】。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之名称/姓名、住所如本协议有限合伙人名册所列。本协议签署后通过认缴出资或受让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经与普通合伙人协商确定,并依据本协议约定签署协议附件所列确认函后,被列入本协议有限合伙人名册,成为本协议的当事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以最终实际出资额为准。有限合伙人此次认购类别为【 】类,投资金额为【 】元人民币。

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实际出资额的1%。

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不应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以人民币【 10 】万元的整数倍递增。但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此最低认缴出资额的要求。有限合伙人应签署如本协议附件所列格式和内容的认缴承诺书,确认其认缴出资额(但通过受让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届时应按照本协议附件所列格式和内容签署受让确认函)。

普通合伙人根据届时实际募集的总认缴出资额情况,可确认首轮募集完成。普通合伙人就该等情况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为合伙企业的首轮募集完成日。

缴付出资

有限合伙人应根据普通合伙人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于募集完成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汇款】方式【现金】缴付其认缴的所有出资。

普通合伙人要求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时,应当向有限合伙人提前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有限合伙人当期应缴付出资的金额及银行账户指示信息。缴付出资通知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出资的应缴付出资日(“出资日”)。有限合伙人应于出资日或出资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全额缴付出资。

普通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进度以【现金】缴付。

逾期缴付出资

合伙人未能按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按时足额缴付出资(该合伙人以下简称“逾期合伙人”),应按照如下约定向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滞纳金(“逾期出资滞纳金”):

如果逾期合伙人在出资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缴付出资,并支付逾期出资滞纳金,将被视同为守约合伙人。该情形下的逾期出资滞纳金计算方式如下:

逾期出资滞纳金=逾期缴付的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逾期天数(包括出资日,但不包括合伙企业收到款项当日);

如果逾期合伙人未能按上述2.4(1)(a)的约定在出资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足额缴付出资和逾期出资滞纳金,普通合伙人可给予该逾期合伙人自出资日次日起二十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若逾期合伙人在宽限期内足额缴付逾期出资,并支付逾期出资滞纳金,将被视同为守约合伙人。该情形下的逾期出资滞纳金计算方法如下:

逾期出资滞纳金=逾期缴付的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逾期天数(包括出资日,但不包括合伙企业收到款项当日)。

逾期合伙人在宽限期内仍无法足额支付逾期出资和应付逾期出资滞纳金,或者未获得宽限期的,该逾期合伙人可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该违约合伙人应按照本协议第12条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普通合伙人有权:

将该违约合伙人尚未缴付的认缴出资额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或

由合伙企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继续履行该违约合伙人的出资承诺;

相应缩减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或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利于合伙企业利益的其他处理方法。

合伙企业的投资

投资管理

除用于支付合伙费用、清偿债务及为合伙企业运营管理之必要所需其他费用外,合伙人缴付的出资应用于依据本协议约定而进行的投资。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投资而获得的可分配收入不得再用于项目投资。

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第4.2款约定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应依照本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管理及决策行使职权。

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在二级市场上以获取短期差价为目的买卖上市股票(但出售投资组合公司股票的不在此限)。

临时投资

为实现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以存放银行和债券类投资的方式,管理合伙企业的账面现金(包括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等现金)(“临时投资”,因临时投资获得的收入简称为“临时投资收入”)。

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

利益冲突

普通合伙人可以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中国境内设立与本合伙企业相类似的新的人民币集合投资工具。

关联交易

合伙企业应尽量避免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或其他关联合伙企业收购投资标的或向其他关联合伙企业出售投资标的,避免投资于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已经投资的项目。如普通合伙人决定从事上述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平、合理及有利于合伙企业的原则,不得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合伙事务的管理与执行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

普通合伙人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全权负责合伙企业及投资业务以及其他合伙事务之管理、运营、控制、决策的全部职权,该等职权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全面负责合伙企业的各项投资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管理及决策;

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履行协议、合同及其他文件;

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知识产权等;

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身份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主要经营场所;

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聘请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聘请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为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继续募集资金;

按照本协议约定决定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权益;

根据合伙人的变动情况修改本协议附件;

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为合伙企业的利益提起诉讼/仲裁或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或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依第2.4(2)款认定逾期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

从逾期合伙人应分配的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其应缴付的逾期出资滞纳金,或依第12条从违约合伙人应分配的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其应赔偿的损失。

采取其他所需行为以实现、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合法权益。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委派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能够独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执行合伙事务之行为对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签署文件等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有限合伙人之授权

全体有限合伙人在此作出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和/或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会议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普通合伙人凭有限合伙人依据本协议作出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当修改内容涉及上述第4.1(1)项下的(e)、(g)、(i)、(j)和/或(k)事项时,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并通知有限合伙人;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凭合计持有合伙企业【50%】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所涉全部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当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控制投资风险,普通合伙人应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业务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投资专业人士组成,向普通合伙人负责。

在合伙企业投资过程中,【管理团队】在投资项目的开发、尽职调查、投资条款谈判、投资项目管理等环节,应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通报。

合伙人会议

年度会议

合伙企业每年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年度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

年度会议的内容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年度报告。年度会议不讨论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

临时会议

经普通合伙人提议或经合计持有【75%】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合伙企业应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与“年度会议”统称“合伙人会议”)。

临时会议可以讨论和决议的事项包括:【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本协议约定需要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和决议的相关事项。】

对于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事项,临时会议由有限合伙人召集并主持,按第8.2(2)项约定作出决议。对于依据本协议约定需由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其他事项,临时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须经普通合伙人及持有合伙企业【75%】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会议通知

合伙人会议的召集人应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会议的时间、地点;

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临时会议可以由合伙人以现场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中一种或几种全体参会合伙人均可有效获取信息的方式参加并表决,对于属普通合伙人召集临时会议讨论的事项,普通合伙人亦可决定不召集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有限合伙人意见,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十五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意见的合伙人将被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并同意从表决权总数中减去相应份额。

合伙费用

合伙企业的合伙费用包括:【合伙企业自身开销、管理费及投资项目费用(定义见下文)】,具体如下:

合伙企业自身开销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与其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和支出(“合伙企业自身开销”),包括但不限于:

为组建、设立合伙企业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开办费”)。普通合伙人或者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由合伙企业在首次取得项目投资退出资金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合伙企业的法律、会计和税务顾问费用;

合伙企业募集所支出的合理的财务顾问费或类似费用;

合伙企业的审计费用;

合伙人会议费用;

政府部门对合伙企业及其资产、收益、交易或运作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诉讼费和仲裁费;

其他没有在管理费中列支的属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的费用。

管理费

合伙企业不需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合伙企业将直接承担本协议5.1条款所列自身开销,投资项目费用,及收购、出售和项目投资其它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成本等。

投资项目费用

合伙企业为投资项目而发生的法律、会计、审计、托管、投资中介及其他通常无法由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的相关费用,以及为调查、评估及监控投资项目而发生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项目直接费用(“投资项目费用”),应由合伙企业承担。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收到的项目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逾期出资滞纳金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费用及其他费用后(统称“可分配收入”)应按照如下约定分配:

(1)分配原则

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但,

(a)若有限合伙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足认缴的出资额规定比例,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b)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其享有的收益分配依照本协议第2.4(2)条款、12.1条款之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及赔偿金后进行分配。

(2)收益分配形式

(a)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进行;

(b)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3)分配时间

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所适用法律及政府机构允许分配的范围内,合伙企业管理人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应款项后按第本协议6.1条款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分配时间不应迟于收到相应现金后【二十(20)】个工作日届满之日。

(4)分配条件

(a)有充足的现金供分配;

(b)分配不会导致合伙企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c)分配不会使合伙企业剩余的资金或利润不足以履行或支付将来预期的义务、责任或费用。

亏损分担

受限于第2.1款约定,合伙企业的各项亏损首先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然后在各有限合伙人之间应按其认缴出资额比例分担。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企业支付给各合伙人的款项,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付所得税或根据法律法规由合伙企业代扣代缴。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

资本账户

合伙企业内部为每个合伙人分别开立一个资本账户。每一个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余额应于【每一季度的最后一日】根据当期的变化情况应进行调整:

下列项目应记为资本账户的增项:

合伙企业的收益中该合伙人应得的份额;及

该合伙人缴付的实缴出资额。

下列项目应记为资本账户的减项:

已支付给该合伙人的现金或非现金的价值;

该合伙人所分担的亏损。

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应根据本协议的特别约定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为合伙企业制定会计制度和程序。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保留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依据。这些会计账簿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反映合伙企业经营活动。

会计年度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审计

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首轮募集完成后,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从具有较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定。当合计持有合伙企业【50%】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合伙人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财务报告

首轮募集完成日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普通合伙人应每半年度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首轮募集完成日后第一个完整年度结束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出于保护高度机密以及敏感信息之目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对上述报告进行必要的编辑。

查阅会计账簿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

权益转让及退伙

权益转让及出质禁止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如果有限合伙人(“转让方”)欲将其拥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转让或出售(统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转让方应完全遵守本款及本协议其他相关条款之约定,否则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权益转让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权益转让不会导致任何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

拟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 将遵守本协议及转让方与普通合伙人签订的关于认缴本合伙企业出资的入伙协议的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转让方或拟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合伙企业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转让方就其拟转让合伙企业权益事宜,应与普通合伙人协商一致,并获得普通合伙人确认;但如果拟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人且转让方为拟受让方之后续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予同意。

若普通合伙人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上述8.1(1)(a)所列第Ⅱ-Ⅳ项规定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在符合上述8.1(1)所列第(a)至(c)项约定的,转让方应首先向其他有限合伙人(“非转让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转让通知”),列明:

拟转让的合伙企业权益(“要约权益”);

拟转让价格;

其他条款和条件;及

拟受让方的身份。

非转让方享有购买全部或部分要约权益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如果在转让方发出转让通知的十五天内,非转让方书面通知转让方其选择购买全部或部分要约权益(“购买通知”),则转让方及非转让方应按以下方式完成对要约权益的购买和出售:

在收到非转让方的购买通知后的十天内,转让方应将约定的要约权益买卖的交割日(“交割日”)通知非转让方,但交割日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转让通知发出后的【七十五天】。但是,上述【七十五天】的期限不包括获得所需获得政府审批登记的时间(如适用)。该项买卖的交割应在合伙企业的主要营业场所进行。

在交割日,非转让方应按转让通知中列明的价格购买其在书面通知中向转让方提出选择购买的那部分要约权益。

如果:

对该部分要约权益的买卖未能按上面第8.1(1)(e)项约定的时间完成,且交易未能完成完全是由于非转让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的;和/或

任何非转让方未接受转让方的要约,或者如果非转让方选择购买部分要约权益

则转让方可以以不优于转让通知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拟受让方转让要约权益。

依据上述8.1(1)所列第(a)至(f)项约定受让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事方(“受让方”),签署本协议附件所列格式和内容的确认函(“受让确认函”),并经普通合伙人认定后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在本协议附件一有限合伙人名册上登记、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普通合伙人的权益转让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约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 何方式转让其拥有的合伙企业权益。

若出现以下情形,为使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确需转让普通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第8.2(2)项约定作出决议,普通合伙人方可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的当然退伙,并且有限合伙人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和/或

有限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并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若经合计持有合伙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出质禁止

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退伙

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可依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不得要求退伙或提前收回其实缴出资。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除名退伙:若出现第2.4(2)款约定的逾期合伙人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情形,普通合伙人有权在违约发生后【1】年内将该违约合伙人除名。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退伙时,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

普通合伙人退伙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不得要求退伙,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也不得采取任何行动解散或终止。

当然退伙: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持有的全部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除名退伙

若因普通合伙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经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80%】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如普通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下列不正当行为:

因其行为致使其自身或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致使合伙企业受到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以致无法继续营业;

其他违反本协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合伙企业的损失超过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50%】的行为。

经持有本合伙企业【85%】以上实缴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就将普通合伙人除名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可将普通合伙人除名。在此情况下,如合伙企业未能同时安排他人担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合伙企业即应终止,进入清算程序。

更换普通合伙人应履行如下程序:

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作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停止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合伙企业合伙事务。

被除名的普通合伙人仍有权获得其被除名之前因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事务而应获得的报酬及应分配的收益;如合伙企业在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有权选择以其可接受的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和分配的权益。

普通合伙人以上述约定退伙时,除非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 伙人,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依据本协议第4.1(5)项约定确认普通合伙人更换的关键人士;

依据本协议第4.3款约定参加合伙人会议;

依据本协议第6.1款约定获取收益分配;

依据本协议第7.4款约定提议和讨论审计机构更换事宜;

依据本协议第7.5款约定获取合伙企业财务报告;

依据本协议第8.1款约定对有限合伙人拟转让的合伙企业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

依据本协议第11.2款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本协议第2.3款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约定;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普通合伙人对于其认缴的出资,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

依据本协议第3条及第4条约定享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事务(包括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执行权;

依据本协议第4.3款约定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

依据本协议第11.2款约定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普通合伙人在基金募集期间,有权拒绝拟出资投资人的出资及入伙,并退还其本金。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依据本协议第2.3款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

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负责合伙企业的运营、管理、控制、决策及其他所有合伙事务;

依据本协议第4.2款款邀请专业投资人士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

依据本协议第7.5款约定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告;

依据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所有出资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陈述与保证

合伙人向合伙企业陈述与保证

该合伙人或者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者是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

该合伙人已获得充分授权签署本协议,代表该合伙人在本协议上签 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代表;

该合伙人签订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其内部章程和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任何规定或协议项下的义务;

该合伙人是为自己的利益持有合伙企业权益,没有且不会就该合伙企业权益设立委托、信托或代持等法律关系;

该合伙人已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况;

缴付的出资来源合法;

该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普通合伙人;

该合伙人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合伙企业受到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投资组合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该项陈述保证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一直有效。

普通合伙人的特别陈述与保证

普通合伙人为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合伙人具备从事资产管理的相关经验;

有限合伙人的特别陈述与保证

该合伙人仔细阅读了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合伙企业及投资情况的募集资料,包括有关风险的内容,理解投资本合伙企业可能需要承担的风险并有相应的承担风险的能力;

10.4 第三方为有限合伙人提供的担保

【嘉凯城000918】为合伙企业所有投资人的本次投资各项本金及收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进行公告。如果进行担保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普通合伙人应当促使并协助【嘉凯城000918】完成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以保证【嘉凯城000918】的担保行为合法有效。担保合同详见协议附件。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合伙企业应被解散并清算: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且未依据本协议获得延长,或者依据本协议约定经延长后的经营期限届满;

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100%实缴出资额的守约合伙人表决同意解散;

普通合伙人依据本协议被除名或退伙且合伙企业未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出现《合伙企业法》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清算

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三分之二】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

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清算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清算时,清算剩余财产根据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违约责任及免责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违反其做出的陈述与保证或承诺,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合伙人如有下列情形,则按下述约定处理:

合伙人违反第2.3款约定不足额或逾期缴付出资并根据第2.4(2)项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应依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合伙人应就因其违约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

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

违约合伙人对合伙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合伙企业法》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

自违约合伙人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如合伙企业有可分配收入,合伙企业仅支付应分配给违约合伙人的可分配收入的【50%】,保留其余【50%】的可分配收入。上述保留的可分配收入可用于支付违约合伙人违约日后应支付的合伙费用及其他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赔偿等费用,其中合伙费用仍须按违约合伙人违约前认缴出资额计算及承担。

普通合伙人除采取上述措施之外,亦可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申请仲裁向违约合伙人追索:

①应缴而未缴的出资额;

②自出资日起就应缴而未缴的出资额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逾期出资违约金;以及

③合伙企业因仲裁程序及其他司法程序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约定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10条规定,作出虚假或不准确的陈述和保证,导致合伙企业受到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遭受损失或索赔、支付费用或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该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该合伙人将其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投资人。

免责保证

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但普通合伙人或其管理人员因存在法律规定的故意、重大过失行为而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除外。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及普通合伙人的股东、合伙人、董事、雇员、关联人、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职责、处理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由合伙企业承担。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存在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引起。

其他条款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适用中国法律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报告、合伙人会议及其他方式所了解到的合伙企业及其普通合伙人、项目投资的商业、法律、财务等信息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公众泄露也不得从中牟利。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者合伙企业的解散而失效。

通知

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要求或信息传达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交付或发送至下列地址,即为完成发送或送达:

给合伙企业的通知发送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给普通合伙人的通知发送至: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通知发送至登记地址的地址。

任何人可随时经向合伙企业发出通知而变更地址。

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已提前收到,否则:

在派专人交付的情况下,通知于送至第13.3(1)项所述的地址之时视为送达;

在通过邮资预付的挂号邮件、航空邮件或快递发出的情况下,通知于邮寄后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在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及

以电子邮件发送的情况下,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指定电子邮箱所在的服务器时视为送达。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直接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有限合伙人应立即与普通合伙人协商,如受影响的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立即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签署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各方各执壹份,合伙企业保存壹份,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壹份,备案管理部门壹份。

协议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成立,自本协议第10.4条所涉担保合同签订之日生效,本协议签署后,对于通过后续募集或权益转让等方式加入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自其书面确认受本协议约束时对该有限合伙人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本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效力及于其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代理人;当有限合伙人存在委托、信托、代持情形时,并及于其委托人或受托人、名义持有人等。

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方式签署后生效。

释义

定义

如果在本协议中没有另外定义或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本协议,指《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半年度,指日历半年度。

出资日,具有本协议第2.3(2)项约定的含义。

合伙费用,指本协议第5条约定的合伙企业的开办、设立、运营、管理、投资、终止、解散、清算及其他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和支出。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关联合伙企业,指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管理的其他投资实体。

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包括受该等人士控制的人,控制该等人士的人以及与该等人士共同受控制于同一人的人。此处的“控制”是指一方支配另一方主要商业行为或个人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形成可以是基于股权、投票权以及其他通常认为有支配力或重大影响力的关系。

管理公司:指普通合伙人,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费,指本协议第5.2款约定的作为普通合伙人管理合伙企业及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

管理团队,指普通合伙人所聘用的负责管理本合伙企业的管理团队。

季度,指日历季度。

合伙企业,指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的【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成立日,指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

合伙企业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实缴出资额而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实缴出资额所享有的上述权益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以及基于本协议第6.1款约定作为绩效奖励而由其提取相应收益分成的权利。

合伙企业自身开销,指本协议第5.1款约定的与合伙企业开办、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和支出。

可分配收入,具有本协议第6.1款所约定的含义。

质押股权回购款:

年,指日历年。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日,指日历日。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认缴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承诺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缴付通知依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现金出资额。

首轮募集完成日,指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首轮募集完成通知之日。

守约合伙人,指没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

投资成本,指合伙企业进行项目投资时投入到项目公司的全部投资额。

投资项目费用,指本协议第5.3款约定的合伙企业为项目投资而发生的中介服务费、差旅费及招待费等项目直接费用。

投资决策委员会,指如本协议4.2款所述由普通合伙人内设的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的最终决策机构。

投资组合公司,指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

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合伙人(但不包括未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逾期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指通过认缴出资或受让合伙企业权益并为合伙企业所接纳的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指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总认缴出资额,指所有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认缴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接受的认缴出资额之和。

解释

本协议的附件应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应具有如同已在本协议正文中明文载列的同等效力。凡提及本协议,均指经过补充、修改或变更后之本协议,并且包括鉴于条款及各附件。

本协议各条款及附件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所设,不得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书面”一词的表述应包括以可辨认的和非暂时形式产生或复制文字的任何方法,其中也包括电子邮件形式。

(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签署页】

普通合伙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签署页】

有限合伙人: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合伙经营咖啡厅投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76 字

+ 加入清单

合伙经营咖啡投资协议书

合伙人:_______(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_______号

合伙人:_______(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_______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投资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16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合作发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在_____________注册成立(公司名称以工商或民政行政管理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作为投资合作项目的主体,_____进行投资合作项目的运营。

二、医疗机构出资及出资形式

1、医疗机构注册登记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以场地装修及场地使用权形式投入,评估出资人民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占医疗机构注册资本的;乙方以设备、医疗资质品牌及医疗团队形式投入,评估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占医疗机构注册登记资本的_________?%。

2、医疗机构设立理事会、理事长、监事、站长,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站长负责制。理事会由双方指派五名代表组成,其中甲方指派代表________人,乙方指派代表_______人,乙方代表担任理事长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担任医疗机构监事。医疗机构根据运营管理需要,可以下设财务、行政、销售等各部门。

3、医疗机构成立后,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_____核算。甲、乙双方按投入比例分配利润,按出资额承担亏损,根据医疗机构章程的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医疗机构管理

1、医疗机构由乙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与服务。但医疗机构的重大事项与决策(包括对外投资、借款、担保)必须经理事会2/3表决权数通过,视为一致同意通过。

2、医疗机构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支出与收入均通过医疗机构统一进行核算。

3、医疗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指派及职能、公司人事任免由医疗机构理事会研究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应为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并作为制定医疗机构章程的依据,协议条款若未得以履行,违约方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非因本协议各方的原因,导致合作无法实现,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前期费用由双方按对医疗机构的投资比例予以分摊。

五、协议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但因国家重大政策调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本协议可以解除。

六、未尽事宜

本协议为各方就本次合作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其中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在医疗机构章程中约定,也可在本协议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投资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146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明确合伙人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合伙人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伙人组成: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男 ,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男,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男 ,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男,现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二、 四名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

(即: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楼。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住宅楼房。

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合伙宗旨

经四方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四方出资承包住宅楼房建设工程,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合伙人及投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预计投资 ________万元(建地面积约 ________平方米,共____幢,分____期建设,首期建设____幢,后期建设____ 幢,首期约投资 ________万,后期投资约 ________万。具体投入资金按工程进展需要而定计划)。合伙人均按计划比例出资。按股份出资比例分配: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_____________%;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_____________%;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_______ ______________%(除按上述分配出资,合伙人 作为前期花费本项目的居间人,经协商约定,由合伙人 负担 ______________%的出资额作为合伙人

的居间费补偿)。本合同签字之日,各投资人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纳交付投资款,出纳向各投资人出具收据。投资款用于支付该住宅楼房建设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支出。若合伙人之一者未在约定的时间投入资金,减少其相应出资比例,该合伙人的最终出资比例占有额以实际投资计算。

五、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

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__________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成)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在分配利润。(如项目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配)

六 、合伙管理:__________________1、合伙事务施工现场执行总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四方合伙人委派( )全权管理。2、合伙事务当中由( )负责与供地方的关系工作。3、合伙事务当中由( )负责代表四位出资人与供地方住宅楼建设工程签订合作建设协议。该协议当中的利润及风险由四位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七、 财务管理

由( )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出纳),( )方负责帐务处理(发票管理),支出发票及费用由( )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制度

设立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凭印鉴支取现金。

九、 退伙协议

合伙期间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务必由四方同意方可退出。

十、 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财务、安全、质量、进度)。

十一、合伙期限

合伙期满四方按盈亏分配比例共同商议盈利分配。各种材料的处理按盈利分配比例处理。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

十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四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工程项目总金额的 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上诉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与 201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签订的《 》及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签订的《 》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本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共四页,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 组成合同的文件

四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合伙经营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95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你好!下面这篇文章就是我为你准备的合伙经营货车协议书范本,希望帮到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在“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同努力,共分利益”的合伙原则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购买、经营#货车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平均出资购买#货车的车款为93600元,该车款已由甲方全部出资。

乙方的一半出资46800元先由甲方代为垫付。乙方的出资款46800元从共同经营#货车的利润中予以扣减,直到扣足46800元为止。扣减的利润款归甲方所有。

2、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

3.、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4、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5、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6、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出售#货车,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

7、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公司的内部合伙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912 字

+ 加入清单

项目名:连锁饭店材料配送公司

合伙人数:_____个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服务至优,顾客至上!快速,安全,满意!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专门提供连锁饭店的供应材料的配送工作,比如米,油,盐,鸡,鸭,鹅药材等一切饭店用料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现金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姓名)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直接参与日常工作,丙方不参与。开三份合理工资,丙方工资由甲乙两方平分。

2.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合伙经营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3333 字

+ 加入清单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

年 龄______________ 年 龄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760 字

+ 加入清单

本协议由 (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之"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所定条款及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 本协议,指《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1.1.3 有限合伙,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的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 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 。

1.1.6 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士,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 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包括受该等人士控制的人,控制该等人士的人以及与该等人士共同受控制于同一人的人。此处的"控制"是指一方支配另一方主要商业行为或个人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形成可以是基于股权、投票权以及其他通常认为有支配力或重大影响力的关系。

1.1.8 管理团队,指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本有限合伙的管理团队。

1.1.9 认缴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接受的现金金额。

1.1.10 实际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1 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自身承担的运营开支。

1.1.12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13 目标基金,指有限合伙拟对其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

1.1.14 子基金,指有限合伙已承诺投资且尚未退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权投资基金。

1.1.15 共同投资项目,指有限合伙与子基金共同对子基金的投资组合公司进行投资的项目。

1.1.16 临时投资,指本协议6.3条所述现金管理方式。

1.1.17 可分配现金收入,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及预留费用后可分配的部分,但该等现金收入不包括合伙人的出资及合伙人根据第3.4条规定支付的违约金。

1.1.18 有限合伙收益,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和合伙费用后的部分。

1.1.19 有限合伙收益率,指有限合伙的收益与有限合伙总实际出资额的比率。

1.1.20 有限合伙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上述基于实际出资额而享有的权利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管理权。

1.1.21 咨询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5.5条组建的有限合伙咨询机构。

1.1.22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1.1.23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24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2 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该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 限制或扩大范围。

第二条 有限合伙

2.1 设立

2.1.1 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 企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2.1.2 各方同意并承诺,为有限合伙登记注册之目的,将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履行所需的全部程序。有限合伙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为有限合伙成立日。

2.2 名称

2.2.1 有限合伙的名称为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后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3 主要经营场所

2.3.1 有限合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XX市 ]。

2.4 目的

有限合伙的目的是,作为投资人主要投资于优秀管理人发起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获取投资收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 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业务,受托资产投资,代理投资,财务顾问,融资策划和顾问,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

2.6 期限

2.6.1 有限合伙的期限为 年。

2.7 权力

2.7.1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执行有限合伙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 代表有限合伙取得、管理、维持和处分资产;

(3) 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 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 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提供服务;

(6) 订立与有限合伙日常运营和管理的有关协议;

(7) 为有限合伙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有限合伙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有限合伙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8)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的涉税事项;

(9)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0)代表有限合伙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7.2 在2.7.1条规定基础上,根据咨询委员会的决定,普通合伙人可对下列事项拥有执行权:

(1)变更有限合伙的名称;

(2)变更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

(3)批准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转让有限合伙权益;

(4)处分有限合伙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力;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人;

(6)其他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

2.8 授权

2.8.1 全体有限合伙人授权咨询委员会,在任何时候以决议方式指令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普通合伙人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10 合伙费用

2.10.1 有限合伙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开办费,即有限合伙之组建、设立相关的费用,包括筹建费用,注册场地租金,法律、会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

(2)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第三方费用;

(3)有限合伙的审计费用,税务、法律、会计等专业顾问费用;

(4)有限合伙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5)合伙人会议、咨询委员会的会议费用;

(6)政府部门对有限合伙、有限合伙的收益或资产、有限合伙交易和运作所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7)管理费;

(8)托管费;

(9)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应归入有限合伙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2.10.2 有限合伙成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在成立并具备支付条件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10.3 作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有限合伙在其存续期间,应按照如下约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在有限合伙的期限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的 %,在有限合伙的延长期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尚未退出子基金的投资本金的 %。

(2)管理费每一年一次性支付,于每年的首日预付该一年的管理费(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此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首期管理费于有限合伙成立后二十个工作日支付,计费期间自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至所在一年度的最后一日;最后一期管理费的计费期间为有限合伙期限(包括延长后的期限)的最后一个年度开始之日至有限合伙期限届满之日。

(3) 如在任何管理费计费期间内,因合伙人缴付出资或有限合伙投资退出而需要调增或调减管理费基数,则根据管理费基数调整的金额以及基数变化期间的天数计算管理费的调整额,并在有限合伙支付下一期管理费时增加或减少相应的金额。

2.10.4 有限合伙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以管理费承担:

(1)管理团队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与有限合伙的管理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有限合伙注册场地除外)、办公设施费用;

(3)其他有限合伙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10.5 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支付,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合伙人已缴付出资中预留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合伙费用。

第三条 合伙人及其出资

3.1 合伙人

3.1.1 有限合伙 接纳 个普通合伙人,为 。

3.1.2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

3.2 认缴出资

3.2.1 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3.2.2 有限合伙成立时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示,其中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元。

3.2.3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3.3 合伙人登记册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4 缴付出资

3.4.1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按照如下约定在有限合伙成立后 年内缴付:

(1)第一期出资:经普通合伙人提前 日发出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向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账户缴付出资至其认缴出资额的 %;

(2)第一期出资之后,经普通合伙人提前 日发出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通知要求缴付后续出资,后续出资不超过 次,每次出资不低于总认缴出资额的 %。

3.4.2 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第一期出资,则全体合伙人在此授权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后续出资,则普通合伙人可认定其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后续出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豁免。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违约金。并且,

(2)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有限合伙造成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合伙因未能按期履行对子基金的出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所受到的损失;2)有限合伙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并且,

(3)如有限合伙人逾期出资达30日,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1)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其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被计入表决基数,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咨询决委员会(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并且,

2)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应缴未缴的认缴出资分配给有意追加出资的守约合伙人或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并且,

3)自后续出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次有限合伙进行收入分配时,该违约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减按其原实际出资额的85%计算,该违约合伙人因此调减的收入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3.4.3 本3.4.2条规定的违约金作为有限合伙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之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

3.4.4 尽管有本条前述规定,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可独立决定全部或部分豁免违约合伙人的出资义务或违约责任;或与违约合伙人就追责事宜达成其他协议。

3.5 总认缴出资额的缩减

3.5.1 鉴于本有限合伙的主要投资方式为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各方确认,如合伙人缴付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子基金缩减基金规模,或发生其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继续投资将不符合有限合伙利益的情况,普通合伙人有权缩减本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将有限合伙人已缴付、尚未用于对子基金投资的出资款按比例返还给有限合伙人,并自返还出资之日起在管理费基数中减去已返还的出资本金。

3.6 有限合伙权益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出质。

第四条 普通合伙人

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系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4.1.2 符合上述4.1.1条规定条件的人士当然担任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有限合伙

仅可在普通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及依本协议约定转让权益时可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XX市 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 执行合伙事务

4.2.1 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及其

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

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4.2.2 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之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

下,为有限合伙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之财产,以实

现有限合伙之经营宗旨和目的,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4.2.3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以有限合伙名义对外从事借贷行为,除本协议5.5.7条约定情形外,不得违背或僭越投资委员决议或职权。

4.3 普通合伙人行为对有限合伙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修正案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具有约束力。

4.4 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 利益冲突

4.5.1 普通合伙人在商业合理的原则下,可以同时发起多个与本基金相同的其他有限合伙

形式的人民币理财集合工具("新基金"),但在投资时必须安排本有限合伙与其他新

基金按照可投资资金的比例进行平行投资。

4.5.2 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在管理本有限合伙同时,可能为目标基金的募集提供服务,

在此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尽可能为有限合伙争取投资机会,并本

着善良管理原则决定有限合伙在目标基金中的投资额度,此种行为不属于利益冲突

的情形,不视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反。

4.5.3 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在符合本4.5条约定的前提下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活动不应

被视为普通合伙人从事与本有限合伙相竞争的业务或普通合伙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 反,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团队不应因其作为或不作为而对有限合伙或其合伙人承担任何责任。

4.6 关键人士

4.6.1 有限合伙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为 。

4.6.2 担任本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期间,如果 因任何原因不再继续为普通合伙人提供服务,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方可更换关键人士或者解散有限合伙。

4.7 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

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8 责任的限制

4.8.1 普通合伙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

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的可用资产。

4.8.2 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

所导致的有限合伙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9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及普通合伙人的股东、合伙人、董事、雇员、 关联人、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或普通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委托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委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10 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10.1 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有限合伙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裁决普通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后,合伙人会议可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10.2 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4.10.3 普通合伙人的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 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的同时作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的决定;

(2) 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事务。

第五条 有限合伙人

5.1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5.2 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有限合伙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形成约束的行为。

5.2.2 有限合伙人对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形式表决权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 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 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如适用),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 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其章程(如适用)、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 除已向普通合伙人披露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情形外,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权益,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存续期间该等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5) 其已获得普通合伙人此前向其提交的募集说明文件并仔细阅读了该等文件的内容,其理解参与本有限合伙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6) 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本有限合伙,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团队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7)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的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8) 其缴付至有限合伙的出资来源合法;

(9) 其向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该等资料或信息方式变化,其将毫不迟疑的通知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事项的,将被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

5.5 咨询委员会

5.5.1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成立十日内组建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3名自然人组成,其中2名委员由实际出资额居于前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或其推荐人士)担任。咨询委员会主席由咨询委员会表决任免。主席可任命一位咨询委员会秘书,该秘书无表决权,平时协助主席组织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当主席缺席会议时主持咨询委员会会议。

5.5.2 咨询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每一年的首次例会与合伙人会议同期举行;因行使职权需要,应召开临时会议,咨询委员会任何一名委员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5.3 咨询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 就有限合伙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和估值事项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建议;

(2) 审议批准有限合伙超出本协议约定及咨询委员会决议的投资限制的投资事项;

(3) 审议批准有限合伙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

(4) 建议普通合伙人变更有限合伙的报告制度;

(5) 决定选聘有限合伙的审计、法律、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

(6) 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其修正案所赋予的其他职能。

5.5.4 对于咨询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委员一人一票,须经行使表决权的过半数委员同意通过。

5.5.5 咨询委员会会议通知期为五个工作日,经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委员参会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经通知而无法参加会议的委员,视为放弃所缺席会议的表决权。

5.5.6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上签字,并交咨询委员会秘书存档保管。

5.5.7 普通合伙人认为咨询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的,或决议不具有商业合理性,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决议的一个月内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表决支持或取缔该决议。普通合伙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以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的方式提出异议,或者临时合伙人会议支持咨询委员会决议的,则该决议对有限合伙及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关键人士均具有约束力,违背或僭越咨询委员会的决议或职权的行为,视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尽管有前述约定,咨询委员会及其委员在任何意义上均不应视为参与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及执行。

5.5.8 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咨询委员会工作不领酬金,但会议相关的费用应由有限合伙承担。

5.6 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符合本协议关于接纳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退伙的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六条 投资业务

6.1 投资目标和方式

6.1.1 本有限合伙的投资目标为[由 发起设立的注册地在 的股权投资基金],并通过该投资目标投资于创业期企业、成长期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本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应用于上述主要投资目标。

6.1.2 本有限合伙进行主要投资目标范围内的投资时,可采取下列方式:

(1) 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加入正在募集或正在进行后续募集的有限合伙形式的目标基金;或

(2) 通过受让有限合伙形式的目标基金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目标基金;或

(3) 以其他不会导致本有限合伙承担无限责任的方式投资于各种合法形式的目标基金。

6.1.3 除主要投资目标外,有限合伙也可以联合投资者身份与所投资的子基金进行共同投资。

6.2 投资限制

6.2.1 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不得从事下列投资活动:

(1) 参与后续募集补偿年利率超过 %的目标基金的后续募集;

(2) 在参与目标基金首轮募集或后续募集时,对单个目标基金的投资低于有限合伙中认缴出资额的 %;

(3) 投资于主要投资目标为房地产企业股权的目标基金时,投资金额超过有限合伙投资于目标基金的投资总规模的 %;

(4) 受让已经成立的目标基金的权益时,受让权益的比例高于有限合伙投资于目标基金的投资总规模的 %;

(5) 在有限合伙成立满三年后进行新的共同投资活动;

(6) 有限合伙以联合投资者的身份与所投资的目标基金进行共同投资的金额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

6.3 现金管理

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付的现金,闲置期间可在商业合理原则下以货币市场基金、到期日在半年之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管理,有限合伙临时投资本金余额在任何时点不应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

6.4 资金保管

6.4.1 有限合伙应委托一家商业银行("保管银行")对有限合伙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保管,保管银行为 XX公司。

6.4.2 有限合伙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保管银行之间的保管协议规定的程序,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7.1 收益分配

7.1.1 在有限合伙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子基金和共同投资项目以下合称"投资组合")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视同对投资已经进行处置并根据确定的价值按照本7.1条规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7.1.2 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投资变现收入(不包括临时投资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普通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有限合伙经营的需要,可决定保留部分现金以支付有限合伙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费用、债务和其他义务,其余部分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15个工作日之内在合伙人之间按照本7.1条约定进行分配。有限合伙取得的临时投资收入的具体分配时间有普通合伙人决定,但应在有限合伙清算执勤分配完毕。

7.1.3 有限合伙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 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了投资本金的覆盖;

(2) 然后,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100%的收益;

(3) 然后,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 %的收益。

(4) 然后,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 %的收益。

(5) 然后,超出 %以上部分的现金收益,其中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

7.1.4 有限合伙终止清算时,经对有限合伙用于投资组合投资的本金及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计算,普通合伙人实际在投资组合投资收益中分配的收益分成应符合下列分配比例,如有差异,应进行调整,以实现如下分配比例:

(1) 有限合伙收益率在100%以下的,普通合伙人提取 %的收益分成;

(2) 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100%但未达到300%的,对于超出100%但未达到300%的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 %的收益分成;

(3) 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300%但未达到800%的,对于超出300%但未达到800%的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 %的收益分成;

(4) 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或超过800%的,对于超出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 %的收益分成。

7.2 亏损分担

7.2.1 受限于本协议5.1条约定,有限合伙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际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7.3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收益,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代扣代缴。

第八条 会计及报告

8.1 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8.2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

8.3 审计

有限合伙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独立的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推荐,咨询委员会选聘。

8.4 报告

8.4.1 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有限合伙年度会议。

8.4.2 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半年度开始后满60日之前向每有限合伙人提供半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半年度内有限合伙运营情况的总结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5 查阅财务账簿

8.5.1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求子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

9.1 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9.1.1 有限合伙每年 月 日前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的潜在投资标的,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1.2 临时合伙人会议的职能和权利包括:

(1) 按照2.6.2条约定决定延长有限合伙的期限;

(2) 按照4.6.2条约定决定解散有限合伙;

(3) 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决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

(4) 批准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

(5) 按照4.10条约定决定除名、更换普通合伙人;

(6) 批准普通合伙人向非关联人转让权益;

(7) 根据普通合伙人提议审查咨询委员会决议;

(8)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需要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

9.1.3 有限合伙成立后六个月内,应召开有限合伙的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内容为普通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汇报有限合伙的设立情况。

9.2 会议召集和召开

9.2.1 年度会议由普通合伙人经提前二十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

9.2.2 临时合伙人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一般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和主持,但合伙人讨论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事项时,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召集临时会议。

9.2.3 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 会议的时间、地点;

(2) 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2.4 临时会议可以由合伙人以现场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中一种或集中全体参会合伙人均可有效获取信息的方式参加并表决,对于属普通合伙人召集临时会议讨论的事项,普通合伙人也可决定不召集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有限合伙人意见,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十五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意见的合伙人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并从表决权总是中减去相应份额。

9.3 合伙人会议决议

9.3.1 9.1.2条所述临时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中,第(1)、(3)、(4)项经普通合伙人和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第(2)、(5)、(6)、(7)、(8)项经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1.1 有限合伙人可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

10.1.2 拟转让有限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 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2) 转让方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

(3) 拟议中的受让方("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继承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4) 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10.1.2条(2)-(4)项中任何一项或几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1.3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向其直系亲属、配偶转让有限合伙权益,普通合伙人应予以同意。

10.1.4 受限于本条其他条款规定,除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关联人之情形外,对于根据本协议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或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第一顺序的优先受让权;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优先受让;其他有限合伙人有第二顺序的优先受让权;如享有优先受让权的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则拟转让方可将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0.2 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2.1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当中的任何权益。

10.2.2 如普通合伙人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法律规定当然退伙的情形,为使有限合伙存续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方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10.2.3 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关联人,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非关联人。

10.2.4 若根据本协议第4.10条的规定有限合伙决定将原普通合伙人除名并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转让价格由普通合伙人和受让方商定,当无法商定时,由普通合伙人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

10.3 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在本协议及咨询委员会决议规定的投资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时,有限合伙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的一个月内,有权要求"零成本"退伙,即要求有限合伙返还其出资本息,其应承担的债务及费用全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0.3.2 如有限合伙人因违反本协议5.4条约定而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独立判断该有限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将更有利于有限合伙的整体利益,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该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3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 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不应因此解散。

10.3.4 有限合伙人依10.3.2、10.3.3条规定退伙的,有限合伙应向其退还的财产份额为以下两者之和:1)该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中尚未使用的部分,2)该有限合伙人分摊的已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本金;上述应返还的财产份额于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后、有限合伙清算之前支付完毕。对于该有限合伙人拟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参照本协议10.1.4条规定享有和行使优先受让权;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

10.4 普通合伙人退伙

10.4.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则;在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4.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 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10.4.3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有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仲裁委,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第十二条 解散和清算

12.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应被解散并清算:

(1) 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解散;

(2) 有限合伙存续期限(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延长的期限)届满;

(3) 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 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且有限合伙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5) 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无法继续经营;

(6) 有限合伙被吊销营业执照;

(7) 本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投资目标无法全部实现;

(8) 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2.2 清算

12.2.1 清算人由咨询委员会担任。所有有限合伙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

12.2.2 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或仅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委托第三方继续处置。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通知

13.1.1 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要求或信息传达均采用书面形式,交付或发送至《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地址,即为完成发送或送达:

任何人可随时经向有限合伙发送通知而变更地址。

13.1.2 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已提前收到,否则:

(1) 在派专人交付的情况下,通知于送至第13.1.1条所述的地址之时视为送达;

(2) 在通过邮资预付的挂号邮件、航空邮件或快递发出的情况下,通知于邮寄后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及

(3) 在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

13.2 不可抗力

13.2.2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遇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直接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时间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3.2.2 如果发上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3.2.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有限合伙人应立即与普通合伙人协商(如受影响的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立即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方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3.3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的约定、邀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普通合伙人及其顾问、代理人、代表、管理团队等此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供的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介绍资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3.4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3.5 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报告、合伙人回忆及其他方式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及其普通合伙人、子基金或拟投资目标基金的商业、法律财务等信息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公众泄露也不得从中牟利。为避免疑问,普通合伙人无义务向有限合伙人披露有关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条款。

13.6 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伍十伍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有限合伙保存叁份,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协议生效和终止

13.7.1 本协议最初自各方签署之日其对签署方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13.7.2 本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效力及于其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代理人;当有限合伙人存在委托、信托、代持情形时,并及于其委托人或受托人、名义持有人等。

13.7.3 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生效后完全替代原协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美容院投资合伙议书[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美容,投资,全文共 1058 字

+ 加入清单

美容投资合伙议书

十、责任制度:在经营中,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十一、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以及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时,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协商以及追究调查处理,事出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的责任,由其全额赔偿,由于三方当事人都与此事有关,由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赔偿。(不论责任大小,心平气和的处理。)

十二、旧货物处理:在进货的同时,留意产品日期,并且告知三方当事人,经营中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做好登记,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其进货不告知三方当事人日期问题,由进货人全额赔偿。

十三、争议处理: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三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三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十四、退伙约定:甲乙丙丁三方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由三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起诉。

十五、违约责任:违约定为五万元。任何一方擅自违约,除承担金外,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两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丙丁三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十七、禁止行为:一是未经三方当事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由经手人独自承担。 二是禁止甲乙丙三方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是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四是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店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十八、未尽事宜可;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九、 生效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共2页,当前第2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合伙投资房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93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住所:乙方:住所: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2、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权作为出资,参与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份公司本总额的_________%。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XX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XX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份公司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XX公司的份。

(2)以上述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份。

2、共同投资人在XX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份及出资额。

3、XX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XX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第七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建筑工程投资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投资,全文共 1422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明确合伙人的经济关系及职责,共同完成投资合伙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合伙人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合伙人组成: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 ,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合伙人:姓名 ,性别:男,现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二、 四名合伙人共同投资,承包

(即: )住宅楼。

工程项目名称:住宅楼房。

工程施工地点: 。

三、合伙宗旨

经四方共同协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四方出资承包住宅楼房建设工程,本协议明确投资利润分配依据。

四、合伙人及投资金额:

本工程预计投资 万元(建地面积约 平方米,共 幢,分 期建设,首期建设 幢,后期建设 幢,首期约投资 万,后期投资约 万。具体投入资金按工程进展需要而定计划)。合伙人均按计划比例出资。按股份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 %;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 %;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 %;合伙人 分配比例为 %(除按上述分配出资,合伙人 作为前期花费本项目的居间人,经协商约定,由合伙人 负担 %的出资额作为合伙人

的居间费补偿)。本合同签字之日,各投资人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出纳交付投资款,出纳向各投资人出具收据。投资款用于支付该住宅楼房建设工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支出。若合伙人之一者未在约定的时间投入资金,减少其相应出资比例,该合伙人的最终出资比例占有额以实际投资计算。

五、盈利分配及债务(亏损)承担

投资利润与亏损分配比例:(按出资比例分成)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机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后,首先用于归还合伙人的投资本金在分配利润。(如项目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配)

六 、合伙管理:1、合伙事务施工现场执行总负责人:( )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班组确定、材料采购定价等现场一切事务由四方合伙人委派( )全权管理。2、合伙事务当中由( )负责与供地方的关系工作。3、合伙事务当中由( )负责代表四位出资人与供地方住宅楼建设工程签订合作建设协议。该协议当中的利润及风险由四位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七、 财务管理

由( )负责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出纳),( )方负责帐务处理(发票管理),支出发票及费用由( )签字方可报销。

八、财务制度

设立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凭印鉴支取现金。

九、 退伙协议

合伙期间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务必由四方同意方可退出。

十、 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共同协商共同管理,并参与日常事务的处理。(财务、安全、质量、进度)。

十一、合伙期限

合伙期满四方按盈亏分配比例共同商议盈利分配。各种材料的处理按盈利分配比例处理。合伙期限至该工程项目结束并分配完合伙财产为止。

十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四方必须信守本协议,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守约方各项损失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承担工程项目总金额的 %的违约金。若双方发生分歧按协议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上诉法院解决。

十三、本合同与 201 年 月 日签订的《 》及 年 月 日签订的《 》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本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共四页,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 组成合同的文件

四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四方身份证复印件;

2、甲乙双方《 》复印件;

3、《 》复印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合伙投资办厂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179 字

+ 加入清单

合伙投资办厂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xx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

二.合作项目:

。包括各种。

三.合作时间

暂定x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 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 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 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 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 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 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合伙投资办厂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28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拟在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根据《公司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协商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投资额、投资方式和投资时间

1、甲、乙两方协商在___________区域长期合作,共同扩大并经营餐饮。

2、甲、乙两方共同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成立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该投资款及增资已经甲方全体股东同意。乙方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投资款的其中___________元用于本公司注册资本金。

4、甲、乙双方须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注册资本金共_____元汇入本公司验资账户。

(1)甲方出资_____元,占本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资_____元,占本公司股份_____%。

(3)其余部分汇入甲、乙双方联名账户。验资款及打入指定账户之余款为本公司所有。联名账户作为投资款与经营赢余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不得挪为他用。

5、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负责在__________的筹建、经营等一切事宜。

6、若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甲方_____%,乙方_____%)增加。

第二条 品牌及专有技术

1、__________品牌及专有技术为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对__________品牌及专有技术拥有全部权利,若因权利瑕疵导致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书面将该品牌使用权授予本公司使用,本公司在该项目存续期间内享有使用权,但不得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2、乙方承诺其本人及其关联人员在本公司存续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相似的业务活动。若违反本承诺,乙方将无偿转让其股权给甲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甲、乙双方同意以现有投资比例从本店营业开始日起,两年内至少在__________区域再增开_____家__________旗舰店。在此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在__________区域独营、与其他投资者合营、其他加盟商投资成立__________分店。

第三条 公司治理

1、股东会由股东成员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依《公司法》及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管理制度》,各股东及管理人员按核准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担任。

3、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

4、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双方各自委派一个人员任本公司会计或出纳。每月应及时将当月财务报告及时如实反馈双方。

5、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原则上不直接参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甲方原则上须遵守如下规定:

(1)甲方需据公司实际拟定切实可行的公司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员工薪资管理制度、员工绩效奖金制度等),报请股东会,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甲方按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管理制度落实。

(2)甲方需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恪尽职守、勤勉经营。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人为的利用原料供给等渠道人为的来转移本公司利润。若违反本规定,甲方将无偿转让其股权给乙方,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否则按违约处理。

(3)甲方在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如当月经营实际业绩严重低于当月预计经营指标的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经营而亏损的事件,甲方应书面向股东会及时说明亏损原因,并提供具体的改善办法,各股东需群策群力,及时审核甲方提供的改善办法,调整经营策略,化解经营颓势。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本公司按季分红,并按甲乙双方实际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甲方_____%,乙方_____%)分配。每次利润的_____%作为留成,当留成高于_____元时,不再提取。

2、如本公司经营亏损,甲乙双方股东则按各自持有股份比例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

第五条 投资转让及终止

1、甲方或乙方转让本公司股份时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执行。

2、甲乙双方有一方依法转让本公司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本公司非人为因素连续三个月亏损,股东可以要求结束经营,如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必须按转让方所占资产净值全部接受其股份。

4、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按已出资股东出资额赔偿给出资股东。

2、一方股东未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内容,应当赔偿由此给其它股东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公司存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合伙经营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01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有关合伙经营家畜、家禽饲养及淡水鱼养殖场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伙经营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协议订立双方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约______亩。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第三条、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设备投资、物料采购、销售配送,财务管理等。乙方负责资金到位,协助甲方销售产品、协助回款。

第四条、收益分配

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甲方以场房、场地、现有设备为资本入股,占股___%;乙方出资金___,占股___%。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半年进行分红一次。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大额支出(20__元以上)、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第六条、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

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第三方不得干预。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