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本合同须知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是: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甲方应当为乙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甲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乙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四、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甲方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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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对员工处罚决定
刘水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某地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篇2:工程事故处理决定范文
西咸新区管委会、长安区政府:
市政府已批复同意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现代市政府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xx〕90号)等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是一起未取得相关建设审批,违法违规搭建,且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关辖区及部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下列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高海军,男,五一村村民,系坍塌钢结构建筑物管理人,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相关规定,交由公安新城分局进一步调查,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李相茹,男,蒲城县人,系坍塌钢结构建筑物装修工程承包人,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相关规定,交由公安新城分局进一步调查,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给予下列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1.高,男,五一村村委会主任,给予其留党和察看一年处分。
2.尚,男,王寺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免去其王寺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职务。
3.陈,男,王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蒲,男,王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苏,男,王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6.焦,男,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7.张x,男,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8.刘,男,新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兼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9.肖,男,现任长安区农业局局长,对其进行安全约谈。
10.李,男,现任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对其进行安全约谈。
依据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以上处理决定分别由新城管委会、长安区政府作出,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备案。
同时,责成新城管委会向西咸新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1: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2: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讨论意见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5月12日
篇3:表彰决定范文格式
总部各部门、各公司:
xx年是**地产企业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在外围经济环境持续下滑,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控不断深入的大环境下,**地产遵循“稳中求进,突破创新;专注品质,强化考核,塑造**地产核心竞争力”的年度工作指导方针,认真研究经济形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依靠集团的强大战略支撑,推进产业升级,狠抓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各个业务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体员工在总经理和管理团队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拼搏进取、努力工作,涌现出一批为企业发展不辞辛苦、无私奉献的优秀员工,同时,也涌现出一批长期在营销一线工作,销售业绩突出的“销售明星”。为鼓励先进、弘扬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xx年4月发布的《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经过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审慎推荐,并经20xx年1月8日总经理办公会议严格评议,决定对等四位优秀员工等三位销售明星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员工、销售明星戒骄戒躁、不断鞭策自己,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时也希望公司全体员工以受表彰的优秀员工、销售明星为榜样,争创先进,不断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决定。
附:
xx年度优秀员工名单
xx年度销售明星明单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篇4: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个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因你(单位)就(案由)一案要求听证,现决定于年月日时,在(具体地点)举行听证。本次听证由 (主持人姓名)主持。
请你(单位)或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
参加听证之前,请你(单位)做好如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书前来;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本机关联系人;
4、如申请主持人回避,须及时通知本机关联系人并说明理由。
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
电话:
(机关印章)
年月日
本通知书已于收到。
接收人签字:
(本文书一般二联。一联存卷,一联交当事人。)
篇5:2024年七一表彰决定
近年来,哈密市伊州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推进党的建设和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树立新时期先进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委决定,对二堡镇党委等4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阿里木·沙德尔等100名优秀共产党员、张宁等3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
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来自各级党组织和各条战线,是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把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共产党员要以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严守纪律、弘扬正气,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广大党员干部要向受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市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保持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做出新贡献,取得新成绩。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系列重要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及哈密市伊州区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先进人物为榜样,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强、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美好哈密而努力奋斗!
篇6: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固定期限_合同范本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7:关于附期限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前交付甲方。
(2)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
(4)还款日期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 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签名)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详细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无息借款给乙方,作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二. 借款金额:d12万元,(美金壹拾贰万元整)。
三. 借款期限: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四. 偿还方式:从年____月____日起分3次还清(年____月____日还款d3万,年____月____日还款d4万,年____月____日还款d5万),可以提前还款。
五. 汇款方式:甲方在年____月____日前将d12万元一次性汇入乙方在中国开立的外债专用账户。
六. 提款方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凭单据或用款计划向外汇管理局申请提款。
七. 违约责任:如乙方无法按时还清借款,甲方有权按乙方开户行的年平均利率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还清为止。
八.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中心支局批准后生效,至还清借款时失效。
九. 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____日期:____日期:
篇8:附期限动产赠与合同_合同范本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赠与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赠与标的物
甲方自愿将其所有____________的赠与乙方。
第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
此合同于____________时生效,届时____________移转乙方所有。
第三条 赠与标的物的交付时间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于乙方。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所赠____________,乙方可限期提供;逾期仍未提供的,乙方可向甲方请求交付相当于合同所指____________价值的货币。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篇9:查封扣押决定书
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居民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地址): xx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吴荣良
因你公司 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四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5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4条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 你公司A2充电车间供电系统进行查封 。
A2充电车间供电系统查封 自 年 2 月 13 日至 年 3 月 13 日,以 就地 方式,存放于 你公司A2车间 。在此期间,你公司不得动用、调换、损毁、变卖。
你公司如对本查封(扣押)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县环境保护局或者x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年2月13日
(xx县环境保护局印章)
篇10: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合同于_____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11: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
用人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性质:
劳动者(乙方):性别: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户口所在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合同期限:签订日期:
扬 州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印 制
二 ○ ○ 二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自年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实行试用期的,试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安排在岗位(工种),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第52条至第55条之规定,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依法确定或者其它形式协商制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乙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按法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三)甲方应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经职代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法定程序讨论通过。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果是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第五条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按法定程序办理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部发[1994]481号文第九条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第四款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的。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的,甲方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办毕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本合同经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有违约,按下列办法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和赔偿乙方在合同中断期间的经济损失,并偿付给乙方违约金元。
(二)乙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经济损失,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还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未明确的,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条款如国家和地方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订立或变更后由双方签名盖章并于一个月内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签章):节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签章):
鉴 证 人(签章):
年月日
附: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变更日期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鉴证单位(签章)
篇12:好学生表彰决定范文
各位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校在这里隆重举行“六一”庆祝文艺汇演及表彰大会,在这欢庆的节日气氛中,我代表学校向受表彰的张冬梅等42名同学及韩利忠等15名学生干部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希望全体学生向他们学习,向他们看齐,也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更加诚实、勤奋,争取更好的成绩。
同学们,我们处在一个以智力为元素,以知识为基础的竞争激烈的知识经济时代,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每个学生新的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期望每一位同学都成为有崇高理想,高尚人格,高雅情趣,有广博知识,有创新能力的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借此机会,我向同学们提出几点要求和希望:
一、希望同学们积极学习,树立明确奋斗目标。在这里同学们都为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以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高中,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二、希望同学们崇尚文明,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在生活中部分学生存在着缺乏追求,缺少压力,不思进取,贪图安逸,任性放纵,不求甚解,麻痹大意等诸多不良习惯,我们要善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加强自我思想道德修养,最终达到美化心灵,启迪智慧,规范行为的崇高境界。
三、希望同学们勤奋刻苦,将学习视为自己的天职,形成我校良好的学习氛围,这一点我认为每个学生要自省、自查,关键要看是否养成了积极主动的学习习惯。
同学们,任何荣誉和成功都来自不易,人生道路更不是一马平川,努力吧,当你获得事业成功的时候,你会有自豪的感想:我无愧于属于我的这个时代,无愧于初中的努力,无愧于父母的培育,老师的教诲,更无愧于自己。
下面我宣读受表彰学生名单,
小学部:
初中部
篇13:企业员工安全处罚通告
指挥部: x项目人工湖施工区域,发生两起运土车刮断电缆及电杆的通告如下:
一、事故名称:运土车辆刮断电缆和电杆事故
二、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左右;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左右。
三、事故发生地点:人流路通往人工湖施工区域四、事故经过:20xx年12月31日下午15:45分左右 建设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身份证号: 驾驶的桂 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未降斗就开车行进,施工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当、且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引起火线断裂造成河堤边灌木燃烧、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20xx年1月6日上午10:15分左右 建设有限公司在人工湖旁进行土方回填作业,驾驶员: 身份证号: 驾驶的桂 运土车因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未仔细勘查作业现场,违规作业,车厢未完全下降就开车行进,车队人员鸣笛提示,但未警觉,且施工方现场无人指挥、无专职安全员监管,导致车箱顶部挂到上方380V电缆;电缆受到拉扯造成我方2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1根电杆顶部完全断裂损毁,线路完全损毁。五、事故原因:因 建设有限公司现场人员不足,现场无专职安全员,特殊机械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对现场勘察不足,无视我方警告,违规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造成人工湖旁380V电缆完全损毁,4根电杆断裂倾倒损毁,两盏照明灯严重损毁,河提边引起小范围火灾。直至20xx年1月6日, 建设有限公司未吸取事故教训,未增派人员监管,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继续违规作业,危险作业,导致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六、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设有限公司因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管理,对我方提出的隐患不予执行和整改,特殊机械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无专职安全员,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现场指挥员安全意识不高,造成这两起事故因负全部责任。建设有限公司因赔偿我方所有损失(详见附表)并处罚金: 元整 0元。七、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这两起事故暴露出 建设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无任何安全设施,未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多次、多处违规作业,危险作业,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我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予理会,极度不服从我方安全监管,严重的威胁我方施工现场及人员的安全。我方严肃要求 建设有限公司加大人员投入,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隐患即时排查、整改,增强人员安全意识,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区域负责人,进行处罚与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安监科
201x年x月x日
篇14:安全处罚通报范文
一、事故经过
4月28日晚8时许,公司工程机械市场部员工刘阳,驾驶LG953新装载机给襄垣一买主送车,刚出市区接买主电话要求改在次日再送,当其驾车返至市新体育馆由北向南出口路段左转弯时,与从太行西街由东向西驶来的晋DF7186箱式货车碰挂,致对方货箱挂坏,货箱内所载香蕉等水果部分撒落路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200元的严重后果。
二、事故原因
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刘阳违章抢道,间接原因是销售部牛向华、吉潞军未能按销售部经理要求履行随车安全监护的职能。管理原因是销售部经理陈小强对送车各环节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决定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经20xx年5月12日上午公司专题会议研究,对“4.28”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驾驶员刘阳承担本起事故的直接责任,决定给予其1000元处罚;
2、牛、吉承担随车安全监护失职责任,决定分别给予其800元和 500元处罚;
3、陈小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决定给予其500元处罚;
4、魏淑芳、郜姝瑛承担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责任,决定分别给予其200元和100元处罚。
四、整改措施
针对“3.20”、“4.28”接连发生的两起事故,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多次组织会议分析研究,力求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
1、公司涉及送车(工程车、轿车)的单位,要尽快拿出具体可行的安全方案并上报公司,公司据此研究并出台治本措施。
2、凡内部之间调车或向购车用户送车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夜间进行,需在夜间送车时必须经副总以上分管领导批准。送车的部门领导必须做到送车司机、安全监护人、预防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凡与二网之间的往返调车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凡公司各类推介会、车展、巡展都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做到安全措施到位,安全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人。
5、凡展车(轿车、工程机械)移位、清洗必须指定专人按规程操作,未经授权严禁擅自操作。
五月十五日
篇15:表彰决定
20xx年,我校广大女教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爱岗敬业、不断进取精神,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对我校王等24名“三八”红旗手,胡等19名建功女明星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广大女教职工能以先进为榜样,奋力拼搏,努力进取,为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年3月7日
篇16:行政复议决定书经审理查明
____________局:
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日收到贵局_________________《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现委托下列代理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我单位)参加听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代为申请回避;代为要求中止和放弃听证;代为陈述、申辩并出示证据;代为质证和辩论;代为作最后陈述;代为审核听证笔录等有关文书。
附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7: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一、听证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开发区环保局会议室(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次听证设________名旁听人员,以提交申请顺序为准。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日开发区环保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8:好学生表彰决定范文
各分院、办学点:
根据学院《关于评选20xx年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苏联院办〔20xx〕14 号)要求,各校按照程序认真组织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及推荐上报工作,经学院审核研究并公示后,现决定授予孙婷婷等178名学生为学院“三好学生”称号,陈喆等197名学生为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希望其他同学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赶超先进,努力成长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xx年4月15日
篇19:关于对员工处理决定
刘水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 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篇20: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当事人:陈,男,1951年12月出生,时任浙江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住址:浙江省嘉善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陈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减持浙江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陈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xx年12月19日、12月25日新疆新众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众嘉)通过大宗交易分别卖出“浙江”340万股和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1.99%和0.59%。新众嘉,是浙江上市前成立的员工持股公司,后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在该合伙企业中,陈持股占比46.083%,是合伙企业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其他45位有限合伙人为公司的中层骨干。根据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但“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等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以认定陈与新众嘉为一致行动人。
20xx年7月11日、14日及15日陈实际控制的女儿陈某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卖出“浙江”16.17万股、55.79万股和50.9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04%,0.13%和0.12%。
20xx年7月22日陈**名下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亲戚及员工朋友卖出“浙江”167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0%。
陈在20xx年7月22日减持“浙江”后,对其及所实际控制的女儿陈某账户以及一致行动人新众嘉合并减持“浙江”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5%情况,没有及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
以上违法事实清楚,有相关公告、相关工商登记资料、证券交易流水、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陈与其一致行动人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所述情形。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陈。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陈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20xx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