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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自由行住宿攻略【精彩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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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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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组织

1、XX公司(以下称)主导本事业,并所有XX公司登记商标。

2、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

3、在没有设地区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

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此加盟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XX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XX公司加盟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

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加盟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加盟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XX公司加盟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XX公司进行营业,能享受XX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XX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XX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修方面,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承认加盟者使用XX公司的,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XX公司及商标;

2、有关XX公司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公限于由提供或指定的。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物品类,均由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承认。

(3)欲做有关XX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

商品所有权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XX公司加盟运营规章

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XX公司加盟运营的规章

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

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每天为____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日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加盟的利益,在将(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业加盟合同书 加盟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加盟合同 加盟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销售额比率

万日元以下部分交1.50%;

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额是按以下基准由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

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____日元,但最低总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3%或租赁费的1个月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加盟运营规章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XX公司加盟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

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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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由(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加盟,或有加盟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____日前。

第二十一条: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支部)的更改劝告,

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XX9支部判断其作为加盟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加盟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加盟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

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

(4)项或第

(9)项时,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XX公司的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指定的商店的内外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提供或许可的、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XX公司的及标志等时,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

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XX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________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________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

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称甲方或)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XX公司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XX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XX公司加盟(XX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XX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额为万日元,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额:日元;

债权范围:

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

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额为万日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

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

第十条,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

第十七条第

(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费为日元;

(2)使用时间为月;

(3)使用费每月为日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

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日元。

1

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

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

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

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

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

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

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

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

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

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

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

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1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XX公司加盟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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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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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甲方:学校

乙方:

根据教育部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均应在校住宿。但因确有客观原因或坚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到校与校方签订书面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在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签订协议。

二、在校外宿舍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校外宿舍的学生享有校内住宿学生的同等权利。

三、在外住宿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学校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见附表),办理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如租房地点变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在外住宿学生应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家长各持一份。

七、协议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后者为准。

辅导员签字:学生签字:

院长(系主任)签字:家长签字:

(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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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自由连锁加盟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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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连锁加盟合同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_________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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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4月预备党员思想汇报范文:自由全面发展社会_4月思想汇报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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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预备党员思想汇报范文:自由全面发展社会

第一范文网思想汇报频道为大家整理的XX年4月预备党员思想汇报范文:自由全面发展社会,供大家参考!!

敬爱的党组织:

在党课培训中,听了老师讲的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这一章后,我对共产党的认识更深刻了。实现共产党*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纲领,共产党*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最进步,最合理的社会制度。联系老师讲的内容和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环境,我想到了许多许多,如何才能使我国形成自由而全面发挥在哪的社会呢。

马克思认为共产党*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 这里的自由的含义很广,不仅包括物质方面,更包括精神方面。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类为了解决温饱而忙碌。那时候的人严重受到物质的制约,对物质有着强烈的依赖,根本无暇顾及其他的需求。现在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了,我们基本上可以摆脱物质的束缚,转而去追求宝贵的精神层面的财富。这是完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主观需求的。

现在中国的经济已经赶超日本,成为全世界第二,这时候国家的适时提出了要增加国民的幸福指数。共产党总理也说“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尊严”。我们党和政府正一步一步按照这样的纲领要求去做,想努力实现每个公民自由全面的发展。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这个社会还是存在很多不好的现象。虽然我们的物质条件提高了,但却有不少数人的思想并没有得到提高,我国经济实力增加了,但有些人民的素质却没有同步跟上。

他们的思想还是很狭隘,只关注到自己的利益或周围的小群体,而没有站在更高的位置。这样的根本原因在教育。国家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就是要培养个性独立,思想先进,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才。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应该在教育方面更加重视,因为要做到精神自由思想自由必须要靠教育。

当全体社会成员都获得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城乡之间,各种不同阶级之间的差别不复存在时,每个人的思想和个性都不被其他因素束缚和限制,整个社会就是自由平等的,这时候人才是幸福的。我们党的纲领就是要实现共产党*,帮助人民逐步达到共产党*的状态。共产党主席就曾经在建党80周年时说“共产党*社会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公民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我认为当我们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都做到了真正的自由,真正的不受其他因素的束缚和限制,我们就能做到像温总理说的活的幸福,提高人们的幸福指数,最终逐步实现共产党*!

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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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员工住宿房屋租赁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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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房屋产证编号:或购房合同书编号:附复印件。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等情况: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双方应提供资料: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应提供常住人员身份证: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期限及要求: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宿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暂定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乙双方。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季租金为税后人民币房屋出租(不包括水、电、气、卫生费、有线电视费、宽带等)。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每季支付,计每季元整。

第六条合同签订特殊约定: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元整,如双方因特殊情况须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乙双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该房屋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收视费等)。

(2)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与租赁本房屋有关的但合同中未列出项目的费用。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中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家用电器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不得将房屋改作其他用途,不得改变房屋内的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损坏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面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对乙方进行叁仟元扣款。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金十天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屋內的燃气、电器、家具等设备,乙方应爱护使用,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除人为因素在外,如果是自燃老化导致损坏的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正确使用房屋內的燃气、电器设备(如用气需注意室内通风等),注意用气、用电人员和设备安全,甲方不负责人员和设备安全事故。

3、乙方应遵守院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房屋中清单如下: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码号: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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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个人租房合同住宿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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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位置和状况条款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建筑面积共计约___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条款 租赁期限为_____年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

合同到期后,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用途条款 从事违法活动。

在租赁期间,乙方若对房屋进行转租或改变用途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条款 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整,年总租金______________整,租赁费每年半年预交一次,以后依次类推。

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和_____月_____日分二次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条款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将本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六条费用承担 租赁期内,按国家规定因房屋租赁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按物价部门及有关部门规定价格计费,交费方式为每月________交。

第七条房屋修缮条款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

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修缮。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

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日内进行维修。

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见证后代为维修或由乙方自行维修。

本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和承担相应损失。

第八条房屋的改建、装修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经乙方同意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

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无偿留给甲方。

第九条房屋转让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交付租金_______个月以上;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_______个月以上;

第十一条合同的延续及优先权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

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第十二条缮后条款 合同到期时,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腾空、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返还多交租赁费并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______个月房租;

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_____个月房租。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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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住宿房屋出租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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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现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做居家住宿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居住期间应搞好邻里关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房屋租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乙方租赁该房屋仅限作为居家住宿使用,不得另作它用。

4、乙方租住期间必须遵守小区内物管、治安、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清因居住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水、电、气、收视、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如因拖欠费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或不再租,应提前一个______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续租协议。

6、租金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每______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半______年收一次租金。暂收人民币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保证金待租期满后,经甲方检查验收完房屋后,确认该房屋结构、屋内设施等一切完好无损,在乙方付清因居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甲方退还其保证金。

7、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应及时负责修复,否则按当时市场价予以经济赔偿。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转租、转借该承租房屋。

9、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无条件收回出租房屋,并不予退还其保证金。

10、凡因乙方居住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法无关。

11、房屋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

12、乙方在承租时需向甲方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已结婚的须提供结婚证的复印件。

13、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在正常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无故中途退租或不出租,均应支付守约方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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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汽车自由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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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 ,房屋总面积 ,目前租赁期限届满,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原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

二、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六、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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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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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学校

乙方:

根据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均应在校住宿。但因确有客观原因或坚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到校与校方签订书面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在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签订协议。

二、在校外宿舍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校外宿舍的学生享有校内住宿学生的同等权利。

三、在外住宿的学生要如实填写《 学校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见附表),办理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如租房地点变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在外住宿学生应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家长各持一份。

七、协议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后者为准。

辅导员签字: 学生签字:

(系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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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个人汽车自由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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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的,作为____之用,合计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____%。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____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____元/月(大写:____)。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____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____个月为免租期,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元人民币(大写:)。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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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自由连锁加盟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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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连锁加盟合同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   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 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元。

第七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 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 比率

2000元以下部分交 1.50%;

2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部分交 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部分交 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部分交 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 0%.第九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第十一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 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 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 (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 (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 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 (支部名称) .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

最高金额: 元;

债权范围:

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

b. 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 元,于 年 月 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 年 月 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 元;

(2)使用时间为 月;

(3)使用费每月为 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  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 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 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

存款种类: ;

户头帐号: ;

户头名义人: ;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

机动车保险: ;

其它保险: ;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年   月   日

总部:

(甲):         盖章

加盟者:

(乙):          盖章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 住址:

姓名:  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  金  元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    住址:

姓名:                   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      金    元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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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由连锁加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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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 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 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 日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 日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 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 日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 日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 日元。

第七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 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 比率

20__万日元以下部分 交 1.50%;

20__万日元以上3000万日元以内部分 交 1.00%;

3000万日元以上4000万日元以内部分 交 0.75%;

4000万日元以上5000万日元以内部分 交 0.50%;

5000万日元以上部分 交 0%。

第九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 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万日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万日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 日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万日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 日前。

第二十一条 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 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_______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______________(支部名称)______________。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 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_____万日元,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_____;

最高金额:_____日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 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_____万日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价证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_____日元;

(2)使用时间为_____月;

(3)使用费每月为_____日元;

(4)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日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_____日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_____日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_____日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

(2)支付日期: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

存款种类:_______________;

户头帐号:_______________;

户头名义人:__________;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__________;

机动车保险:__________;

其它保险: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限度金额:________________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担者:盖章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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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毕业自由实习总结个人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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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1、为了保证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统计学院成立20xx届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佐仁

副组长:杨殿学 胡文斌

成 员:朱 钰 张维群 王培勋 朱少平 常雪峰 吕利芳

2、各系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详细的实习计划;

3、各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订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

4、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5日——20xx年4月13日

三、毕业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整个教学环节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属于实践性教学。实习的目的一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回顾、总结、综合和运用;二是通过实习了解社会经济运行状况,了解企业事业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工作,参与企事业单位的一个或几个实际工作环节,获得感性认识,在工作中得到实际能力的锻炼和理论知识的检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要求

1、指导教师的配备

各系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为保证实习质量,每个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25人。

2、实习单位的选择

各系在实习单位的选择上遵循以满足本专业培养方案及实习大纲要求的原则,选择实习基地或具有一定实力的实习单位,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派出实习学生。

3、实习纪律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我校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期间学生需要外出办事的必须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学生实习结束时必须按时返校。

4、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采用校外实习的方式,采用统一安排,分组实习的方法。具体采用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两种方式,以集中实习为主。校外集中实习以学院建立的实习基地为首选单位,其他实习单位由实习指导教师联系并指定。为保证实习质量,各系对自主实习的学生每人指派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在实习期间的管理和实习指导、实习质量监控及实习鉴定工作。自主实习的学生必须开具实习单位接收实习证明并将实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实习安全承诺书等材料交给指导教师。

5、实习程序

在学生实习前,各系在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首先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宣讲有关实习要求、纪律,检查、落实实习计划及实习单位;其次,成立实习小组,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到实习单位实习;最后进行实习总结,书写实习报告及成绩评定等事项。

四、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依据毕业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做好实习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毕业实习计划要求,认真指导学生实习,确保每位实习学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

3、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经济学院及实习单位汇报有关情况;

4、指导学生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评定实习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内容包括:《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实习指导登记表》、《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报告》、《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成绩评定表》、《西安财经学院毕业生实习协议书》)

5、毕业实习结束后,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向学生所在系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6、必须全程参与实习工作,如有特殊原因要离岗,须书面申请,报统计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和教务办备案,并由系上安排其他教师接任其实习指导任务。

五、实习成绩的考核及评定

1、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提交实习报告后,方能参加毕业实习考核。

2、毕业实习考核的评分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优秀”成绩的比例不得超过20%;“良好”成绩的比例为50%左右;“中等”及以下成绩的比例为30%左右。

考核工作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报告、实习鉴定书等,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考核。

3、毕业实习不及格者,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专业所属院系审核,安排在毕业后一年内进行。具体办法是:随本专业下一年级学生编入实习小组参加实习,进行考核。该生毕业实习所需经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六、报送实习材料

请各系于20xx-20xx学年第2学期第1周(3月2日)将以下材料报送统计学院教务办。

1、各专业实习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毕业实习的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地点的安排,实习学生名单,实习指导教师名单等)

2、《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

3、《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

4、《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

请各系于20xx-20xx学年第2学期第8周(4月20日)将以下材料报送统计学院教务办。

1、各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实习工作的总体概况;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评选出的优秀毕业实习报告(复印件)

注:在实习结束后,评选优秀毕业实习报告,按毕业生人数的1%报送优秀实习报告。

3、《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实习报告推荐汇总表》

4、《西安财经学院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

七、其他

毕业实习的相关表格等资料可登录“西安财经学院教务处” 网站的“下载中心”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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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住宿保证书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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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期以来,306宿舍虽然没有因为不负责任而为楼管老师带来工作上的任何麻烦,但是针对最近3楼总体卫生情况不佳、乱扔垃圾现象甚至造成厕所堵塞的情况,我们宿舍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全面分析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经过讨论,我们一致认为,造成这种不良现象的原因有三点:

1、男生宿舍普遍不重视卫生,垃圾乱倒,错误的认为打扫楼道垃圾是工作人员的责任,自己可以乱倒,并且在乱倒垃圾的过程中没有耻辱感。

2、搬到新校区后,学生们对新的住宿环境还没有完全适应,依然以过去旧校区的住宿方式进行学习生活(在原旧校区学生都是把垃圾放到门口就可以,每天有专人处理),改变过去的习惯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3、学校对于卫生方面的相关管理力度不够,搬到新校区后,学校迎来了更大的机遇与挑战,但是相关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完善,这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宿舍保证做到以下三点:

1、不用大功率电气,防患于未然,坚决保证宿舍安全。

2、认真打扫宿舍,每天对宿舍进行清扫,不在宿舍内乱堆垃圾,更不能把垃圾倒到楼道里,认真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

3、积极配合楼管老师的各项工作。

希望老师认真监督,相信在大家的共同配合下,宿舍的管理状况将不断得到提高,宿舍卫生情况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宿舍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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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9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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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制定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20xx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全文

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0号)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xx年5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5月2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自贸试验区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及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

第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第四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制度创新。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

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有关奖励规定也可以自定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在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 建立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联动合作机制,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按照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和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自贸试验区政策、发展规划,研究决定自贸试验区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指导改革试点任务。

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事务,履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

第八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负责决定片区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片区改革试点工作和承担片区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等具体事务。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和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依法承担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

第十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健全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海警、边防、港务、金融监管等中央驻粤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主动研究提出推进投资开放、贸易便利和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措施,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

自贸试验区应当为中央驻粤单位履行职责和落实国家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提供便利和协助,并创造条件使自贸试验区成为中央驻粤单位推进改革试验的重要平台。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片区管理机构下放片区履行职能所需的省级、市级管理权限。对下放的权限,省、市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对属于省、市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委托行使的以外,省、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行使。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发展需要,提出行使省级、市级管理权限的目录,依照法定程序报有权机关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实施的重大创新措施,报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备案。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创新措施涉及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权限的,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先行先试。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创新措施涉及国家有关部门权限的,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片区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先行先试。

第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创新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意见,依法定程序争取国家支持先行先试。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创新活动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本省或者片区所在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省、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可以提请省、片区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本省或者片区所在市制定的规章的,省、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行政咨询机制,为自贸试验区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引进、重大创新措施和方案的制定等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的设置遵循精简高效、机制灵活的原则,可以借鉴国际惯例探索适合片区实际的治理模式。

自贸试验区片区可以探索设立法定机构或者委托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技术性或者社会参与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

自贸试验区片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事务实行属地管理。

第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听取驻区单位以及片区内企业、个人对片区工作的意见,并及时根据相关诉求提出创新意见。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并及时推广。

第十八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以外,不得设置对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和评比项目。

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开展的考核、检查和评比应当简化程序、减少频次。

第十九条 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市场主体、专业机构对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纳入对政府部门的年度考核。

第三章 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

第二十条 自贸试验区在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领域扩大开放,逐步减少或者取消对国内外投资的准入限制。

第二十一条 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外的领域,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实行备案管理,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负责本片区外商投资事项的备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境外投资一般项目由片区管理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国务院规定保留核准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实行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次办结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建立跨部门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企业可以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次性递交口岸监管部门需要的标准化电子信息,口岸监管部门应当通过平台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的管理为一线管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的管理为二线管理。按照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原则,建立与国际贸易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监管模式。

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管理措施,探索自贸试验区与进出境口岸间以及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流转监管制度创新。

第二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探索创新海关通关监管制度。

境外货物进入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下统称围网区域),可以实行先入围网区域、再报关的通关模式,对围网区域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对围网区间流转的货物允许分送集报、自行运输。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

第二十六条 按照进境检疫、适当放宽进出口检验,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创新。

境外货物进入自贸试验区,应当接受入境检疫;除重点敏感货物外,进入围网区域的其他货物免于检验。

围网区域的货物出区进口前,依企业申请,实行预检验,一次集中检验,分批核销放行。对流转于围网区域内企业之间的仓储物流货物,免于实施检验检疫。进出自贸试验区的保税展示商品免予检验。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有利于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规范发展的管理制度。检验检疫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通行规则,建立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制度。

第二十七条 完善进出口货物查验办法,增强查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查验比例,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免除查验结果正常的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

第二十八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实施促进投资和贸易、金融发展和人才集聚的有关税收激励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税收政策试点。

遵循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完善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区域可以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第四章 高端产业促进

第二十九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片区根据片区特点和实际,发展与片区相适应的高端产业、特色产业,促进先进制造业、服务业等高端产业集聚发展,提高生产服务业国际化程度,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第三十条 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

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

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商务金融服务、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载体。

第三十一条 鼓励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全球总部、亚太总部、地区总部及营运总部、研发总部等多形态总部,建立整合物流、贸易、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

第三十二条 鼓励引进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科技、金融、信息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第三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拓展服务外包、软件开发、工业设计、信息管理等服务贸易新领域,搭建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

第三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实施海空港联动,发展国际航运与物流业。加强与区外航运产业聚集区协同发展,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协同运作模式。

完善航运服务发展环境,发展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员服务、国际航运经纪、国际船舶租赁、国际邮轮、游艇、国际海事咨询、国际航运保险等国际航运现代服务业。

简化国际船舶进出自贸试验区港口手续,优化国际船舶营运许可、检验与登记业务流程,建立高效率的船舶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 鼓励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各类金融法人机构、区域总部、业务总部、专业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财富管理总部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港澳投资者发起设立合资金融机构;集聚境内外金融资源,对接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推动境内人民币市场和境外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联动;发展与自贸试验区产业相结合的新型金融业态,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重大金融平台。

第三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支持新型要素交易平台、保税展示交易、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境内外维修、跨境电子商务、汽车平行进口等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完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税收征退、跨境支付、信息物流等支撑系统,适应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第三十七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服务于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发展加工贸易结算业务、建设结算中心,推进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平台和后续服务基地的建设。

第三十八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开展泛珠三角区域的经贸合作,强化对泛珠三角区域的市场集聚和辐射功能,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和国际贸易,探索构建国际商品交易集散中心、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第三十九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标准和规则,开展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出口产品低碳认证,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区。

第五章 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

第四十条 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等试点工作。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在自贸试验区进行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

第四十一条 支持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为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主体办理经常项下结算业务、国家允许的资本项下结算业务、经批准的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先试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

第四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以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的外汇管理改革;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跨境投融资活动。

提高自贸试验区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统一内外资企业外债管理,建立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推动自贸试验区内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推动开展人民币双向融资,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资金并按规定使用,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境外项目的人民币信贷投放,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个体工商户根据业务需要向其境外经营主体提供跨境资金支持。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便利自贸试验区内跨国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第四十四条 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申请开展外币离岸业务,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可以试点开办外币离岸业务。

探索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

第四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个人跨境投资权益保护制度,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对区内个人投资的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

第四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建立与金融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开展自贸试验区业务的自贸区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管理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等义务,配合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跨境异常资金流动,落实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责任。

第六章 粤港澳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

第四十七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在国家确定的框架下,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取消或者放宽对港澳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措施。

第四十八条 自贸试验区规划建设粤港澳创新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区,促进粤港澳服务要素便捷流动,推进粤港澳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和规则相衔接,逐步试行粤港澳认证及相关检测业务互认制度、服务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制度。

第四十九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扩大对港澳航运业开放,建设粤港澳航运服务示范区,推动粤港澳航运物流服务自由化。

第五十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与粤港澳商贸、科技、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自由化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

第五十一条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以人民币进行新设、增资或者参股自贸试验区内金融机构等直接投资活动。

探索自贸试验区内的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自贸试验区内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开展与港澳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

第五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的支付服务向港澳银行业开放,促进金融集成电路卡和移动金融在自贸试验区和港澳地区互通使用。

符合支付服务市场发展导向,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港澳资非金融机构,可以依法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

推动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外汇代兑点发展,便利港元、澳门元在自贸试验区兑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发展与港澳地区保险服务贸易,探索与港澳地区保险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的机制。

第五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强与港澳在项目对接、投资拓展、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到境外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资源开发。

第五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建立粤港澳创业创新基地,完善创业创新扶持体系,为创业创新提供项目对接、创客空间建设、融资担保等方面的支持。

第五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创新粤港澳口岸通关模式,推进粤港、粤澳查验单位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对广东居民往来澳门、澳门居民往来内地推行一地两检、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查验方式并逐步扩大适用范围,探索对广东、澳门居民实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的单向检查模式。

自贸试验区对原产于港澳地区的常规商品简化进口检验检疫手续,对部分产品可以试行快速检验检疫。

第五十七条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园区合作,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片区与“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园区之间税收互惠制度,以及双方口岸执法机构之间以“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基本内容的合作机制。

第五十八条 建立自贸试验区对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为境外投资风险咨询、投融资方案设计、项目风险保障、银行贷款配套等提供服务。

第五十九条 自贸试验区支持开展海上、陆路、航空货运代理服务及多式联运代理服务、集装箱班列承包等业务,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转口贸易发展。

第六十条 自贸试验区扩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开放,推动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推动人民币作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跨境大额贸易计价和结算的主要货币。

鼓励金融机构完善在沿线国家自贸园区的分支机构网络,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机构组建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服务联盟。

第六十一条 支持自贸试验区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自贸园区、国家合作开发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旅游线路和产品,广泛开展人文交流合作。

第七章 综合管理与服务

第六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提高监管公众参与水平,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自贸试验区应当创新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建设廉洁示范区。

第六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实行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动态市场监管方式,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检查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对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开展评比考核活动。

自贸试验区片区探索建立发布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提示清单、经营行为法律责任清单发布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

第六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应当依法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

自贸试验区片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承担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其具体职权由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另行规定。

第六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与省、市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相对接的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及信用公示平台,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完善企业信用激励、警示、惩戒制度。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征信体系建设,发展市场化大数据征信产业。

自贸试验区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各方面信用信息开发信用产品,开展信用论证和等级评价,为行政监管、市场交易等提供信用服务;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

第六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设统一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监管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片区管理机构、驻片区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主动提供信息,参与信息交换和共享。

第六十七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在企业设立、经营许可、人才引进、产权登记等方面实行一站式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服务制度。

自贸试验区应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自贸试验区网上办事系统,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申报、在线办理。

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和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涉及自贸试验区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办事程序等信息,在自贸试验区及各片区门户网站上公布,方便公众查询。

第六十八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企业准入并联审批,优化商事登记。

第六十九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便捷的税务服务体系,实施税务专业化集中审批,推行网上办税,提供在线纳税咨询、涉税事项办理情况查询等服务,逐步实现跨区域税务通办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建立信息化税收风险监测机制,提高税收征收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七十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制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认定办法及人才引进、培养、服务、激励等相关配套办法,为人才签证、停居留、技术移民、项目与奖励申报、执业、创新创业、购买或者租赁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提供便利。

第七十一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自贸试验区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以下收入一律免收。

第七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涉及外商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当事人应当配合国家安全审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接受有关询问。

第七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反垄断工作机制。涉及区内企业的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和执法。

第八章 法治环境

第七十四条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行政体制、管理机制、投资、贸易、金融等各领域的改革创新,为自贸试验区各项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第七十五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积极借鉴在市场运行规则、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六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编制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十七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鼓励设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与服务平台。

第七十八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仲裁、调解、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鼓励境内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法律专业服务。

推进粤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合作,促进仲裁、调解、公证、鉴定、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提供方式多元化,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国际化法律服务。

第七十九条 自贸试验区应当开展国际仲裁、商事调解工作,公正高效地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并借鉴国际商事仲裁惯例,适应改革开放和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创新国际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法人治理机制,完善仲裁规则,提升争议解决的公信力。

自贸试验区应当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探索建立与境外商事调解机构的合作机制,协同解决跨境纠纷。

第八十条 鼓励自贸试验区的商事纠纷当事人协议选择通过仲裁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第八十一条 鼓励商事纠纷当事人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化解商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议选择仲裁规则、适用法律、审理方式和仲裁庭的组成方式。

第八十二条 自贸试验区内的市场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可以通过投诉、行政调解、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十三条 自贸试验区司法机构应当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构建公正、透明、高效、多元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支持政府职能转变,积极营造自贸试验区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司法氛围。

自贸试验区司法机构应当运用好现行法律制度和司法政策资源,在法治框架内理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与现行法律的关系,确保自贸区政策与法律的和谐统一。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片区实际制定片区建设和管理的配套法规、规章。

第八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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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住宿保证书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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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学校管理规定,我校不允许学生私自到校外住宿。针对个别因特殊情况并经家长及辅导员同意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经协商,校方允许其居住校外,但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需就有关问题签署安全保证书,内容如下:

1、外宿生保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生手册》的各项要求,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校纪校规。

2、外宿生必须保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与各项集体活动,不能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否则将按学生违纪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3、外宿生保证要经常认真学习安全自救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能力。

4、外宿生保证要自觉维护校外宿舍安全。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确保自身在校外的人身安全。

5、外宿生要加强防盗意识,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严防丢失。

6、外宿生保证服从学校、房东、家长的管理,遵守法规校纪,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返回住点。

7、外宿生保证遵守社会公德,不沾染“黄、赌、毒”,不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及其它娱乐场所。

8、外宿生保证在来回学校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路上、街道逗留玩耍,不准下河塘洗澡;在校外不准乱吃零食乱用餐、饮生水,注意防水、防火、防电、防人身伤害。

9、外宿生在校外期间的所有安全,由外宿生本人和家长负全责。外宿生在校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财产问题,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校外居住学生保证如出现考试不及格现象、受到处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必须立即返回学校集体宿舍,集中学习生活。

11、本《安全保证书》签订后需经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所涉费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保证书各项内容,对保证书的执行无任何意见。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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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河北秦皇岛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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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导游。今天我们要去的风景名胜区是闻名中外的秦皇岛

我们生活的地球,从太空望去是个蔚蓝色的美丽星球,地球上70%的面积都被海水覆盖。大海对于我们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来说,总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从远古时期,人类就发明了船,拓展海上活动领域,在远离人类喧嚣的深海里会是什么样子呢?有些什么生物在那里生存?今天,我就带大家去新澳海底世界参观,去揭开海洋生物神秘的面纱。

秦皇岛新澳海底世界位于秦皇岛海港区渤海之滨,是由中国、新加坡和澳大利亚三方投资共同兴建的,以展示海洋生物为主,集科普教育、观赏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博物馆。新澳海底世界主要包括海豚表演馆,小池区,企鹅馆,海豹馆,触摸池,海底隧道,表演休息区,科普展厅,科普教室以及海洋精品店,观海餐厅等诸多部分。各种色彩斑斓的鱼儿在这里自在地游弋,海龟、海豹、企鹅憨态可掬,海豚、海狮表演精彩不断。透过深蓝的海水里迷离变化的灯光,可以看到一个神话般的世界:水草飘曳,天真纯美的美人鱼缓缓流过。

让我们先去海底世界看看那些美妙的海洋生物。进入海底世界,天色就“昏暗”起来,首先迎接我们到来的是热带淡水观赏鱼。这些体形为纺锤形,银光闪烁,背鳍、尾鳍鲜红的鱼类为红鳍鲫。那些垂体细长,背、腹鳍几乎在一条线上的为银龙鱼,这是一种相当古老的鱼种,龙鱼的英文词汇,是西班牙语“长舌”的意思。那些体态轻盈,体色橘红,长有头瘤的被称为“红魔鬼”。看这些鱼在清澈透亮的水中静静地游弋,十分漂亮。

再往前,是高温高氧的“七彩神仙”鱼池,七彩神仙体色丰富多彩,有以红色为主基调的红七彩,以棕色为主基调的棕七彩,以蓝色为主基调的蓝七彩,并以红、黄、蓝、绿、黑、棕、白、紫色等为点缀,花色繁多,美不胜收,素有“热带鱼王”的美称。神仙鱼性格文静,游动轻盈潇洒,常忽升忽降,忽进忽退,忽隐忽现,出没于绿草丛中,逍遥于碧水之间。

银燕鱼,外形近似斧头,体态比较扁、薄,全身银白色,体上有斑纹,胸鳍特别大,有如一对翅膀。银燕,性情非常温和。甚至有些胆怯,绝不加害其他鱼,喜生活在光线稍暗及有水草的地方,可与温和小型鱼混养。这边还有海象鱼,富贵猫,比较喜欢夜间活动的弓背鱼,又称“七星飞刀”。

新澳海底世界里有来自我国南海的绿龟,在这边的海龟池,您可以近距离地观赏它。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水里,它们的四肢已经退化成了鳍的样子,缩不到壳里去了,这也是海龟和陆地龟的区别。这里的海龟有30多岁,前边海底隧道的海龟有100多岁了。

看看这些美丽的生物,您是不是想亲手摸一摸呢?我们现在就来到了触摸池。最左边的池子里是一些蓝色五角海星。海星是棘皮动物中的重要成员,五条腕的海星形状很像“五角星”。海星喜欢吃贝类,而且是用胃直接吃东西。海星有“分身术”,若把海星撕成几块抛入海中,每一碎块会很快重新长出失去的部分,从而长成几个完整的新海星来。右侧是一种相当温和的鲨鱼,您可以轻轻摸摸它粗糙的皮肤。

地图鱼是家庭常饲养的一种观赏鱼类。其体侧有不规则的橙黄色斑块和红色条纹,形似地图,故名“地图鱼”。地图鱼有许多变种,如碧玉珠地图,红花地图,白花地图等。这种体表遍布黑色圆斑,似金钱状的鱼是金钱鱼,它的体色常因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时深时浅,特别漂亮。

这种蓝、白、黑相同,身长只有三四厘米的小鱼被称为“鱼大夫”。鱼“大夫”喜欢在珊瑚礁中或海草丛生的地方游来游去,那是它们开设的“流动医院”。鱼“大夫”用尖嘴为大鱼清洗伤口的坏死组织,啄掉鱼鳞、鱼鳍和鱼鳃上的寄生虫,这些脏东西又成了鱼“大夫”的美味佳肴。所以,在好多海洋橱窗里都放养着这种小鱼。

这群小鱼更为奇特,喜欢倒立群游,通体灰白色,体侧从眼睛到尾部有一条黑带,嘴尖似管状向前突出。看起来像一个个薄的刀片,我们称它为“刀片鱼”。这种鱼虽小,却是食肉的。

海底世界充满了勃勃生机,色彩鲜艳的各种鱼类在这里往来穿梭,貌似植物实则动物的珊瑚千姿百态,传递出大洋浪漫的风情。珊瑚是一种腔肠动物,一个个微小的触角在澄澈的海水中轻轻涌动。这里有“树”,有“花”,有“叶”,其实都是五彩珊瑚不同品种的变化。

这里边是一些“炮弹鱼”:魔鬼炮弹分布于印度洋与太平洋之间的珊瑚礁海域,食海藻。玻璃炮弹分布于印度洋及太平洋海域,杂食。小丑炮弹幼鱼体色为深褐色,上布满白色大斑点,尾为黄色,背鳍下方有黑斑;成鱼体色夜为灰褐色,只有腹部有白色斑点,背鳍下方有黄网状纹;幼鱼具有极高观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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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汽车自由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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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POS机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件

乙方承租甲方POS机台,主要用途是通过输入数据,识别用户的级别。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X个月。

第三条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转账/)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财务制度的合法的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款。

甲方单位名称及付款账号: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00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五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应对乙方所租赁的POS机进行定期的维护及清洁管理;并负责POS机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保安管理并负责POS机的公共安全。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将POS机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

5、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标准

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经甲方X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X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POS机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的。

4、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

5、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经营场所不适于使用或租用POS机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经营场所无法安装并使用POS机,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2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POS机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租赁POS机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将租赁的POS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X份,乙方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负责人:

邮编:邮编:

经办人:经办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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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自由连锁加盟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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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 本着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双赢合作宗旨,协议如下: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店铺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年在省____县店铺(原 发廊)开设XX公司加盟店。

________年的品牌使用费,需使用甲方公司提供的产品,并享有________年的加盟管理培训。

3、加盟店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款项后,即时生效。

二、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许可权后,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品牌使用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例,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

A、负责向乙方店铺植入先进的营运管理模式,帮助店铺稳定发展。

B、向乙方提供专业 ,正规的流程化管理与运作。

C、帮助店铺建设团队人事结构,并培养店长等管理人员。

D、负责合同期间,店铺的营运监督,随时根据需要派老师下店培训。

E、负责定期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划,帮助店铺业绩增长。

F、保证所提供产品价格低于同类产品市场价,保证质量,否则无条件退货。

G、提供特训军校的专业课程支持,并享受最低员工价。

三、细则说明。

1、甲方在乙方正式加盟后,提供公司招聘,标识及员工服装,工牌样板,由乙方出资制作或向甲方公司购买。

2、甲方提供店里所有加盟期间的教育和培训课程。

3、乙方店铺的员工若需要去学校深造而所需的一切学习费用,应由乙方的员工自己承担。

四、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________年,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公司的招牌,标志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品,灯箱,广告宣传品等。否则视为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五、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异议可通过协商解决。遵守《连锁有限公司加盟连锁招商书》的相关规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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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的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餐饮,职员,全文共 2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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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的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乡镇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 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 __元,甲方每月____ 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 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 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 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___ 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十五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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