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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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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律制度的有关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一规定使反担保有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在设立担保时,保证人以其一般财产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第三人以其特定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或质押以担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但债权人并不对担保负对等给付义务,债务人也常对上述担保人不支付代价。因此在承诺过程中担保人面临着利益受损的极大可能性,担保风险得不到补偿,与预期利益失衡,显然有悖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反担保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可对担保人的这一尴尬境地有所改善。由债务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即为反担保。我国《担保法》只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没有对反担保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反担保”和“担保”毕竟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究竟如何运用担保的规定,在实践中对反担保如何把握和操作,本文拟就此谈一下笔者的粗浅认识。 一、反担保的概念 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是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保证将来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这里把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称原担保。因此反担保是以原担保的存在而存在的,没有原担保就谈不上反担保,只有存在原担保,在主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确保该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而要求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新设担保,亦即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和资格 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提供反担保人和原担保人。原担保人的范围、资格设定在担保法中都有规定。《担保法》第4条第1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本文认为由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意味着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也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因为反担保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以获得追偿权的确实落实,在原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担保职责后能获取合法对价。从公平、公正这一立法思想出发,对反担保中债务人不应仅仅作字面解释,而应将之扩大至第三人,即由债务人外的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将对原担保人的利益保障更有实际意义。 对提供反担保者的具体要求,亦即主体资格,对反担保是否有效成立及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是非常重要的。其主体资格当然必须具有民法通则中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力,亦须具有担保中担保人主体资格的法定条件。另外,反担保人必须具有代偿能力,具有代偿能力,才具有担保能力。但是具有“代偿能力”并不是保证人资格的唯一要求。除法人和公民以外的其他组织,只要其能独立开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就可以充当保证人,也可以充当反担保人。但上述其他组织应除去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上述单位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依赖于国家拨款及社会力量捐助。如果他们担任担保人就势必会影响公益活动的开展。另外,除经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不得为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也不得为担保人。同样,上述单位也不能成为反担保人。 三、反担保方式 前面已经述及,反担保人可以由债务人充当,也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如果认为反担保人只能由债务人充当,不能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充当,那么反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时,也就是由主债务人保证第三人(亦即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这在法理上和实践中均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同时规定,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这是否说明反担保方式也可以采取上述五种担保方式,反担保法律制度相对于原担保是否有其特殊的地方,下面将逐一论述。     《担保法》并未将反担保的担保人局限于债务人身上,相反,债务人为确保担保人对自己追偿权的实现,完全可以委托第三人(即反担保人,而非原担保中的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因此,可以肯定说,保证是反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反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保证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当原担保人的追偿权到期待以实现时,由该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反担保方式。理论上分析,保证反担保也应包括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但从实践中去分析,无论原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是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反担保方式只能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原担保人的利益,在实现追偿权时不必耗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如果也采取一般保证方式,那么反担保人同样拥有先诉抗辩权,原担保人只能在穷尽主债务人财产后才可以向反担保人求偿,这也失去了反担保的意义。 抵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和原担保人约定,以该特定财产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当主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使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到补偿。 质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移交原担保人占有或办理出质登记,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原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主债务人不履行被追偿的债务时,原担保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能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而存在。理论界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留置不能成为以担保的方式。理由是反担保是产生于约定,而依据《担保法》规定,留置权基于法律规定,且留置专指因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法有留置权,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之间是不存在上述合同关系的,也就不存在和无法行使留置权。也因为留置权在法律条件具备时当然发生,反担保与之无法切合。因此说留置权不能成为反担保方式。如果约定原担保人占有主债务人其它动产,以此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也只能成立质押权而非留置权。而因其他合同关系合法占有主债务人的动产,也不能成立留置反担保。笔者对上述论述持有相异观点。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直接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不能以意思表示设立留置权,但留置权的法定性并不意味着仅限于法律有明文

规定的承揽加工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也同样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4款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因此,留置权的设立只需具备按合同约定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这个要件即可成立。其次,是否确定反担保由债务人和原担保人约定,在主债务人和原担保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反担保人)与原担保人之间如存在保管费、加工承揽、运输等合同关系,而保管费、加工费、运输费等一般远远小于保管物或加工原料或运输物的价值,这同样为再次设立担保亦即反担保提供可能。综上,留置也可以成为反担保的方式。 定金作为反担保方式在理论上也行不通。定金是指主合同为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当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在债务人和享有追偿权的第三人(即原担保人)所成立的反担保合同中,双方没有对等的权力、义务,只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追偿权,也就无法成立以原担保合同为主合同的定金合同。司法实践中,支付定金进一步削弱债务人向债权人的欺诈故意,且定金具有明显的惩罚性,另外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又有比例的限制,对于原担保人有担保追偿权的实现作用甚微,故定金不适用反担任,定金不能作为反担保方式。 综上,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向原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可以采取保证、抵押、质押和留置,其中尤以保证和抵押为普遍。反担保方式也会因反担保提供者不同而不同。当债务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保证方式的适用应受到限制。因为保证作为人的担保,债务人向原担保人以保证作为反担保时,会形成债务人既向原担保人承担偿付因履行原担保而发生的必要费用的义务,又向原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债务人与反担保人会二合为一,起不到反担保作用。只有债务人以其特定财产设定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才会实际保护原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当第三人作为反担保人时不受到上述限制,保证、抵押、质押均可采用。债务人或第三人充当反担保人时,选择采取何种反担保方式,取决于反担保人(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原担保人之间的约定。 四、反担保的构成要件 反担保的设立属于民事行为,那么反担保应具备的条件也应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求,(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反担保的有效设立必须首先符合上列条件。本文前述反担保法律关系主体范围也体现了上列有效条件的要求。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各种反担保方式各有其成立要件,故当事人约定采取某种担保方式时,其行为在符合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之外,尚须符合担保法相应条款的特定成立要件。例如,担保法第38条、第39条规定,抵押权设立须有抵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41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设备等设定抵押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抵押方式,也应遵循规定。又如,担保法第64条、条65条规定,质押权设立必须有质押合同并须具有书面形式与相应条款,第78条、第79条规定以依法可转让有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当向其管理部门或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反担保若采取质押方式,也同样遵循之。这也是设立反担保的特殊要求。 分析反担保构成要求是判断反担保的效力合法与否的关键。而反担保作为一种担保制度,其效力又受到与担保合同有关的合同效力的影响。《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判断反担保效力,除基本要求和特殊要求吻合外,还需联系主合同的民事行为进一步判断。 五、原担保与反担保的异同 设立反担保的目的是确保原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对主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与原担保一样也具有从属性与补充性。反担保也是从属于主债的一种从债,反担保合同作为原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存在,原担保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直接影响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就补充性来说,则指主债务人不能保证原担保人追偿权的实现时,由反担保人负代为清偿责任。 原担保与反担保的目的不同,方式也有别。原担保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方式,而反担保只有采取保证、抵押、质押、留置这四种方式。 另外,反担保相对于原担保来说,其范围不但包括原担保范围所确定的款项之外,还应该包括(一)原担保款项所生的孳息;(二)为实现追偿权实际支出的费用。 比照原担保,反担保人同样享有抗辩权,该抗辩权是指反担保人依据法定或约定事由主张减免或免除其责任用以对抗享有追偿权的原担保人的权利。依据本文前述,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无论原担保是一般责任或连带责任,其都为连带责任方式,因此反担保在抗辩权享有上与原担保很有区别的一点是:无论何种情况,反担保均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至于其他抗辩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也应结合反担保所采取的担保方式的不同而分别享有,具体是和原担保中的抗辩权相类似的。 六、反担保的实行 根据反担保设立的目的要求,反担保是为原担保~益实现而设置的,故反担保应于原担保实行之后实行。要求原担保的实行合法有效,这是反担保实行的一般原则。在原担保与反担保皆合法的前提下,如果原担保因债务人实际履行或其他免除条件而未实行,则为保护应保证的权益而设立的反担保同样也毋须实行,原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同时自行终止。如原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在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时,可根据设立的反担保合同,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反担保人)主张权利或根据抵押、质押合同处分抵押物、质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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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近视的调查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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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近视调查报告

最近几年,小学、初中、大学的学生们都陆陆续续地戴上了眼镜,眼镜几乎成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样东西。那到底是什么导致这么多人近视的呢?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进行了一次调查。

被调查的共有10人,其中未戴眼镜的有2人,占总数的20%,戴眼镜的有8人,占总数的80%。未戴眼镜中近视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10%。戴眼镜中,因遗传导致近视的有1人,占总数的10%,因环境导致近视的有2人,那总人数的20%,因看电视、打电脑、看书和坐姿不正导致近视的有4人,占总人数的40%,因其他原因导致近视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10%。综上所述,我发现导致近视的大都数都是因坐姿不整合与了过度引起的。

通过上面具体的数据,我总结出以下几点导致近视的原因:1.因为遗传原因导致。2.因为环境原因导致。3.因为看书、看电视时的坐姿不正,让眼睛受到了伤害,导致近视。4.一般看电视、看书、打电脑是精神都非常集中,使眼睛处于极度紧张的状态下,又不把握住用眼时间,导致近视。

根据这一调查报告,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家长们应该限制住孩子们看电视的时间。2.看电视、看书等娱乐时应该看1小时左右,然后让眼睛休息30分钟或向远眺望10—15分钟后,再继续看书。3.看书、写字时应该坐姿端正,胸要挺直,眼睛离书本30厘米。4.应慢慢适应身边的环境,不可在光线昏暗或强烈的地方读书,也不可在走路途中看书,这样会对眼睛造成极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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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材料[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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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群教育民情调研报告材料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乡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同意后,经所在村委会再次向社会张榜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的,发给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后方可领取农村低保金。在低保金发放过程中,乡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到村委会进行集中发放,这样,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同时,方便了低保户。

(四)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县级民政部门下拨那粗低保资金后,由乡民政办负责造册登记、逐户发放应享受保障资金,发放情况按月向县民政局汇报,并核销相关发生业务账务。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由于该村村民居住在山腰半山腰,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还有相当一部分尚未享受到农村低保待遇。二是全村生产资料少,林果地少,耕地面积少,现有人均旱地面积仅为0.88亩,没有可耕种的水田。加强发展种植业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管理能力,全村的养殖业发展态势不明显。三是进村路面为土路,汛期开车进不了村,需要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有待加强整治;四是保障标准偏低,农民群众生活改善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是通过贫困线来确定的。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40元,即每人每月70元。从目前的物价上涨情况看,这点资金只能够买点粮食,买肉类和植物油等生活必需品就显得比较困难。农村群众在没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这样低的保障标准是很难维持一个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

五、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按时足额发放低保资金;同时,县级民政部门正确引导农村低保工作,并督促指导好相关工作;

(二)、建议林业、农业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核桃、漆树、草果、黄连等树苗的供应和扶持力度。

(三)、建议结合实际,加强农村低保工作调研,适当增加享受农村低保名额。

(四)、加强做好思想工作,积极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帮助联系务工场所,正确引导和输送外出务工人员,每年可以至少安排20~30名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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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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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xx大”对革命老区建设和发展提出的新任务、新目标和新要求,促进革命老区、中央发展,彻底改变老区、面貌。民盟三明市委会按照盟省委今年的工作部署,牵头成立调研组,组织调研人员,对闽西北中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现将主要情况、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xx省中央历史贡献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形成了包括、江西21个县250万人口的中央。中央,又称中央革命根据地,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时期在闽西北、赣西南地方武装暴动的基础上,由毛泽东、朱德直接领导开辟的全国最大的革命根据地,是当年全国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党政军首脑机关所在地。全国原中央xx县现共有28个,其中江西13个,包括赣州市11个、抚州市2个;xx15个,我省中央主要集中在闽西北,包括三明7个县、龙岩7个县(市、区)和漳州平和县。

xx省闽西北中央是原中央重要组成部分,是毛泽东、朱德开辟井冈山道路之后,创建中央时所打造的最初根据地之一,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特殊贡献和重大牺牲,在全国革命老区具有相当的地位和影响。

(一)全国较早建立红色政权的地方,原中央核心区域之一。早在1928年夏,沙县夏茂就建立了闽西北第一个党组织中共沙县支部。直属中共xx省临时省委。1929年古田会议召开,古田会议之后,为粉碎敌人的“三省会剿”,毛泽东、朱德率红四军进入宁化、清流、明溪(归化),建立红色政权,革命烈火迅速在闽西北燃遍。“宁化清流归化,路隘林深苔滑。今日向何方,直指武夷山下。山下山下,风展红旗如画。”毛泽东的著名词篇《如梦令.元旦》中所描绘的壮美场景,正是当时闽西北中央如火如荼革命斗争的真实写照。1930年6月,中国红一方面军在长汀成立,闽西北各地相继建立苏维埃政权,形成中央东北门户和联结闽浙赣的交通枢纽,是中央战略要地。闽西北许多政权建设经验是中央政权建设的基石。

(二)一代伟人革命实践的地方,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发祥地之一。1929年红军三次入闽创建革命根据地,毛泽东、周恩来、朱德、陈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从事过伟大的革命实践,为毛泽东思想的形成作出了重大贡献,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发祥地。在这里,毛泽东同志写下了《古田会议决议》、《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才溪乡调查》等光辉著作。特别是1929年12月毛泽东在上杭古田主持召开了著名的古田会议,通过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是建党建军的纲领性文献。可以说,新型人民军队从这里走来,成功从这里开始,胜利从这里开始。

(三)五次“反围剿”起过重要作用的地方。为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二、三、四、五次围剿,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先后进驻建宁、泰宁。在建宁,毛泽东指挥红一方面军取得了第二次反“围剿”最后的具有决定性一战的胜利。毛泽东为此挥笔写下了《渔家傲.反第二次大围剿》的光辉词章。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在建宁期间,在这里形成了许多反“围剿”的重要战略决策,取得了第三次和第四次反“围剿”战争的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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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现状的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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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家庭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2)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近几年,教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家长们最大的愿望。但在谈到培养孩子的问题上,很多家长认为当孩子进入学校后,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是老师的责任。孩子成绩的好坏,靠的是老师。很多家长到学校,与教师讲的最多的就是:“老师,我们孩子全靠你啦!”言下之意,孩子的成绩好坏,责任在教师。尤其是受高考体制的影响,把教育等同于分数,分数高于一切。很多家长本身就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受应试教育影响分数在他们心中留下了永远的烙印。他们把教育简单化,他们把学校看作是教育的唯一阵地,他们认识不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岂不知,孩子品格的形成主要取决于家庭的早期教育,孩子生活、学习习惯的形成与家庭教育息息相关,孩子成长的道路很长,很艰巨,需要家庭的正确教育和引导。思想上的认识、定位严重影响了家长对家庭教育的正确理解,忽视了家庭教育的作用。

另一方面,现在农村家庭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家长百般疼爱,舍不得骂,更舍不得打,很多事情都由着孩子去做,往往使孩子形成了很多不良习惯。孩子的独立性很差,而依赖性却很强。也有一部分家长比较重视家庭教育,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受到“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们的阻力。因为有了他们“坚强的后盾”,家长的教育往往力不从心,家庭教育的作用也明显打了折扣。

(3)部分家长的思想认识落后。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经济发展了,改革的浪潮推出了一些缺少文化的有钱人。一些短视的家长认识不到知识的重要性。见到那些屠户、包工头、摊贩纷纷富了起来,于是认为不读书也有饭吃,甚至发财。只要有“本事”照样赚大钱。加上近几年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一些大中专毕业生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这种现象造成一部分家长认识上的偏差,认为读书没有出路。其次,重男轻女的陈旧思想在农村相当一部分家长身上依然存在。

(4)农村经济相对滞后与家庭分裂。近十年,农村中有超过60%的劳动力外出务工,离婚率上升,无形中使农村家庭教育形成真空。有一半以上的孩子和爷爷奶奶或代理家长抚养。

三、对策思考

1、强化措施,努力提高家长素质。

提高家长素质是搞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点。

(1)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家教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力度,使家长切实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学习成功的家教经验,增强家庭教育能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2)帮助广大家长走出家教存在的四个误区,即:过渡溺爱、过高期望、过多保护和过重压力,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成才观。促进孩子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重视思想教育,帮助孩子分辨是非,培养孩子的自主意识和独立生活能力,鼓励孩子尽量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创造条件,引导孩子自觉地磨炼自己,经得起成功的喜悦,抗得住失败的烦恼,增强心理承受能力;严爱结合,以身作则,家长以自己的良好榜样,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营造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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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就业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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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问题调研报告范文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xx大将扩大就业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建设中,实现充分就业对于发展国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我省促进就业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由省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主要成效

(一)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了全省就业工作的平稳发展

根据中央部署,自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认真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确定了“增加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服务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五大工作目标,提出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与增加投资相结合、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与城市化相结合、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五个结合要求,并以省政府名义将就业再就业目标下达各地州,要求各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等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形成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机制,全省就业工作平稳发展,各项就业指标基本实现。-xx年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95.01万人,年均增加约1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累计54万人,年均登记失业人数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家产业就业人数521.6万人次,其中,省外流动就业人数为201.14万人次;累计投入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15.17亿元;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50.4万人,实现再就业42.9万人,再就业率为85.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90.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0.49亿元,支出18.76亿元,有35.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27个,职业介绍机构共1715个,其中: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1518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59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855个。

(二)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逐渐培育并随着国家“金保工程”的实施而不断发展,至今,一批设施、功能较为齐全的地方性的劳动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以及职业介绍咨询服务网络基本形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已经成为我省劳动用工的主导方式。

一是全省城乡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xx年,全省129个县(市、区)所辖的53个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1517个乡镇上已经有1301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全省851个社区中,已有637个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使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更贴近群众,窗口前移、更方便群众。二是全省基本完成了劳动力市场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的职能。“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场地建设面积达82,649.84平方米,其中:州、市级为14,428.18平方米,县级为68,221.66平方米。市场内设有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发布与查询匹配、职业指导与政策咨询、推荐介绍与现场招聘等服务项目和窗口。全省各地先后筹集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8,026.03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38万元,省级补助691.25万元,各州、市、县自筹7,196.78万元。各级政府除资金投入外,还以其它方式支持劳动力市场建设,如房产、土地、办公用品、设备等,折合资金3,161.67万元。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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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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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民族文化的积淀,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载体,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为促进贫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与民族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协调发展,XX年始财政部会同国家民委开展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丽水是浙江省少数民族重点市之一,为了推动我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常委会副主任吕文明带领民侨工委及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于 年6~7月,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走访等方式,先后到松阳、遂昌、龙泉、云和、景宁、莲都等县(市、区)部分民族乡镇和民族村,就我市畲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我市现有6个民族重点县(市、区),7个民族乡(镇),208个民族村。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现有少数民族人口9.06万, 其中畲族人口7.19万,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4.28%,主要聚居在少数民族村寨。这些少数民族村寨,在产业结构、民居式样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都集中体现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的特点,具有一些自身的少数民族特色。XX年以来,我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试点的精神,按照“保护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畲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主动,争取列入特色村寨建设试点。XX年,我市开展了“畲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排摸工作。对全市7个民族乡镇和208个民族村的村寨建筑情况进行了调查,基本上摸清了现有民族村特色村寨的历史沿革、民族特色、发展潜力和保护情况。通过论证、筛选、上报,争取了一批民族村寨列入特色村寨建设试点。 XX年省民宗委确定xx区老竹畲族镇沙溪村、xx县东坑镇深垟村2个村作为省级特色村寨建设试点村,并分别给予了30万元和4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XX年,省民宗委确定xx县雾溪畲族乡坪垟岗畲族文化旅游景点提升工程、xx县新路湾镇夹路畈畲族精品村建设项目、xx市竹垟畲族乡罗墩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项目为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分别下达资金30万元、50万元、30万元。XX年,xx县东坑镇深垟村还争取到国家民委特色村寨扶持试点(扶持资金80万元),云和的高畲村、景宁的伏叶村等8个民族村列入省民宗委特色村寨扶持试点。

(二)提炼特色,开展畲族风格民居建筑设计工作。我市民族工作部门从XX年底开始,按照传承历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通过到贵州、福建实地考察畲族村寨、参考历史记载以及邀请专家论证等方式,设计了一套结合畲族文化、突出畲族建筑特色的《畲族风格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图集》。该图集已上报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发送到全省各市及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全省各民族乡镇,用于指导全市乃至全省畲族聚居地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创建一批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畲族特色村寨”。目前,xx县深垟村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畲族民居进行“原汁原味”的保护,立足石头文化,已建成“堂前天井堂后鱼、粮仓暖阁廊边栏、祖宗牌位居中座、南北无墙显民风”的传统畲族“石屋寨”。岗石、敕木山等村在民居墙体上注入畲族特色的文化元素、符号,建成特色泥巴墙畲寨。xx区大港头镇利山村通过统一规划设计,拆除旧房建成三层白色立面马头墙徽派风格的特色畲寨。景宁的伏叶村、双后降村、周湖村、金丘村和xx县高畲村、坪垟岗村以及xx市罗墩村的“畲族特色村寨”正在建设当中,并已初具规模。这些以畲族文化为特点的“畲族特色村寨”,将乡村休闲、避暑度假、健体强身、科普教育、人文体验等融为一体,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

(三)突出亮点,指导景宁编制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景宁是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和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畲族人口1.8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的 19.8%。该县“”期间发展最快的是旅游产业。XX年以来,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0余万元,开展了7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把优秀的畲族传统文化与畲族特色村寨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了乡村旅游业和农家乐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市民族工作部门指导景宁制订了《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规划确定到 XX年,投入3000余万元,打造20个民族特色村寨。充分发挥民族村丰富的民族旅游资源,依托城镇郊区和主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开发集畲乡风情和农家风味于一体的“畲家乐”休闲观光旅游业,积极开展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环敕木山一带的民族村,结合省民族风情旅游度假区创建,开展畲族乡村风情游;大均伏叶、东坑深洋依托大均畲乡之窗、大际风景区,开发 “畲家乐”;双后降、周湖、金丘等民族村依托城镇郊区地域优势,开展民族风情表演。景xx县以民族特色村寨建设规划为引导,统筹兼顾特色村寨建设与旅游产业发展,把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全面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轨道,正在逐步成为促进民族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

(四)成效明显,为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探索了新路子。一是改善了试点村寨水、电、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依托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旅游、特色工艺品和特色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崭露头角,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三是通过发展民族风情游、民族传统手工业,有力地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四是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特色村寨保护和发展试点工作的开展,不仅引导了当地社会各方面资金的投入,还对周边村寨、农户的民居改造、产业发展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我市少数民族村寨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推进特色村寨建设的合力仍需强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涉及诸多部门。目前,我市还未出台专门的指导和规范在民族聚居区实施“畲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规划与建设的相关文件,导致各部门在项目规划上缺乏协调,尚未形成特色村寨建设的强大合力,同时还导致有的地方按一般村庄的简单模式实施民族村寨项目建设,民族村寨与普通村庄风格趋同。

(二)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滞后,特色村寨建设资金短缺。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虽然得到较快发展,但受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农民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产业规模小、层次水平低,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难度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均收入普遍低于汉族群众,且有逐年拉大之趋势。村集体经济薄弱,可支配收入少,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现象较为严重,用于“畲族特色村寨”建设的资金更是严重缺乏。

(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汉化流失,村寨建设特色不够明显。畲族是一个有自己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畲、汉族群众的深度杂居,造成畲族优秀传统文化流失和文化发展萎缩,面临湮灭的危险。原有的建筑风格已逐步汉化,部分畲族群众对彰显畲族特色的民居建筑缺少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参与意识不强,较难付诸实施。在已进行旧村改造或村庄整治的部分民族村中建筑风格大多汉化,体现不出少数民族村居特色。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当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既是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现实需要,又有上级部门的重视和帮扶,面临加快建设的良好机遇。建议市政府要加强对特色村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之纳入重要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出台规范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范围内项目规划与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引导各项目实施主体部门从项目论证起就能充分考虑民族村寨发展的特殊性要求,确保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整合资源,形成帮扶合力。要把特色村寨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小康村创建活动、与畲族文化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与民族旅游经济开发等结合起来,以特色村寨建设为平台,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项目为载体,统筹安排、积极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并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建设特色村寨的积极性,共同努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建议增加市本级民族发展资金数量,增加部分主要用于扶持畲族特色村寨建设;被列入国家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相关县(市、区)应安排一定的配套资金。

(三)合理规划,典型示范引路。因地制宜,对民族村寨进行准确定位、科学论证,根据自身特色,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科学制订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保护与开发。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的主要内容,既要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保护和发展结合,又要规划引领、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突出重点,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着力建设“畲族民居为主调、山水风光为基调、畲家风情为特色”的民族特色村寨。

(四)挖掘内涵,提升畲寨品味。特色村寨要做足“特”字文章。针对畲族村寨特色不明显等问题,进一步研究发掘、收集整理畲族文化艺术图标和民族特色建筑符号,为畲族村寨文化保护及维修装饰提供科学依据与文化艺术素材元素,指导畲族特色村寨建设和特色历史人文故居的改造修复工作。要弘扬畲族文化,进一步融入畲族凤凰、彩带、龙角等特色文化元素,营造浓郁的畲族村寨特色氛围,在建设发展中彰显畲族文化特色,切实提高特色村寨的品味。

(五)注重实效,促进全面发展。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目的是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环境,提高生产生活水平,进而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要结合少数民族村实际,立足长远,坚持特色村寨建设与产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把畲族村寨建设与旅游资源开发、当地传统优势种养业发展融为一体,打造特色品牌,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托优势,努力培育有特色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加大对畲族文化景区基础设施的投入,推出“畲乡风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扩大畲族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产业经济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农民收入,使特色村寨建设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民心工程,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德政工程,造福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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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生产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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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我县是一个产煤大县,全县现有煤矿60个,其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的20个,常年产量在120万吨左右,上缴税费近1000万元,煤矿行业安排就业人员近8000人,煤炭行业对全县的经济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县煤矿开采条件差,难度大、成本高,煤炭安全生产压力大。从2001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特别是2003年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7人,百万吨死亡率达14.16%,百万吨死亡率超过了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给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本文通过分析我县煤矿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发生的事故,找出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2001年—2003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2001年至200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 3年中以2003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管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每天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县级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管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通风瓦斯管理上,一是企业必须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全面制定企业的瓦斯管理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操作;二是全县所有的高瓦斯矿井必须配备瓦斯监控系统,其监控的范围、地点、时间必须按规程进行,并实行专人负责;三是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严禁井下无风、微风作业,特别是要抓好碛头掘进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突然集聚;四是企业必须配齐配足瓦斯检查人员和瓦检设备,并严格按照规程加强瓦斯检测,真正做到“一班三检”、“一炮三检”,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五是必须加强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严禁井下电器失爆;六是严格井下掘进作业放炮作业瓦斯检查员的跟班作业,防止掘进过程中瓦斯事故的发生。

在水患治理上,煤矿企业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汶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您正浏览的文章由第一'范文网www.diYifanwen.com整理;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省、市所下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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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县服装行业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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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行业调研报告

前言

服装行业既是我县的一大经济支柱产业,也是我县出口创汇的主导产业,XX年**县服装行业实现产值27亿元左右:XX年可望达到34亿元,增幅达30。XX年服装行业创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7500万元,占全县国税的24。加上地税,整个行业的税收占全县财政总收入四分之一左右。到今年7月份止,我县服装行业已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XX年全年税金任务的各项指标。这一行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服装行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宽,这一行业对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在江苏省**开发区,就有“欣华”、“斯威尔”、“春雁”等三家在我县服装产业中有着重要影响的企业,它们的年创产值均超过XX万元以上,每年创税在200万元,甚至在400万元以上。作为一员,我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家乡,也深深地敬爱着这个为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行业。为了走近它、了解它,也为了能够对它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我走出校园,在各服装行业领导的帮助下,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全县三家有代表性的服装企业,以及县外贸局、国税局等部门进行调研。

调查过程

7月6日至8月10日,我先后采访了欣华服饰有限公司公司,春雁羽绒服装公司等几家企业,我也采访了县外贸局、县国税局等部门。每到一处,我们都受到了热情的接待。

在欣华服饰有限公司,张副总经理亲自带我参观了生产车间和样品陈列室。陈列室里各式各样的样品举不胜举。各季服装、睡衣、羽绒服,令我赞叹不已。在会客厅里,我就企业的生产规模、资金、纳税等情况,采访了张总。张总认真仔细地逐一作了解答。张总还跟我们推心置腹地讲了没有高科技含量的难处,希望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为将来出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矗”

7月12日,我们采访了春雁羽绒服装公司。在整洁的会议室里,我们问了吴总经理许多问题。包括该厂的一些概况、加入wto之后对该厂的一些影响等。吴总一一作了答复。“春雁”创办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生产值超亿元。主要生产羽绒服装、毛巾睡衣等。吴总认为,中国加入wto对该厂没有任何影响。而他觉得发展服装行业的不利因素正不断增加。

随后,在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我们又参观了陈列室和制作车间。陈列室里,琳琅满目的服装令人应接不暇。紧接着,我们又来到生产车间。工人们正在繁忙地工作着。首先是裁剪车间,再是缝纫车间、熨烫车间,最后是包装车间。每一道程序都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原来,我们在陈列室里所看到的五花八门的服装就是这么制成的。

一星期后,我们又相继采访了外贸局和国税局。

服装行业发展现状

服装行业是最有活力和基础的行业。它萌芽于改革开放初期,进入90年代特别是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个体私营服装企业如雨后春笋、异军突起,并迅速成为服装行业中的主力军。据统计,到XX年底止,全县注册的工艺企业将近140家,而就地理位置分布情况看。

服装最初以棉布衣服为主,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以羽绒为主,毛巾睡衣、各季服装、拖鞋等15大类上万个品种。这些服装深受海内外消费青睐,其产品远销北美、南美、非洲、东南亚、韩国、日本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统计表明,XX年**县服装行业,在国际形势不利的情况下,仍实现产值近17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40,实现增值税0.75亿元,占整个工业增值税入库数的47.7,出口交货值9亿元,占全社会出口交货值的76。全县服装行业入库税收10万元以上企业51家,约占全县入库税收1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的一半,50万元以上的17家,100万元以上6家。据2家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统计,服装企业家数和产值,在全市服装行业中所占比重分别为12.9、10,年生产总量名列全省前茅。

一眨眼,服装行业已经走过了30个春秋,经过这些年来的磨练和发展已成为支撑财政的一大重要支柱,不仅使大批劳动力有了就业机会,同时也培养造就了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并且逐步完善了一条外贸出口通道,为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更稳步地走向世界,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矗。

制约服装行业发展壮大的因素

尽管服装行业发展速度之快令人瞩目,但是目前这一行业确实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服装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尽快予以解决。问题表现在政府与企业两个方面。

一、政府方面的因素

1、投资环境有待改善。与周边一些地区的优惠政策相比,服装缺乏专门的行业优惠政策。如在,企业用地价格偏高,手续繁琐,耗时太长。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国有企业的多,考虑个私企业的少,考虑工业园区的多,考虑乡下的少,导致这些乡镇发展企业的积极性不高。与其他地区相比,税收重、贷款难、检查多。由于所得税返还率比别的地区低,因而税收偏重。某些部门运用政策欠灵活,检查过多,有些企业一年要受到各类检查多达十余次,企业忙于接待应付,影响了生产。而金融企业怕冒风险,对中小型企业支持力度不够大,因而服装这类中小型企业贷款很难。

2、办事效率欠高,服务欠到位。尽管县委、县政府提出“聚精会神抓经济、重中之中抓工业”的口号,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有些部门执行起来不是打折扣,就是不执行,也有的是因为部门利益驱动,导致政令不通,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有些事关企业的问题久拖未决,决而难行。企业办事,审批手续繁琐,七签字八盖章,部门办事机械,使问题无法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城区以外的乡镇没有设立为企业服务的代办点和专门的代办人员,企业办事更难。另外,园区建设缓慢,配套措施滞后。工业园区是全县唯一的一个园区,但是这一园区起点不高,配套设施没有跟上。

3、宏观调控力度不够。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前提下,尽量为企业搞好服务,引导企业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发展,引导全县人民关心、支持企业的发展。但是,直至目前,服装行业还没有一个较为完整、清晰、可操作的行业规划,连起码的行业协会也没有建立,行业仍处于自生自灭、发展到哪里算哪里的无规划状态。有些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服装市场的氛围也不浓厚,全县没有一家销售本地生产的服装的专卖店,也没有一处服装展销厅或展销馆,到过或路过人,根本感觉不到服装市场的浓厚氛围。

(二)企业自身方面的因素

1、无序竞争。不少企业存在小农意识,为了眼前利益竞相压价,导致无序竞争,相互残杀。

2、产品档次低。美观、实用、科技含量高的产品最畅销,也最有发展前景,而我县目前生产的服装往往档次不高。不仅科技含量低,外观粗陋,有的甚至原料味浓烈,让人厌而远之。

3、规模偏校“求全不求大”许多服装厂是从外加工作坊转变来的,规模孝设备简陋,缺乏竞争力。

另外,企业方面的问题还表现在:国内外销售市场没有建立或健全;品牌、名牌意识没有真正树立;科学、规范的行业管理模式没有形成;小富即安,安于现状的思想框框没有冲破。

不过,我们认为,上述这些问题,表现在企业,根源在政府。政府方面的问题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发展壮大服装行业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上述这些制约我县服装行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我们建议:

一、尽快制定出台服装行业的特殊优惠政策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服装行业这一特殊性,从更加有利于服装行业的发展壮大出发,积极向上争取特殊行业的优惠政策,建立服装行业的激励和奖励机制,至少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有带动和促进作用。一是服装重点企业的龙头带动效应,延伸行业链;二是促进新兴服装企业的发展效应,扩大行业面;三是有利于企业联合兼并,形成规模化、规范化、集团化的集聚效应;四是对外商、外贸的吸纳效应。政府要尽快制定一个符合实际和当前形势的行业规划,引导企业尽快适应中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

二、尽快建立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治

行业协会是当今社会任何一种有国际商贸往来的行业势必要成立的一个社会团体,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它能起到政府机构和企业自身无法取代的重要作用。它可以在国际贸易出现纠纷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可以有效制止行业内的无序竞争现象;可以代表本行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向政府提出有关本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方面的建议,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可以出面组织培训企业主、技术员工,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还可以为会员企业开展其他服务,如组织本行业产品展览展销,推荐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名牌产品、组织行业技术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开展咨询服务,发展行业公益事业等等。

行业协会尽管是行业企业内部的事情,但针对目前的客观实际情况,应该采劝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办法,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服装行业协筹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统一龙头企业的思想认识。根据温州地区几个成功的行业协会组建而少点干预,政府和部门领导尽量不要在协会中兼任职务;二是不要把行业协会变成政府的一个部门或机构。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

首先要确保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政策能不折不扣地顺利执行,这就要求政府在机构改革中,要砍掉目前已不适应新形势或没有存在必要的单位和部门,彻底转变职能,保证政令畅通,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只着眼于部门利益,而要把服务企业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其次要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批环节,简化手续。

同时我们建议,服装企业的管理者要心胸开阔,放眼未来,消除小农意识,从大局出发;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扩大生产规模(可走联合兼并之路),提高产品档次;冲破小富即安,安于现状的思想框框,不断开拓,勇于创新,与时俱进。

只要找准企业发展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服装行业就不仅能够在国内外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而且还能抓住有利时机,趋利避害,进一步发展壮大服装行业。

人才使用的调查

在各服装企业调查期间,我了解了各企业的人才使用情况:吴天虹,女,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1996年毕业,现就任华服饰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月薪3500元。张伟华,男,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1998年毕业,现就任欣华服饰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月薪XX元。杨洋,男,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生,XX年毕业,现就任春雁羽绒服装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年薪XX元。王平,女,1996年工商管理专业专科生,XX年参加自修同专业本科毕业,现任春雁公司生产部经理,年薪6万元。张太明,男,XX年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现任斯威尔服装公司总经理助理,月薪XX元。

在调查中他们表示,以前在学校觉得知识好象和实际没有什么联系,放松了一些课程的学习,但真正的到了工作岗位,顿时觉得,书本上的很多知识点自己没有能够很好的掌握,现在每天都要在工作之余,学习一些新的管理知识。

他们在谈到现在学校专业的开设上说,现在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课程虽然有了很大的改进,但真正的离先进管理水平还有很大距离,而且,现在学校的学生虽然能很快适应市尝工作要求,但知识面狭窄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同时,也不能脚踏实地的从基层做起,一工作就想要很高的回报。

在问到他们对大四学生有什么要说的时,他们说“希望你们先就业,再择业,最终创业,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完的完从学校到社会的转变”。

后记

通过这次调查研究活动,我们对服装这个原本陌生的行业有了比较深刻、全面的认识,并从中增长了知识,锻炼了能力。我们将继续关注社会,了解社会,认真学习,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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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4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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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XX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XX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XX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XX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XX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XX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XX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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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及相关规定综述_调研报告_网

审理劳动议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相关规定综述

一、临时工     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后,“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XX年10月,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 “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经批准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或外地城镇职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一年以内的短期劳动合同”(江苏省劳动厅《当前劳动关系调整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10条,苏劳〔1998〕4号)。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XX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一条,劳办发〔1997〕88号)。     二、事实劳动关系    我国承认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劳部发〔1995〕309号)。“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法释()14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劳部发〔1995〕309号)。 对事实劳动关系中发生的劳动争议,“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补签劳动合同,补办社会保险手续;(2)一方不同意维持劳动关系的,如属于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应予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如属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应予解除,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裁决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赔偿;(4)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与职工未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参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原劳动合同,双方应协商补办劳动合同续订手续。经协商不能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裁决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8、9条,苏劳〔1998〕49号)。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法释()14号)。 可见,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期间的有关劳动权利和义务,国家予以同等保护,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等,但是,毕竟事实劳动关系不符合现行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的规定,故当双方当事人就是否延续这种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一般对延续请求不予支持。前列司法解释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做法有细微差别,但并不矛盾,后者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因此在理解司法解释条文时可以扩充其涵义,即: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经调解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支持。 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三块,目前,公务员及类似的国家公职人员尚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1、历史脉络:我国自1991年6月开始城镇职工养老制度改革(《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主要适用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参照执行;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也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第十一条),经过1995年的深化改革,1997年7月16日建立了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但此时仍处于“要逐步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阶段,1999年1月22日颁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确立了强制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各种类型的企业及其职工。这里的“职工”,没有区分非农或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是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各省自行决定。 江苏省自1996年1月1日开始对城镇企业实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1999年8月后将该保险扩展适用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江苏省劳动厅等《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苏劳险〔1999〕25号)。但是,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工作,仍存在着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低、保险覆盖面不全、欠费严重等问题,XX年7月以后,南京市加

强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强调“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分单位所有制性质、不分职工户籍性质和从业形态都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在规定限期内未参保的单位,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宁政发〔〕172号),为此,市劳动保障职能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4号)和《关于外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劳社征〔〕10号),前者进一步强化了强制征缴力度,后者扩大了参保面。外来人员,是指用人单位使用的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从XX年7月1日起参加我市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2、作为劳动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劳动法中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是其法定义务,该法第七十条只是原则性的提到“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但早在1986年10月1日,“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的来源,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 《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条,国发〔1986〕77号,现已废止),对企业从城镇招用的临时工和从农村招用的农民合同工,也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现已废止;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其中,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生活补助金制度。在江苏省,1996年1月3日制定并实施的《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职工享有参加养老保险并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企业和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的义务”(第五条),“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手续”(第八条),企业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3、缴费: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和强制全额征缴制度。 个人交纳8%,单位交纳13%(外来人员为:个人交8%,单位交14%),两项合计为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5、10条,宁政发〔1998〕269号)。城镇企业或城镇个体工商户招用离退休人员的,发给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纳入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但离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苏劳险〔1999〕27号)。 1999年1月22日国家实行由税务或社会保险经办机关强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还存在着差额缴拔的结算方式,自XX年10月1日起全部改为全额征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第四条,劳社部发〔〕9号)。 通常,用人单位是缴费义务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企业逾期不缴纳的,强制征缴,加收滞纳金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1999〕2号)。 4、补缴: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保险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因某种原因欠缴养老保险费用的,应按规定补缴(江苏省劳动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6〕9号),“凡不按时办理补缴手续的单位,也可对其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预征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宁劳社征〔〕4号);并且,只有补足欠缴的保险费用后,职工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职或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单位和个人欠缴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依法缴纳滞纳金之后,再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保人员应缴未缴或未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苏劳社〔〕15号)。 “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应参加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在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职工缴费年限(含当地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统筹以前可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累计满15年及15年以上的,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规定条件时,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企业和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一次性支付其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江苏省劳动厅《关于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苏劳险〔1999〕27号)。 但是,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劳社部发〔〕20号);“职工原在乡镇企业工作的时间不能视同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也不得以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执行宁劳社险〔〕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宁劳社险〔〕27号)。 “企业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经办机构是根据补缴款到帐日期记载职工个人帐户,并按到帐时间和金额起息。补缴的金额,应先满足当月的欠缴,然后再从前往后清欠,也可按企业指定补缴月份清欠”(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部分第13条,苏劳社险〔1998〕26号)。 5、发放条件(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第十三条,宁政发〔1998〕269号;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第二十、二十一条,省政府令〔1998〕第139号):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①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②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③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江苏省劳动厅《〈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苏劳险〔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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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关于村小学教育的调研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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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村小学教育调研报告范文

摘要:近年来,农村教育远远差于城市教育是众所周知,有目共睹的。同时,我们可以清醒的看到我国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阻碍了教育快速前进的脚步。农村小学教育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我们应客观地认识现状,评价现状,不能在困难面前茫然而不知所措,被困难吓倒。那么,农村小学教育现状究竟是怎样?本文以海城市牌楼镇三角村三角小学为例,分析当前农村小学教育现状,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仅供有关部门参考。

关键词:教育,现状,薄弱,改善

引言:农村教育问题的成因是多样的,其中最关键的因素是师资配备不足,留不住人才;最严峻的现状是学生学习不够积极主动。解决这一系列问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期间可以尝试加强硬管式的传统教育方法,着重要给学生树立起积极拼搏的意识。其根本的改善必须举全国之力而为之,且要坚持下去。

(一)学校基本现状

三角小学于XX年由东沟小学,小堡小学合并在一起,学校总占地面积8000多平米,建筑占地面积800多平米。XX年中心校为学校将木窗换为铝合金窗,办公用品均是由中心校统一购置。学校共设有1个微机室,没有实验室和图书室,学校操场设有篮球架和乒乓球台。XX年学校购置了电脑,共22台,3~6年级可以上微机课,课上2人使用一台电脑。全校共6个班级,6个年级,分别为学前班、1、3、4、5、6年级,由于XX年没有招来一年级学生,导致没有二年级。因为现在学生人少,所以学校每两年招一次生。学生共105人(具体见表格1),以前学生有200多人,每个班级至少30人,但后来越来越少,到镇里去上学的孩子越来越多。

(表格1:学生人数及男女比例)

(二)在校教师情况

学校有老师12人,2个领导,6个班主任,班主任主要教语文和数学。全校只有一名英语老师,负责3、4、5、6年级的教学,是特意给三角小学派来的,来到三角小学已经有4、5年了。学校无专业音体美、思想品德、自然老师,都是一个老师教多个科目。在缺少老师时,学校会在村里寻求高中学生作为代课老师。老师大部分住在牌楼镇中,每天上下班有专门的车接送。教师年龄在36~50多岁之间,最长教龄长达30年,最短教龄为XX年。工资2600~2700元∕月,过节时没有待遇,今年只有降温补贴100元。学校会逐年评选优秀教师,但评出的优秀教师都会被调走,老师的安排是轮流调换,调走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工作需要,有的是根据个人原因。老师在同一所小学最多呆6年,很少有机会参加外出培训。三角小学里有一位刘老师,是6年前调来的,教学认真负责,经常给孩子家长打电话反映情况,刘老师实行一帮一原则,一好带一坏。(见图表1、2、3)

图表1:教师学历情况

图表 2:教师级别情况

图表 3:教师年龄人数

(三)学校教育管理方面

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但家长来的人数很少,其中老人占很大比例。因为老师家住在牌楼镇上,来回不方便,平常教师不常与家长沟通。学校每学期考一次试,试卷由镇上统一印发。每学期评选百分之三十的的三好学生,百分之十五的优秀少先队员。每学期期末老师都会进行家访,针对对象是学困学生和贫困学生,每次5~10个学生。学校采取硬式教育,考试之后不排榜。

(四)老师分析学生情况

1、老师们认为,孩子好坏不能根据考试成绩来评价,因为孩子成绩起伏不定,有可能同一科目,上次考试成绩与这次考试成绩相差太远。而且孩子有自己的特长,有可能英语不好,数学却很好,这些都不能用来比较孩子的好坏。

2、现在上学书本都不要钱,每年只需要拿些卷纸钱,所以因为家里贫困而退学的原因极低,孩子不爱学习的主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学习累,吃不了苦,越是家庭条件好的越不爱学习。孩子学习氛围差,害怕问老师题。

3、还有一种是父母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他们根本不管孩子学习,也管不了。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贪玩,也越来越难管,爷爷奶奶很多也会溺爱孩子,随着孩子来。因此,孩子玩起来更加无所忌惮,很多都因为贪玩而荒废了学业。

4、老师们普遍认为,学生家长认识不到孩子学习的重要性,采取“放羊式教育”,家长以为把孩子送到学校就是对孩子的教育了,对孩子的学习也是不管不问。一位老师说,农村家长与镇里家长重视程度相差太多,镇里家长重视程度占80%~90%,而村里重视程度不到10%(老师自己认为数据,不一定准确)。

(五)三角村孩子学历情况

因为由六年级升初中不需要考试,所以村里学生都能念到初中,但初中升高中需要进行考试选拔,所以高中生就比较少了。村里每年都会出大学生3~5个,村里也曾出现过硕士和博士。

二、当代农村教育现状分析

(一)现状1:父母重视教育程度低

1、家长普遍文化水平差

根据我们的走访,发现农村家长学历基本为小学或者初中,甚至还有很多连小学都没有毕业。其主要原因是:城市的收入、就业机会、生活条件等各个方面都明显优于农村,学历高有能力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农村,选择进城打工,留下的都是那些在城市混不下去的人。从而导致农村人口呈现两极分化严重,老的老小的小。父母都迫不及待的将孩子送入学校,父母只是想让学校去管孩子。家长白天都忙工作或忙着干农活,只有晚上才能有一点的时间顾及孩子,由于家长的学历水平都很低,根本无法辅导孩子学习,也不知道该怎么在学习上帮助孩子。孩子发现自己跟不上的时候,家长不知道该怎么办,也没太放在心上。

2、家长采取“放羊式”教育

农村孩子上学一直以来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放羊式教育,家长因为工作或农活而无暇顾及孩子,老师只是完成上课的任务,课下一般很少管学生是否学习,这就造成了学生在学习上的散漫、不认真。在“放羊式”教育的模式下,学校对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几乎是一片空白。往往是,学生问题日积月累最终演变为一个个具体到恶性事件时学校才出面干预。这种教育模式虽然可以培养孩子的自主性,提高自立能力,但是也存在着诸多弊端。

3、留守儿童现象

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给爷爷奶奶带,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孩子的爷爷奶奶的教育观点和方法与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有着本质的冲突,更多的家长认为自己把孩子送到学校,一切责任就在学校了。他们不问不管,一旦孩子有什么事,或者学习成绩不好,他们就会到学校吵闹,久而久之,矛盾就突显出来了。留守孩子由于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性格孤僻、偏执,难以沟通。目前,留守儿童现象已经成为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广泛的关注。

4、家长态度微妙

绝大多数家长还是支持孩子学习的,他们深知务农的艰苦,想让孩子通过学习改变命运。然而愿望是美好的,生活是现实的。在了解农村父母教育理念时发现一个很大的偏见。农村父母认为,关心孩子就是在物质上给孩子钱让他们念书,而忽略了精神方面的关心,他们不会抽时间陪孩子学习,也不会关心他们学习遇到了什么困难。他们会做的大多只是,想起来的时候询问下孩子学习情况,跟孩子说几句早已听出老茧的励志名言。家长对待孩子学习的态度其实十分微妙,一方面,每个家长都认为读书重要,只要孩子会读书,自己不论砸锅卖铁也会供孩子读书。而另一方面,读书无用终究还是存在于家长的观念中。在他们身边,一些普通院校毕业的学生也难找到工作,周围一些没文化的孩子出去打工却能赚很多钱。这种微妙的心态造成了,如果孩子会读书家长会十分支持,如果孩子读书成绩不理想,父母会想不会念还不如打工算了。

(二)现状2:教育教学资源严重短缺

尽管目前农村小学在校舍及硬件设施配备上虽然已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与城市小学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由于农村教育经费有限,很多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大部分农村小学微机室缺乏或不完备,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图书室,有的学校图书室的书籍数量少且陈旧,体育器材也很贫乏,很多设备仅仅是摆设,坏了也经常缺乏资金买新的,体育课没有孩子玩的东西,上体育课就是学生自由活动的时候。许多学校没有多媒体设备,有的学校最多有几台录音机,教师上音乐课就用嗓子干吼······而且,由于师资力量的不足,大多数科目没有专门的老师,就是由班主任代上。硬件设施投入不足是目前农村教育一个最普遍的现状。

(三)现状3:师资力量薄弱

农村教育是中国改革和发展的重点,是中国教育的主要部分,其普及程度及教育水平,直接影响全国普及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实现程度,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是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农村教育中的主力――教师,身上担负着任重而道远的责任。然而,农村师资力量的薄弱却直接影响着农村教育有效的实施。而导致这一因素的直接原因有以下几点:

年龄结构不合理

农村小学教师队伍老化,后继乏人情形日益严峻。据调查,超过40岁的老教师多达一半以上。

教师学历水平较低

一方面高等学校毕业的教师不愿意来乡村学校任教,另一方面好多老教师是初中或高中毕业生,一般都是专科、本科毕业生,很少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没有经过正规师范教育的民办教师又由于能力有限而对学生的引导及培养造成阻碍。这就导致教育资源被浪费,而少年儿童接受知识的领域变得越来越狭窄。

专业教师不足

在城市,专业化教学是理所当然之事,或许不值一提,而在许多农村小学,专业教师却严重不足,像音乐、美术、劳动、自然教学大多是兼职的。

教师素质普遍不高

教师素质包括多个方面,如学历、职业道德、思想观念、教学质量、科研能力等。农村小学中专生、初中毕业生在教师队伍中占了绝大多数,他们自身的知识结构很不完善,又因长期生活、学习、工作在乡村,教学中缺乏热情和竞争意识,无法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信息闭塞,几乎无科研能力可言。

教师身体不适应

由于生活条件差、学校环境差、内外压力大、待遇不高、不良习惯等因素影响,农村小学教师身心素质明显下降。

教师教育待遇不等

作为农村教师,繁重的教学任务和超负荷工作量也许都不是问题的根本,待遇上的问题或许才是师资流失的重要原因。据了解,一个农村教师每月的工资就是工资卡上的钱,奖金什么的基本没有,一年下来,也领不了几个钱,而城区学校每个月加上课时津贴、班主任费等,每个月多领好几百元钱。农村学校的教师过教师节最多领100元,而城区学校最少就是500元。待遇上的差别,让许多教师都把前途放在城区,想尽一切办法调到城区成为大部分农村教师的奋斗目标。长此下去,农村师资大量流失。

农村的基础教育现状如此,其结果必然导致农村与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村孩子与城市孩子的距离越来越远,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社会矛盾越来越激烈,我不知道政府有没有统筹考虑?

三、改变教育现状的建议

俗话说:“再穷不能穷教育。”针对目前农村教育现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我提出一下几点建议。

1、经费挪用重点抓,教育资源用到实处

据调查的情况,当地政府拿出的有限资金来办乡村教育,是不能满足广大农村青少年对教育的需求的。改善农村小学的教育条件、物质条件,必需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并且政策尽可能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薄弱、偏远的农村中小学地区倾斜。没有相应的教育条件,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提高质量只能是一名空话。中央及省级财政可依据各乡村学校的学生数将乡村教育的经费定额、定时、定量地通过银行划拨给乡村学校,这样可避免教育经费在多个中间环节的截留现象,又可保证乡村教育经费的稳定性、均等性、可靠性。同时,要注重改造小学的微机室,购置必需的教育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使村办小学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为改变农村教育现状,我们要首先加大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最大限度地改变农村教育资源不足的状况。首先要把教育经费的挪用作为重点抓,把有限的教育资源用到实处。

2、加大师资力量并进行良好的培训,提高师资水平

提高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保证村小师资队伍稳定和扩充。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知识分子的政策,想方设法改善农村小学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因为教师只有在具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个人素质、职业前景和工作动力的情况下,才能满足人们对他们的期望。在提高农村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注重教师培训的经常性,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农村小学教师能够参加。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有所完善,从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另方面,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技能和教育责任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发展农村小学孩子良好的思维品质和创造能力,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由于所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的限制,农村小学的孩子更需要教师的关心、激励和帮助。尽可能对每个学生,尤其是打工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多关注其学习完成和变化情况,多与他们谈话和交流,及时了解他们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他们的教育应以鼓励为主,使老师的鼓励变为孩子学习的监督和动力。

3、更新教育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

素质教育是一种突出生存能力和生活能力的教育。可以使学生认识到具有真才实学、一技之长的重要意义,要求课堂教学更多地联系生活实际和生产实践,并自发地抵触以考试为中心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学方式。保证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的课时,重视课外活动的开展,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同时,也要注重提高农村教育管理者的素质教育管理水平。

父母从精神上关心孩子,帮助孩子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长的一言一行严重影响孩子的成长。平时家长应多注重自己的言行,给孩子树立一个榜样。虽然父母把孩子送到学校里,但是也不能撒手不管,及时与老师交流,常常与老师联系了解孩子情况,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都是有帮助的。孩子教育从小抓起,从小培养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不断鼓励孩子向远大理想而努力。孩子出现问题时,不能用打骂的方式来解决,细心的开导他,及时发现错误并改正错误。培养孩子的特长,多陪陪孩子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丰富课余生活,更要加强体育锻炼,保证身体健康。与此同时,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多了,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孩子的成长与性格,能够更好的引领孩子走向正确的道路上。

四、结束语

以上几点建议所能解决问题的范围和程度毕竟有限,这个长期形成的差距必然要用长效的机制才得以彻底解决。在这当中,唱主角的正是国家的相关政策倾向和重点帮扶。农村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穷字,但核心并不是穷经济,而在于穷知识、穷技术、穷观念,归根到底是穷人才。只有想办法让无数的知识人才前赴后继不断地投身到中国的农村建设队伍当中,这个问题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但目前就全国范围的大学生就业去向来看,基本上没有主动积极考虑去到农村就业的。其中责任并不在于大学生,而是在于国家的政策性导引不够。并没有足够的鼓励来弥补其物质条件的匮乏所留下的空白,大学毕业生不愿意投身农村的建设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好在近年来我国对于这方面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正在不断地加强,相信随着城市就业的饱和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到位,将会不断有大学生到农村去就业、生活,而城乡教育的差距届时将会逐渐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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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全面加强质监部门能力建设的调查思考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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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质监部门能力建设调查思考

关于全面加强质监部门能力建设的调查思考     党的先进性总是与党的事业及其中心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之中。作为党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我们质监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方面,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及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质监部门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职能不断加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作用日渐增强。另一方面,在州委州政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湘西”、积极打造“品牌产品”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下,质监部门承担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在思想观念、工作理念及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都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对我州经济和湘西发展的有效性,如何进一步促进我州质监事业的发展,成为摆在质监系统每一个党员干部面前的重大课题。质监从全州质监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看,目前全州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x人,其中:机关x人,事业单位x人,离岗退休人员xx人。其中党员就有多人。毫无疑问,这多人的党员队伍是我们质监系统的中坚和支柱力量,对我们质监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在近年来我们质监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中,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质监系统广大共产党员在工作中脚踏实地、艰苦奋斗、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主流是好的,是有战斗力的,应当给予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各级质监行政部门和所属单位党员队伍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积极性不高,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行政能力还不强,解决复杂矛盾的本领还不大,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所肩负的任务不相适应。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个别同志还比较懒惰,得过且过。二是宗旨意识淡薄,作风飘浮,工作不实。发文件、提要求多,深入实际、联系实际少,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习惯做表面文章,脱离群众,个别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三是全局观念不强,责任意识淡薄。想问题、办事情不从质监工作大局出发,协调不力,配合不够。四是个别党员组织观念不强,自由主义比较严重。有的党员干部缺乏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不尊重他人,服务态度恶劣;有的自由散漫,纪律松懈;有的甚至违反组织纪律。五是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争名誉、争利益,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的问题时有发生,损害了群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质检行业的整体形象;有的艰苦奋斗意识不强,大手大脚,相互攀比,追求奢华,奢侈浪费;有的本位主义思想比较严重。六是一些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不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有的甚至软弱涣散、不起作用。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和个别基层党组织中,但严重影响党的先进性,影响党的形象,影响我们的事业。集中一段时间和精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质监系统广大党员的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进我省质监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 那么,怎样才能真正做到把先进性教育与促进我省质监事业发展、提高质监部门的工作水平结合起来呢?和明确提出,要把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上,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上。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把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湘西”、积极打造“品牌产品”的战略部署与推动质监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质监部门的自身职责、系统实际更好地结合起来,从加强质监系统各方面的能力建设入手,更好地促进我们质监事业的发展。下面围绕提高全州质监系统的能力问题讲六个方面: (一)加强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切实提高理论素养和学以致用的能力。 指出:勤奋学习,是共产党员增强党性、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我们正处在知识创新的时代、终身学习的时代,不懂得和不熟悉的东西很多,即便是过去懂得和熟悉的知识也有一个不断更新的问题。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全省质监系统党员干部一定要有学习的紧迫感,抓紧学习、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善于重新学习。 加强学习,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首先表现在理论上的先进性。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是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的第一要义,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我们党不断保持先进性的根本经验。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科学认识和分析形势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国内外形势的重大判断上来,不断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紧密结合我国、我省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理清质监工作思路,提高质监工作水平,解决系统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全州质监工作;进一步提高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影响和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当前,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与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关键是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真谛,并自觉付诸实践,努力成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坚定实践者。要继续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要按照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开拓创新,把党中央和省委确定的路线、方针和目标、任务与质监部门的实际紧密结合,创造性地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浙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努力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系统广大共产党员都要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改革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思想指引下,进一步振奋精神、激发斗志,以蓬勃向上和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努力开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新局面。 加强学习,还要广泛学习法律、科学、文化、社会、历史等方面的知识,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一切知识,用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充实自己、提高自己。质监部门既是从事产品质量监管的行政执法部门,又是以技术为支撑的社会公共部门,因此,加强与质监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标准、计量、合格评定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研究,对从事质监部门工作的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加强学习,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学以致用的能力,争取把质监部门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部门。在第一阶段一个半月的学习过程中,全体党员要认真落实“四个一”要求,即把所要求的学习文件、书籍通读一遍,要有一本专门学习笔记,学习笔记一万字以上,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二)强化宗旨观念,切实提高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致力于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落实,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难,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的实际问题入手,抓住重点,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当前,质量和安全日益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全面建设“平安湘西”的战略部署下,作为履行质量监管的执法机关,质监部门要保持先进性,就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履行质量监管职责,从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入手,严格执法、科学执法,坚决打击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一切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认真、全面地履行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一是在整个质量安全链中,全州质监系统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保证自己这一环不出问题。二是质监系统各个单位都要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结合每个地区的实际特点,切入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努力建设“平安地方”,切实保障本辖区的质量安全。三是质监工作的每个岗位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四是要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网络的建设,充分利用乡镇工办等机构及其人员,在乡镇建立质量监管网络,将质量技术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做到质量监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切实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其次,要认真履行《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要求。自XX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州质监系统现有的工作制度、工作模式、工作程序都面临着重大的调整,对我们的工作水平、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执法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要通过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努力提高质监系统的人员素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坚持在执法实践中,完整地体现合法与合理原则、效能与便民原则、监督与责任原则。此外,我们还应认真研究《行政许可法》对质监部门提出的新要求,重新审视行政审批项目,确保既要严格把关、又不滥用职权,做到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推动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第三,要不断创新质量监管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在管理理念上,要妥善处理好质监执法和提供服务的关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湘西的小企业面广量大,质量监管的任务很重。怎么样处理好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如何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我们要很好地加以把握。对涉及到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环境污染大、效益差、安全问题多、直接危害人民安全的小企业,必须严厉打击、决不手软,打死一批不足为奇。在监管方式上,要妥善处理好执法的共性和管理的个性,注意因地制宜,追求执法的统一和管理的有效;在监管手段上,要妥善处理好加强能力建设和适应监管需要的关系,既要注意避免资源的浪费,更要考虑质监实力满足国际竞争和服务的要求。 第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形象。只有全系统上下一致、团结一致,部门形象才会好。而全系统的良好形象,又有赖于每个党员树立良好形象。经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务必要使质监系统逐步树立起“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政府需要、企业欢迎、人民信赖、社会赞誉”的社会形象和“严肃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形象。 (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首先任务就是搞好经济建设、建设物质文明,为党执好政、掌好权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湘西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才能使一方繁荣兴盛、百姓富足,才能使我们党执政的物质基础更为坚实,才能使党的先进性真正用事实来说话。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湘西的经济发展也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也表明湘西进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新阶段。在这样一个更为重要的发展阶段,州委审时度势,作出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湘西”、积极打造“品牌产品”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这一系列战略部署是科学发展观在湘西的生动实践,也是党的先进性建设在自治州发展中的具体体现。作为政府管理质量、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职能部门,质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只有全面参与到州委这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中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其先进性才能得到有效地体现。 在当前我州的经济建设中,面临着一些急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增长方式转变问题。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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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农民工子女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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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调研报告

自从一年前选择了农学作为自己的专业,就对“三农”事业情有独钟了。在刚刚过去的这一学期里,我到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喜良小学进行了支教。在这一过程中,我一直想对农民工子女在授课内容之外有一个更深入的沟通和认识。无奈受课时和其他条件的限制,我与孩子们的关系就只能一直停留在老师与学生的这一层了。这次团委组织的农民工子女调研活动恰恰提供了这样一个近距离接触和深入了解他们的机会,弥补了我心中的遗憾。

前期唐书记带我和尹付军、裴洛伟到沈阳药科大学进行志愿者培训,使我对这次活动更加信心十足,充满了期待。以前,我以为做志愿活动,需要的只是年轻人的激情和悲悯天下的爱心。但是通过这次培训,我认识到自己的理解实在太过片面。首先,志愿服务的对象不仅是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还包括一些大型活动(如大型赛事、博览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其次,志愿服务靠的不仅仅是一时的冲动,更需要长久的乐于奉献的内心;再次,志愿者不单是年轻人或者说大学生群体的专有名词,更多的是属于一个更大的群体,很多有爱心、不甘于只是索取的孩子、中年人,甚至是老同志也早已加入到了志愿者的行列;还有,一些间接进行的、对志愿服务有促进作用的间接志愿服务,也是志愿服务的一部分,从事这些工作的人也是志愿者,如安排进行直接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的食宿、进行前期活动的策划、安排等;最后,在进行志愿活动的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对待不同的服务对象要考虑到不同的问题,比如这次针对农民工子女,我们要注意调研前的破冰、注意说话时的语气和用词等细节。

带着信心和期待,我们如期到已定好的小学做调研,我去的是二零五小学。学校的在校学生中,农民工子女和非农民工子女都占有不小的比例,所以该校老师在我们到达后临时通知三到六年级的农民工子女到一楼的两个教室集合坐好。此言一出,我们几个志愿者面面相觑,原因是“农民工子女”这种比较敏感的词汇我们是坚决不能说的,没想到调研还没开始,学校的老师就毫不避讳的在广播里喊了出来。这会给我们下面的活动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的任务能顺利完成吗?我们心里谁都没底,大家手心里都捏了一把汗。好在在后来的交流和活动进展中,可以看出这个细节对此次调研并无实际影响。

我在此次二零五小学的调研活动中,除需和尹付军在两位研究生学长的带领下整体负责外,还负责照相,因此研究生给老师们做问卷和本科生给孩子们做问卷我都几乎能够全程观察和感受到。整体来说,前者有惊无险,后者辛苦并快乐着。这里不再赘述整个过程,只说说我有感触的几个片段吧

给老师做问卷是在 一个不大的办公室里进行的。该小学的大队辅导员为我们找来了几位有经验的班主任老师和一位校里的主任。由于之前的交流不充分、准备不到位,因此很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调研一开始,研究生学长就把调查问卷拿了出来,有几位老师或是很顺其自然地,或是有防范心理地把问卷浏览了一遍,这对我们后面的工作产生了不小的阻力。但是经过后来充分的交流,老师们还是支持了我们的调研,最后较为圆满地完成了问卷。其中那位学校的主任是位年龄不小的女老师,个头不高,其貌不扬,可是说起话来实在是很有水平。很明显,她对我们的到来并不表示欢迎,可是从她说的话里又不太能够听出来。她跟我们说了很多,可就是没有一句是有实际意义的,这一度让我和两位研究生学长感觉尴尬极了。这真是语言的艺术啊!还有一位老班主任告诉我们,在他们学校,农民工子女可以享受很多照顾,不论是在各种费用的减免上,还是在各项荣誉的评比上都占有很大的优势,甚至有的家长和孩子都希望自己也是农民工或是农民工子女了。而且现在不少的农民工可以挣到很多钱,经济条件还不错。所以说现在的农民工子女缺少的并不是关爱,而是感恩教育、而是更深层次的心理引导。这确实是我们国家、教育者和我们志愿者应该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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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村支部书记村基本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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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部书记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一、营盘村基本情况简介

1、营盘村地处赫章县威奢乡东北郊,四面环山,气候宜人,山上以灌木林为主,比较适合发展生态畜牧业,全村有5个村小组,〈分别是、还岩组、伐木组、野猫洞组、吴家麻塘组、黄河组〉173户,共741人;总面积1.2万亩,耕地1630亩,退耕还林888.54亩,荒山草破3881.46亩,灌木林7000亩,现有党员22人,预备党员3人,入党积极分子5人,享受低保253人,上年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上年人均年纯收入860元,五个组中还有两个组没有通公路,是黄河组和吴家麻塘组,尤其是黄河组的条件最差,一直到现在还是没有通公路,就是连人走的路也是相当的困难,到处是陡峭的山壁,荆棘从生,吃的东西都是靠人背马驼。

3、营盘村的村支两委团结合作,办事情积极认真,谋发展思发展的愿望强烈,营盘村的老百姓淳朴善良,热情好客,思发展盼发展的愿望心切。可是村班子的文化素质不高,老支书有牌力,在老百姓心中有威望,但是只能勉强写得自己的名字,在做起很多事情的时候我们还是感到力不从心,村班子的后备人选青黄不接,有知识有文化的不愿意在家干村干部,在家想干村干部的素质又不高,大部分老百姓的文化素质较低。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3、xx年年,在县草地中心和黔峰公司的规划下,我村向着 “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模式经营种草养羊项目,按照一户购20只基础母羊,一只种公羊,种20亩优质牧草,修30平方圈舍的要求去发展,实际到现在为止,营盘村共发展54户养羊农户,其中连建的23户,散建的31户,已签合同的45户,有基础母羊1050只,存栏羊只1600只,公羊50只,XX年种草281亩,其中xx年实际所需资金513600元,其中圈舍建设所需资金108600元,购羊所需资金405000元,所有资金已在XX年12月份全部兑现完毕,培养养殖大户五户,伐木组的甘祖德现有羊只60只,朱绍林现有50只,黄河组张守义现有羊只76只,野猫洞袁才富现有羊只45只,还岩组李绍学现有羊只42只,成立养羊专业合作社一个,有26户养羊农户参加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正在摸索中完善各种制度,逐步正常运行。有专门的畜牧兽医员一名,整个项目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

1、村民的总体文化素质不高,掌握的科学种养的技术很少,尤其是在种草养羊上,还是靠传统的饲养方法,新的技术和思想一时之间他们还不能接受,极个别农户的羊只管理不规范,发展缓慢。

2、制约全村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交通,这也是全村老百姓最盼望解决的重点问题,从中营坪子到—还岩—发木—二台坡的公路狭窄且坑凹不平,邹家地到野猫洞的通组公路只有拖拉机勉强能通过,要是下雨的话,任何车辆都不能通过。

3、村民们对自己享有的各种政治权利缺乏认识,民主意识不强。表面上他们都觉得作为农民不需要什么权利,只要吃饱就行了。这是农民本质的弱点,“小富即安”的求稳心理, “等、靠、要”的思想,浓厚的乡土观念,狭隘自私软弱愚昧的小农思想的集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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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2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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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蕴含着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命题和深刻内涵,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一)

随着依法治国历程的推进,全国上下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的司法认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本身正当权益的认识和才能获得进一步的提高。但随着社会主义新乡村建立措施的不时加速,新型农民司法认识的不时深化,乡村普法工作的近况很难顺应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必然水平上制约了乡村普法工作的深化发展。为扎实推进乡村普法工作,全力服务新乡村建立,笔者就乡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对策谈几点浅显的观点:

近况剖析

一是对普法教育的主要性看法不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越来越注重物质好处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做事情的习用规范,对那些费时、辛苦而又难见经济效益的普法工作则持逃避、被动、冷酷的立场。很多基层干部、农民还存在适用主义思想,碰到问题才想起往来不断找司法,不克不及做到事前学习和知晓。有的乡、村一年不搞一次普法宣传活动,既没方式也没内容,为了迎接省市县综合管治检查审核,其普法活动材料、工作总结等普法台帐往往是暂时假造,凭空捏造,基本无真实、历史的陈迹。

二是对普法相关工作经费、人员投入不足。当前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过少,无专职普法步队,普法经费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困难、技能配备掉队,不克不及顺应新情势下的普法工作需求。尤其是乡镇普法工作经费、人力严厉投入不足,乡镇司法员也仅仅是乡村纠纷的调停员和中间工作的服务员,在实践工作中很难真正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特殊是学校普法,法制副校长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必然水平上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化开展。

三是普法宣布道育方式保守。目前乡村普法工作首要是采取司法征询、普法口号、宣传栏、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传统方式多而创新认识和方式却少。不少乡镇设立了法制学校,也是有其名,而很少开展法制教育,往往达不到预期结果。

四是工作推进存在必然坚苦。首先是人员难集中。随着农民经济认识的不时加强,乡村财产构造的调整,乡村大都青丁壮外出打工或进城在企业就业,一年甚至几年很少回籍,普法对象比拟难以集中;外出务工进程中普法对象忙于务工赚钱,而企业老板和个别工商户也只追求最大好处化,基本无暇顾及普法工作。其次是时间难保证。乡村生产劳动的时节性比拟强,农民在农忙时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农闲时外出打工挣钱经商,很少有闲暇时间坐下来静心学习,因此普法时间难以保证。最终是内容难了解。因为农民文明程度遍及低,对规范抽象的司法条则很难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司法的积极性和自动性,客观上也障碍了乡村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二)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报告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蕴含着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命题和深刻内涵,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担负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检察院,如何认清肩负的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和履行检察职能,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要求,也是摆在每一个检察干警面前的现实命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县实际和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新农村建设做法,就人民检察院如何做好服务新农村建设谈一下浅显的看法。

服务新农村建设必须在强化意识上做文章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现有300个行政村(社居委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发展,农村的社会矛盾逐步呈现出来、“三农”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在保障公平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的工作必须顺应历史的发展、顺应时代的发展、顺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强化意识上做文章,笔者认为要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强化政治使命意识。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新农村建设中做了大量服务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地贡献。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正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为新农村建设提高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环境至关重要。曾经指出:“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国家安”。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立足检察职能,为“三农”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要切实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检察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将维护农村、农业、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真心真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切身利益。

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检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的领导,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来谋划,置于新农村建设中来谋划。要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要以良好工作作风,主动适应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对检察工作的要求,积极寻求检察职能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措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打造法律平台,创造良好的法治、政治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和谐。

三是必须强化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意识。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要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还要强化履行检察职责意识,检察机关为新农村服务必须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界限和尺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做到不枉不纵。

四是必须强化开拓创新意识。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检察机关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新的观念、从新的视角、用新的手段去探索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新问题,以观念创新促思路创新,以思路创新带举措创新,以举措创新创造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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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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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研报告

市位于湘西南部的雪峰山东麓,南岭山脉北缘,资水上游,地处邵阳市西南五县中心,总面积1549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75万多人,且80%以上的人居住在农村,属于典型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户籍制度的放宽,许多农民外出进城务工,劳务输出成了农民致富图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成了他们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大人进城务工了,可孩子仍然留在农村,他们的现状令人担忧,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基本情况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长期外出进城务工,而孩子被留在户籍所在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目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据调查统计,**市目前17个乡镇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962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1%。按年龄段分布如下:0—5周岁33473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27.9%;6-10周岁35785人,占其总数的29.4%;11-16周岁50371人,占其总数的42.7%。

二、监护方式

根据农村世代相传的习惯,对孩子的看护及.教育,主要由父母亲承担。现在,情况出现显著变化,为了生计,父母亲要出去务工,增加家庭的收入,狠心把孩子留在家里,交给其他人进行监护。以**市的湾头桥镇、邓家铺镇两镇的情况来看,父母双方外务工后,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种方式:隔代监护。主要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进行监护。这种监护方式主要集中在0-5周岁、6-10周岁两个年龄段的孩子上。也是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主要监护方式。

第二种方式:上代亲戚监护。主要由孩子的叔叔、姑姑、舅舅、姨等进行监护。主要集中在6-10周岁年龄段的“留守儿童”身上。

第三种方式:同辈监护。采取家中年龄较大的哥哥、姐姐带弟弟、妹妹的方法。主要集中在由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负责照顾0-5周岁、6-10周岁年龄段的孩子。

第四种方式:自我监护。俗话说得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就是自我监护的最好表现形式。主要集中在11-16周岁年龄段的孩子身上。

第五种方式:寄宿制全托。就是把孩子完全托付给学校老师或信得过的其他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代管家长”,这种监护方式,各个年龄段的孩子都有,且发展势头比较强劲。

三、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父母外出务工后,由于上面五种监护方式各自存在不同的利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在生存状况、安全意识、理想信念、人生态度、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等10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值得注意。

1、生存状况的缺失。父母外出务工后,只是不定期地给孩子寄钱。孩子在家收到父母的汇款,由于年龄小,缺乏计划性,有钱就毫无节制地乱花一通,没钱或少钱时就饱一顿饥一顿,导致身体消瘦,营养不良,严重损害了身体的正常发育。这种现象在自我监护和寄宿制全托年龄段的孩子身上表现最为明显,几乎65%以上的孩子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现象。

2、爱的缺失。父母双方和孩子长期不在一起,缺少沟通,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孩子自己作主,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大都表现出自私、偏执、冷漠的性格特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缺乏爱心、容忍心和正义感,甚至连中国最传统的“孝心”二字也不能理解。

3、安全感的缺失。就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而言,调查结果显示,父母的外出给孩子的安全带来了更大的安全威胁。由于农村居住比较分散,孩子的自我防范能女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被拐卖、意外伤害与意外死亡等问题时有发生。逃学、上网、早恋甚至违法犯罪等现象屡见不鲜。如邓家铺镇一“留守儿童”邓某,由爷爷、奶奶监护,每天早晨吃完早饭就背着书包和同学一起去上学,下午独学按时回家。老师见他一个星期没有来上学,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或者是生病了,上门家访,一探究竟,原来上学期间,中途他就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玩去了,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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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温泉度假村情况调研报告[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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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度假村情况调研报告

从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觉得形成以上困难和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体制方面的原因,自象鼻温泉度假村建成以来,县旅游局和度假村一直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没有把度假村当做一个真正的企业来做,由此导致了政企不分、职责不明,很大程度上成了政府的一个接待处;其次是在度假村发展的最好时期内部管理混乱,据历史资料反映,度假村在90年代中期前后经营十分火爆,最好年份的营业收入高达900多万元,这么好的收入水平和当时的人员工资及低物价水平没有积累和发展,我觉得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因为度假村很多项目建设是靠贷款和各级政府部门补助建设的。第三是投资失误。度假村现在资产负债总额四千多万元,如果将投于矿泉水厂和保健中心的负债剥离出去,度假村的其他负债不足XX万元,尽管承担政府多年的低价接待,度假村的资产仍然是一块优良的资产,目前的日子还不至于到这般田地。

对度假村今后的发展,县委、政府已明确提出改制和招商引资,我觉得这是发展的方向,是企业发展和做大做强旅游业的必然选择,大的方向不应被一时的困难而迷失,改革和招商是为了求的度假村更快更好的发展,这一观念不但要让职工认同,也要提高广大群众特别的度假村周边群众的认可,改制和招商必然带来度假村和周边共赢和发展,如果一直以现行的体制运行,最后只有死路一条,目前我们已深感度假村运行的困难,如果在不走引进项目和资金、提档升级的路子,度假村和周边群众的发展将变成一潭死水。要想做大做强旅游也的设想也是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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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劳动争议类案件立案之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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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立案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建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不断产生,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类案件在数量上呈现遂年增长的趋势。尤其是劳动者关于工资、解雇、工伤、社会保险、侵犯人身自由的争议明显增加。劳动争议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不仅要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还要参照适用国家有关劳动政策及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鉴于此类案件的复杂性,笔者从立案的角度出发对此类案件的受理谈一点浅显的认识。 所谓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它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一、关于案由     我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的劳动争议类案由只限于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及劳动保险纠纷这四类。笔者认为此四类案由不足以反映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种类和特点,此种划分显得过于宠统,以致于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大量以劳动争议纠纷为案由的情况,案由确定不能够准确反映出案件的性质和特点。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可否根据《劳动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将劳动争议类案件的案由分为以下几类: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引起的纠纷;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 、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引起的纠纷;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其中包括终止、解除、变更、续签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争议纠纷,如转移劳动档案纠纷等; 另外,还可以在以上四类的基础上加以细化,如因保险引起的纠纷中又包括因工伤、医疗、生育、待业、养老保险等引起的纠纷。     二、关于仲裁前置程序     劳动法第79条规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明文规定了劳动争议类案件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或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通知”不服的法院方能受理,这即所谓“仲裁前置”程序。在司法实践中,笔者认为该“前置程序”越来越不适应现今社会对劳动者保护需要,甚至从某些方面削弱了对劳动者的保护,阻碍了劳动力的发展。理由如下: 劳动法第82条对申请仲裁时效作了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相关法规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解释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这样,仲裁时效就限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 60天的期限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6个月的时效规定在时间上大大的缩短了,况且劳动者权利被侵害只有发生争议的前提条件而非必然之结果,司法实践中按此规定执行的“前置程序”大都名存实亡而留于形势,所以该种“先裁后审”体制在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利益上的缺点和不足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亟待改革的。笔者赞同在劳动仲裁与诉讼的关系上实行“或裁或审”、“当事人选择”的体制。 1、所谓“或裁或审”即仲裁与诉讼相互排斥,适用仲裁就不能适用诉讼程序,反之亦然。 2、所谓“当事人选择”即把仲裁与诉讼程序的选择权完全赋于当事双方,实行协议优于申请、申请在先和诉讼优于仲裁的受理和管辖原则。具体的就是当事人协议选择何种处理程序,就只能采用何种程序,单方的申请不能改变协议的选择;若双方无协议,则适用当事人一方选择并申请的程序;如一方申请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诉讼,以优先申请的为准,如在同一时间一方申请仲裁而另一方申请诉讼,则适用诉讼程序。     三、关于主体 1、劳动争议类案件因存在“先裁后审”的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会将作出仲裁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但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应以当事人双方为原、被告;而不应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 2、法律规定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依法可以参加诉讼。如裁决结果要求第三人履行某些义务,第三人不服的,可作为原告起诉,而被告则为仲裁程序中的其它当事人;如第三人未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其他当事人提出的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     四、关于工伤纠纷的立案     所谓工伤即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包括因工受伤、致残、死亡以及患职业病等等。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一经确认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在遭受职业危害而患病或死亡、致残后能及时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并得到相应的待遇。近年来,有相当多的企业尤其是个体经营者及私营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不积极主动为职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待遇申报,等受害职工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仲裁,又被仲裁机构以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持劳动行政部门的“不予受理通知”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为其办理工伤确认及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待遇。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立案人员会以劳动争议类案件给予立案,然后由法院委托劳动行政部门为其作工伤确认和伤残等级及劳动能力鉴定。笔者认为这样不妥,正确的方法应当是: 1、职工及其亲属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要求认定工伤;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就应受理而不应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对劳动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请,要求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当事人对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职工对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工伤方面的劳动争议过程中委托劳动鉴定委

员会所作出的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应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进行,经过仲裁不服的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3、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经过仲裁程序后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但是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发生的工伤待遇给付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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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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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笔者利用在乡镇挂职锻炼的机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全乡镇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司法所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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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校语文多媒体教学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多媒体,教研,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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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语文多媒体教学调研报告

调研者: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二、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一)具体目标

1、教师运用多媒体教学的现状

2、学生对于云够用多媒体教学的看法

3、学生希望运用多媒体教学应达到什么样的教学效果

(二)调查方法

1、访谈,与本学校几个班共10位老师进行了访谈

2、学生问卷,内容涵盖对多媒体教学价值观、态度、学习需求和学习目的四个方面

三、调查过程及结果

(一)教师使用多媒体的现状

1、中老年教师的使用情况:

2、青年教师的使用情况:

一部分青年教师,因其有过培训经验,其有熟练的信息操控技术,加之接受新知识、新信息较快。因此平时都会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因此多媒体在年轻教师中使用率较高。

(二)学生的看法及建议

四、调查结果显示出的问题

目前学校教学工作的开展并没有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功能,调查结果总的来看,学生认为多媒体上课效果好,能够提高学习兴趣,认为多媒体教学可以从形、声、色等方面给学生带来更直观的感受,是学生更好的理解学习内容。

尽管多媒体教学辅助手段作用很大,恰当借助课件进行教学,使课堂教学如虎添翼。但如果每堂课都制作课件,这样会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精力甚至会转移教师的注意力,忽视对教材重点难点的钻研,更何况并非所有的课文都适合制作成课件来进行讲授,若为制作课件而牵强附会,课件不但起不了作用,而且还会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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