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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部的规章制度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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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培训班招生简章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培,培训,招生,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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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培训招生简章

21世纪,人类正迈入知识化、信息化高度发展的社会。在日趋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科学文化水平、创新能力对个体、对地区、对国家发展的推动作用都越来越显著。如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一代的科学素养水平,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思维能力,开拓青少年的聪明才智,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在借鉴美、日、法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总结我国中、小学科学教育的经验教训,并经在北京、上海、南京、汕头等地开展多年先期实验的基础上,形成了面向全国推广的、成熟的“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方案。

市少年宫以该“做中学”科学教育项目方案为蓝本,常年开设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培训,由我市具有多年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培训经验的优秀科技辅导员主讲。

培训方式及目标:

1.根据青少年求知欲强、好奇心重、活泼好动的特点,结合现行中、小学教材,选择青少年感兴趣的、有意义的数、理、化等各科的科学实验项目开展“做中学”科学教育活动,从做中学,培养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激发学习兴趣,端正学习态度,热爱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初、高中阶段的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2.小班施教,发展每个学生的个性,通过系统的创新思维能力训练,小发明、小论文、小创造、小科幻,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培养每个学生的自信心、独立动手能力,塑造个性、发挥特长,开拓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使后进变先进,先进更优秀。

3.选拔优秀学生参加省市级、国家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选手在高招和中招中可以享受免试保送和加分的殊荣,我市每年都有一些学生因此而被免试保送名牌大学深造!)。

招生对象:八岁以上中、小学生

开课时间:2004年10月,周日上课

学    费:每人每学期480元

报名地点:市青少年宫天文馆办公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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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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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伙食团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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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4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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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2019年7月29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必须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依照本条例中关于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协调的具体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第四条 行政执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及合法、适当、公开、公正的原则。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

第五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公民、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以及舆论的监督。

第二章 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

第七条 行政执法应当由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四)培训、考核、奖惩行政执法人员;

(五)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行政执法制度:

(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

(二)执法责任制度;

(三)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四)执法错案纠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履行职责必需的其他制度。

第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范,确定具体的行政执法岗位和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忠于祖国,拥护宪法;

(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业务;

(三)除合同制工人以外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原在岗人员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三年内必须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经过专门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且经考核合格;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

(二)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

(三)调查案件事实,收集有关证据;

(四)督促、检查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

(五)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滥用或放弃行政执法权;

(二)违反法定程序;

(三)使用没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四)违反规定委托行政执法;

(五)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徇私枉法;

(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七)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八)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委托行政执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履行书面委托手续,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委托机关负责对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并承担受委托组织行政执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终止委托行政执法,必须履行解除委托关系的书面手续,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解除行政执法委托关系:

(一)委托期限届满的;

(二)委托行政执法已无必要的;

(三)受委托组织超越、滥用或放弃行政执法权,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委托机关认为需要解除委托关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行政执法依据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的依据: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和地方政府规章 。

第十八条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上位法为行政执法依据。

部门规章之间以及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裁决,以国务院裁决执行的规章为行政执法依据。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与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为行政执法依据。

第四章 行政执法程序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程序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本条例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凡国家规定统一着装或佩戴证章的,应当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章 。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依据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执行强制措施时不得少于两人。

行政执法实行回避制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依法申请行政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确需勘查现场时,应当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当事人的邻居、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的有关人员到场见证。

勘查结果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勘查人、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见证人签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见证人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勘查结果的效力。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案件的处理结果。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依法应当受理的审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对审查和办结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能办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办理的依据和理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在期满前报经上级主管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时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第二十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收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扣留财物,应当向当事人开具法定收据、清单。

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执法文书,依法执行送达制度。

第二十八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行政执法监督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及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四)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

(五)执法文书的建立和使用情况;

(六)行政执法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七)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八)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情况。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发现层级监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机关有执法违法行为的,可以向该机关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接到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的机关,应当严格按照通知的内容执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发出通知书的机关报告整改结果。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检查。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议考核。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规定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行政执法机关报送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审查,发现不适当或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建议同级人民政府予以撤销或责令改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纠正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错案,追究过错者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诉、控告、举报的违法行政案件,应当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协调不成的,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或由同级人民政府报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行使监察职能。

审计机关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机关预算的执行情况与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或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所在机关、上级主管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行为,有关责任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按下列规定承担行政责任:

(一)具体承办人直接作出的行为,该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二)经审核、批准作出的行为,审核人、批准人承担主要责任,具体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但由于具体承办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审核人、批准人失误造成的行为,具体承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审核人、批准人承担次要责任;

(三)因有关负责人直接干预所作的行为,该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但有关人员对该负责人的错误提出抵制意见的,不承担责任;

(四)经过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作出的行为,主持讨论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未提出抵制意见的其他有关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五)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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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火锅店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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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忠于职守,服从上级安排和调度,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员工须知

第一条:所有员工必须穿着公司岗位统一制服及配戴员工牌。

第二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员工牌、所用或保管的企业资料文件如数交回;相关工作用具交回办公室,方可办理手续。

第三条:员工牌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办公室补领,补领时交纳规定之罚款;属自然损耗者,则以旧换新。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由指定的员工专用通道进出。

第五条:任何员工不得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若有必要携带须有盖章的出门条。

第六条: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餐,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秩序,爱护餐厅内设施,若有损坏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员工应按自己饭量盛饭菜,注意节约,避免浪费。外来人员不得在员工餐厅用餐。

三、工作纪律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请假获准外,均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调班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上班时间做好本职岗位工作,下班后非工作需要不准在餐厅内逗留。

第二条: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不准串岗,不得私自换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打卡,不得托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第四条: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偷闲、打瞌睡、集众聊天、唱歌、吹口哨、打私人电话、饮酒、不得当着客人喝水、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不准干私活。

第五条:对客服务时,员工一律讲普通话。

第六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员工一律不得使用客用物品及设施。

第七条:上班期间,员工严禁在餐厅内抽烟。

第八条:严禁偷盗或者以借用名誉将公物带回家和送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不能在工作场所喊叫,争吵,奔跑,以免惊扰客人。不得粗言秽语,不得讥讽客人,不得与宾客争辩或不理睬顾客,不得交头接耳和品评客人。绝对禁止与客人争吵辱骂甚至殴打客人,遇到问题若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条: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对所承担的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每日应办事务必当日办清,如不能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紧急事务需加班,主管人员通知时不得无故推委。

第十二条:上班前自检及相互检查仪容仪表,保持精神情绪愉快。 第十三条:不能在工作时间特别是客人面前埋怨领导及公司。 第十四条:不能对着客人及食品打喷嚏,咳嗽。

第十五条: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制品用料,各区域责任人按时开关相应水电。

四、仪容仪表

第一条: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保持仪表端庄、整洁。

具体要求是:

1、头发:员工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员工头发以前不过眉、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女员工要求发不过肩,除短发外,均需用发夹盘起,不得染怪异发色,梳怪异发型。

2、指甲:指甲应保持清洁,注意经常修剪,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

3、胡子;男员工不得留胡子。

4、口腔: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品。

5、女员工保持淡雅清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使用香水,上班时严禁戴手链和戒指(结婚戒指除外)。

6、领带:不得有破损或歪斜、松弛,应保持整洁并熨烫平整。

7、鞋子: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响底的鞋。

第二条:在工作场所,要面带微笑,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要礼貌待客。

第三条:在开会或出席其他正式场合时,应尽量坐端正,把腿平行放好,离开时,应将椅子放回至原来的位置。

五、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与同事和客人相遇时,应点头行礼问好。

第二条:工作时间进入办公室或客人包间,应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入,进入后,若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侯,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第三条:在通道、走廊里正面遇到顾客或同事要礼让,不能抢行,并礼貌地向顾客或同事问好。

第四条:同事之间,不可敲击或拍打对方身体,不可以使用一些无礼的称呼招呼同事。

第五条: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宠物进入工作区域。 第六条:各部门之间、同事之间应相互配合,真诚协作。

第七条:员工必须忠实诚信,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帐目,虚报费用。 第八条:不得诬陷他人,搬弄是非。

第九条:同事之间要互助、互敬、互爱,要和睦相处,要谦让、勤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他人打击报复。

第十条: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第十一条:不得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未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企业的相关资料,(包括专业技术,经营方针政策,营业收入等)。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损公司名誉的事。 第十三条:不得向顾客索要任何馈赠或财物。

第十四条: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文件、帐簿、表册及函件。

第十五条:严禁撕毁餐厅张贴的各类公告,严禁在公司的公告栏和宣传栏上乱涂乱画或私自张贴物品。

第十六条:员工应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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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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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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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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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俭,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职责。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团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供给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一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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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火工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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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火工品的存放:

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第二条 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

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 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第四条 火工品回收制度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

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手续,剩余的炸药、雷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3、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第五条 火工品的贮存

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

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3、对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

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洁,通风良好。

第六条 火工品的运输:

1、火工品运输的一般规程:

(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式汽车和摩托车运输。

(2)禁止与其他货物混装。

(3)禁止炸药和雷混装混运。

(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火工品。

(5)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箱边缘,雷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6)装载和运输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7)运输时应有专人押运,非押运人员不准同车乘坐。

2、井下运输:

(1)运送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做到停车不行人。

(2)在上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送。

(3)禁止爆破器材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

(4)炸药和雷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禁止装雷装在衣袋内。

(5)领取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丢乱放。

(6)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停留。

(7)运送炸药和雷人员不得相跟,两人间距至少大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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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5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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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第三条 遵循原则

1.合法性:符合《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公平性:外部与内部具有相对公平性。

3.竞争力: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具有竞争力。

4.激励性:职位结构设计和薪酬策略能够调动职员的积极性。

5.经济性: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条 管理组织

薪酬管理组织包括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1.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审议;

(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议;

(3)负责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方案执行的监督。

2. 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的整体工作,包括工资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资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3)负责薪酬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申诉和调解;

(4)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制定;

(5)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制定;

(6)负责薪酬核算及工资发放;

(7)负责薪酬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与薪酬管理相关的工作。

3.总经理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审批;

(2)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审批;

(3)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审批;

(4)负责工资发放的审批。

第二章薪酬构成

薪酬分为经济性薪酬和非经济性薪酬。非经济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适、便利的工作环境;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社会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规定的主要是经济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资、福利和奖励。

第五条 工资

工资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

1.固定工资:根据各岗位不同,职级不同,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2.绩效工资:依据职员的绩效评价结果而支付的可变工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发放。

3.司龄工资:按照职员在本公司服务年限长短来确定,鼓励职员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4.加班工资:公司依法安排职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必须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统一福利:公司为所有职员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餐补、健康检查、职员活动等。

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人员或某些特定情况设立的福利。包括职员生日祝福、节日礼金、职员培训、住房补贴及其他等。

第七条 奖励

指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职员给予的特别奖励。依据奖励的不同标准进行发放奖金,详见《奖惩制度》。

第三章 工资管理

第八条 薪酬总额

指企业一年内支付给全体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九条 薪酬预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和本年度薪酬调整预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预算。

第十条 工资核算

1. 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

2.工资计算项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应扣款项

(2)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补助+奖励

(3)应扣款项=社保和公积金扣款+个人所得税+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5)小时工资=日工资÷日工作小时数

(6)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计算时,过程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数据四舍五入(即实发工资)以整数计算。

3.工资应发项

(1)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相同。

(2)季度绩效工资

①职能类。包括: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运营部、信息部、市场部、储运部。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②销售类。包括:销售部大区经理、地区招商经理、地区招商专员。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业绩提成×80%

③销售附属类。包括:销售部助理(文员)、推广经理。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④新入职职员工作不满一个绩效评价周期的,绩效工资发放以整月为核算标准,即从入职次月开始计算绩效工资。

⑤离职职员只有完成整个绩效评价周期的工作,才可享有当期绩效工资。

(3)年度绩效工资

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发放,具体对应标准如下:

①职能类、销售附属类

A级:100-104分,审议通过后年底双薪;105分以上,年底双薪。

B级:80-89分,审议通过后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 销售类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年度业绩提成总额×20%

③绩效周期

(4)加班工资

①凡是安排职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职员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司龄工资

①计算公式:司龄工资=职员司龄×司龄工资发放标准

②发放标准: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员,享受司龄工资待遇。司龄工资按每月50元的标准计入工资总额,并以每年50元的标准递增。

③计算方法:从职员入职当日至核算日当月为一个司龄周期。工作满一年后的当月开始享有司龄工资。

(6)补助

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交通补助。计算标准详见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资应扣项

(1)社保和公积金扣款:由职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应纳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合计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金额-个税起征点)×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3)缺勤、休假工资的计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额=日工资×缺勤天数。具体标准参照《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③产假:女职员产假期间享有国家生育津贴,公司代发工资及节假日福利,其五险一金按正常规定缴纳。如职员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金额,差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由于工作需要无法按时休产假的职员,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除可享受本条规定的产假待遇外,同时还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丧假、年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通讯、交通补助照常发放,餐补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如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按事假标准处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代扣费用。如职员个人借款偿还金及《奖惩制度》规定的扣款金额等。

第十一条工资发放

1.发放时间

(1)每月末前支付上一会计月度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

(2)原则上,任何人不得影响工资正常发放,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公司特殊情况等因素,影响延缓工资支付时,财务经理或公司领导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人力资源部,确定延缓发放日期,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全体职员。

2.月度工资发放流程

(1)沈阳本地职员考勤由前台负责统计,外阜职员考勤由各大区助理负责统计。22日前,前台和大区助理将《月度考勤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进行审核;职员关系专员将《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和《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提交薪酬关系主管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

(2)22日-23日,薪酬关系主管依据《月度考勤汇总表》、《五险一金变动情况汇总表》、《公司职员变动汇总表》和《调薪审批表》等相关表单核算工资。

(3)25日前,财务部工资审核人应完成对工资表的审核。由于公司在薪酬管理上实行保密原则,故财务经理仅对工资总额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打听、了解工资标准,一经查处将严肃处理。详见公司《奖惩制度》。

(4)薪酬关系主管25日将审核后的工资表提交总经理审批。

(5)薪酬关系主管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工资发放审批表》,提起工资发放审批申请。审批流程为:薪酬关系主管——工资审核人——总经理——财务分管总经理——财务部资金主管——出纳——薪酬关系主管。审批通过后,薪酬关系主管实施工资发放。

(6)工资发放次日,职员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本人工资条并签字确认。

3.绩效工资发放流程

绩效主管在绩效评价周期次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数据交给薪酬关系主管做为核算依据。绩效工资核算完毕后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第十二条工资查询与保密

1.工资查询

(1)公司职员仅限于查询本人工资。如有异议,可在工资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查询。过期未进行查询,视为默认发放结果。

(2)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有权查询所有职员工资。

2.工资保密

(1)每位职员都有义务为自己的工资保密,不允许打探其他职员的工资,也不允许将自己的工资情况告诉其他职员。

(2)涉及工资核算、复核、审批等工作的人员对工资信息有保密义务。

(3)对于违反工资保密规定的职员,将依据公司《奖惩制度》给予一定的处罚。

(4)任何职员发现有违反此规定的,均可向人力资源部举报,情况一经证实将给予举报者奖励。

第十三条工资调整

1.年度调薪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效益、市场工资水平和职员绩效表现,以年为周期对职员工资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4月份。人力资源部应于每年3月确定本年度调薪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工作变动调薪

职员因晋升、降级、调动等人事活动造成职级、薪等发生变化时,薪酬关系主管应及时变更人事信息。并于次月进行工资调整。

第四章 福利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福利体系

公司福利体系包括法定福利、统一福利和专项福利。

第十五条法定福利

1.类别

法定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缴纳规定

(1)公司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缴纳各项费用。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金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3)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金额全部由公司承担。

(4)外阜职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缴纳。公司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在职员工作所在地为其缴纳。

第十六条统一福利

1. 餐补

公司为职员提供工作餐补助。发放标准为每天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以整天为标准进行核算,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通讯、交通补助

职员入职、离职当月出勤大于等于10个工作日,通讯、交通补助100%发放。补助按其职务级别划分不同标准。

3. 带薪休假备注:销售部、市场部助理岗位参照其他部门相应职级标准执行。

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4.健康保障

(1)健康检查: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员体检。

(2)健康医药箱:公司为职员提供基本常用药品,满足日常需求。

第十七条专项福利

1.节日礼金

(1)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公司分别发放节日礼金或等额实物表示庆贺。

(2)三八妇女节,女职员放假半天。

(3)六一儿童节,有子女的职员放假半天。

(4)节日礼金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总经理定夺,人力资源部负责节日礼金方案的拟定。

2.培训福利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职员的知识、技能与不断变化的专业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包括职员在职培训、公费进修、获得培训基金等。详见《培训管理制度》。

3.生日、结婚、生育祝贺

(1)生日祝贺: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为过生日的职员发送电子生日贺卡,送生日蛋糕、礼品或举办集体庆祝活动等,参考标准为每人100元。

(2)结婚贺金:职员初婚,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3)生育贺金:职员初育,公司将给予每人500元贺金。

4.慰问金

职员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给予500元慰问金。

5.住房补贴

公司给予外派人员或特别职员关于房屋居住的一种补偿性福利待遇,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6.其他

是公司对上述福利项目未尽事宜的补充,具体适应范围及标准由总经理定夺。

第五章 职位结构和薪酬确认

公司按组织结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职位划分为不同的职层、职等、职级、职类和薪等。详见《职务级别与薪酬等级对照表》、《职种、职类、职级、职位归类表》和《薪酬带宽及固定工资标准明细表》。

第十八条职层

不同职系之间,职责的繁简、难易、轻重及任职条件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集合称为职层。公司职层分为五层,即基层、操作层、中层、中高层、高层。

第十九条职等

按不同职层划分的等级称为职等。公司职等分为五等。

第二十条职级

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称为职级,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公司职级分岗位职级与技术职级两类。岗位职级分为职员级、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总裁级五类;技术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第二十一条职类

若干工作性质相似的职种组成的集合称为职类。公司职类分管理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其中管理事务类包括经营管理类和事务类;专业技术类包括人力资源、营销、财务、企管。

第二十二条薪等

职位薪酬范围的归纳称为薪等。公司薪等分十二级,同一薪等的所有职位,薪资水平相同。

第二十三条薪酬确认

1.新入职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职员录用审批表》内薪等对应的具体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试用期工资标准为该岗位正式录用工资的80%。

2.转正员工薪酬确认

依据《转正申请表》内转正时间和工资标准作为确认依据。审批前按试用期工资标准核算,审批后按转正工资标准核算。具体核算日根据《转正申请表》内的转正日期及领导意见为准。

3.薪酬调整的确认

职员晋升、降级、调薪等涉及工资变动的情况,均需按《人事变动审批表》内审批的调薪时间和标准作为薪酬变动依据。并于次月进行调整。

4.外地人职员资确认

(1)外地人员类别

外地人员这里指外阜人员和外派人员。

①外阜人员指公司在沈阳以外地区常设机构的工作人员。

②外派人员指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派驻外地短期工作的人员。一般指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短期工作人员。外派人员劳动关系和保险缴纳均在原工作地点不变。

(2)工资确认标准

外地人职员资确认流程和依据与本地职员相同,但由于各城市薪酬水平和物价指数存在差异,所以工资标准略有不同。地区薪酬差异采取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进行调整,详见《各地薪酬差异系数》。

外地人员固定工资标准=固定工资标准(沈阳)×固定工资差异系数(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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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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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小区内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所收费用用于弥补管理费之不足。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 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2)摩托车、自行车

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1)小区内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提供车位有偿使用服务,所收费用用于弥补管理费之不足。

任何进入或使用本小区停车场之人士,须严格遵守下列停车场制度:

*车辆进出车场时,外来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录),并由车主及管理员对登录内容核实。

*车辆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车辆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车场应按管理员的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现场卫生的活动。

*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士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车场内。

2)摩托车、自行车

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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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2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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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搭伙就餐的原则;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资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学校两名值日老师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

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就餐费同学生一样结算。

二)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四)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1)粮食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米、面粉等支出;

(2)菜金支出:学校食堂烧菜所耗用的支出

(3)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盐、味精、鸡精等支出;

(4)燃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煤、煤气等支出;

(5)其他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具体包括:炊事员工资、社会保障费、教师管理补贴、水电费支出、非正常支出及其他杂项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签字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帐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食堂物资入库单和食堂物资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食堂物资出库单,出库时以加权平均后的成本作伙食支出。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的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支出,须经食堂负责人审核,报学校校长审批后,向食堂出纳办理报销手续,直接列入当月支出。以上费用报销时必须使用税务发票(如酒、饮料、电话费、办公费等可到超市采购、食堂不得列支烟等招待费)

4.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当年市局教育系统招投标(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5.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伙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早上购完菜后经验收入库签字后应及时到财务室报销当日购菜发票,要求在下午4时前报销,并在当天上午10时前填制好浬

中食堂购菜情况公示表;金龙卡收款后也于当日上缴银行(除学期开学等特殊原因外),并由当天下午把存款日操作情况表与银行对帐单上缴财务室。操作表中另须说明教师换卡人及打卡错误姓名等情况,不得用收款垫付支出款项。

(五)学校食堂所有支出项目除菜市场购买的菜类及零星支出在500元下的项目由食堂经理签字汇总后由校长统一签字后支付,其他也由校长签字后支付。食堂用劳保用品及食物福利等的发放须报校长室审批,发票报销时附审批单。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应按规定,每学年末由民主理财小组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七、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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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保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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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咬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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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培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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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出口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并遵守规定。

第二条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创业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五至八天培训,每隔二周举行一次。

第五条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培训阶段

第六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主管部门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

5.市场销售情况分析;

6.对市场上同类产品及厂家要有相应的了解;

7.聘用专家实施口才培训。

第八条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九条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业务;

2.从事未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工作任务达成率;

5.综合评估。

第十条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配合。

第十一条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二条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发给相应奖金,要求必须精益求精,圆满完成指导培训的工作。

第十三条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的内容,各公司、部门可以根据自己本身的特点自行安排,但必须具备下列三项:

1.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2.程序规划的教育培训;

3.工作态度与市场信息收集方法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必须确保通过新进人员教育培训,使具有相应的基本知识,熟悉公司的组织结构、目标、政策、经营方针、产品及其特性等内容、并对公司的性质及发展有一个初步了解。

第十六条凡新进人员,都应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培养他们工作中的进间管理和计划能力,从而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通过适当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按一定的程序达到工作目标。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要讲求效率,按一定的计划和步骤促进培训成功和公司发展。

第十八条态度与语言的教育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新进人员的乐观、自信的精神和积极的态度,以热忱服务、信誉至上的信念履行职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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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档案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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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 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 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 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 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 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 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 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 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 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 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 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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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个人党员先进性标准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党工团,全文共 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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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党员先进性标准 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旗帜鲜明。

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积极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技能,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事业第一、工作为先;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谨细致、勤勤恳恳,工作踏实、作风务实。

顾全大局、找准位置,工作到位而不越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经得起各种误解、委屈和挫折,包容得起酸甜苦辣;与领导同心同德,与同事和衷共济。

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严守纪律,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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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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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动。员工不得私自换班,换班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取得店长同意方可,没有同意申请误般按矿工处理,员工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员工换班。

2. 所有员工应于营业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月迟到3次以上者通报上级给予处罚或辞退。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所有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进店后5分钟内换上工作服,淡妆上岗:需画眉、腮红、唇彩和眼影(颜色统一、协调),员工用餐后要复查个人的仪表,及时补妆,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5.所有员工必须礼貌用语,招呼迎接进店的顾客,使用迎宾语,如“上午好,欢迎光临_”等,如果有明显看见顾客而不热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

6.营业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扎堆、闲聊、吃饭、吃零食、坐柜,乱抛杂物等不雅行为,所有员工不得上班时间上网,经发现员工上网罚款20元,店长、店助不予提醒监督一并罚款,金额是员工的2倍。

7.所有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不得私自会客,上班时间员工电话统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屉,由店长和店助给予监督和提醒,员工亲友来访,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过10分钟。

8.各专卖店每天必须召开早晚班交接会,每日交接会中由店长告知个人员的销售情况,表扬销售好的员工,鼓励并协助销售不好的员工,找出其销售不好的原因,并及时跟进。

9. 卖场内个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凡在卖场内与顾客发生争吵者罚款50元。

10.所有员工必须完全熟悉店内货品的基本情况,陈列位置。每天的货品挂通整理要到位,特别是拉链、纽扣、下摆、色系等不得杂乱,随时对货品进行整理,店长拟定员工货品考核制度,每周考核人员货品熟悉情况,如:货品零售价,库存,颜色,FAB等,连续两次考核货品知识不合格的员工罚款5元。

11.卖场内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如果有明显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应给予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大扫除,将地板上所有难洗的污渍擦拭干净,包括模特、空调、试衣间、仓库等每一个卫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后由店长亲自检查。

12.顾客试过的样衣要及时归还原位,货架不许留有空衣架,如放错位置或直接将货品收仓,造成没出样,营业员罚款5元,店长翻一倍,顾客试衣服时试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试衣间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丢失人员照价赔偿。

13.所有员工不允许私自拿_的购物袋装私人物品,发现者罚款5元一个,如果需要者应及时还回。员工要爱护店内财务,不得损坏或取为己有,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原价赔偿。

14. 工作中应保持愉悦气氛,良好的精神状态,应让同事心情舒畅笑脸迎人,不得将工作以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来影响其他同事,违者店长给予提醒或警告。

15. 各专卖店每月由店长和上级协商定制月销售目标,并将月销售目标分解到个班次、个人员。连续3个月个人销售业绩不达标者直接降工资或自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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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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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章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2.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不能上班的,应向上头报告,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办公室应加强考勤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手续交办公室留查。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

2.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无定额+奖金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期3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正式合同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员基本工资=底薪+提成+奖金

2.底薪计算方法

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领导和管理整个业务部将影响个人的业务量。

三、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理,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必须建立晚会制度,宣布当日各位业务人员的业绩,包括小区情况、拜访客户数,成交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以供大家讨论。促进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要安排次日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四、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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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机关考勤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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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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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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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1、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职责追究制度。

2、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3、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二、职责

1、安全部门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各部门负责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五、工伤事故范围

(一)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六、工伤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潜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者。

2、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劳动潜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七、事故的报告

1、事故现场(包括轻伤事故)有关人员务必立即向所在班组或车间负责人告,班组或车间负责人务必立即向安全科或企业负责人报告,必要时能够直接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2、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重伤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安监站报告;死亡事故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镇安监站和区安监局报告。

3、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区安监部局报告。

镇安监站事故报告电话:××××××××

区安监局事故报告电话:;受伤人员急救拨打“120”

八、事故报告资料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全称、性质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方位)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原因、类别)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死伤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籍贯、伤害程度);

5、已经采取的措施;(应急救护状况)

6、其他应当报告的状况。

九、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救护受害者,只要有一线生机,就要尽快救护到就近医院。

2、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防止二次伤害。应立即停产,撤离所有与事故无关人员。

3、保护好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出入。有关物体痕迹不得破坏,清理现场务必经事故调查组或区安监局同意方可进行。

4、有关人员听候调查。①现场目击者;②班组、车间负责人;③安全干部;④企业主要领导等。

十、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调查处理职责分工

1、轻伤事故由安全科要立即组织人事、技术、车间、班组负责人及工会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归档。

2、重伤事故由企业安全科、人事科配合镇安监站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

3、死亡事故由企业负责人、安全科配合镇安监站、区安监局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查处、结案、归档。

(二)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所属部门要配合调查组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明确事故职责人,对职责人的处理要严肃认真,根据造成的工伤事故职责的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于不服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经制止而不听所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职责者,交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职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要从重处理:

1、对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3、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不用心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4、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致同类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坦护、包庇事故职责者的。

(五)工伤事故的善后的经济补偿处理,由安全科负责联系陪同进行工伤鉴定后,会同镇当地镇劳动管部门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报区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六)安全科要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资料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善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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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2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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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现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项目部财务部门为公司财务部派出机构,其人员选用由公司财务经理提名,审计经理核查,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原则上每一项目部的财务人员最少两人,最多三人,另配备一至两名核算员。

2、项目部财务人员对项目经理和公司经理双重负责,业务归公司财务部领导,并接受审计部的监督。

3、项目部应对财务工作支持配合、协助。

二、全体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规定,对负责的业务负具体责任。

三、合同管理

1、除即时结清的小额付款外,均采用书面合同形式结算付款。

2、财务人员有权参与合同的制定,有核准权。

3、订立合同前,应按公司规定先报送公司考评小组审核会签,会签后再与对方签定。

4、严格执行合同,对超越合同约束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否则,承担责任。

5、财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各类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对重要合同应存入凭证备查。

四、成本及结算

(一)必须坚持的原则

1、财务人员对成本、效益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在核算成本的过程中,应与计划部门密切协作,核清收入。

2、必须严格坚持月出成本的基本准则,保证成本真实、及时。

3、任何原始票据必须有不少于四人的签字方可入账。

(二)对外协结算应遵守的基本程序:

1、人工费结算 :工长签发任务单-施工队队长签认-劳资科负责人审核-计划科或质检科负责人复核-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财务科负责人核查-项目经理审批入账。

2、机械费结算 :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运输小票或机械使用记录单-施工队队长签认-核算员按约定核算-设备科负责人复核-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财务科负责人核查-项目经理审批入账。

3、材料费结算:检斤员签发运输小票-施工工长确认-核算员核对后结算签字-材料科负责人审核-计划科负责人复核-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财务科负责人核查-项目经理审批入账。

4、出包工程结算:施工工长签发工程量-施工负责人审核-质检科检验-计划科复核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财务科负责人核查-项目经理审批入账。

五、资金管理

1、资金使用

按公司规定实施计划管理,公司对项目资金具有调配权。

1) 项目部资金使用应严格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执行。

2) 原则上项目部只能建立一个帐户,需另建账户时必须报请公司财务部核准。

3)项目部所有工程款一律拨付至各公司总部,待公司考评小组审定后再转付至项目部按规定使用(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工程款转付原则:

根据项目部每月25日上报计量时完成的实际工作量部分的目标测算数拨付。

措施:

①项目编制目标测算应将测算内容分解至每月形象进度计划部分(须注有计划完成量、目标完成量),时间以每月25日为计算截止日。

②次月4日前会同计划部门报送目标完成分析报告。

③次月6日至10日间考评小组对项目目标完成结果进行调查分析。

2、对外付款

1)坚持先收取发票,后付款原则。

2)付款比率应遵循配比原则。

3)对发生对外超拨款,必须在一个月内负责追回,如造成呆帐,由项目经理、主管会计承担一切后果。

4)对外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准借款,并严谨公司内部各项目之间拆借款项。

5)对外付款必须由领款人本人签字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并按指纹,领款人与合同签定人必须一致,否则应由合同签定人出具委托书,大额付款一律以转账形式,不准使用大量现金(零星人工费除外)。

6)对外付款公司内部任何人不得代理,对此项目经理、项目财务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开除)。

六、发票管理

1、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各部门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有效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2、发票的式样和发票版面按省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凭证后应附有效原始发票,各项目部的运费发票及外包工程发票可以定期取得,采购经济业务不允许供货方欠我公司发票。为了保证发票的真实性,索取发票时需对方提供完税证或发票领购证复印件。

3、财务部门在受理业务时要严格检查发票的内容,包括发票的真伪、有效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的大小写是否正确。

七、印鉴管理

1、印鉴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责任划分: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经理,具体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

2、项目部的财务专用章启用之前,应向有关部门(业主、银行、公司本部等)上报正式的启用文件,声明有效。

3、公司、项目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法人代表个人印鉴(指用于资金支付)由出纳员保管,其使用范围只限于办理财务的正常业务。对外出具证据等涉及有关单位利益的,须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且要有使用记录,保管人对印鉴负有保管责任。。

4、印鉴使用时严禁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做担保,不得把盖有本单

位印鉴的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稿交与他人(包括本公司有关人员),应及时毁掉,不得在空白合同、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否则发生纠纷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项目结束后财务用印鉴交由公司财务部统一保管。如确有业务办理,应与公司财务部办理延缓上交印鉴的手续,并应明确责任人、延缓时间。

6、如有印鉴丢失,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到公安部门及有关银行等处备案。

7、财务印鉴管理的归口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各项目部领用印鉴时应填报印鉴使用责任人管理表,以便明确职责。

8、违反印鉴管理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罚款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开除,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清欠管理

1、无论工作岗位是否变动,项目经理和主管会计对所负责的项目负有资金清欠责任。

2、对清欠不主动,效果不明显的,其本人不再安排其他岗位,直至清欠基本彻底。

3、陈年老账的清欠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组织专人负责,对有特殊贡献的,可研究或制定奖励办法。

九、其他管理

1、财务部门应配合安全部门共同做好防范工作,支取现金超过一万元时,应有安全部门人员协助或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支取。

2、金柜内所存现金量不能超过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要坚持原则,要有独立性。

4、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本公司财务信息。

十、本补充规定未涉及部分按公司原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本办法自二Oxx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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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格式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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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制度

福利作为员工激励与约束的重要人力资源管理课题,目前在咨询领域的实践并不多,个性是国内咨询的实践就更少了。由于历史原因,大家对福利的理解也有所不一样。作为企业家,牛根生能够提出“培训是最好的福利”的口号,而事实上根据调查,员工最关心的是养老和住房福利。作为咨询顾问,对于

福利作为员工激励与约束的重要人力资源管理课题,目前在咨询领域的实践并不多,个性是国内咨询的实践就更少了。由于历史原因,大家对福利的理解也有所不一样。作为企业家,牛根生能够提出“培训是最好的福利”的口号,而事实上根据调查,员工最关心的是养老和住房福利。作为咨询顾问,对于管理问题的探讨还是要建立在必须的系统性知识基础之上。

根据美世的观点,作为快速发展的中国市场,一向是很多企业最关注的商业市场之一,大多数跨国公司面临的吸引及保留人才的挑战无疑是随着市场迅速增长而日趋激烈的人才争夺战的真实反映。而人们日益认为福利是决定能否吸引并保留员工的关键因素之一。福利水平和方案设计对雇主和员工双方都有重大好处。作为整体报酬的一部分,员工福利具有切实可见的价值。

因此在很多管理观点中,福利已经被认为是人力资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翰威特认为:

1、具有竞争力的福利组合已越来越成为人才竞争的关键因素

2、人性化的福利理念能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是企业留用人才的法宝

3、与职位和贡献相结合的多元化补充福利可确保对员工的长期激励作用

对于福利有这样的基本观点。员工福利是除了员工薪资以外,还可享有的利益及服务,可能是金钱给付、保险、休假及企业带给服务等。有些是和工作有关,有些是和生活有关,但不一样于薪资、绩效与职务之间直接相关。虽然薪资福利是求才留才的重要因素,对企业而言,如同刀之两刃,往往徘徊于带给福利和节省支出两难之间,取得妥适的平衡点,应是规划员工福利的重要关键。

实际上员工福利可分为法定福利支出(例如:劳工保险、职业灾害补助、医疗补助、子女教育补助等)及非法定企业设计之福利支出(例如:团体意外险、员工旅游、男性陪产假、年度健康检查等)。实际上,这样的划分标准也是管理咨询公司在咨询活动中经常采用,透过框架的分析,更能够帮忙了解企业的福利体系,以实现有效激励。

对于福利制度,目前提法比较多的是弹性福利,又称为「自助餐式的福利,因为员工能够从组织所带给的一份列有各种福利项目的「菜单」中自由选取其所需要的福利。因为员工的需求常随时光的变化而有所不一样,例如员工的年龄、性别及家属的数目。员工既然能够掌握自我的福利措施分配权,即能够配合自我的状况,选取对自我最有利的福利,这种组织所带给的自我控制,对员工的确有激励作用,同时也可润滑员工和组织的对立关系。此外员工因为得到较多的控制权,士气也会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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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慈善草案:个人公开募捐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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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草案个人公开募捐

导语:3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赞成2636票,反对131票,弃权83票。

草案明确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承诺捐款不兑现或被起诉,摊派捐赠任务构成犯罪。

3月16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7个决议草案。

【引申阅读】

慈善法草案修改实质性修改34处 个人募捐不放开

审议报告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政协委员的相关意见进行了92处修改,其中实质性的修改34处,修改后的慈善法草案将于3月16日提请全国人大大会表决。

审议报告显示,代表们普遍认为现在出台慈善法符合实际要求,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审议过程中,代表们也提出了很多不同的审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有关意见。

有些代表建议,在草案中应充分考虑个人在困难时向社会求助的权利,适度赋予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权利;有些代表提出,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活动,慈善法中可不作规范,不宜赋予慈善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权利。放开个人募捐权利没有得到法律委员会的支持。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公开募捐是用别人的钱办善事,需要加以规范和管理。

因此,草案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同时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1 社会团体转慈善组织条件收窄

草案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意见:有代表提出,可以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应当限于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非营利组织。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的上述规定修改为: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同时删去草案第二十三条中关于经认定的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也需满二年的规定。

2 慈善组织财务公开纳入草案

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应该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意见:有的代表提出,慈善组织在财务会计报告时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基础材料,是对慈善组织实施监督的重要依据,建议在草案中突出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这一条修改为:慈善组织应该每年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应该包括年度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慈善财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以及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情况。

3 网上募捐平台不归地方指定

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意见:有代表提出,慈善信息平台不适宜由各级民政部门分别指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上述规定中的“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修改为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

4 实在捐不起不用担心被追责

草案第四十一条:对捐赠人承诺而不捐等情形的处理作了规定。

意见:有代表提出,捐赠人承诺捐赠后,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影响其生产或者家庭生活的,应当允许其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法律委员会赞成这一意见,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条: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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