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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部的规章制度(精彩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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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1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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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制度范本

规范职工食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干部职工生活环境,使之卫生、方便、节约、高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食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食堂管理制度(一)

1.外卖食品主要是方便不在食堂就餐的干部职工。就餐人员若有需求,请先入餐厅就餐完毕,然后再购外卖;如果先购外卖,系统默认单次消费将不能进入餐厅就餐。

2.请自觉遵守开餐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30-13:00,晚餐18:00-19:00(夏季)、17:30-18:30(冬季)。未到开餐时间,杜绝提前进入;供餐时间结束,不得进入。

3.请主动将餐卡交由食堂员工刷卡就餐,未出示餐卡者,谢绝进入。

4.禁止转借(冒用)餐卡;禁止浪费食物; 禁止将任何食品带出餐厅;禁止不文明行为。发现违规第一次,停卡一周;累计发现第二次,停卡一个月;累计发现第三次,注销餐卡。违反上述规定,均曝光,并通知所在单位。

5.忘带或丢失餐卡者,可由其他持有餐卡者带领,前往二楼秋菊厅(清真餐厅)刷卡就餐;或到一楼充卡窗口当场支付现金或扫描支付宝(微信)二维码付款,然后凭收据到二楼秋菊厅(清真餐厅)就餐。餐费按早餐10元、午餐25元、晚餐15元收取。

食堂管理制度(二)

日常管理办法

1、遵守政府和学校有关卫生、环保、安全、防火等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以及治安、消防、计生、劳动、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事件;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操作;

2、加强卫生工作,确保食品、餐具、环境和个人的卫生;

3、加强员工的职业教育,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师生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不低于90%;

4、主动接受学校、卫生监督等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做好“创建、创卫及勤工俭学”等工作。

文明服务制度

1、餐厅员工必须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2、窗口服务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口罩,仪表整洁,售饭菜时态度和蔼,服务热情。

3、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师生顶撞、吵闹或打架,一经发现除罚款外,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4、员工之间不得争吵、嬉闹或打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出售菜肴价格合理,买卖公平,不走后门,不搞特殊。

安全操作制度

1、餐厅必须切实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有害现象。

2、餐厅的设施、设备和餐饮用具,每个员工必须加以爱护和合理使用。

3、食堂设备必须注意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立即组织维修,严禁非正常操作。

4、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合理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用具,不能违规使用和强行工作。

5、人为造成的财物损失,在批评教育下,还需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因操作不慎造成安全事故者,责任全部由操作者负责。

卫生检查制度

食堂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搞好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

1、严禁采购、验收和加工变质食物。

2、食品做到生熟分开放置。

3、每日制作的饭菜及下班后剩饭菜,必须随时清理和加盖。

4、存放食品的容器,用完后必须清洗,需消毒的坚持消毒,并摆放整齐。

5、炒熟及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随手加盖或上架,不得随地乱放。

6、工作告一段落后,洗菜池、工作台、砧板、案板必须打扫干净。

7、各种机械刀具,置放指定地点,机械工具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扫干净。

8、货架、售卖台、抽风系统、箱柜要经常清扫,保持整洁,洗物池做到无垢、无苔。

9、库房内物品要一物一标签,堆码整齐,能加盖的必须加盖。

10、门窗、玻璃保持干净、无积尘,天花板、墙壁无积尘、无蛛网。

11、保持地面清洁,每餐一小扫,每周一次大扫除。

12、餐桌残留物及时清理,保持桌面清洁,无油腻。

13、餐厅内外下水管道畅通,经常打扫。

14、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扔杂物,不刁烟作业。上班时穿戴工作衣、帽。

15、冰柜应保持清洁,无霉烂臭味异味。

16、餐具、炊具洗净后摆放整齐,用前消毒,台、桌擦洗干净,搅拌机无酸味、切肉机清洁无异味。

17、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工作区,严防食物中毒。

18、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做好疾病传播和细菌交叉感染预防工作。

19、食堂以经理为主要责任人,必须做好防鼠、防蝇、防盗、防潮湿、防食物中毒的“五防”工作。

防鼠:食堂操作间、仓库等存放食物的地方必须有密闭的铁门、铁窗户,以老鼠进不去为标准。

防蝇:食堂配餐间、操作间,仓库要有防蝇设施、一经发现应立即喷药消杀。

防盗:食堂的一切物品必须堆放保管好,保管员应经常清点物资,食堂、仓库要有铁门,窗户要有铁网。

防潮湿:食堂主付食品、炊、用具、机械设备,保管员应清理分类堆放整齐,而且应上架隔墙离地,该加盖的加盖。

防食物中毒:青菜要浸泡、开水烫,肉类、油类要检疫,禁止出售变质变味和不卫生的食品,炊具、用具、快餐盘要严格消毒。

采购、验收、保管制度

一、物资采购流程:

采购人填写请购单(采购计划)→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经理审批→采购。

二、验收、保管

1、凡购进食品、原料、设备等生产性物资由仓管员负责验收、保管。

2、验收人员对购进物品应做到单据、物品、帐目相符。

3、验收人员对购进有毒、有害、变质、变味、发霉物品或不合要求和不合手续的物品有权拒绝验收。

4、验收人员不准作弊和弄虚作假。

5、入仓物品要严格登记,出仓物品应有经领人签名,做到每天帐物登记清楚、相符。

6、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仓,防止物品变质、发霉。

7、做好防盗、防火、防鼠、防蛀工作。

8、每月底清仓一次,库存物资统一过秤,库存物资与帐目相符。

食品留样制度

1、留样容器: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洁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

2、留样条件:专用冷藏设施。

3、留样时间: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4、留样数量:每个品种不少于100g。

5、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食堂管理制度(三)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 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周幼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周幼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周幼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液化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由局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九、食品供应制度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外购熟食卤味必须经高温充分加热后方可供应。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十、食品留样制度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1,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1、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老师处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前做到"三白"和"三不":

(1)"三白":穿白大褂、戴白口罩、白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2)"三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4、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十三、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或者冷库;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安装机械通风设备。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十四、师生用餐制度1、师生用餐场所应清洁、明亮、整齐。

2、餐桌每天用消毒水擦洗五次(早晨、饭前饭后、点心前后)。餐具每天用高温消毒。

3、培养师生良好的进餐习惯:

(1)餐前洗手;(2)进餐时不大声喧哗;(3)进餐时一手扶碗一手拿餐具,并做到四净:碗净、桌面净、地面净、衣服净;(4)不吃汤泡饭;(5)不挑食、不偏食。

4、为幼儿创设轻松愉快的进餐环境:如播放轻音乐、进餐前或进餐时不批评训斥孩子等等,使幼儿身心得到和谐发展。

5、教师与幼儿的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发生占用幼儿伙食现象。

十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58020356)、卫生监督所(58018765、58019234)、妇幼保健所(58023290)、区政府办公室(58022505、58023610)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58111451、58111452)。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十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5、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十七、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八、分管园长职责1、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落实"一日三巡"制度,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的情况,做到"共性问题集体反馈,个性问题个别指导"。

3、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挥"桥梁"、"龙头"作用。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按分层管理原则,每月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结构工资挂钩。

5、有计划地组织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以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认识,把卫生法贯彻落实到每个环节中。

十九、食品卫生管理员职责1、每天认真做好全园师生教职员工的晨检工作,作好记录。

2、做好"一日三巡"工作,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督促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3、每月召开一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会议,及时反馈、沟通,共商对策。

4、每周一次检查食堂卫生消毒和安全工作,要求有记录、有对策,消除不安全隐患。

5、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她们的责任意识及卫生意识,提高岗位技能。

6、创条件、搭舞台,不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基本功。

二十、食堂管理员职责1、了解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情况,安排好代缺勤工作。

2、正确掌握食品进货、验收及供应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3、每月召开一次膳管会,及时了解师生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膳食烹调技术,不断改进幼儿饭菜和点心质量。并协助保健老师制定好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菜谱。

4、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认真做好餐用、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要求规范操作。

5、根据师生出勤人数,严格把握每日饭菜、点心的供应量。

二十一、食品采购、验收员职责1、认真执行食品采购制度,根据预定菜谱,按需向配货中心定购蔬菜和伙食品。

2、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每天对配货中心送来的货品进行验收、过秤,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数量关。

3、建立台帐制度,对每天验收、采购的食品做好品名、数量、价格、进货日期、质量情况的登记工作。

4、验收食品质量时,主要看(根据不同种类):

蔬菜、水产类: 新鲜度,是否变色,有无异味;豆制品、肉类: 必须分别附上"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和检验检疫证明;米、饼干、干果等包装类: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有些食品外表看不出质量问题,但在烹调时发现变质,应立即与送货单位联系,及时处理变质食品,并重新购买。

二十二、食堂仓库保管员职责1、做好食堂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空气流通,物体摆放整齐合理。

2、分类分架储存物品,并贴上相应标签。大米堆放须离地15cm。

3、每天做好入库、发放物品的清点、验收、登记工作。

4、主副食品、调味品库存量不宜过多,按需要量进货,严把货品质量关。

5、出库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货源新鲜。

6、定期检查库存物品,及时处理包装损坏、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变质食品。

7、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8、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十三、食堂辅助工职责1、认真做好幼儿餐(饮)具、食堂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分类摆放。

2、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初加工间的环境卫生。

3、按要求在不同专用池内洗净食品原料,并进行切配加工。要求先洗后切,并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切细、切短、切薄、切小。

4、加工食品前要检查代加工食品的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要及时汇报。

5、幼儿饮用水供应充足,并根据季节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

二十四、营养员、点心师岗位职责1、每天早上七点前到岗,穿上干净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做好个人卫生准备工作,上灶和接触熟食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2、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努力钻研烹调技术:饭菜做到色、香、味俱全以及四个搭配: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营养素调配合理。自制点心花色多样,美味可口。

3、根据师生作息时间,按时供应饭菜,注意冬暖夏凉,每天留好样。

4、定期巡视幼儿进餐情况,及时听取老师和幼儿对伙食的反应,不断改进工作。

5、严格执行伙食卫生要求,按"操作一条龙"规范操作。食物要烧熟烧透。

6、加强物品管理,摆放整齐;做好厨房清洁卫生工作,坚持"每周一大扫,每日一小扫"。

7、下班前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液化气、门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8、参与制定合理的食谱,并严格按菜谱制作饭菜、点心。

二十五、食品供应人员职责1、做好食品供应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及盛放容器的清洗、消毒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2、每天按师生出勤人数定量定时供应主副食品,并做好留样工作。

3、不在留样冰箱内放入其它食品。

4、根据季节变化,食品供应做到夏凉冬暖。

5、严格遵守幼儿园食品供应制度,严禁生拌食品和改刀菜的供应。

6、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供应食品:

(1)在备菜间将营养员、点心师烹调好的食品分装成盒装密封的单人份后再分发给师生员工;(2)分发师生食品时应用食品分发专用器,切忌用手抓。

二十六、消毒人员岗位职责1、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健康者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定期参加消毒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消毒知识、消毒技能,严格按《食品卫生法》、《食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操作。

3、认真做好日常物品的消毒工作及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

(1)日常物品的消毒要求:

A、餐具、茶具、毛巾消毒可以用蒸汽100摄氏度消毒,时间为半小时以上;也可以煮沸消毒,水开后20-30分钟以上。做到"幼儿一人一杯一消毒"。

B、物体表面消毒:每天用0.05%-0.1%过氧乙酸或有效氯含量250-500mg/L的溶液拖、擦、喷洒两次。

C、玩具消毒每周一次:用消毒灵1%-3%有效氯浸泡半小时,清洗后晾干备用。

D、被褥消毒:晴天每周一次,暴晒1-2小时。

E、手的消毒:用药皂、流动水洗手,必要时用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2)发生传染病后的消毒要求:

A、发生传染病的班级与不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分开消毒。餐具、茶具、毛巾消毒可以用蒸汽100摄氏度消毒,时间为半小时以上;也可以用煮沸消毒,水开后40-60分钟以上。

B、物体表面空气消毒:用0.2%-0.5%过氧乙酸,消毒灵含有效氯1000mg/L的溶液拖、擦、喷洒60分钟,每天两次。

C、玩具消毒每天一次:用消毒灵5%-10%浸泡1小时。

D、被褥消毒:被单浸泡2小时以上,棉絮暴晒4-6小时E、分泌物、排泄物消毒:用消毒灵20xxmg/L溶液,搅匀加盖2小时,容器使用后消毒,用消毒灵5000mg/L溶液浸泡消毒30-60分钟以上。

4、餐用、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并做好标记,固定存放。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工用具应分开存放,标记明显。

5、主动做好节日长假后的消毒工作。

二十七、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两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24小时留样工作二十八、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食堂管理制度(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的改革,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职工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是实行内部核算的集体福利性机关后勤服务单位。

第三条 食堂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职工提供卫生、营养、方便、经济的就餐服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努力挖掘自身潜力,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方便职工生活,增强内部活力。

第四条 食堂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食堂受本单位机关后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业指导;

(二) 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努力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行政经费支出;

(三)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贯彻"按劳分配,奖优罚劣"的原则,充分调动食堂职工的积极性;

(五)建立食堂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加强食堂内部的民主管理。

第二章 业务管理

第五条 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粮、油及其它副食品供应政策。

第六条 保管工作要加强入库、存库、出库三个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到货物出入库及时,验收核对手续严格;定期盘库,数量准确,帐货、帐卡相符;发挥仓储设备的效能,降低保管费用;采取相应措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第七条 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周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销路畅。搞好单项核算。

第八条 销售工作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销售服务规范,改善销售方式,合理设置销售窗口和摊点,尽量缩短就餐人员排队时间,努力为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要整洁、秩序要好。

第三章 服务质量管理

第九条 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机关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二)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控制结合起来。

(三)加强质量检查与考核,建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

(四)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

(五)坚持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食堂实行核定管理费收支,定额补助,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内部核算办法。

第十一条 食堂管理费收入包括:机关拨入的定额补助费,外单位人员的搭伙费,以及食堂在保证职工日常就餐需要以外,通过扩大服务项目所收取的管理费。

第十二条 机关拨入食堂的定额补助费,按机关编制人数计算,采取经费包干方式,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逐月拨给。行政单位联合办食堂或共用一个食堂的,按此规定执行。

外单位人员(包括职工家属)在机关食堂就餐,应交纳搭伙费,其标准可略高于机关支付的人均补助费定额。

食堂在保证日常就餐外,为满足机关职工不同层次的需要,扩大服务项目所提供的食品,应按一定比例向服务对象加收管理费。具体标准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执行。

第十三条 食堂管理费的支出范围: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公杂费、劳保用品费、差旅费、水电费、燃料费、购置费、维修费及应由食堂开支的其他费用。房屋维修费、取暖费,单价在一百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费以及长休人员工资由机关行政财务部门开支。食堂的各项开支执行行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食堂职工加班应严格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又无法安排倒休的可发加班费。平日和公休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100%发给,法定节假日按机关日平均工资的200%发给。

第十五条 食堂管理费收支结余用于建立食堂基金,留给食堂使用。食堂基金分为发展基金和福利奖励基金。具体比例,发展基金为20%,福利奖励基金为80%。食堂的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改善用餐条件、增加服务项目、节日伙食补助和弥补亏损等方面的开支;福利奖励基金用于发放书报费、洗理费等福利待遇方面的开支,以及按规定发放奖金和上交奖金超额费。

第十六条 食堂职工的奖金,按照中央国家机关的统一规定执行,全年人均奖金限额不超过机关二个半月的平均工资,由福利奖励基金开支。发放奖金超限额部分,按有关规定向行政财务部门交纳奖金超额费。

第十七条 食堂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食堂的固定资产要设置帐卡,详细登记。

第十八条 食堂要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遵守财经纪律。食堂会计核算执行《中央国家机关食堂会计制度》。

第五章 食品成本核算与内部价格管理

第十九条 食品成本控制按食品实际耗用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的进价计算。制做食品所开支的水电费、燃料费,不计入食品成本,由食堂管理费开支。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食品成本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管理,做到单项有核算,每日有汇总,每月有结算,盈亏有分析,堵塞各种漏洞,降低食品成本,为合理制定和调整食品价格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食堂为保证职工正常就餐需要所提供的食品,以食品成本作为定价标准,年累计盈亏不超过2%。年终如发生伙食亏损,由食堂管理费弥补;如有盈余,应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二条 食堂在保证职工正常就餐以外,扩大服务项目,为满足职工不同层次需要所提供的食品,按食品成本加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定价。主要标准是:

(一)对外加工食品、承办职工宴席,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20%;

(二)小炒、客饭、糕点、卤酱制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10%;

(三)自购农副产品和未经加工的食品,加收管理费不超过食品成本的5%。

第六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三条 从实际出发,根据岗位要求、劳动条件和其它方面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和劳动定员。

需要补充人员时,应经主管部门和人事劳动部门同意招工。新招的工人不论是合同制工还是临时工都要经过医院体检,患有不适合在食堂工作疾病的,不得录用。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重视劳动保护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要照顾女职工的生理特点,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注意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规划,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要结合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职工技术考核档案,作为职工升级、调资和评聘技术职称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结合食堂工作的特点和职工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方法,经常地,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学先进、讲奉献,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十六条 根据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职工的奖惩办法。职工的奖金分配应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有突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应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违章违纪的职工,应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 卫生与安全

第二十七条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商业部联合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第二十八条 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伤亡工作。

第八章 职工伙食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机关后勤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职工饮食管理委员会代表由各就餐单位民主协商推选产生。其主要职责是:

(一)定期听取食堂工作汇报,提出改进食堂工作的建议。

(二)配合食堂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考核食堂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收集就餐职工对食堂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加强食堂与就餐职工的情况交流,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并与食堂主管部门一起完成群众满意率的调查工作。

第九章 考核与评比

第三十条 食堂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考核,同时要接受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的定期考核与评比。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由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食堂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管理工作、劳动效率与经济效益、安全与卫生等四个方面。

第三十二条 中央国家机关食堂工作考评小组组织的考核作为评比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依据。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先进食堂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评比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单位职工食堂,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86〕国管财字238号通知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食堂管理制度(五)

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7、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8、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 15 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10、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1、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得上岗,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幼儿园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13、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14、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 、区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5、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

(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

(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4、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16、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7、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 48小时留样工作

18、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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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班级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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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目标:团结同学,服务同学,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形成良好的班风。

二.落实方案:运用量化标准,进行公平化、制度化管理;完善班委与同学双向监督系统,内外部监督结合。

三.具体班规:

1.全班同学周一到周五早上七点出早操,在南校操场经行慢跑。由体委负责管理,未到者向体委请假,实行签到加分制,计入学期末评奖评优。目的在于帮助同学们摆脱恋床的习惯,增强同学们的体质,使同学们有更好的经历投入到一天的学习生活中。

2.针对同学们晚上不能自觉学习这一现象,要求全班同学周日到周四上晚自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由学委负责,全班同学均在三教的指定教室上自习,实行严格的签到制。目的在于通过良好的整体学习氛围带动个人学习积极性的提高,使每个同学都有良好的竞争意识。

3.由组宣委员负责信息传达和活动宣传工作。可以通过短信飞信或口头的方式进行通知宣传,一定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建立寝室长制度。让寝室长监督室友们的日常生活,包括值日、监督同学们早操和晚自习的出勤等。班委定期组织寝室长开会,强化寝室管理,一些非重要信息可通过寝室长间接传递。

5.定期组织同学们开展活动,包括团日活动,篮球友谊赛,爬山等,通过活动促进同学们之间的友谊,促进同学们之间的了解。

6.定期召开心理方面的班会、心理访谈,将心理委员一对一辅导和大家小组讨论的形式结合起来。心理委员要及时了解并关心情绪出现波动的同学,帮助同学们锻炼良好的心理素质,人人具备阳光心态。

7.由体委定期组织全班性的体育活动,使每个同学在运动中感到快乐,得到锻炼,大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8.由团支书和组宣委员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团日活动和团日作品的制作。团支书要关注本班团员的日常表现,带动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另外,按时收缴团费。

工作目的:通过强化班级的管理,形成一个班级制度体系,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习惯,有良好的精神风貌,使班级凝聚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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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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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号召,促进我乡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长石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学习组由乡党委委员组成,每季度开展1—3次集中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文章、文件、法律法规,由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一)学习目的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现阶段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农业、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通过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与交流、学习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把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学习基本观点与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与决策论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组织管理

1.乡党委委员为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中心组学习可根据学习内容和主题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由分管宣传的领导任中心组副组长,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五)几点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集中学习研讨一般每季度开展1—3次,每次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 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4.要按年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专卷,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二、党课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讲党课制度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二)主讲人。一般由分管党务的领导干部为党课主讲人。

(三)教材使用。党课教材由各个党课教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授课。也可以根据《党建研究》、《党建内参》和《党课》等党建刊物,结合实际自行编写党课教材。

(四)讲课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党课,讲课时间由主讲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学习的原则、内容及方法。党课教育要以党的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

教育内容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突出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等;抓住“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思想实际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同时,党课教育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增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内容。

党课主讲人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使党课教育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在教育方法上,要把教育内容、要求和施教方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共性与个性结合起来,除教员讲授、灌输以外,采取党员互相研究讨论,民主议事,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六)组织实施。机关党支部应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定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主讲人、党课内容等。课后,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巩固党课效果。

(七)学习要求: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要以学习活动为载体,从学习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改进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增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逐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实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需求加大学习力度,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八)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秘书科请假;学习期间因工作或特殊情况早退者,须经秘书科准假后方可离开;学习执行签到制度。

三、自学制度

(一)学习目的:全面提高乡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干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潜心学习各种知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化层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四个方面内容为学习重点,没有完全掌握的集中学习内容和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要求:所有在乡干部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名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单位总体学习计划,拟定个人的自学计划。

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党委书记负责督查,一般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相应分管领导负责督查,并纳入干部年终评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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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连市今年将率先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保险,全文共 2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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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今年将率先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导读:今年大连要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和工伤康复结算办法。以下是由第一范文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大连市今年将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欢迎参考阅读。

昨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一系列惠及民生就业、社保等工作计划也同时发布。今年大连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二连调,并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今年大连要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和工伤康复结算办法。

就业

本市今年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中心将建成运行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创业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2月3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总结过去五年和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五年和2019年工作任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邸树军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出席并讲话。

邸树军介绍,2019年大连将研究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本市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具体内容,重点研究援企稳岗稳定就业、实施公益性岗位援助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促进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省创业创新政策,制定我市在支持众创空间发展、营造宽松创业环境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意见,完善促进全民创业政策体系。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创业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今年,本市将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千人计划”。推动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大连基地建设。编制发布“大连创业地图”升级版。

办好系列化、常态化创业活动,打造“众创空间·创业大讲堂”、“阿里鹰隼·大连电商实训”等大连特色创业服务品牌。

举办第十四届创业就业博览会、 2019国际创业创新峰会和中国(大连)创新创业大赛,策划第二季《创业英雄》电视励志秀。

今年将继续为低保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对本市生源的少数民族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兜底”安置。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的积极作用,稳定职工队伍减少失业。落实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建设“就业社会保障智能化信息系统平台”项目,实现常规便民业务自助办理。惠及全体市民的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

保障

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将联网上线

企事业单位首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

●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对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将白血病、乳腺癌等病种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纳入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邸树军介绍,今年大连要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和工伤康复结算办法。

2019年,根据国家部署,大连将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二连调并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完善对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将白血病、乳腺癌等病种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纳入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今年,大连将调整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将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纳入市级统筹,按照省厅的指导意见,适时调整工伤人员“三项待遇”。根据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全面实行省内异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规范采暖费补贴发放,应用人性化方法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提升老年大学办学能力。完成社保卡本地制卡中心建设,实现102项卡功能承载目标,真正做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完成局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升级改造,为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人才

试行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制度

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7万人,创业培训4300人。

●今年将组织实施2019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本市今年将继续推动“5+22”人才新政贯彻落实,推进集成电路等重点行业人才政策创新。做好人才分类认定及住房保障、医疗保健等待遇衔接落实工作。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做好紧缺人才目录编纂发布,深化高端紧缺人才服务。

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组织高端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招聘、遴选、认定和赴国外进修工作。开展紧缺职种中等职业院校遴选工作。

重新发布市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对重点支柱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给予全额补贴。扩大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化考评范围和规模,提升公共实训基地培训效能,推进企业特殊工种自主培训。出台《大连市技工学校审批管理办法》,推动技工院校特色发展、多元发展。举办好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7万人,创业培训4300人。

深入实施“海聚计划”,聚焦“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海外优秀专家引进力度。做好大连市政府2019年度“星海友谊奖”表彰颁奖工作,组织好2019年度“星海友谊奖”评选表彰筹备工作。

今年将组织实施2019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探索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细则,因地制宜探索岗位聘用动态调控机制。

今年将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调整行政许可条件,试行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制度。深入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活动进行系列宣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完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同联动、惩防并举工作机制。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执法检查,发挥劳动监察震慑作用。全年投诉举报按期结案率98%以上,当期工资清欠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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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天猫客服主管的职责是什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客服,经理,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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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电商客服的日常管理,完成客服组各项销售指标;

2、管理、监督、评估客服人员的各项日常工作以及售前、售中、售后各个环节的服务质量,建立质量指标体系;

3、收集客户信息,妥善处理客户的不满和意见,进行客户需求分析,向营运及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根据运营部门业务要求,配合营销活动的执行和实施;

6、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完成日报、周报及员工绩效考核;

任职要求:

1、有两年以上客服主管经验,熟悉淘宝客服管理的运营体系和流程;

2、个人客服能力突出,做事有条理,沟通能力强,精通各种网络销售技巧;

3、善于团队建设,能有效管理团队完成公司制定销售目标;

4、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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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3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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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酬与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上下班时必须签到打卡,不允许代打卡现象发生。

2、员工考勤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内未到岗者。如电话请假主管领导批准后补办手续的,计半天事假;未请假者计旷工半天。

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提前离开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经主管领导批准的,按事假计;未请假者计旷工。

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时间结束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公司者;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半天至一天旷工;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病假: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经理批准,登记考勤表,销假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就医记录和买药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事假:一天以内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向其主管领导经请假,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单;事假两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由总经理签签字批准后方可按事假处理;未按上规定办理的,均按旷工处理。

3、如有在工资结算方面有问题者,需提前两日审报,经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方能改动,不允许私更改。违者罚款100元。

4、每月工资计算车间在5号前报道给销售内勤,8号报道给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25号准时发放工资。

① 公司不提倡加班,因生产急需加班者,须提前通知生产厂长,并填写《加班记录》,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加班。

② 加班费均在效益工资中体现。

二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是公司议事、决策的主要方式,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会议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促进沟通,统一思想,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解决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公司会议的管理,精简数量,讲求质量,提高会议效率,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 会议构成

公司会议由每周例会、每月例会、年度例会构成。

2、会议内容

① 讨论-公司每周的经营与生产等事项做出研究、决策、部署和安 排。 ② 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经营发展中出现重要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与方案。

③ 研究制定生产和销售的目标、长期、近期规划及执行计划。 ④ 评估各部门的工作表现。

⑤ 部署各部门工作,并予以支持引导。

⑥ 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安排。

⑦ 部门主管汇总本周的工作情况,汇报成绩,指出错误,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及需请总经理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⑧ 各部门经理概述下周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步骤与完成日期。 注:公司例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参会人员为各部门主管领导及员工。

三日常管理制度

仪表

仪表应端正、整洁。

头发要保持清洁,梳理整齐,请不要留怪异发型和怪颜色。 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洁。

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 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

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1. 基本要求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 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2. 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 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4. 公司电话主要用于业务开展与外部交流,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声讯和信息电话。

言语行为言语、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严禁在公司上班时间内吃零食。

公共环境除指定地点外,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各个部门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给总经理或是董事长,实行当日事当日汇报,当日解决不了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二日内给予答复。

涉及与公司财务有关的岗位,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个人要按经济损失总额的10%赔付企业。

办公室所有人员要讲究卫生,做到办公室内外环境清洁、整齐、统一,严禁随地吐痰,杜绝脏、乱、差现象。

办公室环境卫生的管理由各办公室人员负责,每天清扫,消除卫生死角,销售部由徐继斌负责,各办公室有自己办公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由行政人员共同打扫。

负责卫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分工合作、尽职尽责,到岗时间要求提前10分钟上班,离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开始打扫。 卫生要求:

1.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

2. 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破损。

3.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表面无尘土,污垢,墙壁无灰尘,墙上不乱挂物品。 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

附则:

1、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批复及修改。

2、本规定当中如果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如出现公司经济损失的有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赔偿。

3、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四、公文发放

公文发放按部门发放。对内由各处室发放文件的相关人员签收。公司级文件发放时只发到相关部门,部门内部的传达由各处室、部门自行管理。

五、公文的传阅

接收的文件需由多部门阅看时,由相关部门自行领取看阅,阅看人员要签字确认。

六、公文归档

公司发文由各部门自行归档。

七、印鉴管理

1. 公司印鉴由财务室负责保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2.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3.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4.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六公文打印管理

1.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2.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留底存档。

八、保密制度

1、公司的相关生产或销售内容要按类别、按级别、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归类管理,所有档案分为三类:一般档案、保密档案、绝密档案。必须要总经理签字同意,公司档案不准任何人带出公司。

2、在打印、复印文件或资料中,应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内容泄露给公司外部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打印、复印错误的重要文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3、负责文件及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公司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

4、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种文件或资料。

5、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帐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予任何人。

6、合同文件、财务状况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内部文件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各种资料应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给其他人。

7、凡重要文件,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复制、抄录。

8、员工的薪金、奖金公司予以保密,严禁任何人互相打听、攀比。

9、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商品进价和公司的重要数据资料,做好保密工作。

10、员工应尽忠尽职、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誉,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资料。

11、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双方的合理利益。

12、员工如果泄露公司的各种资料,公司将采取法律途径并要求根据造成的损失多少做出相应的赔偿。

九、办公用品

购置领用规定办公用品分消耗品和管理品两种:

1、消耗品。铅笔、油笔、胶水、胶带等。

2、管理品。剪刀、裁纸刀、钉书机、打孔机、钢笔、打码机、计算器等。

3、消耗品办公人员按需领用,注意节约。

4、管理品限人员使用,列入移交转送。如有故障和损坏,可以旧品换新品,如:遗失或人为损坏将由个人或部门自购。

5、各部门每月初前(遇节假日后延)报财务部办公用品使用计划表,总经理批准后采购,当时领取并发放。各部门急需或临时性的采购需求,需各部门经理统一报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采购,并按要求流程发放。

6、办公用品由财务部负责管理,按工作需要发放。

7、设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所需办公用品的部门到财务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控制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节约办公费支出。

8、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内容希望各个部门充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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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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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保证顺利完各项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产制度、卫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各部门每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产计划、产品质量、员培训议

第五条:公司每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议

第六条:卫管理制度

1.产操作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做各自岗位卫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堆放必须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公司统安排做公司环境卫工作保证厂容厂貌整洁

5.食堂卫、饮食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毒

第七条:公司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关事宜

第八条:产、办公场所严禁吸烟

第九条:任何员工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第十条:说任何利于公司损公司形象 第十条:作任何害公司事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入厂物品员必须填写入厂证同意核准进

第十三条:宿舍严禁声喧哗免影响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四条:必须按公司值规定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公司间准迟、早退发现迟、早退视间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事请假者必须向负责启示批准同意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任何请假影响公司产前提由所部门负责批准公司认休假强行要假

第四章:安全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者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擅自操作岗位擅自操作岗位造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各自岗位操作员责任报告潜安全素便及发现、排除

第二十条: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第二十二条:收工要整理机械、器具、原材料及产品等确认火、电、气安全关门窗、门锁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三条:平等业权利

第二十四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权利

第二十五条:按劳取酬、劳、奖勤罚懒

第二十六条:按公司规定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条:享受劳安全、卫保护 第二十八条:请求劳争议处理权利

第六章:员工义务

第二十九条:保质保量完工作任务各项产指标义务

第三十条:遵守家律规公司规章制度义务

第三十条:执行劳规程按规定操作义务

第三十二条:员工义务提高劳技能水平

第七章:奖罚制度

第三十三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嘉奖奖金:300元

第三十四条:整月全勤者奖励全勤奖奖金100元

第三十五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给予全厂通报处于通报处罚认给予打扫厂区卫处(工作间外计报酬)

第三十六条:员工书面形式提于公司发展利建议经公司领导考虑其行性给予现金奖励(1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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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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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由专人、专库、专柜管理,毒口必须分别储存,用后归还原处,不准变动地方,绝对不允许无关人员打听储存地点、数量,保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

第二条购进各种油料时要根据生产需要,数量不宜过大。油桶要密封,发现破裂、漏气、漏油要及时更换修理,修理后要将地下油清理干净。fla版权所有

第三条保管员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熟悉库内物资品种名称,物理化学性能及保管常识,避免自燃的火灾发生。

第四条在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物,只允许酸向水里倾入,禁忌反向。在使用易燃溶液前,必须事先检查火源和照明电源闸刀是否绝对安全,杜绝火种,保持室内通风、卫生,随时提高警惕,排除一切隐患。

第五条在使用毒品、剧毒化学物品时,要穿好防毒服、防毒罩、皮手套,做到室内通风,皮肤有破裂工作人员严禁操作,以免发生中毒。fla版权所有

第六条在从事毒品、剧毒操作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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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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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俭,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职责。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团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供给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一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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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2024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卫生,全文共 6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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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2019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 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 (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表 儿童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

食物种类

1~3岁

3~6岁

谷类

100~150克

180~260克

蔬菜类

150~200克

200~250克

水果类

150~200克

150~300克

鱼虾类

100克

40~50克

禽畜肉类

30~40克

蛋类

60克

液态奶

350~500毫升

300~400毫升

大豆及豆制品

25克

烹调油

20~25克

25~30克

注:《中国孕期、哺乳期妇女和0~6岁儿童膳食指南》(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2019年)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 信息收集

(一) 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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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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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境卫生检疫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以及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口岸(以下简称国境口岸),设立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实施传染病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是指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

检疫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

监测传染病,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和公布。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除采取必要措施外,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用最快的方法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邮电部门对疫情报告应当优先传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之间的传染病疫情通报,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六条 在国外或者国内有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国务院可以下令封锁有关的国境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第二章 检 疫

第七条 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的指定地点接受检疫。除引航员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交通工具,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八条 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必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

第九条 来自国外的船舶、航空器因故停泊、降落在中国境内非口岸地点的时候,船舶、航空器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就近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除紧急情况外,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上下船舶、航空器,不准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

第十条 在国境口岸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报告,并申请临时检疫。

第十一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据检疫医师提供的检疫结果,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检疫证或者出境检疫证。

第十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

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

第十三条 接受入境检疫的交通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一)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

(二)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

(三)发现有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啮齿动物或者病媒昆虫的。

如果外国交通工具的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处理,除有特殊情况外,准许该交通工具在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监督下,立即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第十四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的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必须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卫生检查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者运出。

第三章 传染病监测

第十五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有权要求入境、出境的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第十七条 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人、来自国外监测传染病流行区的人或者与监测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当区别情况,发给就诊方便卡,实施留验或者采取其他预防、控制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各地医疗单位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治。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十八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对国境口岸的卫生状况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

(一)监督和指导有关人员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

(二)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三)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其健康证明书;

(四)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第十九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设立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交给的任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国境口岸和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协同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卫生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一)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入境的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的。

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给予的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应当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对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及时进行检疫;违法失职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防机关与邻国边防机关之间在边境地区的往来,居住在两国边境接壤地区的居民在边境指定地区的临时往来,双方的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入境、出境检疫,依照双方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依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检疫,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1987年5月1日起施行。1957年12月2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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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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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周组织乡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半天,必须人人参加,并要有专用的学习记录本。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治与业务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专题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活动。

三、突出重点,强化学习,按“更高标准、更严管理、更具公信力”要求,争创学习型机关。

四、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由办公室作出计划安排,报领导集体审定后组织实施。

五、加强学习督查,办公室应对学习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查、督查、通报,并纳入年终个人考核。

六、鼓励自学成才,参加脱产或业余职称升级学习。

考勤制度

为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出勤考核,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确保正常有序的机关工作秩序,特选定如下制度:

一、机关设立工作去向牌,每天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登记,考勤登记经核对后由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考勤记录将纳入年终考评。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三、干部职工每日工作动向须由本人在工作去向牌上及时登记,上班不作登记的,作旷工处理。

四、外出联系工作或开会,必须向主管领导通报,并在工作去向牌登记。

五、严格休假,请假制度。

1、干部职工的探亲、公休、婚、丧假和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现行的《劳动法》和公务员管理条例执行,由本人向办公室出具请假凭据。

2、休探亲假、公休假,应由本人提前一个星期申请,经主管领导审定,报办公室安排。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少花钱,多办事。

二、加强各种票据管理,做到专票专用,收取的除“四害”经费必须在五天内足额,直接缴纳财务室,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以支抵收。

三、因公借款。由借款人出具借款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公务工作结束后3天内(如遇休息日顺延),到机关财务报帐。

四、差旅费按岳市财[1996]行字58号文件《关于转发湖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执行。

五、机关股室的日常办公用品,由股室提出采购计划,经办公室汇总,报主管领导核定,交办公室统一购置。

六、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现金管理制度,秉公办事,及时反映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到帐目齐全,凭证规范,内容真实,报表及时、准确。

文明办公制度

一、工作人员上班要服装整齐,精神饱满,讲究文明,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准随便离岗,有事要请假。

二、工作人员要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敬业爱岗,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相结合的形式,提升业务能力。

四、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共财务,讲究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或争吵。

五、工作人员必须年初制订工作计划、工作措施,期中有检查,年终要有工作总结。

六、工作人员要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和有关规定办事,需要通过主管领导同意的事,不能擅自表态,自作主张。

七、上班不许打牌、上网等从事非工作活动。

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车辆使用范围为:接待上级业务部门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重点保证单位领导工作用车;适当安排单位其他人员因紧急公务用车;退休老同志因特殊情况需用车时,应尽量优先予以考虑。

二、司机人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安排,未经办领导或办公室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任何人不得随意要求司机出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否则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三、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司机人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领导批准。

四、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领导批准。

五、司机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及工作纪律,守时守点,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说明。要做好车辆日常维护,时刻保持车容、车况良好。

六、司机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准违章行(停)车。因违章造成的罚款一律由司机人员承担。发生肇事的,根据责任界定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七、机关车辆不得用于迎亲送葬,否则一切责任由派车人和司机负责。星期六、星期日双休日,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出车。

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一、爱护公共财物是每个工作人员应尽的职责。

二、单位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造册登记,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三、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配备,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

四、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制订计划,统一购买、保管,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临时领取。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和爱护房屋,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器和门窗。

六、凡损坏公共财物者,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公共卫生制度

一、公共卫生指办公室、会议室、走道、厕所、楼梯同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二、每日上班前按责任范围打扫卫生,每周五下午为大扫除时间,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评比。

三、严禁在会议室吸烟,力争创建无烟办公室。

四、共同维护公共卫生,不得随意乱丢瓜皮果壳及其它废弃物。

五、办公室必须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

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是反映本办职能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音像制品等均应立卷归档。

二、办公室和服务站均应搞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其分门别类,于每年12月底由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

三、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于保管期满应予销毁的档案,经审核鉴定后,送区档案馆统一处理。

四、根据室藏档案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保管形式和方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本办人员查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未经批准不得抄录、复制所需档案,不准涂改、折叠、撕毁档案。

六、档案柜应随时落锁,并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霉、防尘、防虫鼠、防高温、防有害气体和防污染工作,以保证档案安全。

七、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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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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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览室内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主要用于电子读物阅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用途,也不得将网络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非有关人员使用。

2、为保证多媒体计算机网络安全,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一律视为对网络的攻击。对网络的任何非法使用,将根据情节以及产生的后果予以处罚,未防止学生打开不良网站及图片,电子阅览室所有电脑都安装了国家统一的青少年上网保护软件——绿坝〃花季护航。

3、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网络中计算机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U盘。因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应将所用U盘提交管理人员进行无毒认证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使用U盘者,除没收U盘并视情节处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使用者必须自觉爱护阅览室内所有硬件及软件,严禁野蛮操作。凡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硬件和软件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使用者均不得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和计算机,尤其禁止对计算机及其部件进行拆卸。凡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整机及部件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任何读者均不得自带光盘或其他电子出版物、电子读物等多媒体载体进入室内。确因需要者,需提交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而使用的,一律没收。

7、任何时间,均禁止在网络上玩任何游戏。

8、本阅览室的所有载体,原则上只在本室使用,不对外出借。确因需要的,可以向管理人员申请,上载到服务器上共享。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做到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9、因光盘载体的特殊性,使用者须自觉爱护光盘,对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光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10、阅览室内计算机主要使用于电子阅览,读者不得对计算机软件部分进行下列更改:

①修改计算机的显示属性,包括背景、界面风格、鼠标指针、默认图标等。

②设置个性化的屏幕保护程序及密码。

③安装任何软件。

④修改任何驱动器及目录的共享属性。

⑤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或文件夹。

11、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1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所有超过本规定授权的行为均须事先申请,解释权归本阅览室。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电子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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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宿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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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给公司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同时提高公司宿舍的使用效益,优化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宿舍”是指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提供给员工居住,并由公司统一管理的住宅。行政部负责公司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人员作为宿舍管理员。

第二章 分配对象及申请流程

第三条 公司宿舍分配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申请宿舍的流程:申请人填写《员工宿舍分配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批总经理审批交由行政部分配宿舍。

第五条 申请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到行政部领取钥匙并于7天内入住,逾期未入住视为弃权。

第三章 宿舍管理

第六条 公司宿舍定位为单身宿舍,限一人一床位,住宿人员未经行政部主管书面许可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不允许擅自带入外来人员,若因外来人员过错引发任何赔偿事项,带入外来人员的员工应负连带责任,公司有权视情况向其追偿。

第七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或其它原因搬出宿舍时,应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后随即迁出宿舍。

第八条 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宿舍内的公司财产物品,调换房间必须到行政部申请。

第九条 宿舍的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由入住人员按单套入住人数平摊缴纳。每套宿舍指定一名宿舍长组织收取费用及缴费工作。员工拒绝缴纳应缴费用的,公司有权直接在该员工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十条 宿舍内提供的热水器、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设备在交房时已确定都能正常使用。若员工故意损毁家具、设施的,由员工个人赔偿,若不能查出是谁损坏的,由所住宿舍人员平摊维修费。

第十一条 房租费用由员工平摊,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公司按月给予员工住房补贴:试用期员工300元;转正员工500-1000元具体按转正级别补贴(不住不补贴)。

第十二条 为保证宿舍安全与卫生,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宿舍的清洁工作由宿舍长制订计划,每天安排值日人员轮流打扫,并在值日表上签名确认,以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行政部将不定期检查。

(三)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四)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五)宿舍内不得出现任何违反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入住人员离开宿舍时,务必关窗锁门,关闭所有用电设备。

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行政部将给予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若涉及违法行为,公司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①因入住员工或外来人员的过错(如未及时报告更换门锁或家具、电器、地板湿滑等人为因素),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②因员工在宿舍发生违法行为,导致任何赔偿责任的;

③因入室盗窃、员工财物遗失等,导致财产损失的;

④其他非因公司过错导致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十五条 为有效执行本制度,每一套宿舍人员,须通过互相推选,指定一名宿舍长负责日常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宿舍长应到行政部进行登记,并保持与行政部的沟通。

第十六条 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谨慎对待、妥善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请及时报告行政部及公安机关。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本制度作为《劳动合同》及公司《员工守则》的附件,适用人员应遵照实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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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区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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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制度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

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

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罚款100-30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

一次罚款100元。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四、本规定自XX年三月十二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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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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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含文具)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进行采购、管理。行政管理部文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保管、分发。 (二)采购与报销的审批程序

每月最末一周,行政管理部文员根据办公用品库存情况及各单位/部门计划情况编制《月度办公用品采购清单》,经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会议用品单列采购申请,统一至行政管理部领用。专用用品(如硒鼓、喷墨色盒、碎纸机等)统一由行政管理部按需采购。

(三)开支限额标准

日常办公用品进行限额管理,限额内提倡节约原则。

个人使用类用品,限各单位/部门人员使用,每人每月实行限额控制,超过部分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其中文件夹、文件盒等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才能核发。

业务使用类用品以单位/部门为单位管理使用量,以过去半年内平均月用量金额为管理目标。

办公用品限额标准

普通员工______元/月;部门经理______元/月;公司领导______元/月。

(四)发放办法

各单位/部门人员领用时需记入部门文具领用表,部门文具领用卡每部门一张。行政管理部行政文员为办公用品(含文具)保管、分发负责人。

(五)其它管理要求

行政管理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做好购、供、存工作。日常办公用品超过目标额使用时,需提出检查报告说明原因及改善办法,并做好下一月度的计划。

(六)礼品管理规定

公司日常性礼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采购、保管,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相关领导审批后提交行政管理部采购。业务性礼品可由各部门自行购买,但须报至行政管理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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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细则,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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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在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学校工作等方面的权利和作用,坚持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学校党委对教代会的领导

第五条 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学校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教代会的召开和换届,批准组建教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批教代会会议方案、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

(二)教代会会议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大会主席团主持进行。党委主要负责人为主席团成员,参加主席团工作。必要时,党委接受主席团的提请,就大会有关事项作出决定。

(三)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活动由学校工会主持进行,遇有重要问题,报经党委批准,可召集代表团(组)长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会议,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

(四)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教职工代表培训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由学校行政开支。

第三章 教代会的职权

第六条 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建议权所涉及的内容均属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发展方向、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和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院长颁布实施。上述方案或办法由学校行政起草,工会参与讨论。方案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教代会正式会议审议,经教代会表决通过后,由院长颁布实施。对一时难以把握或教职工意见较多的方案,经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学校行政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由院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根据国家政策,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及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

审议决定权涉及的内容都是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教代会审议这些问题并作出决定。学校行政按教代会的决定贯彻实施。

(四)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以和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结合进行。教代会评议工作由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主持进行。

第七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行使行政指挥权,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精神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 院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学校职能部门应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履行职权和执行决议。

第九条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参与大会工作、履行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职权的重要体现。学校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实事求是,认真严肃地做好代表提案的处理、落实、整改工作。

第四章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管理、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

(一)教职工代表以基层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选选举权。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校教代会代表原则上按全校教职工总数的10%-15%确定,其构成既要考虑各方面的代表性,又要保证教学科研一线的代表(包括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三)教代会代表,应主要考虑教学一线和工作一线的教职工代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代表一般不超过一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女教职工代表,35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代表和民主党派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四)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五)各基层单位根据代表选举方案,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候选人须经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代表。

(六)各基层单位将选举结果报告学校工会。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和代表结构比例,其当选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代表经资格审查确认有效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改革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密切联系群众,能如实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要求;

(五)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第十二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列席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委员会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教代会代表的管理。

(一)校教代会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单位代表团(组)活动。代表调离学校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连续两年不参加教代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一般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瞬息万变开除之日即行终止。代表失去教职工信任的,由原选举单位向校工会提出撤销其代表资格的申请。撤销代表资格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并经过半数教职工同意,方可作出决定。撤销代表资格要及时向校工会报告,经工会讨论后予以公布。

(二)教代会代表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出现缺额,由学校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教职工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提案权、有对教代会各项议程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权。

(三)按照规定的程序,有对学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五)根据教代会的职权或教代会的授权,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考核、考查及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和执行教代会决议,认真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五章 教代会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校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一般应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代表会议。每届任满必须按时进行代表的换届选举。校教代会会议换届的筹备工作,由校党委决定成立以工会为主、包括其它有关部门参加的“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届内各次会议筹备工作由校工会负责。

第十七条 学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提议,并报请校党委批准可临时召开教代会全体会议。

第十八条 教代会每次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为有效。会议需进行选举或表决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两种形式,均以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第十九条 教代会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主席团。

(一)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一般由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和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教学和工作一线代表应占多数。

(二)主席团的组建程序为:由校工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协商,经校党委审议后提出建议名单,提交预备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三)主席团为常设机构,任期与教代会相同。校工会主席为主席团会议召集人并担任常务主席。

(四)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研究需要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方案的审议意见;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它问题。

第二十条 校教代会设立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代表教代会参与(行使)工作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工作。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正式代表中产生,因工作需要,也可吸收不是代表的相关人员参加。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组织督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校教代会代表原则上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正副团(组)长参加会议工作和开展日常的代表活动。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组成联合代表团(组)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为适应学校分级管理的需要,学校实行二级教代会制度,院教代会的换届与校教代会同步进行。二级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本单位内行使相应职权,并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二级单位教代会代表,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20%-30%确定。职工人数在60人以下的单位,召开教职工大会。二级单位教代会任期与校教代会同步。

第六章 教代会的筹备

第二十三条 教代会筹备工作。

(一)成立教代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二)教代会换届时,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提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三)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提案征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提案要围绕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突出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等。提案应当一事一案,由一人提议两人以上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

代表提案应按照征集→审立→送达→处理→反馈→报告的程序处理。

提案征集工作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登记、分类,并审查立案。提案一经立案即成议案。立案的原则是: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3、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

(四)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报经党委讨论批准。

(五)学校工作报告和其它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和决定的文件(讨论稿)至少于会前10天印发给教代会代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六)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七)提出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

(八)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

(九)提出大会议程、日程草案。

(十)提出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十一)制定会议经费预算。

(十二)完成其它会务准备工作。

(十三)筹备领导小组向党委报告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

(十四)党委发出召开教代会的通知。

第七章 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第二十四条 教代会预备会议。

(一)教代会预备会议由筹备委员会主持,教代会代表参加。

(二)主要议程

1、听取本次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听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4、通过教代会大会议程。

5、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6、通过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7、通过教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8、通过、决定大会其它事项。

(三)预备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方式。

第二十五条 教代会正式会议。

(一)教代会须在与会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宣布召开。

(二)大会由主席团执行主席主持。

(三)主要议程

1、校长作工作报告。

2、工会负责人作教代会工作报告。

3、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报告。

4、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作提案征集工作报告。

5、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会议报告、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各代表团团(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6、主席团综合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7、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及有关方案、条例进行表决,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8、按民主评议干部方案组织评议。

9、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大会发言。

第八章 教代会闭会后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六条 教代会精神的传达与贯彻。

(一)学校行政和工会分别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各代表团(组)和代表,向各自的单位领导和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制订有关条例、办法,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专门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教代会提案的落实。

院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每次会议提案的处理结果,整改和落实情况,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下次会议上向全体教职工代表报告。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第二十九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有急需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团(组)团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三十条 教代会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九章 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三十一条 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三)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四)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五)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六)听取和处理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

(七)对学校违反教代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八)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九)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章 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本实施细则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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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财务,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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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主体内容:资金日常管理、资金支出管理、资金收入管理

3、细则规定:

(一)资金日常管理

1、资金定义:货_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_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_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_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

1、财务部是货_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_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_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_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二)资金收入管理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_。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_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_,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_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_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四、财务部出纳人员每日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日报表。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各部门会签后,正式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4s店资金管理基本规定在全市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暨招投标现场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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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个人,全文共 2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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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包括: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中国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 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六条 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 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 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八条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十条 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

第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十二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 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第十九条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需要扩大报告主体范围或者细化执行程序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XX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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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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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

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

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7.5 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为工作时间

12 : 00 - 13 : 30 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 8 : 30 - 12 : 00 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迟到、早退、旷工

( 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

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 30 分钟内,即 8 : 30 - 9 : 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 3 )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 5 )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 1 )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 2 )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 3 )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 、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 、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 、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 、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 、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 、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 、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 、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 、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 、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 . 1 及六2 .

2 、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3 、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4 、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5、 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 、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 、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 、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 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__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复英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 、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节 奖惩

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

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 、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 、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 4 、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 、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7 、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 、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 、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 、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 、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

6 、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 、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 、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 、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 、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 、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 、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 、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 、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 、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 、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 2 )学习培训机会

( 3 )职务晋升、加薪

( 4 )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 、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 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 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 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 、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 ,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集团总部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 、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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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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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

、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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