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廊员工制度范文
员工守则
一、迟到早退
1、8:30准时做卫生,晚点按迟到扣除1分钟1元。
2、不可在工作时间在门口工作区吃东西,洗头10元。
3、个人仪容仪表在8:30之前做好(工服、工牌、发型、化妆),一次10元。 4、9:30卫生完毕,准时头牌站位。
二、卫生
1、9:00卫生做不完按不合格扣10元,不做卫生一次扣20元。
2、所有的台面卫生标准用面巾纸一擦没有尘土。
3、镜面不能有可擦掉的脏物。
4、大工椅底做不能有水印。
5、所有地方不能有死角,没有反工的机会。
6、站完位必须等一时间做末牌卫生15分钟或有人接替,发现一次扣10元。
三、吃饭
1、中午早班先吃饭助理最多不能超过两人或按当时人员比例(特殊情况除外)。
2、晚饭早班人员工作时间不能吃饭。
3、在店内吃饭20分钟外出吃饭40分钟。
4、吃饭或外出在前台签点。
四、请假
1、超休一天助理扣20元,发型师扣50元。
2、周六、周日、节假日1天抵3天。
3、重休一天助理扣20元,发型师扣50元。
4、旷工全部不带工资,一天扣200元,以后翻倍,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工资压金不退。
5、工作时间请小时假,每人一天不得超过一次。
6、工作时间员工不能烫染头发(早连晚除外),上班做私活一次100元,剪发须提前申请。
7、每位员工一个月最多烫染一次(扣相应的成本)。
五、仪容仪表
1、工服整齐、干净(上衣、裤子、鞋)一件不穿扣除10元。
2、工牌配戴左上胸,笑脸在上工牌在下。
3、女孩要化好淡妆,男孩头发要有饰发品。
六、接待
1、站姿挺拔、不靠门,站位不得说话或私有离岗一次10元。
2、换岗时及时替换,导致空岗一次扣10元(站位如没有客人一次15分钟)。
3、接待要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门岗体现店面的形象。
4、鞠躬45度要有手式引领,如没有一次扣10元。
5、洗头短发最少5分钟,长发8分钟到10分钟不够一次扣10元。
6、技师在顾客的右前方引领洗发并带入位,洗头时必须向顾客介绍自己,带到剪发椅待客坐下后向顾客介绍发型师让顾客熟悉我们增加点单率。
7、员工站位接打电话一次10元。如有紧急情况叫同事帮忙站。
8、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区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须提前申请(打电话、去超市、厕所)避免找不到人。
七、前台
1、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前台一次50元。
2、支用产品必须通过前台私自用新产品一次20元
八、言语
说话声音不得过大,不得扎协调会(2人以上)且谈话与工作无关的事私下传播消极思想,讲话轻声细语,体现我店面与员工的素质,一次扣20元。
九、员工外出必须和经理或主管请假,并挂横牌,私自外出一次扣50元,超过1小时算旷工。
十、杠车工具及设备
1、产品不得浪费,冷烫短发不得超过1瓶的1/3,中发不得超过2/3,长发一瓶。染发短发不得超过1瓶的1/3,中发不得超2/3,长发一瓶。特殊情况提前和经理申请用完再申请无效超出部分按成本扣除。
2、损坏店内设备按价赔偿,如染膏把地面桌面或椅子染色一次最少100元。
3、干完活及时把杠车及工具收拾干净,一次扣除10元。
十一、待客
1、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如超时1分钟扣除1元。
2、招待朋友不得超过10分钟,如超进1分钟扣除1元。
十二、服务
1、烫染时助理不得离开客人做私事儿,(吃饭、长时间打电话、和同事聊天)要陪同顾客并聊天,按摩(经理或主管安排除外)。
2、干活、洗头时必须戴口罩一次10元。
十三、1、员工要服从领导的各项分配,不得与领导顶撞辱骂、不尊重行为一次200元,严重者开除。
2、同事之间不得在工作区打架、打骂、争吵一次50元,情节严重扣100元或开除。
3、休息室一次不得超过2人,否则一起挨罚。
十四、工作态度
1、每天要带着热情饱满的态度工作。
2、不能带着情绪工作,如果不能及时调整,请事假一天或调整好之后再上班,工作。
3、情绪话严重常期调整的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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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做好实验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
二、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实验守则》等实验室规章制度。
三、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有详细的预做记录。对于本学年首次开设的实验或间隔时间较长没有把握的实验,实验教学人员必须试做。对于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应通过试讲后方能上岗。
四、实验前应要求学生预习,对没有预习的的学生,不允许其进行实验操作。
五、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认真,从严执教,引导学生建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指导实验要勤于巡回、耐心细致,有问必答。
六、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评定并记录实验成绩。
七、自觉保持好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实验结束后,要督促指导学生搞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并负责所在场所的水、电、门窗、通风橱等的安全工作。
八、保护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教学工作中的失职失误,实验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负责实验教师教学情况档案的建设,及时总结实验教学情况,适时更新实验项目,促进教学改革。
篇2: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
我们知道,实施素质教育,为把学生培养成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奠定基础,其主渠道在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审美素质、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和发展,直接影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也主要靠课堂教学来奠基。因此,教师应在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打破传统式的“满堂灌”教学方式,“授之以渔”,重视学法指导。
我们学校对教师的要求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好好上课,上好每一节课。 遵循“五原则”,坚持“六认真”。
1、遵循课堂教学“五原则”:
(1)目标性原则:每堂课都要有明确的思想教育目标、知识教学目标、能力培养目标。
(2)针对性原则:教学过程、内容、方法的设计、确定与选用,要有极强的针对性,要考虑全班和各种层次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要讲其所“需”,练其所“要”,让全班每位学生学有所获,有所提高。
(3)主体性原则:要变“讲堂”为“学堂”,变学生被动听讲为主动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体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突出学生的参与。
(4)思路教学原则:在讲清知识点的同时,突出思路教学,教给学生规律与方法,培养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学习能力。
(5)精讲精练原则:要讲练结合,以练促学,通过练习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达到掌握、消化、巩固当堂教学内容的目的。
2、切实做到教学“六认真”
(1)认真备课。教案内容完备(目标、重点、难点、内容、方法、作业、板书等),应一课一案,有时间安排。中、老年教师可备略案,年轻教师应备详案。
(2)认真上课。课堂教学中应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应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重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思维能力,反对“注入式”、“满堂灌”。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板书工整,条理清楚,难易适度,效果良好。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3)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安排好课内外练习、作业,对作业要作规范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完成,按时交作业;作业力争全批全改;作业中的共性问题应集中评讲。
(4)认真辅导。按安排准时到班辅导,既备问,又负责纪律;课余时间的辅导也应热情、耐心,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5)认真实验和开展课外活动。课堂演示实验,要求现象明显,能用较简单的实验现象说明或总结出应有的规律。实验时间安排合理,实验方法科学;能使学生了解、掌握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过程,了解各仪器的用途、性能、大概结构、使用和保护。引导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各类兴趣小组、科普活动),开阔学生眼界,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使学生成为“合格+特长”的新型人才。
(6)认真组织检测、考试。教师均有命题的责任,试题难度值、区分度应恰当,不得有知识性错误;应按教务处和年级组的安排严格监考,遵守监考员守则;应按评分标准认真阅卷,客观公正,宽严适度,确保成绩信度;应作质量分析和试卷评讲。
篇3:人力资源经理岗位的基本职责
1、公司招聘、培训、福利、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制度建设;
2、建立、维护人事档案,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
3、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实务的操作流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实施,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工作;
4、执行招聘工作流程,协调、办理员工招聘、入职、离职、调任、升职等手续;
5、协同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业务培训,执行培训计划,培训效果的跟踪、反馈;
6、负责员工考勤薪资核算;
7、帮助建立员工关系,协调员工与管理层的关系,组织员工的活动。
篇4: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2号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__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郑*林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三)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四)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五)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 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章 集体协商内容
第八条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劳动安全与卫生;
(五)补充保险和福利;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职业技能培训;
(八)劳动合同管理;
(九)奖惩;
(十)裁员;
(十一)集体合同期限;
(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
(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二)工资支付办法;
(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工资调整办法;
(五)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六)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七)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十条 工作时间主要包括:
(一)工时制度;
(二)加班加点办法;
(三)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定额标准。
第十一条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
(一)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
(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
(三)其他假期。
第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五)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三条 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
(二)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
(三)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
(四)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
(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
(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
(四)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
第十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
(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二)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四)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七条 奖惩主要包括:
(一)劳动纪律;
(二)考核奖惩制度;
(三)奖惩程序。
第十八条 裁员主要包括:
(一)裁员的方案;
(二)裁员的程序;
(三)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第三章 集体协商代表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
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第二十条 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
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第二十二条 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
第二十三条 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三分之一。
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单位人员代理。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第二十五条 协商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加集体协商;
(二)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
(三)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四)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
(五)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商代表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协商代表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八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就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条 工会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未建立工会的,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以更换职工一方协商代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更换用人单位一方协商代表。
第三十一条 协商代表因更换、辞任或遇有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空缺的,应在空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本规定产生新的代表。
第四章 集体协商程序
第三十二条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第三十三条 协商代表在协商前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一)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意向所持的意见;
(三)拟定集体协商议题,集体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代表共同起草;
(四)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
(五)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记录员应保持中立、公正,并为集体协商双方保密。
第三十四条 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二)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三)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四)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五条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第五章 集体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第三十七条 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第六章 集体合同审查
第四十二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三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
(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
《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八条 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七章 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第五十一条 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因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等三方面的人员协调处理,必要时,劳动保障部也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第五十二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协调处理工作。期满未结束的,可以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五十三条 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处理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
(四)对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五)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五十四条 《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当载明协调处理申请、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双方当事人就某些协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将继续协商的有关事项予以载明。《协调处理协议书》由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人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双方均应遵守生效后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于20__年5月1日起实施。原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同时废止。
篇5: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营销情报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营销情报的收集制度
一、情报收集的来源
情报收集的来源,分为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
1.有关公司内的情报,销售部门应决定,各方情报由各特定的人员负责,及收集情报的方法。
2.对于公司外的情报的收集法,更应讲究。特别是对于非公开的、机密性的情报,要个别研究其收集法。
二、情报收集的方法
1.个人调查实施方法
(1)调查前:
A、调查员要开协议会议,将调查的目的、调查方法、问题事项、回答书回收时间等做好协议,并对各调查做统一行动。
B、调查员应对问题内容做好理解,决定问题顺序。
C、研究要调查地区的地图、交通工具、调查对象的在家时间等,以便达到花最少的时间精力,而收获最大的成效。要准备调查用的印刷品。
(2)实际调查时:
A、实际调查时,要采用适当的接近方式(尊重的态度、自信的印象、懂得随机应变);
B、问问题的方式应该平易自然的;
(3)调查完毕后:要做适当整理,主要包括:
A、整理回答卷;
B、做好回答者的观察记录;
C、整理调查对象表。
2.市场调查实施方法
市场调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抽样调查:对各类型用户进行抽样书面调查,征询对本公司产品质量及销售服务方面的意见。根据反馈资料写出分析报告。
(2)组织领导、设计人员、销售人员进行用户访问,每年进行_____次,访问结束,填好用户访问登记表并写出书面调查汇报。
(3)销售人员应利用各种订货会与用户接触的机会,征询用户意见,收集市场信息,写出书面报告。
(4)搜集日常用户来函来电,进行分类整理,需要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反馈。
(5)不定期召开重点用户座谈会,交流市场信息,反映质量意见及用户需求等情况,巩固供需关系,发展互利协作,增加本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第三条 营销情报的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内容
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客户级别的分类,按照客户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三个等级:
1.甲等级:以公司的大小来划分,较佳的信用状态。
2.乙等级:普通的信用状态。
3.丙等级:信用状况较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尚欠账款(达_____万元以上)并在甲等级以外的公司。
(2)尚欠账款达_____万元或以下的公司。
(3)从业人员_____人以下的小公司。
(4)有信用问题前例的公司。
(5)业界评判不佳的公司。
(6)新开发顾客。
甲等级“业界的一流公司”及乙等级“大多数的优良客户”不由业务人员来做判断,而由_____来进行分级。指定以外的顾客均应被列为丙等级。
二、报告的种类与方法
1.报告的种类
(1)日常报告:当面口述。
(2)紧急报告:当面口述或电话。
(3)定期报告:依照《_____报告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2.报告的方法
(1)定期报告
A、业务员依照甲、乙、丙各等级的分类,及《_____报告书》向主管人员定期报告。
B、定期报告的时间规定为:甲等级:每半年报告一次;乙等级:每季度报告一次。丙等级:每月报告一次。
C、报告书于每月底向_____提示,_____主管从第_____天算起_____日内向_____提示,_____阅览后进到总公司。
(2)日常报告
以《_____报告书》的各项准则实行。
(3)紧急报告
拒付或支票的延期要求等紧急情报,依据情况尽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向公司报告。
第四条 营销情报的整理和利用
一、情报的整理
1.情报越多越好,其内容要彻底的研究。
2.取决情报的内容,应从营业销售促进、业务的经营等不可或缺的部分开始。
3.销售经理、科长及关系者应共同协商,对于情报的内容,加以取舍选择。
二、情报的利用
1.情报应有系统地分类整理,以便随时采用。
2.情报的目的在于活用,因此,应让关系者彻底的明了情报的内容,及其活用的方法。
3.情报、资料应不断地新陈代谢。
第五条 奖励
本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情报若被使用,为公司谋取了实际的利益,将根据贡献大小按公司的标准给予奖金、加薪、升职等奖励。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
篇6:2024年关于党的工会的岗位职责
1.作为现场管理部经理的助手,协助现场管理部经理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对现场管理部经理负责。
2.对卖场进行全面督导(包括现场相关部门人员),对百货商场经理和现场管理部经理负责,并及时汇报督导情况。
3.组织在职员工和新进员工的在职岗位培训及评测、人员调整。
4.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5.对处理卖场的顾客投诉负有重要责任,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上报。
6.严格执行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并负责安排实施和检查。
7.组织检查卖场内的环境卫生情况及安全情况,做好全员防损工作。
8.督察营业员的服务质量,并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准。
9.对卖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依章处罚。
10.做好现场管理部经理临时交办的工作,并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和卖场存在的问题。
篇7:媒介总监的基本职责描述
职责:
1、 开发和管理媒体资源,及时把握媒体动向,充分掌握媒介知识、报道需求,给客户提供公关传播的创新形式以及策略建议;
2、 带领媒介团队服务汽车客户公关全案工作;
3、 带领媒介团队进行全年大小活动媒体接待工作;
4、 独立与客户沟通内容,方案及结果汇报;
5、深度媒体沟通,维护媒体关系,进行日常传播及危机处理。
任职要求:
1、 4年以上汽车公关媒介经验;
2、 有广泛、深入的媒体资源关系,通晓媒体运作模式和规律;
3、 沟通能力强,能独立对接客户,承接工作内容,作工作汇报。
4、 优秀的资源开发和整合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5、 具备较强的媒介谈判能力,准确跟媒体核心人员交流,并进行最优价格谈判。
篇8:聘请外教合同
聘方:
受聘方:
_________(聘方)聘请_________(受聘方)为外籍工作人员(或_________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为_________年(学校可按学期、学年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职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离聘之日止。
第二条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商定如下:_________
受聘方应按时、按质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聘方应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聘方应予采纳。双方应积极合作。
第三条 中国政府法定的工作日为: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教师按周课时填写)
第四条 聘方每月付给受聘方工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附件规定提供各项生活待遇。
第五条 受聘方应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令、有关规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 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断合同,必须在离华前一个月向聘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聘方同意,受聘方仍应照常进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两周后,停发工资,并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的有关生活待遇,回国的一切费用自理。
受聘方违犯中国政府法令,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但受聘方应在此期间内安排回国。聘方负担受聘方及其家属在中国境内的旅费,国际旅费自理。
对渎职的受聘方,聘方有权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个月内,安排受聘方回国。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旅费,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费用自理。
第七条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经医生证明连续病休两个月后仍不能继续工作,聘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受聘方的健康状况,于一个月内安排其回国。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属回国的飞机票和负担按规定限量的行李托运费。
第八条 本合同自聘期开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长聘期,均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签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延聘期内继续有效。双方均未提出延长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长聘期时,本合同期满即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盖章)_________ 受聘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9: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动。员工不得私自换班,换班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取得店长同意方可,没有同意申请误般按矿工处理,员工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员工换班。
2. 所有员工应于营业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月迟到3次以上者通报上级给予处罚或辞退。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所有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进店后5分钟内换上工作服,淡妆上岗:需画眉、腮红、唇彩和眼影(颜色统一、协调),员工用餐后要复查个人的仪表,及时补妆,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5.所有员工必须礼貌用语,招呼迎接进店的顾客,使用迎宾语,如“上午好,欢迎光临_”等,如果有明显看见顾客而不热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
6.营业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扎堆、闲聊、吃饭、吃零食、坐柜,乱抛杂物等不雅行为,所有员工不得上班时间上网,经发现员工上网罚款20元,店长、店助不予提醒监督一并罚款,金额是员工的2倍。
7.所有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不得私自会客,上班时间员工电话统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屉,由店长和店助给予监督和提醒,员工亲友来访,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过10分钟。
8.各专卖店每天必须召开早晚班交接会,每日交接会中由店长告知个人员的销售情况,表扬销售好的员工,鼓励并协助销售不好的员工,找出其销售不好的原因,并及时跟进。
9. 卖场内个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凡在卖场内与顾客发生争吵者罚款50元。
10.所有员工必须完全熟悉店内货品的基本情况,陈列位置。每天的货品挂通整理要到位,特别是拉链、纽扣、下摆、色系等不得杂乱,随时对货品进行整理,店长拟定员工货品考核制度,每周考核人员货品熟悉情况,如:货品零售价,库存,颜色,FAB等,连续两次考核货品知识不合格的员工罚款5元。
11.卖场内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如果有明显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应给予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大扫除,将地板上所有难洗的污渍擦拭干净,包括模特、空调、试衣间、仓库等每一个卫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后由店长亲自检查。
12.顾客试过的样衣要及时归还原位,货架不许留有空衣架,如放错位置或直接将货品收仓,造成没出样,营业员罚款5元,店长翻一倍,顾客试衣服时试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试衣间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丢失人员照价赔偿。
13.所有员工不允许私自拿_的购物袋装私人物品,发现者罚款5元一个,如果需要者应及时还回。员工要爱护店内财务,不得损坏或取为己有,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原价赔偿。
14. 工作中应保持愉悦气氛,良好的精神状态,应让同事心情舒畅笑脸迎人,不得将工作以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来影响其他同事,违者店长给予提醒或警告。
15. 各专卖店每月由店长和上级协商定制月销售目标,并将月销售目标分解到个班次、个人员。连续3个月个人销售业绩不达标者直接降工资或自动辞职
篇10:关于承揽人保密的规定
一、承揽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定作成果,按《民法典》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定作成果;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3、完成的工作成果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
4、在制作过程中接受定作人的监督和接受定作人合理建议;
5、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有不合理的地方及时向定作人提出;
6、妥善保管工作成果、配件、图纸;
7、保守定作成果的技术秘密。
二、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原材料或者接受、检验、保管、使用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按《民法典》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约定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原材料;
2、合同约定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 验、验收、保管和合理使用;
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保证专物专用,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得更换、挪作他用,发现原材料不合标准,有通知定作人更换的义务,并承担不通知或怠于通知造成的损失。
三、按合同约定要求交付工作成果,依《民法典》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付工作成果时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和延迟要征得定作人同意。
2、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同时交付附件、图纸、技术数据、使用说明等资料。
3、交付的工作成果应按合同约定的包装材料、要求进行包装(有包装要求的)。
4、保守工作成果的技术秘密,承担规定的保修义务。
5、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为定作人承担质量责任。
篇11:国家规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
注册类型
劳动合同
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养老)保险号码
就业登记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在工作时间和休息方面协商一致选择确定条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
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
B、甲方实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条款: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增长办法按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工资支付。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执行。
(五)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选择条约定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由甲方出资招用或培训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C、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车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D、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情况,具体标准为:.
F、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续订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规定或者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附件
劳动合同变更记录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国家规定劳动合同(二)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乙方:______
文化程度
性别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1年_期限合同。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负责教育培训。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甲乙双方按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南京轻质隔墙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一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第一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娄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十九条甲方以胜仙山庄员工守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12:营运主管工作的岗位职责模板
1、协助经理,按定位要求执行并负责品牌招商合作、接洽及确定;
2、负责楼层商户合作、欠款跟催协助,服务落地;
3、负责各项调整类数据工作;
4、负责商户进驻、撤离衔接,道具形象审核;
5、负责招商类档案整理
6、负责分管楼层现场运营、企划案落地、环境清洁维护;
7、负责销售数据的整理,对招商提出改善性建议;
8、执行导购员管理及实施;
9、商户进驻协助及监督,道具现场落地审核;
10、品牌函件、楼层巡场日志等营运类档案规整 。
篇13:关于行政内勤的工作职责
职责:
1、协助经理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完善和细化办公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
2、协助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
3、为公司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及其他后勤支持;
4、负责公司公文事务管理;
5、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30岁,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沟通能力;
5、具有高度责任感,办事认真,原则性强;
6、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Word、Excel)
篇14:执行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发展规划、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季度计划、财务计划、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2、负责审核公司资金使用、费用开支、财务预算方案、物资采购计划;
3、负责领导公司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和持续改进;
4、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5、负责确定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力规划,审批公司人事安排,决定各岗位的任免、奖罚、薪酬,组织公司员工培训及绩效考核;
6、负责定期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检查督促、评价考核各部门工作业绩,协调各部门工作,定期检查公司经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
7、负责公司在建项目的管理,定期进行项目巡查,针对项目上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8、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做好公司对外关系的协调。
任职资格:
1、专业知识要求:熟悉企业管理知识,精通房地产、建筑业行业知识;精通企业经营管理知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财务管理相关知识;
2、岗位技能要求:具备公司市场经营、成本核算、品牌管理、合同谈判、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等相关知识;
3、能力要求:具备优秀的领导力、判断力、决策力,出色的人际沟通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具备良好的经营意识和成本控制能力;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具备优秀的凝聚力;
4、十年以上大型建筑行业工作经验,其中八年以上企业高管经验。
篇15: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下午好!首先我要感谢校领导给我这次机会,能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如何转化后进生”。
只有在讲台上时,我才被称为老师,而一旦“下台”,我就是学生。作为一名才进入教育行业的新教师,我在教学中曾经手足无措,要感谢楠竹完小的每一位领导及教师,给了我很多教学方法上的指导,特别要感谢我的师父-----谭梅老师,让我深知“想做一名合格的小学教师,必须有一颗孩子般的童心,要用他们听得懂的‘童言’蹲下身子教学”。
教师一直是我的梦想,当执教一个班级面对“差生”时,我才真正感受到做一名教师的艰难与幸福。后进生,就是我们通俗说的“差生”。但是后进生是人,不是产品,不能当成次品或废品再回炉。教师转化一个后进生,实际上是一个功德无量的善举,是给同样头疼的父母雪中送炭。那么,如何在课程改革的今天,尽善尽美地转化差生呢?
首先,“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要善于发现“差生之美”。能不能看到后进生的“闪光点”,这是班主任能不能积极主动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教师应该坚持一分为二的辩证观点,细心捕捉后进生的闪光点,并以此为起点,不断鼓励后进生,让其感受到成功的喜悦,增强自信心和上进心。我们班有一个孩子,他的名字叫做冉将虹,考试成绩从来没有超过个位数。但我发现他有很好的体育天赋,节奏感也很强,发现这个闪光点后,我鼓励他并选他做了体育委员,在孩子的眼里他一下子“神气”了。当选了班委后,他积极主动的学习,虽然期末成绩只有50分,但是对于一个从没超过10分的孩子来讲,是莫大的进步。
其次,“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后进生往往是因为对学习不感兴趣,才导致成绩落后的。因此,班主任要通过各种方式去培养和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促进后进生学习成绩的不断提高。在谭梅老师那里,我学到了不能“法西斯式”的教学,教学应该是积极的双边活动,识字教学我听取师父的建议,利用卡片摘苹果、拼音生字找朋友等教学小游戏,大大提高了孩子的学习兴趣。我认为在转化后进生的过程中,可通过“树立信心——培养信心——激发兴趣”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再次,对待后进生要“对症下药”,造成后进生的心理原因有共性,也有个性,如有的学生脑子很灵动,但就是太懒,不完成家庭作业。有的学生看动画片、电视剧造成上课无法集中精力听讲。有的学生之所以学习差,是和他的身心品质有关的,比如自制力太差、自卑等等。对待这些例子的差生,教师要因材施教,分别对待。多花功夫,采取家访、家校联系等方式,课余多辅导,促使其进步。我们班上的何江发,有着聪明的小脑袋,数学成绩稳定在90分左右,但是语文成绩却惨不忍睹,考好的时候是十几分。经过我的观察,发现他聪明但是非常懒惰,家庭作业从来不做,语文课就是睡觉课。我开始上课多提问他,回答正确就表扬他,放学后我辅导他做完作业再回家,期末成绩有了明显的进步,语文成绩上升到75分。
最后,“不抛弃不放弃”,对待“后进生”要有爱心和恒心。后进生的转化是一项长期工程,一点一滴地积累,一点一滴地进步,都非易事。但是只要持之以恒,水滴也会石穿。
转化后进生既艰巨又光荣,需要广大教师长期地共同地努力。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16: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不得超过3个月;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已在本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如果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化,不再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等。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当然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篇17: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2、负责项目人员管理及培训。
3、负责制定项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4、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计划。
5、负责制定项目材料采购计划(进场时间等)。
6、负责制定项目人员(劳务)安排及培训计划。
7、负责制定资金使用(劳务款项支付等)计划。
8、负责制定工程款收款计划(根据合同条款)。
9、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10、负责指导、监督现场管理并及时填报相关资料。
11、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对现场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12、负责项目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篇18:桥梁工程师岗位职责优秀
1、熟悉客运专线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施工技术指南及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参与桥梁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督促落实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情况;负责桥梁工程科技信息收集、积累、开发、利用及科技资料的整理。
2、编制桥梁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参与桥梁开工报告、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
3、负责桥梁工程的设计文件审核与汇总,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请相关单位,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解决。
4、负责管段内桥梁工程的材料计划提报。
5、负责一般性桥梁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6、参加解决桥梁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参与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
7、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编制施工技术总结。
篇19:财政专项会计职责
1. 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维护、改进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制定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2.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除会计制度允许变动的以外,不得任意增减或者合并会计科目;
3.负责组织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决算工作:组织进行日常财务核算、年终会计决算工作,做好财务统计和会计账目、报表及年终结算工作,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档案资料。负责组织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
4.负责公司的财务稽核工作:审核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货币资金结算事项;审核记账凭证、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原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篇20:社区个人工作内容总结
创建和谐社区是一项系统工作,我社区在20xx年度创建和谐居委会的活动中,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社区工作全局,紧密结合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以提高社区文明程度、居民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服务社区、造福社区、凝聚社区居民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实施创建工作分成以下几大方面:
一、党建有力,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使社区管理规范有序
在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方面让党员在楼组中亮出身份,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起到发挥和引领作用;另一方面使社区群众看清楚身边党员的一言一行,加大了监督力度。我们以开展“党徽闪耀在社区”、“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奉献在社区”等活动,真正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老百姓得到实惠,让老百姓满意。20xx年,我社区党总支进行了“公推直选”工作,选出了新一届的党总支委员,制定了三年党总支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监督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以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继续深化党员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和共建活动的工作制度。和谐社区的创建活动我们充分发挥居委会的自治作用,创建活动与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并不断完善和深化“三会”制度。加强了对各专业委员会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引导和支持。此外还要结合社区在职党员联系制度,发挥党员个人特长,提高他们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除此以外,加强社区与单位之间互惠互利的双向服务,发挥社区整体优势,资源共享,相得益彰,融合共通,将社区文化体育等设施全方位为居民开放。积极与共建单位开展新一轮的凝聚力工程活动,如帮困结对活动等。
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建立起一支由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组成的素质较高的社区服务队伍,实行专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共同协作的活动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快捷和周到的服务。
二、以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着手,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1)加强对小区夜间巡逻队、综合综治协管员队伍的管理,确保队伍有效地发挥作用,推进来沪人员的服务、管理、治安防范等工作。(2)在迎奥运、促和谐活动中,积极做好各项维稳工作。(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继续做好已经转化的“邪教”习练者的教育工作,防止反弹,及时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4)加强社区普法、社区调解和法律咨询、援助活动等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通过法律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等内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充分发挥居民小组长、社区人民调委会的作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把重点放在排查调处多发性、易发性和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上,立足平常,重在防范,从苗头性抓起,于细微处抓起,把纠纷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以上是我们居委会在这一年中所做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很多有待改进的地方,我们会在下一年取长补短,更好的为居民服务,争取让居民得到最大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