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建筑业施工班组管理细则汇编19篇

浏览

5485

范文

36

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08 字

+ 加入清单

1、按时上班,穿着工作服,佩戴工牌,保持良好外表;

2、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若有事情须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每天班前班后须打扫工作环境卫生,包括男女更衣室卫生以及外围桌椅、台面卫生;

3、必须每天班前投放消毒药品,确保泳客安全卫生;

4、遇有泳客不遵守泳池规则进行跳水、潜水等危险动作,必须坚决制止;

5、注意仪容仪表、个人卫生、不得污言移语、礼貌待客;

6、每天班前须进行泳池水质监测,以确保泳池卫生标准符合卫生要求;

7、遇有不懂游泳的泳客到深水区游泳,必须立刻制止,并礼貌规劝到浅水区域游泳,以确保安全;

8、遇有遇溺情况发生,必须积极及时抢救,凡坐视不理者,一经发现即刻解雇,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9、每星期一、三、五为体能及救生技能培训;

10、遇有暴雨或打雷天气应即时规劝疏导泳客离场以免意外发生;

11、每天的早上、下午各投放氯片4包、每星期一、三、五凌晨开展吸池沉淀工作,於清场后投放沉淀剂20斤左右。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91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病历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师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并签名。

第三条 住院医师负责病历书写,主治医师负责病历的审核。特殊情况由科室主治以上医师书写。实习医师不能代替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其书写的病程记录及进修医师、研究生书写的病历内容须本院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主任是病历管理的责任人。医务处负责病历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病历检查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按时填写“北京医院出科病历检查表”。各科科主任每季度应至少抽查10份本科室病历,了解病历书写情况,加强病历书写管理。

第五条 医务处组织专家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检查,并建立专业人员的技术档案,将病历书写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作为评选先进、晋升职称的依据。

第六条 病历检查的重点

(一)病历书写是否真实、清晰,表达是否准确。

(二)各项记录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1各项记录完成时间

入院记录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首次病程记录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出院记录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死亡记录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手术记录由术者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2病程记录时间

病危患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

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

术前及出院前一天需有病程记录。

手术患者的病程记录中要反映术前术者看患者的情况。

有手术前、后麻醉医师查看患者的记录。

术后前三天每天至少记录一次病程。

患者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每月须做一次病情小结。

患者经治医师发生变更之际,须写交、接班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患者入院48小时内必须有主治以上医师查房及初步诊断治疗意见。

患者入院72小时必须有副主任(含)以上医师查房及初步诊断治疗意见。

疑难患者必须有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及病例讨论记录。

病危患者每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重患者至少3天有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情稳定患者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4需要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有知情同意书。

第七条 各临床科室、科主任、医务处要认真做好环节病历检查和终末病历质量检查,科主任应加强对环节病历抽查工作。病历回病案室前,科病案委员或主治医师负责病历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表,检查表随出院病历一起完成,由病案室收回。医务处组织专家对病历作出质量评估。

第八条 医务处每季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科病历管理情况。

第三章 病历检查结果的奖罚

第九条 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奖金200元;每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扣奖金800元。科主任根据当事医师病历缺陷中的责任大小处罚至个人。

第十条 年度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或三份乙级病历者还将受到以下处理

(一)主治医师或以上:医院延缓聘用新晋升的技术职称一年。

(二)住院医师:延迟一年进入下一阶段培训。

(三)研究生:取消留院资格。

(四)进修生:取消进修生资格,改为参观学习,不发结业证。

(五)对当事人所在科室主任予以全院通报。

第十一条 对病历其他缺陷纳入千份制管理扣分。

第十二条 对终未病历质量检查评分

积分前3名者,对该治疗组医生奖励20xx元,奖励科室1000元。对积分后3名者,每科扣除奖金20xx元。

第十三条 有丙级病历或全年共发生3%乙级病历的科室不能参加先进科室、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乙级病历定义

存在以下重大质量缺陷之一者为乙级病历

(一)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二)传染病漏报。

(三)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主要诊断的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

(四)缺由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诊疗方案(或手术方案)。

(五)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六)缺手术记录。

(七)死亡病例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

(八)缺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九)开展的新手术(技术)与大型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的签名确认。

(十)缺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委托人)签字。

(十一)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十二)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十三)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

(十四)有明显涂改。

(十五)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第十五条 丙级病历定义。在终末病历中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缺入院记录)或存在三项以上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缺陷。

第十六条 环节病历检查为患者仍在住院中,对病历重点环节的检查。

第十七条 终末病历质量检查是指病历回病案室存档前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8日修订通过并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医务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班组施工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工程项目部

乙方:

为了更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本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事故发生,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项: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项:安全目标

本工程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不得超过0.2‰.

第三项:承包方式

乙方进场后须向甲交纳风险押金伍佰元,退场时实现目标其押金退还,并奖励伍佰元;若乙方在退场前未达到本协议的安全目标要求,则押金不退还。

第四项:承包期限

乙方进入施工场至退场止。

第五项: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工人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对进场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好交底签字手续后,工人才能上岗。

3、禁止违章指挥,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需的防护用品及作为条件(安全帽及特殊工种的劳保用品统一发放,其余工种劳保用品费用计入劳务费中)。

第六项: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觉接受安全教育,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有关方面的安全意识,遵守安全生的各项制度。

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禁无证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3、服从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4、对影响和危害人体健康的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需自行解决的劳保用品除外)。对危及生命和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作业,并对违章指挥人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如乙方违章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项: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承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项目经理: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171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弘扬“和爱”团队精神,大力打造学校“和爱”办公文化,学校工会委员会决定开展优秀工会小组评选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周期

每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选范围及工会小组分组情况

1、评选范围:学校所有在职在编工会会员组成的工会小组

2、工会小组分组情况

本部:

一年级工会小组、二年级工会小组、三年级工会小组、四年级工会小组、

五年级工会小组、六年级工会小组、体育学科小组、音乐学科小组、

英语学科小组、美术学科小组、信息技术工会小组(组长:黄维)

科学学科工会小组(组长:戴俊)后勤综合工会小组(组长:孙俊)

朝晖校区:

一年级工会小组、二年级工会小组、三年级工会小组、四年级工会小组、

五年级工会小组、六年级工会小组、音乐学科工会小组、英语学科工会小组、

体育学科工会小组、美术学科、信息技术、科学学科工会小组

幼儿园:

小班工会小组、中班工会小组、大班工会小组

说明:其他工会小组组长由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担任

三、优秀工会小组评选条件

1. 遵章守纪好:上班、开会、教研活动等不迟到,不早退;文明办公,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电影、打游戏、炒股等);文明施教,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违反师德师风现象;认真做好办公室环境布置及卫生工作,严格遵守学校其他规章制度。

2.团结协作好:同事之间、干群之间、老师与学生、老师与家长之间关系融洽,相互理解支持;个人服从组织、小集体服从大集体,支持配合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年级组、学科组的活动,服从安排,尽心尽力;乐于接受代课或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3.课改创新好:潜心教育教学研究,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精心策划、组织、开展年级学科组主题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年级特色活动等,讲求实效,活动育人;积极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竞赛课、展示课任务,积极撰写论文,参与课题研究,科研成果丰硕。较好地发挥工会小组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

4.突击任务完成好:积极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不互相推诿,不随便应付,认真筹备、精心组织,通过各种突击任务、接待考察活动等展示年级组形象,展示学校形象。

5.文体活动好:小组成员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小组文体娱乐活动活跃,营造积极向上的和爱文化氛围。

注:工会小组有教职工受到崇川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责任追究问责的,实行优秀工会小组评比一票否决。

四、评选名额和办法

1.名额:

优秀工会小组的组数为工会小组总数的40%。

2.评选办法:

凡申请评选优秀的工会小组,按评选条件,由工会小组自检自查,写创建总结上报学校工会。工会将根据各工会小组自报和推荐的情况,采取适当的展示方式进行评比,最后召开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总结表彰

1.每学期召开表彰会,向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小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人均150元奖励。

2.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小组填写登记表并提供佐证材料,存档备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593 字

+ 加入清单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建立校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园长人,由园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园长、另安排检修。

6、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幼儿园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5)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按应急预案处理。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园长。

(2) 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园长。

(3) 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班组施工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52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_____________(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共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桥梁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工期: 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桥梁工程施工及图纸和相关文件要求及施工工艺所要求的施工内容和施工中需要配合的辅助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清基、排水、材料场内运输、脚手架、模板、混凝土施工、砌石(含沟缝)、钢筋制安、辅助梁板安装、辅助台背回填、材料看管、混凝土养护、搅拌机安装拆除、安全防护等。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包清工、包小型工具(铁锹、木工工具、钢筋弯曲工具、砌石工具等)、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

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提供水准测量控制点。

2、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将临时用水、用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旁边。

3、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4、监督、考核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及限额领料等工作。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限期整改,督促检查乙方整改。

5、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乙方限额领料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一切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部署进行施工,服从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全面管理、协调安排,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指挥的,按_____________元/人.次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工人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有效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另聘工人承担该部分工作,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自有工人的花名册。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施工过程中乙方更换工人要事先征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更换,此项内容将作为月末考核内容之一。

5、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提供必要材料。

第五条:材料管理

1、甲方直接将材料供应到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乙方应现场签收进场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如有异议应立刻向甲方提出,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已接受此批材料。

2、甲方在供应材料的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予以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作为物资移交和结算成本的依据。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对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验收、保管及配合取样工作。

3、乙方要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施工,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如施工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错用等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材料的运输、二次倒运、保管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必须做好对成品及机械设备的保护工作,对于甲方提供的机动翻斗车、搅拌机、排污泵、振动棒等机械乙方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的维修及保养的费用。小型机具及材料等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将有权按照原价的1.5倍给予罚款。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合理使用材料,不得出现浪费现象,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500—20__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重罚。

6、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否则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综合单价:

模板施工:_____________元/m2。

混凝土施工: _____________元/m3。

砌石施工(桥底铺砌30cm厚、砂浆抹面):_____________元/m2。

钢筋制作安装:_____________元/t。

上述单价为综合价,包括与其有关的清基、排水、材料场内运输、脚手架施工、材料看管、砼养护、人工打夯、搅拌机安装拆除、安全防护及其他辅助作业,本工程实行闭口包干,施工中不再发生计时工、估工、点工等一切零星用工。

2、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_____________日验收合格后,按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_____________%,剩余工程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再行支付。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包括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人工费中扣除。

第七条:工期

1、 工期_____________天为控制目标。

2、乙方应遵从甲方的总体施工计划和工期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一经甲方同意,应严格执行。

3、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将给予每拖延一天_____________元的罚款。拖延十五天以上,乙方自行退场。

4、工程一经验收通过,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是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苏州市有关部门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自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本合同后附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乙方如发生打架斗殴、与附近居民发生纠纷、无身份证、暂住证现象,损害总包单位企业形象、不按合同约定无故到市政府、业主方闹事等现象,甲方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每次_____________元罚款,罚款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应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的整洁。乙方达不到甲方的文明工地标准要求时,甲方有权令其整改,并将对其处以相应罚款。

第九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优良,未达到100%优良,甲方将根据业主对项目的处罚的1.5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发生返工现象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过程中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当场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确定,并将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设计要求及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建立安保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自检记录,未经业主和监理认可不得施工下道工序。

4、如甲方需对已同意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时,若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当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时,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退场,同时按甲乙双方核实的完成工作量按合同价款内的市场价格给予结算。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共一式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工程竣工结算后自行废止。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444 字

+ 加入清单

1、新工人入场,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8、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9、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10、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1、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2、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4、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7: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1522 字

+ 加入清单

1.当面接待扎仪

上级来访,接待要周到。对领导交待的工作要认真听、记;领导了解情况,要如实回答;如领导是来慰问,要表示诚挚的谢意。领导告辞时,要起身相送,互道"再见"。

下级来访,接待要亲切热情。除遵照一般来客礼节接待外,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听取,一时解答不了的要客气地回复。来访结束时,要起身相送。

2.接听电话礼仪

语气平和,礼貌问候;认真倾听,真诚交流;

明晰内容,准确记录;灵活应答,干脆利落。

【电话接待的基本要求】

(1)电话铃一响,拿起电话机首先自报家门,然后再询问对方来电的意图等。

(2)电话交流要认真理解对方意图,并对对方的谈话作必要的重复和附和,以示对对方的积极反馈。

(3)应备有电话记录本,重要的电话应做记录。

(4)电话内容讲完,应等对方结束谈话再以"再见"为结束语。对方放下话筒之后,自己再轻轻放下,以示对对方的尊敬。

3.引见时的礼仪

到办公室来的客人与领导见面,通常由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引见、介绍。在引导客人去领导办公室的路途中,工作人员要走在客人左前方数步远的位置,忌把背影留给客人。在陪同客人去见领导的这段时间内,不要只顾闷头走路,可以随机讲一些得体的话或介绍一下本单位的大概情况。

在进领导办公室之前,要先轻轻叩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切不可冒然闯入,叩门时应用手指关节轻叩,不可用力拍打。进入房间后,应先向领导点头致意,再把客人介绍给领导,介绍时要注意措词,应用手示意,但不可用手指指着对方。介绍的顺序一般是把身份低、年纪轻的介绍给身份高、年纪大的;把男同志介绍给女同志;如果有好几位客人同时来访,就要按照职务的高低,按顺序介绍。介绍完毕走出房间时应自然、大方,保持较好的行姿,出门后应回身轻轻把门带上。

4.介绍礼仪

属于社交场合的介绍有两种:即为他人做介绍和自我介绍。

为他人做介绍时五指并拢,手心向上,指向被介绍人。掌握介绍的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先将职位低的人介绍给职位高的人;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先将晚辈介绍给长辈;先将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先将客人介绍给主人;先将非官方人事介绍给官方人士;先将个人介绍给团体,如个人身份和地位明显高于团体,应将团体先介绍给个人。

自我介绍要先向对方点头致意,再说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可以同时递上名片。自我介绍时要把握分寸,既不过分自谦,也不夸大其词。

5.握手礼仪

握手顺序按照“尊者为先”的原则。在正式场合,以上级先伸手为礼;在日常生活中,以长辈、女士、已婚者先伸手为礼;在社交场合,以先到者先伸手为礼;在接待来客时,以主人先伸手为礼;客人告辞时,以客人先伸手为礼。

6.接送名片礼仪

名片的递送。交换名片的顺序一般是:“先客后主,先低后高”。当与多人交换名片时,应依照职位高低的顺序,或是由近及远,依次进行,切勿跳跃式地进行,以免对方误认为有厚此薄彼之感。递送时应将名片正面面向对方,双手奉上。眼睛应注视对方,面带微笑,名片的递送应在介绍之后,在尚未弄清对方身份时不应急于递送名片。

名片的接受。接受名片时应起身,面带微笑注视对方。接过名片时应说:“谢谢”,随后有一个微笑阅读名片的过程,阅读时可将对方的姓名职衔念出声来,表示对对方的尊重。然后,回敬一张本人的名片,如身上未带名片,应向对方表示歉意。在对方离去之前,或话题尚未结束,不必急于将对方的名片收藏起来。

7.称呼礼仪

【姓名有别】

记住对方:是否重视的表现。

不出差错:不读错姓名,不写错姓名,不张冠李戴。

不宜滥用:不戏言接待对象的名字;不要借用接待对象的姓名。

【称呼有别】

称呼正规:称呼行政职务最正规

称呼技术职称:称呼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以示敬意。

称呼学术学位:增加被称呼者的权威

称呼职业名称:不清楚以上信息时,如称呼“老师”、“大夫”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82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建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建筑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建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建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建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建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

甲方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736 字

+ 加入清单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审查资质等级:

一 类(证书编号:

房屋建筑工程(含超限)

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工程

二 类(证书编号:

市政基础设施(给排水、风景园林)工程

发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施工图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 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3 住建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 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_年修订本)。

1.6《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__]55号)。

1.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全面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__]1号。

第二条 本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的主要工程概况

工程概算投资: 万元;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审查内容:包括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消防专项审查、总平、绿建,不包括人防专项审查、基坑、室内装修二次设计、幕墙二次设计审图。

第三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3.1 工程建设报建表1份。

3.2 当年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批文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1份。

3.3 建设工程设计红线图1份。

3.4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1份(超限高层建筑)。【有需要时提供】

3.5 工程勘察报告4份。

3.6 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8份(如盖章超过8套图,将按该子项规模大小加收50~200元/套);结构计算书、节能计算书(公共建筑包括建筑、电气、暖通等专业)各3份(经设计院签章)及结构计算数据光盘(应注明结构计算软件名称)1份,节能审查备案表6份。

3.7 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平》和《单体方案》各1份。

3.8 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四条 审查时间及应提交的审查文件

4.1、勘察文件:勘察文件应先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交付设计单位使用。未经勘察文件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不得作为设计依据,设计企业不得使用。在接收到勘察文件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勘察单位答复确认无误后,在勘察文件上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4.2、设计文件:在甲方提供全部审查资料给乙方后 7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完成审查工作,向甲方提交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一式三份。经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答复完毕并出具修改图或设计变更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一式五份及经审查的工程施工图八份。

第五条 本合同审查费用及支付方式

5.1施工图审查费用:

(1)设计施工图审查费,按 元/㎡计,审查费用 元/㎡× ㎡= ,最终以施工图确定的建筑面积按单价结算。

(2)消防,按 元/㎡计,审查费用 元/㎡× ㎡= ,最终以施工图确定的建筑面积按单价结算。

(3)一星绿建,乘以1.10复杂系数,审查费用 元/㎡× ㎡= 。

(4)勘察,按10元/米计,勘察进尺暂定 米,勘察费用费用为10元/米× 米=

(5)基坑支护审查费:按投资额的2‰计算,

(6)其他附属设施(景观绿化、道路和室外管网总平):按投资额的 2‰计算,

(7)幕墙,按 元/㎡计,审查费用 元/㎡× ㎡= ,最终以施工图确定的建筑面积按单价结算。

(8)人防,按 元/㎡计,审查费用 元/㎡× ㎡= ,最终以施工图确定的建筑面积按单价结算。

综上,施工图审查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元)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束后,如施工图设计图纸作变更修改设计,需重新审查,小范围修改则不另外收取审查费,若大范围修改,则审查费计收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节能设计作变更修改设计,审查费根据该子项规模大小计收500元~1500元/栋。

5.2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乙方须在签领送审文件资料时,出具收费通知书给甲方。甲方须领取乙方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前付清已出报告面积审查费给乙方。甲方须凭付费发票复件领取《审查意见告知书》。

5.3 发票:如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必须提供能证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户名、账号、开户行、地址、税务登记证号码等信息,并提供以上信息的电子版本给乙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交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审查资料,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乙方按第四条提交审查文件的时间顺延。

6.1.2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中途变更设计,造成乙方的审查工作返工时,除双方重新确定本合同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损失,即若乙方开展施工图审查时间未过半,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一半审查费给乙方,若乙方开展施工图审查时间一半或以上,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全部审查费给乙方。

6.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自行解除合同的,若乙方开展施工图审查时间未过半,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一半审查费给乙方,若乙方开展施工图审查时间一半或以上,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全部审查费给乙方。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审图工作,提交审查成果时间顺延。且每逾期支付一天,甲方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甲方未支付审查费用,乙方不提交审查成果。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份数向甲方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审查意见书,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规定的审查费金额的千分之二。

6.2.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自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将甲方已转的审查费用如数退还。

6.2.3 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本合同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但不代替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质量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叁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105 字

+ 加入清单

一、现场管理

1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熟悉本岗位的危险源及管控措施,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班组长熟悉本车间的风险概述,不违章指挥,每出现一项不合格扣一分,重大事项扣二分

2、检修时使用的工器具必须完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能正确存放,携带妥当,每出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3按规定穿戴好符合标准,统一规范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齐全或不正确各扣0.5分

4、维修前必须由班组长指定维修负责人,负责检修作业生产指挥和安全监护工作。当维修现场有几个检修任务同时作业时,有维修负责人分别指定每个任务的负责人,负责单项任务的组织和安全监护工作,检修无负责人扣1分

5、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召开现场交底会,检修负责人未召开现场交底会,现场交底会布置不明确危险源辨识不清,扣2分

6、作业时必须挂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未按规定挂牌摘牌,或无人监护扣1分

7、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违反者扣1分

8杜绝发生人身伤害及非伤亡事故,发生事故一票否决

9、工作单填写不规范,扣1分

10、班组成员必须熟知设备检修过程,工艺、检修标准,以及班组检修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的扣1分

11、班组成员应熟知设备关键部位检修技术参数,规格,性能,等基础知识,不熟悉扣2分

12在检修时,必须带有检修单,无检修单扣2分

13、巡查记录填写不认真,漏记漏报扣2分

14、巡视、巡查不认真,未及时排查隐患,或未及时处理,未及时上报,每出现一次扣2分

15作业不认真,人为扩大故障,每出现一次扣3分

16、设备维修、检修作业时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范、检修工艺进行,并按安全技术措施规范。每出现一次扣3分

17、设备卫生良好,维修、检修工具以及剩余物品、配件及时清理。每出现一次扣1分

18、保证设备被维修、保养的质量,不发生突发性较大故障或事故。 检修质量差,出现返修现象,每出现一次扣3分

19、多人作业配合得当,无违章指挥现象,搬运时必须规范操作。每出现一次扣2分

20、维修中需要停、送电操作的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每出现一次扣2分

21、维修、检修时使用的工器具必须完好,使用前要进行检查,能正确使用,存放、携带妥当。每出现一次扣1分

22、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检修需要。每出现一次扣1分

23、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地点时,必须在作业地点周围设置临时护栏、护网和安全警示标志,每出现一次扣2分

24、发生机电事故后,必须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并保护,每出现一次扣2分

25、维修、检修完毕后,检修完毕检修负责人需清点工器具,确认检修现场无遗留物、检修垃圾和安全隐患时,方可送电试验设备。每出现一次扣1分

26、维、检记录真实、齐全,认真详实的记录维、检部位、内容、结果以及遗留问题。每出现一次扣1分

27、试验设备时,需要停送电的,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关于停送电的有关规定。每出现一次扣2分

28、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不准穿拖鞋、硬底鞋和塑料鞋。每出现一次扣1分

29、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应当有监护人,监护人不得干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每出现一次扣1分

30、操作人员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距离符合规定要求。每出现一次扣1分

33、需要停送电的,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办理和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且填写清晰、正确,执行完的两票要加盖“已执行”章并保存,填写错误的作废票要保存。每出现一次扣1分

34、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 每出现一次扣2分

35、检修、维护、停送电或操作高压柜、变压器等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每出现一次扣2分

36、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照计划停送电。每出现一次扣3分

37、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每出现一次扣2分

38、检修车间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当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每出现一次扣2分

39、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及负荷电缆,应当挂在安全可靠的支架或墙上。通过地面的电缆,应当采取防护措施.每出现一次扣1分

41、变电站、配电室按要求配备各种安全用具,且能正确使用。每出现一次扣1分

42、安全用具按规定定期检验,保留检验报告,安全用具上贴有检验标签。每出现一次扣1分

43、安全用具、用于检修维护测量的仪器、仪表及其它工器具应专柜存放,不得混放。每出现一次扣1分

44、有和带电设备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器。每出现一次扣1分

45、操作人员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距离符合规定要求。每出现一次扣1分

46、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照计划停送电。每出现一次扣1分

二、环境卫生

1、保持休息室,窗明几净,桌椅,摆放整齐,休息室不干净,摆放混乱扣0.5分

2、责任人所辖区卫生脏乱差,扣0.5分

三、现场文明作业

1、维修作业前,工器具、配件、旧件摆放整齐,严格遵守定置管理制度,维修完毕后,检修负责人需清点工器具,确保现场无遗留物,

检修垃圾,每出现一项不合格扣0.5分

2、工具箱内物品摆放整齐,作业环境文明整洁,无垃圾,无油污,每出现一项扣0.5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377 字

+ 加入清单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建设施工班组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1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处理工程项目部

乙方(施工班组班组长):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及管理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工程内容概况:

二、计价及决算方式: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监督乙方对施工工序、施工操作的安全进行日常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内容形成记要。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时,负责对乙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向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工作做好文字记录。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负责项目部的安全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8、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直至清退出场权。

9、有要求乙方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费的权利。

10、有权利对乙方所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拆除、更换整改。

11、甲方保管员对乙方领取的劳动用品,必须严格执行签字制度,并建立相关台帐。

12、甲方(项目部)质安员有权对现场劳动安全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不按规范使用或有不符合要求的劳动安全用品,应及时制止。如佩戴安全帽,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保护作用。不同头型或冬季佩戴在防寒帽时,应随头型大小调节紧牢帽箍,保留帽衬与帽壳之间缓冲作用的空间。不系帽扣、不按规定佩戴等均视为不戴安全帽,并将按制度给予罚款处理。

13、工程结束,对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各班组及个人须退回仓库,项目部保管员依据劳保发放记录回收。对回收的旧品,应进行逐一检查,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可再利用的重新分类入库,建立《旧品劳保物台账》,但在下次使用时,应重新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失去再利用价值的归入废料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4、乙方使用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退回数额不足时,甲方有权按照领取的差额数据的1-5倍的处罚(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完成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1.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食品安全事故等;

1.3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率及使用率达到100%;

1.4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

1.5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上岗证上岗率达到100%。

2、施工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有人员更换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我项目部无关

3、配合甲方对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将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必须有记录且交甲方一份。

4、按照甲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到班组,责任落实到人。

5、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制度。每个班组设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消除。参加甲方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直到隐患得到消除或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6、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对工人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及时进行季节变换或工作岗位变换后的安全教育。

7、负责配合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演练。

8、按照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的人员配备合格且完好的安全带。

9、安全使用机具设备。自备的施工机械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使用、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的义务,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完好设备。

10、发生交叉施工作业时,要按照甲方签订的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组织施工,明确施工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员。

1l、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行动火作业时,事先办理动火作业证,并配备有监护人员和配置灭火器材。

12、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材料领用制度,防止盗窃,严禁烟火。

1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每日施工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宿舍内的电线和插座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14、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有男女混住。

15、炊事员须持健康证上岗,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16、要服从甲方的管理。

17、十二个“必须”:

17.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纪律,

17.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7.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7.4 必须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及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7.5 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

17.6 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安全生产例会

17.7 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17.8 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7.9 上、下班必须对施工现场作业面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7.10 班组长每周必须对工人进行一次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17.11 必须将材料分类堆码,做到文明施工

17.12必须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8、十五个“不准”

18.1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8.2 不准穿硬底鞋在外架上及其它高空处作业

18.3 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8.4 不准喝酒后上班或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8.5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骂人(说脏话),

18.6 不准将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带出工地

18.7 不准在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休息

18.8 不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18.9 不准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8.10 不准在施工现场随便动用明火

18.11 不准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18.12 不准不懂电的工人搭接用电线路

18.13 不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进行机械设备操作

18.14 不准盗窃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和物品

18.15 不准将材料乱堆乱放

19、乙方的工人在高空作业,尤其是模板工安装外墙柱、梁模板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m。

20、安全网的正确使用:

20.1 安全网安装时,在每个系结点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辈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开,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20.2 安装平网时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6m,确因施工需要,允许超过6m,但最大不得超过10m,并必须附加钢丝绳缓冲等安全措施,负载高度5m(含5m)以下时,网应最少伸出建筑物(或最边缘作业点)2.5m 。负载高度5m以上至10m时,应最少伸出3m。网安装时不宜绷紧,其宽度水平投影分别为2.5m和3.5m。

20.3 安装的安全网与其下方物体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

20.4 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0.5 对使用中的网必须经常检查或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随时清理网上落物,保持安全网工作表面清洁。

20.6 钢管和扣件使用时,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并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严禁在钢管上打孔。扣件安装时,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安装后的扣件螺栓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20.7 各类劳动安全用品要定期检查、整修与保养,严禁将其抛掷至地面。

20.8 乙方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凡发现有开裂、破损、磨损、霉变、变形等都必须进行更换或报废处理,不准继续使用,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使用则按制度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20.9 乙方由于施工或意外造成的耐用劳保用品的损坏或毁损而不能保证其安全性,必须进行换新品,并履行签字手续,旧品必须同时交回仓库,以防止不安全用品的非预期使用。

20.10 乙方因非合理因素造成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损坏,根据项目部的处理规定,对相关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更换新的劳动保护用品。

21、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所有临边必须设置1-1.2m高度的防护栏杆,洞口必须覆盖严实钉牢。

五、奖罚管理:

1、在施工现场带安全帽不系帽带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高跟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喝酒后上班的工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3、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闹事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视情节轻重,送交公安机关。

4、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现场工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项目部管理、违章操作蛮干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屡教不改的班组长自行将其清退出场。

6、不懂电的工人私搭线路,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7、高空作业无可靠立足之处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8、盗窃施工现场材料的,按照盗窃材料计价1-5倍予以罚款,视情节轻重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9、损坏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0、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每人每次200元。

六、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工地大门处门外边三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施工队伍接到退场书面通知后的第一天为止。

七、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立即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乙方配合甲方采取施救工作。

2、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应由其承担事故的经济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县级以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那方的责任就由那一方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双方各负其应负的责任。但是,乙方无权享受甲方参加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金额

八、发生争议及解决途径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诉讼期间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修改和补充。

3、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字):

甲 方项目经理:

甲方项目安全员: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814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法规,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东流镇所有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条 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资金供给与事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和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关系。

第三条 主要任务: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对小学校及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 收入是指各单位开展教学及其它有关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如:幼儿园保育费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 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入单位预算;预算外资金必须及时全额缴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服务性费用要纳入单位账户实行往来结算。非财政拨款的学前班收费《安徽省政府非税专用收据统一发票》,收费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第六条 中心校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独立核算要通过辅助账等形式记载所属办学点的财务活动,同时做好财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 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要做的专款专用。

第八条 支出要按下列原则办理:

1、购入办公用品要由单位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两人以上),履行验收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列报支出,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如:大宗物品购置、房屋修缮等)要实行政府及东至县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4、严格控制发放奖金和超标准搞职工福利。禁止用上级补助资金发放奖金、搞职工福利,招待费按东至县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比例标准支出,有预算外收入的学校和单位搞职工福利和开支招待费要控制在上级规定的比例之内。

5、公用经费要在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要按计划、合理地使用。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重大支出要经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理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年初编制经费支出预算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日常经费支出情况和年末经费决算情况,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并对外公示,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6、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

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9、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改造方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设计、招标等手续。报支经费时要把有关批准手续附后,没有批准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办理结报手续。

8、差旅费用管理。要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出差补助费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事由,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有预借差旅费的要在出差结束后一次结清。

9、学习培训费用管理。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按计划、有目标的参加义务培训,进一步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教学义务,报支学习培训费用时,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 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和库存备品。

1、银行存款是在当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存储的款项,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

2、对已经发生的应收款项,应组织专人清理结算及时收回,不得长期挂帐。以后原则上不准出现新的应收款项。

3、库存备品要登记造册,要有专(兼)人员保管,要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发放签字手续,并要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价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但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如:学校的图书、课桌椅、办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资产管理。

1、各单位都要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在支报固定资产购置价款时要同时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的计价:(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价、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账。(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单位必须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和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财会部门即时作资产核减的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各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存盈亏毁损表”,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处理,财会部门要根据处理意见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第五章 负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严格控制负债规模,防止债务的膨胀。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举债的,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学校经批准所筹措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定期清理负债,对各种负债都要整理列出还款计划。对未经审批而举债和造成财务赤字的学校,校长和财会人员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校长和财会人员责任。

第六章 财务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 各学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财会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师代表民主理财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民主理财,集体审核财务收支及结余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特别是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的拨入、使用情况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各学校及幼儿园每学期结束后要把本学期的公用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说明),填报汇总表,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七条 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地方按上级规定执行。

20xx年9月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8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目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二、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六、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订立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292 字

+ 加入清单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50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2、甲方有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术、水文、地质等资料的义务

3、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发生灾害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围的人员撤离。

9、甲方应当为乙方工伤人员提供救护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监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乙方不得将所承包工程转包、分包或者以任何变相的形式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4、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

5、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6、乙方应当为工程施工配置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7、乙方应当落实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未经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组织其从业人员参与建设单位或甲方组织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活动。

9、乙方必须依法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10、乙方应当按照工程承包方式(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不同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术人员应编制承建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报甲方有关部门审批。乙方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贯彻,传达人与被传达人均应签名备查。

12、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内的安全设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维护工作;并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13、乙方应当教育职工爱护工程安全生产设施。如损坏安全施工设施要及时修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4、乙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情况;对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15、由乙方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发生灾害事故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乙方要认真执行甲方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

17、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乙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18、因乙方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

19、因甲方直接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处理善后,甲方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乙方上报伤亡指标。

20、因乙方直接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处理善后,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21、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乙方上报。

三、一般规定

1、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时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计划_安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373 字

+ 加入清单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质量年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努力控制和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四级以上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施工生产安全,努力保障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局里和其它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减少和降低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钢管脚手架;所有在建工程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争取50%以上的县级文明样板工地,20%以上市文明样板工地,省级文明达标工地2-3个。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常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二)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设部已制订颁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国家标准,并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要把各公司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当作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中心来抓,体系要求以职责分明、体系完备、重点突出、封闭管理为原则,强调全过程控制,有序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考核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目标责任的考核上。

2、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资格审批后的现场督查、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制度,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落实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并配备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加强自身力量的建设,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督员队伍。在新的一年,我们一是要求所有站里工作人员加强自学,迅速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及时吸纳新知识;三是加强横向联系,认真学习周边市、县的先进经验。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有针对性。要通过检查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促进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加大企业伤亡事故的经济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的经济处罚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任职资格考核,以使建筑业企业主要安全责任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决策能力。

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重点抓好文明施工、模板工程、高处坠、起重机械拆装等专项治理,要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突出重点,分类监管。要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治理措施,措施要落实工程项目。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班组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全文共 621 字

+ 加入清单

为确保我校毕业班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服从学校老师(包括不任本班课程的老师)和学校保卫的管教和安排。

2、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纪律,学生必须爱护学校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要安全防火,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擅自烧废物等。不得私自接电拉灯、如有灯具破损要由学校老师或电工维修。

4、寝室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5、未经班主任老师同意,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亲戚)。

6、学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班主任老师每晚进行巡查)。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可交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保管。

8、寝室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室当日安全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纪行为,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9、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0、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电,关门。

11、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寝室。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12、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

13、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男生寝室室长:钟其杰 女生寝室室长:董春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934 字

+ 加入清单

建筑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实施细则对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关于如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要知道,在现代社会,一项工程的动工离不开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就像是高速公路上的汽车通行证,没有一个合法的施工许可证是不允许动工的。法律规定,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领施工许可证:

1、已经办理过建筑工地相关的用地批准手续的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项目必须要拿到相关的规划许可证

3、如果是需要拆迁的项目要时刻关注拆迁的进度

4、有施工必须要的图纸等资料

5、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措施

6、建设的资金已经到位

关于额外情形应办理批准手续的: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范围以外的区域来进行施工建设

2、在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对道路或者管线等造成损坏的

3、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停水、停电等行为来继续进行建设的

4、需要爆破建筑物的

当出现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我们都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去办理审批的手续。

建筑法中除了对工程本身的质量、安全、合法性有要求之外,对人事方面的要求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所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勘察单位等等,他们所参与人员要有合法的资质条件方可参与建设活动,当然了,这些资质条件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他们只能在各自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 发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 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八十四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