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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住宅【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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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住宅物业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6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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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业主、住户(非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云星·钱隆首府C2地块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依法享有对本住宅小区的物业进行管理权利,并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甲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2、依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业主临时规约》对本住宅小区物业实施管理;

3、对本住宅小区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道路交通进行服务和管理;

4、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与管理;

5、建立健全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依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

7、制止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

8、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绿化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允许实行多种经营方式,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

10、对本小区内公共水电费开支项目据实分摊给业主;

甲方的义务:

1、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依法经营;

2、接受住宅小区内居民的监督,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的意见、建议,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增拟、修改或增删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3、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要求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每半年向乙方公布公摊费用收支账目;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7、提供优良的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8、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协助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召集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当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

10、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10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小区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需经业主委员会核实认可;

11、除单独收取保管费用且因甲方重大过错造成的项目损失外,甲方不承担对乙方财产的保管、保险及损坏赔偿责任,不承担因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对乙方造成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业主依法享有对物业共用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名下物业所有权的各项权益;

2、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利;

3、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4、表决通过业主规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

5、有权参与表决有关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行为,就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建议和意见;

7、有权制止违反小区管理制度的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义务:

1、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规约》的有关规定;

2、执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3、遵守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和规定;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据实际分摊小区内公共水电费的开支项目,如加压水泵、变压器、路灯、楼道灯、公共卫生间、绿化用水电、景点用水电等;属于为业主服务的设施、设备损耗的水电费,由受益业主据实分摊;

5、如转让房屋时,须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书面告知受让方在十五日内与甲方签订本协议,若按时签订,其原业主利和义务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6、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临时规约》,按照所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

7、装饰装修房屋时,须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装饰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及交纳相关费用;

8、按照公平、诚信、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随意排放空调循环水和生活用水,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0、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的畅通,在非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弃置物品、垃圾和停放车辆;

11、维护楼房整体统一、整洁、美观,在安装空调外机时须按原房屋设计及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装,不得随意安装,不得在楼房的外墙和阳台架设招牌、广告牌、檐篷、托架、灯箱等;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主要是房屋主体承重墙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房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走廊通道等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主要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设备、天线、供电线路、通信线路、照明、消防设施、发电机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护和小修。

(三)园林绿化管理

1、对绿化物进行定期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拔除杂草;

2、对园林设施、景点进行维护。

(四)环境卫生管理。对本小区内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灭“四害”等经常性的管理。

(五)安全防范管理。设保安人员24小时巡逻值班,负责本小区内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公共秩序管理、维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盗窃、斗殴、火灾等突发事件。

1、维持小区内正常的工作、生活公共秩序;

2、协助公安部门防止和排除小区内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及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3、协助消防部门消除内小区内消防隐患,及时处置各种消防事故。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主要负责小区内道路及道路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1、防止小区内道路及道路设施被损坏;

2、维持小区内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

3、制止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停放井然有序,保持道路畅通;

4、制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危险腐蚀物品的车辆进入本物业,以及漏水、漏油、无牌车辆进入停车场。

(七)物业资料的管理

1、建立住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资料;

2、健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查询方便。

(八)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国务院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对小区物业装修进行管理。小区内从事装修的单位须具备规定的从业资格;装修须按程序申报,遵守建设部110号令规定要求,保证房屋质量和结构安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得侵害他人权益;装修施工队伍须服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

(九)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接受业主委托,节假日组织服务范围内的业户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十)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1、受业主委托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2、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有偿服务;

3、根据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4、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按照《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对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服务;

(二)在业主、住户(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前,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装修注意事项以及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住户(非业主使用人);

(三)经常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全面的巡视、检查,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

1、保持房屋外观整洁、完好;

2、保持公共设备运行正常良好,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保持公共垃圾日产日清,公厕、垃圾箱等专人专管,不污染小区环境;

4、保持小区内公共绿化、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5、保持小区内交通道路畅通,车辆正常有序通行,无乱停乱放现象,交通秩序正常良好;

6、对小区实行24小时巡逻,保持小区内治安环境良好,公共秩序井然有序;

7、保持消防设备完好无缺,可随时应用,预防责任区域内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发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或者公共设备损坏时,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按本协议约定进行维修;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五)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的财务账册。

(六)定期听取业主、住户(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整改率达95%以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物业管理服务。

(七)发现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综合服务费。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物业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电梯使用费;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合理的利润等。由乙方按房屋建筑面积预先交纳。

1、乙方交纳此费用时间:按乙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交纳首次物业服务费、电梯设施设备维护及年检费、维修资金等相关服务费用,为便于服务,第一次先预交六个月,以后按月预先交纳。

2、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1.95元/月·平方米;(含电梯使用费)

(2)商铺物业服务费: 12.00 元/月·平方米;

(3)车库物业服务费:0.975元/月·平方米;

(4)住宅改为商务办公等用途:物业服务费按商业物业收费标准收取;

3、公用水电费等属公共能耗费用的,均按实际发生额按户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业主进行分摊。

4、原则上乙方不得改变物业的使用类型,如乙方将住宅物业用于办公或经营的,须报政

府相关部门批准且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变更后物业服务费按本小区办公或商业物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5、乙方在出租、出借物业时,如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如使用人不按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和违约责任;

6、如物业处于空置状态,乙方仍须交纳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7、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综合服务费及其相关欠费;

8、综合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优质优价原则调整,最终以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9、物业管理费用的交纳时间:每月1—10日,交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

(二)其它有偿服务费用。乙方可视实际情况需要与甲方协商,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甲方按实际情况确定,乙方自愿选择委托服务。

第六条 水电周转金收费标准及交纳方式

1、 收费标准:根据《南宁市物业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小区设立水电周转金,用于委托甲方代垫或预支小区公共能耗费用,多层、高层住宅按照300元/户收取,商铺按照3000元/户收取。

2、 交纳方式:由业主、商户在办理房屋入伙手续时向甲方交纳;

第七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

2、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如遇到国家或当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变更时,物业公司有权直接按照最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3、在云星钱隆首府C2地块项目成立业主大会/临时业主大会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4、相关业主不批准甲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相关业主同意后,甲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因甲方过错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政府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责任除外)。

5、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

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

第八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小区公共场所、楼宇外立面等区域展示、悬挂或张贴任何广告牌及张贴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标准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超额部分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管理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交纳违约金,经多次催缴仍拒不交纳者,逾期达到三个月以上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有权暂停与乙方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

(五)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及以下情形甲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或其他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甲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硬件限制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书面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本协议内所指的书面告之的方式是指在小区公告栏内发布告示);

4、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它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条 为了维护公众、业主、住户(非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

责任。

第十一条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的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协议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适用于交房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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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住宅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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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上海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米,售价为人民币万元整。

2、有无抵押,抵押人,抵押金额.有无租赁,租赁期限.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天.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应出具产权人已授权公证过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百分之一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全额的百分之一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付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房屋实际成交价的百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理人:经纪人:

证件号码:经办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年月日签定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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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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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室 厅 厨 卫

3.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 天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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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市区住宅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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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

1.甲方将坐落于 房屋及 2台空调、1台32寸液晶电视机、机顶盒、热水器、燃气灶、冰箱、洗衣机、饮水机 、移动光猫、无线路由器 等电器设备及 1个玻璃餐桌、4把餐椅、2张床(含2个新床头柜和2个旧床头柜)及组合家具等 物品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1.租赁期限:______ 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通知对方。

3.该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月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按 支付,当期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乙方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作为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如不再续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

3.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租期起始日水表读数:____________,电表读数:____________,煤气表读数:____________。物管费 /年、有线电视费 /年、网络费 /年在双方合同签订时由____________支付。

四、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2.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4.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和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人合营合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租赁合同终止日前 ,乙方应将该房屋腾空并恢复原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六、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当期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含租金、保证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房屋若遇拆迁或政府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30天内搬出,甲方将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并将乙方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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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普通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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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其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普通住房居住,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合同签订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币 元,合同期满办理退房手续后,退还乙方押金,若房屋及家具、电器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价值乙方给予甲方赔偿。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租金及押金共 元,款清后乙方才具有使用权,以后每三个月乙方须按时再支付给甲方后三个月的租金,支付时间为每次到达租赁日的前十五天。

五、若屋内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甲方不予承担维修费用。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转租、转借承租房屋。(2)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

(3)损坏承租房屋及配套家具、电器、装修,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逾期未交纳房租等各项费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退租的,已交租金不退。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八、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上述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与守约方结清所有欠款,并支付守约方人民币二千元违约金。

九、合同签定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及水电表数如下:

1、家具主要有:

2、家电主要有:

3、装修主要有:

4、水电表读数为:水表 度;电表: 度;

十、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由甲方留存,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给乙方验证。

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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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住宅质量保证书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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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发公司,对我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工程,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等级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门窗为1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1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1年。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七天内进行保修。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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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承揽建设私人住宅主体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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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承租人:

此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借用甲方的企业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范围内新建送出线路工程。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本工程由乙方 同志负责办理本工程所有一切事务以及工程洽谈业务、合同签订、进行法律法规及当地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义务及其借用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向乙方的一次性收取人民币 元整,作为资质的审验及一切服务费。

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乙方在本工程中所采购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设备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涉乙方的工作。

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证。

乙方提成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意向甲方提出意见。

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证、经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改善经营。一起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干涉乙方工作。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须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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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杭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8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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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门诊部(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标和原则

乙方是一家全国最大的专业体检和健康管理连锁服务机构,拥有良好的体检环境、资深的医疗专家和先进的医疗设施。为更好地向甲方提供高品质的健康体检和医疗管理服务,促进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甲方研究决定,将甲方指定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安排在乙方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确定体检日期和人数,并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给乙方,包括体检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电话、婚否情况、所检套餐类型。

2. 甲方须将健康体检项目、体检须知,在开检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每一位指定体检人员。并组织指定体检人员按约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3. 甲方有权对体检的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支付体检费用。

4. 受检者的健康信息属个人隐私,密封的《体检报告》须由本人开启,甲方须妥善保管,并承担信息保密责任。

5. 本着对客户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甲方不能组织有以下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乙方不能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患者。

(2) 身患各种慢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者。

(3) 各种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

(4) 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发病期者。

(5) 妇女产后时间短于42天、流产后短于30天者。

(6) 年龄超过80岁及以上,行动部分受限者。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武汉市内距体检中心5公里以上、体检人数 人以上或体检金额 元/人的团体单位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2.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合同所列明的体检服务,并保证质量。

第三条 体检事项约定

1. 体检联系人及体检名单:甲方体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准确的《指定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2. 体检人数:本合同约定体检人数为 人。

3. 体检及陪检者不得在体检现场做影响体检的事。

4. 体检项目及价格:

(1) 体检项目按照甲方选定的《健康体检套餐》执行,详见附件一:《健康体检套餐》。

(2) 体检套餐名称、单价及人数: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 主要体检地点:

□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1-3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1-2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东湖高新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光谷创业园C座3F)

6. 预约体检日期与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周一至周五7:30至12:00,13:00至15:00。周六7:30至12:00体检当天未参加的甲方人员,需本人至少提前两天拨打乙方预约电话(汉口分院027-59336868;汉阳分院027-84656100;武昌分院027-87337729)另行预约体检时间,预约成功后方可入院进行体检。

7. 体检特别项目约定:

(1) 对于就业体检,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乙方一律不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2) 对于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乙方将妥善保存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并制发独立并密封的乙肝项目检测报告。

(3) 若甲方通过非正常途径或手段,知晓上述检验结果,导致指定受检人员向乙方索赔的,乙方不予受理,应由甲方承担指定受检人员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体检报告事宜

1、 在甲方全部体检完毕的八个工作日内提供《体检报告》。

2、 体检报告形式: □书面报告 □网络报告(□员工自行查询 □单位统一查询)。

3、涉及甲方受检者隐私及知情权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若因甲方受检者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如女性经期所致的妇科项目检查延迟),本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检,超过10天未进行补检的,乙方视同弃检处理。

第五条 财务结算

1. 结算依据:

(1) 体检款项按 □ 实检人数 □ 合同约定人数 方式结算。

(2) 按合同约定人数方式结算的,乙方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体检的甲方指定体检人员,按未体检人数向甲方发放体检项目、价格、数量对等的不记名《体检卡》,甲乙双方体检联系人另行预约体检时间,甲方指定未体检人员凭《体检卡》,在新约定的时间(不超过《体检卡》的有效期)内进行体检。

2. 预付款及结算期限:

甲方应在20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体检款项 %的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 元,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体检款项的10%)。甲方体检应付款,应在最后一个集中预约专场日起的30日内全部付清。如无集中预约,则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付清。

3. 结算方式: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转入以下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户 名: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银行帐号 :7381 9101 8260 0076 264开户行行号:同城 216717 异地 302521038193□户 名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建行郭茨口支行银行帐号 :4200 1258 1080 5300 6139开户行行号:856706□户 名: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4160 1010 0101 1643 36开户行行号:217007清算行号:309521016011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预见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守约方除获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采取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约定的体检价格和内容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密至合同终止后一年。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署地为: □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

□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创意大厦C座3F

5. 本合同签署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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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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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录

一、总 论

二、市场分析

三、建设内容

四、环保与市政配套

五、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六、建设进度安排及物料供应

七、资金筹措

八、效益分析

九、研究结论与建议

一、总 论

(一)项目背景  1 项目名称: “联想高科•经典都市”居住小区  2 承办单位概况:  “世纪地产”是武汉专业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  由于其他的在开发项目占用大量资金,且本项目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世纪地产”决定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控股公司武汉联想•世纪高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本项目。  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世纪地产”3000万元,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00万元,北京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00万元)流动资金2400万元(滚动开发)。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武汉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的,授权全面经营和管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集团注册资本15亿元,目前全资、控股、参股企业35家,已成为“武汉•中国光谷”建设的主力军,是一家集资产经营与管理、创业孵化器、风险投资、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工程科学研究、大学科技园建设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  成立于XX年6月的北京融科智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联想控股公司为进军房地产行业而专门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其多元化布局的一个重要棋子。  3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武汉市规划管理条例》及《技术规定》

(3)《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

(4)《住宅设计规范》

(5)《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6)《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场设置标准》

(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

(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项目概况  1 地块位置:  关山一路与楚雄大道交会处往南400m处。光谷创业街位于本案东侧,南抵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西紧邻关山一路,北靠长江有线电厂。地块紧邻光谷cbd中心区,不仅未来发展前景不俗,其现有配套设施也十分成熟。周边商场、菜场、休闲广场众多,大专院校林立,公园、医院等公共设施相距不远。“联想高科•经典都市”居住小区周边有:华中科技大学、中南民院、鲁巷广场、关山市场、关山中学、鲁巷小学、光谷核心市场、电信数码港、长江乐园、东湖新技术开区等。位于此地生活方便而多彩。  2 建设规模与目标:  土地面积:270亩

(180090平方米)  容积率:1.75(本地块位于武汉市郊区,沿关山一路南行800米即达武黄高速公路,是武汉光谷的重点开发地段,因此为了吸引众多的科技人才,光谷白领阶层来此购房置业,把容积率把握在较小的数值)  建筑面积:314528平方米  开发周期:7至8年  土地价格:5400万(高科集团储备土地,作为股本投入)  3 周围环境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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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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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 性别: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户籍所在区(县):__________ 性别: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等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物

第一条 甲方取得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投资建造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项目:______已竣工,并办理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乙方取得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确认文件(编号:______),甲方向乙方出售座落于______区/县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号____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结构为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层,建筑层高为____米。(该房屋户型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及设施设备标准见附件三。)

第三条 据房屋调查机构________测量,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 乙方通过购买拥有划拨土地上该房屋的有限产权。乙、丙双方约定,乙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满5年后,按照本合同约定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规定转让该房屋的,乙方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

第二章 房价款和支付方式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该房屋有限产权的单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平方米;根据本合同第一章第三条载明的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乙方支付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应将房价款解入预售款监管账户(监管机构: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乙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甲方收到乙方房款时应开具发票。

第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日次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房屋交付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确定该房屋交付使用日期: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房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付该房屋时:

(一)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二)甲方未在该房屋上设定抵押权或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已解除;

(三)该房屋应由甲方缴纳的房屋维修资金已缴纳完毕。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内到甲方要求的地点办理房屋验收交付手续。

验收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要求提供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有关材料的,甲方应如实提供。甲方不提供前款约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签署房屋验收交付文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期限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的,甲方有权发出载明合理办理验收交付日期的书面催告书。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付手续的,则自催告书规定的验收交付日的次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不得少于6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 房地产登记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双方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价格申报、并申请该房屋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小产证)。

第十五条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该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取得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条约定取得房地产权证最后期限的次日起算至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完成之日止。

第五章 房屋质量及保修

第十六条 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并从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继续保修不得少于2年。保修时间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七条 出现质量缺陷时,乙方可行使如下权利:

1、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该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标准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补偿,补偿金额为实际的结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结构、装修、设备差价的____倍。

第十八条 甲方怠于履行保修责任,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怠于履行的,乙方有权自行修复,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修复费和违约金,修复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计价规定,违约金为修复费的____倍。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对房屋质量标准认定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对修复费产生异议的,可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修复费予以认定,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六章 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 甲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选聘________物业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见附件六),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________元/平方米/月。甲方已制订了《业主临时公约》(见附件七),乙方承诺自觉履行该《业主临时公约》,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按照本市商品住房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缴纳该房屋的全额房屋维修资金;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全额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章 房屋的回购和转让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其本人及其同住人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接到通知后有权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以下简称“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未满5年,发生因全体房地产权利人及同住人迁离本市、夫妻离婚析产、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形,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其同住人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后,可以申请丙方回购该房屋。丙方核实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回购,回购价格为总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需要转让该房屋的,乙方及同住人之间应当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书面征询丙方行使回购权的意见。丙方可以行使回购权;丙方决定不回购的,乙方方可向他人转让该房屋。

丙方回购该房屋的,回购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加以确定。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即按届时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回购款。

乙方向他人转让该房屋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可以获得转让总房价款的____%,其余____%按本市有关规定支付给丙方。乙方未按照规定支付其余____%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房屋按照本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被回购或者转让的,所产生的税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诺,购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购买申请户居住使用。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并不得设定除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同意,丙方可以采取家访、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入户等方式核实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状况,乙方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擅自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使用性质等行为(以下合称不当行为)的,乙、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一)乙方应在丙方要求改正不当行为的书面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予以改正;

(二)乙方逾期未改正的,应当按其总房价款的日万分之 向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实际改正之日或者丙方收回该房屋之日止;

(三)乙方逾期 日仍未改正或者 次以上发生不当行为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四)乙方的不当行为所获收益,丙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缴;

(五)因乙方不当行为导致丙方收回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丙方有权将乙方不当行为向社会公示,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上海市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及其同住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丙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乙方退还购房款,乙方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第九章 合同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的 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乙方应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计算。本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的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乙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三十条 甲方按约定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总房价款的 ____%计算,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金额后将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第三十一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认可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十章 其它约定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各方可通过协商进行补充或者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丙方执____份、房地产登记机构执____份、________执____份。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第三十五条 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打勾选择)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名字):______________

乙方本人签署: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_______区/县住房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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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按揭贷款购买商品住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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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具有房地产抵押及分期还款两层含义。指银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并以其所购产权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分为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简称商业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具体地说,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购得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

按揭贷款合同范本

抵押权人:(贷款人)

抵押人:(借款人)

担保人:(担保人)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币元整。抵押人必须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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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娄底市城镇公有住宅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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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监护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至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嘉和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______________ 号房(项目名称:嘉和城,房屋代码:,所在层:层到层)。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商铺,属结构,层高为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第四条该商品房的权利瑕疵

1、出卖人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存在下列权利瑕疵:

(1)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年月日。

(2)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抵押权登记日期为×。

2、出卖人在办理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前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并承诺对该商品房存在的上述权利瑕疵按以下第(5)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注销该商品房的抵押权登记。

(2)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4)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5)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之前注销抵押权登记。

3、因出卖人原因导致上述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迟延办理,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如出卖人逾期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已付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1、该商品房属预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该商品房属精装修房,买受人应另支付精装修价款。精装修价款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精装修标准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有差异的,以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进行处理:

1 、方式一

(1)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0.6%)的,双方互不补差价;

(2)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以上至1%以下(含1%)的,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至1%之间(含1%)部分的房价款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

(3)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1%以上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在0.6%至1%之间(含1%)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绝对值在0.6%至1%之间(含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1%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差异比=(实测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计价套内建筑面积×100%

(4)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不得另行结算。

2 、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单价保持不变,实际成交总价款按产权登记的套内建筑面积调整,多退少补,不计利息。任何一方不得以面积差异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2)双方应在产权面积测绘结果得出后及时结算面积差价款,买受人应按接到出卖人书面通知中的期限到出卖人营业场所或指定的其他地点补交或者领回面积差价款;买受人逾期不补交差价或者出卖人拒绝退还差价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应交或者应退款的万分之四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出卖人逾期支付差价款给买受人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出现差异的,不另行结算。

(4)×。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总房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分期付款:

(1)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的 % (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

(2)买受人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买受人于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其他方式:(详见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

双方同意买受人支付的预售款应“专款专用”于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建设,在该项目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前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为保证预售款专用于工程建设,买受人应将商品房预售款支付至以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

专用账户开户行:;

专用账户账号:。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总价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九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五方验收合格的。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6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1)出卖人将竣工资料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并被接受后(以政府部门接到资料的日期为准)等待验收或丈量的;

(2)非出卖人原因,遇到配合政府、地方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命令、活动以及其他直接影响项目进展之政策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东盟博览会),或社会异常事件的(如暴动骚乱等);

(3)非出卖人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超过八小时(每八个小时计算一天,超过四小时但不足八小时按八小时计算)或气象部门记录连续两天或两天以上日降雨量(指日均小时平均降雨量)达到中雨及以上的;及其他影响工程进度,但是出卖人无法事先预见和控制的客观原因(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出卖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7级以上大风、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交通管制、强制拆迁、施工时间限制、恶性传染病等)导致工期受影响的;

(4)政府通知停工、禁止车辆进出商品房施工场地而影响工期的;

(5)在施工过程中,政府规划部门批准或决定规划变更,设计变更等导致工期延长的;

(6)因供水、供电、管道燃气等市政工程施工未能到位及完工的;

(7)买受人未向出卖人全额支付房款的(包括买受人因违约应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未全额支付的,以及以担保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在贷款银行尚未将买受人的贷款发放给出卖人时),出卖人有权延期交房。

因上述(1)—(6)项原因造成推迟交付的,出卖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5日(以出卖人寄出时间为准)将调整后的交付日期及合理推迟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买受人。

第十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且办完退房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20%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非因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导致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双方约定:除上述(1)至(5)约定的规划、设计变更以外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总平规划变更、增加容积率等),无需通知买受人并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买受人同意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房或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且办完退房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应按变更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影响,给予买受人相应补偿。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如出现以下情况,出卖人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总价款造成延期交房的;

(2)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而造成延期交房的;

(3)因买受人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清该房屋的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专项维修基金等)。

2、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房屋已交接给买受人,与房屋有关的风险及相关权利义务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买受人必须支付延期收房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因延期收房引起的一切费用,并由其自行承担延期收房的全部责任。

(1)因买受人所留通讯地址错误、不详或地址变更未通知出卖人,导致交房通知无法送达买受人的;

(2)买受人未按照入伙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前来办理交接手续的;

(3)在房屋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五方单体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买受人拒不验收房屋或拒绝签署《房屋交接书》的;

(4)因买受人未付清房款及相关费用等原因导致甲方延期交房的情况;

(5)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前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情况;

(6)其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受人不按期办理交房手续的情况。

在上述情况出现时,视为商品房已经交接,与商品房有关的风险、责任及相关权利义务自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转移到买受人,该房屋的保修期从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买受人必须在交房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出卖人按实际装饰、设备价格与约定装饰、设备的同期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赔偿买受人的经济损失。同时,买受人不能以此作为拒绝收房的理由。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建筑节能内容的承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建筑节能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内容(附件四)。与约定内容不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必须在交房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出卖人应当进行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得该建筑节能指标达到合同约定。

第十六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供水排水供电设施为年月;

2、教育文体设施为×年 × 月;

3、医疗卫生设施为×年 × 月;

4、物业管理用房为×年 × 月;

5、社区管理用房为×年 × 月;

6、环卫设施及环保设施为× 年 × 月;

7、人防设施为×年 × 月;

8、邮政设施为×年 × 月;

9、园林绿化及景观为×年 × 月;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以上设施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由出卖人承担逾期期间的50%物业管理费,以上述基础配套单项逾期最长的时间为准,不重复累计,本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如出卖人同时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交房的,则出卖人仅按第十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以上配套设施未能按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不重复累计;

2、非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以上设施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交付日期相应顺延,但出卖人无须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买受人按约定付清房款或通过银行按揭审批后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60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30个工作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每迟延一日,出卖人按买受人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活期利率计算的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保修期内,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或其受托人;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接到买受人的报修通知后应在72小时内到场检查(双方另约时间的除外),并根据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商定具体维修日期,及时、合理安排维修。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检查、维修期间给予必要配合。

出卖人或其受托人怠于履行该商品房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应当按下列第(2)方式承担责任:

(1)按每迟延一日×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商品房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按下列第(2)方式赔偿买受人:

(1)买受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3、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商铺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

1、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南宁嘉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资质证号为(建)114050,资质等级:一级。

2、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1)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有电梯);(2)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无电梯);(3)商业物业服务费元。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月收取。

3、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附件五有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承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买受人按下列 1 方式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90日内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交纳凭证。

2、买受人自行交纳。

买受人自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将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壹份,不动产登记局壹份,按揭银行壹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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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普通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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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贵阳市

区;建筑面积 平方米:居室: 室 厅所在楼层层数总层数: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证书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购房人:

第二条 该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各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其它

(二)甲、乙双方应按照《贵阳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租赁登记各案。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该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对该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程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每月租金为:大写每月(¥月),支付方式: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签约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房租和押金。乙方需提前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押金不能充抵房租;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由乙方承担;( )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8)卫生费( 0)上网费( )停车费( 2)室内设施维修费( 3) 费用。本合同中未 列明确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各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贵阳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各设施因自然属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乙方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该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房租做为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该房屋主体结构的:

3、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屋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并按壹个月房租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剩余租期内的租金和押金甲方应予退还。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代理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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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出租香港住宅物业用的地产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3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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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 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代理。本协议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 代理关系及代理责任

代理与租客同意:

(a)代理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代理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_____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_____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 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 物业资料

代理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_____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

(a) 如属单边代理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代理取得;

(b) 如属双边代理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理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代理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等表格的权利,则代理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 代理须披露权益

(a) 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 □ 没有 □(8)

(b) 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6. 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 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 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 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 物业

物业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 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_________”号) 代理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 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_____率 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_____率 租客的签署_________

(a)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b)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c)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d)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e)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f)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g)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h)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i) 是□ 否□ 单边代理□ 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_________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 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 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 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 协助租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 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 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佣金。

2. 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 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 如代理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 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代理),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代理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 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单边代理 - 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代理 - 指代理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_____率可由租客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 大股东 - 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 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 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 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 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 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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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住宅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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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图和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_________种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包部分材料;

包工不包料。

4、工程期限及保修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保修期:____月。自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并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5、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工程发票中所应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腾空的部分房屋而滞留的家具、陈设应归堆,遮盖,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费用;

3、负责协调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4、不得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和监督;

7、甲方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乙方:

1、根据施工图纸,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备案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还应赔偿。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

2、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其中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作同意。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因故不能在5天内参加验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

3、如未经验收,甲方自行搬入家具或居住,则视为验收合格。

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验证,经验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标准的,验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环境质量。乙方与甲方共同做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装饰材料。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联合发布实施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室内环境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质17号文件精神,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属装修装饰工程最后一个环节,应列入工程预算中,检测结果不合格,双方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治理费用。

6、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签字,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未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其职责等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机械台班的实际损失。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滞纳金。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要求乙方拆除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乙方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擅自折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等,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滞纳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或手机:_________电话或手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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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住宅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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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特别约定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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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住宅租赁合同有押金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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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1.1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

该出租房屋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单位产(或私产或公产),结构:转混,房屋类型:多层(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居住(或生产或经营),房屋所有权证号日_________号码_________.

1.2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回时状态及违约责任(附件1)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选项)(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他约定)

2.2乙方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无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3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

违反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第日_________元身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___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的损失的,甲还应否则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_________

3.2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

乙方需继续承担该房屋时,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

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____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____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____元(人民币)

4.2乙方按下列_______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

4、_________.

4.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友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

乙方除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到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___个月及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付违约金。

3、_________.

第五条押金和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日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用以抵冲应由乙方承担的_________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_________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_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和维修 6.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租赁期间,乙方折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的书成同意,并拉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折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附件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闭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固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修复,并赔偿损失。

6.3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天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协助。

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日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3、_________

第七条房屋转租及出售

7.1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

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终止日期。

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的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购买。

第八条提前解除合同

8.1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若约定的情况,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3_________.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营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附件3)附件1至附件3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履行过程在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本全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试_________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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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买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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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的合计面积为平方米的建筑物间租予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为年另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个月的;

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至均由方负担。

2、甲方应承担所出租房屋的修缮义务,乙方应对修缮工作予以配合。

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房屋设备清点后归还甲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及一切权利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退房时,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

6、甲方需对上述房产提供全部法律文件,如因房产产权等问题影响乙方在租期内对房屋的居住使用,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缮的,对乙方造成财务损失和人员伤害,应承但赔偿义务。

3、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遇特殊情况暂时未交租金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

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签章:

日期: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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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档社区住宅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1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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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房屋出租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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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私人住宅建设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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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工程施工安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为了做好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安全合同。

2.乙方的工程施工安装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工程施工安装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工程施工安装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工程施工安装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3.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施工安装安全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4.乙方必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关工程施工安装资质,工程施工安装人员需有“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5.乙方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装作業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6.乙方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7.乙方负责员工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8.乙方负责对工程施工安装现场使用的安全设备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9.乙方负责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10.乙方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11.乙方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工程施工安装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乙方在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乙方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乙方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在各工程施工安装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乙方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乙方在组织工程施工安装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工程施工安装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乙方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乙方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乙方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视作高处作业。乙方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乙方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乙方在屋顶、围墙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乙方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乙方高处工作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乙方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乙方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乙方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1.乙方工程施工安装人员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用电安全

1.乙方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乙方工程施工安装人员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其它

1.乙方在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若发现工程施工安装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乙方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有些确因工程施工安装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乙方工程施工安装人员都要报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4.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式壹份,均具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当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此合同适用于所有甲方外包给乙方的工程或者项目,在此合同期内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如果乙方在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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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个人住宅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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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_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号)的商铺共______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__㎡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_________。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共_____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_____%收取,如拖欠租金_____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_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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