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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贷款到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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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202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3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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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2019

合同编号: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签字):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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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额贷款公司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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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家庭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___固定期限__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限前1-3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年___月____日起计算。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本公司内,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乙方实行八工时制,每周工作日为周一到周五。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和法定节假日的权利。年休,产假、孕假等其他休假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处理。

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一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1、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的工资报酬。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公司相关制度补贴社保金,其余部分由乙方自行缴纳或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二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劳动纪律

第二十五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或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

第二十八条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另:(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争议处理均按新劳动法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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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汽车贷款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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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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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同到期要写离职报告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住,手机:_________________固话: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住,手机: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认为:_________________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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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民间贷款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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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贷款金额(大写)

二、贷款用途:贷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贷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贷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贷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贷款方占用的贷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乙方(出借人)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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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外汇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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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号文件批准的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按______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__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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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贷款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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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杭州XX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______经销商__品牌车辆并通过甲方办理按揭贷款事宜,签订本汽车按揭贷款服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按揭车辆基本情况

乙方决定购置汽车壹辆,并已自己选定上述供货商和车辆品牌型号(以下简称此车辆)。乙方就此委托甲方对附表一中的车辆办理按揭贷款,按揭车辆的合法手续和文件由乙方提供。对于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二条 按揭代办的申请、担保、抵押和使用

1、甲方向乙方推荐甲方认可的申请贷款,按揭贷款的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贷款、贷款年限、首付比例、贷款金额详见附表二。

2、甲方同意为乙方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同意将所购的车辆抵押给贷款。

3、乙方同意上述贷款用以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车辆的部分购车款项,并同意及授权贷款直接将上述贷款转入甲方帐户,用于偿还已由甲方先期垫付给汽车供应商的相应款项。

第三条 按揭贷款办理费用及代收规费

鉴于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代办了按揭手续,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担保服务费、按揭服务费、资信调查费及有关代收代付相关的费用,并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合同时付清。

第四条 按揭贷款的资信审查

1、乙方同意并自愿接受和配合甲方和贷款对其进行的与偿还贷款能力有关的资信调查。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贷款提供的按揭贷款资料及在调查时描述的情况完全真实、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事实。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按揭贷款的金额、贷款年限、还款方式、还款时间及利息以贷款规定和实际发放为准。

4、因乙方的资信未能通过贷款审查,导致贷款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乙方自行解决未付车款事宜。如甲方已收取了担保服务费、按揭服务费及有关代收费用的,扣除甲方为乙方代办按揭服务而已经发生的费用和成本后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收取的金额退还。

5、在未发放贷款前,因乙方需要提前提车由甲方代乙方垫付车辆贷款的,在甲方未收到贷款前,该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收到贷款后,该车的所有权归贷款发放所有。

6、甲方垫付车价款后,因乙方的情况未能通过贷款审查,导致贷款不同意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先期代为支付的车辆全部款项返还甲方。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将此车辆交给甲方或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方式收回此车辆,甲方有权对此车辆进行变卖或其他方式的处理。如此车辆变卖所得金额高于甲方先期垫付款项的,高出部分扣除甲方为乙方代办按揭所产生的服务和收回车辆、变卖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及成本等所有费用后多余部分款项由甲方退还乙方;如变卖价格低于甲方先期垫付款项的,扣除甲方为乙方代办按揭所产生的服务和收回车辆、变卖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及成本等所有费用,不足部分甲方保留向乙方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五条 按揭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

1、乙方按揭车辆必须以个人名义注册登记。乙方同意由甲方协助办理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手续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约定在办理过程中由甲方持有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海关商检单、担保等所有车辆相关资料。

2、鉴于甲方为乙方的按揭车辆协助办理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由甲方代为支付的乙方车辆上牌抵押费及有关代收代付的费用(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3、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在以下时间内(国产车:自放贷提车之日起7个工作日;进口车:自提车之日起1个月内。)办妥所购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车辆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保险单原件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予甲方,并由甲方转交至贷款。

乙方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办妥所购车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及未将相关资料全部交予甲方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此车辆贷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自提车之日起,如在本条第3款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所购车辆的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并未将车辆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保险单原件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交予甲方的,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中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进行处理。

5、乙方明确,自乙方提车之日起至完成办理此车辆抵押登记之日止,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完成办理此车辆抵押登记后,该车辆的所有权属于贷款;在此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和抵押权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所有权。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及其他与本合同项下之按揭购车的相关的合同、补充协议的履约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及其他与本合同项下之按揭购车相关的合同、补充协议的义务后,该保证金冲抵乙方应支付甲方的应付费用后,多余部分返还乙方。合同期内,因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对此履约保证金放弃收回权利。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扣罚履约保证金,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如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乙方承诺放弃在此车辆偿还贷款期间对履约保证金利息所属的权利。(履约保证金数额见附表二)。

第七条 车辆的保险及事故处理

1、本合同履约期间(按揭期间),乙方每年必须足额投保车辆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必须投报保50万元以上,投保项目及投保金额详见附表三。

2、本合同履约期间,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贷款,保险单原件交贷款保管。

3、本合同履约期间,乙方同意由甲方推荐的保险公司对此车辆进行投保,保险费在每期保险到期前15天内由乙方把保险费交于甲方,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保险费,如未交足部分须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造成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

4、本合同履约期间,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乙方应按保险有关规定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迅速通知甲方,并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资料,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5、本合同履约期间,任何保险责任和非保险责任事故的赔付结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6、本合同履约期间,因乙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费造成车辆脱保或其他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按揭还款、垫付和逾期催缴费用

1、乙方必须按照与贷款签订的贷款合同的要求及时归还贷款。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保证金或其他款项被贷款扣划造成垫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垫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资金占用费。

2、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人员上门催讨的,上门催讨的交通费用和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上门催收的费用每次最少为200元,如实际发生的费用和人员工资合计超过200元的,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收取。

3、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垫付达到两期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额50%的违约金,乙方在三日内未支付的,视为同意甲方直接扣罚履约保证金。

4、因乙方未按时向贷款归还贷款,导致甲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甲方的损失及甲方为挽回损失而通过诉讼或其它途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5、本条所述的所有费用,乙方承诺在费用发生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未及时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扣除相应费用的,甲方有权在合同终止清算时向乙方进行主张。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清算

1、本合同如按约定条件履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履约期间内,如车辆发生灭失的,乙方向贷款及甲方赔偿完毕,本合同终止。

3、如乙方提前还清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4、合同终止时,必须进行如下清算:

○1乙方应向贷款偿还全部贷款,包含本金、利息和罚息等。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垫付资金、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上门催收费及其它应付的所有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返还本合同约定内应扣除的款项后的剩余金额。

○4合同终止清算时,甲方不予返还所有已经收取的费用(除履约保证金和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约定的情形外)。

5、清算完毕后,甲方将按揭车辆的购车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交还给乙方或出具证明由乙方直接向贷款领取。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还清贷款和甲方的所有债务之日止。

第十一条 违约处理

1、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向乙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将履约保证金双倍返还乙方。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连续在二个付款期内或在累计四个付款期内,未按时向贷款偿还贷款本息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办理车辆上牌和抵押登记手续的;

○3乙方未按贷款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办理按揭车辆续保手续的;

○4按揭车辆因乙方原因被查封、冻结、扣押或者非法转让、变卖的;

○5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有可能给甲方或贷款造成较大的损失的。

3、出现本条第2款中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和甲方为乙方服务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如因乙方未能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导致甲方向贷款承担代偿责任的(不论是否通过诉讼、申请公证执行等法律手段),甲方的所有损失和为挽回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以收回此车辆用以抵偿的措施。甲方为收回车辆和追偿债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人力费等),由乙方承担,费用的金额按贷款余额的10%收取,但最低不低于一万元整。

4、因乙方违约导致贷款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车辆的,乙方特别授权给甲方代为拿回存放在贷款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及相关的凭证。如乙方未按贷款合同按时还款的,同意并授权甲方对乙方的通信工具实行定位跟踪,由此放弃抗辩权。乙方自愿授权如车辆的评估等于或小于乙方的债务的,乙方特别授权甲方代为放弃和变更执行、和解、同意变卖车辆的权利;车辆评估价高于乙方债务的,以人民法院的裁定为准;双方协商以车抵债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必须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不足抵偿债务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包括应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乙方追偿,及乙方拖欠甲方相关费用引起的纠纷等,双方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抵押登记承诺书》、乙方与贷款所签订的《汽车借贷合同》、《抵押合同》等,甲方与贷款签订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函》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若发生联系方式地址、电话、手机等的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对方(甲方通过媒体公告视为有效通知)。否则,造成联系中断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名和乙方签名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贷款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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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贷款担保书借鉴

范文类型:担保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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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兹有 (企业),经 银行 支行同意授信贷款 万元,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企业就委托贵公司对本项贷款出具授权担保书(担保金额万元)做出如下承诺:

一、 承诺按授信贷款用途使用本项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二、 承诺在贷款到达本企业账户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向贵公司支付担保费。

三、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真实、规范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季向贵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跨年度的担保项目,年终还需提供现金流量表以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其它年度报表。

四、承诺定期向贵公司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债权债务变动、项目实施进度等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随时接受贵公司检查和监督,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有关理财知识培训,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本企业承担。

五、承诺按时归还贷款并支付利息。如造成贵公司代偿之事实,则本企业愿向贵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每日按万分之二点一计算)、违约金(按担保金额的20%计算)、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六、 承诺本企业需实施可能影响贵公司作为保证人利益的

重大决策时,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贵公司并征得贵公司的书面同意。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提供的授权信用担保贷款可视为立即到期,任由贵公司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盖章后生效。

企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年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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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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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支持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双方承诺坚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互不欺诈,互不侵犯对方权益。

第二条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工作。

甲方联系人、姓名、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乙方联系人、姓名、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双方联系人如发生变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告知对方。

第三条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提供的助学贷款为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核准的额度内为具备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无担保(信用)贷款。

(二)向借款人发放的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利率执行,不上浮。

(三)向借款人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需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之和,最低人民币20__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对乙方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保证在收妥借款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五)负责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所需各种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到乙方所在地对借款人集中进行指导。

(六)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个人助学贷款运转情况。

(七)保证将借款人的学费贷款及时划转至乙方在贷款行开立的账号。

第四条为保障与甲方合作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

(一)配合甲方做好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

(二)对贷款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按照银行管理要求进行汇总。同时,对借款人填写的《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提出审核意见,并负责将借款人申请资料完整提交贷款行。

(三)向甲方提供教育部或地方教育部门核定的学校贴息贷款总额度,及时将贷款发放情况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四)在甲方开立资金专户,用以划转借款人的学费贷款。

(五)协助甲方进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每学期向甲方提供借款人的学习、健康、品德等情况。

(六)贷款学生出现足以影响贷款回收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被开除、生病住院、死亡等),及时主动将此情况通知甲方。

(七)借款人毕业前,负责通知借款人与甲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补充合同或借款变更合同。

(八)对违约借款人,配合甲方在学校内或由甲方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第五条对本协议任何内容的变更,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承诺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有效期限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提前终止。确因客观原因,一方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天通知合同另一方,共同就协议终止后的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后,双方就是否延长合作期限可另行协商。

协议期满后,甲方不再发放新的贷款,但协议有效期内发放的尚未收回的贷款,乙方应继续履行协助甲方回收贷款及本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义务。

第八条其他条款:

(一)

(二)

(三)

(四)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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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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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____月____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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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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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约人(以下简称承押人)

(以下简称抵押人)(抵押人资料详见附表一)于一九 年 月 日签订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以下简称合约),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贷予 (以下简称该笔贷款),并已签署欠单一份。抵押人愿意将附表二所列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抵押给承押人,赋予承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约全部条款。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款,应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须依照该欠单及附表(三)规定之方式,照规定期数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时缴交应还款项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缴债务,且履行合约全部条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条之规定,向承押人赎回本合约抵押给承押人之房产。

(2)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内涉及借款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承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应付利息,并对依约所收之手续费,不予退还。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缴,系本合约首要条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则须补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计收,利率由承押人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由到期之日计至该款收到之日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缴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时,则全部所欠款项及利息不论届期与否必须立刻一次偿还给承押人。

(4)该笔贷款未清还前,抵押人必须按本合约规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利率,利率经调整后,立即生效。该笔贷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贷出款项后一个月开始,照规定期数,每期付款金额及付款日期按月摊还。利率如有改变时,将由承押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抵利率,承押人认为有必要时,有绝对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应缴金额按照规定摊还期数,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单方面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

(6)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有押品,包括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7)抵押人必须在 银行 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授权承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8)所有应付予承押人之款项,应交 银行 分行或经由该行之总行或分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币缴交。

(二)在合约期间,抵押人必须:

(1)依期清还本合约内所有到期款项,无须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权继续享有该房产;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决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3)准许承押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4)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承押人;

(5)对该房产之损毁,不论原因如何,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承押人之损失;

(6)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7)在按揭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8)遵守一切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及保持该房产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

(9)先行咨询并取得承押人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产出售、转让、抵押、按揭、舍弃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该房产或本合约规定关于该房产之权益或该房产之承购权。

(10)在本合约签订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买该房产价值之全险,该保单不得附有任何特别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数目(除非该等条件或数目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认可者)。保单须保障该房产不受意外损毁,火灾及天灾之损失,直至本合约停止生效为止。保单须过户承押人,订明承押人之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对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项。抵押人如违反本条规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费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为其代表人,接收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承押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且此项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将该房产之“房产权证书”之权益抵押给承押人;

(12)将上述房产权证书保险单据及有关文件,在本合约有效期内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费;

(13)在承押人认为必要时,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等保单俱以承押人为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上述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额(包括利息),或抵押人应付与承押人之其他款项时,不足之数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所有款项结清之后,本合约即告终止,在无损于保险公司权益之前提下,该房产即归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该房产之损毁均不能使本合约失效,亦不影响本合约规定抵押人之债务责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约,承押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认为合适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酬报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将有以下之权力:

(甲)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乙)接管人可依据承押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条款,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之程序拍卖,此等拍卖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承押人不须负责。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出售该房产之权力:

1.承押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缴全部或部分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缴交地税或有关部门所征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约;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6.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7.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8.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4)当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5)承押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需理会承押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於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酬报)。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人士,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承押人有权另行追索。

(7)承押人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承押人概不负责。

(8)承押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品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作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承押人高级职员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不得异议。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件者,承押人应将该房产所有权转归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承押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八)(1)抵押人自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此与承押人无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损失或损伤之索偿,承押人不负任何责任。

(2)本合约所用(抵押人)一词,其涵义包括一家公司、或两位或两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应共同及个别负担合约之责任。

(九)承押人在执行本合约各项条款时之宽容、延缓或容忍,或给予抵押人额外期限,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本合约所规定承押人之一切权利及权力;不能作为承押人对任何破坏合约行为之弃权,亦不能作为对以后任何破坏合约行为放弃采取行动之权利论。

(十)抵押人使用该房产不论自住、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书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进行,如出租给任何人,抵押人必须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约第(十一)条之规定签具承诺书办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内任何条款,承押人得要求该房产住客,不论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内迁出,抵押人特此授权承押人得同时呈报有关部门,由该有关部门考虑是否将抵押人(业主)因购置该房产而获准从外地迁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担,住客向承押人追讨赔偿时,抵押人亦须补偿承押人一切损失。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时须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时必须与住客订约,阐明抵押背约时,接到承押人通告一个月即须迁出。

(十二)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一切关于此合约所涉及之事宜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决。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承押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托给承押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承押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无效或被视为非法,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为本合约之一部分。

抵押人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并承认收妥该笔贷款,以下签章作实: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约条款,以下签章作实:

银行代表人签章:

抵押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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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财务,全文共 3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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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甲方):

代 理 人(乙方):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诚信、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会计代理具体服务事项范围:

□上门收取当月原始凭证 □填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报表、整理及装订凭证、报表、总账、明细账

□纳税申报(月报.季报.年报) □每月代领银行对账单、季末代领利息单 □购买及核销税务发票

二、会计代理期限(计费时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备注:乙方的服务是本月

服务于上月的记账及报税,例如:2月15号前从事的记账及报税工作是为了1月份的账务服务,收取的费用为1月份

的服务费)。

三、会计代理收费标准:

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代理记账费用,根据甲方要求所做月份的账务情况选择相应代理事项进行收取;乙方向甲方收取代理记账服务费的方式为:预收费方式。

2、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如下:

□按季度(3个月)预付服务费。共计 元整(¥ 元),其中每月 元整(¥ 元)

□按半年(6个月)预付服务费。共计 元整(¥ 元),其中每月 元整(¥ 元)

□按年度(12个月)预付服务费。共计 元整(¥ 元),其中每月 元整(¥ 元)

3、自签约当日起甲方应在3天内向乙方一次性预付首次服务费,及一次性交付当年账本、记账凭证、会计报表

等费用¥ 150元。

4、协议生效后,乙方具体收款日期:本协议共 期业务服务费。20 年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

服务费;20 年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服务费;20 年 _x001f_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服务

费;20 年 月 日收取第 期代理服务费。

5、甲方要求乙方帮助年审和代理其他事务,乙方另行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协定。

6、乙方在为甲方正常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宜时,交通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甲方如需乙方为其处理紧急业务时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则由乙方垫付,乙方为甲方工作过程中所垫付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收款方式:甲方可付现金也可直接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博林企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民主路支行账户:-210-700-

甲方: (公章) 乙方:广西博林企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依法经营。保证所提供的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在每月1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原始凭证,包括已开具和作废的发票、银行对账单、银行现金收付款凭证、费用报销凭证以及各种内部单据(如工资单、出货单、进化单等)。如因甲方提供原始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或导致税务部门处罚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工作,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整理并保管所有发生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及相关资料传递、登记、保管工作;

5、及时将工商、税务部门传达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给乙方;

6、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报税服务费;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8、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间(每月1-15日),需甲方提供公章及相关资料时,若与甲方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甲方应及时足额将税款缴存到纳税账户,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税款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乙方为甲方编制的财务报表、会计报告,应经甲方负责人认可其真实性后签名并盖章,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11、按本协议书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如甲方未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超过7天,乙方有权暂停财务

工作,暂停后所产生税务罚款,滞纳金由甲方全权负责,与乙方无关;

12、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对乙方的服务不满,可向乙方公司投诉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接受

并改善服务,或向甲方说明不能接受的原因。甲方对乙方的派出人员工作不满意,可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以高效服务为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行业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派出专人负责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采用财政部门批准的财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编制会计报表;

4、乙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定》的规定整理及妥善保管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报税资料),并同时制定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会计年度终了时,再交回给甲方自行保管。若在乙方保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报税资料)丢失的,由乙方负责弥补;

5、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6、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可提前要求乙方到场协助甲方进行税务检查配合工作;

7、接受甲方受托,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

8、乙方应于纳税申报截止日前,提前2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本期应纳税款的金额,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而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9、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作的会计账务处理违法而导致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非乙方经手的会计账务处理,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处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如甲方要求做出不合理的账务和资料,乙方有权拒绝,如甲方执意要求,则就此事项所发生的后果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自行承担。

10、乙方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不承担甲方重要物资、资料的保管义务,原则上,发票由甲方领购保管和填写,但有甲方工作人员的陪同,乙方可为甲方代购发票。

11、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协议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的,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八、协议有限期限及协议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甲方逾期30日未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的,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三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延续及争议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依照级别管辖规定依法解决。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暂不能履行时,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有关情况,并于事发后十五天内向对方提供事故的详细说明及证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暂缓执行本协议。

3、甲方超期未支付相应的代理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的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期满前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是否续约,如乙方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即表明甲方同意将本协议顺延一期。

5、本协议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名并加盖印章后生效,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依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审理。

8、在服务过程中若是由于乙方造成解约,乙方将以已收折扣优惠服务金额为退款依据(备注:退还未服务月份

已收的实收金额);

9、如需临时增加其他服务项目时,双方另行约定单项收费及相关协议。

被代理人(甲方):

代 理 人(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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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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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甲方):

款人(乙方):

介绍人(丙方):

甲方经丙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级机构与广西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定《广西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协议书》,经协商一,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大写)陆仟元整 (小写)¥ .00 元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08月,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定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

实际发放贷款后,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 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 日(含 日起);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 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 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该在获得学校出具的相关交费凭证后,将学费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

二、丙方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甲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为:陕西师范大学 , 账户号为: 30283 83033809 00 。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二种发放方式: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二)按学年发放:

.xx年,学费人民币3xx年,学费人民币3xx年,学费人民币3xx年,学费人民币3xx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款日以《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申请继续攻读其他学位的借款学生,还应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付息的集体起始日期以还款协议为准)。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 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

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使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本息,账户名为: 张三(学生帐号名) ,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学生在中国银行办理的存折帐号)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划扣,否则造成乙方划扣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本合同的第八条至第十七条因没有填写内容,故在此省略,具体内容请参看合同原件。

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以下内容请贷款学生如实填写) 乙方地址: 西安市师大路2号 所在院系: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 邮政编码: 7 006

攻读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联系人姓名: 辛伟

通讯地址: 应为目前通讯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如学校地址或宿舍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宿舍电话手机家庭电话) 乙方签章: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如无工作单位,则直接填写家庭地址) 丙方地址: 西安市师大路 号 甲方母亲姓名: 邮政编码:7 0062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工作单位名称:(如无工作单位,则直接填写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 张 三 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xx年 X 月 X 日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范本二

借款人(甲方): (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 (经办银行)

介绍人(丙方): (学校机构)

甲方经丙方向乙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乙方或其上级机构与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仅限用于甲方在丙方所在学校就读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 ______%。

实际发放贷款时,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在贷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则从次年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档次执行。

贷款展期后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利率执行。

二、贷款利息

甲方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 00%由财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甲方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 日(含 日);当甲方按照丙方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 日起自付利息。如甲方休学,当其复学后,恢复财政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 日。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xx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丙方指定的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xx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二)按学年发放:

.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2.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3.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4.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5. 学年,学费人民币 元,住宿费人民币 元,生活费人民币 元。

五、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款借据》的实际进帐日为准,实际还本日以《还款协议》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和《还款协议》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毕业离校60日前,应通过丙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以下简称还款协议)。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甲方与乙方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二、甲方毕业后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甲方可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但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款事宜,必须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中明确。

三、甲方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 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 ,账户号

为: 。

二、甲方因账户余额不足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三、如甲方需要变更本条第一款所指定的账户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提供在乙方开立的其他账户供乙方扣划,否则造成乙方扣划失败时,乙方将视为借款逾期,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为约束借贷双方的法律依据。如发生以下情形,三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相关权利义务,当合同三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外两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甲方在校期间,乙方允许甲方自愿提出终止贷款发放;有终止贷款发放意向时,甲方应在当年放款 0日前通过丙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

二、甲方转学:如甲方转学,必须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三、甲方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甲方必须在毕业前30天向丙方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丙方审核通过后,由乙方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甲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期间的贴息,按丙方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及丙方所在学校对该笔贷款继续承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规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甲方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丙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丙方所在学校必须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后,或乙方与甲方签订还款协议后,方可为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当期应还款额,并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明确的账户中扣收;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

款明确的账户存款额不足扣收时,甲方授权乙方从甲方在乙方或其他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中划收;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 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 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 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六)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丙方承诺

丙方受所在学校委托,作为甲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介绍人,丙方承诺如下:

一、向乙方提供所在学校授权委托书;

二、在本合同订立后,以挂号信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使其知悉甲方贷款情况,支持甲方偿还贷款;

三、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甲方,并负责监督甲方的贷款使用情况;

四、甲方与乙方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丙方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五、将甲方在校期间发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出国留学或定居、开除、伤残、死亡、失踪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甲方毕业后,丙方负责在一年内向乙方提供甲方第一次就业的有效联系地址或其家庭有效联系地址;

六、应负责开展对甲方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建立甲方信用记录,协助乙方做好甲方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发放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三)甲方如违反在本合同第九条承诺的第四、五项规定的义务,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 甲方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 甲方被所在学校开除,或经学校同意休学、退学、转学,或自行离校而未偿清借款的;

3. 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4. 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5. 甲方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

6.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丙方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

7. 甲方在毕业时未与乙方签订还款协议。

(四)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乙方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五)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丙方违约责任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款规定不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向丙方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所在学校和所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三 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借款借据;

2、还款协议;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本合同经各方授权签字人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居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地址:

所在院系:

邮政编码:

攻读专业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

日期: 年

居民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

丙方地址:

甲方母亲姓名:

邮政编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工作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传真号码: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

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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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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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借  款  合  同

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

借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基本帐户开户行:

账    号:

贷 款 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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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贷款感谢信

范文类型:感谢信,全文共 1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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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银行: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四年的大学生活已接近尾声,回想当初如果没有国家助学贷款,我的大学生活将会不堪设想。

我出生在河北的一个贫困农民家庭,父母均靠种地为生,考上大学的时候,我还有两个弟弟在上中学,祖父年迈,下身瘫痪,终年卧床不起,不仅时刻需要有人照料,而且每天的药物治疗就要花去很多钱。父亲是村里有名的大孝子,他为了照顾祖父,几年如一日,寸步不离;母亲则在村里的塑料厂打工挣钱,家里收入只靠母亲一人怎么能行?几年下来我们家已是外债累累,父亲虽然着急,但又不能离家打工,母亲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我的大弟弟为了减轻里的负担,没有跟我商量就退学外出打工了。我当时气愤的问母亲:“他学习那么好,为什么让他退学?”其实我心里也清楚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母亲什么也没有说,抱着我就哭了,我也哭了。作为家中长女,我有责任为减轻家里的负担做一些事情,可现在,除了要钱我什么也不能做。绝望之中,我听一个在西藏大学上学的老乡说贫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这使我的大学梦再次燃起,我一定要学习更多的知识,实现我的大学梦。

我怀着期待的心情来到学校,在老师和学校领导的热心帮助和亲切关怀下,很快就办理了助学贷款手续,当我拿到国家助学贷款的XX元生活费时,我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受助对象和最终受益人,我深刻感受到党和政府对贫困生的关注、关心、关爱和大力资助借此机会我想表达一个心声: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关怀,感谢西藏自治区建设银行和西藏自治区农业银行对我的资助,感谢母校对我的培养,感谢学校领导、老师对我的大力支持和在生活上、精神上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帮助,真心的感谢你们!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来报答党和政府的关怀,我一定会努力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贷款不仅给了我上大学的机会,而且给了我学习的动力。几年来我不放弃任何为广大学生服务的机会,在大家的支持和推荐下,我担任过04级创新班班长,并积极主动地帮助其他有困难的同学,为自己将来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回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突出的地方,我始终把生活的艰辛当成前进的力量,把党和政府以及学校老师的关怀与照顾当成自己奋斗的动力。我虽然生活贫困,但是知恩图报、不忘他人,尽自己所能回报党和政府、回报社会。我要树立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乐观面对的人生态度。

四年的大学生活使我懂得了回报社会的责任,毕业将至,这也意味着我马上就要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在心里暗下决心:我一定要认真履行一名人民教师应尽的义务,为社会、为国家、为西藏培养更多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我要尽快还清贷款,让更多尚不起学的孩子们能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过去我想要成为父母的骄傲,现在我要成为社会的财富,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我的人生价值,尽到一名党员的义务和责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升华为前进的动力,积极投入到未来的工作当中,时刻鼓励、鞭策自己,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为建设和谐社会主义传递一份力量。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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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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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

符合个人实际情况的合同范本才有实用价值,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一)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电话:

根据 (下称借款人)与乙方 签订的编号为 年 [个

人借款]字第 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 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 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个人担保贷款合同范本(二)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个人贷款合同范本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

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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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委托协议专项贷款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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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

受理/代理方:_________

拟委托受理/代理其申请/国家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经委托方与受理/代理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申请认证的产品

中文名称: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___

二、认证依据标准:_________

三、申证产品取得证书情况有无_________

四、受理/代理内容:_________

五、开始实施受理/代理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方

有权在认证开展的各阶段向受理/代理方了解认证工作开展的情况;

有权要求受理/代理方保守其产品的技术秘密;

保证遵守所申请的国外认证机构规定的认证规则程序;

在认证各个阶段中按受理/代理方的要求提交有关文件或进行必要的工作,积极配合受理/代理方,使认证受理/代理工作顺利进行;

在签订认证协议后,应向受理/代理方交付受理/代理费用。

2.受理/代理方

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所申请的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支持配合受理/代理方的工作;

有权在委托方不能按期缴纳受理/代理费用时,停止受理/代理工作;

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及所申请的国家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委托方提供认证受理/代理服务。

在开展认证的各个阶段向委托方提出认证要求时,其内容明确具体,不应使委托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

保守委托方秘密,直至合同中止,合同中止后,未经委托方许可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七、费用

1.协议生效后,委托方应缴纳:

申请/受理费用:_________元

资料审查费_________元;

/国际认证证书费:_________元;

试验费:_________元;

转报告费:_________元;

2.受理服务开始后,由于委托方的原因,撤销认证申请的,其申请/受理费不予退回。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方,受理/代理方各存一份。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解释权在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受理/代理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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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车辆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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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邮编:_____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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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按揭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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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贷方):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发展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 年 月 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 月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担保人”______________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 供款

一、供款按贷款期限以第一个月为一期,采用定额月金偿还方式,共______________期;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

还款期数

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额=----------------------------------------------------

还款期数

(1+贷款期月利率) -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入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务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 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即地产之权益抵押

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

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着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 房产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 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处置该房产: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当上述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抵押权人即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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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施工生产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企业,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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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此合同规定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包安全)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价必须包含为实施及完成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劳动、安装、缺陷修复、保险、管理、总分配合,以及合同明示及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

4、承包价款: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00

一、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

2、组织各相关方进行验收

3、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范围内保修壹年,按施工安全规范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程完工后清理现场,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其他堆积物,生产的临时设施

拆除,做到工完场清。

3、乙方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乙方在工作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做出违法、违章行为,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有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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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委托贷款发放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3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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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发放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贷款金额:甲方委托乙方向借款人提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如借款人在经甲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第三条?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第四条?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第五条?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六条?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七条?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八条?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当比照XX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第十二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通知中确定。

第十三条?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账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账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四条?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十五条?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______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七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八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九条?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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