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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居间协议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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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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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劳务合同内容范本

甲方(发包单位): 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_____________

四、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

五、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

六、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_____________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人工基价 (元)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 备 注 质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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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装修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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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将______街______号______室内装修工程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商,确定如下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按总价民法典计算,如有增减工程量,按预算价进行单价法计算,如该项目没有预算价,则双方友好协商商定。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具体预算附后面):

室内泥水工程(墙体结构改造等)、天花工程(主人房木天花制作等)、水电电位修改工程(包括洁具安装等)、油漆工程、门窗工程工程。

四、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工期:

本工程之签订合同日起计算,计算工期为____天完工(如遇雨天及其它等客观原因所造成的拖延工期不计)。

六、付款方式:

开工日支付整个工程款_____%,在工程进度达到_____%左右时付整个工程款的_____%,整个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付完整个工程款。

七、甲方责任:

提供施工水、电源供乙方使用。

八、乙方责任:

(1)负责做好装修产品及原有甲方装修产品(厅地板、厨房、洗手间)的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原貌。

(2)遵守甲方物业管理的规定,确保甲方取回装修押金。如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无法全数取回装修押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金额

(3)确保施工安全,装修期间如发生人身安全、损坏公共财物等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名后生效,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时间(二年)。保修期完以及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然失效。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为准,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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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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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 分包单位: 诚实信用的原则 ,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 , 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分包范围 :

分包内容 :

分包性质 : 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 20xx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20xx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3 、质量安全标准

3.1 工程质量 : 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 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2 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 、分包合同

4.1 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4.2 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 ( 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 。

5 、图纸

5.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7 天前 , 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一 套 ,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一 套。

6 、项目经理

6.1 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 职务 : 。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 、总包义务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 , 全面履行总 ( 分 ) 包合同 , 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

(l)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7.3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

7.4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5 、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7.6 、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 、分包义务

8.1 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分包向总包负责,织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 ;未经总包允许不得擅自与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 分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总包上报本标段进度计划,每月 23日 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总包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 经总包批准后严格实施 ;

8.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细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 自觉接受总包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总包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 按总包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总包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搞好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 保证属下人工工资的发放,不因拖欠人工工资给总包造成矛盾;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总包视情而定对分包人进行5000—20xx0元的处罚,直至解除其分包资格,无补偿清退;

8.7 每月 23日 前按时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量报表,配合总包完成本标段内的技术资料,配合总包办理交工验收;

8.8 做好施工场地内己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责任发生损坏,分包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8.10 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 , 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 , 安装调试完毕 , 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 ,保证工期需要。

8.11 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 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 每延误一日 , 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5‰ 元的违约金 。

8.13 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 由分包自行承担。

9 、材料、设备供应

9.1 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 , 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 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 , 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 , 分包必须及时进行 , 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 , 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 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 分包应赔偿 , 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总包委托分包采购的低值易耗性材料 ( 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需提前 20天 上报总包,经总包确认后方可采购。同时提供材料检验证明、合格证等一切证明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 、分包价格

10.1 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 固定分包单价 (含管理费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 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 、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 85% ,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 90% 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 95% ,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 、施工变更

12.l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 , 总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

12.2 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 , 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 ,工期相应调整。

12.3 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 , 由分包承担 ,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 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 ,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 、施工验收

13.1 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 , 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 , 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 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 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 , 不延长工期 ,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3.2 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 ,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 、争议

14.l总包和分包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 , 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 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 ,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

(l)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 向 北京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 , 除非出现下列情况 , 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 保持工作连续 , 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

(l)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 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且为双方接受 ;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 、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l 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 , 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 、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 、合同解除

17.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 ,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

17.2 合同解除后 , 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 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

18 、合同终止

18.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 ,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 ,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 , 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 , 本合同即告终止。

19 、合同份数

19.1 本合同正本两份 , 副本 2 份, 具有同等效力 , 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当日 后生效。

总 包:(公章) 分 包:(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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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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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承包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装修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工作量清单。

4、承包范围:水电工、木工、漆工、瓦工。

5、承包方式:包清工,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由乙方自备。

6、质量要求:5021__-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1/30-20__《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7、工期要求: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元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

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元

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元。

余款5%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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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劳务用工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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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劳务用工制度,规范施工现场外用工管理,根据《劳务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乙方的个人情况及要求。

2、严禁使用以下人员:

(1)高血压、心脏病、癫痫、贫血病、痴呆症等疾病者。

(2)童工及年龄达到55岁者。

(3)无上岗证也未到劳务公司报道参加培训者。

二、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

1、工资计价方式:。

2、工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承担个人所得税。

三、双方履行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务安全防护用品及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及必要的生活条件。

2、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劳动法进行用工,不得使用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强迫工人劳动。

3、甲方按时发放工资,若确有困难,要向乙方解释清楚,并作出发放工资的时间承诺。同时,乙方应理解甲方的困难,给予甲方工作上的支持。在甲方作出的承诺时间范围内,乙方不得到处游说滋事,更不得有阻挠现场施工、扰乱社会治安、影响公司形象等情况发生。

4、发放工资时,由甲方制定工资表,乙方签字领取,以此为据,并送劳务分公司备案。 乙方的责任:

1、服从甲方上级各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及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乙方不得无故拒绝工作,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超期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乙方必须按照公司及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进行作业,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违章、违规指挥,不得从事任何违章、违规作业,否则发生任何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行政、经济责任。乙方必须遵照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规定,凡在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及民事纠纷,甲方概不负责,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得与甲方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发生任何纠纷。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部门的治安管理条例,不得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更不得打骂、侮辱管理人员,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行政、经济责任。

5、乙方必须提供自己的身体状况证明、年龄等基本情况,若因乙方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甲方要求执行合同的文明施工要求,按规定购置统一标志的服装、安全帽、胸卡。

7、乙方必须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按70%结算工资并清理出场,甲方违约付乙方3000.00违约金。

五、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务项目部备案一份。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报重庆兴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备案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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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安装劳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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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名称: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协作人:__________

劳务协作协议: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

协作人(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__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第二条 劳务协作内容及质量标准

2.1、工程内容: *项目路灯及相应的基础现场安装、管线安装调试等(以施工图纸为准),具体规格根据设计图纸要求。

2.2、质量标准: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设计要求、国家相应的各类规范、标准及政府相关政策进行施工,并通过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本工程是以固定单价形式进行结算,暂估价为:

人民币 (¥: 元),最终结算以经甲方收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准,具体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3.2、本工程价格含税,乙方需提供正规足额的劳务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代码证号:

基本户开户行名称:

账号:

3.3、本合同固定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为:

灯杆基础预埋件(钢筋笼)、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管沟开挖回填、管道埋设、接线井及井盖施工、过路井的砌筑、电缆敷设、灯杆安装及调试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每15天提供不低于两个不同隐蔽部位及20张以上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应包含部位标示、桩号、拍摄日期、尺寸等信息),保证项目验收合格,并提供所需的所有隐蔽工程影像资料。

3.4、工程款项支付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申请对已完工工程量进行现场收方并签字确认,甲方现场负责人于每月25日前将有效收方单报公司审核批准,公司于次月25日-3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70%的申请进度款支付,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并经业主方和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至实际产值95%的工程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无息)。

3.5、质保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如该工程在质保期内安装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质保期满后14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3.6、甲方支付每期款项前,乙方需提供足额发票。

3.7、工作内容:敷设管线、预埋管线、电缆敷设、过路管敷设、灯具安装、系统调试等所有工作,包验收合格(完成设计图中所有的施工内容)。

3.8、本协议固定单价中包括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税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保险费、人员进退场费、窝工费、误工费等风险费。

第四条 责任及义务

4.1、甲方责任及义务

4.1.1、提供施工图、技术要求,及相关技术协调。

4.1.2、现场施工管理及组织协调。

4.1.3、提供到场设备与材料的存放位置。

4.1.4 提供施工图纸,办理和总承包单位的有关技术文件的交接。

4.1.5、协调业主及相关单位及时对材料、设备、工序、隐蔽工程及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4.1.6 对所供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4.1.7 负责工程材料第三方机构检验事务。

4.1.8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前的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4.2、乙方责任及义务

4.2.1、响应甲方对施工中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做好自身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2.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处理好与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建立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

4.2.3、自行做好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接引工作,承担施工期间所用的水、电费。

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及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2.4、按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本工程的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场5日内必须办理乙方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乙方施工用的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2.5、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整齐、做到文明施工,工程完工做到完工即清理好场地,负责将施工垃圾清理出工地。

4.2.6、及时组织非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非标加工件的到场,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并做好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4.2.7、施工期间进场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4.2.8、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并全部通电亮灯调试合格之日起60天内的免费看护责任,免费看护期过后,如果甲方根据情况需要乙方继续看护的,甲方按照 元/月(含税)的看护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继续承担看护保管责任不得推卸。如未能履行看护责任的,甲方将不予办理未结工程款的支付。

4.2.9、乙方看护期内,承担全部看护保管责任,如有因看护不利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修复赔偿责任。

4.2.10、协助甲方收集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配合甲方资料员进行现场取样检测等工作。

4.2.11、乙方负责甲供材料到达现场后的看护保管。

4.2.12、乙方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需在进场一个星期内将用工人员的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上报至发包人,需得到发包方确认后方可用工,否则属于非法用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2.13、乙方在施工及质保期间有义务对现场及周边成品或办成品,如绿化、道路等设施进行保护,如有损坏的,乙方责任。

4.2.14、乙方队组组长有义务对施工队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每月上岗前做好安全交底、安全提醒。

4.2.15、乙方必须对提供的材料(除甲供外)送检,并保证送检合格。

4.2.16、配合甲方工程验收移交,技术协助出具竣工图。

4.2.17、劳务人员在总包工地集体宿舍住宿的,必须遵守总包方管理规定,安全文明和谐住宿,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2.18、其他:合同签订5天内乙方需为其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单及发票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如乙方未能及时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为其办理,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劳务款中扣除。

第五条 技术要求

5.1、路灯部分

5.1.1、路灯电缆的规格由发包人采购,协作人承担看护和安装,路灯电缆的埋设采用穿护套管的方式,埋设深度按图纸要求,并做好电缆防盗措施,品牌经甲方确认。所有电缆接头一定要作防水处理。

5.1.2、路灯基础的设计施工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台风和暴雨)和厂区自身的地质条件,避免由此产生基础的侧倾和下沉。路灯基础的设计施工应考虑预埋穿线管,以方便安装期间电源线的接入和以后的维修。

5.1.3、路灯控制柜按照图纸要求的位置安装,回路的数量和功率设计以图纸为准。

5.2、基础部分

5.3、管线预埋

5.4、接地部分

5.5、其他部分

第六条 施工要求及责任

6.1、本工程为施工劳务总承包工程,协作人应承担以下材料及人工费:基础开挖、内外笼预埋件、混凝土、螺母、垫片、穿线井砌筑、路灯接线井井盖、砖、沙、水泥、灯具组装、配电箱的安装、立杆安装及调试的所有费用。货物到场装卸费,施工人员保险费及各相关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全部税费,甲方不再支付合同单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6.2、乙方在货物到场后应按甲方指定场地存放,乙方派人专门保管货物,如出现丢失、被盗、破损由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损失。

6.3、乙方采购的材料到场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证明,向甲方代表提供材料验收的申请书。甲方对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安装环节,如果乙方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安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4、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代表、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甲方代表有权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安装质量提出整改意见,逾期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5、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如验收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所有损失,甲方保留罚款与索赔的权利。

第七条 工期

7.1、本工程预计工期 天,节假日、雨天顺延(具体工期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7.2、本工程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计划工期施工,具备施工条件下,不可抗拒除外,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严格执行,配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如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未整改而造成了工期延误,则进行处罚3000.00元至5000.00元,若出现二次以上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3、甲方提前3-5天通知乙方进场,乙方要在指定时间内进场开工,且乙方需提前配备足够的人力及机械机具,确保甲方下达的任务计划按时按量完成。

第八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

8.1、甲方负责提供以下主材: 灯杆、灯具、电线电缆、穿线管、角钢、配电箱、过路钢管(玻璃钢管)、过路井井盖

8.2、本工程范围内辅材均由乙方提供。

8.3、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投标文件及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8.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购买,且在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的产品抽样检验方案和甲方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8.4、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设备时,应经甲方认可后(包括生产厂家及品牌)才能使用。

第九条 转让、分包及退场约定

9.1、乙方应保证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将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

9.2、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场的,乙方所产生的产值将不予结算,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施工管理

乙方应该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从设计、工艺设备方案的确定、材料的采购、安装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相关规范和附件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规范或附件要求的工件、半成品、成品做出重做处理的决定。

第十一条 交付与验收

11.1、交付时间:根据业主单位要求。

11.2、竣工验收标准:设计图纸、国家及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等相关规范。

第十二条 保修

12.1、质保期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乙方应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如果乙方未能按照要求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3.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在施工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否则应停止施工直至安全防护措施满足要求方可继续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和费用。

13.2、乙方指定 ,身份证号: ,为本项目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7级以上的地震,50年一遇的洪水对本工程造成实质影响的。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5.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七条

17.1、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贰份,发包人、协作人双方各执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第十八条

18.1、本合同附件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含中间计量单价表)》、附件2《工程项目看护协议》、附件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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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劳务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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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合同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9)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范围:

4、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勘察费 元(如有),设计费 元,设备购置费 元(如有),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暂列费用 元(如有)。

按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价格内。

暂列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价格内。暂列费用主要为以下情况:

(1)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代用、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4)地下障碍物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等发生的费用。

5. 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 项目经理: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

6. 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实施、竣工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计划开始工作时间:设计开始时间 ,施工开始时间__________,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工期为 天,其中设计工期 天,施工工期 天(合同履行期业主承担义务的工作影响占用承包人进度计划时间,如包括但不限于业主选择方案、审图、报建、论证及承包人有证据证明非承包人责任引起工期延误等,工期相应顺延。)。

10. 本协议书中有关的词语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1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12.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

13. 本协议书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14.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承包人: (联合体牵头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承包人: (联合体成员)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指由第1.2.1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1.1.2通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3专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4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承包。

1.1.5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7联合体,指经发包人同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组成的,作为工程承包人的临时机构,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指定其中一方作为牵头人。

1.1.8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1.9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10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11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2项目总负责人,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3项目设计负责人,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1.1.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施工工作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1.1.15项目采购负责人,指承包人指定负责组织协调采购工作的人员。

1.1.16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指承包人指定负责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并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1.1.17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和(或)临时性工程。

1.1.18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9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20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其它临时设施。

1.1.21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工程物资、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22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如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原料、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以及设计所需的其它基础资料。

1.1.23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需向承包人提供的进行工程设计、现场施工所需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它相关资料。

1.1.24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设计阶段的组成,视项目情况而定。

1.1.25工程物资,指设计文件规定的将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以及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26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7竣工试验,指工程和(或)单项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前,应由承包人负责进行的机械、设备、部件、线缆和管道能性能试验。

1.1.28变更,指在不改变工程功能和规模的情况下,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29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30工程接收,指工程和(或)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31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进行的工程的生产和(或)使用功能试验。

1.1.32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33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34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35合同期限,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合同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1.1.36基准日期,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日期。

1.1.3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等阶段)或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38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3条约定所作的变更。

1.1.39设计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设计工作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40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41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42绝对日期,指以公历年、月、日所表明的具体期限。

1.1.43相对日期,指以公历天数表明的具体期限。

1.1.44关键路径,指项目进度计划中直接影响到竣工日期的时间计划线路。该关键路径由合同双方在讨论项目进度计划时商定。

1.1.45日、月、年,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均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

1.1.46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它公历日。

1.1.47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48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49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结算价格。

1.1.50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51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试验的进度款,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的服务费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款项。

1.1.52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保修相关事宜所签订的协议。

1.1.53 缺陷责任保修金,指按合同约定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暂时扣除的,作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责任担保的金额。

1.1.54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保修责任的期间,一般应为12个月。因缺陷责任的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具体期限在专用条款约定。

1.1.5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5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5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情形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58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1.1.59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需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合同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9)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3 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 适用法律

本合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需要明示的国家和地方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在基准日期之后,因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合理增加合同价格;如果因法律变化导致关键路径工期延误的,应合理延长工期。

1.5 标准、规范

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和(或)行业标准规范、和(或)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和(或)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除合同价格已包含此项费用外,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在基准日期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强制性规范、标准导致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合理增加合同价格;导致关键路径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合理延长工期。

1.6 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任何一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应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1.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及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并提供立项文件。

2.1.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关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议、修改和变更,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1.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暂停通知。其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的义务,但发包人代表无权修改合同。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回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和事项,向承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总负责人。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应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 监理人

2.3.1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利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承包人实施,并抄送发包人。

2.3.2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和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应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在通知中写明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

2.4 安全保证

2.4.1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本、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

2.4.2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货对工程现场临近发包人正在使用、运行、或由发包人用于生产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可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发包人负责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现场以标牌明示相关安全规定,或将安全规定发送给发包人。因发包人的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它人员应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相关约定。

2.5 保安责任

2.5.1现场保安工作的责任主体由专用条款约定。承担现场保安工作的一方负责与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2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或)指导竣工后试验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工程的具体承包范围,应依据合同协议书第一项“工程概况”中有关“工程承包范围”的约定。

3.1.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3.1.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名称、内容、报告期、提交时间和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承包人有权根据4.6.4款承包人的复工要求、14.9款付款时间延误和17条不可抗力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迫知。除此之外,凡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由其自负,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应自费赶上。

3.1.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任何损失、损失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和(或)延长竣工日期。

3.2 项目总负责人

3.2.1项目总负责人,应是当事人双方所确认的人选。项目总负责人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2.2 项目总负责人应是承包人的员工,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项目总负责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总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由此影响工程进度或发生其它问题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3 项目总负责人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和(或)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或)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总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或)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

3.3.1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是当事人双方所确认的人选。设计负责人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是承包人的员工,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在承包人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设计工作,同时在授权范围内具有代表承包人签署(或盖章)设计相关文件的权利。

3.4 项目经理

3.4.1项目经理,应是当事人双方所确认的人选。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42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的员工,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在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下负责组织指导现场施工工作,同时在授权范围内具有代表承包人签署(或盖章)现场施工相关文件的权利。

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

3.4.3项目经理应常驻项目现场,且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项目现场时应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3.4.4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 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4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4.5发包人有权以书而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应说明更换因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3.4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

3.5 项目采购负责人

3.5.1在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授权下负责项目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作,特别是大宗、特种设备的采购。

3.5.2负责制定项目的采购计划,配合做好采购及合同管理;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设备、材料的进场安排。

3.5.3负责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把关,对不合格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3.6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

3.6.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6.2参与HSE计划及各项施组措施方案的编制(安全相关内容),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3.6.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帐。

3.6.4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观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3.6.5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3.6.6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3.6.7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3.6.8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3.6.9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3.6.10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状况;

3.6.11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3.612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

3.6.13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

3.7 工程质量保证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形式约定保修范固、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3.8 安全保证

3.8.1 工程安全性能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严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8.2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7.8款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约定。

3.8.3 因承包人未遵守发包人按2.4.2 款通知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限定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承包人负责。

3.8.4 承包人全面负责其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保障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3.9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9.1 工程设计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防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统保护和职业健康相关法律和标准规定。

3.9.2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守7.8款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约定。

3.10 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以及派出有经验的竣工后试验的指导人员,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措施,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11 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和(或)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12 分包

3.12.1 分包约定

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工作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劳务服务、竣工试验等)进行分包。

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项向发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申请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分包事项后的第1 6 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12.2分包人资质

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否则不能作为分包人。承包人有义务对分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3.12.3 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对外转包,也不得以肢解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

3.12.4 设计、施工和工程物资等分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分包事项的管理规定。

3.12.5 对分包人的付款

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12.6 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 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

承包人负责编制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中的施工期限(含竣工试验),应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项目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

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或)14.3.2款约定的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2.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3.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4.4.2款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它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发包人的赶工要求

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应提交赶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4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 设计进度计划

4.2.1设计进度计划

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设计开工日期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收到后的第5日,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设计开工日期延误

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或未按14.3.1款和14.3.2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支付时间支付预付款,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朗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 款的约定,自费赶上。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支付相应费用。

4.2.4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由承包人依据4. 1. 2款的约定,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造成关键路径延误,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审核会议准备费用)的,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双方带来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

4.3 采购进度计划

4.3.1 采购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采购进度计划的提交份数和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2采购开始日期

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采购进度延误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若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 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开工15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开竣工时间,应符合合同协议书对施工开工和工程竣工日期的约定,并与项目进度计划的安排协调一致。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关键单项工程和(或)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4.4.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

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根据下列约定确定延长竣工日期: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开竣工日期相应顺延。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支付相应费用。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项目的试试阶段含竣工试验阶段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专用条款(9.1款工程接收)约定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项目的实施阶段不含竣工试验阶段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专用条款(9.1款工程接收)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预留的施工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误害赔偿责任。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 暂停

4.6.1因发包人原因的暂停

因发包人原因通知的暂停,应列明暂停的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双方应遵守2.1.5款和3.1.4款的相关约定。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

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暂停时,双方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时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的约定,安排各自的工作。

4.6.3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

当发生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约定的暂停时,承包人应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负责在暂停期间,对工程、工程物资及承包人文件等进行照管和保护。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管、保护的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4.6.4承包人的复工要求

根据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在暂停45日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复工的通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日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日,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发包人的复工

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工程物资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

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工程暂停时的付款

因发包人原因暂停的复工后,未影响到整个工程实施时,双方应依据2.1.5款的约定商定因该暂停给承包人所增加的合理费用,承包人应将其款项纳入当期的付款申请,由发包人审查支付。

因发包人原因暂停的复工后,影响到部分工程实施时,且承包人根据4.6.4款要求调减部分工程并经发包人批准,发包人应从合同价格中调减该部分款项,双方还应依据2.1.5款的约定商定承包人因该暂停所增加的合理费用,承包人应将其增减的款项纳入当期付款申请,由发包人审查支付。

因发包人原因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且承包人根据4.6.4款第二段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双方应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相关约定,办理结算和付款。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设计方案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

承包人负责提供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和(或)建筑设计方案(含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和主体结构等)时,应对所提供的工艺流程、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它资料要求,和(或)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及其结构设计等负责。

承包人应对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发包人根据10.3.3款进行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

5.1.2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和(或)建筑设计方案(含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和主体结构,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对所提供的工艺流程、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它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和(或)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和主体结构等,或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所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和(或)建筑设计,并予以确认。工程和(或)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及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考核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并作为发包人根据10.3.3款进行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 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法律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和及时性负责。上述项目基础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发包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其中,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有义务配合承包人在现场的实测复验。承包人因纠正坐标资料中的错误,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负责其相关费用增加,竣工日期给予合理延长。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造型等,发包人应组织专利商或第三方设计单位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应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和及时性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应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第三方设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与设计有关的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错误、疑问,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其中,对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有义务约定实测复验的时间并纠正其错误(如果有),因承包人对此项工作的延误,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关键路线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工程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和(或)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物资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操作维修手册

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应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它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其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和及时性负责,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时除外。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提交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3.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存在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的,承包人应自费修复、弥补、纠正和完善。造成设计进度延误时,应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 设计阶段审查

5.3.1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组织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

5.3.2承包人应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设计文件,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设计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的组织会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进行预审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预审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的,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 知识产权

双方可就本合同涉及的合同一方、或合同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第三方设计单位或设计人)的技术专利、建筑设计方案、专有技术、设计文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6条工程物资

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6.1.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

(1)发包人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数量,负责组织工程物资(包括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交的技术文件)的采购,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需用量、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负责。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类别、数量,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发包人采购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缺陷、延误抵达现场,给承包人造成窝工、停工、或导致关键路径延误的,按13条变更和合同价调整的约定执行。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国家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造成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时,由发包人负责修复或重新订货。如委托承包人修复,作为变更处理。

(3)发包人请承包人参加境外采购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1.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

(1)承包人应依据5.2.3款第(3)项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性能要求、使用要求和数量,负责组织工程物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厂商提供的技术文件),负责运抵现场,并对其需用量、质量检查结果和性能负责。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类别、数量,在专用条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费修复,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国家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造成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件等),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但不符合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重新订货,并作为一项变更。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在专用条款中列出类别或(和)清单。

6.1.3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

承包人应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相关工程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

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制造厂,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发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制造厂。

6.1.4工程物资所有权

承包人根据6.1.2款约定提供的工程物资,在运抵现场的交货地点且发包人已支付了采购进度款,其所有权转为发包人所有。在发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义务对工程物资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运出现场。

6.2 检验

6.2.1工厂检验与报告

(1)承包人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负责6.1.2款约定的工程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报告提供日期、报告内容和提交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承包人邀请发包人参检时,在进行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检的内容、地点和时间。发包人在接到邀请后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或不参检。

(3)发包人承担其参检人员在参检期间的工资、补贴、差旅费和住宿费等,承包人负责办理进入相关厂家的许可,并提供方便。

(4)发包人委托有资格、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发包人自费参检的,应在接到承包人邀请函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写明受托单位及受托人员的名称、姓名及授予的职权。

(5)发包人及其委托人的参检,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其采购的工程物资的质量责任。

6.2.2覆盖和包装的后果

发包人已在6.2.1款约定的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参检,并依据约定日期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但加工制造的工程物资未经发包人现场检验已经被覆盖、包装或已运抵启运地点时,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将其运回原地、拆除覆盖、包装,重新进行检查或检验或检测或试验及复原,承包人应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3未能按时参检

发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约定时间参检,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质检结果视为是真实的。发包人有权在此后,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重新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工程物资经质检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工程物资经质检不合格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2.4现场清点与检查

(1)发包人应在其根据6.1.1款约定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运抵现场前5日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或包括为发包人提供工程物资的供应商)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进行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等,并进行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物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发包人应负责补齐或自费修复,工程物资在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当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修复缺陷时,另行签订追加合同。因上述情况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应在其根据6.1.2款约定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运抵现场前5日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或包括为承包人提供工程物资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与发包人(包括代表、或其监理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进行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场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等,并进行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开箱检验证明。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承包人应负责补齐或自费修复,工程物资在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2.5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

发包人、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因上述部门在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所增加的相关费用,应根据6.1.1款或6.1.2款约定的提供工程物资的责任方来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责任方为发包人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3 进口工程物资的采购、报关、清关和商检

6.3.1工程物资的进口采购责任方,及采购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购责任方负责报关、清关和商检,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6.3.2因工程物资报关、清关和商检的延误,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承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长,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进口采购的,竣工日期给予相应延长,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4 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超限工程物资(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该超限物资的运输费用及其运输途中的特殊措施、拆迁、赔偿等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专用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6.5 重新订货及后果

6.5.1依据6.1.1款及6.3.1款的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存在缺陷时,经发包人组织修复仍不合格的,由发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导致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5.2依据6.1.2款及6.3.1款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存在缺陷时,经承包人修复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负责重新订货并运抵现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6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6.6.1工程物资保管

根据6.1.1款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6.1.2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约定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的类别和数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应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物资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保管维护方案应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经列支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6.2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

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含承包人负责采购提供的工程物资并受到了采购进度款,及发包人委托保管的工程物资),在竣工试验完成后,剩余部分由承包人无偿移交给发包人,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时除外。

第7条 施工

7.1 发包人的义务

7.1.1 基准坐标资料

承包人因放线需请发包人与相关单位联系的事项,发包人有义务协助。

7.1.2 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根据7.2.2款约定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并在接到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后20日内提出建议和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未能在20日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1.3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7.2.3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应提供施工场地、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进场时间延误,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

7.1.4 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等和节点铺设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7.2.4款的约定,在承包人进场前将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等接至约定的节点位置,并保证其需要。上述临时使用的水、电等的类别、取费单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按实际计量结果收费。发包人无法提供的水、电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费用由承包人纳入报价并承担相关责任。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类别和时间完成节点铺设,使开工时间延误,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未能按约定的品质、数量和时间提供水、电等,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5 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

发包人在开工日期前,办妥须要由发包人办理的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它所需的许可、证件和批文等。

7.1.6 施工过程中须由发包人办理的批准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7.2.6款的约定,通知须由发包人办理的各项批准手续,由发包人申请办理。

因发包人未能按时办妥上述批准手续,给承包人造成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相应顺延。

7.1.7 提供施工障碍资料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与施工场地相关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坐标位置。发包人根据5.2.1款第(1)项、第(2)项的约定,已经提供的可不再提供。承包人对发包人在合同约定时间之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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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劳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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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及相关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晋城市长江商务大厦室内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晋城市兰花路与中原东街交叉口

1.3工程承包范围:一层:大厅、公共过道、公共卫生间、梯厅;二至五层:公共卫生间、梯厅;九至十四层:公共过道、公共卫生间、梯厅;十五层、十六层:除楼梯间外的全部范围。

1.4承包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水、电安装部分

1.5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6合同工期: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7质量等级:按国家验评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2条:甲方责任

2.1指派 为甲方工地代表,负责工地相关的一切大小事宜。

2.2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已确认的装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3及时提供作业工作面,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4配合乙方通水、通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5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协调办理验收、变更、增加手续及其它事项。

2.6按月给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

2.7协调各专业施工队伍的交叉作业事宜,负责现场施工方案的确定。

第3条:乙方责任

3.1指派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工地相关的一切大小事宜。

3.2施工工具及工具耗材由乙方负责提供。

3.3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或施工做法的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材料使用计划,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向甲方申报。

3.4负责所属工程范围的下料工作,工程竣工后如多余的材料超出材料总量1%由乙方承担,少于1%由甲方承担。

3.5服从甲方管理,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

3.7材料使用不得浪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自负。

3.8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9工程竣工未移交建设单位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10工程隐蔽前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私自隐蔽且发生质量问题或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11负责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定位、放线工作,甲方予以配合协调。

第4条: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拨付

4.1本工程协议结算方式:按施工范围地面面积 元/㎡计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协议单价中已包含交工前所发生的一切卫生清理费、上料费、赶工费用。

4.2 工程款拨付:乙方每月月底向甲方申报本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核实后按本月进度款75%于次月10日前拨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整体验收合格后10日内拨付至总进度价款的95%。甲乙双方结算后留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全额拨付乙方。

第5条:材料垂直运输、成品保护及施工场地卫生清理

5.1材料到场后,大型包装的材料由甲方负责卸车,零散材料乙方负责卸车。甲方负责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其他场内水平运输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出库材料的保管及堆放,材料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2工程在未交甲方验收之前,所属材料及完成面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5.3乙方应每天保持工作面的干净整洁,负责将垃圾清扫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从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其费用均属乙方承担。

第6条:安全文明施工

6.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

6.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3乙方不得在甲方提供的宿舍区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如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造成电线短路引发的火灾或其他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4施工期间乙方如发生盗窃、打架斗殴事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法律部门处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5乙方每次从甲方领取工人工资费用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表。

6.6乙方负责管理施工工人的吃住行等生活问题,因其管理不妥造成的工人安全等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分类明确,禁止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抽烟、随地大小便等有损工地文明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每次处罚200元。

第7条:质量保证

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日内派人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从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第8条:违约责任

8.1 因工期紧张,乙方应按照甲方总进度计划合理增减现场施工人员的数量,如不能完成甲方安排的月、周进度计划,每延期1天处罚20xx元。

8.2如乙方多次延误工期,对甲方总工程进度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利将乙方的承包范围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队伍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8.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各项预定工期,工期不顺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4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及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经返修仍未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聘其他队伍完成乙方承包内容。乙方已完成工程的人工费,由甲方确定,人工费标准不按第4条的协议价执行。

8.5如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能力原因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或不服从甲方安排而终止本协议时,经双方核实,按已完工程量价格的75%结算。

第9条:各专业施工队伍通用协议

9.1如施工交叉作业,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垃圾无法及时清理或有相互扯皮事宜,甲方将专门组织人员统一清理,发生的费用由各队伍按照合同工费总价比例分摊。

9.2甲方在各楼层安置的临时用电配电箱按照各专业队伍不同时段的工作面大小交换管理。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1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清账务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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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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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人工基价

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备注

质量工期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属文件。下列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量向乙方支付每日‰的违约金;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壹份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劳务作业分中心登记备案。本合同副本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_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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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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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责任人:

以_____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承包金额:

第二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四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条件;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乙方完成指定项目时,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4、指定项目完工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占工程款的_______%。余款分四次付清。

(二)第一次,若完成预计工期______%,则支付总工作量的30%人工费用;第二次,完成工作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_____。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_____费),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10日内付足总额的95%,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第七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_____,_____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_____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承担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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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装修工程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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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_段部分泥水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与承包内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内容:

(一)砌砖墙;

(二)清理基层,地面、内外墙面、天棚面粉刷、粘贴块料面层、预留洞口修补、建筑垃圾清理、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等工作。(未明工作量在施工前另作协议)

二、施工工期

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项目部阶段性合理工期要求,每延误一天罚款____________元;每延误业主节点要求目标一天罚款____________元;每延误业主总体目标一天罚款____________元。

三、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图纸、变更和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施工。

2、遵从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正式施工前须做样板,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大面施工;若乙方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的建议,需经甲方认可并做样板。

3、本工程质量目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分项工程按楼层划分验收批,验收标准执行现行相关标准,各验收批应确保主控项目必须合格,否则则该验收批单价下浮15%;一般项目按高级要求抽查项数,要求合格率90%,否则该部分工作量单价下浮10%。

四、承包方式及费用计算方法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部分施工机械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工程材料及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各楼层水电接口、外架,其余周转材料、机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含砂浆机、斗车、跳板、支撑架、灯具、水管等)。

2、工程量计算方法:按福建省____________年建筑、装饰预算定额规则计算。

3、单价:

砌砖墙:____________元/立方米;

内墙粉刷(含梁、柱面):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外墙)粉刷(含线条、分隔缝、栏板、滴水线及屋面零星构件: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天棚粉刷(含各种板底、滴水线)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地面、屋面找平(含分割缝):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地面贴砖(30×30cm):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内墙面贴砖: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楼梯贴砖(含找平、挡水线、踢脚线):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按水平投影面计算); 地面缸砖踢脚线:____________元/米;

地面水泥砂浆踢脚线:/米;

细石混凝土地面、屋面: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彩瓦屋面及铺保温板(含收口及油漆等):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管道井粉刷: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管道井封堵:____________元/个。

实际完成工作内容,按以上单价结算。

以上单价中,所有线条、线角、滴水线、门窗洞口等装饰线条及室内天棚局部修补均不另外计价,所有内外墙阴阳角均须抽角且不另外计价。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责任:

甲方应于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并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②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制定技术安全保证措施,设置正常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

③甲方应提供水源、电源(并到各楼层)及材料机械存放场所。

④甲方提供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及上料平台防护。

⑤甲方提供各栋号主要控制轴线与标高以保证施工工期和技术需要。

⑥甲方应合理协调各工种班组交叉施工,统一调配机电设备,及时下达阶段性指令。

2、乙方责任

① 乙方应做好施工前的机具、材料及人员的组织工作,并自备砂浆机、斗车、跳板、支撑架及施工照明灯线若干入作业人员操作工器具,以保证施工需要入工期需要。

② 乙方应保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施工规范施工,合理组织施工,若有临时变更,应有甲方施工人员书面通知方可施工。

③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文明现场工作,做到施工中材料不浪费,工完场清,若发生浪费,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罚。

④ 乙方垂直运输机械操作人员除保证本班组施工材料运输以外,应合理配合其他班组的材料、机具运输。

⑤ 甲方按有关规定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如由于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负。乙方如因施工需要变更甲方原有防护设置应征得甲方代表的同意,并在施工中做好过程防护。

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进行施工操作,不准违章操作(发现一位未戴安全帽或穿“三鞋者,每人次罚款20元)。

⑦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经常教育工人注意施工安全与防火,不得使用“三炉”和电热锅。

⑧乙方应教育工人遵守社会治安,严禁在工地上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遵守工地文明安全规定。

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一份班组人员花名册,并持有效“五证”(身份证、务工证、暂住证、计生证、安全施工证)。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自觉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⑩各楼面施工垃圾甲方已在结构验收前清理完毕,其余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11乙方负责电线盒、开关箱周边修补粉刷,应与水电安装班组配合。

12设计变更部分乙方不得随意要求提高价格。

13乙方应加强自身和相关班组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或造成不能满足要求的污染。

14乙方施工人员食宿有乙方自理。

六、工程款的支付结算

1、本合同工程款支付采取按月支付进度款的方式,每月应由项目经理部按其所完成的工程量签发工程量确认单,即乙方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截止每月23日前报甲方审核,按当月审核工程量的70%付款。

2、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完成结算办理后,支付至总造价的85%,竣工验偶收后3个月付至93%,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扣除预付进度款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约6个月)。

七、其他

1、施工班组应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班组进度款计量支付须经栋号施工、质量、安全及材料管理人员签字同意才给予支付。

2、若班组施工人员不足、管理不善或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场施工所需安全帽有甲方统一购买,乙方领用,价款划归乙方。

4、甲方临时需要乙方工人时,杂工按每______元/日计,技工按______元/日计。

5、施工中乙方应及时向工人发放工资,不得拖欠,凡出现投诉或聚众闹事一例甲方有权扣乙方____________元。

6、垂直运输机械持证操作人员由甲方或乙方安排,归乙方管理,乙方负责正常机械保养,甲方提供保养材料;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井架,若有每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____元;甲方决算时补助乙方每台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工资____________元/月,操作人员不得向其他班组索要酬劳;工资支付须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同意。

7、乙方在施工瓷砖前,应预先选砖,否则按每平方扣款1.5元计算。

8、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任何好处,乙方也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好处,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9、未定事项,双方协商,作为合同附件。

10、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俩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承包内容完成,价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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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钢管外排架工程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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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作业人员

第三条:合同工期

风险提示:

明确约定好工程期限有利于保障工程进度,是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劳务发包方也可以据此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诉讼中,由于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误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对于劳务发包方被支付劳务报酬的时间约定也会有所改变,在履行工程合同中,劳务发包方应当对可能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要求专门制定制度作出书面认定,比如增加建设项目、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条件的时间等方面的事项,以避免将来发生诉讼时无据可查。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以___年施工预算或____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1、结算、决算资料: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1)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2)工程交工后_____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3、合同价款的支付:

(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相应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3、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文明施工

1、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xx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条:材料机具供应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任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2、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2、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4、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发包人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2)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2、承包人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2)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3)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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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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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

(2)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8.2 。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职称: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 (单价)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单价为 元。

17.6 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 %,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支付元;

……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 。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 。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 。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执 份,劳务分包人执 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略)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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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书木工班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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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方:

分包方:

鉴于乙方已经与甲方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合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国家、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职责。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乙方均无异议。

六、乙方承担由其负责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法规、规范符合性及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后果,甲方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七、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八、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九、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十、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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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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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工程所在辖区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该工程:南川大观镇森林湖尚小区工程3#、4#楼、车库及幼儿园、商业用房 项目的水电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川大观镇森林湖尚小区工程3#、4#楼、车库及幼儿园 施工内容:图纸范围内所有室内水电安装工程,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二、乙方进场人数(附名册)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书中内容的规定,承担本工程的全部水电安装工作,并组织进场所需工种人员,相关工种、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书,无关人员不得进驻现场。

三、工期进度要求

(一)开工日期: 20xx年 月 日

(二)总(日历)工期: 个月

(三)具体工期与作业内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完成施工。

四、承包方式与范围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辅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工程地点:重庆南川大观镇居委1号地块

(二)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⑴、本工程3#、4#楼及车库、幼儿园、商业等室内强电箱、弱电箱、室内进户线(只做:从各层电井内到每户进户箱内,各层电井到主配电房只做桥架,支架)。⑵、给水(只做:从各层水井到每户1个取水点,各层给水主水管由开发商负责),⑶、排水(空调排水、阳台排水、生活阳台排水、厨房排水、厕所排水、厕所排气,,所有排水做到室外污水井井内,不包括:所有洁具)。⑷、过道(只做照明系统、强电桥架、弱电只安装桥架,弱电系统不安装不穿线)。电井、水井内做照明开关、插座,水井排水、电井过道照明配电箱、过道照明电缆,不含所有楼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⑸车库、商场(只做照明系统灯、线、电缆、桥架)。不包括专电、公电、发电机组、箱、屏、柜和应急系统箱、屏、柜,只做照明配电箱和穿线,二次供水乙方不负责施工和安装。⑹防雷:本工程所有防雷带网络。

五、工程造价与结算方式

1 、 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计价方式。给、排水、强、弱电安装工程综合包干单价 /平米(按建筑面积计量).。

2、 甲方根据建设单位蓝图面积结算给乙方。

3、变更新增按签证计取并结算。

4、负责施工过程中常规检测等一切费用,包验收合格。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①、该工程范围±0.00m以下的给、排水、所有工序安装完成后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 % ,强、弱电的桥架安装完成 经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在壹个月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70% 乘以综合包干价 元/平方米,作为进度款支付给乙方。

②、该工程范围:3#、4#楼总共48层楼,待乙方完成24层的给、排水、强、弱电所有工序安装完成后经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在壹个月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70% 乘以综合包干价 元/平方米,作为进度款支付给乙方。③剩余24层的给、排水、强、弱电所有工序安装完成后经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在壹个月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70% 乘以综合包干价 元/平方米,作为进度款支付给乙方。④剩余的工程款在所有给、排水、电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乙方总造价的 % 待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并办理结算后的 壹 月内付至结算总造价的 % ,预留总结算价款的 %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 壹 年,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壹年内支付给乙方。本工程结算必须在合同内的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并且必须按甲方公司有关结算办理程序经有关人员确认后方可生效。一切与本合同不符的工程量确认单、现场签证、单价、合价等均属无效文件。

3、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按比例扣除维修质保金,对超出维修质保金范围金额,仍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于签订合同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整,作为安全质量保证金,该款项在单项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退还。

七、工程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水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

1.必须具备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履行相应的现场管理职责,施工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操作证和上岗证。

2.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含书面通知)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每个部分必须合格,通过备案并达到合格标准。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如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及现场签证和各种试验。

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及时整改,直至通过质量检验达到要求。

5.乙方必须负责对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其保护措施须事先报经甲方认可,以保证产品的交验质量。

6.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因乙方技术不到位或对图纸理解造成的错误,遗漏及返工。乙方应全部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付款费用。

7.对在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严重不足或经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退出场。

8.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及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资料收集、整理、汇总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由乙方完成,并负责资料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接受监理单位、建设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进度的检查、整改、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建设方、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2、工期延误

(1)乙方在施工中要积极主动施工,预埋线管不单独安排时间,钢筋安装完工时水电的预埋也必须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如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工期顺延

(三)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操作规程,严格按“一标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检查。

3.乙方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操作层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且回执单上交甲方备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工伤、死亡、病残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办理,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责,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任何作业人员均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投入和费用,杜绝一切不安全事件发生,在施工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安全费一次在30000.00元内(含30000.00元)由乙方全部负责,超出30000.00元金额由甲方负责70%,乙方负责30%,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30%,乙方负责70%,并且由乙方垫资一切费用后,待工程完工后再办理结算。

八、违约责任处理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违约:

1.乙方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协议所列述的各项工程要求;

2.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工程再行转包、分包;损失的过失行为;

1.乙方不履行或擅自变更一切及单方解除协议。

2.不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违约处罚

1.乙方不按质量工期要求施工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口头和书面指证。若乙方不予及时整改和纠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赔由此带来的损失。

2.对其他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罚相应的违约罚金。

3.乙方对材料管理不到位,甲方对乙方一次罚款1000~5000元。

4.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在工作中出现扯皮、推诿及整改不及时,造成甲方管理困难对乙方每次罚款20xx~5000元的。

(三)其他奖惩约定

发生治安案件,除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接受甲方的处罚,第一次罚款10000元。再次发生,则乙方自动接受无条件的退场处理,由此带来的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附则:

(一)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各级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处理纠纷期间,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若影响正常施工超过两天,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另找其他队伍。

(二)水电班组人员保险由乙方购买,乙方可购买其他险种进行补充,若发生意外事故,过程处理由乙方同保险公司和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处理。所涉及费用在保险公司承担范围外的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所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完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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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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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甲方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邮编

乙方性别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______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推荐合同样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外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______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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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工程劳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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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施工工地地址住所地通讯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九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或按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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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电力安装劳务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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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电力(电器)安装工程劳务工程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合同金额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分包工程的合同包干价为:(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

第4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工程竣工且送电后,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5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

2、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第6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工程图纸的现场技术交底。

2、乙方进入安装现场前,应勘察施工现场,熟悉场地,做好与土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3、严格按施工图要求、国家现行施工安装规范、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确保工期和质量。

4、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设计及施工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并确保工程衔接及质量。

5、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特别是人身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施工中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办理相关的市政规划手续。

第7条安全措施及责任

施工期间,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第8条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及保修期

1、工程验收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安装验收规范、____电业局有关规定为依据。

2、鉴于本工程为高低压变配电改造工程,经双方同意,以项目送电及工程竣工资料交付完毕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保修期:从设备正式投运之日起___年内属乙方安装质量保修期。

4、保修期内若发生事故,属于乙方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复或更换。

第9条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发生本合同纠纷时,可协商、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时,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协议份数、有效期及其它

1、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执贰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补充协议执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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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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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插旗一组安置房工程的水电安装(车库除外)、临时用电,给排水、消防、强弱电、防雷劳务全部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协议,以共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插旗一组安置房工程工程

2) 工程地点:江东

3) 结构型式:框剪结构

4) 基础类型:人工挖孔灌注桩

5) 建设规模:约-万平方米

二、工程内容(劳务承包的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甲方职责内容外的其他全部内容包干。

2施工图,技术变更内容所含水电安装、洁具安装,室内外给排水、消防(除车库消防喷淋外)、强弱电、防雷,现场所有临时水电、工程内甲方交代的临时任务、检验、检测、调试、试压、冲洗、消毒、通气、通水、灌水试验及主、立管通球压力试验、保温、防锈、防火、验收等劳务全部承包给乙方施工。

3按设计要求完成水电安装内容,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所需的设施,设备,满足各项资料,文明施工,安全,工期所需要内容等。

4、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优化临时水电、水电安装等方案,力求节约,造成浪费料部分材料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

5排水接至室外1.5米、给水为自来水安装表后的全部工作、电为电力公司安装表后的全部工作。

6安装后补洞工作。

7成品保护工作。

8工完场清、余料按项目部要求上车、堆码。

9、所有场内原材料上下车二次转运及机械设备的转运。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不主材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单价:

A、完成所以承包内容后、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劳务单价包干,按________结算。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平方米。

B、该单价外设置按建筑面积以平方计算0、5元/m2作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奖励。未完则不计。

五;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预验收前支付按单价的70%控制支付,其中主体预埋实际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取按以上单价的25%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劳务费)支付总价80%,支付时间为建设单位支后拾日内支付给已方。其余30%在主体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支付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留1%保修金、期满付清。

六;工期条款

1、开工时间:具体时间以项目部通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完成工期:总工期 240天,从开工之日起计算,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本工程从开工之日起,主体工期 90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严格按照甲方安排进行计划施工,无条件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工期要求。乙方如未按计划完成,甲方将以延期20xx元/天计算进行处罚乙方,乙方并承担下一个工种停工损失(从劳务承包费中扣除)。

七;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一)、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预留、预埋管的尺寸必须按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误差控制在规范范围内。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检查、验收。若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不合格,因制作安装、焊接等工艺问题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所施工的各项工序经监理、质监部门检查为不合格者,每次处200元的罚款。

3.若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由乙方按损失费的两倍进行处罚赔偿给甲方,结算时从承包劳务费中扣除。

4.乙方按三检制度要求自检合格后上报检查,经检查三次以上连续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并取缔该班组的工作,且由甲方另外安排工人上班。

5.乙方进场后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持证上岗,必须执行合同和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负责人自合同签订后必须每天到工地现场安排工作,甲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负责人缺席一天按100元/天进行计算处罚,每个班每天必须工完场清。

(二)、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工人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伤、残、亡、病以及第三者安全事故和意外安全事故,全权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和承担经济责任,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支付。

2.甲乙双方为加强本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安全事故杜绝在发生以前,特订立条款如下:

(1)未戴安全帽者,被处罚20-50元/人·次,工组长50-100元/人·次;

(2)未系安全带者,被处罚50元/人·次;

(3)如有偷盗者,被处罚5000元/人·次;

(4)工人参与吵架者,处罚50元/人·次,工组长参与吵架者处罚100元/人·次;

(5)工人参与打架斗殴者,处罚5000/人·次,工组长参与打架斗殴者,侮辱、殴打项目部管理人员处罚10000元/人·次,并承担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职责

(a)、甲方职责:

1.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乙方实行统一全面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成本等管理,协调各班组合理流水施工,穿插作业;

2.负责按约定支付劳务费。

3.负责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施工成果。有权对乙方所有成果、参建人员行为等不合格、不规范的结果和行为进行检查整改、处罚。

4.提供乙方所需主要材料如下:

电线、线管、开关、插座、接线盒、水阀、洁具。洁具连接软管、配电箱(强弱电)、防雷用钢材、消火栓、给排水管道管件、补洞用水泥河沙。

5.提供水电接口。

6.提供施工图电子文档。

7.监督工人工资支付,乙方在申报工程进度款前,应先发放申报期内每个工人的工资,乙方必须将发放工资后有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原件提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公示后,甲方才给予当期进度款支付。若乙方不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直接支付给民工。

(b)、乙方职责:

1.乙方工作内容为本合同第二款范围的工作,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要求的规定、规范、法规等认真执行,严格施工。

2.乙方向甲方缴纳的质保金、工程竣工后 退还、不计利息。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合理调配人力,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工。停工两日视为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甲方将按已完部份工程的70%支付该项目工程款给乙方。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自行返工和赔偿损失,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如经监理、质检部门检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每次处500—5000元的罚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必须每天上班前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工具用具认真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6.如发生安全事故(伤人),费用拾万元/人/次以内(含拾万元),乙方自行负责;超过拾万元/人/次以上的部份,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7.乙方必须仔细,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按施工图指导工人操作,不得随意变更,按设计要求下料、配料、成型。按图反复检查所用材料型号,直径,位置是否正确,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乙方在领料时,必须完成领料制度,说明所用部位。

8.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带好合格的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并挂靠牢固,做到高挂低用。

9.乙方必须坚持每道工序报验制度,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并认真填写相关隐蔽记录和变更图纸制作。

10.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行作业,保持场内清洁卫生,凡属本班组作业造成的垃圾、污物,必须在当天下班时全部清清扫干净,垃圾堆放在制定位置。必须工完场清。

1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固定有专业资格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12.乙方负责安排工人的食宿。

13.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备足够有资质的管理人员,负责细部施工放线、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等全面管理责任。

14、乙方负责竣工验收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当发生损坏或遗失时,须在第一时间报项目部并协同项目部追查原因,经项目部认定损失及责任方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责任方担负不同的赔付责任。

15、乙方遵守甲方的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乙方必须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破坏的照价赔赏,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罚款。

16、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17、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8、乙方中途退场,乙方结算的工程量及结算总价以甲方项目部验收签证的70%作为结算标准;若乙方有异议,可书面要求甲方审定,审定结果

九;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和礼券。

2.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3%后作为甲方应付工程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

2、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月进度工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一次(该违约金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累计次数最多3次,如3次后乙方还不能完成进度计划,甲方将视乙方无能力完成,终止合同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按施工已完工程量70%支付给乙方。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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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工程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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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规定规章制度,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在确保工程质量、有效维护双方信誉和形象的前提下,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宁夏*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水 解车间、木糖车间工程。

(二)工程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工业园区(砖渠十三队北侧)。

(三)合同签订地点:

(四)合同签订时间: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内容:图纸内(水解、木糖车间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楼梯)工程 。

承包范围:工程图纸内所有工程(室内外抹灰、楼地面、楼梯)。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乙方所承包的项目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乙方要严格按照工期控制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确保工程工期,如期完工。

(二)如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工序影响,上述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签字认可为准,但承台以上结构必须执行工期安排。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与权力:

1、提供给乙方住宿条件。

2、提供给乙方施工的大型机械设备及较大的工具用具(如塔吊、提升架等)要安排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负责机械的调试、运转,必须保证在生产中设施完好、安全运行。工地所用电线、电缆由甲方负责。

3、按计划提供乙方施工用的原材料,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造成停工三天内甲方应按乙方确有施工人员数量每人每天补生活费 10 元如果在停工三天以上甲方应按乙方现有施工人员数量每人每天补工资补贴,技工 90 元,小工 65 元。

4、借调乙方员工,甲方按实时工资支付。

5、施工前提供给乙方两套图纸,向乙方进行全面施工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完工后,组织全面验收评定。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部退出施工现场,及时组织新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劳务作业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不得使用未满16周岁以下的童工,不得带家属及子女、社会闲散人员,到施工工地进入或居住,甲方不提供其居住设施。如违反、发生伤亡事故等等,后果乙方一切自负。

2、认真执行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杜绝死亡、避免重伤。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中若违章操作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因安全设施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没有任何责任)

3、现场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必备用品,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品由甲方提供。

4、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甲方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的结构质量标准。

6、严格各班组的自身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项目部制订的各种管理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事故的责任。

9、提倡文明施工,工作完后场地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滋惹事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和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费用标准

一、 结算标准:

(一)、按工程量计算:《20__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定额工程计算规则》;

(二)、按图纸中:

1、 水解、木糖车间室内外抹灰(大于2mm以上洞口面积扣除,小于2mm洞口面积不扣除)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6元

2、 水解、木糖车间楼层地面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8元

3、 水解、木糖车间楼地面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0 元

4、 水解、木糖车间楼梯按实有面积每平方米:10 元

(三)、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乙方在当月28日前报给甲方所施工完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审核后在下月15日前付给乙方85% 工程款,剩余15 %待本工程完工后一次付清。

注: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造成工人停工、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质量标准:质量合格。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检查各房间的标高、开间尺寸,并将统计结果报甲方。

2、乙方进入施工时,所有工序(包括抹灰前墙面清理、墙面浇水、贴饼、冲筋、打底、抹灰、压光、清扫地面、浇筑砼、楼梯踏步高度等)施工前每道工序必须报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在施工前,贴饼、冲筋时严格控制房间的尺寸、方正、标高。

4、甲方要求乙方在施工前,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质量监督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主要控制房间开间尺寸、房间标高、阴阳角方正、平直、墙面垂直平整、顶棚阴角等。

5、乙方要在工程完工后,认真检查墙面及瓷砖、地面质量,对出现的裂缝、空鼓、起砂、缺楞、掉角的砖、墙面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不得有拖延现象。

6、抹灰工程因分层进行,抹灰总厚度大于40mm时,应分两次抹灰。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墙与梁、柱结合处必须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防止开裂。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平整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应平整,滴水线应整齐顺直,高低宽度和深度控制在9mm之内。各项目立面垂直,表面平整,阴角阳方正,分隔条直线允许偏差不超过3mm。

7、验收标准:现行国家规范和验收标准。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造成整体质量后果的,处以20%的罚款。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要求施工。

9、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其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对达不到规定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检验批,必须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及材料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书面技术交底操作施工,对违反施工和不按技术交底施工,出现问题及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必须认真保护成品、半成品不受损坏及污染。

第六条 安全生产

(一)乙方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及自治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遵守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2、严格按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操作,非本工种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各种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

3、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并将特种作业人员上报甲方。

4、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乙方进入现场后要同各工种之间搞好关系,无论在生产或生活中发生矛盾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调解,不得争强好胜,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违反者,双方无论有理无理均处罚款5000元整。

6、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制度。

7、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窜岗,或擅自进入禁入区内。对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8、对不听从现场指挥,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违犯操作规程,违反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所发生的一切伤亡、死亡及重大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同时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乙方不得借此耽误工期或无故停工。

9、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完善现场安全设施、施工作业,并接受公司(甲方)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如不符合规定,由甲方根据条例作出处罚。

第七条 文明施工

(一)乙方工作

1、现场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建筑行业标准。

2、每道工序按规范要求施工,材料堆放整齐,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保护成品,现场内不允许流动吸烟、随地大小便、乱扔材料。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

第八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款项结算后自动失效。

3、本工程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完成的情况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由当地人民法庭机构仲裁。

4、乙方应认真详细阅读施工图纸,报价表中已包括施工准备,劳务、管理、利润各项应有的费用。

5、乙方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因图纸变更及其它因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价格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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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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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劳务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务承包内容及合同价款

一、劳务承包项目名称:

二、劳务承包工作地点:

三、劳务承包范围及内容:

四、劳务承包方式

1、劳务承包项目实行工序劳务单价承包,详见本合同附表一。

2、工序劳务单价系包含为实施该工序所有子项目并缺陷修补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管理、劳务社会保障),小型辅助材料,小型施工机具和设备,现场管理,施工调遣,施工措施,生活设施,除营业税、城市建设附加税和教育附加费外的税金,施工结束后现场清理,其他应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明示和隐藏的子项目等所有相关费用,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序劳务单价已得到双方确认。

3、已确认的合同单价双方已经充分考虑到了市场物价变动、暂停施工、施工风险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4、乙方实际完成劳务承包数量在甲方技术交底范围内以甲乙双方验工计量为准。

5、劳务承包合同总价为甲乙双方验工计量支付的各分项价款之和。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加强对乙方劳务人员的组织与管理,甲方授权成立现场管理机构 工程项目经理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管理。

2、负责办理征地拆迁及提供下列生产性临时设施:

a、生产性场地硬化 、料场;

b、生产性房屋;

c、生产性便道;

d、高压临时电力设施(出甲方主配电柜后的低压电路线路及设施由乙方提供,费用已含在劳务单价中),为乙方进场劳务作业创造条件。

3、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全面负责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和控制,负责施工测量和试验保障工作,负责对乙方有关特种作业劳务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工法、操作规程培训、考核。

4、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甲供材料和机械设备。对进场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质量满足工程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严格监督乙方劳务人员按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确保现场作业文明、规范和安全。

6、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序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评定、验收,负责对已完工程及时组织验收。

7、负责将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知识如实告知乙方。

8、负责办理乙方已完劳务工程结算和完工决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和相应的符合国家及甲方要求的施工机具设备,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 天内进场,并指派代理人(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原件)在现场进行管理。

2、乙方应经常对其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和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考核,对甲方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或调整岗位。

3、乙方必须与进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劳务人员办理各种社会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和指令组织施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交底或指令有疑义或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在甲方有关人员未同意更改或撤消前,乙方应无条件执行。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进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必须无偿返工,直到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为止,同时不减轻其合同工期责任。每道工序须由甲方人员检验认可合格后并通知允许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乙方对甲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标识标牌、未移交工程、测量桩物等应妥善保管并看护好,不得倒卖、破坏和移位。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进行劳务结算,质量、安全、进度检查,现场管理及施工资料收集,按时报送施工计划、甲供材料供应计划。

8、严格按甲方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工地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管理,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乙方因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指定对周边环境现状造成污染或破坏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未探明的地下管线、文物等,应及时停止施工,妥善看管,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对出现上述情况,因乙方不及时报告甲方且擅自继续施工,或报告甲方后未经甲方同意复工且强行施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与工程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联系。

11、乙方在施工中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

12、乙方对承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程项目,应当按国家规定对职工履行告知宣传义务,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健康体检和承担因职工犯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同时向甲方和国家有关机构提供职业卫生档案所需资料和数据。

第三条 工 期

一、本合同劳务承包项目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在总承包期限内,乙方劳务承包的项目阶段性主要节点工期目标详见相关附表。

二、乙方不得擅自停工。乙方擅自停工3天以上(含3天)双方合同即告终止。

三、暂停施工。甲方在认为确有必要时,可指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项目,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向甲方书面提出复工申请,甲方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四条 质量要求

一、乙方劳务承包项目的质量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其中合格率必须100%,整体优良率为95%,并且乙方应配合甲方达到整体创优目标及企业质量目标。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质量交底、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三、甲供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自购的辅助性零星小型材料需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代换任何材料。

四、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予以验收,未经签证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乙方擅自隐蔽,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检查,无论检查是否合格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责任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督促乙方制定安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障体系,随时检查乙方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乙方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必需的安全设施及物资,并在施工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过失造成事故的行政、经济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乙方应对其全部雇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管理,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乙双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乙方违章作业,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对乙方处以每次50~50000元经济处罚。

四、凡在既有公路、铁路、居民区附近施工以及爆破施工的工点,乙方必须设置施工安全员和警戒线,并确保既有公路、铁路的正常通行、居民区内人员财产不受损失,否则责任自负。

五、乙方应自费为其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其中医疗保险不得低于4万元/人)。

六、除上述安全约定外,乙方尚需对甲方签订《安全施工承诺书》,相关条款同《安全施工承诺书》有冲突的,以《安全施工承诺书》条款为准。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材料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限额消耗内供应价格和超耗部分扣款价格详见附表二。材料经双方点验签证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合理使用。甲乙双方按乙方验工计价数量和附表二中的材料消耗标准核算甲供材料限额消耗数量,甲供材料数量节超考核按本合同和相关附表进行核算,超耗费用甲方将在支付乙方劳务计价款时直接扣除。

2、甲方供应的材料从工地领料点到乙方作业现场的运杂费已包含在劳务承包单价中。

3、乙方倒卖甲供材料的,按供应价格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供材料以外的其他辅助性零星小型材料,甲方委托乙方自行采购。

二、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如果有)详见合同附表三或合同附表一。

2、除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含租赁提供的)外的其他零星小型机具由乙方负责自带,费用已包含在劳务单价中。

第七条 劳务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末次结算时一次性予以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本合同劳务费用实行按月验工计价、年度清算、完工末次决算的方法进行结算付款,甲方不支付任何预付款项和计价外的费用。

三、验工计价按下列程序进行:每月25日以前双方对乙方当月完成符合质量要求并在甲方技术交底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甲方现场技术员负责填制《工程数量计算单》和编制《已完工程数量表》。《已完工程数量表》经甲方项目部施工技术科长、质检科长、预算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代理人共同签认后,交由甲方项目部合同预算部门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数量以及本合同约定单价编制《劳务计价表》。《劳务计价表》表经甲方项目部预算负责人、物资负责人、设备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乙方代理人共同签认后生效。甲方项目经理和乙方代理人签认的验工计价单是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款的最终依据,甲方及乙方其余人员的签认均为过程签认,不具备法律效力。

四、甲方项目部财务部门每月凭生效的计价表,向乙方支付当月计价款的90%,竣工决算后累计支付到总计价款的95%,为防止潜在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预留5%的计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以甲方与发包人的约定为准),保修期间乙方完成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如乙方在接到甲方返修通知(书面或口头通知)10天内尚未进行返修时,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复,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超过保修期后,如仍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事故时,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甲方预留质量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五、原则上按上述条款进行验工计价、清算、决算,如业主对甲方进度款延期支付,清算、决算延期进行,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不可抗拒情况,劳务价款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工程竣工结算验收合格后 年,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特别约定条款)

六、乙方原则上需在合同履行地开立银行账号,计价款除代发民工工资外应转账支付。特殊情况下甲乙可另行协商,但相应的手续必须完备。

乙方同意由甲方代为发放人员工资。乙方应于甲方劳务款支付前向甲方提供其人员当月工资表,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拨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扣除当期乙方全部人员工资,直接代为发放。

七、合同项目完工后,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末次验工计价,办理决算并签订《结算协议》,办理退场手续,终止合同关系,转入债权债务关系。

乙方施工工程项目完工后或撤场后三个月内必须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并签订《结算协议》,如果乙方逾期未办理结算的,视为同意甲方单方面办理的结算手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征拆滞后、工程发包人、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顺延但甲方不赔偿乙方损失。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重做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计价。

3、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劳务价款结算与支付中条款,顺延期满后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按单项工程计价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背甲方指令、通知等文件或不执行甲方指令和通知等文件的,每出现1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同时不免除乙方因此发生的赔偿责任。

4、乙方不执行甲方的停工指令或擅自复工,每出现1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同时不免除乙方因此发生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向甲方支付已完劳务价款总价3%的违约金,双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乙方上场的人员、小型机具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

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

3、乙方不按甲方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安全措施、设施、物资不能保证施工安全;乙方现场施工工序失衡,已施作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已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合同约定节点工期未能实现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的。

5、倒卖甲方供应材料在10万元及以上的。

6、乙方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目进行分包、转包的。

7、乙方以甲方及甲方项目部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生产经营和施工管理活动的。

8、乙方擅自停工3天以上(含3天)的。

四、对因本合同第八条第3款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承诺自甲方终止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天日内将人员、设备、机具等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承担撤场费用,同时向甲方移交施工场地,每逾期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0元,同时在15天内办理完结算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已完工程部分按第八条第3款规定计价。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提起诉讼时,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甲方法人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 则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办理决算后,合同关系即告终止。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四、本合同相关附表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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