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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安装工程合同实用27篇 建设工程合同(汇总20篇)

WF21-2024-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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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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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顺利完成 施工,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商议,甲方将该工程木工单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木工分项工程包工。

二、承包范围:从开挖放线至室外砼散水施工的所有木工方面的工作。

三、施工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1000元内的工

四、人员要求:承包人要求住施工现场,

施工配备:一个技术人员配合施工员施工、二个安全员配合甲方安全文

五、施工机具:除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用电、照明设施及施工用水主管道以

六、承包单价:

1、木工单项工程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钢管支撑材料,乙方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治安保卫、包木工辅材、包木工机械设备、包木工工具、包木工班组事故处理费、包高温人工降温费、包内架搭设和模板、木枋工程,包括卡具、铁丝、铁钉的购置和安装、。主楼按模板展开面积包干: 元/M2,(模板展开面积: 元/M2,主体首层超高层按 元/M2

2、合同总价款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按双方约定的单价和结算方式据 实计算。

注:乙方如中途退场结算:按双方约定的结算单价50%结算。

七、施工工期: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严格执行,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八、施工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范围内所完成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要求、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下达的技术交底要求。

2、本工程质量标准优质,质量优良、安全文明施工优良。

九、管理要求: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调度,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十、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如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违章操作,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一、文明施工要求:乙方进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随时派人对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四周围进行清理,每楼层或段施工完后,必须派人及时清理干净,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结算办法:乙方形象进度完成后上报工程量,经甲方检查合格后,15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十三、付款方式:地下室封顶付至形象进度工程款的60%,主体结构至5楼

付至形象进度工程款60%,主体结构封顶付至总价款80%,二次结构完工付至总价款90%,甲方竣工验收付至总价款95%。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十四、甲方义务:负责协调乙方工作,为乙方保质保量完成承包任务提供有利条件,对乙方的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作。

十五、乙方义务: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班长及技术员每天按时上班,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放线、放样、抄平自检工作,与其他班组配合施工,协助甲方工作。

十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不按期付款给乙方,延期一个月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费500元。

2)乙方违约:

a.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要求和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造成返工的,由乙方负责任一切返工的经济及工期损失。

b.如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不听从甲方安排调动或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确定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所发生费在乙方承包总价中扣除支付。并不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不付余款。因乙方原因中途停止施工,按乙方违约处理。

c.乙方因劳动力不足或施工人员操作技能达不到质量要求造成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勒令其退场,终止合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d.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则工期顺延,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 实际损失。

e.乙方现场负责人,未经甲方许可,自行脱岗或不参加甲方通知的现场生产

f.现场堆放材料不服从甲方指挥或不按平面布置图堆放的,每次罚款500元; g.故意浪费甲方现场材料的,每次罚款200元,不按安全要求管理自身施工队伍,私自接线,烧电炉每次罚款5000元,电炉没收。

h.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工地保安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十七、其他:

1、乙方领取的安全帽完工后返还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按10元每顶在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安排专业人员操作,并承担其费用。

3、职工食堂乙方自理,不允许用电煮饭、烧水及取暖,如查有使用者,每次按500元罚款,并收缴其用具。如用电煮饭、烧水及取暖由乙方自行安表付费。

4、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而乙方拒绝施工,由甲方安排其他人员完成,按实际发生用量总额的2倍,由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剪力墙防水丝杆、后浇带铁丝网材料由甲方提供。

6、木工内架搭设时严禁搭设在外架上面,如发现木工有此现象,每次处罚人名币3000元整。

7、各分包工种应相互配合,相互理解,共同完成施工任务,施工现场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现象,如有打架斗殴现象,所有参与者工种带班处罚3000元人民币,当事人直接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8、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金五万元整(50000元),地下室负二层封顶之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如乙方不按甲方规定时间进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合同自动作废。

9、 所有因木工跑模原因造成的钻工及混凝土钻面的修补由木工班组自己承担,如造成大面积跑模,由木工自己清运跑模的商砼,并按浪费掉的商砼方量以每方商砼购买价补偿甲方。

10、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严禁拖欠民工工资,乙方内部的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杜绝由劳务纠纷引起的投诉、上访行为,严禁将劳务纠纷推向社会,如发现因劳务纠纷引起的投诉、上访行为,乙方无论对错,甲方将处以50000元的罚款,如发生恶意拖欠、克扣民工工资行为,导致民工集体在建设单位、劳动部门或向媒体投诉等行为者,发生一例,甲方将对乙方承包人予以50000元经济处罚,无需乙方认可。

11、每次商砼浇筑的时候,木工班组必须安排人员照模。如有发现浇筑商砼时无人照模,每次罚款500元整。

1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电话:

乙方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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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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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签订《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须知

一、《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是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各类建设工程,签订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本合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督促合同的全面履行,以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编号按照统一编号原则,每个企业拥有一个企业代码(代码为惟一性,由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统一制定),各企业按照年度合同顺序编号,要求不重复、不遗漏。具体说明如下:

hn————————

合同代号    企业代码     合同顺序号

例如:“hn-05-XX0006”表示“编号为05号的企业在XX年签订的第0006份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南京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工程_______________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要求乙方首次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提前________天向乙方递交书面供货通知,在通知中注明预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时间和浇筑部位,以及其它技术要求。在后续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活动中,应在正式供货前_______小时通知乙方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具体要求,若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2.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道路畅通、场地平整)。

2.3甲方应指定或委托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工作,应组织人员铺设、迁移泵管,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泵管,确保混凝土供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2.4预拌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严禁现场加水,确保混凝土质量。

2.5乙方按本合同《预拌混凝土技术与施工要求》(附件一),供应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到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浇筑并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养护。

2.6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_______小时明确通知乙方该批次需要浇筑的剩余混凝土立方量。

2.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协议,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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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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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文件范本

编号__

资格预审邀请书

敬启者:

1我们高兴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资格预审,为该工程的建设和完工所需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业主已筹集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结构型式、招标方式、计划开竣工时间等)。

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投标者才可参加投标。投标者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和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执行本工程的令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5有意向的合格申请人可从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__月__日至__月__日从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6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__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在__年__月__日__时前(北京时间)送达业主,地址同上。

8资审合格的投标者名单将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给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谨致

商祺!

_____(业主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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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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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500万元至20__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4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32.1.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32.3.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__)》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9.4.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5.一方依据43.2、43.3、4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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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9]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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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31.2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践或通道,或(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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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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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3.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4.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______

4.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社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

7.1 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7.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7.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________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8.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2.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2.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12.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3.1 按本协议条款1.4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___天,比本协议条款1.3定额工期提前________天、提前________%。

13.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13.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

15.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____。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的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

15.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

17.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7.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7.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预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20.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0.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2.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22.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3.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24.1 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4.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经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4.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并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26.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6.2 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6.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28.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8.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28.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8.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8.5 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抵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39.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9.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40.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41.2 本合同副本____份。

第四十二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一览表

________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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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承包井架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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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

二、乙方的关联文件及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各项合同、还包括在执行中甲方所担保的责任项目同时解除。

三、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乙方必须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必须急时采取相关措施、至到验收合格为准。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公司、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经监理和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后、?于?年?月?日前将所需的资料整理成册(不装订)、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内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经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后以文书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七、工程结算按原合同所议定的条款执行、以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

八、最终结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同后、再签订甲、乙双方欠款还款协议书、确定还款时间。

九、工程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甲方担保费用、按财务要求对帐并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十、“原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返还。

十一、解除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先行无条件退场、同时移交符合档案要求的全部资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在场外进行结算。

十二、解除合同签订后,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本项目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干扰、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已与相关班组签订的施工合同(含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合同)由乙方与其协商解除,甲方不承担乙方与班组之间因合同纠纷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监理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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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变更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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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_____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_____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_________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50%,计¥(元整);

(2)玻璃进场时付合同价45%,计¥(元整);

(3)工程竣工时,付总价的5%,计¥(元整);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_____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_____委员会提请_____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工程预算书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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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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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招代字()第__03__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公章)

代理单位(乙方): (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XX年3月01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委托方将 杭州某花园社区排屋高层建设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

3、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XX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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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电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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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结构及层数:

四、开工日期

第二条、合同内容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不包括框架主体内的填充墙及内外粉刷等所有的二次结构。不包括防水、水电暖及消防、外墙涂料、粘贴、保温、装饰等材料、人工费用,不包括本工程内的回填土,不包括钢筋的竖向焊接,不包括任何税金。

二、承包范围:

1、钢筋砼结构。(模板的制作与拆除、钢筋的制作与绑扎、砼振捣与培养护等分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2、包括:扎丝、铁钉、胶带。

3、外防护架的搭设。

4、乙方施工从基础垫层开始,甲方负责基槽验收

后交给乙方施工。5、乙方必须确保在主体施工期间文工地的各项工作配合和现场的卫生及施工范围内用材料的清运和整理。6、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乙方配备好本工程必备的人员及工种,并保证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进度,技术、安全、质检及文明工地的需要,并提供必要的合格人员。

三、工程价款

按实际施工的面积每平方米元。基础和屋面按实际施工面积层计算,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应按每人每工元计算。空洞按实际面积计算。

四、合同工期

按甲方所定开工时间开始计算、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按本协议第六款第8条执行。若因乙方人员不能到位其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工期完成,超过一天罚乙方500元,自然天气和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五、付款方式

每付一次工程款,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如遇春节,甲方应付乙方已完工程的80%的工程款。混凝土主体工程完成后甲方应付乙方已完工程款的95%,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97%,剩余3%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要及时提供在施工中所需要的主要材料。

2、甲方提供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水、电及住处齐备。

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4、负责每层的测量放线及准点。

5、协商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之间和地方关系。

6、按协议约定拨付工程款。

7、工地停工、代料时间超过72小时,停水、停电超过72小时,甲方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补贴给乙方生活费,或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引起的停工超过72小时。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管理人员及工人工资,乙方所租用的周转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同时顺延工期。

8、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9、施工时,因图纸变更给乙方成损失的,由甲方补贴给乙方人工费。

10、付款现金支付乙方。

11、乙方所使用的生活及施工水、电费用甲方负责。

12、必须用泵送商品砼。输送泵由甲方提供。

13、在施工中,所需用的测量仪器由甲方提供。

14、甲方不按约定日期开工,乙方所用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5、甲方收取乙方的保证金,应在付给乙方的第一次工程款时退还乙

方。

16、乙方的外防护架在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完工时,如因甲方的施工需要,所有的材料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本工程的需要配备足够的试人员和管理人员。按甲方要求通知三日内及时进场,否则损失自负。进后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开班前例会,提高全员的质量安全教育。

2、乙方禁止使用18岁以下儿童、50岁以上人员和体弱病残者。

3、乙方人员进场应在甲方登记,并配合甲方办理施工或所需要的证件。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图设计和会审要及现行,规范和甲方的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对主体工程施工进行系统的科学管理,其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乙方应提前一周报施工计划,材料计划,钢筋下料甲方核实后方能施工。

5、乙方应对主体工程过程的质量负责。其主要内容如下:

A:熟悉施工图纸,领退料具、班组自检,互检,保养好全部所使用的机具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做好文明工地的状态。

B:乙方配合甲方测量放线机标高引测。

C:钢筋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安装

D:模板工程:模板制作、刷脱模剂、安装、拆除、钢管清理堆放等。

E:砼工程:商品松散泵送、浇注、振动、抹平、养护等。

6、乙方选择要求配备专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配制编制安全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报甲方,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体系加强自检,并按要求填自检记录。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以及项目部的劳动纪律,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法规和条例执行。

2、安全事故的责任及处理,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和处理。

3、乙方在施工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证生产,现场区域内环境卫生。

八、临时用工

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应按每人每天元计算。

九、不包括任何税金。

十、工程质量

要服从甲方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合格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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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基本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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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工程投资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_________元,估算设计费为_________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_________。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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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施工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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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

3. 工程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

4. 工程范围:

(1)甲方提供的 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环境景观设计;

(2)相关设计阶段的概、预算和有关物料样板的图片或影像资料;

(3)施工现场服务

第二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及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中标通知书。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岐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三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4.1、初步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向乙方提供完整、详细、准确的建筑施工总平面图、竖向标高图、市政综合管网图。

b.组织乙方现场踏勘。

c.向乙方提供项目定位标准。

d.对初步设计成果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完成内容及标准

该阶段需要完成内容:总平面布置图、总体竖向设计、植物配置及苗木清单、主要分区放大平面设计、地面铺装方案、步行小径初步设计、概算书。

以上所列图纸向甲方提供 套,设计师并负责向甲方解说。

(3)设计周期:__________个日历天

4.2、施工图设计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

a.初步确认施工阶段设计之内容。

b.对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完成内容及标准

平面索引图、总平面布置图、总平面竖向设计图、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分区平面布置图、分区平面定位图、分区平面铺装设计图、重要节点设计详图、景观土建专业施工图、景观结构专业施工图、施工设计说明、工程成本概算。

以上所列图纸(A3图)向甲方提供 套和 张扩初图光盘(含全部内容),设计师并向甲方解说。

(3)设计周期:__________个日历天

4.3、最终出图阶段

(1)甲方配合内容:确认施工设计阶段成果

(2)乙方完成内容及标准

根据甲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成果修改意见完善设计,并编写预算书。

以上所列图纸(A3图)向甲方提供 套施工图和光盘 套。按甲方确定时间,设计师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3)设计周期:__________个日历天

4、设计监理阶段(施工现场服务)

(1)甲方工作内容:确认施工图,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组织现场工作,准时通知乙方。

(2)乙方工作内容:参与植物选购;参与铺装材料的选购;参与施工现场铺装及硬景的施工样板确认;参与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3)乙方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由甲方提前12小时通知。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该地块航拍图

2、该地块现状地形测绘图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六条 设计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

注册编号:__________。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初步设计及效果图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含电子版

2、施工图设计及效果图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含电子版

3、正式施工图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含电子版

第七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八条 费用

本工程设计计费标准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_修订本)》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设计费为: 。

第九条 设计费支付进度

工程设计费无预付款,当设计完成并提交正式施工图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款至90%,即。

乙方设计监理阶段任务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五日内,甲方将剩余设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0.1、发包人责任

10.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变更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时间。

10.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10.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开始设计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0.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10.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10.2、设计人责任

10.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10.1.1、10.1.2、10.1.4、10.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10.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10.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

10.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10.2.6、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三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10.2.7、设计阶段和施工监理阶段乙方往返的差旅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支付设计费用以外的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3.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13.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3.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3.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3.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7、本合同双方签订盖章即生效,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13.8、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3.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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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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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甲方):地址:劳务分包人(乙方):地址:风险提示: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严格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避免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务分包人合法运作必须包含两种形式:

一是与有劳务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即劳务分包人(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建立劳务分包合同关系;

二是与特定地区若干经过岗前培训的自然人中的每一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总工期为: 共________个日历天。

三、工程造价

1、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2、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

3、单价:______________;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结算

1、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2、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

3、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4、本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________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________年。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五、材料设备的供应

1、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_______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______%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______%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______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六、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甲方的工作

1、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2、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4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5、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八、乙方的工作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3、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4、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5、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6、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

7、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风险提示:劳务分包人资质

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主要是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与承接的任务等级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对方套红印章留存。

承包方一旦没有严格审核分包人资质,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超越资质等级的,造成合同无效情形,甚至给承包单位造成额外损失。

九、劳务分包人资质

1、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十

一、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十

二、工程转包与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

三、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

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代表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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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南京建设工程劳务清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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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城工程项目部

乙方:(劳务公司)

根据本工程具体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工程劳务的人工费、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费用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事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a#:33层,b#:11层,c#:28层,总建筑面积:约45000m2承包内容:施工图(含散水沟)以内劳务的人工费、机具、文明施工、施工管理、设备机械、架料模具及其辅助材料等一切费用。

二、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年,即: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除基础超深,重大设计修改,人力不可抗因素及室外附属工程外,双方不得更改工期,若有发生事况所有必须甲方主管负责人签字认,否则无效。

三、工程质量:

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质量等级为:力创优良,必须合格。并保证达到:

(1)按设计施工图和甲方以及业主要求施工,施工行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以及相关配套的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2)分户检测合格:即房间几何尺寸、层高均符合设计,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3)实体检测合格:即设计梁板柱几何尺寸、钢筋位置、砼保护层厚度,偏差值小于规定误差值。

所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由于乙方使用材料引起后续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返工等,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内容:

1、甲方职责:

①负责提供本程材料;

②负责监督管理乙方施工,以及业主、监理等上级领导部门检查验收工作;

③负责审查支付乙方申报进度款所有工作;

2、乙方职责:

负责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和图纸会审记录内劳务费用,除门窗、水电安装、保温层、防水层外,其余所有人工费、机械、文明施工、施工管理等费用,即含以下列内容:

(1)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施工人工劳务费用(含水电安装预埋费用);

(2)完成施工图所有设计内容的一切机械设备、施工用具和机具、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自备,(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搅拌机等;施工用具如钢筋、模工、水电工、砼工机具等;模具架料及其铺助材料如钢管及扣件、模板、安全网以及钉子、铁丝、绑扎丝、电线和灯(施工操作工作面内)等);

(3)完成施工图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投入此项材料设备费用,即:

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安全教育、专职安全员管理等;

②安全保证措施的人工、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以及劳保用品等,其他项目施工涉及的安全设施、材料(如外架和架板高凳等)应无偿使用;

(4)负责本工程临设搭拆人工费用;

(5)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费用,即

①施工组织工作安排;

②指导工人按图施工,并检查其质量合格,交验甲方以及监理或业主;

③本工程按图施工抄平放线;

④本施工内容以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材料管理及保卫工作费用;

(6)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人员施工安全保险费用,应达到不记名60万元保险金额,承包范围内直接的、间接的(含提供安全设施所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7)负责配合有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费用;

(8)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以及相关成品保护等费用;

(9)负责相应工程的进场材料及使用临时设施材料的御货。

五、工程单价:

1、乙方所完成工程量计算方式:以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计算一次性包干,单价按设计建筑面积计算元/m2。

2、所有粘贴(指内外墙砖、地砖)安设计图收方计价:外墙:30元/㎡;内墙:20元/㎡;地面:12元/㎡。

3、施工图和图纸会审记录以外和5000元从以上变更另行按实计算(但所有变更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执行)。

六、工程款支付:

1、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信誉,乙方必须交纳100万元质保金,签订本协议时缴纳。若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拒退作违约金。

2、工程款先由乙方自行垫支,完成主体第八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巡工程款;完成主体第十六层框架后,支付已完工程量60%工程款;完成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75%工程款;装饰工程按主体工程的施工节点支付方式进行工程款支付;初验前支付至总价75%;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四月内支付至总价95%;其余5%,1年保修期满

3、无承包范围内的质量事故由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若有发生的应当扣除发生费用一并扣减。

七、其他事项:

1、施工期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一切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全体职工自觉按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在施工前要进行质量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肓,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违章施工,保证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现场部分)合格,否则所出现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予以处罚。上班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次,高空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并上报甲方一份证明,禁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闹事,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000-xx0元/次。

4、乙方应爱惜甲方材料,严禁浪费材料,注意成品保护,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100-5000元/次。

5、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00-1000元/人次。

6、乙方应抓紧时间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影响其他工序施工,造成业主和公司对甲方处罚,以及给予第三人的赔偿,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7、若因业主方资金不到位給乙方造成损失按业主方給甲方劳务部分的赔偿额度直接支付給乙方

8、本协议双方自觉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部分5%违约金。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八.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签章):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电话:

乙方:(劳务公司)

负责人(签章):身份证: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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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扬州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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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_________

2.2交货地址:_________

2.3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浇筑主要部位

混凝土标号

坍落度(mm)

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非泵送价

泵送价

合计方量:m3

合计货款金额(暂定):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1)上述价格均含运费。

(2)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及价格按以下办法确定:_________

第四条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方式: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按gb14902《预拌混凝土》的规定: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体积)计算。

(1)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抽检,并按抽检的实际量结算该批次预拌混凝土的方量。

(2)如需要以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甲方应在浇筑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按现行的《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核算混凝土方量。复核中不扣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甲方还必须承担2%的综合损耗。

(3)因涨模、跑料、多要等施工原因损失的混凝土应按实计算;

(4)无法按工程实际量进行复核的(如混凝土砂浆、垫层、基础桩、

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时设施等)混凝土应直接以运输车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4.2约定的结算期限:

预拌混凝土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

每次浇筑结束,如无异议,双方应及时对所供预拌混凝土方量进行确认签字;如有异议,双方应在下一次浇筑前协商解决。

每月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当月混凝土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月方量和货款的有效签字手续。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____日内核实完乙方上月完成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

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及相应工程修改方案的,该批次混凝土供货量应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

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在合同约定结算时间内未进行结算,自合同约定结算时间结束之日起,乙方结算资料中开列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预拌混凝土价款支付的依据。

4.3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按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1)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或不迟于约定正式开工前7天内预付工程备料款_________万元。

(2)工程进度款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付款:

a.按月支付:每月甲方在确认上月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后____日内,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在结算全部的预拌混凝土工作量后____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b.按工程量进度支付:_________

c.其他约定:_________。按约定时间甲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依法追讨所欠货款,包括尾款部份需一并结清偿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5.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含泵送)质量负责;施工企业应对预拌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和养护质量负责。

5.2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5.3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是在交货地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及监理方共同认可所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是判断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5.4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按苏建质372号文精神执行。否则,由此而引起的相关事宜与乙方无涉。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浇筑时间、数量、浇筑部位、强度等级及其他技术要求的书面通知。如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6.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运输车的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

6.3甲方应委派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签字工作;应负责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证混凝土顺利浇筑。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6.4乙方按合同要求将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按规范要求组织浇筑并养护。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保障条件等原因未能在_________小时内浇筑完毕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以及因施工组织、生产工艺或养护不当而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5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单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而应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预拌混凝土。

7.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发货单应标明混凝土的技术数据、工程名称、发车时间、数量等,由该车驾驶员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指定的专人签证。

7.4乙方对外发货,应按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产品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应根据施工要求进行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7.5因乙方供应了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及其他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7.6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若发现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停工或更改合同已明确的内容,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与另一方协商并书面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8.4采取来料加工的方法时,协议由甲方供应的原材料应在混凝土开打前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验收。若因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供应混凝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5乙方提供给工程使用的泵管、卡箍、皮圈等配件,甲方应妥善清洗、保管和使用,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8.6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8.7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委托,负责混凝土验收签字的人员:_________

8.8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9.2乙方因7.5款原因未能及时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的,自应付赔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所欠赔款的利息。

9.3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10.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10.2如仍未解决,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提交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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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29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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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_______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________。

2.总日历工期:_________。

四、质量等级: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_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___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___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___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___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_____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____。

6.在______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_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_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_________。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_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__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_________,工期顺延_________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______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_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_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_________在____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元,开工后在_________按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_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___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____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______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___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_____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__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___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_________mm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雨、 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高温天气、_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___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一、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______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_________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处,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侯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度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则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签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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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央空调系统安装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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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_____》有关条款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安装项目:_____空调设备

1、安装地点:

2、房屋结构:

3、安装内容及价格(祥见施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报价明细表)

二、安装时间及保修期:

1、安装时间:室内装潢同步协调进行,不得因时间不当而影响甲方装潢工程的改动或进度。

三、_____空调品牌及总价格

1、安装品牌:?《?格力B系列?》?附属设施材质要求见《_____空调设备安装报价单》

2、安装价格:

3、此价格为保证空调正常运行最终价格。

四、付款方式:

五、安装要求:

1、具体安装地点:通风口位置,布线等按照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进行,甲方如临时需变更的,由双方另行商定。

2、乙方安装的空调品牌,使用的材料必须与报价单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符合国家各种安全规定和行业规范。

六、安装验收:

1、以双方确认的安装施工图纸为依据,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

2、使用品牌、材质、型号等与报价单明细相符,使用效果达到说明书各项指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安装时间必须与甲方装潢工程进展相协调,影响甲方装潢工程进度等,承担甲方相应的延误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每日按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二支付给乙方。

3、如乙方在安装中使用假冒或伪劣品牌、材质,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更换直到符合为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4、试用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装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执份,厂家执有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九、如果双方因质量或制冷、制热效果有异议、纠纷,通过权威部门鉴定标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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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电力工程安装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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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安装协议书

立协议单位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内容

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价为_________元。双方自正式签订协议日期起,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元,在进行开工时再付工程预付款_________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决算书结清,金额多退少补。

六、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七、双方-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甲方土建设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月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返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质量措施费,250kYA及以下为伍百元,315kVA及以上为壹仟元,1000kVA及以上为_________(大写)元。变压器油化试验费每台_________(大写)元。设备运输采保费按行业规定以设备费的1.5%计取,设计费按勘察设计费用规定收取,变压器验收费按2元/KVA计取(编入决算书)。

九、设备材料供应办法,为了工程进度,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供应,工程设备材料需具备合格证(编入决算书)。

十、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十三、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日起生效,竣工结算后,同时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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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相关规定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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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建筑工程建设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一期河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 标段(即K + — K + 桩号范围内的水上乐园基础、水上越野基础、码头、湖泊挖方、河道漂流基础、道路、堡坎、护坡、河道砂石挖方及二次转运)。

5.工程总造价:本项目总投资暂定约 亿元(项目:立项备案 亿元,备案号: ),项目分三期建设施工,一期河道建设约15公里,分为三个标段,每5公里为一个标段,工程量以最终实际完成项目工程量为准。

6.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材料(即双包方式)。

7.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后乙方实际进场施工日为开工日,乙方应在开工后12个月内完成本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公司的专业运营单位入住营运。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工程堡坎、漂流、道路、基础设施挖方的设计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甲方交给乙方三套施工图纸,乙方按图施工。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保证有权将项目承包给乙方。

2.在通知进场日后30日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满足施工要求的全部施工图纸。

3.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和施工区所需的水、电等保障,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指派 为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负责人,负责项目管理及合同履行,对项目工程管理、质量、进度等进行确认、监督检查等,处理甲方应负责的事宜。

5.按照合同约定核定乙方工程量和支付乙方工程款。

6.协调乙方与甲方其他工种之间的配合。

7.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及时确认乙方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8.河道砂石原料挖运等需要办理政府审批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部门批文、手续(或书面认可),因甲方未协调到位造成的停工由甲方承担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施工方案及设计施工图。

2.配合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各项备案。

3.指派乙方驻工地代表 ,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5.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6.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消防验收及有关资料手续办理(由甲方配合办理),乙方的施工方案及相关材料必须符合相关防火要求或进行防火处理。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的其他相关队伍的交叉作业。由于配合不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且工期顺延。

8.文明施工: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干净,满足甲方随时参观要求。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转运至甲方在项目区域内的指定区域堆放,由于乙方没把建筑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区域,产生的二次转运由乙方负责。

乙方施工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生活场地。

9.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购买保险,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负责乙方施工队伍农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的如实支付,甲方可对乙方农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的发放进行监督,乙方需每月如实将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告甲方。

1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和“施工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12.乙方竣工后将完整的竣工图二套及相关竣工资料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工程项目单价及工程变更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包干单价(详细清单附后),包干价含材料费、安装设备费、人工费(保险)、成品保护费、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间接费、管理费、配合费、乙方利润,充分考虑了规费及风险因素(市场价格波动、法规、规定等)(包含招标要求内容)等所有费用。

2.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变更单》(见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金额变更均由甲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新增项目的价格需先经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定后再施工,工期顺延,实施细节按双方签订的最新协议为准。

4.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主材、辅料及工艺应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标的准和甲方要求执行,施工材料必须按乙方提供给甲方并经甲方确认签字封样的样品为准。如需更换,需经甲方指定负责人认同并签字封样后施工。

5.该项目游客接待中心、温泉酒店、河道漂流、堡坎、河道挖方及二次转运、装修,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为通用单价,不作调整。如根据实际功能要求,另行设计后,新增项目综合单价,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经双方签字确认,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并组成协议文件并实施。

第六条 材料供应约定

如乙方施工时采购的材料不符合乙方提供的已确认的样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乙方不予更换,仍采用不合格材料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整改,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和解除合同。

如甲方要求乙方使用与样品不一致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如因重新选择材料或重新准备材料等情况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七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确定,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项目调整但甲方未及时确认调整方案造成停工;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工程量结算、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项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5)甲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或拖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导致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遭遇因停水、停电且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3.遭遇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工期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GB50210-20__建筑装饰执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执行。

2.工程结算方式:20__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文件编号:川建造价发【20__】135号文自20__年4月1日起执行)是本工程采用的计价定额文件,施工过程中如遇新的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及清单计价定额发行时,从新规范和新定额执行之日起,后面产生的工程量执行新规范和新定额。

材料按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当月信息指导价,钢材市场价与指导价之间的涨跌超过3%时,按市场价调整,人工按市造价站发布的施工期间人工调整系数调整,总价按四川省20__年定额工程计费下浮3%执行。

2.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

(1)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单价为9.5元/立方(备注:此方量为运输车辆实际运输方量,运输距离1公里以内计算,超出1公里每立方米每公里增加运输费x元/立方)。(备注:此单价为包干单价,不含税费、下浮费、质保金费用);

(2) 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需要修建的施工便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河道漂流、堡坎施工完工验收;

(2) 道路、堡坎,护坡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 成品安装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各阶段验收工程竣工[田4] 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移交甲方之日,亦为工程质保期开始计算之日,保修期2年。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2.项目工程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达到人民币 万元后,甲方在3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3.若乙方不按时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一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1.除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工程外工程的付款方式:

(1)项目工程施工款按月进度施工工程量进行支付。乙方每月5号报上个月已完成施工的工程量,甲方在上报当月15日前审核完毕(若甲方逾期未审核完毕视为认同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并支付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____________ %,依此类推;

(2)如单项工程完工,甲方应在完工之日起3日内日支付至该单项工程量对应工程款总额的 ____________%;

(3)项目完工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在结算完工程量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应付工程款总额的____________ %,余____________ %作为乙方的质保金(包含水、电、防水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 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工程每月28号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若甲方逾期未审核完毕视为认同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并支付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____________ %。

3.各阶段工程在验收合格后6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90日内组织乙方共同办完结算,逾期未办理视为甲方认可结算金额。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办理验收、结算或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如造成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机械、人工、材料、管理等直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甲方承诺乙方有索即赔,同时约定的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余额的5%支付违约金额。

3.乙方不得私自转卖、分包本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只限于乙方总承包,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维修,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5. 在施工当中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施工导致不能完成双方约定项目,按照约定扣除乙方部分施工费用,或者按照乙方已完成工程量余额的____________ %支付违约金额。

6.如因甲方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效、被撤销、提前解除,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等进行结算。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友好协商;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记载的双方的联系地址为各项通知的送达地址,也为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文书交邮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但乙方有维修的责任,乙方质量保修时间为2年。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有未尽事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行以下无正文,为合同附件和签字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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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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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 的制作及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内容及规格:

铝板制作安装,其规格: ;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共计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总金额的 %工程款,即: 元(大写: 元整)为订金,合同生效。

B、整体安装完毕后后,支付给乙方总价款的 %工程款。即: 元(大写: 元整)。

三: 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施工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工程的制作、安装费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五: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应在2日内组织正式验收,如甲方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五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3日内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已安装的铝板做自行处理,同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五 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七、因施工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一方无法合理控制的、阻止并妨碍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协议义务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其它自然灾害等。如果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在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以及受影响方需采取的措施等。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最大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

九、争议解决方式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有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备注: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 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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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煤矿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煤矿,工程,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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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本房屋装修及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及相关经济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广安井河镇白果村六组

工程名称:住宅楼装修及维修工程

一、工程内容

1、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工作内容都承包给乙方(甲方只负责验收工程是否合格)。

2、内外墙粉水前的清洗工作以及楼顶前后水沟的清洗工作。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本工程所需用的材料(如砂、石子、水泥、树、瓦、桷板、钢筋等)及施工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

2、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一切事项和施工机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单价

1、地坝打砼(混凝土)及找平,按15元/m2计算;修建高 cm、宽 26 cm的地坝围栏(包括围栏顶部、内侧、外侧三面的粉水)按 元计算。

2、外墙粉水包括墙面的清洗等15元/m2(包括塔架、机具等设施);内墙按10元/m2计算。

3、山墙两边的屋街面打砼按15元/m2计算。

4、一楼贴地板砖(80cm×80cm)按(包括地面找平、打砼等工作)。

5、修砌一楼、二楼两个厕所(包括砌砖、粉水、安装便盆等)按 元计算。

6、厕所墙、地砖按/m2计算。

7、顶楼楼面打砼、垛子升高及内外墙的粉水、房盖的拆和盖(包括拆盖的一切工作内容),房檐四方和屋脊用水泥、前后水沟的清洗和粉水、后墙顶面的粉水等全部工作,单价按 元/m2计算。

四、付款方式

乙方所做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质量事故,甲方在三天内付清所有工程款。

五、工期

除停电、下雨之外,30天之内完工

六、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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