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021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9)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本合同正、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范文_合同范本
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范文: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_______(建设主管部门)批准,_________(建设单位)对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建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_________。
三、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_________。
五、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_________。
六、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_________。
七、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1.报名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投标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招标文件发送方式:_________。
八、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1.开标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2.评标结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3.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_________等单位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
4.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在一月(最多不超过两月)内与中标单位签订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九、其他:
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投标书(即标函)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建设单位(招标单位)(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施工图纸、勘察、设计资料和设计说明书(略)
建筑安装工程内容一览表(略)
篇2: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0]_合同范本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共35页,当前第10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篇3: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先生们女士们:
1我们承认投标书附录为我们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2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后尽可能快地开工并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3我们同意从确定的接收投标之日起___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书一直对我们具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4在制定和执行一份压式的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书面的中标通知,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5我们理解你们并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标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标书的约束。
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楷体大写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1]_合同范本
上述任何金额的调整或确定,均应适当考虑有效合同价中的任何外币及其所占比例。
52.4 计日工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或可取时。可以指令任何变更工程按计日工作进行施工。对这类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项目及亩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定的单价和费用支付承包人费用。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收据或其他凭证,证实已付出的款项,并在订购材料之前,向监理工程师呈交订货报价单,以供批准。
对所有按计日工作制施工的工程,承包人应在上述工作持续进行的过程中,每天向监理工程师呈交一式两份确切的清单,其中开列受雇从事该项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及工时以及一式两份的报表,其中写明该项工作所用的材料,所用承包人的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前文中提及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附加百分比数中包括的承包人的设备除外。)如果清单和报表中内容正确或经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将在其上签字并将清单和各一份退还给承包人。
每个月末,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交一份除上述以外的所用劳务、材料、承包人设备的标价的报表。如承包人未能将此类清单与报表并列齐全,准时提交,则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付款。但是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按上述规定,承包人的清单或报表的呈报由于任何原因而实际无法做到,则监理工程师仍然有权核准此等工作付款,该项付款或按计日工计算(监理工程师须对该工程所雇的劳力、时间、所用的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情况表示满意)或按监理工程师认为公平合理的该项工程的价值计算。
索赔程序
53.1 索赔通知
尽管合同另有规定,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件或其他文件索取任何追加付款时,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
53.2 同期记录
一旦发生53.1款规定的情况,承包人应保存该事件的同期记录,这对于他以后希望提出索赔而支持其索赔理由可能是相当必要的,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在接到53.1款中规定的通知后,应检查这些同期记录并指示承包人继续保留记录(由于是合理并对已提出索赔是重要的)。承包人应允许监理工程师查阅据本条规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关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向其提供复印件。
53.3 索赔的证明
在发出53.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带有对索赔数额的详细说明和证实材料的帐单。在影响索赔的因素不断发生的情况下,这一帐单应看成临时帐单,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以临时帐单的形式,送交监理工程师上述有关的证实材料及累加索赔款额,并在这种影响因素全部给束后28天内送交同样内容的最后索赔帐单。承包人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向业主提供所有按本条送交监理工程师的帐单的复制件。
53.4 未能遵守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条的规定要求索赔,则承包人最多只能得到监理工程师或按67.3款规定委任的仲裁人员,根据同期记录(无论这些记录是否有监理工程师据53.2和53.3款规定的注释)决定的款额。
53.5 索赔的支付
只要承包人已提供足够的证据,使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能够确定此款额,则承包人有权获得包括该索赔款额在内的根据60款规定由监理工程师证明的任何临时付款。
共35页,当前第2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篇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
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
1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内容描述:(待定)
2服务的目的
在_____(工程名称)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将负责按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处理与施工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务,为工程按时,高质量完成提供优质服务。
3服务的期限
监理服务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的保修期结束时止。非监理服务原因造成的延期,业主按附加服务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报酬。
4正常服务
(1)制备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
(2)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统。
(3)参与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协助评标与合同谈判。
(4)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参与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5)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6)实施监理确保监理组织能有效地和顺利地进行监理包括:
a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干人员施工计划与材料来源;
b合理安排出图及时颁布施工图纸;
c审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图纸;
d严格检查放线与施工测量e质量控制与材料和工程试验;
f工程进度的控制与评估;
g执行现场材料与工程量的计算,编写有关记录与报告;
h签发变更命令、评估变更,确定未标价工程的费率,指派计日工或决定要求的替代;
i制备并颁发付款证书,签从工程的完成;
j根据操作工艺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工程的施工情况;
k检查工程进度;
l核对承包商的帐目、发票、索赔及其它呈报;
m保存付款记录;
n监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
o安排与承包商的每周会议,以审查图纸、工程进度和其它有关事务保存经有关方签字的会议记录;
p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发票、索赔和其它报告井作出答复;
q在帐目、索赔、问题、争议与分歧等方面协助业主处理或在需要时作出决定,需要仲裁,协助业主为任何法律行动制备支持文件;
r保存与合同计划不符或更改的记录,提供一套已标明修改处的主图作为竣工图纸的基础;
s督促审查承包商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
o编写并保存月度进度报告;
t定期编写进度和财务状况报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时的竣工报告。
5附加服务
(待定)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及其他服务《业主根据条件提供或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
附件C报酬与支付
1支付条件
本合同为人一月合同,按监理工程师实际执行服务花费的时间计算。如服务时间一个月,按日历日计算,一个月按30个日历日。费用按本附件第六条规定的相应费率计算。
2动员预付款
2.1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开工时间28天内,业主应向监理工程师支付_____的款额作为动员预付款,该款额相当于除应急暂定款、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以外服务费用的5%。
2.2动员预付款的偿还
动员预付款按月度应付发票上的数额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动员预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业主向监理工程师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方法应为监理工程师的银行向业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销银行信贷。这是业主支付动员预付款的条件之一。
3价格调整
单价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价格格数进行调整。
4税收
(a)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现行的法律与法规监理工程师应缴纳的一切税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
(b)本合同实施过程按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现行法律与法规业主应缴纳的所有税收由业主负责。
5最终支付
不迟于本服务完成后的28天内,监理工程师应将如下第六条所述的费用,连同本合同所实际产生的由签收的发票证明的最后申请提交业主审批,业主据此审批并向监理工程师支付余下费用。
6费用估计
6.1 职业服务的报酬
姓 名
职 务
人月数
月 价
估计费用
6.2 住宿费
6.3 交通费
6.4 杂费
6.3 应急暂定款
篇6: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6]_合同范本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共35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篇7: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乙方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资金来源: 4、工程投资总额: 5、建筑面积: 6、其他:
二、招标代理业务的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 )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 )勘察
( )设计,具体包括: ( )施工,具体包括: ( )监理,具体包括: ( )设备,具体包括: ( )材料,具体包括:
( )其他
2、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 。 三、代理业务的内容——代理事项:(双方应明确具体代理事项) 1、拟订招标方案;
2、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发布招标公告; 3、协助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 4、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5、实物工程量清单; 6、编制参考价或标底;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整理答疑纪要; 8、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 9、提交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 10、协助工程合同的签订; 11、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四、招标代理时限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实际、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代理事项。
5、如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终止合同。
六、甲方的义务
1、提供招标工程所需的有关工程批准文件、施工图等有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协助招标过程中与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尽可能向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3、主持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及业绩考察; 4、审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有关资料; 5、参与招标活动全过程,包括主持开、评标活动; 6、主持签约工作。
7、依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如甲方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乙方可以建议甲方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八、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招标人的管理规定。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在甲方的配合下认真制定招标工作的进度计划,认真完成各项代理事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向甲方提交代理报告。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完成招标内容。
4、对招标中各项计算数据、技术分析结论等的科学性、正确性负责。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成果允许偏差值控制在± %以内。
5、依据委托合同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对代理事项内应当保密的内容保守秘密。 6、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7、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九、合同价款及支付办法
1、委托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代理收取委托代理费 元。(按 造价的 %计算)
2、专家评审费 元,由 支付。 3、招标公告费、场租费 元,由 支付。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收取成本费 元,由 收取。 5、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押金 元,由 收取。 6、其他: 。
7、招标代理服务费待招标工作完成并提交代理报告经甲方认可后 天内一次性结清。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情况下,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失败,所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乙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视代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乙方赔偿。
2、由于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而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限内,非甲方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3、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漏项、漏量等代理质量问题,影响造价 以上的,每出现一次,扣除代理费用的 违约金;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对总造价影响偏差在 以上的,除追究以上赔偿外,还需赔偿违约金 元。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将情况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尽量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尽力协商解决或提交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办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电话:
年 月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日
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附件)
篇8:工程招标合同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招标范围:_________;
3.建设地点: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工程投资额:________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_______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_______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________;
2.计价方式:_________;
3.评标办法:________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XX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________%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壹份;
2._________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盖章):_________代理方(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年月日
篇9: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合同
第ⅴ部分附则
1.0.1 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
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 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 zop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 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
(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
篇10: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单位:(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或 转 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则_合同范本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第Ⅴ部分附则
1.0.1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Zop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12:关于国际土木工程招投标投标书_合同范本
合同号:_________
贷款号:_________
致:_________(业主名称)
研究了上述合同的投标文件,包括图纸、合格条件、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我签署方愿意以投标书和附录(附录号)中所规定的要求,以_________金额(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或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金额,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工作。
如对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在_________天内开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工程。该日期从开工日算起并与本合同第7条所规定的工程进度表要求一致。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合同价格的_________出具履约保函,以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
我方同意从“投标者须知”第24条所规定的标书截止日起的_____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此标在该期限结束前始终对我们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在正式合同制定和签署前,本投标书连同您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应视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我们理解您方有权不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者其他任何你们可能收到的投标。
投标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海口*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相关的合同样本
·房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购房合同 ·财务代理委托合同
·人事代理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 ·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 ,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篇14:建筑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协议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为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招投标文件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材料(设备)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合同标的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总计(大写):
第三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款见上表
本合同总价款是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四条、质量保证
1、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 标准。
2、乙方应保证材料(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或与甲方协商的送货时间、送货方式、送货地点交付货物。
2、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或者本合同所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
3、乙方将合同材料(设备)运至 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材料(设备)交货日期。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______(建设主管部门)批准,______(建设单位)对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建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报名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开标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______个月)。
评标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______个月)。
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银行和公证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
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______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在______月(最多不超过______月)内与中标单位签订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本招标方承诺,本招标书一经发出,不得改变原定招标文件内容,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费参加投标准备工作和投标,投标书(即标函)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必须加盖单位和代表人的印鉴。投标书必须密封,不得逾期寄达。投标书一经发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收回或更改。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篇1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监理邀请书
根据本保证书,我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以下称承包人),和(保证人姓名)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以下称保证人)在此以担保全额为(货币名称、数额)共同格守对(业主名称)(以下称为业主)的义务。根据本保证书,承包人与保证人应保证自己,以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承担共同的及各自的对该项支付的义务。
根据以业主为一方,承包人为另一方所达成的协议,承包人已承担了合同义务(以下称为所签合同)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并在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时,按上述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修补。
兹将上述书面保证的条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确地履行和遵守所签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实主旨、意向和含义应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或者如果承包人违约则保证人就赔偿业主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直到达到上述保证金总额,届时,本保证书所承担之义务即告终止和失效。否则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签合同条款,或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修补其缺陷的性质和范围的任何变更,以及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所签合同给予的时间宽限或业主或上述监理工程师方面对所签合同有关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宽恕均不解除保证人所承担之上述保证书规定的义务。但只在下述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清偿业主蒙受损失之义务:
(a)收到业主与承包人双方书面通知,说明业主与承包人已一致同意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或者(b)保证人收到一份与所签合同条款规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签发的、并在法律上证明的裁决书副本,说明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
代表(承包人名称)
代表(保证人姓名)由(签字人姓名)
由(签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资格
以_____的资格
在(证明人)证明下
在(证明人)证明下
签于一九九_年_月_日
签于一九九_年_月_ 日
篇16: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甲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决定共同合作推广“防腐收尘节能烟囱”技术(专利号: ),为了该技术在烟囱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实施和应用,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
第一条、 由乙方负责组建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防腐收尘节能烟囱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烟囱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预算、技术指导和工程施工。
第二条、 甲方以乙方公司项目部的名义参与该烟囱工程项目建设,在该烟囱工程项目建设中甲方对外不以自己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和民事行为。
二、管理形式
第三条、甲方在双方合作的烟囱工程项目实施中另设立账户实行项目独立核算、分户管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合作实施的每一个烟囱工程项目,甲方向乙方交 纳该项目总造价(该总造价指工程项目建设总造价,不包含工程项目的专利使用费)的2%作为乙方应得的收益,该款项以所实施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到账时间为标准,分期分批交纳,具体包括(方案设计费、工程预算费和技术指导费)等费用在内;工程施工劳务费用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量等另行核定,不包括在此。
第五条、 甲方负责在合作项目上工程合同的签订,协调对外事务, 包括:协调维护与项目方的关系,工程进度款的催讨等事宜。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与乙方公司合作期间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在合 作期间甲方不得做损害乙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 乙方负责在合作项目上的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并保证合 作的每一个烟囱工程项目质量达到项目方的要求及国家检测标准。
三、投资建设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按照合作项目上与具体项目方所签订的烟囱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及时投入该工程所需款项。
第九条、具体烟囱建设的工程款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此项工程款的投资义务。因甲方自身因素导致不能及时按量的投入款项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以上合同的约定,认真负责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均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因甲方未按时交纳按理费、损害乙方利益等原因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欠费用甲方应当如实补交,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合作项目上所签订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计算。
第十二条、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进行工程建设任务,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金按合作项目上所签订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计算。
五、其它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第十四第、本合同约定事宜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工程名称)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
4、工程规模: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_________
□施工,具体包括:_________
□监理,具体包括:_________
□设备,具体包括:_________
□材料,具体包括:_________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_________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_________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_________。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_________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_________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_________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_________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__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_________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_________时间为准。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_________(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补充条款:_________。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代理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
┌──────┬─────────────┬────┬──────────┐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
├──────┴─────────────┴────┴──────────┤
│ 人 员 情 况 │
├───┬─────┬───────┬──────┬──────┬────┤
│姓 名│ 职 务 │ 职 称 │ 注册资格 │ 上岗证号 │ 备注 │
├───┼─────┼───────┼──────┼──────┼────┤
│ │ 组长 │ │ │ │ │
├───┼─────┼───────┼──────┼──────┼────┤
│ │ 成员 │ │ │ │ │
├───┼─────┼───────┼──────┼──────┼────┤
│ │ 成员 │ │ │ │ │
├───┼─────┼───────┼──────┼──────┼────┤
│ │ 成员 │ │ │ │ │
├───┼─────┼───────┼──────┼──────┼────┤
│ │ 成员 │ │ │ │ │
├───┴─────┴───────┴──────┴──────┴────┤
│ 代理事项及承办人安排 │
├─────────────┬─────┬─────────┬──────┤
│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签名│ 代 理 事 项 │承办人签名 │
├─────────────┼─────┼─────────┼──────┤
│代拟招标方案 │ │编制标底 │ │
├─────────────┼─────┼─────────┼──────┤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
│投标申请人报名 │ │组织开标、评标 │ │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代拟中标公示 │ │
├─────────────┼─────┼─────────┼──────┤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 │代拟中标通知书 │ │
├─────────────┼─────┼─────────┼──────┤
│编制招标文件 │ │草拟工程合同 │ │
├─────────────┼─────┼─────────┼──────┤
│编制工程量清单 │ │编制招投标书面报告│ │
├─────────────┴─────┴─────────┴──────┤
│ │
│ │
│代理人:(盖章) │
└────────────────────────────────────┘
注:本表中承办人签名一栏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
附件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_________(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为(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_________。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____。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滑坡治理工程联合投标协议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获取_______滑坡治理工程的施工任务,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滑坡治理工程。
1.2 工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
1.3 施工内容:该标段包含的所有工程量,即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承建的所有工程量以及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变更工程量。
第二条 承包方式
2.1 中标完成后,实行现场施工总承包。由乙方组织施工队伍,在甲方管理指导下,完成所签订施工任务。乙方作为甲方下属的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2.2 甲方委派4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指定由________担任,财务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现场安质人员1名)参与现场管理,并成立组织机构。该组织机构全权代表甲方行使为施工和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一切权利、义务和责任。
2.3 乙方完成该项目施工内容的工程造价m为以最终甲方与业主的工程次算价作为基数a,其中①扣除甲方管理费b=5%×t;②甲方上缴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费c=3.0%×a(提取系数3%暂定,最终确定系数以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收取甲方比例为标准);
即:m=abc
m即为乙方与甲方的工程结算总价。
2.4 项目部费用
2.4.1 项目部4人的工资由乙方承担:
工资按4500元/月·人包干计算,工资基金费用由甲方缴纳。
2.4.2 办公费、差旅费、项目部经营费、固定资产折费、收尾费、广告宣传费等一切与该项目施工管理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4.3 乙方与甲方的工程结算总价已包括乙方为完成上述施工任务所投入的机械设备、试验设备、材料、工具、水电费、人力、利润、劳保、税金、保险、风险及协议双方明示或昭示的费用和其他一切需投入费用及应获得的相应报酬。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4.4 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上述计提比例用各项费用。
第三条 工期与工程进度
3.1 按业主要求工期按期完成。
3.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计划和每周下达的施工任务精心组织施工,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施工组织安排,确保协议工期的实现。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精心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使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90%以上。
4.2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质量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乙方同样有权要求甲方更换管理人员以确保工程质量。
4.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施工全过程质量的监督及检查、同时也必须接受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相关检员的监督与检查。
4.4 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5 所有单项工程质量检验、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按业主合同要求执行,但不得低于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标准。
第五条 协作和配合
5.1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协议执行期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协商处理。
5.2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应作好所管各班组的联系和配合,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相互干扰,减少不必要损失。
5.3 乙方承诺:对于施工过程中,工序作业时间,次序临时调整,工艺交叉平行作业干扰,气候影响等多发常见现象和突出性不可抗力所致的损失等,都是乙方应考虑的风险。
第六条 验工与计价
6.1 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在银行开设共同账户,财务负责人印章及单位负责人印章由甲方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乙方保管。
6.2 甲方在每次中期计量(支付)后,视建设单位资金拨付情况,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作为计量依据,甲方按合同比例计提后支付给乙方。
6.3 甲方在中间计量支付中按建设单位所扣除持保金数额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金额中按比例扣除,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建设单位向甲方退回的质保金数额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6.4 甲方给乙方拨付验工计价款时,乙方必须具备完备的手续,同时持协议书,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其财务手续的委托人必须是与合同书明确一致的乙方授权代表,并持委托书。甲方给乙方拨付验工计价款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付款时间,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民工工资支付拖延,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5 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须办理初步结算手续,凭末次计量单及结算签单和协议书进行末次债权债务清算,办理退场手续。验工计量余款甲方视业主资金拨付实际情况按比例支付,不计利息。
第七条 材料设备
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费用自行承担。工程所需材料的质量必须经甲方检验合格才能使用。材料的质量最终由乙方保证,甲方不承担其质量不合格的责任。乙方若需甲方帮助提供材料,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对乙方的工程计价中扣除。
第八条 甲方责任
8.1 投标过程中以“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编制标书,并输一切投标及中标后与业主的有关事项。
8.2 在施工前,为乙方提供技术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并配合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复核。
8.3 甲方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履约保函。
第九条 乙方责任
9.1 搞好公共关系,协助投标,确保中标。
9.2 根据本工程工期、工程数量及各项协议条款,乙方必须按协议条款及时组织足够的施工队伍和施工机械进场,保证开工后形成均衡生产能力。
9.3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监理规定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等部门检查、监督、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其所发生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9.4 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自检体系,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如自己无法完成的检验实验,经监理批准后可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检测,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工伤、周围建筑物的损坏,安全事故等,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施工过程中,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环保合同》,《施工保通合同》做好环保及保通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合同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
9.7 使用爆炸品、易燃品按安全规定执行,并接受甲方及当地职能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9.8 乙方签约的负责人必须长期坚持在现场管理,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工地时,必须事先向甲方现场负责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同时要妥善安排现场管理事宜。
9.10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名义从事与该项目无关的各种活动。否则,互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11 乙方必须为其下属人员输社会事业保险和人身保险。由于此条违约所造成的后果均同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安全与文明施工
10.1 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宣传,并按本协议及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工程特点,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作废事故。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管理不严、安全防护意识差以及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处罚。
10.2 为保障进入现场人员的安全,乙方应在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照明、警告标识牌,并安排安全责任员现场指挥,费用由乙方自理。
10.3 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各项现场管理规定,维护甲方良好的社会形象,杜绝一切不文明现象发生。如发现违规者,甲方将给予违章罚款,屡教不改,无纠正效果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当事人清退出场。
10.4 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报甲方安质部门存档。
10.5 乙方必须加强运输管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工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退场通知之日起10天内无条件退场,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1.1.1 经甲方组织检查,乙方在施工进度或质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甲方发出第一次警告限期整改;若乙方仍组织不力,整改无效果,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第二次警告;同时给予乙方5日观察期,情况未见改观或整改不理想时;
11.1.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维修,返工、警告仍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
11.1.3 乙方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整个标段工程进度,经督促、警告仍无力满足要求时(由此对甲方造成的赶工增加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1.4 乙方严重违约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11.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一经查实有权收回工程,勒令其退场,同时处以乙方已完工验工计价总额2%的罚款,并由乙方自行承担退场引起的损失。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
乙方向甲方交纳30万元整保证金,如乙方无上述违约情况,甲方在工程交工验收后15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金
按业主要求办理。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在正常履约条件下,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双方办理末次清算后本合同关系终止。财务结算后若有剩余资金则转化为债权、债务关系,不计利息。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9: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共7页,当前第1页1234567
篇20:工程招标合同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____3米___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按附件1和附件3的规定提供技术资料每
套合同设备_套。应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及符合附件3规定的交付进度。
6.10 技术资料一般以邮寄方式递交,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局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
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
通告需方。
6.11 技术资料以邮政部门提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
将作为按合同11.10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
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_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_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失的部分。如
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__天内(对急用者应在_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6.12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
提前_天通知需方交运回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
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6.13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由需方负担仓储费
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视为供方已交货)支付议批设备的款项。
6.14 到货站(整车)/码头:____
(零担)/码头:____
6.15 收货单位:
6.16 技术资料邮寄地址:______
单位: ______
7 包装与标记
7.1 供方支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_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及
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
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
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供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
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雹、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
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
留异物,并保证本部件开全。
7.2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7.3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
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___宽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
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
上应明显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
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
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另邮寄装
箱清单各二份。
7.6 附件2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
次性发货。
7.7 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按7.2款注明上述内容,专用工具也应分别包装。
7.8 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
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
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供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樯明任何两个箱件。
7.12 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时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
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页数。
7.14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
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11款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发生货
物损坏和丢失时,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
以满足工期需要。
7.15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
个月]内返供方(费用由供方承担)。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 供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
程的服务。
8.2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
试运、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
有关问题。
8.3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8.1和8.2款中
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8.4 在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8.5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8.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8.7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
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如有重
大技术方案和/或合同价格的修改,须报原合同审批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8.8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
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
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
要求。
8.9 供需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
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8.10 对盖有“密件”印章的供销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8.11 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供方统一组织
并征得绍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8.12 供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
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13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供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
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14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供方
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_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
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11.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8.15 由于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供方未按要
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
8.16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7
9 质量监造与检验
9.1 监造
9.1.1 供方应在配合同生效日期起__个月内,问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
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1和附件5的规定。
9.1.2 需方将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
公司的指导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附件1和附件5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
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9.1.3 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见证项目见附件5
9.1.4 供方必须为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9.1.4.1 本合同设备投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
月度检验计划。
9.1.4.2 提前_天提供设备的监造内容和检验时间。
9.1.4.3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
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5规定的有关文件
以及复印件。
9.1.4.4 向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1.5 监造检验/见证(一般为现场见证)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
据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代表不能按
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风正常运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代表
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供方未及时通知监
造代表面单独检验.需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供方应在需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该项
试验。
9.1.6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供方须采取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髦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
理。
9.1.7 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
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
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9.2.1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移中都须进
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
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需方存档。此外,供方还应在随机文
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9.2.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
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
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检
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__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
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
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每一批设备到达
现场_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9.2.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
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
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
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9.2.4 供方如对上述需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书面通
知后__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个月内,自
费派代表赴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9.2.5 如双方代表在合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
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9.2.6 供方在接到需方按本合同9.2.2至9.2.5款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9.2.7款的
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
方负担。对于上述索赔,由需方从履约保函或下次付款中扣除。
9.2.7 由于供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
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_个月,否则按11.11款处理。
9.2.8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设备储放场之
日起的_个月。
9.2.9 上述9.2.2至9.2.8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
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11款及附件1的规定应承担
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0.1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
装、设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
要工序须经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重要工序由供方提供(见附件7)。安装、
调试过程中,若对方未按供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腋务人员指导、未经供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需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需方按供方技术资
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供方承
担责任。
10.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1、5的要求进行。
10.3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进行指导,并应尽快解决调试中
出现的设备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_个月,否则将担11.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0.4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小时完毕后__个月内进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性能验收试验完毕,每套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格标后,
需方应在__天内签署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1.6款和
11.6款办理。
10.5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供方在双
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需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10.6 如果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
证值,刚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征第一次验收试验结
束后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10.7在第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5所规
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11款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通过,此后_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
由供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供方仍有义务
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10.8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交货到达现场之日起_个月内,如因需方原因该合同
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__天内应由
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__个月,则此后_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10.9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二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
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_天内按照11.4款的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10.10 按1.4款及10.7款出具的初步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
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
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
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
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
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时(通常为一
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68款及11.3.1款的规
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10.1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整进行的检验、试验、再
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
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其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
更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
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有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
其中:_总费用(元)
_人工费(元/小时人)
_(小时人)
_材料费(元)
_台班数(台 班)
_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 班〕
11保证与索赔
11.1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级验收证书)或
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_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
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10款和11款有关条款执行。
11.2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
件3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
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
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用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小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
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时止。
11.3.1 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供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
如需更换,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
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个月内,否则,应按11.款处理。
11.3.2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
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
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
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11.4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
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
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11.5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
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9.2.4条款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
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
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11.6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
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11.7 由于供方责任,在9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
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招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
算方法通常根据各种设备经济指标保证值按成本法、煤耗加补偿装机法计算。
以汽轮机为例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民币
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夏季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供方向需方支付_万元人
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每高于保证值0.01,供方向需方支付_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需方有权要求
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
不成协议,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需方满意的替换件。
供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需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
项经济指标。
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金额将不超过每套
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全部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
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11.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
要求等)则其保证或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11.9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4规定的
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款和动6.4款规定计算,需方
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全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_个月时,供方需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
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与此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1.10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按本合同附件3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同严重影响
施工的关键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周,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件,迟交时间的计算以
6.11款规定的为准。
11.11 如果由于供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
延误工期一周供方将向招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且供方需求付由于供方技术服
务错误或违约造成绪万的直接损失。
11.12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11.7、11.9、11.10、11.11款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违约
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11.13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4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3%;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需方除交付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迟付款违约
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的5%。
11.15 本合同生效_月内,供方须向需力提供由供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设备
价格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需方为受益人其格式见附件10。
12保险
12.1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供方为
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供方仓库到工地交货(包
括卸货)后90天止。
12.2 供方须对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件的加工制造过程向保险公司投保合同设备关键部
件价格110%的,以供方为受益人的设备制造质量险,投保范围为制造过程中合同设备发生
制造质量问题和/或车间内搬运等损坏和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直至保证期满出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
13 税费
13.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
由供方承担..
13.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方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服务(也包括运输)、进
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供方承担。
4外包与外购
14.1 供方未经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
外购)。供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需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 供方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的内容和比例提交需方同意后,在本合同生
效_个月内,将此部分设备/部件的分包商预选名单、分包商资质材料、提交给需方。需
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分包商文件后__个月内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方须在需方同意的分包涵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需方。
14.3 分包(外购)设备/部件的技术服务技术配合接8.10、8.11、8.12款的规定办理。
14.4 供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14.5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8。
15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5.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
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
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
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_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
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
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15.2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
在接到通知后_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_______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中
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份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
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如果供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
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3 如果需方行使中止权力,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
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供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5.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
/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
协商办理。
15.5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6 因供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设备
价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5.7 如果供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
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了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
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
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需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8 若15.7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
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
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
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
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
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结果。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
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
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
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_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
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6.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本会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
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
可以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仲裁地点为北京。
17.3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对方都有约束力。
17.4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
担。
17.5在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
履行。
18.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通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
同审查章);(1000万元以下者核备〕
(3)本合同通过电力工业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额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加盖合同
审查章);(此款适用于1000万元以上者).
(4)国家开发银行确认;(此款适用于开行定额定向贷款项目)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贷款两清之
日止。
19复它
19.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
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4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
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5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
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6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
供给与合同设分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7合同双方应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
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
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
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9本合同一式正本4份,副本16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7份。审查单位
正本2份,副本2份。
签字: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签字人:签字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