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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城市都不一样(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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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文明城市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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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你们好!

今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全县之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这是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构建魅力新固始的重要举措。全县广大居民群众是创建卫生县城的主力军,也是卫生县城的受益者。为此,特向全县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今天起,让我们积极争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参与者。希望我们广大居民能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清洁家园活动中来,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牢固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和公共交通意识,做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好市民。

二,从今天起,让我们争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让文明卫生知识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我们要身体力行,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人,以自己良好的公德风尚影响身边人,形成人人关心创卫、人人支持创卫、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局面。

三、从今天起,让我们争做环境卫生的维护者。无论你是干部职工,还是普通市民,无论你是高龄尊长,还是少年儿童,只要你生活在固始这片热土上,你就有义务维护固始形象,积极支持和配合创卫工作,服从创卫管理,维护创卫成果,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投工出力,谏言献策,为固始增添光彩。

四、从今天起,让我们争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监督者。我们要积极维护整洁的市容市貌,积极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损害创卫工作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坚决制止,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构建一个有力的监督机制,巩固创卫成果。

广大居民朋友们:固始因你而美丽,你因固始而自豪。请您把单位、家庭、个人卫生打扫保洁好。我们深信:有了广大居民朋友的关注、支持和参与创卫工作,一定会把我县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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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亳州城市展览馆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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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

大家好!也许在座的一些朋友们曾经来过亳州,但是我想即使是土生土长的亳州人,有时对亳州也会感到几分陌生。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把亳州简单的介绍一下。

亳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旅游城市之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历代人才辈出:商朝开国圣君成汤,道家始祖老子、庄子,外科鼻祖华佗,魏武帝曹操,文帝曹丕、诗人曹植、巾帼英雄花木兰……如璀璨的明星闪烁在历史的长河中。他们留下的遗址、景观,历数起来犹如串珠,令人留连忘返。亳州古为南亳故地,公元前16世纪,商汤在此建都,后世称为"南亳";隋大业二年(公元6__年)改称谯郡,唐武德七年(624年)谯郡复改称亳州,为唐代十望州府之一。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刘复通拥韩山童之子朝林儿于亳州称帝,国号大宋,改元龙凤,称小明王。明洪武初(1368年)降州为县。明孝宗弘治九年(1496年)又复称亳州。19__年州改为县。解放初期设亳州市之后又改为县。1986年5月撤县设市(县级,隶属阜阳地区),同年12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为省直辖市,由阜阳市代管,1998年2月省委、省政府决定亳州市由省直接管辖,同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__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为省辖市。

美丽的青岛,古老而又年轻。

亳州钟灵毓秀,英才辈出。千百年来,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唷育出无数文治武功、彪炳史册的先哲名流。道教鼻祖老子以特有的宇宙观、行知论给后人留下经典著作《道德经》,虽只有五千言,却文约辞要,博大精深,提出一个非常完整的哲学体系,被誉为"万经之王";一代圣哲庄子,曾为漆园吏,他"喻牛辞相"的故事及王安石"吏无田甲当时气,民有庄周后世风"的诗句,至今仍在民间广为传诵;魏武帝曹操"煮酒论英雄"、"横槊赋诗"的英雄气概,使天下多少有识之士为之倾倒;陈思王曹植的"七步quot;,至今读来仍令人荡气回肠;神医华佗的"麻沸散"是医学史上全身麻醉的"世界之最",首创的"五禽戏"现在依然有不少人在天天习练;巾帼英雄花木兰代父从军的胆识、谋略与风采着实令人敬仰,其故事更是妇孺皆知;一代圣君商成汤、道教至尊陈抟、悯农诗人李绅、捻军首领张乐行帼英雄花木兰代父从军的胆识、谋略与风采着等,都是这块蕴才积盛之地的骄子。他们为创造辉煌的中华古代文明做出了不可磨火的贡献。

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给亳州大地留下众多的古迹和宝贵的文化遗产。亳州现存国家、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余处;其中省以上保护单位22家,占全省的l/3。这些古迹融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于一体,处处蕴含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花戏楼,戏文遍布,彩绘艳丽,大殿威严,戏楼、鼓楼辅衬,砖木镂雕双绝,其建筑巧夺天工闻名于世,令人赞叹不止。全国道教第一大殿太清官,又名太静宫,俗称老子庙,规模宏大,建筑辉煌,碧瓦红墙,紫气萦回,庄严肃穆,气势非凡。汤陵丘埠巍然,古木虬枝盘空,苍碑夹道耸立,置身园中,凭吊先贤,景仰之情油然而生。被誉为"地下长城"的古隐兵道,双道并行,纵横交错,互相连通,工程巨大,建筑宏伟,相传为曹操所建,堪称古代军事史上的奇迹。当代文史大家郭沫若亲题馆名的华祖淹,包括有"草堂经声"、"药圃流香"、"五禽鸣寿"等八大景观,庙祠完整,占朴典雅,实为亳州一大胜迹。其它名胜古迹较为著名的有占地十多平分公里,建筑考究上程浩大的曹氏宗族墓群;有金碧辉煌,殿宇宽敞,孔子问礼处的道德中宫;有造型美观,高耸云霄,朝山进香人群如潮的薛阀塔和万佛塔;有建筑巍峨,清幽雅静的白衣律院及清真石寺;有嵇山之巅,古风依然的嵇康故居;有方丈凸石,平滑如砥,印有巨人所压之痕的陈抟卧迹;还有市区内明清风格犹存、古貌依旧的36条老街、72条古巷等等,名胜遍布,古韵悠然。亳州的历史人文景观,与黄山的自然景观遥相呼应,素有"南黄山,北亳州"之说。1986年被命名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98年被评为"全国首批优秀旅游城"。

亳州是“神医”华佗的故乡,也是我国历史上的四大药都之一,盛产中药材,药材市场由来已久。1994年,亳州建成了全国最大的中药材交易中心。在交易中心上市的药材品种多达__余种,上市量4000万公斤。年成交额达20多亿元。同时,与药材中心相配套的中药材期货交易所、中药材信息中心也在亳州陆续建立起来了。1995年,__欣然为亳州题词:“华佗故里,药材之乡”。

亳州所产的国宴用酒“古井贡酒”享誉九州,驰名中外。近年还建成了酒文化博物馆,展品丰富,陈列考究,充分表现出酒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

亳州下辖的蒙城县的最大的良种牛产地,最近这个县别出心裁的聘请了著名相声演员、资深摄影家牛群任该县的副县长,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

大家刚下飞机,也一定很累了。那么大家先休息一下,养足精神之后我们一起来看亳州,请允许我再一次代表我们亳州旅行社的全体员工对您的到来致以最诚挚的欢迎,预祝您在亳州能够吃得好睡的香,能够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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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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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镇雄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全力维护镇雄文明城市形象,共建美好家园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努力规范个人言行。从自我做起,不断修身律己,增强文明意识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争当知礼向善公民,塑造文明市民形象。不断学习身边的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等不文明现象,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言行、陋习,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形成自强、厚德、崇俭、尚义、明礼、守信、尽孝、报国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自觉爱护市容市貌。要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到爱护市容市貌,不乱贴乱画,不乱写乱涂,不乱挂乱晒;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抢道、乱停乱放、乱穿道路和乱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积极参加爱护公物行动,爱护街道、广场、公园等公用设施,监督和举报损坏公物现象。

四、自觉树立文明形象。公共服务行业和饮食服务业等涉外窗口行业,要以“塑文明行业形象、树文明服务品牌”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文明服务品牌活动;自觉遵守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做到语言规范、热情周到、安全卫生。

五、争当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志愿者活动是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十分高尚的行为。广大市民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公共设施、公共秩序、文明交通、社区治安等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为建设文明和谐新镇雄做出积极的贡献。

镇雄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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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市土地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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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将位于 ,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西宽 米, 南北长米,地基面积为 平方。

二、该土地转让费共计 元(大写: )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写: )人民币。基础完工时付 元(大写: )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一层预字上完时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权使用该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 月 日

正规土地转让合同通用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原合同内容)。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合同生效后乙方享受甲方原合同所有的待遇和责任。同时乙方履行甲方原合同所有内容。

2.土地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付清余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余款付清后,本合同生效,土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合同生效后,现有土地上的树木,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处理完,不得影响乙方的土地规划使用。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原合同到期时,有责任参与原合同法人更换为乙方法人的责任。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余款,甲方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乙方不得争议。

四、其他

1.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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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市居间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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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租赁____号房,为便于履行各自的职责,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外,另按有电表、水表,乙方按实际用电、用水数量统一收费。

2、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他人,不得搞破坏型装修,房内装修后,租赁合同到期不租时,不得将装修物拆除及破坏。

3、本房屋租赁期限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房屋租赁费元,自合同签订之日内缴纳第一年租赁费。

今后每年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租赁费,合同期满后乙方继续租用,甲方优先考虑。

5、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所交房租不予退还。

6、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如违法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纠纷,双方协商处理或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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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当代城市中学生社会人格状况调查报告_社会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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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城市中学社会人格状况调查报告

我们的社会处在现代化的进程当中,而教育界也在逐步完成自身的现代化。新的时代需要新的培养人的机制,新的人才需具备哪些特征?目前学校和家庭对中学生的不利影响有哪些?这些问题自然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故而在1999年“社会调查实践课”中,我们选定了“全国26个大中城市中学生家庭与学校教育现状抽样调查”这一课题。经过调查和分析汇总,参考各种文献,现选取当代中学生的社会人格特征作研究对象,原因有以下两点:①通过调查了解当代中学生社会人格的现状,可以发现我们的家庭、学校在学生性格培养上存在的不足,是哪些因素导致积极的社会人格,而哪些又导致消极的人格。②对目前处在转型社会中的我

国中学生而言,其社会人格同其社会的性质同样具有过渡特征,在传统与现代的人格类型转换的现阶段中透视当代中学生的人格特征,哪些透视出时代的特色,而哪些还体现出历史的束缚。前一点主要出于应用的思考,而后者则更多偏重于对社会文化变迁的理论思考,所有这些,构成了我们从事调查的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方法

对于社会人格的基本界定,我们是这样把握的:“即是指在特定历史阶段下其一社会群体在互动过程中产生的为群体每个成员所认可和接受的群体心理特征。这种心理特征既是社会性的,同时又伴随价值判断过程。”社会人格产生于社会行动,是指“行动的个人赋予其行动以主观意义,行为考虑到他人并在其行动过程中以他人为目标”的这样一种心理特征 。

而研究中的理论假设则主要采用了类型学的方法,正如后文斯宾塞的“尚武社会”和“工业社会”的划分一样,我们将社会人格分为传统与现代的两种典型,而社会转型中的中学生社会人格也具有过渡的特征,即旧的社会形态中的某些社会人格与新的社会形态对某些社会人格的表现同时在当代中学生身上体现,而且正向后者转化。

在研究中,我们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将全国所有城市分为大、中、小三等,然后在大中城市中按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随机抽取了26个城市作研究对象,共计回收中学生答卷275份,经检查,结果客观有效,问卷质量高,并采用spss统计软件作统计分析,并按照调查工作计划中确立的指标项目分别作检验分析,同时结合图书馆中的人口学资料,作了初步的思考。下文中,拟从当代中学生对所处环境的态度与感受、偶像崇拜、人格倾向、转型社会人格结构几方面具体阐述。

二、社会转型期中学生对所处家庭和学校环境的感受和态度

家庭是影响和作用于个体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的主要社会环境之一,我国素有“三岁看老”的说法,即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早期的家庭教育对个人一生的行为规范、心理特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至个性气质、品德塑造的重要作用,据郑杭生先生所编的《社会学概论新修》 ,家庭对个人的社会化的影响大致有三:①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影响是一个社会化的开端,家庭环境因素对个人的观念、心理和行为习惯会发生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②家庭环境对个人社会化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对儿童的感情和爱的培养,家庭环境对个人而言,其作为感情交流和体验爱的主要场所无疑较之其他社会环境重要得多,丰富的感情交流对一个人感情和心理的正常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种感情的社会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所处的家庭感情交流的程度如何。③家庭中父母的权威对儿童的社会化具有重大影响,家庭环境中的权威形象和亲子之间的感情交流,使家庭社会化对个体的心理和观念具有强大的渗透力和塑造力。基于此,在我们的调查中,重点设计了有关方面的题目,经过初步的统计分析和基于理论的思考,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颇值得我们思考的。

1.部分父母老师的德育影响力与子女自身难以协调一致。在被调查的中学生当中,有70.2%的父母较注重子女的德育教育,而且在平时能够作到言传身教,自身具有示范性作用,这对子女的教育是非常有利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有29.8%的父母则不是很注重德育的教育,这已是一个不低的比例,事实上,父母亲在家庭内的各种行为所体现的道德、形象和道德内涵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子女的楷模,这在人生观尚未完全定型的青春期前期的少年儿童中尤为如此。父母与子女在家庭里充当的角色与地位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说“父母是施教者,子女是受教者,是依赖者,他对有支配权的一方--父母,会发现’自居作用’,而子女在这种作用下会追随和仿效父母,以期将来能成为父母那样的人。 ”当然这种机制的作用有时完全是潜意识的。由调查的结果来看,在问及学生“当老师教导您怎样做人与父母教导不一致时,您会选择什么?”有4.7%的中学生选择了(a)“听父亲的”其较之(b)“听母亲的”所选比例4.3%稍高,但由此已可看出现代中国家庭德育中母亲的地位较之古代“父严母慈”的家庭中母亲的地位已有很大的提升,虽然这样,还是可以看出现代中学生对父母的教导的依赖性已下降到足以引起重视的地步,因为也有11.9%的学生选择(c)“听老师的”,可见在学生的品德教育的施行者中,老师无疑是较之家长更具有道德典范和说服力的人物,其所行所言会给尚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奠基阶段的中学生带来巨大的塑造性影响。当然,在“父母教导与老师教导不一致时”,大多数中学生还是理性地选择了“谁对就听谁的”(f),这一比例达50.2%,而不是像以上三个简单地选“父亲”(a)4.7%、“母亲”(b)4.3%或“老师”(c)11.9%那样,“谁对就听谁的”表明了他们已具有判断的能力,不盲从、不迷信权威,这是当代青少年心理上的一个显著特征。不过我们仍须看到另一面,竟然有24.3%的中学生选择(e)“谁的说法与我相符合就听谁的”,这一比例之高是让我们始料不及的,我们起码可从中看出当代中学生的“自我中心”倾向的表现,当代的中学生,由于独生子女占较大比例(本次调查结果中,独生子女占66%),在家庭中地位较高,致使一部分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征得到强化。而这种性格特征一方面会导致一部分学生持有过度的“自尊感”,而且对于他们未来生活中面临的人际关系的良好发展无疑是一种潜在的阻碍。这一部分学生较之前面“谁对就听谁的”那些学生而言,更难以与人相处,常常以自己的价值标准评判一切事物,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和替他人着想,这是我们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所应重视的一个问题。最后,我们关注到选择(d)项“谁的都不听”的那一部分学生群体,这一部分学生占总体的4.7%。他们的回答显明地表现了接近青春期和正处在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所普遍具有的叛逆性,不过他们的回答更趋极端罢了。叛逆性,这种具有抵抗色彩的心理特征,本身就是该年龄段人群的社会人格之一,中学生“他们在这一时期特别注意观察和认识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学会扮演不同的角色,实现角色的自我不同,而如果个人在这一时期的社会交往活动缺乏主动和自信,将不能正确地理解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而在活动出现角色混淆不清的现象。” 既然青少年特别注意观察他人的行为以利于自己的角色扮演,但同时家庭里父母的教导与学校里老师的教导如果存在价值指向上的不一致性(这种情况目前在我国的确存在:老师作为传统的道德训导者与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家庭中父母的价值观实际是有很大的不一致性的)这种不一致性增加了青少年的困惑,有时让他们无所适从,兼之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人的自我意识与独立意识发展进程加快,而且快速的知识、科学技术的更替又打破对以往权威和长辈的一味服从,于是一部分青少年就有可能不重视传统的道德教育,他们就可能“谁的都不听” 。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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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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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公共设施管理调查报告

城市建设和管理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城市建设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和提高城市品位三个方面;城市管理则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它包罗万象,关系到千家万户,大到人们的生存环境,小到人的衣、食、住、行。从根本上讲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最终目标都是要改善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近几年,我市加快城市建设改革步伐,强化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云冈旅游专线改造、城市集中供热一期工程、集贸市场建设、西郊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两路拓宽、城市绿化、广场建设、迎宾大桥建设、古城旧街的保护修缮、小区建设和管理等都为我市增添了靓丽的一笔。我市不仅被国家评为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云冈石窟还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

然而,由于历史欠帐较多,我市作为一个较大城市,其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与自身地位很不相称,与多数中等城市特别是较大的市相比,建设和管理差距逐年加大。落后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影响了我市的对外形象,并制约着我市的经济发展。着眼发展,重振大同雄风,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尤为重要。围绕这个问题,三月上旬,我们先后深入市规划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建委、节水办及部分街区、集贸市场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给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供此项专题调研报告,供代表审议此专题时参考。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规划滞后,标准不高。我市的总体规化是84年制定的(97年制定的至今未获批准),到目前分规和详规都没有出台。由于规划的龙头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十多年以来,城市建设就项目论项目而对大同这样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和工业城市在城市特点方面缺乏理性研究,使我市建设缺乏超前意识、形象意识和商品意识,出现了旧城不旧,新城不新,既不传统,又不现代的现状。二是城管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机构改革前,我市城管体制繁锁复杂,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条块纵横交错,政出多门,说起来是齐抓共管,实际是关系松散,职责交叉,各自为战,形不成整体的城管合力。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匮乏。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如何,反映的是一个城市的综合实力。由于近几年,我市经济不景气,加之缺乏经营城市的观念,政府投入到城市建设和管理上的财力有限,致使城市建设形成了瓶颈制约。四是城管部门经常化、规范化管理不到位,致使占道经商,乱倒垃圾、违章建筑、破坏绿地、户外广告和野广告混乱等现象长期得不到彻底整治,严重损害了市容市貌。五是我市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六是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必备的制约和强制性。城市建设和管理要上档次,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等制约手段作保证。但近年来,我市规划缺乏权威性,人为因素严重。城市管理执法不到位的现象非常普遍。形势逼人,不进则退。认真研究探讨我市建设和管理的问题,已是当务之急。

1、加大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力度。严格贯彻执行《规划法》,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一要搞好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形象的塑造,关键是规划。市政府要尽快制定出台XX年-2020年我市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制定好分规和详规。对御东新区分区规划要抓紧论证工作。总体规划要吸取历史教训,汲取百家之长。坚持高起点,高品位,使规划思路和群体建筑风格既体现古城风貌,又洋溢现代气息,能够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二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在执行规划上,必须坚持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审批一支笔,管理一条龙。对违章违法建筑要不徇私情,严格执法,树立规划权威。对城市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要进行合理布局,体现政府行为。特别是小区的开发建设要做到功能配套齐全。同时,调整好间距比例,解决好建筑物密集、遮光问题,留出空地搞绿化。《大同市古城保护规划》已经颁布,在旧城区开发改造,要强化一类区的保护力度。城市所有大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和小区规划设计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对所有建筑设计特别在结构和抗震性能方面进行审查。并要克服以往停车场严重不足,住宅小区环境容量标准不高及公用设施不配套等问题。三要加强市场规划管理。集贸市场作为城市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的交易场所,是城市的公共设施,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城市规划要把集贸市场规划作为整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已建成集贸市场10个,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部分建成的集贸市场未投入使用。马路市场和违章占道经商现象依然严重。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建立完善的集贸网络和强有力的市场管理体制。市场建设和管理必须齐头并进,标本兼治。市场建设应坚持科学论证,统一规划,布局合理,简易便民,收费低廉的原则。对市场的管理,规划、工商、市政公用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规范管理,力争今年一次性取缔我市的马路市场、增强市容市貌的良好观瞻。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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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国城市选民“厌选”原因及对策探析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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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选民“厌选”原因对策探析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并由其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因此人民能否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代表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就成为人民能否当家作主的决定性因素。我国的人大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民主化程度上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不可否认,人大代表的选举在有些地方一定程度和一定层面上流于形式,存在选民厌选情况。有关调查显示:我国近70%的选民对上一次选举的结果没有什么印象[1]。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选民对选举态度冷漠。有学者指出:选民对选举的热情在消退,厌选情绪在增长,选举组织工作困难加大。选民对无用的选举不感兴趣。领导不愿搞选举,群众也不愿搞选举[2]。在实践中,也经常出现人们不认真填写选票,随意填上歌星、宠物、同学、同事的名字,或按上级发下来的名单顺序打勾,或看谁的名字好听、顺口就填谁的现象。“厌选情绪在城市中日趋扩散,就连通常以为的精英群体,如知识分子、公务员、企业家等,也有这样的苗头。”“更让人吃惊的是,人大系统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选举感到厌烦。”[3]这些说明厌选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无疑使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能力大打折扣,也与宪法的精神相悖,因此,找出厌选原因并寻求解决的途径是十分必要的。     一、“厌选”的原因     (一)利益动机缺位,选举缺乏内在动力     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现实的利益关系。从法理上讲,选民选举代表作为自己的代言人在人代会上发表意见作决策,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代表为选民服务并向选民负责,受选民监督。代表与选民的这种关系是相互给予利益并逐步达到平衡的一种状况。选民给予代表的利益是让渡自己的权力给代表,使代表获得参加国家权力的资格。而这种资格就能使代表在人代会上行使权力,行使权力能给代表带来尊严、成就感、社会尊重和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自豪感、满足感。代表一旦依法当选就会获得这种基本利益。代表给予选民的利益,表现为收集、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替选民说话办事,防止公共权力对选民可能的侵害,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维护选民利益,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到实现和维持。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定程度上和一定层面上选民与代表之间缺乏这种稳固的利益关系,原因在于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方式上。虽然选举法规定了“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但在实践中,代表联名提名往往受到各种限制,在有些地方实际上名存实亡。实际候选人一般是由有关组织推荐的,最终谁被确定为候选代表,选民并不清楚,这样选民不了解自己让渡权力给予的那个人品行如何,参政、议政能力如何,使选民感到自己说了不算,自己参加不参加选举无所谓,选举与自己没多大关系。 选民更多地将选举活动视为政治活动和组织上的人事安排和对一些在专业领域有特殊贡献或者有专长的人的一种奖赏。据调查显示,超过50%的人持完全同意和基本同意人大代表的选举是流于形式[4]。而每当选举之时各级组织又都认真地组织、安排选举事宜,要求每位选民必须参加,这在时间上也与选民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和事业相冲突,选民不得不应付领导的安排,导致厌选。 许多代表也认为自己是被领导选出来的,而不是被广大选民选出来的,自己当选与否与选民无关,是上级对自己的关照,只要上级组织和领导满意就行了,选民对自己满意不满意,下次选不选自己都不重要,无需争取选民的支持,因此只有对上级组织和领导负责的意识,没有对选民负责的意识,也就不会主动去接触和了解选民的情况,更谈不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以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和对百姓的侵害。代表不起作用,选民也不会向代表反映问题。 这种选民与代表相互利益上的缺失,使二者关系离散,选民缺乏参选的利益动机,对选举表现出较大的冷漠,使选举流于形式。 与我国城市选民的厌选行为相对照,农村选举却是另一种状况。近些年,我国农民对村委会选举的热情参加也充分说明了利益动机在选举中的决定作用。大家知道,村委会实行“海选”,候选人全部来自村~名推荐,以无记名方式产生,村民熟悉和了解候选人情况。选民登记时,选民对谁有选举权谁没有选举权非常认真,提谁不提谁做候选人,每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打算。投票之日,不少地方都是倾村出动,自发地维持秩序,监督计票工作,直到选举结果出来才离开,甚至年逾古稀的老太太也要让孙子背到选举现场去参加选举[5]。村民为什么以如此高的热情参加村委会的选举,就是因为谁当选,对村的发展、自己家庭的利益有直接影响。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城市选民利益动机的缺失是导致在一定层面上、一定程度上厌选的直接原因。 (二)代表兼职,角色混淆,使其无法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我国现在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采用的是兼职代表制,即代表的主要时间精力不是放在代表工作上,而是以其他工作为本职工作,代表工作为辅助工作。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人大所议事项复杂化和专业化,议事工作日常化,兼职代表就无法完成代表的职责。传统上认为的兼职代表的优点恰恰成了它的缺点。代表们在本职工作上要有所建树,在职场上打拼忙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业务往来或学术研究,往往无暇顾及代表工作。很多代表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调查研究选民的意向,在短短的会期里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对议案、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思考,代表本身也有很多问题搞不清楚,就只能人云亦云了。 同时,由于兼职,不少代表是政府官员,他们既要参与决策,又要负责实施;既要代表选民,又要站在政府立场上。这种角色重叠混淆严重妨碍了代表职能的发挥。在现实中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往往当选为人大代表,又使人们对“代表”意义理解上产生偏差,认为当代表是一种荣誉。 这种代表职能的虚化、角色的混淆和对人大代表意义理解的偏差都是兼职引起的。人们感到人大代表与己无关,谁还愿去向人大代表表达他们的政治意愿、经济要求或困难。选民与代表的这种疏离直接影响了参选的积极性,厌选也就不奇怪了。 (三)代表结构不合理,部分代表无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需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

力。但从目前人大代表的结构来看,部分人大代表无参政能力。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也许是能手,但很少关注社会问题,没有什么见解,提不出有分量的建议。由于代表本身能力和态度的问题,选民体会不到代表的作用,对代表不认同,这也是选民对选举冷漠的原因之一。 二、对策建议 (一)扩大直选范围,引入竞争机制 选择性和竞争性是任何选举的内在属性。选举人与候选人之间是选择与被选择关系,选举人自主选择候选人,候选人之间是平等竞争的关系。如果没有竞争就无所谓选举。我国在县级以下(包括县级)选举代表时,采用的是直接选举法;而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则采用间接选举法。我认为间接选举法是造成选举流于形式的成因之一。如果说在直接选举的条件下,选民与候选人还有一定联系的话,那么在间接选举下,候选人与选民不能见面,候选人不向选民表明态度,选民与候选人之间的关系更加疏远。这就难以保证间接选出的代表的素质、参政议政能力。现实的矛盾也表明,人大代表的级别越高,与选民的距离反而越远。由于选民并没有亲自选举这些高级别的代表,因而就更缺乏对他(她)们的认同感。而高级别代表由于与选民关系生疏,容易脱离选民,不能很好地表达民情~,脱离选民。因此,应该: 第一,扩大直选范围。直接选举相对间接选举而言,当然是一种更为民主、更为理想的选举方式。它便于选民直接挑选自己所熟悉、信任的人进入代表机关,代表自己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便于选民直接向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监督代表的工作;便于代表同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充分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向选民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广大选民的权利意识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直接选举是充分民主的必然选择。 扩大直选范围可先由县级直选扩大到市级范围再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候选人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选民陈述自己的观点、理念等等。利用现代科技、通讯手段向选民陈述不是件很难的事。 第二,引入竞争机制。从词源学上的解释看,选举就是择善者而举之。只有在竞选情况下,候选人才能公平竞争。激发选民的参选热情,吸引他们积极参加选举,选举过程中相关行动者之间形成有效的博弈,选民、候选人、选举主持人、选举监督者之间信息畅通,候选人通过竞选使选民对他的情况包括履职能力、内在素质、政见、供职主张、道德品行等都有所了解,选民才能择优而选之。真正民主的选举只有通过竞选才能体现出来。通过竞选也使当选代表珍惜得来不易的当代表的机会,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尽心尽责地为选民出力。在日益现代化的今天,在中国并不是不能进行直接选举和竞争选举,而是我们的制度怎样设计、安排、选择。 (二)实现人大代表专职化 专职代表制是指代表不兼任其他职务,而以代表职务作为其本职工作,并享有职权承担相应责任的代表制度[6]。专职代表制为大多数实行代议制的国家所采用,有“议会之母”之称的英国实行专职议员制,美国也实行专职议员制,各国几乎都用宪法和专门的法律规定议员或代表在当选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公职。我们虽然不能照搬国外的做法,但对我们有益的经验还是值得借鉴的。 人大代表的专兼职状况直接关系到代表职务职能的发挥和履行的质量。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大所议事项的复杂化和专业化客观上要求代表职业化。因此,改革代表制度,实行代表专职化,以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有效地扭转厌选及选举流于形式的局面。 为实现代表专职化,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1)人大代表专职经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制度,以解决代表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放下包袱认真履行代表职责。(2)减少代表名额,现在全国人大代表按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达3000人之多,如此多的人数不利于讨论问题、展开辩论、做出决策,效率也很低下。笔者认为减少到600人左右即可。(3)专职人大代表应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经费,可雇用文秘人员,配备助手。(4)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再逐步推至所有人大代表专职化。(5)确定代表的收入问题。 当然实行代表专职化,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我们这样一个还不是很富裕、“吃皇粮”的人不能再增长的情况下,具体怎样操作,怎样逐步实行专职化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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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突出“四动”做好省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汇报_汇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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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突出“四动”做好省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汇报

XX年突出“四动”做好省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汇报

一是合力推动。我委专门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现场组、宣传组、资料组,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着重抓、社区居委会合力抓、具体责任人离岗抓的创建责任体系。组织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方案,把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每个科室、明确到每个人,形成了全员参加、人人出力的工作合力。

二是宣传发动。坚持通过设立宣传栏、逐户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面向包干社区居民,传播“文明大丰是我的责任,大丰文明是我的光荣”的理念,广泛宣传创建省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创建要求人人皆知。发动社区居民,建立环境维护、宣传教育、治安巡逻等志愿者队伍,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创建、自主创建的热情,造浓“社区是我家、建好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三是形象促动。坚持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加“爱护环境、爱护绿化、爱护公共设施,遵守交通秩序、遵守公共秩序”的“三爱两遵守”活动,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增强居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秩序意识;协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清理乱搭建、乱张贴、乱停放现象;开展“弯腰”活动,发动机关干部周日上午到社区清捡垃圾;对社区小巷继续进行硬化、绿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垃圾不落地,从而通过营造干净整治的卫生环境,塑造良好的社区和城市形象。

四是整体联动。牢固树立“抓创建就是抓发展、抓民生”的理念,把创建工作和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把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满足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作为核心环节来抓。认真开展“结队帮扶”活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社区居民,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并通过经济扶助、精神慰藉等手段,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将创建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面向健康和亚健康“全人口”,面向人的生命“全过程”,积极开展针对性强,富有计生特色的优质服务。对新婚家庭,举办一期新婚学校培训班,开展优生指导服务;对已怀孕夫妇,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和孕期保健服务;对0-3岁小孩家庭,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对已婚育龄妇女家庭,开展生殖健康防治服务;对老年人家庭,开展老年保健知识咨询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而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实现创建文明城市和人口计生工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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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个人总结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工程,个人,全文共 3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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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个人总结

两年来,在委党组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主动履行岗位职责,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现简要汇报如下: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在学习方面,主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政治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的学习。按照委机关的统一安排,比较系统的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了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理论。通过学习,增强了共产主义信念,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政治立场,人生观、价值观更加明确,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也消除了思想上的模糊认识,对党在新形势下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二是突出法律法规的学习。2002年10月,到委重点办工作后,为尽快理清工作思路,适应新的工作岗位,我利用闲暇时间,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先后认真学习了与城市建设有关的《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增强了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三是突出业务知识的学习。作为转换岗位的一名工作人员,深感自己的专业知识无法满足新工作、新岗位的需要。为此,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我主动积极的自学专业知识,虚心请教领导和同事,对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退让,力求吃透弄清,比较快的掌握了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知识,为开展、完成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同时,注重计算机应用等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实践,掌握了计算机操作知识,适应了办公自动化的需要。    二、扎实搞好本职工作,主动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方面,按照处室的岗位职责要求和领导的具体安排,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做好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委领导、处室领导一起多次现场勘察,落实2003、2004年重点工程项目;认真对工程进行拆迁摸底,熟悉掌握工程规模,确定工程内容,在此基础上和有关处室一同编写了新建项目和整治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参与了初步设计和方案设计审查,办理委管工程的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开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编写了近40项重点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完成了招投标的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工作。二是做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2003年至2004年,我办负责了多项委管工程的具体建设、施工任务。作为建设单位代表,我主要负责重点工程施工管理、现场协调、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社会协作、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各项工作。首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多次深入现场,掌握了解工程情况,从质量进度等环节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做出整改和调整,召开了多次工程调度会,明确工程进度质量责任,严格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其次积极主动地进行了工程协调和服务工作。作为建设单位代表,在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的直接指挥和参与下,急工程所急,想工程所想,做好了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一方面组织召开了相关的工程协调会,解决了部分问题;另一方面针对一些难点和重大问题,主动协调,努力解决。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与相关单位多层次、多方位地开展协调工作,几次甚至十几次地前往有关单位谈判协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解决了大部分问题。同时,把管线综合与工程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协调解决了供电、电信、天然气、上水、排水、通讯等管线的迁改和敷设问题,做到了管线综合、布局合理、工序顺畅,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较好地服务和有力地协调保障。两年间,共负责了安宁594#路拓建工程、安宁582#路拓建工程、安宁519号路、593号路拓建工程、351-1号、412号路拓建工程、工林路拓建工程、定西南路拓建工程、酒泉路老街(光华宾馆~卷烟厂)拓建工程、大沙坪南支路拓建工程、建工中路拓建工程、永昌路南段拓建工程、正宁路拓建工程、城关黄河大桥北匝道拓建工程、马滩南河道清淤工程、武威路南口改建工程、刘沙公路整治工程、战备路整治工程、金城路拓建工程、龚家湾北街拓建工程、柳敦路拓建工程、146#路改建工程、瓶颈路口及港湾式车站改造工程、瓶颈路口及港湾式车站改造工程等23项重点工程项目的具体现场施工管理、协调工作(其中工林路拓建工程等16项现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三是做好重点项目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兰州市重点工程的管理,规范重点工程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按照委领导的安排意见,本人通过网上查找和借鉴外地经验的办法,进行了《兰州市重点工程管理规则》等8个管理规则的资料搜集工作,在掌握大量基础资料后,现已草拟出《兰州市重点工程管理规则》等8个管理规则的草案,做好了出台兰州市重点工程有关管理规则的基础准备工作。同时,结合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在处室负责人的指导下,整理编制出了:兰州市重点工程招标资格审查表、标段划分表、中标统计表、工程进度表、问题汇总表、工程检查表、工程综合管理表、工程付款一览表等一系列重点项目管理表格,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做到情况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为领导及时掌握建设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四是做好服务工作。在做好主要工作的同时,本人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与社会单位、市民群众有关问题、矛盾,在诸如方便市民出行的交通组织、避免施工扰民、道路沿线单位留置路口、接上水、排污水等细节问题上,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用心排忧的态度,做好服务工作,得到了有关单位和市民群众的肯定,也树立了委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我还负责本处室的内勤工作,做好了文件收发、文件草拟及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及其他内勤内务工作,及时编撰写了近30个委管工程的单项工程简介,多次撰写了各级领导的检查汇报材料和与兄弟城市的交流材料,较好的为领导和同事提供了服务。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强廉洁自律,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廉洁自律方面,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学习了中央、省、市各级纪委全会报告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增强了廉政意识。二是坚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省、市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自己权力,时刻警示自己,防微杜渐。三是严格遵守本部门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在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不签人情字、不办关系事,不推诿扯皮,不谋取私利。四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好高骛远,不盲目攀比,做到严格管理自己、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思想上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群众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三民主义”,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和公务员的良好形象。过去两年,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都能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也付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和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对新知识、新理论涉猎的较少,学的不透;二是工作中开拓创新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重点工程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创新上还没有理出好的思路;三是具备了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但在把握全局,宏观综合管理能力上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四、今后的工作思路面对近年来越来越繁重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会一如既往地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主动支持配合领导,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拟任岗位的要求,加强三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更新补充新的知识和理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的需要。二是加强开拓进取意识,不断拓宽观念,理清思路,积极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正确把握处理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和矛盾,提高全局观和宏观管理能力,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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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2024关于城市农民工收入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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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关于城市农民工收入情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时间:20xx年x月。

二、调查方式:采访调查

三、调查对象:城市农民工

为了解*市农民工就业状况、工资收入情况、工资被拖欠情况、下一步的就业打算以及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主要问题,日前,徐州民调中心与徐州调查队联合开展了农民工就业、收入情况等快速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56.2%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和“子女教育”;50.4%的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工作“基本符合”期望,60.0%的农民工将“继续外出打工”,15.4%选择“在家创业”。

年龄在18至50岁间

半成以上为高中或以上

据市民调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此次快速调查,调查对象为全市五县(市)及铜山、贾汪两区在本地企业和尚未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共计240人。被访农民工年龄集中在18-50岁之间。

240位被访农民工中,18-x0岁占x8.x%,x1-50岁占48.x%。男性占85.0%,女性占15.0%。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学历为高中、中专。52.5%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为高中、中专,2x.x%为初中,.x%为大专及以上学历,10.9%为小学及以下。

多数以短期零工为主

长三角为首选打工地

调查显示,被调查民工以短期零工为主。57.1%的被访农民工为“短期零工”,x0.0%为“长期合同工”,10.0%为“自主经营”,另有2.9%目前“失业”。在所从事的工种上以技术工人为主。6x.9%的农民工从事包括建筑工、木瓦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在内的简单技术工种,15.9%为工厂工人,.x%为各类服务人员,另有6.9%为管理人员和办事员。

调查显示,长三角地区为首选打工地。40.4%的农民工选择长三角地区为打工地,x5.4%选择徐州本地作为自己的打工地,11.7%选择中西部地区,选择珠三角地区、京津地区等地的比例均不高于x.0%。

收入多集中在1至5万

拖欠工资现象依然存在

调查显示,农民工年收入大多集中在1-5万元。50.8%的农民工年收入为1-x万元;24.6%为x-5万元;1万元以下占15.4%,其中不足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为2.9%;9.2%的农民工年收入超过5万元,其中7.5%为5-8万元,1.7%在8万元以上。

调查显示,农民工收入主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79.6%的农民工收入用于“日常生活开销”,x9.2%用于“子女教育”,25.0%用于“人情往来”,17.1%用于“房租”,12.5%用于“赡养老人”,7.5%用于“医疗保健”,6.x%用于“储蓄”,2.9%用于“娱乐支出”,仅有0.8%分别用于“技能培训”和“投资”,x.8%用于其他方面。

调查中,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仍然存在。77.1%的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取工资,有22.9%的农民工工资会被拖欠,其中6.x%的农民工表示“经常被拖欠工资,严重影响了平时生活”。

希望能有节假日休息

创业时能有政策支持

在对20xx年的外出打工的期盼中,调查显示,选择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督促老板及时发工资,按月结”、“也能有节假日,能休息,能签订劳动合同,希望有养老保障”、能“办理五险一金”。

调查显示,选择在家创业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特别是在贷款方面提供方便”,同时能在“政策上给予支持”。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帮忙讨回以前被拖欠的工资”,同时希望“医疗保险报销多一点”、“孩子上学不能乱收费,管理好肥料农药价格、质量”等。

范文二

为了解xx县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国家统计局铜鼓调查队于近期开展了“城乡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专题调研,在全县随机抽取10户低收入家庭(城镇4户,农村6户)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进村(居)委会了解、整体观察、与居民面对面座谈交流等方式,剖析低收入居民家庭收支、生活状况,了解他们当前的实际困难、获得政府救助以及有何诉求等情况,旨在如实反映低收入居民的实际情况,呼吁政府及社会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扶持救助水平,提出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的对策建议。

一、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

1.人口和劳动力情况。被调查的10户样本户主平均年龄52.5岁,最大的75岁,最小38岁;总人口39人,户均3.9人,60岁以上人口9人,在校学生12人;劳动年龄内人口16人,其中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人,临时或无固定就业人口12人,户均仅1.2人。

2.居住情况。10 户样本户户均住房面积97.2平方米,人均24.9平方米,其中城镇户均61.5平方米,农村户均121平方米,;从房屋来源看,自有住房8户(其中1户为兄弟赠送),租赁、安置公房各1户;从建筑年代看,上世纪70年代以前建筑的老房屋4户,80—90年代建筑的5户,近年建筑的1户;从结构看,土坯房 3户,砖瓦结构4户,砖混结构3户。

3.经营土地情况。4户城镇居民无承包耕地和山地面积;6户农村居民承包耕地25亩,户均4.17亩,实际经营耕地的只有3户共13亩,其他因无劳动力转包他人耕作;6户经营山地81亩,户均13.5亩。

二、家庭贫困原因分析

总的来说,低收入家庭困难因素主要是因病或伤残以及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下岗失业或无稳定就业,导致无收入来源,此外就是因病因突发事故致贫。从 10户样本户情况分析,因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人,其中2人是户主;因意外事故受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人,其中5人为户主;家庭人口中患有重大疾病的3人,年老且无子女赡养的老年户1户2人。

城镇低收入居民中,由企业改制下岗职工6人,下岗职工年龄都在50岁左右,再就业比较困难,基本都是从事临时性的务工,有的因工伤或意外事故导致身体伤残,不能从事重的体力劳动,无固定就业,报酬水平都偏低,支出压力大,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显得十分困难。

农村低收入家庭中,主要致贫因素有,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突发事件导致病残而丧失劳动能力,失去了家庭经营或务工的主力而致贫,二是家庭人口患重大疾病,长期负担高昂的费用而致贫,三是年迈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子女赡养的老人,此外也存在有发生灾害性事故致贫的情况。

三、家庭经营和收支情况

1.家庭经营情况。城镇低收入家庭没有承包耕地、山地,也未从事任何的二三产业经营,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则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务工,一种是受雇于个体户,获取每月800—1000元不等的报酬,另一种是自由择业,在自发劳务市场从事劳务性服务,如三轮车、建筑小工、临时雇工等,获得不固定的劳务报酬,月收入在1000元左右。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没有经营非农产业,或多或少有些农业经营,低收入家庭由于缺少劳动力,即使有承包耕地也无法耕种,也仅有一部分是自家经营,但主要还是靠雇工,投入高,收益就小,其他农户则进行转包,收取每亩100斤稻谷的租金;山地面积资源不足,经营效益低;农村家庭都自行生产一些蔬菜,或饲养少量的家禽,以满足生活需要,以此来减轻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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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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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根据 (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 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 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 流行病、瘟疫;

(3) 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 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 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法律变更:指中国立法机关或政府部门颁布、修订、修改、废除、变更和解释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准的重要条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额外条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导致:

(1) 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 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 《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 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 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 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 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 《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 年 月 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 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 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 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 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 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 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 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 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 融资交割完成;

(3) 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 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保险;

(5) 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 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 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 按附件 《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 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 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 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 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 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 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 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 不可抗力事件;

(2) 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 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 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 元人民币。

第四章 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 供水工程名称为 ,规模为 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 国 省 市 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 《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 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 万元人民币,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 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 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 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 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 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 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 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 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 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 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 在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 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七(7)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 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 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 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 乙方必须按附件 《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 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 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 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 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 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 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 乙方必须:

(1) 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 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 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 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 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 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 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 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 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工作日之内不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不符合情况的通知,应视为甲方对初步性能测试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第三十七条 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 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 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初步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三十八条 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 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 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完工检查之后 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 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第四十条 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上述有关缺陷的通知且乙方无异议,乙方必须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 在完工检查后的 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 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 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 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 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 证明运营保险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 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 在开始试运营日后 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 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报告后 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则最终性能测试结果视为符合本协议要求。

第四十五条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 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乙方必须承担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的费用和支出,并对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复最终性能测试而发生的延误负责。

第四十六条 如果最终性能测试符合本协议要求且乙方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发出最终完工证书,则最终完工证书在上述 工作日期满时视为发出。

第四十七条 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 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 在最终完工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 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 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 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 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 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 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 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 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 未在生效日期后 日内开始建设;

(3) 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恢复建设;

(4) 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 日;

(5) 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 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 未在允许供水日后 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 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 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 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 最终完工日后的 个月届满之时;

(2) 乙方根据第 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 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 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

(1)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 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 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 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 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 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 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 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 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 万立方米/日。见附件 《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 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 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 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六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独立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 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 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 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 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 万元。

第六十五条 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 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 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 月和 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 《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 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 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 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 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三条 乙方的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七十四条 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供水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条 乙方必须保证从事制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经过严格体检,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七十六条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管网应具有大比例区切块网图,有完整阀门卡。

第七十七条 乙方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第七十八条 乙方保证出厂水量、电耗、物耗准确计量,并按适用法律及时校准相关计量器具。

第七十九条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在不妨碍乙方正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情况下,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关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十条 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 净水和原水质量的检测分析报告;

(2) 设备和机器的状况及设备和机器的定期检修情况的报告;

(3) 财务报表;

(4) 重大事故报告;

(5) 计量器具校核证明文件;

(6) 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十一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甲方可就该违反行为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

(1) 对供水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纠正性维护;或者

(2) 书面通知甲方其对通知内容有异议,争议应按照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

第八十二条 如果根据争议解决程序,认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维护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救,则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进行维护和运营供水工程,与维护和运营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允许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员、代理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设备和仪器进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应确保维护和运营工作尽量减少对供水工程运营的干扰。

第八十三条 如果乙方违反其运营维护供水工程的义务,则有关费用和开支必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金额,但是需将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的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

第八十四条 甲方有权对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动实施处罚。

第八十五条 经甲方同意,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乙方经营的城市供水设施,甲方需与乙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方可进行。

第八十六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基本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在供水紧急情况下,严格执行供水应急预案,服从甲方的调度。

第八十七条 乙方有权因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水价,或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给予补偿。

第八十八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定时向甲方提供生产以及经营的统计数据。为了核实某些情况,甲可要求乙方对供水系统的性能和运转情况提供统计资料。

第八十九条 乙方应无条件地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和成本的信息和相关解释。并应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试验和检测,以核实设备的实际运转状况。

第七章 供水服务

第九十条 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从事供水服务。

第九十一条 由于城市规划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务,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努力就修改本协议达成共识。

第九十二条 乙方应保障每日24小时的连续供水服务,在因扩建及设施检修需停止供水服务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因发生紧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停水时间必须在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规定的期限内。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时:

(1) 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 需要对直径 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进行维修、造成供水影响较大的,应当提前 日报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 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

(4)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临时停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当在发生事故后一小时内报告并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附件 《供水服务标准》,实施规范化供水服务,向社会公开水质、水量、水压等涉及供水服务的各项服务指标,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九十四条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保证城市供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五条 乙方应建立原水水质监测制度。对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浊度、PH值、温度、色度等项目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质应每 日进行检测。对本地区原水需要特别监测的项目,也可列入检测范围,根据需要增加监测次数。

第九十六条 乙方应对出厂水和管网水进行检测。水质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及采样点的设置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第九十七条 乙方发现水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水水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进行评估。乙方必须允许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代理人或代表进行水质监督和检查活动。

第九十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适用法律设置管网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相应标准。

第一百条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务,必须全部按表计量收费。乙方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用户实行抄表服务,但不免除自己应承担的供水责任。在同一供水服务范围内,乙方应保证同类用户交纳同一水费、接受同一供水服务。

第一百○一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二条 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绝或停止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符合城市规划及用水地点具备供水条件的用户供水。

第一百○三条 按照适用法律,乙方应向社会公布用水申请程序,并有义务向办理用水申请手续的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百○四条 除水费及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一百○五条 乙方须建立营业规章并报甲方备案。

第一百○六条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有关供水服务的书面报告,并作详细的说明。

第八章 收 费

第一百○七条 乙方向公众用户供水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乙方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其服务范围内的用水户收取费用。

本协议生效日时的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 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 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 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 元。(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八条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只计量水表时,除另有规定外,按从高使用水价计收水费。(注:本条适用于乙方直接向公众供水的情况)

第一百○九条 水费结算方式按照适用法律,实行周期抄验水表并结算水费。

第一百一十条 按照适用法律,双方同意水价调整原则、程序、时限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具体约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甲方协助有关部门按照适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费标准、收费监督政策的调整计划。调整计划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成本进行监管,并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注:具体监管协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附件 《水价调整协议》中约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经营成本发生重大变动时,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费标准调整申请。甲方核实后应向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一百一十三条 特许经营期满,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1) 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 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 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4) 未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更新、恢复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的;

(5) 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 乙方出现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及

(7) 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一百一十五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当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甲方同意提前终止协议前,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甲方有权在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提前 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但是应按照本协议支付补偿款项。

第一百一十七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纠正,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经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或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但前述规定不得妨碍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国政府部委、部门、机构,或代理机构,或其中国的任何行政下属机构,或任何中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联合、兼并或重组,并且只要受让方或继承实体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并接受对履行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全面责任,不得妨碍甲方将其权利和义务移交给上述机构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二十条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条外,乙方不得对下列各项进行抵押、质押、设置任何留置权或担保权益,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加以处置:

(1) 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2) 供水工程设施;

(3) 本协议项下权利;

(4) 供水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安排供水工程项目融资,乙方有权依适用法律以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给贷款人提供担保,并且为贷款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供水工程设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务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资产和权利上设抵押、质押、留置权或担保权益。但此类抵押、质押、担保权益设置(包括此类权益设置的变更)均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条 乙方在开始运营日起 年后才能进行股东变更。(注:请协议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建议一般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条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东发生变更(实际持股数列前2位的股东变更,包括通过关联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第一百一十三条所述情况下,乙方在移交日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该等固定资产、权利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乙方在融资文件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人的本金、利息、罚息和其它债务的金额补偿乙方,在任何情况下,该补偿金额应不超过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注:1、甲方应视项目情况要求乙方的注册资本金应达到一定的比例;2、如项目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其外资比例应符合国家外资准入政策。)

如本协议根据第一百一十六条或第一百一十七条终止,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所做评估的评估值和乙方从移交日起 年的预期利润补偿乙方。(注:评估时应考虑乙方已经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四条 在特许经营期满之前不早于 个月,乙方应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并应在甲方在场时进行供水工程性能测试,测试所得性能数据应符合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

第一百二十五条 乙方保证在移交日后十二个月内,修复由乙方责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现的缺陷或损坏。如果修理达不到附件 《技术规范和要求》和附件 《工程技术方案》规定的功能标准要求。甲方有权就供水设施性能降低而从维护保函中提取相应金额获得赔偿。

除非乙方的行为构成严重不当,乙方对甲方在上述保证期承担的责任应限于维护保函。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因法律变更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根据第十三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移交后 日内按照下述金额或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注: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补偿金额或标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如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其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和权利处于提前终止发生日的状态。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应善意履行看守职责,保障正常生产和服务。

因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十五条所述情况下的本协议提前终止给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费用,乙方应给予补偿。

第十一章 违约与赔偿

第一百二十八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上款所述赔偿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害、损失、支出或责任。

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于是否发生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有争议,应按照在补偿与争议解决程序中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第一百三十条 非违约方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本协议引起的损失,并有权从违约方获得为谋求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合理费用。

如果非违约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应能够减轻或减少的损失金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如果损失是部分由于非违约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产生于应由非违约方承担风险的另一事件,则应从赔偿的数额中扣除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文 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对获取的有关本协议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必须保密。保密期至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 年。

第一百三十三条 对以下情况,第一百三十二条不适用:

(1) 已经公布的或按本协议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 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为履行一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披露的行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时,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前已发生的应付且未付义务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义务,其必须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这些义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变更影响的一方必须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发生之后尽可能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详细描述有关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发生和可能对该方履行在本协议义务产生的影响和预计影响结束的时间。同时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任一方必须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费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或法律变更的一方必须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的影响,包括:

(1) 根据合理判断采取适当措施并为此支付合理的金额;

(2) 与另一方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确定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结束之后必须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

(1) 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并且

(2) 如在紧接着的 个月期间该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超过 个连续或累计日,则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终止条件达成协议,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 之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三十九条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义中第(6)项原水供应不足,且该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时间,从第一个原水恶化或供应不足之日起计算的连续 个月期间内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则,如果融资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后的任何时间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第一百四十条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变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义务的时间,在某一连续 个月期间连续或累计超过 日,双方必须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

第一百四十一条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条所述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达成协议,则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条所述的 日期满后不少于 日的任何时间,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章 保 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必须自费购买和维持附件 《保险》所述的保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等保险。

乙方必须使甲方列为保险单上的共同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险单均注明保险商在取消保险或对之进行重大改变之前至少 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乙方必须促使其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以证实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条获得的保险及相关文件。

第一百四十四条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投保或获得保险证明,不得减轻或以其他方式影响乙方依本协议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一百四十五条 如果乙方不购买或维持根据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所要求的保险,则甲方有权购买该保险,并且有权根据本协议从履约保函或维护保函款项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险费金额。

第十五章 通 知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协议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给予,应派人送达或挂号邮寄、电传或传真发送,地址如下: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收件人: 。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通讯方式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这种通知后这种改变即生效。

第十六章 争议解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代表应至少每半年开会一次讨论供水工程的建设、运行以便保证双方的安排在互相满意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主张的其自身、其资产或其收益对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权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张该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该等豁免。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双方同意,如在执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或歧义,双方应通过协商努力解决这种争议,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注: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 任何一方应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由其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选择)进行仲裁;或

(2) 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一百五十条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所有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八章 附 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注:根据项目情况,分别确定工程情况和范围、经营服务范围)

附件二、《工程进度》

附件三、《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

附件四、《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外国设计商的资质审查及设计合同、设计承包合同的批准、外国建设承包商资格审批和资质证书、建设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的验收、竣工验收、卫生许可证、土地复垦验收、供水设施产权登记及其他权利登记、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财政登记、统计登记、海关登记备案、劳动管理有关事项、项目融资的批准和登记等)(注:请协议各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相应修改)

附件五、《技术规范和要求》(注:对于新建项目,应考虑包括初步性能测试和最终性能测试的要求)

附件六、《设施维护方案》

附件七、《保险》

附件八、《工程技术方案》

附件九、《原水供应协议或取水协议》

附件十、《水价调整协议》(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财政监管和水价调整方面具体约定)

附件十一、《供水服务标准》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署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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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市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1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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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须知

1.转让当事人(卖方包含共有人)须持有关证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并签订合同,私自转让的房地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登记手续的,可经公证部门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转让当事人应当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3.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地产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沈阳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号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转让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权利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因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_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元整。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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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城市规划实习周记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周记,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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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周记

这周主要学习了工地的图纸,这些图纸一般按专业类别可分为①建筑②结构③给排水④电气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图纸又由目录,设计总说明,各种图纸和修改通知书组成。设计总说明是图纸设计进行必要的说明。如:建筑设计总说明中有: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各个分项工程的做法(墙体,楼地面,顶棚,屋面,室外工程,门窗,油漆等做法和一些必要的说明门窗表等)。建筑部分图纸主要由平,立,剖面组成。

结构部分图纸主要由基础,柱网,各层结构以及屋面平面图,梁板配筋图,屋面层配筋图,楼梯等大样图组成,电气和给排水施工图由于学得较少,有很多地方不懂所以也比较少看。

由于这些东西都学过,我也没很认真看,浏览了一遍,知道大概以后用的到的时候再回来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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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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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桂门岭安吉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被征收人因病医治无效于20年辞世,其名下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郴房私字第号)的补偿款由妈妈和我们共同继承。现特委托妈妈作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签订《郴州市北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货币补偿),并全权办理上述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所有事宜,我妈妈在此房屋征收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在下列账户接收的房屋征收补偿款项,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结算账户:_________________结算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交通银行郴州北湖支行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或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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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简约风格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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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南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七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

八、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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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热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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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 单位名称:_,地址: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邮编:_,电话:_。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 单位名称:_,地址: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邮编:_,电话:_。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_ 单位名称:_,地址: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 邮编:_,电话:_;甲方因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____省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房屋产权证号_),房屋的用途_,房屋的产权性质_,房屋的结构_,房屋的总楼层数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房屋的朝向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_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_

(四)机械设备情况:_

第二条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

1、乙方有正式户口_人(其中常住人口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

2、丙方有正式户口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1、乙方情况:_

2、丙方情况:_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种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

(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_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元计价,小计_元。

2、装潢补偿金额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元。 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元。

(四)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_,补偿金额由甲方于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

(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_,结构_,用途_,房屋号_,建筑面积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_。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登记备案。

(二)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

第四条第

(一)、

(二)、

(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三)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

(四)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差价由_方于X年____月____日前向_方支付,支付方式:_。

第六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

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建筑面积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

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元,其他补助费_元,共计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元,其他补助费_元,共计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甲方应于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

第八条 【乙方】【丙方】在X年____月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X年____月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

第六条第

(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按本协议

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个月内,甲方按本协议

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个月,甲方按本协议

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乙方】【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4、_。

5、_。

(二)【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

第五条第

(一)项及附件二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

(1)_;

(2)_;

(3)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

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

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

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100%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

(三)_。

第十三条 其他违约责任:_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一)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

三)

第十六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丙方各持_份。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丙方(签章):_委托代理人:X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附件附件

一: 安置房屋平面图附件

二: 安置房装饰、设施标准

1、外墙:_

2、内墙:_

3、顶棚:_

4、地面:_

5、门窗:_

6、厨房:_

7、卫生间:_

8、阳台:_

9、电梯:_

10、其他:_附件

三: 合同补充协议附件

四: 被拆迁房屋平面图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2、为体现协议房屋拆迁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房屋拆迁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对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a;adc;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协议条款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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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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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淮北创建成国家文明城市,是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淮北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全市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它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校团委学生会向全校广大师生和在校员工发出倡议:

一、积极行动,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创建活动。创建卫生城市是一项全民性的活动,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全体市民要统一认识、携手同心,共同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要增强“创建美好校园、爱护家园”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洁净优美的校园环境,用自己的实践支持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蓝天、地绿、水清、健康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从我做起,争当创建活动先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使命崇高、责任重大,需要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我们要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身体力行。倡导文明、革除陋习,不要随意随地扔弃废纸垃圾,形成尊重自己和他人劳动、成果的新风尚。从日常生活小事入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习惯,争当文明市民,文明学生。积极参加创建卫生城市的各种活动,争当创建活动的先锋,用实际行动支持淮北创建文明城市。

三、齐心协力,塑造濉溪中学美好新形象。让校园美丽整洁,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要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全市人民必须共同努力!要做创建卫生城市的播种机,把文明意识、卫生观念和良好行为习惯像一粒粒种子传播到绿城的每一个地方。要做卫生校园的义务监督员,对影响校园形象的不良行为进行劝阻和监督,对影响校园形象的卫生死角主动打扫,对有损创建工作的行为及时举报,共同维护交通高级技校形象。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全体师生既是参与者,又是受益者,我们只有做到一条心,一股劲,齐心协力,才能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实现这一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

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用我们的辛勤劳动和智慧,为把濉溪中学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美好学校,加快我校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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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范文类型:口号,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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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青青绿叶红花,岂能肆意践踏

家园只有一个,地球不能克隆

赏花爱花花更美,观景惜景景更幽

美好的环境来自我们每个人的珍惜和维护

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家园

鸟儿渴望洁净的天空,人类渴望绿色的家园

污染环境千夫指,保护环境万人颂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学法正人,守法正本,执法正风

筑牢法治堤防,守护幸福家园

遵纪天地宽,守法日月长

道德重在坚持,文明贵在行动

美德是立身之本,文明是城市之魂

群策群力创建文明城市,同心同德打造幸福

与道德牵手,与和谐同行,共建共享城市文明

文明是城市最美的名片,和谐是你我的追求

共建文明,共享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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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市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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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第十次党代会、县委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今年环境卫生整治年有关会议和活动要求,积极打造生态宜居城镇,提升我镇整体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业发展,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切实改善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和镇政府所在地等17个村的村容村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以全面建设幸福乡村、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群众共同建设环境整洁、村容村貌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科学编制环境整治活动规划方案,明确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量化整治任务,强化政策引导,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群众为主,政府主导。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到环境整治的行动中,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部门帮扶力度。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合理利用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村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4、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各村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合理制定规划,不冒进、不盲从,逐步推进,确保成效。

5、以人为本,优化环境。以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推山、不砍树,不随意拆房开路或取直道路,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内容目标

1、编制规划。编制规划是做好整治工作的前提,要坚持用规划统筹各方资源,统一各方步调,统领整治工作。各村要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优美的原则,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村的环境整治规划,明确整治项目。规划要体现创建美好环境,建设幸福家园的主基调,体现常抓不懈、防止反弹的长效性,要体现短治出成果、维护见成效的时效性。各村要及时将规划和项目报镇环境整治办公室。

2、清理五乱。整治工作以清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示范村和重点村要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彻底清理街道和院落的垃圾、柴草、粪便、污水、淤泥等,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招牌和广告,各户要设置柴草隐蔽堆放处,逐步改变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畜禽乱跑、车辆乱停的现象,形成人人重视环境卫生、人人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新风尚。

3、拆违拆旧。拆除违章、废弃建筑是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各沿线村庄要彻底拆除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和残墙断壁,着力改变村庄破旧落户、布局凌乱的形象,真正实现旧貌换新颜。

4、优化设施。改善并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是整治活动的首要任务,各村要多方筹集资金,修缮村两委办公室、卫生室,建设村公共洗浴室,使干部群众活动有场所,就医有门诊,定期能洗浴。

5、改厕改圈。拆除不安全、不卫生的简易茅房,彻底消除露天坑厕。各村年内至少修建一至二处无害化公厕;拆除废弃畜禽圈舍,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实现人畜奋力,有一定养殖规模和一定条件的村要建立专业养殖小区,实现粪便集中处理。

6、实现五化。乡村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道路两旁栽种观赏树木花草,实现绿化;村庄主要街道适当设置照明路灯,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安装太阳能路灯,实现亮化;路边墙喷涂或绘制张贴倡导文明新风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逐步把我县乡村建设成为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达标的幸福家园。

7、建立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维护整治成果的重要保障。各示范村和重点村一是尽快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有关卫生管护和村容村貌治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并约束村民生活卫生习惯。二是每个村至少建一个垃圾填埋点,建立垃圾池,设施垃圾桶,购置垃圾清运工具,定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三是配置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和道路的保洁。四是通过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和村民公德教育,引导村民创建文明家庭,室内保持地面干净、窗口明亮、庭院静美,衣铺整齐,使农民逐步养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此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以政府镇长徐光伟为组长,副镇长杨治国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杨治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庄整治的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帮扶、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保障,全力抓实抓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代表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村庄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营造创建优美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及早享受美好家园的幸福生活。

(三)突出群众主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各村要根据镇整治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整治内容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行部门帮扶。村庄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动用人力物力多、有计划有组织的全民活动,各重点村、示范村要借助省、市、县下基层工作队、县直有关部门驻村帮扶的有力契机,积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争取支持和帮助。

(五)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村庄环境整治实行上级专项资金捆绑使用、县级财政奖补、包扶部门帮扶、乡村积极自筹的多元投入机制。①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②县财政匹配奖补资金;③包扶单位帮扶资金;④整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发改、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资金捆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⑤发动乡村、群众投工投劳。镇政府支持一点,村委会支出一点,村民自筹一点,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捐助村庄整治,为完成村庄整治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六)严格考核机制。把村庄环境整治列入各村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比,确定一至两个示范点,全镇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调度会,进行拉练,环境整治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媒体曝光,定期通报情况,10月中旬按照考核评比办法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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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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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委和区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目标,以市民综合素质良好、基础设施维护升级、环境整洁优美、宣传教育深入为主要内容,抓重点,出实招,重特色,不断将文明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力争通过一项项务实之举,使广大辖区居民切实感受到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一、率先垂范,鼓舞上下齐努力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坚持将此当成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率先垂范。通过实行领导包挂社区制度,以每日“三个一:一调度、一汇报、一总结”为抓手,做到有人牵头,有人落实,有人督查,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包挂领导废寝忘食,多次深入社区调研,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徒步检查迎检社区工作准备情况,并现场指导、协调,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立了标杆,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创建斗志;机关干部职工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带领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小区楼院、沿街店面等,对照考评标准,进行拉网式的检查,并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整治。力保不马虎一项工作、不放过一个问题、不遗留一个隐患,上下齐力扎实推进我处创建工作出实效。

二、倾力投入,软硬件提档升级

文明城市创建期间,街道办事处相继投入了近25万余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软硬件系统提档升级,特别是工院、绿地、民健社区三个迎检社区的建设改造,进一步更新完善街道社区“六室四站两栏一校一场地”的建设。一是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出新,独立开设未成年人活动室,并相应配套建设心理咨询室、公益上网区等,进一步扩大完善社区未成年人的成长空间。二是办事处投资2.5万元新建长约30米的科普画廊150平米,并派专人定期更换内容。同时办事处科普阅览室新购书柜6个,新增图书3500余册,配置可供上网的电脑3台,进一步提高了街道科普文化普及传播力;三是街道办事处积极探索以“警务室、调解室、综治办”为抓手,“人防、技防、物防”为核心的三位一体的管理防控网络。新增“军、警、民”大联防队伍成员120余人,调试、更新、升级街道,社区监控设施58处,检查、维修、新增消防器材400余件。四是为优化、亮化、美化街道办公环境,办事处及社区维护、更新各项上墙规章制度、铜牌、指示图标90余处,重新粉刷墙面500平方米,擦拭玻璃230平方米,办公场所一时间焕然一新,让前来办理业务的居民耳目一新,心情愉悦。

三、浓郁氛围,多元宣传入人心

为使全处上下凝聚创建合力、会集创建智慧,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宣传资源,采取多元视角,努力形成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的浓厚氛围。一是“静态宣传”有新意。街道办事处着力打造“一幅一栏一屏两箱两平台”宣传媒介,“一幅”即在辖区范围内重要路段、重要街区、农贸市场等居民活动集中区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条幅50余条。“一栏”即在办事处,11个社区及辖区企业单位的橱窗宣传栏放置有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文明创建相关宣传展板100余块。“一屏”即办事处,各社区及辖区内所有带LED显示屏的企事业单位一律全天滚动式播放文明城市创建口号、标语。“两箱”即办事处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意见箱、注册并向群众公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电子邮箱,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接受辖区居民群众监督。“两平台”即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平台、网络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将我处文明创建的相关动态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公开。创建期间,我处在各大传统新闻媒体门户投发稿件40余篇,网络媒体门户上传稿件60余篇。成功做到了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的无盲点、全覆盖的突出成效。二是“动态宣传”有创意。由办事处各社区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的群体先后自发组建了“文明劝导队”、“文明在我身边义务巡逻队”、“我与文明城市同行志愿者服务队”等,在辖区人群密集处设立移动宣传站点,共发放“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宣传单、宣传画、倡议书15000份,并通过“民情走访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深入到小区住户、沿街商铺门市进行面对面讲解、面对面宣传,同时办事处还将文明创建内容制作成录音,利用宣传车在辖区重要路口、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地巡回播放,全力做到“文明城市创建”家喻户晓。

四、立意深刻,群体活动有声色

街道办事处始终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的核心主题,结合我处实际情况,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开展了以“素质提升”、“文化升级”、“精神升华”为目标的特色活动,大力推进了文明城市创建。为激发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处大力开展“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通过“文明家庭”创建拓展到“学习型”、“和乐型”等特色家庭的创建,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们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共塑城市文明。为进一步深化全民创建意识,激发群众投身创建的智慧和热情,我处组织辖区的书画艺术家和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举办了以“创建文明城市共享美好家园”为主题的书画现场展示活动。书法家们挥毫泼墨,孩子们妙笔生花,以浓墨重彩营造了浓郁的创建文化氛围。为进一步促进黄山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提高,我处组织开展了“我身边的平民英雄”评选活动,推崇群众身边看得见、摸的着的“凡人善举”,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探索形成“以文明楷模塑造城市之魂”的创建特色,使创建工作突出了时代特征,彰显了黄山特色,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五、治标治本,辖区环境换新颜

xx街道办事处按照文明城市创建的测评要求,以“找准要点、抓好重点、攻克难点、创出亮点”的工作思路,以打造“绿化洁化城市街区”为目标,提高保洁水平,改善市容市貌,提升环境品位。一是进一步整治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垃圾乱扔、工地乱象等“五乱”现象,同时加大对辖区流动摊点、“六小”行业等的专项督查和执法力度。二是成立环境综合整治督导组和专业清扫保洁队伍,配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经常组织街道单位、驻军部队、辖区居民对各主次干道、小街巷、居住区进行全方位无缝隙的换位突击整治行动。清理垃圾杂物100余车,清理社区死角垃圾及建筑垃圾300余吨。三是始终对重点路段、社区坚持“4+1”的卫生巡查机制,即每天四次巡查和每周一次的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给予通报。截至目前共清扫道路20万平方米清除各类生活、建筑垃圾、杂草、废弃物等1.3万立方米;粉刷擦洗乱写乱画牛皮癣小广告30000处,清理喷涂电话号码4500余处。四是清理各类墙体广告、楼腰广告、条幅、布幔和未经审批的灯箱广告200余处,规范广告100余家,拆除民祥园路、开明市场周边不符合规定、破损脱落的店招店牌100余块,面积500余平方米。五是加大包括开明市场在内的辖区大小农贸市场的内部环境保洁力度,实行定岗、定职、定时全日制保洁制。市场集中采用高压水枪冲刷地面及柜台立面,集中安装灭蝇灯,为每位业户配发蝇拍和对人畜无害的灭虫药。开明市场特制定完善了《市场日常巡查制度》、《农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上市商品准入规范》、《文明市场创建十标准》等12项规章制度,并统一上墙,确保安全规范文明经营。真正实现由无序向有序、由室外向室内、由多头管理向集中规范管理的根本性转变,初步达到目标三个一样,即“什么时候检查一个样、检查不检查一个样、检查哪里一个样”。

xx街道办事处在面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时间紧、压力大、任务重的情况下,所有备检点圆满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但由于文明创建工作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使得我们在迎检的过程中也发现了我们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老居民小区的各项管理与文明创建工作要求的差距较大,治理力度不够到位,辖区居民还存在着一些与文明城市发展乐章不和谐的音符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扎实工作,以个人创一流业绩、单位创一流品牌、行业创一流环境,满怀感恩,情系社会,为构建和谐黄山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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