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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城市都不一样(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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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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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的演讲名称是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文明城市---是城市的品牌、是形象、是素质、是实力,是一张靓丽的名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完善城市功能,丰富城市,提高城市品位,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大事。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是我们全市人民的美好心愿,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更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大责任。

创建文明城市是利国利民的大事,而如何做到文明却是从细节上要求我们:从小事做起 ,从自身做起。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进行约束,要做到语言礼貌、举止文明、尊老爱幼、衣着大方,提高自身的素质,关心时事、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例如:随手捡起一张废纸扔进垃圾桶,十字路口稍等一分钟,骑车开车按道有序行驶,不闯红灯不抢道;看见老弱病残能伸手扶一把,哪怕问候一句,这都是文明。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院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把文明带进医院,要求我院职工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出力。从全院参与公共场所禁烟宣传工作,到医务人员规定着装,衣帽整洁,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 ,微笑服务,不断提升医院整体形象,确保以整洁优雅的医院环境迎接患者,全面清除卫生死角和服务盲点,努力打造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患者满意的就医环境,尤其是停车位管理与输液室环境改善问题,全面优化医院工作流程,确保以文明有序的医疗环境迎接测评,切实解决好窗口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参加全区工会组织志愿者活动,得到了全院各科室的支持,各科室职工纷纷提出申请,志愿者队伍不断不断得以壮大。这一切都是我院对创建工作的实际行动,充分利用一切宣传阵地,运用一切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形成全院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 创建文明城市是时代的呼唤 ,也是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城市未来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创建文明城市,既可以提高城市在经济发展中的对外吸引力、竞争力,也可以提高人民对城市的满意度、归属感,激发人民维护城市形象的热情,对城市产生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城市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的家园一定能变得更加美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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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新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4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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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最新版】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

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绿化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参与养护管理、绿化宣传、以资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城区绿化办公室统一印制。

第五条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1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5平方米。

属于旧城改造的,城市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0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0.7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35平方米。

第六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因用地紧张等特殊原因,其附属绿地面积低于国家、省及本市相关规定的,经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就近在同一等级土地易地建设与附属绿地不足部分同等面积的绿地,不能就近易地建设的,应当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附属绿地面积进行确认。附属绿化工程经确认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签发确认文件。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屋顶绿化的,屋顶绿化面积可按照以下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一)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覆土厚度0.5米以上不足1米的,按50%计算绿地面积;

(四)覆土厚度0.3米以上不足0.5米的,按30%计算绿地面积;

(五)覆土厚度0.1米以上不足0.3米的,按10%计算绿地面积;

(六)覆土厚度不足0.1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地下设施顶面按要求实施绿化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附属绿地面积:

(一)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地下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不足1米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计算绿地面积。

第十二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在建(构)筑物墙面实施垂直绿化,种植槽宽度0.5米以上且覆土厚度0.5米以上的,以其种植长度计算的绿化面积,可按照20%的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第十三条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应当按照其绿地覆土厚度、宽度合理配置植物,发挥植物的生态效益。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按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二条规定计算的绿地面积总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附属绿地面积的20%。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附属绿化工程确认文件;不能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五条 铁路、城市道路及河道沿线的规划绿地,由负责绿线两侧建设用地前期开发、收储的单位一并征收、建设;以划拨方式供应绿线两侧建设用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绿线内的绿化工程建设。

依照前款规定建设的绿地,不计入绿线两侧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

第十六条 在城市绿地区域内进行地下设施建设的,地下设施顶板应当低于室外地坪1.5米以上,且上缘覆土层厚度不得少于1.5米,并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七条 下列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绿化工程,其设计、施工、监理和绿化养护,应当进行招标:

(一)绿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

(二)合同估算价5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

(三)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监理;

(四)委托专业养护单位养护且年养护经费5万元以上的绿化养护。

第十八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养护的城市绿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前对招标养护绿地的等级、面积等进行核定。

第十九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绿化建设、养护市场管理办法,完善城市绿化建设、养护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城市绿化项目招标人,可以将从业单位的信用状况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之一。

第二十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绿化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等绿化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填写《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绿化工程全过程竣工档案资料;

(六)其他相关的竣工资料。

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进行审查,并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决定:

(一)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核发《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

第二十三条 公园绿地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其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养护管理单位办理绿地移交手续。

建设单位移交的绿地,工程资料齐全且符合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的,施工养护期届满后,养护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接收。

第二十四条 砍伐、迁移胸径20厘米以上的树木,一次砍伐树木30株以上、迁移树木50株以上,以及修剪古树名木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作告示牌,将许可文件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养护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

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保护要求实施保护,并由养护管理单位实施现场监督。

第二十八条 胸径5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区域,胸径30厘米以上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区域。

禁止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采石、取土、堆物、倾倒有害物质、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等危及树木生长的行为。在树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九条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树木,在土地划拨或者使用权出让前,由负责前期开发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建设项目用地界限内的保留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养护管理。

第三十条 发生台风、大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对树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十一条 《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占用城市绿地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包括土地价格和绿化工程建设费。

《市绿化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树木价值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树木种类、规格及近期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确定计算方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古树名木的树木价值依据古树名木的树种价值、树木级别、树龄、生长状况与位置以及养护管理实际投入来评估计算,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 因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占用20xx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或者因其他原因占用500平方米以下城市绿地的,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第三十三条 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易地建设;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不再按照《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需砍伐、迁移的树木为财政性资金出资种植的,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不再作树木价值结算,但应当办理相关核销或者转出手续。

第三十四条 违反《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不能恢复绿地原状的,处以应当缴纳的城市绿化补偿费3倍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罚款,按下列规定实施:

(一)擅自砍伐单株树木,迁移树木不满3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5株的,处以树木价值1至2倍的罚款;

(二)擅自砍伐树木不满3株,迁移树木不满5株,或者修剪树木不满1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三)擅自砍伐树木不满5株,迁移树木不满10株的,或者修剪树木不满20株的,处以树木价值3至4倍的罚款;

(四)擅自砍伐树木5株以上,迁移树木10株以上,或者修剪树木20株以上的,处以树木价值4至5倍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或者在工程建设施工时未按照保护要求实施保护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损害古树名木或者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按《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树木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树木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树木生长或者导致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其违法行为发生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外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决定。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发布的《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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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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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用水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水人:___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水量

(一)用水地址为__________。用水四至范围(即用水人用水区域四周边界)是__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二)用水性质系_____用水,执行_____供水价格。

(三)用水量为_____立方米/日;_____立方米/月。

(四)计费总水表安装地点为:_____(可制订详图作为附件)。

(五)安装计费总水表共_____具,注册号为_____。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或者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置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水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人保证在计费总水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兆帕;以户表方式计费的,保证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的水压大于等于_____兆帕。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用水的计量器具为:_____计量表;_____ic卡计量表;或者_____。安装时应当登记注册。供、用水双方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用水人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计费水表时,供水人按照最高类别水价计收水费或者按照比例划分不同用水性质用水量分类计收水费。

(二)供水价格:供水人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按照_____政府_____(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按照规定周期抄验表并结算水费,用水人在_____月_____日前交清水费。

2.水费结算采取_____方式。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供水人设计安装的计费总水表处。以户表计费的为进入建筑物前阀门处。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费水表)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水人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四至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供水人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水费滞纳金。

(三)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

(四)因用水人表井占压、损坏及用水人责任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如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供水人不退还多估水费。

(五)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水质不间断供水。除高峰季节因供水能力不足,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被迫降压外,供水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压力供水。对有计划的检修、维修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人。

(六)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用水人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供水人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七)如供水人需要变更抄验水表和收费周期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水人。

(八)对用水人提出的水表计量不准,供水人负责复核和校验。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应当无偿更换,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上___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费。由于供水人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二)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计费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三)有权向供水人提出进行计费水表复核和校验。

(四)有权对供水人收缴的水费及确定的水价申请复核。

(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向供水人交水费。

(六)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完好,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工作。

(七)除发生火灾等特殊原因,用水人不得擅自开封启动无表防险(用水人消火栓)。需要试验内部消防设施的,应当通知供水人派人启封。发生火灾时,用水人可以自行启动使用,灭火后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人重新铅封。

(八)不得私自向其他用水人转供水;不得擅自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

(九)由于用水人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换表手续;由于用水人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工料费;当用水人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照底度流量收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供水人违反合同约定未向用水人供水的,应当支付用水人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水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水人的违约责任

1.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交费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按照国家规定有权中止供水。当用水人于半年之内交齐水费和滞纳金后,供水人应当于48小时内恢复供水。中止供水超过半年,用水人要求复装的,应当交齐欠费和供水设施复装工料费后,另行办理新装手续。

2.用水人私自改变用水性质、向其它用水人转供水、向合同约定的四至外供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变更手续的,用水人除补交水价差价的水费外,还应当支付水费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3.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水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________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人                      用水人

(盖章):                  (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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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500字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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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们: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我们的城市名片,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人民群众的自身道德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优质的市容秩序,我们倡议:

1、主动把机动车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等规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2、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一车不占用两个停车泊位,不超出泊位线以外停放。

3、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放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到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4、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的家人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文明人、停文明车,让我们对所有不规范、不合理、不文明的停车行为说“不”,告别一切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携手为营造我市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而努力!

中共禹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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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创建文明城市广告提示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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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强文明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2.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3.文明之花处处开,和谐湘潭人人爱

4.以人为本抓创建,党恩惠及千万家

5.你的文明是他人心中最美的太阳

6.用文明为湘潭加油,用和谐为发展提速

7.建设信用长沙,创建文明城市

8.不让道德脱轨,莫让文明走失

9.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10.文明从细微处做起!

11.您文明的每一步,是绵阳创建的每一分

12.构筑长沙文明大厦,源于市民道德砖瓦

13.微笑是最美的语言,文明是的名片

14.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热心公益事业

15.偶尔助人,别人将记住你的名字;永远助人,历史将记住你的名字。

16.爱心是生活明媚的阳光,文明是人生温馨的春风。

17.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宜居

18.铸旅游诚信形象,创全国文明城市

19.创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

20.素质第一,治城先育人;诚实守信,兴业好环境。

21.车让人,让出一份文明;人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22.创文明城市,建美好家园,营造优美生活环境!

22.举全市之力,功在必成,志在必得,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

23.创建文明城市,建设锦绣家园。

24.感悟文明、理解文明、实践文明

25.待到脚步绕开时,花在丛中笑

26.创建走进家庭,文明融入生活

27.携手改善旧环境,共建人居新龙城

28.情与龙城山水同秀,心和城市草木共绿

29.共创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

30.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三晋形象

31.美丽绵阳我的家,文明创建靠大家

32.文明精彩有约,红色沂蒙魅力无限

33.人人是文明宣传员,处处是和谐风景线

34.人人参与,为争创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35.人人都是文明城市创建参与者,个个都是文明城市创建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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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3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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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制定了《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于9月1日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第186号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xx年6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张庆军

20xx年7月7日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域特色和城市风貌适时编制或者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城乡绿化发展,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第五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县(市)区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施工质量和管理养护的监督、考核、指导和服务工作。

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举报。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期分批公布城市绿线。

公布城市绿线时,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立绿线标识,并注明公园绿地四周界线及坐标点。

第九条城市绿地应当均衡布局,坚持新城区绿化拓展与老城区绿化提升并重。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应当符合《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

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第十条推进节水、节能、节地等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节约型绿地建设率不低于80%。

公园绿地、道路绿地中采用透水材料和结构的铺装面积比率不低于50%。

第十一条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相关责任主体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其他裸露地面,由管理单位或者使用权人负责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和技术措施,推广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

第十三条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

第十四条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不达标的区域,5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

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

城市道路单侧绿线宽度达到或者超过8米的,可以结合周边环境条件,建设带状公园绿地。

第十六条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应当结合现有交通路网和公共设施,有效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驿站和绿道标识,形成绿道网络。

第十七条城市滨水绿地构建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滨水区域自然生境,岸体构筑形式和材料符合生态和景观要求,岸线模拟自然形态。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

第十八条城市防护绿地设置应当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等要求,城市组团隔离带、高压走廊绿带、以及水体、公路、铁路等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

第十九条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

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者通过其它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

市级政府投资的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绿化项目,以及县(市)区政府投资且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的设计方案,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市)区其它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由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提出明确的绿地率指标,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审核绿地率指标。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应当建立健全各负其责、联动监管的责任体系。

城市绿化施工应当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设计方案,实行施工工序、到场苗木等报验制,施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共同管控施工过程。

市、县(市)区园林绿化项目应当由同级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绿化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验收不合格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自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竣工图纸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内,监理和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绿化管养情况进行监管。

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化养护进行监督。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绿化养护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告知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并督促养护单位整改。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并组织移交验收。

第二十七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的,应当与认建认养管理部门签订协议或者进行登记,冠名挂牌权由双方商定。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园林绿化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并对园林绿化交易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城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实地察看、公示、公告等方式分级进行。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影响交通、供电、施工、采光等需修剪树木的;

(二)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下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下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下的。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的;

(二)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上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上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

县(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县(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第三十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移植、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并在施工前制作公示牌,将许可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三十一条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绿地恢复应当与现状绿化和谐融合,不得低于原来的标准。绿地恢复成本由占用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公园绿地范围内的树木移植应当适时进行、就近移植,并实施清单管理。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移植地点并监督实施,申请人应当委托管养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移植。

第三十三条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养单位。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调查,建立健全绿化档案,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绿化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企业信用档案,做好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完善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城市的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并指导、协助和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保护工作。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提高湿地综合服务功能。

第三十七条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失职或者渎职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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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材料_汇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全文共 3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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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市建设局:

按照你局《关于上报省厅开展全省城镇建设调研工作所需相关材料的紧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年以来,我县在上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按照把*建设成连接川滇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中心、云南北大门的重要窗口城市、昭通北部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金沙江水电资源开发重要依托城市和依山傍水的生态旅游城市、川南城市的后花园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产业支撑、突出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认真实施《*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招商引资、贷款和部门投资等多种形式建设城镇,改造旧城,拓展新区,城镇建设事业取得了飞速发展,县城面貌日新月异,人居环境逐步优化。

一、城市规划工作。(一)高标准、高起点规划特色城市。*年,省政府批准了《*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但随着向家坝水电站和水麻高速公路的开工建设,原规划已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为把*打造成为昭通北部片区的中心城市、面向川南都市的后花园,我县于*年聘请了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按“超前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了县城控制性详规。按照规划,到XX年县城面积将从3.5平方公里扩展到16.5平方公里,从而保证未来XX年县城能够容纳10—15万非农业人口。*年12月市政府以(昭政复〔*〕35号)文件批准了*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至此我县提前完成了*县城第二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二)立足城镇特色,加快城镇化规划步伐。我们始终坚持适度开发、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优先发展县城中心区、加快发展中心镇、积极发展中心村的思路,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努力形成以县城带镇、以镇带村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一是完善了县城片区规划。*年,我县着手编制和完善了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共17个,规划设计费用达1000多万元。*年我们又拆资380余万元,完成了高滩片区1.96平方公里和坝尾槽片区4.7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中嘴旧城区的控规及景观设计。XX年,投资1000万余元完成了高滩新区行政办公区形象策划、枫叶金城天街27.4亩国际商贸城(批发市场)的修建性详规、两碗乡总体规划、*县高滩加压消毒泵站高位水池及给排水管道工程规划设计等20多项规划。二是加快了乡镇规划。启动了楼坝集镇特色旅游小镇建设规划,完成了楼坝片区民房改建规划,规划面积达到了13.8公顷,完成了以楼坝片区为中心的“一园六片”的工业园区概念性规划。按照“突出中心、重点突破”的原则,完成了两碗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迁建规划和两碗乡石罗村、青坪栈村,太平乡盐井村、二溪村的村庄规划。(三)严格依法,强化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我县各类规划的编制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特别注重监察机构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在设计单位的选择上县监察局均是全程参与,在方案的评审过程中,在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审查把关后,县发改、国土、建环、财政等相关部门再联合进行修改。规划审批通过后,按法定程序送审备案,并将规划制作成大型宣传图片在县城重要交通位置张贴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在规划执法中,我县成立了“两清”专项工作组,对老城区、高滩、坝尾槽、楼坝4个片区城市规划范围的各类违法用地和非法建筑及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进行了全面清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筑。

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一)城市规模、功能、环境等方面了有较大的提升和改善。近年来,我县先后完成了县城水、电、气、电信、广电、消防等专业规划,城镇化率达28.6%。县城已建成面积达到7.67平方公里,现有市政道路10公里,老城区形成了三纵三横的道路体系,并启动了高滩新区和坝尾槽新区道路建设12.78公里。新建高滩水厂1个,完成87公里供水管道,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县城已建成20.1公里雨、污分流管道,并启动了25公里排水系统建设;建成10公里供气管道;城市绿化覆盖面积767公顷,园林绿地面积570公顷,绿化履盖率达32%。开通了县城公交营运路线两条,长16公里,共有10辆公交车和40辆出租汽车营运。城市环卫清扫保洁面积10万平方米,并建成年处理垃圾220万吨垃圾处理场1座。(二)城市建设速度迅速不断加快。我县相继完成了火车站道路建设及绿化美化、团结路转盘建设、十字街绿化工程建设、人民路街心花园建设,修建了长约3公里的沙南路、沙西路、沙中路、沙北路,完成了1.2公里长的人民路改造和美化亮化工作,完成了1.8公里长工农路和1.2公里长临江中路、振兴北路改造工程,完成了0.758公里的临江东路改造设计工作,投资3500万元完成了坝尾槽迎宾大道建设一、二期工程,坝尾槽新区城市的建设已初具规模,完成了沙坪东路中段400米路面的改造工程,全面完成了田坝新街42幢、坝尾槽迎宾小区13幢、盐丰小区24幢、育才路16幢、坝尾槽14幢、沙坪7幢拆迁安置房的建设,106幢高滩拆迁安置房已全面进入建设阶段。(三)努力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业。按照“成熟一片,开发一片,统一规划,组团开发”的思路,*年以来,我县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共投资5.1亿余元,开发建设规模达46.26万平方米。先后引进了加拿大艾尔国际有限公司,投资12亿对高滩片区1.96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整体开发;引资1800万元开发了沙坪东路连接线商住楼1.8万平方米;引资600万元开发了天福园小区4.6万平方米;引资600万元开发了楼坝迎新小区1.58万平方米;引资1300万元开发了金穗园小区2.2万平方米;引资5000万元开发了金沙苑商住楼3.8万平方米;引资2.1亿元开发了吉祥紫荆豪园商住楼小区17.87万平方米;引资2500万元开发了金航苑小区2万平方米;引资2600万元开发了金江银座商住楼2.73万平方米。此外,在建和筹建的项目有:滨江花园商住楼0.7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08万元;财富广场2.2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900万元;枫叶.金城天街商住楼6.0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8800万元;通盛食品公司二期商住楼0.6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40万元。(四)加快城市重点项目的建设步伐。围绕我县提出的“把*建设成连接川滇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中心、云南北大门的重要窗口城市、昭通北部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金沙江水电资源开发重要依托城市和依山傍水的生态旅游城市、川南城市的后花园”的城镇建设基本思路,一城三片的城市新骨架已经形成。一是全面启动了高滩新区的开发建设。完成了高滩一期、二期拆迁安置房的场坪和基础工程。一期工程的重庆路、上海路、厦门路、苏州路、上海支路等路基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完成投资4100万元。目前正在抓紧实施二期工程烟台路、昆明路、北海路、重庆路尾端的建设,已完成75万方土石方开挖,道路骨架初步形成。二是全面启动了楼坝片区的拆迁工作。全力支援云天化煤化工开发建设项目,完成了云天化煤化工项目开发建设1000余户房屋拆迁外业勘丈工作,该项目拆迁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五)强化城镇市容市貌管护。我县在1999年6月成立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代表县政府对县城城市进行管理,行使监督、检查和相对集中的综合执法权,履行规划、环卫绿化、工商行政和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通过近九年来的实践,逐步探索出了一条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城市管理之路。我县综合执法现已成为一支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人性化管理、倍受欢迎、不可或缺的一支队伍,现有正式职工25人,交通协管员8人,公益性岗位人员44人,环卫工人120人。通过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我县城区内市容市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街面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乱拉乱挂明显减少、建筑秩序健康发展,树立了云南北大门对外开放的良好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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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城市个人租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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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丙方(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产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产符合国家对租赁房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产为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___号___单元_____户,建筑面积______㎡,口购房合同号 口权属证号___________.

第三条 该房产租赁期共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产仅作_______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产,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该房产租金为¥______元/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房产租金支付方式:口月付 口季付 口半年付 口年付 口其他______________.房屋押金 元,租赁期满如无损坏全额退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产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交纳租赁期间的口水电费 口煤气费 口暖气费 口物业管理费 口电话费__________.

第六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产的使用安全。该房产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主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前需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在接到乙方请求后,_____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七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产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产内部结构及设置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一方可施工。对乙方装饰装修部分,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力中的任一种:

(1) 依附于房产的装修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和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租赁期间,甲方转让该出租房产后,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产,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房产交接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日内向对方主张。乙方交还甲方房产不得影响房产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产或甲方因房产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产而 导致本合同无效时,应按照本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在租赁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产。乙方应按照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产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拆改变动房产结构或损坏房产;

(2)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3) 拖欠房租累计二个月以上的。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房或乙方逾期还房。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滞纳金,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口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口 依法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甲方交房日水表数、电表数、煤气表数等相关内容见物业交接表。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由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叁方签(章)后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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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城市个人借款及违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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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1、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2、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3、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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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全球城市空气污染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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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城市空气污染调查报告

在上榜的中国32个城市中,成都位列第25名,污染情况较严重。

这种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烟囱和汽车尾气,对人体呼吸系统危害大。目前,成都市对此已有监测,今年还增加了细颗粒物监测等项目。

成都污染程度只比北京好一点?

该报告依据各国在XX年至XX年内的报告数据,测量了全球91个国家近1100个城市空气中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即可吸入颗粒物)含量,主要分析指标为此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查询了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网站。该报告显示,可吸入颗粒浓度数据全球的平均值为每立方米71微克。美国、加拿大为全球空气质量最好国家。伊朗、印度、巴基斯坦的城市和蒙古首都是全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

相比以上亚洲国家,中国状况稍好点。报告列出的国内32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中,成都可吸入颗粒浓度为每立方米111微克,排名国内城市第25名,污染情况较严重。

此外,海口污染指数最低,兰州污染指数最高;北京每立方米121微克(第28)、上海每立方米81微克(第11)、广州则是每立方米70微克(第7)。

本土空气监测全市38个监测点

成都有无关于可吸入颗粒物的监测?对此项又是如何监测?

昨日,天府早报记者在成都市环保局网站看到,首页左侧边栏公布着成都市中心城区和周边区县每日和预报明日的空气污染指数。根据其显示,大成都范围内空气质量基本都是良,而主要污染物则基本是可吸入颗粒物。

目前,成都市共有38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均为自动监测站),其中8个国控监测点位,分别位于人民公园、草堂寺、梁家巷、沙河铺、金泉两河、三瓦窑、十里店和三道堰。成都中心城区每天的空气污染指数,就是来源于这8个点位。

今年,成都市被环境保护部列为全国26个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城市之一。成都对空气中污染物的监测,将从原来的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3项,增加为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等共11项。

可吸入颗粒物pm10

pm10指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它能够渗入到肺部并可能进入血液循环,引起心脏病、肺癌、哮喘和急性下呼吸道感染。每年全球有200多万人因吸入细小微粒而死亡。汽车尾气是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之一。

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气中的“隐形杀手”

成都中心城区8个监测点位

人民公园、草堂寺、梁家巷、沙河铺、金泉两河、三瓦窑、十里店、三道堰

主要来自烟囱和汽车

通常,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简称为pm10。可吸入颗粒在空气中存在时间较长,一般来自于污染源的直接排放,而其中主要来源就是汽车尾气排放和工业烟囱废气的排放;另外还包括由环境空气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其它化合物互相作用形成的细小颗粒物。而在室内,可吸入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厨房,烹调时候燃料不完全燃烧或油烟等,同时建筑材料、宠物的皮毛微粒也能造成可吸入颗粒。

对身体危害大

根据世卫组织关于空气污染影响的文献,每年全球有200多万人因吸入室内和室外空气污染中的细小微粒而死亡。粒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的pm10微粒,能够渗入到肺部并可能进入血液循环,引起心脏病、肺癌、哮喘和急性下呼吸道感染。

世卫组织呼吁,如果pm10从年平均值70微克/立方米降至年平均值20微克/立方米,预计将减少15%的死亡率。

调查报告:空气污染危害的研究

发现问题:

在庭园里种些花草,不仅能美化我们的家,还能净化我们四周的空气,让我们呼吸的空气更清新。因此有人说,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庭园就像一个不停工作的天然“氧吧”,能提供我们所需的清新空气。但近几天我发现我家的天然“氧吧”“罢工”了,每天清早我到院子里,再也呼吸不到以前那种清新的空气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是什么令到我家的天然“氧吧”停止工作呢?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那个“凶手”揪出来!

调查研究结果:

针对上述事件,我查阅了大量资料,综合我对花草、树叶的连日观察,发现嫌疑最大的是近日车辆的频繁来往,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加上附近的一些食店排放出来的油烟因近日风势不强,得不到有效的散解,被花草、树叶过量地吸收,造成叶片表面气孔被尘粒堵塞,以至它们不能“工作”。我咨询了相关老师,老师认为这种可能性很高,让我回家去试验一下。于是我回去采了一些花草样本,把它们栽在室内,定期让它们照射阳光,浇水次数加密,几天后,和其他的比较一下,发现经我“悉心照顾”的那些花草比外面的生长得好多了。根据我的实验结果,我把每天浇水的次数加密到每天3次,经过我一个多星期“苦心经营”,“天然氧吧”终于又恢复了正常的工作,每天为我们提供着清新的空气。

研究结论:

综合以上所述,我得出了结论:“天然氧吧”的停止工作,是因为周围空气污染的日趋严重,使花草过量地吸收了空气中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以及空气中的悬浮粒子,以至花草、树叶中用于进行光合作用的气孔被堵塞,机能超荷,停止工作。我终于把这个“凶手”揪了出来

研究后的思考:

通过这次调查,我很高兴能找出“真凶”,与此同时,我也不禁为人类的未来而担忧:我家的庭园已是如此,全球6亿公顷原始森林将面临如何的挑战啊!它们没有人为它们浇水,还要忍受人类给它们带来的痛苦。人们在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成果时,何曾想过大自然——这位人类的母亲正在承受无限的伤痛。众所周知,人类生活的环境有三个重要的因素:大气、陆地、海洋。可有谁会想知道这三个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因素正在被一些不法商人一点一点地破坏着!我可不想这些“天然氧吧”、“气温调节器”被破坏,到那个时候,出动调查的可就不止我一个人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防止这些凶案的发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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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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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突飞猛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等,促使城市居民逐步突破了传统单位体制的局限与束缚,开始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活动方式。“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管理改革思路要求政府和企业将大量的社会和服务职能剥离出来,交由社会或者市场来承担。因此,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公共管理理念的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成为时代之需。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管理中废除了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对大城市的区级建制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市、区两级政府。区之下的基层管理体制在1954年之前有三种类型:一是设街道人民政府,如武汉、大连;二是设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如上海、天津;三是不专设机构,只在公安派出所内设民政干事,承担领导居民的有关工作,如北京、重庆。街之下均不设政府组织,由居民在政府指导下自行组织居民委员会、防护组、防盗组或者居民组等[1](P188-192)。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统一规定:十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以下五万人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一般每一百户至六百户设一个居委会,由各居民小组推选的委员7-17人组成。企业职工居住集中的住宅区或者较大的集体宿舍,可以设立职工家属委员会兼任居委会的工作。这样,街居两级组织的名称、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实现了全国统一。自此,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组织载体,正式进入国家政治制度的视野。

从封建社会的“什伍”制、“邻保”制到民国时期的“保甲”制,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思想都是以对居民个人的控制为基础。街、居体制建立的初衷也秉承了这一思路。1953年6月8日彭真在中央的报告中写道:“由于我们现在的工业还很不发达,同时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即使在现在工业较发达的城市中,仍有很多不属于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这种人口在有的城市中,甚至多至百分之六十以上。为了把街道居民逐步加以组织并逐渐使之就业或转业,为了减轻现在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在很多城市中除建立居民委员会外,还需要设立市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我们的意见是设立街道办事处。[2](P241)”这就是说,国家通过机关、学校、企业等行政化色彩浓厚、功能无限放大的“单位”实现了对体制内居民的控制,还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管理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体制外的城市居民。因此,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事实上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包括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在内的党政单位、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它吸纳了我国城市居民的绝大多数,是城市居民的基本组织形式。二是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他们的管理对象是极少数没有单位的城市居民。市区政府无法透过“单位”与这类居民发生关系,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就可以发挥了。可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的是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3](P121-124)。

改革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街道和居委会的权力很小,功能有限。除了国家主要通过“单位”传达各类城市管理信息,进行社会组织、社会动员和资源分配,街居自身处于边缘性地位外,区政府各类职能部门还在街道设立了相应的对口单位实行所谓的“条条”管理,于是“区政府政策实施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然后再由各局传达到街道各所,街道办事处只是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宣传和动员,以及随同税务人员和工商人员进行检查等。[4]”尽管在改革前的二十多年中街居组织的职能有所扩张,机构也不断膨胀,功能的虚拟性有所改观[5](P29-34),但其边缘性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即使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副食品经营网点、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有限度的社会保障等,也都是以为“单位”外居民提供服务为主,并不侵入传统的“单位”内居民原有的利益圈。二是“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压缩了社会权力的存在空间。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源于军事供给制的“单位”制度承担的不仅是经济职能,更多的是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职能,这种复合功能特征使它具备了超强的动员和管理社会的能力,从而把街居组织的城市管理职能压缩在数量极少的无单位居民范围内。三是造成居民工作空间与居住空间的区域分离。对单位体制内的城市居民来说,“单位”就是其福利共同体,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负责为其分配工资、福利及各种政治、社会资源,大到就业、升迁,小到结婚、吵架,“有事找单位”,与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没有太多关系。街居组织由于无法介入居民生活,不可能有效实施社会管理①。四是强化了居民的身份特征。在“单位”与街居组织的二元管理体制之下,城市居民被划分为两种类型,具有不同的身份特征。有单位的可以根据单位性质享受相应的政治、福利和社会待遇,没有单位的则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由于个人在单位中的不同序列及单位在整个单位体系中的不同序列,使得具有不同单位身份的居民拥有不同的社会感受。单位的封闭性特征则使单位外人员很难有机会流入单位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成员流动也大都借助“关系”等非正式资源。

19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个体私营经济获得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社会的转型对传统的二元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构成了挑战。一是“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迅速转化。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逐步弱化了“单位”对职工的约束力,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松散,大量“单位人”开始向单位外流失。过去,“单位”可以决定职工的政治、福利甚至社会待遇。现在除工作外,职工需要向“单位”寻求帮助的内容越来越少,职工越来越多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必在“单位”内坦承。另外,大批国有企业的破产或准破产以及职工“下岗”也迫使“单位人”丧失单位依托,迅速转化为“社会人”。二是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特征日益明显。除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外,出现了大量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组织。比如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1999年的统计,仅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就吸纳了8300万人就业,占总就业人口的12%[6]。三是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由于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和城乡二元治理结构的打破,城市居民选择的机会越来越多,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也开始涌入城市,使得城市流动人口空前增加。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市的流动人口都达到上百万人。流动人口显然无法纳入“单位”体制中管理。四是“单位”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单位办社会的后果是制造了大量的后勤服务人员,工作效率奇低。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高校后勤管理改革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等的目标就是把“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移出来,使“单位”只从事自己的本业,其余的交由社会来办理。“单位”的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正在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五是城市基层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了解决就业及弥补财政的不足,街居创办了大量经营性组织,其经济职能迅速膨胀,街办经济、居办经济发展迅速。城建、市容、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管理、社会救济金发放、再就业培训等过去闻所未闻的工作统统压向街居。“街居是个筐,什么都能装”就是最形象的描述。六是居民的社区参与要求愈来愈强烈。包括福利分房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密切了居民与居住地之间的利益关系。过去没有人关心的治安、绿化、卫生、违章建筑等成了居民们人人心系之的头等大事,促使他们越来越关注并渴望参与街居组织的决策过程。上述六个方面的变革表明,“单位”制度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正在走向衰落,其整合社会的组织功能不仅日益弱化,而且不可避免地最终要走向瓦解。因此,以“单位”组织为主体,以街居组织为辅助的城市二元基层管理体制也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相应的变革。

面对社会形势的迅猛变化,民政部门从承接企事业单位转移社会服务项目的需要出发,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对社区服务的内涵作了定义,明确了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1991年5月31日,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在谈到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时,明确提出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1992年10月,中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会在杭州专门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研讨会”。这样,以开展社区建设为标志,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徐徐拉开。

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逐步深入,城市基层基础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如前所述,附着在“单位”身上的政治、社会、教育、保障等功能迅速剥离,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不断降低;另一方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引导下岗工人再就业、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区,正在形成城市社会管理的微观重心。上海、石家庄、青岛、沈阳、武汉等地先后开展了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00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自此,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进入全面转型时期。

上海市在探索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方面起步较早,1995年就开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改革试点,以街道为核心推动社区建设,通过调整“条块”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促进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7](P28-36)。沈阳市则从构建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入手,按照有利于实施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将全市2700多个居委会调整为1277个具有不同功能特征的社区居民委员会。1999年1月,民政部发布《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各城区中选定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全面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已逐步建立健全,新的社区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从近些年来各地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来看,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从单位主导型向街居社区主导型转变,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弱化单位的复合功能。主要是指国有经营性单位和国家财政供养单位继续分离办社会的职能,逐步与所办的幼儿园、食堂、学校、医院以及其他服务性机构脱钩,通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把单位的后勤保障逐步推向社会,实行市场化管理。二是通过简政放权,强化街居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区政府的授权,街道办事处享有或者扩张了综合协调权、执法权、处置权、监督检查权等,从而能够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市容市貌、便民服务、精神文明建设、街区建设等进行有效的管理。武汉市江汉区按照费随事转、财随责走,责、权、利相配套的原则,把职权和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使社区居委会有职、有权、有钱。三是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是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对原来的居委会按照居民居住的自然地缘关系、社区资源配置、适度的管辖人口和人们的心理认同等原则进行重组,以适应功能扩张、人口居住密集度增加以及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客观情况。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规模一般在1000户至3000户之间。原来从属于各单位的家委会也一并转制为社区居委会。四是加大居民社区参与力度。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是社区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根本保证。目前的居民社区参与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参与渠道有所拓宽,参与的形式和内容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展。除了三年一次的居民委员会选举外,日常议事和决策的参与制度也有所完善。北京、上海等地都开展了居民直接选举居委会的试点工作,并准备大面积推广。沈阳、武汉等地在社区内普遍建立了由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代表组成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要事项。居民已经可以通过自己的代表参与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的决策中来。

向街居社区主导型体制转型反映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治理现代化国家的新理念,对于当代城市基层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种体制关注的不是基于行政区域划分后的控制,而是对人的关怀,强调的是与居民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日常事务。从管理目的来说,由过去的控制向服务转变。单位体制限制人口流动,固化了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强调资源在单位内部的相对公平的分配。通过政府-单位-资源分配-职工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社区体制则以服务为核心,强调合理配置社区资源,大力发展社区事业,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并不关注居民流动或其工作单位的变更。实现城市管理的链条是政府-社区-居民。从管理形式来说,由过去行政命令式的统治向强调居民参与的治理转变。在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具有很强的行政功能。政府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社区体制则强调透明、回应与参与,要求社区事务的处理、各项措施的制定、实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从而拓宽了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对话渠道,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基层管理的方式。以小政府、大社会为导向下放权力是街居社区体制的一个重要特点。上海、北京等地都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部分管理权,赋予街道办事处更多的权限[8],街道也同样向社区居委会下放权力。政府权力的回缩为社区组织的发展释放了更多的权力空间,不仅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等法定性社区组织提供了活动平台,而且促进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晨练队、法制宣传队、秧歌队等非法定社区组织的发展。街居社区体制从根本上改变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社区不总是为了“管”居民,居民也不再“躲”社区。社区成了居民实现利益诉求的必备通道,居民愿意为社区发展出策献力。当居民与社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关系,生活的重心从单位转移到社区,能够通过参与各种法定性或非法定性社区组织的活动,对社区事务的处理“说三道四”,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受单位的束缚就会越来越少,也就为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打下了基础。

推动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的标志性工作是开展社区建设。尽管目前全国的城市社区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单位体制在城市基层管理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基本态势。许多城市开展的社区建设尚处于示范和总结阶段。总体上说,目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处于初始阶段,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仍然是人们经济收入及福利分配的主要来源,绝大多数最具活力的社会成员仍然集中于各种各样的单位之中[5](P199)。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单位体制正呈现出逐步弱化的趋势,街居社区体制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正呈现出逐步强化的趋势。

社区主导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主张合作、参与、效率、共享,符合当代治理理论在公共管理领域的理念。公共管理领域的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善治实际上是国家的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9](P326)”这一体制承认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把政府“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事务交由社区自己管理,强调居民与政府之间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将“善治”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10]。对照善治的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性六个基本要素[11],可以发现当前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转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一,行政化倾向诱发了社区管理机构的合法性危机。这里的合法性是指被社区居民内心所体认并服从的权威和秩序,与法律规范没有直接关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体认为“自己的组织”。各地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等社区管理机构多数由户代表象征性选举产生,即使是在直接选举的地方,也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没有实质性差别,主要工作仍然是承办“上级”部署的任务,工作人员的薪酬亦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在社区管理机构看来,政府是老板,社区居民是管理对象。行政化了的社区管理机构不能表达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也就无法获得居民的信任。

第二,居民参与不充分导致居民与社区管理机构之间的合作出现断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环境依托,只有居民知道社区真正需要什么。社区管理机构如果不了解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就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所以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必须容纳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建立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协调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居民参与普遍不足,参与机制很不完善。一方面,社区管理机构提供的、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区管理机构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赶快组织居民。即便是在成立了居民代表大会的社区,什么时候开、讨论什么主题也都是由社区管理机构定,居民代表只有“听”的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缺乏一套详细、规范、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作支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区管理机构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第三,法律滞后模糊了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法律是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都必须在法律划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果法律没有清楚地划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线,就容易引发争议,造成管理的低效率。如果法律的规定得不到遵守,也同样不可能实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转型。目前涉及城市基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由于制定时间较早,这两部法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居委会结构、功能、范围、组织、产生等方面的规定就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可以说已经突破了法律所调控的范围。关于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街道往往利用自己掌握的政治和经济资源,将居委会“改造”为自己的“派出机关”,形成事实上的上下级关系。一些新兴的社区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服务等与街道、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由此引发的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四,职能转变不到位妨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如果居民没有足够的权力参与社区的选举以及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就不可能热心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也就丧失了基础。现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模糊不清。有些方面越位,包揽了过多的应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中介机构、社会工作团体的培育、指导不力,对介入社区发展的专业性非政府组织的“资助性投入”不足[12]。另外,还存在着职权不足的问题。虽然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也都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许多条条上的实权部门并不情愿将权力下放给街道,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城市基层管理新格局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责权利不对等,街道的管理尽管门类齐全,但效率并不高。街道对社区权力的制度性侵蚀,又削弱了居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阻碍了社区自治的正常发展。

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是构筑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笔者认为,各地在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应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社区立法进程。当前较为紧迫的任务是修改《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社区服务办法》等一系列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后的《居委会组织法》应吸收近些年来各地在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使之与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需求相适应。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社区内各权利主体的活动。

二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重点是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认真转变职能,进一步理清与区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之间不同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要努力完善自身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另一方面要从深化“服务”入手,充分调动非政府组织开展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并从制度上约束街道的“创收”冲动,使其专致于指导、监督和资金、政策上的引导。尤其要彻底摈除街道随意向居委会下派任务的制度根源,使街道与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居民利益社区化。以街居社区整合城市居民的关键在于居民利益社区化。当社区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时,居民的生活重心自然就会转向社区。因此应当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居民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参与社区事务的愿望。从城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史不难发现,社区建设本身就是居民利益社区化的重要表征,只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显不足。由于“单位”体制改革的不彻底,使得许多职工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仍然非常紧密,这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表现的尤为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将单位的服务功能向社区转移,特别是政治、福利、保障功能等,降低职工与单位之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之外的其它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得到体现。

四是努力构建社区参与平台。参与冲动的强弱受制于社区与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是否通畅。在城市,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却大都不认识。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因此必须努力构建适宜的参与平台,使居民的参与冲动能够有机会释放出来。构建居民社区参与平台应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户代表会议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秧歌队等非法性平台为辅。

五是促进社区自治制度化。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依托,社区自治应走制度化之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首先要依法选举社区自治组织,逐步推广直接选举制度;其次要规范居民日常议事程序,不同的社区要依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议事规则;再次要推行区务公开,社区事务的决策情况、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都要及时向居民公布,便于居民监督。

六是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层社区的需求也逐步向多元化迈进。过去那种以退休老人为主体的居委会成员结构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社区需求。因此,应将社区工作者及相关的社区专业工作,纳入正规的职业范围,促进社区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城市基层社区管理。同时要加强社区工作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尽快造就一支专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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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房屋转让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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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房屋转让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________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后,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开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另________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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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城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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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所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为胜利油田限价商品房(毛胚房),位于**市**区锦苑一区九十五号楼四单元四零一室,建筑面积八十八平方米(另带车库三十平方米)。

二.价款与计价方式

该房屋总售价款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已交付甲方的购房定金人民币(两千元整)并转为房款;甲乙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交付乙方房屋钥匙时,乙方支付甲方部分房款人民币四十七万元整,甲乙双方在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过户费用共同平分支付。过户后乙方需支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三.交付房屋

甲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以给予乙方房屋有关的相关凭证。

四.特别约定

1.在甲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必须还清房屋贷款及是否有房产抵押,并结清房屋水、电、气、暖、卫生、管理等其它相关费用。乙方搬进房屋之后发生的房屋水、电、气、暖、卫生、管理等其它费用与甲方无关。

2.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中发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共同平分支付,该房屋房产证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后续如需要相关证件,甲方配合乙方办理。

3.甲方在得知具备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时通知乙方并协同乙方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手续。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若甲方放弃售房,则属甲方违约。甲方除返还乙方已交付的购房定金和已付房款外,要按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及违约时的该房市场价格额外折算费用赔付乙方,并赔付乙方违约金三万元整。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若乙方放弃购房,则属乙方违约,乙方已交付甲方的购房定金不退还。甲方返还乙方已交付的房款,乙方要按房屋装修费用及违约时的该房市场价格额外折算费用赔付甲方,并赔付甲方违约金三万元整。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未经双方同意,不按约定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的,除执行第五条第一、二款外,还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十元。

4.该房屋自签订合同后,因油田政策及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过户的,乙方可以转让,甲方配合过户。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基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本合同号同具法律效力。

当事人基本信息: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见 证 方: 鉴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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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城市建设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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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了解和掌握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内容和科学内涵,以及今后甘泉城市发展战略,推动全县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二次解放,促进二次创业,结合开展“学理论、找差距、求创新”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根据县委常委会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由副主任李新生、邢子洲同志带队,人大常委会财工委抽调相关人员,于2019年7月3日至7月20日,深入到志丹、绥德、延川兄弟市县进行考察学习,7月15日召开了由城建局、经发局、财政局、土地局、街道办、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甘泉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和今后发展战略进行了调研

城市建设与管理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础和首要任务。城市建设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和提高城市品位三个方面:城市管理则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它包罗万象,关系到千家万户,大到人们的生存环境,小到人的衣、食、住、行。从根本上讲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改善城市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目的是通过城市带动农村,拉动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xx大、xx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以改善基础设施为抓手,以提高城市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强化了城市管理,使全县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编制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在1998年《县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北关小区详细规划》、《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规》、《太皇山小区控制性详规》、《县屯小区控制性详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编制了关家沟、太皇山等20个村庄建设性规划。今年着手对1998年《甘泉县城总体规划》实施修编,目前,前期调研论证11000地形现状图测绘已完成,预计9月底完成修编任务。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近几年来,县政府累计投资7006万元,开工建成了县城主街道、长青路、康乐路、太皇路、迎宾路、美水路、宴宾路等主要道路和西台巷等23条支巷道改造工程,改造城市道路总长9442.2米,巷道1633米,目前已基本形成,纵横交错的城市路网格局。

三是城市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县城每条道路改造均设地下排水(污)渠,主街道砌筑电信、广电、照明共用地沟,城市公用管道,全部进入共用地沟铺设,建成县城中心广场、美水广场、火车站广场;县城5000方净化水厂建成;城市绿地面积达14.3万平方米,人均绿地达5.13平方米;新建、改建公厕11座;2019年投资5万元在主街道增设四个大型公益广告牌;县城路灯总数达562盏;天然气用户达到5468户,入户率达到75%;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行性研究。随着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相继建成使用,城市配套功能不断完善。

四是城市文明形象,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县城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3万平方米,城区保洁面积45.6万平方米,环卫工人由原来78人,增加到现在155人,先后投资54.85万元,新购置垃圾清运车3辆(1辆垃圾车、2辆三轮车),新投用垃圾桶700个,垃圾处理实现日产日清,使县城环境卫生状况大大改善,达到全日保洁。

五是监察执法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整治效果较为明显。坚持执法与开展宣传相结合,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坚持文明执法,按程序执法,采取查纠与规范相结合的监管办法。针对停车问题,由城建、交警、交通部门实行定点规范管理,划定停车位,针对居民区施工建筑材料乱堆乱放问题,由城建部门结合施工审批,划定临时堆放点,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同县委要求相比,同甘泉的经济发展速度相比,同人民的期望相比,同兄弟县区发展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一是规划滞后,品位不高。我县的总体规划 1998年制定的,而且只有县城总体规划,没有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到2019年以后才制定了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性详细规划至今还没有出台,制定的控制性规划,仅仅占到规划区内35%左右,而志丹县可以占到85%以上。由于规划的“龙头”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市建设缺乏理性研究,使我县建设缺乏超前意识、形象意识和商品意识,出现了“旧城不旧,新城不新,既不传统,又不现代”,城市建筑既没有风格,也没有品位,千篇一律。如环城过境路及三岔路口七扭八歪,不够规范,特别是在建设审批过程中把关不严,没有统筹协调,各自为阵,布局不合理,特色不显明。

二是思想不够解放,经营城市理念陈旧。我县的城市建设没有运用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不能通过产权置换,盘活城市国有资产,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没有真正通过招商引资,把个体、民营企业家吸纳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

三是城市管理体制不顺,重建设轻管理,建管责任落的不实。形成了建设工程抢着抓,管理工作绕着走,给钱就干,不给钱就看着办,导致了建筑工程造价居高不下,管理工作滞后的被动局面。加之,机制不活,措施不力,建管条块纵横交错,政出多门,说起来是齐抓共管,实际是关系松散,职责交叉,各自为战,形不成整体的城管合力,城市经常化、规范化管理不到位,致使占道经营、乱倒垃圾、违章建筑、破坏绿地、户外广告和野广告混乱等现象长期得不到彻底整治,严重损害了市容市貌。

四是执法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制约性和强制性。城市建设和管理要上档次,离不开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等制约手段作保证,必须采取严管重罚加强管理。外出考察兄弟县以及外省先进城市经验,一条就是严管重罚,提高全民爱护城市的意识,从而达到城市干净整洁。近年来,我县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加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较少,且素质低,城市管理执法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是各级领导的思想解放程度不高,经营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创新意识不强,对全民城市意识教育不够。没有真正教育全体市民自觉养成爱护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蒂等良好习惯。有些甚至法律、法规可以不遵守,我行我素,所以加强对全民的公德意识教育提高市民的综合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三、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贯彻执行《规划法》,真正确立规划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龙头作用。一是要加快《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市形象的塑造,品位的提升,关键是规划。在完善城市建设规划上必须按照县委提出的“先规划后实施,富规划,穷实施,铁规划,钢实施”的指导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准确定位,拉大框架,详规区域,整合旧城,开发新区,完善功能,突显特色”的原则。新修编县城总体规划,要根据县城地理条件,按照立足县情,突出特色,适度超前的思路,进一步拉大城市建设框架,在此基础上制定好,分区域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甘泉城镇的区域位置和经济基础,建设定位为“强化一个中心,建好一个工业区,确立四个支撑点,治理三山游乐区,开发两河风景线,整合三级体系”的城镇规划布局和发展方向。(强化一个中心,就是县城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一个工业园就是麻子街工业区;四个支撑点,就是将姚店、太皇山、县屯、杨家砭作为县城连接农村的桥头堡;治理三山游乐区就是县城西山、灯笼山和凤凰山;开发两河风景线就是洛河、劳山河;把剩余的七个乡镇划分三个级别,按照各自承担的经济社会责任,逐步发展设施齐全,特色鲜明,风格各异的城镇体系)。优先抓紧对麻子街、姚店工业园区和杨家砭小区南北大门的科学论证,调整好建设布局,配套好城市服务功能。总之,县城总体规划要吸取历史教训,汲取百家之长,坚持高起点、高品位,使规划思路和群体建筑风格既体现地方特色,又突出现代气息,真正能够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二是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在执行规划上,必须坚持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审批一支笔,管理一条龙”。对违章违法建筑要不徇私情,严格执法,树立规划权威。对城市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要做到功能配套齐全,调整好间距比例,留足空地搞绿化。在旧城整合开发改造,要强化一类区的保护力度。今后县城规划区内,每年确定工程建设项目,都要组织力量,提前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论证项目的可研性,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征求大多数干部群众同意的基础上予以立项建设,沿街每一个建筑物的设计、图纸和外观造型、色彩、抗震性能,都要由领导小组把关,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方可实施。并要同时考虑停车场严重不足和公用设施不配套、人文环境、休闲娱乐、凸显现代城市品位、构建和谐文明新甘泉等因素。三是《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没有审批之前,是否暂停审批单位、居民修建,维持现状。如南台小区、西门坪环城路、杨家砭小区。

(二)运用市场机制,广开融资渠道,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一是加大城市建设力度,突破城市建设的“瓶颈”制约。首先要抓住国家实施城镇带动战略,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机遇,积极谋划投资项目,加大争项目的力度。其次要强化经营城市的理念,把城市当作国有资产来经营管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城市存量资产,以存量换增量,特别是要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的管理,通过市场竞争,有偿转让土地和部分设施的使用权。今后新编制《县城总体规划》,新区建设可采取帮畔造地,挖山造田等方式开辟可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二是大力实施旧城改造工程。按照新修编县城总体规划要求,下硬茬折旧建新,分步实施,在旧城(西台区)改造上实行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采取一事一策的办法招商引资,放手让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和经营城市公用设施,共同进行房地产开发和产权置换。最终达到“经营市场化,资源资本化,投资多元化”的经营机制,不断探索城市经营新路子。

(三)调整各方利益,协调各方关系,调动各方因素,综合开发城镇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设施。城市建设的经营运作,量大面广、头绪繁多,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涉及部门、单位、乡村、个人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和资产的整合,若处理不好,将会引发矛盾,好事不能办好,所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考虑综合开发不能单打一,必须做到水、电、路统一规划,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照顾不同阶层各方面群众利益,变不利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此,在项目建设中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宣传教育,让广大市民认识城市建设和改造工程是给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让大多数市民拥护和支持。二是遵循市场规律原则。统筹考虑资产的运作方案,充分考虑各方利益,优化配置资产结构,实现资产增值和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三是让百姓得实惠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建设和改造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为老百姓谋利益、得实惠上来,不是就建设搞建设,就改造搞改造,更不能搞个人政绩工程,使老百姓切身感受到城镇建设带来的好处。

(四)理顺体制关系,合理设置建管机构。为了适应城市发展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如何解决我县目前城管工作中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逐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通过考察学习,结合我县实际,参考各兄弟市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按照权责相等、权责一致的原则,建议成立“甘泉县城市管理局”,内设环卫园林处、市容监察大队、公用事业科、市场管理办公室。同时撤并市场管理中心,职能交由城管局下设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重新调整和明确内部管理部门职能。今后,政府要加大城管工作的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标准,按照“全国卫生城”的要求,认真找差距、定措施,强化城关镇、街道办、城管局、公安、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内部职能,重新划分责任区,形成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一要强化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引入竞争、奖罚、监督、制约等用人机制,切实增强城管执法人员责任感,形成严格执法,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以适应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二要继续实行目标管理。抓好门前“四包两禁止”,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验收奖罚。三要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街道办的职能作用。今后,街道办、社区对城市环境卫生实行全方位管理,重点对居民小区、车站、城乡结合部、洛河、劳山河两岸、公路、铁路沿线、城市出入口等部位进行督促整改,实行分片承包管理。四要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的重要方面。就本级财政保管理,建设投入靠外引,建议每年按比例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市容城管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建立稳定增长的市容环境管理资金投入机制,保证我县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五)凝聚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全县各级干部的思想大解放。面对日益繁重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任务,鉴借兄弟县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必须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调度县级几大班子和全县领导干部的力量,推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制及逐级组阁制(就是根据包抓项目组阁指挥部及办公室人员),把重点项目实施责任分解落实到包建领导身上,直接向县委负责,其中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由县级领导担任,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领导和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同时要着力提高全民的城市意识,提高全民城市意识,是搞好城市管理的根本途径,也是一项长期的治本工作。因此,政府要制定长期规划,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不间断地搞好宣传教育,做到建设现代化城市与培育现代化人同步进行,通过教育,使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自觉爱护环境、美化环境,培养遵守城市管理规范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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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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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协议的应用

第四章?供水工程项目

第五章?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第六章?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七章?供水服务

第八章?_____

第九章?特许经营权的终止与变更

第十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移交

第十一章?违约与赔偿

第十二章?文件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第十四章?_____

第十五章?通知

第十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章?适用法律及标准语言

第十八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城市供水企业管理,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注:请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简单介绍本协议签署的目的、原则、过程,及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根据(注:请填入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和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国(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省(自治区)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及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的工程设施,包括: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净(配)水厂、水站、进户总水表等,详见本协议第十二条和十三条的规定。(注:本定义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的经营期限和经营区域范围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注:请根据乙方是否负责向终端用户供水而相应修改)的权利。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本协议生效日期。

特许经营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开始的_____年期间,可根据本协议延长。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是指实施本协议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规定的经营和服务区域范围。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_____;

(5)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电中断;

(6)由于不能归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质恶化或供应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设期:是指从本协议生效日至最终完工日的期间。

运营期:是指从最终完工日(注:适用于新建项目)或开始运营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项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间。

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能力最小的环节确定工程综合设计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营业日:是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为非营业日,则应视支付日为下一个营业日。

批准:指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许可、执照、同意、批准、核准或备案。

(1)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及

(2)对供水工程的融资(包括有关外汇兑换和汇出)、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求发生任何变化。

建设:指按本协议建设供水工程。(注:适用于包含或将来可能发生的新建项目或工程)

环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最终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最终完工日:指最终完工证书颁发或视为颁发之日。

计划最终完工日:详见附件《工程进度》。

最终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认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稳定性能的测试。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为完成融资交割:

(1)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并且,

(2)乙方收到融资文件要求的股权投资人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

融资文件:指经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的并报甲方备案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及担保协议,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价或提前终止补偿条款与贷款文件有密切联系,则应规定“贷款文件应取得甲方同意”)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维护保函: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维护保函。

进度日期:指附件《工程进度》中所述的日期。

终止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

计划开始运营日:指双方确定的、预计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运营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计划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开始运营日:指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发出供水工程已准备就绪可以开始运营的书面通知中明确之日。(注:适用于已经投产的项目,对于新建项目,该日期应与最终完工日为同一日期)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条向甲方提供的履约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条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证书:指根据第_____条颁发或视为颁发的证书。

初步性能测试:指第_____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

谨慎运营惯例:指在熟练和有经验的中国的供水企业在运营类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项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国际惯例和方法。

担保协议:指由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有关政府部门依适用法律批准、并经甲方同意的向贷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东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权或乙方拥有的任何财产、权利或权益之上设置抵押、质押、债权负担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协议。

项目合同:指本协议、融资文件、与本供水工程项目的设计、重要设备原材料采购、施工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合同。

允许供水通知:指根据第_____条发出或视为发出的通知。

允许供水日:指允许供水通知发出或视为发出之日。

项目:指乙方根据本协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供水工程,向用水户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第三章?协议的应用

第四条?各方同意本协议是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进行项目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的依据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协议对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本协议并不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营或合伙关系。

第六条?本协议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行使其法定权力。

第七条?当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放弃时,甲方开始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履约保函;

(2)融资交割完成;

(3)有关项目合同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4)乙方已经按第十四章购买_____;

(5)已营运的城市供水企业还应当:

①依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并依适用法律获本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②职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获得批准;

③按附件《项目和企业相关批准文件》的约定交割完资产资金,须担保、质押等文件依适用法律获得批准;

④已经取得依法应当取得的其他批准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日内满足前述先决条件,则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所有款项,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甲方和乙方声明和保证如下:

(1)他们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所有为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组织或公司内部行动和其他行动均已完成;

(2)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约束力的义务,按其条款依适用法律对其有强制执行力;

(3)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甲方或乙方应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甲方或乙方有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安排。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从事本协议规定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2)将依本协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条?乙方有义务且必须就由于建设、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设施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对甲方予以赔偿。但若所要求的损害、费用、损失或责任是由甲方违约所致或依本协议乙方不承担责任的环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许经营期限为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影响到本协议的执行,有关的进度日期应相应延长,同时,甲方应选择支付补偿金,或调整供水价格,或相应延长特许经营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违约而造成延误;

(3)在供水工程建设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变更导致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币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币。

第四章?供水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供水工程名称为,规模为_____万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条?供水工程项目包括(净(配)水厂、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位于国省市地区,其确切位置见附件《工程和经营服务范围》。(注:该表述是假设乙方负责取水、净水、送水和出厂输水给终端用户而规定的,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最终批复的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建设和竣工的依据。(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五条?工程造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建设期利息为_____万元人民币,工程总造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如有追加,应经甲方批准。(注: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六条?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乙方在特许期内负责:

(1)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采购、建造、和运营和维护;(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2)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资安排;(注:本项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3)承担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的费用。(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第十七条?除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在遵守、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协助、监督、检查乙方实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协助、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监督和检查供水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

(2)协助乙方获得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3)协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

(4)协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设施建设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设影响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设供水工程的场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碍物;

②供水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或永久用电、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八条?在生效日后_____个营业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格式为附件

《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必须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注:本条只适用于新建项目)

第十九条?乙方必须确保于生效日后_____个营业日之内实现融资交割,并在融资交割时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签署的融资文件复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资交割已实现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

(注:本章只适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按照经投资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

第二十一条?未经有关政府部门书面批准,不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实质性修改。

第二十二条?乙方必须按照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随时将施工图设计已编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审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图设计之后的工作日内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建设。

第二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项目范围、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自费建设供水工程设施。

乙方可以将供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机构,完成供水工程设施的建设。但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因分包行为而免除、减轻或受其他影响。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按附件《工程进度》规定的日期开始工程建设和实现最终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应合理、详细地反映为实现最终完工日而计划的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设方案,则必须将修改稿提交给甲方,修改稿应合理详细地反映对活动、活动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对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在离开制造厂前,乙方必须按适用法律安排测试和检验。

乙方应在对材料和主要设备进行每次测试和检验前合理的时间内通知甲方。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测试和检验,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书面反对,或未对乙方通知予以答复,并且在通知测试和检验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测试和检验可以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乙方在完成测试和检验后,应立即向甲方提交关于测试和检验程序和结果的报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可书面通知乙方:

(1)对测试和检验结果满意;或者

(2)说明测试和检验的程序或结果的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检验并接受用于建设的材料和主要设备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在供水工程设施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所有义务或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将有关供水工程设计和建设的所有技术数据,包括设计报告、计算和设计文件,随进度在编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给甲方,以使甲方能监督项目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进度。

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对其用于供水工程设施的设计、建设且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任何其他文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

乙方给予甲方不可撤销的、非独占的许可,使用本条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移交后,甲方继续对供水项目进行建设、运营和维护;

(2)参加与本供水工程类似的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方面的会议。

第二十八条?工程开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应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设进度报告。报告应详述:上一个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况;预计本月完成建设情况;距离计划最终完工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建设的时间;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条?除政府部门依照适用法律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外,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在建设期间经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代理人或代表参加的情况下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监督和检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非监督和检查的结果表明建设、材料、设备或机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况下,乙方应承担监督和检查的费用。

第三十条?乙方必须:

(1)确保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可以进入供水工程设施、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但该等进入不应妨碍建设;并且

(2)应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图纸和设计资料。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在最终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时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换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任何建设工程、材料或机器设备:

(1)提交给甲方的施工图设计;

(2)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所述的项目范围;

(3)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或

(4)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的维护方案。

并且,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在收到第三十一条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设工作或更换合适的材料和机器设备,并且乙方必须承担费用和支出,并对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

第三十三条?乙方必须在建设初步完工前合理时间内提前向甲方发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预计可以开始初步性能测试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测试日期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条?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进行初步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初步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未对初步完工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初步性能测试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五条?初步性能测试完成之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报告,列明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

第三十六条?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条所述报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应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者

(2)如初步性能测试的结果不符合本协议要求,应书面通知初步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第三十七条?如果供水工程设施未通过初步性能测试,乙方必须: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符合情况;并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重复初步性能测试。

第三十八条?以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依适用法律完成项目工程各项验收为前提,在甲方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按第三十六条测试结果被视为满意(或认可)之后_____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有关完工检查的日期和时间(完工检查日期应在发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后)。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完工检查,但如果甲方未对通知提出书面异议或作出回复,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检查的时间没有到场,则完工检查可在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九条?在完工检查之后_____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或机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详细列明并书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参加完工检查,或者未在完工检查结束后_____工作日之内向发出有关缺陷的通知,则应视为供水工程的建设工作、材料、设备和机器已令甲方满意(或认可)。

甲方可对有关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进行进一步的完工检查。

第四十一条?在完工检查后的_____工作日内,如果初步性能测试和完工检查的结果令甲方满意(或认可)或视为令甲方满意(或认可),甲方应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条?只有在以下各项均已发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发出供水工程可以开始试运营的书面通知∶

(1)甲方已发出允许供水通知;

(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弃收取以下各项∶

①运营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均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

②证明运营_____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协议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③乙方已签署项目设施运营维护所需的化学品和零件供应合同的书面证明。

第四十三条?在开始试运营_____日后日内,乙方必须按照附件《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最终性能测试。

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有权参加最终性能测试,但如果甲方不提出书面反对,或未作回复并且在通知的最终性能测试的时间没有到场,则最终性能测试也可在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不参加的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四条?在完成最终性能测试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提交有关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和结果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报告后,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终性能测试的结果符合本协议要求并发出最终完工证书,或认为与报告中所述的最终性能测试的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情形。

第四十五条?如果供水工程未通过最终性能测试,则乙方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来补救不符合情况,并应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重复最终性能测试。

第四十七条?如果甲方①检查和验收供水工程建设工作、材料、机器或设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颁发允许供水证书;或③颁发最终完工证书,这些行为均不得解除乙方对供水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四十八条?供水工程最终完工后,乙方应当将供水工程项目外所受工程影响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恢复到工程施工前的相应状态;乙方不能实施的,甲方可指定机构代为实施,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九条?在最终完工日后_____个月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并按照适用法律归档):

(1)供水工程有关的图纸(包括打印件和电脑磁盘)一式三份;

(2)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随机图纸、文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与本供水工程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条?甲方和乙方承认政府有关部门可依适用法律参加供水工程的测试和检查。

第五十一条?如果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延误,使供水工程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延误,则乙方必须按元人民币/日向甲方支付预定违约金直至开始运营日或最终完工日或本协议终止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甲方获得这些预定违约金的权利,并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如果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

(1)书面通知甲方其终止建设,且并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的决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日内开始建设;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日内恢复建设;

(4)停止建设连续或累计达_____日;

(5)在允许供水日前直接或通过建设承包商从供水工程设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并且在建设停止之日后_____日内未更换建设承包商;

(6)未在允许供水日后_____日内达到最终完工日;及

(7)未在计划最终完工日后_____日内实现最终完工。

第五十三条?如果由于除甲方违约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条项下应付的金额,且甲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未提取的金额,作为乙方放弃或被视为放弃建设的预定违约金。

甲方行使该等权利不影响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为获取预定违约金的支付,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约保函金额全部提取完。

在履约保函的金额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误到达最终完工日或开始运营日或放弃建设,对甲方不再有进一步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在下述日期中较迟的日期到来时,甲方应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

(1)最终完工日后的_____个月届满之时;

(2)乙方根据第_____条向甲方提交维护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约保函之前本协议终止,则履约保函应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个月期限内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条?乙方对于为移走在供水工程设施用地上发现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艺术历史遗物及具有考古学、地质学和历史意义的任何物品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供水工程的运营与维护

第五十七条?在特许经营期内,

(1)乙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适用法律独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②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保障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水厂的运行、供水管网的正常维护以及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服务;

③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的要求满足用户用水水质、水量、水压、供水服务需求;

④履行协议双方约定的社会公益性义务;

⑤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应当将项目合同报甲方备案;

⑥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①对乙方的供水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供水服务标准和近、远期目标,包括水质、水量、水压以及维修、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标准;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厂水及管网水质进行抽检和年度综合评价;

④受理用户对乙方的投诉;

⑤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

⑥法律、规章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八条?乙方经营的供水工程目前净(配)水能力为_____万立方米/日。见附件《工程和特许经营区域范围》。

第五十九条?乙方应按照城市规划和供水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包括供水计划、投资计划),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计划的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第六十条?乙方于开始运营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呈报第一个五年和年度经营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执行到期前_____个月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五年经营计划,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经营计划后三个月内、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后_____个月内作出审查实施决定。

第六十一条?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财务报告、规范化服务和供水服务承诺实施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乙方应将经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在履约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销的、_____于本协议的有效的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格式》规定的格式,或可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条?维护保函的出具人为可为甲方接受的金融机构,并且保函金额为_____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保证。

第六十四条?如果甲方在特许经营期提取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必须在提取后_____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第六十三条所述之金额,并向甲方提供维护保函已恢复至该数额的证据。

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前_____个月将维护保函增加至_____万元。

第六十五条?如果乙方没有遵守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关未遵守的书面通知后______个营业日内未予以纠正,甲方有权提取维护保函下的剩余款额和终止本协议。

第六十六条?甲方行使提取维护保函金额的权利不损害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十七条?乙方应对取水设施、净水厂、加压泵站、主干供水管网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并于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设施运行情况报告。

第六十八条?乙方必须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照附件《设施维护方案》所述维护方案和附件《工程技术方案》所述技术方案运营维护供水工程设施。

第六十九条?在运营期内如供水工程设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换,乙方必须支付必要的额外金额用以购买和安装替换部分,并将替换情况说明报甲方备案。

第七十条?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时,必须经市政府书面批准,其建设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应由双方根据本协议下第五章所述条款规定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十一条?乙方必须保证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满足净水工艺的要求。在净化处理各工序(车间),应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手段。

第七十二条?乙方必须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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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优秀范本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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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优秀范本

城市环境污染,是在城市的生产和生活中,向自然界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超过了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遗留在自然界,并导致自然环境各种因素的性质和功能发生变异,破坏生态平衡,给人类的身体、生产和生活带来危害。下面有小编整理的城市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优秀范本,欢迎阅读!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就最近这几年来看,随着各地区的经济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也成为了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为了社会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何为环境?从哲学的角度来看,所谓环境,主要指我们所研究的主体周围的一切情况和条件。对于人来说,环境是指人生活于其中,并能影响人的一切外部条件的综合。人的生活离不开好的环境,在人类几百万年的历史进程中,环境对开创人类文明和进步发挥着巨大作用。

大气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等等,都是让人类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森林资源、矿藏资源等资源又为人类的不断发展提供物质,创造出地球上高度的人类文明。但是,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也对自己的生存环境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

在我们身边就有很多污染环境的污染物,例如说:大量的生活废弃品,塑料袋(也称白色垃圾),一次性木筷,一次性饭盒,果皮纸屑。污染物对环境来说,毫无疑问,肯定有很大的危害,例如动物的腐烂的尸体会影响环境卫生,而且还会滋生细菌。饭店、餐馆认为很卫生的一次性木筷,使用后随便一扔,影响了市容,破坏了环境。。

现在像我们柳疃镇、青乡乡,最近电网部门纷纷撤除喷水机器的使用。喷水机的使用对环境的污染更加恶化、污染了水资源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危害甚大。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又例如说,我们北部渤海湾受到工业、印染厂的废弃物排放大量鱼虾死亡,地区农民上海捕鱼,鱼的体内含有大量化学物质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据资料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最近,我发现政府部门、昌邑环卫局开始大力整治环境,沿街排查污染源,青乡街也定点安置了便民垃圾桶,替代了原来垃圾围绕街道,臭气熏天的状况。各个村庄开始整治村内环境的污染源,使街道、村庄焕然一新!而这不是主要的,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为了我们更为了我们的后代,树立好榜样,奠基好基础,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更加丰富多彩!

所以呢!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保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电池和塑料袋要处理好;多植树造林,不践踏草坪;不污染水源。保护环境,我们有责!看你的行动喽!

小建议:家庭生活中的塑料瓶可以做成装饰品,可回收物品可以卖出,换来金钱买实用的东西岂不很好?一次性木筷消毒清洗一下可以做成装饰品,你也能开小店赚大钱了!化废物为贵宝,让自己的心情更舒畅,让自己的心灵更纯洁,让自己的家庭更温馨!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的中心,经济活动和人口高度密集,面临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2019年我国共有建制城市661个,城市市辖区土地面积仅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6%;而人口则占全国总人口的41、7%。

城市化率从1993年的28%提高到了2019年的41、7%,2019年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城市对我国gdp的贡献为65、5%。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进入快速增长期。城市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并非广为人知的事实是:世界十大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城市当中有一半已落入了中国的版图之内,更加触目惊心的事实是:1/3的中国地区降过酸雨、七大中国河流中有一半污染严重、1/4的中国居民没有清洁的饮水源、1/3的城市人不得不呼吸着污浊的空气、经过环保处理的城市垃圾只占不到20%的少数。环境污染也提高了生产成本,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8%到15%,而人民的健康代价更是无法估算。单只在北京,70%至80%的癌症病因与环境有关,尤其是肺癌,已经成为居民的第一大死因。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受上层建筑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关题:

1、水体污染问题突出

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工业的飞速发展,大量的污水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致使水环境遭到严重的破球。我国的水体污染近期呈上升趋势,全国有监测资料的1200多条河流中,850多条受到污染,在七大水系中,以辽河、海河、淮河污染严重,在统计的138年城市河段中,有133个河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范围内78%的河段不适宜作饮用水水源,50%的地下水受到污染,西安、北京等许多城市也出现了供水危机。据估计,我国每年因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亿元。

2、城市大气质量严重恶化

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以及化石燃料的大量使用,将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臭氧等物质排入大气层,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我国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全国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普遍超标,平均浓度达309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水平较高,部分城市污染相当严重,北方城市平均值达到83微克/立方米。我国的本溪市也曾经 因烟雾弥漫而被称为“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而大气中硫化物、氮氧化物业重超标导致了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酸雨,宜宾、长沙等城市酸雨出现频率大于90%,长沙降雨的平均ph值已达到3、54,酸雨的降落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加剧建筑物,铁道、桥梁的腐蚀与破损,给工农业带来巨大的损失。而由大气污染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更是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3、固体废物泛滥成灾、垃圾围城现象严重

人类的生活和生产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为6、6亿吨,其中有害废物为3000-4000万吨,累积量超过64亿吨,侵占5亿多平方米土地;每年的生活垃圾量为1吨并以每年7-8%的速度增长。由于我国的固体废物露天堆积,全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固体废物到处堆放,不仅有碍观瞻、侵占土地、传染疾病,而且在自身严重污染环境的同时加剧了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

4、噪声扰民现象普遍存在

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工业、交通运输和文化娱乐事业的快速发展,噪声扰民的现象愈发突出,据44个国控网络城市监测,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城市居民生活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中,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51、5-65、8db(a),其中洛阳、大同、开封、海口和兰州五座城市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超过60db(a);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8、0-76、3db(a)。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及其主要内容

正是基于上述的环境危机,近几十年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城市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开始运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按照我国环境保护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总方针和总战略,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前期准备

这些准备工作是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它包括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料,例如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城市的社会与经济状况,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如大气、水体、噪声的监测资料、固体废物的来源与历年累计量,对污染的治理状况等;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功能区划等。

2、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采用落后燃烧方式燃煤和汽车尾气引起,由此而来的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因此规划的远景目标应该是改进落后的烯煤方式,提高燃烧效率,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消灭千家万户的小烟囱,提高道路硬化率,通过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提高污染控制技术等手段创建无烟控制区。调整工业布局,根据大气自净规律科学便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技术和行政的手段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提高城市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树种,大力发展植物净化。

3、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当前我国七大水系的水质污染程度在加剧,范围在扩大,长江、黄河、淮河、松花江的污染水1996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02、9亿吨,含化学需氧量704万吨、重金属1514吨,氰化物2457吨以及砷、酚类、油类等污染物数万吨;生活污水约占年排放总量24%,主要污染物是有机物。根据我国水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应该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是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4、城市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环境目标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并制定最终治理对策。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者处于固体废物包围之中,解决固体废物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的目的是依据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城市固体。

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市长峰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副jú长汪纪戎说,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集中体现国家的综合实力、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市场国际竞争力。中国的城市化不仅对自身的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影响到世界城市未来的走向。中国人均资源不多,生态环境先天脆弱,用最少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创造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中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平等”,是中国城市迫切需要的,也将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走向。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污染也开始向农村蔓延,并已经成为环保工作的一项现实而严峻的课题。我国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村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这些都为我们构建生态新农村提出了方向、明晰了思路。我们只有切实解决好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才能使农村真正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

环境污染已经到了不可不解决的程度,昔日的先污染在治理的方针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现在的形势。目前人类已经部分认识到了自身与环境的唇寒齿亡的关系(人类与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或者任意排放废弃物等有害物质时,便导致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同时人类也提出了很多有益的解决办法。现在就让我们来一起看一下有关的环境污染情况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吧。

一、水污染

1、概述

地球上的水似乎取之不尽,其实就目前人类的使用情况来看,只有淡水才是主要的水资源,而且只有淡水中的一小部分能被人们使用。淡水是一种可以再生的资源,其再生性取决于地球的水循环。随着工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大量水体被污染;为抽取河水,许多国家在河流上游建造水坝,改变了水流情况,使水的循环、自净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80年代后期全球淡水实际利用的数量大约为每年3000亿立方米,占可利用总量的1/3。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及人均收入的增加,人们对水资源的消耗量也以几何级数增长。另外,淡水资源的分布与人口的分布并不一致。例如1980年加拿大人均取水量1500立方米,仅占人均淡水资源拥有量的1.2%;而埃及 1976年人均取水量为1180立方米,已接近该国人均可利用总量1470立方米的极限。

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2、水资源保护

抽取地下水是缓解淡水不足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过度抽取地下水会使地下水水位下降,导致地面沉降。在我国的苏州、无锡、上海、北京等地,由于长期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了明显的地面沉降,有的地方甚至损坏了地下管道和道路。因此,在发展工业,建设城市的同时,就要注意到水资源的保护。因为一旦水资源受到污染,将严重的制约工业、农业的发展。要解决水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还是在于要发动全球人民,增强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意识。同时大力研制循环用水技术、海水淡化技术、污水净化技术等,并对排放污水或污染物质严重的企业、生活区进行合理管制和必要的惩罚,以增强保护水资源意识。

二、大气污染

1、概述

在干洁的大气中,痕量气体的组成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一定范围的大气中,出现了原来没有的微量物质,其数量和持续时间,都有可能对人、动物、植物及物品、材料产生不利影响和危害。当大气中污染物质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做大气污染。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又有人为因素,尤其是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燃烧、汽车尾气和核爆炸等。随着人类经济活动和生产的迅速发展,在大量消耗能源的同时,同时也将大量的废气、烟尘物质排入大气,严重影响了大气环境的质量,特别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和工业区域。所谓干洁空气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的大气(由混合气体、水气和杂质组成)除去水气和杂质的空气,其主要成分是氮气,占78.09%;氧气,占20.94%;氩,占0.93%;其它各种含量不到 0.1%的微量气体(如氖、氦、二氧化碳、氪)。

大气污染对气候的影响很大,大气污染排放的污染物对局部地区和全球气候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尤其对全球气候的影响,从长远的观点看,这种影响将是很严重的。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增加:燃料中含有各种复杂的成分,在燃烧后产生各种有害物质,即使不含杂质的燃料达到完全燃烧,也要产生水和二氧化碳,正因为燃料燃烧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不断增加,破坏了自然界二氧化碳的平衡,以至可能引发“温室效应“,致使地球气温上升。所谓的”温室效应“是指,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增加,阻止地球热量的散失,使地球发生可感觉到的气温升高。破坏大气层与地面间红外线辐射正常关系,吸收地球释放出来的红外线辐射,就像“温室”一样,促使地球气温升高的气体称为“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是数量最多的温室气体,约占大气总容量的0.03%,许多其它痕量气体也会产生温室效应,其中有的温室效应比二氧化碳还强。

2、大气层的保护

许多环境问题是跨国界的,甚至是全球性的,如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等大气污染,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步解决。人们在70年代早期开始认识到氟氯烃可能对环境有害,并且开始寻找代替品。到了80年代中期,臭氧层破坏的证据已经日益清楚,采取共同行动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到了1987年,许多国家的代表汇集在加拿大第二大城市蒙特利尔,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协定书》。这个协定书是对付世界环境公害的一个开创性的国际协定,目的是控制氟氯烃和其它破坏臭氧层的物质的消费量,保护地球的“外衣”,也保护人类自己。经过修正后的蒙特利尔协定书是一个有约束力的国际协定。按照规定,工业国的氟氯烃和其他受限制物质的排放量必须立即减少,在2019年以前逐步完全停止使用这类物品。发展中国家在1996年以前可以继续有限度的增加这些物质的消费,然后就应当逐步减少,到2019年时必须完全停止使用这些有害物质。除了时间上的优惠以外,这一协定书还包含了两个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条款:一个是建立一项临时多边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采取代替氟氯烃的技术;另一个是技术转让条款,要求签字国把最好的技术按照“公平和最有利的条件”转让出去。

我国已加入了修正后的蒙特利尔协定书,并且制定了履行国际义务的国家行动方案,包括建立保护臭氧层组织管理机构,制定有关行业的管理规范,积极开展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究,为企业的替代技术改造安排配套资金等等。根据我国政府制定的方案,到2019年,所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总量至少要减少60%,到 2019年则完全淘汰这些有害物质。

三、固体污染

1、概述

凡人类一切活动过程产生的,且对所有者已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质,通称为固体废物。各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俗称废渣;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则称为垃圾。"固体废物"实际只是针对原所有者而言。在任何生产或生活过程中,所有者对原料、商品或消费品,往往仅利用了其中某些有效成分,而对于原所有者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大多数固体废物中仍含有其它生产行业中需要的成分,经过一定的技术环节,可以转变为有关部门行业中的生产原料,甚至可以直接使用。可见,固体废物的概念随时、空的变迁而具有相对性。提倡资源的社会再循环,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增加社会与经济效益,减少废物处置的数量,以利社会发展。

垃圾正成为困扰人类社会的一大问题,全世界每年要产生超过计划10亿吨的垃圾,大量的生活和工业垃圾由于缺少处理系统而露天堆放,垃圾围城现象日益严重,成堆的垃圾臭气熏天,病菌滋生,有毒物质污染地表和地下水,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这种现象若得不到遏制,人类将被自己生产的垃圾埋葬掉。

2、解决办法

要解决固体废物的危害,惟有全体人民集体行动起来,充分利用资源,加强资源再利用,不随便抛弃固体物质。政府应出台一系列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条例,以规范大众的资源利用行为,减少废物排放。公民应该从小事做起,为人类自身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无垃圾困扰的环境里。

四、水土流失

1、概述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流作用下,土壤被侵蚀、搬运和沉淀的整个过程。在自然状态下,纯粹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表侵蚀过程非常缓慢,常与土壤形成过程处于相对平衡状态。因此坡地还能保持完整。这种侵蚀称为自然侵蚀,也称为地质侵蚀。在人类活动影响下,特别是人类严重地破坏了坡地植被后,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表土壤破坏和土地物质的移动,流失过程加速,即发生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我国土地资源遭到破坏的最常见的地质灾害,其中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为严重。我国目前水土流失总的情况是:点上有治理,面上有扩大,治理赶不上破坏。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解放初期为17.4亩,到1980年约治理6亿亩。由于治理赶不上破坏,水土流失面积却扩大到22.5亿亩,约占国土总面积的 1/6,涉及近千个县。全国山地丘陵区有坡耕地约4亿亩,其中修梯田约1亿亩,而另外3亿亩坡地正遭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据统计,我国每年流失土壤约50亿吨,损失n、p、k元素约4000多万吨亩,到1980年约治理6亿亩。由于治理赶不上破坏,水土流失面积却扩大到 22.5亿亩,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6,涉及近千个县。全国山地丘陵区有坡耕地约4亿亩,其中修梯田约1亿亩,而另外3亿亩坡地正遭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2、水土流失的防治

水土流失是地表径流在坡地上运动造成的。各项防治措施的基本原理是:减少坡面径流量,减缓径流速度,提高土壤吸水能力和坡面抗冲能力,并尽可能抬高侵蚀基准面。在采取防治措施时,应从地表径流形成地段开始,沿径流运动路线,因地制宜,步步设防治理,实行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以预防为主;治坡与治沟相结合,以治坡为主;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只有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和集中治理,持续治理,才能奏效。总之,科学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迅猛发展,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给人类社会带来空前的繁荣,也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此,人们产生了盲目乐观情绪,好象自己已经成为大自然的主人,可以长期掠夺资源而不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然而,这种掠夺式生产已经造成了生态和生活的破坏,大自然向人类亮起了红灯。我们必须承认面临的严重危机,但是也应相信我们可以通过共同的努力战胜它,寻求新的发展道路。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一个大的方向就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即保证现在的经济发展,又保证后代享受资源的权利,让我们世代都生活在没有污染的天空下吧。

所以,我们要保护地球,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环境科学中,一般认为环境是指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称。在人类几百万年的历史进程中,环境对开创人类文明和进步发挥着巨大作用。大气、水源、土地、草原、都是让人类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而森林、矿藏等资源又为人类的不断发展提供物质,创造出地球上高度的人类文明。但是,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同时,也对自己的自下生存环境产生了一系列环境问题。为此,我作了调查。

在街街道随机抽取20人作为调查对象:

一、请问你注意保护环境吗?

回答会的有8人,占40%。回答不会的有3人、占15%。回答有时会,有时不会的有9人,占45%。看来,大家还是对环境问题不太重是啊。

二、你会主动义务帮助保护环境吗(如清除“牛皮藓”、回收废电池、清除白色污染等)?

回答会的只有2人,都是老人、占10%。回答老师布置了就去,不布置就不去的有5人,占25%,都是小学生。还有一些回答不会去的有13人,占65%。大家都是把这些工作当作别人的事情,不太关心。

三、平时,看报纸,新闻会不会对环境方面的新闻引起重视?

大多数回答说不会,、只关注一些娱乐或别的方面的,占55%。回答会的只有1位,占5%。回答有时候会看一看,但是不太回去引起重视,只觉得这个事情与我们无关的有8人,占40%。

点评:看来,人们对于环境问题人染是无动于衷,不太回去关心。

地球上共同的环境问题是:

1。臭氧层被破坏。臭氧层占平流层总量的十万分之一,虽然含量极低,却能吸收紫外线的功能,但是由于人类破坏,臭氧层迅速耗减,被极度破坏。如南极的臭氧层空洞。1994年,南极上空的臭氧层被破坏的面积达2400万平方公里。南极上空的臭氧层是在20亿年里形成的,可是在上个世纪里就被破坏了60%。欧洲和北美洲上空的臭氧层平均减少了10%——15%,西伯利亚上空甚至减少了35%,因此科学家警告说地球上空臭氧层被破坏的程度远比一般人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2。淡水资源危机。地球地面虽然2/3为水覆盖,但是97%为无法饮用的海水,只有不到3%为淡水,但其中2%封存于极地冰川之中。在仅有的1%淡水中,25%为工业用水,70%为农业用水,只有5%可供饮用和其它生活用途。目前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缺水,其中28个国家被列为严重缺水的国家和地区。据统计我国北方缺水区总面积达58万平方公里,我国500多个城市中有300多座城市缺水,每年缺水量达58亿立方米。由于人类的破坏使得地球水资源有限,不少大河如美国的科罗拉多河,中国的黄河都已雄风不再,昔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壮丽景象已成为历史的记忆了。

3。土地荒漠化。当前世界荒漠化现象仍在加剧。全球现有12亿多人受到荒漠化的直接威胁,其中有1。35亿人在短期内有失去土地的危险。到1996年为止,全球荒漠化的土地已达到3600万平方公里,占到整个地球陆地面积的1/4,相当于俄罗斯、加拿大、中国和美国国土面积的总和,全球爱荒漠化影响的国家有 100多个,荒漠化以每年5——7万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相当于爱尔兰的面积。对于受荒漠化威胁的人们来说,荒漠化意味着他们将失去最基本的生存基础—— 有生产能力的土地的消失。

后记:人们将面临的危机有很多,如果人类一如既往地破坏环境,那么人类将会灭绝,地球也将会成为宇宙中一个遥远的历史。

【我们身边造成污染的污染物是:建筑废料,塑料袋,动物的死尸,粪便,一次性饭盒,木块和果皮.】

污染物对环境来说有很大的危害,例如动物的死尸会影响环境的卫生,而且还会滋生细菌.公厕排出的粪便不仅对水有污染,并且还影响市容.排洪渠道是疏通下大雨积聚的水,如果排洪渠道堵塞的话,那水就会越积越多,甚至会水浸.

上面介绍的污染物对动物,植物也有极大的危害.

例如:臭气对植物光合作用有很大的影响……

污染物对环境和生物造成的近期的危害:使空气变得臭气熏天,而且使排洪水进一步的污染.

远期的危害:使人身体的免疫力不断下降,对人肺部有很大的影响,严重时还会死亡.

结论

看了这么多,你是不是对目前的环境有些忧虑呢?对,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保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废弃电池和塑料袋要处理好;多植树造林,不践踏草坪;不污染水源。保护环境,我们责无旁贷!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目的:了解自己所在地出现的环境问题,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时间:

地点:

调查人:

指导教师:

调查对象:

调查记录:

一、几年前村口有一条小溪,水很清澈,可以灌溉,洗衣服,可是由于人们随意向里面扔塑料袋,农药瓶,垃圾等一些不可降解的物质,而且无人保护,无人清理,现在小溪变得混浊不清,溪水流动缓慢,而时时散发臭味。

二、现在村口的山地要进行开发,一家大型公司将要在这里落成,致使大片的田地被掩盖,而且大片的山地、树木被破坏,以前郁郁葱葱的龙眼林变得所剩无几,特别是施工的那几个月里,沙尘温天飞扬,严重污染了区居民和周边的环境,现在夏天还未到来,气温明显比去年同期的气温高,让人有点受不了。

固体废弃物该村还较少,空气污染因为该村目前较落后,没有引起大气污染的工厂,所以空气质量较好。 建议:

1、针对水污染,可以立一块警告牌,时刻提醒人们不得随意扔弃物品,不定期地清理水体,保护水清洁等。

2、针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可以号召大家在自己家多种植一些花草树木,保护剩下的植被。

3、规定谁污染,谁治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做好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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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型城市电力调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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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调度协议书

为了电网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及调度指令的畅通,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电业局调度所(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特签订本电力调度协议。



一、调度管理

1)____110kv送变电设备并网投入运行后是厦门电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运行调度方面受厦门电业局调度所(简称地调)值班调度员领导,实行统一调度管理。双方均应严格遵守_____颁发《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省电力局、厦门电业局颁发的调度规程及其有关规定处理日常调度业务。

2)110 kv____ⅰⅱ回线路(包括1033、1043刀闸),110 kv____变电站的103、104单元、110kvⅰⅱ段母线及其连接母线附属设备、100间隔属于____电业局地调管辖设备。____变的#1#2主变压器单元(包括1011、1021、901、902间隔)属____电业局地调许可设备(#1、#2主变投切或并列运行,900开关合环运行)。

3)属于_____________电业局地调管辖设备只有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后现场值班人员才能进行改变设备状态(除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_____时,否则不得自行操作)。属于____电业局地调许可设备许可权在地调。

4)计划停电由乙方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临时性停电除外)。



二、运行方式管理

1)110 kv____变电站正常供电方式主电源规定由____ⅰ回带#1#2主变分列运行,____ⅱ回为备用电源(冷备用)。

⑴厦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日供电量和日最高供电负荷应严格按照市经委和市三电办下达计划指标运行,生产线正式投产前并要求装设无线电力负荷控制器,以便地调监测和应急情况部分限电。

⑵厦门________有限公司日供电负荷如有较大变化时,应于变化前一天的8:00前由变电站值班人员通知地调值班调度员,以便修改电网负荷预计曲线。有计划性的大量增荷应由公司计划主管部门书面向调度所及市三电办申报。

三、继电保护管理

1)____变电站的继电保护计算调试,定值下达由厦门XX公司负责,其最后整定结果应一式二份报送厦门电业局生技部继保专职人员审定,调度所备查。

2)继电保护装置的投切权限按管辖范围的划定进行投切管理。

四、通讯管理

1)____变电站至____电业局调度所调度通信电路走向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路由安排:

a.开通主备用二路远动信号传输电路;

b.开通两个调度电话号码为1637、2607;

3)维护范围

从____变的调度电话、远动信号控制电缆终端至____电业局调度所的调度电话、远动终端设备。

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协议对____电业局调度所和厦门________有限公司具有同等效力,在执行中任何一方都不得违背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共十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八份。

3)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电业局调度所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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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公交交通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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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交通调研报告

一、城市公交基本情况

我市城市公交开通于**年5月,**年11月移交交通部门管理。目前,全市现有公交经营企业2家,公交车保有量为148辆,城市公交线路14条,设有公交站台117座,运营线路总里程311.2公里,基本覆盖新老城区以及周边的7个镇(办事处)。

二、城市公交发展规划

**年,委托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邳州市城市公交发展规划》,提出了近期(-XX年)和中远期(-2030年)城市公交发展目标。预计到XX年,全市公交车保有量达到281辆,公交线路达到24条(其中新辟10条,调整线路6条);到2030年,公交车保有量达到1089辆,公交线路达到36条(新增12条,调整6条),公交线路总里程为595公里。XX年,市交通运输局将公交发展列入交通十件为民实事之一,加大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计划投资2360万元,新建公交车调度中心(保养场)1座、公交首末站4座、公交港湾式站亭64个,站牌62个,新上燃气公交车20辆,稳步推进公交车运营国有化。

三、当前城市公交发展存在问题、对策和建议

(一)在公交线网规划方面,一是公交线网覆盖度低,新城片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甚至老城区北部区域公交覆盖均不足;二是城区道路中公交线路重复系数不均衡,公交线路比较曲折,存在大量的迂回运输、逆向运输现象;三是站点服务覆盖率较低,据测算,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为21%,500米覆盖率仅为33%。

解决对策:对于新增线路建设时序的安排总体原则是需求迫切、道路条件满足的先开通;调整线路的建设时序安排原则上是经营合同先到期的先调整。其中近期(-XX年)新增线路8条,分别为17、19、29、30、15、21、26、28路);调整线路6条,分别为3、4、5、6、7、13路。中远期(-2030年)新增线路12条,分别为22、23、25、27、31、32、33、35、36、37、38、39路;调整线路8条,分别为1、2、8、9、10、11、12、16路。XX年新增2条:18路(官湖镇至瑞兴路公交总站)、20路环线(邳州火车站公交枢纽至邳州火车站公交枢纽)。

(二)在公交车辆投放方面,我市城市公交车辆更新较为缓慢,车辆档次普遍较低,乘车舒适度较差,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解决对策:进一步加快车辆更新速度,大力发展中高档、大容量、低能耗、环保型lng动机公交车辆,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乘车环境。根据近期公交发展规划,到XX年底,将新增车辆217辆、更新车辆64辆。推荐邳州市公交系统备选车型采用8.5米和9米级lng公交车型。同时,根据《邳州市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初步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对现有248台城乡客运车辆车型进行逐步更新,购置符合农村客运要求的节能、环保公交车型。推荐使用苏州金龙客车,车长7.2-7.7米,lng动力。镇村公交全面采用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指定的车型。

(三)在公交站台建设方面,我市目前共有公交站台117座,分属邳州市大众广告有限公司、邳州市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其中前者管理公交站台92座,分布在老城区及新城区部分路段;后者管理公交站台25座,主要分布在新城区。根据年初制定的公交线路调整计划,年内新建站亭64个、站牌62个,预算总投资300万元。主要存在站台布局不合理、设计存在缺陷、式样不协调美观、建设和管理体制不顺、新站台建设推进滞后等问题。

解决对策:1、对新老城区道路改造,公交站台应纳入改造方案,统筹规划站台式样风格、建设资金,同步建设。

2、根据公交发展规划,新增站台由政府投资建设、扎口管理,解决站台建设使用衔接不畅、建管脱节的问题。3、现有站台遗留问题:由政府主导,协调出台相应回购政策,实现站台统一管理。4、站台建设应实行联合勘察会审制度,利于解决部门之间协调问题,实现站台建设与公交通达线路同步发展,布局科学、规划合理。

(四)在公交站场建设方面,公交站场建设严重滞后,公交车调度中心、停放站场、保养厂、首末站等相关配套设施缺乏,与公交发展不同步。

解决对策:根据公交发展规划,加快其配套设施建设,保养场、首末站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对保养场建设提出两个方案。

方案一:按我市公交发展规划,到XX年我市将拥有城市公交车357辆、城乡公交270辆、镇村公交84辆、出租车700辆,其它车辆300辆,总计1711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1711辆车每天需保养64辆次,按《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修理厂的规划用地按所承担大修车辆数计算”,则该公交维修厂设计占地面积约为28亩。设计建设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6220平方米,维修车间2个,建设面积1920平方米,满足每日维护车辆64辆次,可容纳停车120辆。

方案二:2020年我市将拥有公交车、出租车约2619辆,而我市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必须大幅度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则公交车采用燃气车辆势在必行。为此将规划中的加油站项目列入,该加油站项目列入后,其功能将变为加气站功能,维修保养厂则兼具有停车场功能,能停车约200辆,且由于停车场和加气站位置相邻,方便每日加气,节省时间、减少公交车空驶,使该维修厂成为一个综合服务中心,该方案需占地59亩。

首末站建设5座,分别是瑞兴路首末站、解放路首末站、体育场首末站、新城站首末站、火车站首末站、宏通站首末站,另建7个简易首末站。其中瑞兴路、解放路、火车站、宏通站4个首末站今年开始实施。

(五)在经营模式选择方面,我市目前城市公交车辆实行的是公车委托经营模式,该模式下公交的规范运营、服务水平得不到保障,不仅严重制约了公交发展,也影响到政府和行业形象。因此,必须对现有的运营模式进行改造,建立公车公营的公司化运营机制。即:城市公共交通的投人以政府投人为主,其发展要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公交公司实行公车公营、公司化管理的运行体制,线路与车辆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归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实行聘任制。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政府投资、财政补贴制度。对于建设投资(如新增车辆、保养场和首末站建设),建议由市府投资建设,建设资金纳入交通工程建设经费预算。对于运营补贴,根据公交线路(特别是新辟线路)客流量较小的实际,以及承担公益负担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而形成的支出,由市财政实行定额补贴。

(二)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凡经规划确定的公交首末站、公交维修保养场等重要公交基础设施,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可通过出让方式提供建设用地。

(三)减免相关税费。公共客运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的由地方收取的配套设施费、建设管理费等费用予以免缴。

四、新能源供应必选方案

在公交车辆燃料使用及供应方面:经过市场调研,并与亿利资源大为能源公司、香港新时代能源公司、中国燃气邳州分公司、山东富海美林集团、中国电力投资公司等多家能源公司多轮洽谈,在投资规模、合作模式、项目建设、资源和价格优势、资金保障等多方位比选,已经形成初步方案。目前推荐中国燃气邳州分公司、山东富海美林集团两家企业的方案。

五、交通融资工作进展情况

**年计划融资10亿元,目前已落实7亿元,即与福建华通集团达成联合建设270省道东南绕越公路、250与251省道连接线、世纪大道东延工程项目协议,解决了7亿元的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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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小区二手房产购买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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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乙双方遵循自愿、甲、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房屋在第______层,面积为_______。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______平方米,门面为_____。

第二条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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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城市楼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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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概况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楼,一楼为___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

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

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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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北京市城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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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就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室以及_______________号车位的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的房屋交接与验收事宜达成以下确认:

1、根据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的规定,甲方已将该房地产,原居间协议和该合同所列之附属设备、装饰交付乙方,经验收后乙方认为甲方的交付行为完全符合该合同所规定的交付时间、条件及标准,乙方同意接受。设备、装饰如下:__________

2、双方确认,根据该合同所规定,相关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等其他费用,自本交接日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本交接日后由乙方承担。交接之日抄表数字如下:__________

3、双方确认,已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往物业管理处、水、电、煤、有线电视等相关部门就维修基金、水、电、煤、有线电视等进行过户更名。

4、甲方确认,甲方已经将户口迁出,该房地产上已经无户口。

5、双方确认,已经将房屋钥匙交接完毕。钥匙包含如下:__________

6、甲方确认,已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收到乙方支付的房屋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圆整。

7、双方确认, 已经将相关费用结清。

8、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并已结清该房地产在交付前的任何第三方债务。该房地产交付之后,若因交付前的原因导致该房地产在交付后被执行、查封以及其他影响乙方正常行使该房地产所有权的情况的,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9、本房屋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房屋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11、其他事项: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本人签章:__________ 本人签章: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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