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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保险业务和证券交易流程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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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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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二)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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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大学生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保安,保险,企业,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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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大学生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丰富社会经验,掌握信息管理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公司简介

XX年1月份我十分有幸的来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在去之前,我对它不是很了解,随着后来在平安的工作慢慢了解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XX年6月,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名称“中国平安”,股份代码2318。XX年3月1日,中国平安a股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份简称为“中国平安”,代码为“601318”。公司控股设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产险”)、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控股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深圳市商业银行。平安信托依法控股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商业银行依法控股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截至XX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3,587.18亿元,权益总额为人民币381.04亿元。XX年7月20日,公司市值超过1,500亿港元,居于国际大型金融保险机构行列。公司通过旗下各专业子公司共为3,700多万名个人客户及约200万名公司客户提供了保险保障、投资理财等各项金融服务。公司拥有20多万名销售人员及近4万名正式雇员,各级各类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部门3,000多个。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总收入为437.39亿元,净利润达到人民币41.62 亿元。从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寿险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三大产险公司。

中国平安的企业使命是:对客户负责,服务至上,诚信保障;对员工负责,生涯规划,安家乐业;对股东负责,资产增值,稳定回报;对社会负责,回馈社会,建设国家。公司倡导以价值最大化为导向,以追求卓越为过程,做品德高尚和有价值的人,形成了“诚实、信任、进取、成就”的个人价值观,和“团结、活力、学习、创新”的团队价值观。公司贯彻“竞争、激励、淘汰”三大机制,执行“差异、专业、领先、长远”的经营理念。

三、实习内容及步骤

我的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营业部。分担营业部的外勤工作。第二阶段是在培训部。当时平安公司正在进行1月增员的活动,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需要做大量的资料整理工作。

平安见闻一:

每天8点30分的早会。

每天早上八点半是平安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的喇叭里就会响起动感十足的音乐。这时候所有员工都要开始接受严格的考勤。平安的早会内容和各个外勤人员息息相关,所以对外勤人员的早会出席率有着极高的要求,也和各外勤人员的工资挂钩。

8点25分,外勤所有业务员和本部的内勤们在营业部的排队站好,本营业部经理站在队列前面。然后广播里宣布早会开始,每日的早会是由各个部门的职员轮流主持。

早会的第一项是齐唱公司司歌《平安颂》,这首歌是郭锋专门为平安公司而做。歌词如下:

四海之内,心手相牵,选择平安是你我的心愿;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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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涉外财产保险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3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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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财产保险合同样本

第一条 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2.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3.艺术作品、邮票;

4.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5.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3.动物、植物、农作物;

4.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5.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第二条 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提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6.冰雹;

7.地崩、山崩、雪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第三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乱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民众*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8.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 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①接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②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③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偿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第五条 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1.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2.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3.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①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③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④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第六条 总则

1.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2.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3.保单终止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①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②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4.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5.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份,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支付的赔偿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6.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保险财产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在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

7.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8.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9.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第七条 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__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坏和灭失,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明细表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

1.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3.营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4.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

项目: 保险金额:

(1)保险财产 (2)附加费用

①建筑物(包括装修): ①清除残骸费用:

②机器设备: ②灭火费用:

③装置、家俱及办公设施或用品: ③专业费用:

④仓储物品: ④其他费用:

⑤其他: 总保险金额:

5.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险期限,共__________个月。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7.保险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

8.付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9.司法管辖

本保险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管辖

10.特别条款

财产险保单明细表

__________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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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证券公司见习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证券,企业,全文共 3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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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期间,我在光大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长达两个月左右的实习。实习过程中我将书本上所学到的理论知识结合运用到社会实践环节中,对“学以致用”这一说法有了更深层次的体会。同时我也深深体会到了社会工作的繁杂和压力,另外也确确实实感悟到光大证劵为客户着想的经营理念以及此理念所带来的竞争优势。

一、实习目的或研究目的

通过实习,我更广泛的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需要,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将自己融合到社会中去,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缩短我们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工作人员之间的思想和业务距离,为我们毕业后社会角色的转变打下基础。

这次在光大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的实习进一步加深了我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有了深刻而且较为全面的了解,了解到证卷经纪业务中的相关流程。

二、实习内容

光大证劵的发展历程及其在中国证劵业的地位: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中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20xx年1月18日,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20xx年5月29日完成此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4,500万元增加至289,800万元。光大证劵价值理念:

公司成立十年来,秉承“提升客户价值造就员工未来”的核心价值观和“诚信、专业、卓越、共享”的经营理念‘积极投身于国内外资本市场,各项业务迅速发展,在巩固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全方位抢跑集合理财、权证、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和首批17家A类A级证券公司之一。

光大证劵公司业务:

公司在各大中城市拥有一个遍布全中国的服务网络,现有51个营业部,并和中国光大银行、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的全中国网点联网开展业务。公司历年交易规模排名和单个营业部排名始终保持业内。20xx年全公司股票、基金总交易量1516。58亿元,市场占有率为2。52%,行业排名第9位,单个营业部行业排名第5位。

光大证券交易品种为业内最为齐全的券商之一,涵盖沪深A股、B股、基金、债券、权证、三板业务和四板业务。光大证券除为投资者提供柜台委托、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热键委托等传统下单方式外,还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交易和手机炒股服务供客户选择。光大证券为客户提供多达70多种优质基金的一站式购买服务。

光大证劵的竞争优势:

光大证资产管理业务优势:

(1)研究与投资互动。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所有的投资行为始终建立在对证券市场环境、对上市公司的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在国内最早建立以研发为先导的投资模式,将光大证券研究所、业内知名研究机构和资产管理部门自身的研究力量相结合构建研究体系,坚持在投资上理念超前、设计超前、方法创新。

(2)优秀的团队、规范的制度。规范的制度是基础,优秀的团队是保证。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门在管理上形成了职责分明、执行通畅、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制度保证体系,同时,考核分明、奖惩有效。

(3)“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光大证券从创立至今,视“诚信如生命”、视“客户为父母”。在被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服务过的客户中有崇高的信誉,这种信誉的取得完全依靠光大证券良好的业绩回报和精诚所至的服务。

另外还有经纪业务优势和管理团队优势。其中经济业务优势主要体现在渠道优势;技术优势;服务优质;服务特色等方面。管理团队方面,光大证劵公司的管理层都是本科以上水平,管理层的文化素质普遍高,管理团队方面的优势会作为一种无形的强大力量,势必会给贵公司的发展带来巨大飞跃。

实习的工作:

1、我主要就是负责客户的各种咨询和客户的维护。这个工作看起来简单,其实对于我们这些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由于社会经验的匮乏,在实际工作中也有许多困难。

2、每天定时打开电脑浏览一下早间的财经资讯,然后进入公司内部的NOTES,浏览一下里面的证劵分析报告,并把当天的财经要闻,三大报头条,前日短信,和一些理财资讯建议打印出来,黏贴在客户经常能看到的公示栏上。

3、一般从9点半开市以后客户就开始源源不断的出来了,我会提供简单的咨询服务,和客户进行沟通。经过培训和多天的观察学习,我们可以根据我们的知识对客户的有关意见、相对简单的问题进行处理。不过大多数时候,我们还是要看理财中心钟经理如何处理一些问题,学习怎样和客户交流,了解客户的需求。

4、整理客户资料。客户资料客户申请书、开户合同书、银证通申请书、客户资料变更表,及客户身份证、银行卡、股东代码卡复印件等。

5、学习新业务和股指期货,并参与了联合民生银行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的宣讲、征信工作。

二、实习总结或体会

在光大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实习的两个月里,我了解了光大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公司文化,部门职能及日常业务诸如开户与转户的流程、客户开发的方式、如何选择股票的流程,进一步熟练运用各种操作软件,深入学习了中国证劵市场的相关知识,并且在与客户交流的过程中锻炼了自己交流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一思想决定行动。

“做一行,爱一行”。我认为这是一种工作的态度,也是一种人生的态度。这句话说出了无论对待每一份职业都要有一份荣誉感,有爱岗敬业的精神。在证券公司这个舞台,我也能作为其中一份子,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感到非常的骄傲,同时也很珍惜这次工作机会。只要用心,相信自己能做出成绩。

二看通做透,学以致用。

有了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宣传公司产品时,我们还需掌握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对市场的敏感力。通过实习我学会了前台的服务。理财中心在进门处设有前台经理,主要负责客户需要在柜台办理各种业务,如开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变更客户资料和银证通及银证转账的开通和取消等等的表格填制,征信的前期业务。开户是证劵公司最一般也是最基础的业务,因此对于开户流程,手续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对柜台业务有了一定的了解后,我们可以指导客户填写办理各种业务的表单并复印身份证,银行卡及股东代码卡等,以提高工作效率。

提高专业素养。在实习之前我就有过一年的炒股经验。在实习期间,我就更加关注股市的运行和对股民心里的揣摩,并对一些个股运用各种指标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把所学的相关知识又回顾了一遍,熟练并且能充分的操作股票行情及分析软件,学到了一些新的知识。

三团队合作,合理分工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

团队之间合作,进行互补,提高了工作的顺畅度。最重要的是体会到了相互之间的关爱,看到了同事的坚强,我们重视的是一个团队的凝聚力,相信众人拾柴火焰高,一定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四保持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在工作中,你不止为公司创造了效益,同时也提高了自己;像我们这样对这行业没有经验的新人,更需要通过多做事情来积累经验。特别是现在实习工作并不像正式员工那样有明确的工作范围,所以工作态度要积极,这样就有更多机会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益。要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没有工作可以给你一直保持新鲜感的,即使是你的兴趣所在。因此会有很多人在一成不变的工作中斗志一点一点地被磨灭掉。这可以是工作的致命点。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勇敢的尝试不一定成功,但是,我艰辛不尝试就一定不成功。付出跟回报不一定是成正比的,但是我愿意为工作付出,我愿意用心血让自己成长,因为,我也坚信那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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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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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一)

五、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六、投保方发现被保险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___

一、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三、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四、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 号:____

投保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 号:____ __年__月__日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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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险工作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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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工作实习报告

一、实习说明

(1)实习时间:2012年2月17日至2012年5月31日

(2)实习地点:广东深圳阳光保险电销公司

(3)实习性质:毕业实习

二、实习单位简介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发起组建,注册资本金为27.5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实力强大,涉及行业广泛,股权结构合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专业子公司。

阳光保险的发展历程是以XX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为标志;XX年6月27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XX年12月17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2012年1月23日经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批准,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经营管理的良好表现和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阳光保险先后获得百佳“中华儒商”、五十强“人民信赖品牌”、十强“保险行业竞争力品牌”、“亚洲500最具价值品牌”、“亚洲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和2012中国最佳商业模式等大奖,公司的品牌形象不断提升。

阳光保险秉承“打造最具品质和实力的保险公司”的公司愿景,以“共同成长”为使命,把“诚信、关爱”、“创造价值”作为核心价值观,坚持“工作激情与管理理性”、“创新与执行”、“团队合作与发挥个人作用”等三个方面高度统一,发扬“战胜自我”的企业精神,以崇高的道德水准、高效健全的管理和高素质、高境界、高度职业化的员工队伍,为客户提供优质稳定的服务,成为高成长性的公司,成为客户首选的公司,成为优秀人才向往的公司。

三、实习环境

在公司,采取小组工作的形式,每个组有差不多十几个人,设一个组长,每个人都分配了工作任务,每个月都有硬性归定要完成多少指标,并按5%进行提成奖励。

当我们这些新来的员工被分配到各个小组以后,组长会发给我们一份客户电话表,这份电话表是由小组负责电话查询的工作人员在网上搜集到的,然后,组长还会给我们一份话术,主要写了如何与客户沟通交流的对话示例,如:我们先说,“先生.小姐,你好.我这里是阳光保险电话中心的,我姓,工号。今天打电话给你是我们阳光公司周年庆,有个短期的活动由我负责通知到你,是不需要你作任何消费的,你听听做个参考就可以了”。对方有可能会继续与我们通话,或直接拒绝,这份话术上都做了说明,让我们这些新人进行参考。

四、实习过程

一、了解过程

在当今的时代,电话作为一种快捷、方便、经济的通讯工具,在咨询和购物方面已日益得到普及。现代生活追求快节奏、高效率,电话销售应此而生。电话销售是指通过电话推销产品和宣传公司业务。电话销售要求销售员具有良好的讲话技巧、清晰的表达能力和一定的产品知识。电话作为一种方便、快捷、经济的现代化通讯工具,正日益得到普及,现代生活追求快节奏、高效率,电话销售作为一种新时尚正走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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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证券投资金融专业实习报告最新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金融,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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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证券投资金融专业实习报告最新范文

证券资讯公司竞争图存的方式正向着两个极端方向发展,一种是以低成本支撑其低价竞争,抢占市场份额,以维持其生存,这类公司或非正式组织为数众多。二是以高投入、高品位树立市场形象,着眼未来,争抢核心市场,这类公司虽为数不多,但无疑将是未来证券资讯业的脊梁。

1、坚定的走证券资讯咨询化的发展道路。单纯的简单的f10资料为主的低端的资讯信息内容的竞争只会陷入资讯产业低水平价格战的泥潭中,要从产品的技术构成、新产品的开发、推广机制、产品的信息质量、营销策略及手段从根本上与竞争对手拉开档次,才能从低端市场的价格战的竞争中走出来,作到控制市场走向和价格的目的。在公司内部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新产品设计、开发和推广的运行机制,保证高质量的新一代产品、延续产品、后续产品和可替代产品源源不断地、有序地投放市场,形成多套产品立体交叉竞争。唯有如此,才能从市场混战中走出来按自己的步伐发展自己。资讯咨询化的发展方向既提高了信息的含金量,也是向高端市场发起进攻的最重要的筹码。

2、加强和国内做证券行情交易系统的厂商比如说乾隆高科,通达信等的技术上的合作,以行情交易系统和资讯平台和相结合的方式来发展资讯行业未来的资讯平台的搭建方向。建立全新的基于证券行业电子资讯架构(e-infostructure)和现代的资讯有效集成(information integration)创新技术构建起来的的统一证券资讯平台的运作模式。要是自己的资讯信息内容提供的方式和模型能够紧跟住资讯行业的潮流,只有领潮流之先才可以完整的拥有对市场的话语权。资讯信息模块与证券交易模式的合理有机嫁接以及技术上驻留程序的改进更新是保持这种领潮流之先的技术上的关键。

3、加强全国统一规划的的市场营销策略,树立起自己的品牌营销略。营销策略的正确性和促销手段的完善是产品成功的保证。产品再好,如果没有正确的营销战略、营销手段,没有精良的营销队伍去组织实施,就根本无从实现市场占有率第一的目标,更无从实现第一民族品牌和获取最大创业利润的目标。产品品牌的树立,在质地优良的情况下,除借助宣传工具外,最终还将依靠我们营销人员的自身高素质,丰富的知识和阅历,新颖的营销手段和技巧、良好的口才及应变能力,让消费者去感受我们的员工、感觉我们的产品、感觉我们的服务,确实让他们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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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保险公司业务半年个人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个人,全文共 2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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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保险的发展壮大,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也是保险业广大干部员工爱岗敬业、拼搏奉献、诚信服务的结果。20__年,我公司始终把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强行业诚信建设,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加强诚信建设宣传。

去年以来,我公司中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保险公众宣传日等特定时日,加强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诚信宣传教育。通过设立咨询台、制作农险宣传专题片、展板和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保险知识,宣传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树立保险业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良好形象。借助冰雹等严重自然灾害,我们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保险。认真做好保险宣传工作,通过与主流媒体合作、微信群发等媒介,普及保险知识,宣传公司产品,展示保险形象,增强对中华保险的认知度。

二是坚持信守服务承诺。

我们一方面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传递保险的声音,公开服务行业服务标准、时限和质量,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科学做好保险各项服务,让保险消费者切实体会到保险带来的高效服务。一方面创新服务形式。20__年度,我们在原有“中华行”!车险品牌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广泛参考市区同业和市场反馈、进一步优化服务内容,积极落实“中华行”!车险品牌服务项目(20__版);在原有承诺不变的基础上,推出“一站式”移动查勘定损终端(平板电脑)服务;开通“一键式”微信自助理赔服务,利用网络优势,努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

三是丰富保险服务内涵。

20__年度,我们认真开展了服务客户三个一活动:一是回访一次客户,使消费者定心。组织直销人员和代理人员通过电话和登门方式,对所有客户开展一次回访,解答疑难问题、征询意见建议、对公司服务满意度进行调查等。二是表达一次感谢,让消费者暖心。向所有保险客户寄送一封感谢函,感谢客户对公司、对中华保险的支持与信任,告知维权途径,提示投保风险及其他风险,恳请消费者继续支持和信任中华保险。三是开展一次排查,提消费者信心。开展保险理赔情况大排查,对因特殊原因形成的应赔未赔或报案时间超过规定时效的案件,查明超时效原因,建立明细台帐,明确分管领导和办结时间,加强督办,并主动与客户联系沟通,明确告知处理进程和预计结案时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提升消费者对的信心。在客户服务方面,我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关注客户需求,带动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同时注重内部客户服务标准的量化,以科学的评价体系督促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同时建立科学的理赔管理机制,在合情合理的原则下,遵循“客户利益最大化”,针对客户的理赔要求找“理由”赔,为全市烟农赔款近400万元,并使农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应得的赔偿。

四是将诚信纳入法制的轨道。

去年以来,我公司积极加强风险管理,合规经营,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准则,对各类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失信、误导等违规行为,立即查处,加大失信违规成本,加大对保险销售和理赔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保险消费者提出的投诉事项中存在中华保险涉嫌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推诿、敷衍、拖延办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维护和培育良好的保险市场信用秩序。

五是大力培育诚信文化。

先进的诚信文化是保险业的根基,而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则是诚信文化的精髓。“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作为保险业核心价值理念,蕴含着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深刻影响着保险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我们利用晨会、周会和月度例会大力宣讲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推动保险企业筑牢诚信经营的思想基础,坚持“客户第一,服务至上”,把诚实守信贯彻到内控管理各环节之中。我们在承保、销售、电商、客服和理赔等环节建立起严格的信用管理体系,较好地防范不诚信行为的发生。根据诚信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我们以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为指引,主动改进保险服务,完善服务标准,健全服务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服务评价,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以诚信赢得客户、赢得市场、赢得竞争,赢得党委政府信赖。市县政府连续多年协调中华保险召开农险工作座谈会,拓展了中华保险履行社会责任和不断转变发展方式的空间。

六是强化中支机关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努力打造“精简高效、和谐有序、沟通有力、贴心服务”的强有力的公司机关、更好地服务基层发展,这是公司总经理室提出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我们公司着力抓好机关各部门的建设,通过强化劳动纪律、服务质量举报等,增强了大家的责任意识、执行意识,诚信意识。开展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信访工作通报、案件督办和信访分析,实行信访工作考评和总经理接待日制度。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诚信理念正深入到各个展业机构日常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规范当中,中华保险的诚信形象受到赞许,保险消费者对中华保险服务的满意度逐步上升。

七是重视政风行风建设。

20__年度,我们先后两次走进市人民广报电台直播间,在线解答百姓提出的消费热点问题。在11月14日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面对面评议中,中华保险满意率达97.43%。在11月22日市区纠风办组织的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面对面评议中,中华保险获得全市保险系统第一名。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__年我们将按照中国保监会和中华保险关于诚信工作建设的指导精神,切实把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理念贯穿到保险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从社会反映最集中的销售误导、理赔难问题入手,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正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落到实处,推动业务平稳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为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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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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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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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广西银行POS业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3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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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方作为银联卡的收单机构,乙方作为银联卡受理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助、互利的合作原则,就使用POS受理银联标识卡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负责为乙方安装银行卡受理POS机具(含打印机、电源、主机、密码键盘等) 套,此终端可以受理已加入银联网络的各发卡银行所发行的各类银联标识卡。

2、 该机具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提出的新增、更换、维护受理机具的要求,应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经营状况和业务需要对POS机具数量和型号进行调整。

3、 负责对乙方受理银行卡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机具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对乙方在使用机具或受理银行卡过程中发生的机具故障和账务问题,按甲方对外服务承诺及时解决或解答、处理。

4、 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类别及经营范围正确设置商户服务类别码,并在乙方的服务类别和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时及时予以更新。

5、 甲方负责乙方受理银联标识卡的资金清算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对账服务。

6、 负责提供《银行卡POS受理操作指南》、交易单据、宣传标贴等业务用品。

7、 若乙方需变更结算账户,提前一周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后正式通知甲方,甲方将按乙方提出的变更时间和新结算账户更改系统注册,并从约定的时间起按新结算账户结算乙方资金。

8、 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乙方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提出并经甲方查实后,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账务调整。

9、 在出现交易纠纷时,甲方有权查验客户原始交易签购单,其交易签购单上任何数据资料(如交易金额、卡号、交易日期等)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交易单。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承诺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各发卡机构银行卡业务章程,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商户资料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 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受理机具设备安装条件的通讯线路、电源、安装场地等。

3、 乙方对所有银联卡必须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或拒绝任何一种银联卡的合法交易。

4、 对刷卡交易在价格上不得与现金交易有异,不得将相关交易手续费以任何形式转嫁给持卡人。

5、 乙方应在显要位置张贴或布放可受理银联卡的标志,表明乙方可受理银联卡刷卡交易。

6、 乙方不得将签购单、签购结算单、银联标识牌、POS机具用于受理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当乙方发生业务承包或转让时,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给受理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 甲方只接受乙方自身发生的交易签单,乙方不得将第三方的交易假冒乙方交易参与清算。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银行卡POS受理操作指南》受理银行卡。持卡人在乙方刷卡,乙方只能采用POS联机进行交易;乙方收银人员须认真核对POS交易签购单上的持卡人签字(所有银行卡POS交易单均需持卡人签字)。

9、乙方收银员每天需作结算交易,以便核对POS终端每日银行卡交易。对隔日退款交易,应凭乙方出具的退款通知及原始交易签购单向甲方申请办理。

10、乙方应对交易签购单及交易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保存2年以上,以备查对;对出现的各类交易差错,有义务协助甲方予以查实;对甲方提出的调单请求,乙方应在接到调单请求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的交易签购单原件。

11、乙方发生以下变更事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1)商户名称、法人、地址、经营范围、联系方式、银行账户等;

(2)乙方所有权结构变更;

(3)乙方业务经营或销售方式变动,特别是开展邮购、电话订购、网上订购、批发等业务时。

第四条 账务处理、机具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结算

1、 乙方指定以下结算账户作为资金清算账户。

2、 为保障及时进账,乙方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结算操作或提交有效交易单据。

3、 甲方负责将当日乙方受理机具消费交易资金在扣除本协议中规定的交易手续费后,于次日结算至乙方指定结算账户。

4、 乙方在受理机具时,向甲方缴纳受理机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出具相应保证金收据,并在乙方完整退回机具后全额退还其保证金。

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银发【20__】263号)及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商户)同意在受理银行卡业务时按以下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向甲方支付刷卡手续费用:

(1)按交易金额 %;

(2)按交易金额 %收取,单笔交易手续费最高不超过 元;

6、 第四条第五款第一种、第二种与第三种标准手续费采取联机实时扣收,其它收费标准可按 个工作日为结算周期,由乙方转账支付或由甲方主动从乙方账号划扣。

7、 本协议生效后,如相关政府部门颁布了新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甲乙双方将按照新标准另行协商确定双方的银联卡刷卡手续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如双方无法在新标准生效前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8、 发生退货交易时,相关费率为原始交易日费率,原始交易手续费返还乙方;但对房地产、汽车销售及批发类商户的退货,原始交易手续费不再返还。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政府有关机构要求外,未经双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包括因履行本协议而聘请的专业顾问、中介机构、代理人和/或各方的母公司、关联公司及投资人)应对其已获得但尚未公开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资料、文件(无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的资料和文件)和持卡人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和公众透露上述保密信息。该保密条款的有效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影响,永久有效。

2 、 乙方业务处理程序必须确保安全;必须将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保存在安全领域,不得泄露持卡人卡号等敏感信息,并确保只有被授权人员才能接触;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第六条 协议终止

1、乙方出现下述任何一种风险状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并立即终止乙方的银联卡交易,收回全部机具设备。造成甲方资金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受理机具交易资金或结算账户中抵扣相应款项或向乙方追索,同时在交易终止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相关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并向执法、监督部门通报:

(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向甲方提出申请安装POS机的;

(2)测录:乙方默许、纵容、与不法分子共谋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法分子在POS机具上装载测录仪器,盗录持卡人磁条信息,出卖给伪卡制作集团或自行制作伪卡;

(3)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乙方违反保密条款,将银行卡持卡人账户资料及交易数据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使用;

(4)套现:乙方与不良持卡人或其它第三方勾结,或乙方自身以虚拟交易套取现金;

(5)洗单:乙方将其他未签约商户的交易在乙方的POS机上刷卡,假冒乙方交易与甲方结算;

(6)恶意倒闭:乙方接受用卡支付的预付款后故意破产,使甲方承担退单损失;

(7)虚假交易: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账户编造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费的同时重复刷卡,并冒用持卡人签名进行虚假交易;

(8)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

(9)因银行卡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10)中国银联已书面通知收单机构强制解约;

(11)已被其他银行卡组织认定为“高风险商户”

(12)经营不善,已破产停业;

(13)其他风险原因。

2、乙方出现第六条第1款中任何一种所列风险状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及中国银联使用其风险信息。

3、 缔约一方除因第六条第1款外的原因需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在此期间,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4、合约终止后24个月内,甲方对合约终止前的交易仍有查询及追索权。

5、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所提供的全部机具设备、业务单据和业务资料。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全部机具设备和空白业务凭证,并保证该设备除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更换外,其他人员不得对该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换、移动或加装设备;如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和其他不良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属于违规操作,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涂改签单金额、分单操作、套现、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信用卡、超授权限额使用、不仔细核对签名及信用卡有效期、以现金方式退货、超过规定期限请款等。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上行为或嫌疑,有权取消乙方受理资格并追索由此给甲方产生的损失或风险。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3、若因交易签购单上无持卡人签字或签字与卡片预留的签字明显不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关于是否要求持卡人出示有效证件,按各发卡机构的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始单据而造成的发卡行退单,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受理机具交易资金或结算账户中抵扣相应款项或向乙方追索。

5、如因乙方对交易单据保管不当或遗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工作人员与持卡人或乙方串通参与欺诈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工作人员负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乙方工作人员参与银行卡欺诈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工作人员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束。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补充条款

第十条 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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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立远程交易席位协议书[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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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远程交易席位协议书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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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银保险合同终止申请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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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申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品牌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你)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

的《_____________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_________________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_____________元。

第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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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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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三章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四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四章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确定罹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罹患一种或二种以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中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七条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的交费期内罹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罹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 责任免除

第八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罹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或其他违章驾驶;

九、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罹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章 身体残疾鉴定

第九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七章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申请免交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保险金申请书或免交保险费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二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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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深圳市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保险,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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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执业责任保险协议(深圳市)

甲方: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更好地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就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制定有关条款。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确定的条款基础上,对保监会批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地方在本协议中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此解释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定义为:本保险所指被保险人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二、《条款》第三条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修改为:审计业务是指被保险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规范和管辖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会计报表审计、企业资本验证、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清算审计、净资产验证、纳税申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三、《条款》第三条利害关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部门。

四、《条款》第三条每次保险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因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导致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失实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单个索赔或系列索赔。

五、《条款》第四条修改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在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依照本条款及补充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六、《条款》第六条删除第十一项,第三项修改为: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接纳的审计业务。第五项修改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赔情况。第六项修改为:“在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签署的审计报告。”

七、《条款》第八条修改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之内,被保险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八、《条款》第十六条更改为“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填写投保问卷”。

九、《条款》第十八条更改为: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人员发生变动,应在一月之内通知本公司。

十、《条款》第二十条更改“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恶劣手段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条款》第二十一条更改为“本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的经营风险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本公司提出的经被保险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付诸实施。”

十二、此险种在确定追溯期时,采用以下原则,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即连续投保,连续计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计算,即追溯期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断时间在一年之内的,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缴中断期间l00%的保险费后,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断之前的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但对于中断期间已经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中断保险行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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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外汇交易客户协议[页6]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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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客户协议

15.销售。

a.所有按照第13部分中的规定对抵押物所进行的销售活动都将依照_________公司本着诚信原则所做出的判断以及其在商业上合理的自行决定,同时还必须遵从这类交易发生市场上的相应规定。所有抵押物可以通过公开或私下销售的方式,而无需事先进行广告宣传。对于任何抵押物的销售,_________公司都可以自行购买其全部或部分,而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赎回权。客户将仍旧有义务向_________公司及时偿付出售抵押物以后的差额部分。客户需要理解任何前期的招标、由_________公司给出的任何形式的要求或催收、或是由_________公司提前给出的该项销售的发生时间和地点的通知都不应被认为是对_________公司出售外汇合约或其它抵押物的权利的一种放弃。在以上情况下的不作为并不能被看作为对_________公司在以后时间内行使该项权利的放弃,不得由此而使得_________公司承受任何责任义务,同样也不得借此来为客户需要向_________公司履行的义务进行辩护和开脱。

b.任何根据第13部分而对外汇合约的终止都必须由_________公司来完成:(i)对这些外汇合约的终止表示这些合约都被取消,并且根据和当时市场价值(将由_________公司本着诚信的原则来加以确定)的差异来计算结算额。对于外汇期权而言,结算金额应该等于当前市场上一个相当的外汇期权的保险费(同样也由_________公司本着诚信的原则来加以确定);(ii)将每一项结算金额折算成终止之日的现值(这里需要考虑在终止之日到被清算的外汇合约的到期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对这段时间所使用的折现利率应该等同于_________公司的资金成本,并由_________公司本着诚信的原则来加以确定); (iii)然后,为每一方计算其结算额的累计折现值;并且 (iv)根据上述的清算结果确定_________公司尚欠客户的款项,_________公司所持有的客户的所有的抵押物,或者是由于终止外汇合约后导致客户尚欠_________公司的款项。所有这些金额最终将抵消成为一个唯一的清算金额,该金额的款项将在终止合约以后的工作日内由其中的一方支付该另外的一方。

16.交易限制。

_________公司将试图根据其自身的判断来执行所有通过自动化系统或电话交易台从客户指示中获得的订单要求。客户同意_________公司可以根据其自身独立的判断来拒绝接收来自客户的任何一个订单或和客户建立外汇交易的合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条件,即_________公司认为接收客户订单或和客户达成合约将违背相关规定或法律。此外,_________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根据其独立和主观的判断来对客户账户中保有的和从_________公司处获得的头寸的数量或种类加以限制。_________公司没有任何义务在其为客户账户设定的限额以外再为客户实施交易。如果客户超过了由_________公司设定的限额,_________公司将有权利选择终止超过限额部分的头寸。

17.结算日期、展期、交割。

客户必须相对适用的结算日期至少提前壹个工作日向_________公司发出结算外汇头算的指示,或者按照_________公司根据其自身的判断另外给出的提前通知要求;_________公司必须在相对适用的结算日期至少提前壹(1)个工作日的时间向客户提出支付结算中拖欠额的要求,或者按照_________公司根据其自身的判断另外给出的提前通知的要求。_________公司和客户之间必须就尚未履行的支付要求彼此交换相关的信息、对该信息加以利用、定期对这类信息进行更新和加以确认。如果_________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或根据其要求接收到来自客户的结算指示、款项和相关的文件,_________公司可以根据其自行的判断来选择对客户的头寸进行平仓、将其头寸顺延到下一个结算期间、或按照_________公司自行判断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方式进行实际交割,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对客户的头寸进行的交割、平仓或展期所适用的条款和/或方式可能对于不同的客户而言是并不相同的,这将完全由_________公司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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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运输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保险,全文共 2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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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总 保 险 金 额: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 开 航 日 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____________ 保险有限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江、河、湖泊和沿海经水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第四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保险人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基本险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桥梁码头坍塌;

(三)因以上两款所致船舶沉没失踪;

(四)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承担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六)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第六条 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一)因受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二)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三)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四)遭受盗窃的损失;

(五)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二)船舶本身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变质、损坏;

(五)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六)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七)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十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单(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四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五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谨慎选择承运人,并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被保险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险人在当地保险机构,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减少货物损失。 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九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解决:(1)提交仲裁机构仲裁;(2)由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凡经水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五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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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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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八)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没有驾驶证;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5.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

6.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

7.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8.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

9.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

1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九)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十)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

(十一)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引起的任何补偿和赔偿;

(四)直接或间接由于计算机XX年问题引起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以及在此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和保险期限。

第八条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一)按新车购置价确定。新车购置价是指本保险合同签定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年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每满一年扣除一年计算,不足一年的部分,不计折旧。折旧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

(三)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

保险人根据保险金额的不同确定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第十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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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实用广告业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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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广告招商代理(非唯一代理),招商区域不限,代理权由本合同和甲方书面形式授予,代理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代理权限 乙方按照本合同及招商资料进行合法代理谈判,与客户确定意向后,将合同草案报甲方审核,由甲方统一与客户签订合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单独与客户签订广告发布及赞助等合同,也无权单独变更、解除或终止经甲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和赞助合同。

三、诚信保证金 甲方将在乙方应得的代理费中暂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作为诚信保证金。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时全额无息退回暂留的诚信保证金。

四、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1、代理费用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乙方为甲方开据广告费或咨询服务费收据。

2、乙方招商成功的客户将合同所规定的费用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将于收到单个客户全额款项的下月_______日与乙方结算代理费(该代理费不包括客户的赔偿金或者违约金等)。甲方若收到实物赞助,双方可以按实物或出厂价折算,至活动结束后结算,按比例分成。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招商方案、广告发行计划,以便乙方开展招商工作。

2、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交招商变更内容、广告版位等整体协调计划。

3、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招商方便条件和相关资料。必要时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招商计划,每周五向甲方提交实际完成的招商情况。

2、乙方应对其承揽客户的信誉、资质和广告发布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3、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研究招商资料,在代理活动中规范业务用语。

4、乙方在代理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违反甲方招商规定,若有客户涉及与招商条件、要求不符内容及时提请甲方商定 七、保密 1、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乙方承揽的客户信息以及乙方在代理过程中获悉的其他甲方信息。

2、双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对方的保密内容。

3、双方确认,双方承担的保密义务至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八、其他 1、代理费结算方式:统一使用乙方指定账号进行收付结算。

2、甲乙之间的授权委托书。

3、乙方应提交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

4、如乙方授权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乙方的授权委托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恪守商业道德,本着公平竞争、守法经营的原则进行广告招商代理活动,乙方如有违法违约行为,首次违反并经查实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如有第二次违反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如代理活动中因乙方的原因被他人投诉,首次投诉并经查实的,诚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乙方如发生第二次被投诉并经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3、如甲方未按期支付代理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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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精选外汇交易客户协议[页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1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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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外汇交易客户协议

c.本协议对客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可以根据协议中条款的规定对客户进行强制执行;

d.客户遵守了商品交易法和美国商品与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规定中对其适用的注册要求(或者是获得了相应的豁免),以及美国期货协会(nfa)对其成员的要求中对其所适用的部分;(e)除了客户以外没有其他人对客户在_________公司处开设的账号有所有者的权益,除非客户已经在提交给_________公司的客户申请表中进行了明示;

f._________公司可以依赖于任何拥有代表客户的明显授权的个人或是被特别委派来代表客户的个人所采取的任何行为或给出的任何指示。

23.转移资金的授权。

客户同意,处于避免进行追加保证金通知、满足抵押物的要求、降低账户赤字或其它任何符合适用法律的原因,_________公司可以将客户在_________公司处所设立的任一账户或全部账户中的资金、担保品、或是其它财物进行转移。_________公司会通过书面的方式来和客户就所发生的转移进行确认。

24.在美国以外的金融机构中存入的资金。

客户在此确认客户的资金将有可能会被存放在美国或其领土以外的保管方的外币账户中,如果:

a.客户是长期居住在非美国的其它国家中;

b.其资金是和使用外币进行定价和结算的合约相联系的。对于这些账户而言,存在这样的风险,即某些事件的发生将可能妨碍或阻止这些资金的可用性或客户获得这些资金。这些账户同样还需要承受外币兑换利率波动所引发的风险。

c.客户授权在国外的保管方存入这些资金。如果客户长期居住在美国,而且希望通过这项授权在一个海外的合法账户中持有资金,则必须确保这些资金只被用在建立外汇头寸、支付保证金或进行担保,并仅由于相应的头寸交易而获得增值。

d.为了避免其他客户资金被稀释,如果客户的资金被存方在美国以外的保管方且万一以下给出的两个条件都被满足,则客户需要进一步同意则其对这类资金的取回将需要满足附属的付款承诺。这里所说的两个条件是指:(1)客户的期货佣金商正被接收或已经破产,而且(2) 当前没有足够的这类币种的资金,来满足包括客户在内的所有这类币种的取回请求。

e.如果上面所述的两个条件都被满足,则客户需要同意:其要求从_________公司的海外保管的某种币种的资产中取回其资金的请求将有可能会通过美元或其它币种的账户中的其它客户的资金来进行支付,当且仅当所有存入资金为美元或是相应的其它币种的客户都已经从该资金中按比例获得了其应得的部分以后。资金被保管在海外的客户还需要进一步同意在任何情况下该客户所获得的资金都不得超出在美金资金池、某个所涉及的特定币种的资金池以及_________公司的未经过隔离的资产中按照比例所可以获得的那一部分。

25.针对委托管理账户和被推荐账户的特别规定。

26.知识产权和保密。

所有和自动化系统相关的版权、商标、商业秘密和其它的知识产权在任何时候都将为_________公司独家拥有。客户应对该自动化系统没有任何权益,但不包括根据本协议中的规定对该自动化系统中的一部分进行使用和接触的权利。客户必须承认该自动化系统属于进行保密的范畴,因为在该系统的开发中投入了大量的技能、时间、精力和金钱。客户需要保护自动化系统的机密性,即完全根据需要来允许其职员和代理接触和使用这个系统,并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客户的密码和账号。客户将不得把和自动化系统相关的或是从该系统获得的信息用于出版、分发、或是透露给任何的第三方。客户将不得对自动化系统或其运作的方式进行复制、修改、反编译、实施逆向工程、或制作派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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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运输保险凭证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保险,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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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保险凭证

被保险人:_________

投保人: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

┌────┬────┬────┬───────┬───┬──────┐

│ │ │ │ 保险费率 │ │ │

│货票号码│货物名称│保险金额├───┬───┤保险费│ 目的地 │

│ │ │ │基本险│综合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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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网上证券交易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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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证券交易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 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3.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4.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 5.投资者在申请开通网上交易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具体细节,包括几个过程,如客户的计算机配置问题,电信线路问题,以及服务器的响应问题等,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过程做到心中有底,以免造成交易损失;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7.由于网络故障,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指令不能正确送达或完成的风险。通过网上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证券交易时,投资者电脑界面已显示委托成功,而券商服务器未接到其委托指令,从而存在投资者的利益不能增大或损失不能停止的风险;或投资者电脑界面对其委托未显示成功,于是投资者再次发出委托指令,而券商服务器已收到投资者两次委托指令,并按其指令进行了交易,使投资者由此而产生重复买卖的风险;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甲方)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第二章 网上委托 第二条 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 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 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 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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