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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合伙买车协义书(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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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合伙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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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的规定,就 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合同: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             的名字挂靠在____市____县公路运输公司的 ,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 万元(大写 ),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 万元(大写 ),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 万元(大写 )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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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司股份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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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组建:有限公司,乙方投资,占有限公司 %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有限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亦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网》网站,并在甲方的《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到期满双方另议。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公布的内容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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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客运车辆合伙经营简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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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依法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内容:

乙方自愿将车型中通LCK6607D-6 车号分别是鲁J64718、64769、64716、64768、64959、64979、64729、64950、64786、64971、64939、64858 , 营运证号分别是鲁交运政泰字231000126、231000124、231000131、231000125、231000132、231000134、231000127、233000134、231000135、231000129、231000128、231000133 12辆客车挂靠到甲方并经营以下营运路线:银山—腊山—后银山。

二、车辆产权

乙方自有客运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登记上户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三、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费用的交纳及结算:

1、乙方自 年 月起每月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车辆报停期间免交。

2、办理次月车辆报停须于本月28日前将车辆牌照、证件交给甲方办理。

3、乙方需每月28日前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和代收的交通规费,合同期内规费的征收标准按县交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行车安全、车辆保修、合同履行等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指导;有权对服务质量责任人采取处罚,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调度乙方车辆从事抢险、防汛、救灾或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的权利。

3、甲方必须按照要求为乙方车辆投保或续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代收、代缴各种规费和税费,办理各种营运票证。有权对乙方拖欠费用的行为采取处罚、收回证件、停止营运等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联系交通、公安等部门安排乙方车辆年检、技术等级评定、证件审验等各项业务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培训,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乙方应服从安排,按时参加。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服务、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规定。

2、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优质服务,合理收费,确保信誉。

3、乙方在交纳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后,享有合同规定的经营权。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方面发生的纠纷。

5、在营运过程中, 必须正班、正点运行,如中途返回、停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6、乙方必须由甲方统一投保或续保后方可运营。

7、加入保险的车辆,如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的部分,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挂靠经营的客车,应严格执行保养制度,精心使用,爱护车辆,保证车容车貌整洁,技术状态完好。

9、乙方有车辆使用权、所有权、经营维修权, 如转租、转让、转包时,乙方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费用由乙方负担。

10、遇到抢险、救灾或上级指令性运输任务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调派。

1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交通规费;如遇车辆停止营运,必须提前三天到甲方办理手续。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七、其他约定:

1、车辆报停按国家规定执行。

2、如遇上级交通规费政策调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但挂靠管理费按本合同执行。

3、本合同规定的营运线路内增加新车,乙方享有优先权。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违法犯罪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未履行合同中规定义务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4、违反交通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规定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5、殴打、辱骂乘客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6、乙方不服从站务管理,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客运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7、有以上情况解除合同时,甲方除收回牌、证、照等全部营运手续外,乙方所交款项一律不予退还。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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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合伙合同怎么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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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下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 话:)

承租人(下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 话:)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座落于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租赁期间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季缴纳(每个季度按三个月计算)。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给付第一个月租金元后使用,第一季度的剩余两个月租金共计元须于12月30日前一次性缴纳给甲方;以后租金在当个季度期限届满前五日内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同时,乙方须支付甲方人民币x仟元作为房屋家电的押金,此笔款项自租赁期限届满后,若房屋及家电均无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6、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甲方财产,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七、其它约定

1、协议书履行期间,承租房屋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之外,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的损坏,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完善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甲方有权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财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协议期限内若遇拆迁、改制、破产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书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4、财产移交清单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5、其他:

八、若因本协议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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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合伙经营企业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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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羊肉米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经营的“羊肉米线”属于由甲、乙两方出资,丙方出技术的方式共同经营。

二、“羊肉米线”所需一切资金均由甲、乙两方出。甲、乙两方每月享有“羊肉米线”总利润的85%,丙方享有“羊肉米线”总利润的15%,甲、乙双方每月应给丙方发放_______元/月的保底工资。

三、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每月月底将总收入扣除支出(包含买菜、房租、水电、员工工资等)后为“羊肉米线”总利润,分配方案按第二条分配。

四、甲、乙、丙三方在合伙经营“羊肉米线”时,各方应尽心、尽力共同努力将“羊肉米线”经营好。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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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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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方考查认定在________________合伙开设______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_,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

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元联系方式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每月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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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7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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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会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当事人分别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号码批准注册时间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联*会计师事务所

英文名称:c.p.a.partner*hip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设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负责人,由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第九条本协议的当事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事务所的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所,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事务所的宗旨:

第十三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

第十四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十五条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第十六条各合伙人的出资应在缴足。事务所应于成立或收到新合伙人出资后内给已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七条事务所应建立并完整保存合伙人名册。

第十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出资。合伙人出资额的增减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于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九条事务所存续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和所 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事务所财产。

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担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设定对外担保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设定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章合伙人及其财产份额转让与入伙、退伙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为:

(一)专业资格条件(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或审批机关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二)专职执业条件(在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执业经历条件(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五年以上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有三年以上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独立审计业务的经历);

(四)职业道德条件(成为合伙人前三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成为合伙人前一年内没有因为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消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五)年龄条件(年龄在以内且未办理过离退休手续,包括内退、病退、离岗退养);

(六)其他条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伙人必须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报批文件和个人资料。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

(注: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是否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由全体合伙人自行选择并在合伙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转让价格,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吸收新合伙人须经事务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入伙协议签订后即成立并生效。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事务所财产份额的,经修改本协议后即成为事务所新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新合伙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述第二十二条约定的原合伙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 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事务所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的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的入伙出资额及其权益比例。

(注:各事务所可约定新合伙人入伙的出资额确定方式)

第二十八条新合伙人依照入伙协议及新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了入伙前事务所债务的新合伙人,可以向入伙前事务所的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指发起设立时的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内,除本协议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规定外,不得主动提出退伙。

第三十条在合伙协议约定的事务所存续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不接收其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也不同意其对外转让的;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事务所的特定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前两款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当然退伙,特定事实发生之日为退伙时间:

(一)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依法转让;

(五)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全部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全部转让;

(六)不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伙人资格条件。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根据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给事务所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违反本协议及事务所规章制度,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严重后果;

(五)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六)不按规定参加职业后续教育;

(七)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对合伙人的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按退伙处理,除名生效的时间为退伙时间。

第三十三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退伙协议签署时间为退伙时间:

(一)达到协议约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合伙人具有前款所列情形时,应书面向事务所提交申请。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申请的,合伙人会议将按相应程序形成决议,要求该合伙人退伙。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应在日内进行结算并向退伙人退还其财产份额。原则上应以现金一次性退还。一次退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退还,但应比照中国人*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偿付日止的利息。

第 三十六条在合伙人退伙的情形下,应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风险基金由合伙人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形成决议处理)中其应占份额进行结算,价款归退伙人所有。但对 被除名的合伙人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该价款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因不履行出资义务而被除名的合伙人,无权取得 任何价款。

(注:各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退伙时财产的结算事则)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价款应退还给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价款的计算办法,与第一款相同。

第三十七条事务所在结算时资不抵债的,退伙的合伙人按本协议第八十条第(四)项约定的比例承担事务所的债务。

退伙时未了结的事务所业务,待了结后再行结算,分配权益。

退伙当年退伙合伙人应得红利或应担亏损额在退伙当年会计年度结束时计算并支付。

第 三十八条事务所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变更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更需要重新备案的,应当于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二十日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原合伙人或其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应当积极配合办理财产份额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

如 拒不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的(在事务 所提出要求后三个月以内非因正当理由未办理的),在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按上述结算价格提存结算价款至公证处后(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视同退伙合伙人自 此时授权事务所当期主任会计师具有代表退伙合伙人签署相关退伙文件的权利。涉及主任会计师退伙的,获得相应的授权。

事务所应在退伙结算完成后月内为退伙合伙人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其职权、议事规则

第一节合伙人会议

第四十条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合伙人内部分工及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

(三)选举和更换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决定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们的报酬与奖惩事项;

(四)制定和修改事务所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五)审议批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六)审议批准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弥补亏损和利润分配方案;

(七)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审议批准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八)决定是否延长经营期限;

(九)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审议批准分所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所的管理方案;

(十一)审议批准事务所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二)决定事务所名称的变更;

(十三)审议批准合伙人的入伙、退伙、除名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

(十四)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决定以事务所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决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

(十五)决定是否同意合伙人所持事务所财产份额的对外担保及转让;决定是否以事务所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十七)其他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

主任会计师、三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提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议事内容,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注:由事务所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

(注:事务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会议由主任会计师负责 召集和主持。主任会计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会计师指定的副主任会计师或其他合伙人主持。

主任会计师怠于或拒绝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或其他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或多名代表负责召集、主持。

第四十三条合伙人定期会议召开日以前、临时会议召开日前(如合伙人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会议召集人应将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审议事项、联系人等事项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

第四十四条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按一人一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但对本协议第四十条(七)至(十五)事项及其他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决议,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合伙人除名的表决应将被除名人的票数不计算在内)。

如果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同意某事项是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则该事项为“对事务所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合伙人会议有合伙人出席方为有效,合伙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合伙人无正当理由既不亲自参加合伙人会议,又不书面委托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职权的,视为同意本次合伙人会议的各项决议。

第四十五条合伙人会议应当备置会议记录本。出席合伙人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到。

合伙人会议审议的内容和形成的决议应当记载于会议记录本,需要表决的还应当制成书面表决书并表决,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上签名。

第二节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人和委员人共人组成。

(注:规模较小的事务所可不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除本协议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及第九十六条所约定的职权直接由合伙人会议行使外,其他职权由主任会计师行使。规模较大的事务所可以设立受薪合伙人,其职权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三)拟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四)拟定事务所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员工聘用和解聘方案;

(五)根据主任会计师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拟订事务所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执业操作规程、质量监管、培训 人事、财务和后勤等具体内部管理制度;

(七)负责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事务所短期业务发展目标与发展计划;

(八)拟订事务所的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九)拟订合伙协议修改草案;

(十)拟订事务所增资或减资方案;

(十一)拟定分所的设立和解散方案及对分所的管理方案;

(十二)拟订事务所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十三)拟定入伙、退伙及其由此产生的财产份额转让方案;

(十四)拟定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和不动产的处分方案;拟订事务所的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方案;拟定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十五)其他需要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次,由主任会计师召集和主持。主任会计师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会计师指定副主任会计师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任会计师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召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主任会计师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时;

主任会计师怠于或拒绝召集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副主任会计师或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推举的其他代表可负责召集、主持。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一般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前、临时会议通常应于召开前(如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无异议,可以提前召开)由召集人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委员出席方为有效。每一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

(三)对外代表本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四)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五)提名副主任会计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事务所除副主任会计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六)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原主任会计师在被更换或辞职时,应当配合事务所的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签署必要的变更文件。

第五十三条事务所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发展需要设置等业务执行机构,并配置相应各类人员,负责落实合伙人会议或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协助主任会计师开展日常工作。

第五十四条事务所由专人负责合伙人会议、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记录。会议记录本、表决书以及形成的决议等会议文件存档保存。

第六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五十五条合伙人对执行事务所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二)选举、被选举为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三)查阅事务所账簿、合伙人会议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了解事务所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四)获得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对外报告资料;

(五)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六)监督事务所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合伙人对外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对事务所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享有分配权;

(九)事务所终止时,对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十)合伙人会议、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合伙人合法权益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停止该 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的诉讼;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本协议规定及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权利。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第五十七条合伙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并自觉履行本协议;

(二)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三)将自己所掌握的对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利益有直接影响的情况如实告知主任会计师或其他合伙人;

(四)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专业资格所要求的各项执业规范执业,严守职业道德,维护事务所合法权益;

(六)遵守本协议及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

(七)对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到期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八)不得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性收入的工作,不得成为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出资人;不得自营、与他人合作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事务所合法权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收入所得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经本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及其他交易活动,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对外提供担保;

(十)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等商业秘密;

(十一)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事务所可根据自身情况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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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合伙合同文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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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________%;

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________%;

丙方以现金及设备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________%;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协议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组织计划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9、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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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合伙做生意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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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

朋友姓名___

省份证号码—

乙方:___

本人姓名_

身份证———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二;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与乙方合伙生意。乙方先垫付注入资金:1万元。生意赚了钱,除了甲乙双本钱和一些开支外,甲方分利润得:成,乙方分利润得:成。因乙方没做过此项生意,顾虑经济风险。甲方有多年回收二手藤兰木质工艺品经历,不会有风险。甲方可以向乙方成若,乙方先垫付注入资金这:1万元。假如生意经营不当,由甲方退给乙方先垫付注入资金这:万元整。退回时间,从厂方加工产品交货35天算,20天内,超出时间每天按10%的陪给乙方,甲方对乙方真诚合伙做生意信心。

三;为了双方不起疑心,去银行开共同账户本,卖出产品货款转入共同账户本上,按照上面第二条分成方案分配给甲乙双方。

四;双方协商确定,依据双方大公无私的精神,双方长期合作愉快。发一次货卖了,算一次分红利,以后如果有什么好的生意在合作做,

五;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六、共同投资做生意,甲乙双方为了经济周转明确,每次账目结亲。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电话:地址: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___台山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已填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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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伙承包土地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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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购买_______________土地,订立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同意购买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土地;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亩。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_____%股份;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_____%股份。

三、申请用地项目的立项,报批由甲、乙双方组成协调小组共同办理,费用按照出资占有股份比例共同承担。四、项目用地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土地开发利用细节。

五、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对该项目用地享有使用权及所有权,双方均不得未经另一方同意自行开发、处置该地块。

六、甲、乙双方若要出让各自股份需获得另一方的同意,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的出让行为无效。如果擅自转让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按照_______________给予补偿。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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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伙出资经营餐饮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服务,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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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并保证教师用餐和饮用水的需求,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守护校园并从事针对教师的餐饮服务工作。为明确责任,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岗位职责和要求

1、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勤于学习,善于听取意见,努力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教师按时用餐和饮用开水的需求。

2、严格执行卫生要求,操作间、餐厅整洁卫生,严把原材料储存和食品加工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尘、无杂质,炊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3、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着整齐、干净,定期接受甲方安排的体检。

4、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每天早晨于朝读前20分钟开启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朝读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中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上课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后全体师生离校后关闭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

5、认真履行守校职责,24小时在岗(特别是教学时间以外),负责甲方一切财物的日常看护工作,不得私自出借甲方物品,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破坏、盗窃和其他事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物损失,乙方须照价配赔偿。

第二条、甲方职责和要求

1、及时提供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必备设施:正常的供水供电、燃料(木材和石炭)、厨具炊具、食物原材料、守校用住宿房间等,并听取乙方的建议,根据经济状况逐步予以改善。

2、协议期内至少提供给乙方体检一次。

3、以现金形式每月(下个月底支付本月工资,解除协议时例外))支付乙方每月800元的固定工资。

第三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2、协议期间,如乙方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协议,并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时,甲方有权在协议期内期内解除协议。

4、因行业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有违反赔偿甲方违约金600元。

第四条、其他说明

1、为方便学生,同时为乙方增加经济收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利用餐厅的窗口向校内师生销售文具和有质量保证的方便面。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及其用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协议期内,乙方的身体、精神状况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向师生销售“三无”小食品,一切由乙方责任导致的财物损失和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期满,无论甲乙双双是否有意续签协议均应提前30日正式告知对方,否则,赔偿另一方违约金600元。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20_年2月7日(20_年正月十六)——20_年2月24日(20_年正月十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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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合伙做生意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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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项目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范围包括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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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伙协议的民事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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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公司职员。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史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某市人,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某区某室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1000元整。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未婚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分居两地。约定儿子由父亲史某抚养,母亲李某在不影响儿子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随时探望。并约定:_________________儿子在寒暑假期间,由母亲接走抚养。若此条款不能履行,则儿子的抚养权可变更为由女方抚养。

两人分开后,被告将孩子送到农村老家,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来抚养。此后,原告每次探望儿子都遭到无理拒绝。07年暑假原告去接孩子,孩子爷爷竟然将孩子藏了起来。拒绝让原告接走抚养。原告从两人分开至今仅见到过孩子一次。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把儿子放在农村老家,并拒绝让原告探望和抚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协议的约定。该行为不利于儿子的学习与成长,并严重损害了原告对儿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原告作为母亲思儿心切,经常以泪洗面。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

此致

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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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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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的名称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

四、经营期限:自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_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_____________出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以_____________出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_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 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 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管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 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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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合伙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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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南充巴洛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投资为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____ 万元,占出资比例乙方以人民币出资_____万元,占出资比例。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乙方出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五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三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四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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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合伙企业入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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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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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合伙购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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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份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资购买品牌为: 车辆一台,牌照号为 (以下简称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 ,底盘号: ,合伙车辆价款为万元加上挂牌、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总价款为 万元,现在系全款购车。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份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份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双方首付款出资共50万元,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甲方首付款出资25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金额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即50%);乙方出资25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即50%),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承担合伙经营中产生的合伙债务,也按上述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2、双方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车辆购置手续,并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

3、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即各占50%所有权;

4、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双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双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双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并由双方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担亏损。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份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本份合伙协议为甲、乙两方入伙,若有第三人申请入伙,必须要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对于第三方的入伙条件、入伙资金以及入伙后的债权债务比例等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五、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后的车辆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由协商解决,对于主动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经营车辆的权利;

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合伙项目的经营需要本份协议双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运营;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私自开展运营而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私自决定营运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八、双方对运营产生的一切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甲乙双方各先投入1万元运营资金,由甲方统一管理,用于车辆前期的运营投入。营运车辆的日常运营费用及运营收入由甲方负责收付管理并详细记账,所有票据先由甲方进行管理,每月与乙方核对账务后交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时间对甲方的账务进行核实,审核监督账务的真实性,对发现出具虚假账务的,经乙方核实后,乙方可立即中止合伙事宜,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每月经营收入的盈亏由甲方于每月月底之前进行统计并形成报表,由乙方核实后签字;对有盈余的,双方五五分账,并由乙方出具收款收据给甲方;对于亏损的,由双方五五平摊债务,无论盈亏,均在月底结账时一次性现金结清;

九、合伙运营车辆由双方聘请专业司机人员驾驶,聘请事宜需经双方同意,聘请合同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明确聘金给付及其他权利义务;

十、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份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十一、本份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十二、本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因本份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份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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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通用饭店合作经营合同_简单餐饮合伙经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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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伙人:____________(手印)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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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合伙买房购房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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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 方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XX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____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____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二、 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50%)由甲乙双方各付50%,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 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________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50%。

三、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

甲方: 乙方:

国藉: 国藉: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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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基金合伙热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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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1、由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__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能力和资格。

2、本有限合伙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本协议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1.1 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

1.1 本协议指《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

1.2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

1.3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1.4 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

1.5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1.6 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认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

1.7 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

1.8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现金金额。

1.

1.9 实际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

1.

1.10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出资现金总额与普通合伙人承诺将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现金额之和。

1.

1.11 初始认缴出资总额指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总认缴出资额。

1.

1.12 有限合伙企业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实际出资额所享有的上述权益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以及基于本协议约定取得激励分红的权利。

1.

1.13 最低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人民币(B______________元)。有限合伙企业达到最低募集规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

1.

1.14 最高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应超过_________元人民币(B______________元)。

1.

1.15 募集截止以下列日期孰早者:

(1)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或者超过普通合伙人约定的最低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___元(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最高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___元(B________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1.

1.16 登记机关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机构,或任何其他被授权向有限合伙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1.

1.17 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

1.

1.18 付款本协议第

3.

5.2条所述含义。

1.

1.19 缴付出资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应当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应当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付款日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付款日为准。

1.

1.20 交割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实际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日期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实际缴付日期为准。

1.

1.21 募集完成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成之日。

1.

1.22 后续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间的募集。

1.

1.23 项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实体。

1.

1.24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公司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1.

1.25 临时投资指本协议第

6.3条所指含义。

1.

1.26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

1.27 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费用开支。

1.

1.28 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1.

1.29 决策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

7.1条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1.

1.30 工作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

1.31 会计年度指从公历____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

1.

1.32 季度指一个日历季度。

1.

1.33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

1.34 可供分配现金指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退出收到的现金,或是从项目公司和临时投资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 解释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如未特别说明,本协议数字均包括本数。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

2.1 设立依据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

2.2 名称

2.

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

2.2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 注册地址

2.

3.1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3.2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______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 目的通过从事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 经营范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2.6 经营期限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经营期限届满,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如果经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延长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资产未能变现,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继续延长经营期限。

2.7 普通合伙人权利

2.

7.1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各条款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根据本协议约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知识产权等;

(3)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订立与有限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托管协议;

(7)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

(8)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

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9)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0)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1

1)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3 授权

2.

3.1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决定事项时,普通合伙人可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的书面同意文件,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4 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

4.1 普通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___________。

2.

4.2 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2.5 合伙费用

2.

5.1 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和募集的相关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

(3)有限合伙企业之会计、审计、顾问、律师费用;

(4)年度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会议费用;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津贴;

(6)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 审计、评估及其它任何费用;其中能由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的,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使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

(7)税收和政府收费;

(8)托管费;

(9)管理费;

(10)诉讼费和仲裁费;(1

1)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为有限合伙企业利益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

5.2 上述

(1)至

(5)项每年的费用在整个存续期间不得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如超过该比例,超过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2.

5.3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

5.4 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业应该支付的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费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员完成合伙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2.

5.5 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

第三条 合伙人及其出资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3.1合伙人

3.

1.1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下表所列:普通合伙人名录名称住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有限合伙人名录姓名或名称住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营业执照

3.2 认缴出资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3.

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B____________元)。

3.

2.2 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如下表所列:合伙人名称或姓名证件号码认 缴持股比例缴付期限出资额 (万元)出资方式

3.

2.3 本合伙企业不允许公开募集。

3.3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4 合伙人登记册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5 缴付出资

3.

5.1 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根据各方约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

3.

5.2 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每一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日期(付款日)与金额,该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

3.

5.3 有限合伙企业账户设立后,普通合伙人将向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缴付。合伙人实际缴付首期出资后,普通合伙人负责向登记机关申请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3.

5.4 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3.6 逾期缴付出资

3.

6.1 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资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首期出资,视为其单方解除本协议,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该合伙人从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单中删除,并要求该合伙人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在此种情况下,视为该合伙人自始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本协议对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响。

3.

6.2 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资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出资,逾期达五个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独立判断并认定该有限合伙人违反了本协议,从而成为一名违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违约合伙人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届时,普通合伙人将向违约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催缴期),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

(2)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内仍未能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违约合伙人在上述第

(1)款项下应付违约金的比例增加为每日千分之______。届时,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并以书面通知违约合伙人的方式再次给予违约合伙人______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宽限期内,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条上述第

(1)款和本第

(2)款规定的违约金。普通合伙人亦可单方面决定不给与违约合伙人本款所述的宽限期,而直接依据本条下述第

(4)和第

(5)款之规定追究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或宽限期内缴付了全部应缴出资,但未支付全部应付违约金,则自该违约合伙人实际缴付当期出资之日起,该违约合伙人还应就应付而未付的违约金按照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滞纳金;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条上述第

(1)款、第

(2)款规定违约金及其滞纳金。

(4)就因其违约行为给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有限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

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

2)有限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

(5)若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催缴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或在普通合伙人决定给予违约合伙人宽限期的情况下,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宽限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6)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违约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本协议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

1)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应缴未缴的认缴出资额(下称欠缴出资额)在其他非违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当时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违约合伙人的后续出资承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原由违约合伙人认缴而由其他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所对应的有限合伙企业费用仍由违约合伙人承担。

2)每次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

第八条规定以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应分配收入时,应分配给该违约合伙人的收入金额以其减半后的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

3.

6.3 本

3.

6.1和

3.

6.2条规定的违约金、滞纳金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或滞纳金之合伙人的出资额。

3.

6.4 对于合伙人在缴付出资方面发生的违约,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违约合伙人包括违约未能缴付出资当期开始的所有后续出资的缴付义务及权利,并将该免除部分从有限合伙企业之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中减去。

(2)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规定的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该和解方案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3.7 出质禁止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第四条 普通合伙人

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4.

1.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唯一条件是经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纳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

1.2 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 执行合伙事务

4.

2.1 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

2.2 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企业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有限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4.

2.3 普通合伙人管理职能,具体管理职责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确定。

4.3 普通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

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4.4 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 违约处理办法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6 责任的限制

4.

6.1 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4.

6.2 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7 免责保证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及其雇员、普通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企业。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8 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

8.1 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有限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有限合伙企业可按照

4.

8.2规定的程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

8.1 普通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1)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仲裁机构裁决有限合伙企业可依

4.

8.1条规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2)上述裁决作出后____日内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______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

8.2 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______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

8.3 普通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做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自

4.

8.2条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被除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仍有权获得其被除名之前因管理有限合伙事务而应获得的报酬、应分配的收益以及合伙权益;如有限合伙在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同时接纳了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亦有权选择以其可接受的

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分配的权益以及合伙权益。

第五条 有限合伙人

5.1 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2 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

2.1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

2.2 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

2.3 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 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 身份转换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5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5.

5.1 如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协议非其本人签署,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其已获得附件风险提示书,其充分认识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己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

5.2 如有限合伙人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2)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其章程(如适用)、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其已获得附件风险提示书,其充分认识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

5.3 有限合伙人进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1)系使用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其出资不存在信托、代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权益产生潜在争议或纠纷之情形;

(2)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集资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之情形;

(3)其向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适用)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条项下陈述和保证内容导致有限合伙企业遭受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项目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损失、费用、责任或索赔,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违约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有限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违约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人。

第六条 投资业务

6.1 投资目标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主要对国内或____省文化产业中稳健型和价值型及稳健成长型的产业、动漫科技产业、天空高科技产业及新型文化科技产业领域的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以期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6.2 投资限制

6.

2.1 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应以获取短期交易差价为目的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

2.2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6.

2.3 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但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的除外。

6.3 临时投资

6.

3.1 为实现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在商业合理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限于存放、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七条 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7.1 决策委员会

7.

1.1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组建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两名由有限合伙人中按其出资额多少,排名

第一位和

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7.

1.2 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________年,期满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请到期委员连任。决策委员会成员可用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辞职,并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该成员视为自动去职:

(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为违约合伙人;

(2)决策委员会除该成员之外过半数成员表决认为该成员不适宜担任委员,普通合伙人已将此事书面通知该委员。

(3)委员连续三次不参加决策委员会会议,或普通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不称职且已书面通知该委员。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安排他人接替去职委员。

7.

1.3 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批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事项;

(2)批准有限合伙企业重大资产处置;

(3)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4)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项;

(5)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收购或出售投资标的,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已完成投资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

(6)批准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讨论并决定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8)听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情况所作的说明。

7.

1.4 对于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

(1)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

(2)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

(3)人民币______仟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4)金额超过人民币______仟万元(含)(以成本计算,下同)的资产处置;

(5)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7)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

1.5 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人民币______仟万元(含)以上______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7.

1.6 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人民币______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2)金额人民币______仟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7.

1.7决策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决策委员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期为______天。成员参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

7.

1.8 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有表决权委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

7.

1.9 决策委员会可不召开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签字同意的方式做出决议。

7.

1.10 如委员在表决时弃权的,不计入表决基数。委员可自行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参会和表决。

7.2 合伙人大会

7.

2.1 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行使的职权为: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根据本协议第

4.8条约定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

(3)根据本协议约定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人;

(4)解散有限合伙企业;

(5)根据本协议第

3.

6.4条的约定表决违约合伙人相关事项;

(6)根据本协议第

10.4条约定同意普通合伙人转让权益;

(7)根据本协议第

2.

6.1条的约定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8)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7.

2.2 上款表决事项

(2)及

(3)项须由合伙人大会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______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

(4)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表决事项

(5)须由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非违约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

(6)至

(8)项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7.

2.3 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大会,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7.3 托管有限合伙企业应当与一家商业签订托管协议,有限合伙企业所有资金委托托管。根据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职能。

第八条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8.1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

(1)有限合伙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为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额比例及合伙人出资级别分配或承担;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可合理预期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费用、清偿债务或履行其他义务的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分配时,预留合理数额现金。

(3)有限合伙的现金和非现金分配应当按照如下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4)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可供分配现金不得再次进行

6.3条约定以外的投资。对于可供分配现金,普通合伙人在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以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的时间和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尽早分配给所有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认为需要分配的,也可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现金分配事项。

8.2 现金分配顺序

(1)首先预留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根据本协议约定,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的优先回报金额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到百分之______)为止(核算收益率的期间自募集完成日起至收回各该出资之日为止)。

8.3 非现金分配

8.

3.1 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以自分配决定做出之日起______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对于其他非现金资产,除非超过一半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普通合伙人应聘请独立的

第三方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如决策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则以此价值为准。但涉及国有资产交易或国有主体的,应当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

3.2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时,视同进行了现金分配,分配金额应计入

8.2条所指之现金分配。

8.

3.3 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8.4 其他分配因有限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而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计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在全体合伙人(但不包括支付该等违约金的合伙人)之间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8.5 费用收入因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活动收到的所有投资管理费、投资终止费、投资顾问费、投资终止补偿等费用归有限合伙企业所有。

8.6 所得税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分配的资金中,在投资成本收回之后的收益部分,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

第九条 会计及报告

9.1 记账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9.2 会计年度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到当年之____月____日。

9.3 审计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时,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选定,当决策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9.4 财务报告

9.

4.1 普通合伙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____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__个月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5 半年度经营报告普通合伙人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

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每半年度开始后____日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半年度经营报告,内容为该半年度经营活动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摘要信息,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每一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信息。(受有限合伙企业与项目公司达成之保密协议限制的信息除外)。X年度报告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当年之后的每________年度,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________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________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年度会议之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7 查阅财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条 后续募集、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 后续募集

(1) 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至募集截止日期间,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后续募集的交割日:

1) 新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入伙;

2)新的有限合伙人已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其同意受本协议或其修订版本约束;

3)新的有限合伙人已按照

10.

2.2条约定支付全部款项。

10.2 有限合伙人入伙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0.

2.1 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热门协议书0.1条规定进行后续募集时,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募集截止日后,除新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受让原有限合伙人权益外,有限合伙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10.

2.2 根据本条规定入伙的新的有限合伙人或增加认缴出资额度的原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其他合伙人已经缴付出资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作为其首次缴付出资的比例,在后续募集交割日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一次缴清首次出资。

10.

2.3 后续募集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应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登记册上登记。

10.3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

3.1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________年内,除违约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权益,否则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

10.

3.2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________年后,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应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之权益转让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0.

3.3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________年后,拟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2)转让方至少提前______天向普通合伙人发出转让请求;

(3)拟议中的受让方(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4)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

10.

3.3条第

(2)-

(4)项规定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

3.4 当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成为有效申请时,普通合伙人有权并且应当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人且转让方为拟议受让方之后续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予同意。

10.

3.5 对于根据本

10.3条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优先受让,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权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优先受让。

10.4 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

4.1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

4.2 若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合伙人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并将原普通合伙人强制除名,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并且转让价格应经转让方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

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原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5 有限合伙人退伙

10.

5.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企业,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

10.

5.2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非自然人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10.6 普通合伙人退伙

10.

6.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

6.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限制

(1)在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期间,普通合伙人不得从事与有限合伙企业有利益冲突和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普通合伙人可发起、管理其他基金或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事务,但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产生利益冲突。

(3)在各方就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洽谈之前,普通合伙人已经投资的项目,或已经签约投资的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4)若普通合伙人投资或提供服务的公司或企业,普通合伙人作为小股东或关联人不能控制或实际控制该公司或企业,则不应视为普通合伙人违反第1

1.

1.1条的规定。

(5)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对有限合伙人所进行的可能与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投资活动或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商业机会的投资活动,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友好合作、公平协商,充分披露,有限合伙人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恶意竞争。有限合伙人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下,可以单独投资或同有限合伙企业联合投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本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解散和清算1

3.1 解散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被终止并清算: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

(2)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延长;

(3)有限合伙企业所有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4)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有限合伙企业发生达到或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实际出资额百分之______)的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的;

(6)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7)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9)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1

3.2 清算1

3.

2.1 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合伙人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1

3.

2.2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1

3.

2.3 清算期不超过________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

第八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1

3.3 清算清偿顺序1

3.

3.1有限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清算时,合伙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

(5)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对第

(1)至

(3)三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

(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对于第(

5)项,原则上应按剩余资产的不同种类分别分配,每一合伙人分配取得的资产中各类资产配比相同;相关资产不适合按比例分配的,则应根据其合理价值由清算人决定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1

3.

3.2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1

4.1 不可抗力1

4.

1.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1

4.

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______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1

4.

1.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1

4.2 全部协议本协议构成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资金募集及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1

4.3 修改协议本协议修改时,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需要有限合伙人同意事项之相关内容时,经符合约定数量的合伙人出具同意的书面文件后可进行修订;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进行修改。1

4.4 可分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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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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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现将 鱼塘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 鱼塘共计 亩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

第二条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合作金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合作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每年的合作金应于当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

考虑到第一年合作养殖为试验项目,养殖所需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从 年 月 日起,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在合作期间,乙方合作养殖鱼塘用水、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安全用电,抽水、增氧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用电电费乙方向甲方缴纳。

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与乙方合作养殖,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乙方不得在鱼塘周围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乙方合作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

在合作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基地需要开发使用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028335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

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

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合作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乙方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无偿收回鱼塘:

1、乙方擅自将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合作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作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达10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合作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合作金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没收未履行合作金作为补

6、其他有关解除协议的情形。

第八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进行合作养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第九条风险责任

1、养殖行业所涉及的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合作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合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协议。

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协议,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合作金。

第十一条补充协商部分

1、甲方为乙方生产及技术人员提供食宿,并按规定收取乙方伙食费;

2、乙方养殖的水产品,甲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优先供应甲方。

甲方需缴纳水产品费用。

3、乙方养殖技术人员需无偿为甲方提供养殖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纠纷的处理办法:诉讼程序。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协议。

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合作养殖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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