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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机安全管理规定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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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加工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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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机房的现场管理,对可能影响机房生产、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确保通信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为使用部门提供优质的不间断通信服务,并有效地保障机房维护、生产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机房的现场管理。

岗位职责

负责监督机房现场管理工作。负责机房现场的统一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并对机房现场负责。

机房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机房环境要求

机房应防尘,门窗要严密,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排列正规、布线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就位、资料齐全、设备有序、使用方便。

机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保持正常通风。

机房应有良好的防静电措施。

动力机房应设置警示牌和防护栅栏以指示高压区、检修区、禁止合闸区。

无人值守机房要全封闭,保持机房整洁无尘,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以及相应的远端监测系统。

无人值守机房的周围环境要保持清洁和安全可靠,机房门前道路应保持畅通无阻。

机房制度要求

机房必须统一规范上墙制度,并醒目挂置。

交流配电机房应上墙悬挂配电图。

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明确职责,严格纪律,保证制度的进行。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操作,确保网络、设备及人身安全。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监督条例,增强机房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防设施经常检查,消除隐患。

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对机房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定期进行保密检查,防止泄密失密。

不断健全完善机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厂家在机房进行设备安装调测,事先应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机房入门登记,综合部应安排专人配合厂家现场工作。

外单位人员工作性进入机房须经综合部同意,安排专人陪同,做好机房入门登记。

机房进行重大参观活动,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上级领导参观视察机房时,综合部应做好陪同工作。

机房安全管理要求

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在维护、测试、磁带更换、装载、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工伤和通信事故。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定技术安全措施。

各类机房应有可靠避雷装置,配备合适消防器材,安装烟雾告警、高温告警、防盗告警等设备,并制定紧急处理预案。

各机房应具备在紧急情况下能与上级部门及时取得联系的手段。机房内有紧急故障处理流程图,人工再启动和再装入流程图,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且相关资料齐全,每个机房维护人员都能理解、执行。

雷雨季节要加强对机房内保安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检查。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信息不受侵犯,保密信息不被泄露,网络信息不丢失,网络信息正常传递。

生产核心网络以及与外部因特网存在接口的网络,应特别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措施。

各种涉及密级的图纸、资料、文件等应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加强机房现场钥匙的管理,保证钥匙齐全和完好,由机房值班人员及保安进行分管,并作为交接班的一项内容。

机房设备管理要求

机房应建立包机责任制,也就是全部现用与备用设备均应按所划分的设备维护段,落实到特定的包机人,包机维护要做到定人、定设备,责任段落要清晰。本机房内的设备,如果属于其他专业部门来维护,应由本专业部门去负责落实并明确其他专业部门对该设备的维护包机责任人。本专业机房内新增设备(无论该设备是由本专业部门维护,还是需要其他专业部门来维护),如果本专业部门没有去负责落实并明确包机责任人,则视该设备由本专业部门负责包机维护。

设备机架、电缆标识应齐全准确,电缆、光缆、尾纤等应布放合理。

无论现用、备用设备,应保证备件、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完整,不得任意更改设备的电路、结构或拆用部件,备用设备应保持原机的正常状态,定期使用。

新建、扩容的设备或电路,须按相关规定经试运行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运行网络设备断电、移动、搬迁应有记录。系统搬迁,应事先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报部门领导批准。

机房日常维护要求

对设备要精心管理,精心维护,精心使用。做到维护有标准,操作有规程,质量有保证。

按照维护规程和维护作业计划的要求,定期地、有计划地开展维护工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应具备的各种功能、系统重要数据的正确完整情况以及设备硬件的完好情况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对随机或突发性的设备故障、严重的告警等异常情况,应按照应急处理流程尽快恢复设备的正常工作。

机房工程施工要求

机房机架设置应保持合理的间距,避免不必要的空间浪费。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采用合理的走线方式,合理地铺设机房静电地板。

机房工程施工,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醒目的工作提示牌。

机房工程施工工具严禁使用运行网络的供电电源。

加强对机房工程施工的监护,设专人负责,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

加强对机房工程现场的控制,工程材料等杂物严禁堆放在消防通道。

工程施工队进机房施工,应事先书面通知综合部,写明施工单位、施工内容、时间、地点、工期、进场人数、施工小组负责人等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内容包括施工相关情况说明、本工程期间专业部门现场监督人(协调人)名单。经综合部审核同意后,工程施工队方可进场施工。施工期间,工程施工队必须每日清理现场;施工结束,工程施工队必须按规定清理工程余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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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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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小区不提倡养犬;

二、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三、养犬人应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犬到管理处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便于物业管理处与派出所联系办理办证手续。

四、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五、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广场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请勿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七、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

八、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十一、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 十二、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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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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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学前教育纳入管理日程,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学前教育工作。

1、定期检查班内安全措施,向全体任课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利用班会时间向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坚持对学前班儿童进行规范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

3、注意场地、玩具、用具、课桌椅及活动器械使用前的检查,避免事故的发生。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许把孩子交给陌生人。

5、全体任课教师要以幼儿为中心,各项活动在注意幼儿安全的前提下,同时关注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长。

6、课间活动老师必须参加看护,去厕所大小便由教师集体组织,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不准让孩子中途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的,需经学校同意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离校。

8、下班前各班任要做好班内卫生,注意门、窗、电灯、玩具柜是否关好、锁好。

9、坚持晨检制度,如发现孩子有不良反应或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家长带孩子就医检查。

10、注意班内卫生和空气的流通,坚持定期消毒,发现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报告并隔离,防止传染。

11、学前班休息室: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上下午无人时打开门窗通风。学校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开放时间:12:0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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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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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集团公司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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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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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屋是指用于居住使用、生产经营和公共活动的建筑物(不含构筑物)。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鉴定及对危险房屋进行综合治理等活动。

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使用、住宅装饰装修以及拆除施工等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统筹协调、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并明确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为辖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具体工作的承办机构。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可与村(居)委员会签订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村(居)委员会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 市国土、规划、房管、城市综合管理、安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

市镇两级上述部门在履行职能时,发现房屋可能存在危险状态的,应当及时告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 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实际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或反映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及时组织查处,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第二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九条 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的安全状况。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维修。

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房屋,由镇街(园区管委会)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普查、抽查等检查活动。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第十条 房屋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三)拆除低窗台护栏;

(四)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 房屋使用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改建、扩建、加层;

(四)改变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五)房屋建筑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确需实施前款行为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取得房屋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房屋改建、扩建、加层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应当依法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建、扩建如超出批准用地红线范围的,还应当经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房屋改建、扩建、加层,应当依法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第十二条 房屋发生自然损坏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修缮,不得拖延或者拒绝。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

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或险情,房屋使用人应当及时通知房屋所有人(共有人)或管理人进行处理。所有人(共有人)下落不明的且没有管理人的,由使用人消除安全隐患或险情。

第十三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第三人有造成房屋危险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危险行为,并及时排除危险。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赔偿。

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修缮。

第三章 房屋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负责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房屋使用和维护状况进行普查,并落实做好普查情况记录。应当对建成时间较长或物业服务单位、社区、业主投诉反映较多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对普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隐患告知书,并落实专人指导、督促处理。

第十五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物业服务单位、村(社区)等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镇街(园区管委会)组织的房屋安全普查、专项检查等活动,并做好房屋安全日常巡查、维修和记录,并按要求提供、报送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属下列情形的房屋,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规定年限执行:

1. 简易结构房屋、临时性建筑为3年;

2. 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为25年;

3. 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为50年;

4.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为100年。

(二)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商场、饭店等公共服务场所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

(三)建在河涌、水渠、山坡、软基等危险地段且使用超过10年的房屋。

(四)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

(五)在普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已收到安全隐患告知书但仍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房屋。

(六)其它具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隐患的房屋。

第十七条 有下列危害房屋安全情形之一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单位,采取安全防治措施:

(一)台风、暴雨、洪水、地震、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等;

(二)爆炸、火灾等;

(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第四章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是认定房屋安全状况的依据。

第十九条 有下列危害房屋安全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桩基施工、附设三米以上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较强烈震动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区周边可能被损坏的房屋;

(六)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房屋可能存在危及相邻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安全隐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利害关系人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应当将鉴定结论告知房屋安全责任人。

房屋安全责任人下落不明或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房屋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安全的,镇街(园区管委会)、村(居)委员会等应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十一条 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是危险房屋或者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不是危险房屋或者不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责任人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利害关系人先行垫付,利害关系人可向房屋所有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重新委托鉴定。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与房屋安全责任人协商一致后,共同重新委托鉴定。

第二十三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勘查、检测鉴定时,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并出示相关资格或培训证书。对结构特殊、情况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聘请专家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利害关系人应当积极协助、配合鉴定机构现场工作并按鉴定技术要求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委托人或其代表应到鉴定现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扰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的正常鉴定活动。

第二十四条 房屋安全状态经鉴定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房屋安全状态规定相应的限期检查时间:

A类指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10年;

B类指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5年;

C类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2年;

D类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限期停用或拆除。

限期检查时间届满,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并出具结论。

第二十五条 对存在明显险情的房屋,鉴定和重新鉴定期间不得停止加固、修缮等危险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 鉴定机构在勘查中发现房屋有明显险情,应立即报告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立即组织处理。

第二十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根据需要将房屋鉴定报告告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给告知凭证。

告知凭证应载明房屋安全状态、本次检查时间、下次安全检查时限等内容。

告知凭证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已将鉴定报告告知相关部门的记录,不作为被鉴定建筑合法性的证明,不作为教学场所、经营或生产等场地符合规定标准的证明。

第五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二十八条 经鉴定属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C、D类状态房屋(局部危险房屋、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提出处理意见,并立即将鉴定报告及其电子文档送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经鉴定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A、B类状态房屋(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报告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下次安全检查时限,同时将鉴定报告抄送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当做好记录和跟踪检查。

第二十九条 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应当在收到鉴定结果为C类、D类状态房屋的鉴定报告后及时书面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按鉴定报告中的处理意见进行加固补强或修缮,对可能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房屋,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解除房屋危险;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属地镇街(园区管委会)。

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排险解危措施后,应及时报告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

第三十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按照处理意见治理,或有阻碍行为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指定有关单位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对无修缮价值又危及相邻建筑或者给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需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应立即拆除。

房屋所有人拒不拆除的,镇街(园区)负责住建工作的机构将情况报告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房屋已出现重大险情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第三十二条 对未能及时履行解除危险,又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房屋安全责任人有阻碍行为的,镇街(园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避险疏散、临时搬迁、警示隔离等适当的排险解危措施,并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三)项行为或有其他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行为的,由市住建部门依照《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责令改正,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有本规定第十一条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第(一)项行为的,由市住建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第(二)、(四)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有第(三)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有第(六)项行为的,由市城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查处。

第三十五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依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

(二)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三)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构件、设备或使用性质;

(四)使用人阻碍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采取解危措施;

(五)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

第三十六条 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况的,依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

第三十七条 妨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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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3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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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贡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

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l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

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末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人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卜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儿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屯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此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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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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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

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

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3、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

实至每位任课教师,每位班主任,切实加强教育。

4、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现缺课

学生,要问清情况后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

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5、任课教师对教学的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及

时修理,避免学生受伤而出现安全事故;对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体育课,活

动课要及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安全教育;活动要求班主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体育

教师要做辅导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对那些因身体原因或本身有残疾但可以做

轻微活动的学生,要求上操场,确实不能出操的学生,应安排留教师复习,预习

文化功课。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

从管理。

6、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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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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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

二、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辩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三、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辩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的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必理疾病和正确处置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障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五、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及学生的年龄特点,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进行。同时,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集中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护方法。学校设安全教育课,教师要认真上好。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进行安全宣传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

六、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十分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防止因心理障碍而发生的自伤、自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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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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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专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促学生专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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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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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

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

公司各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

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

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

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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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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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卫要忠于职守,不得离岗脱岗,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2、门卫要对进出校门人员进行严格的查询、登记和控制,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3、门卫有对学校财物进行看护的职责,学校财物出校,务必持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方可放行。加强对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夜间巡查。

4、禁止未经同意的机动车辆入校,经同意入校的车辆应明确指出限速限道行驶和禁鸣喇叭等要求,并在指定地点停放,相关人员要履行登记手续。

5、上课期间,不准学生随意出校,如有特殊状况要求离校,门卫应在检查学生持有老师签署意见的证明后才可放行。

6、门卫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的安全疏导工作。

7、门卫值班室应有报警电话,持续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

8、值班室内不准酗酒、娱乐,不准长时间接待来访人员或堆放寄存杂物,持续值班室及其周围整治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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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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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及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网络信息办公室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 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 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 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对网络故障的判断

当网络系统终端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网络信息办公室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室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须重视,经核实后给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工作的,应立即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确、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和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机关协调全院工作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网络故障分为三类:

一类故障:服务器不能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数据被人删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硬件故障。

二类故障: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患者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类故障:各终端由于不熟练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错误。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方案如下:

一类故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上报医务部和院领导,由医务部组织协调恢复工作。

二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上报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集中解决。

三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单独解决,并详细登记情况。

二、网络整体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当网络信息办公室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首先是立刻报告医务部。医务部应立即按上报程序向院领导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需马上组织恢复工作,并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的重大活动对故障恢复带来的时间影响。

(二)当发现网络整体故障时,根据故障恢复时间的程度将转入手工工作的时限明确如下:

1、10分钟内不能恢复———门诊挂号、住院登记、药房转入手工操作;门诊收费、住院核算、西药房工作转入老系统操作。

2、6小时内不能恢复———原则上将医师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房、急诊检查、入院、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具体实行时间及步骤由医务部、护理部通知)。

3、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将出院核算转入手工。

三、具体协调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统一时间须由医务部或网络信息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协调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

(二)门诊挂号工作协调

1、门诊挂号协调工作由门诊部护士长负责协调请示,如手工挂号的转入、转出时间等;

2、当网络系统中断时,改为手工挂号;

3、网络恢复后,及时将中断期间的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发现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统内没有记载,应详细询问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网络故障时就诊过。

(三)门诊收费系统工作协调

1、由收款处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信息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网络系统运行中断超过10分钟时,应通知收款处转入手工收款工作;

3、门诊收款负责同志应建立手工发票使用登记本,对发票使用情况做详细登记;

4、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收款处负责同志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及时向网络信息办公室反映情况。

5、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门诊收款负责人应组织收款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四)住院费用核算系统工作协调

1、由住院处科主任总体负责协调工作;

2、当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天时,对普通出院患者,推迟出院结算时间;对急出院的患者应根据病历和临床科室护士工作站记录,进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的检查,向结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临床工作系统协调

1、临床科工作由医务部、护理部共同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临床科室详细记录患者的所有费用执行情况;

3、科室详细填写每个患者的药品请领单(包括姓名、ID 号、费别、药品名称及用量),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科室补录医嘱,另一份送西药房;

4、出院带药由经管医师负责掌握经费情况,如出现费用超支情况由该医师负责;

5、根据医务部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

6、如患者急需出院,应向核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对正在进行的检查应予以说明。

(六)医技检查工作协调

1、在网络停运期间应详细留取、整理检查申请单底联;

2、网络恢复后根据检查单底联登记,通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

3、对出院快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请单上注明,检查科室应及时通知科室或出院处沟通费用情况。

(七)药房工作协调

1、中心摆药应严格按照网络信息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计算机操作;

2、网络故障时,根据临床科提供的药品请领单发药;

3、网络恢复时对临床科室补录的摆药医嘱进行发药补充确认,同时与发药时药品请领单内容详细核对,如发现内容不符,必须详细追查;

4、网络恢复后对出院带药处方及时进行录入;

5、数据补录工作结束后应查看系统内库存与实际库存相符情况。

各信息点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启动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的工程恢复工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严格按照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恢复工作。

四、网络修复后的数据处理

(一)由各科组织核校患者费用情况;

(二)药房校查库存;

(三)临床科室补录患者医嘱。

各科室要严格各项操作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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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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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库房保管制度

一、所有物品应按不同种类、分架、隔墙、离地分别存放,每天定期进行打扫,保持整洁,要求离地面375px,离墙250px摆放整齐。

二、食品库房要明亮通风,早开窗、晚关窗,定期检查、翻晒、防止霉变事故。

三、米面、食用油、食品、调料等物质入库要逐件进行质量验收,对过期或变质不符合质量的食品不得入库。

四、对入库后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存放的时间,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值期的食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处理前必须与正常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以防继续使用。

五、注意各库房清洁卫生,每周小扫除,每月大扫除,保持库房内、冰箱内无腥臭味。

六、冰箱、冰柜每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肉类于水产品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冰箱、冰柜内的各种食品要与冰箱、冰柜周边保持一定间隙,盛装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蝇、防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有害昆虫及其子生条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机个人生活物品。

凉拌菜加工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凉拌菜的卫生,加工凉拌菜要做到“五专”:

(1)专人:固定专人加工凉拌菜;

(2)专室:专为加工凉拌菜用的加工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

(3)专用工具:加工凉拌菜用得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严禁于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

(4)专用消毒设备:加工凉拌菜前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不要在里面。

(5)专用冷藏设备:凉拌菜加工间的冰箱专供存放凉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岗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消毒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进入凉拌菜间蔬菜,必须在凉拌菜间摘洗干净,在进入凉拌菜间消毒后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凉拌。据食用时间越短越好。注意盛放凉拌菜的盘子不能重叠堆放,以防盘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凉拌菜要冷藏保存,冷藏保存时间不得超过1天。

五、凉拌菜间内的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每日进行清洗消毒。

六、严禁在凉拌菜间内加工肉、禽、水产品、蛋等动物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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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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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建立安全阀装设选用、校验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安全阀使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采购部、使用部门

4、程序:

4.1安全阀的装设原则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装设安全阀。

4.1.1压力来源高于或有可能高于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2由于工作介质的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由可能使容器的内压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3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上。

4.1.4加热蒸发、换热过程,有可能使压力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5压力有可能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流体液压设备上。

4.1.6压力来源处没有安全阀的容器。

由于工作介质粘性大或其它原因,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装设爆破片代替安全阀或采用爆破片与安全阀共用的重叠式结构。

4.2选用安全阀的要求

4.2.1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介质的安全阀,应采用封闭式,以防止爆炸,伤害人员,污染环境。

4.2.2安全阀的材质,应满足介质条件的要求。

4.2.3安全阀的公称压力等级,应满足设备工作压力的要求。

4.2.4安全阀的弹簧压力等级,应符合调试压力要求的范围。

4.2.5安全阀的工作温度,应满足工作介质温度的要求。

4.2.6安全阀的最大实际排放量,应略大于压源的最大介质流量。

4.2.7在介质温度超过200℃,最好选用对于弹簧箱有隔离措施的安全阀。

4.2.8安全阀的连接方式和尺寸,应符合现场设备的要求。

4.2.9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4.2.10安全阀的可调部位,应有便于铅封或锁闭的孔洞。

4.3安全阀的校验

4.3.1安全阀必须经校验后才能安装使用。

4.3.2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3.3校验合格后,由工程部将修理内容记入安全阀修理校验技术档案卡,检验执行者和修理人员,必须在档案卡上签字。

4.3.4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由被授权的人员(或质量检验人员)负责铅封或锁闭。并在校验卡上填入校验数据和签字。

4.3.5校验安全阀时升压速度应慢,以免压力读数不准。

4.3.6校验安全阀用的压力表,精度应在0.5级以上。

4.3.7检验用压力表的取压点,应保证能取到安全阀进口腔内的真实压力。

4.3.8校验用压力表,因常受强烈震动和大幅度压力波动的影响,应经常用标准表校对。以免造成误差。

4.3.9校验用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的分度,应小于最大量程的1%。

4.3.10开启压力偏差的规定:

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20KPa,当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开启压力的±2%。

4.3.11对校验数值认可时,至少应连续两次以上的数据能重合,并且不允许对安全阀进行敲击。

4.3.12密封压力必须时回座后进行试验,在比设备工作压力高时稳压5分钟不降,则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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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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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可以步行。

2、学生上学、放学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上的学生可以骑自行车上放学,12周岁以下的学生严禁骑车。

3、严禁学生乘坐柴三机、拖拉机、非法营运车、超员车和货车等上学、放学。

4、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路上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铁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交通安全。

5、骑车的学生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下车推行进入学校,校园内严禁自行车骑行;学生的车辆应统一停放在学校指定区域,放学时,有序推行出校门。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升旗、班会、团队会等活动和校园网、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宣讲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倡导交通文明,并把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的专家请进课堂,为广大师生上指导课,坚决制止有悖交通安全的行为。

7、加强家校联系。呼吁学生家长,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迅速建立起学校、家庭、有关部门一起参与的一体化交通安全监管网络,有效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教职工交通安全管理

1、所有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做学生表率。

2、教职员工车辆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骑自行车和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下车推行进、出校园;骑摩托车的人员应以最低车速缓慢进、出校园;开汽车的人员应主动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3、所有车辆在学校校园内应小心驾驶,低速慢行,禁止鸣号。

4、所有教职工车辆应在学校指定区域整齐停放,停车区域不能长期停放不使用的车辆,如有特殊情况应到学校传达室进行书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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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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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加强对本厂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管辖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废弃物处置等过程的管理。

3 定义和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本厂使用、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主要有:酒精、钢网清洗剂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4 职 责

4.1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对本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4.2 安全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

4.3 安全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设施建设的安全审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4.4 安全主任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

4.5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仓管人员的送外培训取证工作;负责定期(每年)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体检并建立、完善职业病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6 安全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仓管人员安全培训的授课。

4.7安全主任负责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年1-2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8物控部根据各部门的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单采购危险化学品。

4.9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装置、设施安全管理。

4.10制造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存贮管理;负责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台帐。

4.11各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5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物控部采购危险化学品前,负责向供应商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安全标签;且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和资料并存档。

6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

本厂设有危险化学品小仓库,所有采购的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均应贮存在危险化学品小仓库内。

6.1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

6.1.1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危险标志、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有无泄漏、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6.1.2 生产领料、发料、回库要注意核对原料名称、数量,须经双方确认。

6.1.3 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6.2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

6.2.1 危险化学品仓管人员必须经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2.2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应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应正确佩戴。

6.2.3各种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贮存。

6.2.4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库房内设置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等)。

6.2.5稀释剂、酒精等易燃液体同库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专库、专存。

6.2.6油漆、稀释剂、酒精、煤气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仓库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2.7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如:煤气等)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6.2.8 贮存油漆、稀释剂、酒精、煤气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其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必须符合防爆、防静电接地要求,其电气连接处应进行可靠的电气隔离密封。

6.2.9 贮存油漆、稀释剂、煤气、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确保室内通风良好。

6.2.10 库房设置温湿度计。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2.11贮存油漆、稀释剂、煤气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其电气线路应符合防爆要求。

6.2.12 贮存油漆、稀释剂、煤气的仓库,应设置防液体流散的设施。

6.2.13各种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经仓管人员验收;仓管人员应进行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

6.2.14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点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6.2.15 不准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内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气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必须动火时,危险化学品应全部转移到安全地点,同时对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按动火作业的类别落实安全措施、签发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实施。

6.2.16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6.2.17危险化学品应分区、分类储存,应符合“五距”(墙距:0.5米;柱距0.3米等)要求。

6.2.18危险化学品包装要求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安全主任联系并进行安全处理。

6.2.19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切断电源。

6.2.20 装储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一品一用,严禁混装和混用。

6.2.21 凡装运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不得用来盛装它物,特殊情况需要改装其它物品时,必须进行置换清洗,经化验分析合格,办理审验后,方可改装。 7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7.1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7.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其使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7.3岗位应有操作规程、操作方法(包括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从事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4岗位现场应有可靠的通讯、报警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如:洗眼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等)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等)。

7.5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7.6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容器内进行移液作业,应使用有导除静电功能的抽料管。

7.7危险化学品领料用量为当班用量,车间物品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如:酒精)不得混放,应有安全间距或分开存放。

7.8使用危险物品岗位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7.9铁桶开桶盖时禁止使用铁质等产生火花的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7.10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7.11盛装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清洁干净,两者相遇能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7.12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7.13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7.14桶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全主任联系协同解决。

7.15安全主任定期组织从事危化品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应积极给予治疗和处理,并提出相应建议。需调换岗位或变更工种的安全主任应立即执行。

8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8.1销毁、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制订销毁处理方案,其方案必须安全可靠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安全主任批准后实施。

8.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专人负责销毁。

9 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9.1 安全主任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9.2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9.3 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按照《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10 相关支持性文件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 记录

《危险化学品进库登记录》 《危险化学品领取、退回记录》 《危险化学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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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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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zhèng fǔ 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zhèng fǔ 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zhèng fǔ 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zhèng fǔ 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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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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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科学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

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传。

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详细、整洁。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生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认真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视。发现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六条、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

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第九条、处罚和奖励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处罚。

(二)对于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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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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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结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校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安全委员会,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六条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禁止烧明火、使用液化气、点蜡烛,严禁使用充电式台灯、电炉、电烫斗、电吹风、电水壶、电热杯、电热快、电梳、电饭煲、电热毯等。违者没收电器,并按有关制度处罚。

第七条各类实验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学生做实验使用易爆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各类加热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守。

第八条高层建筑配置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水系统,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图纸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审核后的防火设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动。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学校公用房屋室内装修必须按照防火要求设计、选材、施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必须上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用电设备良好,特别是各类温控设备要定期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装、检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学校统一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全校各部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均应有专人、定点保管,防止器材丢失。

第十三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在消防工作中,违反消防法规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或其它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处理。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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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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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办事。

2、食堂要划分卫生责任区,确认责任人,坚持常扫常抹和周末打扫除制度,保持食堂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

3、菜要洗干净,米要淘干净,杜绝饭菜中有异物。

4、加工场所应经常保护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油垢,操作间内垃圾应及时收集清除,以防止孳生蝇蛆等有害昆虫。

5、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生熟分开的原则,做到操作间、操作人员、用具、成品、半成品严格分开,以防止交叉污染。

6、做好的食品要加盖纱罩,防止蝇虫叮、灰尘落。剩饭菜要精心保管,再出售时要加热、熟煮,严禁出售变质食物。

7、炊事人员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要常剪指甲、理发;工作服围裙要常洗常换。

8、开饭时不准吃东西或抽烟,不准用手抓饭菜。

9、不得带围裙上厕所,便后开饭前要洗手。

10、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有传染病应调岗或辞退。

11、冷荤间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具、专冷藏,使用外进的动物性熟食品要验收、登记,保证卫生质量。凉拌素菜要炒熟烫透,豆制品做到熟透后再制做冷菜。

12、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煮透。

13、采购食品时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不得采购禁售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做到专车专运,严禁用装运农药、化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运输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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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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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兰州铁路局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敦煌铁路公司和集团公司《20__年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战略部署,建设规范、系统、高效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促进项目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的要求,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和铁道部的指导意见,结合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彻施工作业全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二章 项目安全风险评价

第三条 项目部对管段内所有施工作业工点,依据施组设计和施工计划安排,按照适度超前和后伸的原则,分别对施工安全、质量进行风险梳理和分类,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和明示,按照事前识别、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采用“年公布,月梳理,日卡控”的管理方法推进安全风险评价情况,实施风险识别的分析、评估和卡控的闭环管理。

第五条 年公布

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按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从人员素质、岗位作业、管理制度、现场操作等多方面分别对安全、质量风险事件和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并对其产生的可能性、危害性进行综合分析、判别,找准关键风险点,并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编号、汇总,制定出本项目的《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并对参建当金山隧道的分部进行风险公告。

第六条 月梳理

1、根据《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所列的安全风险事件,进行每月安全风险分析例会,对上月的安全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分析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梳理下月安全风险点,编制下月《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开表》。

2、项目部监督分部在隧道施工现场竖牌明示的《展开表》,《展开表》要根据工程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安全风险要点进行动态展示。分部要将明示的相关内容纳入各专业,各工种,各岗位的班前安全讲话和班前安全交底。

3、由分部将根据《展开表》进行强化人员和设备等的资源配置,加强现场技术保障,逐项落实应对措施,全面落实过程控制标准化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切实开展好风险应对工作。

4、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落实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 日卡控

1、根据《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示表》所列的风险事件,加强风险动态过程卡控,严密盯控工程风险的受控状态,注意潜在和未知风险,每日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跟踪,检查,监测残余风险,观察记录其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手段,及时调整应对计划,消除和控制已知风险因素,并编制《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空表》,在各施工工点分别建立台账,台账放在洞口值班室,由各隧道队负责管理。

2、隧道架子队每日对初态卡控过程进行跟踪,纪实,分析,检验应对,防范措施是否有效,是否出现残留风险,并在《施工日志》和《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控表》中记录。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八条 针对风险识别分析登记表所列风险问题,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分工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一一对应措施,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形成《安全风险责任包保责任表》,每半年更新一次。

第九条 项目部职责

1、制定施工阶段《项目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通过风险识别,分析,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识别年度管理台账》。

3、联合分部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十条 分部职责

1、开展分部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2、初态跟踪风险变化状态,根据风险监测及时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3、对施工人员进行风险交底和岗前培训,负责施工现场的《月度安全风险应对计划责任展开表》的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架子队职责

1、对各工点安全风险卡控情况进行跟踪并记录《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控表》。

2、配合项目部和分部的各项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章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 对分析出的危险源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编入标准化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并组织进行培训学习。

第十三条 工程施工前,根据已辨识出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将安全技术要求纳入项目和工点技术交底中,如《爆破工程技术交底》、《开挖作业技术交底》、《喷射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钢支撑技术交底》等。

第十四条 施工前,根据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机具、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 对关键工序的操作、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达到相应的安全能力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 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方案规定的其他负有监控职责的人员,必须对已开工的工程实施工地安全标准或安全管理方案的情况和相关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情况填入每日的《安全日志》、《工点危险源监控记录表》、《安全员巡查记录》《防洪巡查记录表》、《安全风险动态过程日卡控表》进行登记。对存在的有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或事件,立即进行组织;对于严重威胁操作人员安全的行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工作。

第十七条 于施工中出现的事故、未遂事故、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上级指出的缺陷,应及时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调查分析,拟定并评审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必要的变更;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要评审其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实施,直至达到预期效果;纠正与预防措施完成后,应作专门的记录。对应上级指出的缺陷,要将实施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专题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一个重大控制风险事件或风险工点结束后,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照风险事件和处置方案,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做出风险处置结果的评估,形成《安全质量风险处置结果评价表》。当处置结果有残余风险时,应对残余风险进行认定、明示,制定需要关注问题的提示卡,填写需要关注的内容,提醒下道工序或接收单位注意,以便持续改进,全面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第十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或上级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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