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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工作的思考(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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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防止汽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思考_经验交流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全文共 3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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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汽车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思考

防止汽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思考     摘要 我国素有自行车“王国”之称,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汽车和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本文初步分析了自行车的行车特点,提出了一些防止汽车和自行车相互碰撞的行车措施和方法。     论文内容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地得到提高,作为社会发展标志之一的各类机动车的社会拥有量已大幅度增加,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机动车驾驶员人数以年平均20-25%的速度递增。各类机动车以它开诉、方便、用途广、效益高的优势进入寻常百姓家庭。 在各类机动车大量增加的今天,交通事故也在同步增加,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为在整个交通运作的五大系统中,以汽车为代表的道路交通运输虽然具有诸多优点,但与其它交通运输方式相比较,又存在着安全性较差、事故发生率高,所造成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的绝对值最大等缺陷。在和平年代里非正常伤残和死亡的原因首推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已成为“当今人类的一大杀手”。 我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而自行车以其轻便灵活、经济实惠、一学就会等优势成为人们工作、生活首选交通工具,故我国被世界誉为“自行车王国”。 在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比例占到一定数量。其中,汽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的比例更高。所以分析研究如何防止汽车与自行车发生行车事故,找出避免汽车与自行车发生行车事故的方法和措施,确保行车安全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提出防止汽车与自行车发生行车事故的方法和措施之前,首先分析一下骑自行车人和自行车特点: 一、自行车行车特点: 1、自行车在城市里轻便灵活,所以骑车人就会见空就钻、见慢会超、见阻会绕、逢友会停、逢闹会看,一碰就倒,一倒就伤。 2、自行车在农村带人载货,重车摇晃,空车冲撞,几辆并行,上坡绕骑,下坡加速,刹车不灵。 二、骑自行车人的一般特点: 1、骑车人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遵章守法观念淡薄。骑自行车人不必经过专业培训,不需任何机关考核发证,所以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城里的人耳听目染,对城市道路交通法规还略知一二。农村里的人则茫然不知了,他们只知道目的地是自己骑车的方向,他们是凭感觉,凭兴趣在骑车的,他们的许多行为都是违法交通法规的。 2、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性格的人骑车特点不一样。因自行车是一种老少皆宜、一学就会的交通工具,所以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性格的人有不同骑车特点。青年人喜欢骑飞车,见空就抢道;女同志胆小怕摔,遇到情况骑车不稳;做生意的载货赶市骑的猛;农民无规则想东想西随心所欲;学生、职工为赶上学、上班,心急怕迟到“勇往直前”。 3、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骑车特点:早晨,学生上学、职工上班车辆较为集中,生怕迟到而骑的较快。下午放学,学生结束了一天紧张学习,成群结队嘻嘻闹闹。职工下班想带些东西回家而在途中东张西望。晚上出门休闲,会几人有说有笑地并行骑车。 4、不同的气候、不同的道路条件有不同的骑车特点:路宽时骑车人容易麻痹大意,思想不集中;路窄,车辆摇摇晃晃;城镇集市等地方人车秩序较乱;巷弄路口自行车乱穿插;冰雪路面容易摔倒;路边不平骑在中间;泥沙路面为避风沙而逆向骑行;雨天骑车披着雨披撑着伞而视线不清;雷雨来临之际为避雨而不顾左右;等等。 分析掌握骑车人一般特点及规律,机动车驾驶员就能识别判断其一般骑车人动态,遇到各种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而防患于未然。 三、市区行车如何防止和自行车相撞的操作方法 1、在市区,特别是在无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的混合交通道路行车时,要集中精力,警惕青年人骑车“见空就钻“特点,人多车密就容易发生刮擦,被擦的骑车人就极易不碰就倒。转弯时如果驾驶员只注意自己车头已过骑车人而猛打方向,也会碰擦骑车人,特别是超长货车。遇到这种情况,驾驶员应做好停车准备,注意两边后视镜,必要时采取紧急果断制动措施。 2、在市区车辆被堵时,要警惕骑车人“见堵就绕”特点,汽车一堵,自行车、行人密集,驾驶员如果只注意前方动态而不观察左右两边情况,就极容易造成碰撞自行车而发生交通事故,遇到这种情况车辆起步时,应观察左右两边后视镜,监视两边自行车动态,确认安全方可起步行使,要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3、在市区与车辆交会时,要警惕注意自行车“见慢就超”特点,汽车一慢自行车就超,如正遇两车交会把骑车人夹在中间形成“夹心车”,骑车人进退两难,不是撞在交会车上就是擦在被超车辆上,遇到这种情况驾驶员要密切注意会车时双方左右的自行车动态,随时做好刹车、停车准备,防止碰撞“夹心车”。 4、在市区行人密集区行车时遇到女同志骑车时,要警惕“妇女胆较小,骑车不稳当”特点。一般女同志胆小,一遇到情况就刹车,一刹车就倒,如果驾驶员不注意自己车辆与骑车人车距间隙,擦身而过,造成骑车女同志心慌而骑车不稳,欲骑不敢骑,想停不敢停,极易发生自行车倒向机动车而被车辆后轮压过造成车祸,驾驶员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多鸣号,应减速让行,多留安全距离,注意观察两边情况,决不能在窄路上冒险超越自行车或与之交会。 5、在市区,城郊行驶中遇到自行车上下班高峰时要警惕“职工上班怕迟到”特点,在人多车密情况下,你尽管不断鸣号,但骑车人为赶时间仍不礼让居中骑车,这时驾驶员就要采取减速行驶,切勿采取加速绕道穿行或抢道超越,否则在双方加速的情况下极易临危不及而酿成大祸。只有减速避让,观察车流动态,及时准备停车才能确保安全。 6、市区夜间行车时要警惕骑车人“几个人并行说说笑笑”特点。因为夜晚车辆较少,骑车人串在一起有说有笑,注意力不集中,与车辆交会时受灯光照射影响,视线模糊眼发花,受精神紧张而措施不当发生意外,因此遇到这种情况时驾驶员应变近光灯或小灯,集中思想,流出足够安全距离,减速行驶,缓缓通过。 四、在公路上行车防止和自行车碰擦的操作方法 1、在公路上超越自行车时要警惕“路宽麻痹路窄摆”特点。并注意被超自行车的前方道路上有无其他障碍物,无障碍方可超越,如果前方过程中,自行车可能因听见汽车声音而回头张望,碰到前方障碍物而连人带车一起倒下,为了安全,驾驶员

应在超前作出综合分析,果断作出该超不该超判断,然后再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前提下再超越,超越时不能靠的太近,临危时不能急打方向,否则易碰擦自行车而造成危险。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需要选择适当地点,减速靠边留出足够的安全间隙超越自行车,情况复杂,路面狭窄而自行车又无停车,下车相让迹象时,还是让骑车人超过障碍物之后再驾驶通过,千万不要冒险勉强交会或超越。 2、在上、下坡驾驶车辆时要注意“上坡绕行、下坡飞跑、刹车无效”特点,特别是遇到上坡弯道,农村骑自行车人在车架上带着人或载着货,下坡时车速块,冲力又大,刹车又不灵,遇到汽车心一慌不知所措,又不懂交通规则,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遇到这种情况时要集中思想,驾驶在自己路线上,不能随着自行车的行驶方向来改换自己行驶路线避让,遇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制动停车,避免防止发生不测。 五、不同气候行车防止和自行车碰撞操作方法 1、遇到雨雾天气行驶时要注意“驾车人和骑车人同样存在着视线不清”特点。视线就是安全,若你常在雨雾中开车,那视线不清是最大的隐患,尤其是左右侧及后方的视野更为重要,驾车人的视线好坏在于车窗玻璃,当然除雨刷的刮水动作外,也可以亮起前大灯来让骑车人看清你的位置。而雨雾天汽车人因下雨天穿着雨披、打着伞低头骑车,视线不清、听觉不灵,只顾骑车赶路,很少注意周围,驾驶员遇到这种情况要有预见,警惕骑车人横穿道路,左右摇晃,突如其来的改变方向而撞在汽车上发生事故。因此该提前减速,行驶在自己路线上做好准备,以防自行车临近横穿或滑倒。 2、在冰雪路面上行车时要注意骑车人“冰雪路面宜滑倒”特点。下雪以后道路冰冻,自行车很难骑,容易滑倒,加上自行车与骑车双方制动和方向不易控制,很容易发生事故,驾驶员遇到这种情况,就应减速行驶,密切关注前方骑车人动态,不能跟得太近,靠得太拢,以防骑车人滑倒而来不及避让发生意外。 结束语  车让车让出礼貌,车让车让出一份安全,车让车让出一份文明。综上所述,机动车驾驶员在行车中如何在不同的路面、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气候充分掌握骑自行车的不同的规律,不同的特点,相应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才能有效地避免汽车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本人虽有多年的驾驶经历,但水平和经验有限,表达能力较差,文中难免存有不足及错漏之处,恳请专家教授及同行们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及资料: 1、《交通安全教程》浙江科技出版社 2、《雨天安全驾驶汽车》湖北交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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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居民满意率的思考_工作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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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满意率思考

前几年,星级社区考评;这几年,幸福社区考评;居民满意率永远是社区工作的考核核心。您说您社区服务无处不在、无微不至,您说您社区文体高度活跃,形成人人参与、互动、归属的软环境,您说您……依据呢?考评组领导凭什么偏听偏信您的汇报、或者您社区的台帐记录?于是,“群众说好就是好”成为时尚,居民满意率也就变成社区工作考核的核心标准。

没有错!居民满意率确实应该是社区工作的追求目标!然而,把它当作年终工作考评的核心标准,却带有非常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有着难以量化和测定的尴尬。举例说, XX年,本居委会刚成立,什么事还没来得及做,年终的满意率抽样调查却达到100%,神奇吗?XX年年,本居委会已经打造了每年14万人次的文体活动人群,已经解决了26桩焦点、难点问题,已经形成了以“服务同盟会”为特色的15分钟便民服务圈,但抽样调查的居民满意率只达到85%,可悲吗?

既不神奇,也不可悲,只能说明居民满意率的抽样调研不科学!有几个人曾向我表示歉意,说那天开门见是外地人,误会了,也说错话了……也有人确实对居委会不满意:“居委会不关心我们这些老人。”说这话的是陈阿爹,他每天泡在社区活动室,而社区工作者一年就只登门探望他五次。“你们居委会什么事都不会做,就只会骗我们安装电子防盗门!”这是友新路425号居民汪先生对我的当面谴责,那天,我刚好去友新路425号查勘道路改造工程,工程车轰隆隆地响,汪先生的父亲拿到民政补助的感谢话犹在耳边。

人,总是向前看,不会向后看;居委会做十桩实事,如果最后一桩没做成、没做好,就必然会形成最后一桩实事特定时间的不满意。我在想,如果将社区工作质量参照围棋水平来定段,一段的社区工作质量,必然有一段的居民满意率;九段的社区工作质量,必然有九段的居民满意率。也就是说,您社区工作质量越高,社区居民要求也就跟着水涨船高,九段与一段层面上的居民满意率不能相提并论,根本不可能以满意率的百分之几来界定工作质量。

那上级领导依靠什么来了解、督促社区工作质量呢?条线工作领导又依靠什么来了解、督促社区条线工作质量呢?依我之见,还得靠平时多走、多看、多问、多听。书记邹海明清楚友新街道每个社区每个社工的情况,民政局陈局长能够滚瓜烂熟地说出沧浪区每个社区长处与短处,副区长郑利江熟谙沧浪区社区建设的角角落落,不断推陈出新,实践着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科学发展观……如果每个领导都像他们那样了解基层情况,我想,何必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去搞那不必要的年终考评,去测定那根本就难以测定的居民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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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10月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调查与思考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3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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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调查思考调查报告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五年规划精神,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造就了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女领导干部队伍,基本实现了市委提出的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目标。

一、女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女干部队伍更加壮大。截止20xx年底,全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中女性2039名,占总数的24%。厅级女干部7人、处级女干部124人,分别占同级干部总数的.2%、.1%,其中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5人,占全市35岁以下处级干部的一半。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30岁以下的科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逐渐有所增加。

(二)女干部使用配备更加合理。目前市级领导班子中厅级女干部4人,市委、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了1名女干部。四个区县领导班子共配备女干部24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其中女区长1名。全市101个乡镇(街道)中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106人,其中,女党委书记11人、女乡镇长16人。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中配备了32名女干部,其中女 “一把手”4名。

(三)女干部参政议政作用更加充分。XX年9月召开的市第六次党代会党代表中女代表有59名,占代表总数的17.88%,与市五次党代表女党代表所占比例持平;分布在我市的省党代会女代表有4名,全国党代会女代表1名。市第六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有69名,占代表总数的19.5%,比第五届增加0.2个百分点;我市3名全国人大代表中,有1名女代表,全省人大代表女代表有5名。市第六届政协委员中女委员有66名,占总数的26.8%,比第五届增加6个百分点。

(四)新发展女党员数量和比例更加满意。XX年,全市新发展女党员742名,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35.95%,新发展农村女党员304名,占当年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30%,分别在XX年底的基础上提高了5.95个百分点和5.4个百分点,达到了《-XX年**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中提出的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35%的目标要求。女性进村支两委的比例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高标准谋划。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将女干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来规划,来部署,来落实。一是制定规划目标。XX年、XX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妇联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培养选拔女干部五年规划,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政策保障。在女干部的使用上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积极推行“四确保”政策,即换届调整领导班子确保有女干部的配备方案;在同等条件下确保优先提拔使用女干部;职务调整、岗位调换确保兼顾女干部;外出培训、考察、挂职锻炼确保安排女干部。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女干部在文明社会创建和创先争优等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并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重视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

(二)高水平培养。以提高素质为重点,把握女干部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注重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一是抓学习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积极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近年来,全市先后通过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女干部578人次,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培训女干部2100多人次。大力加强在职教育。XX年以来全市有xx00多名女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并取得了大专以上文凭。大力培养高层次复合性人才。共有3名女干部被选派到美国学习培训半年,有7名女干部被选派到韩国研修半年。二是抓实践锻炼,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全市选拔了180多名女干部到基层任职,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有意识地安排女干部上任前到信访部门跟班学习锻炼,提高应对处理突发事件和复杂问题的能力。大胆把女干部放到常务副职、党政一把手和综合部门等重要岗位上培养,早压担子,多压担子。XX年、20xx年市委提拔重用了31名女处级干部,占提拔重用总人数的21.5%。

(三)高目标选用。解放思想,不拘一格,大胆选拔,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一是调整班子集中选。在审批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时严把结构关,凡女干部没有达到规划要求的,一律不批,要求重新调整人事安排方案。在年区县领导班子换届过程中,提拔了7名女干部进县级四大家领导班子。破格提拔了一名80后女乡党委书记,直接安排进县委、县政府班子。二是拓宽视野优先选。坚持在各个领域的干部选用中优先考虑女干部,不断充实女干部储备。如在公开选调、引进人才方面不受性别限制,目前我市选拔的女性选调生比例达到了37%,20xx年招录的xx名选调生中,女性有10名。三是专设职位公开选。我市每次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根据需要设置女干部职位,几年来共设置女干部职位11个,全市共有287名女干部报名参加考试,通过公选走上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的18名。有100多名女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四是打破常规大胆选。坚持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妇女干部,不唯资历,打破常规,大胆选拔,起用一批综合素质比较好、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妇女干部。

(四)高素质发展。按照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要求,从强化责任、注重培养、严格程序入手,切实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一是抓结构。认真编制全市发展女党员工作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对发展女党员的数量、结构比例、行业分布和质量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把发展重点放在了35岁以下女青年、工作一线女同志和农村带头致富女能人上。结合各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把妇联“推优”工作作为发展女党员的一条重要渠道。二是抓培养。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对女性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使女党员的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坚持利用党校平台办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同时通过“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主题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妇女的入党愿望。有意识给妇女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把她们置身于工作实践中接受考验和锻炼,及时把在艰苦环境中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XX年全市女性入党积极分子达到1907名,其中1036名被列为发展对象。三是抓关口。坚持标准不降、程序不减,在吸收女党员时着重把好“六关”:即考察审查关、党员标准关、组织谈话关、入党手续关、党委审批关、党员公示关。对培养时间不够、对党认识不深、培训考试成绩不及格、入党动机不正、政治审查不过关、手续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审批,有效保证发展女党员的高质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由于受传统

“男尊女卑”、男强女弱思想观念影响,个别地方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存在应付心态,甚至存在“凑数观念”,认为妇女干部只是在领导班子中凑数,装点门面,有的对女同志担任领导职务不放心,不敢压重担。

2、文化层次整体较高,但实践能力相对较弱。女干部大多在机关成长,长时间下基层或从基层上来的很少,有一部分女同志不能正确处理家庭与事业的关系,参政意识不强;少数人安于现状,怕吃苦,不愿下基层工作,有的在一个岗位一干就是十几年,工作经历单一。因此决定了部分女干部的知识面不宽、实践能力不强,特别是宏观管理、统筹谋划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比较欠缺。

3、分布上有待进一步科学。女干部存在着企事业单位较多,党政机关较少;群团组织较多,重要职能部门较少;副职较多,正职较少的“三多三少”现象。总体上仍有“女不如男”,女同志“只能当配角、不能当主角”的思想。

4、农村青年女党员发展源头不足。大量农村35周岁以下的女青年在外务工,人员流动性大,造成部分村党组织对女性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工作缺失,村支两委女书记、女主任后备力量不足。

5、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女党员滞后。非公有制企业员工身份复杂,流动性大,党组织领导班子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给发展女党员带来一定困难,个别企业业主对发展女党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企业党建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发展女党员培养选拔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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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农村及集镇治安防控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安防,全文共 2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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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及集镇安防思考

我县是典型的偏远山区,山大人稀,人口居住分散,农村及集镇治安防控工作历年来是困扰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基层治保组织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针对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途径,加大农村和集镇的治安防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把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和思想防范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有效预防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从20*年来,全县共发可防性案件104起,与20*年前三年相比下降60.6%。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社会进一步和谐稳定。但是,也须清醒看到,当前农村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受地域环境的困扰,改革发展的步伐不快,双文明建设进展缓慢,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科学素质较低,农村生产方式落后,少数偏远乡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防范技能贫乏,防范手段、措施不到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导致可以防范的案件时有发生,一旦造成损失,往往采取亡羊补牢,后悔莫及。如何进一步探索规范完善的治安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仍然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应该深入研究的问题。下面,结合我县治安防控的现状,我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以人防为先导,形成全民参与治安防范的浓厚氛围

治安防控涉及到千家万户,在现有条件下,落实人防措施是最有效的防范措施之一,只有动员全民参与防范,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震慑效应,最大限度的挤压犯罪空间,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以入室盗窃、顺手牵羊、敲诈勒索、诈骗、伤害为主的可防性案件就会得到有效遏制。一是要引导农民开展自我防范。我县目前着力加强108个村级治调中心、946个治调中心户建设,在农村,治调中心户在维护当地治安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治调中心户长都是经过群众推荐后确定选拔出来的,在当地德高望重,具有较强号召力和协调能力。要以治调中心户为平台,针对不同时期的治安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组织群众开展自防和联防,基层派出所、农村中心警务室、基层治保组织要加强引导和指导,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建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力量。教防范方法和技巧,以案说法,以案讲防,组建乡村义务治安巡逻队、群众联防队、季节性义务联防队等多种群防群治组织,全面推行治安联防、纠纷联调、案件联破、困难联帮“四联”并举机制。一些特别边远的农村尤其是农村经济作物基地,每到收获时节就成为许多不法分子瞄准的主要目标。为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一方面可以组成由村民、业主组织的联防巡逻队加强巡逻守护,另一方面可以采取吹号、鸣锣、燃放礼炮等形式报告警情,凡遇不法分子实施盗窃行为时,由值守队员通过上述方式迅速把警情传递给附近居民群众,形成合围之势,建立“高山农家110”。遇农忙时节,左邻右舍应相互照应,关好门窗,家中钱物、贵重物品要存放在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防止“白闯”案件发生。二是加强集镇社区人防建设。在集镇,以社区为单位在每个社区建立一到两支由离退休干部职工组成的联防巡逻队伍,组织街道居民开展自我防范。在社区要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社会管理服务站,组织社会工作者,建立以出租房管理流动人口的“以房管人”机制,把外来人员的基本情况弄清,把活动动向摸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随时掌控在视线范围之内,以防范外来人员流窜作案。同时,充分发挥安保队伍的作用,加大社会面的巡逻控制。目前,我县城、渔两镇已有两支由30多人组成的安保巡逻队伍,在近五年的社会面巡逻控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控制了一大批现行违法犯罪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肯定。针对愈来愈复杂的治安形势,在巩固现有安保辅警力量的基础上,要不断发展壮大安保队伍,把一批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社会青年选拔到安保队伍中来,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划分巡逻区域,实行弹性工作制,真正做到“猫鼠同步”。如我县渔洋关镇是全县经济重镇、龙头大镇,境内流动人口占全县流动人口总数的50%以上,社会面治安状况相对复杂,根据辖区治安状况,可以以辖区三个社区为片区,划分三个巡逻区域,每个片区确定三至五名安保队员,科学确定巡逻时段,不定时开展巡逻。同时也可以以主要街道划分巡逻区域,以点带面,密织一张由民警带队、安保队员参加、社会工作者和人民群众参与的防控网络。三是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力量的建设。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规定,始终贯彻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首先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的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上加以落实。《内保条例》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国家对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列入法规规定之中,由此可以看出,人防在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我县现有列管的县级内保单位59家,其中金融单位6家、行政单位14家、事业单位17家、企业22家。近年来,以贯彻实施《内保条例》为契机,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全县金融单位、党政首脑机关、重点部位等在人防建设上落实得比较到位。共配有专职保卫干部98人,兼职11人,护卫队员25人。但仍有极少数内部单位领导认识不深,落实措施不力,舍不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潜在着安全隐患。公安机关要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对症下药”,强力推进《内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按程序依法予以处罚,督导落实人防措施。在此基础上,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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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地震给建筑业带来的思考与警示_情况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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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建筑带来思考警示

5.12汶川大地震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截止5月25日,震区倒塌和损坏房屋1000多万间,死亡62664人,伤358816人,失踪23775人,(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5.22日发布)。直接和间接损失大到无法计算。

今天离地震已过去十三天了,目前工作将由抢救人员逐渐转为人员安置和灾后重建。

谈到重建,在地震易发地建造什么样的房子,这是我们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我想,在汶川,在北川,乃至其他震区,如果我们的教室再结实一点,我们的医院再结实一点,我们所有的房屋再结实一点,其结果将又是怎样?

因此,经过这次大地震,我们的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及开发商应当对房屋的抗震性能有新的观念和新的要求。尤其对学校、医院以及其他人口密集的房屋及其他建筑,在结构设计上,要大大地提高房屋等建筑物抗震级别。我想,不仅要在地震高发地区这样做,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应该这样。因为谁都不能保证那个地方永远不会发生地震。

我想,在这次倒塌比较严重的房子上,除了它原来设计的抗震性能级别外,是不是还存在着建材质量和施工质量以及施工其间混凝土保养的欠缺等问题。为了公平、公正,国家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对在这次地震中倒塌比较严重的建筑,提取样本,进行检测。看看它的倒塌部位混凝土的强度怎样,钢筋规格大小、拉力强度以及其他性能是否符合该建筑的设计要求。

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是对全国的建设单位以及建筑承包商的一个警示,房屋的强度,人命关天!

开发商也好,承包商也好,要始终把建筑的质量放在第一位。不能为了节省或为了多挣一点钱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不要总以为能盖起来就倒不下来。要知道,灾难是无情的,房子光表面好看是没有用的,结构不牢、筋骨不结实一到关键的时候它就会给你颜色看的!

因此,国家建设管理部门必须对建筑工程质量加强严格的管理,尤其是对偏僻的地方更要监督管理到位。从选址到地质勘探;从图纸设计到图纸审批;从每一批材料的质量检验到每一道工序施工质量的监督和验收;总之,从基础开始至封顶竣工,相关责任人严格把关,监督部门全程严格监控。

我希望这次大地震带来的警示,可以对全国的建筑行业有很好的觉醒和触动。能使他们不断提高建筑物的防灾等级,从而造出暴风刮不倒、地震震不垮的学校、医院、办工楼以及其他一些重要的建筑物!

倪如祥2010/5/25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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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区社会稳定工作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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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思考

近年来,我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比较满意。随着区划的调整,区域面积的增加,流动人口的增多,而xx新区又处在大征地、大拆迁、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治安状况较为复杂。面临加快发展的第一要务,尤其是十运会即将在我区召开,社会稳定工作尤为重要。近期,我们就xx区的社会治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对调研的情况谈些认识。       一、基本情况     XX年,我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城市、郊区、农村三类不同地区的治安实际,全面开展严打整治工作。通过严打,使社会治安工作有了明显好转,案件的总数有所下降。XX年1-9月份立案1615件,XX年1553件,与XX年同期相比下降3.84%;8类案件XX年90件,XX年52件,下降40%。从发生案件类别看,与XX年相比呈“三多”现象,即:盗窃自行车、摩托车案件增多,占总立案件30%;盗窃建筑工地材料、侵宅案件增多占总立案24.7%;案件增多,与XX年同期相比,增长175%。“二少”即扒窃案件少,XX年89件,XX年13件;毒品案件少,XX年420件,XX年28件。     二、有利因素     去年是区划调整后建设新区的第一年,而当年案件特点与往年比发生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与严打整治工作和区划后的xx地区环境变化紧密联系,凸现出新的特点。从有利因素看:一是在全区开展“创最安全区”的创建工作;二是近几年来,严打整治始终处在高压势态,对违法犯罪分子予以打击,净化了社会环境;三是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区增加了公安辅警、公安民警进社区、开展创无毒社区|创最安全城市活动等,毒品案件明显下降;四是大力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社区落实,更好地发挥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五是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城乡结合部等治安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地区的安全创建工作;六是拆迁工作做得细。虽然拆迁量在全市最大,但没有违法拆迁,没有激化矛盾的现象;七是充分发挥公安、人民法院、司法民调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作用,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三、不利因素     几年来,通过严打整治,使全区的社会治安形势得到进一步的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加。但是我们还必须清楚地看到社会治安还存在着不少不稳定因素。       1、管理机制跟不上。xx大拆迁、大建设,原有的管理体系破坏,新的管理手段跟不上。拆迁后原有的基层组织(村、组)解体了,一些新建小区尚未建立社委会,处于无组织管理状态。开发建设工地建筑材料缺乏封闭式或监控式的管理,盗窃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2、居住人口情况复杂,治安隐患加大。区划调整后,我区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常住人口原有25.5万,现在16.5万,流动人口原来3.5万,现在10多万。特别是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所街,常住人口1106人,外来人口8749人。外来人口虽然给我们的城市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同时也看到,由于他们无固定职业,有的缺乏谋生手段,就以盗窃为生,一部分人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使得违法犯罪隐患严重存在,且有上升势头。今年1——9月份全区共打处(逮捕、~、直诉)各类刑事犯罪人员309人,其中外来流动、暂住人口195人,约占63%,这些人员刑事作案264起,占全部案件的48%。     3、xx新区警力滞后。区划调整后,双闸、沙洲、江心洲由原来的乡镇调整为街道,由原来的农村向城市转变,处于新老体制转换时期。公安派出所管辖区域大,而警力装备明显不足,社会治安工作投入跟不上新区发展的需要。     4、xx新区建设和整合,拆迁引发的矛盾突出。随着xx地区的开发,南湖老城区的整合, 由拓宽道路等引发的拆迁矛盾变得较为突出。仅XX年1—7月份我区就有8批139人次到省、24批870人次到市集访和上访。到区政府上访总计200起1223人次,其中集访25批858人次,到人大上访52人次。上访中反映较为集中的就是拆迁问题:一是拆迁补偿少。南京房价普遍较高,老百姓买不起房子;二是老百姓对新的居住环境不满。嫌远、上班、就学、就医不方便;三是故土难离。对自己居住几十年的环境难舍难分(特别是老年人);四是拆迁善后工作跟不上。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认为货币拆迁补偿低,个人损失大,不但没有给居住条件带来改善,反而增加了难以承受的经济压力。另外还有因征地拆迁“农转非”的农民因工作无定处,以及原先靠出租房屋来维持生活,而现在征地拆迁断了主要的经济来源。     5、再就业安置困难,存在社会治安隐患。据统计,目前我区劳动人口为18.57万人,占总人口的60%,求职者主要来自征地拆迁的“农转非”人员和新生的劳动力。从目前已办的“农转非”的而未实现就业的近8000名人员情况分析来看,其中大专以上183人,高中2377人,初中4253,小学以下1066人。这类人群中,初中以下文化的占66%。他们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没有特长,很难找到合适自己的工作。另外征地拆迁,整合拆违,使大批生产型企业停产搬迁,增加了下岗、失业的总量。据调查,沙洲、双闸两街道将有220余家企业被拆迁,6000余名职工面临转岗或下岗失业。再有企业改制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引起原有的劳动力大规模流动,成为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增加的又一个原因。去年,在我区7600余名下岗失业职工中,仅市属以上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人员就占到65%以上。这类情况的出现,给我区的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安全因素。     6、“qqq”组织人员的转化工作仍然严峻。虽然对“qqq”练习者组织了帮教、转化工作,但是仍有一些顽固分子蠢蠢欲动,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四、建议对策     完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和改善外来人口管理,扫除社会丑恶现象,积极防范和依法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措施,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我区改革、发展和社会安定,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几点粗浅建议。                                     1、完善xx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建立建全基层组织。凡已建成入住的小区都应及时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物业管理体系,加强社区的治安管理,采取群策群防,公安民警、辅警联防相结合。要适时组织小区居民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治观念。同时要结合小区特点,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提高防范的能力;二是对外来工居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在xx地区形成的几个外来工聚居区由于人口流动性大,人员构成复杂,社会治安隐患比较明显,导致很多外来人员以聚居地为据点,在周边地区犯罪。建议对这些地区采取加大夜间巡逻力度、逐人登记在册、派驻专门机构进行长效管理、建设配套市政服务设施等手段,将自发形成的外来工聚居区建设成为封闭管理的民工居住小区。通过这种措施可以及时有效地将外来民工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统一管理,最大程度上防止外来民工以聚居区为“据点”进行犯罪活动;三是完善居住区的安全防控措施。居民小区历来是犯罪分子主要的犯罪地点,而以往各个居民小区由于巡警力度不足、电子监控等技术防控手段不足等原因,至今仍没有有效的措施解决居民区的安全防范问题。随着开发的推进,大量新的楼盘正在建设中,同时还有为数众多的老式居民小区也正在进行现代化改造。对新建居民区要高起点的建立安全防控设施,决不在新建居民区遗留安全上的隐患。同时对南湖、茶南等较老的小区要结合小区出新等工作尽量完善电子监控等技术防控手段,未实现封闭管理的要尽快建立封闭的物业管理,力争在原有的基础上消灭监控盲点;四是完善新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控措施。随着商住楼和xx科技园相继建成,大量新的企事业单位将会进驻xx新区。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企事业单位在夜间由于无人看守或者防范措施不到位,经常成为犯罪分子盗窃的对象,作案成功率极高。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在规划阶段就要考虑到安全防控的需要,出面建立统一的保安设施,在各单位小防线之外再建立一道地区性的监控网络,做到单位自防与地区群防相结合。同时采取企业与政府共同出资的形式,在新区建立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专业夜间巡逻保安队伍,在各个企事业单位之间进行不间断的巡逻,发现各单位保安措施不到位及时纠正,对监控中心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进行排查处理。     2、妥善解决好拆迁中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拆迁工作的同志,要本着对群众负责,为群众办事,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的态度,耐心细致的做群众思想工作,设身处地地做好善后工作。一要切实为拆迁群众解决好实际困难。目前南京市商品房价格普遍较高,而拆迁补偿标准仍然偏低,老百姓买不起房子意见很大。建议政府适当提高拆迁标准,让被拆迁的老百姓买得起房子。对有特别困难的弱势群体,要提供经济适用房或承租房,让这部分人买得起房,租得起房。二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向群众倾斜。要妥善处理好拆迁中的矛盾和问题,既要统一政策依法办事,又要友情操作,在不违背政策的基础上,尽量给百姓得到实惠,让老百姓从内心感受到党和政府为民办事,为民造福。     3、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一个优先”(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两个机制”(即完善市场就业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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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对南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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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调查思考

对南江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南江县政府办公室 林仲铭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培养人的目的是提升国民素质,要提升国民素质就得发展基础教育,发展基础教育就得重视农村教育,农村教育与家庭教育又密不可分。南江农村覆盖面积大,教育不能均衡发展现状着实令人深思。据笔者扎根山乡多年的经验,调查研究如下:

一、基本现状

南江属国定贫困县,南江全县学生总数117527人,其中初中生26254人,小学生77671人,留守儿童52877人。受打工潮的影响,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蜂拥,留守儿童剧增,致使农村家庭教育现状令人堪忧。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放羊式”教育。学生一旦被放即毫无拘束地漫山流浪此之为“放羊式”。农村中一大批“留守学生”被家长毫不吝情地留下,放到学校,放到社会。这些留守孩子中男女生均上过网的几乎为90%,有网瘾的不低于27%,一部分孩子打架斗殴、偷盗抢劫、行为恶劣;其性格孤僻、学业成绩普遍下降。一到放假,这些孩子便街上闲逛,网吧游荡,形式严峻,如捅散的蚂蚱到处都是。在学校,父母均不在身边的占32.7%。如此之多的孩子被处在“放”的状态。放出了大批留守孩子父母监护该管管不了,爷婆隔代让管不敢管,学校代管想管难管好的现状。

“遥控式”教育。“遥控式”就是远距离指挥的高层次的现代工业新名词。在教育空间上是距离,在教育形式上是脱节。经调查,家长参与学校活动情况:长赤镇所辖的两所九义校及一所小学共计3876名在校学生,召开的一次家长会,没有参加家长会的就有1300多人。配合教师工作情况:在另一所学校的一二年级的调查中,能坚持在学生作业本上签字的家长占60%,其余40%的作业本是学生自己签字或请他人代签;学生犯错误学校要求请家长时,人不到校电话到学校的家长几乎近1/3。关心子女情况:在小学接送孩子上学和放学的家长不足30%。还调查过小学六年级学生,六年快毕业了家长每年都看通知书的有78%,隔三岔五看过通知书的占20%,还有22%的一次都没有看过孩子的通知书。家长在其位不谋其教,一部分学生处在遥控式教育状态。

“棍棒式”教育。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他们坚信“不打不成人,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教育理念。既挨“体罚”还受“心罚”的现象在农村就司空见惯了。在家庭中经常使用“不争气的东西,蠢货,笨蛋……”等尖酸刻薄语言来教育学生。据学生反应,大多数家庭都以家长为中心:家长动辄就翻孩子日记本;动辄不准孩子与异性交往等以家长式的权威和命令主义教育为主。父母缺乏与孩子交流,凭着自己的情绪去教育孩子,据调查,农村孩子没挨过家长打的学生几乎为零,每周都要挨打的占10%,这样多的孩子处在蛮横的“棍棒式”家庭教育状态。

“溺爱式”教育。家长们相信“树大自然直”的理念,过分迁就、溺爱孩子,普遍认为孩子还小,等长大了自然就“不学而知”了。连犯错误也成了一种“美德”,“敢尝试”“有创造”嘛。故把孩子当成了“宠物”、“心肝宝贝”。他们一直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染其苍则苍,染其黄则黄”这些有着时代通病的孩子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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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爱读书爱思考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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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金秋季节,我们学校迎来了首届校园读书节,全校上下掀起了一阵“多读书,读好书”的喜人热潮,它象一阵旋风,将缕缕书香传播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看到这情景,我们问自己,人为什么要读书?如果没有书,世界将回怎样?回望巍巍中华五千年,有多少文人政客对书籍情有独钟,对于读书,他们又有多么热烈的情怀:还记得那一声“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吗?这一声呼喊留给后代几多震撼,几多警觉?!又记起于谦那句诗来:“眼前直下三千字,胸前全无一点尘”。他告诉我们,书是人性的净化器,给人心灵荡涤,使人大彻大悟。因此,无论从民族进步还是人人发展的角度来说,都应该提倡读书。

在书的社会里,居住着贵族,也居住着庶民,即有善者,也有恶棍。然而,一本好书总是把真善美之人放在最高的席位上,并以此端正读者的人生态度,使人价值纯粹;一本好书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经得起岁月的打磨;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

我们爱读书。曾几何时,我置身书海“不可自拔”。《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作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因此明白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弟-子规》让我铭记,只要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我在书中目睹了黄河的九曲喷薄,见证了长城的雄伟逶拖,领略了金字塔的庄严神秘我居高临下,历史长河里的点点滴滴尽收眼底,人类社会的没一寸足迹一览无余!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阳光下的年轻一代,我们更应该努力丰满自己的羽翼。我们知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可以看得更远;以书作垫脚石,我们可以攀得更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朋友们,请以审视的目光阅读书籍,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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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强化基层信访工作思考对策_工作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1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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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信访工作思考对策

基层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群众、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要渠道,也是纪检监察部门依靠群众监督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如何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使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对信访工作的新考验。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在城区是企业改制、下岗

职工生活出路问题及城镇建设、拆迁、安置、赔偿及管理中的问题;在农村是村级村务、财务公开透明及上级惠农政策的落实问题。这中间就存在着职工与企业、群众与乡村干部之间的矛盾。如何做好这项难度高、责任重的基础性问题是每个基层纪检干部应该深刻考虑的问题。

一、**县基层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抓基层信访工作伤神费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

(二)信访内容由以政治问题为主转变为以经济利益为主。反映农民负担问题、“三乱”问题、拖欠工资、医药费、征地拆迁补偿、企业改制、承包收入、经营方式、社会保障等方面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进行政策调整,在执行新政策当中出现的一些信访问题增多。而反映政治问题的信访明显减少。

(三)信访形式多样化。一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增多,相当一部分群众仍受人治社会管理意识的影响,信访不信法,认为权大于法,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而采取向党政机关信访的形式又直接、不需交费等。明明行政手段无法解决的问题,偏偏坚持走信访路。二是异常访有增无减。如发生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本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处理;正常情况下的职工病故问题也非工伤死亡等,但部分信访人在信访部门明确解释和引导后,仍然坚持到党政机关缠访、闹访要求解决。三是群众对信访存在的一些问题不直接交予当地部门受理,而是将信访件交予地区纪委、自治区纪委,甚至是中纪委。

二、解决的方法及对策

(一)完善现有信访体系。坚持分级负责、门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及时、就地依法依政策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职能明确,分工有序,协调协作,高效统一的新时代人民信访体制。一要加强领导,各级领导不仅要经常过问信访工作情况,亲自查办、督办大案、要案。还要针对信访中的问题,做好调研工作,推进信访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其次,强化信访部门的上下级指导、监督关系。明确各级信访机构接受同级政府和上级信访机构的共同领导,加强上级信访机构对下级机构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将信访督察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中。第三,破除地区界限和条块分割的信访旧观念,整合信访部门和资源,把条块管理和属地管理结合起来,以属地管理为主,成立综合信访办,在责任追究机制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二)制定信访工作制度。从增强信访工作制度可操作性和促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信访工作质量的角度出发,着重将信访工作操作程序进一步细化,强化办理人员和涉案单位的责任,例如建立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律师接待制、领导包案制等在实践中证明切实可行有效的制度。细化追究责任的处罚条款,明确执罚机关,避免出现信访问题互相推委,久拖不决和信访“石沉大海”的情况。

(三)加强信访法制化建没。首先,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时,要坚持依法办事,掌握好相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做好信访群众的解释、疏导工作。其次,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及时引入法律程序,以减少干群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第三,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对正常的群众上访,要畅通渠道,认真接待,引导群众逐级上访。对少数以信访为名,组织串联,甚至煽动群众闹事,干扰机关和社会的正常秩序,造成严重后果,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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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完善机制  力求实效  大力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水平——铁路企业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辨证思考_经验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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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  力求实效  大力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水平——铁路企业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辨证思考

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企业监察职能的重要体现,是企业监察机构以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制度为依据,针对影响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主要问题,依法对企业干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的效率与质量情况所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督促企业各级领导、职工增强管理意识,树立效益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防止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行为。吴官正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主动发现、揭露和处理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堵塞管理漏洞。”这是对所有企业监察机构包括铁路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所提出的要求,也是我们铁路企业效能监察应该达到的目标,当前铁路企业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尤其重要和紧迫。

一、正视当前铁路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铁路企业开展效能监察活动较早,在实际工作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效能监察的普及率不能令人满意,效能监察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仍然有一些薄弱环节应引起我们重视和改进。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视廉正监督、忽视效能监督的现象,或有将效能监察等同于纪检监察的认识,这是对效能监察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理解不深,对开展效能监察的作用了解不透。

二是效能监察的机制尚不完善。迄今为止,效能监察的程序性法规还没有出台,而现有的可以作为效能监察依据的法规过于原则,特别是铁路企业效能监察的制度尚不配套,操作各行其道,相比廉正监察工作,存在制度不够健全、操作不够规范的问题。对于“不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失职”等效能方面的问题不能有效制止,老办法不管用,新的办法又没建立起来,致使监察起来无规可循,无矩可蹈。

三是把握不了效能监察的方法和途径。有些单位把对暴露问题的追究和处理看成效能监察,也有的把纪检监察混同于效能监察,这都是片面和错误的,它忽视了效能监察“事前监察、事中监察、事后监察”的功效。

四是效能监察奖惩方面缺乏制度性和规范性。有的只奖不惩,有的只惩不奖,同时,还有许多问题研究不够,比如工作标准评定的问题、数据客观准确性的问题、奖惩的标准及效果问题都没能认真的探讨和研究,特别是在平时的业绩考评上不够规范或存在忽视考核的现象,使效能监察奖惩缺乏必要的依据。

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们对效能监察工作的作用理解不深,忽视了效能监察对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效能监察工作不是单纯的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对铁路企业来说,效能监察工作也是生产力。通过完善的效能监察可以节约投资,降低运营成本,减少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可以提高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带来长远的社会效益,从而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可以凝聚职工人心,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内在的生产力。

二、完善效能监察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效能监察工作做好铺垫

机制建设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可以规范效能监察工作,便于我们正确地开展效能监察活动。

首先,建立领导机制。加强组织,健全机构,是保障效能监察工作运行的关键。铁路企业要专门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副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财务、计划、技术、物资、企管等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并建立行政主要领导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专业职能部门配合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

其次,完善教育机制。一是要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使广大职工明确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效能监察工作的认识,达到积极主动配合效能监察的目的。二是对效能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效能监察业务知识,以便于效能监察工作的正确顺利开展。三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根据阶段性的特点和效能建设的要求进行不间断的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教育。

第三,健全立项机制。立项机制的建立可以把超前防范与过程监督结合起来,把加强管理与查处问题结合起来,把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与推动廉正建设结合起来。当前,铁路企业应在确定立项重点、制订立项标准、规范立项程序三个方面完善机制建设。

第四,确立考评机制。积极探索绩效量化考核,建立科学、量化和可操作性的绩效考评办法,制定出效能激励机制和告诫诫免制度,与当前铁路企业开展的干部末位淘汰制和职工待岗办法结合起来,把绩效考核的最差人员和行政效能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作为一票否决的条件。

三、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必须把握四个环节

1、建立健全效能监察网络。仅有规范的工作机制尚不能保证效能监察工作的落实,必须将效能监察工作从建章立制向监督落实推进,健全效能监察网络,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多管齐下,切实改变重制度轻监督的现象。一方面要加强效能监察力量。选拔各层面的优秀职工代表、优秀党员充实到效能监察队伍中,建成固定的监察组织,对于阶段工作或单一工程,可以指定工作骨干中的优秀人员担任临时监察员,从而及时准确地反馈信息,便于效能监察领导机构掌握全面情况。另一方面,积极拓宽监督渠道,要形成上级与下级相互监督、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生动局面,真正建成立体交叉的监督网络。

2、把握专项效能监察的过程和途径。专项效能监察主要是解决企业管理某一时段、某一管理方面或某一重大项目影响安全生产经营的突出问题,它是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方法。专项效能监察的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即:调查摸底,选题立项;找出问题,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适当奖惩;提出建议,改进管理。在调查阶段,要注意核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分析有关的报表台帐,掌握准确的数据。实施的途径有:一是检查管理的效率、效果为切入点。检查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责任心,以考评其是否称职。

3、围绕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效能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必须盯住管理的薄弱环节,盯住最易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盯住投资额大的重点项目。对于铁路企业来讲,抓住群众所关心的重点环节和热点问题,就把握了效能监察工作的关键。必须在安全生产、物资采购、工程管理、干部任免、招待费使用等方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监察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责任心情况;物资采购中,监察招标工作制度的落实,实现流程规范化、工作程序化、结果最优化;在工程管理工作中,从立项开始到竣工决策的全过程进行监察审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减少损失浪费;在干部任免工作中,监察任免程序的规范性,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在招待费使用方面,监察制度的落实情况和违规操作问题,真正做到合理开支,勤俭建企。

4、从严考核,奖惩分明。紧紧抓抓廉洁、高效这个关键环节,敢于动真格,本着“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的原则,采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办法,切实查清问题,严肃处理。在平时的绩效考评中,要确保考评的质量和准确度,必须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客观、深入在分析班子内部的“背靠背”评价情况,二是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三是认真开展效能民主评议、测评和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工作,四是收集考评主体的有关举报、投诉情况。同时,要把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好,奖惩分明,切实做到“三挂钩”:一是与干部任免使用挂钩。对那些认真执行效能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要进行表彰奖励,给以重任提拔;对实施效能建设不好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仍不思改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处理。二是与评先创优挂钩。要把效能建设情况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之一,实施不好,责任范围内发现办事拖拉、不作为、发生安全事故、经费管理混乱等现象的,坚决取消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应予以取消。三是与经济奖惩挂钩。这也是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效能建设落实好、成效大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乃至重奖,否则,必须大胆运用经济处罚手段。

四、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必须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

效能监察工作不是“单打一”,也不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独行其事,它与单位其他部门、企业管理和企业的自我约束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一是摆正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在效能监察中,纪检监察部门应是监察主体,其他职能部门是被监察对象,在效能监察立项中,项目的承办部门一般是纪检监察部门。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要注意找准自己的位置,既不能越俎代庖,代替业务部门完成工作任务,也不能把业务部门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当作企业效能监察工作。要分清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不同职责,同时又要注意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

二是处理好企业效能监察与企业管理的关系。铁路企业效能监察不能脱离企业管理,但更不能取代企业管理,而是对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对各种立项的问题进行检查,主要是发现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制度,并督促落实,堵塞漏洞,而不是直接参与管理和纠正错误。

三是指导好部门和下级企业实现自我约束。监察一批项目、堵塞一些漏洞、夯实一片基础是铁路企业效能监察的重点工作,但不是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促进企业尤其是各部门建章立制、实现企业的自我约束才是效能监察工作应尽的职责。

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注重检查和纠正所涉及的各类问题,一方面对有严重违纪的人员进行查处,另一方面积极协助各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企业的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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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建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体制的思考[页2]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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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体制思考

三、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必要性

(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是推动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与监督体制,有利于强化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建设工程、国有土地、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及其他资产营运在阳光下进行,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争取项目和资金,促进经营城镇工作。

(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是解决部门各自为政,建立科学有效监管体系的需要。在目前分散管理的体制下,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相互扯皮、各自为政、互不通气、资源浪费等问题,既形不成合力,又影响政府形象。改革现行管理与监督体制,建立统一管理与监督机构,有利于创新监管机制,凝聚合力,形成统管机构统一指导、协调。

(三)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需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归并集中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形成统一的有形市场,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建立统一管理与监督机构,能够实现立项授予权、工程发包权和监督执法权的分离,有利于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有利于推进我县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和市场化配置。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有利于创新政府管理体制,落实我县反腐倡廉防范体系,从体制机制上预防和惩治腐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有利于建设“信用”,以制度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以监督管理保障和促进社会信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吸引市场投资,保持市场活力。

(四)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是规范当前频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需要。从宏观层面来看,县(市)级基层是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目前我国每年政府投资达4000亿元左右,其中市、县地方财政投资2600亿元左右,占政府投资额65%左右。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近年来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产交易、林木经营权、广告位经营权、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等公共资源年交易项目达400个左右,年交易额达8亿元左右。从这个意义上看,建立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同样相当必要。

四、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原则

(一)遵循法律框架原则。在国家现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框架内,设置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与监督机构,依法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一管理与监督,不改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资格,不会出现法律障碍。

(二)充分整合职能原则。撤消现有各专业招标投标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分散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划转到公共资源交易统管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职责,实现管理与监督分离。

(三)协调和高效原则。对照“四大交易”,特别是建设项目所属类别,在统管机构分设若干内设机构,做到职责明确,关系协调,效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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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妇女维权工作现状调研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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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工作现状调研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目前妇女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隐性失业、劳动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健康权保障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妇女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热点问题之一。从妇联平时接待的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来看,由于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我市仍时有发生。由于“男尊女卑”、“夫权思想”还未根除,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还有表现。近年来我市家庭暴力案件逐年提升,大多数妇女采取忍让态度,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

本人在平时的工作中接触了大量的因各方面原因造成妇女权益损害的案件,从现在妇联的处理情况来看,效果不是十分明显,本着探讨和研究的角度,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妇女维权工作。

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要继续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二、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家庭助廉、“不让毒品进我家”、 “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健全、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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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对检察院刑检部门深化改革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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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刑检部门深化改革思考

大力转变执法理念,深入进行检察体制改革,是面向二十一世纪、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检察院的刑事检察部门,作为检察院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石,在检察院各职能部门的改革中始终处于前列。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确立、多媒体技术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普通程序简易审的试行、侦查监督部门的成立,都打破了旧有的办案模式,体现了新的办案理念。与此同时,一些反映现行刑事诉讼体制深层次矛盾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着改革的深入进行,因此,转变执法理念,对检察体制进行宏观规划,加快改革的进程在当前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从刑检部门的一些现象入手,对刑检部门的进一步改革作一些探讨。 一、现行刑检工作机制的不足之处     1、捕诉分设 办案效率低下     目前刑检部门普遍分设为批捕和起诉二个业务职能机构,实践证明这种设置加大了司法成本,不符合效率原则。(1)、工作重复,人力资源浪费,司法成本增大。刑检部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刑事案件提请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基本证据都已到位,到提请起诉时只不过将这些证据材料整理有序、装订成册。由起诉阶段的承办人重复批捕时的阅卷审查、提审复核等工作,延长了办案时间,对司法资源的浪费显而易见。(2)、捕后侦查阶段,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脱节。捕诉分设后,在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到审查起诉之间形成一个空档,无人对这一阶段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证据的变化负责督察。(3)、捕诉分设后,在批捕部门和起诉部门之间为“捕后不能诉”产生矛盾。因批捕、起诉对证据的要求不同,有些符合批捕要求的案件,因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导致“捕后不能诉”时,起诉部门往往责怪批捕部门对案件证据不够充分就批捕,而批捕部门则埋怨起诉部门过于谨小慎微,不会运用证据大胆起诉。     2、检警关系模糊 法律监督不能落到实处     我国传统的诉讼结构将检警两家关系定位为“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种没有具体制度保障的设计导致现实中检警两家关系常处于尴尬境地,随着刑事政策的变化在配合与监督之间摇摆不定。(1)、在“强调打击、轻视~”司法理念指导下,惩治犯罪,保护社会是首要任务,公安机关往往把惩治犯罪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主要手段,并把批捕人头数作为考核斗争成效的首要标准。检察机关承受着惩治犯罪专政职能的巨大压力,在办案中片面追求高批捕率,放松了对批捕标准的把握,结果许多轻微触犯法律的犯罪嫌疑人被送进看守所,社会治安则未见好转。(2)、法律监督阻碍重重。随着批捕部门向侦查监督部门职能的转变,法律监督工作成为考核刑检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而办案中法律监督则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渠道不畅,案件来源受到局限;程序不明,实际操作举步维艰;追责乏力,案件监督难以落实;关系不顺,掣肘行为时有发生等。刑检部门投入大量的精力四处挖掘线索,多方调查取证,上下协调关系,公安机关则指责检察机关抓着小错上纲上线,两家陷入监督越多,检警关系越紧张,监督越难开展的怪圈之中。(3)、各自为政,刑事案件诉讼质量下降。公安机关办案中注意力主要放在查清案件事实、捕获犯罪嫌疑人、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上,刑检部门则要求充分、全面和固定的证据。移送刑检部门的案件出现证据收集不够全面、充分甚至存在矛盾时,因检警两家互不隶属没有制度规范,刑检部门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不配合导致诉讼效益低下。案件勉强移送法院后,律师抓住这些证据上的问题展开辩护,案件质量无法提高。     3、公正、高效的主诉检察官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确立是刑检部门改革最重要的成果,也是刑检部门今后深化改革的方向,刑检部门无疑在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但现行制度与以公正、高效为标志的主诉制相比仍有相当大的距离,需要进一步完善。(1)、主诉检察官的办案权与以往差距不大。主诉检察官以独立的办案权为基本标志,而现阶段主诉检察官的办案权仅限于事实清楚的一般案件的起诉权,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增减罪名罪行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仍需向行政领导层层请示汇报,占用了大量办案时间,行政干预独立办案的现象时有发生。(2)、对主诉检察官的工作评估不科学。近年来对主诉检察官都是采用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法进行工作考评,它将主诉检察官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法律监督、调研信息、综合治理等子项确定分值综合打分,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这种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确定的打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办案实际,办案质量、难易程度等主要指标没有优劣区分标准,调研信息、综合治理反有明确的加减分项目。这一模式诱使主诉检察官对所办案件得过且过,出庭公诉成为走过场,主要精力则放在了写调研文章、上法制课、编工作经验上,一年到头看似忙忙碌碌,实则本末倒置。(3)、主诉检察官管理机制严重滞后。主诉检察官属于高度专业化的司法官员,现行的检察官管理仍沿用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其弊端日益明显。刑检工作要求主诉检察官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实践性和专业性,一个公诉人没有长达十年的出庭实践是无法成为专家型称职的主诉检察官的。现行体制根本没有为检察官提供一个终身从事刑检工作的激励机制,检察官的进步只有行政职务晋升一条路,行政职务晋升成为衡量检察官进步与否的唯一标准。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优秀的检察官被提拔后都离开了主诉检察官的行列,专业化的主诉检察官队伍无从建立。 二、刑检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的理论思考     现阶段刑检部门工作机制上产生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刑检改革中种种理论困惑的反映。要找出解决办法,必须首先从理论上明确检察改革的方向。     1、刑检部门的准确定位     刑事诉讼法赋予刑检部门法律监督职责,同时刑诉法确立了以法官为主导,控辩对抗的刑事诉讼模式,这一模式要求刑检部门的全部工作应围绕出庭公诉展开,一些人据此质疑刑检部门的法律监督权,认为监督权妨害了公诉权的独立行使。理论上的争论导致刑检部门的法律监督权缺乏制度

保障,监督工作难以展开,因此刑检部门的深化改革,首先需要解决刑检部门的定位问题。(1)、公诉职能是刑检部门最基本的职能。公诉权作为一种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国家权力,具有主动性,强制性和专门性,只能通过享有国家追诉权的刑检部门行使。刑检部门代表国家对特定嫌疑人触犯刑律的行为进行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罚处罚,是刑事诉讼中上承侦查、下启审判的重要环节。(2)、公诉职能与监督职能是一致的。公诉与监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并不对立。刑检部门在尽最大力量实现公诉目标的同时负有监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责任,监督责任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对侦查权和审判权产生制约,从而在权力制衡的基础上形成公正的司法体系,防止权力滥用。(3)、监督职能只能在公诉活动中行使。刑检部门的监督权并不能单独存在,它贯穿于公诉活动的始终。批捕权和起诉权是为了监督侦查活动与审判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而设立的,具有程序性、参与性、及时性的特点,刑检部门的整个办案程序就是履行监督权的过程,不需要再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单独行使监督权。综上所述,可将刑检部门定位为执行公诉职能和监督职能的检察院内部职能机构,法律监督职能体现在公诉职能的良性运行上。     2、刑检部门的活动原则     在解决了刑检部门的定位后,其次应明确其活动原则,保证公诉与监督职能的依法履行。在法律规定的共性原则下,应特别强调下列原则。(1)、独立行使公诉权的原则。这是确保刑检部门不受干扰地顺利完成公诉任务的重要保证。在法官主导的庭审模式下,要求刑检部门承担指控犯罪责任的同时,也应给予其独立调查取证、决定起诉与否的全部权力,不受案外因素的干扰,以保证全面履行职责。(2)、引导侦查的原则。刑检部门在法庭审判中处于控方地位,负有对犯罪的证明责任,要保证职能的发挥,前提条件就是公安机关取得符合公诉要求的全面的证据,因此应当确立刑检部门在侦诉关系中的主导作用。刑检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案件中的犯罪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等方面的认识不一致时,刑检部门的决定应具有优于公安机关决定的法律效力。规定侦查工作必须对刑检部门开放,刑检部门可以视情况对侦查工作提前介入以审查证据,提出对证据的意见和取证方向的建议,公安机关必须予以配合、支持,并采纳刑检部门的意见。(3)、依法监督的原则。由于刑检部门和公安机关工作重心不同,因此刑检部门对公安机关的引导并不是将刑事警察部门划归刑检部门管理,警检一体化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将带来一系列问题。刑检部门在对公安机关引导侦查时,对其违法侦查行为不仅有权事后监督,而且有权进行事前指导。在庭审活动中,刑检部门通过对违反诉讼程序的审理行为提出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保障了庭审活动的合法性,刑事审判监督不会动摇法官的中立地位。     3、刑检部门检察官的性质     解决刑检部门检察官的定位是深化刑检部门改革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检察官的定位从属于刑检职能的定位,应当属于司法官员。(1)、检察官的公诉活动集中反映了检察官的司法属性。其一,这种活动是为了维~制,具有维~制的目的这一特征。其二,公诉活动以直接性和亲历性为基础,要求检察官亲身经历程序,直接审查事实,从而建立内心确信。这一活动必然是个体化的,这种个体操作特征突出体现于法庭诉讼活动。检察官在法庭上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包括在庭上采取公诉权范围内的各种诉讼行为,都只能是一种个体性操作,其他人想帮忙也帮不上。其三,由于直接性和亲历性以及个体操作特性,检察官行使其职权应当独立,有权抵制不法干涉。(2)、应围绕公诉活动设立职能机构。捕诉分立的机构设置根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检察院组织法》,在当时权力缺乏外部制约的条件下有其积极意义。但权力是不可能通过内部监督实现公正运行的,在控辩对等的诉讼模式下,继续保留这种设置弊大于利,理应遵循公诉活动规律,在现阶段批捕权归于检察院的前提下,用主诉检察官制度加以替代。(3)、主诉检察官制度,是对检察权的重新配置,实施关键是“还权于检察官”。由于捕诉分设、三级办案的司法体制具有“审而不定,定而不审”的特点,因而与司法的一般规律不符,同时也难以充分调动检察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在目前迫切要求加强公诉职能的形势下,这种办案制度已显得不适应。对此进行改革,就要求使检察官从缺乏自主性和独立性的案件承办人员成为有职有权的检察权行使主体。如果使检察官完全成为听命于上司指令而没有独立权限因而在业务活动中谨小慎微的公务员,就违背了司法活动的规律。 三、刑检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的具体措施     通过对刑检部门转变执法理念的理论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刑检部门的改革必须遵循刑事诉讼的客观规律,走主诉检察官制度的必由之路。所有的改革措施都应围绕深化主诉检察官制度这一主题展开。     1、确立主诉检察官的基本办案模式是转变执法理念的出发点     按照刑检部门的职责要求,应建立主诉检察官办案小组,分为主诉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检察书记官,由此建立刑事检控制度,设置一种以庭审公诉为中心,以起诉制约侦查的合理系统,从而理顺侦诉关系,使之在庭审中与辩护对等。主诉检察官与检察事务官具有不同的分工:主诉检察官主要面对法庭,在庭审中形成与辩方的强有力对抗,检察事务官主要面对侦查,对侦查起到强有力的制约。近期,主诉检察官在程序方面享有下列权力:调查取证权、追回补充侦查权、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权、建议延期审理权、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权、起诉权、追加起诉权、追诉漏犯权等,远期应当拥有: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权、补充侦查中的搜查、财产查封、扣押权、终止审查案件权、不起诉权、撤回起诉权、变更起诉权等。在实体方面的权力近期主要为:增加认定罪名、犯罪事实权、对公安机关或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口头纠正权、对庭审中影响实体的违法现象口头纠正权。远期上应有:减少认定罪名、犯罪事实权、撤回起诉权、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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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几点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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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几年,北京地税以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引进竞争,发扬民主,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大力推进竞争上岗工作,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本文结合通州地税局在开展竞争上岗实际工作中一些探索和实践,针对当前竞争上岗工作所面临和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思路和对竞争上岗是我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一种以“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法。近几年,北京地税系统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竞争上岗,收到了明显的成效。XX年、XX年,通州地税局积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准备,组织了两次竞争上岗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与探

一、开展竞争上岗的实践与探索

(一)两次竞争上岗工作简况

XX年,通州地税局首次在副科级领导职位中引入竞争机制,在市局人事处的帮助指导下,边探索边实践,按照制定方案、公布职位、动员报名、综合笔试、演讲答辩、考察测评、公示任命的程序组织竞争上岗。第一次竞争上岗,在全局上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家踊跃报名参加。依据分步淘汰的原则,最后51人参加了综合笔试,14人参加了演讲答辩,7名同志通过激烈竞争最终走上副科级领导岗

XX年,在规定原则、程序的基础上,通州地税局将整个考试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人才考试测评机构进行,在9个副科级领导职位上再次实行竞争上岗。同时,将竞争上岗的应试人员范围划定为从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考试测评机构负责考试部分,竞争上岗办公室结合单位实际,对整项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把握。整个过程,工作开展紧密有序,程序环节设置合理清晰,共有49人参加了竞争,33人进入了面试答辩和党组考核,9名同志最终通过竞争走上领导岗

(二)两次竞争上岗的比对

纵观两次竞争上岗实践,XX年,首次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引入了竞争的机制,打破了传统习惯的思维定势,在局全员上下引导和激发起了竞争的意识。XX年,进一步在竞争上岗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以及合理性方面又进行了一些深入的研究和探索。首先是在选拔对象的范围上,一改XX年面向全员、自愿报名的做法,结合上一年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将参选的范围确定为后备干部库。坚持应试人员须是后备干部的原则,加大了党管干部的力度,使竞争上岗工作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效的联接起来,较好地避免了工作中的偶然性,体现出了群众认可、参与的原则,有利于形成干部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有利于引导干部克服片面注重竞争,增强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全面发展的实效。其次是在组织的方法、形式上,充分总结XX年工作实践的经验,将竞争上岗考试部分委托给专业的考试测评机构进行,有效地引入了考试测评机构专业、客观的科学方法,同时使人事部门从大量细致繁杂的具体工作中解脱出来,转而进行更结合实际、缜密有效的工作指导和把握上。并较好地避免了各种可能的人为矛盾因素干扰和影响,努力做到开展“阳光下的竞争”。此外在考核的设置、侧重点上,进行具体的规范和完善,更加注重察看实际工作能力、素质的锻炼积累。按照综合笔试、面试答辩、民主测评、全面考察四个环节进行设置记分,在各考评环节和内容上突出对预选对象实际综合素质、工作能力以及内在潜能的挖掘测评。使得“临时复习”的效能大大降低,保证了考试更加贴近实际岗位的需要,提高了竞争上岗工作的质

(三)总体收获、成效

一是通过竞争上岗,拓宽了干部的选拔任用渠道,选人视野进一步开阔,一些优秀的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优化了干部队伍的知识年龄结构。通过两次竞争上岗,我局副科级干部队伍整体平均年龄下降了4.71岁,同比下降了9.41岁,知识学历结构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竞争上岗的16人中,6人为大专学历,其余10人全部为本科学历。二是通过坚持开展“阳光下的竞争”,实行全程紧逼式监督,突出了“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出的干部群众满意信服,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引入了竞争的机制,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忧患意识、竞争意识,激发了大家不断奋发向上的精神,努力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建设高素质、适应北京地税事业快速发展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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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创新工会工作的几点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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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工会工作的几点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不断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化,特别是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和新的劳动用工制度的实行,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工会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作为各级工会组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正视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开创新思路、新局面。 近年来,由于各级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工会理论、体制的进一步创新,工会组织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并受到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但是,就目前情况看,县级工会组织也面临许多矛盾和挑战,工作难度仍然很大,突出表现为“五难”:一是维权难。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日益清晰,劳动关系更加复杂,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屡有发生,依法维权任重而道远。二是工会组建难。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重生产经营轻组织建设问题,再加上管理方式落后,用工随意性大,不仅建会难,而且建了也难以发挥作用。三是经费收缴难。国有集体企业大都先后改制,有的关、停、并、转、破,职工人数大量减少,许多企事业单位不能依法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应由同级财政负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不能列入预算,再加上一些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收缴方式落后,致使工会经费增长缓慢。四是实施帮扶救助难。缺乏资金是各级工会在困难职工工作中遇到的普遍问题,也是制约困难职工工作体系建设的关键因素。同时,由于工会的地位和性质,也决定了工会在帮扶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可能是“主旋律”或“主角”,只能是“配角”、是“绿叶”。五是工作开展难。特别是县级总工会普遍存在着人员少和年龄老化的问题,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往往被动应付,而一些想干的事情却无能为力。另外,乡镇、社区、行业等工会组织尚不健全,工作存有断层现象。上述种种困难和问题,虽有客观因素,但也有主观原因,解决的办法只有靠创新思路、创新机制。

当前,工会工作千头万绪,既要体现党和政府乃至企业行政对工会的要求,又要体现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的要求。做好工会工作,必须抓住重点,解决主要矛盾,在直接有效地体现和落实“依靠”方针和履行“维护”职能的前提下,实现重点工作任务的新突破。

第一,加大维权力度。关键要强化维权理念,完善维权机制,突出维权重点。在维权理念上,要不断强化源头参与、全过程参与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更好地发挥维权职能。在维权机制上,要不断完善职代会运作机制、厂(校、院)务公开运作机制、劳动保护动作机制和劳动争议运作机制,同时,努力构建工会法律维权平台(法律维权中心),集信访接待、调查处理、法律援助于一体,建立依法维权的长效机制。在维权重点上,要突出困难职工、民主管理、收入分配、安全卫生、教育培训等,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第二,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工会基层组织是工会活力的源泉,也是基层党组织依靠的力量。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有工会组织。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要保证亮点,攻克难点,突破重点。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要确保工会组织不散、工作不断、队伍不乱,并长期发挥作用。对非公有制企业,要重点解决长期拒不建会或建会后不发展会员的问题。对进城务工人员和社区群众,要通过建立区域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将他们逐步吸纳为会员。同时,对暂不具备建会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走“党建带工建”的路子,为尽快建立工会组织创造条件。

第三,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针对当前工会经费收缴难的实际,应改变过去经费收缴“单打一”的做法,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经费收缴的力度和管理水平。一是要积极争取有关方面对经费收缴工作的支持。可推广财政代扣税务代征工会经费的有效做法,也可把拨缴工会经费纳入人大执法大检查和审计部门审计的范围,并把拨缴工会经费列入签订集体合同的条款。二是要夯实工会经费收缴的基础工作。加大《工会法》宣传力度,优化工会经费收缴环境,规范收费工作制度,完善经费审查机制,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实行重点管理。三是要坚持依法收缴和感情收缴相结合。工会组织除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外,还要与所属基层单位工会干部、财务人员、企业负责人多联系、多沟通,建立一个比较融洽顺畅的经费收缴环境。

第四,加大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力度。一要按照“拾遗补缺、救急济难、快捷帮扶”的工作原则,真正建立起集困难救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职业介绍、技能培训于一体的困难职工帮扶(维权)中心,使其成为工会为职工办实事的重要窗口和有效载体。二要确保帮扶中心有场所、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并发挥实质性作用。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首先要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采取工会经费投入一点、社会各界筹集一点、同级财政和上级工会组织拨付一点的办法,加大对帮扶工作的投入;其次要建立分级负责、分类帮扶机制,县级工会重点做好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救助对象调查和救助标准确定等工作,基层工会更多的是抓好落实。

第五,加大工会自身建设力度。面对当前工会机关机制、体制、管理、工作方式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实际情况,应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精神,重点研究机构设置、运作机制、活动方式和工作内容等问题,努力加强工会能力建设。当前,应从以 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会能力建设: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工会参与能力;二是坚持依法办事,切实提高工会维权能力;三是紧密围绕中心,切实提高工会建设能力;四是落实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工会教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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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对拆迁补偿等问题法治与德治的思考认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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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问题法治德治思考认识

一、对法治与德治的理解     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治国之法大体两类:一种是法治,就是用法、令、刑、罚治理。另一种是德政或仁政,就是用德、仁、义、礼、信治国。一般来看,历代的统治者都是两手并用。即以仁义为根本,靠法令来治理,双管齐下,恩威并重。这也许是治国的最高境界。看历史上多个国家和朝代的治国方法实质基本如此,那么这是为什么呢?笔者认为,“以德治国”就是征服人心,使人们甘愿信服,以感召劝导人们思想为主,以高尚的道德和情操、仁爱、信仰感化人们、帮助人们,治理事务。“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抑恶扬善,禁止防止~、荒淫、~。以强制手段建立国家社会安定的秩序,规范人们行为,治理国家。值得提出“法治”不是政治,中国人习惯于搞政治,以政治统领法治,而政治非民众意愿,也不讲公平,所以政治不能治国。政治的实质是“人治”。政治不能代替法治。这是必须搞清的概念,“~”的教训应当牢牢记取。当然现代的“法”与过去的“法”有本质区别,现代是人民当家作主,法是人~志,过去的法只是统治者的意志。治国安民,首先应是实行仁德之政,靠道德思想教育感化,靠人民思想觉悟、修养,自觉约束,如果仁德不起作用了,就要靠法治了,否则,就可能出现混乱和~、犯罪。因此,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法律来加以约束,使人的行为有一定规范,若危害公众利益、国家利益,就要绳之以法,也就是说法治是德治的保障。     二、由拆迁想到的法治与德治     例如现在的房屋拆迁安置,拆迁法规颁布之后,先要进行宣传教育、订立安置协议,之后才能拆除房子,如按期被拆迁人不愿意搬迁,就需要依法强制拆除,这里德就是合理的补偿安置,法就是强制措施。当然,法应是由人民代表及其人民政府制定的,首先应该是“良法”,而不应是“恶法”,这点最为关键。像过去的拆迁,有户口、或住处,拆迁偿还实际房屋面积,看来较为合理,很得人心。后来情况变化了,补偿变得越来越差,所以出现了许多矛盾、纠纷、问题。如:拆迁协议不是双方真实心意。是“形势”逼迫所签。大家思考一下,这是否是拆迁法规、政策不连续、不公正、不合理所至?现在的情形基本是富了开发商,穷了被拆户。有人欢喜,有人忧,忧者多为穷人,看来有些地方的“拆迁法规”有问题。是否有违背宪法原则的地方?一些开发脱离了实际,盲目不量力地扩大拆迁,且属于非公共建设和利益,是为其开发单位的团体利益,忽略了国情民情,在立场和角度上也有些问题,没有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尤其是对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有些拆迁对他们来说可能就是“灾”。因此关键“法”是否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愿?是否公正?“法”的善恶,关系到人民的命运、生活。最近,拆迁补偿有所提高,也发了文,对拆迁引发的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了措施,宪法也强调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这是法治的进步、是德行。政府对弱者有了一些照顾“政策”,这也是德治与法治统一并用吧。顺应了民心。     三、对现代法治与德治的认识     前一阶段,我们的党提出的思想,其实也是治国的思想,因为治国的基本原则是以有利于人民为根本出发点。法治是以令行禁止为准则,而实行法治的前题,需要人民知礼义廉耻、明辨是非、学法知法,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心悦诚服,同时以文明、道德教化,方可能守法,当然总是有不听教化、为非作歹的,这就要依法惩办制裁了。所以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如何将两者揉合运用,则是很重要的。只有法,而没有仁德,人们则可能生“怨”,而只有仁德,而没有法,则可能生“邪”,因此,二者要不偏不倚。当今的“德”从思想、精神上看,就是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助人为乐、诚实守信、为人民服务等文明的东西,对此,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去学去用,以此武装头脑,国家通过浅显易懂的道理教育人民,通过法律来解决人民中的基本矛盾,协调各种关系,使社会成员安于职守,各尽其力,相互信任依存,不搞对立。这也许才是好的治国方法。当然最主要的是解决好人民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生活问题和矛盾,以此稳定人心,德与法都是为之服务的。     四、实行法治与德治关键所在     从治国的角度看,最主要的是国家机关、政府公职人员、执法者这些是治国的关键。因为国家的政权稳定、社会的安定,主要取决于他们。他们执行法律、政策,肩负领导职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工作的质量、成效息息相关。所以依法行政是关键 ,依法治权则是关键中的关键 ,监督制度和措施都要加强,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德与法首先应当在干部之中体现,并形成榜样,所谓上行下效,因此干部就应以身作则,带头守法,行善积德。以自身的德、仁、义、礼、智、信等去影响、带动、感化周围群众,以行动、以德、依法治国、安民,而决不可名不副实,假冒伪劣,马列主义只对别人。俗话说:“攻心为上,攻城为下”。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为必然,比以力压人要长久有效。国家用人也要用贤能人士,选择那些不争权夺利,一心为民的有德之才。政府官员、执法者的素质也是治国的一个关键。总之治国之道,以德为先,治国之本,德法并举。                                                          xx区司法局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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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完善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全文共 4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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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思考

民事优先权是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同性质的若干民事权利发生冲突时,某一民事权利优先于其他民事权利实现的民事权利。①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可谓源远流长、种类不少。但从立法上来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以下笔者就如何完善优先权制度的立法作粗浅探讨。     一、 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的不足之处                               民事优先权制度从罗马法时期就已创立,我国从唐朝开始就有民事优先权的法律规定。但是,目前我国的立法,从种类到项目,从性质、特征到效力、保护的规定,却比西方一些国家的规定要简单得多,且有许多不足,主要是:     (一)认识不足,规定不多     作为我国民法基本法的《民法通则》只有第73条规定的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第89条规定的抵押、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权两条,种类只有两种,且两种优先权的项目也不齐全。致使优先权制度在理论上的认识和研究,局限在优先购买权与优先受偿权方面上,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存在问题。    认识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没有建立市场经济及对公民权利的足够重视与保护。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是1980年颁布的,当时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没有建立,或者不发达,必然会出现对公民权利保护的弱视情况。因为计划经济就是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社会成员没有什么自由与权利。因此,就不可能有一部完备的民法典,当然不可能对包括物权在内的民事权利作出具体详细的规定。     (二)体系松散,项目不全     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我国民法特别法和其他法律,对民事优先权的规定有所增加,《破产法》、《专利法》、《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合同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都有这方面的规定。行政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也有一些内容涉及到民事优先权。应该说,我国的民事优先权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走向多样的过程,目前仍在不断充实完善之中。     尽管如此,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还是存在体系松散、项目不全的问题。例如,特种债权优先权,即先取特权,在不同所有制和不同性质的企业的法律制度中均有规定。与此同时,各种类型的民事优先权项目规定,也比西方一些国家的民法典中规定的少。如先取特权项目,我国规定的主要有诉讼费、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税收、建设工程价款、保险及给付保险金、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而《日本民法典》及《法国民法典》规定的先取特权的项目,比我国民商法律规定的先取特权的项目则要多的多,如丧葬费用、债务人日用品的供给、租金、动产不动产的买卖等等。又如留置权的优先受偿权,我国《担保法》仅限于因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三种发生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而《日本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则还有旅店的宿泊、不动产的保存等项目。     (三)条文简陋、操作性差     具体表现为:一是条文少。不管是先取特权,优先受偿权,还是优先购买权、优先承包权、优先申请权,条文都是廖廖无几,很难完全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民事优先权的有关问题。二是条文操作性差,不像西方一些国家对条文及条文所包含的内容作出详细的诠释。如我国许多法律在先取特权的项目上,对工资、税收没有作出详细的界定,工资到底包括哪几个内容,工资在多少时间内必须向法院起诉。又如税收包括哪些,各种税收孰先孰后,对偷漏税的罚款部分能否优先受偿。各种优先权的特征和适用条件,以及如何保护,保护的范围和方式均没有规定。     (四)重复规定,前后不一     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由于不是由民法典统一规定,而是分散在各部门法中,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重复规定,前后不一的现象。如在先取特权的项目规定上,同为企业法人破产,《破产法》与《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规定项目不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先取特权项目为其他企业法人所没有。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先取特权项目,同样为其他企业法人所没有。同为企业法人,在破产时,先取特权的一些项目在破产法和其他部门法重复规定,另外一些项目不同企业法人的部门法却有不同的规定,这种立法上的逻辑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又如,关于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的先取特权项目,《破产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都用此概念,而在《个人独资企业法》却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这个概念。     (五)考虑不周,顾此失彼     由于民事优先权的分散性和不连贯性,出现了考虑不同,顾此失彼的现象。如先取特权的清偿,在程序上,国有企业有《破产法》规定,非国有企业有《民事诉讼法》规定,而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尽管有先取特权项目,可是,在清偿上却没有程序法上的规定。 二、制定我国民事优先权法的必要性     由于上述等原因,必须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笔者设想,在我国应当制定民事优先权法,归到物权法中独立一编,成为物权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为了解决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散乱不全的需要     解决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存在的种种问题,根本的方法就是对现有有关民事优先权立法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删改、补充,制定一部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事优先权法,把分散在破产法、公司法、海商法、担保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合伙企业法、工业产权法等中的民事优先权的内容,集中起来加以研究和整合,统一规定在物权法中,作为物权法的一编,这样就可以克服和防止民事优先权立法存在散乱不全的状况,易于人们了解和掌握。     (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市场经济要求公平、公正,体现在民法上,就是要求民事主休地位平等,权利平等。然而,由于“近代民法基础的两个基本判断即所谓平等性和互换性已经丧失,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对立”①,因此,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一方,其地位总是要高于经济条件差的一方,这有悖于市场经济对公平、公正追求的初衷。因此,必须抛弃形式上的公平、追求实质意义上的公平。对弱者的一些民事权利予以特殊的照顾和保护,就成为市场经济追求公平而在民法上所作的必然选择,也是现代民法追求实质正义理念的一个鲜明的体现。同时,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经济,担保物权则在其中充当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要求在制定民事优先权法时一并解决。    (三)完善物权制度的需要     民事优先权基本上都具有物权性质,即使是特种债权优先权,也具有物权性质。实际上,民事优先权是物权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国和日本民法典都有专章规定,且都规定在物权编中。民事优先权实际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如果物权法中没有民事优先权的一席之地,必将是物权法的一大遗憾,即使物权法制定出来,将来还是要补充民事优先权的内容。     三、完善我国民事优先权制度的构想     以实现市场经济公平正义的内在价值为追求,借鉴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做到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潮流,建立民事优先权法定主义,使每一种民事优先权都成为独立的物权。    (一)关于民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体例     民事优先权从本质上属于物权范畴,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国、德国、日本等立法例,在民法典中均有专编或专章规定民事优先权的一般内容,若缺少作为物权性质的民事优先权,民法典的物权制度的完整性将大打折扣,因此,我国正在制定的属于民法典重要组成的物权法,应当有专编或专章对民事优先权的一般内容进行规定。当然,《日本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把债权优先权与物权优先权混在一起规定,是我们不值得借鉴的。     物权法在民事优先权制度的规定上,当然不能事无巨细都加以规定,否则物权法就会显得条文繁多、臃肿。物权法应当就民事优先权的种类、性质,公示的方式与效力,适用条件,顺序,保护范围和方式这些一般性的内容作出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的内容,如先取特权每个项目的详细内容,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的种类,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的含义,优先承包权和优先承租权的范围,优先申请权的限制等内容,可由相关的法律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这样处理,既可以使物权法保持其体系完整性,又可以使民事优先权在立法上得到全面详尽的规定,达到原则性与具体性相结合的目的。     (二)完善民事优先权制度的具体构想     1、关于先取特权的完善方面    (1)先取特权的项目     我国法律对先取特权的项目规定,相对法国和日本民法典来说,要少得多。但外国规定的一些已不符合时代要求和不符合我国国情的先取特权项目,必须加以抛弃。在我国,除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收外,需要增加的先取特权项目有:     ①共益费用     包括诉讼费用、清算费用。实际上,我国法律对共益费用优先受偿有明确规定,《破产法》和《保险法》中称为破产费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合伙企业法》等则称为清算费用,这种费用没有在先取特权项目的顺序中明确列出来,但却明确规定要优先拨付。因此,从立法的严谨、科学和易懂出发,必须把破产费用或清算费用以共益费用一词来表达,并明确在先取特权的项目顺序中以第一顺序列出。     ②丧葬费用     丧葬费用的设立主要是从人道主义考虑。其包括债务人的丧葬费用和债务人应扶养的近亲属的丧葬费用,丧葬费用的标准应当有个明确规定,可以根据死者的社会身份和不同时期确定一个数额。     ③债务人及其扶养人必需的生活费用     这里“必需的”生活费用,就是一个数量上的限制。笔者认为“必需的”生活费用,可以参照《日本民法典》,时间上为债务人及其抚养人的最后6个月。在具体数量上,每个月“必需的”生活费用,以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限。因此,我国在先取特权项目上,应明确增加这个内容。     ④建设工程价款     虽然我国《合同法》第286条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已作出规定,但其包括哪些内容,是否要登记等则没有作出规定,因此,在制定物权法中, 要对建设工程价款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此外,还有《海商法》、《民用航空器法》等特别法特别规定的内容。     (2)先取特权每个项目的内容     我国法律对先取特权项目的内容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司法实践中遇到不少麻烦,笔者认为,我国先取特权每个项目的内容应为:     ①共益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和清算费用。     ②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对于所有行业,不管是否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职工,其劳动报酬都得到同等的保护,工资组成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债权以企业歇业或破产前二年为限。     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包括职工因公而伤、残、死亡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五个内容。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由法律、法规授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强制向企业按月征缴,企业不缴纳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③丧葬费用。债务人及其抚养人按其身份和时期所确定死亡时的丧葬费用。     ④债务人及其抚养人必需的生活费用。     债务人及其抚养人最后6个月必需的生活费用,每个月必需的生活费用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用为基准。     ⑤建设工程价款。承包人、建筑师及工人就不动产的优先权,存在于该不动产上,但仅限于该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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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爱读书爱思考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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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五年级六班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让我们陶冶情操,也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每读一本书都可以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

读《红楼梦》悲惨的结局时,不禁眼泪花花;当我读《仙女蜜儿》时,明白了人不要只看人缺点,也要多想想别人的好处;当我读《西游记》时被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吸引;当我读《满足》时明白了人不可以一味索取,而是要懂得付出。

虽然我读过这么多书,可是我也是曾经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四岁时我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旅游,爸爸妈妈也经常带我玩。可是有一天爸爸妈妈看见别人家的孩子已经会背好几首古诗了,可是我还什么也不会背。

让我看书我又不肯,于是爸爸就把我锁到屋里,扔了我一本《格林童话》和几本别的童话书,起初我不停的哭闹,希望爸爸可以放我出来,可是一点用出没有,我觉得十分无趣,后来我打开书,里面的人物十分生动,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变成天鹅的丑小鸭,善良的乔冶,狠毒的猎人,可怜的王子,我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仿佛身在其中,原来读书这么有乐趣。

读书很快乐,我希望每个人加入到读书的行列里,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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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_工作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公务员,全文共 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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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思考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时期政府改革的基本方向,涉及观念、作风、机制、体制的变革与完善。如何准确把握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从加强效能建设入手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使其成为真正为公众服务的政府模式,是我们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我市效能办就此开展了调查研究,提出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若干对策。

一、丽水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着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干部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1、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围绕《行政许可法》实施,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审核清理,完善了审批核准等程序和制度。机关部门间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市、县(市、区)建立了职能比较齐全、管理运行较为规范的行政服务中心,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中心。市本级3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29个进驻中心,5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成建制进驻中心,334项行政许可项目中有288项进中心办理。窗口办理率从53%提高到82%,即办件比例达73%,审批事项比法定时间平均提速56%,比承诺时间提速35%。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把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项目、国有资产交易和国有资源开发权出让项目统一纳入市招投标中心管理,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在机关效能建设问卷调查中,92%的调查对象认为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91.7%的人觉得办事更方便、容易了,1/3的调查对象认为行政审批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最为明显。

2、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根据决策事项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协商协调、论证咨询、公示听证以及决策公开、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完善为民办实事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情反映、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劳动力素质培训和扶贫帮困等制度,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三是完善优化服务机制。在各级机关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全程办事代理制、ab岗工作制等10余项制度。四是出台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制定了《丽水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丽水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办法》等,完善了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等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3、强化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讨工资难等热点问题。加强干部教育,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干部作风、机关形象明显改善。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厂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全面公开工作职能,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保障群众知情权。

4、建立群众诉求机制,解决群众疑难问题。成立了效能办、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并延伸到部门和乡镇,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三级投诉网络。实现了原12345便民电话网络与机关效能监察机构的对接,效能投诉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市长电话”、“市长电子信箱”、“百姓热线”等投诉渠道的建立,丰富了群众诉求渠道。五年来,市县两级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18195件(次),办结17453件(次),大量问题解决在早期、在苗头,在缓和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也应该看到,干部观念没有真正向服务型建设目标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仍然有较大差距,表现在:

1、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面临的主要矛盾尚未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即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不仅没有得到明显缓解,而且在一些领域更为突出。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社会和谐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一点,可以从投诉中心的数据得到印证。五年来,市县两级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18195件(次),其中效能投诉4057件次,占22.3%,而反映群众关心民生、社会问题的非效能投诉14138件次,占77.7%。从被投诉部门看,城建、城管、环保占投诉件总数的28.3%,公检法占投诉件总数的21.4%,两者总计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从投诉反映内容看,对违章建筑、市场管理、社区管理、环境污染、执法不公等等问题的反映占了较大的比例。这些问题既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也是社会生产生活公共需求问题。从政府部门职能行使的情况看,法律、法规不健全,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明确,职能交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管理效率低下。

2、政府职能部门并没有真正实现职能转变。职能部门在行政运行方式仍然在传统行政框架下运行,审批、决策、管理方式等方面都表明政府部门职能没有实现真正转变。比如在行政审批方式上,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物理空间上的集中,但审批运行机制以及更根本的行政运行方式没有发生质的变化,重收费、轻服务,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大的改观。又如在部门职能定位上,相当多的干部头脑中,机关单位仍然是无所不能、至高无上的管理者,一些政府机关中行政垄断、部门利益化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对真正贯彻政府的服务宗旨是一个较大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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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街道村级便民服务室的实践与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服务,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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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村级便民服务室的实践思考

村级便民服务室是市行政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延伸,也是村级便民服务窗口。XX年12月,街道召开推行村级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试点动员大会,各村相续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到目前,全街道33个行政村、城东经济股份合作社都建立村级便民服务室。

一、服务内容与代办事项

便民服务室按照“农户办事不出村、纠纷调解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务不出村”,一切方便群众的原则,把各类与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民政、计生、治安、土管等项目和社会矛盾调处、社会保障服务等都纳入服务范围,基本涵盖农村工作方方面面,实现了手续审批、矛盾调处、帮扶救助三位一体。具体来讲,主要涉及七项内容:

1、证照代办服务。主要项目:(1)建房审批;(2)生育审批;(3)身份证、暂住证办理、补办;(4)有线电视、电话安装申请;(5)户口迁移审批。此项服务由村负责代办或报送协办。

2、咨询指南服务。主要项目:(1)法律咨询;(2)政策咨询:(3)农技知识咨询;(4)市场信息咨询;(5)劳动力、人才需求信息咨询;⑹在农网上为农户发布需求信息。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的,由村值班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答复,提供信息。

3、公益事业服务。主要项目:(1)村庄绿化,村容、村貌经常性整治;(2)殡葬代为联系;(3)农户电话、有线电视线路维修代为联系;(4)计生服务;(5)扶贫帮困服务;(6)环境卫生服务;(7)办理村民大病、财产保险;(8)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健康及低保款代领服务;⑼农村合作医疗代报销。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的,由村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帮助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

4、民事调解服务。主要项目:外来人口管理登记;本村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房屋宅基地等方面的纠纷,由村负责调解或协助解决。

5、致富发展服务。主要项目:(1)种养结构调整;(2)优良品种引进;(3)技术指导;(4)技术业务培训;(5)农业税、特产税征收服务。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村尽力同有关部门帮助联系、解决。

6、文明建设服务。(1)创“三美”、文明家庭创建指导服务;(2)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

7、特色文化服务。(1)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举办;(2)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举办;(3)群众性科普活动组织举办。

二、取得成效与存在问题

1、增强了村干部服务意识。通过成立村便民服务室这一服务平台,全街道广大村干部积极参与到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中来,很多干部把群众的难事、杂事作为自己的份内事来做,增强了快办事的意识。一些群众深有感触地谈到,现在村里工作发生了“五个变化”:由群众跑变为干部跑;多次办变为一次办;拖着办变为主动快速办;随意办变为规范办;被动接受监督变为主动听取意见。

2、提高了村干部执政能力。通过实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机制,提高了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经济社会相关知识的自觉性,提升了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增强了执政能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3、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实行全程代理,村干部扑下身子为民办实事,进一步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全程代理以来,仅XX年,全街道34个村级便民服务室共受理各类即办件16438件,承诺件954件,办结率达100%,满意率100%。现在村民有事就会想到村干部,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密切。

村级便民服务室的建立,使村民们得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的服务,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台帐记录不全,服务质量差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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