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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工作的思考【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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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工作现状调研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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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工作现状调研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目前妇女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隐性失业、劳动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权益、健康权保障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妇女的维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热点问题之一。从妇联平时接待的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来看,由于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数千年的“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观念的影响,侵害或漠视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我市仍时有发生。由于“男尊女卑”、“夫权思想”还未根除,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还有表现。近年来我市家庭暴力案件逐年提升,大多数妇女采取忍让态度,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甚至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妇联维权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顺应社会的变革,提升妇女维权的水准,是妇联组织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近年来,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找准了宏观维权和微观维权、妇联职能维权和社会维权的结合点,坚持以发展落实维权,以维权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发挥社会维权优势,提高妇联维权的效能,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安宁。但是,不难看出,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侵害,妇女的合法利益时无保障,有待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思考与解决。

本人在平时的工作中接触了大量的因各方面原因造成妇女权益损害的案件,从现在妇联的处理情况来看,效果不是十分明显,本着探讨和研究的角度,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妇女维权工作。

一、整合力量,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妇女维权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靠妇联干部这个单一群体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从过去的工作实践中看,妇女权益的维护必须要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变“单打”为“双打”,不断壮大维权队伍,把妇女维权工作触角直接延伸到政府各职能部门,增强各部门领导的维权意识,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中的重大问题,积极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要继续推荐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长期从事妇女工作、热心为妇女服务的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她们的合法身份,在参与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合理举证,为当事人代言,有效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成立由公、检、法、司以及群众团体等组成的维权联席会,共同为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既降低维权成本,又提高维权工作的专业化程度。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网络,妇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完善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妇女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建设轨道。

二、强化宣传,优化社会环境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重要手段

在各方面、各层次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积极开展家庭学法竞赛、女法官送法进社区、家庭助廉、“不让毒品进我家”、 “争创零家庭暴力社区”承诺签字等活动,增强居民知法、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维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全面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时代意义,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健全、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能找准维权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及时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量侵权案件得到有效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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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铁路机务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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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务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调查思考

机务段是分局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去年以来,我们以创建精品车间、精品班组,争当管理明星、岗位明星,确保运输安全有序可控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了安全管理层次,夯实了安全基矗

一、基本情况

1.确立标准,整章建制。我们按照头年打基础,来年抓延伸,三年出精品的思路,成立了安全文化建设课题攻关小组,出台了《侯马北机务段安全文化建设三年建设规划》,确立了理念文化八大要素,即:“人人创优,事事超越”的核心理念;“强基固本,科学严谨,程序规范,过程严细”的管理理念;“人人生产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安全理念;“质量就是安全,质量就是效益”的质量理念;“手省一厘,脑算一分,优支从俭,日积月累”的成本理念;“时时责任当先,处处标准至上,人人文明创优”的行为理念;“科技至上,竞争为先”的创新理念;“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人才理念。制定了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包括26项内容的6s准则和rem生产过程精细管理模式;制定了包括安全生产有序稳定、岗位技能达标争优、政治工作细致有效、节支创效成绩显著、基础管理定置规范、服务大局形象良好、言语文明素质优良、环境卫生优美整洁八个方面的创建精品科室、精品班组的8e标准;推行了八类包括问候、接洽、辞别、致答、致歉、祈使、赞美、祝福语30句常用语。

2.宣传引导,营造氛围。按照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工作三年推进计划,我们把安全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中的内容编印成册下发到干部职工手中,并开展了讨论活动。根据不同场所、不同部门精选了13种以安全文化理念八要素为基准的宣传用语。投资3万余元制作了十余块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标牌。组织干部职工征集了大量的安全谚语和文明用语。确定每月头周一为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日,各支部组织干部职工唱段歌。同时,制作了体现亲情的机车乘务员出勤“亲人一声叮嘱电视安全提示、问候系统”,并设置了“侯机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文化墙”。

3.重点突破,强力推进。首先,在环境整治上重点突破。集中整治了班组和科室的环境卫生,对工作用品实施定置化管理,对各车间、科室工作人员分类制作标识。针对干部职工工作用语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强力推行八类30种文明用语,要求干部职工在段必须穿段服、上班着工作服。其次,在管理上重点突破。着眼于管理流程的源头和现场的控制,对每个人、每一天、每一处实行了生产过程rem精细管理。即对各车间、部门既有的安全、质量、成本、教育、综治、环境和政治等诸多方面的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运行机制进行整合提炼,并对新确立的干部职工行为6s26项要素进行逐项逐条细化分解,确定每个人、每件事、每一天、每一处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建立《班组精细管理逐日考核统计本》、《走动管理人员发现问题登记本》、《班组长接收走动管理问题日登记表》、《车间精细管理月考核汇总表》,建立精细管理考核激励体系,实行走动管理。再次,选准载体,重点突破。开办“三专”:安全文化建设专报、安全文化建设宣传专栏、安全文化“专列”。组建“三快”:安全文化建设技术攻关快速反应“120”、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排查快速反应“120”、安全文化建设思想理疗快速反应“120”。创建“两精”:“精品”科室、“精品”班组创建活动。评寻两星”:开展职工岗位明星、干部管理明星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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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爱读书爱思考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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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金秋季节,我们学校迎来了首届校园读书节,全校上下掀起了一阵“多读书,读好书”的喜人热潮,它象一阵旋风,将缕缕书香传播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看到这情景,我们问自己,人为什么要读书?如果没有书,世界将回怎样?回望巍巍中华五千年,有多少文人政客对书籍情有独钟,对于读书,他们又有多么热烈的情怀:还记得那一声“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吗?这一声呼喊留给后代几多震撼,几多警觉?!又记起于谦那句诗来:“眼前直下三千字,胸前全无一点尘”。他告诉我们,书是人性的净化器,给人心灵荡涤,使人大彻大悟。因此,无论从民族进步还是人人发展的角度来说,都应该提倡读书。

在书的社会里,居住着贵族,也居住着庶民,即有善者,也有恶棍。然而,一本好书总是把真善美之人放在最高的席位上,并以此端正读者的人生态度,使人价值纯粹;一本好书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经得起岁月的打磨;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读一本好书将使我们受益终生!

我们爱读书。曾几何时,我置身书海“不可自拔”。《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作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因此明白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弟-子规》让我铭记,只要本文来自小草范文网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我在书中目睹了黄河的九曲喷薄,见证了长城的雄伟逶拖,领略了金字塔的庄严神秘我居高临下,历史长河里的点点滴滴尽收眼底,人类社会的没一寸足迹一览无余!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阳光下的年轻一代,我们更应该努力丰满自己的羽翼。我们知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可以看得更远;以书作垫脚石,我们可以攀得更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朋友们,请以审视的目光阅读书籍,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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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媒介对农民工形象构建调研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公关,全文共 1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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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对农民工形象构建调研思考

1984年以后,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城市的产业工人,也就是媒体所称的“农民工”。“农民工”这个概念的出现是国家将公民划分为城乡两种身份的的结果,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在许多城市中,农民工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他们却不被他们所服务的社区所接纳,甚至被排斥。他们在城市里找不到自己的社会位置,他们的社会身份决定了他

们无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同样的权利。①传承人类文化、向社会提供消息和娱乐为己任的都市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存在着失衡的状态。

媒介对农民工的污名化

社会学家孙立平指出,在我国城市中,对农民工的污名化现象普遍存在。肮脏、随地吐痰、偷盗、不礼貌、不文明等,在某些报道中似乎这些就是农民工的特征,一个地方一旦发生了刑事犯罪,人们也总是首先将怀疑的目光投向进入城市的农村人。②中国传播学会会员、香港城市大学传播学博士生李红涛曾对《工人日报》、《北京晚报》、《成都商报》三份报纸一年间的112则报道样本做了内容分析,结合“以农民工为主角的个体事件报道中的事件类型”,考察了“农民工在事件中的形象定位”。结果发现,农民工在媒体报道中完全纯负面形象的比例为9.8%,若将负面形象与“被侮辱与被损害”形象中偏向消极的形象建构累加起来,应该在20%~25%之间。在个别事件的报道和一般化的对农民工形象塑造中,都存在着对农民工污名化的倾向。

在媒介视野中,农民工被塑造成为主流群体的“他者”而存在,他们被认为是弱势的、病态的群体,所有媒体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农民工的讨薪欠薪难题、农民工权益保障、政府部门有关农民工问题的会议和政策、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等相关议题,不难看出,报道中农民工被打上无力、无能、需要扶助等弱势形象的烙印,被定位在“需要拯救”的刻板印象中。

媒介中的农民工失语现象

面向城市人群的都市报近XX年来发展迅猛,几乎每个省会城市都有至少1~2家都市生活娱乐类报纸,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受众只拥有一家全国性的日报。而流行杂志所面向的读者群是城市中产阶级;广播电视节目的策划追求中产阶级的格调和口味;号称新媒体的网络不仅在入口处就已经设置了经济文化的多重障碍,而且各网站的定位有着更明显的城市化、年轻化、小资化的取向。③根据一项外来劳工社会研究项目的调查显示,农民工中有40%的人平时参加打牌、逛街、喝酒一类的娱乐活动,35%的人平时没有娱乐活动,只有25%的人平时有看电视、上网、读书报等媒介接触行为。这样的情况表明,愿意接触媒介的农民工并不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媒介针对弱势群体的节目太少造成的,媒介有无法推卸的责任。

农民工形象被曲解的深层原因及后果

传媒对农民工的歧视,最本质的原因是传媒产业化促使传媒极力追求利益的最大化。④在此过程中,他们常常或主动或被动地将信息资源交由市场规则来进行分配。出于信息成本的考虑,他们到农村去获取新闻信息的成本远远大于在市区内,而收益却非常小。所以,农民工的信息表达权就在这样的经济利益权衡下丧失了。

其次,城市市民的观念向媒体流动,导致了媒体对这一城市外来群体的歧视。很多城市人自视甚高,认为农民工的素质低,为了迎合这些市民的论调,媒体的宣传也逐渐趋向与市民一致,在报道上歧视农民工。

第三,媒介产品的消费者是双重的,第一重是被受众消费,他们消费的是媒体的实体产品,即报纸上的新闻或者电视上的节目等;第二重是被广告客户消费,广告客户借助媒体在受众中形成的注意力和知名度,付出一定的金钱来获得一定的时间或空间用以宣传自己的产品。媒体的第二重消费尤其重要,因为媒体需要这些收入来获利。而广告商在选择媒体的时候,除了媒体的知名度以外,更会在意媒体的受众是否和自己产品的目标消费者相契合;而从购买力和影响力上来说,农民工不是合适的对象,相反大众媒体更在意的是主流人群,也就是有消费能力的中产阶级。所以农民工的话语表达空间就牺牲在媒介的市场逻辑之下了。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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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强化后进村、贫困村整顿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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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后进村贫困村整顿调查思考

近几年,我们虽然对全镇的村级组织进行了全面的整顿,取得了一些效果,使大部分村的面貌得到了根本性转变,但还有几个村出现了反弹,出现反复,又成为我镇的后进村、贫困村,对此我们进行了调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后进村、贫困村的班子成员思想观念滞后,缺乏应对变化思想的基础;经济脆弱,缺乏稳定队伍的物质基础;整体素质不高,缺乏为民办事的能力基础;科技水平低,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基础。 二、农村基层党支部与村委会工作配合不协调,各自为政,党支部想大权独揽,自己说了算;村委会想脱离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自行其事,两委时有矛盾发生。 三、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 1、不主动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一些农民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甚至党组织组织活动时找他们参加,他们都不参加,根本没有组织性。 2、不带头履行村民义务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一些党员不带头履行村民义务,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更谈不上在工作中执行,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不支持,有时还抵触,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产生不良影响。 3、在党员责任区和党群共同致富专业区中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些党员虽然参加了党员责任区和党群共同致富专业区活动,有的还担任区长,但他们根本就不发挥作用,有的还得群众带,担任区长也不主动开展工作,推一把,动一动,不能很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把自己混同群众,个别党员还不如群众。一些党员思想觉悟比较低,把自己混同群众,只管住自己,不想为群众做事,有的个别党员甚至还不如群众,使群众对党员没有好的认象,对党组织不信任。 四、一些农村党支部工作软弱,领导干部素质低,不经常开展活动,使党组织失去吸引力和凝聚力。 五、村党支部书记班长作用发挥的不好,不能以身作则,带领班子成员为群众办实事。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村两委班子软弱涣散,没有战斗力 一是能力弱。主要是村班子成员特别是村支部书记素质能力不高,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市场经济意识差,工作方法简单生硬,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村级事务管理。二是怕困难。有些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愿干事情,望水兴叹,看山发愁,或是怨上级不支持,或是怪群众不听话,得过且过。三是班子不团结。班子成员之间、两委之间不团结,工作互相推诿、各自为战,好事抢着干,遇到困难互相推。四是收缴提留力度不够,造成村里资金周转困难。 二、村干部市场经济意识差,没有带领群众致富的好路子。后进村、贫困村的领导干部,大都没有自己的致富项目,更谈不上带领群众致富了。有的村干部虽然有带领大伙致富的愿望,但思路窄、办法少,找不准发展经济的路子,效果不明显。 三、家底穷。有的村自然条件差,集体经济空虚;后进村和贫困村都有的共同点是债务大,其主要原因是:82年连产承包时集体陈旧债务和办工业经营不善造成的债务还没有还清;群众欠集体的提留等款项造成集体资金周转困难;多年集体替群众垫付的生产费用和三提五统没有收回以及垫付款项所产生的利息;经营管理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亏损;超前建设造成集体经济紧张;铺张浪费、不合理开支造成资金流失。 四、党员作用发挥的差,不带头履行村民义务。党支部不注重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经常组织党员开展活动,使党员感不到组织的温暖,不向组织靠拢,自身也不能很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宗族矛盾大,闹派性。少数人操纵宗族、派性势力,与班子对着干,工作难开展。还有的班子受宗族、派性的影响,形不成合力。 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基层党支部的班子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要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作为重中之重,使其能够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破除“论资排辈”等思想观念,要把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和致富的优秀党员,选进党支部领导班子,“挑大梁”。对本村确无合适人选的,采取“下派、挂职、回返”等形式,从外部注入新鲜血液。(我们在处理庆丰、郜家店村班子时,由于当时选不出党支部书记,镇里下派了武装部长和组织委员到该任党支部书记,效果很好。)二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养,使他们有一定的理论素养、较高的政策水平、很强的群众观念、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好工作的真本领。三是按照“五个好”村党支部的标准,严格考核党支部的整体工作,使村党支部真正成为村里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2、加强思想教育,树立改变家乡面貌的志气。要彻底解决思想上的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对后进村、贫困村的班子不要急于在组织上“动手术”,要坚持“多换思想少换人,先换思想后换人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因村因人施教。对奉献意识差的干部,注重培养宗旨观念,教育他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看山山穷、看水水恶、不思进取的村干部,注重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引导他们树立敢闯敢试、敢干、百折不挠的决心;对缺乏致富本领的村干部,注重提高他们的致富技能,帮助他们增强带领群众致富的信心。组织后进、贫困的村干部到先进的地区参观学习,解放思想,开阔思路,转变观念,增长才干。 3、实施引路工程,帮助后进、贫困村解决根本问题。根据后进、贫困村的经济状况、自然资源、现有优势和开发潜力,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找路子、定规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找到适合本村经济发展的好路子。 4、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一是加强农民党员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文化理论水平。通过上党课、党小组活动、农业技术培训等方式对党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科技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带领农民发展经济的本领。二是加强党性教育。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加强党性修养,尤其要树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

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党性观念,使党员时刻站在时代的最前沿,成为各项工作的领头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加强村屯综合整治,打击~势力,优化班子的工作环境。对社会治安差,宗族派性严重,村班子无法开展工作的村,派司法人员和干警进行综合整治,一手抓普法宣传教育,一手抓打击违法犯罪,特别是那些横行乡里,同村干部对着干的恶势力,坚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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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生爱读书爱思考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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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五年级六班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让我们陶冶情操,也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每读一本书都可以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

读《红楼梦》悲惨的结局时,不禁眼泪花花;当我读《仙女蜜儿》时,明白了人不要只看人缺点,也要多想想别人的好处;当我读《西游记》时被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吸引;当我读《满足》时明白了人不可以一味索取,而是要懂得付出。

虽然我读过这么多书,可是我也是曾经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四岁时我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旅游,爸爸妈妈也经常带我玩。可是有一天爸爸妈妈看见别人家的孩子已经会背好几首古诗了,可是我还什么也不会背。

让我看书我又不肯,于是爸爸就把我锁到屋里,扔了我一本《格林童话》和几本别的童话书,起初我不停的哭闹,希望爸爸可以放我出来,可是一点用出没有,我觉得十分无趣,后来我打开书,里面的人物十分生动,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变成天鹅的丑小鸭,善良的乔冶,狠毒的猎人,可怜的王子,我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仿佛身在其中,原来读书这么有乐趣。

读书很快乐,我希望每个人加入到读书的行列里,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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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农业“入世”问题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3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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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入世问题调查思考

农业入世后,农产品供求关系将发生根本变化,农业面临新的冲击和考验,在新的形势下,农业要想实现新跨越,必须要有新的发展思路。就商城县而言,优美的生态环境,丰富的动植物资 源是我们应对“入世”挑战的最大优势,我们应按照“粮油优质化,产业区域特色化,茶叶、果蔬有机化,畜禽、水产绿色化”的发展新思路,面向市场,抢抓机遇,真抓 实干,确保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一、转变观念,确立结构调整的总体工作思路。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目标,首先要在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实现根本改变,用改革创新精神,组织 指导农业结构调整。一是要从依靠行政手段、指令性计划模式中解脱出来,瞄准国内国际市场,通过科学规划、培植典型、建立基地、开发市场、强化执法等市场经济手段 和方法,指导农业结构调整。二是要从布局欠优、规模零散模式中解脱出来,把农业结构调整与全县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培植具有区域特色的支柱 产业和主导产业,形成农产品规模经济优势。三是要从家庭小生产、简单再生产模式中解脱出来,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四是要从粗放经营、经验种植的模式中解脱出来,加快品种、技术和知识更新,加速农产品更新换代,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五是要从自 给自足、封闭经营的模式中解脱出来,根据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需求和变化趋势,开发生产、加工、运输、保鲜、包装等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扩大农产品出口。 二、科学规划,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布局。围绕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依托山、水、田、林和劳力资源,调整种养结构,不断把品种调优、规模调大、效益调 高,向几乡一业,几乡一品发展,形成新的产业带和基地群,继续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开发模式及“县抓龙头,乡抓产业,村抓基地,农户建园”的成功做法,充 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在“调”字上狠下功夫,在规模上大做文章,重点抓好“三带六区”,即:南信叶路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生态特色经济开发带,灌河滩涂树草牧防风 固沙速生杨防护林带,浅山丘陵畜禽(山羊、淮南猪、土鸡)养殖带;深山区生态茶叶、高山蔬菜主产区,南部乡镇栗、茶、药、杉主产区,中北部优质粮油主产区,鲇鱼 山、铁佛寺、大石桥库区水产品主产区,城镇周围瓜果、蔬菜主产区,沿河库塘堰淮南麻鸭主产区。 三、提高质量,加快推进农业产品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是农业加入wto的新要求,随着国际市场全面开放,国内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十分紧迫。今后几年,我县推进农业标准化,要着力抓好六大体系建设:一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创建优质农产品品牌。按照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确定农产品生产执行标 准。对标准化生产的农产品,创立品牌,注册商标。2—3年内,在叫响其鹏牌天然有机 茶、长元野生茶油的同时,力争使板栗、高山四季豆、麻鸭、山羊、淮南猪、 花白鲢、河蟹等产品获得注册商标和品牌。二是生产示范体系建设,建立无公害产品基地。重点抓好28万亩板栗、10万亩茶叶、15万亩油茶、2万亩银杏、6万亩杂 果、6万亩中药材(含国槐)、15万亩紫云英、8万亩瓜果菜、2万亩高山蔬菜、50万头淮南猪、30万只山羊、6万亩水产品等基地建设。三是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推行生产过程标准化。根据部颁标准,制订完善主要产品的无公害栽培养殖技术规程,示范基地生产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四是加工流通体系建设,实行加工 产品无害化。着力提高企业的标准化加工水平,严格控制冷冻、保鲜、脱水、盐渍等加工过程中的污染,实现加工无公害。健全无公害产品 销售网络,县城和主要交通要道,乡镇农产品市场设立无公害产品专销区,并逐步在大中城市设立商城无公害农产品销售窗口,凭证销售。五是检测监控体系建设,保证农 产品达标上市。县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按照产业布局,建立环境监测和产品质量检验网点,实行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跟踪管理。     四、搞活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和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参与产业化经营。努力达到四个一批:一是兴办一批龙头加工企业。支持现有的龙 头企业挂靠集团,资产重组。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开发蔬菜保鲜加工,兴办绿色食品、保健食品企业。二是组建一批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发展要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 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对接,就必须大力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大户与农民、市场与农民、科研单位与农民的 联合,组成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联合,结成利益共同体。组建各类专业研究会、协会、合作社,做到每一个产业都有合作经济组织,承担产前、产 中、产后服务。今后十年,力争培植100个年营业额超百万元的合作经济组织。三是培养一批农民经纪人。放手支持他们从事购销、传递信息、发展储运,发挥他们搞活 生产流通的主力军作用。到“十五”期末农民经纪人达到5万人以上。四是建设一批农产品市场。县一级要建设3—5个年购销超亿元的农产品专业市场,地处交通干道的 集镇,都要办1—2个农产品市场,同时每个镇都要在大中城市开设销售窗口,实现产销直挂、产销代理,扩大农产品销售。 五、眼光向外,加快发展跻身国际市场的外向农业。抓住“入世”机遇,面向国际市场,发展创汇农业。在巩固扩大猪鬃、山货等产品出口的同时,不断拓展茶 叶、油料(茶油、菜油、香油)、肉类、水产品、果蔬、中药材、食用菌等产品,扩大生产能力,拓宽出口渠道。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出货额占全市出口总额比重达 30%以上。开发新的出口创汇农产品,寻求外销合作。大力引进外资、民资、工商资本进军农业,寻求合资合作,开发新兴农业项目。扶持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参与国 际市场竞争。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对能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产品,实行网上招商,创建一批能打入国际市场的品牌。建设和提升一批出口农产品基地。参与国际学术 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智力。引进外资,兴办一批外向农业示范园区、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和旅游农业示范园区。运用优质高效农业开发的先进典型带动全县农业产业结 构调整,不断提升农业品位,真正

把商城农业推出国门。 六、科技创新,拓展农业优新发展空间。实施品种、技术、知识更新三大工程,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升级,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措施。 一是开发新兴产业,引进推广农业优新技术。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应用生物快繁技术,实行工厂化育苗。发展名贵花卉、盆景、苗木,形成产业化生产。开发无土栽培新项 目,引进扩繁名特优稀品种,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新成果。二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粮油生产向优质化方向发展。粮食适应人们注重保健、生活层次提高的要求,加快品种更 新。在继续坚持压粮扩经,压麦扩油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优质粳米、“双低”油菜等高效农作物和经济作物。三是发展主导产业,培植新的发展优势。重点培植发展林果、 两茶(茶叶、茶油)、蚕桑、畜禽、水产、油料、山货、中药材、高山蔬菜等,使之形成规模和知名度。四是培植农业科技型企业,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通过转租、返 租、承租等形式,集中一定的土地,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逐步把县农场、白塔集农科队、王楼林场、河凤桥园艺场、上石桥双河滩涂林果间作生态示范区等创办成农业 科技型企业,使之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 七、信息引导,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一要搞好政策引导和规划指导。根据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更高要求,合 理制定农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规划,抓好一批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形成规模。二要抓好信息 和产业政策发布。农业信息网络向市场、加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 延伸,及时发布农产品产销和价格信息,为调整结构提供可靠依据。三要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信息引导,国家投资、集体投入、吸纳民资、引进外资并举,共同投资 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提高农业装备水平。 八、资源重组,加速农村劳动力流动和转移。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最大的难题是农业资源少,农民太多。庞大的农村人口基数,降低了人均农业资源占有量。 即使农业产生很高的回报率,但由于规模上不去,农民收入也难 以有较大增加。从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县农村的实践看,农民增加的收入中很大一块是转向经营非农产 业得到的。而农村人口减少,从而增加农业人口资源占有量,并通过非农产业对农业的反哺,可以使经营农业的人口收入增多。因此,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做好增加非农收入 和减少农业人口这两篇文章。一方面,要继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特别是发展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新 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加快小城镇建设,促进乡镇企业相对集中,带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引导农民向小城镇第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转移,逐步减少农业人口。这两篇 文章做好了,不仅农民收入可以大幅度增加,农民生产质量也可以不断提高,农村社会面貌必将大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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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对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实事承诺制”的实践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党工团,全文共 1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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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实事承诺制”的实践思考

行政村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的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当成为贯彻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探索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行政村第一责任人,作用不可低估。其政治素质的高低、思想观念是否开拓、工作作风是否务实、工作成效是否明显,直接影响到能否真正贯彻实践重要思想,影响到党对农村工作政策的正确实施。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建设一支素质好、作风实、能干事、会干事、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实实在在为民办事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是乡镇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x镇党委从年初开始,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中施行“实事承诺制”。

一、基本情况

x镇现有49个行政村,共有村级党员802名,建村党委1个,村党总支1个,村支部47个,49个村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6.8岁,其中35岁以下3人,60岁以上村支部书记3人,大专以上5人,高中12人,高中学历以上占37%。从实际看,这批村支书是村级组织建设的领头雁,对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发展功不可没,他们推动了村级经济的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首先是农村工作目标发生了变化。县委县府提出率先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发达、经济繁荣、政治民主、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农民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这既是当前统领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面旗帜,更是包括村干部在内的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奋斗目标。其次是农村工作内容发生了变化。现在要求村支书不仅要抓农业,还要抓工业、商业,抓城建,抓计划生育,抓精神文明建设;不仅要会跑田头,还要会跑码头;不仅要善于管理,还要会科学决策。再者是农村工作关系发生了变化。随着体制改革和村级民主的推进,干部和村民不再是指挥与服从的关系,而变成为有事要商量着办的关系。昨天的“为民作主”已被今天的“由民作主”所取代;昨天的“行政命令式”工作方法已被今天的“民主商量式”工作方法所代替。

当前农村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对村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和任务,但从现实看,我镇村支书队伍与农村业已变化了的形势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五种类型:一是安于现状型。即在部分村支部书记存在着“穷不思变、安于现状”的消极思想,有的对发展村级经济信心不足,安守江山,有的则是缺少办法,习惯于“等、靠、要”;二是依靠经验型。即部分村支部书记工作依靠老经验、老方法,对农村工作如“两只手指捏田螺,十拿九稳”;三是工作简单型。即有的村支部书记工作虽有开拓精神,但工作方法简单,民主意识不强,群众反响较大;四是关系不顺型。对村委直选后,对自己如何定位把握不准,与村委主任内耗严重;五是学习探索型。即表现为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因年龄或阅历的深浅,对支部书记工作职位有待探索,工作胆子欠大,步子欠快。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素质,增进村支部书记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推动村级各项事业发展。而支部书记“实事承诺制”的实施,正好能有效地提高支队书记的责任心。

二、主要做法

这次“实事承诺制”的实施主体为全体村党支部书记,在承诺中严把“定诺、践诺、述诺、评诺”四关。

⒈定诺。年初首先召开村民代表会和党员会,对今年村里需办实事征求意见,确定承诺事项。承诺事项一般分工业经济、农业经济、村级收入与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实事兴办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要具有可行性、量化性、可操作性。承诺方式在村“两委”会上进行,由村党支部书记公开上台承诺需办实事。根椐本村实际,也可扩大到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并指定专人对承诺内容做好记录,会后在村党务公开栏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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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节能减排税收政策思考[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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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节能减排税收政策思考

(四)资源税方面

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XX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五)出口退税方面

自XX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促进我国企业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建议

(一)开征环保税。应本着“谁污染谁纳税”与“完全纳税”的原则开征保税,使环境污染者付出的代价与其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和治理污染所需的费用大体相当。这不仅在资金上有保障,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1.课税对象。对在生产环节污染环境的行为征税,将实施应税污染行为的生产者包括企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作为纳税义务人;对在消费使用环节污染环境的行为征税,将实施应税污染行为的消费者,包括企业、企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可以先把各种废气(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废水和固体废物以及超过国家环保标准的噪音,作为生产环节污染环境征收环保税的课税对象,待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扩大范围。

2.税基。可以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浓度,严重污染和难降解的消费品的数量及成本,作为税基,即按照纳税人实施应税污染行为实际数值或估计值来计税。

3.税率。环保税的税率应当适中,过高会抑制生产活动,过低就不能起到节能减排的作用。因此,可以采用弹性定额税率从量计征。为鼓励纳税人积极治理污染,应制定出各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质量标准,对未超过标准的,允许免税排放。对超过标准的,则应根据其不同类别设置税目,视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类污染物,也有必要根据其有害成分的不同含量,确定差别税率。

4.征管方式。环境税应该属于特定行为税,政府部门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确保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益。作为环保部门,其职能应与税务部门的职能不相冲突,前者负责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并及时提供计税信息,后者则负责税款的征收。

(二)开征化石燃料税。近年来,煤、石油、汽油、柴油等矿物燃料,在燃烧过程中排放的有害气体是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这为开征化石燃料提供了契机。既可筹集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引导合理使用能源,还可减少空气污染、保护环境。可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将化石燃料的征收范围设计为煤、汽油、柴油、煤油、石油、天然液化气和其他燃料。而在税率的设计上,可考虑采取一些优惠税率。如,对火车、公交车、飞机用化石燃料可实行优惠税率。

(三)完善其他税收政策。

1.完善增值税体系。如取消增值税中有关农药、化肥低税率的优惠;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消烟、除尘、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设备和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给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降低可再生能源产业企业的增值税税率,对可再生能源产品实行与小水电相同的6%增值税征收率。

2.改革现行消费税。电力消费越来越大,为提高电力的利用效率,可考虑对电器产品开征消费税,根据电器产品的用电功率确定消费税税额,在开征初期对日常生活必须的电器产品可免征消费税。对其他能源消耗产品,可视实际情况,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对生物柴油等再生能源的转换和替代产品,免征消费税。调整现行的消费税政策。对导致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大排气量轿车、越野车、摩托艇应征收更高的消费税;对煤炭、电池、一次性塑料包装物及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氟利昂产品也应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饮料容器、一次性纸尿布等,应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3. 完善企业所得税。对新办节能企业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实行定期减免税照顾。生产节能产品的企业所获得的减免和返还流转税,无论是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税后返还或先征后退的,不并入企业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明显能够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节能企业的节能投资项目,要实行加速折旧和允许税前扣除或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抵免。对于将企业利润用于针对节能技术研发和节能设备购买的再投资,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以区别一般的投资项目,鼓励企业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尽快制定有利于鼓励开发高效、经济的新能源,有利于积极推广风能、太阳能、地热、潮汐能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以及一般企业用于治污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治理污染、节约能源而调整产品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发生的技术改造、开发和投资纳入税收抵免范围;对企业用于环保及环境美化方面的捐赠可按企业所得的12%进行扣除;对节能减排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使用权等)转让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予以低税负优惠;对实行废弃物再利用的收入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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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会计委派制度改革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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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委派制度改革情况调查思考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四次全会“稳步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要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精神,我市从1999年开展了会计委派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实践表明,会计委派制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治理“三乱”和私设“小金库”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铺张浪费、贪污腐化,堵塞会计管理漏洞,强化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会计委派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一些存在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需要加强研究和进一步改进。

一、我市开展会计委派制度改革情况综述

目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试行的会计委派制度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向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授权财政部门派驻单位履行整体财务活动监督职责的人员,派驻财务总监的对象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我市从1999年11月开始探索向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工作以来,至目前为止,全市共成立7个派驻财务总监管理专职机构,共向60个市(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派驻专(兼)职财务总监40人。根据《xx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梅市府办[]23号),财务总监行使的职权主要有:监督单位是否按照《会计法》设置会计帐簿、记录会计凭证、形成会计报告,监督单位财务管理,监督单位年度收支预、决算方案的编制;监督追加预算、基建资金、专项资金的申请及其二次分配方案;监督单位年度预算、追加预算、基建资金、专项资金的二次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监督派驻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监督单位依法取得、使用、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罚没收和国家专项资金、监督单位国家财产的占用和使用,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监督国有资产使用费的收取、缴交和管理。

二是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其具体做法是“集中核算,统一帐户,分户管理,权属不变”,即统一使用核算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一个帐户,注销镇属各部门在银行开设的各个帐户;取消各个部门的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每个部门重新选任一名报帐员;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独立核算为统一核算,变统收统支为报帐制。目前全市共有32个乡镇试行了乡镇集中核算的改革模式。

三是村帐镇管。从XX年8月份起试行村帐镇管。该镇做到“统一一个帐户”,即注销各村在信用社开设的12个帐户,统一使用镇开设的一个帐户;“取消一个岗位”,即取消12个村的会计岗位;“转变三个职能”,是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独立核算为统一核算,变统收统支为“收支两条线”。在此基础上,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管理范围,12个村的所有收支均列入统管范围;二是明确资金的权属。凡纳入统管的各村资金,其资金的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仍归属各村不变;三是明确统一会计核算。各村所有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资金的监督,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均由镇办理和承担。

二、我市会计委派制度改革的成效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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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对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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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真实法律真实的思考

近日,各大媒体竞相报道了广东省肇庆四会法官莫兆军涉嫌玩忽职守一案(以下称莫兆军案),该案的主要案情是:原告李兆兴持被告张坤石、陆群芳、张小娇、张妙金等四人亲笔书写的1万元借条(后被证实是受胁迫)向四会法院提起诉讼(下称借款案)。庭审中,被告张某等四人称此借条系在第三人冯某用刀威胁之下出具的但事后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亦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加以证明,该案承办人莫兆军据此判令被告张坤石、陆群芳、张小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万元并计算利息,张妙金不承担还款责任(其在借据上的签名系张小娇代写)。判决书生效后,三被告既未上诉亦未申诉,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张坤石、陆群芳夫妇在四会市人民法院正门外服毒自杀。为此,肇庆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了莫兆军,并向肇庆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莫兆军的行为是依法办案还是玩忽职守,是否构成犯罪,大家众说纷纭。姑且不论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如何,笔者试从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结合该争议的民事案件谈谈民事案件的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有关问题。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审核认定是其中的核心。《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3款: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此条规定比较抽象,操作性不强,实践中审判人员往往依靠直觉和经验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再者,当事人所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案件事实时,为了还事实的本来面目,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人民法院往往依职权调查证据并将此作为定案依据。案件的客观事实无法查明的时候因虑及错案追究而不敢迳行判决,由此而产生强行调解之风的流行和推广。由此,当事人缺乏诉讼的风险意识和举证责任意识,而将败诉的原因归于法院的调查不力,造成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因此证据法律效果的不确定,造成法律适用上的不统一,容易滋长~,不利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等保护和审判效率的提高,影响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     一、客观真实在我国诉讼制度中的地位     1、建国以来,我国诉讼制度中确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真实。《民事诉讼法》第7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反映了我国民事诉讼的本质特征。以事实为依据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尊重事实,把案件的客观事实包括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以及双方当事人对他们法律关系争议的真实情况作为定案处理的根据。     2、客观真实的理论依据是我国长期以来所奉行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该认识论认为:物质(存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存在)具有能动作用。人类具有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可以通过自身的实践而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因此,将此思想引入审判实践即形成了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在过去的审判实践中,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标准与刑事诉讼的标准相同,即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二、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的弊端     首先,它违背了诉讼证明的相对性原理。认识活动的相对性和诉讼证明的特殊性,决定了诉讼证明在多数情况下达不到证明结果与案件客观事实完全一致的程度。从认识论上说,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世界、客观事实是可以认识的,但这种认识的完成需依赖于人类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不断深化,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时间周期内所进行的认识总是具有相对性的。这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参照前苏联的民事诉讼模式制定的,它体现了很强的职权主义的特征,人民法院可在当事人的诉讼实体内容外广泛收集证据,并依此作出裁判。其次,它影响诉讼实践的原则和效率。往往要求法官不切实际片面追求确实充分。为保证每一个案件所裁判确认的事实与案件的客观事实完全一致,法官不得不担负起调查取证的义务,以发现案件的事实~。这种证明要求带来诉讼模式上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极度强化诉讼中法院的职权主义倾向,尤其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没有举证积极性,未能尽到举证的责任 ,结果往往过多地由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形成所谓的当事人动嘴、法官跑腿,法官调查、律师阅卷的现象。由此会带来的问题就是当事人会把败诉的原因直接归于人民法院的调查不力,这样亦加重了人民法院的责任,使得办案效率低下,案件久拖不决,给法官提出了难以达到的要求,亦显然不符合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主题。     三、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关系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要正确理解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关系。追求法律真实的时候并不是排斥客观真实,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受到其自身特定历史时期的局限而不可能绝对地分毫不差地再现案件的原来面目,客观真实仅仅是我们追求的理想化目标,但并不是在所有的案件中都要不顾客观条件的限制和程序正义的要求而一味片面追求客观真实。在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许多法官因错案追究制而不敢裁判,这实际上是违背了法官不得拒绝裁判的法理。     随着时代的发展,客观真实的证明要求越来越不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下称《规定》第63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判决” 。它第一次明确了我国民事诉讼中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此外,《规定》强化了当事人举证责任,弱化和规范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职能,规定了人民法院依调查收集证据的几种情形,由此正式确立了人民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当事人在诉讼中“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即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而非此前在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进而以此作出裁判。《规定》第15条将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仅限于:1、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

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此外,第16条规定:除本规定第15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在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举出相反证据但都无法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衡量。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另一方,则可以认为证明力较大的证据支持的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人民法院应当依据这一事实作出裁判。如果通过证明力的比较仍无法对争议事实作出认定,争议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审判人员应当依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作出裁判,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此,法官不得以证据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客观真实而拒绝裁判,而应以现有证据来认定争议事实,不应无限期地调查。     四、莫兆军案与法律的冲突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在民事案件中,根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莫兆军所审的借款案中,原告李兆兴举出被告张坤石等四人借款事实并附其欠条,而被告仅做口头驳斥并不能举出证据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来看,此时举证责任已转移给被告方,既然被告不能举证理应承担对已不利的法律后果,故依《规定》第76条规定判决被告败诉。法官莫兆军对“借款”案的审理是适度的,恰当的。纵观该民事案件发生的全部过程,被告原本是有很多机会行使救济,如在受胁迫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于一审判决后上诉、申诉,而其恰恰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采取极端的做法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在“莫兆军案”中,检察机关在两被告服毒身亡后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起诉莫兆军实质上是把依法应由被告承担的败诉风险转变为法官必须证明案件客观真实的风险。法官在判案中不能查明客观真实就有可能犯玩忽职守罪,如此一来有谁还敢去办案?退言之,法官即使依职权请求公安机关调查(不管法官的中立性),在两被告未服毒身亡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未必肯介入,李兆兴亦未必能如实供述。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不可能也无法对涉案的争议事实的客观性进行调查,法官判案应当也只能追求程序上的公正,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依法审查判断证据,最终对所形成的法律真实作出判决。关于“莫兆军案”的审判虽无结果,但即使判其无罪亦对其人身及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如果法官依法办案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不说是中国法律的悲哀。这就使人想到人大代表的人身权利能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别保护,而法官的合法权益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即使法官由于能力和认识水平的偏差办错案,还有二审及申诉途径来救济,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莫兆军犯有玩忽职守罪的做法事实上是对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一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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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当前劳动关系问题的调查与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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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劳动关系问题调查思考

关于当前劳动关系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最近一个时期,我们围绕如何规范社会劳动关系,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好最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问题,进行了一些工作调研。从基层情况看,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状况不容忽视,建立和规范劳动关系是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促进生产力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一、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至1995年国家颁布《劳动法》,并把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建立法制化劳动关系的基础,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已经基本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但是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特别是个体、私营、外资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和劳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日渐突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比较严重。从我们的调查看,主要有以下五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欺诈劳动者,使从业人员落入“职业陷阱”。主要表现是,进门前欺骗,进门后讹诈。一些工作限苦、报酬又很低的用人单位,故意欺骗劳动者,以舒适的工作环境、优厚的工资报酬引诱从业人员上当;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更是以推荐工作为名,暴力索取登记费、报名费等;还有一些“用人单位”与非法职业介绍机构勾结,以招工为名,采取各种手段坑蒙拐骗求职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从录用职工后的违法行为看,不少用人单位违法违规,强行向职工收取押金、保证金、培训费、集资款、服装费等,不交费就走人。有的用人单位竟然把违法收费作为生财之道。

第二类问题,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一是相当一部分个体私营企业不办理用工手续,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对全县各类企业进行的用工情况检查看,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二是部分国有集体老企业、困难企业,对放长假、两不找、长期在外、长休病假等人员,合同到期既不终止又不续订。三是一些改制企业没有及时与职工变更或续订、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理顺,留下许多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受害者往往是职工个人。

第三类问题,扭曲工资分配制度,侵害了职工的劳动报酬权利。主要是拖欠克扣工资、故意降低工资和实物抵工资问题。比如,相当一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长期欠发职工工资;部分改制企业借所谓的“按资分配”,压低职工工资,职工敢怒不敢言,否则就有下岗的可能;有的企业借最低工资标准,想方设法降低职工工资待遇;还有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变相以实物抵工资,强制职工承包销售本企业的滞销产品,按销售产品的比例提取工资,职工实际上提不到工资。绝大部分个体私营企业实行口头的协议工资,说多少或给多少完全凭业主的意愿,一些业主千方百计榨取员工的血汗钱。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还引发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和一些暴力刑事案件。

第四类问题,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损害职工的长远利益。部分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参保企业中,有的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不办理失业、医疗保险;有些用人单位以“试用”为借口,长期拖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在参保缴费单位中,还存在压低缴费基数、瞒报少缴等问题。个体私营企业情况更为严重,绝大多数没有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类问题,不落实基本劳动标准,侵犯职工的人身权利。主要问题是延长工时和提高劳动定额。从工时问题看,一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企业,只有集中工作,没有集中休息。有的甚至认为实行综合工时就可以不受限制地随意延长工时。不少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特别是靯帽、服装加工企业,大幅度提高劳动定额,迫使职工加班加点。更有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强迫职工无偿加班加点,稍有不从就被辱骂、拘禁、殴打。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体制和制度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职工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是针对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很少涉及个体私营经济,也不涉及事业单位,在他们那里,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的观念比较淡漠。二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特别是个体私营业主和改制企业的承包人错误地认为,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法》的约束,不受劳动合同的制约,不必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既能随意用工,又降低了用工成本。三是国家有关法律不健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治理的刚性不足,管理不到位。四是个别地方没有摆正发展地方经济与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关系,对依法征缴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存有影响投资环境的偏见。五是一些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的认为老板多给点钱就行,签不签订劳动合同、缴不缴社会保险无所谓,等等。纠正这些问题,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维护最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强化治理措施。

二、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思考

针对当前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围绕建立和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要紧紧抓住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问题,着力从四个方面构建劳动关系监控调节机制。

第一,建立法制保障机制,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与调整提供法律保障。需要配套强化立法、执法、普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快劳动关系的立法步伐。尽快出台促进就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使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要强化劳动关系的执法规范。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一般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保证《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标准得以全面落实。三要增强劳动关系双方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形式,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法律素质,使之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第二,建立多层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首先,要搞好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要针对不同时期社会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其次,要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面协调机制,由政府、企业、工会三方代表,就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政策、重大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和协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同时要配套建立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在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由企业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构成的三方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内部劳资纠纷。再次,完善以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为核心的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劳动关系双方要有固定的协商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协商制度,包括协商的原则、时间、内容、程序等,凡是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都要通过集体协商的办法来解决。

第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一方面,推动健全内部监督组织。在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建立职工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把影响劳动关系的不利因素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实施必要的政府行政干预。特别要在涉及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最低工资制度、工时制度、休息休假、特殊劳动保护者权益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罢工事件等,要超前进行政府行政介入和干预,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第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依法规范劳动关系整体合力。一是劳动保障部门要把好“政府导向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当前要针对企业改制、“事改企”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对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问题加以理顺。二是工商管理部门要配合把好“注册登记关”。在审核经营资格,审办、审验营业执照中,把经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用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作为审核把关的重要条件。三是公安部门把好“户口迁移关”。重点是配合搞好对外来劳务人员的管理。凡没有办理用工登记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业人员或非法务工,一律不办理暂住户口,这也是维护劳动者法定权益的需要。四是各级工会要把好“网络维权关”。一方面要健全网络,大力推动用人单位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另一方面要真正发挥工会作用,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总之要通过整体的联动管理机制,使广大劳动者无论在哪里从业、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能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使社会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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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思考国旗下的讲话内容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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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是阅读节的开幕式,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关于读书的故事。

汉朝时,有一个孩子名叫匡衡,他读书非常勤奋。但由于家里很穷,他白天必须干许多活。只有晚上,他才能坐下来读书。可是他又买不起蜡烛,天一黑,就无法看书了。他的邻居家里很富有,一到晚上好几间屋子都点起蜡烛。有一天匡衡鼓起勇气,对邻居说:“我晚上想读书,能否借用你们家的光线用一下呢?”邻居一向瞧不起穷人,就挖苦说:“既然买不起蜡烛,还读什么书呢!”匡衡听后非常气愤,回到家中,悄悄地在墙上凿了个小洞,邻居家的烛光就从这洞中透过来了。他借着这微弱的光线,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渐渐地把家中的书全都读完了。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凿壁借光》。长大后,匡衡成了有名的经学家。

同学们,听了这个故事,你一定会从中有所感悟、有所启迪吧。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人心灵充实,使人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为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打下好的、扎实的基础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吧,阅读撼人心弦的高贵作品,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如今说:“读书改变命运,勤奋造就未来。”

可见,不论古今,读书都是必不可少的。

一个不读书的人是不会有出息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同学们!在祖国和平的蓝天下,在我们美丽的校园中,我们成了新一代读书人,志存高远,只争朝夕。我们要在学好课本知识后,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读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受冰心的意切情长。“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同学们,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吧。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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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几点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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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几点思考

当前,**市正在加紧实施决战园区建设和城区建设战略,目的是要把金山银山堆在园区,把绿水青山留在城区,壮大实力,增添活力,丰富魅力,打造起发展新平台、崛起新优势。笔者认为,要在决战“两区”建设中取得优异的成绩,首要任务是必须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就是要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让客商前来投资,也就是说要创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吸引客商。因为良好的环境具有吸引力,良好的环境就是生产力。而经济发展环境有“硬”、“软”之分。“硬”就是硬环境,包括传统意义上所说的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还有就是良好的城市形象、配套齐全的工业园区等;“软”就是软环境,包括高效廉洁的行政行为、快捷良好的公共服务以及以人为本的人文环境等。那么,应该怎样“软硬兼施”,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在加快推动决战“两区”建设步伐呢?

(一)、夯实基础,努力形成综合环境效益

环境,事关人们生活的质量,事关经济发展的全局。因此,一方面要精心施工,加强监管,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公路交通等级和通达程度,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要进一步完善城镇、交通、通讯、水电、市场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宾馆接待、旅游休闲等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我市的各种优势,在抓建设、促发展的同时,要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形成综合环境效益,使我市成为生态环境更美、投资环境更优、人文环境更佳,客商纷至沓来、干部群众创业热情高涨、经济蓬勃发展的“热土”。

(二)科学规划,全力打造一流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是推进工业化的有效载体,建设工业园区对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科学规划。规划是建设的龙头,是搞好园区建设的先决条件。要着眼于建成一个信息灵敏、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工业园,又要将工业园的生产区与生活服务区公开,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二是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园区的道路、水电、通讯、排污等设施建设,真正把“巢”筑好,才能引来“金凤凰“。三要与推进城市化结合起来,把工业园区作为城市的扩张,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连动发展,使工业园不仅成为活力四射的工业经济龙头基地,也成为一片生机昂然的城市新区。努力营造客商招之能来、来之能留、留之能兴的良好环境。四是要增强经济活力,对园区内的企业要大力扶持,推动科技创新,不断涌现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创新机制,精心营造优良的政策环境

一是要清理有关吸引客商投资的政策、法规和文件,要制订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招商引资宣传手册。二是要制订新、出台新的政策,并及时通过相关渠道向大家公布,使投资者能真正体会到我市的政策“优”在何处。三是要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鼓励创业者采取多种形式,嫁接、改造国有集体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吸引客商参与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公用设施、旅游场所的建设和经营,鼓励客商参与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用性事业建设。四是减轻企业负担,约束执法人员行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以引进资金和技术,加快我市经济的发展。

(四)更新理念,加快提升城市建设品位

城市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化蕴藏着无限的商机,城市形象也是经济增长点。因此,必须实施经营城市战略,运用经济手段向城市要效益,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一是规划设计要“佳”。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龙头,这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经济繁荣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要高起点、精工艺、创特色,搞好城市建设规划。二是建设理念要“精”。要反把城市当作艺术品来经营,始终坚持非精品不取、非精品不建的原则,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题,努力形成满城批绿、举目苍翠的城市生态环境。三是城市管理要“活”。要调整和完善社区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下放权力,促进城市管理步入市场化轨道。城市管理有序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了,更能吸引客商前来观光、居住、投资、创业。

(五)转变职能,着力提高部门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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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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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思考

一、现行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现状及质疑     精神损害,又称非财产上损害,是与物质损害相对应的概念,这是一个有特定法律意义的概念,它不同于医学上的精神损害,也有别于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一般精神方面的不愉快。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是指犯罪人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而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指对自然人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等人身权利进行不法侵害所造成的非财产性的损害,且后果严重,因此而由被告人承担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这是针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财产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是否应得到赔偿,是各国立法时颇感棘手的问题,对此,各国做法不一。德国、瑞士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采取一定的限制原则,而同为大陆法系的日本、法国则立法较为宽松,只要是存在精神损害的事实,被害人即可提起此项诉讼。英美法则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范围,司法实践中也没有特别的限定。 我国现行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表明在刑事诉讼中只允许被害人就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最高院于XX年12月4日《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中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项规定将刑诉法法律条款过于笼统的规定更进一步明确了,更具操作性。但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全盘否定的态度,在是否能有效保护被害人利益,与其他法律能否协调以及被害人对诉权处分可能引起混乱等方面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具体提出下列质疑意见:     1、刑诉法的规定与民事法律规定存在冲突。     我国1986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侵犯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的,有权要求赔偿损失。XX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除上述规定,更进一步将精神损害的范围扩展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总之,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是承认精神损害赔偿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法律原理上应适用民事法律规定,而刑诉法第七十七条仅限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由此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则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之内,此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排斥在民事诉讼之外,陷于尴尬的境地。这样出现了刑诉法的规定与我国民事立法所确立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则相抵触的情形。     2、对不同程度的精神损害是否赔偿适用法律出现混乱。     刑、民之间相互矛盾的规定形成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情节严重的不能请求赔偿,而情节轻微的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的不正常现象,造成了立法上的不统一。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必须适用于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通过根据不同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种可请求赔偿的民事侵权中的严重后果往往表现在侵权人会触犯有关法律,直至是刑法。而刑事犯罪行为通常是情节严重的人格侵权行为,这就形成了精神损害程度较轻的不可以适用损害赔偿,而后果严重到触犯刑律时同样法律规定不得赔偿。同时,这也会造成如被告人行为不以犯罪论处的,被害人所获赔偿反而较多的情形可能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3、可能会造成被害人对诉权的不同处分会有不同的结果出现。       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后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里同意了被害人对犯罪人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精神损害不纳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的被害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会放弃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由于案件性质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而是一般的民事案件,就不适用刑诉法和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这样,以获得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被害人这种变通寻求民事法律的全面保护的方法不仅增加诉讼成本和当事人讼累,还会因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结果不一而影响国家司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4、对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的说法的质疑。     不少人认为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罪量刑,受到了制裁,这本身就是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力量在此时已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害人的利益,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抚慰了被害人在精神上的损害,不需要用精神赔偿再次制裁犯罪者以补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此观点得到了刑诉法和最高审判机关的认同,并予以采纳。但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虽然,我国法律体系受原苏联影响,认为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赔偿的,但是一旦人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等被犯罪行为侵犯后,对被告人科处刑罚,并不能全面消除被害人精神上的损害,也不一定就是对被害人最为有效的救济方式,而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也许是我们迄今为止的法律智慧所能找到的最重要的救济方法。     5、对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有赔偿义务的人不仅限于犯罪人时,法律未禁止向犯罪人以外的被告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被告人可向犯罪人以外的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其一造成了对同一事实需要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程序才能解决问题,其二,对同一事实

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其三,在适用不同法律规范时可能会因法律之间的相互冲突而面临对冲突规范的选择,其四,使同类型案件中同样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因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而得到不同的保护结果,被害人之间处于事实上不公平的地位。 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立法上对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认可,并应逐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其理由如下:     1、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法规定,对刑罚的功能起补充作用。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其规定的精神就是“又打又罚”,此条明确在论罪判刑的同时可以判令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这里的“经济损失”,刑法并未将其局限为物质损失,笔者认为应包括因精神损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刑法这一规定与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不一致,但刑法修改在后,按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就适用刑法规定。此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所给予被害人的经济赔偿尽管属于民事责任,但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制裁,而且是带有强制性的。因为在某种情况下,金钱赔偿具有惩罚功能,因为责令被告人支付被害人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能使加害人发生有所失之感,并得以赎其加予被害人之痛苦。且从作用来看,无论从别预防,还是从一般预防的刑罚目的出发,附带民事赔偿的威慑力并不小于判处刑罚的威慑力,由被告人承担对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对被告人而言,其惩戒效力不低于刑罚处罚。     2、将精神损害列入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了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损失,这当然也适用于附带民事诉讼。     3、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于侵犯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且违反刑法规定,因而依法应予以刑罚处罚。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往往又同时使被害人人格尊严受损、名誉降低、或迎接未来生活的信心受挫,或丧失面对未来挑战的勇气,从而精神上遭受极度痛苦,乃至影响未来的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根据刑法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甚至根据案情判决赔偿被害人的有关物质损失,这些尚不足以抚慰被害人。因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害一般都比单纯的民事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深,有的犯罪如杀人、等均会给被害人及其亲属造成造成巨大精神损害,与之相比,物质损失可能微不足道。但是,民事被害人尚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被害人更应享有此项权利。某些侵害生命、健康等人身权的行为给被害人及其亲属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及创伤很深,也难以消除,其精神痛苦是长期且巨大,在精神损害方面给予被害人一定的金钱赔偿,具有使被害人获得某种满足之功能,因为金钱赔偿所具有购买力等功能,可以使被害人有所满足而冲销痛苦。法院也应从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之立法宗旨出发,给予被害人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所以,应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实现法律真实意义上的正义和公平,切实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4、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利于体现公权对私权的特殊保护,符合历史发展潮流。     刑事诉讼中一直强调公权优于私权,被害人首先要服从于国家追究犯罪的需要,但是在保护被害人利益方面,公权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并非总与被害人的利益一致,公权对社会利益的倾向完全可能导致对被害人利益的忽视。而民法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产生,反映了人们对自身价值和人格尊严的重视,是人类发展高度文明的产物,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当今国际潮流,对私权的关注逐渐加大,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恰恰符合这一历史潮流。公权的功用应越来越有利于对私权的保护,使被害人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而不是与私权相互冲突。在刑事诉讼不断趋于对被告~利保护的今天,在附带民事诉讼上则应加强对被害人利益的保护,这符合社会利益、被告人利益、被害人利益三者利益冲突的平衡。此时应允许私权的适度自由,因为犯罪行为毕竟侵害了被害人独立于社会利益的个体利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被害人的个体利益应予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实践中,许多国家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德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关于一切就追究对象的犯罪事实所造成的损失而提起的诉讼,包括物质的、身体的和精神的损害均应受理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国际上刑事法律的发展趋势,符合对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5、确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立法原意。     首先,从法律角度讲,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身权中一个重要的权利,而健康的含义通常又包括生物属性的健康即生理健康和精神属性的健康即心理健康。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上是对公民心理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时而给予的补偿。其二,犯罪行为除了造成可以用金钱计算的损失外,还可以使被害人受到不能用金钱计算的损害,这种损害甚至还可以引起更大的利益损失,对被害人的损失不底论其是否可以金钱表示而给予赔偿,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其三,对精神损害进行民事赔偿,不是将人格、名誉视为商品,而是对被害人精神上受到的痛苦损害以物质赔偿的形式进行心理上的安慰、补偿,是对犯罪人的一种制裁。它不是降低人格,而是对人格尊严予以重视,并从而提高人身价值。其四,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在这里民事案件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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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_工作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公务员,全文共 2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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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思考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时期政府改革的基本方向,涉及观念、作风、机制、体制的变革与完善。如何准确把握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从加强效能建设入手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使其成为真正为公众服务的政府模式,是我们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我市效能办就此开展了调查研究,提出了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若干对策。

一、丽水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着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干部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1、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围绕《行政许可法》实施,开展了行政许可项目审核清理,完善了审批核准等程序和制度。机关部门间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市、县(市、区)建立了职能比较齐全、管理运行较为规范的行政服务中心,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中心。市本级3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29个进驻中心,5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成建制进驻中心,334项行政许可项目中有288项进中心办理。窗口办理率从53%提高到82%,即办件比例达73%,审批事项比法定时间平均提速56%,比承诺时间提速35%。建立了招投标统一平台,把建设工程交易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土地出让项目、国有资产交易和国有资源开发权出让项目统一纳入市招投标中心管理,规范了招投标行为。在机关效能建设问卷调查中,92%的调查对象认为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91.7%的人觉得办事更方便、容易了,1/3的调查对象认为行政审批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最为明显。

2、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一是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根据决策事项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协商协调、论证咨询、公示听证以及决策公开、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完善为民办实事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情反映、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劳动力素质培训和扶贫帮困等制度,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三是完善优化服务机制。在各级机关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全程办事代理制、ab岗工作制等10余项制度。四是出台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制定了《丽水市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丽水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办法》等,完善了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等规定。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3、强化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讨工资难等热点问题。加强干部教育,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干部作风、机关形象明显改善。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厂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全面公开工作职能,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保障群众知情权。

4、建立群众诉求机制,解决群众疑难问题。成立了效能办、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并延伸到部门和乡镇,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三级投诉网络。实现了原12345便民电话网络与机关效能监察机构的对接,效能投诉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市长电话”、“市长电子信箱”、“百姓热线”等投诉渠道的建立,丰富了群众诉求渠道。五年来,市县两级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18195件(次),办结17453件(次),大量问题解决在早期、在苗头,在缓和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也应该看到,干部观念没有真正向服务型建设目标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仍然有较大差距,表现在:

1、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面临的主要矛盾尚未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即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不仅没有得到明显缓解,而且在一些领域更为突出。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问题、社会和谐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一点,可以从投诉中心的数据得到印证。五年来,市县两级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18195件(次),其中效能投诉4057件次,占22.3%,而反映群众关心民生、社会问题的非效能投诉14138件次,占77.7%。从被投诉部门看,城建、城管、环保占投诉件总数的28.3%,公检法占投诉件总数的21.4%,两者总计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从投诉反映内容看,对违章建筑、市场管理、社区管理、环境污染、执法不公等等问题的反映占了较大的比例。这些问题既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问题,也是社会生产生活公共需求问题。从政府部门职能行使的情况看,法律、法规不健全,部门间职能界定不明确,职能交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管理效率低下。

2、政府职能部门并没有真正实现职能转变。职能部门在行政运行方式仍然在传统行政框架下运行,审批、决策、管理方式等方面都表明政府部门职能没有实现真正转变。比如在行政审批方式上,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物理空间上的集中,但审批运行机制以及更根本的行政运行方式没有发生质的变化,重收费、轻服务,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并没有得到大的改观。又如在部门职能定位上,相当多的干部头脑中,机关单位仍然是无所不能、至高无上的管理者,一些政府机关中行政垄断、部门利益化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对真正贯彻政府的服务宗旨是一个较大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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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学生爱读书爱思考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11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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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大家好,今天我的国旗下讲话是:热爱读书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书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阅读撼人心弦的高贵作品,亲灸伟大性灵的教化,吸收超越生老病死的智慧精华,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

在祖国和平的蓝天下,我们比先辈拥有了更优越的学习条件,能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新一代读书人,志存高远,只争朝夕,我们要在学好课本知识后,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读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朋友可能离去,书却是最忠诚的伙伴,时光不断流逝,阅读却让我们永葆青春!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

读书是一种“静趣”,是一种“心趣”。当自己一个人时,静静地坐在书桌前,她会娓娓动听地向你讲述一些新鲜故事来,讲述一些大的道理或小的道理,于是,翻不上几页,我就会忘却自己,翩翩飞进书的世界中。有的书如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美丽诱人的风光。正是她,教我认识了伟大的祖国,美丽的欧罗巴,冰封雪地的南极……同时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忘记了祖国的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有的书像陈年佳酿,百读不厌;有的书如倒啖甘蔗,渐入佳境;有的书却像一枚青青的橄榄,苦涩后现清香……

夏夜里,与李白坐在凉席上,听着旷野的风声,追忆着唐朝的月亮。冬夜中,窗外飘着大雪,拥被而坐,倾听着俄罗斯文学大师们忧郁的诉说,书中西伯利亚的大雪与窗外的大雪一起纷飞……夜深了,沉浸在一本天文书里,遨游于广袤的宇宙空间,遥想地球的命运、银河的命运、宇宙的命运、万物的命运……倾听过去,触摸现在,叩响未知。那颗被凡尘的喧嚣折腾得疲惫不堪的心也随之平静下来了。

我爱书,她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同时让我感受到:读书之趣,藏书之趣,买书之趣。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她像我描绘气象万千的景色,教我大的道理或小的道理,教我受益无穷的知识………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同学们,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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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的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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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思考

法体系是指具有不同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授权的执法组织为执行法律而构成的相互配合、相互分工的有机联系的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就是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组织机构与有关部门职责科学分工、行政执法人员合理配置、监督执法机制协调高效的统一体,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机构、人员、职责、机制的有机结合。

一、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存在主要问题

(一)编制机构不全,基层监管工作步履艰难。继XX年11月1日颁布施行《安全生产法》后,国务院依据《安全生产法》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以下称《决定》)。《决定》指出“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必要人员,……”。经过2年努力,截止XX年9月,浙江省101个市、县(市、区)已全部设立了独立的监管机构。在此基础上,XX年11月1日颁布施行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称《省条例》),《省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或者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了这个“尚方宝剑”,乡镇(街道)相继组建了相应的监管机构。XX年2月29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14号,以下称《意见》)。《意见》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明确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能;三是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至此,县级以上尤其是乡镇(街道)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得到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但是,由于省(市)级政府至今尚未出台与《安全生产法》、《决定》、《省条例》、《意见》相配套的、刚性的、统一的编制机构文件。负有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机构职责、机构名称、机构只数等)不统一,上下不对口,一定程度影响上传下达以及上级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己经组建的乡镇(街道)级监管机构,因上级政府没有正式下达行政或事业编制,其监管机构有“巢”无“鸟”,既使有人,或是内部调剂,或是身为其人,实是兼其职,乡镇(街道)监管执法层面仍然是断层,处于最基层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依然步履艰难。

(二)监管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执法监察需要。以我区为例。西湖辖区总面积312.43平方千米,辖2个镇、9个街道和118个社区、54个行政村,常住人口66.75万人,暂住人口10.71万人。区内有全国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建有民族英雄和革命烈士的陵墓、牌坊、陈列馆16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均集中设在西湖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杭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北区快和浙江大学等近百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坐落区内。到XX年6月止,全区法人企业达9814家,个体工商户17000家。而在监管力量方面,目前区级层面仅有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11个镇(街道)虽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规定增配科室副职1名、明确1名科室人员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其人员是内部调剂,增配的1名副职和明确的1名科室人员均还兼管其它工作,其实每个镇(街道)只有1人是专职安管人员。与我区监管范围、监管任务相比,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极为薄弱,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呈“倒金字塔”结构,越到基层,监管监察力量越薄弱,难以适应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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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村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调研思考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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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调研思考

农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必然涌现的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的源头,也是目前工会组织体系架构中的一块短板。这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队伍,一部分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法权益可纳入工会传统工作领域予以保障。而占半数以上的另一部分农民工,则是农闲季节在**镇区域就近务工,亦工亦农,流动频繁。特别是在**镇个体工商组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就业单位行业庞杂,分布零散,承包、转让频繁变化快;企业主法制观念差,社会责任感缺乏;农民工本人在组织意识、纪律观念、自我保护等方面,与产业工人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传统的工会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很难对其合法权益予以有效的保障。山西省泽州县建立乡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实践对解决这一问题做了有益探索。

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组织形式及职责

1.在镇工会的隶属下,与企业工会并列,主席一般由镇总工会协理员或镇工会主席兼任(根据当地财力决定)。2.在本镇所辖行政建立工会小组,小组长由联络员担任。3.在镇政府所在地,1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小作坊、小门店等单独成立工会小组,直接归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管理。10人以上的企业直接建立企业工会或基层联合工会,为镇工会的直属工会。4.主要职责是:做好日常性务工人员动态管理、重大信息反馈及配合中心工作开展的文体活动,通过向农民工宣传政策法规、工会知识和维权途径,动员、组织农民工入会。5.以“聘任社会化、职责清晰化、管理目标化”的思路解决镇工会专职人员不足问题,建立镇、工会协理员、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联络员制度,公开选聘,县总审批,统一培训,颁证上岗。工作按季和年度考核,工作突出的表彰奖励,不称职者予以辞退。县总工会每年每人给予1000元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主要任务与特点

1.设立工会小组,主要负责本外出(拟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摸底登记,组织10人以下微型企业职工入会和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对本**10人以上未建会企业进行监督,重大紧急事件报告等工作,有效覆盖10人以下的小门店、小作坊等领域,将工会触角延伸到**镇。

2.工会小组结构简单,活动灵活,既承担了工会最基本的职责,又适应长期生存。避免了原来工会因本**企业减少而被迫撤消的被动局面。特别是这种形式贴近灵活就业人员,方便了诉求表达和思想引导,有了组织归属感。3.由于镇工会协理员和工会联络员由上级工会直接聘任并发放补贴,其工作不受业主的控制与干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强,并且在当地有一定威望,职工信任、雇主信服,在协调一般性劳动争议和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方面,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

组建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意义

一是解决了乡镇和村一级较为众多的从事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会组建问题,从组织制度上实现了工会网络全覆盖。二是为工会推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通过社会化招聘,对解决基层工会干部短缺、推动工会干部队伍的社会化、职业化建设是一种尝试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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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当前乡镇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主角”作用的调查与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党工团,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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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乡镇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主角作用调查思考

关于当前乡镇党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

发挥“主角”作用的调查与思考

为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主角”作用,提升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近期,xx县委组织部12名干部分两组,由县委副书记和常委组织部长带队开展了为期10天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剖调研活动,共深入全县18个乡镇,随机抽查、定点解剖好、中、差三种类型村54个,采取听取乡村干部汇报、与党员、干部或群众座谈、实地查看、党务知识考试等形式,找准了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探索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为今后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前线指挥部”,担负着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任,能否充分发挥“主角”作用,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真正贯彻落实到基层。调研中发现,绝大部分乡镇党委能够始终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放在保持稳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的高度来对待,作为一项牵动全局、抓纲带目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但是也有部分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乡镇党委书记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能完全落实,管党意识不强,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围绕经济抓党建的思路不清,工作时紧时松,缺乏连续性,习惯于搞几次突击、整顿,开展几项活动来代替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存在“平时不抓评时抓”现象,没有建立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在村级班子管理上,固强攻弱的力度不够,缺少过硬的综合性典型,后进村治理整顿进度缓慢;部分村党建基础工作薄弱,两室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甚至没有两室,个别村“三会一课”制度不能坚持经常,有的村长时间不能召开党员会,党员发展不正常,党务公开不够及时;乡镇党务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应知知会的党务知识不能熟练地掌握,有的甚至对县委正在开展的重大活动不了解,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热情不高、劲头不足。

二、强化乡镇党委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主角”作用的途径

1、从思想上,增强一种意识。即增强乡镇党委的管党意识,提高管党能力,发挥好乡镇党委在抓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党委、党委书记履行职责的考核机制,不断强化乡镇党委书记直接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使其牢固树立“不抓基层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基层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增强自觉抓基层、打基础的意识。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带头精心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定期深入到村,指导、协调解决村内矛盾问题,带头分包问题最多、转化难度最大的后进村,以点带面,指导全局。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实行党委成员包村“五包”责任制,即包支部班建强、包两委关系理顺、包难点问题解决、包重点工作完成、包选准富村路子,坚决杜绝出现支部瘫痪或半瘫痪的村、支部书记长期由乡镇干部兼任的村、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村、经济发展长期落后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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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乡村干部转变作风的几点思考_经验交流材料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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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干部转变作风的几点思考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广大农民群众“求富、思稳、盼服务”的愿望,与乡村干部的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工作作风等,在某些方面还很不吻合,严重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去年以来,我们结合贯彻xx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央子镇实际,从点滴小事抓起,在狠抓干部作风转变方面进行一些探索,把工作立足点放到了为民富民安民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结合这一实际,谈点乡村干部转变作风的思考。

一、常怀为民之心,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在社会转型时期,广大农民群众尽管人数多,但由于他们相对居住分散,因而在组织资源、政治资源方面与乡村干部之间极不对称。于是,造成部分乡村干部靠民而不为民,忧民而不富民,近民而不亲民,其得利益要求及实现方式独立于普通农民。因此,我们必须给农民这样一个弱势群体以支持,关注他们的难处,反映他们的要求。

要捧出一颗真心。应当说,当前农民地位的改善具有重大的社会功利意义。为农民说话,就是为社会进步说话。因此,要捧出一颗真心对待农民,是转变干部作风的根本。去年以来,我们在抓干部作风转变工作中,要求全镇农村干部都要自觉树立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都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吴金英郭全明那样,捧出一颗真心,带着感情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通过树立“三个观念”,从点滴小事做起,真心实意与农民群众交朋友,有效地缩短了干群之间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现在不少群众主动到镇党委、政府找干部说心里话要开辟一条通道。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群众对干部有意见,说干部“不像话”;干部对群众有看法,说群众“不听话”。干群之间的矛盾,成为农村的不安定因素,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干群之间缺乏一种有效的沟通渠道,使原本就该是“鱼水”间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了。因此,开辟干部群众谈心对话渠道,是当前融洽干群关系,密切鱼水之情之关键。去年以来,我们着力开辟和拓宽干群沟通渠道,先后在全镇完善推广了“民主听证会”、“民情恳谈日”、“联民、为民、富民”活动等做法,架起了干群双向交流的桥梁。让群众畅所欲言,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监督党委、政府和广大镇村干部,已成为全镇上下的自觉行动。

要摊开一本帐目。从我镇和一些地方的情况看,一些群众上访,其原因多是农村财务“不清、不公、不实”所致,频繁出问题的村级财务成了群众上访的主要导火索。为从源头根治农村财务问题,自觉向辖区范围内群众摊开帐本,让他们参与、监督,就解决农村财务不清、不公、不实问题,以能消除了群众疑虑,确实是促进农村稳定的上策。近几年,我们针对这一问题重点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推选镇村务公开制度。凡镇、村两级大事决策、重点项目、收入开支等,一律向全镇群众公开。二是推行镇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无论是镇机关干部、企业干部还是村干部,离任后必须进行全面审计,使干部走得“清白”,不留经济尾巴。三是严格实行帐目、资金“双代管”制。切实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对财务进行检查、公布,避免干部因经济问题犯错误。这些举措,在群众中反响强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统计,去年以来,全镇开工建设大型建设项目7个,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共计节约建设资金达100多万元。

二、常思富民之策,与群众一同奔向富裕之路

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的农村经济形势,使农民收入出现了低增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优化结构、提高素质、提高效益,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农民对我们党和政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期望和要求,能否带领他们迈好结构调整这一步,使农村经济有一个新发展,这是对当前农村干部如何转变作风、带领群众致富的一个新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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