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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商品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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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经纪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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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款序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大写)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合计人民币第二条价格约定

1、本合同总价款为含税价(增值税),履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2、本合同总价款含合同

第二条技术资料、附件、包装、仓储、运输、安装、易损配件、技术指导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卖方应当提供的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质量保证

1、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应满足本合同附件《技术协议书》的要求;若无《技术协议书》,则以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为准。

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由于设计、制造或材料原因所发生的缺陷或故障,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3、卖方承诺质保期为本合同产品自买方对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产品实行国家“三包”,或国家、行业、卖方企业标准规定质保期以及卖方承诺的质保期长于【二年】的,按“三包”规定、相关标准或卖方承诺的质保期执行)。

对于经修理或更换的产品,质保期相应延长。

第四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卖方交货时间为。

卖方交货地点为。

卖方负责免费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发货前日通知买方到货时间。

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发货前未通知买方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卖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买方;卖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卖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3、买方应当在到货后对货物进行外观、数量验收;货物需要进行安装调试的,买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买方签署验收单。

第六条货款支付

1、卖方向买方开具发票,买方对质量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2、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第七条售后服务

1、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技术协议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质保期内若有质量问题,卖方负责上门免费维修。

卖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或响应,并在48小时内无偿解决(修理或更换完毕),否则,每延误一天,卖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超过十天仍未解决,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另找第三方修理,因此造成的风险及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也有权要求退货,由卖方承担退货部分的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卖方向买方交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如卖方逾期交货超过十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总价的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如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同意由卖方在限期内负责免费更换或修复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限期内不能更换或修复完成的,按延期交货处理。

3、如卖方交付的货物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尺寸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按本条第二款处理。

4、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索赔要求,一旦出现侵权,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

3、本合同有效期为。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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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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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陕西合鑫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常青二路6号三层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0138709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陕建房暂[20xx]129号 _

法定代表人:__郝志龙_____联系电话:____029-88350055____

邮政编码:__710021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董仲林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董仲林

国籍:___中国

【√身份证】号码:_6105281_______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乐中路人和服装城二楼华东服饰广场A1-73号

邮政编码:___710000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

_______________,现售备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____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标高±0.000【地上】【地下】第_______________层。建筑层数地上最高____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_______个,非封闭式________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

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计算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件三。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2.按【套】【间】【位】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项目按以下标准、时间收取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双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含买受人向银行按揭贷款部分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同)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共有分摊部分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受人不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如属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时依约定将房价款存入到指定的银行预售款监管帐户上。监管帐户应当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的一致。

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管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

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

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_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日后,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催告日后仍未支付应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条件与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年月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

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1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1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15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__五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30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15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条第(1)项和第七条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下列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变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及形状、朝向;

(2)变更小区总体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备设施;

(3)变更房屋节能措施及指标;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不退房。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因出卖人原因,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条件已达到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该商品房在向买受人交付时没有出卖人设定的抵押权、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按时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按揭贷款、预告登记、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室内分隔、装饰、设备标准、节能措施及指标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节能设施差价。

第十四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同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__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经买受人书面委托,出卖人可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代办权属登记,相关费用等具体事项在合同附件六中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住户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六条 除附件二所列本幢计入分摊面积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区内

公共场所的所有权属全体业主

第十七条 买受人购买的该商品房仅作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建筑屋顶、外墙、外窗(含天窗)的隔热、保温结构和用途。买受人擅自改变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承担相应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八条 前期物业服务约定

本商品房项目由出卖人依法以【招标】【协议】方式选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等见合同附件四。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按有关规定缴交,计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缴交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商业银行监管账户上。 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管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附件四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附件五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期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同意按本合同附件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同意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条 文书送达

本合同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六),但补充协议中不得含有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双方同意以下有关广告、宣传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其中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存档壹份),买受人____________份(原件不少于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由

【买受人】【出卖人】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预告登记。

第二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向办理合同登记备案。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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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县级医院实践工作总结报告5000_社会实践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5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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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县级医院实践工作总结报告5000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始终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制定的任务、目标,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落实便民措施、杜绝不合理收费、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行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有在职职工164人,退休职工49人;卫技人员140人,其中医生64人,医技22人,护理54人;工勤人员24人;副高职6人,中职38人,初职96人;本科17人,专科84人,中专以下63人;现聘用临时工64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医疗业务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业务收入情况:XX年1-10月份总收入24241227.55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4211488.08元,业务收入为XX9739.47元。在业务收入中,医疗收入为10690775.40元,药品收入为9321442.43元,占46.58%,其他收入17521.64元。

支出情况:XX年1-10月份支出为19883486.45元,其中医疗支出为10587435.78元,药品支出为9167408.67元,其他支出128642.00元。

业务指标完成情况:XX年1-10月份门急诊诊疗78099人次,手术904台次,收治住院病人4080人次,出院病人3969人次;病床使用率88.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0,治愈率56.7%,好转率26.4%,未愈率1.9%,病死率1.5%。

负债情况:目前负债4885298.81元,药品器械2556514.68元(不含dr),基建款2328784.13元(不含门诊医技楼、住院部)。

(2)抗病毒治疗任务完成情况:1.XX年市防艾办给我院下达完成抗病毒治疗累计75人,目前我院完成127人,超指标完成52人;2.治疗病人7次随访率达95.23%;3.病毒载量检测率达65%; 4.cd4细胞检测率达81%。

费用减免情况:1、艾滋病患者常规减免434人次,合计:36807元;2、机会性感染减免5人次计:9557.66元;3、服药者交通费减免69人,合计:9400元;4、监督服药费合计:9120元。以上共合计:64884.66元。

(3)完成各种体检2070人次,完成实习带教28人次,进修带教4人次。

(二)认真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

(1)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关于印发xx县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孟学组[]12号)和《xx县卫生系统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孟学办[]27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科学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推动医院发展的共识,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有了较好的转变,同时通过查摆,找出了4个存在问题,并制定了科学有效的整改落实方案进行整改,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2)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孟发[] 13号文件)、关于印发《xx县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孟创发[]1号)、关于印发《xx县科教、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医院于XX年8月20日下午,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支部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班子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医院各项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开展。(4)加强职工职业道德教育。一是在党员干部和医护人员中树立救死扶伤和全心全意为服务宗旨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二是强化以人为本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三是加强法制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医护人员学习《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三)围绕“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工作

1、狠抓医疗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

(1)医院利用行政查房等方式,院领导带领职能科主任深入临床、医技科室,检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情况,了解科室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及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探索有效管理途径,解决实际困难,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2)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积极推进“示范工程”活动,并公示护理内容和服务项目,提出“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

(3)加强职工控感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控感意识和防控技能,降低院内感染率。一是针对院内护工、清洁员开展医院医疗垃圾管理、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理等有关知识培训,共培训18人次;二是对在职医护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知识测试,测试人员155人次,同时针对在临床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无菌技术操作考核及控感相关知识提问。

(4)加强健康宣教,全年共出宣传栏4期,下发健康处方41种,2500余份。对供应室无菌间、重症监护室、临产室、手术室进行空气消毒效果监测65次,合格率98.46%,常用消毒液有效成分监测675次,合格率97%,对医疗器械灭菌效果监测,监测灭菌处理后物品25次,合格率100%,生物监测23次,合格率100%,医护人员手指监测16次,合格率100%。网络直报疫情396份,迟报2例,迟报率0.5%。

2、狠抓改善医疗服务措施的落实

(1)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医疗费用查询制度,进一步做好医疗投诉接待工作。

(2)定期公示医疗检查收费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综合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建立住院病人、出院病人调查问卷制度,定期收集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并及时改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提供人性化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开展便民服务,进一步完善和推出便民措施。

(5)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把我院政府公开的信息全部发布在门户网上,方便群众查阅和利用,有利于实行监督,累计发布信息416条。

(四)精心组织协调,做好甲型流感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1)做好手足口病的诊治工作

在县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及时成立了手足口病领导小组,手足口病会诊专家组,重症手足口病抢救小组,同时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相关知识培训,从而确保了手足口病诊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2)做好甲型流感防治工作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建立领导组织,制定防治工作预案,明确职责任务,保证防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抓好培训工作,开展技术演练;三是规范发热门诊,完善预诊分检制度,储备应急物资;四是广泛开展预防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甲型流感可防、可控、可治,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3)认真开展野生蕈中毒患者救治工作,一年来来共救治中毒患者12人,无一人死亡。

( 五)启动中医中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切实加强艾滋病治疗工作(六)加强医院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卫生局和县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自我做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医疗行为,自觉维护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严格执行我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期检查。XX年第一季度病人对医院行风服务评议综合满意度为:门诊92.8%,住院96.1%,出院94.2%,七项综合满意度为93.9%;第二季度病人对医院行风服务评议综合满意度为:门诊85.7%,住院87.6%,出院95%,七项综合满意度为87.8%;第三季度病人对医院行风服务评议综合满意度为:门诊85.4%,住院96.2%,出院97.1%,七项综合满意度为94.45%。

(七)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1.简化就医流程。处方划价和收费合并为一个程序,规范门诊各诊室各窗口标识,确保患者在门诊就医方便快捷。

2.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对急诊抢救病人,各科、各岗位应给予优先,特殊情况先做检查和抢救,后催交费用。

3.严禁滥做大型检查和滥用贵重药品。

4.实行药品招标,切实降低药价,使患者得到实惠。

5.认真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作:①接受xx市人民医院的支援,并签订《对口帮扶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定期进行考核。②我院共派出4名医护人员分别对芒信、景信及富岩卫生院进行支援,并签订《对口支援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定期进行考核。通过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作的开展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对卫生院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帮扶作用。

6.12月3日到勐马镇开展创先争优义诊活动,共义诊152人次,测量血压205人次,行b超检查63人次,发放保健知识、禁毒防艾知识等宣传材料500余份,使当地群众对疾病的防范和诊治常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活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扬和好评。

7.完善学科建设。针对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一是将内科分为两个科,开放床位由原来的112张增至158张,两个病区病床使用率都达到85 %以上。二是单独成立了康复科,男科,注射室,拓广了诊疗项目。三是增设中心药房,增加服务窗口,缩短病人等候取药的时间。四是重新装修急诊科,儿童与成人输液室分开,优化诊疗环境。

(八)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医院廉政、勤政水平的提高,我院按照“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工作,全力抓好对社会、对患者和对医院内部干部职工几个层面的公开。

一是公开重大决策,凡内部重要决策都要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并做好记录和备案。

二是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通过院务公示栏及中层干部会,定期公开医院收支情况、办公费用等情况,让群众明白,还干部以清白。

三是公开重大基建项目情况,施工的每一笔款项都要在班子会上详细说明。

四是公开大型医疗器械,凡万元以上医疗器械由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情况及时在院内公开。

五是公开医疗服务。我们从患者最关心、最担心、最需要的方面入手,加强医患沟通,维护患者知情权,努力构建和谐医患氛围。在文明优质服务方面,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加快人才培养步伐,更新医疗设备,开展新技术 (十)两国债项目建设情况

两国债项目即门诊医技综合楼(XX年)和住院部项目(XX年)建设规模5000㎡,总投资5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万元,地方配套200万元,两项目于XX年5月动工,XX年6月2日验收,7月初投入使用。目前两项目共投入资金4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0万元,地方投入30万元,我院投入165万元(含桩基工程64万元)。

(十一)整体搬迁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自3月19日县政府启动县医院整体搬迁工作以来,在县委政府支持下及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目前已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建设用地拟征地51亩,国土部门正在进行征地工作。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规模16000㎡,总投资金额4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050万元,省补助45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盘活医院现有资产筹集(县医院现有资产评估总值为2508万元)。

(十二)为民服务五项制度开展情况

(一)医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及时参加勐马党委召开的关于“五项制度”的各种会议,二是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五项制度”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三是在全院干部职工中作广泛宣传工作。

(二)积极深入民情责任区,院班子3次深入勐马村,大小寨、芒列村民小组实地调研走访,及时了解村情、社情、民情,以更好的开展工作。

(三)尽力提供支持,一是根据勐马村的实际情况,我院在冬农开发中向勐马村勐马惠民蔬菜合作社提供了2万元的基金,使合作社的运行更加顺利,二是在春节前夕开展送温暖活动,看望了10户民情联系点,赠送了价值1000余元的慰问品。三是泼水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看望了10户民情联系点,赠送了价值1450.00元的慰问品,并与民情联系点群众共同欢度泼水节,加强了沟通,增进了感情。四是资助勐马镇勐马村大寨的波相胆章家价值三仟余元的水泥,用于修建新的砖瓦房。

(四)“六.一”国际儿童节开展关爱儿童民情联系活动,看望23名留守儿童,赠送价值1222.60元的学习用具和慰问品,并鼓励他们好好学习,打牢基础,将来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十三)积极参加及组织各种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1.“三。八”节组织职工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共参加学习130人。

2.XX年4月30日参加县上组织的“5.1节文艺晚会”,荣获优秀奖。

3.“5.12”护士节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护士节系列活动,定制花篮、发放节日慰问金和举行登山比赛活动及聚餐,把节日的祝福和医院的关爱送到每位护理人员的心间。

4.为让我院儿童愉快度过自己的节日,根据医院实际开展以下活动:①为扩宽我院儿童的知识面,于XX年5月29日组织20名儿童到新华书店参加知识抢答活动。②召开座谈会,为他们每人送上一份价值100元的学习用品,共70份,以表示对他们的节日祝福,鼓励他们好好学习、自信自强地生活。③XX年6月2日到勐马镇中心完小看慰问勐马村扶贫挂钩点留守儿童23名,并为他们送上价值1222.6元的学习用品和食品,送上一份浓浓的温情。

5. XX年6月24日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共参加献血45人次,献血量10600ml。

6. 重阳节前夕开展老年节座谈会,向老同志表示节日的祝贺。

7.在10月24---27日xx市举行的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大赛中,积极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取得了团体第三名,个人单项第五名的可喜成绩。

8.为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组织职工开展献爱心捐款活动,为抗旱救灾捐款共计2950元,为“玉树”抗震救灾捐款共计4646元。

三、存在问题

(二)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缺乏高学历层次特殊专业人才。

(三)制度落实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成整体搬迁前期各项工作。

(二)完成ct的配置。

(三)按质按量完成各项责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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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居民商品房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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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_____ 】,证号: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为 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销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备案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备案机构】【房屋登记机构】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_____层,其中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___】____单元____层____号。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___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_____米,有____个阳台,其中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

抵押登记机构: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

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出租】【未出租】。

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出卖人】【买受人】所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见附件四。

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币种)____ 元,总价款为____(币种)____ 元(大写___元整)。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 (___币种) ____元,总价款为_____(币种) ____元(大写 _______元整)。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_____ 元(大写______元整)。

4、按照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币种)____元(大写_____),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______】时【抵作】【_______】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____(币种)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应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___】。买受人应当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_(币种) _____元(大写______整),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余款____(币种)_____ 元(大写_____元整)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账号为______。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五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3、4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一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_________________;

3、供暖: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_________;

4、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_____________;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_____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3、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4、物业服务用房: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5、医疗卫生机构: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6、幼儿园: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7、学校: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8、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_。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_____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_____________。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___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四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______。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______、______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

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七。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_______,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_______,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3、____________。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_______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六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九。

第六章 房屋登记

第十七条 房屋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__________。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_______】。物业服务费为 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六)业主大会设立前适用该章约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3、_____________ 。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____________;

2、会所: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税费

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第二十一条 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具体内容见附件十一。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_____】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五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十二)。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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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商品房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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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_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_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_____%为_______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________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租期按________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

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 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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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州市商品房购买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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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 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__仟 佰 拾 元。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 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 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 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

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

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

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

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

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

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

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

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 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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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商品房买卖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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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出卖人、买受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根据买卖双方的实情,签订如下协议:

买卖人向出卖人购买的花园__号楼__房,现出卖人、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附带的室内固定装饰,室内家具和电器。总金额___.该项费用双方约定在商品房音交付使用时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方。

一、该项费用不列入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发票中,也不要办证的产权总价中。

二、保修责任:土建部分、水电安装由交付使用之后保修半年,各电器在购买时开具的保修单的保质期限之内。装修木工不在保修之列。

三、装修设备的验收,由买受人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有在本补充条款加以说明的部分不作变更。

五、本补充协议经出卖人与买受人签名后生效,本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该房装修款共__元,分四期付清,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一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第二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第三期____年__月__日前付完第四期如买人逾期付款,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的方式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出卖人与买受人各执一份。

出卖人:买受人签名:

法定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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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手精装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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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________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产交付

1、房产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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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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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成都忠捷臵业有限公司

买受人:徐俐身份证号:

鉴于买、卖双方已于20x年4月9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第一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

买受人选择下列第一种付款方式。

一、买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20x年4月16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115536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叁佰陆拾零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伍元)。

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

1、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元),余款:×佰×拾×万×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20x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

2)买受人承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

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

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5%的违约金。

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第二条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

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

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

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

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

6、买受人承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

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100%。

第四条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

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

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

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

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

第五条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办证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

第七条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1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

第八条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无异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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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度假村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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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房屋平面图及房产证:。

房屋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除空调及家电家具设施设备外。。

店面里的商品及柜架包括在房屋款内,归属乙方。

二、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协助把房产证和建房证过户到乙方后,乙方在__年月号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元整,甲方收到房款后出具收据。

三、细则

甲方在__年月号前腾空搬离该房屋,可占用三楼一间房堆放物品,待房款全部付清后彻底搬出,房产证没过户前,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出售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或本人亲自和乙方一起去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何地,甲方必须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而影响过户登记,因而蒙受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负责赔偿。如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返回全部房款。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及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付与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条款,及本契约其他条款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证已如陈述上述房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立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内村上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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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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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 路、道、街 。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价款为 元(币种: ),计 (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

得交付使用。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价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价款 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 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 元;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 元;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 元。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在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的同时,还有权按照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如下约定履行保修责任: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

2、墙体 。

3、防水 。

4、墙面、地面 。

5、门窗、五金件 。

6、电梯 。

7、消防设施、设备 。

8、通讯设备 。

9、供冷热系统设备 。

10、二次供水设施 。

11、电器插座、开关、管线 。

12、精装修 。

13、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

2、下水 。

3、供电 。

4、燃气(气源种类) 。

5、暖气 。

6、 。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房屋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的相关材料,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 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 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 。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按下列第 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三条 商品房预告登记

双方按下列第 种约定,办理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第十四条 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五条 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六)。

附件一至附件六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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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商品房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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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西安水泥制管厂家属院11号楼1508

二、装修时间:20 年 月 日开始——20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俩卧室、一客厅);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一个阳台,总建筑面积93平方米,所有房间的墙壁全部按照规范要求刷乳胶漆(打腻子三遍,乳胶漆(要求用立邦,多乐士)三遍)厨房、卫生间、阳台全部贴卫生瓷片包括地面,卫生间和厨房吊铝扣板,卫生间和厨房的水路按照甲方要求做,卫生间和厨房做防水,卧室和客厅、饭厅全部铺地板砖,甲方提供地板砖和卫生陶瓷,乙方负责其他材料和人工。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乙方按照装修预算表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辅材(沙子、水泥等),并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装修总金额为:一万五元整。材料及装修费用由乙方先提供,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装修总额给予付款。

七、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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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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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 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 用地面积 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 使用年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 ,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 幢 号(第 层)。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 、公用分摊 、其它 )。

第三条 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 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 单价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整(小写 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出售方: 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

附表一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 %;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小写: 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 日内付全部价款的 %;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小写: 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 %; 币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小写: 万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价中已包括的主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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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房屋定金协议书供商品房预订时使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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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解除双方于20__年12月3日所签订的阳光明居(_____栋_____单元_____)房屋买卖认购合同;

2、反诉被告立即向反诉原告返还所占用的深圳市__________区阳光明居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____房屋;

3、反诉被告支付反诉原告违约金238104元;

4、本案诉讼费由反诉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__年12月3日签订了一份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购买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阳光明居花园_____座_____房屋的买卖认购合同。合同约定总购房款为人民币1190520元(注:_________________币种下同),合同约定反诉被告应在签署本认购合同后3日内到反诉原告指定银行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支行办理按揭贷款申请审批手续,银行审批通过后1日内交付总购房款的30%即360520元作为首期款,剩余房款830000元应由反诉被告于3日内向该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手续,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据等全部银行手续(到开发商初始登记办理完,反诉被告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由其通过该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房款给反诉原告)。合同还约定,反诉被告须于20__年12月15日前到上述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手续,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据等全部银行手续,同时付清首期款或全部楼款。合同第二条第5项约定,如反诉被告在上述期限内未前往上述银行办理前述手续,以及未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手续(内容为反诉被告全权委托反诉原告指定人员张骏为其办理上述房屋过户手续,领取其房地产证,代缴税费,办理其房产证抵押贷款手续,收取抵押贷款),则视作反诉被告自动放弃其所认购该物业之权利,其同意认购订金归反诉原告所有,同时反诉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权。合同第二条第6项约定,如反诉被告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缴付上述房屋订金、首期款或全部房款,则视作反诉被告自动放弃其所认购该物业之权利,其同意认购订金归反诉原告所有,同时反诉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权。合同第二条第7项约定,有关购买该物业之项目契约之律师费、公证费、登记费及其它一切有关买方之费用及税项,概由买方支付。第8项约定反诉被告同意按反诉原告房产证价格过户,双方按约定过户价格缴税,其中由反诉被告支付的税费有:_________________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契税、公证费、查证费、贴花税、交易费及其他、抵押登记费,且其须于签署房地产买卖认购合同时交付,同时反诉被告还承诺:_________________如果其办理过户手续时不按反诉原告房产证价格过户,由此产生的买卖双方税费全部由其承担。

双方在所签上述合同的第三条第2项中反诉原告承诺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在反诉被告收到房屋使用权开始起9个月内负责办理其房产证过户手续,如果9个月到期,由于开发商或反诉原告原因,不能办理反诉被告房产证过户手续,反诉被告可向反诉原告书面申请退房,反诉原告承诺在收到反诉被告书面申请退房10日内退还其所付房款及办证税费,反诉被告承诺其装修房屋费、公证费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开通费等费用由反诉被告自行承担。该条第三项约定,如果开发商初始登记完成,反诉原告已经书面或电话通知反诉被告3日内办理房产证过户及抵押手续,由于反诉被告原因在规定时间3日内(节假日除外),不去办理反诉被告名下房产证及抵押贷款手续,反诉原告到期有权收回上述房屋转让他人,反诉被告所交房款归反诉原告所有,反诉被告无条件搬出,其入伙装修房屋费、公证费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开通费等费用由反诉被告自行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反诉被告承担。在该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双方特别约定此物业如产生行政处罚的费用由反诉原告承担。

上述合同签署后,反诉被告于20__年12月7日向反诉原告只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和公证费、副本费360元。反诉原告于20__年12月28日将合同项下房屋交付反诉被告使用(详见反诉被告提交的深圳市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明居管理处证明)。根据当时银行规定的二手房买卖贷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银行贷款70%即可购买,反诉被告须支付首期款30%即360520元才有资格入住涉案房屋,但是反诉被告只支付了300000元首期款就要求入住,一直拖欠反诉原告首期房款未付。反诉原告根据认购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约定,于20__年9月12日下午5:_________________30到反诉被告的住处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号送达了一份《通知函》,通知反诉被告反诉原告已经无能力继续履行认购合同第三条第2款,如果反诉被告不愿意购买上述房屋,在20__年9月30日前来反诉原告办理解除合同和退房手续,反诉原告在合同解除10日内,退还反诉被告首期款,收回上述房屋;反诉被告应付清房屋使用期间的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使用期间装修费自理。如果反诉被告愿意承担房产证无法办理的风险,反诉原告要求反诉被告必须在20__年9月30日前至反诉原告处签订补充合同,并告知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根据20__年9月银行的新规定,二手房买卖,第一套房购买者贷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银行贷款70%,已经支付30%房款的,须支付剩余的70%购房款,待付清购房款后可以继续使用上述房屋。如不能一次付清购房款,反诉原告会请求建设银行审核反诉被告的贷款资格,银行确认为第一套房合格贷款人,除已支付的30%房款外,其余房款反诉原告将按现在银行一套房贷款利率年息5.945%借款给反诉被告。第二套房购买者贷款首期款需支付50%,银行贷款50%,如反诉被告经银行确认为第二套房合格贷款人,则须在20__年9月30日前补齐50%首期款。鉴于反诉被告属于第二套房以上,需要付清全款,反诉原告一直电话通知反诉被告,向其催收首期房款欠款60520元及交齐剩余购房款未果。反诉被告从20__年10月11日起已无合法根据占用反诉原告房屋至今未还。反诉原告几经努力,于20__年7月16日协助开发商将深圳市罗湖区阳光明居丙栋房屋初始登记办理好。根据认购合同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反诉原告在20__年7月20日通过特快专递发《办证通知函》给反诉被告(已签收),按照深圳市政府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最新规定,要求反诉被告在收到通知3天内提供个人及家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离婚证),社保卡和社保清单,工资收入流水,纳税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定金收据,首期款收据,认购合同给反诉原告,并且要求反诉被告于接到本通知函后3日内与反诉原告签订《阳光明居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同时,反诉原告还明确告知反诉被告,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限购的规定,若其无资格以自己的名义继续履行《认购合同》并签订《阳光明居房屋买卖合同》,即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当于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3日内与反诉原告办理解除《认购合同》事宜,反诉原告将在签订《解除合同书》当日办理退款手续,同时反诉被告需将房屋退还反诉原告。

反诉被告收到《办证通知函》后,一直不提供任何资料给反诉原告。反诉原告遂又于20__年8月27日发出《履约通知函》第三次催告反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反诉原告名下房产证已经在20__年8月18日办妥,已经具备过户条件,要求反诉被告履约,在接函后3日内付清剩余购房款,并支付到反诉原告账户,并附具了开户人、账号和开户行。同时,在该函中反诉原告还要求反诉被告于20__年8月31日前付清剩余房款,逾期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反诉被告又一次电话拒收邮件,不与反诉原告履约。反诉原告在此情况下,于20__年9月2日通过特快专递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给反诉被告(已签收),告知其于20__年9月1日正式解除双方间签订的上述认购合同,请其即刻搬离认购房屋,否则反诉原告有权没收其支付的购房款,并追究其房屋使用费、利息等责任。但是反诉被告继续占用反诉原告的上述房屋,且不愿意支付反诉原告购房款和购房过户税费,已经严重侵害了反诉原告的合法权益。另外,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反诉原告以拍卖方式取得涉案房屋所在的阳光明居丙栋共计20套房屋的所有权,其中有11套房屋的购买人已通过深圳市罗湖区__________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与反诉原告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解决了协议双方间存在的办证税费争议,其中有13套房屋签订《房屋买卖认购补充协议》,共16套向银行办理完毕贷款手续,双方已向国土房管部门递交过户材料,其中9套房屋的买受人已领取到房产证。正是因为反诉被告的上述违约行为,致使双方间的涉案购房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反诉被告违反了双方所签署合同的约定,未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全面履行支付购房款和缴纳有关购房税费的义务,反诉原告依法依约享有合同解除权,并有权收回合同项下房屋,反诉被告所交房款归反诉原告所有,反诉被告应无条件搬出,并自行承担入伙装修房屋费用。反诉被告虽有上述违约行为,反诉原告依约完全可以不予退还其已交购房款,但综合考虑反诉被告的违约性质和程度,及其违约给反诉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反诉原告酌情按照合同总房款的20%主张反诉被告的违约金,敬请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此致

深圳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深圳市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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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州市预售商品房交易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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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开发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购买甲方开发的预售商品房: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幢(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号房(下称该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单价: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并网上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

二、乙方采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

1、一次性付款;

2、按揭付款,首付款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目前的状况为(_____):

1、正在施工中;

2、已经竣工但未交付;

3、已交付但未入住使用;

4、现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因为如下原因,经过协商双方同意解除购房合同,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撤销合同备案手续:

1、买受人无法办理银行按揭付款手续;

五、甲方返还乙方购房款或首付款采用如下方式(_____):

1、现金并签署收条;

2、现金支票;

3、银行转账。

六、甲、乙双方保证上述内容属实,已无违约纠纷及其它债权、债务关系,如有任何法律责任均由双方承担,与第三方无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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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京市商品房出租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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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租用期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万元人民币。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万元人民币。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七、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办法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地址及电话: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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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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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 让 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 02003、 02004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证号为 马国用(20__)第0712号、马国用(20__)第0713号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9300.94㎡ ,规划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自 20__ 年 5 月 12 日至 2080 年 5 月 11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暂定名 : 银峰新天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字第号、建字第号 ,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南马房预字(20__)第2013001号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银峰大道290号银峰新天地 栋 单元 号房_。(房屋代码:________)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住宅 ,属 框架 结构,层高为 3 米(其中,天地楼地上第一层层高 米,建筑层数地上__6__层,地下__1__层。

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___0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 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见附件二)。

出卖人提示买受人注意,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对拟购买商品房的详细情况,如房屋坐落、朝向、面积及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等进行全面了解。经买受人确认,对出卖人提示的上述问题已全面了解。

该商品房面积测算单位: 广西国联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6楼 ;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资质等级 丙级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下列方式计算:

1、按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 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亿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的购买费用已计入上述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约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面积为准。

商品房竣工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进行处理:

1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保持不变,据实结算房价款总金额,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的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以下空白

;

(2)

;

(3)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后,按如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 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15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银行按揭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交纳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⑶、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付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买受人应向指定按揭银行提供完整的贷款资料,如欠缺资料的,必须在接到出卖人或银行的通知后五天内到按揭银行补足资料和手续。如买受人获得的银行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5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向银行所申请的抵押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公积金贷款付款

⑴、买受人同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交纳首期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含定金)。

⑵、余款占全部房价款的 %,计(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由买受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天内,买受人需按程序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所有相关资料,如公积金贷款数额加上首期款不足总房价款时,买受人对不足部分需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天内,以现金交付方式付清。如买受人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获审批通过的,买受人同意更改为一次性付款并于30日内付清全部房价款。否则,出卖人视买受人为逾期付款,并按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因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依法起诉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及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2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已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

2、该商品房经过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五方联合单体验收合格。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公共性突发事件造成的公共责任原因或气象部门记录日降雨量达到中雨以上连续两天以上(含两天)或非出卖人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3、出卖人将竣工资料、报告提交政府部门并被接受以后(以政府接收资料日期为准),因政府部门未能按公示的期限办结所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可据实相应延期交房。

4、双方约定:在交房时,如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含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及贷款金额不足应付总房款的),则交房日期顺延,顺延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之日起10日内。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3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总价款的 10 %赔偿买受人损失。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5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所在栋与相邻栋正面间距减少的;

(2)该商品房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

(3)该商品房户型发生变化的;

(4)该商品房空间尺寸发生变化,导致层高变化或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5)该商品房朝向发生变化的;

(6)双方约定:出卖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楼外立面、楼前广场的园林绿化、出入口、构筑物等进行局部修改、调整,而买受人确认,修改、调整不需征得买受人同意;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应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就补偿问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对延期交房的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约定如下:

1.买受人原因造成延期的,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出卖人应承担的延期交房责任的对等责任向买受人追究违约责任。

2.出卖人发出书面交房通知之日起7日内,买受人应及时与出卖人办理交房手续、缴交相关费用并接收房屋,如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接收的,视为买受人已接收。出卖人将房屋移交给物业公司有偿保管,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由于买受人原因造成出卖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附件三)。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经确认属实后,应及时通知承建单位维修或出卖人赔偿装饰或作维修。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1、该房屋水电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2、该房屋道路在交房时达到使用条件;

3、排水在交付使用时达到使用条件;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项目所在地法院裁决 。

第十五条 合同登记备案、预告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约定。

1、属于商品房预售的,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应当不超过30日),出卖人应按规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 种方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360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为买受人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并将以买受人为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交付买受人。

(2)买受人自行办理

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日内办结《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并将房屋登记机构要求的需出卖人提供的证件资料提交买受人。

4、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及按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利率计算的利息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配合出卖人办理退房的有关手续。

(2)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每迟延一日 20 元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总房款的2% 。

(3)因买受人原因(含买受人未付清应付房款、不及时向出卖人领取相关资料、不及时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关证明、提交相关资料并付清相关费用等)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责任。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迟延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1、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双方对该商品房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 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另一方应当配合和协助检测工作。检测结果支持一方主张的,由对方承担检测费用。

2、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房屋损坏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可能就以下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本楼宇业主所有,公共屋面由小区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使用权归本楼于业主所有,并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买受人已阅知并同意签订该商品房所在小区业主临时公约,并同意在办理商品房入住手续时签订小区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买受人不得改动楼房外观(含擅自加装防盗网、招牌、遮阳棚、空调架等),不得添加任何构筑物。进行内部装修时其装修方案须先征得出卖人或物业管理部门同意,且按法律要求需报消防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买受人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17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 壹 份,按揭贷款银行

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马山县房地产管理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马山 签于 马山

附件一: 房 屋 平 面 图

附件二: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及分层分户尺寸图

公用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B/TI7986——20__)《房产测量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三: 装饰、设备标准

1、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2、外 墙:外墙涂料,预留空调室外机位。

3、内墙天花:水泥混合砂浆抹平

4、地面:混凝土现浇原地面

5 窗:高级铝合金窗、名厂钢化镀膜玻璃,银峰大道一侧为中空LOW玻璃

6、门: 多层住宅及天地楼入户门均为安全入户门,客厅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工作阳台门为铝合金玻璃门,其他预留门洞

7、阳 台:阳台均为铁艺栏杆

8、卫 生 间: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风口

9、橱房:预留给排水接口,预留排烟道

10、电视、电话、宽带网:IDD电话线、有线电视接收天线、宽带网接至户内弱电总箱

11、供电系统:电接入户开关箱,每户一表,供电至户内强电总箱,楼板预埋线管

12、供水系统:每户设立一水表, 洋房给水管线接至厨房;天地楼给水管接至卫生间内

13、公共楼梯(洋房):磁砖楼梯踏步,扶手为不锈钢栏杆,内墙面刮腻子

14、保安系统:每户提供安保型对讲机一台,一卡通门禁控制系统,提供24小时专业

管理及保安服务。

15、备注:电视、电话、网络、管道燃气的开户费和使用费由业主另行缴纳。

▲开发商保留按实情情况以同等质素之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上述所列各项的权利。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1、如本合同约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之日。

2、出卖人向买受人寄达有关通知书的地址以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中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买受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卖人,如因买受人所留地址、姓名或联系电话号码不详或不真实致使通知书无法送达,或造成其他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出卖人概不负责。

3、买受人确认己知悉在本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买受人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购房款(含按揭贷款划入至出卖人销售专用帐户)和履行房屋交付使用前应履行的其他约定义务后,买受人保证主动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等。出卖人就买受人收楼事宜不再另行通知或书面催告买受人办理收楼手续。

4、如出卖人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约定使用材料、设备的,出卖人可采用其它质量、价款相当的材料、设备替代,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出卖人所设置示范单位的装修和色调仅供参考且出卖人在销售该房屋所设置的示范单位只作为买受人感受装修与家具摆设的整体效果,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交楼标准以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内容为准。

5、出卖人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后,如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前往办理收楼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约定交付该房屋给买受人使用,因该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承担及享有。同时,买受人保证按与出卖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缴交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相关分摊费用及滞纳金。

6、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产权证(含他项权证)的资料及签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文件,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逾期履行本条约定义务的,出卖人有权据实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7、出卖人按本合同约定顺延房屋交付使用时间的,不应视为出卖人逾期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同时出卖人有权相应顺延该房屋产权证的办理时间,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8、买受人若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购买的,买受人同意任何一位买受人均有权单独行使本合同约定权利和承担本合同约定义务。

9、本合同约定总价未包括物业维修基金及按法律法规规定买受人购买该房屋应支付的税费和费用。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支付方式和使用按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在该房屋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依法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及支付相应费用。

11、如买受人是以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且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按揭)的(含提供办理按揭所需资料及签署相应文件),买受人确认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行为为违约行为。

12、如买受人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按揭)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因买受人未能按贷款合同约定支付供楼款而导致出卖人需承担担保责任的, 出卖人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买受人追偿,且出卖人因实现该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还应按出卖人已承担担保责任金额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3、买受人确认,在该房屋符合办理产权证条件后,如该房屋面积经具有测绘资格的测绘单位测量且按合同约定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面积差异款的,在买受人付清面积差异款前,出卖人有权暂不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或暂不将已办理完毕的产权证交付乙方,且不视为出卖人违约。

14、本项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地面露天车位、地下停车位(含人防地下车位)属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15、买受人确认,出卖人无须征得其同意有权将地下停车位(场)向任何第三人出售,所得收益归出卖人所有。

16、在买受人收楼后, 如出卖人在履行保修责任过程中, 需要买受人配合、协助的, 买受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协助。否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保修责任。

17、双方确认,出卖人就出售该房屋所作的任何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单张、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或销售人员所作的任何口头承诺),如与本合同约定内容不符或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均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8、本合同标的物(房屋)所在房地产项目中,凡未列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并可独立经营或使用的附属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如会所或活动中心等)产权由出卖人所有,但出卖人以书面声明放弃的除外。

19、如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相符的,则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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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买卖商品房协议书预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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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买受方:

证件名: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省有关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通过下列方式:居间介绍,自行买卖,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甲方出卖房屋座落于____,房屋类型____,房地产产权登记的房产证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结构:____,建成年份____,房屋用途为____。

2、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

3、随同房屋一并出卖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套内装饰情况:____

4、房屋租赁情况等说明:____

5、房屋抵押情况说明:____

二、房屋买卖总价款及税费等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房屋买卖总价款为人民币__元。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相关税费承担:

3、中介费用_元,由__承担。支付时间:___本合同签订时支付__%,即人民币___元,剩余部分___元在甲乙双方房屋交付时支付。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_元,然后再按以下第项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将总房款支付给甲方。

2.分期付款。

3、其它方式付款:

房款交割采用以下第_项方式:甲乙双方自行交割;委托贷款金融机构交割。

四、房屋过户及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在__年__月__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在乙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书后日内双方共同到土地使用权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双方约定在__年__月__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查验,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以示交付完毕。

五、权属瑕疵保证

甲方保证具备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处置权,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租金、物业服务费用以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等,甲方均将在交易前办妥,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同时提供真实的交易证明材料,配合乙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事宜,并应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交易过户所需的税、费。

六、对交易房屋质量的声明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属文件的各项房屋装饰、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七、土地使用权等的约定

房屋产权转移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同时,该房屋所涉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也一并转移。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一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2.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外,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将该房屋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每迟延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房屋办理过户或交付乙方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应在日内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并支付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应付款项止。逾期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已经支付的房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及赔偿款,并在合同解除后日内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

4.因甲方原因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房款的。

5.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及相关设施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6.若本合同的成就经中介机构中介促成的,任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中介服务费用。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处理: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房产登记机关备案,一份送土地登记机关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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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商品房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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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天津XX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 原则,订立本租赁协议:

一、租赁范围: 甲方将位于 ____市____区大港石化园区金汇路1287号 的一间库房300平方米 ,自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租赁。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自________年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数额及付款方式:

1、每年租金为元(大写:。

2、支付方式:乙方在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的租金,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租赁财产的有效证件,并向乙方提供该证 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保证水、电、道路通畅,如与村组及四邻有纠纷,甲 方应出面解决。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中途收回租赁财产,而另租给他人。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如有罚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续租:

1、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否则不能变更。

2、如一方欲解除合同,需提前2个月向对方送达书面通知,待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后方可解除,否则不能解除。

3、合同期满后,如续租,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4、在合同期内,如遇拆迁,对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由拆迁单位直接向乙方赔偿损失,双方终止合同。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未满前,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而双方又协商未果,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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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品房预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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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出租]

承租方(乙方):

预出租方(甲方):

[预租]

预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无锡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出租/预租)的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区/县)____路__(弄/新村)__(号/幢)___室(部位)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出租]实测/[预租]预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房屋类型为____,结构为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证书编号:______]。

2)[预租]预售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____(房地产权利人/代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预租]房屋租赁期自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币)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币)___元。(大写:___万___千___百___十___元___角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在预租商品房交付使用书中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面积计算确定。

该房屋租金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个月的租金,即(___币)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等费用由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 ,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元/平方米(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10-5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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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商品房个人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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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租用甲方坐落在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_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_____次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_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算。

六、乙方所租用的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年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1/30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标的_________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是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

租赁期限内如遇同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_________%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四、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

正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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