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女排锦标赛时间(精彩20篇)

浏览

3546

范文

332

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70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出差办事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必须”的原则,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

第二条 员工出差审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按以下权限审批:部门负责人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并委托一位副职代理主持本部门工作,同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部门人员出差,应事先经部门正职同意,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差旅费用管理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二)员工出差需要借支差旅费的,应当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事由要写明出差时间、地点,借款金额原则上按往返费加住宿费、预计要缴纳的费用和伙食补助等。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前次借支差旅费用,出差返回后未报销者,不得再借。

(三)员工出差回来后,应当在5天内办理完差旅费报销手续。职工报销差旅费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财务审批流程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报销标准的,应说明缘由,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给予报销,否则自行承 担超过标准的费用。

第四条 选乘交通工具和交通费用补贴的规定

(一)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选择出行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省外经请示总经理批准可以乘坐飞机并报销经济舱机票。若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选择乘坐飞机的,最高按火车硬卧票全价标准报销。

(三)乘坐火车时间段包含夜间或日间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以上时,可购买硬席卧铺票。

(四)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

(五)交通费用补贴标准:

1.到区外省会城市、一线城市出差,市内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除在途天数按日历出差天数计算,下同),其他地区每人每天40元。如确需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经总经理签字同意的,则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贴。

2.员工出差期间,公司派车随行的,不予报销交通费及发放交通补贴。

3.员工乘坐飞机出差的,公司未派车至机场接送的,可按单程每人80元的标准,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往返机场交通费。

第五条 住宿费报销标准

(一)住宿标准:住宿费应在以下标准范围内凭据报销,超标部

(二) 除总经理外,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时,在可以安排住标准双人间的情况下应安排住标准双人间,不得住单人间。

第六条 伙食补助费

员工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不分途中和住宿,按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与出差实际日历天数计算。

(一)伙食补助费区外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区内出差地级市按每人每天80元发放。

(二)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出差可报销招待餐费,其他人员确因工作或业务需要进行招待的,应提前请示本单位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餐费。出差人员报销招待餐费的,发票日期当天的伙食补助费报销一餐的按每人每天50元发放,如当日餐费已报销两餐的,不再发放当日伙食补助费。

(三)出差人员若已报销会务费或履行合同中规定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第七条 参加会议、培训学习等的差旅费

(一)公司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交通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单位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交通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二)员工由公司委派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期间伙食补助标准:经公司批准的离职带薪短期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统一就餐的,一个月内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60%发给;一至三个月内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发放;在三个月以上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40%发给伙食补助费。

第八条 其他规定

(一) 员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交通补贴和伙食补助费。

(二)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出差报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时只报销差旅费用,不得将其他无关的发票夹在其中报销。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务审计部。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63 字

+ 加入清单

泰山坐落在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寓意着国泰民安,而泰山则被命名为“天下第一山”。因为它不仅是五岳之首,而且是历代皇帝举行“封禅”大典的地方,文化底蕴十分深厚。

暑假我和爸爸来到了泰安,准备徒步登泰山。我们先来到红门,这是泰山的山脚。我仰头望着泰山,只见泰山仿佛是一位仙女,她穿着绿色的“裤袜”,这绿色有深有浅,看起来很精致;“仙女”还穿着雪白的“裙子”,戴着洁白的“面纱”,遮住了她的“脸庞”,这又给泰山涂上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这时,一个叔叔拍拍我的肩膀,问:“小朋友,你几岁了?”我回答道:“九岁。”“那你肯定爬不上这高高的泰山。”叔叔一边说一边走上台阶。我听了很不服气,暗下决心一定要徒步登上泰山!

从红门到南天门,一路上全是登山盘路,途中风景秀美,路边的树参差不齐,颜色是深浅不一的绿,偶尔有一些叶子又被阳光晒得金黄;小鸟自由地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叽叽喳喳”地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多么快乐呀;还有那盛开的野百合,黄澄澄的,像一个个小酒杯,美丽的蝴蝶就在那“酒杯”上翩翩起舞。瞧,那不是有名的“望人松”吗?它像一位千手观音,每只手托着一片由叶子组成的“云”。终于爬到半山腰了,飘飘然的云雾把我们包围了起来,也许那就是仙女的白裙子。真是:不识“泰”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呀!

经过七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我们终于来到了泰山之巅——玉皇顶。一块石头上写着“五岳独尊”四个红色的大字,很有笔锋,可知,泰山的地位很高呀!向山下眺望,城里的高楼显得那样小,就像那被我踩在脚下的困难一样渺小!我很兴奋地吟起了唐代诗人杜甫写的《望岳》: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我们在玉皇顶上稍做休息便准备下山。大家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但或许因为我正自豪于徒步爬上了山顶,所以我觉得下山一点不难,我们只用了三个小时就下了山。

孔子“登泰山而小天下”,我虽不能“小天下”,但我通过登泰山战胜了自己,欣赏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同时我还下定决心,不仅要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还要到国外去见识异国风光。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时间管理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39 字

+ 加入清单

古往今来,大家讨论了众多什么最宝贵的话题,是健康、是人才、是情义… …,但是对于每个人来说,时间才是最宝贵的东西,所以才有了寸金难买寸光阴之说,时间的永不停滞性,比阳光更公平的普照在每个人的人生路程。如何支配自己所拥有的时间,将是决定人生成功的最重要因素;也就是说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干些什么?做些什么?最终达到什么样的结果?而这就是人生的意义和价值。

人的正常寿命大约不过三万天,而除却咿呀学语和风烛残年的时光,真正能够有所作为的时间不过一万天,可是分布在生命里的每一天,我们都干了些什么?当每一天悄悄溜走时,我们的生命也正在慢慢老去,而成功人士与不成功人士之间的差别,就在于成功人士合理的支配和利用了自己的时间,实现了时间效益,而非成功人士却浪费了自己的时间或者是被别人支配了自己的时间,自己的时间变得毫无意义或者价值甚微。所以,人生价值能否实现?企业能否高效运营?时间管理的水平,将决定着最终的效益。

有项国际调查表明:一个效率糟糕的人与一个高效的人工作效率相差可达10倍以上。效率糟糕就意味着浪费时间,浪费时间的原因有主观和客观两大方面,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九点:1、做事目标不明确;2、作风拖拉;3、缺乏优先顺序,抓不住重点;4、过于注重细节;5、做事有头无尾;6、没有条理,不简洁,简单的事情复杂化;7、事必躬亲,不懂得授权;8、不会拒绝别人的请求;9、消极思考。

一组数据来自美国,人们一般每8分钟就会受到1次打扰,每小时大约7次,每天50次-60次。平均每次打扰用时大约是5分钟,总共大约4小时。大约50%-80%的打扰是没有意义或者极少有价值的。生活中的好多人看似每天都在忙活着,不停的接打电话,不停的到各地考察,不停的参加各种会议,但调查发现,80%的电话是可以省去的,50%的考察只是增加个人的见闻和感受的,90%的会议中80%的人们都只是个听众,或者一部分人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在努力工作,变换各种说法和汇报方式说一些多次会议没有结果的事。

《隐藏在关系背后的利润》——加拿大海伦.薇奇,一则道破天机的商业传奇,这本书讲述的是隐藏在各种关系沟通背后潜藏的巨大利润:金融危机带来企业成本高涨,当企业正为是否裁员一筹莫展时,两个虚拟的使者,带领他对公司各部门各环节部分岗位进行了暗访,发现了隐藏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在会议、电话、文件、交流等各种沟通环节,存在的巨大无效性浪费,以及所来带来的巨大负利润,以及由于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的不专业所流失的商业机会,本书揭示了人际关系背后的时间成本对公司发展所造成的深层影响。

人生都在折腾,其中大部分的折腾都是无效的折腾,甚至是负面的折腾,这就是与时间挂钩的绩效问题。所以,谈绩效首先就要做好时间管理,在时间管理上,就要分清哪些是对直接经营有益的事情,哪些是制造出来的无效的事务性工作,从而将人力和每个人的时间,都安排到直接带来绩效的工作上去,并对人员做好人际沟通的培训。负责产品研究的人员,就要把全部精力和工作时间集中到产品研究上去;负责销售工作的人,就要把全部精力放到销售工作上去;专业而专注,不要让其它各种不必要的工作分散了精力,占用了我们的时间,每个人毫无接口的需要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真正的跟时间挂起钩来,以达到更高的绩效!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珍惜时间勤奋读书国旗下发言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46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同学们,你们看到这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时,你们会不会有这样一种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啊!

是的,很快。当我们还沉浸在昨天的欢乐时,时间已悄无声息地迈进了今天这一课,宝贵的昨天再也回不来了。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岁月的脚步总是如此的匆匆,毫不顾惜我们的嗟叹呢!

时间就是这样的匆匆,这样的珍贵,这样的公平。珍惜时间的人会留下串串果实,使生命富有意义;浪费时间的人却两手空空,一事无成。对我们学生来说,也是这样的。学习会让有的同学取得优异的成绩,各方面都有长进;也会让有的同学收效甚微,甚至一天更比一天差。这就是珍惜时间与不珍惜时间的差别。

古今中外有识之士都懂得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把浪费别人的时间叫做图财害命。鲁迅这个笔名是取愚鲁和迅速之意。就是提醒自己,只要更加勤勉,就能笨鸟先飞。伟大导师列宁也说过“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同学们,请从现在做起,珍惜每一分每一秒,随着勤奋学习的节拍乘风破浪,让生命之舟与梦想一起扬帆远航吧!

古语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所以,勤奋学习是我们自身成才的先决条件。民族英雄岳飞在《满江红》里疾呼: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汉乐府诗里也有句名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做时间的主人,不断总结昨天,设计明天,抓住今天。勤奋学习就要充分利用时间,上课、自习、做作业都要高度集中注意力,认真学习。

同学们,生命的时间是短暂的!正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你拥有再多的钱,也换不来一秒的时间,在时间面前,金钱只能低头。所以,请珍惜我们的每一分,每一秒,努力学习,为我们今后辉煌的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17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

蓝天下,迎着初升的晨曦,我们在这里举行庄严而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再过几天就是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纪念日。我们祖国走过了58个年头的辉煌道路,回顾历史,每一个中国人都会为此感到骄傲与自豪。滔滔的长江,滚滚的黄河,连绵不断的山脉,都属于我们伟大的祖国。祖国的山川雄奇,祖国的河水秀逸,祖国的胸怀无比广阔。曾经,当侵略者的铁蹄践踏我们美丽山河的时候,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脸上流着泪,心中淌着血。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祖国,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在屈辱中抗争。千千万万的赤子,撑起了我们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希望。正是他们用满腔的热血,谱写了无愧于时代的《义勇军进行曲》,才使得我们今天的共和国国歌响彻神州,气势磅礴,雄壮嘹亮。国旗,在新世纪升起;国歌,在新世纪奏响。祖国正走向繁荣昌盛、前途一片光明。让我们沐浴着五彩的晨光,伴着鲜艳的国旗,更加努力地学习吧!祖国需要我们,世纪需要我们,未来需要我们!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74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所演讲的主题是《珍惜时间》。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

诗人的高歌,伟人的教诲,哲人的感慨……时间,曾有多少文人墨客为它赞美,为它歌颂!

有人把时间比作金钱,为了言极它的珍贵,却无法突出它的价值!或许有人反驳:人一生劳碌,无非就是为了金钱,从而得以生存,是在以时间换取金钱为代价的。可是人生在世,难道就只为了生存吗?还在于活得幸福,活得鲜明!金钱失去,可以由时间换回,然而,却从来没有人能用金钱买到时间。

有人把时间比作智慧,为了说明它是用金钱买不来的,还需经过努力,拼搏、思索、创造……但,即便费了这番心思,仍旧无能由魔掌中夺回时间!它太渺茫了,无影无形,漫天飘摇,可世间一切物质却又无一不是在它的控制下生存。

“花开堪折则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只有善于用时者,才能取得胜利!

在时间的注视下,有人在努力,有人在消磨;有人迎向进取,有人自甘堕落;有人将年华虚度,有人勤恳奋发……有人满腔热血,毕生充实;也有人华发早生,无为而终。时间有一颗明事理,辩黑白的心,它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时间喜欢有志气,敢和它竞争的人;痛恨任人摆布,随波逐流,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不思进取的懦夫!

闲散而过,终日重复碌碌的衰败,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辜负了所有寄予期望的人!亵渎了时间,负了它的债,就将受到它的严惩!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愿青春江河滚滚奔向大海,百花年年开不败!

经历了沧海桑田的旷世巨变,我们要扬起未来的风帆,勇敢地迎向挑战,面对考验,无畏风暴,劈风逐浪。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阳光大道,达到海岸边的天堂!

机不可失,时不等待。虽然我们欠缺了很多,尽管我们并不完美。但我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我们满怀信心!我们会竭尽全力去开拓,填补缺陷!即使失意,也坦然。

年轻的一代,有愁畅,懂得缅怀,但不等于是悲观妥协,一蹶不起!朋友们,列宁曾说:“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让我们都长一双透视眼,在无形中捕促时间,同它斗争!

我们把握每个时刻,将它紧紧抓牢,共创辉煌!

谢谢,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假期的时间安排研究性报告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7 字

+ 加入清单

假期时间安排研究性报告

假期的时间安排研究性报告

当今世界是一个多极化多元素发展的世界,而身为21世纪的新学生,我们更应该广泛地接触社会,了解及学习社会、生活以及艺术文化的技能,做一个高素质、全面发展的新学生,来迎接这新世纪的挑战。

在校时间,学生大多时间都要应对日常的文化学习,而无过多的时间学习社会技能、生活技能与课外文化技能,那么寒假则成为了一次学生更真切的接触与感受社会与生活的重要机会。这次利用寒假的时间,我们研究小组也就针对这个问题在网络上以及部分身边的学生作一次研究调查。设计的问卷一共是12个小题,就课外学习与娱乐时间安排、假日文学文化素养的培养、社会生活技能的学习、寒假安排整体感受  等问题做一个了解,一共收回67份问卷,同时也在网络中搜集到部分相关学生时间安排调查结果。从统计结果中来看,中学生在课外自主学习的主动性不高,而家长的强迫学习较为广泛,但对文化技能的学习有较高的兴趣,对社会生活技能训练意识不足,假日整体感受普遍较满意。总体来说,中学生的课外时间活动安排欠科学与合理性。

(一)       课外学习与娱乐时间安排

调查结果显示,平均每天学习时间小于2.5小时的仅有2人,仅占到3%。而有44人表示学习时间在3~4个小时,占65.6%,超过5小时的也只有4人,占5.8%。生活娱乐时间则有70%的人在8~10小时,甚至有3人娱乐时间高达12小时。

在第2题,参加假日课外补习班的有39人,高达58.2%。

在附录中,有7人表示睡眠不足,而在问其原因时,有4人回答“玩游戏、听音乐聊天时间过长”有2人回答“课外作业过多,负担过重”有1人未回答。

综上所述,中学生假日自主学习的主动性明显不高,学习与娱乐时间比例不合理、失调,学生离校后过度放松,缺乏自我的约束与调控能力。而家长方面,则有越来越多的家长一心为了孩子的成绩,给孩子过多的负担,走上不科学合理的硬式教育道路,这种假日补习风的兴起应值得我们社会、政府以及我们每一个人的重视与反思,引领学生形成自主的学习兴趣与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

(二)       假日文学文化素养的培养

在第五题中,在这个寒假,你读了几本名著?只有14个人阅读1本,5人阅读了2本以上,这各占到20.9%,7.5%,绝大多数学生没有或未读完1本。而日平均阅读名著时间则普遍低于3小时。

但在课外文化素养与技能培养中,则有56人表示很兴趣,希望并自主学习了解(83.5%),5人表示兴趣一般,无所谓学不学(7.5%),6人表示对此没有兴趣,不愿意学习(9%)

数据显示,中学生对课外各类的文化生活有着较高较浓厚的兴趣与热情,但对于流传久远的经典文学名著兴趣不大。而在当今社会,社会上大量广泛的流行介绍这各种有着自身趣味特点的文化活动,也在大众的普遍喜爱与评论中,逐渐形成了一种良好的文化学习展现交流的平台与氛围,熏陶着我们这一代的新学生,应继以保持。而在另一方面,世界文学名著更展现当时不同的年代情况,而沉睡在当今这个多元素的跳动的世界里,不免显得缺乏生气,与学生相隔较远。对此,社会政府、教育界应予以重视,利用灵活多变的方式,让文学名著活现在这个社会上,利用大众效应掀起一股读名著的风潮,形成良好的读名著、话名著的社会氛围。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冬季上班时间调整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56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员工:

一、作息时间调整

冬季将至,白天时间越来越短,出于对各位员工上下班安全考虑,自x年11月4日(下周一)起,公司作息时间调整为冬季作息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3:00—17:00(8小时/天);

周六(加班) 9:00—12:00 13:00—16:00(6小时/天)

午休时间 12:00—13:00

二、本年度员工旅游安排:

1、时间:初步定于本周六(11月2日)。根据具体天气,如天气好则本周六旅游;

如果天气不好,则在公司进行聚餐,旅游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待本周三

(x月30日)查阅天气情况后通知。

2、地点:高淳一日游。

3、费用:按照500元/人(旅游+聚餐)标准。

4、本次旅游可带家属,为方便安排车辆,请各位于本周三(x月30日)上午将

所带亲属情况(人数、年龄)报人事。

展开阅读全文

篇8:解聘合同的时间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92 字

+ 加入清单

固定时间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应届生劳动合同范本

招聘方: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或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或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_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并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三)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有关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457 字

+ 加入清单

就在今天我拜读了著名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史蒂芬·霍金的著作《时间简史》,读后我受益匪浅,百感交集……

这本《时间简史》主要讲述了宇宙的历史和将来、时间和时空的本性、黑洞等令人敬畏的主题,霍金用敏锐的直觉和坚定的推理直接挑战了已被广泛认同的传统量子学、大爆炸理论、甚至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在探寻时间和空间核心可望而不可及的秘密这一未竟之业中,它将引导世界各地喜欢仰望星空的人探寻宇宙的秘密。

霍金生于1942年,在21岁时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85年,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彻底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这部著作,其不屈不挠的精神实在令人敬佩。他承受了我们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病痛和折磨,但他却以他坚强不屈的毅力在轮椅上完成了《时间简史》。我真是无法用语言表述我对他这种精神与毅力的敬佩。

霍金的身残志不残让我到终老都不会忘记!他以他的毅力书写了他生命史上最光辉的一笔!他的精神我将刻骨铭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91 字

+ 加入清单

常常听老师和父母是要珍惜时间,也听了许许多多的名言警句、诗句、词语,可还是不会珍惜时间,也不懂的要如何去珍惜时间。

老师经常对我们讲,要如何如何的珍惜时间。如要在别人玩的时候学习;要在别人聊天时读书;要在别人发呆时放松。而我总是在别人学习时玩;在别人读书是聊天;在别人放松是发呆。我总是在一点一点的浪费时间,有时我觉得浪费一点点时间没什么大不了,可一点一点积累下来却是好几天还几小时或好几个月,就算是这样,我还是在一点一点的浪费时间。

当老师在上课时,我总是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当下课时我总是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当考试时,我总是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当放假时,我总是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可就算我这样那样的想,时间却还是按照它的速度一点一点的走着。

当老师上课时,我总是想着赶快下课,一直看着时间,一直在桌位上发呆。周而复始,我才知道我浪费的多少的时间。小中考马上就要来了,有着急有兴奋——生物和地理都还不会,考完就不用再上这两门科。我时常对自己说:从下一刻必须要好好珍惜时间了,可还是做不到。正当初中生活在悄悄的走过时,玩耍的时间越来越少时,学习越来越紧张时。我懂得了要如何的去珍惜时间。我也懂得了珍惜时间其实并不难。

离小中考只有几个星期时,我知道我必须要加紧复习,才能考出好的成绩,才能考上好的高中。小中考前是期中考,这奠定了我的学习成果,也为我的小中考提前做准备。那几天,我总是特别的紧张,但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珍惜时间。

当我在等车时,我会把英语书拿出来背单词、句子;当课间时,我会把提纲从头到尾的看一遍;当在讨论的时候,我会多问几个不懂的问题。在这种生活中,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和学会珍惜时间的快乐。

“时间就是金钱”这句名言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也许你现在并没有金钱,当你只要学会珍惜时间,你就会从中赚取许多的金钱。

珍惜时间吧!时间是宝贵的。也许你觉得时间很多,可以从下一刻开始珍惜,可是你知道吗,世上有许多的下一刻,那你知道你的下一刻到底是什么时候。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刻时间。时间在身边无声的溜走,所以我们必须学会珍惜时间,也得要每时每刻的珍惜你身边的宝贵的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多长时间_论文格式_网

范文类型:开场白,全文共 756 字

+ 加入清单

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多长时间

最近很多人咨询论文答辩的问题,可能是临近毕业的缘故吧,都想可以顺利的毕业,所以对于论文答辩很是重视,所以都求助于百度,但是现在百度上对于论文答辩的回答很是不统一和规范,那么今天就是要和大家说一下有关论文答辩的一些问题,因为近期咨询博士论文答辩开场白需要多长的时间才算合适的这个问题,所以今天就着重说一下这个问题。

论文答辩都是要有一段开场白的,这个是针对不同的答辩和不同的院校都有所不同的,具体的是要根据自己院校和毕业的级别进行深入了解,但是大致的情况还是一样的,所以下面就说一下大众的开场白的形式,首先就是开头的敬语,一般是尊敬的什么什么什么,大家好,也可以不说大家好这三个字,就直说尊敬的什么什么什么之后就是冒号,因为咱们今天要说的是博士的论文答辩的开场白所以敬语中要有专家、评审还有同学这三个主体,之后就是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感谢,感谢大家可以来参考自己的毕业答辩,再介绍一下自己是几级的博士毕业生,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题目是什么,之后就是说一下自己接下来要从几个方面进行陈述自己的毕业论文的,可以从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所整理的资料、论文的重要内容、和论文最后结论对现实的影响及创新性在什么地方。

之后就是对这几个方面进行逐个的介绍,比如自己的选题,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这个选题来作为自己的博士毕业论文的论文主题,通过自己的对选题的研究,之后所得出的结论,对现实有什么样的影响,还有就是论文选题的依据是什么,等等都要表达一下,因为咱们无论是写什么样的论文,包括毕业论文,学术性论文,选题都是一样的选择方法,一个是要选择自己所了解的,有兴趣去进行研究的,在这个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自己的见解的选题进行研究。之后就是说一下写作论文所整理的论文资料都是来自什么地方,简单的说一下自己论文的主要内容等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 加入清单

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43 字

+ 加入清单

我们在星光灿烂下倾听时代的钟声,我们在漫漫长夜中等待黎明的曙光,多少次,我们心潮难平,多少次,我们辗转难眠,多少次,我们都是为了这不一样寻常的一天——祖国啊!母亲你的生日!

仰望长空,历史的星光依然闪烁!我们的中国古老而伟大,我们的中国壮丽而永生!蔡伦纸上书写着她的智慧,指南针上旋转着她的方向,刀光剑影下她一次次回归和平,精神劫难中又一次次积薪自焚,重获新生。为了祖国的成长,无数人前仆后继,呕心沥血,为了祖国的富强又有多少人燃尽了自我的生命和青春!即使在那封建主义的绞杀下,即使在那帝国主义的炮火中,中国人依然用自我的脊梁挺起了中华古老的长城。五十八年前的十月一日,我们的祖国振翅高飞,再度冲上云霄,向全世界发出了最为雄健豪壮的声音:“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巨人的呐喊,震荡环宇,让群山响应,大海回波!

从那以后,一代新的天之骄子站立起来,他们用自我的灵魂之火温暖了祖国一度冰冷的身躯,用青春的热血点燃了祖国以往暗淡的灵魂,用激越的歌声纺织了祖国的一身彩霞。

置身历史,我们溶于其中,分享着那过去的兴奋与悲痛;放眼未来,我们会发现,面前的道路更遥远更艰难。新的学习生活已经开始,北竹岛小学又迎来它的又一批骄子,让我们在新世纪到来之际把科学、理性、民主,提高作为自我的伟大目标,让我们用高尚的品德,优异的成绩献给祖国。迎接澳门,将中华儿女的豪气与龙的传人的胆魄融于自我青春,献出自我的智慧和爱,让我们在五星红旗下庄严宣誓:我们将努力奋斗,为了美丽的祖国我们将竭尽全力,为了祖国美丽的永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04 字

+ 加入清单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放假。

教务部门要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师生生活服务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节日值班表请于3月28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消息]发至校办公室张巨芹处。

从4月1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下午2:30上课上班,18:00下班;校车下午发车时间调整为18:20。其他作息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安徽科技学院办公室

20xx年3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时间管理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56 字

+ 加入清单

什么是时间?一种科学的解释,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时间管理培训总结。时间的脚步匆匆,永远不会受外界影响,因外界的变化而停止。时间永恒存在,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用于工作的时间更加有限,大概也就四五十年,因人而异。我们不能控制生命的长度,但却可以把握生命的宽度,或者说质量。如何在有限的生命里,使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为实现理想,而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呢?学习一下时间管理,你一定会从中得到启发和答案。

时间管理,就是一系列的选择,用什么时间来完成什么事情的选择题。时间管理,管理的不是时间本身,而是对个人生活方式和习惯的管理,它最根本的要素是,要事第一。所谓要事,就是每个人认为重要的事情,譬如关心照顾家人,为自己的爱车做一次保养,或者是同事讨论一个流程优化的方案等等。如果把人生比作一个容器,要事是大石头,琐事比作小石子的话,该如何操作,才能把这些大石头和小石子都装进容器呢?也许有些人会把小石子首先倒入容器,然后再放入大石头,但是发现大石头很难全部都放进去了。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没有做,生命就结束了,这怎么行,一定要把这些大石头也都放进去才行。但是到底该如何放置,才能全部都放进去呢?答案是,先把大石头都放入容器,然后再把小石子倒入,小石子会顺着大石头的缝隙,填满整个容器,空间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这就是要是第一,无论生命中的每个阶段,还是每一天,我们都应该先去做最重要和最该做的事情,只有如此,我们的生命质量才能达到最高。

什么是要事,这个因人而异,因为每有人的理想不同,目标也不同。要事,是个人认为有价值,符合使命和价值观,对理想和目标的达成有意义的事情。要事的完成,能够极大地支持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这就是要事。要做好时间管理,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规划,才能确定哪些是重要和紧急的事情,然后把事情分配到,时间管理的四个象限中去。

时间管理四象限,是时间管理的有效工具之一。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将工作任务划分为四个象限,即重要紧急、重要不紧急、不重要紧急和不重要不紧急。重要紧急的事情,无疑是首先要完成的事情,但是重要不紧急,即第二象限的快速及时完成,能有效减少第一象限的事情。而第三象限,即不重要却紧急的事情,会干扰第一象限和第二象限工作的进行,所以应该懂得sayno,提高个人抗干扰的能力,通过流程来规范共性的问题,来减少第三象限的事情。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当然要尽量少花时间去做,譬如打游戏、和同事闲聊、看韩剧等,可以合理的分配时间到第四象限,来调剂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其更加有滋有味。第二象限事情的有效完成,可以减少第一象限的事情,那么,第二象限中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

学习充电、健身锻炼、建立人脉等等,总而言之,就是能有效促使计划达成的工作任务,就是第二象限要做的事情。凡是高效能的人士,都活在第二象限。高效能的人会花65-80%的时间在第二象限,而重要紧急的事情,只占用他们10-15%的时间,15-20%的时间在处理不重要但紧急的事情,而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占不到5%。如果你长时间停留在第一象限,或者说处理重要紧急时间的事情过多,那么你将会感觉非常疲惫,甚至崩溃。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多安排时间做第二象限的事情,来避免重要事情变得越来越紧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还是有的。

——题记

云朵散了,有再聚的时候;太阳落了,有再升的时候;春天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我们的时间为什么如此地飞逝呢?

夜晚,躺在床上,透过层层玻璃,皎洁月亮洒下迷人的光辉,转眼间,它变得无影无踪。月亮它会飞啊,逃也似的离开我的视线。于是--奔跑时,时间从脚步声中过去;叹息时,时间从唉声叹气中过去;读书时,时间从密密麻麻的文字中过去;思考时,时间又从满脑的问号中过去……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那样珍贵,学习中一定要珍惜时间。每天早晨,总是要加速赶往学校,只为能使早读增添几分时间。课堂上,认真听讲,把握每分每秒学习,不要拖拖欠欠,让“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成为现实。晚上,以正确率高,及最快的速度完成作业,像“时间就像是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还是有的”那样匀出时间进行复习、预习,并做一些自己热爱的事情。完美的一天就这样充分利用价值地过去了。

“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生活中也要珍惜时间。清晨,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一定要合理规划时间,做有氧运动,进行晨读。接下来,需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不要空耗时间,浪费时间,让生活留下遗憾。

如果你热爱生活,如果你热爱生命,就请你珍惜时间,把握好每分每秒。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11 字

+ 加入清单

第十八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事外出,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填写《支票临时授权书》和《印章临时授权书》,明确临时授权的起止时间,经接受人、监交人核实签字后方可办理临时授权。临时授权时间结束,接收人应及时将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交由原保管人进行保管。

临时授权应有监交人参与,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第十九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第二十条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第二十一条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第二十二条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等需重新制

第十九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因岗位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并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岗或离职。

保管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支票、印鉴等内容。在办理移交时,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册逐项核对点收。同时,接收人应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办理印章领用手续,区县支公司还应向分公司财务会计部更新保管人的报备情况。

交接应有监交人参与,监交人的指定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则上监交人应由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或区县支公司经理担任。

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 财务专用章如因公司规定、机构变动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各级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权,并将原印章按照申领登记数量交回上级办公室封存或归档,不得私存或私自销毁。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财务部门负责人更换、离任时,各级财务部门须及时会同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原财务人名章的上缴、换发等手续,并及时办理银行预留印鉴的变更。

第二十二条 银行预留印鉴因丢失、磨损严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发,各级财务部门应按照印章制度规定提交申请,并办理原印章交回手续,经审批后重新制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93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迎来了盼望已久的寒假,细细回想着一年,我心里真是感慨万千。

光阴似箭,回首这半年的点点滴滴,朝朝暮暮,对我来说真是飞跃的半年。在这半年里,无论是学习方法、态度还是纪律都比小学更上了一层楼。下面,我就这几简单的总结一下。

(一) 学习

学习态度比较端正。能够做到上课认真听讲,不与同学交头接耳,不做小动作,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老师布置的作业,能够认真完成;对不懂的问题,主动和同学商量,或者向老师请教。在这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尽管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心中的目标还很远,仍需继续努力,抓紧自己的学习。知识无止境,探索无止境,人的发展亦无止境,我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学习。

(二)学习方法及态度

中学的学习与小学有许多不同。小学时代我们被老师催着赶着向前走。而初中更注重自主学习,老师讲的不再满足我们的需要。我能认真对待考试,考前认真复习。另外,积极阅读有关书籍和资料,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有较强的求知欲,学会了自我反省,检查,提前预习的学习方法,获益匪浅。

(三) 纪律

在纪律方面,我可以做到:尊重教师,同学之间可以真诚相待;能遵守学校各项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学穿校服;举止文明;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废弃物。 纪律是学习的保证。没有纪律,何谈学习,下学期,我会再接再厉,争取在纪律方面做得更好。

但我身上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在下个学期中要努力改正,不断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在各个方面都更上一层楼,扬长避短,深刻地认识,检讨自己,力争做到让老师,家长和自己都感到十分满意。

这个学期结束了。在这个学期里,老师为我们的学习付出了许多心血,我们也为自己的学习洒下了许多辛勤的汗水。这次期末考试,我的每门功课,成绩都不如意。俗话说得好,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只能说我付出的不够。在新的学期里,我会更加加倍努力学习,不会辜负老师家长的期望!

以上就是我对初一上学期期末一些方面的个人总结,我将结合这个小结回顾过去,确定未来的发展目标,我对未来充满信心。自然,这需要老师们的精心培养和同学们的真诚帮助,在此我要诚挚的道一声:

谢谢大家!

让我们以今天的荣誉为起点,以今天的不足为,扬起理想的风帆,在20xx年这片辽阔无垠的大海中向成功的港湾远航!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探索开题报告_毕业设计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824 字

+ 加入清单

阳光体育运动时间探索开题报告

研究目标:

1、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形成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观,确保“健康第一”思想落处。

2、让学生有选择地参与、学习、享受体育,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

3.促进师生间、生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

内容: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1、研究中职阶段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必要性;

2、研究教师如何利用阳光体育活动来促进中职生团结协作精神研究的策略;

3、研究如何落实“团结协作精神”的阳光体育活动;

4、研究如何让学生接受阳光体育活动带来的快乐;

5、研究如何利用阳光体育活动促进中职生团结协作精神研究和日常体育教学的区别和联系;

方案(说明研究的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XX年1月—XX年4月)

1、建立课题组;收集、学习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实验成果的有关资料,分析现状确定课题;讨论课题方案

2、建题阶段: 申报课题,制定课题研究方案

(二)第二阶段:(XX年5月—2016年3月)

1、进行“正确分组前的问卷调查、‘阳光体育’研究实施前学生心理状态问卷调查”相关状态的前测XX年5月-XX年6月

2、根据学生对体育运功项目的选择,制定具体的体育活动内容、方案、次数时间。并根据活动项目组织各种体育比赛。XX年9月-2016年9月

3、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的对比。2016年10-2016年11月。

4、分析小结阶段性经验、修正方案。2016年12月-2017年1月

5、教师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策略,

如何落实“团结协作精神”的阳光体育活动,

如何让学生接受阳光体育活动带来的快乐,

如何让学生接受阳光体育活动带来的快乐的研究。2017年3月

6、对“阳光体育活动”课题研究实施后学生心理状态问卷调查2017年4月

(三)第三阶段:(2017年5月—2017年6月)

收集原始材料(包括问卷、案例和案例分析、教师论文和活动资料等);2017年5月

分析整理资料;撰写研究报告;课题成果汇编; 对课题进行结题评估。2017年6月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57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是多么宝贵!

吃饭的时候,时间从筷子上流过;弯腰捡起一片树叶时,时间从叶下滑过;发呆的时候,时间从迷茫的眼神中溜走……

是的,时间就如生命,就如金钱,就是你心灵的一部分。

时间的性格,你无法捉摸,无法挽留,只能珍惜

有人问我:“怎样珍惜时间”我只能回答:“你看看,此刻时间就在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我曾想:对于时间,能放弃一丁点儿吗哪怕就多玩一个小时,多磨蹭一节课。可是,这是多么荒诞的想法!必须不能做。你想,时间能用dollar,RMB来换取吗如果能,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够返老还童了!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珍惜时间如同珍惜生命。如果不会利用时间,他的生活也好不到哪儿去。风华正茂的我们正值勤奋学习、锻炼本领的大好时期,做有志之士是不会放弃机会的,不要做迷茫之人。

朋友,路上春色正好,天色正晴,让我们挥鞭从此起程。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