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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全文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6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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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全文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共设六章四十三条,包括总则、代表性项目调查与名录、传承与传播、保护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

《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20xx年8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7号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8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8月1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和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和开发利用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关联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

(七)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四条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需要给予保障,有条件的可逐年增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过程中给予资金等方面的扶持。

对赫哲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省、市级人民政府在资金、人才培养、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族事务、旅游、卫生计生、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科技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应当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其捐赠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或者捐赠资金。

第九条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代表性项目调查与名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并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

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工作中,取得的音像资料、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等应当交由本部门保存,防止损毁、流失。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以下简称代表性项目名录)。

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三)在一定群体或者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四)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从省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遴选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提出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国家候选项目的建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将本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项目,推荐列入上一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的名称、历史、现状和价值;

(二)传承情况介绍,包括传承范围、传承谱系、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传承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保护要求,包括保护应当达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步骤、管理制度;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的视听资料等材料。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符合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条件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并提交前款所列材料。

第十三条 拟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专家库由历史、文学、艺术、民族、民俗、体育、医药等相关领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中选择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初评和审议。专家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五人,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九人。

专家评审小组形成初评意见后,送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具体评审办法由省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列入本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异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二十日内书面告知异议人并说明理由;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重新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本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传承与传播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代表性项目;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传承人才。

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的人员以及不直接从事代表性项目传承活动的其他人员,不得被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参照执行本条例有关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应当予以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对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代表性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支持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传承活动。

对代表性传承人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办法由省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代表性传承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传艺、技艺展示、艺术创作、讲学及学术研究等活动;

(二)获得传承、传播工作或者开展相关活动的报酬;

(三)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开展传承活动有困难的,可以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扶持;

(五)其他与代表性项目保护相关的权利。

第二十条 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采取收徒、培训、办学等方式传授技艺,培养传承人;

(二)妥善整理、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

(三)配合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

(四)在开发利用过程中保持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具有传统工艺流程的,保持其整体性;

(五)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

(一)提供必要的传承、传播场所;

(二)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

(三)支持其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四)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现有场馆、在新建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专门区域或者根据需要新建专项公共文化设施,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传习馆(所),并将其纳入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用于代表性项目的收藏、展示、传承、传播和研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代表性项目。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可以举办专题展示,或者结合节庆、会展、民间习俗等活动,组织开展代表性项目的展示、展销和表演等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与农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代表性项目的展示和表演等活动。

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机构,应当组织开展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和展示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可以采取聘请代表性传承人授课等方式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可以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和课程,或者建立教学、研究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研究,培养专业人才。

第二十五条 新闻媒体应当通过专题、专栏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展示、展播代表性项目,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

第四章 保护与利用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保护规划,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代表性项目予以保护。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代表性项目的基本现状、保护原则、保护范围和目标、规划期限、保护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保护规划未能有效实施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濒临消失的代表性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设名录,实行抢救性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濒临消失的代表性项目抢救保护方案,优先安排保护资金,记录、整理、保存资料和实物,修缮建(构)筑物及场所,改善或者提供相应的传承条件,采取特殊措施培养传承人。

濒临消失的代表性项目需要通过民族语言进行传承的,代表性传承人在传承活动中应当加强民族语言的传授。

第二十八条 对存续良好、具有一定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的代表性项目,可以实行生产性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扶持代表性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中心、示范基地或者示范园区建设,并在场所、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对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可以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和开发活动,应当符合专项保护规划,不得破坏代表性项目及其所依存的建(构)筑物、场所、遗迹等。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示场所。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代表性项目认定保护单位。申报代表性项目时,应当同时推荐该项目的保护单位。

保护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并有专人负责项目保护工作;

(二)具有项目传承人和相对完整的资料;

(三)具有制定并实施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四)具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保护单位名单应当予以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保护责任:

(一)根据保护规划制定并实施项目保护计划;

(二)推荐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并提交证明其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三)收集项目相关的实物、资料,并予以登记、整理、建档;

(四)开展项目的展示、表演和宣传活动以及理论研究、成果出版工作,并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五)保护与项目相关的实物、资料和文化场所;

(六)按照规定使用项目保护经费;

(七)定期报告项目保护情况并接受监督。

保护单位与代表性项目不在一地的,保护单位可以在代表性项目所在地确定保护协作单位,并与保护协作单位协商确定相关保护责任和工作任务。

第三十二条 科技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方法及创新利用的研究,对符合科研课题立项的项目予以支持。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与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天然和珍稀矿产、植物、动物等原材料。

支持种植、养殖与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植物、动物等原材料。

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在保持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基础上,可以开发、推广和使用与代表性项目密切相关的天然原材料的替代品。

第三十四条 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可以采取与经贸、旅游相结合等方式,利用营销、品牌等手段,将代表性项目转化为文化产品、旅游产品或者文化服务。代表性传承人可以自行设立企业,或者采取与企业合作、入股等方式,对代表性项目实施转化。

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在保持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对代表性项目进行技艺创新和产品研发,推动传统产品功能转型,提升审美价值,增强产品的文化品牌影响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已经转化为文化产品、旅游产品或者文化服务的代表性项目,在场所提供、产品设计、扩大生产、宣传推介、产品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其形成文化产业。

第三十五条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在保持代表性项目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基础上,可以依托代表性项目资源,发展符合其特色的旅游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旅游景区内为代表性项目的展示、表演创造条件,发挥代表性项目的特色优势,推动文化和旅游相互融合,发展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

第三十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可以通过融资、合作、入股等方式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旅游项目。

第三十七条 支持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以代表性项目为主题的整理、翻译、出版和艺术创作。

利用代表性项目进行翻译、出版和艺术创作,应当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内涵,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报代表性项目及其保护单位或者代表性传承人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文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被评定、认定为代表性项目及其保护单位或者代表性传承人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其返还项目保护经费。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文化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在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未制定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或者未对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三)未妥善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音像资料、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等,造成损毁、流失的;

(四)对明知濒临消失的代表性项目不履行保护职责,致使其失传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贪污、挪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责令退还,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或者侵占、破坏已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代表性项目相关资料、实物、建(构)筑物、场所的,由文化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保护单位未履行保护责任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取消其保护单位资格,并责令返还项目保护经费。

违反本条例规定,代表性传承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相关义务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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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端午节国旗下讲话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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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祭端午 弘扬传统文化》。 五月初五,粽叶飘香,又到了一年端午节。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关于它的来历,我想不少同学都有了一些了解。 据《史记》记载,春秋时期楚国有一位大臣屈原,他倡导举贤授能,联齐抗秦,却遭到其他贵族的强烈反对。屈原被迫离职,还被赶出都城。他的诗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等,现在读起来仍能感受屈原的气节和伟岸。后来,秦军攻破楚国都城。屈原眼看自己的祖国被侵略,心如刀割,于五月五日,抱石投江而死,以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壮丽的爱国主义乐章。

我们国家在20__年将端午节设立为国家法定节日,就是为了让同学们充分感受端午节的氛围,不要忘记我们的传统文化。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外来文化的大举入侵,一部分中国人不再眷顾流传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而是将目光转向了“圣诞节”、“愚人节”这样的西方节日。面对这种现状,我们更加要重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和学习,并且要热爱和保护我们的民族传统。

可能很多同学还不知道,我们中国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端午节,几年前已经被亚洲某国拿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为他们国家的文化遗产,并获得成功。看到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却成了别国的文化遗产,我们除了惊讶和尴尬,更应该问自己,我对中国的传统文化了解多少,学习了多少,做出了多少贡献呢?

中国的传统节日五彩缤纷,传统文化内涵丰厚,留存着人类独特的文化记忆。对祖先创造的历史文化遗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中华文明需要我们共同传承。 同学们,让我们从积极学习和保护我们的传统节日和传统文化,让古老的华夏文明焕发新的风采!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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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月份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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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是六年级组的(李沐林)(王力杨)(范芯丹)(孙晨曦)(陆蔚)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安全记心间,快乐过冬天》。

(1班)随着气温的下降,寒冷的冬季又来临了。由于天气寒冷,气候干燥,是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多发季节。为了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过一个健康安全的冬天,请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

一、交通安全

(2班)我给大家带来了几个冬季交通安全小贴士。

冬季有霜冻,路面较滑,有时还有大雾天气,加上冷空气使人体关节的灵活性较差,反应也相对缓慢,平时在上、下学路上也要注意交通安全。步行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靠右边行走;不抢机动车道;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马路时要减速慢行。学生不要骑车上学;不要到河边玩耍;更不能到结冰的水塘、河沟里踩冰玩!

二、校内安全

(3班)校内冬季安全也不容忽视。

在校内上体育课、课间活动时也要注意安全,不做危险的游戏,不追逐打闹,有冰霜的地方要绕道行走。大课间上下楼梯及跑步锻炼时不能将手插在口袋里,不推挤其他同学。也不可以一会儿快,一会儿慢,要匀速慢跑。如果鞋带松了,必须出队伍在安全的地方系好,再回队伍。

三、卫生防病

(4班)冬季是流感等传染病高发季节,同学们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在人多的公共场合带好口罩。同学在咳嗽和打喷(嚏的时候请用纸巾捂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同时,天气寒冷,同学们要多添加衣物,不要为了所谓的风度而挨冻受冷。重视饮食安全,不要购买、食用生冷的食品。

四、消防安全

(5班)进入冬季以来,天干物燥,火灾隐患很大,大家都要关注消防安全,自觉做到:身上不带不玩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玩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以免发生意外。自觉爱护校园内的各种消防措施和电器设备。放学后,要随手关掉室内电器。

另外友情提醒同学们,一旦不幸遇到火灾,我们小学生最好不要私自救火,逃离火场及时呼救是我们小学生要做的。

全体合:愿我们全校师生,平平安安、快快乐乐渡过每一天。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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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端午节国旗下讲话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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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同学们,你们知道这个周有一个什么传统节日嘛?对,是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也就是这个周的星期五是端午节,,你们知道端午节的来历吗?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始于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关于端午节起源的传说可多了,其中,纪念屈原的说法流传得最广。历史上的这天,人们会通过赛龙舟、包粽子等形式来纪念一颗不朽的灵魂——屈原。屈原是我国古代伟大的爱国诗人,出生在20xx多年前战国时期的楚国。他为人正直,学识渊博,很有才干,在楚国担任了重要职务。因为他主张坚决对抗秦国侵略,而受到打击、排斥,还被楚王赶出了朝廷。屈原悲愤极了,在流放途中写下了许多充满爱国精神的诗篇,最有名的是《离骚》。后来,秦国军队攻占了楚国都城。楚国失地千里,尸横遍野。屈原心如刀割,他不愿意看到国破家亡的惨景,就在农历五月五日这一天,怀抱石块,跳进了汨罗江,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壮丽的爱国主义乐章。

百姓们爱戴屈原,当听到他自杀的消息后,纷纷划船打捞屈原的遗体,但没能找到。他们怕江中的鱼虾会咬食屈原的遗体,便把为屈原准备的饭团、鸡蛋等食物,丢进江里,据说鱼龙虾蟹吃饱了就不会去咬屈原的身体了。后来,为了防止饭团被蛟龙吃掉,人们便提出用楝树叶包饭,外缠彩丝的办法,这便是粽子的原型。每年的五月初五,人们都会自发地来到江边,悼念屈原,还要划着船冲进汹涌的波涛,象征人们争相打捞屈原遗体,以此来寄托对屈原的哀思。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端午节赛龙舟的习俗。

和屈原不同,我们身处的时代是盛世的中国。国家富强,民众和谐。在这一个富足自信的新时代,我们更应该学会爱国,学会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最后用一句屈原的话送给所有的同学“玉可碎而不改其白,竹可黄而不毁其节。”,希望我们珍惜今天的生活,彼此勉励,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做一个奋发图强,能为祖国建设贡献心智的人。最后,预祝大家过一个快乐的端午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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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端午节国旗下讲话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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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亲爱的小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大一班的张奕梵。

再过几天我们就要迎来在我国有二千多年历史的传统节日,你们知道是什么节吗?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五就是端午节,又称端阳节。虽然名称不同,但各地人民过节的习俗是相同的。

端午节是怎样来的呢?流传最广的一种说法是为纪念历史上伟大的诗人屈原的。屈原是战国时代的一位爱国诗人,为人正直,忧国忧民,但是却总是遭受小人的迫害,再加上楚国国王昏庸无道,不辨忠奸,屈原被潜放到很远的地方,他很绝望在五月初五这一天投江死掉了。人们为了纪念他,就有了端午节。

那端午节有哪些习俗呢?全国各地过端午节的习俗都不一样,但是大多数都有悬钟馗像、挂艾叶、赛龙舟、吃粽子、饮雄黄酒、佩香囊这些内容。悬钟馗像是让钟馗来捉鬼,以驱邪魔。艾叶插在门上也是为了驱魔祛鬼,今年过端午节时记得提醒爸爸、妈妈哦!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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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端午节国旗下讲话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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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明天是我国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端午节,端午节是春末夏初我国民间最盛大的一个节日。中华五千年的历史留给了我们许许多多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传统习俗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习俗除了是一种习惯之外,更代表着文化文明和民族的认同。但遗憾的是,现代国人在越来越熟悉西方节日的同时,也以更惊人的速度遗忘着自己的历史。就比如端午节,大多数人恐怕只知道吃粽子的一种习俗吧!而端午的其它一些习俗已经远离我们而去。

第一种说法,也是关于端午节流传最广的说法,过端午节为了纪念战国时期楚国的诗人屈原。屈原是战国时代楚国的三闾大夫,眼见国家处于危难之中,却无法挽救,他日夜忧愁,最终投汨罗江而亡。楚国民众知道后十分哀伤,驾船奋力营救,为了不让水中的鱼虾把屈原的身体吃掉,他们就在江上划着龙舟、敲锣打鼓,希望能将鱼虾赶跑;还用粽叶包米饭作成粽子,投到江里喂给鱼虾吃,希望屈原的身体不要受到伤害。年年岁岁,这个习俗便流传下来,这就是端午节划龙舟、包粽子的由来。

第二种说法,是比纪念屈原更古老的的说法,过端午节为了“除瘟去病”。端午节正值农历五月,天气渐热,各种蚊虫开始出没,容易引发疾病,所以五月又有“恶月”之称。古人在五月以安息静养为养生原则,有的地方还用“天中五瑞”即菖蒲、艾草、石榴花、蒜头和山丹五种植物来祛毒。因此,“除瘟去病”是中国普通百姓过端午的一大主题。

过端午节还有第三种说法,是为了“祈雨”。端午时节正是水稻生长的旺盛时节,而此时雨水稀少,因此人们借包粽子,来引诱天公下雨。另外端午这天赛龙舟也是为了求雨,人们搅得水面天翻地覆,是为了不让龙王躲在水底下,要把“真龙”引出来。

由此看来,一个端午节就包含了非常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对端午虔诚的纪念,无疑展现了我们华夏礼仪之邦的高尚传统。中国的传统节日五彩缤纷,文化内涵丰厚,留存着人类独特的文化记忆,比如,春之将至时,人民以美好的祝福表达对未来的希冀,这是中国人赋予春节的原始意义,而清明后的播种和中秋的收获,更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勤劳、善良的品质……

传统节日背后流传的是悠久的历史、辉煌的文明,积淀的是广博的底蕴和千年不变的民族精神。面对祖先遗留下来的历史文化,作为后人,每一个炎黄子孙,除了要了解我国的传统节日,更重要的是要自觉做一个传统文化的维护者和传承者。从诗经的嘤嘤呓语,到楚辞汉赋的铺采摛文,从七夕的金凤玉露,到重阳的登高赏菊,从秦腔的底蕴悠绵,到京剧的唱念坐打,中国的传统文化,在华夏浩繁的史帙中显得那样熠熠生光、璀璨夺目。

我们是中华民族未来的栋梁之材,中华文明需要我们共同传承。就让我们一起努力,让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的延续下去,让华夏文明在世界大地上彻彻底底的红火起来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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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中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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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态度决定一切。

这个题目的灵感来自于前几天在英语阅读理解练习中读到的一篇短文,我们高二的同学应该现在是记忆犹新的。我不知道读过这篇文章的你们有何感想,这篇文章给了我挺多的感触,因此在此与大家分享。文章讲的是一对双胞胎兄弟,他们有一个酗酒的爸爸。长大后兄弟俩一个步爸爸的后尘,也成了个虚度人生的酗酒者,而另一个却成了一个非常成功的企业家。他们来自同一个家庭,在相同的环境中成长,走的却是两条截然不同的人生路。这是为什么呢?当有记者采访兄弟俩的时候,兄弟俩给出的回答却不约而同:“因为我有一个酗酒的爸爸!”是的,他们俩面对的是同样的生活境况,而正是他们对此的不同态度,决定了他们所选择的不同人生路。

“态度决定一切”。前国家足球队教练米卢就曾经常戴着写有这句话的帽子出现在队员和记者面前,潜移默化地向弟子和外界灌输着这一思想。这句话分析起来有两层意思:一是有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再就是没有好的态度就不会有好的结果。无论学习还是工作,积极的态度就是成功的保证。

由此联想到6天后即将开始的高考,虽然对于高三的同学来说结果还是个未知数,但其实结果应该是他们可以预测的,排除那少数的发挥失常,排除那偶尔的几匹黑马,对于绝大多数的同学来说,他们平时对于学习的态度,由于态度而决定的他们在学习上的付出,就决定了他们能在高考中收获多少。

我们同学中有一部分是把学习当成自己的一种使命,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耕耘着并收获着;还有一部分同学则把学习当成了一种负担,忙于应付着并痛苦着。在学习上,态度同样决定了一切。既然学习的目的一样,学习的任务同样的繁重,为何不选择令自己轻松愉快的学习心态、条件或是环境呢?我们如果能调整心态,把学习自然而然的当作乐意做的事情,把其当作快乐,并享受,而不是当作苦恼和压力而痛苦着,抛弃苦学而选择乐学,这样,尽管付出一样的汗水,收获的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记得我们学校的一位名师曾说过这么一句名言:要想学好一门学科,你首先要喜欢这门学科,其次还要喜欢这门学科的老师,两者缺一不可。我想,他想告诉我们的,同样是态度决定结果。因此,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改变对学习的态度,让我们把学习也当作自己的一种兴趣,自己的一项爱好,让我们把愉快的心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学习中,辛苦着,快乐着,并期待着属于我们的丰收吧。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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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_条例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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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关于党内监督的相关条例。

20xx年最新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五条 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 监督职责

第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二)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对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五)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党委会、同级纪委会提出或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

(四)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会或中央纪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八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一)、(二)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会或中央政治局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第十条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监督制度

第一节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第十二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的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第十三条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

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四条 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二节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第十五条 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第十六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将有关决策、重要情况向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

第十七条 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同时,地方各级党委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政府和有关方面独立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第三节 述职述廉

第十九条 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中央纪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会、纪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设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会、纪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报告工作一次。

第二十条 中央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

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在届中和换届前的述职述廉后,上一级党组织应当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第四节 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

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发现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省部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

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

第五节 信访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第六节 巡视

第二十七条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了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

(二)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九条 巡视组可以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视地方的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

巡视组不处理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

第七节 谈话和诫勉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第八节 舆论监督

第三十三条 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

第三十四条 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第九节 询问和质询

第三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第三十六条 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

第三十七条 询问人在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有关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解释或答复。

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第十节 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

受理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党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处理。

第三十九条 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

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严肃慎重。对于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四十条 各级党委、纪委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遵守党内监督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处理。

第四十二条 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接到检举、控告,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需要追究党组织责任的,责令其纠正错误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需要追究党员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没有发现被调查的党组织或党员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消除影响。

第四十四条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施党内监督的规定,由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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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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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后勤社会化、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卫生教师负责管理。

2)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3)由总务处负责,卫生室监督,每月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4)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为了提高食堂管理工作更好地为项目部职工服务,根据公司对职工食堂管理标准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项目部制订的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争创“文明食堂”。

2、食堂管理人员搞好食堂的经济核算工作。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公司“七项食堂卫生制度”及有关制度,检验和监督食堂有关人员把好食品、环境、个人卫生关。

4、合理安排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班次,保证广大职工的正常就餐,并根据施工特点,做好现场职工的就餐。

5、据货源情况做好菜、饭、点心品种规格的协调管理工作,使职工吃到品种多、味道好、经济实惠的饭菜及点心

6、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搞好业务素质,努力培养新手,提高炊事员的烹调技术。

食堂工作人员劳动纪律

1、上班不迟到、早退,遵守纪律。

2、上班时间内不准干私活,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岗而 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本人负责。

3、无故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必须提出申请,经管理员批准后, 方准请假。

4、炊事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员安排,不准擅自更换班头,否则造成后果均有更换者自行负责。

5、食堂工作地点不准吸烟,不准喝酒,更不准假公济私、损公利己,以及有偷盗事件发生,违者将严肃处理 。

6、炊事人员上班时间一定要做到“三白”,否则不准上岗 7、不准赌博、斗殴、酗酒。

8、炊事人员要顾全大局,急工地所急,想工地所想,把工作做好做细。

炊事人员卫生制度

1、上班应穿戴整齐,工作衣和饭裙必须干净。烹调与出售饭菜时必须做到“三白”。(即:白工作衣、白工作帽、白口罩)

2、要做到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进入熟菜间工作,须用消毒水洗手后用专用毛巾揩净,方可进入操作。

3、每年一次定时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方可从事炊事员工作。

4、在烹调操作时,品尝菜肴口味应用小碗或菜盆。品尝后的余汁一律不准再倒入锅中。

5、严禁在操作时吸烟,食物用具要清洁卫生。

食品卫生有关制度

一、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 4、炊事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饭菜、食品。

二、四隔离制度: 1、生菜与熟菜分开。 2、成品与半成品分开。 3、食物与杂物分开。 4、生盆与熟菜盆分开。

三、三过关制度:

餐具和盛器的清洗、消毒、保洁要过关。

四、厨房卫生四定制度:

定人、定时、定物、定质量,计划包干分工负责。

五、四勤三白制度:

1、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衣服。 2、三白:白帽子、白衣服、白口罩。

食堂卫生消毒制度

1、当天收回的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清洗消毒的餐具,按一刮、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对油渍的餐具先用温水或洗洁精洗净。

3、对用蒸汽消毒的餐具,温度一定要达到要求。一旦漏汽要及时维修,保证消毒温度不低于95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对用化学消毒法进行消毒的,浓度和消毒时间要达到所用消毒液(粉)的使用要求和规定。消毒完毕取出餐具后要沥尽消毒液,不得用揩布揩干,以免再污染。

5、对已消毒完毕的餐具应放入清洁柜内,防止再污染。

6、冰箱必须每月清洗一次。

食堂饮食卫生管理七项制度

一、验收制度:

执行制度要严格,变质食品拒不收,入库验收保质量,做好记录不能忘,仓内经常保清洁,先进先吃防霉变,验收把关执行好。

二、切配制度:

菜不新鲜不加工,拣菜必须拣干净,盛菜箩筐要清洁,洗菜定要洗干净,荤菜加工按规格,生熟盛器定分清,熟菜切配先洗手,刀具砧墩消毒清,成品遮好防灰尘,刀具防锈要保养,工作完毕落手清。

三、烧菜制度:

群众口味要常想,花色品种要多样,烧熟煮透保质量,现烧现吃味道香,调味作料放适量,味道要用碗来尝,生熟盛器分清爽,隔顿小菜要回锅,工作完毕落手清,食物中毒要防止。

四、留样制度:

留样盛器要洗清,三餐留样切勿忘,样品保留一周天,备于检查保存好。

五、供应制度

“四勤三白”要做到,洗手消毒不能忘,生拌食品不进间,变质食品不出售,点心要用食品钳,开饭要用专用箱,揩布定要分清爽,保持整洁不能忘。

六、消毒制度

盛器消毒不能忘,蒸汽温度要达到,密封间设消毒水,必须顿顿换清爽,收进菜券要消毒,群众利益记心上。

七、个人卫生:

“四勤三白”要做到,操作不能抽香烟,随地吐痰更不准,手带戒子不卫生,男性长发欠雅观,人人卫生保健康。

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一、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如发现食品有异味、发酵、液体混浊,一律不准出售。

二、入口食物一律要烧熟煮透:

1对肉类食品切块不要太大,烧煮时要上下翻动; 2、不贪图生嫩;

3、不做到外焦里生,油炸或烧烤食品(如:面拖鱼、炸猪排等)要防止大火过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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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月份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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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行为习惯就像我们身上的指南针,指引着每一个人的行动。

纵观历史,大凡获得成功的人,都是一些良好行为长期坚持,养成习惯,形成自然。我国近代大文豪鲁迅从小就养成不迟到的习惯,他要求自己抓紧时间,时时刻刻地叮嘱自己凡事都要早做,这样长时间地坚持下去,就成了习惯了。后来,鲁迅在中国以至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业绩。可见,行为习惯对一个人各方面的素质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对我们小学生来讲,尤为重要。就拿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有些同学平时不刻苦、不用功,考试常常得不到高分。请同学们想一想,你是这样的吗?我们还看到,有些同学双休日只顾玩,把作业压到星期日晚上才去做,开了夜车还做不好,也请同学们回忆一下,昨天晚上你有没有忙着赶作业,甚至今天早上来学校交不出作业。其实,这完全是学习习惯和方法的问题。大家都知道,一个好的、科学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能使我们既学得有效率,又学得轻松自在。因此,我们在学习中生活时,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良好的习惯会使你终身受益!

生活中,我还经常碰到这样的一些行为:有的同学课间休息时在楼梯间追逐打闹,甚至推搡拉扯而不顾人身安全;有的同学为了方便,随便在草坪里走来走去,或者干脆就在草坪里玩耍;有的同学在校园里随丢纸屑,甚至将放学后清扫的垃圾倒在果壳箱内;放学后,有的同学不及时回家,而是约上同学去网吧游戏厅泡网玩游戏;最近,更是听到一些令人很不愉快的消息,我们学校里,有些高年级的同学,三五结群,欺负低年级的小同学,甚至,有同学反映,个别高年级同学竟然对他们进行敲诈勒索……现在请同学们想一想,刚才我所说的这些情况在你的身上发生过吗?在你的身边发生过吗?请同学们再想一想,这些行为对吗?

这些都是有损我们小学生形象的不良行为,让我们从今天做起,和这些不良的行为说再见!

昨日的习惯,已经造就了我们的今日;今日的习惯将决定我们的明天。让我们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优秀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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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条例,细则,全文共 1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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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了《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条例》及本细则的贯彻实施,组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其他组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必须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维护实行计划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与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和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夫妻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第五条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依法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六条 结婚前已有非婚生子女,结婚后要求生育的,属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不适用《条例》有关再婚夫妻生育的规定。

第七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只有一个女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家庭确有困难,可以依法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夫妻一方因伤残或严重慢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第八条 海拔在800米、相对高度300米、坡度25度以上、主要粮食作物一年一熟的高寒山村及住户,属《条例》规定的深山村。深山村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确定到村、户,报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生育第一个子女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间隔时间应有4年以上,但28周岁以上者除外。

男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女方无子女,结婚后根据《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的,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条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时安排免费诊治。

第十一条 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应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待的,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或组织应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待。经费按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列支。

第十二条 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公民凭证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

丧偶或离婚的,可以由一方按前款规定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子女的,终止其享受的有关优待和奖励,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经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及其他计划生育奖励。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的,按《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依照《条例》规定免费享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农村居民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城镇居民所需经费,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

第十四条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给予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出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

(三)结扎输精管,休息15天;

(四)结扎输卵管,休息21天;

(五)人工流产,休息15天;

(六)中期终止妊娠,休息30天。

同时施行上述两种以上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休假期间,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同出勤,发给工资、福利。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接受上述手术的,由所在县(市、区)或乡镇人民政府从计划生育经费中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五条 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前男方和女方亲生、收养、送他人收养、托人抚养或离婚时确定随对方的子女累计数确定社会抚养费计征标准。

第十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按照所在乡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计算。

第十七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制定。

第十八条 按照《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农村居民,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生育三个子女限制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责任田等。

第十九条 按照《条例》规定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得因离婚或将子女送他人收养减免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4日省政府发布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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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中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2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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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昨天,对于整个中华民族来说,是一个不能被忘记的日子,9.18,中国的国耻日!昨天,是九一八事变爆发的第85周年。

铺开历史画卷,我们可以想像在一个历经五千年海水冲刷的大陆上一位饱经风霜的历史老人,孤零零的守望着岁月的变迁,当年的硝烟弥漫,化作了今天的静默无言。他的臂膀依然坚强地背负着鲜红的旗帜,他的眼眸一直饱含着未干的血泪。放眼欲穿,这里广阔无垠,曾几何时,这里却是伤痕累累。1931年9月18日,正是这一天,一群恶魔踏着鲜血在这里登陆,他们一个个张牙舞爪,一个个手持钢枪,面对着手无寸铁的人们,他们从不手软。他们像一群群饥饿的、贪婪的蝗虫,无情的吞噬着、践踏着这片土地!突然,人们觉醒了。他们要把这群恶魔赶出自己的家园!但是,一声喝令传来:“不许抵抗!”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中的武器。于是,这里沦陷了,成了恶魔的殖民地。于是,3000万同胞沦为了亡国奴。接着,更多的妖魔鬼怪来到了这里,在这里厮杀抢夺,在这里奸淫掳掠。此时此刻,中华民族尊严被蹂躏着······从“九一八”事变到日本投降的14年间,一座座美丽、宁静的都市和村庄,被嗜血成性的侵略者变成杀人屠场,成千成万的和平居民,被刽子手们乱枪扫射而死、被进行杀人比赛和活靶训练的日军砍下头颅;在日机轰炸的废墟上,婴儿啼哭喊着妈妈,可是年轻的母亲却倒在了血泊里……在这14年间,野蛮的侵略者欺我国弱,在神圣的中华大地上,烧杀淫掠,无所不为,制造了一幕幕人间罕见的惨剧。

3000多万中国同胞没有了,数千平方米的土地没有了,成千上万吨的物资也被人拿去了,而留下的,只是一声声嚎啕,一滴滴血泪,还有一段挥之不去的屈辱史!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满山遍野的大豆高粱……”一曲《松花江上》,勾起了多少沉重的过往;人们可知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正是写在“九一八事变”之后,是为白山黑水燃起的抗日烽火而歌唱。再思“九一八”,是对历史的深沉回望,更是对现实与未来的冷静思考,是为了让历史照亮未来前行的路。

时光的流逝也许会磨灭人们心头的许多记忆,但充满着“血与火”的往事历历在目,警示人们永远引以为戒。《论语》曾告诫人们:“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古希腊哲人也曾说过“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描述与记录,回忆与解读,是人类永远不会放弃的权利。“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历史是人类前进的行囊,虽然沉重,但旅程必不可少。

今天,我们又重新谈起九一八,重新感受历史,重新找回中国人应有的尊严!勿忘国耻!中国人将永远背负着历史遗留下的伤疤!勿忘国耻!百年的屈辱怎能一笑而过?!勿忘国耻!前辈们的每一滴鲜血都将流入后人的体内!我们将继承这悲壮的历史,继承这不屈的精神!你们听!一曲雄浑壮烈的交响乐正在我们的脑海里演奏着,那正是一曲冲锋的战歌,正是振奋着亿万中国人民的《义勇军进行曲》!!

我们不能忘记。九一八,是永悬在长城围护下洋洋自得的中国人头顶的警钟。它用悲惨的声音呼号:落后就要挨打!

九一八,是民族的耻辱。九一八,同时是奋战者的光荣。那些为自由与尊严而怒吼的中国人!他们用最光辉的方式结束生命,有如垂天的流星!那些为自由与尊严而战斗的中国人,他们被铭记着犹如泰山之石不可消磨。今天,我们在这里向天堂里的你们致敬。因为有你们,九一八不会被忘记!因为如果至今还有人怀疑中国人的不屈与高贵,你们,就是我们的回答!

九一八不可被忘记。它是耻辱的枷锁,让代代中国人,生而不得不忍受它的苦刑。它更是沉重的长鞭,让代代中国人为之前进。今天,在国旗下,让我们,这些中国未来的主人扪心自问:我们的精神是足以担起民族崛起的重担,还是仍在虚拟世界和无畏的逆反颓唐中沉迷?当我们颓废、懈怠、知难而退、自暴自弃时,是否足以告慰我们的英灵?即使我们身处和平,但每一个关心时政的人都知道,祖国仍在四伏危机之中,无论是南海仲裁为代表的边疆问题,还等人为代表的反华势力都在告诉我们,今天,伟大的祖国仍然需要我们的奋斗!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做好自己现在能做好的一切,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以使自己在接过责任的接力棒时有力量、有信心为祖国战斗。因为我们拥有炎黄的血统,除了为荣耀而奋斗我们别无选择!

拿起我们的书笔!只要这地球上还有一个人敢图谋对抗中国,我们就羞于懈怠!只要还有一个人叫嚣肢解中国,我们就耻于颓废!只要还有一个人对中国不以为然,我们就愧于贪乐!今天,我们应该告诉自己,告诉世界:决不让九一八的耻辱在我们的时代后再现!

纪念九一八,就是为了表明中国人民牢记侵略战争曾经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忘却苦难的历史,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更重要的是警钟长鸣,以实际行动,告慰死难同胞。我们决不允许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历史悲剧重演,告诫外国势力,中国捍卫国家主权与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同时也昭告国际社会中华民族对维护人类尊严、公认准则与世界和平愿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样的责任终将落在诸位同学的身上,梁启超曰:“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同学们,就在八月十五,我国成功发射了自主研发的第二个太空实验室天宫二号,20多年前,当国际空间站还在筹备期时,我国就一直努力申请想要加入国际空间站计划,却被美国以防止航天技术扩散的理由拒绝。中国被逼无奈,只能白手起家,以一己之力建设自己的空间站。计划到20__年左右我国将建成自己的空间站,而届时国际空间站将面临退役,我国将可能成为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拥有空间站的国家。N甚至还透露说,目前欧洲的宇航员已经开始学习中文了,就是为了几年后可以参与到中国的空间站项目中。同学们,要知道,祖国的强大,家庭的幸福,靠的就是这一代代有梦想、能拼搏、肯吃苦的中国人和他们身上的民族精神,而你们,将会接过民族复兴的大旗,成为大至国家小至家庭的脊梁,你们,懈怠得起吗!唯有内心强大者,才能完成自我的救赎;唯有内心强大的民族,才能支撑起国家的真正富强。

请大家铭记,勿忘国耻,振兴中华!面对抗日战争为国牺牲的英烈,我们能做什么?我们唯有奋发图强,保中华盛世长存,不负先烈之傲骨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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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细则,全文共 6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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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八条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第十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第二十三条 首都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规划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十五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七条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第三十一条 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和发展,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统筹安排风景名胜区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并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 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报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第三十五条 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核电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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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月份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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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早上好!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本周的日历上,将有一个光辉的日子——1月1日,这标志着华夏神州又增添了一道年轮,标志着我们伟大的祖国又迎来了充满希望的一年。

1月1日又称元旦,“元”是开始,第一的意思;“旦”是早晨,一天的意思。“元旦”就是一年的开始,一年的第一天。从字面上看,“旦”字下面的一横代表着波涛澎湃的海面,一轮红日正从海上喷薄而出放射着灿烂辉煌的光芒,这个象形字生动地反映了旭日东升的形象。把“元旦”合在一起,就是要人们以蓬勃的朝气和奋发的斗志来迎接崭新的一年。

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同学们,让我们每个人不妨问问自己,20xx,我进步了没有?我,收获了多少?沈老师相信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一年里感悟了许多,学会了许多,成长了许多。或许你也品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也曾深深地埋怨付出努力却得不到回报,但如果你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能看到自己的一些不足并吸取教训,那么失败就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它将变成你成功的基石,变成你辉煌未来的前奏!

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同学们,我们不妨再问问自己,20xx,我的目标是什么吗?我希望自己在哪些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希望自己的身体更强健?希望自己的学习更优秀?希望自己在班级在学校担任的工作更出色?还是希望自己的道德更有进步?树立了目标,我们就要践行于行动,时时刻刻地督促自己,激励自己,让自己前进的脚步更踏实,更有力。

春风得意马蹄疾,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愿我们每位同学跃马扬鞭,朝着灿烂的前景,一马当先,马不停蹄,奔腾前进,实现新超越!

最后,祝福学校全体师生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主讲人:沈建琴

20xx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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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江苏无锡太湖导游词全文_江苏导游词_网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1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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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太湖导游词全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江苏的一些导游词,欢迎阅读借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江苏无锡太湖导游词全文

各位游客:

早上好!欢迎大家来无锡游览,今天有幸陪同大家一起进行太湖精华游,我感到很高兴。太湖,面积2400平方公里,相当于400个杭州西湖那么大,是中国第三大淡水湖。太湖,位于江苏,浙江两省之间周围有无锡、苏州、常州、湖州四个城市。2400多年前吴越春秋时,吴王阖闾首开太湖画舫进行水上旅游,并首创太湖般菜;唐宋时期,太湖又以盛产太湖石出名。太湖,号称三万六千顷,还有72座岛屿山峰点缀其间,组成了一幅山外有山、湖中有湖的天然画卷。

我们首先游览的是真山真水的鼋头渚公园。鼋头渚,渚就是突入湖中,三面临水的半岛,因状如鼋头而得名。相传明朝的时候,有一个渔夫在湖中遇到风浪,误入鼋头渚,舍舟登岸,发现这里茂林修竹,落英缤纷,疑为世外桃源,不忍离去。后又打柴遇仙,得道出世,为这里留下罢拔几分神秘色彩。鼋头渚向南可望烟波太湖,恶青岛海滨浩淼气概;往北能观碧波蠡湖,有杭州西湖的明媚风光。在这么一片真山真水的自然景色中,辅之以别具匠心的人工点缀,使之成为观赏太湖风月最理想的游览胜地。鼋头渚以其山不高而秀雅,水不深却辽阔的无边风月,以及早中晚、晴阴雨景致各异的神奇变幻和春花秋月、夏荷冬雪的四时之景吸引着历代文人墨客,无数中外游人。 (澄澜堂) 澄澜堂,建于1931年,是仿照明代宫殿式样建造的,面阔五间,四周游廊,宽敞豁达,气宇不凡。澄澜堂的澄是指湖水平静清澈,澜是波澜起伏之意,取名澄澜堂,是说在这里可以饱览太湖多变的天然景色。 澄澜堂位于鼋头渚的高处,居中面湖,视野开阔,远眺近览,景色各异。 (甘露寺)

这里是甘露寺,甘露寺原在镇江北固山上,是孙权的母亲、刘备的丈母娘念经的地方。因为东吴起先建都在镇江,火烧赤壁之后才迁都南京的。

三国城内的甘露地建于山坡之上,经二组台阶到达建在7米高的平台上的甘露寺山门,山门内沿斜坡登上6米高的平台,可到佛殿。殿内有释迦牟尼佛像,旁边是吴国太的经心,吴国太相女婿就在此拍摄。

赤壁之战后,孙、刘曹均势鼎立。周瑜设下美人计,假称把孙权的妹妹孙尚香许婚刘备,京口招亲,然后扣下刘备,逼还荆州。刘备则按诸葛亮之计,设法让孙权之母吴国太甘露寺相亲,弄假成真,并带着孙夫人一起返回荆州。这就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灵山大佛) 1994年10月20日,中国无锡灵山大佛奠基典礼在小灵山上隆重举行,这标志着世界第一大佛即将诞生。

灵山大佛是一座高达88米的露天青铜释迦牟尼立像,投资超亿元,用铜700吨。比耸立于纽约赫德森河口自由岛上的自由女神铜像--被誉为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巨像还高42米,用铜量是自由女神的3倍。比山是一尊佛,佛是一座山的乐山大佛--世界第一大佛再高17米。由此可见,灵山大佛是世界之最。

灵山大佛采用锡青铜材料铸造,除因青铜件持久耐用外,更重要的是青铜艺术是源于石器时代的古典艺术精粹,同时也是中国传统发族文化中极为灿烂的一部分。青铜的古朴素雅和优美细致,在世界艺术上享有崇高地位,这为大佛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再者,青铜时代正在佛教形成的朝代,代表着佛教源远流长,历史悠久。

大佛的建筑结构设计则由设计上海东主明珠电视塔而名扬海内外华东建筑设计院承担。此工程由于采用了高新技术,可防止岩层滑坡和岩石风化,可搞7级地震和12级以上大风,而且防雷,还设有烟警、温警两套报警系统,达到自动喷淋降温、防火的联防作用。

大佛内层主体工程于1996年5月28日举行了封顶典礼。内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只是大佛的主心骨,然后主心骨外焊接钢支架,钢支架上再安装青铜材料铸造的大佛铜板,最后将焊接起来形成完整的灵山大佛,灵山大佛的焊缝总长度达30公里。

大佛的铜板铸造是一顶大规模、高难度的工程,由航天工业部南京晨光机器厂承建。该厂曾运用航天技术成功地为香港宝莲寺铸建了天坛大佛,赢得了国内外各界人士的致赞誉。南京晨光机器厂根据著名雕塑家吴显林创作的8米高灵山大佛的佛像小样,通过电脑放大11倍再切割分片浇铸成铜板。88米高的灵山大佛的佛体部分共由1560块铜板拼接而成,第块铜板平均厚8毫米,高2米,重约600公斤,共用青铜达700吨。1995年7月24日正式开炉浇铸,耗时一年完工。1996掂5月30日,灵山大佛第一块净重666公斤的锡青铜板佛体开始安装,1997年4月3日灵山大佛圆顶,1997年11月15日灵山大佛落成开光。

灵山大佛高88米,加上三层裙楼基座,总高达101.5米。大佛的脚趾前端高80厘米,趾甲宽有60厘米。

灵山大佛的建造,不仅仅是创下了一个世界纪录,更主要的是他将在宗教文化、社会文明、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巨大影响。 灵山胜境将成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成为人们向往的游览胜地。

江苏苏州留园导游词

【门厅】

各位朋友,我们现在已经来到了古典园林留园。留园属于私家园林,始建于明万历年间,距今已经有四百多年历史。最初是万历年间太仆寺少卿徐泰时所建的东园。徐泰时曾任工部营缮郎中,参与营造万历滴的寿宫,即十三陵中的定陵。范仲淹的后代范允临是他的女婿。他为人耿直,终因得罪权贵,被弹劾回乡。由于长期在朝为官,他深感身心疲惫,因此回到苏州后,便不问正事,每天在自己的园中赏花弄草,吟风诵月,在自然的空间中尽情地复苏着早已受到扼制的心灵。到了明清之际,东圆已逐渐荒废。到清乾隆年间,该园归吴县人刘蓉峰所有。他非常喜爱此园,得手后重新整修并加以扩建,同时取“竹色清寒,波光澄碧”之意,将园名该为寒碧庄。但由于园主姓刘,所以民间俗称为“刘园”。咸丰年间,苏州阊门外遭兵燹,园子周围街巷宅屋几乎毁尽,惟独该园幸存下来。到了同治年间,常州人盛康,即盛旭人因用偏方治好了慈禧太后的皮炎,得到朝廷赏赐的钓鱼岛等三个中国台湾海峡中的小岛用以种植草药。盛氏从此发迹,于是购得此园,并重新修建一新。盛康袭“刘园”其音易其字,将园名改成了留园。尔后,经过盛康之子盛宣怀的用心经营,留园声名大振,成了吴中著名的私家园林。

自抗日战争到一九四九年苏州解放,留园遭受了很大的破坏,园内建筑几成废墟。一三年苏州市人民政府对留园进行了整修,使一代名园重现丰采。一就六一年留园与苏州拙政园,北京的颐和园以及承德的避暑山庄一起,作为中国古典园林被首批列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这四个古典园林也被称为中国四大名园。一九九七年,苏州古典园林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整体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留园就是首批四个典型例证之一。留园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典型例证自然有其原由。下面让我们从这门厅开始,到园中去细细品位一番吧。

首先请大家回头看一下刚刚进来的这扇黑漆大门,很不起眼。大家是否会想留园的主人为什么有钱造如此精美园林,却不把大门装修得豪华、气派一点呢?难道是买得起马,置不起马鞍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刚才已经讲过,我们苏州的园林,很多都是辞官引退后回乡的官僚所建的私家花园。他们本着“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他们不爱人来客往的世俗应酬,而喜欢闭门谢客,独自在自己的园中玩石赏月,经营花草,以重归自然、寄情山水的隐士理念来追求一种隐居的生活。基于这种生活理念,苏州的私家园林均无气派显眼的高大门楼,其正门都力求淡化、简单,以求接近普通民居。

再请大家看这门厅正中屏门上嵌的一幅缀玉留园全景图。这是一九八六年时,为纪念苏州古城建成2500周年,由扬州工匠用2500枚各类玉石薄片相缀而成的。在全景图的上方高悬着一方扁额,上面写着“吴下名园”四个大字,点出了留园在苏州园林中的地位。这是由当代著名版本目录学家,前上海图书馆馆长顾延龙先生所题写的。在全景图屏门背面刻有清代朴学大师俞樾先生所择,吴进贤所书的《留园记》。

【门厅与桥厅间的东侧长廊】

各位现在看到院子里有一块长方形花岗岩,上面刻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颁布的“世界遗产”标识。他是留园于1997年12月被批准作为苏州古典园林这一世界文化遗产的典型例证后,于1998年立的。

【长廊中部蟹眼天井处】

这两方小小的露天空间,苏州人称之为天井。由于他们面积太小,所以人们称之为“蟹眼天井”。这两方蟹眼天井在这里主要是为了采光而设计的。为了避免造景上的单调,在其下方各置一棕竹盆栽,以次丰富了此处的景观内容。

【“长留天地间”南院】

来到这里,请大家看这个长方形的小院。由于庭院面积有限,不能大范围的造景,所以造园者就充分利用南面这堵高高的粉墙,来为游人设计了一幅立体的“国画”。这里布置了湖石,种上了金桂和玉兰。除了寓意“金玉满堂”外,正是一幅以粉墙为纸,花石为绘的立体国画的画境。

【“长留天地间”东侧大空窗旁】

各位请看这扇窗。这是一扇没有任何图案设计的单纯的长方形漏窗,这种特殊的漏窗也叫空窗。此处如果没有这扇空窗的话,那么这里的采光就不足,就会显得昏暗。所以说,这扇空窗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采光。和前面讲过的蟹眼天井同样道理。园林建筑哪怕是一扇门一扇窗在建筑设计时,一定得考虑其造景功能。所以为了避免空窗的单调,就利用了植物盆栽来映衬它,使他在具有采光的同时,形成了一幅生动的立体的画面,此可谓一举两得。

再请大家看这门楣上的砖刻门额“长留天地间”这几个字。这是篆刻书法,是元代周伯琦(字伯温)所写的,寓意留园这一精美典雅的古典园林能永久地保留下去,但愿我们大家都能不辜负先人的期望,保护好我们的文化遗产。

来到这里,我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走过了一条长长的走廊,这条长廊虽有数十米长,然而造园者巧妙的使廊、屋相接,并且在比较封闭的暗处设计了“蟹眼天井”来采光,用富于变化的建筑技巧使廊在空间上产生出了明与暗大与小的对比,另游人在不断变化的空间中,欣赏着各种布置独到的园林小品,在不知不觉中走完了这段长廊。另外,从园林审美方面来看,这段长廊相对于秀美的中部远景来说,大有一种“欲扬先抑”的审美效果。因此,这段长廊不仅被园林专家评定定为“留园三大名廊”之首,而且在整个苏州古典园林的廊形建筑中也有一处佳例。

【六扇花窗处】

穿过了“长留天地间”门洞,我们看到前面的粉墙上有六扇窗图案,因此漏窗也俗称“花窗”。在便于通风和采光的同时,可使窗外的景色,若隐若现地透过来,因此,花窗在园林建设中长作为透景,或者叫漏景之用。此处六扇花窗将中部景色半遮半掩的透了出来,使人隐约可见,从而激发起游人的游兴,催人急于进园去领略窗外那片胜景。同时,从花窗中透出的园景,随着游人脚步的移动而不断地发生变化,这就是古典园林欣赏中的所谓“移步换景”之妙。

当然,在通风采光和透镜的同时,花窗本身的花格图案在园林造景中,也起到了很好的丰富墙面审美内容的效果。另外,在不同的光影照射下,花窗的花格会呈现出各种多姿多彩的落影,为古朴的园林平添了几份活泼的生气。

我们现在请大家看南面的这堵白墙。墙根处有一明式青石花坛。上面有山茶,旁边植有翠柳,花开之时,红点缀缀,生机勃勃。花坛上方白墙上嵌有“古木交柯”砖额一方。花坛上原有古柏、女贞两棵古树,枝接交错,苍劲虬曲,给人以高洁坚毅之感。“古木交柯”就是指古柏、女贞交柯连理之意。

【绿荫轩】

这里是以赏留园春景为佳的绿荫轩。这是一个小巧雅致的临水敞轩。它的西面原有一棵三百多年的青枫树,而东面又有榉树遮日,因此以“绿荫”为轩名,轩内扁额上“绿荫”两字,是著名书画篆刻大师吴昌硕先生的弟子,当代书画家王个移所书。轩南墙壁上嵌有“华步小筑”石额一方。“华”,即“花”;“步”通“埠”。留园北面有山塘河通向“吴中第一名胜”虎丘。虎丘自明清以来就以出产茉莉花,玳玳花等名贵花木而闻名。以前,留园附近有装卸花木的河埠,所以这一带旧名花步里。而留园主人将自己的园子称为“华步小筑”,无疑是一种自谦。它也反映出中国传统文人尚隐逸,求中庸的处世哲学。这里的“花步小筑”四个字是清代学者钱大昕所书。其下方倚墙根所筑的湖石花坛中置石笋、种天竺,巧妙地构成了一幅立体国画的构图,而这“花步小筑”四字恰好是其点晴题跛。

【一梯云旁】

出绿荫轩向北,各位的左前方可以看到一座体量高大的两层楼建筑,这就是取《水经注》中“目对鱼鸟,水目明瑟”之意来命名的明瑟楼。这里面临清澈明净的池水,楼边又有青枫庇荫,环境清雅明净。明瑟楼底层因建筑外形象古代画舫前舱,所以取唐代杜甫《南邻》诗中“秋水才添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之意,命名为“怡杭”。这里的“杭”通“航”。在明瑟楼南有一湖石假山,登临二楼的石阶就隐在其中。这里的一峰湖石上刻有“一梯云”三个字,取“上楼僧踏一梯云”之意。“梯云”,既以云为梯。古人以为云是触石而生,因此称石为云根。游人若在这云根盘旋之间拾级登临,一定会有步云成仙之感吧。

【寒碧山房北露台】

绕过明瑟楼,我们来到了留园中部宽敞的露台上。这里濒临水池,每当盛夏时节,池内荷花盛开,这里便是赏荷的绝佳之处。因此,这里也被称为荷花台。荷花台南面是紧靠明瑟楼而建的涵碧山房。这是中部花园的主厅,是取宋代理学家朱熹“一水方涵碧,千林已变红”的诗意来命名的。该厅几无装修,南北两面都不设墙,显得朴素大方,通畅明洁。厅内“涵碧山房”扁额上的篆书是旧时园主盛康请香禅居士潘中瑞所书。

厅南院中有一湖石牡丹花坛,旁边还种有玉兰、石榴、绣球等花木,春秋时节,繁华吐妍,美不胜收。

我们站在荷花台上还可以欣赏到布置独到的留园中部山水。湖石与黄石参差而筑的中部假山上,山石嶙峋、古树参天,灵秀中透着一股阳刚。尤其是几棵荫可蔽日的古银杏、古樟树,与假山浑然一体,登临其间,会另人产生一种犹如进入了深山幽谷的感觉。在苏州各古典园林中,也称得上是一处“城市山林”的佳例。由于山体直逼水池,古树、假山与水面之间所呈现的高与低的视觉差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就是古典园林造景中“以低衬高”的造景手法.另外,从山水布局来函,这里水虽居中,山水其侧,但在审美上,山的气势却远在水的生机之上.水在这里只是衬托山体气势的一个“配角”。此相反。而同为苏州园林代表作的拙政园中部的山与水在审美上的位置则正好与拙政园中部的主体假山虽以“一池三岛”的规制筑于水池的中央,但夺人眼目的仍然是那片富于变化的水面。在那里,山是造成水面破、掩、隔审美效果的一种道具。山成了水的陪衬,水的灵秀往往超过了山的敦厚。

【爬山廊】

在涵碧山房西侧,可见一条长廊曲折逶迤于中部假山上。我们一般把这种依山高下起伏的长廊称为爬山廊。这条爬山廊不仅有上山廊和下山廊之分,而且还有依墙的实廊与离墙的空廊之相应,整个廊始终处于高、下,明、暗等不同的光线和地势的变化过程中,令人感到妙趣盎然。同时,这条爬山廊在实用功能上还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夏天遮阳,雨日挡雨;二:联系景点之间的纽带,是一条天然的游览路线;三:平缓而巧妙的将游人在不知不觉中引到中部假山之上的“闻木樨香轩”。在爬山廊中部的西墙上,嵌有明代吴江松陵勒石名家董汉策所刻的“二手法帖”。“二王”是指近代大书法家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其中王羲之擅写写草、隶、正、行诸体,且分格自成一家,素有“书圣”之誉。这里的“二王法帖”中,主要有《奉橘帖》、《快雪时晴帖》、《送梨帖》等著名法帖。留园的“二王法帖”只集“二王”书法,历代名家所写的题跋均被省略。“二王法帖”始刻于明嘉靖年间,刻成于万历年间,历时两朝二十五年。据说以前留园的主人刘蓉峰爱石如痴,并且喜欢将古人的美诗篆刻在青石上嵌入墙壁。从此,这种长约一米,宽约四十厘米,石面上刻着文章诗词或名家书法的书条石就成了留园的一大文化特色。它极大的丰富了留园作为古典园林的文化内涵。至今,留园共保存有三百七十多方书条石,堪称留园一绝。

【闻木樨香轩】

循着爬山廊,我们来到中部花园中最高建筑闻木樨香轩。从建筑形式上看,这实际上是一个依廊而建的半亭。因四周遍植桂花而得名。轩前是一幅对联:“奇石尽含千古秀,桂花香动万山秋”。这是一幅状景联。此处千姿百态的湖石在桂花树的掩映下,显的玲珑而古朴,而每到秋分送爽时,则满山荡漾着桂花的香气。这里的“动”字用的极妙,将“香味”这一园林中的虚景写活了。不仅如此,“闻木樨香”还颇富禅仪意,它似乎在暗示别人们,佛理就像这桂花香气一样,虽然我们看不见,摸不着,但他却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只要用心参禅,人人都可以顿悟得道的。

【中部假山上】

出闻木樨香轩东行,跨过山涧上的小石桥言石径曲折前行,可看到几棵有着一、两百年龄的古银杏沧然挺拔于奇峰异石之间。银杏又称白果,是我国特有的珍稀物种之一。因从种植到结果的时间很长,所以又被称为“公孙树”。银杏树是雌雄异株的落叶乔木,果仁,即白果可以食用,也可入药,木材致密,可供雕刻之用。

在古银杏之间,可见一六角飞檐攒尖顶的小亭,这就是可亭。其意是可以供游人停留小憩之亭。亭中有一小石桌,是用出产于安徽灵璧县的灵璧石制成的。灵璧石历来被视为石中上品。

从可亭往南看,可与南面的明瑟楼、涵碧山房隔水相望。每当清风徐来,吹皱一池清水之时,对面的明瑟楼和涵碧山房便宛如一艘徐徐出航的画舫,随波动了起来。这里造园者用了写意的手法,使静止的建筑在审美上平添了一份动感。堪称苏州园林造景之一绝。

同时,可亭与涵碧山房,居水池南北相对而立,无论从建筑体量的大小,地理位置的高低,还是从建筑形态的轻巧与敦实等诸多方面来看,都堪称一种绝佳的对景。可亭四周植有梅花,且宜观赏雪景,因此,可亭也被称为留园中部欣赏冬景之佳处。

在可亭北面的假山后有一段长五十余米的花街铺地,用鹅卵石和碎瓷、石片、瓦片等各种材料筑成海棠花纹,犹如织锦铺地一般给人以美感。在这段花街铺地的北面有一条沿粉墙曲折而建的长廊,是中部假山上爬山廊的延续。它除了有前面将过的连结景点、遮雨避日等廊的功能外,还巧妙的遮挡了作为留园中部和北部分界的粉墙,从而淡化了北部与中部的分隔之感。

【小蓬莱】

通过平栏曲桥,我们来到了中部水池的小岛“小蓬莱”。传说渤海中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秦始皇曾经派徐福前往求长生不死之仙丹,同时又在自己的宫院中仿造了三座仙山。这以后在水池中构筑三座“仙山”,即所谓“一池三岛”就成了古典园林造园的常用造景手法。留园中部的水池略成方行,比较规整。桥岛在划分水面的同时,使水面造成了旷、幽不同的两种水面效果。另外,在构筑中部假山时,特意在水池西部造成一条狭窄的山涧,令人产生池水渊源不尽之感,使池水活了起来。

【濠濮亭】

过小蓬莱东侧小桥,我们来到了一个小方亭,这就是濠濮亭,濠、濮都是古代河流的名字。据说,庄子曾在濮水上垂钓,也曾与惠子在濠梁上观鱼,这里以古人的观鱼和垂钓来唤起一种超然世间烦恼的自由感,表现出归隐江湖、归情自然的超然情趣。这也作为苏州古典园林造园的一个主题思想,表现在造园的方方面面。

【曲西楼—西楼—清风池馆】

出濠濮亭往东进洞口,我们现在来到了曲西楼。这是一座外观秀美的两层建筑。其底楼实际上是一道宽宽的廊,西墙上开有很大的空窗和洞门。通过它们可看到中部花园的秀丽景色,这是“移步换景”造景手法的典型运用。同时,窗框、门洞也被当作“造景框”,因而在廊中看到的每副窗景也都是一幅立体而生动的画。

如果说西墙上的空窗和洞门宜移步动观的话,那么东面粉墙上所嵌的二十余幅方书条石则需止步静观方能品出其中的韵味。在这里大家可以欣赏到欧阳洵、褚逐良、颜真卿等唐代书法名家的作品,以及明代吴门才子文征明晚年手书的小楷作品。

另外从园林建筑审美上看,这里西墙上大大的空洞、洞门与东墙上小方的书条石在游人视觉上形成了大与小、明与暗、虚与实的对比的同时,也在人们的心理上将山明水秀的现实世界与遥远的历史烟云有机地连在了一起。

从曲西楼向北上二、三个台阶,我们就进入了西楼的底层。这里和西墙和曲西楼一样,设有两个大空窗,使中部园景自然透出,而东面则不设墙,取而代之的是一排落地的长窗,与外面的五峰仙馆风格协调。

从西楼在往北,左手边绕过一缕花隔扇,便是春风池馆。这是一个向西敞开的水榭,与小蓬莱、濠濮亭构成一个小小的水院。周围的楼台倒映在明净的池水中,显得宁静而幽雅。

纵观曲西楼、西楼、清风池馆这组外形各异的建筑,以其精巧的构思,将留园中部的山水风光与东部的幽深庭院有机的连在了一起,让游人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了审美心理上的自然过度。这也是留园以建筑;来化分空间这一艺术特色的绝好佳例。

【五峰侧馆内】

现在各位来到的是留园东部的主要建筑五风仙馆,这座高大宽敞的大厅,装修精美、陈设古雅,素有“江南第一厅堂”之美誉。以前厅内梁柱均为楠木,所以又有楠木厅之称。因南面小院中有湖石假山,具有庐山五老峰的写意神韵,于是取唐代李白“庐山东南五老峰,青天秀出金芙蓉”的诗意,将大厅命名为五峰仙馆。厅中扁额上的“五峰仙馆”四个字是园主盛康请金石名家吴大题。

这里是园主以前用于举行重大宴饮以及婚丧寿喜的活动的场所。由于封建时代讲究男女授受不清,因此在大厅的中后部以一排屏门、纱隔和飞罩将大厅隔成了南北两个部分。南面,宽敞明亮,座椅严格按规制摆放,是主人宴请男宾之处。而北面则相对局促,是专为女眷而辟。正中银杏木屏上刻有光绪年间马锡藩所书的《兰厅序》全文。二十四扇纱隔下方的群板上刻有花篮、葫芦、竹笛等“暗八仙”图案。纱隔的上半部装裱着张辛稼先生的绢本花鸟画。

另外在大厅北侧一角,还有一块圆形大理石座屏,直径达1.4米,属全国罕见。石面纹理色彩构成了一幅天然水墨画。尤为另人称奇的是石面左上方有一天然的“朦胧月”,给人以“雨后静观山”的意境。这块大理石和太湖石精品冠云峰以及冠云楼中的鱼化石通常被俗称为“留园三宝”。

除大理石座屏外,大厅东、西墙上,还挂有四幅庄重典雅的理石画挂屏。深褐色的理石屏板上各嵌上下一圆一方两块大理石。其天然石纹宛如一幅幅天然山水画,同时上圆下方的布置又表现了古代“天圆地方”的含义。

【静中观】

与五峰仙馆东窗隔开一个小天井,有一砖洞门,门额上有“静中观”三个字,是清初学者朱熹尊所题写。意思是说,此门内的景物易静观。在这里,除建筑和焦叶、青竹、牡丹等植物配置外,充满各位视野的都是太湖石,所以这里也被称为石林小院。在五峰仙馆和是林小院之间之所以要留一小方天井,主要是为了在有限的空间里造成更多的层次感,让人们在竹影摇摆间产生出“庭院深深几许”的美感。

是林小院北部是一座北朝南的峰轩。因轩前庭院中多太湖石缝,所以去宋代理学家朱熹的诗句“前庐山,一峰独秀”来命名。从这里我们也可以体会到旧时园主对奇峰异石的钟爱之情。在苏州古典园林中,不管是阳刚十足的黄石,还是线条柔和的湖石,其质朴而坚硬的品质,在中国传统文人的眼中早就被赋予了人文的精神。因此,在构筑文人山水园这一特殊的文化载体时,石就作为文人作为抒发情志的绝好对象,成为造园不可或缺的第一素材。

峰轩环境幽雅,是吟诗作画,操琴对弈的佳处。峰轩北墙上有三扇窗。窗外有一堵粉墙为了弥补粉墙在视觉上产生的空白,减少墙与窗之间的狭小空间所产生的压抑感,造园者在粉墙前,用洗炼的手法将数枝青竹和湖石点缀其间,从而使三扇窗变成了三幅立体的写意画。

奇林小院中奇峰异石散落有致,一条曲廊在蜿蜒中将小院四周隔成了六个大小不等形状不一的小院。这种布局即造成了院外有院,景中有景的景深层次,又可收到以小见大的审美效果,可谓一举两得。被曲廊隔成的各个小院中,或点缀石峰,配以苍翠的焦叶,或植以修竹,配置清秀的石笋,总之,都形成了一幅幅构图精巧、立意生动的立体对景画面。石林小院正中央立着一块湖石晚翠峰,是旧时园主的新爱之物。其上部的形状如苍鹰展翅俯冲,峰下方有有一湖石,形状像猎犬头部,正迎视着上方的苍鹰,构成了一幅生动的“鹰头犬”画面。

透过晚翠峰南面的空窗,可见窗外有一湖石屹立在其中。乍一看,宛如晚翠峰的镜中背影,妙趣横生。在苏州古典园林的造景中,有时为了遮挡尽处,或丰富园景,经常运用镜子、空窗和门洞来造成一些虚景与实景的对应,使游人置身其中能产生出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的生动美感。

【林泉耆硕之馆内】

现在大家来到了留园东部的主体建筑林泉耆硕之馆。“林泉”在此指山水风光,“耆”是指六十以上的老者,“硕”在此指有学问名望的人。因此,通过这个建筑的命名,想必大家都能知道,这里原是隐逸高士的聚会之处,具有浓郁的书卷气。

从建筑形式上看,这是一个典型的鸳鸯厅结构的建筑。鸳鸯厅在建筑上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特点:一,外观是一个大屋顶,而室内则分成两个屋面;二,一间大厅用屏门或纱隔、飞罩分隔成两个相对独立的区域,以便不同季节或供男、女宾分别使用;三,两个区域的梁柱、铺地等建筑装修以及家具布置均有明显不同。

林泉耆硕之馆的南厅正中屏门上刻有冠云峰图,是清末的作品,这里布置着香妃榻、红木架穿衣镜以及大理石座屏,显得简洁而典雅。南厅外天井中,东、西各种有一棵金桂,中间石库门上有“东山丝竹”四字门额。“东山”原指晋代谢安在浙江上虞的隐居地,在此则指代隐居。“丝竹”在此指音乐。石库门外字中原有戏厅,是主人听戏赏曲的地方。

林泉耆硕之馆北厅是观赏“留园三宝”之一的冠云峰的佳处。这里布置有一堂红木家具,陈设精致,显得富贵而古雅,北厅门上刻有俞樾先生择写的《冠云峰赏》。

【林泉耆硕之馆北廊下】

现在大家看到院子中央立着一块高大的太湖石,这就是冠云峰。冠云峰,取《水经注》“燕王仙台有三峰,甚为崇峻,腾云冠峰,交霞翼岭”之意而命名。前面也曾经说过,古人称石为云根。尤其太湖石形状、色质近似云彩,所以自古多以云来命名湖石名峰。留园中,为了烘托冠云峰主景,在其两旁还立有两块湖石作为陪称衬,分别命名为瑞云峰和々云峰。这也就是俗称的“留园三峰”“留园三峰”中尤以冠云峰高大奇伟,壁立当空,嵌空瘦挺,孤高磊落,具备了古人对太湖石的八字审美标准,即“瘦、皱、漏、透、清、丑、顽、拙”。

石,由于它质地坚硬和外表不易发生变化的特质而被赋予了忠贞不喻的人格特征,自古为人类所崇拜。太湖石产于太湖。由于湖水荡涤,石质坚贞而色泽清白。这种坚贞和清白让在官场宦海中沉浮的士大夫文人从它的身上找到了精神寄托。尤其是太湖石阳刚的石质与阴柔的外形和谐于一体,正是中国传统文人所追求的“外圆内方”处世道的生动典型。所以,自古从孔夫子“仁者乐山”开始,文人们爱石、友石、赏石,就是要通过与石的情感交流来表现自己坚贞和高洁的品德。说到这里,各位想要理解“拜石称兄,以石为友”的“石痴”文人米蒂那种对石的特殊情感,恐怕就不难了吧。

另外,太湖石那天成的多姿曲线也给人们留下了一片富于想象的审美空间。因此,欣赏太湖石,就犹如品茶读画一般,让人在玩味的同时;意境凸出,美不胜收。也正因为太湖石如此具有审美价值,所以它常作为营造文人山水园的叠山素材之一被广泛布置于古典园林之中。苏州之所以多古典园林,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里盛产太湖石。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太湖石记》中:“石有聚族,太湖为甲”。可见诗人对太湖石是何等钟情。

冠云峰,传说是北宋末年々为宋徽宗采办“花石纲”时遗留在江南的一块名石。后来几经周折,到清代被颇有“石痴”遗风的留园园主盛康购得。他为可欣赏此峰,还特意在石峰周围建造了一组亭台楼榭,并都以“冠云”来命名,可谓匠心独运。

【远翠阁前】

从冠云台循高低起伏,曲折悠长的长廊西行,便来到了中部花园的东北角。这里有一两层楼阁式建筑远翠阁。它取唐诗“前山含远翠,罗列在窗中”之意命名。一楼是“自在处”,意思水刷石心得自在的地方,颇有些禅意。远翠阁上层宜远眺,下层可近观。阁前有青石花坛,是明代遗物,上面有各种雕刻,显得古朴典雅。花坛内现种有牡丹,花开季节一派雍容华贵。

淮安市导游词

淮安市位于苏北平原, 是一代伟人周恩来的故乡和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下辖清河、清浦、楚州、淮阴四区以及洪泽、金湖、涟水、盱眙四县,面积1.01万平方公里,人口510万,年平均气温14℃,降水量940毫米。

淮安历史悠久,秦时置县,至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是著名的“青莲岗文化”发源地,商周时期还是徐文化的中心地域,明清时期淮安即为水运交通“咽喉”,大运河、淮河纵横交汇,是漕运枢纽、盐运要冲,曾与杭州、苏州、扬州并称运河沿线的“四大都市”;这里曾孕育了大军事家韩信、汉赋大家枚乘、枚皋、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巾帼英雄梁红玉、《西游记》作者吴承恩、《老残游记》作者刘鹗、民族英雄关天培等。淮安古迹名胜众多。境内有唐代文通塔、宋代镇淮楼、妙通塔、明代明祖陵以及“东方庞贝”水下泗洲城,更有韩信钓台、吴承恩故居、梁红玉祠、关天培祠等著名人文景点。

淮安自然风光也十分独特。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素有“日出斗金”之称的洪泽湖,碧波万倾,荷香鱼跃,百里长堤被誉为“水上长城”、“休闲佳境”;国家森林公园盱眙铁山寺自然保护区万木葱茏,鸟语花香,环境怡人。作为农业大市,淮安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万亩荷塘、万亩水杉林、万亩蔬菜种植园也是农业生态观光一道道风景。

淮安还是著名的淮扬菜系发祥地之一。这里饮食文化源远流长,软兜长鱼、平桥豆腐、钦工肉圆、文楼汤包等传统名菜点早已享誉神州。

中国当代著名诗人赵恺曾写道,“踏上淮安的土地,就是历史与自然的回归。淮安是古老的,淮安更是年轻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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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词全文_闭幕词_网

范文类型:开场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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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词全文

导语:校园里的活动都是多姿多彩的,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校园艺术节文化节等各种活动的闭幕词串词等,希望你喜欢阅读: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彩旗映着盛装,欢歌伴着笑语!在这百花盛开、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我校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伴随着精彩的文艺演出,在师生的掌声笑声中圆满落下了帷幕。首先,我代表学校向获奖的班级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向所有热心指导、积极参与的老师和刻苦排练的同学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艺术会让人生活得更加美好,更加精彩,多彩的校园生活,带给我们无限美好的期盼。本本届艺术节以“沐浴在党的阳光下”为主题,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核心,展现学生的阳光心态,以自主性、发展性、综合性、个性化为原则,以各种形式的艺术表演活动为载体,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开展了这次内容健康、主题鲜明、情趣高雅的艺术实践活动,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才华的大好舞台。

活动期间,我校师生积极配合,热情参与,精心布置,把节日的校园装扮得五彩缤纷,在书法、摄影、绘画比赛和文艺节目演出活动中,同学们用精湛的技艺、多彩的笔墨描绘祖国;用灵巧的双手、聪明的头脑装扮祖国;用激昂的歌声、饱满的热情歌唱祖国、歌唱党,表达了同学们对党的热爱和努力学习建设祖国的决心。

经过了一个多月丰富多彩的活动历程,同学们在比赛中洒下了辛勤的汗水,浇灌了鲜艳的校园文明之花,我们也在各项活动的开展之中收获了丰硕的果实,发掘了一大批能歌善舞、博学广识的艺术人才。本届艺术节的成功举办,归功于各位班主任、指导教师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设计和同学们的积极参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师生精心选编内容,积极创作节目,刻苦排练,自己动手设计缝制服饰,这种酷爱艺术、对艺术勇于奉献的精神值得学习和发扬。

本届艺术节,参加县演出的节目两个,并在县汇演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各班选报到学校的艺术作品共85件,文艺节目23个。总的看来,同学们制作作品做出了努力,卡通画、国画、版画、粘贴、硬笔书法等,充分展示了同学们的才能;编选的文艺节目赏心悦目、精彩纷呈,充分展示了同学们的艺术才华及表演能力。经过学校评委的综合评定,在参评的七、八年级中共评选出优秀班集体17个,其中一等奖8个,二等奖9个。评选出优秀文艺节目10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在此,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对获奖的班级、老师和同学们表示祝贺!

艺术节既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放松大脑、放飞心情的空间,让同学们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突显自己的亮点、寻找一种精彩、分享一些快乐,同时也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张扬个性的舞台,为我们学校营造了一种昂扬向上、快乐清新的氛围,使我们的校园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回首我校一年来的艺术教育工作,我们科学整合了音体课程,创作和实施了独具特色大课间活动,并且点缀成了校园的一大亮点,嘹亮的课前一支歌振奋了同学们的精神,鼓舞了同学们的斗志。整个艺术节,活动是精彩的、是喜人的,但是仍有一些遗憾之处需要我们反思。首先,各班上交的作品粗糙的多,高质量的较少;平常的多,有创意的较少;第二,同学们在舞台上的演出才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第三,个别文艺节目和所交作品不切合主题,希望大家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挖掘自己的潜力,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争取在以后的活动中创作出更好的作品、充分展现自我。

老师们,同学们,第五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又将成为我校历史的上一页。艺术节虽然结束了,但她的影响并未结束,同学们在艺术节活动中所受的影响是深远的,也必将在艺术的天空中飞得更高更远;教育者的思考并未结束,我们要思考本届艺术节的成功经验和失误的教训。艺术节虽然是一个有限的时间段,但艺术的空间却是无限的,我们相信:我校艺术教育必将迎来新的希望、新的辉煌。

当艺术节的第一个音符在校园的上空飘起来时,艺术已不容拒绝的走进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激荡在我们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融入我们学习生活的每一天。希望各班要高度重视日常艺术教育活动,坚持唱好课前一支歌,让班级天天有歌声;积极参与艺术活动,力争人人有作品,让艺术之花开满校园。

现在一学期的时间已经过半,对于九年级的同学来说中考将至,我希望同学们能用在本届文化艺术节中激发出来的热情,投入到紧张的学习和复习迎考之中,拼搏进取,为了黄土梁子初级中学的美好明天,为了实现我们人生第一个目标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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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端午节国旗下讲话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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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彩旗夹岸照蛟室,罗袜凌波呈水嬉,终人散空愁暮, 招屈亭前水车注。”

刘禹锡这首《竞渡曲》记叙的是沅江一次赛龙舟的活动。端午节,门插艾,香满堂,吃粽子,洒白酒,龙舟下水喜洋洋。这些,都是曾经端午节上最热闹的活动,

传统节日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和文化遗产,是民族的精神家园。春节、端午、中秋节已经成为民族文化的象征,彰显着全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中华民族分布如此广泛,却能保持强烈的民族认同感,相当程度上得益于节日民俗的存在。这些节日已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共同节日,体现着共同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在"端午节"——到来之际,我们更应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节日.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节奏的加快,外来文化的大举入侵,中国人不再眷顾流传几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而是将目光转向了“圣诞节”“愚人节”这样的节日。我们中华民族的许多优秀文化传统在漫漫的消失或降低,我们的教育不仅要关注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学习,也要关注古老深厚的传统文化。

现在,许多旅居在海外的华人、华侨历经几十年甚至更长久的国外生活,但是依然保持着我们的传统,他们虽然身在国外,依旧过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重阳节等我们的民族节日.然而,现在我们国内的学生却喜欢吃的是麦当劳、肯德基、巧克力;看的是日本的动画片及韩国电视剧,过的是圣诞节等西方节日……我们的民族节日却不能引起他们的关注,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索。

__年,韩国将端午节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遗产;__年,端午节被正式认定为韩国的非物质遗产。用骇人听闻来形容这个消息或许有些言过其实,但至少它发人深思。祖先遗留下来的传统却成了别国的珍宝,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内心又会作何感想?

同学们,我们肩负着老师和家长的殷切期望,面对如此的现状,我们不能无动于衷;复兴中华文化,我们责无旁贷。我们或许无法改变端午节已被韩国申报的事实,但我们可以用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仁义礼智信”来勉励自己。当父亲或母亲劳累了一天回到家里时,你能否为他递上一杯热茶?当你的朋友陷入困境的时候,你能否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当你对别人许下承诺时,你能否言出必行、信守承诺?当你自己在考试中失利时,你能否不灰心不放弃,而是寻找原因,总结教训?我们在做好这些平凡的小事的时候,不仅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也传承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如果人人都做好这些平凡的小事,那将会是一件不平凡的大事。

悠悠50__年的灿烂文明,就像一条历史的长河,我们不能让它断流;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优良传统,应在我们的手中发扬光大。让我们一起努力,用实际行动挽救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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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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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奉献爱心,承担责任。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只有爱妈妈,才能爱祖国。”由此可见,只有爱父母,才会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爱社会、爱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只有这样才能永驻真爱,才能勇担责任。

是呀,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自己。有了泥土,嫩芽才会长大;有了阳光,春芽才会开花;同样我们的成长也离不开老师的谆谆教诲,还有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同学朋友,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让我们在孤寂无助时可以倾诉和依赖,看到希望和阳光。

我们的父母、师长、朋友、学校,为我们做了这么多,是出自于一种爱,一种责任。我们同样也要用爱,用责任去回报他们!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今天勤奋学习,明天努力创造就是对父母最好的回报,而对老师要有礼貌,尊重老师的劳动,专心学习,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主动地为班级、为同学做好事,不吵闹、不打架。要爱护我们的校园,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以主人翁的姿态保护我们美丽的校园与环境。我们还要明白自己最起码的责任是学好本领,以便将来可以立足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而不是成为社会的负担。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们是跨世纪的少年,我们是未来的栋梁,做有责任感的人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追求,同时也是许多师长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我们要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审美,学会健体,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新世纪的人才,这是我们的责任。

同学们,爱心是一种美好的感情,学会爱是一种高尚的品质。让爱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将责任扛在肩上。因为爱,身上就会多一份责任,把该承担的责任承担起了,心才会踏实,生活也才会有快乐幸福。人生,也就变得更有价值了。相信大家,我们一定要在未来的日子里发奋努力,勤奋学习,不辜负祖国、不辜负领导、不辜负长辈、不辜负老师对我们的培养。殷切的教诲、辛勤的抚育,我们要牢记在心上。好好学习、好好做人,耕耘好自己的那片自留地,并把它管理的天晴日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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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月份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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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校领导、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在这庄严的五星红旗下,代表121班讲话,我今天所讲的题目是《语言美,春风化雨润心田》。

说话文明,举止文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人,如果能够出口成章,滔滔不绝,语重心长又能催人奋发,就不仅展示了他深厚的文化功底,更体现了他高尚的品德素养。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体贴的眼神,看似微不足道,实则意义深远。

孔子曾说过不学礼,无以立。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具有礼仪之邦的美称。文明礼貌并非是个人生活的小事,而是一个国家社会风尚的真实反映,是一个民族道德素质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的标志.每个人从他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需要别人的爱抚、安慰、体谅、关怀和相互帮助,都渴望真诚友情和相互帮助.当我们快乐时,需要和别人分享,有痛苦烦恼时,需要向别人倾诉;有了困难时需要别人的帮助。同样在与人交往中,也需要宽容,虚怀若谷、容得下不同的意见,对人友爱、理解,不埋怨,不嫉恨、不猜疑。得理让人,失理道歉,真诚地与人相处,与人为善,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有时一声‘你好’给别人带去一天的好心情,一句‘谢谢’拉近了人们之间的距离,一声‘对不起’能化解剑拔弩张的冲突,一个‘不要紧’等于给人吹去阵阵温润的春风。

同学们,让我们都行动起来吧,让“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这些成为我们的日常用语,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用友好、诚恳的态度待人,用热情、大方的举止处事,给他人带来愉快和谐,让校园充满爱的温馨,让文明礼貌之花在我们的校园竞相绽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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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月份国旗下讲话稿全文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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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早上好!

伴着秋的气息,我们走进新的一学期,在贵飘香,片片绿荫,缕缕花香中,同学们已在书山中跋涉了半个学期。

期中,是一个盘点的季节,也是一个全新的起点,同学们带着一丝火热的希冀,留下一串成长的足迹。

回顾前半学期,学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重要精神,为了倡导文明健康,组织开展"绿色上网"签名活动;为了创建平安校园,政教处多次排查管制刀具,喷洒药剂杀毒灭菌;为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邀请专家作法治教育报告;为了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开展感恩教育活动;为继承革命精神组织学生先辈先贤,传热烈士陵园。学校充分利用德育阵地作用,发挥德育教化功能,大力辐射德育、深入渗透德育。构建了一个"和谐、安全、人文、文明"的校园,为老师创造了一个能潜心教书育人的环境,为学生营造了一个自主、平等、人文、和谐、宽松和氛围。提高了学生的人文素养,培养了学生高尚情操,使学生生活舒适安谧,学习如沐春风一般。

这半学期,同学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在学习的乐趣中提高,在德育的渗透中成长。不仅丰富了知识,熟练掌握了多种技能,而且各方面素质得到了提高。

期中考试后,同学们有收获,也有失落,有进步,也有失败,有喜悦,也有苦涩……

强者不会在困难面前低头,智者怎会在丰收之后就放慢脚。

成绩只能说明过去,辉煌也已成为历史。

借此机会

我希望,考的好的同学,要戒骄戒躁,要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希望未发挥好的同学不要气馁,要认真反思,及明总结,搜索失误,点击优势,找准症结,有的放矢。

我希望,同学们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良好的生活习惯,良好的行为习惯。只有播种你的行为,才能收获习惯;只有播种你的习惯,才能收获性格;只有播种你的性格,才能收获命运。

我希望,同学们能继续发扬"感恩"的传统美德。不仅要识恩、知恩、感恩,同时也要化感恩之心为感恩之行去报恩和施恩。在家尽孝心,在校献关心,在社会献爱心。感恩你的父母,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学会教父母,尊敬长辈;感恩你的老师,感谢他们的教诲和辛勤培养;感恩同学,感谢他们的真切关爱和相助,促进互助互爱;感恩社会,感谢祖国人民关爱之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力志报效祖;感恩自然以,感谢大自然的赐予,要热爱一草一木,增强环保意识。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高三同学已进入紧张的迎考阶段。我希望高三同学能严格按照学校三轮复课方案去科学备考。同时要强化信心,优化情绪,放松心情,调整心态。合理安排日常的学习、生活、休息、锻炼时间。用一个平和的心态,强健的体质,充沛的精力,最佳的状态,自信的笑容去迎接高考。

有人说高一拼的是基础,高二拼的是方法,高三拼的是身体和心理。

在此我为高三同学介绍一下锻炼身体和调整心理的方法。

一、如何调整好考前的心理状态呢?

首先,是要增加自信心,不要总是想着考不好,因为越是担心考不好,造成心理紧张就越是考不好,此时要相信自己,尽力就好,至于考试结果则不必再去多想,要以平常心对待,不要对自己太苛求;其次,是多跟家长和同学交流谈心,从他们那里你会获得鼓励和帮助;最后,是模考后注意心理调节。只要考试,成绩总会有升有降,对于考生而言,没有比发现问题更值得庆幸的事了,这可以使今后的复习目标更加明确,解决问题的精力更易集中。所以,我们不能因一次考试受挫就情绪低落,苦闷自卑。应正确看待自己,充分看到自己的实力,同时要认真分析考不好的原因,也许是没复习好,也许是心理紧张没能发挥应有的水平,也许是试题太难、过偏。重要的是改变学习方法,调整学习计划,查缺补漏,再接再厉,争取高考时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二、要加强体育锻炼。

在高考复习阶段,大脑处于高度集中的紧张状态,且心理压力也比较大,长此以往,人体会产生各种心抑制,导致神经衰弱。因此,在复习过程中,应让大脑有张有也,劳逸结合,愈是紧张用脑,越应加强体育锻炼来调整大脑功能,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所以,同学们可利用课间休息时间,走出教室,到校园散散步,到操场活动一下肢体,或者在阳台、窗前向远处眺望,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可每天抽出20到30分钟时间,参与一些强度适中的体育活动。这样,不仅可以让你的肌体彻底放松,消除紧张和焦虑;也可促进大脑供氧能力,提高大脑功能,使记忆力增强,思维更加敏捷灵活;也可使你信心倍增,精力充沛。

同学们,考大学是充满挑战的搏弈。这里没有运气,没有偶然;这里只有笃学、勤勉、睿知,只有信心、勇气和毅力。不管你们现在的成绩是名列前茅,还是暂居人后,们们都要以必胜的信心,发奋的努力,扎实的作风,坚韧的毅力,去为自己书写人生的辉煌,为自己书写光华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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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文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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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文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是详细内容。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妆品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完善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编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有关化妆品法规的规定,结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实施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包括护肤、发用、美容三类产品。其中护肤类发证产品有雪花膏、香脂、润肤乳液、洗面奶、护肤水、爽身粉、痱子粉、化妆粉块、香粉;发用类发证产品有洗发液、护发素、洗发膏、头发用冷烫液、染发水、染发粉、染发剂、发乳、发油、发用摩丝、定型发胶等;美容类发证产品有唇膏、指甲油、花露水、香水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生产化妆品的企业,不论企业的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凡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只有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自行生产、销售或进行其它形式的交易活动,违者按原国家经委等七个单 位联合颁发的"关于实行《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的通?quot;(经质[1987]180号)及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中国轻工总会负责归口颁发、管理和监督实施;其它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自行发证。

第二章 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发放和管理

第五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部门为"中国轻工总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轻工发证办")。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认证处。

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写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审核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报告及地方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三)推荐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审核其检验报告;

(四)负责组织审查组对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审查;

(五)负责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证、管理、监督与注销。

第六条 "轻工发证办"会同"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协会"组成化妆品小组,负责化 妆品生产许可证各项具体工作。

第七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由中国轻工总会化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 心等12个检测单位承担(见附件六)。

其职责:

(一)按化妆品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检测方案和补充规定。

(二)对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并提出书面报告。

(三)按"轻工发证办"的安排,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并及时提出书面报告。

第八条 企业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一)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经生产许可证检测单位检验,证明各项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本细则规定的质量要求(详见细则附件二);

(三)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必备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达到能够持续稳定生产出合格品的要求。包括: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统一的技术工艺文件;必须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测人员等组成的队伍,并能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测试;必须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详见细则附件二)。

第九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企业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加盖公章,由轻工业厅、局(总公司)统一上报。

(二)申报企业属新投产、新转产不足半年时间者,持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证明,可准予申报。

(三)申报企业投产、转产时间超过半年者,由当地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按查处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罚后,持罚款单和证明,可准予申报。

(四)审查企业质量体系,由轻工发证办组织审查小组或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会同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机构组成审查小组(成员报"发证办"认可)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抽封样品,填写检测样品封样登记表(见附件八),同时通知企业在规定日期内将样品送有关检测单位。对企业的质量体系"轻工发证办"保留不超过30%的抽查权。

(五)考核产品质量。检测单位收到样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成产品质量测试判定,将测试报告及时寄申请企业,同时将测试结果汇总后送"轻工发证办"和有关省、市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各一份。

(六)汇总上报。轻工业厅、局(总公司)将产品质量测试和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 填在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五)上,连同企业的质量体系审查 结论表(见附件四)原始资料及企业申请书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寄"轻工发证办"。

(七)审核发证。"轻工发证办"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编号发证,同时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公布。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从产品测试报告发出之日起或质量体系审查不合格通知之日起,允许企业进行一般不超过半年时间的整改,再次提出申请,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者,取消申请资格。

(八)经济联合体中的企业,化妆品使用同一种商标和厂名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由龙头厂提出(写明各分厂名称)或分别由联合体各厂提出。中国轻工总会将对经济联合体中所有厂点均要进行检查,全部厂点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生产许可证发给龙头厂或分别发给联合体中各企业。如联合企业中使用不同商标和厂名的单位,必须单独提出申请书,经检查评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发给生产许可证。未经检查合格的联营厂、分厂均不得擅自使用龙头厂的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一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及编号方法:

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化妆品产品的大、小包装盒(瓶、袋)外表面和随产品附的说明书上标明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标明方法统一规定为XK16-108并接证书编号。如:XK16-108 ××××。

第十二条 企业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纳入地方的定期监督检查《受检产品目 录》。各地方加强对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测,并将日常监督的抽查检测结果及时通知企业主管部门并抄报轻工发证办。连续两次国家、省、部级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注销生产许可证。

第十三条 企业对审查结果、生产许可证颁发和注销有异议时,可向"轻工发证办" 提出要求复审的报告。"轻工发证办"接到要求复审报告后,应在两个月内予以答复。企业对其答复或复审结果仍有意见时,可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裁决。

第三章 费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文公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凡申请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应缴纳有关费用。项目包括:审查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和公告费。

产品质量检验费由企业直接交检验单位。其它费用交轻工总会。汇款地址:中国轻工总会机关服务局,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阜外大街分理处,帐号:492―264003―14。公告费按实际支出收取。交款单位汇款时请注明"许可证费用"、单位和详细地址。收费标准按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五条 对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注销并收回其生产许可 证。由"轻工发证办"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一) 粗制滥造,降低产品质量;

(二) 经复查,不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条件的;

(三) 将生产许可证转让其它企业使用的,或未经审查批准自行给联营厂使用的;

(四) 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再生产时。

第十六条 各级参加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原国家经委发 布的《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见附件九),违法者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必要处分。

第十七条 企业必须执行《受检企业须知》(见附件十),凡发现企业通过请客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者,一律取消其资格,并在全国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法律追究企业和个人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中国轻工总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细则已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技管许发(1994)20号文批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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