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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陆羽写茶经三卷流传了千年(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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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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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培根随笔》,穿越了数十年的58篇短文,语言真实朴素,却完美的概括了“生活”二字,一切生命中的旅程,都会在书中得到答案,每一个字都在闪耀着智慧与理性的光芒,闪耀在人们心中。

文章短小,却是将冗长的文章精炼,提出精粹,在政治角度上,对生活中所能遇到的一切进行解剖,分析。而他谈论的,不仅仅是正面的,还有一些负面的,潜藏在内心深处的,需要我们自己去掌握、控制的东西。不过对于它们,我们应该去正视,而不是压抑在内心。培根是位伟大的学者,他用如此短小精悍的文章,就将一切完美诠释,所有文章几乎句句是金,都可以独立出来成为新的格言警句,无不体现出培根的风采。

在这些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谈友谊》。文章开头便将没有友谊的人视作孤独的野兽,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人。我们将朋友当成是可以交换心声的人,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当你收获了友谊时,你才真正远离了孤独。培根认为友谊的一个主要成效就是宣泄各种激情引起的心中的憋闷。非常直率的说法,没有一点花哨,但对于我们这些热血青年来说,我们都会和真正的朋友们一起同甘共苦。我们不一定有一样的地位,一样的生活;但我们可能会有相同的目标,相同的兴趣使我们走到一起。可我们为何如此呵护这一份友谊呢?周国平曾经写到“人人都是孤儿”“我们偶然的来到这世上,有必然的离去。正是因为这种根本性的孤独境遇,才有了爱的价值。”同样的,对于友谊,更是两个偶然的碰撞,就更值得我们去珍惜。所以找到一个知音朋友,才需小心谨慎。我们要将朋友当做明镜映照自己,如果能找到你自己有“衣冠不整”的地方,你就应该整理好。

没有朋友就是一种食人的生番。所以,把握好机会,找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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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上下五千年读后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1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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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重的书页,撰写着五千年的沧桑,又铸造了无数傲岸的灵魂,比诸前人往事,放眼当下社会,华夏的血脉依旧传承,子孙们却是……的确,经济车轮飞速前进,难免会走过阴暗,滚过泥潭。倘若不能抵御诱惑,不能不染淤泥,不妖清涟,便只得坠入罪恶与黑暗的深渊,永远承受世人与良心的谴责。

曾多少人,日日夜夜手提灯笼,寻求真理。曾几何时,包拯凭借一身不撼山峦的正气,任凭你当朝驸马权贵,还是横行一方的翻江大盗,一喝京堂木下,心怀鬼胎的人们,何敢不从实招来?在正义的威严下,再坚硬的后台也掩盖不了罪恶的灵魂,一切浮于言表的虚伪和假象,只能是弱不禁风的衰草,轻加尘埃,不堪一击。

正气,是满腔热血的真爱,是恒古不失的节操,屈原不媚世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楚怀王排挤也好,顷襄王流放也罢,亦余心之所善兮,贵久死其犹未悔,哪怕世人皆醉,也终有清醒的一天,一筏龙舟,多少青年后生,拼搏奋进,一抖雄黄,多少鬼怪妖魔,为之胆寒。汨罗江水所掩盖不住的,是高洁的心灵,是傲岸的灵魂!

正气,是刺字入骨的母训,是不畏强权的勇气。缶武穆仰天长啸,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他所看重的,不是荣华,不是富贵,而是血洗靖康耻,泯灭臣子恨,是要收拾旧山河,朝天厥!哪怕三十功名最终都化作了尘土,连性命也丢失在秦桧的谗言之下。相信历史的公正性,他的光辉形象必将在此长河中永存,流芳百世;反之,秦桧则只能遗臭万年,永远跪倒在人们心中最阴暗的角落。

正气,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超然,是置身田园的安逸,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改变不了黑暗,则要保重自身的光明。白日掩荆扉,对酒绝尘想。尘垢不污玉,灵凤不啄腥。

正气浩然,力拔山兮气盖世!

为人坦荡,无私公正惊堂木!

汨罗江叹,至死不渝离骚词!

忠心肝胆,慷慨淋漓满江红!

陇亩田畔,不媚世俗田园诗!

惜前人往事,回首当今社会,血脉依旧传承,奈何满地疮痍?五千年沧海桑田,沉淀了多少醇香精粹,当今社会,流淌着中华血液的儿女,汉堡爬上餐桌,西餐化作时尚,圣诞淹没元旦。外族入侵,可由战士们的鲜血从做抵挡。而今,面对文化的入侵,该当如何?

雨一直下……一直下,曾经听人说过,雨!那是上天的哭泣,那么,现在这无尽的愁雨,究竟是为谁而泣呢?

炎黄子孙,不知道是这些年改革开放过度了还是怎么,再也看不见一丝祖宗的血液,似乎养成了一种心态,凡是自己的东西就是糟糠,别人的就是精华,舍去几千年只会凝聚成的筷子,学习西方的左叉右刀。朝露昙花,咫尺天涯,八十年玉老,一夜枯荣,人生何其短,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短暂的什么能习得的知识本就是沧海一粟,又何必让国外的文明来充当呢,难道我们自己的文化就真是糟糠,一定要摄取外来的才能存活么!

横平坚直一个“中”

方方正正一个“国”

顶天立地一个“人”

这三个字,还有多少人真正的会写?悠远的历史早已被璀璨的灯火掩盖,二月十四的恋人是那么的甜蜜,传统节日的气氛却冷清的让人发抖。同胞们,醒醒吧!难道真的要让我们华夏文明就此葬身吗?

记得以前学过一篇课文——《最后一课》书中那位法国教师发的一声感叹“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得到了全球人民超越国界的赞同。其实……世界上的任何一种语言何尝不是最美丽的呢?只不过,它的这种美丽只有危急存亡之刻才会被人们发觉,才会被人们赞同。

外族文化的入侵对于我们,就好比“狼来了”来了一匹极其凶恶的狼,我们没有能力将其赶走,不过……我觉得,即使我们没有能力将其赶走,也没有必要,把我们身上的肉和我们的孩子,送到他的嘴里,任其撕咬吧?

秉承心中浩然正气,与天共喊!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

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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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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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动物传奇故事。洛嘎,达维娅和白眉儿之间的故事。书中所描述了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达维娅与洛嘎第一次相遇是被它追捕。它被洛嘎逼到怒江,可它们却被怒江冲离了岸边,被冲到了偏僻的峡谷。之后它们化敌为友,霸占小岛。有一天,洛嘎的主人找到了这里,洛嘎竟然毫不犹豫的背叛了达维娅。达维娅心灰意冷,便把正在吊桥上奔跑的洛嘎摇入滚滚的.怒江之中。最后,达维娅拖着怀孕的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回了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天,达维娅便生产了两个小幼崽,第一个夭折了,第二个却难产。但豺的存活率很低,二死一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第二只小豺的眉间有着一块白斑,边取名为白眉儿。达维娅生知自己已经快命不久矣,便为白眉儿的生存有很大的担心。它最终谋害了幼豺小风笛,为了让白眉儿能生存。这就是母爱的力量,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不惜杀害别的孩子。

可几个月后,秃鹫把达维娅的尸体啄食,却被黑蝴蝶(小风笛的母亲)发现小风笛的尸体。知道了达维娅就是杀死小风笛的凶手,却有权利杀死达维娅的遗孀。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对白眉儿下手。从此,白眉儿就混落到成为最低等的身份——苦豺。

白眉儿经历了种.种苦难,终于被洛嘎的主人调教成猎犬。呵呵,这是不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促使这他们的心理。但它始终是混血,一半猎犬,一半红豺。不会像猎犬忠实一生,也有红豺的控制欲。总之,白眉儿的一生不会平平淡淡,而是危险重重。

可达维娅的一生有些悲催。因为洛嘎而脱离群队,因为洛嘎而失去她自以为傲的尾巴,因为洛嘎而失去她的青春,懵懂和深爱的他。因为洛嘎的孩子白眉儿而杀了同类,被冠上恶毒的名号……其实都是因为洛嘎,一切灾难都是有他引起的,如果没有他,他的生活可能会更美好。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切的发生了,无法改变。但她为了白眉儿确是的爱惜,不因为它是他的孩子,也是她的。无论怎样,只要它是她的孩子,就算杀了同类又怎样,被诅咒了又怎样。因为她的孩子还能生存。她的母爱是无价的,有限的,针对的。这样的母爱,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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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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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了不起的电视剧,同样也是一本了不起的书,这本书彰显了对古代女性的赞扬,对古代女性的尊重,红楼梦既是女性的歌颂,又是女性的悲剧,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故事围绕着三人而进行——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同样还有一群少女少妇,青春一人的史湘云,出家一年便被丈夫折磨死的是贾迎春,远嫁的是贾探春,悲观绝望青春出家的是贾惜春,含冤而死的是秦可卿和鸳鸯,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儿,撞壁而死的是司祺,斥逐羞忿而死的是晴雯,被强盗抢走的是妙玉……他们都是故事中__人中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

全书最中心的人物还是的男性——贾宝玉,他为女性唱颂歌,唱悲歌……全书一共有900多个人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抱憾而死的林黛玉,首先介绍一下,黛玉进荣国府,除外祖母外,还见了大舅母,即贾赦之妻邢夫人,二舅母,即贾政之妻王夫人,年轻而管理家政的王夫人侄女、贾赦儿子贾琏之妻王熙凤,以及迎春、探春、惜春和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常听人评价黛玉“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得深、爱得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宝黛二人初见有似曾相识之感,但宝玉因见美如天仙的表妹黛玉,便砸自己的通灵玉,惹起一场不快。红楼梦中黛玉葬花那个情节是我最喜爱的,林黛玉把自己的自卑,女性的尊严,还有她的可怜都展现在了《葬花词》中:“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林黛玉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己慢慢地清醒过来。故事十分凄凉,虽然文中的主人公们人物小时候都是无忧无虑,生活在大观园中,贾宝玉心中深深地爱着林黛玉,但他们终究没能成为终身眷属。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巨作啊!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我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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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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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年初,因母亲病危,沈从文自北平回凤凰探视。据吴世勇编著《沈从文年谱》所述,沈从文于1月7日离开北京,先坐火车至长沙,继而在长沙转汽车至常德。随后在旧友曾芹轩的陪同下于1月12日到达桃源。

往后十多天,沈从文坐小船沿沅水逆流上行,于1月22日抵家。行船途中,沈从文每日给新婚妻子张兆和写信,报告行程及途中之见闻感想。一路下来,共写了将近50封信。

回到了北平后,沈从文以这些家信为底本,整理成散文多篇,陆续在报刊上发表。后商务印书馆于1936年3月将《湘行散记》结集出版。

集子中的文章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湘西世界,展现了湘西迷人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风土人情,以及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自发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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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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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脚楼头,随风飘扬的是你热烈而沙哑的情歌;湘水沿岸,焰焰欲燃的是你漫山遍野的杜鹃;青山碧水间,风日滋养下是你至纯至美的人性。你是美,是善,是温柔,是慈悲,是包蕴在野性中的诗性的诉说者,你是俗世中的赤子,你是沈从文。

有一种情怀叫沈从文,这是一种不折不从,亦慈亦让的气度。年少时随队颠沛流离,同伍的人皆吸烟,面对这个世界的集体混浊,他不以唯我独清自诩,只是默默的坚守自己,不被环境同化,就是一种遗世独立的高贵,而他还把经过的事,见过的人都化成了笔底的波澜,写人记事皆入木三分,各具情态。建国后,面对外界对其作品倾向的指摘,他没有用他的妙语去反唇相讥抑或是为自己解释剖白,就是诗里说的“和谁我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他将深邃的目光转向古代服饰研究,埋头数载,竟也成就该领域中的煌煌巨著。面对众人的诟病,另辟蹊径,将爱好发展成学识,是让枭小闭嘴的最有力的方式,也是最漂亮的反击。一个文人要有傲骨,不媚俗,始终高蹈于世俗的好恶之上,它的作品才能有超越时间的永恒魅力,而且越经流年变幻,越发得隽永。无疑沈从文做到这一点。

当他的目光投向他精神上身体的故乡湘西,投向那些他爱的事物和人的时候,他又换了一副心肠,柔软慈悲,当他回到阔别的故乡“山头一抹淡淡的午后阳光感动我,水底各色圆如棋子的石头也感动我。我心中似乎毫无渣滓,透明烛照,对万汇百物,皆那么爱着,十分温暖的爱着!”,于是有了《湘行散记》,回家途中所见的两岸壁立的青山,积翠凝蓝的天空,透明烛照的月色,河面上乳白色的雾气,欸乃的摇橹声,甚至于小羊软弱悲哀的叫声,一切的一切都使他倾心,使他感到瑰丽庄严。可是最撩动他心弦的还是那些自然风物滋养下生成的各色各样的人。他们无一不单纯,任性,活泼而有生气,多情的水手命时刻悬于水上,可以放纵的说野话骂人,也可以对船妓真心以待;灵气的女孩命不由己,却无哀伤,仍妖妖娆娆的活着,遇着一个书生气的男子也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模糊的欲望,老水手活到八十岁还有认认真真数钱的神气,对于生存还那么努力执著……这些人身上都有一种让人肃然起敬的悲哀的力量,正如罗曼罗兰所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湘西的清溪涤荡了他们的性情,他们身上有野性,有血性,有浪漫,有多情,有市侩,也是超脱,他们追求的是一种优美,自然,又不悖人性的生活方式。他们傍水而居,在水上艰难的讨生活,又在急流险滩中交付了性命,被卷进水流之中,仍要在沉没之前交代遗嘱。因为知道生存艰难,所以随遇而安,乐天知命的活着,看重每一份小小的欢喜相聚,珍重每一次的悲伤别离,在大自然的馈赠中活着,条达坦荡,任性妄为。

有一种情怀,叫沈从文,这是一种有如天地洪蒙初开的赤子之心,单纯而热烈。此次《湘行散记》更珍贵的是收录了比较完整的沈从文与张兆和的两地书,新婚燕尔,便遇小别离,距离把思念酝酿得更加醇厚,情真意切的书信让人动容。一向冷静理性的张兆各也呈现出少有的小儿女之态,细腻琐碎地担心他的二哥的衣食住行。沈从文更是一贯的情意绵绵,山水作伴不及一人同行,沿岸风景亦不忍一人独赏,星空新月都是她的眼睛,有多少蚀骨的想念就有多少如潮的哀愁,这些都化成了笔下炽热的文字。张兆和回忆道;“1969年,沈从文下放前夕,站在乱糟糟的房间里,他从鼓鼓囊囊的口袋中掏出一封皱头皱脑的信,又像哭又像是对我说:“这是三姐给我的第一封信”。他把信举起来,面色十分羞涩而温柔——接着就吸溜吸溜地哭起来,快七十岁的老头哭得像个小孩子又伤心又快乐”。 无论后来多少世事龃龉,在沈从文心中爱的都是那个满怀温柔提笔回信的“三三”,这是沈从文的赤子之心

因为有了沈从文,文学史上有了一个独立自在的湘西世界,有了不重叙事,以写意为要的文学流派,愿你能在尘世中邂逅先生的文字,一路同行,品味“阅尽繁华始向真”的纯净世界,瞻仰一个遗世独立的灵魂,缅怀一种叫做沈从文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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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假期阅读上下五千年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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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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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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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世界名胜古迹有着谜一般的向往。于是,今年暑假,我在《千年一叹》的书页上,跟随余秋雨先生的脚步,走遍了神话般的古国。

千年走一回,一叹连千年。轻轻的,缓缓的,那叹声从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奔腾的尼罗河面传来,从两河流域茂密的芦苇丛中传来,也从那恒河畔传来。是谁?是谁在悲叹?哲人?法老?佛祖?抑或是他们的民族与灵魂?当辉煌成为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叹息也就成了无奈。

现代历史是短暂的,但愚昧和骄傲却看中了我们。记得余先生在伊拉克与清真寺主管的对话:两位主管一开口就说,世界上最有文化的国家是伊拉克,然后是中国,还问余先生,中国有茶吗?

看到这里,我终于知道,伊拉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世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发出来自内心的呼喊:未知和无知并不是愚昧,真正的愚昧是对未知的否认。

中国人自豪。因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活了下来。但我却想问:为什么?

因为大自然从喜马拉雅往北,有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又连接着难以穿越的沙作文漠,而东边和南边则是茫茫大海。这种天然的封闭结构,使得中华文明在古代避免了与其他几个大文明的恶战。而那些古代大文明,大多在彼此互侵中先后败亡。

读完《千年一叹》,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感觉,它一直深入我的灵魂,再次的,将我惊醒。生在中国,是我这一生的幸事。我能书写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字,我能用流传了千百年的语言交谈,我走的每一步,都有祖先的足迹,我为之自豪。或许身为中国人的生活并不富裕,面对赤贫的山村我依然无力,但我仍为我是炎黄子孙而感到荣幸。余秋雨先生说过,中华民族不是劣等民族!是的,我们在前进中,或许应该重新反省作为民族应有的态度。不是自傲,不是谦卑,而是不卑不亢地保有我们的文明,深思慎取他人的文明。

终有一天,我会俯瞰整个中原天地,任凭凛冽的寒风穿透我的单薄灵魂,让我倾听这神舟大地的呼声,让我触摸这故国苍老的灵魂。

终有一天,我会伫立在咆哮的黄河边,任凭飞溅的黄河水沾湿我的衣角,让我同这个民族一起流泪,让我感受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

历史与山河同在,千年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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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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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我再次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这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本加了题目的日记。书中每天作者的所见所闻都让我了解着我生活之外的一些人与那些人每天发生的故事——一些在战争或是贫困地区人的故事。

“埃及”,“希腊”,“印度”,“以色列”这些曾经意气风发的国家,现在也成了我们眼里的“小国家”,“混乱地区”,战争与被封锁的思想让它们与生存在那里的人活得艰难。远古时期人的智慧被现在生活在那里的人珍藏着。但是现在的后代们可能忘记了当年祖先们艰苦发明创造的过程,忘记了这些伟大的建筑不是一时建起的,而是一世。

他们忘记了。这些代表着先人智慧的建筑与物品留了下来,可是那些带有远古气息的精神和信念却随着时间的长河,越漂越远。

这些世界的文明去,这些先人智慧的结晶,就这样在现人一批批愚昧的坚持中渐渐失去了太多价值。

因为有了这些,人们就不再辛勤劳作;因为有了先天优势的地理位置,就不再准备着时刻防范外界入侵。别忘了,你们不进步,但社会还在进步,有了沙漠和海洋的保护又如何,越来越多的武器被研发出,人们再也不需要伤感的与家人别离,再看着他们倒在黄沙之中,一个指令,一座城池或许就从此消失,生活在那的人也就从此消失,连伤感的机会都没有,那些所谓的“智慧”在几分钟里也就化为乌有了。

这千年发出的一叹啊,一定是处心积虑,日夜难眠得来的,这一叹,叹的失望,无奈。所谓千年一叹,也就是一叹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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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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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十九岁。年纪不算小,但还是有点幼稚,因为李伟老师我接触了这本书,也因为这本书而感受多多……希望大家都能看下这本书。以下就是我的感受。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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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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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一段充实自己的很好时光。借此机会,我细细品味了一下余秋雨先生所写的《千年一叹》。它是以游记的形式,向我们介绍了希腊、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伊拉克,印度等国灿烂的古文明,我紧跟随余秋雨的步伐也开启了我的文明之旅,令我了解到了人类对文明兴衰的影响。

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余秋雨在千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车队从希腊出发一直回到中国路途十分艰险,困难重重,愿意不怕危险为了探索文明,只依靠吉普车在各种险境中去探险,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探险精神。恐惧被震惊所掩盖,被疑问所代替,去苦思避免古代文明崩塌代价的答案。

希腊、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伊拉克等国,众所周知,这些都是拥有上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可是这些国家的文明却已陨落。要么就是战争,人类为了占领另一个国家,达成自己的欲望而摧毁了另一个国家的文明。要么就是为了科技的进步,而牺牲了古文明遗迹的代价。种.种可能牺牲的都是优秀的人类文明,而可笑的是罪魁祸首就是我们人类自己。

印度,是我在书中令我印象最深/。自古以来中国就与印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奇妙关系,中国至今延续下来的佛教,也是从印度传过来的,可想而知,印度在当时是多么的有威望的一个文明古国。

可是自笈多王朝印度教掘起以来,佛教也相对的没落了。余秋雨也探访了当年佛祖得道的菩提树,虽然已不是当年的那一棵了,但后人一直持续在原地播下那棵菩提树后代的种,这依然可以证明,佛教曾有的影响力,佛的精神依然留在每个佛教信徒的心中。印度人一直相信恒河是他们的母亲河,望死后可以回到神的怀抱,可是印度是个人口爆炸的国家,每天有数以百计的尸体被投入恒河中,印度人生活起居都用恒河水:包括洗澡、饮水和排泄,还有死人的尸体。可想而知,恒河水有多么脏!也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信仰所引起的病态,而这种病态已扩大到了整个国家,深深扎进了印度人的心中。这是一种多么可悲,可怜可拍的景况啊?

文明已经衰落,历史也开始褪色。这本书很好地诠释了文明以及人类,批判了人慢慢毁灭自己同胞所创造的文明,以及过度信奉宗教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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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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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为英国17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绽放出真正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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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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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之后,是应该写点东西的。

想读《湘行散记》,是从逐渐了解沈从文开始的。沈年少即投身行伍,随军队辗转川黔湘边境。吃过苦,也阅尽了社会的黑暗。心生厌倦后,即开始进行文学创作。可以说从文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也是努力的一生。只上过小学,但却凭着对文学的爱好,以及自己对社会人事的切肤体验和深刻观察,写出了当时社会喜爱的文字,从而跻身当时的“中层社会”。可是他从来都自称是是一个“乡下人”,无时不感觉到,呆在这个群体里愈是长久,愈是感觉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深觉自己和周围的人看到的、想到的不一样,因此常常陷于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痛苦。对此,沈曾在《湘行散记》里写道:“三三……,我觉得惆怅得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了受难者了。……”

读《湘行散记》你会发现,她名虽似游行志记,却并不是一般的出行心情记事。她是沈十六年后因探病母重返故乡途中的所见所感。与其说她是一本回乡散记,倒不于说是沈对当时社会基层民众的忠实叙述,以及对那方河域和生活在它上面的人们深挚而真诚的爱。

读《湘》你会发现,那里有清澈毫无渣滓的河水,有听过之后一生也忘不了的橹歌,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有可爱质朴却沦为ji女的妇人。但远不止这些,从“老伴”到“滕回生堂的今昔”,你会了解到,在那个战乱且无序的年代里,只在沈的视角范围里,就有那么多转徙漂泊;有那么多普通人在战乱里平静的死去,然后不为亲人知晓;有那么多妻离子别,等待,然后平凡的老去;有那么多平凡的人在命运的夹缝里平凡的生,然后在十六年后某个平凡的日子里不期而遇,然而不再相识。初读时,以为是在读小说,仔细斟酌,才发现是沈人生经历里的一些真真切切的缩影,细细体味竟不禁使人潸然。

但远不止这些,再往后,从“一个多情的水手与一个多情的妇人”到“历史是一条河”,你会了解到,水手和拉船人拿着少得可怜的收入,却干着辛苦且随时有生命危险的行船行当。冬日三九,天再冷,船遇险时照样往下跳,行船过程中,船遇上险滩,河水再凶猛也得冒着生命危险下水护船,十年如一日。而即使这样,这些水手和拉船人却从不曾失去应有的一份勇敢和努力。而吊脚楼上妇人,多半因为这个社会的黑暗,以及家庭生计的原因沦落为ji女,而即使这样,她们依旧不失去那一份质朴和可爱,以及那一份对生活的纯真希望。

读《湘》你会发现,你情感会随着沈一样流淌,到最后俨然如那一派清波毫无渣滓。虽然沈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穷苦人们的悲惨命运和容易被“社会上层”漠视的生活哀乐,但他没有将自己陷于深深的痛苦,没去无边无际的同情,也没有给人消沉灰暗的情绪。一以贯之的是对河水、对拉船人同船、对那片流域温暖的爱。因为他知道,对这些人沉重的生活,我们这些读书人是不配说同情的,对这些人的命运他也无力去做什么。想到这些感想,我又不禁想到书中的文字,写道:

三三……,我先前一时不是还提到过这些人可伶的生,无所谓的生吗,不,三三,我错了。这些人不需要我来可怜,我们应当尊敬来爱。他们那么庄严忠实的生,却在自然上各担负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而活下去。不管怎样的生活,却从不逃避为了活着而应有的一份努力。他们在他们那份习惯生活里,命运里,也依然是哭、笑、吃、喝、对于寒暑的来临,更该感觉到这四时交递的严肃。三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动得很!我希望活的长一点,同时把生活完全发展到我自己这份工作上来。我会用我自己的力量,为所谓人生,解释得比任何人皆庄严些与透明些。三三,我看久了水,从水里的石头得到一点平时好像不能得到的东西,对于人生,对于爱憎,仿佛全与人不同了。我觉得惆怅的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了受难者了。这时节我软弱得很,因为我爱了世界,爱了人类。……

每次读时总有所感悟,却不知道是什么。联系现实中的生活,我想到了前段时间富士康的“跳楼事件”,以及那些千千万万来自基层的群体,而这其中也应当包含一个我。每次在紧张忙碌的车间,在匆匆忙忙地上下班途中,我总是看到每张年轻面孔后面单调、机械、无趣的工作,以及还并不可观的收入,再想远一点,是一个个极易敲碎的梦想。我吧,又或许多少比他们强一点,在这个异地他乡耕织自己的梦想。我想,先前我也错了,正如沈所说的,我们并不是可怜的生,也不是无所谓的生,无论是在自然上,还是在各自的生活上,是担负有各自的一份责任的。虽然面对生活的“寒暑”的来临,我们比某些人更感觉严厉,但我们不应该因为这样就逃避生活,也不应该因为这样就放弃为儿女,为父母,为命运梦想所作的应有的一份努力。而这样的生活态度,在自己,是应当感觉庄严自豪的,在别人,应当是受尊敬的。把眼光再放得宽广些,或许我们只是历史的毫不起眼的一部分,但我们却是自己生活的的主人。我们可以选择爱生活,在自己习惯的生命里,去哭、去笑、去爱、去吃、去喝,像生命无法把握的水手,永远勇敢有力,像沦落风尘的妇人,永远保留那份纯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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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假期阅读上下五千年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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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可能会改变人的以上,而机遇更是留给一些一些有准备的人。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一点。

一个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直蟋蟀来说,也是这样。直至蟋蟀叫柴斯特。柴斯特唱歌非常好听,可惜没有人认识他,没人喜欢他。一次偶然的机会,柴斯特被玛利欧听到了他如歌的鸣声。

因为这次机会,他结实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三位好朋友在晚宴上忘乎所以,使得他又有一次机会--把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并以此取得了玛利欧母亲的谅解,于是,他成了纽约的名人。全纽约都在倾听他天籁般的歌声。柴斯特抓住机遇,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也改变了自己身边的人。他取得了成功。比尔盖茨也如此。他在第一台电脑问世后,从哈佛大学退学,到计算机浪潮之中,因为这是百年一遇的机会,最后,他成功了,创建了微软,成了计算机世界的佼佼者。

“机不再失,失不再来”,著名诗人张九龄也这么认为。还记得那个“毛遂”吗?他在紧急关头,自荐解难,才有了毛遂自荐这个成语。

在我的学习中,机遇其实一直存在着,那次班干部的选举也是一次机遇。我平时胆子也很小,也不表现自己,可我成绩不错,学习也很努力。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机遇啊,于是我鼓足勇气,走上讲台,后来我成了小队长。我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会有更多机遇等着我去观察,《时代广场的蟋蟀》柴斯特,将激励我去抓住机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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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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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氧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那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深深感动了我。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地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这部作品讲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认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__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地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

整个航程跌宕起伏,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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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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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莫言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人。1982年,哥伦比亚人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是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百年孤独》,成为南美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也是人。看来,魔幻现实主义是非欧美人叩开这个古老而固执奖项的一块有效敲门砖。

有书评说,《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大成登峰之作,从未真正领略过这种手法有多精妙,就从这座山峰开始入门吧,给自己的魔幻现实概念以一个高起点。

译本字如蚁大,厚如小砖,一气读完,畅意掩卷。感觉就象酒鬼豪

饮完一瓮佳酿,用衣袖一抹口角,酣畅淋漓地曰:“好酒!”。很久没有一部小说能如此引我入胜了。

故事讲得曲折离奇,场面摆得浩荡庞杂,脉络骨感,内容丰满,手法多样,匠心独运。小说将不可思议的魔幻外衣披挂在赤_的现实tong体上,让你去欣赏、剖析洋洋社会大观,去领略深刻的人性、丰富的情感。书中人物众多,且名字雷同难记,开始读起来磕磕绊绊,需要不停地翻到前面核对人名。无奈边读边按情节、血缘列了张祖孙七代人物关系图谱,总算眉清目楚的读完这本小说。过程与当年读《红楼梦》有几分相似。

其实不仅过程,细细对比起来,小说架构、内容、手法也与《红楼梦》有几分相仿:小说的情节都是将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命运,放在社会的大环境中铺陈展开,尽管人物都性格各异,命运迥然,但众多人物的生死悲喜却一例限于一种宿命,或是一卷羊皮卷,或是一册生死薄。二者还都采用了一种非现实的叙述手法,如果说《百》是魔幻现实主义,那《红》是不是能称为仙幻现实主义?

撇开种种对比,就《百年孤独》的故事内容,据说作者是通过虚构出马孔多这个新兴城市作为背景,以布恩同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进而希望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走向文明、开放、繁荣。我未深入了解过拉美的历史、作者的生平,所以读不出背景下的意味,甚至觉得,这种解读,有可能是由于小说获奖,为了给其以积极正面的意义,某些读者或评论家为它臆撰的。

一部名著,只有能给人以多角度的解读视野,多层次的丰富内涵,才能称之为名著。所以,一个读者,也大可以自己相应层次的阅历、理解力去读一部作品,哪怕品出的是与主流理解大相径庭,甚至与作者本意相悖的滋味,那又何妨?必竟,你才是读者

我眼中的《百年孤独》,难掩一种宿命轮回的孤独无望感。马尔克斯把孤独的诅咒封印进一卷羊皮卷,在“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的预言中,一座城市从无到有到繁荣到到自闭到化为齑粉,一个个生命从诞生到强大到要衰微到死亡。马孔多城市的繁荣,祖先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非凡胆识和开放精神、妻子乌尔苏拉坚韧聪慧,后辈们零零总总的美丑善恶、蓬勃颓废,在最后那阵将房子连根拔起的莫名狂风中,都显得如此苍白空洞,只有孤独的狂笑在虚空中回荡。

无可救赎的毁灭让人不由滋生出一种悲观无为主义。

一个人,从脱离母体那刻起就烙上孤独的印记,无论生时如何寻找、攀附,如何富贵荣华、纸醉金迷、穷困潦倒,到死皆不免孑孓而去,营营苟苟碌碌地存活一世,所为何?

一个朝代王国,从独立起帜,历经征伐杀戮,励精图治,无论繁荣昌盛,积贫积弱,太平盛世之后必然暗藏摧枯拉朽的历史循环。由贤明统治者庇护一个朝代得享永年只是一场奢望,权谋勾斗叱咤风云一时,所为何?

一个星球,从独自悬浮于浩渺宇宙那天起,就开始为摆脱孤独,苦苦寻求另一个星球回应,无论生命是否光顾,寒暑是否更迭,最终归宿也无非是无尽的黑洞,或复归尘土。执着闪烁,让光线走过漫漫光年,所为何?

孤独就是一切人、事、物的灵魂,如影随形,无法摆脱。绵长的亲情、激越的爱恋,行空的创想,都是无谓的自我救赎,昙花一现后,孤独复孤独,百年又百年。

那么,我们是否就此只能将孤独的牢底坐穿?

拨开《百年孤独》看似颓废的气息,屏气凝神,我又嗅到一种另类的清新。书中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物,都烙着无法抹去的孤独印记,顶着雷同的名字,却活出一种种不同的轨迹,或奋发有为,或声色犬马,或沉寂归隐,或生命戛然,无论哪种演绎,都灿烂缤纷!回想起来,对书中形色人物人物死亡的归宿无需设想,对生命历程的关注,才是我读下这部30万字巨著的一大动力。结果并不重要,经历才最美妙。

孤独是定论,寻找是求解。死亡是注定的结局,经历才显得那么重要。因为能够望见终点,才让我们人生的路走得淡定从容。无惧风雨,无畏艰险,经受历练,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沉静地观照自己,观照世界。

马尔克斯自己曾说:“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所以,他的小说应该是让我们在无奈的轮回中,更勇敢地生活,堆积厚重的记忆,以之与百年复百年的孤独相抗衡,孤独不灭,记忆永恒!

有句歌词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想必作者就是在独自的狂欢中,为我们缔造了一座丰饶的城市,一群丰满的人物,一场丰盛的文学盛宴。他穷尽了世界,又自我穷尽。

感谢孤独,百年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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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上下五千年读书心得笔记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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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

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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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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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双面猎犬》。

白眉儿虽然与豺王夏索尔一般高大,但到底还是匹幼豺,怎么会是老奸巨猾的夏索尔的对手,夏索尔很快就让白眉儿自己跳进了圈套,把他逐出了豺群。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只好走他父亲走过的路投奔了人类,开始了猎狗生涯。

可他的第一任主人猎户寨的村民苦安子是个酒鬼,竟唆使它偷鸡。终于有一天,它被捉了现形,苦安子只好把它给当成菜狗出售,就在要被砸死的千钧一发之际,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救了它,它成了村长家的狗。为了报答主人的救命之恩,它在雪地里呆了一个星期,终于捉住了连续作案几次的偷鸡狐狸,洗清了自己的冤屈(是在进村长家之后狐狸才作案的)。在之后一次集体狩猎中,白眉儿以丰富的森林经验和灵敏的嗅觉技压群狗,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了猎户寨最优秀的猎犬,它还戴上了象征着狗首领的牦牛皮护脖,一跃成为了猎户寨的狗首领。

白眉儿的可是匹混血狗(豺),它的生活当让不会那么平坦。自从它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有恩与他的母豺——兔嘴。村长家的另一条狗黑虎一直仇视他,而黑虎在濒死之时用自己的生命激发的它的豺性,让阿蛮星把它赶回了山林。白眉儿又回到了豺群,做最末端的“苦豺”。

但是在一次狼灾来临之时,白眉儿率领大家万众一心击败了狼群,所以它被推为豺王。它不但获得了权力和荣誉还获得了久违的爱情和亲情,它娶了母豺蓝尾尖为妻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可是豺最大的敌人不是狼,而是人类。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人类包围了豺们的大本营,缴获了所有的幼豺,白眉儿为了救那些幼豺,不惜刀尖上跳舞,又装成狗去救幼豺。它用自己的血换得了那些幼豺。

白眉儿是这本书主角,它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弱小的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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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千年一叹读书感想与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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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行散记》是沈从文的散文集代表作之一,但这部散文集并不只是《湘行散记》,一共有三部分:《湘行书简》《湘行散记》《新湘行记》。《湘行散记》,是沈从文根据湘行书简改写而成,发表在报刊杂志上,也出过很多单行本。

《湘行散记》记叙了沈从文从北平回湘西凤凰家中探望病危的母亲,行至桃源,他转走水路,沿沅水上行,经辰州、泸溪、保靖、茶峒、凤凰,在家中停留三天后匆匆返程。这本《湘行散记》就是这一路上,写给妻子的信,循着他的回忆写下来的。这本书以还乡历程为“线”,以小船停泊处为“点”。点线相连,徐徐向我们展开了一幅湘西山水长卷。

书中的美景令人陶醉,清澈潺潺的溪流,与高高低低,错落有致的吊脚楼交相辉映,形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图画,这是这本书中的一种美。

书中有让人听了就忘不掉的橹歌,有粗犷淳朴的号子声,有醇厚的苞谷烧酒和糯米粑,这些民俗在现代社会中冲刷不掉的痕迹,也是这本书中的一种美。

但是,我觉得这本书中最美的,莫过于每一个人为了生计,为了养活自己和家人,所付出的努力,和经历的不易。这本书中既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也有可爱纯朴却沦为妓女的妇女,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辰河小船上的水手》这一篇文章中的水手们,他让我体会到了劳动人民为了生计所付出的努力。

在这篇文章中船上到处都是水手的吵骂声,作者却把他们都没有修改,写了下来,这是为了展示水手们生活的本相,通过水手们的野话,来展现水手们旺盛的生命力。这篇文章中的每一个水手,都为自己的生计而努力着。生活,就是生下去,活下来,小时候,我们在父母温暖的怀抱下快乐的生活,但是当我们长大了,毕业了,踏入社会了,我们就不能一味地向父母们去索取,我们要懂得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的生计,养活自己,也养活父母。这篇文章中的每一个水手,都为我们作出了一个很好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直面生活的美好品质与坚强对抗艰难不易生活的精神,在我们还小的时候,在我们的心底埋下一颗自力更生的种子,激励,鼓励着我们好好学习,在长大后,踏入社会后,能自给自足,在社会上立足。

这篇文章还让我明白了另外一个道理,就是不能之通国外表来判断一个人。这篇文章中,虽然每一个水手都是一个满嘴野话的“糙汉子”,但是他们也拥有着一颗善良而美好的心灵。就像其中拦头的水手虽然脾气很大,对小水手少不了呵责怒骂,却又在第一时间救小水手上船,在严酷而寒冷的冬天脱下棉衣单裤,为小水手替换。这告诉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只看外表,还要注重他的内心。外表美丽的人,内心不一定美好善良,外表丑陋的人,内心也可以闪耀出绚丽的光芒。就像人们常说玫瑰虽然美丽,但它是带刺的,丑小鸭虽然丑陋,但他也可以变成美丽的白天鹅。

《湘行散记》尝试把当时最近二十年当地农民性格灵魂被时代大力压扁曲屈失去了原有的朴素所表现的式样,加以解剖和描绘,这种直面现实的冷静思考非常有价值,值得我们深入阅读和品味。同时,面对湘西这样一个纷纭变化的社会,沈从文反璞归真,流露出对故乡人事变化的隐忧和悲悯情怀,也表达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湘行散记》,是一篇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的书,他会给我们的心灵增添一份光彩,让我们的心灵更加美好与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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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上下五千年读后心得总结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工作总结,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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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关于书的名言已是数不胜数。著名的大作家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国唐代著名诗人、哲学家韩愈也曾说过:“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的确,“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百合固然芳香怡人,也不及书香;金钱固使鬼推磨,也买不来知识;人的学历资质再高,也不及书中的知识之高。书籍是浩如烟海的,即使你能够长生不老,你也不可能读完所有的书。那么,我们就要挑取好的书籍来阅读,可以的最好写下读后感。最近,我就阅读了这么一本书——《上下五千年》。

《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史书。里面的故事有的惊心动魄﹑有的故事感人肺腑﹑有的则令人回味无穷……它用流传千古的经典故事,千回百转的历史传奇让我们积累了许多文史知识,培养了我们的鉴赏能力。漫漫五千年的时代变迁,无数的人在历史的舞台来了又去,许多太为遥远的过往,我们也许很难想像一些具体的情景,但我们会在对历史想象性的触摸中感受那些历史深处的面容与背影,感受他们的精神世界。那么,来吧,让我们一起翻开这本书,踏上历史的旅程,让我们共同发现那不同寻常的精彩。

这本书里的文章丰富多彩,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们,如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让我们深深感动;陈胜吴广大泽民起义让我们看到平民百姓的智慧和勇气;岳飞精忠报国却惨死于奸臣之手也让我们痛心;开国大典的盛大场面更是让我们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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