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饰品销售合同上海
甲方(转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 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 有住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房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 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房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 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 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房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 公有住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 公有住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房并交 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房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 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房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 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 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 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房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 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计算。逾期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 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 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 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 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房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 和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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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手车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购车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甲方)
售车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车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支付购车款后,由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乙方应做好配合。登记过户之日,乙方将转让车辆交付甲方。
第四条、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等。
第五条、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六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车辆。
第七条、基于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车辆交付前,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交付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转让过户费由甲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购买(包括年审费及保险费等)。同时双方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如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签订协议后,双方不得违约,甲方如有违反,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车款,乙方违反,将1。5倍返还甲方已付车款。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购车方(甲方):____________
售车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2:汽车销售合同范本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买卖车辆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同意将一辆普通桑塔纳轿车卖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价格为15000(壹万伍仟)元。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车辆品牌: 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码: 底盘号: 牌照:
二、付款、交车方式: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购车款,甲方必须在乙方付清购车款后三天内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交车地点在 。
三、车辆功能、质量、维修条款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为旧车,车辆功能、质量及外观由双方当场确认。甲方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已经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质量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视为已经对所购车辆的功能、质量及外观进行了检查并确认符合双方约定的交车标准。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已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
3、 甲方在出售车辆时应当向乙方提供:(1)原始购车发票;(2) ;
(3) ;(4) ;
4、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5、车辆在交付给乙方后,车辆的保养维护、维修、年检、保险等工作全部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包括将车辆由警车转为民用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原有警车牌照由甲方在交付车辆时收回。
五、车辆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必须依法安全行驶,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一切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壹万)元。
七、争议解决:如果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篇3:汽车销售保密协议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从事汽车销售以及汽车装潢等,为此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会计,因为涉及到甲方营销的机密,为此甲方在聘用乙方为甲方会计时,乙方必须遵守如下保密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汽车销售进、销价格的空间及利润,涉及汽车装潢及饰品的进、销价格空间及利润。
二、本协议提及其他商业秘密包括:客户名单及资料、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三、乙方对甲方拥有所提及的商业秘密、应无条件的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本汽车销售服务中心的一切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妻子、子女)。
四、如乙方有意和无意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给第三方,乙方则应无条件赔偿甲方最低一百万元以上的赔偿款。
五、任何时候乙方只要收到甲方对乙方的解除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并遵守有效期内的保密原则。
六、本协议保密有效期为15年。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服务中心法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4:汽车借款合同范本下载_合同范本
汽车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合同法》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大架号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____%,月综合费用____%。
第五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篇5:汽车销售保密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甲、 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 订购车辆状况:
品牌车型车架号颜色数量单车售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
二、 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款。付款情况:
2、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定金 元,余款提车前付清。 付余款情况:
3、按揭贷款:乙方签合同时首付款 元,贷款金额 元,银行或金融公司贷款到甲方帐上视为乙方付清全款。如银行或金融公司不同意对乙方贷款的,改由乙方向甲方现金支付全部车款。
三、 车辆交付:
1、 交付时间:
2、 交付地点:
3、 由于乙方联系方式变更并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甲方在合同约定交车时间截止一周后可以不为乙方保留合同车辆,并有权不退还已收定金。
4、 车辆交付完成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在交接单上签字,乙方所购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从甲方转移至乙方。
四、 甲方同意向乙方赠送以下装饰品:
五、 经乙方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增值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或金融公司、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证明,并承担相关费,自行准备费用。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汽车保险 元;
2、代理乙方向银行或金融公司办理汽车贷款;
3、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 元。
六、
1、车辆质量验收:车辆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应在交车前做好检测工作。
2、甲方在交付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或工具:(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随车工具及附件等。
3、乙方在提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4、甲方应按照随车资料办理合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擅自解除合同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无偿修理、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等权利。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销售经理:
销售顾问: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标准汽车销售合同
买方:(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以上简称甲方) 车价款支付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手机号:
其他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销售顾问: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品牌汽车(以下简称生产者)生产的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等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车型配置车身/内饰颜色指导价数量售价车价小计(A)¥ ,人民币大写
备注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要求变更车型、配置、颜色等,并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双方按最终确认车辆及结算金额执行。车价款支付及交车甲方选择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价款。
1、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车价款小计(A)。
2、分期支付: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大写 作为首付款;合同车辆到店内2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车价款小计(A)的剩余部分:¥ (人民币大写 )。
3、贷款支付:甲方的贷款资格通过金融机构审核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 (人民币大写 ),车贷小计(A)剩余部分由金融机构支付。
4、汽车消费贷款:签署本合同,支付购车定金:¥ (人民币大写 ),贷款银行调查合格后支付车辆首付款:¥ (人民币大写 ),购车余额¥ (人民币大写 ),由贷款银行放贷后转账到甲方指定账号。关于贷款的具体事宜按贷款合同规定执行。其他约定:
5、交车时间: 年 月 日。甲方委托乙方代办的项目项目价格项目价格项目价格购置税 保险金融服务 上牌代办项目费用小计(B)¥ ,人民币大写备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以保险为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全车抢盗险□ 车上人员险□ 玻璃破损险□车身划痕险□ 自燃损失险□ 不计免赔险□ 其他□
代办项目费用均为估算,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多退少补。
6、意于提车日前将精品加装及装饰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总金额(A+B+C)¥ ,人民币大写
关于本合同的其他约定见背面《汽车销售合同通用条款》。
甲方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全部内容(包括背面),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同意签署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7:汽车销售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一、交易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及发票
1、车辆价款:人民币_____元整。
2、上牌费用:按实际单据结算(按车管所及购置办开具的单据)。( )
3、上牌服务手续费已包含在车辆价款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
4、开票方式:车辆价款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三、项目完成时间、地点、内容
1、项目完成节点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将车运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车辆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及内容提供相应资料以满足甲方办理车辆牌照需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将车运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车辆通过甲方初步验收;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完成车辆上牌手续(牌照所属地:),车辆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并交付甲方。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2、交付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3、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车、附属设备、保修单、合格证明、购车单据、 、等。
4、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车证,则甲方有权全程跟踪办证过程。
四、车辆质量要求,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
1、乙方确保车辆为原厂正品。
2、保修及保养:乙方按车辆《保修卡》提供的服务承诺条款进行保修及保养,法律、法规或乙方、厂家有更高或其他承诺的同时适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签订合同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元;
2、车辆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甲完成车辆验收,甲方支付乙方元,在甲方支付该款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在车辆交付甲方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上牌所需证照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
车辆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甲完成车辆初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元,在甲方支付该款后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车辆上牌完毕,甲办理车辆验收车辆交接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设备验收单及车辆发票、上牌费用单据等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
本条中“( )”,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逾期将车辆运至本合同指定地点、或因车辆质量问题致使车辆逾期通过验收,或乙方原因车辆逾期办理上牌手续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逾期提供办理车辆牌照所需的资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总合同款的0、8%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总合同款的25%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按约定谨慎、安全的使用车辆,若车辆交付前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总合同款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七、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宝马汽车代理销售协议
托方:(以下称甲方)公司地址:
特许方:(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帐号:
受许方:(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住址:邮编:
营业执照号:联系电话:传真: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年月日前)缴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货物运输费用;
、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则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宝马汽车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 理销售“奥东”牌pvc地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奥东”全自动麻将机。
2.商标:“奥东”
3.区域: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奥东”pvc地板。
2. 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五万元、市级城市叁万元、县级城市贰万元整。合同期 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 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 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 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麻将机,并维护好“奥东”品牌的良好声誉。
7. 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 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台。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览
1.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 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 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 展览:在 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 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 价格
1. 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ADMA-33E价格为 元、ADMA-36E
第五条 订货/发货/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 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 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 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 台的基本销售量。方可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精选汽车配件销售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___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及授权范围
1.1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_______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_______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_________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_______个区域销售(该市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3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_______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_______辆(_______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4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6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 订货及付款
2.1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3 _________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4 乙方为销售_________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5 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 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 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 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5.1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3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_________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2 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_________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4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 售后服务
7.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2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3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4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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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汽车销售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___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二】
甲方:浙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浙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2: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合同书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满足甲方用于技防工程设施的需要。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13200.00元。
第二条:订货明细
第三条:甲方定货价格享受乙方的工程优惠价格,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防范强制性认证》质量标准的技防产品,对非人为损坏产品,一年内免费更换,两年内免费维修(收取材料费)。本合同售后技术支持响应时间48小时内。
第四条: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即组织生产,并保证在15日内安排发货。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甲方验收货物后付合同总额的90%,产品系统调试开通,经技防验收合格后,甲方必须30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甲的付款方式可采用银行汇票及现金结算。逾期付款的,乙方将按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和滞纳金,并有权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系统产品进行处理。(特别约定除外)
第五条:甲方产品安装到位,由乙方先行对系统进行检测确认系统可以正常使用后,经相关部门和技防验收合格后,甲方才能正式使用该系统,本合同第四款即开始生效。若甲方未经检测和乙方同意前擅自使用该系统,造成系统瘫痪和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均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同意为甲方免费培训安装产品的技术人员,并在必要时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同时提供符合产品说明书所描述的性能产品,不接受对产品性能的更改。
第七条: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如单方面终止履行(除法律规定不可抗因素外),违约方须一次性向另一方赔偿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全部结算以后作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人:委托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篇13:汽车销售保密协议
预定单位/个人名称
企业代号/身份证号
□全款 □贷款
车型 规格 颜色
新车单价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元整 ¥_________
预付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元整 ¥_________ □现金_______□刷卡_______
议定交车时间 提车地点
约定事项
1.合约价格仅为车价,不含上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税费(包括保险费、购置税、上牌税等)需购车方另行支付。
2.购车方须将约定之车款缴清后方可提车,如供货方超过议定交车日期30天未能交车,经购车方局面催促仍未能在5天之内交车的,购车方有权解除合约,供货方全额退还定金给购车方,如果购车方超过议定交车日期30日时无特殊情况不办理交款提车手续,供货方有权解除合约并没收全部定金,此合同签订后,合同期限内定金不予退还。
3.供货方于购车方全款到账时交新车做完新车检验后,经购车方核对无误后交车。
4.供货方所售全部车辆在交车后按厂方产品保养手册所规定的售后服务内容执行。
5.产品规格标准及配备以厂方发布为准,如有变动仍以厂方发布规格为准。
6.本合约不得进行债权债务转让及质押。
7.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定。
备注:
供货方: 订货方:
经办人: 经办人:
销售主管: 联系电话:
财务收款人: 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地址:
篇14:木门销售合同下载_合同范本
木门销售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乙方:;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第二章合同宗旨;第一条签定本合同旨在
--------------------------------------------------------------------------------
木门销售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有关标识,停止与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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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留存,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二,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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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则:一,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
留存,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后)
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后).
甲 方:xx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签定地:
相关附件一: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相关附件二:
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粘贴处
甲方《工商营业执照》粘贴处
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木门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化,并不断扩大木门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 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家装建材流通业经营现状和xx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具有特色的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 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服从《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xx集团木门经营部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 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一条 市场细分
一级市场-------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二级市场-------地市级城市
三级市场-------一般地市级城市,县级城市
第二条 特许经营分类
一般特许经营------特许人(xx集团)将"木门"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木门特许经营权.
委托特许经营------特许人(xx集团)将"木门"经营权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除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木门特许经营权外,还享有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代表特许人(xx集团)向加盟申请者授予一般特许经营权.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商号使用原则
第一条 特许经营收费种类
特许经营加盟金,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二条 特许经营收费标准
1,特许经营加盟金及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免收.
2,特许经营保证金:
一级市场: 委托特许经营:人民币8万元
一般特许经营:人民币5万元
二级市场: 一般特许经营:人民币3万元
三级市场: 一般特许经营:人民币1-3万元
第三条 商号使用原则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木门"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 特许经营形式确立原则
第一条 一般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确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3,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一,二级市场卖场总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单店卖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三级市场卖场总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4,受许人进入特许人指定的建材超市
5,受许人年销售额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
第二条 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确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3,受许人具有独立经营场所,卖场总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单店卖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4,受许人进入特许人指定的建材超市
5,受许人必须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的其它城市以参股,控股或独资的形式,开发两个以上一般特许经销商(二级特许经销商).
6,受许人必须确保完成年度销售回款指标的同时,且实现年度销售回款不低于200万元(不含所属二级特许经销商销售回歀).
第五章 特许经营市场体系布局原则
第一条 在一级市场,原则上设立一般特许经销商.如一级市场所在省域市场无其它特许经销商,则可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对整个省域进行深度开发经营.
第二条 在二级市场,设立一般特许经销商.(如市政区相距20公里以上,在每一市政区可分别设立一般特许经销商)
第三条 在三级市场,设一般特许经销商.
第四条 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如客观上与其它特许经营受许人和特许人所属经营公司发生业务交叉,按特许人现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一条 木门特许经营体系由xx集团木门经营部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确立.
第二条 xx集团木门经营部下属各区域特许经营部受指派负责所辖地区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三条 木门委托特许经销商负责其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区域特许经营部负责协助委托特许经销商对一般特许经销商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xx集团木门经营部负责监督本运作细则和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决定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延展或终止.
第五条 xx集团木门经营部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木门"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 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一条 受许人原则上必须执行特许人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针对特殊区域市场,在得到特许人同意后,其市场标价可以在规定市场价格基础上浮动,但幅度不超过±10%.
第二条 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三条 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 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四条 xx集团金鹤门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为木门特许经营体系构建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 《木门特许经营合同书》是本细则的法律基础.
第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于xx集团木门经营部,针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订执行.
特 许 人:xx集团有限公司 受 许 人:
篇15:汽车销售合同范本
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自有车辆牌型号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辆,(包括其他附带物件:)卖给乙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购车款:合计元(大写:),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交付。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3、双方商定该车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如今后任意一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应尽配合义务,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是否过户不影响该车物权转移效力。
4、本协议签定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本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车辆交付后,乙方必须按时交纳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如因未按时交纳而致使甲方垫付上述费用及承担罚款和诉讼费等,乙方除应立即偿还甲方垫付费用及罚款、诉讼费外,还应每日按甲方垫付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自甲方垫付该款之日计算至乙方全部偿还该款之日。
6、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7、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潍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篇16:汽车销售保密协议
卖 方: 销售顾问: 手机:
营业地: 电话: 传真:
1.买方买方
买方全称:
身份证件/组织结构代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买方须知:
①买方刷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需承担相应的刷卡手续费。
②车辆交通强制保险不能连续购买三年。
③若非该合同车辆车主本人付款时需签代付款证明。
2.车辆信息
品牌: 车型: 颜色/内饰: 数量: 辆
配置:(以厂商标准执行) 交车地:卖方营业地
车源:□合同定车 □已有现车 交车期: 年 月
3.买方应付款
车辆售价:¥ 元/辆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定金:¥ 元 付款方式:□全款;□按揭
其他款项:合同车价总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4.备注
5.约定
买方办理提车手续前,需向卖方付清合同全款(含购车贷款到账)。买方能否车贷,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买方自愿委托卖方代办下列有偿服务事项:□按揭贷款 □代办保险 □上牌
6.补充约定(如果无内容就写无字,如有约定在此处写明)。: 声明:本人已充分了解所购车辆,确认上述内容,阅读并接受卖方提请注意的交款方式及背页合同条款,并有权签定本合同。
买方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卖方销售经理审核:
年 月 日交款方式“√”:
□现金 □POS □转账 □其他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注:买方应按上述约定方式交款并取得卖方盖章的收款收据,通过其他任何方式交款的,卖方均不予认可。
卖方财务部签字/盖章生效:
年 月 日
篇17:汽车饰品销售合同上海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推出的汽车饰品经销制,在保证_________、代理商及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开拓市场促进双方合作。签订代理协议如下:
一、资格认定
1.1 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 乙方须为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处。
1.3 乙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甲方提供产品,以保证其合作之合法性。
1.4 乙方须具有一定市场推广经验(具有专职业务人员)。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2.1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2.2 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3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销售代理
3.1 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网站上所展示的系列产品为_________经销商,销售范围以国家行政区域界定为准。
3.2 乙方有权设下级分销机构销售甲方上述产品,其销售范围和下级分销机构销售范围只能在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内进行。乙方对其下级分销机构的销售政策与甲方的同级分销政策发生矛盾时,原则上以甲方的政策为准。
3.3 乙方承诺当年向甲方采购金额在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上,首批进货量需_________元以上的货物。
四、价格、供货方式及市场管理
4.1 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
4.2 乙方应遵守甲方之产品的市场批发及零售价格,以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如采取促销活动,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意后执行。
4.3 甲方按照每月为单位考核乙方的特约销售商资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_________元则甲方有权在下一个月取消乙方的特约销售资格。
五、市场宣传及推广
5.1 乙方应积极有力地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完善市场网络及负责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
5.2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促销活动。
5.3 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5.4 甲方将为乙方免费限量提供宣传彩页,赠品等宣传资料,具体方案以甲方的安排为准。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将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以上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的发放拥有解释权。
5.5 乙方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上,应注明“产品由 网提供”字样。
5.6 乙方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和执行由甲方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伤害。否则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六、售后服务
6.1 退货: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
6.2 滞销产品:每月_________日是为换货期,按本月进货额的_________%换货,换货产品不计入销售量内。
6.3 质量问题:产品由于人为损坏所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两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问题,并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4 乙方由于经营不当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甲方可按进货额折扣购回。
七、产品品质
7.1 甲方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不含任何欺诈行为。若因甲方产品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2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仿冒其它品牌相关产品,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3 乙方不得销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经销资格。
八、保密条款
8.1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2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3 若其中一方违反以上两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
9.1 订货方式: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尽量保证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较大需求量,则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提前通知甲方订货。乙方预订货物须预付_________%货款,否则甲方视为无效订货。
9.2 订货周期:_________天。
9.3 提货条件:款到发货,如预订的产品在正式订货时需结清余款_________%。
9.4 付款方式:电汇、信汇或转帐方式汇入甲方帐号。
9.5 交货地点:甲方的报价为_________交货价,甲方承担从厂商至甲方地的运费,甲方到乙方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指定货运站或由甲方合作的货运站统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 甲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十、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或由甲、乙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0.2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诉讼,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10.4 经销期为_________年,起始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0.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8:汽车专用品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试销_________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试销地区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地区对_________产品进行试销推广,试销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个月。
二、试销价格: 试销期内甲方以_________元套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此价格不含安装费及税率,如需开普通税票另加_________的税金。
三、试销的基础条件:
1.乙方注重产品质量,认同甲方产品卖点及经营理念 。
2.乙方提供不少于_________面积的货柜用于甲方产品的集中展示 。
3.乙方组织不少于_________人的专职人员含营业员,业务员,技术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工作,首批进货不低于_________套。
四、甲方的义务:
1.试销期间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知识,安装技术的培训支持 。
2.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宣传喷画 。
3.根据乙方的进货量,合理安排产品颜色。
五、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规定集中展示产品。
2.规定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市场最低限价权。
3.要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六、乙方的义务:
1.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按协议的价格支付货款。
3.按甲方的规定面积集中展示甲方产品。
4.不在甲方产品集中展示区展示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非甲方产品及宣传物品。
5.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
6.配合甲方开展各项促销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
1.试销期后优先获得甲方代理权。
2.在不违反最低销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3.获得甲方对其业务员,施工技术员的各项培训。
4.试销期后如乙方经过积极推广后产品仍出现严重滞销情况,且经甲方调查属实,在乙方没违反甲方所定价格政策及货物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向甲方申请退货,甲方收到产品后两个月内将货款返还乙方。
八、本协议附件: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产品专利报告。
3.支持用品表。
4.代理申请书。
5.代理商价格体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9:汽车销售代理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乙方首批订车为 六辆(单价为: 万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 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 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
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甲方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6.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商务代表在当地开展工作。甲方商务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借款。甲方商务代表提出的任何与双方协议内容无关要求,乙方均有权拒绝,否则视为乙方和商务代表之间的私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的宣传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项目,如因此出现纠纷,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义务
1. 乙方需配合甲方驻地商务代表,积极处理车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双方需对调整后的商务政策签订补充
协议。
2.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4.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6. 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购车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订车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前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若由甲方送货,乙方承担费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货到后乙方及时签字验收。
乙方自行提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乙方提货人员验收车辆后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 甲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车辆自身质量问题,乙方需告知购车客户到奔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甲方产品部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
3. 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乙方需及时有效解决,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理不当,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 乙方不得单方面修改、终止合同。
2.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需在领取车辆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
4. 乙方在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及购车款前,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甲方能够提供购车客户所需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不得无视法律,做出随意夸大、隐瞒或虚假承诺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5.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折旧及运输等费用。
3. 合同终止后,双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上所有款项,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有甲方财产。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财产,如乙方强行留置甲方车辆,乙方需赔偿甲方每车每天五千元的赔款。
4.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向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帐号:
篇20:汽车公司销售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劳动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年个月。
自年月日起甲方招收乙方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
二、工作任务
1、负责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汽车驾驶工作。
2、乙方应爱惜公司的车辆,注意车辆的平时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护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3、乙方应每天清理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5、乙方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主管,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6、乙方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三、工作时间
因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需机动作业。经甲方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2、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的劳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4、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费等,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计发。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1、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乙方奖励200元。
2、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5、乙方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6、乙方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7、乙方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如属用车人执意所为,则同司机和用车人共同负担。
因乙方违章导致的赔偿费用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行承担。因违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司机自行负责。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随时等候出车,不得擅自外出;出车回来,应立即向后勤主管报到。
9、乙方必须身带手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
10、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乙方未经甲方领导批准,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不履行甲方规定义务的;
4、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5、甲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宣布破产、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无法安排乙方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与乙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
2、因工负伤并经确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随时可以与甲方提前解除本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条件的。
十一、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即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有关手续。当事人愿意续订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当事人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因履行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十六天内,以书面形式向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