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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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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卡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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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控制要求

1.考勤刷卡时间

1)上班刷卡时间:7:30-8:00 17:30-18:00

下班刷卡时间:8:00-8:30 18:00-18:30

2)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打卡,规定刷卡时间外打卡无效。

3)员工因工作原因无法正常打卡,应在当天在人事部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 关于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指员工于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打卡上班,即为迟到。

2.早退:指员工于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打卡下班,即为早退。

3.旷工:指员工不请假而缺勤;无故迟到及早退在30分钟以上者(含30分钟),按旷工论处。

第三条 关于员工迟到、早退处罚

迟到或早退,罚款50元/次。

第四条 关于员工旷工处罚

1.旷工处罚100元/次。

2.当月旷工超过3次(含3次),绩效工资取消。

3.当月累计旷工5次(含5次),处罚500元(工资扣除),绩效考核为0,开除厂籍。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反此条规定一次,公司给予

双方当事人通报批评,并每人罚款30元/次,绩效考核各扣1分。

第六条 正当原因并有请假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必须当天在

人事部登记,登记后不进行考核。

第七条 请假规定

1.因故不能按时打卡,提前半小时以上给主管经理请示,经主管经理同意不进行追究。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处。

2.休息不足一天者,向主管经理请假,经主管经理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则旷工论处。

3.休息1-3天(含3天),提前24小时以上向主管经理请假,并写请假条,经主管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4.休息3天(含3天)以上,提前24小时以上向主管经理请假,并写请假条,经主管经理、厂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 加班调休

1.当天安排的工作必须当天完成,实现日事日毕,因个人因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应主动加班完成,此情况的加班不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给予调休,不能实现调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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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考勤管理制度2024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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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全体教职工执行签到制,一个月统计公布一次。实行按月评比检查。

(二)事假、病假:教职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申请病假、事假。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园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15天以内报园长批准,15天以上的根据《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要求,报教科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__天,(含周末和节假日,请婚假时必须要结婚证,必须在结婚期间享受)。

(五)产假:女教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向幼儿园请产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18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请产假时需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产假从请假日期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和医药发票为准)。

(七)丧假:丧方为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姐妹)可请丧假3天,(父母、公公、婆婆、子女)丧假5天,若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八)探亲假、绝育假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的通知执行。

(九)特假:制度内调班一月内一线教师可上下午调班一次、一天调班一次,后勤教师可以调班一天或两个半天,调班必须写好制度内换班条,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调班;教师学历提升及职称晋级考试,自行找人代班,学校发代班费,不影响教师考勤及满勤;教师子女参加中高考,可按特假请假,请假期限2天以内;送子女读大学可按特假请假,省内3天,省外5天,自行找人带班,学校发代班费,不影响教师考勤但不予发放满勤。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有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经幼儿园有关领导批准签字,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事假和临时病假及特假由本人与本班老师协调,做好班级的工作安排。所有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岗,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在恢复行为能力后5个工作日办理补假手续,虽已请假但尚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均以旷工论处。

(二)事假、病假请假、销假严格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的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执行。

三、请假期间的有关工资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半学期内教职工因故请事假连续半个月的或累计超过半月,每天扣100元及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事假连续1个月的或累计超过一月者,扣发请假期间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2、事假15天内的一天扣100元。

(二)病假的待遇

1、职工病假一月以内的,提供医生药物处方发票,一天扣50元。

2、住院病假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审核小组确认情况属实,住院期间不扣发教师工资。出院疗养需请假的每天扣30元,疗养超过1月的扣除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

3、半年内请病假连续1月以上累计超过2月者,扣除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2个月(不含2月)至6个月(含6个月)的,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执行。

5、大病病假待遇:上报教科局,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包括各处室召开的会议)、各种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请假一次扣30元并计在满勤内,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会议当天如已请病、事假的,当天调班的不记会假)在会议开始5分钟后到会者为迟到,会议没有结束提前走为早退。

(四)、旷工一天扣200元;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由行政、工会负责做好全园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事假、病假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做日后调资、晋级、评聘、评奖的依据。

(六)、一个月内有请假情况者扣除当月满勤奖100元。(公假除外)

四、旷工的界定和处罚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执行。

五、各类假的将按照《__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__】89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

(一)、已婚女职工在请假期内,必须按规定参加妇检。

(二)、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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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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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 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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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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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建立公司规范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1.2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3 公司实行统一的考勤与休假制度。

1.4 各部门执行考勤与休假的情况将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二章 考 勤

2 工作时间

公司执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时间:上午 9:15-12:15 ; 下午 13:15-18:15。

3 刷卡制度

3.1 员工上下班要在指定的门禁读卡器刷卡,因忘带卡或无正当理由忘记刷卡者需第一时间登陆OA系统填写《考勤说明单》并提交,同时视同迟到一次;否则视为旷工,按旷工处理;

3.2 门禁卡丢失、损坏需第一时间登陆OA系统填写《考勤说明单》并提交,同时到人力资源部补办新卡;

3.3 严禁代他人刷卡或授意别人代自己刷卡,一经发现违规者,将重罚双方500元-1000元不等,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4 考勤统计期间

4.1 人力资源部每周一将上周考勤数据上传公司OA系统,员工可以自行查询;

4.2 考勤统计期限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4.3 每月20日(含20日)是上月考勤说明的截止日期(遇节假日顺延),考勤结转以后进入工薪计算系 统,考勤期限内的数据不再更改,员工缺少打卡记录并没有提前说明考勤情况的,人力资源部将不再 询问,直接按规定予以执行。

注意:在OA系统提交《考勤说明单》、《请假申请单》以及《加班申请单》时,务必在考勤发生日3天 之内提交,逾期OA系统将无法受理。

5 迟到早退处理规定

5.1 迟到:指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30分钟内到达公司,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特殊雨雪天气酌 情处理;

5.2 早退:指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30分钟内离开公司,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3 迟到及早退处罚:员工在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及早退第六次起,每次扣款50元,连续扣款三次增 加扣除一日工资,仍有迟到及早退者每迟到及早退一次扣除一日工资,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扣款在 个人月工资中扣除。

6 旷工的处理规定

HR07-01-01-0901

旷工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罚薪全月同时停止发放本期绩效奖金,旷工者要作书面检讨,公司有权予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均属旷工:

6.1 不请假就擅自不上班者;

6.2 虽提出请假、但未经主管批准就不上班者;

6.3 没有打卡记录同时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OA系统提交《考勤说明单》;

6.4 不服从工作分配与不服从工作调动者;

6.5 出勤后,拒不接收工作任务或拒不干工作者;

6.6 上班时间擅自干私活、办私事、打私人电话、玩游戏或者吵骂打架;

6.7 因打架斗殴致伤治疗者;

6.8 无故超假又未办理续假、补假手续者;

6.9 屡教不改,经常迟到早退者;

6.10不服从公司相关的考勤管理规定者。

以上十项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理。

7 非正常考勤

7.1 对于在前一天晚上因在公司加班到23:00点以后(以考勤卡记录为证),并于第二天10:00之前到岗者,不视为迟到,员工需登陆OA系统填写并提交《考勤说明单》;

7.2 因公外出不能及时打卡者应提前或5天登陆OA系统填写并提交《考勤说明单》;出差应提前填写并提交《考勤说明单》,如未及时办理应在出差回来当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出差相关证明复印件以做备案。出差时期跨越20号的,需在20号前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以上不视为非正常考勤。

8 考勤管理部门

员工日常的请假申请、休假申请、加班申请、考勤说明等由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间接主管签署审批意见, 考勤的最终管理为人力资源部,负有员工考勤的考勤核准、审批、统计、汇总、上报的职能; 人力资源部有对各部门考勤进行监督、抽查的权力。

第三章 休假及请假

9 国家法定休假日

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公司将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

10 年休假

10.1 公司转正的员工自入职起每满一个月享有一天带薪年假(其中毕业生的带薪年假起算应在毕业 时间之后起算)。核算方法为: 例如一名员工入职时间为20xx年3月10日,20xx年6月1日转正为正式 员工,那么该员工从3月10日至6月9日有3天年假,以后每顺延到下个月的9号就累加1天年假。年假不 能提前预支;

10.2 年假可根据个人的需要及工作的安排,选择一次休完或分散休完,但最小单元不得小于半天, 且在每年的3月31日以后,上一个年度的年假没有休完,可以保留6天到本年度,超出6天以上的年假

HR07-01-01-0901

部分不再留存;

10.3 员工在规定假期内休假的,工资按正常标准发放;

10.4 年休假未经部门总监级别以上领导的批准而擅自休假的作为旷工处理;

10.5 员工休假期满,必须按时上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 源部,返回上班时补办相关手续。

11 病假

11.1 凡属公司正式员工每月享有1天有薪病假(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享受),有薪病假需提供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当日就医凭证;若无证明视为年假或事假。员工在年休假内生病,不视为病假直至年假完结为止;

11.2 病假期间的待遇:年度内,除11.1条外员工累计病假30天内的,病假工资改发基本工资的60%;员工累计病假超过30天的,病假工资改发基本工资的40%;其中符合11.1条款的1天有薪病假,发放100%的基本工资。员工病假期限可按照北京市关于医疗期限的规定执行。

12 事假

12.1 事假规定:员工个人事情一般应在休息期间处理,如确因特殊情况,可请事假,事假最小单位 为半天;

12.2 事假为无薪假,在当月工资中全额扣除。

13 婚丧假规定

13.1 对入司之后结婚的正式员工,以结婚证日期一年内有效,可享受带薪婚假5天,需一次性休完, 请婚假时需出具结婚证,婚假有效期以结婚证上的领证日期顺延十二个月;

13.2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以请丧假,其中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可以领取丧葬费,由部门总监 级别以上主管审批。丧假时间为3个工作日,补贴丧葬费3000元,休丧假及领取费用的,请提供相 关证明;

13.3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常。

14 产假

14.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检查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需医院开据难 产证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员工休产假凭医院或计划 生育部门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14.2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按照员工保险地区的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3产假期间无餐补、交通车补,手机话费减半。

15 其它

员工凡发生不属于本试行办法中所规定假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第四章 加班

16 加班(6级含6及以上员工不计加班费)

HR07-01-01-0901

16.1 工作日员工加班至20:00的可以报销餐费20元;超过22:00的可再报交通费30元。不足标 准的,以实际发生额报销;

16.2 双休日加班,双休日的加班最小工作单位4个小时,其中不包括中午12:15-13:15,晚上18: 15-19:15;加班餐费标准20元/餐;加班车费标准50元/人/天,不足标准的按照实际报销,工 作时间超过8小时并且离开时间晚于20:00可报销2餐补助;

16.3 加班时间的核定依据为考勤记录和加班申请单;加班实行提前申请制度,加班前应登陆OA填写 并提交“加班申请单”;

16.4 因第一天晚上加班至23点以后,第二天的考勤不得晚于10:00;

16.5 加班各项费用的报销在每月一次的报销时一并提交(员工需将OA系统上个人加班列表打印粘 贴在报销单背面备查);

16.5 六级(含六级)以上员工不计加班费用,凡是享受公司交通补助的员工加班均不再报销加班车补。

17 其它

病假:年度内员工病假超过20天的,影响奖金、调薪、 晋升;

事假:年度内事假超过10天的,影响奖金、调薪、晋升;

旷工:年度内有旷工行为的员工,取消奖金、调薪、晋升,严重者开除。

18 备注

关于请假、考勤说明及加班等事宜,以人力资源部发放的Staff邮件说明及OA系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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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考勤卡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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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宿舍统一使用36V电源照明,员工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油汀、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如需加热食物等,到自炊间加热。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

4、宿舍空调设置控制用电定时装置,统一时间供断电。

5、室内一旦发生线路、用电设备故障,必须通知电工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6、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二、违章用电处罚规定

1、员工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2、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煲、电磁炉、电暖器、电热毯、不能自动断电电水壶、电吹风、电炒锅、干烧棒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3、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禁止使用变压器将36V电源转变到220V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4、员工离开宿舍时,未关闭室内所有电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0元,项目经理、安全员、工长各300元。

三、分公司、项目检查执行规定

1、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对宿舍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2、项目安全员每天与电工对宿舍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进行处罚,做好记录。

3、各工长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用电进行自查自纠,对违章用电行为进行制止。

4、分公司将不定期对项目宿舍用电进行检查,如项目经理未每周带队进行检查两次,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项目经理500元;如项目安全员未每天对宿舍进行检查,未见相关检查处罚记录,罚安全员300元;如工长未每天对自己责任区域内职工宿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一处违章用电,罚工长200元。

5、分公司、项目部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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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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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上班时间:每年03月01日至10月30日早:07:30—19:30 每年11月01日至02月28日早:08:00—18:30

二、每月休息4天、春节放假3天。

三、考勤统计及工作评价。

1、由主管负责每月的考勤统计极平常状态监督。

2、迟到

每天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0分钟开始点名。超过点名时间的按照规定的时间计算,迟到1分钟罚款2元,每次最多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算, 迟到2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计算,迟到3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计算。

3、早退

每次早退1分钟的罚款2元,没最多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的60%计算, 早退2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计算,早退3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计算。

4、病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计算扣除(必须凭本人到医院的门诊票据)。

5、事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20元计算,事假的期限一次不能超过7天。

6、矿工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的2倍处罚,当月旷工次数达到3次以上的公司不再录用并一次性罚款200元,没有直接直管负责人或主管通报的情况视为旷工。

第二章、员工礼仪

1、上班时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和佩戴工号牌。

2、必须正确的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并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3、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4、有顾客前来消费或咨询时,立即应该热情地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说“谢谢光临,慢走”等。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主要工作分配

1、雨洁·车友汇中和店设有5个岗位

①铺面主管②执行助理③财务④小组组长⑤洗车技师。

2、主管主要负责全方面的管理以及业务发展。

3、执行助理协助主管将具体工作和任务一一落实到位,以及工作安排调整,开拓业务、泊车、接待、检验等、。

4、财务负责每日销售表、每日开支明细、每日技师项目提成登记、每日销售提成登记、每日现金收讫、会员账目管理等。

5、小组组长负责每个不同区域岗位的工作安排和生产质量。

6、洗车技师负责各自不同环节的技术质量。

7、公司的相关设备必须分配到个人,负责人必须按时进行检查及维护保养,对发放的维修工具要妥善保管,在工具的使用期限内损坏,遗失等,在领取的费用从个人工资里扣除。

第四章、业务技术流程

1、当顾客消费,泊车人员在接待时必须发放取车牌,同时提醒顾客收好车上的贵重物品,在工作比较忙的时候一定要提示顾客大概需要等候的时间。在车钥匙交到前台之前必须做好质检。

2、当车辆冲洗完后,由泊车员将车辆行驶到擦车区域,此时由擦车组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将车辆里外擦净,由泊车员将车行驶到公司指定的位子停好后做最后的质量检查,确认以达到标准后锁好车门将车的钥匙交给前台。

3、技术美容项目施工流程

在受理美容项目时必须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并填写雨洁车友汇派工单,每次施工前及时必须对业务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顾客或上报给有关管理人员,最后施工完成以后通过质检验收合格将车的钥匙交给前台有由关人员通知顾客前来取车或送车。

4、前台的财务人员在收取现金时注意要假钞、回收取车牌时要对号码,结算会员卡下账的业务时必须将会员卡单据让顾客确认后签字,最后将车钥匙用双手递给顾客并附带礼貌用语。

第五章、违规处罚方案

1、在工作区域内抽烟、吃零食、吃早餐,每次罚款5元。

2、没有穿戴工装或佩戴工号牌的每次罚款5元

3、在工作时间内与同事或当着顾客的面说粗话和脏话的每次罚款5元

4、在工作时任意妄为开玩笑的每次罚款 5元

5、没有将自己的工作做好做完善的每次罚款5元

6、野蛮使用公司的物品或设备时(若损坏照价赔偿)每次罚款5元

7、在工作时不听从管理人员调动或安排的,甚至顶撞管理人员的 罚款 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处分。

8、在工期间擅离职守的每次罚款 10元

9、在销售过程中导致商品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所有损失。

10、收银台的工作出现跑单时由岗位人员负责弥补损失。

11、在工作时间里无精打采或睡觉的每次罚款10元

12、未经允许将顾客的车辆行驶出去的每次罚款100元

13、与同时发生争吵或与顾客发生争吵的每次罚款50元

14、泊车员在工作时间或指定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擦挂,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70%,公司补助30%。

15、在工作时间内不能饮酒,更不能饮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6、乱动顾客车上物品若遇大顾客投诉的每次罚款20元

17、盗取顾客车内物品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扣除当月本人的所有收入,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构处理。

18、在各种项目或业务受到顾客投诉时罚款当事人每次罚款30元以外,该组组长和质检人员每次罚款10元。

注: 凡事以上行为在一天以内相同违规发生3次,一个月以内发生10次,或一个月累计20次的人员,扣除当月所有提成并且辞退不再录用。

成都雨洁车友汇汽车一站式服务-中和店

20xx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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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考勤管理制度2024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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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根据国家的规定和条例,在维护公司员工的权利,明确员工义务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适用范围

年龄在60岁以下的所有员工。

3、考勤管理规定

ⅰ,工作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工作时间为6:30小时,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工作时间为6:30小时,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ⅱ考勤管理制度,迟到细则:

a:迟到0-10分钟,忽略。

b:迟到10-20分钟,按迟到处理。

c:迟到20-30分钟,累积二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d: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注:8:30-9:00考勤管理制度,间接向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ⅲ,早退细则:

a:即早退0-10分钟,忽略。

b:早退10-20分钟,按早退处理。

c:早退20-30分钟,累积二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d: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ⅳ,公出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级报告,获得批准以后(填写公出审请单)再在出勤登记表上登记,否则酌情按早退或旷工处理。(2个小时以内早退,2个小时以上为旷工)

ⅴ,事、病假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或生病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董事长批准。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董事长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ⅵ,假期

所有员工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按国家颁布的法定假日执行。

4、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员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因公因私出入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签到簿上登记(共计4次),员工必须亲自登记,帮助他人登记者和接受他人帮助登记者,无论是否迟到都按迟到处理。

附注:添加剂厂考勤方法:添加剂厂工作人员考勤由直接管理人负责,每月月底将考勤结果交至公司办公室汇总。

5、 奖励及处罚

ⅰ,全勤奖励办法

公司的考勤制度与带薪假制度(带薪假制度见页4)相结合,以带薪假激励出勤,全勤一天(不迟到不早退)积累0.056天带薪假(见公式一)。

ⅱ,迟到处罚

迟到处罚与带薪假挂钩,迟到一次扣除全勤三天积累的带薪假。带薪假扣完以后,迟到一次扣除20元/次。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4次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

ⅲ,旷工处罚

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口头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给予书面警告并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辞退。

ⅳ,病、事假处理:事、病假时间由以往积累的带薪假抵扣,如带薪假不足扣除事、病假工资。

6、考勤登记表每月月底进行汇总。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交由公司办公室,请大家全力配合,严格执行,互相监督。

附:带薪假制度

1、公司带薪假制度简介

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是国际惯例。带薪休假制度始于60年代的美国,后盛行于欧洲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带薪休假制度,能分散休假消费的时间和强度,降低旅游淡旺季所造成的冲击,减少生活与工作的冲突,使生活与工作、个人与公司达到双赢的效果.

公司的带薪假制度直接跟考勤制度挂钩。考勤制度以带薪假为激励手段,带薪假制度以考勤制度为依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一年为周期,一年之内的带薪假上限为二个星期(14天),一年有251个工作日,全勤一天积累0.056天(见公式一)的带薪假。带薪休假的时间上限的长短主要是根据工龄、职位等级等因素来确定的,其中工龄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劳动者工作年限越长,享受带薪休假的时间也就越长。(带薪假等级划分待议)

雇员可按自己需要分时段来休假,跨年不累计休假时间,如果雇员放弃休假,一般也得不到加班工资。为了不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当带薪假天数达到6天时,公司会提醒调休。

支取或调休带薪假的程序:首先向直接上级申请,同意后再报人事部门(公司办公室)。

3、带薪假的计算方法:

公式1: 全勤一天的带薪假=14÷365-(52×2+10)=0.056(天)

注:14带薪假上限,365一年天数, 52×2 一年52个星期每个星期休息2天,10 国定假期

公式2:员工个人带薪假=全勤天数×0.056

注:0.056 全勤一天积累的带薪假

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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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考勤卡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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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开源节流,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及审批原则

1、局机关经费开支必须坚持节约和效能原则;

2、局长审定全年机关经费预、决算;

3、经费开支实行分管财务副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4、各项经费收支由局财审科负责管理;

5、各项经费开支均应贯彻“先报告、后开支”的原则;

6、1万元以上的开支,由局长审批后,再由分管财务副局长批示;无预算安排单笔5万元以上大额支出由党委会研究决定通过后执行(特殊情况由局长召集相关局领导研究决定)。

二、审批程序

报销经费须取得合法凭据,由经办人签名并载明用途,经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属实,(1)对于常规性经费项目,财审科依据财政财务制度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报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报销;(2)对于应由局长批示的项目,必须先报局长批准同意,再由财审科审核,最后报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报销;

三、经费开支的具体规定

(一)办公费

各类办公设备、办公家俱、办公用品和文印耗材由办公室或电子商务科统一采购,对于按规定需要办理政府采购的项目(含印刷)由办公室或电子商务科填列采购申请表,经局长同意后由财务科办理对口财政的手续;

(二)公务接待

1、局机关接待工作要坚持节俭原则,严格控制次数、标准和陪客人数;

2、接待费用的结算方式分为定点单位多次记账统一结算和公务消费卡结算两种方式;

3、公务接待范围 上级来本局检查指导工作的;外地或本市相关单位来我局交流工作的;各县(市)区等基层单位来局办事确需安排的;各科室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确需安排的;招商引资活动等专项接待;

4、公务接待审批程序 负责接待的科室(部门)需先按要求填制“接待用餐申请单”,经本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审科依据批准限额审核报销;

5、公务接待标准

①接待地厅级领导按1500元/桌的标准执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档次酒店)

②接待处级领导按每800元/桌的标准执行;(四星以上或同等档次酒店)

③平级部门因工作确需安排的按40元/人标准执行;

④本局机关干部确因公务需用餐按30元/人标准执行;

⑤市领导或局长主请的客人视情况开支;

⑥接待省部级领导或重要客商视情况开支。

6、公务接待的物品实行领用制,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科室需事先按要求填写“物品领用审批单”,原则上中餐不得领用白酒;本局系统内开会,原则上不安排用餐、不安排烟酒。

7、礼品、烟酒等贵重物资的购入由办公室、财务科共同办理,保管和领用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实行出入库登记制,待拟购下批物资时,由财审科负责对该物资盘存和核销,再办理购入;

8、未经批准开支的接待费用,财审科将拒绝审核报销,各类娱乐休闲场所(如保健、洗头、足浴、KTV、钓鱼等)费用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三)差旅费

1、出差省内市外,出差人员需交纳会务费或培训学习费的,须由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拟派出省、出境的,还须事先报局长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2、除局领导外,其他干部职工出差的交通工具原则上为火车和汽车,确需乘坐飞机和火车软卧的须报局长批准同意方可列支;

3、出差补助标准

①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省内12元、外省一般地区15元、特区20元。

②交通费补助:出差期间发每人每天市内交通费3元,不再凭票报销市内交通费;报销了市内交通费的不再补贴;

4、随公务车出差,在接待单位就餐或因公误餐而在外就餐报销了餐费的,不再报销出差补助,凡乘公共汽车出差,未在接待单位就餐又未报销餐费的,其出差补助按制度规定标准执行;

5、探亲路费

①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车船费(不含飞机和火车软卧)可予以全额报销;

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不含飞机和火车软卧),在本人月基本工资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6、差旅费报销由本人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按规定报销,预借了差旅费在报销时一并多退少补结清。

(四)汽车开支

1、公务用车费用严格按照市公务消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总限额控制使用,财审科建公务消费台帐;

2、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统一保险的有关规定;

①定点维修

一般维修(20xx元以下) 由司机填写维修报告单,办公室负责人现场核实审定维修项目,分管办公室领导审定,再送定点单位维修;

大修和保养(20xx元以上) 由司机填写维修报告单,办公室负责人现场核实审定维修项目,财务科经询价后核定维修额度,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签字,送定点单位维修;

②定点加油

规定用中石化IC卡定点加油,执行一车一卡制,用加油主卡统一结算。由办公室登记每台公务用车的行驶里程和用油量,并定期公布每台公务用车的100公里油耗。

3、汽车补胎、充气、洗车等 洗车实行1200元包年制,其他零星费用由办公室提供定点维修单位的发票一年一次结账。

(五)大型外事活动

举办召开外经外贸、招商专项活动(会议)必须年初有计划安排(异动项目年中调整),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预算执行,量入为出,不得铺张浪费突破经费预算;

(六)干部学习培训费

1、由本单位派出参加党校短期学习班、业务岗位培训班的学费全额报销,不予报销有关生活补贴;

2、经本单位同意参加各类专业职称考试,取得证书的,凭有效的学习发票报销:高级证书1500元,中级证书1000元,初级证书500元;与商务经济业务相关的在原有的报销标准上提高100%。

3、经本单位同意在职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取得学历证书的,凭有效的学习发票报销:研究生学历3000元,本科学历1000元,专科学历500元;取得学位的在原有的报销标准上提高100%。

(七)其他开支

1、拨给其他单位经费单项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须先报局长批准同意;

2、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包括工会活动、三八节活动、八一节活动、老年节活动、春节慰问等)开支,须先报局长批准同意;

3、以现金或物资形式发放的各种福利均应先报局长批准同意;

4、探望病人 看望住院的干部职工按每次200元标准慰问,由工会牵头报销,其他科室(部门)看望病人不再报销费用;

5、因公借款 凡因公务需要预借现金的,先由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方可借支,应及时报账结算归还;

6、鼓励机关各部门和干部职工个人积极争取预算外资金和省部级专项资金,可适当开支一定的业务费。

7、其他不可预计开支,视情况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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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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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__09)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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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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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销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本规定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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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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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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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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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有序高效经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特对公司考勤制度做进一步规范。具体如下:

一、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调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正常的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周末实行双休制。

二、迟到、早退考勤办法

(一)员工每天到岗后在公司门口考勤机打卡,员工忘记打卡时,上交忘打卡说明(不包含非公事迟到),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写,按迟到处理。员工忘打卡一月不超过两次(含两次),两次以上按事假处理。

(二)员工到上班时间未到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早离开视为早退,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三)迟到、早退15分钟之内每一次扣20元;迟到、早退15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一次扣3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工资的三倍。

(四)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月3次迟到时间累计不超

过60分钟,如超出此标准,公司将依据员工考勤统计给予经济处罚。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律按实际工作天数扣除日标准三倍工资,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7日者,给予辞退。

三、病假考勤办法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病假5天内由总经理签批,5天以上由董事长签批)。病假需出具正规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公司扣除员工累计病假天数工资的一半。

员工因个人因素打架、斗欧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实员工健康状况、医疗证明的权利,以决定员工是否康复并适合原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事假应于请假前一日或假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认后,递交行政部存档。1天以内者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报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者报董事长签批。员工一年事假超过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终奖。

(二)员工公出办事,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在行政部登记的按旷工处理。

(三)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五、员工因加班调休的,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调休申请单》,交至行政部,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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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考勤卡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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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于1kV以上的高压电力设备上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发现有任何破损不允许使用。

2、作业时应将衣袖口套入筒口内,以避免发生意外。

3、使用后,应将内外污物擦洗干净,等干燥后,撒上滑石粉放置平整,以避免受损且物放置地上。

绝缘手套使用须知

应储存在干燥通风室温-15℃~+30℃相对温度50%至80%的库房中,远离热源,离开地面和墙壁20cm以上,避免受酸、碱、油等腐蚀品的影响。不要露天放置避免阳光直射,勿放于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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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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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状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状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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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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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的壮大,离不开严谨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范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业,可参考以下范文。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 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 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 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 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 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 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 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 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 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 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 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 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 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 确需开 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 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 打印,按价计费。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 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 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 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 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 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 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 一发放。

第六条 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 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 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 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 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 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 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 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 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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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考勤卡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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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考勤,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董事长、总经理、顾问除外,以下类同)

三、打卡要求

1.公司统一实行电子打卡考勤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上

状态:

分发号:

下班必须按规定打卡(含早、午、晚,每日四次)。未打卡者,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2.新员工入职当日须办理磁卡并注册,打卡考勤。

3.打卡时间规定: 制造本部:

上午上班打卡时间8:00前,下班打卡时间11:30-12:00,

下午上班打卡时间12:10-13:30(五一至十一期间12:10-13:00),下班打卡时间17:00后

后勤部门:

上午上班打卡时间8:00前,下班打卡时间12:00-12:20

下午上班打卡时间12:30-13:30(五一至十一期间12:30-13:00),下班打卡时间17:30后(五一至十一期间17:00后)

请各部门遵守中午打卡时间,两次打卡时间间隔不得少于规定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以免数据丢失。

4. 考勤打卡机安装在门卫,由保安负责监督打卡。

5.员工考勤以手工记录和打卡并行。如因停电或其它异常情况无法打卡,以各部门手工记录为准。

6.一线部门延时加班及管理部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加班审批为准,无需加班打卡。

7.员工请休假或出差须事前审批,经权限批准人批准后,转交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员,以便做考勤单据录入。

8. 凡异常情况未打卡的(外出办事,卡未带、丢失、损坏等)须于当日或次日内填写刷卡异常记录表,经直接上级(课长以上)核准交人力资源部。

9.严禁月底一次性提交出差审批单、请假单或异常打卡记录表。

10.上班期间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出入证》经总监批准后转交门卫,门卫将记录出入时间,每天下班前转交人力资源部。

11.员工应妥善保管考勤卡,如有遗失、损坏补办新卡,制卡费本人承担。

12.人力资源部定期下载、汇总考勤刷卡数据,并将刷卡异常情况(含漏刷、迟到、早退和旷工等违纪行为)通报各部门,由各部门做异常处理,作为月度考勤依据。

13.考勤卡应随身佩戴,严禁请人代打卡、替人打卡或打卡后未到岗上班。

四、打卡纪律

1.员工考勤以系统数据和手工考勤记录并行,经核对一致无误后为其最终考勤数据。

2.员工违规、违纪严格按《员工禁忌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门卫有权监督员工考勤代打卡、被代打卡(每人仅限一次有效打卡,且只打一张卡)

4.如有代打卡,发生一次,对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同时处理。

5.员工未及时办理磁卡或随意不打卡考勤,除不计算其考勤外,属严重无视纪律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7月1日起正式执行。

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3.本规定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六、附件

1. 刷卡异常记录表 2.请假单 3.出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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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考勤卡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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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户口管理是指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的申请、签发。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签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是本市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市居民应当依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户口登记

第七条 本市居民应当如实申报《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的户口登记项目。

第八条 婴儿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现役军人所生婴儿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母亲为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其所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所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第十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本市居民,现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本市居民应征入伍的,应当在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军人复员、转业或者退伍的,应当向安置入户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二条 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要求回沪恢复户口的原本市居民,经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因投亲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沪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

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被监外执行后,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四条 本市居民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应当注销户口。

经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本市居民,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五条 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出境、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户口,要求恢复户口的,应当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原户口注销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可以向新住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三章 户口迁移

第十六条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涉及全户迁移的,迁移人应当书面委托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涉及集体户口人员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当随迁移人一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第十七条 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如迁(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户口迁(移)出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迁(移)入地住房系60岁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户口迁(移)入,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第十八条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第十九条 本市居民系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其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本市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迁移;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四)公婆与儿媳之间或者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迁移。

第二十条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集体土地承包人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二十一条 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户口,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经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

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十二条 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市家庭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一律不迁(移)入学校;本市集体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可以迁(移)入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原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四章 项目变更

第二十四条 本市居民的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以及农业户户主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

(三)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户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七条 本市居民因医学变性的,可以变更“性别”。

第二十八条 本市居民已随父或随母登记“民族”,现要随另一方登记的,

经区、县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民族”。

第二十九条 “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变更“出生日期”。国家干部变更“出生日期”,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办理。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出生日期”。

第三十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出生地”:

(一)实际出生地与登记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第三十一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

第三十二条 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公民身份号码”:

(一)经公安部门核准予以纠正错号、重号的;

(二)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性别的。

第三十三条 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直接办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应当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记差错导致居民的常住户口登记项目与实际不符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居民本人发现登记差错,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属实后,办理更正手续。

第五章 立户、分户、并户

第三十六条 家庭成员同住一处、共同生活的可立为一户;一人独居的可单立为一户。

公安派出所凭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

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屋凭证办理家庭户的立户手续。

第三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职工集体户:

(一)单位设集体户口地址的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二)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在本市他处无固定合法住所的本市居民,经其单位同意,户口可以迁(移)入本单位的职工集体户内。

第三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学生集体户:

(一)经教育部或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二)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资格的;

(三)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第三十九条 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实际需要择址设立“公共户”。 本市居民(含本市户口待定人员)因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关系变化、租赁房退租等原因确无他处落户的,或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在“公共户”办理户口登记,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四十条 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

独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户。

第四十一条 本市居民在户内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并户手续。

第六章 证件签发

第四十二条 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或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第四十三条 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失。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补发。期间,

居民需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户籍证明》。

《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对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收回。

第四十四条 本市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口迁移证》。迁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适用“网上迁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第四十五条 持证人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应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并提出补发申请,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

第四十六条 《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而未报入户口的,持证人应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换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重新开具。

第四十七条 凡《居民户口簿》没有记载的户口登记内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对《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籍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居民的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一)《居民户口簿》在补办期间;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获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

《户籍证明》只限国内使用(港、澳、台地区除外)。《户籍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本市居民进行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的更改以及申请各类户口证件,应当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 本市居民违反本规定,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在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迁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弄虚作假取得的户口,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户口管理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三条 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人员的户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户口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市内户口迁移委托书》

附件二:《房屋产权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

附件三:《撤销户口事项处理决定审批表》

附件四:《撤销户口事项处理决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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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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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人力部统计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为: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五、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人力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力部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人力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员工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各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事后一概不认。

八、员工个人考勤记录由人力部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询。

九、本制度与《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运用于员工当月绩效,并作为员工工作评价、人员进退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如下: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 元

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实行待岗;

(2)旷工期间扣发工资。每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元;当月连续旷工2 天及以上,累计旷工4 天,扣除本人全月绩效工资;旷工期间,同时按其日均工资标准扣除其基本工资;

(3)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含十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采取恶意停工1 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恶意停工3 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十、为了维护分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员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员工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各级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员考勤登记,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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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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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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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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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凡局属各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及工勤人员均适应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三条 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撤离职守办理私事,不得串岗、溜号,不得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利用电话、电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

第四条 局办公室、监察室每月对每人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公务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 公务员请事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按缺勤处理并进行通报。所在科室、单位的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各单位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局领导审批,2天以上报局长审批。分管局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1天内可口头申请;1天以上(不含1天)需书面申请。

第七条 公务员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诊断结论和休假建议证明,办理休病假手续,突发病情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病休手续的,先行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不按规定擅自休病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公务员请休公休假,须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办公室(人事处)凭各单位和局领导批示,开具请、休假批复。请、休假结束后,须到办公室(人事处)销假。

第九条 公务员脱产学习一周以上或业余学习(需占一定的工作时间),到办公室(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公务员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按时上班的;不服从组织调动,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工作分配,不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务员旷工2天以内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讨,报局办公室(人事处);连续旷工3天以上5天以下的,个人写出公开检讨,扣发年终奖并取消年度考核等级和评选资格;连续旷工6天以上14天以下者,按照《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达15(含15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程序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 公务员半年以上不在工作岗位,不给当年年度考核等次。公务员全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20xx年工龄以下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请病假的累计超过3个月、20xx年以下请病假超过4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年度公休假。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公务员组织纪律教育,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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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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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供一个更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公司增设洗衣机给员工使用。为规范洗衣机的使用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洗衣完毕后,使用者应及时提取衣物。禁止在洗衣机内长期存放衣物,以免影响使用时间。

2、使用者在洗衣物之前应自行将衣物分类,由于个人未分出易掉色衣物或者不能水洗的衣物等造成衣物染色或损坏的,责任自负。

3、使用者在洗衣物之前应将衣物口袋内的票据、钱币等物品清理干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所有鞋类和硬质物品(如提包)禁止使用洗衣机洗涤。

5、洗涤衣物不得超过洗衣机限定的重量。

6、洗涤脱水过程中切勿将手伸入机内,以免发生危险。

7、若洗衣机出现故障,请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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