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______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烟酒副食、日用百货。
第四条:合伙期限
暂定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_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______超市总投资万元。
2、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万元,占总投资总额的%。
3、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万元。乙占投资总额的%。
4、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5、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占投资总额的%,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租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预支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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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餐饮合伙协议合同样本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丁 方:----
甲、乙、丙、丁四方作为合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合伙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合伙经营一家餐饮企业,通过合伙人合法的手段,劳动,以便取得并分享经济利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饮企业名字为:
经营场所:---- 号- 号门面;
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不含临时搭设)。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时确定或调整。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年12月1日起,至20--年11月30日止。
五、出资额、比例及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乙方----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丙方----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丁方---- 以现金出资,计币5万元,占14.5%。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两次交齐,其中:20--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35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予以返还。
六、财务管理、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
合伙人同意在工商银行开设专用共管账户,与该合伙有关的所有收入均必须及时进入该账户,包括合伙出资。营业收款人必须在营业收入当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账户。
2、管理责任
(1)合伙人同意由甲方负责财务管理。
(2)合伙人同意由乙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并派工作人员兼任收银员。
(二)日常开支的管理
合伙人同意日常开支由甲方签字审批,但支付前应具备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外的收入为净利润,即为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当时结算50%,预留50%(另设账户管理)作为后期发展或拓展资金。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七、合伙人决策事项及分工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1、对外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临时须决定事务。
(二)合伙人个人业务及分工
1、甲方作为合伙人共同委托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事务处理。
2、乙方负责合伙人财务监督工作,并按月形成收支情况,向合伙人会议汇报情况。
3、乙方负责组织合伙企业营销工作,并担任合伙联络
人,负责联系并安排合伙人会议,对形成的决策事项跟踪落实。
4、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后厨房管理工作,除合伙收益外,实行月薪计酬。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合伙人难以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人的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法院强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上述情形的退伙以上述情形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或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重大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均有平等的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利益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活动;如其有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承担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无意向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15日内未清算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办法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清偿的,依本协议第六条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经协商,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篇2:有限合伙投资协议
本合伙协议(“本协议”)由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出的各位合伙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适用法律”),特此于 年 月 日签订。
第1条总则
1.1 名称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合伙)。
1.2 主要经营场所
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______。
1.3 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合伙人权益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1.4 经营范围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如下:__________。(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1.5 合伙企业的成立与合伙期限
1.5.1 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成立日”)。
1.5.2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_____年。本合伙企业应当自合伙期限终止日开始停止营业,清算活动除外。
1.6 合伙企业财产
1.6.1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1.6.2 在依照本协议规定对本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配前,本合伙企业财产不属于任何合伙人所有。在合伙企业依法清算前,任何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本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1.7 合伙人责任承担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2条 合伙人名录、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
本合伙企业设置合伙人名录(见附件一),用以记载全体合伙人名称或姓名、住所、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缴纳期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该信息发生任何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3.1 本合伙企业由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应当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为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3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由全体合伙人另行商定。
3.4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_____。
3.5 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择程序:_____。
3.6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如下:_____。
3.7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_____。
3.8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_____。
3.9 如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0 如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交易,到本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4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4.1 利润分配
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下:_____。
4.2 亏损分担
本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方式如下:_____。
第5条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与转让
5.1 财产份额质押
普通合伙人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或设定其他担保义务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但须经全体合伙人_____同意。
5.2 财产份额转让
(1)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的转让,导致其合伙人身份变化的,应当适用本协议第7条的约定。
(2)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3)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取得全体合伙人的_____同意。
第6条 入伙与退伙
6.1 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入伙都应当经 全体有限合伙人书面 同意。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2 有限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入伙:_____。
6.3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 。
6.4 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5 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6 如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4) ;
6.7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6.8 如果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被除名的,全体合伙人可以在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选举新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6.9 退伙的具体程序由全体合伙人另行约定。
6.10 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4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6.11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7条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
7.1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 同意。
7.2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8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8.1 在下列任何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任命一个或几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依法解散本合伙企业和清算资产: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日;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本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因为任何其他原因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6)仅剩下有限合伙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8.2 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8.3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处理本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本合伙企业的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本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本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本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4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本合伙企业解散事件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8.5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进行分配。
8.6 清算人应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该清算报告,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8.7 本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9条 财务、会计与劳动管理
9.1 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应依照相关中国法律、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国际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制定。企业的账册和报表由其自己的会计人员按照中国会计标准要求编制。
9.2 本合伙企业采用公历年度为其会计年度,即从公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
9.3 本合伙企业采用人民币为记账货币单位。如果实际收支的货币不是人民币,应按照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为记账换算成人民币。同时,应说明涉及的原始货币和金额。
9.4 本合伙企业应聘请独立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该独立审计师由合伙人一致认可的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9.5 本合伙企业应该按照有关税法纳税。 本合伙企业员工应按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9.6 本合伙企业的员工的招收、聘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和其他相关事宜,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应遵守中国的有关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确保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 除因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的缴纳期限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总计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其应认缴资本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 其出资的比例 分配。
10.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违反其承诺,均被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10.3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毕而解除。
第11条 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1.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附则
13.1 本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13.3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订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书面同意。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篇3:通用合伙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__,住址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可不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月____日
篇4: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原因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_____人,有限合伙人为_____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有限合伙人
1、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2、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3、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亿元。
第十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首期出资占全部认缴额的比例: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首期出资占全部认缴额的比例:
第十六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30%,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七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70%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有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20%。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普通合伙人受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2、计提办法:合伙企业的平均年收益率为达到6%时,所有合伙人按权益比例分配受益;合伙企业年平均收益率达到并超过6%(含)时,普通合伙人方可按以下现金流分配顺序中确定标准提取受益分成。
现金流分配顺序:本合伙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后不再进行循环投资,资本回收账户的现金按下列顺序分配:
(1)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出资。
(2)普通合伙人按出资额取回出资。
(3)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6%/年的门槛受益。
(4)普通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6%/年的门槛受益。
(5)本合伙企业收益率超过了6%/年时,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基金总收益的20%提取收益分成,剩余80%的收益由所有合伙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
5、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6、必要的媒体费用。
7、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二十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岁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二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的购买权。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三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______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出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四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五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三十一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三十二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第八章: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及其权利义务
第三十三条、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第三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如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参与经营管理的,视为普通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一起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2、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资料。
3、有权了解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
4、收益分配权。
5、出资转让权。
6、在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人员变动时强制普通合伙人退伙。
第三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义务
1、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如期足额缴付出资。如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不能按期缴纳到位的,按照本协议第十七条中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调整各合伙人之间的权益比例。
3、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4、保密义务:有限合伙人仅将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所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普通合伙人由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普通合伙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违反保密义务的有限合伙人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5、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三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九章:合伙企业托管
第四十条、合伙企业成立后,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托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对资产公司的监督,以确保合伙企业资金的安全。合伙企业向托管机构支付托管费用。托管机构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具体的托管办法和条件以合伙企业成立后与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四十一条、全体合伙人应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转入托管机构为本合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合伙人将其资金转入上述账户后,视为其已缴纳对本合伙企业认缴的该部分出资。
第四十二条、托管机构的义务
1、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设立银行账户等为合伙企业的资产账户,执行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指令,负责合伙企业名下的资金往来,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的要求保管合伙企业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
2、复核、审查管理合伙企业投资报告,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资产管理公司核对。
3、出具合伙企业业绩和合伙企业托管情况的报告。
4、保存合伙企业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
5、依据资产管理公司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合伙人支付投资收益。
6、资产管理公司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代表合伙企业向资产管理公司追偿。
第十章:入伙与退伙
第四十三条、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50%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四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四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地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货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二十]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四十七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在30日内通知其他全部合伙人,并在30日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经合伙人同意转让的出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名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合伙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后的合伙企业的净资产按照该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予以退还。承担资产评估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并由执行合伙人代表代表合伙企业与其签订评估协议。评估费用由退伙或被除名的合伙人承担。合伙人退货时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尺寸份额以货币方式退还,但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对其他合伙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在向其退还财产之前扣除相应的应赔偿的款项。
第十一章:保密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五十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五十一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五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五十六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1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十六章:其他事项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客运车辆合伙经营简易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立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伙出资供车经营运输一事, 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经营项目为汽车运输;经营范围:以沙石运输为主,其它建筑材料为辅。
三、合伙出资份额、车辆落户、车辆所有权和合伙债务:
1、合伙人投资供车总金额为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占 股份,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占 股份。
2、车辆落户和车辆所有权:
3、在运营中,如运营收入没及时到位,造成周转资金不足和供 车款不足,双方应协商,共同追加相同数额的资金到合伙项目中去,以保证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
四、合伙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双方的合伙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约定分红。
2、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 费用、驾驶员工资及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每年的审车费、保险费、车辆违章罚款等支出,按一定比例 由每月的盈利中计提,存入合伙专户,用于来年审车、保险等支出。
五、合伙利润的分配:
1、合伙利润按月结算,按季分配一次;合伙利润为当月运营总 收入减去相关支出后按股分分配。
2、合伙利润按各方所占合伙份额平均分配。未分配部分交由会 计方存入专户管理,用作运营资金。
六、入伙及合伙解除:
1、本合伙为甲、乙合伙,双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伙人;
2、在经营期限内,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伙协议,但不能单方面 终止合伙协议;
3、如经营需要,合伙各方可协商追加合伙投资。
七、合伙事务执行:各合伙方约定,由合伙各方共同决定合伙项目的营运方向。甲方负责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含车辆调度安排),本合伙项目的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乙方负责合伙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支出。合伙各方都必须积极为共同的合伙项目尽心尽责。乙方应在比较方便的银行设立帐户,用于专项管合伙资金及合伙运营收益。如合伙人的工作有缺点,合伙人应及时捉出,以便及时纠正,以维护合伙项目的正常开展。合伙项目的运营,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运营。如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私自决定合伙项目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决定项目运营的合伙人承担,并赔偿合伙人的一切损失。
八、合伙的经营期限:合伙的经营期限暂定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即合伙人一致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必须要有对方同意。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安全、 统一、完整;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十、违约责任:
1、一方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项目解散 的,应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2、合伙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 合伙协议;一方合伙人擅自解除合伙协议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 的,应当赔偿另一方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合伙人应友 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3、本协议从双方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物流企业合伙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则,就合作经营养殖牛场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位于养殖场:占地面积约4亩,牛栏2栋,饲料房2间,储料库2个,办公用双层房一栋,以及大门,硬化水泥地皮约平方米,以及场内其他设施设备建设等,折合总价共万元人民币(大写:元),作为该牛场固定资产。
二、甲方保证该养牛场证照齐全,符合养殖条件,养牛场总价值人民币万元,(其中不包括灾后重建供用材料(即板房材料),若今后要归还该批材料,由甲方负责归还,不计入共有财产,如不归还,则作为养牛场基础建设共同使用。
三、甲方投资万元人民币,占有该养牛场股份的75%,乙方投资元人民币,占有该养牛场股份的25%。
四、该养牛场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经营。人员、财物、生产、供应、销售、采购等共同协商议定。
五、万元作为公司固定资产,不列入生产费用,生产以后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占地青苗费,各种税费、各种办公费用、养殖成本等)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六、养殖场生产中的盈亏按出资比例共同分配和承担。如有扩大养殖规模,或者投放其他项目则另行商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以签订日期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合伙经营协议书_合同范本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诡诈如下:
第一条 酒店的经营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股份比例。
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股份比例。
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股份比例。
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股份比例。
2.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人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同意退伙;
合伙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 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②主导合作事业,并有优先决定权
③拓展业务,选择适合项目;
④ 其他 ;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协助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事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约定分红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努。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事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末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的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偿后如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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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合伙股权分配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愿将全家福靖边中心店内蒙特产专柜所有投资费用按以下规则进行股权分配:
1、乙方将前期所投资的合同费用 ________元,以及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所提供的 ________元按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进行分配,合计 ________元。
2、甲方将所投资的费用包括
①柜台费、发货运费、三轮费、员工就职所花费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元;
②以及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货费用 ________元;
③_______月_______号发货费用 ________元;
④_______月_______号发货费用 ________元;
⑤_______月_______号发货费用 ________元;
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从金瑞取货共价值 ________元。共计 ________元,加上全家福第一个月员工工资 ________元,共合计 ________元,按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3、甲方投资计 ________元,乙方所投资 ________元,共计投资 ________元,经计算甲方所占股权为 ________%,乙方所占的股权为 ________%,四舍五入后甲方占 ________%股份,乙方占
________%股份。
4、分配后的专柜为甲乙二人共同所有,所有开销包括进货费用、员工管理费、员工工资、运费及店内所进行的活动费用、电子称费用及扣、罚款费用由甲乙两人按股权多少共同承担。若乙方不及时付清所应付的款项,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为单方面撕毁协议。
5、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用,若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撕毁协议书,则甲方有权自行酌情处理乙方所占的股权,不予退还其所投资金。
6、每月结帐由所占股权多的甲方结算帐款,经双方共同清算后,按协商过的比例进行统一分配。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9: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创业投资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校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X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分别为: ,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 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二) 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二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认缴情况
数额时间方式首期出资数额剩余出资数额持股比例
第十四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 %,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五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X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各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 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 %; 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 %。
2、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5、必要的媒体费用;
6、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十八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篇10:合伙购车合同
范本一
甲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共同出资购买品牌为:__车辆一台,牌照号为_______(以下简称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合伙车辆价款为__万元加上挂牌、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总价款为__万元,现在系全款购车。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双方首付款出资共50万元,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甲方首付款出资25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金额二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即50%);乙方出资25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即50%),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承担合伙经营中产生的合伙债务,也按上述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2、双方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车辆购置手续,并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
3、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即各占50%所有权;
4、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双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双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双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并由双方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担亏损。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本合伙协议为甲、乙两方入伙,若有第三人申请入伙,必须要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对于第三方的入伙条件、入伙资金以及入伙后的债权债务比例等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五、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后的车辆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由协商解决,对于主动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经营车辆的权利;
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七、合伙项目的经营需要本协议双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运营;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私自开展运营而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私自决定营运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八、双方对运营产生的一切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甲乙双方各先投入1万元运营资金,由甲方统一管理,用于车辆前期的运营投入。营运车辆的日常运营费用及运营收入由甲方负责收付管理并详细记账,所有票据先由甲方进行管理,每月与乙方核对账务后交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时间对甲方的账务进行核实,审核监督账务的真实性,对发现出具虚假账务的,经乙方核实后,乙方可立即中止合伙事宜,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每月经营收入的盈亏由甲方于每月月底之前进行统计并形成报表,由乙方核实后签字;对有盈余的,双方五五分账,并由乙方出具收款收据给甲方;对于亏损的,由双方五五平摊债务,无论盈亏,均在月底结账时一次性现金结清;
九、合伙运营车辆由双方聘请专业司机人员驾驶,聘请事宜需经双方同意,聘请合同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明确聘金给付及其他权利义务;
十、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十一、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章)
年月日
合伙人乙方:_____(签章)
年月日
范本二
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合伙人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与x签订本合伙协议,总投资为x万元,甲出资x万元,乙出资x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x%、x%,贷款10万元,合伙经营货物运输,其中投入人民币万元,购置一辆货车(车牌号),登记在名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创造经济利益,共同获利,合伙经营过程中的事宜双方充分协商,互谅互解,共同解决。
第二条:使用共同购置的货车,合伙经营货物运输,赚取运输费。
第三条:贷款10万元作为合伙投资款。
第四条:利润分配方案
1、营运收入减去必要费用是利润;
2、利润的分配原则和顺序是先偿还贷款,贷款偿还完毕后按比例退还先期的投资款,投资款退还完毕后利润各按50%分配;
3、设立一公共账户,当月偿还贷款后的利润节余存放于公共账户,当存放的款项达到一次性偿还贷款时,双方提前偿还贷款;
4、当公共账户无任何资金,但需要偿还当期贷款或其他必要的经营支出时,甲乙双方按50%追加投资;
5、公共账户内的资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资金时要经双方共同同意;
6、公共账户甲乙双方按时进行对账。
17、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追加的投资款按本条2项的顺序进行偿还;
第五条:由于在偿还贷款和退还投资款的期间,甲乙双方没有收入。甲乙双方按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取生活费,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暂停支取生活费。
第六条:雇佣人员的工资、保险应协商确定,从营业收入中支出。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七条:加油费。由甲乙双方本着节约、合理的原理,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扣除。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乙方应当节约用油,保证用油量与车辆的行驶公里数相吻合,不得人为浪费或故意出售牟利。
第八条:车辆的修理费和添置新的用具费,由双方共同协商,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账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九条:业务经费是指乙方用来开发业务时请客送礼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甲方,如当时不方便,那么就先支出后告知,按实际支出每月结算一次。
第十条:车辆运输途中,驾驶员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出现违章罚款的,如果是驾驶员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驾驶员自已承担,如果是由于车辆运输本身造成的,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但应当双方事先沟通。
第十一条: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轻微事故(赔偿款500元以下)的,为了不影响运输,乙方自主与事故方和解,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双方按50%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车上的公用手机,由乙方携带和管理。手机费按每月x元的定额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条:除以上列举的必要费用外的其他必要费用支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原则上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条: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的,由甲乙双方按50%比例承担。
第十五条: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2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任何一方不得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全权负责该车辆的业务承揽。
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第十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查看行车记录,审计合伙的经营双方账目,互相监督双方的伙经营行为;
2、甲、乙双方尽全力开拓货运业务,任何一方开发的运输业务,都应当将自的开发业务的费用、业务数量、运输价格等信息公开,不得隐瞒,任何一方弄虚作假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虽然乙方投资较少,但利润分配双方平分,主要考虑甲方无法实际跟车进长途运输,而乙方平时跟车运输,并要保证爱护车辆,按时检修;应当保护运输途中的货物,防火,防盗。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1、根据收入情况,每一年一次性奖励乙方总利润的百分之;
2、如果乙方司乘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内没有交通事故(不包括我方无责或赔偿20__元以下的我方有责的交通事故)或运输事故(如丢货等),那么奖励乙方200元,司机和跟车人员给以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赔偿,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任何一方弄虚造假,多列支出,多报费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投资款、不给利润分成,车辆也由守约方所有。
第二十条:其他
31、如退伙,需事前天内说明情况。
2、如更换或转让车辆等,按投资比例额分配。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11:有限合伙投资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第五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四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第九条、普通合伙人的姓名、住所为:
甲: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有限合伙人的姓名、住所为:
丙: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出资___________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章程、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第十四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五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章程、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第十六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章程、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七条、执行合伙事务人未按照合伙章程、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八章、入伙、退伙
第十九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__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法律规定或者合伙章程、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四)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符合本章程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四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章程第十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变
第二十七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八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_______天;
(四)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合伙章程、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_______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_____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三十二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三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_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章程、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章程,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一式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_____份,合伙企业留存________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___________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12:技术合伙协议书
甲方(资金投资方):
代表人:
乙方(技术投资方):
代表人:
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运营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技术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三、出资方式及条件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为资金投资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技术投资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的营销网络。
4、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开发项目。
5、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除此协议约定______(企业)外其他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本金收回______万元前,按______(企业)每个月的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剩余利润资金投资方分______%,技术投资方分_______%。
2、本金收回______万元后,______(企业)每月营业额去掉所有开支,利润资金投资方和技术投资方_________(比例)分成。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_____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入伙与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合伙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___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违约责任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当地有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__________机构提请_____。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
签订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
签订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3:瑜伽会馆合伙经营合同
合作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甲方:姓名,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姓名,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三方友好协商,乙、丙两方通过投资合股的方式加入甲方在开办的瑜伽会馆,并在将来成立瑜伽有限公司,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和经济合作,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艾柳瑜伽品牌,法人代表:
第三条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店、店、店三店共计投资万。
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为控股方,股权占总股份的34%,投资金额 为万元;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33%,投资金额为万元;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33%,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乙丙三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三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总则:瑜伽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
1.盈余分配:每月16号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三方可协商留盈利的20%备用资金用于发展瑜伽事业;当备用资金超过2万元时,则将超出部分按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合股、退股
1.合股: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④随着艾柳瑜伽的成长和壮大,艾柳瑜伽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2.退股:
①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或转让,两年内撤股,净身出户;转让不予承认; 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经营状况良好的前提下,艾柳瑜伽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 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瑜伽经营有困难时任意一方不得提出退股。
②如有一方强行对方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 利润;
③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 还要给予赔偿;
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条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
其权限是:
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
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
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
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
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
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主外)
2.乙方的权利:
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
(主内)
3.丙方的权利:
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
(主内)
4.合股人的义务:
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
②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
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
④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财务管理
1.在瑜伽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在上班期间给予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
甲方:
乙方:
丙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分红。
3.有关艾柳瑜伽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帐上的钱款;以免瑜伽馆 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三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三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瑜伽馆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4.瑜伽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 瑜伽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瑜伽全体股东每个月16号对馆内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如艾柳瑜伽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三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艾柳瑜伽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6.艾柳瑜伽已成立,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三方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艾柳瑜伽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
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瑜伽馆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瑜伽馆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三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
所有账单须经其余两方股东认可,并给其复印件。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5.股东无责任感,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③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14: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
1.格式 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 (姓名),性别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合伙人:乙 (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篇15:通用合伙合同
合伙人(甲方): 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合伙人(乙方): 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购买车辆进行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需全部款项如下:
1、车款________元
2、交出租汽车公司款________元; 以上款项共计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 第三条 车辆使用及保养产生的正常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每月进行结算,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自动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暂由甲方来负责车辆的运输及驾驶与保养,乙方来负责货源,所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如期间甲方不愿在担任驾驶员,可另聘请驾驶员驾驶员工资及在运输货品途中驾驶员产生的生活费及住宿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驾驶员工资从正式开始经营之日起算,不论盈余按月结清。 第八条 驾驶员工资2500元人民币月(另聘请驾驶员驾驶员工资及在运输货品途中驾驶员产生的生活费及住宿费用由甲乙双放协商制定),驾驶员工资及在运输货品途中驾驶员产生的生活费及住宿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驾驶员工资从正式开始经营之日起算,不论盈余按月结清。 第九条 本协议第一条中所购买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报废,届时可以将该车连同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届时未变卖或转让,则按照当时该车的状况连同手续的价值进行估价,估价的金额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该车在报废之前发生转让、出买或者毁损灭失后的保险赔偿,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 甲乙任意一方在没有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所购车辆进行经营以外运输,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当时车辆使用人全部承担;所购车辆进行经营以外运输,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215;(签字) 合伙人:215;(签字) 公证人:215;(签字
篇16:合伙出资经营餐饮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工作用餐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供应标准及时间
1、乙方每餐为甲方提供标准为_______元的套餐(一大荤、一小荤、两个素、一汤)。
2、中餐时间约为______________;晚餐时间约为______________。
二、结算方式
1、每月_______日前,由乙方提供就餐客数的数据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无误后,告知乙方开具正规餐饮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餐饮发票后,在每个月________日前付清上月餐费。
三、双方的职责
1、甲方:
(1)甲方每天必须在上午九点之前向乙方报中餐实际就餐客数,如变动较大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下午两点之前向乙方报晚餐实际就餐客数。
(2)甲方就餐人员须在时间界定内(每餐为1小时)用餐。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后,如还不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
(1)乙方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从正规渠道进货,确保快餐的卫生、健康、安全、营养。
(2)?乙方员工必须持有政府规定的健康证等有效证件。
(3)若因乙方提供的快餐而引起的食品中毒(经卫生权威部门鉴定),乙方凭卫生权威部门出具相关合法的证明负责赔偿甲方医药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为了甲方餐饮卫生考虑,乙方每天必须做好餐具回收工作。
(5)乙方必须在时间界定内供餐,(每餐为1小时内),以免放置时间过长,导致食物变质_____。
四、其他
如果市场副食品价格变动较大,经双方协定同意后快餐标准也将随之作相应的变动,乙方会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共计________年。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到期,若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3个月。
六、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后,授权代表签书面文件,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篇17:合伙投资成立公司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丁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委托_________代行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
第十条 合同各方应保证其出资或提供的设备为企业或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存在任何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法律上的权利瑕疵,对_________的投资不存在任何障碍。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各方的全部出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四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缴纳出资并经工商登记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各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各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如合同一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侵害了合同他方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失的`,合同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应于该事实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合同各方已缴纳的全部出资,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或合同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因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二十三条本 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方各持_________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8:商铺合伙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现将娱乐室(面积为___________ 平方米)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格局,并不得擅自改变其功能(如乙方出于经营需要,需要改变格局或增加其它设施的,需经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配置在娱乐室内的财产详见清单。
二、承包时间暂定一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承包期满,视双方合作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再继续承包。
三、乙方需一次性交纳承包押金___________ 万元,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承包期满扣除乙方应支付的有关费用后归还。乙方交纳甲方承包款金额共计___________ 元(年),每月为___________ 元整。 第一期在开业前一周内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 元,以后按月支付各项费用,每月在15前与财务结算。乙方逾期支付,应向甲方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四、承包期内娱乐室使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照水、电表实际度数,独立结算,由甲方按月按实收取。
五、有管理部门应收取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乙方缴纳。
六、甲方提供乙方内线电话1 只,话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次数按月结算。
七、甲方如遇特殊接待活动等,需要使用娱乐室,须提前1 至2 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优先给予甲方使用并半价收费。对甲方的关系客户,乙方应当给予优惠价格,具体标准另行协商。
八、娱乐室内的财产,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如有损坏,则视损坏程度,由乙方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九、乙方不得以甲名义单独对外开展非本业务范畴的经营活动,如需甲方盖章对外进行本业务的活动,事先须经得甲方同意认可。
十、乙方须遵守当地公安派出所治安要求,合法经营,如违反有关规定,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若因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有关的经济处罚,处罚结果最终由乙方承受。
十一、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违法经营;
2 . 乙方擅自改变娱乐室格局或擅自改变娱乐室功能;
3.乙方超过二个月未支付承包金。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均不得违约。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 日
篇19:合伙协议书
甲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乙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五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七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20:合伙经营合同书
合伙人:(甲) 女(简称甲方)
现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 女(简称乙方)
现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一、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二、甲乙两方合伙经营 品牌女装,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的投资款必须到位,到位后投资款打到新办理银行卡上,交由 方管理。
三、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缴纳相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为"太平XX品牌女装",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四、本合同企业经营期限为3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五、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分工核算:由双方协商分工,甲方负责电子管理及营运模式,乙方负责管理账目,管账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每月30日为签字日,顺延7日之日不签则视为认可。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季度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在季度末双方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的部分利润用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服装成本、房租、装修、员工、水、电、营业税等所有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4、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均摊(如:包含雇员费用、水费、电费、营业税等)。
5、前期考察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车费、住宿、吃饭)均属于投资费用当中。
六、在经营期间,没有回本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如个人经济出现问题或其他原因需用钱,可以私下商议,但决不能挪用店内钱财,若违约,对店内造成的所有损失要负上全部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2、合作终止时,即行推荐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门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X)之日起生效。
附件:1.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合伙人: (签字盖X) 年 月 日
合伙人: (签字盖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