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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合同怎么写才有效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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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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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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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伙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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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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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合伙开店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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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合伙人:丙(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字号________的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系该店铺的________。

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_____方自愿合伙经营理发店,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甲(姓名):____________;

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

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丙:(姓名):____________;

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购进常用货物;

③支付合伙债务;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 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______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 合伙_____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_____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_____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_____方同意后更正之。

本协议未尽事宜,_____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份。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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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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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伙 协 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元(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乙方:出资额为 元(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3、丙方:出资额为 元(大写: ),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 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昆明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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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伙经营协议书建材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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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人姓名:             ,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合伙人姓名:             ,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合伙人姓名:             ,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兹有      、      、      三人,                                         为经营                           而缔结本协议,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劳动力优势、货源优势、人际优势、合伙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共同奋斗,共创辉煌!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

1、合伙期期限:合伙关系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停止合伙经营止。

2、合伙经营名称:

第三条出资

1、合伙人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占叁分之壹股份;

合伙人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占叁分之壹股份;

合伙人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占叁分之壹股份。

2、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内,按原始所占股权的比例追加出资数额。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4、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5、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7、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1)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3)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账,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账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2、债务承担:

3、(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不分担清偿义务(或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为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6)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九条规定进行清算。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自合伙经营起建立经营账簿,分别设立专人负责记账、出纳、签字。

7、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应在每月1日至15日将上个月的账簿交与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阅。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自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三方商订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股权比例承担。

第十条 其他

1、合伙所有的明细账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2、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想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3、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账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务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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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合伙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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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对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有意合伙经营一家店;订立如下合同:

一,作为合伙经营店的启动资金、甲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的一半),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总投资的一半)合同书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公开账目。本合同一式两份;

二,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共同决定、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店的日常经营和管理。甲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经协商,甲乙双方在每季度末进行平均分配,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伙时间暂定_____________年,

四、双方协商聘请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

五、对店经营所获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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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运输企业内部企业承包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企业,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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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元。其中,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元,______年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

五、技术改造任务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

七、贷款归还办法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_________。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企业经营者(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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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合伙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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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考查认定合伙开设 ,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约为60万元(以正常营业实际投资额为准,包含装修、租金、设备等实体店铺的所有物件及经营餐厅所需的投入),全部由甲方出资;乙方以经营该餐厅所需技术性管理作为出资。

合伙期间甲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甲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人工商户,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三条 合伙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餐厅自正常营业开始四个月,甲方每月给付乙方工资5000元,共计20000元。从第五个月开始,乙方不再领取工资,双方按照约定进行盈余分配。若餐厅正常营业后 月内,仍然没有盈利或是亏损,则乙方需退还甲方所领的工资,作为对亏损的补缺。

第五条 入伙、退伙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合伙经营期间,除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解除该协议,未经对方同意而自行退伙,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如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餐厅由甲方指派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

3、对外以餐厅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4、听取乙方餐厅业务经营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策划餐厅的定位、餐饮产品的研发,餐厅的日常运营及管理;

2、负责餐厅产品材料采购;

3、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种工序及操作的标准;

4、负责餐厅员工的招聘、培训及管理。

第八条 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盈余,盈余按甲方80%,乙方20%分配。

第九条 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十条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相似或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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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合伙企业合伙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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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 x年x月x日起至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 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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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合伙股权分配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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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愿将全家福靖边中心店内蒙特产专柜所有投资费用按以下规则进行股权分配

1、乙方将前期所投资的合同费用 ________元,以及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所提供的 ________元按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进行分配,合计 ________元。

2、甲方将所投资的费用包括

①柜台费、发货运费、三轮费、员工就职所花费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元;

②以及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货费用 ________元;

③_______月_______号发货费用 ________元;

④_______月_______号发货费用 ________元;

⑤_______月_______号发货费用 ________元;

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从金瑞取货共价值 ________元。共计 ________元,加上全家福第一个月员工工资 ________元,共合计 ________元,按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3、甲方投资计 ________元,乙方所投资 ________元,共计投资 ________元,经计算甲方所占股权为 ________%,乙方所占的股权为 ________%,四舍五入后甲方占 ________%股份,乙方占

________%股份。

4、分配后的专柜为甲乙二人共同所有,所有开销包括进货费用、员工管理费、员工工资、运费及店内所进行的活动费用、电子称费用及扣、罚款费用由甲乙两人按股权多少共同承担。若乙方不及时付清所应付的款项,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为单方面撕毁协议。

5、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用,若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撕毁协议书,则甲方有权自行酌情处理乙方所占的股权,不予退还其所投资金。

6、每月结帐由所占股权多的甲方结算帐款,经双方共同清算后,按协商过的比例进行统一分配。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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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抗癌制药合伙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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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共同合伙人为三方,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宾馆,合伙人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的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宾馆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宗旨。

三、合伙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共____年。

四、投资方式:

1、合伙人甲投资额______元(大写);合伙人乙投资额______元(大写);合伙人丙投资额______元(大写)。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设立投资存取账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共有账户,并设立合伙方的手机短信业务。

五、合伙共同协商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须敬业,负责的态度管理好宾馆。按时上账、打款、盈利分红、按投资比例分红。由于合伙人为五户联保,取得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管理人须按时清息还款。

六、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所占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红。

2、经营过程中先以还清贷款后现金每月分红。

3、各合伙人贷款期限到期前______个月,盈利不足以还清贷款时,各合伙人须负担还清自己名下剩余贷款。

4、不得影响他人信誉度或以后的发展。

七、合伙负责人事务。

1、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要对合伙事件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账目管理等。

2、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生效。

3、财务须每日每月客户数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伙人要对管理人账目核查,签字后生效。

八、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共有。

2、共同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债务。

3、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九、退出转让

1、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旧与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两方购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按退出方式对待。

6、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7、退伙后,以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十、合伙退出清算

1、合伙期间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担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后如有剩余资金,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还清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认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伙协议经合伙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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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合伙企业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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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三)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本合同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如企业亏损亦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第七条入伙、退伙、转让

(一)入伙

1.新人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合同。

订立入伙合同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除入伙同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合伙人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合同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合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合同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未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都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合伙人以为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15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3.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4.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有权查阅账簿。

5.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6.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合同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7.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其他财产权利,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合伙企业因出现下列情形解散:

1.当合伙合同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合同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解散。

2.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清算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欹后l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合同第六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5.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债务,返还企业的出资的顺序进行清偿。

清算时合伙企业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合同第六条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逾期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监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雕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3.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4.各合伙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l)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年。

7.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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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自愿合伙经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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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兹有_____、_____、_____等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元,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

纯利润的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1、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2、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清偿合伙债务;结清未付工资;返还出资;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账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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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餐厅合伙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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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名称和主要经营地

1、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名称:

2、企业主要经营地:

3、法人代表: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缴付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4、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甲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甲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3、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4、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5、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6、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7、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8、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9、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经营项目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处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协议的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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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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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杜-凯律师)

本合同合伙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住址

第一条 宗旨

本合同合伙人为了投资渭南房地产业,本着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齐心协力为合伙事业奋斗。

第二条 合伙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二手房买卖,租赁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从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至。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合伙人张某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

2 、合伙人李某以房屋出资500万元。

3 、合伙人 以 出资 。

4 、合伙人 以 出资 。

合伙人共出资 元,应与 年 月 日交齐。逾期未交者应承担同期银行4倍的逾期利息。

第五条 红利分配及债务承担

合伙赢利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如亏损,也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的确定,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合伙负责人由选举产生,尊重多数人的意见,每年选举一次,可以连任。

合伙负责人负责合伙企业的整体安排和管理,可以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

其它合伙人可以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的报告,商议合伙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 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条 合伙人的退出及加入

合伙人要退出合伙,应提出书面申请。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合伙人之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它

本协议共五份,各合伙人一份,送等级机关存档一份。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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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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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样式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

第二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 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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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合伙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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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基金主体: ______ 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声明与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______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协议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本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 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主要经营场所 。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 投资业务,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投资方式:股权投资。

第十条经营范围: 。

第十一条存续期:合伙企业存续期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廷长存续期 年。

第十二条投资期:存续期前 年为投资期,后两年为退出期

第十三条组织形式: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

第三章合伙人及其出资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 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 人,有限合伙人为 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

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一)普通合伙人

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二)有限合伙人

1.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

2.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营业执照,证件号码 :;

3.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 ;

4.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

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 。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第十六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普通合伙人以货币出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 】%;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有限合伙人 公司以货币出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 %

3.有限合伙人 公司以货币出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 %

4.有限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为 %。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出资分两期完成。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 %,各合伙人应在认缴协议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基金指定账户;第二期出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投资项目的进展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在收到缴付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缴纳。

合伙企业应在合伙人出资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向已缴纳出资的合伙人出具出资证明。

第十八条各合伙人应保证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任何出资均为其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第十九条各合伙人首期出资实际缴付完毕之前,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投资协议。

第二十条各合伙人应根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如合伙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到期日当日通知其在 日内履行补缴义务。

逾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人未能补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将该份额转由其他合伙人进行缴纳,并对违约合伙人收取应缴金额 %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如因任一合伙人未按照规定缴纳首期出资而导致合伙企业不能正常设立,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守约合伙人因本合伙企业不能正常设立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合伙企业的筹办费、中介顾问费等,此外,还应按其认缴出资额的 %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赔偿金。

各守约合伙人按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分享上述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依法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企业决定增加出资的,对增加的出资,合伙人有优先认购权

如两个以上合伙人均主张行使优先认购权的,若不能协商一致,则按照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合伙人均不行使优先认购权或认购份额不足,则可由第三人以新入伙的方式进行认购。

第四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1.主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2.委派、撤换执行合伙事务代表,聘任、解聘经营管理人员;

3.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

5.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6.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在权限范围内对合伙企业投资事务作出决策;

7.聘任或解聘专业中介服务机构;

8.依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9.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0.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11.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经营和财务状况;

2.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

3.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未经代表出资额过半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协议向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除外;

5.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务予以保密;

7.不得从事损害本基金利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进行监督;

2.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4.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5.依法请求召开参加合伙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6.依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7.依法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8.依法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9.依法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10.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11.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1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13.企业清算时依照合伙协议参与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14.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不参与合伙事务,无权对外代表基金或合伙企业;

2.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付认缴金额;

4.在基金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基金或合伙企业的财产;

5.对本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宜予以保密;

6.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7.按照法律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在基金的设立、经营、解散、清算等事宜中需要有限合伙人履行的其他协助、配合等义务;

8.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普通合伙人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各方约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 ,其委派代表为 。

第二十八条普通合伙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国大陆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伍佰万元人民币(¥5,000,000),有一定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创业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2.至少有三(3)名具备三(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3.普通合伙人及其工作人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存续期内,除普通合伙人按本协议规定退伙外,合伙企业不接受其他投资者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入伙,也不接受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的债务应首先由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合伙企业到期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普通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普通合伙人在此向有限合伙人陈述和保证:

1.普通合伙人为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人及其授权代表已经取得签订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授权和批准手续;

2.普通合伙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违反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其他类似组织性文件的规定,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任何政府授权或批准,也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合同;

3.普通合伙人此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供或披露的文件或信息中没有对有限合伙人认缴本合伙企业出资有重大影响之事实的不实陈述;

4.普通合伙人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内容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有限合伙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过错,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童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职权包括:

1.召集和主持合伙人大会;

2.筛选投资项目;

3.决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并执行相关投资方案;

5.管理投资项目;

6.决定投资项目的退出,并执行相关退出方案;

7.配合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之授权机构定期和不定期对普通合伙人进行的履职评估和合伙企业净值评估;

8.实施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9.按照有限合伙人的要求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

10.办理合伙企业在工商登记机关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登记等事宜,并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向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披露合伙企业的相关信息;

11.代表合伙企业处理与合伙企业相关的诉讼、仲裁等事宜;

12.办理与合伙企业有关的各类税费事宜;

13.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协议及达成其他约定;

14.处理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的事务。

第三十四条普通合伙人(包括其设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管理团队)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

1.不得从事任何违反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规定的行为;

2.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的利益据为己有;

3.不得从事任何其他损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有限合伙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的规定,监督和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七条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普通合伙人有过错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普通合伙人应就其或其管理团队、核心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故意或过失(包括一般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本协议、合伙企业规章制度和有关协议的行为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委派代表有权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或授权第三人签署合伙企业作为当事一方的相关文件。

第七章有限合伙人

第三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监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3.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4.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5.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6.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7.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8.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9.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10.依法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第四十二条各有限合伙人分别向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承诺和保证如下: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其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1)违反其须遵守的任何法律、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2)违反其合法成立及有效存续所依据的任何文件(除自然人合伙人外),(3)其作为签约方的任何文件或协议,或对其或其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文件或协议;

3.(除自然人合伙人外)就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其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4.就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其已获得所有所需政府部门的批准、登记或备案(如需要);

5.若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须获得第三方的同意,其已获得所有该等第三方的书面同意;

6.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决定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或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而非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任何文件及说明(包括对法律风险、投资风险、税费征收、政府优惠政策、预估收益率及其他任何事项的说明);

7其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任何误解;

8.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其并未涉及会对本协议所述任何事项或其他各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9.其向其他各方交付的所有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误导性陈述。

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陈述、承诺和保证给合伙企业和/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合伙企业和/或其他合伙人予以赔偿。

第八章合伙人会议

第四十三条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应当经合伙人大会表决:

1.本协议的修改;

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3.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4.决定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的调整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5.聘请或更换托管银行;

6.聘任或解聘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7.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8.决定认缴出资总额的增加或减少;

9.合伙人退伙时的财产退还方案;

10.根据本协议决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11.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12.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合伙人从合伙企业除名;

13.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决定新合伙人入伙;

14.合伙企业存续期的延长;

15.合伙企业的终止或解散;

16.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核心成员变更;

17.批准合伙企业的清算报告;

18.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明确规定需要由合伙人大会同意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按照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上述第1、8、15项的表决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其余决议必须经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

第四十四条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大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各有限合伙人,该书面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普通合伙人或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提议召开临时合伙人大会。会议召集人提前 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

第四十五条合伙人大会可以由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以现场、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等可即时获取会议信息的方式出席。普通合伙人应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将会议所作决议制作成书面文件,出席会议的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对会议所作决议投赞成票的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在决议文件上签字、盖章。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将会议记录及书面决议文件发给以非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的合伙人,该等合伙人应于收到普通合伙人该等书面文件后 日内签字、盖章并将该等文件发回普通合伙人。

第九章管理方式

第四十六条合伙企业投资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合伙企业应与执行事务合伙人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第四十七条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及管理,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以认缴出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为计算基础,每年按百分之 提取。

年度管理费=(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 %。

第四十八条首年管理费应于合伙企业设立(营业执照下发之日)后 日内支付,其后年度的管理费应于首次支付日后延12个自然月的前 日内付。

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管理费按照实际天数占该年度全年天数的比例计算。

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管理费:(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 %×(实际天数/365)。

在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情况下,如合伙企业已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普通合伙人应在可计算出该年度管理费后十五(15)日内向合伙企业返还超过上述计算结果部分的管理费。

第十章托管事项

第四十九条合伙企业成立后,应委托具有托管资质的银行对合伙企业资金进行托管。

第五十条合伙企业聘请的托管银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管理机构无股权、债务和亲属等关联和利害关系;

3.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

4.无重大过失及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第五十一条托管银行的聘请由普通合伙人提议,经合伙人大会同意通过后聘请和变更。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因委托托管银行对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资金实施托管而须向托管银行支付的托管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五十三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应与托管银行签署托管协议。合伙企业发生任何资金收取和支出,均应遵守托管协议。

第五十四条托管银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设立银行账户作为合伙企业的资产账户;

2.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投资指令;

3.负责合伙企业名下的资金往来,保管合伙企业资产;

4.复核、审查管理合伙企业投资报告,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核对;

5.出具合伙企业业绩和合伙企业托管情况的报告;

6.保存合伙企业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

7.依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合伙人支付投资收益;

8.执行事务合伙人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代表合伙企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章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和身份转变

第五十五条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普通合伙人不得将其所持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予任何第三人。

第五十七条当有限合伙人拟转让其所持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财产时,应至少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该书面通知应包括拟转让财产份额、转让对价、转让对价支付方式及期限、受让方基本信息及其他与该次转让相关的重大事项。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所持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经合伙人大会表决。经合伙人同意转让的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有限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转让其所持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合伙人大会有权将其从合伙企业除名。对因其违约行为给合伙企业和/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所有损失,该违约有限合伙人均应予以赔偿。

第五十八条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撖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法律、法规规定普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3.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五十九条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1.在本协议规定的出资时限内未履行出资义务;

2.未尽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普通合伙人的职权和责任;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4.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严重不正当行为并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第六十条除本协议第五十八条与第五十九条规定情形之外,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得退伙。

第六十一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普通合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因本协议第五十九条被除名而退伙的,对于其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有权从应向普通合伙人退还的财产份额中扣除。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且其继承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且其权利承受人不愿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3.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规定有限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法律规定及本协议规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以上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六十三条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

1.在本协议规定的出资时限内未向合伙企业实际缴纳任何出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规定。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有限合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该退伙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具体退还方案由普通合伙人拟订,由合伙人大会审议批准。

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被除名而退伙的,对于其给合伙企业和/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有权从应向该被除名有限合伙人退还的财产份额中扣除。

第六十六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被除名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被除名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第六十七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六十八条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不能相互转变。

第十二章投资事项

第六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

第七十条普通合伙人的下列职权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行使:

1.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立项;

2.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

3.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

4.修改合伙企业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5.审议决策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相关的其他协议;

6.本协议或合伙人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

1.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5)名委员组成,其委员人选由普通合伙人确定;

2.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一(1)名,由普通合伙人确定,负责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

4.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调整须经合伙人大会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同意方可通过;

5.普通合伙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时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

6.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第七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均采用书面形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2.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3.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并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4.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制定详尽的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且须经合伙人大会决议通过。

第七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及告知义务

1.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可随时安排召开,普通合伙人应在会议召开前五(5)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供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使用的资料和全部的拟订法律文件,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所有委员。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亲自出席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信表决方式进行。

第七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进行书面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录、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书面文件由普通合伙人保存,保存期限不短于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五(5)年。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会议召开方式、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

3.会议议程;

4.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载明同意、不同意的表决结果;

6.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七十五条普通合伙人应就合伙企业的投资、投资后管理及投资退出等事宜组建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成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任何报酬。

第七十六条管理团队的职权为:

1.寻找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初步业务调查;

2.将初步业务调查结果及其他相关投资文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核;

3.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与相关方进行谈判、协商,拟订相关意向书、备忘录、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并将该等尽职调查结果及文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审核;

4.将经各投资相关方签署的文件提交托管银行审查;

5.跟踪投资项目,与相关方保持联系,根据授权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并及时向普通合伙人报告与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事项;

6.拟订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并就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事宜与相关方进行谈判,拟订相关意向书、备忘录、合同、协议及其他又件,并将该等文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退出审核。

第七十七条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合伙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合伙企业未用于投资的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

第七十八条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投资于已上市企业,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合伙企业所持股份未转让及其配售部分除外;

2.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

3.投资予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性企业;

4.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5.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等;

6.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7.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8.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

9.存续期内,投资回收资金再用于对外投资;

10.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第十三章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第七十九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合伙企业清算前,取得的收益将遵守随收随分、按出资比例分配的原则,不再进行投资。

2.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企业的净收益率在8%以下,普通合伙人不参与分配;合伙企业的净收益率超过8%(含)部分收益的80%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20%由普通合伙人分配。

3.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补足上述款项的,应当另行补足差额。

4.分配顺序如下:

(1)支付有限合伙人本金;

(2)支付普通合伙人本金;

(3)支付全体有限合伙人收益;

(4)支付普通合伙人收益。

第八十条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用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章税务承担

第八十二条本合伙企业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不作为纳税主体进行纳税。各合伙人按照收益所得自行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合伙企业对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

第十五章费用和支出

第八十三条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开办费,开办费以 万元人民币为上限,超过部分由普通合伙人自行承担;

2.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管理费;

3.向托管银行支付的托管费;

4.合伙人会议费用;

5.合伙企业自身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

6.合伙企业清算费;

7.合伙企业作为原告或被告所发生的诉讼、仲裁费;

8.合伙企业因其存续、日常管理、向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申请备案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9.管理、运用或处分合伙企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其他政府规费性质的交易费用;

10.其他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费用。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出资额按比例承担。

第八十四条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自行承担,合伙企业不予承担:

1.普通合伙人的日常运营费用,包括差旅费等;

2.普通合伙人办公场地的租金及办公设施的成本;

3.普通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登记的费用;

4.普通合伙人员工的工资及奖金;

5.普通合伙人及其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和履行相关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会计/审计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差旅费、通信费等;

6.普通合伙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合伙企业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合伙企业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7.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按常理不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费用。

第十六章财务会计制度

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两(2)个月内向各有限合伙人提交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资产负债表;

2.合伙企业损益表;

3.合伙企业现金流量表。

第八十六条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5)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的合理时限内就合伙企业相关事项查阅并复制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但有限合伙人应严格遵守合伙企业制定的保密规定。

第八十七条普通合伙人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五(15)日内、半年度结束后三十(30)日内和年度结束后六十(60)日内向各有限合伙人提交关于合伙企业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该等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的投资情况、被投资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托管报告、合伙人出资情况、合伙企业估值、合伙企业利润及分配情况。

第八十八条当发生对或可能对合伙企业的权益构成重大影响事件时,普通合伙人应在重大影响事件发生之日前 日(该等事件可预见)或后 日(该等事件不可预见)内书面通知各有限合伙人,通知事项包括该等事件的简要情况、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应对方案等。“重大影响事件”是指下列事项中的任何一项:

1.任何有可能影响到合伙企业资产安全的违法违规或受处罚情况。

2.任何有可能影响到合伙企业资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大调整。

3.其他有可能使合伙企业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合伙企业资产或所投资项目重大损失【超过合伙企业项目投资额的百分之三十(30%)】;

(2)普通合伙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提起或被提起涉及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措施;

(3)与合伙企业资产有关的关联交易,普通合伙人主要股东/合伙人、出资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或管理层核心成员(见本协议附件一)发生变化;

(4)普通合伙人发生破产、清算、营业执照被吊销或任何其他使其不具有管理基金的资格或能力的事项,被投资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

(5)被投资企业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对其财产进行限制,托管银行不当行为或失误等。

第八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应定期或应合伙企业合伙人要求提交委托管理履职评估、合伙企业净值评估以及其他所有基于风险预警需要加强监管所需的资料,并协助和配合合伙企业合伙人行使其他权利。

第十七童信息披露制度

第九十条合伙企业应该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制定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十八章终止、解散与清算

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己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清算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担任。

清算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销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十三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九章合伙协议的修订

第九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同意,可以对合伙协议进行修改、修订或变更。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变更,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由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的修改、修订或变更,均为无效。

本协议修改、修订或变更所形成的修正案及修改后的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合伙企业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章争议解决

第九十五条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差旅费等支出。

在争议处理期间,除涉及争议条款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九十六条在任何情况下。合伙协议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不影响本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章一致性

第九十七条本合伙协议所载内容系各合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的签署将取代此前所达成的任何关干本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

当合伙协议的内容与合伙人之间的其他协议或文件内容相冲突的,以合伙协议为准。

第九十八条若合伙协议有多个版本且内容相冲突的,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版本为准。

第二十二章份额信息备份

第九十九条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全体合伙人)数据的备份。具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第二十三章报送披露信息

第一百条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对基金信息披露信息进行备案。具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第二十四章保密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保密信息。未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可为其自身业务目的或其他目的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第一百零二条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1.一方为本协议之目的向其相关方或专业顾问进行的信息披露;

2.由一方独立开发或从有权披露该等信息的第三方获得或非因违反本协议第八十六条而为公众所如的信息;

3.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则或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监管机构或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判决、命令或要求,或在任何监管或政府程序之进程中要求作出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一百零三条“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单纯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第一百零四条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第一百零五条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一百零六条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合伙企业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个月,并且各合伙人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该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要求退伙。在此种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批准该方的退伙要求,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因合伙人迟延履行本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七章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第一百零九条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本协议的效力一直延续至合伙企业终止、解散或注销并清算完毕为止。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协议的部分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全部条款无效,不影响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一百一十二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但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必然免除之前相关协议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章通知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要求或信息传达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交付或发送至下列地址,即为完成发送或送达:

1.给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的通如发送至: 。

2.给有限合伙人的通知按本协议附件二载明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各个有限合伙人。

任何人可随时经向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发出通知而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

第一百一十四条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已提前收到,否则:

1.在通过邮资预付的挂号邮件或快递发出的情况下,通知于邮寄后五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2.在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

3.在以电子邮件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电子邮件发送之时视为送达。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伙企业应在设立后20日内在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第一百一十六条合伙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进行资金募集。

第一百一十七条本协议的签署、变更、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国大陆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一百一十八条本协议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并不影响对协议内容的认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章其他条款

第一百二十条本协议对相关数额、时间、期限、比例及其他数值同时以中文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描述的,若该等描述不一致,均以中文文字为准。本协议所称“以上”均含本数,所称“超过”“不足”均不含本数。

第一百二十一条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持 份,托管银行持有 份,其余 份报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登记或备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

普通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有限合伙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有限合伙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有限合伙人:

签名:

有限合伙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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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合伙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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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 合伙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3.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 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1.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 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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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开公司合伙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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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合伙合同范本

【篇一】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

合伙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宗旨

团结守信拼搏科学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伍_年,自_20xx_年10月26日起,至_20xx_年_10_月_25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4。1合伙人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4。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缴交至。逾期不交或未足额缴交的,对应交未交金额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慎重考虑

4。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5。1盈余分配,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5。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股份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6。1入伙条件

6。1。1全体合伙人同意;

6。1。2认可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6。1。3同意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6。2退伙条件

6。2。1有正当理由;

6。2。2不得在合伙经营困难时退伙;

6。2。3退伙需提前_陆个月书面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6。2。4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人民币结算;

6。2。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3出资的转让

转让合伙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其他合伙人同意,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7。1。张春来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7。1。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7。1。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7。1。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7。1。4支付合伙债务。;

7。1。5其他。

7。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7。2。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7。2。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7。2。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7。2。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8。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组织,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8。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8。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同行业的合伙。

8。4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8。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9。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9。1。1合伙期届满。;

9。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9。1。3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

9。1。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9。1。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9。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9。2。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

9。2。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9。2。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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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合伙经营车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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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合伙人: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退出人:身份证号简称丙方

上列甲方在20xx年**月**日与合伙购买枣阳鄂F2S16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购买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210000元,之后月供13320元,二年还清,另付风险抵押金10000元。至今已经营**个月,月供交到20xx年2月。现已退出合伙,该车归甲方一人所有。乙、丙同意甲方的邀请,与甲方组成合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该车。为此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车作价197000元,三方平均摊出,即每人出资65667元。

二、乙方已于20xx年**月**日付给甲方40000元,甲方同意下余25667元乙方于20xx年**月底前付清;丙方已于20xx年**月**日付给甲方20000元,甲方同意下余45667元丙方于20xx年**月底前付清。

三、车辆仍以原名义经营、交付月供,手续不再过户。车辆手续由甲方保管,包括车辆挂靠协议、购车合同、分期付款收据等。

四、本协议生效前因该车辆产生的一切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本协议生效后因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责任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五、合伙经营期为三年。实行共同经营、利润共享、风险共担。

六、结算账办法:定于次月5日以前结清上月所有收支帐款。算账时列出清单,三方签字,一式三份,各执一份。账款结付顺序:先结付月供,再结付工资、后分配利润。若无款结付工资,账单列为下欠数;若无款结付月供,三方平均兑出。

七、合伙经营期间的工作报酬:合伙人均有联系运输货源、管理车辆、协调事务的义务。乙丙两方为本车驾驶司机,月工资各45000元。乙丙有特殊情况需误工时,应自找或另找司机替代,替代报酬由被替代人支付。甲方跟车服务,每月工资20__元,若不跟车,月工资1000元。需找人跟车,另商付工资。

八、合伙期间不得退伙。

九、合伙期满,应散伙清算。车辆残值评估作价平分。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若三方愿意继续合伙,另行签订合伙协议。

十、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反悔、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20000元,并赔偿损失。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一份,三方追认从20xx年**月**日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辛方

**年**月**日

附:1、各方身份证复印件。

2、购车合同、挂靠协议复印件

3、与原合伙人的散伙协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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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餐饮合伙协议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3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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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丁 方:----

甲、乙、丙、丁四方作为合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友好协商,就合伙开设餐饮企业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伙宗旨

合伙人根据自身的资金及管理优势,合伙经营一家餐饮企业,通过合伙人合法的手段,劳动,以便取得并分享经济利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饮企业名字为:

经营场所:---- 号- 号门面;

经营面积:约200平方米(不含临时搭设)。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由合伙人共同时确定或调整。

四、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5年,自20--年12月1日起,至20--年11月30日止。

五、出资额、比例及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额及比例

甲方----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乙方---- 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丙方----以现金出资,计币10万元,占28.5%。 丁方---- 以现金出资,计币5万元,占14.5%。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分两次交齐,其中:20--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35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予以返还。

六、财务管理、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财务管理

1、账户管理

合伙人同意在工商银行开设专用共管账户,与该合伙有关的所有收入均必须及时进入该账户,包括合伙出资。营业收款人必须在营业收入当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账户。

2、管理责任

(1)合伙人同意由甲方负责财务管理。

(2)合伙人同意由乙方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并派工作人员兼任收银员。

(二)日常开支的管理

合伙人同意日常开支由甲方签字审批,但支付前应具备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外的收入为净利润,即为合伙创收盈余,合伙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当时结算50%,预留50%(另设账户管理)作为后期发展或拓展资金。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七、合伙人决策事项及分工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1、对外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其他临时须决定事务。

(二)合伙人个人业务及分工

1、甲方作为合伙人共同委托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事务处理。

2、乙方负责合伙人财务监督工作,并按月形成收支情况,向合伙人会议汇报情况。

3、乙方负责组织合伙企业营销工作,并担任合伙联络

人,负责联系并安排合伙人会议,对形成的决策事项跟踪落实。

4、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后厨房管理工作,除合伙收益外,实行月薪计酬。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合伙人难以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损失的,应当赔偿合伙人的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法院强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上述情形的退伙以上述情形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合伙人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出资或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受让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重大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均有平等的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利益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禁止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活动;如其有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承担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三)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无意向继续签订合伙协议;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15日内未清算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款的办法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清偿的,依本协议第六条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合伙人追偿。

十二、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协议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经协商,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工商机关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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