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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户外安全管理制度(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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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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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好本单位环境秩序及管理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行为要求

(一)着装整洁。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

(三)尽职尽责,工作期间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四)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

(五)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门卫工作职责

(一)对外来人员加强检查,制止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单位。

(二)加强对外来车辆进出单位管理,指挥、督促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下班期间及节假日,除经领导批准,禁止外来车辆进入院内。

(三)严禁无牌及严厉不明车辆进入院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及车辆进入院内。

(四)加强院内巡察,经常性对水、电、营房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五)及时开关电梯及电梯空调,下班后及时锁好车库、院门。

(六)遇到雷电、火灾、暴风雨等特殊情况,对营区加强检查,主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遇突发安全事故时及时汇报。

(七)严禁擅离岗位,严禁请人代岗,遇有特殊情况须请假时,应经领导批准。

(八)严禁上班期间饮酒、赌搏、睡觉。

(九)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

(十)负责收取邮件、包裹、报刊,做好登记并及时分发到各个科室。

(十一)保持院内环境整洁,每天早晨上班前及下班后,负责清扫大门口附近及院内卫生、停车场厕所卫生,保证无明显污迹。

二0 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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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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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中心机房,保证网络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和使用,结合本局网络结构和运行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机房日常管理

1、管理目标是保证中心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

2、机房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3、机房钥匙要严格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寻找,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4、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更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若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操作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在管理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5、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温度、湿度适可,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无关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机房。

6、消防物品要放在制定位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切断电源、报警、使用灭火设备等正确方式予以处理。

7、硬件设备要注意维护和保养,做到设备卡相符、设备使用状态记录完整。

8、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广域网的运行情况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网管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要做好详细记录。

9、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严格保密服务器的各种帐号,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10、网管人员要对数据流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除尘滤布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网管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施修改。

二、设备管理

1、网管人员对各种网络设备的使用须按操作程序或使用说明书进行。

2、经常对硬件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修理,确保其运行完好。

3、所有贵重设备均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外借或由非专业人员单独操作。

4、中心机房的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如有损坏由借用单位或使用人员负责赔偿。

5、硬件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及时上报,填写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中心机房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登记)与维修由网管人员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每半年要核准一次设备登记情况。

7、中心机房主机(系统服务器)、网络服务器及其外围设备由网管人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尤其是设备供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要时常检查和维护。

三、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管理

1、软件要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与备份,备份至少保持一式两套,并存放在温度湿度适宜的磁介质库存中。

2、应用软件、应用数据应根据运行频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备份工作,备份软件和数据应存放在磁介质库存中。

3、应用软件的源程序除了在磁介质上备份以外,网管员应自己进行备份,以防应用程序发生意外,难以恢复。

4、为了便于对系统软件进行应用和管理,机房中须备有与系统软件有关的使用手册和各种指南等资料,以便维护人员查阅。其资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拿出机房。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

1、网管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服务器),发现病毒应立即处理。

2、压滤机滤布厂家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领导许可,网管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实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和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网管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要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由网管人员负责保管,备份的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备。

六、安全检查管理

1、中心机房安全是关系到行业安全的一件大事,是保证各个业务系统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

2、中心机房自检每年进行一次,且须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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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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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2.2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构成演练和评价记录。

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和有关部门备案。

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4各部门

4.4.1各部门负责人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负直接管理职责。负责对本部门的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落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公司及安全环保部。

4.4.2组织对员工进行重大、重要危险源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员工能识别事故征兆并掌握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5.工作程序

5.1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

5.1.1根据GB18218—20__《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苯、甲苯、汽油,铬酸酐,硫酸属于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5.1.2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3安全环保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危险物质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未到达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对于未到达临界量的单元,但是又具有重大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次死

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这些状况组合的危险源应列为重要危险源。

5.1.4安全环保部应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构成评估报告。危险源的评估报告应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推荐等。

5.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5.2.1报告与告知

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重要危险源应列入公司重点监控对象。

5.2.1.1安全环保部根据危险源辨识及其风险评价的结果,对重要、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见附表1)。台帐中应注明重要、重大危险源的名称、所属单位、所在地点、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发生严重危害事故可能性、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源级别、应采取的主要监控措施、单位职责人、管理人员等。重大重要危险源台帐应发到各部门(车间),并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保存。

5.2.1.2透过辨识确定的危险源(点),各部门(车间)要造册登记、绘制一览图上墙,告知员工。

5.2.1.3安全环保部应将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状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

案等。

5.2.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变更

5.2.2.1凡进入台帐的重大、重要危险源,未经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评审不得撤帐或降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消已确定的危险源(点)或者放弃管理。

5.2.2.2在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进行评审时,应同时评审重大、重要危险源。公司应当至少每3年对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5.2.2.3重大、重要危险源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风险控制进行评审并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报告进行修订并报告相关部门:

(1)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

5.2.3重大、重要危险源实行挂牌管理

5.2.3.1对所有危险源(点)务必悬挂警示牌并持续警示牌完整无损。

5.2.3.2公示资料包括:设备(设施)名称、级别、公司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潜在的主要危险、监控措施;公司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检查周期等。

5.2.3.3因工作需要调整危险源(点)负责人,应在警示牌上及时更正。

5.2.4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检查与整改

5.2.4.1重大、重要危险源应列为各级安全检查的重点,各级负责人应当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填写检查记录(见表2),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状况。

5.2.4.2各级人员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检查周期

(1)公司级负责人每月检查1次,填写检查记录后交安全环保部;

(2)部门级负责人每月检查2次,检查记录在月后2日内交安全环保部;

(3)现场级负责人每周检查1次,检查记录在月后2日内交本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留部门安全员处保存。

5.2.4.3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日常安全检查应贴合“三定”要求(即:定检查时间、定检查资料、定检查职责人)。“三定”的具体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班组制订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2.4.4重大、重要危险源的事故隐患整改管理,要坚持实行闭环监控,做到:有书面通知,有整改期限,有跟踪反馈,有验收手续。

5.2.4.5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控及设备运行、维修等环节的工作,要做好书面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完整、清晰、可追溯。设备动力部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传递至安全环保部。

5.2.5应急救援的演练

5.2.5.1重要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备案。

5.2.5.2安全环保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至各单位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2.5.3安全环保部、各生产单位每年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时间、地点、人员。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5.2.5.4安全部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应组织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训。

5.2.5.5安全环保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环保部将演练及评估状况做好记录。

5.2.5.6安全环保部根据演练的评估状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5.2.6应急资源管理

5.2.6.1各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5.2.6.2安全环保部根据应急措施计划,合理配置足够的应急器材,建立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台帐。

5.2.6.3各单位应急器材应定人保管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持续应急器材完好。发现应急器材不完好,应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5.2.7档案管理

5.2.7.1安全环保部和有重要、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应建立并定人保管危险源管理档案。

5.2.7.2管理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1)重要、重大危险源台帐:

(2)重要、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3)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方案和记录;

(4)公司级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检查记录(安全环保部保管);

(5)现场负责人检查记录(部门保管);

(6)培训教育记录;

(7)评审资料

(8)重大危险源的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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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管理幼儿园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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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的成长需要一个安全而舒适的环境,满足幼儿的安全需要就是使幼儿有足够的安全感。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我们将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全体师生“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幼儿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各层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各项到位,责任到位。通过安全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树立起安全观念,明确责任,经常向家长、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中毒、防传染病、防盗窃、防侵害、防突发性事故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确保工作到位。

幼儿园将继续健全由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学初,将利用集体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扎实实的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通知,学习本园制订的一系列安全工作规程,并针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特点,对教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应急救生知识、心理健康保健卫生常识培训;与园内教职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安全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利用和安校园短信平台、班级宣传栏和园内宣传窗,开展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知识以及安全防范意识。

1、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根据季节的不同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活动等。

2、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协助幼儿园做好安全工作。

3、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

4、班级管理中教师要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做到井然有序,能自觉的排队洗手、喝水、小便等。抓住每个契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让幼儿明白:上下楼梯做到不推拉、不跳台阶;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大人或集体;知道不将手放在门缝间、桌子间、椅子间、以免受伤;懂得户外活动玩大型玩具时,不推不挤,幼儿互相监督,拿器械时互相帮忙,保证幼儿安全;知道不能碰电插座等电器,用剪刀时注意安全,知道正确的使用剪刀;知道不把纸团、扣子等塞到耳、鼻里,也不把异物放到嘴巴里;在教学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加强安全工作检查,严格管理制度。

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以及人员等方面的安全进行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隐患排查,及时把握安全工作态势,发现不安全隐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要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对园内建筑物严格执行幼儿园规定的安全检查制度,正常情况下领导小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日常随机检查同时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上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以及幼儿午睡房、各专用教室、各办公室、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3、用电、防火检查。

(1)加强学校各种电器的保管、检修、使用,发现线路老化裸露,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的同时立即解决。

(2)师生要养成随手关闭开关、拔掉电源的好习惯,严禁超负荷用电。

(3)幼儿园的灭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加强对灭火器材有效使用期的检查,有关教职工必须了解灭火器的原理及使用。

(4)加强发生意外事故(火灾)时师生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对待事故意识,并且每学期组织全体师生进行消防疏散演练。

(5)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根据工作的优劣,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四)创设和谐环境,保障平安园舍。

1、积极筹措资金,定期维护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严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身心健康的工作人员。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为幼儿晒被褥等。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并作好记录。

7、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8、建立班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9、严禁陌生人进入幼儿园,发现可疑人或有扰教育教学秩序的要及时制止或与上级联系,打110报警。

10、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严禁在园门口摆摊、堆放杂物,严禁在幼儿园周围有干扰正常保教工作的活动。

(五)其他工作

1、加强幼儿园值班工作,强化值班干部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

2、总务室要加强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电、水、火、体育设施等),全面消除和杜绝幼儿园安全隐患。

3、积极配合配合派出所、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搞好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幼儿园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4、抓好幼儿日常活动的安全防范,规范教职工行为。严格规定带班教师须留心观察幼儿情绪的变化,不准离开幼儿,幼儿活动须在教师的视野内等;门卫须坚守岗位,管好幼儿的进出,不准让幼儿独自出园门,不随便让陌生人进入园内。努力消除幼儿日常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

五、月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开学初全园安全隐患大排查、隐患排查上报总务室及时整改。

2、为全园新生办理门禁卡及补卡。

3、迎接上级部门开学安全工作检查。

4、制定____春季幼儿园安全计划.

三月份:

1、开展幼儿园安全宣教月活动,配合保教室指导班级老师做

好幼儿日常安全教育活动。

2、开展一次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对班级安全教育工作进行图

片资料保存。

四月份:

1、开展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安全教育活动。

五月份:

1、组织开展一次教职工心理健康讲座。

六月份:

1、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台账归档上报;

2、总结上半年幼儿园安全工作,完成安全工作总结;

七月份:

1、期末工作、开展暑期安全教育活动;

2、安排做好假期幼儿园安全维稳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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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防火,全文共 10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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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购索证验收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六)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验收、发放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查验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及台帐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3、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5、散装食品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霜薄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

8、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保持仓库清洁卫生,仓库内禁止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购使用违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餐饮服务必须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应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查验添加剂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标注了“食品添加剂”,并标明生产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生产许可证号、质量标准等。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必须索取进口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应当使用计量器称量添加剂,不得用手或容器随意添加。添加剂使用完毕,及时将添加剂放入密闭容器中包装,防止吸潮变质。

5、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建立台帐,如实查验和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防鼠类网罩。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应位置进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6、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壳;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火锅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保洁柜有“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并做好记录。

(十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

5、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

6、配备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十二)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十三)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十四)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

2、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发现或者接到报告的人员,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知道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5、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6、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120急救指挥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42735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4、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5、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工作、成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9、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10、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使用。

3、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20分钟左右,再冲洗干净。

4、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专间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专间内加工的食品包括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糕点、水果拼盘等,为独立的隔间。

2、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应指定专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3、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在预进间按照规范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C,有独立的空调设施;每次(餐)使用前要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

5、食品制作专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的用具要分开,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砧板做到三面光洁(面、边、底)。水产品要单独设清洗水池。

6、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7、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食品制作专间改刀配置。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专用的熟食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9、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食品制作专间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内使用。

11、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专间,保持清洁状态。

(十九)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投诉处理制度

一、顾客投诉的接受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有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的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的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3、仔细聆听或向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询问投诉的内容、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宾客要求等,并尽量留下宾客的联系资料。

4、显示决断力。站在宾客的立场上表示同情 ,真诚地向宾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意语言技巧)。

5、充分意识宾客的自尊心。

二、宾客投诉的记录及调查

1、了解宾客的最初的需要和问题的所在。

2、找有关人员进行查询,了解实际情况。

3、投诉宾客的姓名、有关内容记录要准确具体。

4、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

三、告诉宾客处理问题的方法

1、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2、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的意见,不得强迫宾客接受。

3、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4、如遇无效投诉应耐心向宾客解释,需要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把对让给宾客”。不要对无法办到的事作出承诺。

5、如遇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诉,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可以减免一定金额,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金额,需要向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要求授权;通常在给顾客补偿的时候,就会在送鲜花、水果、饮料、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福利上考虑,尽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投诉者,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对处理问题的过程做追踪检查。

一旦宾客选择了解决方法便即刻开始工作,同时关注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做追踪检查,并将追踪检查回访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顾客投诉记录表》上以备查。

(二十一)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2、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3、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留存购物清单。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台账。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要完全解冻;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5、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正常使用。垃圾桶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

6、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7、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不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识、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食品仓库专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库房有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10、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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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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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

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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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卫生,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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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仓库保管员卫生制度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的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食品于非食品不混放,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5.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6.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8.做好灭鼠、蝇、蟑螂等防虫害工作。

9.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二、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部门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先看质量,有毒、有害、掺假掺杂、不新鲜食品不采购。

3.采购食品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索取检验证明。

4.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及时于供应方交涉。

三、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

2.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3.肉、鱼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食品不加工。

4.肉类加工后无血、无毛、无污物,水产做到无鳞、无腮、无内脏。

5.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尽毛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杀、不加工。

6.工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分开使用。

7.工作结束做好工具、盛器及加工场所冲洗清扫工作

四、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洗消餐具按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2.幼儿食具用蒸汽法消毒,水开后30分钟,要保证消毒的时间。

3.当天使用的餐具,当天清洗、消毒。

4.洗消完毕将碗池,消毒池(锅)、消毒篮、洗碗机等冲刷干净。

5.消毒后的食具放置在消毒橱内。

五、熟食专间卫生制度

1.操作人员进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穿清洁工作衣并带口罩。

2.每天工作前,必须将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盘子、夹子、秤盘等一切用具消毒。

3.分菜时不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4.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其它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子,保持冰箱整洁。

5.操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专用间内不准存放与熟食无关的食品。

六、烧煮煮透卫生制度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不蒸、不下锅、不烘烤。

2.烧煮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供应。

4.不用未经消毒的容器盛熟食、不用抹布抹碗盆餐具。

5.炒菜时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6.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灶上灶下冲洗清扫干净。

七、营养员操作卫生制度

1.工作时要做到三白,不披肩,化妆者宜淡而大方。

2.做好工作台的消毒清洁工作。

3.端盆、碗时,手指不接触食品,

4.分馒头等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夹具带口罩。

5.用过的餐具及时收回清洗、消毒。

6.每天工作结束做好台面、地面的清扫、整理工作。

7.烧菜尝味道时要用专用的碗和筷。

八、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必须体检和培训一次。

2.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冷面制品等应带口罩和穿戴白色工作衣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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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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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控制和减少各种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对操作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害,推动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及在所有公司作业的施工单位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3.公司安环办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的落实与《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

4.公司安环办负责与外方施工单位安全合同的签订与施工安全监管。

四、安全工作方针与管理原则

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安全管理执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和所有外方施工单位“先订安全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五、奖惩规定

1.奖励:对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中表现突出、出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预防和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公司挽回损失有功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表扬、记功、发放奖金、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等形式的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正常情况下,奖金额度在500~5000元,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公司将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

2.惩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听劝阻者,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形式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进入车间、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正确系好安全帽下颌带,发现未戴安全帽和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帽下颌带者,通报批评,每次罚款1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

2)上班时间必须正确穿戴本公司发放的工作服,着装整齐、一致,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发现未穿好工作服或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每人次罚款5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

3)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管理部门必须放置一定数量灭火器,灭火器放置在明显、无遮挡区域,检查发现区域内没有灭火器或灭火器过期,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安全员罚款20%。

4)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通道,侵占安全通道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5)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人员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违反规定者每人次罚款200元以上,直接领导罚款20%,部门主管罚款10%,区域负责人罚款10%,所有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6)维修工维修设备前必须签好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并由部门主管、区域负责人和相关设备操作工签字,如检查发现设备维修时无设备安全维修确保单将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维修工维修设备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在维修区域拉彩旗、挂警示牌、维修行车时要装好临时碰头、设立高空监护人和地面监护人),发现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维修负责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主管罚款20%。

7)公司内油库必须有相应警示牌,没有挂好警示牌的对油库安全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如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在油库吸烟或进行明火作业(已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并经安全员确认防火措施的除外)的,视其情节罚款500元以上。

8)电工作业必须切断电源,挂好“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直接领导罚款50%。公司各部门及外方施工单位接用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或指定人员进行,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对违反规定私自接线或接线不符合标准对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1000元处分。

9)公司内所有升降机一律禁止乘人,发现员工或外单位施工人员乘升降机上下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升降机操作者罚款200元,双方直接领导各罚款20%。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0)公司员工及外单位施工人员上班期间禁止饮酒。上班期间饮酒者,视其情节每次罚款200~500元,给予记过处分,直接领导罚款50%,部门领导罚款20%。

11)维修工维修设备时操作工必须监守现场,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因离岗造成损失的将对离岗者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按损失的实际情况确定)。

12)行车驾驶室内必须配有灭火器、绝缘板、交接记录,如检查行车上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行车负责人罚款20%。行车楼梯无关人员禁止通行,有特殊情况需上行车的必须通过经理批准,未经经理批准擅自上行车人员罚款200元以上,行车操作未进行阻止或上报的对行车操作工罚款100元以上。

13)特殊工种员工严格按本专业操作规程操作,发现违章操作对责任人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处分。

14)危险作业(超负荷起重、油库区动火、大型设备安装、设备大修等)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员,并签好危险作业审批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危险作业未签危险作业审批单的将对危险作业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元以上,部门主管罚款20%,区域负责人罚款20%。

1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配合,在施工区域及危险地带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安全负责人罚款500元以上。

16)公司员工和外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发现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隐瞒不报或谎报升级为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危险源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罚款100~5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安全管理员罚款100元。若安全管理员在接到报告后未及时处置或上报引发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人员罚款3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1000元以上。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员罚款500元以上,安全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安全负责人罚款20xx元以上,公司总经理罚款2万元以上。外方施工单位在接到我公司的整改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外方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解除劳动关系或施工合同关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公司各部门、员工和外部施工人员都应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由公司统一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下发,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执行,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未达到预期效果,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以上(已审批除外),公司每月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连续整改不到位时,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接受50%处罚。

六、解释与实施

本条例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的监督检查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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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幼儿园午睡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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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睡前值班教师应该进行午检,仔细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小棒、玻璃、扣子、硬币以及有尖角和刀刃的东西,以免刺伤幼儿或塞入鼻内、耳朵,吞入气管或肺内。

并让幼儿有秩序地入厕,避免幼儿之间打闹、推搡,发生意外。对午睡期间入厕幼儿,教师要及时协助上下床,不得让幼儿自己下床,以免摔伤

2、午睡时,教师应帮助幼儿脱掉外衣、外裤,鞋袜整理好后放在固定的地方,并且不要用外衣、外裤作枕头要密切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

3、午睡值班教师在幼儿睡眠时不得离岗、睡觉、聊天、干私事、长时间接电话、发短信等。

4、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应经常巡视幼儿,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及睡眠情况,及时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以免着凉。教师要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眠姿势,切忌让幼儿蒙头睡觉或爬着睡等,以免发生危险。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如发热、剧烈咳嗽、流鼻血、腹泻、呕吐等要立即采取措施、严重者与家长及上级领导联系。

5、要经常检查幼儿小床扶手、梯子是否牢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对寝室内幼儿能触摸到的插座或灯具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午睡起床后,值班教师要再一次清点人数,带领幼儿有序入厕,让组织学生有次序的回到班级上课,防止发生意外,然后按要求整理好被褥,保证寝室卫生,通风。

7、天气变化季节教师应督促幼儿加衣服,特别是容易生病的幼儿在午睡起床时教师应多注意幼儿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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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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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水泵房是重要的消防设施,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乱放杂物,保持室内整洁,四周道路畅通。泵房的管理应纳入设备创完好管理活动中。

二、在泵房临近操作的明显位置应设有工艺操作流程图和操作程序说明,操作流程图醒目、直观,操作程序简洁、准确、实用。低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系统消防水泵能在接到火灾报警后2分钟内投入运行,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应为自动控制。

三、消防泵房机泵、备用泵、仪表、电器、罐等应保持完好,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振动符合规定,压力、流量满足设计要求。

四、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应设事故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消防泵房应设报警电话。

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有专人负责,对于消防泵房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时刻保持战备状态。消防水泵、泡沫泵等按照公司《机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润滑、维护和保养,每周试运行1次,内燃机每周试机一次,认真填写运行和润滑记录。内燃机的优良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匀转6小时的要求。

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水池应设水位标志,确定警戒水位,应安装自动补水系统。

七、使用后的泡沫灭火系统应立即清洗,吹扫干净,防止锈蚀,泡沫罐及时填加灭火剂。

八、泡沫液贮存到期前,必须取样送到专业部门化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025-89620xx9鉴定书复印件送到质量安全环保处部门备案。化验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做好登记。

九、更换泡沫液前,应对灭火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灭火试验,查看系统是否完好,有异常情况应检查修复。

十、每年应利用消防演练等时机对消防水系统的功能进行全部测试,通过水泵控制柜现场启动、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等方式来启动消防水泵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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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幼儿园的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29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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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立正确的办园思想

1、树立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办园思想,举办合法规范幼儿园

2、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确立科学的办园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认知规律,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形式,以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为重点,使体育、德育、智育、美育诸方面的教育相互渗透和有机结合,促进幼儿身心活泼、和谐、健康和个性化发展。

3、应具有科学明确的办园宗旨和培养目标,并能在幼儿园建设与管理中较好地落实。

二、规范组织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及教职工等成员组成,做到职权分工明确,实行科学民主化管理。

2、建立由园长任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建立家长学校。建立家园联系制度。通过设立开放日、定期召开家长会、设立家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指导、帮助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知识,更新教育观念。

三、规范园务管理

1、幼儿园不得擅自委托其它组织或个人承包幼儿园。

2、园长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和园长上岗证,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等级标准配置保教人员,用工制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3、幼儿园有中长期发展规划,每学年(学期)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自觉接受教育、卫生等部门对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指导、检查,及时上交各类书面材料。

4、招生简章和计划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5、规范档案建设。建立基本的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幼儿园审批档案、教师聘任与考评档案、幼儿入园与个体评价档案、计划与总结档案、教研与培训档案、安全与卫生保健档案、组织机构与职责制度档案、资产与财务档案、年检与统计档案、各类文件档案等。

四、规范安全卫生工作

1、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计划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逃生自救演练。消防通道要确保畅通,落实好人防、技防、物防等安保措施。

2、按有关规定取得房屋质检合格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接送车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安全。

3、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并取得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卫生保健制度健全,并能贯彻执行。

4、对入园幼儿查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督促家长完成幼儿的计划免疫接种。

5、新生需经卫生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方接受入园。幼儿体检受检率和年检率达100%。离园时间超过3个月的幼儿重新体检合格方接受回园。教职工每年在卫生部门指定的机构体检1次,年体检率达100%。

6、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有关规定,杜绝食物中毒。厨房工作流程合理,工作人员操作规范。采购食品索取生产商和供应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近期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证明)和购物凭证等,台帐保留两年以上。按规定进行幼儿食品留样,留样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克 ,并有记录。

7、卫生保健人员每周为幼儿制定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厨师按照食谱备餐,每周公布食谱,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膳食调查。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幼儿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

五、规范保教工作

1、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广东省幼儿教育指南》实施保育和教育,确立教育目标,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杜绝小学化倾向。

2、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围绕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而确立。每周教学活动安排考虑到语言、科学、艺术、健康、社会等各领域的均衡。学习内容结合幼儿实际生活经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关注对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各方面的培养。

3、教室里设置多种活动区角,有语言区、益智区、美工区、角色区和建构区等。区域规划布局合理,动静分开,方便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的开展。每个学习区域有标志及玩具柜,有充足的学习材料,便于幼儿选择。

4、幼儿园应使用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使用的正规教材,以方便区内幼儿园之间的教研活动进行,不得使用盗版教材和非法出版物。课程设置规范,保教工作常规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每天保证户外活动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

5、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等活动。

六、规范财务工作

1、幼儿园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设立财务账册,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幼儿园收取资金、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幼儿园存续期间,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2、幼儿园收费可按教育成本、社会供求状况自定标准报教育、物价部门备案并公示,未经备案和公示,不得收费。调整收费一般在学期末操作程序,新学期实施新标准。

3、幼儿园收取的幼儿伙食费要实行民主管理,单独核算,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当月盈余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每月应向家长公布伙食账目,接受家长的监督。

4、幼儿园应参照国家相关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已签订合同的教职工,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5、幼儿园办学所积累的资金应用于幼儿园建设,不得抽逃和挪用。

6、幼儿园每年度应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教育行政部门内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公示。

七、明确法律责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许可审批机关或其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2、擅自改变幼儿园园址、名称和举办者的;

3、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4、发布虚假招生简单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5、内部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学秩序或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6、利用无安全保障的运输工具接送幼儿或接送的交通工具未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的;

7、不设立账册,有乱收费行为的;

8.、教职工工资和福利标准低于当地职工最低标准或不按规定办理教职工社会保险的;

9、抽逃、挪用、私分办学资金或办学积累的;

10、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11、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幼儿园的。

12、安保工作未落实,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3、无证办学擅自招收幼儿的报请登记管理机关依次法予以处罚。

八、加强年审与统计管理

1、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检查办法》、《端州区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和年审制度》标准组织对幼儿园进行年审(一般在7月底前完成)。对于年审优秀的予以奖励,对于年审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年检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教育网站或相关媒体上,接受社会监督。

2、每年9月20日前,主动按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统计报表,以及在园幼儿登记表。准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统计的相关资料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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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卫生,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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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6、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7、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盈亏小于3%。

8、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周更换食谱,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每学期对食品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9、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不吃隔夜饭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11、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12、按时开饭,保证幼儿吃好,吃饱每餐饭,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3、合理安排饮食,养成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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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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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定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生产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管、各班领班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本公司设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小组名单见附表1)由消防组长负责安排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小组名单见附表2)。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生产小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领导、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检查中应着重对厂内吸烟现象进行狠抓狠打,发现厂内吸烟现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第十七条 各生产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要动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全负责人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全部门提出意见,安全负责人批准,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核,报公司安全责任人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具

体解释见下列A、B、C解释条款)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A、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接作业,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灭。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安全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可靠性。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最大化。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想法或行动。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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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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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 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 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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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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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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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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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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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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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光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状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区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学籍时,务必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度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状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群众生活者;

(3)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贴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适宜的年级学习。

四、流失

凡未经批准中途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学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流失,各校应严格执行我区的《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学生流失的十项规定》应建立健全防辍控流机制,和控流制度坚持月报制度,设立学籍跟踪调查表,准确记录每个学生的学籍变动状况,杜绝中间环节学生流失。

如有学生流失,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并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区学校联合当地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五、留级与跳级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六、毕业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到达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区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由学校加盖“毕业”字样章,对贴合初中毕业标准条件的,由学校发给经成都市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完成证收,并加盖“市会考合格”章和“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初等学籍专用”字样钢印。

1、各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的课程标准、教学资料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一般在期中、期末进行,由学校同意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不得组织一命题的期中和期末考试。

2、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一样状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3、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者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发给奖状的由教导主任审核、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需经校务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审查透过,由校长予以公布。

七、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半欧、严重损失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状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忙他们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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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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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超防突检测范围进行采掘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 “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瓦检员、爆破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调度室主任职务

接到紧急汇报,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作业地点存在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强行安排生产的;安装、回收工作面未编制安装、回收网络图进行安装回收作业的;安装、回收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进行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地测科科长职务

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断层、陷落柱、突出危险煤层等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批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机电中心主任职务

担任主负提升任务绞车的安全设施失效或者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仍继续使用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同一地点发生两次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自动化科科长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安设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运输科科长职务

运输设施存在重大隐患而安排进行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开发办主任职务

煤矿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副处长职务

安全职责不清造成安全管理严重混乱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辩识制度执行严重不到位的;没有编制年度矿井重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没有进行避灾演习的;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其它安全监管责任严重不落实的;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十一条 上述生产业务科室科长(主任)免职的,分管科室科长及分管该业务的副科长一同免职。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队长和支部书记职务

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无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安排进行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仍进行作业的;无风、微风作业的;业务部门责令停产整改仍强行继续生产作业的;未任命主管工程师(主管技术员)组织生产的;队组安全管理严重混乱,在一定时间段多次发生事故的;本单位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生产业务科室、各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科、本队的“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同时,各生产作业地点也要制定本作业地点的“安全红线”,并在作业地点挂牌明示,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对触犯红线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免职、开除或留用察看的处分。

第十四条 “安全红线”考核由负责。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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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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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管理制度

企业要有一个团结和睦、遵章守纪和管理潜力强的领导班子,同时还要有强有力的职工队伍,才能到达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规定:最大目的就是消灭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我矿的具体状况,制度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采掘工作面事故的管理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技术管理是加强顶板管理,减少顶板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资料,是贯彻“安全第一”方针的一个重要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和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抓好采掘工作面事故多发地点的顶板管理。在编制、审批作业规程和布置顶板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同时编制、审批和布置防止事故多发地点顶板事故的措施。

2.采掘工作面事故多发地点是顶板活动剧烈,顶板破碎易于脱落的地点,在作业时,班组长,工人务必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严格执行“先打后翻”的原则。

3.队班长,作业人员务必搞好事故多发点的工程质量,安全质量检查员要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4.若两巷原采用梯形木棚支护,靠近煤壁线的10米内,在原棚梁下走双排金属铰接顶梁和金属支柱支护。往外10米到20米范围内,采用单排金属支柱支护。

5.两巷4要用金属可缩性支架(、锚杆)或金属棚梁支护,替棚时均采用十字铰接顶梁与金属支柱配套支护。

6.使用摩擦金属支柱回采工作面上、下端头部位,要求在两年内要全部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7.上端头上方第一架支架及下端头下方第一架支架与上、下顺槽内支架的距离不大于0.5米。

8.除工作面上、下端头已使用十字顶梁外,工作面运输机头部位要使用四对八根工字钢长梁支护,保证一梁三柱,交替迈步前进,上字钢梁要制成花边,以便与支柱顶盖配合,严禁工字钢侧向使用和不成对使用。

9.为了防治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冒落,务必使永久支护与掘进工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3米,如果顶板松软,务必使用前探梁紧给碛头。

10.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加快工作进度,减少顶板悬露时间。

11.每班加强队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并要建立登记记录册,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水灾的管理

防治矿井水的目的,首先是为了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的安全。

1.矿井地测部门要搞清矿井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及周边煤矿的关系,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2.在采掘工作面用打超前钻孔时,对掘进与回采工作面顶板、底板、侧帮和前方端头的地质构造、含水层及废弃垢道积水的具体位置、产状和突水的可能性等事故先探工作。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溶硐、含水层、穿水断层,可能有积水的废旧巷道或采空区以及其它可能突水的危险时,都务必打超前探水钻孔。

一般在距可疑灾水源70米外,在推进中的工作面打探水钻,钻孔深度应经常使用工作面前方持续5~20米厚的眼壁,钻孔树木一般不少于3个,打成扇形,直径在75毫米。

3.煤柱按规定留设不少于25~30米。

三、火灾的管理

矿井火灾会产生较多的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伤亡。我矿的煤炭经重庆煤研所鉴定,煤层无爆炸性和自然发或现象。

1.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火炉取暖和不准堆放易燃物。

2.矿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根据制度的措施:迅速撤出灾区及危险区的人员,稳定矿井分流,控制火灾的发展和火烟的蔓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灭火灾。

3.加强井口检身房的管理,严禁将烟火及穿化纤衣服的人员入井,造成井下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4.井下所有的机电硐室使用不燃材料建成。

5.井下使用各型电气设备务必是防爆型的,电缆是不延燃的。

6.严禁放空心炮和糊炮及失效炸药。

7.所运行的设备务必使用防磨擦与碰击火花的。

8.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灾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采取措施进行灭火。不能消灭火源的,按避灾路线的箭头方向及时撤到安全地点。

四、矿井瓦斯的管理

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越往深部开采瓦斯涌出量越大,危险性也越大,管理难度也增大。要想到达安全生产,务必做到两个方面:一是解决人的不安全因素,加强教育和培训,做到管理与技术潜力相结合,才能到达消除重大危险源为目的。二是进一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条例及法规,把十二字方针落实到实处,才能提高瓦斯管理的整体素质,使瓦斯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利益不受损失,保证公司生产安全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公司的稳定,快速发展为宗旨。

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员应具备的条件: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初中及其以上的文化程度,具有必须的煤矿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实习,考试合格,取得《瓦斯检查员上岗作业证》,并做到持证上岗。

2.基本素质:事业心强,安全意识牢固,法制观念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作风好,在工作中能处理一般事故,个性是矿井通风和瓦斯方面的事故。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冒落孔处、采空区密闭处等微风或无风区域,体积大于0.5立方米空间积聚的瓦斯浓度到达2.0%时,附近20米内务必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方法有:人工扇风法、封堵法、局部通风法、调节风量法、尾排法、风压调节法、风降法、风筒分支法。

4.检测范围:矿井总回风流、一翼回风流、采区回风流、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局扇进风流、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机尾、套内进1米处,临时上的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处,打眼放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包括密闭处和临时密闭处)等地点,都要检查瓦斯浓度。

5.检测部位: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在距煤壁顶(岩石或充填材料)各为200,(小于1米厚的采高时距顶底各为100)和采空区的切顶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的风流中进行测定,取其中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

6.瓦斯检查人员务必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务必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务必做到四对口,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同时汇报矿调度室和有关部门,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7.所有入井的管理人员,务必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掌握各工作地点的瓦斯变化状况,有问题时,及时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同时监管瓦斯检查员检测的数值,是否准确。

8.矿井务必安设监控系统,要有主机和备用机,要求24小时都有人员值班。

9.安设的位置恰当、数量足够,到达数据准确、灵敏度高、安全可靠,做到每七天进行一次校正。并贴上校正上面的有关规定和日期。

10.安设监控系统的供电电源务必取被控开关的进电原则,严禁取被控开关的负荷则。否则要重处。

11.掘进巷道贯穿时务必制度专门的措施,按审批的措施执行,个性是石门接穿煤层务必地质资料准确,措施可靠。

12.采掘工作面务必使用移动抽放,采后固定抽放泵,操作时务必按规定执行。

13.掘进工作面务必打泄排放瓦斯钻孔,按规定执行,在放炮时最大瞬间瓦斯年度不得超过2%,如果超过,务必停碛头来处理。

14.加强矿井的投入,提高矿井的抗灾潜力,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15.通风系统稳定,布置合理,实行分区通风风流,控风设施可靠,电气设备贴合国家所有的规定。

五、人的安全因素

人是可怕的动物,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冲突或情绪不稳定时,在作业中就会出现违章作业或违规指挥及不遵守劳动纪律造成违章现象,这就是事故的发生根源。要想解决人的安全因素,确保企业的发展,最主要的是加强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管理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用制度和办法来管理,才能实现一个统一的目标,把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及法规落到实处,才能更好的搞好安全生产。

六、其他方面

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就能消灭重大危险源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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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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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宾馆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宾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宾馆成立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宾馆经理

副组长:宾馆副经理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根据公司规定,宾馆组建义务消防分队,由副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五条义务消防分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宾馆消防工作要求,负责消防知识的普及。

2.按规定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了解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和灭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水源及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分布情况。

4.火灾初起时要积极组织人员疏散和实施灭火,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5.熟悉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火情严重时立即拨打火警“119”电话报警。

6.做到“三懂”、“三会”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三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四能”即: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消防安全负责制

第六条宾馆消防安全实行逐级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责任。

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宾馆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宾馆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制定措施。

5.加强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宾馆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规定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组织维修,保持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状态良好。

8.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对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领班主要职责:

1.结合本班的具体情况,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熟悉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重点和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器材配备情况,达到“三懂”、“三会”和“四能”。

3.每日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

4.定期检查巡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和器材,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5.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本班人员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十条总台服务员(消防报警系统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规程,会看火情位置,会手动复位,能看懂打印出来的信息。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每日检查消防报警系统,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时要交接消防报警系统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火警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宾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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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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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号令)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镇各类房屋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房屋改造系指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以及改变使用功能等改造活动。

本办法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管理,系指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管理,从而减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第三条 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中心具体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和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定工作,统一使用“xx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建设、规划、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五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对房屋安全性能有疑虑时,可以向房屋安全管理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遭受火灾、洪水、碰撞等自然、人为因素损害的和未按正常建设程序建造的房屋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六条 从事房屋租赁、买卖、抵押、交换等活动,法律、法规对房屋安全有要求的,当事人应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房屋产权人出售危险房屋的,应当告知对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危险房屋的治理作出约定。

第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制订鉴定方案;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现状和结构情况;

(三)现场查勘,详细检查、测试、纪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四)复核验算,进行结构和构件计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根据检测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签发文书,使用统一术语,签发鉴定文书,整理汇总鉴定资料,归档备查。

第八条 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及时派2名以上鉴定人员至现场查勘。一般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复杂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及采取安全措施建议。

第九条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专门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三章 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批

第十二条 房屋改造应保证房屋的原有安全性能,并符合城市规划、抗震、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不得因改造房屋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在住宅改造中,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不得进行改造:

(一)严重损坏未经维修处理的房屋;

(二)有险情或存在危险隐患未经加固处理的房屋;

(三)整幢危险房屋。

第十四条 房屋改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以下称改造申请人)必须提出相关设计方案,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结构安全审批:

(一)在墙体上开门、开窗、开洞口,拆改墙体;

(二)扩大原有门、窗洞口;

(三)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降低室内地面;

(四)在楼面上开设洞口或扩大洞口尺寸;

(五)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六)改变使用功能的;

(七)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层、扩(搭)建的;

(八)其它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项目。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改造的结构安全审批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屋改造结构安全审批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非所有权人申请的,还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其改造的证明);

(三)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改造结构安全审定书》;

(四)拆改异产毗连房屋相关连承重墙体的,应提供上、下住户表示同意改造的书面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改造申请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必须严格按审定的改造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结构。

第四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十七条 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大型建筑物,应指定专人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在暴风、雨雪季节,或遇其他灾害时,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作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工作。

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或存在危险隐患的房屋,必须按照下列类别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要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达到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但应加设警示标志,禁止使用;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九条 异产毗连危险房屋的各所有权人,应共同履行治理责任,所需费用按各自所占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发现白蚁蚁情,应按规定向白蚁防治机构报告,及时进行治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改造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时,应当及时劝阻,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造成损失的;

(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三)因拖延鉴定时间又不作出采取安全措施建议而发生事故的。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工作人员不如实对房屋安全性能、改造方案的使用安全出具结论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行为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有险不查、不报或损坏不修的;

(二)经鉴定为危险房屋或存在危险隐患而未采取有效解危措施继续使用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用途的;

(四)行为人由于施工、堆物、碰撞等行为危及房屋安全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改造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住宅改造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擅自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改造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改造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改造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七条 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辖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x年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24日xx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第2号令《xx市市区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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