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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食堂管理制度(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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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行政管理师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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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广西区域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

2、组织建立健全广西区域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并负责监督执行;

3、设定支撑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划,组织架构设计、薪酬及绩效管理体系的设计、人才发展体系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设,有效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真正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支持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4、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及人才梯队建设体系,对薪资内、外部调研、分析,薪资与绩效数据统计分析;

5、负责指导人资、行政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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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行政管理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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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定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

2.负责公司资质办理、取暂、升级,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3.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的管理以及年审工作;

4.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材料的编制、填报以及公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外联工作;

5.负责公司内部系统效率及有效性的研究(包括组织架构评估、沟通机制评估、管控机制评估、激励机制评估、经营风险评估、运营能力评估等);

6.协助做好信访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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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行政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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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为了更好的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所有的销售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所属销售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销售部经理职责

1、 对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

2、 对回款率的完成情况负责。

3、 对本部门员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随时对部门员工进行监督和指导,向公司提出对员工的惩罚和奖励建议。

4、 对本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每周定期对过去一周所发生的重点业务及技术问题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和学习。

5、 对本部门办公设备和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奖惩建议。

6、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7、 对本部门工作严格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本部门各员工出现的所有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二、 销售部工作流程

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1)销售员按照销售考核指标自行设计和计划个人月、周和每天的客户拜访计划以及书面记录每天工作日志

2)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向销售部经理汇报下周的客户拜访重点计划情况,并接受销售部经理的指导,并最终确定下周客户拜访与回访的重点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4)在拜访与回访结束后,应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并正确填写《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将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此项流程主要针对外协产品及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统采的产品

1)销售员在得到用户询价或招标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参加比价或投标(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2)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5)销售部经理对最终报价或标书进行审核(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进行打印

6)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商务谈判

2)销售员在与客户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通报相关情况(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3)与原报价或投标文件发生偏离的任何技术和商务条款需经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再次确认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内勤于当日保管存档

6)对于因客户原因无法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或客户电话/传真通知订货的必须由销售部经理(必要时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执行

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分部销售内勤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3)由销售内勤根据销售部经理审核的〈需货申请单〉开具《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4)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5)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内勤存档

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内勤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内勤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4)由销售分部将核实无误后的《退货详单》即红字的(需货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5)由销售内勤根据审核的《退货详单》开具红票的《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三、销售部管理制度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内勤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内容要详细、准确。因开票内容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内勤承担责任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1、销售内勤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况,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况周统计表

4)销售情况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况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况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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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食堂,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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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

为理顺食堂财务管理关系,现统一制订财务管理规定:

(一)关于设置账户和财务人员的规定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账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二)关于费用开支范围等有关财务规定

1.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2.水电费作出预算,在“销售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3.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4.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5.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三)关于补贴问题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建议设置食堂的单位,都要成立监委会,在员工中选举监委会成员,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和监督,责任是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每月账目由职工食堂向监委会汇报一次,并抄报财务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员工公布职工食堂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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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行政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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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公司管理,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 公司的财产为全体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 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部门、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内部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部门、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 工的技能、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清晰明确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欢迎就公司事务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各类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平台,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能力。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开支,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九条 注重个人仪容仪表,形象健康自然,按规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注意公共形象,讲文明讲素质。

第二十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一条 工作上服从领导,同事之间彼此配合,生活上大家团结互助,关爱互敬。

第二十二条 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到尽职尽责,尽善尽美,不拖沓、不推卸,做到精神饱满,干劲十足。

第二十三条 对待客户要有服务意识,做到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待人接物要讲礼貌、懂礼仪。

第二十四条 做到爱惜公物,合理使用,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五条 坚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技能,精通业务。

第二十六条 做到积极进取,保持身心健康,积极开拓创新,努力多做贡献。

第三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二十七条 为实现公司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 前台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十八条 公司前台直接展现着公司的第一形象,是公司的重要窗口,也是公司内外沟通的桥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是前台管理的核心要求。

第二十九条 前台人员应至少提前10分钟到岗,打开门窗、办公设备、照明设施等。

第三十条 接待来访时。需明确访问对象、访客称呼、是否有约,根据需要带入会谈房间;公司领导的客人经核实后,带进指定的房间、奉茶倒水。如暂时不能接待,则请客人稍坐,并说明情况。

第三十一条 及时接听电话,耐心解答,如遇到不能解答的,应转接相关人员接听。通话结束一般应待对方先挂电话。

第三十二条 前台人员负责联络快递人员寄出物品,对收件进行登记并分发。

第三十三条 做好公司饮用水、纸巾、纸张、杯盘、茶具、清洁工具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工作,监督办公室环境卫生情况。

第三十四条 做好报刊杂志管理。及时更新报刊阅览夹,做好废旧报刊杂志的收集工作。

第三节 文件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正式文件由行政部负责起草。文件形成后,由公司领导批准发布。属于秘密的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三十六条 文件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通知、公告、请示、报告、会议纪要,均属发文范围。部门需以公司名义对外行文的,须经领导同意后由行政部按发文流程负责行文。

第三十七条 外来的文件由前台文员负责签收、登记。签收后应及时报送,不得积压迟误。

第三十八条 外来文件需批示处理的,应由前台文员报请公司上级领导批示处理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机密文件复印、传真、扫描和借阅,均须得到公司领导许可。

第四十条 文件的立卷存档。立卷存档文件范围包括:公司重要通知、公告、汇报;领导重要发言材料、先进事迹、重要活动宣传材料;建筑图纸,设备资料,财务报表,人事资料及外来重要文件等。

第四节 印章证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等印章;公司证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财政登记证及其它证件。

第四十二条 公司印章由公司领导管理,或交由指定人员管理。

第四十三条 行政部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单独或协助办理证照的申报、注册、年检、变更、注销、备案等事项,相关文件和材料由公司领导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四十四条 公司印章、证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需使用、复印办理有关事项的,应事先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四十五条 公司印章、证照须避免丢失、损坏,要明确保管人员。如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及时办理挂失、作废和补办手续。

第五节 办公物资管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办公物资包括一般低值易耗物品及高值办公设备,由行政部负责购买、登记入库、发放、管理。

第四十七条 办公物品采购。经部门主管同意,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专人负责购买。

第四十八条 办公用品、设备均须做好台帐,明确使用人或保管人。

第四十九条 办公设备应合理使用,注意维护保养,保障办公的正常进行。若有故障需检修的,应由行政部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第五十条 存放办公用品的房间、储物柜钥匙由专人严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办公物品损坏、报废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六节 合同管理

第五十一条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由合同经办人员与对方进行初步接洽、商谈,合同由行政部起草或初审,由公司领导进行最终审核、签订。

第五十三条 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对方签订合同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有授权书。

第五十四条 凡需有关部门批准、备案的合同,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上报批准或备案。

第五十五条 合同签订后,涉及公司收付款的合同,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将合同送至财务室,会同财务室按公司领导指示的时间、方式、价款进行收付。

第五十六条 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生效合同对外付款。无合同、合同未正式生效、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 账号不一致的,财务在请示领导以前,不得对外付款。

第五十七条 合同用章、合同文本由公司领导指定人员保管。

第五十八条 签订虚假合同的、利用合同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予以处罚,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节 会议管理

第五十九条 会议类型。会议一般有部门例会、公司经营会议、公司大会、临时会议、对外会议等。

第六十条 召开部门会议的,一般在周一举行,由各部门负责组织,由部门主管主持会议。参加人员为部门主管、部门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安排本周部门工作等。

第六十一条 召开公司经营会议、公司大会、临时会议的,由行政部负责组织,主要内容为分析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经营路线,解决经济问题;公司大会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一般为一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参加人员视情况而定。

第六十二条 召开对外会议的,一般由行政部门组织,由公司领导主持,或由上级部门组织和主持,行政部做好协助工作。

第六十三条 会议纪律。参加会议人员应准时到达;携带必要记录工具;会议开始前,应尽量把手机铃声调为震动,尊重他人,尊重会议;会议发言须文明礼貌,避免语言粗俗,更不能语言攻击。

第六十四条 行政部负责做好会议前后的各项后勤支持工作。

第八节 安全与保密

第六十五条 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保障人员财产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涝、防止人为破坏、责任事故等。

第六十六条 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应组织安全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公司具体安全保卫工作由物业部门负责。

第六十七条 安全保卫人员因失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岗位责任和奖惩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八条 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要保持经常性,员工应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

第六十九条 公司保密规定。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不能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七十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商业谈判中的事项;3.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4.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5.其他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七十一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得复印、摘抄、拷贝秘密文件、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将秘密文件带至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谈论。

第七十二条 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得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开除,构成商业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节 车辆管理

第七十四条 公司车辆应为业务开展做好服务,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第七十五条 车辆如需送厂修理保养,须事前向公司领导申请。

第七十六条 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驾驶人员负责办理。车辆的各类资料交行政部存档或者直接由驾驶人员保管。

第七十七条 驾驶人员应注意合理使用、勤加养护以及减少开支。

第七十八条 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带情绪开车、有故障开车,避免违规行为或事故发生。

第七十九条 外单位或人员借用车辆,应事先得到公司领导许可,私自借车的,若发生意外情况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八十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十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即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聘用、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八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岗位编制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计划,由公司领导决定或变更。

第二节 招聘录用

第八十三条 招聘原由。为推动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需要增加人才储备;因业务扩充需扩大编制、增加人员;人员异动,需进行人员补充。

第八十四条 用人原则。用人唯贤,德才兼备;能者上,庸者下。

第八十五条 招聘流程。(一)确定人员需求;(二)由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三)筛选人员面试;(四)面试;

(五)综合面试意见,得出是否招聘结论;(六)面试满意的,通知入职。

第八十六条 招聘人员。(一)内部招聘:员工可自荐、部门推荐,最终由公司领导决定;(二)外部招聘:可以通过网上招聘、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等形式进行。

第八十七条 初步甄选。根据求职人员的资料,以及岗位要求进行甄选,从中选出面试人员,通知面试及要求。

第八十八条 面试要求。(一)面试时间合理安排, 面试前做好准备工作,布置好场所;(二)普通员工由用人部门和行政部进行面试,管理人员由用人部门、行政部进行第一轮面试,由公司领导进行第二轮面试;(三)面试时要从求职人员基本情况、专业技能、工作经验、个人性格等多方面进行了解,综合判断;(四)查验面试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证书,收集资料、证书复印件。

第八十九条 面试合格的,由行政部通知其入职并告知注意事项,如提交个人免冠寸照2张。

第九十条 正式录用后,由行政部做好相关人事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以及会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第三节 试用与转正

第九十一条 试用期限。求职人员面试合格后,确定其试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第九十二条 试用期解聘与离职。试用期内员工有违规行为、能力明显不足或其他原因可予以解聘;员工提出离职应提交书面申请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十三条 转正。员工试用期期满后向部门主管提交《转正申请书》,申请转正,由部门主管进行评估,再将评估意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十四条 转正后,由部门主管将工资调整、社保办理等情况分别通知财务和行政部。

第四节 薪资待遇

第九十五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九十六条 薪资构成。员工薪资由工资和奖金组成,奖金根据个人表现、企业经营情况发放。员工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通讯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等方面构成。

第九十七条 薪资发放。公司每月2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相应调整,发放时向员工出具工资条,并由员工签收。

第九十八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提供劳动保障。

第五节 考勤规定

第九十九条 为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员工自我约束,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条 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实行一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30至12:00,14:00至18:00;安保人员实行倒班制,即三班倒或两班倒,每班次工作8小时或12小时;保洁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天 7:30至11:30 13:30至17:30。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设专人负责考勤,所有员工须按时打卡或签到,遵守相关要求;因工作原因无法签到、打卡或漏打卡的,返岗后应当向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一百零二条 员工应按时上班打卡,迟到10至30分钟罚款2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罚款30元/次。

第一百零三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获批准即离岗,以及假期逾期却无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的扣全天工资,旷工一天的罚扣两天工资,连续三天以上旷工的公司可予以开除。

第一百零四条 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因事请假,请假时间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申请的,应于上班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

第一百零五条 病假。员工休病假须有医院证明(病历表、医嘱、药品单等),否则按无薪假期计算。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日工资60%计发,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的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事假。事假均为无薪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一百零七条 婚假。请婚假时须有合法的结婚证,且结婚证登记日期在入职公司后;带薪婚假为3天,若为晚婚且初婚的再增加10天(女大于23岁,男大于25岁)。

第一百零八条 产假。产假不少于90天(含节假),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支付。产假指第一次生育,非计划生育产假均按事假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丧假。公司员工亲属丧亡的,经批准可请3个工作日的带薪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 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日期、天数休假。

第一百一十一条 年休假。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安排,年休假原则上不超过10天,且要求一次性休完,不跨年累计。

第一百一十二条 值班和加班。公司值班人员须按照考勤时间上班,公休日值班加班的应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应加发补贴,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的按国家规定发放。

第六节 考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为提高公司员工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工作积极性,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 考评分为月度和年终综合测评,考评结果与员工工资奖金和职务升降挂钩。月度考评中,普通员工月工资中的100元,部门主管月工资中的200元,为绩效浮动工资。

第一百一十五条 考评分为员工自我评分、部门评分、公司领导评分,其中公司领导评分为最终评分。考评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第一百一十六条 考评指标,主要考评员工工作态度、工作成果、执行能力等。

第一百一十七条 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评总分90分(含)以上为A级(优秀)、总分80分(含)以上为B级(良好)、总分60分(含)以上为C级(及格)、总分60分以下为D级(不及格)。月度考评成绩为A级的浮动工资加发50%、B级加发20%、C级的正常发放、D级的扣发50%;年度测评成绩为A级的年度绩效奖金加发20%、B级加发10%、C级的正常发放、D级的扣发20%。

第一百一十八条 绩效考评制度实施细则根据公司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

第七节 培训与发展

第一百一十九条 为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现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二十条 培训内容与类型。公司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培训一般有入职培训、专业培训、理论培训和综合培训等,根据公司实际推行和开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培训职责。培训由行政部及各部门主管负责,根据公司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和信息。

第一百二十二条 内部培训:根据培训需求,由行政部及部门主管负责制定计划、制作讲义,科学安排培训时间。

外部培训:需要专业讲师培训的,根据公司领导要求,由行政部进行联系和安排。

第一百二十三条 培训要求。培训应严格对待,不得马虎应付,培训要保质保量,注重培训效果。

第一百二十四条 培训方式。包括:会议传达、现场剖析、标兵示范、情景模拟、专题讨论、观看视频、举办比赛、户外训练等。

第八节 辞职辞退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为规范员工辞职、离职及公司辞退操作程序,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员工试用期需离职的,须至少提前三天递交辞职申请书。员工转正后需离职的,应提前15天递交辞职申请书,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办理工作移交及相关手续。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具体流程:员工向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由部门主管递交公司领导,最后由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准予辞职的,部门主管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办理包括终止保险在内的手续,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通知财务进行工资结算。

第一百二十八条 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以下人员: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规定和职业道德的;严重失职、以权谋私,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多次考评不及格,经调动工作又不能胜任或不愿调动的。以上情况辞退的,公司不予经济补偿,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索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九条 部门主管建议辞退员工的,应当说明辞退原因,上报公司领导审批,批准的则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膳食管理规定

第一节 食堂管理

第一百三十条 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营养丰富、提供优质后勤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职工食堂,专门为职工提供膳食服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食堂财产归公司所有,食堂为非盈利性福利机构,每月基本做到收支平衡

第一百三十三条 食堂收支帐目要求清晰、准确,做到日清月结。

第一百三十四条 财务核定一定数额备用金为食堂周转金。食堂采购根据就餐人数、标准采购,经验收后签字入帐。

第二节 就餐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每天提前通知或订购就餐数量。因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就餐,须及时通告行政部经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制定就餐时间:

早餐:7:50-08:20

午餐:11:50-12:20

晚餐:18:00-18:30

第一百三十七条 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做到无脏物、无异味、无污迹,餐具清洁干净、勤擦洗、勤消毒,做无毒无菌。

第一百三十八条 对饮食加工器皿,注意使用安全,消除事故隐患;注意饮食卫生,防止中毒

第一百三十九条 主动、积极地听取员工对用餐要求、意见,积极改进食堂或外订工作,公司对每月用餐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月度用餐统计表。

第六章 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百四十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公司财产物品。

第一百四十二条 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一百四十三条 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电量大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不私接电路。

第一百四十四条 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

第一百四十五条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赠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第一百四十六条 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和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第一百四十七条 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

第一百四十八条 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进排除事故隐患。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等不良活动。

第一百五十条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及进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第一百五十一条 水电等费用在公司规定的额度内由公司承担,超过额度的由员工自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管理文件的修正、解释、施行以及作废由公司领导层决定。本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管理文件自公司领导正式签发之日起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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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行政管理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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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监督及执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绩效考核等制度,负责行政类公文起草发布;

3、员工入职、转正、离职、晋升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与管理;

4、及时准确的更新员工通讯录及内部人员档案,各类人事行政文档的存档与保管;

5、管理公司网络、邮箱,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登记管理,办公室设备管理;

6、员工考勤系统维护、考勤统计及外出人员管理;

7、负责员工工资核算;

8、负责组织公司相关会议以及企业文化建设推广;

9、负责协助上级对新员工进行企业制度与文化的培训工作;

10、负责企业资产配置(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包括清点、维护、登记等;

11、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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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行政管理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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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工作,保障公司在任何情况下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定,正常运作;

2、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后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与追踪;

3、负责公司的办公用品、卫生、安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得力;

4、负责行政部与其他部门间的协调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5、负责监督员工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做好工作区5S管理;

6、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证件办理,文件管理及费用管控工作

7、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8、进行招聘渠道的拓展,维护及网络招聘信息的发布和更新;

9、根据招聘需求,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人员的约见和选拔工作;

10、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推动,员工活动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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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行政管理师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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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招聘组队、考勤监督、人事手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协助店长做好团队建设。

3、负责门店形象、员工工作形象及网络照片形象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合同、收据和款项的每日检查,负责成交单资料初审和定期上交财务部门,复核所在门店的收入/成本。

5、负责门店管理费、水电费、租赁税费、办公费用、维修费用等的管理,及租金发票的递交等。。

6、协助店长执行和监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地。

7、完成上级在上述职责范围各条款以外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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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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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 责任人及管理范围

1、由集团行政部负责公司厨房管理。

2、由集团行政部——后勤专员负责管理厨房物料购买、卫生、就餐人数、菜单管理。

3、后勤专员负责提供午餐时回来就餐人数,并安排好晚回公司人员的午餐。 4、厨房厨师为厨房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午餐及晚餐的烹制、卫生打扫。公用餐具的清洗及消毒。

5、厨师要按照公司提供的菜单烹制午餐。

6、厨房烹制物料不足时,由厨师填写《采购申请单》提交后勤专员,由后勤专员核实后并报集团行政总监审批后,安排购买。 第二项 厨师管理

1、负责午餐伙食物料(肉类、蔬菜等非主食原料)的购买。调味品、主食原料及清洁用品等短缺时,提前向后勤专员申请补足。

2、保证食物原料的新鲜,清洁卫生,无毒无害,保证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 3、按后勤专员提供的就餐人数烹制午餐,只可多不可少。(注:份量或份数,以节约、合理为原则)。

4、饭后打扫厨房,保证厨房的的干净卫生,做到餐具、厨具洗刷干净,摆放整齐,地面拖洗干净,关闭各电器电源,将抹布洗干净挂起,垃圾倒送,保证水池、下水管道通畅,如有异常,及时反映。

5、公用物品(筷子、碗)每2天用开水煮沸10分钟。

6、厨房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每周清理一次,保证冰箱清洁无异物、无异味。

7、负责保管厨房餐具,员工个人餐具由自己保管,放在指定位置并符合厨房管理规定。

8、保证午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按时开饭。

9、每天剩余食物用保鲜膜封好,收藏。第二天及时食用,第二天仍未吃完,必须倒掉。

10、爱护和节约粮食、副食品和易耗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11、如第二天休息,要预留第二天要用的基本伙食物料,并将当天的各种餐具清洗干净,以备第二天用。

12、请假需提前1天以上时间,告知行政专员,以便行政专员安排工作。 第三项 厨房工作管理

1、每天厨师到公司后,进行称菜,(每天必称)然后进行登记。每周报销一次。

2、每日早会后人力资源部将公司到勤人数告知厨师。

3、午餐前将晚回公司就餐的人员名单告知厨房,进行留饭菜,保证每位晚回员工回来能够就餐。

4、每日午餐后,在下午上班前检查厨房卫生,厨具摆放整齐,洗刷干净,垃圾倒掉,水池干净。地面无污渍污水、抹布全部洗干净晾开、剩饭、菜盛起放好、断开所有电源及煤气开关。

5、监督员工用餐浪费、可对浪费严重者警告、处罚。

6、对于由于公事晚回员工,厨房工作者未能清理厨具时,有责任清理。厨房工作者请假或其它原因导致需要安排卫生值日时,按内勤值日表顺序进行。

7、集团行政部对误餐人员、餐数进行统计,并做报表,于每月1-3日跟考勤表一起递交部门主管审核后交财务。

8、安排晚餐,下班前告知留守公司人员晚餐烧制情况。 9、厨房伙食物料的购买,先申请,后经主管安排后购买。 第四项 就餐管理

1、员工就餐时,由厨师打菜、自己打饭。打饭时注意自己吃多少打多少,做到不浪费、倒饭,经发现者,且无正当理由者,给予警告一次,第二次罚款10元,3次以上将对此人重新考核。由公司全体员工监督,集团行政部执行。

2、公司食物、物品、餐具未经允许,任何员工私自打包或带走,特殊情况必须申报集团行政部。

3、饭后洗碗前,将碗内剩余饭菜倒干净再洗,防止堵塞下水道,违者,第一次警告,以后按50元/次罚款。

4、饭后将洗干净的碗筷按要求放置在规定位置,不可乱放,否则发生丢失、混用公司概不负责。

5、对厨房饭菜有意见或好的建议可向行政专员反映,不得互相议论或指责厨师。

6、以上几项有屡教不改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中大集团行政办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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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行政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6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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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签发制度

县委公文处理及签发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共四川省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以及《县委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1、以县委名义制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文件,须经县委全委会或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由县委书记签发。

2、以县委名义制发的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

3、经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任免、提名、推荐重要干部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

4、以县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常委签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文件,经分管常委审核后,由县委书记签发。

5、党政联合行文,由县委有关部门起草的,经县委办公室核稿,转县政府会签后,再由县委办公室办理;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的,经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县政府领导审签后转县委办公室办理。

6、县委常委会纪要由县委办负责起草,经分管副书记审核后送书记审定签发。

文件签收登记制度

一、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亲启的外)均由机要室收发员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三、收发员拆封和签发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须将标题(文件摘要)、发文字号、来文单位、件数、收文时间等逐项进行登记,编号,保管。

四、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工作需要借阅的可按有关规定复印或借用。

文件登记分发制度

一、文件收发、登记、呈送由专人负责。凡正式文件均须均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作好登记后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公文。

二、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三、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一一加以注明,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四、分发文件要准确、及时。分发文件人员要熟悉单位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及领导同志的分工,遇到疑难或重大问题不能解决时,要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并及时掌握变化情况)。重要文件或急件要及时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以免压误,并在左上角标上紧急标签。特急文件,除催促经办单位及时处理外,应向分管领导报告。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五、误分的文件,应及时退回分文单位,不能压着不退不办。

文件复制汇编制度

一、文件的复制。复印密级文件,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绝密级公文和发文部门规定不准翻印的公文,不得自行复印。因工作需要翻印或复印上级机关发给的密级文件,须经文件制发机关同意。经批准同意翻印或复印的文件,翻印件和复印件上要标明翻印、复印机关的名称。翻印、复制的文件按正式文件一样严格进行管理,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要严格控制复印数量。严禁将密级文件拿到社会上营业性的复印场所复印。

二、文件的汇编。汇编上级机关的秘密级以上文件需向上级机关写出书面请示,并附上汇编文件的目录,经发文机关批复授权后方可汇编。经批准汇编的文件,汇编本应按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并按机要文件进行管理。汇编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文件拟办阅签管理制度

一、市以上文件由保密办负责送主任批阅。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按批示意见办理。有催办查办任务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办负责。

二、各类电报由机要局负责送主任阅批,并负责传阅。领导人有批示意见的,送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三、县委、县委办文件,按正常渠道分发,做到迅速及时,不出现漏发、误发问题。

四、乡镇和县直部门发来的文件,由秘书综合科办理,属需要书记阅批的报告、请示等,先送主任阅处;属发给书记的信件按程序送书记办公室;一般资料性文稿,除写明各科室收的其余都交分管文字的主任阅批。

五、从事内收发的文秘岗位人员负责县委领导各类文件的传阅工作;综合秘书岗位负责办公室正副主任、挂靠单位领导的文件传阅工作。

六、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级机关、各乡镇文件登记造册按领导排名依次送各位领导传阅。

七、紧急文件及时登记、及时传阅,保证文件的时效性。绝密、机密、秘密文件按传阅范围登记造册,专卷传阅。

八、文件传阅要履行签字手续,送出文件要登记,退回文件要销号。领导与领导之间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文件夹内的文件随意抽出或丢失。每个传阅卷每人阅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天,阅后的文件要及时交回综合秘书岗位销号,阅件人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九、文秘岗位相关人员对传阅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清点、核对,妥善保管。做好中央、省、市文件年终清退时的准备工作;做好有查考利用价值文件的平时归卷工作;做好年终文件的销毁准备工作。

文件分类传阅制度

一、为做好文件的传阅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收到各类文件后,由机要室收发人员在做好文件的收发、分类、编号、登记工作后,认真填写收文处理单,附在所传文件上,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三、根据领导的批示,对需传阅的文件分类别传阅,领导批示需具体部门、个人承办的文件要及时送阅承办人。需要复印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同时通知相关部门传阅或复印送阅,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传阅过程中擅自复制或损毁文件和资料。

四、凡经领导批准,需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具体负责文件传阅整个过程的服务管理工作,不得任意扩大传阅范围。

五、凡涉密文件的传阅,均应严格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具体办理。阅办单位一般应于当日把阅示文件返回机要室,特殊情况须办理借阅手续。

六、送阅文件要及时、准确、迅速,急件急送,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收回、清点注册、整理归档。

立卷归档制度

立卷归档工作是文书处理过程的最后环节,是档案工作的基础,为了使案卷更好的利用,发挥其作用,便于管理和查找,特作如下规定:

一、归档时间:

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份报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移交本机关档案人员。

二、归档要求:

1、凡是本机关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年度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和电子文档都应归档立卷。

2、归档的文件材料(原件、修改件、正式件等)和电子文档,应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并根据其性质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确定保管期限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以便保管和利用。

3、具有永久和长期保管价值的案卷内“备考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4、对需要归档的案卷,在装订时必须认真检查。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的材料一律不得归卷,有者必须用钢笔重新抄写或复印。装订做到结实、整齐、美观,便于长久保管。

5、每年的文件材料和电子文档,要在第二年的四月末前装订成册。

档案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国家、省、市、县各单位的各种文件分发、传递、搞好年存档文件的归档立卷工作。

二、收发文件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对各类文件及时处理,急件随到随办,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发出。

三、对每件收发文件要认真分类登记,马上送办公室主任手中,•对领导的批示、批复,一般要在当天或第二天转送有关部门承办,对返回的文件要妥善保管,年终立卷做到一件不缺。

四、要协助领导搞好保密检查,做好保密宣传。

五、半年核对一次文件,以免丢失,文件借阅要认真签字。

六、有计划的抢救历史档案,使档案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七、负责接收财务档案,科技档案的编目和管理工作。

八、平时注意收集、整理文件材料,为年末装订打下基础。

九、对案卷进行认真分类登记入册,并随时记载借阅利用情况。

十、及时为机关、为领导提供利用档案资料,做到查找迅速、准确。

十一、热情接待来档案室查找文件的同志、并且对查档人进行保密宣传。

十二、做好县委办的资料、刊物的登记。

档案借阅查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办公室档案原则上仅供本单位借阅查阅利用,不得外借。

二、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查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查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查阅手续。借阅查阅文件档案,需首先填写借阅查阅登记表,履行批准手续,方能借阅查阅。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三、借阅查阅时需由档案员按指定内容查出,借阅查阅人不准随意翻阅案卷。借阅查阅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删改、涂写、拆损案卷、拍照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绝密、机密、秘密档案借阅查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五、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准借出。

六、复印档案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摘抄、复印档案资料不准外传和翻印。凡私自抄录、拍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追究责任。

文件的清退销毁制度

1.办公室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机要室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积极设法追查和补救。如遗失密件,还要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

2.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承办、借用的文件等清理退还,个人不得带走。

3.销毁文件分为纸面文件销毁和电子文件销毁两类。

4.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5.销毁密级公文必须逐一登记,任何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秘密公文。

6.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销毁。销毁公文必须实行二人现场监销。应由办公室机要室收发员和指定的专人,在分管领导及县保密局的共同监督下到指定地点销毁。电子类文件删除后必须清空回收站。在销毁过程中,应禁止无关人员介入,不得失落、遗漏。

7.严禁向废品收购等部门出售内部文件、内行刊物和内部资料和其他涉密物品。

信息报送制度

1.要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中心,及时为各级党委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信息服务;信息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信息敏感性。

2.必须遵循真实性、时效性、全面性和保密性的原则。一般动态性信息,力求当日发生当日报送;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在请示有关领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市委办公厅,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措施、原因、后果等;每季度要报送一次反映全县社情民意的综合材料。

3.信息的撰写要力求选题准确,立意新颖,语言简洁,层次明晰。信息的校核要严肃认真,从语言、文字、思想、内容到数字、标点、格式、引文等都要确保无误。

4.严格信息签发制度。上报常规性信息由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发,分管副主任外出时,委托其他副主任代签;上报紧急重要信息(包括涉及县内工作问题的新闻、调研文章或其他“问题信息”)必须由主任甚至分管县领导、县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下发信息在印发前必须经分管副主任审阅,重要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审阅。

5.信息传递要快速、高效。上报信息在签发后从专网当日上报。加急和特急信息要随编随发。《盐边信息》编印后,由文秘直接分送县委领导。

6.做好节假日期间的信息值班工作。对节假日期间发生的紧急重要信息,要立即向县委和办公室领导汇报,经同意后,以“特提”电报的形式报送省、市委办公厅值班室。

7.办公室实行全员报送信息制度。办公室各主任和所有文秘人员都参与信息报送工作,承担信息报送任务。

8.信息会商制度。每月月初对上月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研究近期信息工作,确定重点和方向。

9.责任量化制度。把信息报送和采用任务分解到人,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

10.考核奖惩制度。根据报送采用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信息工作奖惩办法,每半年对乡镇、部门和办公室内部的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励,通报后进,调动工作积极性。

11.约稿制度。加强与市委办公室的衔接沟通,掌握信息需求动向。每月月初下发信息要点,根据需要随时调整确定信息要点,要求乡镇、部门和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整理上报,为办公室提供第一手材料。

12.信息调研制度。加大信息调研力度,变零敲碎打为深入调研,注重综合调研信息的采写编发,定期开展信息调研活动,及时为党委决策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

13.档案制度。办公室确定专人对上报信息、下发信息和《盐边信息》归档登记,负责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各股室(班)负责人对办公室承办的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和报告负责,并督促值班人员或信息部门认真做好向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紧急重大情况报送工作。

二、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主要包括:

(一)由于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大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较大的事件;

(二)民族、宗教、边界纠纷;

(三)金融挤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工资和养老金发放、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请愿、罢工、罢市和非法集会、游行等重大情况和事件;

(四)各种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

(五)爆炸、抢劫、盗窃、凶杀、故意纵火等重大刑事案件;

(六)火灾、水灾、地震等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和各种疫情;

(七)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

三、县委必须向市委报告的紧急重大情况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是:

(一)县所在地城市3级以上有感地震,其他地区5级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破坏性地震;

(二)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重伤累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死亡2人、重伤6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等自然灾害;

(四)一次死亡2人、重伤6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生产事故或涉及10人以上的重大中毒事故;

(五)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的重特大刑事案件;

(六)30人以上有可能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10人以上有可能到省委省政府上访的,或特殊人物、影响面大的上访事件,当地发生的参与集会人数可能在100人以上的,有暴力倾向或可能诱发暴力行为的事件;

(七)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人数虽少,但造成工厂停工、学校停课和城市交通堵塞的群体性事件;

(八)各种重大疫情;

(九)其它各类重要情况。

四、凡有紧急重大情况发生,各股、局、室、班及值班人员在及时妥善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及时、准确地先向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根据办公室领导要求及时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一般情况下,应在2小时以内将有关情况形成材料按规定程序上报,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规定时限的视为迟报。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主要,晴况,再书面报告详情,并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五、对紧急重大情况的报送要视不同情况,及时请示县委有关领导后确定报送程序、范围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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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财务,全文共 9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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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县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惠东县县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管理。

第四条 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买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

(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与供应商恶意串通;

(六)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开标前泄露标底;

(八)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

(九)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 结算管理

第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二)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三)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大宗印刷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对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小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出差人员在外使用现金支付费用的,应由财务人员将报销金额归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里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科目按县直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九条 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二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不销账、不缴回余款等逃避监管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领用存账、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 财务机构

第三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要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十一条 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三条 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二)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

(三)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

(四)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五)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六)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七)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八)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九)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

(十)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

(十一)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财务会计人员短期离职,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临时接替。

第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依据《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监督工作负领导责任。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进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是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内容一般包括: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标准、专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资产管理措施落实、往来款项的发生和清算、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八条 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申报、审查程序。单位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对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可靠,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漏编、重编,预算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执行,有无随意调整预算或变更项目等行为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 单位收入的监督。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这部分资金涉及政策性强,应加强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单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二)是否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三)对于按规定应上缴国家的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有无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况;

(四)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是否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是否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四十条 单位支出的监督。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支出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其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讲求经济、实效、有无进一步压缩的可能;

(二)各项支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使用;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有无互相攀比、违反规定超额、超标准开会、配备豪华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施;

(三)基建或项目支出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是否划清,有无基建或项目支出挤占单位经费,或单位经费有无列入基建或项目支出的现象。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有无由单位经费负担的现象。是否划清单位经费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有无将应由经费列支的项目列入经营支出或将经营支出项目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现象;

(四)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据国家统一规定或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各项专用基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

第四十一条 资产监督即对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督促,包括:

(一)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使用现金;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有无随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条抵库的现象;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二)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有无本单位资金被其他单位长期大量占用的现象;

(三)对各项负债是否及时组织清理,按时进行结算,有无本单位无故拖欠外单位资金的现象,应缴款项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上缴,有无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现象;

(四)各项存货是否完整无缺,各种材料有无超定额储备、积压浪费的现象;存货和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入库、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损失浪费,甚至被盗的情况;

(五)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固定资产有无长期闲置形成浪费问题;有无未按规定报废、转让单位资产的问题发生;

(六)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有无对外投资影响到本单位完成正常的事业计划的现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评估的价值是否正确。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控、财务公示等制度,应确定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审查。单位的财务执行情况,应在一定的范围、时期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一把手)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经同级审计部门进行任期审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每月25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管理、支付、存取及有关的结算工作,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和挪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负责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及支票的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3.负责日常的收付及报销工作,严格审核原始票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开支有权拒绝受理,做到收款有收据,付款有凭据。

4.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帐,已办理完的收、付款凭证按序、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银行送款、结算及银行有关业务往来工作。月末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负责记账凭证的填制工作,要求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内容完整。

7、每月25日前编制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报告单,连同会计记账凭单交予会计人员。

8、负责药费、补贴等项的造册、发放工作。

三、内部牵制制度

1.岗位分离。会计、出纳岗位分设,不得互兼,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2.账钱分离。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业务由出纳办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票章分管。出纳人员掌管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会计人员保管“统一收据”,发出时做好登记,以旧换新。

银行预留印鉴(单位财务章和法人章),由出纳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签发支票双人盖章。

四、预算资金管理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单位一切收入、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根据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镇财政审核一把镇长审批后,下达部门预算指标,并按单位用款计划进行拨款。

3、要按照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4、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预算外和专项资金管理

1、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各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乱收费。

2、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均为国家财政性资金,按照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收取的支教费、出租收入、经营收入、业务收入、回扣款项、其他收入等要全部缴存财政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直接坐支、公款私存及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但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3、专项资金管理。凡属工程、基建、 维修、拆迁、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向镇财政上报资金拨款报告,经一把镇长签字审批后拨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截留挪用。

六、支出票据的管理要求

1、公用经费支出必须凭正式发票报账。比如: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礼品及招待费、汽车修理费等支出,要求索取正式发票报账。

2、支出票据上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的名称;开票的日期;出票方单位公章(要求:清楚);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支出票据,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有错误,要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4 、对修车费、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药品等支出票据,票后必须附有出票单位盖章签字的明细表或验收证明。

5、加强票据规范管理,严禁白条入账。

6、各项支出票据,签字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七、支出票据审批手续

1、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由财务制表人签字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方能发放(或送交财政局进入统发)。预算内资金工资项目的发放,严格按照区人事局的批复和镇财政的通知标准发放;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任何单位不准私自提高发放标准、扩大发放项目。

2、公用经费支出,不论预算内或预算外,凡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要由经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凡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镇财政审核并报分管镇长批准后,方能使用,同时由经手人、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八、固定资产管理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年度终了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并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真正做到账实相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手续必须齐全,并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对应该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审批、销账手续。

3、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等)。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先向镇财政办公室出具书面申请,经财政办核实同意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处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其变价收入作为预算外收入,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九、其他规定

1、会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档案的内容、保管时间、移交和销毁,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各预算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财务工作,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的会计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镇财政将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审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镇财务管理规定的单位,要责令其改正;对不重视财务管理、不执行本规定或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要求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或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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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工地食堂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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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患有的人员严禁从事厨房工作。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不留长指甲。禁止上班吸烟饮酒,不准随地吐痰。炊事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工作衣、帽),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戴口罩。

2、厨房工作人员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严防食物中毒。

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中按照食材自行搭配,力求做到色味,花样、品种多样化。食材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4、厨房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持员工就餐纪律,要求就餐人员按秩序排队取餐。

5、厨房工作人员应合理控制成本,对食材等使用和处理都要本着避免浪费的原则,对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处置,严禁浪费公司财产,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7、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和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及时清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抽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工作厨台及厨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

8、为防止造成洗碗池及下水道堵塞,所有员工就餐完毕后将食物残渣倒入泔水桶,严禁将食物残渣倒入洗碗池内。

9、食堂在库物资须分类摆放整齐;储存食品标示进货日期;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库房地面保持干燥,通风透气,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未经管理人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

10、员工在取餐过程中,必须使用公司提供的取餐工具。严禁将手及个人餐具伸入公共饭、菜、汤盆中;接触和盛装的容器做到分开使用,定位放存,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1、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罚50元并全公司批评。

12、厨房工作人员应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使用及放置。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3、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利对违反该规章的人员进行举报,公司将根据情况对于举报者实施奖励。

14、每日进行清洁卫生打扫,保持操作间卫生整洁。

15、食品加工完以后的废料、垃圾应及时清理,做好地面清洁卫生,当日垃圾必须当日清除。

16、炊具、餐具和食品加工机具用后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17、下水道必须随时保持畅通,无污物淤积。

18、必须做好防鼠防蝇工作。

19、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墙面屋顶清洁,无灰尘和蜘蛛网。

20、工作装每日清洗。不得在操作间清洗、晾晒衣物。

21、供餐结束后,必须做好餐厅清洁卫生,桌面光洁无油污,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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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模板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全文共 6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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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合格者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新上岗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进行相关的食品知识、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五、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更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无污垢。

六、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及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七、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八、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人员需要佩带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该清洗,操作时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物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在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食品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相关药剂管理制度】

为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以利保管员做好操作间及储物间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必须保持库房内清洁整齐、通风良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所有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入库,验收后认真做好登记,入库食品应注明食品名称,采购时间,数量,保质期。做到入库上帐,出库下帐,帐物相符。

二、坚持食品与杂物、生食与熟食、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存放。无包装的食品与调料必须用无毒无害、清洁干净的容器盛装加盖,并标注品名。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20厘米(至少)存放,摆放整齐,货架整洁干净,地面请洁。食物、食品不落地,做好防潮、防霉、防鼠工作,每天清扫,库房卫生无异味,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四、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五、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六、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外观与食品类似的有毒有害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七、库房保管员需持健康证上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做到服装整洁,不在库房内吸烟。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采购查验使用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2、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3、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化)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6、严格添加剂采购、验收、使用登记制度。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7、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8、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料和加工助剂应备案并批准后使用。

【食品储存及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销售食品的安全管理,防止食品在运输及储存中发生质量变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材料,其材质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外包装材料,其规格尺寸、强度等也必须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第三条经验收合格的食品必须存放专用食品库,食品库四周不应有污染源,以确保食品储存无污染。

第四条食品仓库应符合食品储存要求,不宜直接堆放于地面,应在底层加入搁板。

第五条食品应按批号分别堆码,并有明确的标识注明,食品出仓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保证食品的合理周转。

第六条食品仓库要有防鼠设施,有效防止鼠害。

第七条食品运输应按照运输要求进行,运输工具必须清洁无污染,保持货物安全,符合食品运输要求,不得与其他有毒污染物同车运输。

第八条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运输卫生要求,运输质量要求等,并有运输合同。

【食品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尔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对盛装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净后必须进行热力消毒

4、餐厅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化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开存放,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未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学生餐制作成品到学生食用其间隔不超过3小时。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后供应。

7、接触和盛装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学校餐厅不得出售冷荤凉菜。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10、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家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餐饮服务业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一、校长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接到客人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

二、接到客人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四、了解客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人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客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顾客较多的场合处理。

六、单独接触客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客人误解或不了解学校有关规定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沟通同顾客之间的联系。

八、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客人,征求客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九、根据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适当优惠或赠送客人食品、饮料。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学校每次的投诉记录,交办公室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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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幼儿园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食堂,全文共 3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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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补考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品生产经营岗位。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三、幼儿园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四、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五、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六、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七、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八、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九、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十、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十二、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足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十三、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十四、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 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 长:罗建红

副组长:谭芳菲

成 员:保健医生以及各班工作人员

(二)、 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足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 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 罗园长园长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电话

3、由谭芳菲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由何志成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5、由司机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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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行政管理师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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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上级统筹活动,包括活动现场布置、物品采买、后勤等;

2、负责所有公司固定资产盘点,登记存档,领用发放等;

3、行政用车或者其他部门用车等;

4、管理好各分公司固定资产、采购、固定资产维修、报废管理等;

5、协助销售部门的每月促销活动采购事宜;

6、配合上级管理所有公司的清洁、绿化等工作;

7、负责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寻找大小合适的办公场地,对比价格,配合上级合同签定、装修等工作;

7、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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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行政管理岗位职责要求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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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起草并实施修订会计政策、核算指引、税务管理、财务分析等制度。从制度层面明确公司及对子公司会计核算、税务管理及财务管理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2.实施政策研究,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实施数据库搭建及优化工作,包含税务法规及税务风险管理数据、保险行业对标数据等;实时提出核算自动化、智能化合理建议,并按照既定方案实施核算自动化建设方案;实施监督子公司开展定期财务分析;

3. 积极配合实施内外部审计工作,保持与外部监管部门、外部咨询单位的沟通,和外部监管检查、内外部审计等工作;

4. 持续关注保险行业、财会领域发展动态,把握公司战略和业务方向,基于业务、精算、财务等数据开展深入挖掘及分析,不断开展基础性、前瞻性研究;

5. 积极参与公司内外部培训,与时俱进提升自身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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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地食堂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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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员工食堂管理,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员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一、员工进入餐厅必须佩带厂牌,按秩序排队,先画卡后就餐,不得将员工餐带出员工餐厅食用。

二、员工自备餐具,各自清洗,将餐具分部门统一存放,不得随意将餐具带出员工餐厅。

三、员工就餐分别在就餐卡上打“√”,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饭卡,遗失、损坏的请及时到前台补卡,相关费用2元/张,月底不交饭卡者视为丢失,按整月就餐扣除餐费,罚款10元。

四、就餐卡不得涂改,一经涂改统一作为就餐处理,餐费照扣;遗失、损坏无法读取就餐数据时,从当月1日至补卡日之前全部按就餐算。

五、员工就餐时须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保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渣、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扔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六、员工就餐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七、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不允许剩饭,避免浪费,违者罚款10元/次。三次以上按警告、小过、大过处分。

八、员工餐厅内禁止抽烟,违者罚款50元/次。

九、每周六,各部门文员将该部门员工下周用餐情况表交给前台文员。

十、凡需变更用餐情况的,必须前一天下午17:00前告之前台,且在用餐情况更改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变更处理。每人每周不得超过二次更改用餐情况。

十一、员工未报餐吃饭的,前三次按正常用餐处理。超过三次后按警告、小过、大过处理。

十二、每月2日公布员工上月就餐统计表,员工如发现自己实际就餐总数与公布数据有异,在4日前到前台核查,逾期不作补查,按公布数据扣除餐费。

十三、食堂管理员、公司保安负责监督和检查就餐情况,发现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小过、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用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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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食堂,全文共 1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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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林业局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能力服务和质量,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

(一) 食堂管理员

1、遵守财务制度,按要求做好用餐人员记录和收支流水账,月末递交财务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按规定程序结算报账;

2、负责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及每日菜品的采购,严把质量关,尽量做到品种多样化,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用餐量;

3、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搞好卫生,做到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保证饮食安全;

4、经常对食堂电气设备、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相应采取措施;

5、管理好食堂炊具、餐具、桌椅、电器等固定资产,按需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6、对统一购入的商品物资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和入库保管,有需要时按规定凭单发放。

(二)食堂工作人员

1、厨师:负责每日购入菜品的验收,按时准备一日三餐,注重饮食的荤素搭配;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用完,不造成浪费;负责厨房炊事设备的安全使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副手: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做好菜品洗切、调料备用等等烹饪前期工作;做好厨灶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每天用餐完毕要将餐桌收拾干净,椅凳摆放整齐。

(三)办公室负责人

1、监督检查食堂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定期征求干部职工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负责各种内部派餐申请的核实和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下达派餐意见;。

3、负责公务接待申报事项的签批,监督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财务室负责人

1、复核食堂每月收支金额,审核报账单据,核定局机关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人数和单位应补贴费用;

2、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接待物品采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需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商等,报局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采购。

3、做好接待物品出入库登记,统计结存数量,定期会同食堂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核对;

4、定期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支出,为食堂管理的规范化提出合理性建议。

三、管理内容

(一) 内部用餐

1、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在食堂就餐,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单位每月以150元/人作为福利予以补贴;职工子女在食堂就餐的,若为高中以下(含高中)学生,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其他情况同视为职工家属,每月交纳伙食费200元/人。单位不予补贴子女及家属伙食费。(补贴标准待定,后附测算方案供领导定夺)

2、食堂在法定、传统节日或遇其他特殊事项,如欢迎新进、欢送退休等集体会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管理员适当安排加菜以丰富干部职工伙食,标准不超过每人每餐5元。加餐费用单独记账、汇总,及时报账。

3、集中人员加班、召开系统一般性会议等内部用餐一律在食堂安排,由召集部门填写《内部用餐申请单》,为期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直接签批,一天以上的需报经局领导批准后交由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4、工作餐费标准每天每人不超过10元,不安排烟酒;会议餐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中午不安排烟酒。若只安排中午或晚上其中一餐的,每人每餐不超过8元。

5、食堂管理员要对工作餐费和会议餐费分别单独记账,结束后凭支出单据及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二)对外接待

①单位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实行提前报餐制,由接待经办人填写《外来用餐申请单》,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局领导批准后交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②报餐必须在上午10:30、下午16:30以前与食堂管理员衔接,提前通知食堂准备。由于接待经办人未按规定提前报餐而造成的误餐,食堂概不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外出接待费用,由接待经办人自行支付。

③食堂管理员要对接待餐费单独记账,凭支出原始单据及《外来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④接待标准严格执行《独山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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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食堂管理制度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6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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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7、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8、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 15 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10、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1、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得上岗,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幼儿园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13、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14、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 、区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5、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

(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

(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4、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16、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7、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 48小时留样工作

18、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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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行政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食堂,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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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公司员工和来客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对食堂工作进行协调管理、财务科负责食堂收支核算、饭票的发售,供应科协助特殊需要及大宗食材的采购。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公司全体员工按就餐标准提供一日三餐,并为公司来客提供餐饮服务。

第五条、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不降低供餐标准。

第六条、食堂饭菜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保证饭菜质量,味道可口。

第七条、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食盐、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八条、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九条、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蝇工作,将餐厅蚊蝇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飞虫叮咬。

第十条、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地面干净,无烟蒂、垃圾。

第十一条、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不清洁的餐具不得使用;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或贮存在餐具专用柜中备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要按就餐时间就餐,超过饭时食堂有权拒绝供应。 第十三条、在保障员工正常就餐的情况下,员工食堂搭伙或应酬来客,需提前申请,食堂应酌情安排,按相应成本收取饭菜酒水费用,即时结清,概不赊欠。

第十四条、公司提供招待的来客,属于哪一部门的来客,由哪个部门主管申请、作赔、签单。部门不明确的来客,由领导指定或办公室申请、并签单。多个部门来客拼桌招待的,由客人占多数的部门主管申请,合伙作赔、协商签单。

第十五条、因加班等特殊需要,给员工加菜用餐,由部门主管或办公室申请报批并签单;公司重要活动或节日饮晏,由办公室按领导指令安排就餐,并负责签单。

第十六条、公司招待或员工加餐,食堂要按申请标准提供菜品、酒水,餐后当即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签字确认。超过标准的招待费用,公司不给报销。

第十七条、公司平时不安排招待的客户,来公司的劳务人员等在食堂就餐,由食堂按成本收取相应饭菜、酒水费用,公司不负责报销。确需免费的客户由供销科、其他人员由办公室发就餐票,食堂凭票供应,月末结算。

第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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