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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旅游注意什么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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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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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主:

承包商:

业主将 工程发包给承包商施工。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权利及责任,坚持 “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于 年 月 日就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 ,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垮(坍)塌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创建衡水市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条 业主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资质进行审核。

(二)开工前,业主负责对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承包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全面交底,并保留交底记录备案。

(三)如果承包商需要业主提供工程必备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费用由承包商支付。

(四)业主有权制止和处罚承包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现象,不服从管理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

(五)业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量向承包商提供工作方便。

(六)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业主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及隐患整改,业主将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费用来进行整改。

(七)业主管理的同时委托本工程选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实施监理工作、并代表业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三条 承包商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承包商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三)承包商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承包商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于40个课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承包商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业主和监理方备案。

(五)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承包商应辨识本单位施工区域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及重要危险因素控制清单报业主备案,并向本单位施工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七)承包商必须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八)承包商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九)承包商的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国家法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使用。

(十)承包商应有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记录。应确保在用施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承包商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 , 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十一)承包商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及有职业禁忌症人员,承包商应对施工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负责。

(十二)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业主、监理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三)承包商应当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十四)承包商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五)承包商应当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本单位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承包商应当服从业主和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商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十七)承包商应为本单位全体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报业主备案。

(十八)承包商应识别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如:扬尘污染、粉尘污染、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噪音等造成的环境危害。制定针对现场环境因素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时纠正和整改业主以及周边居民提出的投诉和意见。缴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开具的因承包商责任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罚款。

(十九)应急准备(可以和业主联合准备)

承包商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如:防火、防汛、防爆、防污染、设备异常状态、防食物中毒、传染病和流行病等)制定应急预案。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物资和措施准备。承包商应就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所有应急情况可能涉及的人员,包括指挥者、现场员工均应进行培训,并适时组织演习,并保留培训和演习记录。

(二十)承包商应对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费用

为保证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足够的安全投入,工程实行安全保证金、安全考核基金、安全施工措施费等制度。

(一)履约保证金中包含安全保证金,承包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向业主交纳安全保证金,在项目结束时依据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商安全施工情况予以支付。安全保证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5%。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

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中,已经包含有承包商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合同价款的1.5%),承包商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业主备案,业主在每次支付进度款时,按承包商提供的措施计划核对其执行落实情况,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投入的,在本次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安全事故的处理

承包商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护有关物证,并立即通知业主,然后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书面报告。如果不了解详细情况,可先报简要情况,随后再报详细情况和进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组织事故调查,承包商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处理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由业主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

第六条 遵守国家、行业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 遵守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20%。其他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时,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扣罚。

注:上述事故按照1人次标准考核,发生超过1人次的人身伤亡事故,累加考核。

(二)当承包商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且造成业主损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国家、行业及业主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肆份 , 业主、承包商各执贰份。

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签订,无本附件合同无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随合同生效而生效 , 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业主盖章: 承包商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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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广西钢材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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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建的工程的钢材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供货期:从 至工程主体完工止。

二、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牌号型号

规格单位概算数量参考基准单价(元)备注

圆钢

1. 生产厂家必须是经需方认可同意的大厂 (如:柳钢、水城、萍乡等),除线材外所有材料均为定尺(9米或12米)。

2. 每批具体数量由需方按计划(供货单)确定并提前3天提供书面需求计划给供方,供方按指定厂家在约定时间内送货。

3. 每批钢材的单价按当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执行价包括(装车费、过磅费、运输费、卸车费、税金)。

4. 结算按当批货物确认的执行价以及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5. 合同采购钢材数量约 吨,超出预算部分10 t以上(含)双方需另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未经需方同意擅自供货的,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6. 若需方经质量检测,发现钢材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供方全部承担。

合计

注:上述单价为到 (工程名称)钢筋供应合同工地现场的落地价(此价格为含税价格,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将材料运输到需方指定的地点并堆放整齐),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出厂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保管费、采购运输费、装卸费及税金等交付需方前的一切费用。

供方提供接收需方有关供货计划、供货单、到货时间、通知等信息的电子信箱为 、手机号码为 ,需方把有关通知发到该电子信箱或手机号码后,视为供方已经收到。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线材、圆钢符合GB1499.1—20__,螺纹钢符合GB1499.2—20__,质量检验以通过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权威部门检测合格为准(附质量证明书)。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供货单上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省 市 路 号 工程的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1、钢筋按实际进货量以吨(t)计量。

2、盘圆(线材)由需方监督过磅计量或以双方共同认可的磅站出具的磅单为计量标准,重量偏差超出标准范围,则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且过磅费用由供方负责;螺纹钢按点直条计算长度乘以相应的单位理论重量计算重量(供方必须提供清单)。

3、供方将钢筋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后,需方可复磅验收,磅差在±3‰以内的,复磅费用由需方支付。如磅差出现异常,供方有权提出由双方代表同时见证的再复磅,经再复磅磅差仍超过±3‰,按再复磅的重量交收,需方复磅及双方见证的再复磅的费用均由供方支付。

4、结算量以需方签收、确认的重量为准。

六、包装标准及质量要求

1、钢筋采用金属带/条捆装,保证到达工地卸货后不散乱,每捆钢筋上需吊挂原厂出具的金属标记牌。如散乱的钢筋过于弯曲以致影响其加工而难以正常使用,需方保留要求供方更换该部分钢筋的权利,由此引致的设备租赁、人工劳务、运输等费用由供方承担。如需方所需之钢筋尾数不足单位包装重量,供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满足需方需要。

2、供方应随货附上钢筋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及 市质监站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方业务章,并且进场的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之吊牌批号须与所附资料相同。若由于供方所提供之上述资料不及时而造成所供材料不能验收的,需方有权延迟付款,直到材料验收合格完成。

3、交货后,需方对该批货物的外观(如锈蚀、弯曲程度等)、标牌、证书等诸方面进行初检。如初检不合格,供方需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日内会同需方至双方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4、如初检合格,需方邀请监理单位见证抽检,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若检测合格,则该批货物满足需方接收条件;若检测不合格,需、供双方应到现场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双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单位为双方同意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该批次见证抽检及复检费用均由供方支付。如复检确认产品质量合格,则该批货物满足需方接收条件;如复检确认产品质量不合格,供方应在2天内完成退货、换货。同时,需方保留对因此而产生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的索赔权利。

七、随机备品

附相关产品质量证明书6份,并加盖供方公司公章。

八、 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货到交货地点之日起 5日内(日历日)内验收完毕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由需方指定的接货人(材料员) (身份证: )验收并开具收条(或在发货签收单上签字),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付款凭证。

2、质量验收标准、方法: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经需方指定的接货人按合同第三条要求进行验收。

九、 结算、付款方式

1、需方应付货款应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给供方,收款方必须是本合同供方,否则需方可以拒绝付款。若采用汇票付款,票面金额以外汇票贴现费采用以下第 ( )种计算方式:

(1)需方不需支付供方汇票贴现费。

(2)汇票贴现费由供方负担,从供方实际收到汇票的时间起至汇票到期日止,该期间的贴现费用,不论市场贴现率是多少,双方均按 %固定年利率计算。

(3)汇票贴现费由供方负担,从供方实际收到汇票后五日内实现贴现费用计算。

2、结算凭证为供货计划、供货单、需方指定材料员开具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收条或发货签收单等相关票据。每批钢材从需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收条后算起,需方若在 天内付款的,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若超过 天,则从第 天开始按实际所欠款的钢材数量向供方每天赔偿 元/吨,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所欠货款的 10 %。供方须按需方请款制度提前提交付款申请。

3、供方每次收款前需向需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规定的最高抵扣费率),若供方开具汇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必须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发票开出单位必须是本合同供方单位。需方仅接受货物销售发票,不接受设备租赁、人工劳务、运输、装卸等费用的单项发票。供方如果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假的或虚开的,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出,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且供方按所开虚假发票金额的5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4、需方因不慎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供方必须(在10日内,否则影响我方抵扣时间)向需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供方提供发票类型:(1)增值税普通发票;(2)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选择发票类型 。

十、 违约责任

1、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供应,需方应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钢材清单提供给供方。供方供应的钢材经检测和复检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供方2天内必须完成退货并换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2、如需方已根据合同约定向供方下达材料计划, 供方在要求的时间内未能供货到场,或未按照计划要求的规格、数量进行配送,每拖延壹日需支付违约金伍仟元,并承担需方因此而产生的工期延误、工人窝工等经济损失;同时,需方有权另行组织货源,且由此造成的供货价格高出本合同价格的部分亦将由供方承担;

3、因供方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供方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供货到场或未按照计划要求的规格、数量进行配送的情况,或单批次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供货到场或未按照计划要求的规格、 数量进行配送的情况持续7日历天仍未能解决,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需方因此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并且供方须另支付需方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如供方的产品质量(包括规格等)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应无条件自行清退出场并立即供应合格的货物予需方,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需方因此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供方全部承担。

5、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项下的材料、设备、技术或其他任何项目,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需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或追偿,均由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供方与需方人员窜通抬高供货单价或虚假填报供货数量的,供方按此次供货实际款项的10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用支付欠款余额。

7、需方有权将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项下材料的资料,提供给与本工程有关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8、如果供方按合同相应条款的约定已通知需方组织验货计量, 而货到工地8小时内需方未派人验货计量者,视为需方已认同供方的计量结果。

9、如因需方的原因拖延付款者,供方可书面通知需方,要求需方履行合同,如需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7日历天内仍未支付供方货款,供方可按未支付而应支付货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违约金。

十一、其它

1、供方钢材价格高于市场价经协商不成时,需方有权与其他供应商发生钢材购销关系。

2、本合同为非排他合同,需方有权同时选择多家钢筋供应商并根据现场情况选择供应,供方不得因此而向需方提出任何索赔。

3、供方必须是合法经营企业,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提供物质的同时提供给需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各一份复印件,并盖供方法人公章。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十四、 本合同壹式 肆 份,供方 壹 份,需方 叁 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且货款付清止。每次送货前应草签一份认价书, 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附件与此合同同时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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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徽省出镜旅游合同WF36-2024-05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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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赴台游旅行社全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3、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赴台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和赴台游旅行社、中国台湾地区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中国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游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中国台湾地区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赴台游旅行社将旅游者转至其他赴台游旅行社所组赴台旅游团队的行为(赴台旅游不得转团)。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5、业务损失费,指赴台游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注费、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6、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中国台湾地区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服务(早餐和正餐)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赴台游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赴台游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台湾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中国台湾地区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货币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中国台湾地区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赴台游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转团;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开具发票;

4、拒绝赴台游旅行社在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安排;

5、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赴台旅游报名表》、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赴台游旅行社提交的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滞留不归;

6、 遵守中国台湾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赴台游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

1、赴台游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赴台游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赴台游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赴台游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转团

依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规定,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不得转团。赴台游旅行社可以与旅游者协商延期出行或者改变为赴台旅游之外的旅游线路。

赴台游旅行社转团的,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按《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中国台湾旅游协议》、《海峡两岸旅游合作规范》等规定处理。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不同意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在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延期出团也不同意改变线路的,视为赴台游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赴台游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签注的,应当扣除签注费用。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赴台游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赴台游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赴台游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赴台游旅行社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赴台游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赴台游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赴台游旅行社领队或者中国台湾地区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赴台游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在中国台湾地区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赴台游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赴台游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赴台游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赴台游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不听从赴台游旅行社及其领队的劝告影响团队行程,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赴台游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赴台游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赴台游旅行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赴台游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赴台游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赴台游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赴台游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赴台游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十九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赴台游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赴台游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二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赴台游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赴台游旅行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赴台游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赴台游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赴台游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赴台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赴台游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下各栏由赴台游旅行社工作人员填写

服务网点名称

赴台游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赴台游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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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广西热门旅游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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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

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美丽的壮乡——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行政区域总面积23.67万平方千米,分设为14个地级市,12个民族自治县,世居着壮、汉、苗等12个民族,总人口为4800多万人。是中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的沿海省区,是西南部便捷的出海通道。 广西位于全国地势第二台阶中的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地势自西向东南倾斜。广西地形特征:周高中低,状若盆地,山地多,平原少,喀斯特地貌广布,山水独秀。广西具有沿海沿边沿江的区位优势同时处于中国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是西南 西北地区最便利的出海通道,也是重要的经济枢纽。

广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

广西历史源远流长。距今1万----5万年前,就有白莲洞人、柳江人、甑皮岩人、麒麟山人生活在广西的土地上。在宋开宝四年(公元971年),广西属于广南西路,简称广西路,广西名称由此而来。到了明朝时期,叫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广西名称由此固定下来。又到了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

广西交通顺畅。民航有6个机场,168多条航线;铁路有5条国家干线公路,在水路方面,广西常年通航的河流有40多条,其中西江航运还被誉为“黄金水道”。

广西旅游资源丰富独特。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山水、中国第一滩的北海银滩、富有南国情调的边关揽胜、多姿多彩的壮、瑶、苗等少数民族风情、世界长寿之乡的盘阳河流域、被誉为亚洲第一大跨国瀑布的大新德天瀑布、神奇的百色大天坑群等等。广西的动植物也十分丰富多彩而又珍稀,如广西独有的白头叶猴、金花茶等。广西的矿产资源也很富有。品种多,储量大。

广西农副产品非常丰富。四大风味地方名菜;风味小吃。 广西的土特产可多了去了像合浦珍珠、柳州奇石、阳朔画扇等工艺品,金嗓子喉宝、桂林西瓜霜等中成药,柑桔、容县沙田柚等果品,桂花茶、横县茉莉花茶等茶类,还有东园家酒、西山乳泉酒等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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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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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 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 京 市 旅 游 局 监制

20__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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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651X0828。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652X5315。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_____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_____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_____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_____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_____及其他_____。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_____》第63条的规定执行;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_____的规定》由_____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_____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_____活动、重大传染性_____、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 用 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为 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十一)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标准:   。

(十三)餐饮标准:    。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  旅游者承担  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_____条款或_____协议申请_____。

第六条 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     旅行社(签章):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证照号码: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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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广西移动“智能组网”业务受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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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业务内容

1.1          业务是乙方融合ICT技术、中间件技术及移动互联网技术,面向广大政企客户推出的一项基于手机客户端、PC端的移动信息化综合办公服务。

1.2甲方使用八桂彩云业务须订购八桂彩云产品作为基础服务。乙方提供八桂彩云(含集团通讯录、在线聊天、日程管理、事项管理等)产品功能,目前的全部功能均为基础应用功能,后期如有新增收费功能,甲方可自行选择是否开通收费的功能。

1.3八桂彩云业务首次开通业务当月立即生效。

1.4 乙方还提供其它移动办公应用等可选增值服务及各类第三方免费或收费合作应用,具体资费根据不同的应用而定,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使用办公应用等各项增值服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并与乙方签署信息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甲方不得利用八桂彩云账号或软件及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干扰甲方业务正常运营的,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2.2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使用本业务的管理员密码,使用管理员密码而发生的行为均视为甲方的行为。若因甲方保管失当而出现密码泄露事件,甲方可向乙方申请对密码进行初始化设置;但对于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3 甲方成员应妥善保管其使用本业务的个人密码,使用个人密码而发生的行为均视为甲方成员的行为。若因甲方成员保管失当而出现密码、通讯录或公告等相关信息泄露事件,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保障甲方通过本业务发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因技术和服务上的需要,乙方在电信服务标准规定的时限内,有权在尽可能降低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网络、设备、软件等进行更新、维护,或对服务规则、资费标准等进行调整。相关调整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在乙方尽合理的努力减少妨碍的前提下,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因移动通信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手机用户所在位置、手机关机等原因而造成服务中断、甲方发送的信息内容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延迟接收,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4行政机关要求本协议电信服务终止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3.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业务及服务:

(1)甲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是不完整、不准确的;

(2)未经乙方授权,甲方擅自转让业务,或擅自改变业务使用性质的;

(3)有确切证据证明甲方或甲方付款单位经营情况严重恶化,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其他问题;

(4)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本协议全部业务及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1)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有效证件、资料虚假不实;

(2)业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乙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3)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4)本协议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7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任何一方应承担的赔偿损失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四、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

4.1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4.2 甲方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4.3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档案,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4.4 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五、本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无书面终止通知,则履行期延长壹年后终止。协议履行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当甲乙双方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本协议解除。

5.2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法规的相应规定为准。

5.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政府行政部门或乙方上级公司对本协议内容或服务方式、资费等进行调整或变更,由乙方提前10天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使用的则双方按新的服务方式、资费等履行新协议或签订新的补充付费协议。

5.4 甲方办理本业务所签署的补充协议或表单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该补充协议或表单是对本协议关于计费、缴费等方式的特别约定,与本协议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中未约定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5.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6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分公司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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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业务培训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培训,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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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委党校、县民政局共同举办的这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经过两天的紧张安排,已经完成了集中培训阶段的学习任务。总的来看,本次培训班指导思想明确,教学内容集中,同志们精神饱满,学习认真,具体有这样几个突出特点:

1.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这期培训班是年初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的主体班次之一,也是我县举办的第一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为此,县委党校和县民政局做了大量准备工作,相关部门领导和各位社区干部也对此次培训工作给予了足够重视和配合支持。在培训班开学典礼上,县上领导 到会参加了开班典礼,做了动员讲话,县民政局给我们大家上了第一课。

2.重点突出,内容紧凑。这期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紧紧围绕社区工作实际,重点学习了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社区规范化建设知识、社区保障基本知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等内容,同时,为了增强培训效果,县民政局领导 为我们培训班亲自授课,同志们的反响都比较好。

3.同志们遵守纪律,学习认真。领导和各社区工作同志都能按照要求按时报到并参加学习。特别是第一天上课,同志们到的比较齐,绝大多数同志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能够自觉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按时听课,保持了较好的课堂秩序,表现出了社区工作者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的精神风貌。

这期培训班集中学习时间较短,但培训目的基本达到了。同志们通过学习,

一是对社区工作的重要性和这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有了充分认识。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社区干部是社区居民身边的热心人、勤务员,是党委、政府连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和领导同志对社会管理工作都给予了相当重视。无论是今年2月份在中央党校发表的主题为“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根本性工作”的重要讲话,还是我们**县委随后召开的社会管理工作专题学习会议,都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可以肯定地说,社区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社区工作者将要担负的职责会越来越大,任务也会越来越重,因此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也就显得十分必要。今年初我们多方争取将培训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列入了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这次培训班的顺利举办,为我们以后开展社区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以后我们在适当和必要时候还会举办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努力为我县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好、服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社区工作骨干队伍。

二是对xx届五中全会精神内容有了进一步掌握。xx届五中全会是“”规划收官之年和“”规划开启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描绘了下一个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这其中,“建议”的第八部分第36小节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通过学习,相信大家对此已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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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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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______司

鉴定时间:200年?月?日

合同编号:

乙方经营许可证: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1)?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详细旅_____程、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附表为准!

2、线路名称:(附旅_____程页)

总团款为:。(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4、在旅游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投保的为旅行社强制责任险: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

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_____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5、如甲方患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不适宜劳累、登山的疾病,或对某物体有严重的

过敏反应,参加旅游产生后果自负。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其赔偿标准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

为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对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加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联系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帐?户: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帐?户:

个人帐号:

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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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长白山旅游心得体会初中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初中,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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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公公抚摸着我的小脸蛋,我非常高兴能来到我们山东的省会——济南,而且还是一个金秋时节,树叶有的红,有的黄,真令人感到惊叹。

我来到了济南的科技馆,那里有各种各样我没有见过的`科学东西,真是好玩极了。如,大树——眼睛张开着,他的嘴巴在向我微笑。有的,还把小猴子做成猴子秋千,我坐在秋千上,小猴子摇着头,像在和我打招呼。最有趣的是我一进门就看到的机器人,它对我说了一些非常欢迎我来到这里的话,我特别快乐。

我又来到了海洋馆,小白鲸、海狮和小海豚都出来演节目了。第一个出场的是海狮,它给大家带来的节目是上数学课,驯养师给它出了一道口算题,是五加三等于几,驯养师给它拿了几张数字卡片,它立刻找到了八的卡片,用它的嘴巴叼着卡片交给了驯养师。白鲸给我表演的节目是飞天人,它把驯养师压在水下,然后,一下子,把他抛到天上。

小海豚表演的是转呼啦圈,驯养师把呼啦圈扔给它,它就会使劲地转起来,小海豚还会玩天空抛球,它把球藏到了水底,然后,用它的鼻尖一下子把球顶到了天花板,它还会扇动着翅膀像人的胳膊一样摆动着,在水上行走,真可爱呀!

济南就像一座美丽的大城堡,吸引着我们去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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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广西家畜禽水产养殖产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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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养殖方):

乙方(收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水产品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种规格或等级

数 量

(千克或尾)

质量标准及要求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价格

□固定价格:_________元/(单位),合计总价款为_________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_________元/(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_________元/(单位)。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_________%;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_________%。

三、养殖苗种、饵料提供方式

养殖苗种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养殖饵料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养殖苗种、饵料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_________;养殖苗种、饵料应满足的条件为:_________。养殖苗种价格为_________元/(单位),合计:_________元(□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养殖饵料价格为_________元/(单位),合计:_________元(□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水产品送到_________,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_________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发出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汽车(火车、轮船或_________)将所订水产品托运到_________,交货日期以办理托运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托运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_________%以内(含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 是/□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_________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水产品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逾期交付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少收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水产品,按逾期接收水产品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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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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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第二个年份。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区旅游工作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思路和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取得较好的成果。现将半年以来的旅游工作简要回顾如下:

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区旅游系统全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省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区旅游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我区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不断增强全体同志对我区旅游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提高全体旅游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局专门聘请了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郑耀星副院长为我区旅游管理与部分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大家普遍反映效果良好。

大力培育特色品牌,旅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继续打造寿山石文化旅游品牌。重点推进寿山国家矿山公园项目建设,完成了中国寿山石馆内部改造方案设计以及寿山矿山公园景区主干道沿线旅游交通指示牌等设计,为实现寿山国家矿山公园正式命名、揭碑开园作准备。

二是继续打造避暑度假旅游品牌。首先,积极推进鼓岭避暑度假旅游区的二期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工程,加快鼓岭柱里拟建设集高端旅游酒店、国家级会议中心、时尚高级商务会所等项目建设,完善旅游景区的标志系统建设,召开鼓岭山庄业主大会,强化旅游业经营者的服务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的理念,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服务水平,树立品牌意识,做大做强鼓岭避暑度假旅游品牌,带动全区乡村旅游产业化发展。其次,努力配合市有关部门和区内有关单位共同推进市旅游重点项目——桂湖生态温泉城项目的前期工作。该项目进展较为顺利,现已完成了项目控规、地质灾害评估、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桂湖分村分类、项目地块选址,现正进行项目土地利用指标等土地报批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乡村旅游建设年活动。以建设城区北部地区北峰乡村旅游带为目标,积极发动、努力实施北峰地区乡村旅游“满天星”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山区乡村连片整治工程实施,重点抓好日溪乡点洋村、寿山乡沙溪村、长基沙红桃基地、宦溪镇鼓岭地区及降虎村等乡村旅游试点等,同时引导扶持有条件的北峰日溪卧龙谷、鼓岭部分山庄等旅游企业对照《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努力完善服务项目,建设乡村旅游接待示范单位,并带动周边景区、乡村发展乡村旅游项目,扩大乡村旅游发展的规模,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四是继续打造生态之旅。充分利用占全区总面积77%的北峰山区广袤的生态资源打造我市一流的生态旅游目的地。首先,努力提升以日溪皇帝洞为龙头的生态旅游景区建设水平,不断完善旅游景区的各种配套设施,积极帮助皇帝洞景区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与报批,整合皇帝洞景区、桃源溪漂流景区、卧龙谷景区、寿山溪漂流景区、飞云峡景区等生态旅游项目,形成合力,打造北峰生态旅游品牌;其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走高端旅游项目开发途径,通过引进大财团、上好项目,建设高档次、上规模生态旅游度假景区,重点打造在省内外具有强大影响力的大型生态旅游度假区。目前,主要配合省中旅、师范大学、市旅游局、市广电集团等相关单位拍摄制作北峰生态旅游推介片的工作,争取如香港中旅等实力强、有经验的企业投资我区旅游业,打造生态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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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全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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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现在的装修市场过于繁杂,装修公司良莠不齐,很多业主并不是完全能够相信装修公司,但是自己对于装修又一窍不通,除了找装修公司基本没有别的方法。那么装修全包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重点才可以将自己的装修做到最好呢?

装修保修别小看!

目前政府出台的规定是至少保修两年,有的好的装修公司会保修三年,一定要让装修公司写明保修期限、保修内容,以及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处理方式,越详细越好!

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把关!

隐蔽工程就是装修完工后我们看不见的工程,看不见的东西一旦出现问题,不仅很难发现,以后维修也会非常麻烦,所以,我们一定要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隐蔽工程的用材切不可节约,照最好的买,虽然贵点,但绝不会吃亏。在中期验收时,一定要仔细检查,不要放过任何细节,如果对于验收内容不太了解的朋友,可以到中期验收版块详细了解。

工期一定要装修公司确定好!

装修全包给装修公司,一定要注明装修工期,开工、竣工日期、主材进场顺序等,不要让装修公司拖延工期。工期也要注明具体的时间,浮动天数,以及不能按时完工的处理方式!越详细越好,不要觉得这不重要,等工期一拖再拖的时候你后悔就来不及了!

选装修公司,货比三家!

既然是全包给装修公司,那么选择一个好的装修公司就成了装修中的一个重点环节,一个好的装修公司必须专业正规、必须有专业高素质的设计、施工队伍……这里的货比三家,就是对比三家装修公司,建议在对比装修公司时,所对比的公司不要超过三家。可以在株洲装修网免费发布北京装修招标信息,对比三家优秀装修公司。

验收付款不可急!

在合同中就要写明验收不合格的详细处理方式,而且我们不要验收了一两个地方就急着签字付款。因为装修付款通常是分期进行的,需要注意的是,尽量让前面的付款步骤少付,保证自己最后手里还有30%以上的工程款。

装修全包注意事项——绝对绝对不可以转包!

有的小型装修公司,并没有自己的装修队伍,很多时候都是将工程接下来然后转包出去,也许有的装修公司会说,没关系,他们找的都是正规、好的装修队。可是我们想想,转包之后,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我们应该找谁负责,消费行业“踢皮球”规则,我们可禁不住折腾。哪怕是装修公司负责,以后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的时候,也会因为许多细节问题产生不少费用。所以,在装修合同中,一定一定要标明,不准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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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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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乙方(组团旅行社):

住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健康状况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

(二)出发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结束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日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

(六)交通工具:。

(七)住宿标准:。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八)餐饮标准:。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个,付费金额不超过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甲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元人民币,儿童(岁以下或身高米以下)每人元人民币,总计为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元人民币,余款于出发前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第五条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成行的基准人数为人。参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最迟于出发前第____日(不含出发当日)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

(一)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的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3、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四)在旅游行程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支付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2、在旅游开始前第____日至第____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3、在旅游开始前____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七)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附件一:《国内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签字)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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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旅游的通讯稿[页2]_通讯稿_网

范文类型:通讯稿,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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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通讯稿3篇

第二天午后到达怀化,火车晚点。大家满面尘灰煤矿色地下车,感慨一过多煤炭的地方,就“素衣化为缁”了。未吃午饭,就决定先包汽车去凤凰。盘山公路极狭窄,一路颠簸,但而风景秀丽,涧曲泉清,山高林茂。

途中经过麻阳,遇到山体滑坡,水色暗红,巨石当路。我们在盘桓的山路一侧照了张合影,面前是刚滑到路上的山石,背后是渐涨的洪水。虽处险境,大家并没有任何不安。唯一惦记的就是我们的调研。

在汽车上,我们联系了凤凰县团委,随即联系上了县宣传部,以开展下一步的调查。

到凤凰后,我们在沱江边找了一家客栈,凤凰的宾馆以家庭客栈为主,是当地居民创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客栈各有名目,我们这家名为“醉山水客栈”。我们住的客栈离江边的塔很近,这天江水高涨,塔浮在水中。江边是黑瓦白墙的民居。

休息一晚后,我们第二天按前一天的安排去了凤凰县宣传部,部长指出,凤凰县旅游局有相关资料,并通知旅游局领导与我们座谈。我们随后去旅游局,旅游局的造型类似园林中的楼阁,繁复、精致、幽暗。大家对这样的造型称赞不已。在二楼的会议室,旅游局局长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凤凰旅游业的发展情况,并详细回答了我们提出的问题。

在了解凤凰旅游业的大致情况后,我们计划展开调查活动。首先,我们制作了调查问卷,主要是针对当地居民和游客进行调查。经过大家的一番讨论,我们精选了五个问题组成问卷。调查问卷形式的工作不易,但为了获取更详细和更真实的资料,我们决定进行调查。路边摆摊的苗家阿妹,经营饭店的老板,开旅馆的当地人,酒吧工作人员,刚放学的学生,以及来自五湖四海的旅客,都在我们劝说下做调查问卷。

从调查问卷我们基本了解了当地群众的收入状况,旅游业给当地群众带来了可观的收入支持。但是这仅仅是停留在凤凰县城之内,其他没有旅游资源或者旅游资源尚未开发的地区依然很贫困。凤凰县所在的湘西地区一直以来就是湖南省乃至全国最为贫困的地区,交通不便,资源匮乏,教育落后,思想传统等总多因素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旅游业虽然作为当地的支柱产业,但是并没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带动这一地区的经济,从旅游业这一个角度来改善农民收入是远远不够的。在我们后面几天走访的地区来看,很多村子的经济条件都是相当落后,很多孩子从小都没有进过教室上课,即使可以去上学,也要走很远的山路。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很好的落实(少数民族地区)更加加剧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缺水,缺电,步行,辍学,人多,地少(全是丘陵,无法用作耕地),都是制约凤凰经济发展的因素。

在农村地区,旅游业带来的利润甚至成为两村敌对的源头。我们在调查中就遇到了这样一幕:在天龙峡风景区附近,邻村欲分享景点所在村的好处,不遂。于是村民聚集在游客必经的小路一侧,拦截过往车辆,后经调解才作罢,然而两村的敌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

就整体而言,凤凰当地的民风还是很纯朴的,我们在街上没有看见乞丐和扒手,治安也很好。

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结束后,我们回到了深圳,凤凰的青山秀水化为记忆,永存心中。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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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局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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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局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在省旅游局和省总队的指导下,认真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狠抓旅游安全,积极受理旅游投诉,做好旅游统计,深入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就年我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

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9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星级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

2、积极开展“”、“十·一”和“九·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0家旅行社、19家星级宾馆以及部分星级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0余条。

3、组织开展2次各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和执法(质监)人员工作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办法(内部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

1、认真贯彻执行《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5起旅游纠纷信访工作;接受旅游咨询电话370多人次。

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监督员和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市20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20名质监员分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三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

3、坚持旅游投诉电话(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

三、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年初,与各区(县)旅游局签订《年旅游安全责任书》,印发了《年市旅游安全工作意见》和其他涉旅安全的通知。认真贯彻《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2、组织7个区(县)、5个市级部门重点开展“”、“九·一”、“十·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3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整改安全隐患27个,提供旅游安全咨询服务2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

3、即时向省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市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均应达到0%。

4、督查各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层层明确责任,坚守岗位,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九、积极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和标准化建设工作

1、积极宣贯省旅游行业年廉政文化建设试点实施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星级宾馆、旅游行风监督员开展“思想大解放,加快建设中心,旅游大发展”专题讨论活动。

2、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大力加强市旅游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我市11家旅行社参加创建市级“文明旅行社”的创建活动,在活动期间,我局与市文明办举办了两期培训会。

3、积极宣贯《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我市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会议,全市共评定出首批6家2级旅行社。

4、举办全市旅游标准化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60余人。重新聘任市级星评员22人,新评定1家二星级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对6家宾馆饭店进行了创星工作指导。

九、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工作

1、1-9月我市实现旅游总收入34.87亿元,接待游客总人数686.85万人次。

2、对区(县)统计人员进行了两次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完成了“”、“九·一”、“清明”、“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同时完成了省上布置的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任务730份。

3、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和旅游统计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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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青少年注意卫生的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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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儿童和家长的防骗、防拐意识,在国际“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藤县公安局组织刑侦大队、宣传办深入学校开展“关爱儿童,反对拐卖”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刑侦大队民警通过讲解防拐知识、发放防拐资料等形式告诫孩子们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的话等等,教育孩子们懂得如何预防被拐卖。同时也向来学校接送学生的家长们宣传反拐常识、国家反拐新政、如何救助乞讨儿童、遇到紧急情况如何让自救、如何与拐卖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等小常识和小技巧,向过往学生、家长发放防拐宣传资料,得到了师生、家长的热烈欢迎。

“听到民警介绍后,我知道了如何反拐,回家以后将学到的知识讲给孩子听”家长张女士在听了民警的介绍后说道。

家长黄某表示“现在的家庭以独生子女居多,家长把孩子当成宝贝,娇生惯养情况普遍,而家长缺乏防范意识,希望公安机关能多开展类似的防拐防骗宣传,让大家了解跟多的防拐常识和反防拐技巧。”

为了更好的宣传防拐常识及办法,达到预期宣传效果,藤县公安局精心印制宣传资料10000多份,展报20多幅,在全县17个乡镇,19个派出所辖区间,利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在辖区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地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民防拐意识,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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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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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晚-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出发、返回地点、时间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_________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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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旅游车辆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1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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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车辆属性

1、乙方将其所有的机动车头及挂车一辆(以下简称该车辆):

牵引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挂车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款转让给甲方;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次月起每月支付购车款____________元于乙方,______个月内付清。

2、自乙方将该车辆过户给甲方之日起,甲方为该车辆办理相关营运证件,同时,甲方将该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赁期限

合同生效日之规定:甲方在其注册登记区域进行危险品______车辆申报,甲方收到车辆新的证件后,并将所有车辆证件交与乙方时,合同方可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租金支付方式

如下支付方式适用于合同有效期前四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按照每月____________(含税金)支付给甲方作为当月车辆租赁费用,甲方每月前五个工作日须将上个月的租赁发票开具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在此期间,因乙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关说明文件后,乙方有权要求将车辆过户给乙方并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过户相关的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该车辆在合同生效期间,只能由乙方合理进行生产使用,确保车辆良好、安全行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参加各项安全教育。该车辆不得进行除乙方外的其他活动。

2、不承担乙方租用该车辆期间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运输货物损坏所造成的赔偿或补偿责任,与甲方无关,而均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提供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4、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对乙方的司机进行定期危险品运输安全培训,对乙方押运员进行培训、考核。

5、甲方应负责对乙方货运车辆的营运服务管理,代办车辆营运证的年度验审服务;代办车辆保险;代办货物运单,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车辆产权完全属于乙方,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若因甲方主体发生变迁或有其他债务纠纷等,该车所有权仍完全归乙方所有。

2、自行承担租赁期内该车辆的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用、过桥过路费;该车辆的驾驶员及押运员均由乙方聘用,且与甲方无劳动关系。乙方应将其聘用的驾驶员及押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及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

3、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协助甲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5、乙方每月须及时支付甲方的租金。

五、保险条款

1、乙方的车辆必须参加甲方指定的三项保险,即“强制险”、“商业险”、“驾驶员人身保险”,(货物运输责任险)否则甲方不予接纳或有权终止管理。

2、乙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将派专人协助乙方处理。

六、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若有甲方引起的,甲方须将购车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或无偿将车辆过户给乙方。

七、合同的变更,延续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前,基于双方协商,可另行签署延期合同。

2、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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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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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结束日期;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

合计:¥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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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旅游服务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服务,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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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线路、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____________

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收据票号: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______ 进口系列 ______

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险:购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______

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__________________ 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导游级别是:初级______ 中级______高级 ______特级______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

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认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

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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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旅游活动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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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身心健康和谐温馨

活动形式:

1、每人购买两份“团体女性安康保险”,每份20元,期限一年。

该险种是辽宁旅游省总工会、中国人寿辽宁分公司联合开展的女职工“特别关爱”活动,针对女职工乳腺癌、子宫癌等六种疾病,每份保险可得到1~2万元的赔付。此项活动即体现了单位对女职工特殊群体的关爱,又提高了女性自身的防病意识,为女职工抵御大病筑起了一道屏障。

2、每人购买一张价值200元的电影卡。

奥纳影城为东北旅游唯一一家五星级影城。我们为每个女职工购买了价值200元的会员卡,凭卡购票可享受七-八折优惠。此活动提倡广大女职工走进影院,保持年轻心态,提高生活情趣,享受家庭温馨。经我们努力争取,又为每位男职工发两张电影票。

3、电影会员卡和赠票使用说明:

(1)两张电影票的有效期为20xx年3月5日――3月30日。

(2)持票可以在有效期内任意时间到奥纳影城观看任意场次电影。

(3)电影赠票周二不可以使用。

(4)持票到奥纳影城前台售票处签票,选定场次和时间即可。

(5)持会员卡消费平日八折,不限人数和场次。

(6)奥纳会员日为每月19日,会员日刷卡享受七折。

(7)周二凭卡消费不再享受折扣,直接按规定的半价购票。

(8)会员可以凭卡号电话预约座位。

(9)会员卡使用不限时间,可以充值。

(10)奥纳影城预约电话:。

再一次感谢党委和行政的大力支持!

祝愿全体女职工三八妇女节快乐,永远健康美丽快乐!

祝愿全体男职工家庭美满幸福,充实安康!

工会女工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企业三八妇女节活动策划

①、三人四腿踩气球比赛

比赛规则:

分组与拔河比赛相同

比赛时间:三分钟

比赛人数:每队12人(每队又分为4个小组,3个人为一组)

比赛分组及比赛首场的站位选择由各队队长抽签决定。

比赛分为淘汰赛、半决赛、决赛三个比赛环节,具体方法同拔河比赛

②、集体跳绳比赛

比赛规则

分组与拔河比赛相同

比赛时间:三分钟

比赛人数:每队12人(2人摆绳、10人跳绳)。

比赛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如果跳绳者不能通过绳子,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比赛结果以三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总人数为最后成绩

说明:各个项目均以成绩最好者为胜,如比赛结果相同,将进行加时赛。

③、拔河比赛

分队规则

1.分队规则。分以下六个队,每队10位女员工。

一队:一楼员工队二队:二楼员工队三队:三楼员工队

四队:四楼员工队五队:礼仪队六队:行政队

每队设队长一名,负责代表本队参加分组抽签等。

比赛规则

1)比赛分淘汰赛、半决赛和决赛等三个赛程。

2)比赛分组及比赛首场的站位选择由各队队长抽签决定。

3)淘汰赛:六队抽签分成三组。每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后双方交换场地。当两局即可分出胜负时,比赛宣告结束。每组获胜者进入半决赛。

4)半决赛:三组淘汰赛的获胜者进入半决赛。三队进行抽签分组,其中一队轮空而直接进入决赛,另外两队按三局两胜制进行拔河比赛,获胜队进入决赛。

5)决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者为总冠军。

20xx年某公司纪念“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方案

为了激励广大女员工工作热情,让她们过一个欢乐详和的三八国际妇女节,经研究决定,公司在3月份开展以下系列活动,让广大女员工感受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体会生活的乐趣。

(一)活动时间:20xx年3月2日-20xx年3月13日

(二)活动安排:

1、组织女职工健康体检。为保障女工的健康权益,做好疾病预防,提高女工身体素质,在三八期间,组织全体女工进行妇科检查。

2、开展各项先进女员工评比活动。

(1)爱岗敬业女标兵。2名。由各部门负责推荐1-2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立足岗位、勤奋好学,吃苦耐劳,进步较快,为部门和公司发展辛勤耕耘的女员工。

(2)先进女工工作者。1名。由工会推荐确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女工工作,]热心为女职工服务,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女工合法权益的女工工作者。

(3)女劳动模范。1名。由各部门负责推荐、工会确定的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在管理和基层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在公司两个文明建设中起标杆和模范作用的女员工。

以上各项先进女员工评比,需上报有关事迹材料至综合办公室。

3、积极开展爱心帮困活动。“三八”活动期间,工会组织要走访贫困女工家庭,特别要关心女员工中患有特殊疾病、单亲困难家庭,及时了解她们的困难,通过各种渠道帮助解决困难。工会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与困难女员工结对子,从精神上、物质上给予力所能及的关心和帮助,让她们充分感受到女工组织的温馨、职旅大家庭的温暖。

4、女工联欢活动。3月8日,工会组织女工“看电影、K歌”活动,帮助大家放松心情,度过一个快乐惬意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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