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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资源公报(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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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新闻公报概述及写作要点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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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新闻公报概述写作要点

新闻公报概述及写作要点

1.概述

公报是党和国家以及各级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时使用的文种。与公告相比,公报的内容通常更为详细具体。

公报根据其内容和使用习惯,一般可分为新闻公报、会议公报、外交公报和专题公报。专题公报又包括国家统计机关发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气象部门的气象公报、水利防汛部门的汛情通报等。

新闻公报是就国家和党政机关的某一重大活动、事件或问题所发布的带有新闻性的文件;新闻公报往往由新闻机关在新闻媒介上公之于众,它的阅知范围没有限制,要求具有新闻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所以,有人认为它是一种新闻性公文整理。

有时两国政府共同发表的外事公报也采用新闻公报的形式。

2.写作要点

新闻公报是新闻性公文,通常由标题和正文构成:

(1)标题

新闻公报的标题多仅标明文体,其发文机关或法定作者则见于正文。但属两国间发表的联合新闻公报,则要写出两国国名。

(2)正文

新闻公报是一种新闻告知性文体,正文一般先写明时间,再写事由,事由之后则是新闻公报的主要内容,或者是对事物的解释说明,或者是两国会议商谈的要点。新闻公报的法定作者属国家或政府授权的新闻机构,不必在正文之后特别标明。

新闻的真实性和及时准确性是对新闻公报写作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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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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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公报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三章 考古发掘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第四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八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第十条 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一条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

(七)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八)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三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第十四条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五条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第二十五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第三章 考古发掘

第二十七条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第二十八条 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进行考古发掘,应当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或者审核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 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三十二条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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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调整生育政策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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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调整生育政策

全面放开两孩生育的背景,是中国人口形势已发生历史性转变,这些变化包括生育率进入超低水平,以及性别比失衡、老龄化和少子化等。其中,生育率过低成为谈论最多的问题之一。

多位人口学专家向澎湃新闻表示,全面放开两孩是生育政策调整的进步。据多位学者的测算,全面放开而后新生儿的出生峰值可能在2017年到来,最乐观的估计新增人口峰值不会超过800万,对于提升生育率、扭转中国人口形势的作用可期,具体效果仍有待观察。

从“单独”两孩到全面两孩的政策推进,官方的解释是为了避免生育堆积,平稳突进政策。

今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院教授、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认为,根据2017年的数据,中国大概有1.5亿独生子女家庭,这些都是“全面两孩”的目标人群。

他分析,如果1.5亿个家庭中最终只有50%-60%的比例生育两孩,出生人口规模依旧会很大。选择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先实行一段时间“单独两孩”政策,可以先释放一部分生育能量,从而实现政策平稳的过渡。

根据官方最新信息,符合政策的单独夫妇共有1100万对,全国各地启动时间不等,到2017年末有107万对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所占比例只有目标人群的十分之一。

人口学专家、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生物统计学博士黄文政告诉澎湃新闻,“全面两孩”实施后可能在2017年出现生育高峰。他预测,“全面两孩”每年带来的新增人口在300万-800万之间,估计中值为500万。他的预测是基于人口普查和近年国家统计局数据,使用人口预测模型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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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保护水资源的建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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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我们必须保护它。如果没有水,树木就不能生长,花草就不能开放;如果没有水,生命就会停止呼吸;如果没有水,地球就会变成一个干裂的星球······俗话说得好:“人可以一日不吃饭,但不可以一日不喝水。”

一个星期天,吃午饭时,妈妈对我说:“佳怡,快吃,等一下带你去一个地方。”我边吃边问:“妈妈,你是不是又再哄我呢?”妈妈神秘地说:“小溪边,怎么样?“太好了!我”又可以去玩水了。”我开心地说。小溪边离我们家不远,妈妈骑着自行车带我去。到了小溪边眼前的景色让我吓了一跳:水面上漂着五颜六色的垃圾,碎纸片、破瓶子、臭袜子、烂掉的蔬菜叶、更可怕的竟然有死猪,死狗、死猫,我整个人崩溃了。“佳怡,怎么啦?干嘛不玩呢?”前面传来了妈妈的叫声。

我垂头丧气地走到妈妈身边对妈妈说:“妈妈,我们来干活,好吗?”“干活,干什么活,你不是要玩水吗?”妈妈满脸疑惑地问。“这个星期我们学校组织大家观看:(保护水资源从我做起的视频),妈妈我们动手吧!”我有条有理地跟妈妈讲。妈妈同意了我的做法。说干就干,不一会儿我们就把河面上的垃圾全捞上来了。虽然我们累得腰酸背痛,但是能使眼前的小溪变美丽。值!

在回家的路上妈妈告诉我,保护水资源利在当代,功在千秋,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水资源,人人有责。”让蓝天下的我们有一个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生活环境吧!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一起行动吧!不要让“死猪、死鸭满溪流”的状况再我们身边内发生。

水是生命之源,我们必须保护它。有了水,才有这个蔚蓝的星球;有了水,我们的生活才能多姿多彩;有了水,我们将拥有湛蓝的大海,秀美的山川,清澈的小溪······有了水我们才有了一切。

保护水资源,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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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公报范文: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相关知识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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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相关知识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指的是1972年2月2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上海公报》)、1979年1月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1982年8月1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美国在三个联合公报中均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是中美两国关于两国关系以及我国台湾问题的重要历史文件。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是中美关系健康发展的政治基础。

发展历程

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克松应周恩来总理的邀请访华,中美交往的大门重新打开。尼克松访华期间,中美双方于1972年2月28日在上海发表了《中美联合公报》(“上海公报”) 。

1975年12月,美国总统福特应邀访华。整理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发表了《中美建交联合公报》。

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美国宣布断绝同中国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并于年内撤走驻台美军,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即“断交、废约、撤军”)。

1979年1月,应美国总统卡特的邀请,中国领导人邓小平访美,揭开了中美关系史的新篇章。

1982年8月17日,两国政府发表《中美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美方承诺“它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中国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中国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建交以来近几年的水平,准备逐步减少它对中国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解决”。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即“上海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和“八?一七公报”),成为中美关系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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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报的概念—作用结构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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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概念作用结构

公报的概念—作用结构

公报也称新闻公报,是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开发布重大事件或重要决定事项的报道性公文,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

公报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新闻性。

公报的结构

公报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和成文时间。

标题。公报的标题常见的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直写文种《新闻公报》;第二种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联合公报,由发表公报的双方或多方国家的简称、事由、文种构成。

成文时间。用括号在标题之下正中位置注明公报发布的年、月、日期。

(2)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

开头。即前言部分。事件性公报要求整理用最鲜明,最精炼的语言概述事件的核心内容,即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重大事件;会议性公报要求概述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联合公报要求概述公报的来由,即在何时、何地、谁与谁举行了什么会谈或谁对谁进行了什么性质的访问等。

主体。是公报的核心内容,要求把公报的内容完整、系统、有序地表达清楚。常见的有三种写作:一种是分段式,即每段说明一层意思或一项决定;第二种是序号式,多用于内容复杂、问题问绪较多的公报;第三种是条款式,多用于联合公报。

(3)尾部。事件性公报和会议性

公报一般没有尾部;联合公报要在正文之后写明双方签署人的身份、姓名、年、月、日期、并写明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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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报范文:中国淡水环境质量公报模板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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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国淡水环境质量公报模板

中国淡水环境质量公报模板

淡水环境

-06-06

状况

xx年,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仍突出。

河流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内陆诸河十大水系监测的46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1.0%、25.3%和13.7%。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xx年十大水系水质类别比例

长江水系 水质总体良好。9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0.9%、13.8%和5.3%。

长江干流水质为优。3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6.9%和3.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长江支流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6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2.6%、19.3%和8.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其中,雅砻江、汉江和嘉陵江水质为优,大渡河、沅江、湘江和赣江水质良好,岷江和沱江为轻度污染,乌江为重度污染。

省界河段水质总体良好。1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8.9%、15.8%和5.3%。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11.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持平。贵州铜仁黔-渝交界的乌江沿河断面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

xx年长江水系水质分布示意图

黄河水系 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4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9.8%、11.6%和18.6%。

黄河干流水质为优。21个国控断面均为ⅰ~ⅲ类水质。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黄河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2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0.9%、22.7%和36.4%。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沁河和洛河水质为优;伊河和伊洛河水质良好;湟水和北洛河为轻度污染;大黑河为中度污染;其余河流均为重度污染,其中,汾河太原段、临汾段、运城段,涑水河运城段,渭河西安段、渭南段为重度污染。

省界河段总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1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3.6%、9.1%和27.3%。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xx年黄河水系水质分布示意图

珠江水系 水质总体良好。3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4.8%、12.2%和3.0%。

珠江干流水质良好。1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6.7%和13.3%。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珠江广州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和氨氮。

珠江支流水质总体为优。1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2.9%和7.1%。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深圳河污染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海南岛内河流中,万泉河2个国控断面均为ⅱ类水质;海甸溪2个国控断面均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省界河段水质总体为优。7个国控断面中,ⅱ类和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57.1%和42.9%。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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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校珍惜水资源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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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水是生命之源,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难以想象如果世界是没有了水,我们的生活将会是怎么样的。

我们的每一天都离不开水。或许,我们现在生活的地方不会缺乏水,但是,当我们在浪费着水的同时,我们,又何曾想过,现在还有很多的地方,很多的人们,在忍受着缺水乏渴的困难。

老师曾经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一群在大山里出来的孩子,在他们那个地区,物质非常匮乏,而且十分缺少水资源,每一天,每一个人,都只能靠一瓢水度过日子,生活过得十分艰难,后来,当他们远离了他们的家园,来到外地的学校上学,但他们看到水龙头流出哗啦啦的自来水,他们哭了,因为,在他们的眼中,从来没见过这么纯净的,干净的水。……

当听完这段故事,我也亦想了下,我们,如果每一个人,每一天都浪费一吨水,那么中国13亿人口每一天就得浪费多少水啊?小数怕长记,一口水很少,但是13亿口水,也是很少么?我们,不应该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好好想一下,我们在浪费着水,也就是意味着我们在一步步破坏着自己的生命,如果我们再不会觉悟,那么到头来,残害自己的,不是别人,是自己……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我们现在虽然丰衣足食,但是,我们也应该学会节俭,不应该浪费,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水资源,不要终得一天,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将会是我们悔恨的眼泪。

节约用水,从生活小事做起……我们可以把洗菜的水用以浇花,洗地的水,洗衣服的水用以冲洗厕所,只要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坚持节约节约用水,虽然微不足道,但是,时间长了,我们就能明白这般节约用水的益处。

给自己留下一条退路,也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天地,从现在开始我们珍惜水资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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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5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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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三章 考古发掘

第四章 馆藏文物

第五章 民间收藏文物

第六章 文物出境进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第四条 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八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第十条 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十一条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国家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鼓励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五)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六)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

(七)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

(八)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三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第十四条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五条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不同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城乡建设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八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具有收藏价值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由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收藏。

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二十一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三条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省级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第二十五条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对该建筑物、构筑物予以拆迁。

第三章 考古发掘

第二十七条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

第二十八条 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进行考古发掘,应当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或者审核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文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遇有重要发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需要配合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及其他科研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确因建设工期紧迫或者有自然破坏危险,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急需进行抢救发掘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发掘,并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 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三十二条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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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节约水资源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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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淘米水洗菜,再用清水清洗,不仅节约了水,还有效地清除了蔬菜上的残存农药;

2.夏天给室内外地面洒水降温,尽量不用清水,而用洗衣之后的洗衣水;

3.冲厕所:如果您使用节水型设备,每次可节水4一5千克;

4.洗菜:一盆一盆地洗,不要开着水龙头冲,一餐饭可节省50千克;

5.将卫生间里水箱的浮球向下调整2厘米,每次冲洗可节省水近3千克;按家庭每天使用四次算,一年可节药水4380千克。

珍惜资源,保护资源,节约资源,人人有责。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珍惜地球母亲赐予我们的一切自然资源,使我们的家园年年春光灿烂……

希望你们能研究并采纳我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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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保护水资源的建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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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老师们:

你们知道吗?长期以来,我们都会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用水中不知道去珍惜,没有意识到水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司空见惯。

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人类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水成了我们生活必不可少的元素。然而我们是否想过:虽然水在地球上的分布面积很广,储蓄量也很大,但是,绝大部分水是无法喝的,比如说,又苦又咸的海水占了地球水量的百分之九十七,真正可以利用的淡水只占地球总水量的百分之零点二到百分之零点三,实在是太少了!

大家也知道,云南最近大旱,种庄稼的土地都裂开了,专家用铁做的杆子测量了一下,大概有一米深。现在我国正在运水给云南,如果我们少浪费一滴水,对云南同胞们也是多一份希望。我听过一个故事:在云南省里,有一家子是六口人,他们洗脸时非常节俭的,首先,他们先打一盆浅浅的水,由父亲先洗,等父亲洗完后再母亲洗,最后孩子洗。我们在现在的生活中一定没有这样的,但是谁又有节约的呢?

不是我们不会去节约,而是主要是意识不够,没有养成节约用水的观念和习惯。大家一定知道,星期三是检查宿舍卫生的时候,,我们经常发现宿舍里积水遍地,有时候会发现厕所的水龙头的管子出口处在漏水,我顿时有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

难道大家真的不知道水的重要性?现在我来告诉你,洗脸、刷牙、洗手、洗澡,还有太多的事情,都是需要水的,如果世界上没有水,就没有世间的玩物,节约用水,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应该从爱惜一点一滴水做起。请不要让最后一滴水成为我们的眼泪。

我在这里呼吁大家:请爱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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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护水资源倡议书格式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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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资源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现在,中国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发明了核武器、神七升天、成功举办了奥运会……人们都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但是,人门是否想过祖国的环境正在一步一步的恶化?

就拿水资源来说,虽然地球上70.8%的面积被水覆盖,但世界水资源中有97.2%是海,剩下的70%是固体冰川,也就是说,真正可以被利用的水资源还不到1%。这真是少得可怜。尤其是我国人口众多,淡水资源并不丰富,每到秋冬季节,就有几十个省市,几千万人口受到干旱的威胁。

听大人们说,以前的义乌江清澈见底,一到夏季人们就会涌进河水中,与河水快乐的嬉戏,河水也成为了人类的朋友。而现在,一些工厂不注意保护水资源,不加节制的抽取河水,再把工业废水排入河中,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污染。还有大型挖沙船不断挖取河沙,造成了水土流失。前几天,我和爸爸妈妈去广场玩,经过义乌江,我放眼望去,几窝浅浅的水嵌在河床中,似乎马上会被抽干,没有干净的水,我们怎么活啊?没有水,我们更无法生存下去!我痛苦地想!

我经常能在马路边发现有人端着高压水枪对着汽车长时间冲洗,地下一片汪洋。也能看到正滴着水的消防栓,爆裂的水管如喷泉般涌出自来水,马路成了溪流;现在的小学生也不把水资源放在眼里,每当我走到水龙头附近,就会听见“滴答滴答”的响声,仿佛是水滴痛苦的呻吟。如果我们再不加以节制的话,恐怕人类的眼泪就要成为世界上的最后一滴水了。 所以,为了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我向大家提出以下倡议:

1、 少去洗车房,可以提一桶水给自己的爱车进行擦拭。

2、 用淘米水洗菜,再用清水清洗,不仅节约了水,还有效地清除了蔬菜上的残存农药。

3、 在洗手、刷牙、洗脸不需要水时,要关闭水龙头。

4、 请自来水公司及时检修消防栓和水管。

5、 关闭污染严重的沿江一带的企业。

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珍惜地球母亲赐予我们的一切自然资源,使我们的家园年年春光灿烂……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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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关于世界勤俭日关于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公益广告_公益广告词_网

范文类型:广告词,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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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关于世界勤俭日关于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公益广告

1、如果人类不从现在节约水源,保护环境,人类看到的最后一滴水将是自己的眼泪。

2、保护水资源,生命真永远。

3、人体的70%是水,你污染的水早晚也会污染你,把纯净的水留给下一代吧!

4、节约用水,从点滴开始。

小资料:

校园趣味广告

越升越高(旭日升冰茶)――学生会副主席的新年愿望。

我们一直在努力(爱多VCD)――男生对班花如是说。

.帕萨特,成就明天(帕萨特系列)

不同滋味不同心情(蒙牛心情二次方牛奶)

男人就应该对自己狠一点(柒牌服饰)

热爱生活冷静选择(奥克斯空调)

喝前摇一摇(农夫山泉农夫果园果汁)

10.煮酒论英雄才子赢天下(才子男装)

其二

1环境靠你我他保护,美景由深圳人共赏。

2清除污染靓城市,从我做起强素质。

3保护环境,始于手上,止于嘴上。

4人面天天洗,市容日日新。

5环境你不爱,美景不常在。

6万众成一心,脏乱不近身。

7垃圾带走,美丽存留。

8乱摆乱卖,城市大害!

9随地吐痰,人见人烦。

10杜绝“牛皮癣”,爱护城市脸。

11城市要美容,大家是天使。

12环卫工作靠大家,莫靠城管抓!抓!抓!

13好习惯要从小养成,好传统应自始至终。

14俯首清洁是公德,随手乱扔乃缺德

15保持环境卫生,共建美丽家园!

16美化环境,就是美化我们的心灵。

17美化市容就是装饰我们面容。

18一叶知秋,一屑知城人人重小节,市容必整洁。

19乱吐乱扔污染的不仅是环境,还有我们的眼睛和心灵!

20保护城市的肺,和保护我们的肺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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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保护水资源的建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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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

水既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又是社会生产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没有水,就没有生命,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今天。但是,地球上水资源中仅有百分之三的淡水,而在淡水中可供直接饮用的只有千分之五。可现在仍有人在肆无忌惮地浪费这宝贵资源,这生命之泉。“黄金有价水无价”,古丝绸之路上那繁华一时的楼兰古国,便是因为缺水而消失。为了不让楼兰古国的悲剧重演,希望您能采纳我的建议:

一、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大搞植树造林和退耕还草还林,发展地表面的植被,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水土流失。

二、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节水型工商行业,投入节水型先进工艺,积极推广节

水技术,国家积极推行行之有效的节水技术政策和制定技术标准,加大污染环境的处罚力度。

三、加大治理已被污染的水资源。为了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洁净、卫生的水,必须对已被污染的为居民供水的水库和湖泊,要尽快“治疗”,使它们再现往日风采。

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一方面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另一方面大力兴建治理能力强的污水处理厂,以提高废水回收利用率。

五、大力兴建调蓄水库,增加水资源的调蓄能力。

美丽的家园需要水的润泽,健康的生命需要水的浇灌。为了人类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让我们做一个“惜水如金”的 “环保小卫士”吧!让“要不然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将是人们的眼泪”这样的广告,永远只成为广告吧!

建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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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报范文:秦皇岛市环境状况公报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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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范文:秦皇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xx年秦皇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重点,求真务实,攻坚破难,整体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得以全面完成,“”环境保护规划中的指标要求得以高标准落实,被省政府授予“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xx年,我市环境质量安全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为354天,为全省各城市中最优。青龙、卢龙、抚宁、昌黎四个县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得到改善。主要饮用水源洋河水库、石河水库和桃林口水库全年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标准,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分区要求。洋河、戴河、石河、饮马河和人造河水质较上年度有所好转。声环境继续保持良好水平。

大气环境

状况

xx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年二级及优于二级的天数为354天(占97%),三级天数为11天(占3%)。全市空气质量级别为良。

全市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064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041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025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0.04毫克/立方米)。与xx年相比,全市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分别下降了4.5%、4.7%,二氧化氮浓度上升了4.2%。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6302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44737吨,生活二氧化整理硫排放11565吨。烟尘排放总量18420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11365吨,生活烟尘排放7055吨。工业粉尘排放总量32972吨。

水环境

水库水质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石河水库、洋河水库和桃林口水库水质状况良好,各监测断面水质年均值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未考虑总氮),满足指定水体功能水质级别要求

河流水质

石河、汤河、戴河、洋河、饮马河、青龙河、新开河共设各类水质监测断面19个,全年共进行了6次监测,其中水质类别为ii类的断面占42.11 %,iii类的断面占26.32 %,iv类的断面占5.26 %,v类的断面占5.26%,劣v类的断面占21.05 %。ⅴ类及劣ⅴ类水质主要集中在洋河下游和饮马河全程,主要污染物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及挥发酚。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市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16150.9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5607.63万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10543.3万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8251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6687.75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11563.25吨;氨氮排放量1671.89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304.32吨,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1367.57吨。

海洋环境

近岸海域环境状况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整体有所好转,大部分海域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活性磷酸盐。全市未达到一类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为125平方公里,比xx年减少了162平方公里。

海水浴场环境状况

所有海水浴场水质均优于指定功能标准要求,环境质量界定为清洁级。北戴河浴场环境质量排序为:中海滩浴场、东海滩浴场、西海滩浴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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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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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公报

根据年快报初步统计,现将20xx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20xx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努力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圆满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综 合

经济总量:初步测算,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406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8.4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661.1亿元,增长15.1%;第三产业增加值626.5亿元,增长14.8%。三次产业构成比例为8.4:47.0:44.6。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276元,按年末汇率测算,约合3056美元。

财政税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8.7亿元,为预算的108%,比上年实际增长16.6%(由于国家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地方财政收入口径有所变化)。其中,市本级43.52亿元,为预算的103.5%,增长11.8%;县(市)区级55.19亿元,为预算的111.8%,增长20.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31.1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4.3%。其中,市本级科技三项费、支援农村生产和社会保障及抚恤社救支出分别增长19.4%、23.1%和115.8%。国税、地税收入合计达179.9亿元(不含海关代征税60亿元)。市国税局组织各项税收102.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1.5%,其中增值税收入77.05亿元,增长15.4%。市地税局组织各项税收77.5亿元,实际增收10.2亿元,增长15.2%,其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两大主体税种合计增收9亿元,占增收总额的90%。大连保税区实现关税及代征税收入32.4亿元,比上年增长66.1%。

二、固定资产投资

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67.9亿元,比上年增长20.6%。其中,基本建设完成投资118.2亿元,增长24.3%;更新改造完成投资51.8亿元,增长21.9%;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25.2亿元,增长8.4%。

投资构成: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投资17.1亿元,增长74.5%;第二产业投资118.2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投资232.6亿元,增长20.6%。三次产业投资比重由上年的3:34:63调整为5:32:63。在第二产业投资中,制造业投资比重上升,其中轻纺、机械制造业分别增长54.9%、145.1%。

按所有制类型划分,国有经济投资118.3亿元,增长21.6%;非国有经济投资249.6亿元,增长20.1%。国有与非国有投资比例为32:68。

新建、扩建项目投资:基本建设施工项目236个,其中完成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26个,共完成投资66.3亿元,投资比重占56.1%。在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中,地方项目的比重占87.2%;新建项目78.7亿元,比上年增长29.4%,比重占66.6%。在更新改造投资完成额中,地方项目31.9亿元,比重占61.6%;扩建项目25.9亿元,占50%,比上年增长23.8%。

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1366.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0.4%;竣工面积546.2万平方米,增长1.6%。完成商品房销售额119.4亿元,增长9%,其中住宅销售额为100.1亿元,增长6%。商品房销售面积419.9万平方米,增长7%,其中住宅为375万平方米,增长6%。市内四区二手房市场累计成交1.3万宗,比上年增长77.9%;成交面积136.9万平方米,增长1.1倍;成交额21.1亿元,增长1.1倍。

三、外经外贸 旅游 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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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珍惜水资源的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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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生态之基,与我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没有水,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都将无法生存。然而,水资源是有限的,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我市属于严重缺水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06立方米,尚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不到全省的三分之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打造聊城的碧水蓝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的使用、管理和保护。

新时期,__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突出了节约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为实现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利用指明了方向。

在第26届“世界水日”暨第31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特发出如下倡议:

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创建节水型机关单位,推广节水常识,强化节水措施,加强污水排放监管,争做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带头人和引领者。

工业企业要加大节水技术投入,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实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艺,建设节水型企业,减少新水取用量,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农业要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广泛推广和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面源污染,努力向节水大户和水资源保护示范户转变。

服务业要切实营造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广运用节水器具,提高用水效率,杜绝水资源污染,努力培养科学、文明、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学校、社区和家庭要积极开展节水、护水教育,传播科学节约用水理念,强化水资源保护意识,推动形成“节水护水人人有责、节水护水从我做起”的社会共识,做节水、护水的主动参与者和自觉践行者。

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引导生产企业树立节能减排理念,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培养和提高全民节水、护水意识。

节约、保护水资源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到时刻关心水、处处节约水、真心保护水,在全社会营造爱水、节水、护水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河湖秀美大水城、宜居宜业新聊城”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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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环境状况公报范文_公报_网

范文类型:公报,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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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状况公报范文

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现将我市*年度环境状况公告如下:

一.综述

*年,xx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生态文明理论,围绕改善环境状况,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目标,组织实施《xx市“”环境保护规划》,推进九龙江、汀江、闽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二、环境状况

1.  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xx市城区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均值为77 ,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全年优、良以上天数305天,占83.5 %。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浓度平均值为每立方米0.104毫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平均值分别为0.034毫克、0.021毫克,二项指标达到质量二级标准,城区自然降尘量6.61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漳平城区空气环境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分别为每立方米0.090毫克、0.055毫克、0.026毫克,三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自然降尘量6.19吨/平方公里•月,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

永定、长汀、上杭、武平、连城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均保持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5.70,酸雨频率32.1%,同比下降5.57%;漳平城区全年降水ph平均值为5.89,酸雨频率2.3 %,同比下降13.9%。

2.  水环境

九龙江、汀江、闽江三条主要河流17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92.1%,同比提高1%,九龙江、汀江、闽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分别为88.9%、100 %、100%,三条水系水质持续好转。城区内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20.8%;汀江支流旧县河、黄潭河水质有所好转,旧县河达标率为83.3%、黄潭河为达标率50%,超标污染物主要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总磷、bod5,呈现较明显的有机污染。

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

城区、连城县城的集中供水仍以地下水为主,水质符合地下水ⅱ类标准;漳平、永定、上杭、武平、长汀县(市)以地表水为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隐患,水资源短缺问题逐渐凸显。

4.  声环境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7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8分贝;漳平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8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5分贝。环境噪声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三厅” 、建筑施工噪声等仍是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

三、主要措施

1.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中心城区水泥污染企业关闭计划,关闭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立窑生产线等8家水泥生产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取缔新罗区兴三德水泥有限公司等10家无证水泥企业,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37条,水泥产能224万吨;关停工业硅厂、电解厂、轻钙厂、机砖厂等大气污染企业73家。完成卓鹰制铁有限公司等5家大气污染企业烟尘、粉尘治理年度任务,完成55家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治理年度任务。强化对建筑施工的管理,加大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的整治力度。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整治,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不予上牌和不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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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节约水资源建议书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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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3月22日是第xx届“世界水日”,3月22日——3月28日是第xx届“中国水周”。水是生命之源,万物之本,节约用水责无旁贷。为此我校向全校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充分认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对国民经济建设及居民生活稳定的重要性,在学校和家庭中形成“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良好氛围。

2.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科学的用水态度和合理的用水方式,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身体力行,勤俭节约。

3.用水时避免大开水龙头,减少水的流量,要使用脸盆洗脸、洗手。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杜绝“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

4.对于用水量较大的绿化及生活用水提倡一水多用,分质使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将水耗降至最低。

5.遇到有浪费水资源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老师们、同学们、家长朋友们,节约用水事关民族事业、国家前途和人类的发展。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全校和家庭中迅速掀起一个节水、惜水的新高潮,为改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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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乡水资源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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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云,故乡的水,故乡的土地,芳香弥漫了所有的空气。故乡的变化是多么的大!就是一草一木、一花一石、一砖一瓦,我也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感到值得我留恋和爱抚。辽阔的晴空,清新的空气。是故乡孕育了我。作为家乡人,我很自豪,因为如今的家乡很美丽,却又不失庄严,到处一派和谐,人们安居乐业,努力工作,过着幸福的生活。

近些年来,一座座楼房在故乡 拔地而起 如雨后春笋般美丽。那些外地来的人,在这里安家乐业,也直夸这里环境好,人的素质高。要是在几年前,他们才不会这样夸呢!现在大家都极力奔小康,为美好生活而努力。

前几年,一条条坑坑洼洼的路横七竖八地分布在家乡各处。路本不好走,一到下雨天,就变得更泥泞,到处是水坑与稀泥,所以人们过路就变得异常困难,特别是老街,下雨天行人每次路过那里,都会把鞋子和裤脚弄得很脏,车辆打那经过时,轮子会经常打滑,很难通过。一座座高低不平的、破旧的房屋矗立着,人们生活比较困难,经济状况也不是很好。故乡的大小河流里也都是垃圾。由于垃圾的堵塞,河里的水也渐渐不再流动,就如一幅静止了的画,一到夏天,河里的垃圾经过苍蝇的 光顾 后臭气薰天。一到下雨天,河里的水更加臭。桥上过路的人总会捂着鼻子急匆匆的跑过去,再过一段路才将捂着鼻子的手放下来,然后深呼吸一口清新的空气。

当然,这是很久以前的面貌状况了。前年,这里经过一次彻底的整修――于是一座座崛地而起的楼房,一条条水泥路铺在了地面,平坦无碍,车子经过,快得像风一样。而这一切也只是以往的面貌了,现在的家乡更美了。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我们全村的人都行动起来,经过两个多星期的努力治理了河道。故乡仿佛改头换面,景色变得十分优美。

从泥路,到水泥路,再到如今的青石板路。 从瓦房,到楼房,再到如今的古房。从生活困苦,到逐渐改善,再到如今的经济宽裕。这一切一切的改变都太完美了。若把这座乡镇比作女子,也许算不上惊艳,却也算是上清秀、端庄吧!

如今的家乡,道路宽阔又平坦,几乎所有的路都是由青石板铺成的。房屋,在原来的基础上,经过整修,增添了屋脊和屋檐,多了几分古曲气息,家家户户门前都挂了一个特制的古灯笼,就连墙壁都刻画成了古典模样,再加上整个装饰,真的,就像生活在古时一样。而且,家乡正在进行更细致、更完美的修整呢!

曾几何时,贪婪的侵略者纷纷来到中国,从此,这里的文明消失了,强盛衰败了,留下的只是浓雾蔽日,民不聊生;曾几何时,无数的革命烈士用血肉之躯把我们多难的民族抱出了地狱, 为了祖国的成长,无数人前仆后继,呕心沥血,为了祖国的富强又有多少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和青春!即使在封建主义的绞杀下,在那帝国主义的炮火中,中国人依然用自己的脊梁柱挺起了中华古老的长城。把祖国母亲送上了幸福大道,用拳拳赤子之心,抹去了祖国母亲凄苦的眼泪,换来了她幸福的微笑 可是,在我们党的领导下,我的家乡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父老乡亲们各个都是笑逐言开,幸福和喜悦的气氛充满了这个现代化的村庄 我确实感受到了我家的幸福生活在蒸蒸日上的发展着,也看到了如今的农村在发生着可喜可贺的巨大变化。自从 党的xx大 以来,我的家乡是村村通了油柏路,屯屯接通了有线电话和有线电视,电脑上网也不在是大城市里市民们的专利权了,高中档摩托车、手机也不是城市里 阔老 们在这里显耀、夸富的稀罕物了。党的富民优惠政策也给家乡人民送来了新的追求,目前乡亲们在外面创业发展的人数也在不断的增加着,由于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也给家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每当我看到起家乡这些变化时,心里不由得在默默的,对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伟大国家肃然起敬:是党的优良传统在我国一代又一代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身上发扬光大,是他们在带领着中国人民走上了繁荣富强的康庄大道。深信,我们的幸福生活一天更比一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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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保护水资源的建议书600字

范文类型:建议书,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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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千万年来,长江、淮河、运河流淌不息,孕育了独特辉煌的江淮文化,滋养了生生不息的苏北大地,为幸福扬州、江淮之都带来了勃勃生机。

如何保护我们的母亲河?如何使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与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相协调?这是我们每一位市民刻不容缓的神圣使命。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开展了创建河道疏浚达标市、创建农村河道环境优美镇等大规模河道治理工程?已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效。但是?乱取土、乱占用、乱设障、乱排污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广大居民的河道保护意识、水环境保护意识仍然较低?特别是农村河道的长效管理机制还未真正建立。

借此机会?我们郑重倡议:社会各界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加入到保护河道的行动中来。一、我们要做保护河流的倡导者。保护江河湖泊?需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水生态理念?使保护河流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二、我们要做保护河流的维护者。保护江河湖泊?需要以实际行动?自觉遵守有关河道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保护水环境?维护水生态?保障水功能?节约水资源

三、我们要做保护河流的捍卫者。保护江河湖泊?需要全民监督?要勇于制止、大胆举报侵害河流的违法行为?承担起保护河流的光荣使命。

我们要始终牢记?保护河流不仅在于口号?在于良知?更在于行动?不仅在于一个阶段?在于一个人的行为?更在于全社会的不懈努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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