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住址: 电 话:
乙方: 身份证:住址: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承租座落于________的饭店分别出租给乙方。
二、房屋装修及设备现况双方已确认。
四、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租金为一至二楼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厨房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即合计为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次性付清,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每满一年的前一个月,一次性交付下年度租金。
六、乙方在使用期内必须保持房屋主体完好在经营中需要改变原状况,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动。
七、乙方如对租赁饭店转租或互换使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房屋维修及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所发生的费用。
九、租赁期满,此合同自行终止,房屋一切装修不得拆除,无偿留交甲方。
如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可优先,但必须在__年9月 5日前同甲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或补充。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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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承包餐厅装修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风险提示: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
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因此,订立合同时,建议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3、承包范围;
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总工期(包括法定):
______工作日(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二条 合同价款
风险提示:
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
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
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
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1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
_____¥
2、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
_____¥
3、装修装饰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费用40%,_____¥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25%,_____¥
5、乘于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指派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指派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 材料供应
风险提示: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
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 安全责任
1、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 质量验收
风险提示: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
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 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
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1000元。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0元。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
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委员会仲裁;
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
发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盖章):
承包方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商品交易市场进场合伙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在市场拓展方面的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市场拓展顾问,为甲方提供市场拓展方面的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市场拓展顾问工作范围:
1.寻找合作对象(客户);
2.分析合作对象的资信、实力、优势与劣势;
3.全面调研与评估合作对象;
4.进行正式合作谈判。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委派的顾问如实陈述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为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出具有关授权文件,指定专人协助顾问办理受托业务;
3.甲方按照约定支付顾问费用和其它应由甲方支出的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顾问提供的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顾问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当及时办理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务,认真勤勉履行职责。
2.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3.对接触、了解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五、顾问费用及其它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顾问费用为每年人民______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______元/年)。
2.顾问费支付方式为:通过银行按月代发至个人账户(_______________元/月)。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3:餐厅承包经营合同固定月租金的形式缴纳承包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餐厅的发展,将山东职业学院西二楼号窗口,甲乙双方就山东职业的租赁事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按营业额的%.
第四条:乙方租赁窗口后,承租期间的水、电、卫生费、管理费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各项服务。
第五条:乙方租赁窗口后,只能用作餐饮,不能用作其他用途。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
经营品种:_________________。所经营品种不得与其他班组甲方品种相同(大锅菜除外)。
第七条: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维修、管理由乙方负责费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损失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过错或租赁期内标的物的损坏、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合同解除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押金不退)
1、乙方改变租赁用途的。
2、乙方转租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4、乙方连续3天没正常开展经营的(放假除外)。
5、乙方违反合同第八条规定的。
6、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涉嫌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标的物达三天以上的。
2、甲方有针对乙方的故意侵权行为的。
第十条: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标的,物的时间是月
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开餐前由乙方先支付甲方押金贰_________万元整,甲方收到押金后应给乙方开具收据作为凭证,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具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据,否则为越权行为。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4:标准餐饮店铺转让合同
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甲方拥有深圳市龙华镇某某某某某某附近汇丰商场b082、b108、b109、b132档商店(依蓝香儿)八分之一份(1/8)股权,总股权共分为八份。由于甲方另有发展,现根据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甲方现将其拥有的八分之一份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乙方)黄某某女士。现做出以下协商:
一、甲乙双方转受本股权须得到本店铺(依蓝香儿)其余股东许可,其余股东须在本协议书末处写上同意转让并签名。
二、甲乙双方达成转让资金为人民币¥3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穗联商场b082、b108、b109、b132档商店(依蓝香儿)八分之一份(1/8)股权,其余股东股权不变。
三、甲乙双方在转受成功后,甲方将不在拥有本店铺(依蓝香儿)的八分之一份的所有权,而乙方将完全合法拥有本店铺(依蓝香儿)的八分之一份的所有权。因而乙方将完全履行本店铺(依蓝香儿)的八分之一份股权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乙双方在转受成功后,甲方与本店铺再也毫无关系,乙方将享受本店铺带来的利润分红、同时也将履行相应股权的费用支出。
五、甲乙双方于20_年_月_日正式签订本转让协议书。法律效力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转让资金人民币¥30000元整(大写:¥叁万元整)时,应给乙方出示收款证明。
七、未尽事宜,双方妥善协商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参照。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请妥善保管!
转让方:受让方: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20_年月日20_年月日
本店铺其余股东:
其余股东(签字并按手印):20_年月日
篇5:餐饮承包合同书_合同范本
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餐饮承包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餐饮承包合同书范文一
发包方:王怀金,男,湖北当阳市人,系店垭金帝宾馆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肖平,男,湖北荆州区马山镇双龙村三组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兴建有金帝商务宾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餐饮系列乙方承包经营,为互利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宾馆一楼餐厅6间,厨房1间(面积约180平方米),附属设施及装饰齐全一并交与乙方经营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调等相关用具设备由乙方自己筹备(详见乙方自筹财产清单)。
二、乙方承包经营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费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乙方承包费交付与甲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准)
五、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应办的各种执照证件及应缴的税、费由乙方自办自缴与甲方无关。
六、水、电甲、乙双方共同用一总表,乙方按月分别承担三分之一的水、电费。
七、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转让他人经营,同时对甲方交付与乙方的各种设施和财产进行保养与维修。
八、乙方承包期满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另续签合同,若甲方不再发包或乙方不再承包,单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告知对方。
九、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自筹备的餐具等相关设备(见财产清单)可自行处理,也可与甲方协商作价一致后转与甲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补充条款,补充后的条款与本合同生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条款若单方违约付对方违约金50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十月一日
餐饮承包合同书范文二
发包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以下餐饮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业,包括三层楼、甲方餐饮部原有的设施、餐具等(设施、餐具详见移交清册)。
二、承包期限为8年,即从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发、承包的,经协商后另续订书面合同。
三、承包费为前3年每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 后五年承包费每年为拾贰万元(120xx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间共向甲方交纳拾万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证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未出现有违约行为或接手甲方三楼餐饮部的设施、餐具等没有损坏,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照价赔偿后,剩余部分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费
采取先支付后承包方式,即甲、乙方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后7年的承包费须于第一年届满后5日内支付当年的承包费后再经营,如乙方不按时支付当年承包费,不得再继续承包经营;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也须于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当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和保证金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同和大酒店三层楼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以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对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供重新装修的设计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装修装饰,否则,视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于5日之内将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整层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一年承包费用总额向乙方承担日5%的违约金;
2、本承包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甲方的承包费和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逾期支付当年承包费和保证金日5%的违约金;
2、承包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乙方(签名)
经营者:
身份证号5227017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 联系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承包合同书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ABC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ABC餐饮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ABC餐饮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股东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全体股东共同签订ABC餐饮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甲方、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经营方)。
第二条 承包经营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ABC餐饮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 承包经营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餐饮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五条 承包经营方 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ABC餐饮全体股东的收益,收益按股份比例分成(甲方40%、乙方30%、丙方30%)。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当年年承包费 元整人民币,其中,扣除甲方40%、乙方30%的收益金,每年12月底前付给丙方30%当年收益金 元整人民币,逾期不交,丙方有权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承包经营方完成上交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
一、对移交给承包经营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经营方合法经营,丙方不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经营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经营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 承包经营方的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ABC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ABC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ABC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ABC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ABC股东会认可。
四、若以ABC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ABC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六、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4份,股东各执5份,董事会秘存1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丙方(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篇6:区域市场食品商务公函关于窜货
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由:市商贸有限公司收件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件人:
传真:
主题:沟通函日期:年月日
通函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与贵公司合作以来,一直非常顺利,非常感谢贵公司对我司的支持与信任。
我司在终端市场也一直遵守着贵公司制定的市场规则,努力地完成任务,共同创造食品的销售氛围和利润空间,最终实现互利双赢。
然而,随着市场的逐步发展,窜货问题日益突显,严重的扰乱了市场秩序,极大地伤害了合作的感情,挫伤了做市场的信心和积极性。
月日,我司协同贵公司驻地业务共同查出了市镇一起恶性窜货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1、4月份期间,我司下辖的市场市场需求量突然间饱和,引起了我司的警觉和怀疑;
2、经多方走访、调查,月日获悉,我司二批商市镇冷食批发正依元件的价格向外销售,此价格比我司从贵公司直接发出的到岸价元件的价格还要便宜,并且冷食批发已有近一个月未从我司订货;
3、月日,我司工作人员携贵公司业务进入冷食批发仓库内看到,约1000件,以和居多;
4、这些商品的外包装箱上的滚码显示为1005,经查系区域的货(照片详见附件)。
窜货问题一直有,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其他区域为了冲量,不计后果的将该商品以超低价窜入市场,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价盘,打破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大的伤害我司和其他二批商的信心,并出现了对品牌的质疑,一些网点经销商纷纷退货,并扬言,今后不再做了,价格太乱了!致使近半年来我司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刚建立起来的中小网点冷链市场全部乱套,并严重影响了我司多年来积累起来的信誉度,使我司损失特别惨重。
请贵公司尽快解决此事,以防时间愈长,恶劣影响俞远。
再次感谢贵公司的理解与支持。
顺祝商祺!
篇7:农副产品售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
经营
管理
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_________(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商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
(二)甲方应当建立确保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并根据
政府
部门的要求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并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抽检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无相关检测设备的,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和禁用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当从本市定点的屠宰场或批发市场进货,并应查验供货商携带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和车辆消毒证明。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并将单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明示。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查检后方可上市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或报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等重要商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守约保证金或押金。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尽禁止、抽检、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本市场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的;乙方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以及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不合法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
3.禁止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转移,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要求乙方作出书面检讨,并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6.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或押金;
7.收取违约金;
8.暂停营业_________天;
9.单方解除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进场经营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但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篇8:餐饮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供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餐饮承包劳动合同范本。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见劳动合同附件)。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工作岗位的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第四条: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资质证书(见附件)的真实性负责。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资质证书系伪造或者非法手段获得,试用期间视为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录用合同要求;其他时间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制/灵活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即每日工作时间_____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__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第五条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完成本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于1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遇节假日顺延),劳动报酬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________元。
第九条: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夜班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薪资管理制度》确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乙方在试用期及转正后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入住单位单身宿舍,水电费用及宿舍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由《宿舍管理制度》确定。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乙方已经获知并理解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内容及含义。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工作岗位属于管理岗、厨师岗、财务岗、网络管理岗等核心技术岗的,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否则,其收入作为违约金全部赔付甲方。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信息、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认可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劳动纪律的约定》的内容规定,并同意将其作为本《劳动协议附件》的附件。在经营管理和发展过程中,在与甲方工会委员会协商并经其同意后,甲方有权对下述《关于劳动纪律的约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变动,乙方同意遵守修改后的《关于劳动纪律的约定》。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一条: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书》。
第二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及附件的,对于合同未履行的期限违约方应按下述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期限×月总收入(按乙方前六个月全部平均收入;不满六个月的,按实际实际领取的月收入金额来计算月平均收入;不足一月按整月计算。)×120%。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协议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十条:当与甲方签定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离职时,提出申请的员工需根据以下流程提出申请:
1、提前一个月将申请表书面报送部门负责人处—员工将部门负责人签完意见的申请表上报至餐厅经理处。
2、酒店业务经理签完意见的申请表,由员工将申请表传至单位财务处。
3、单位财务处核实确认为合同期的员工后,将申请表传至人力资源部处(申请表中应包括部门负责人、酒店业务经理的意见),人力资源部将此类申请表传至对应分管副总处收集意见后再传至董事会其他人员进行确认。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的意见
A同意离职:审批意见需要所有的董事会成员的签字确认同意。人力资源部收到同意离职文件7日内安排对应人员为其办理手续。
B不同意离职:董事会成员签字说明意见。如员工在收到最终意见后还是执意离店的,按违约处理,企业将按合同的规定给予办理。
九、通知和送达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按照提供的地址送达后三日视为对方收到。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四条:其他
第三十五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协议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农副市场商品信息发布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要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此合同。合同有效期为: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按乙方要求在指定网站位置发布乙方提供的网上信息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网站名称:
位置规格发布时间价格(元/月)实价(元/月)总额(元)
付款方式□支票□现金□转帐□电汇□邮汇合计金额(元)¥:
付款日期备注大写:
备注
3.2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与图片稿件、广告图标及链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3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稿件需乙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最后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交付时请用乙方注明使用的电子邮箱并由负责人签名。
3.4乙方需在发布前2天交付刊登稿件、广告图标(自备广告图标用户)及链接交给我公司确认。
3.5乙方需要甲方制作广告图标或网页时请在刊登/发布前3天提交制作素材内容(委托我公司制作广告图标用户)。
3.6乙方须在合同终止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是否继续发布(如继续发布则续签合同)。
第四条合同变更
乙方如欲中止或变更本合同(包括发布位置、规格、发布时间等)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变更后合同总金额大于本合同总额,可将已付费尚未发布使用的时间段按整月折合成金额计入新合同中。(超过15天计一个整月,小于15天不计,特别赠送时间不计)
如果是属于服务内容中列明的可替换内容乙方需在更换前2天提前通知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在合同生效期内如属甲方idc机房故障、服务器故障导致乙方内容无法正常显示和访问的,甲方将对故障时间进行累计,并补偿给乙方同等发布时间。甲方对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所造成乙方信息不能如期发布,不承担责任。
5.2因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信息内容、信息费及相应的证明文件所造成乙方信息不能如期发布或修改,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如有未尽事项,用附件补充,经双方签字备案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通信地址:
经办人:邮编:经办人:邮编:
联系电子邮箱:联系电子邮箱: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篇10:餐饮营销方案
_佳节历来是餐厅酒店做促销的大好时节,也是刺激消费者,拉动消费的机会,此次活动一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利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加强餐厅外在形象,加深餐厅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
一、目标市场分析
本酒店的顾客主要是中上层人士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但其中也有不少是私款消费,这要求酒店在提高档次的基础上必须兼顾那些私款消费者的个人利益。
二、定价策略
1、饭菜基本上可以保持原来的定价,但要考虑和中秋节相关的一些饭菜的价格,可采用打折(建议使用这种办法)或者直接降低价格的办法。
2、针对价格高的饭菜,建议采用减量和减价想结合的办法。
3、中秋节的套餐(下面有说明)的价格不要偏高,人均消费控制在20-30元(不含酒水)。
4、其他的酒水价格和其它服务的价格可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灵活变动,在中秋节的前后达到(但要针对酒店的纯利润来制定)。
三、营销策略
1、制作专门针对中秋节的套餐,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分实惠、中、高三等,有二人餐、三人餐等类型,主题要体现全家团圆,可赠送月饼(价格不需要太高)。
2、如果一家人里有一个人的生日是x月x日,可凭借有效的证件(户口本和身份证),在酒店聚餐可享受5-6折(根据酒店的实际决定)的优惠。建议给他们推荐_节套餐。
3、如果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尾号是_x(_地区以内),可凭借有效的证件(户口本和身份证),在酒店聚餐可享受5-6折(根据酒店的实际决定)的优惠。建议给他们推荐中秋节套餐。是酒店直接联系一下这些人。
5、在饭后赠送一些和中秋节相关的小礼物(上面要印上酒店的名称、电话、地址、网址)。
6、活动的时间定于x月x日-x日。
四、推广策略
1、在酒店的门口附近、火车站、汽车站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采用喷绘为主,条幅相结合的形式)。
2、电视、街道横幅和报纸广告相结合。
3、可以尝试一下手机,群发的重点是原来饭店的老顾客,注意要使用适当的语言,主要介绍酒店的最新活动。
4、_做个弹除框广告或者比较大的FLASH动画广告或者是banner。网页动画和图片的处理必须要和营销的内容相符合。
5、也可采用传单广告,但传单的质量必须要高。
注意:以上的广告可同时选择几种,推广的重点在市区,也可向周边的县市推广。广告的受众最低要保证15万人。
五、其它相关的策略
保安必须要保证酒店的安全;对服务员和相关的工作人员采指定一些激励政策,调动她们工作的积极性(以后可以细化这个内容);在大厅里放一些品位高的音乐;上菜的速度必须要快;大厅的布置上不需要太豪华,但要美观大方,表现出中秋节的味道。
六、效果预测
如果推广和相关的服务到位,收入最少是平时收入的1.5倍以上。
七、其它建议
1、在服务大厅配备电脑,随时保存一些重点顾客的资料。
2、在争取顾客同意的条件下,把顾客的信息输入数据库(关键是顾客的名字和手机号码),为以后的推广服务(以后可以细化这个内容)。
3、尽快做好酒店的网站,网站必须要由专业的人士制作,域名既要简单有要好记,网页的设计上要体现出酒店的特色,颜色以暖色调为主,主页要一个大的FLASH动画,还要有新闻发布系统、网上营销系统、顾客留言板、客户论坛、员工娱乐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网络营销(的优势是受众范围大,花费少)增强酒店的知名度。
篇11:成都市菜市场蔬菜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蔬菜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价格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执行:
(1)价格按交(提)货日同品种蔬菜市场价格上浮%执行。
(2)双方约定价格:元/公斤。
2.价格不得低于保护价元/公斤。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定金元;卖方交货后,买方于年月日前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买方付款后,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买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卖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方式: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项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卖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元由方承担。
3.买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方式:
第五条质量标准
□有机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无公害食品标准□重庆市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约定标准。
第六条验收
1.买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卖方。
2.买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卖方无异议的,买方可予以销毁。卖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3.其他验收内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交付的蔬菜不符合第一、五条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补足数量、换货或退货;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予赔偿。
2.一方迟延交货或支付货款的,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3.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章): 买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餐饮厨房/后厨承包合同
甲方:
联系方式:
住址:
乙方:
联系方式:
住址:
双方经过互相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本餐厅厨房承包给乙方,并签订如下承包经营合同。
一、承包期限暂定____年,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乙方负责组建厨房人员。
基本月工资定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
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一日,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三、甲方负责乙方工作厨房的工作餐、住宿(集体宿舍),节假日补贴和其它福利,参照相关法规与酒店其它员工同等。
四、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酒店声誉的各类社会活动。
五、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2、甲方如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力。
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有条例协规章制度中)。
六、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保证餐厅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2、在保证酒楼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
3、乙方有遵守和执行酒楼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的要求、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
4、乙方技术人员变动,提前三日与甲方协商解决。
5、厨房原料由乙方报单,甲方负责购买,乙方有权退回(拒用)一切不合格原料。
七、公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由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如遇餐厅转让,甲方须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若新业主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结清所有工资并补偿半月工资。如遇到非典等类似情况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九、如果乙方在正常配制人员干忙不过来,甲方应给乙方加人,人员工资由甲方支付。
十、提前终止协议的处理方法
1、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须结清所有工资并补偿乙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一、违约的处理方法
1、欠发工资或奖金十天以上视为违约。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半个月基本工资。在工作岗位上由执行总厨代理。
十二、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餐厅印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乙方代表签字、私人印章)
日期:年月日
篇13:要约邀请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学科分类】合同法
【关键词】要约邀请;经济分析
【写作年份】XX年
【正文】
不可否认,一定意义上法律是一种规范,至少一些法条或法典、司法解释都是规范,作为一种规则来指导人们的行为方式调整人们的心理预期。但仅仅靠这些规范能不能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呢?很难说,有的可以很好的解决,例如一些普通的行为,如明显的合同违约了,然后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规范,但是还有很多问题是很难来仅仅用规范来解决的,还必须结合现实的事实分析认定来解决,这就十分不容易的。 美国着名法学家霍姆斯曾言“法律是对法官遭遇一系列事实时将如何行为的一种预测”(1),这种对于法律的表述摆脱了僵化的形式主义,更加具有实用主义的性质,但是它除了对现实结果进行了肯定外就很难再提供给我们什么有用的分析方式了。有时候语言和数学符号一样,特别是专业化的法律术语,是对现实抽象和理想描述的结合,可以用来表达问题但是却难以成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现实要解决问题最终还是要依靠对事实的精确把握与考量。
但是,法律最终还是要依赖规范,否则法律变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而评判就完全成了事实与事实之间的争论,所以如何衡量规范的标准,如何最有效的制定规范就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学问题。文章试图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要约邀请责任的问题的分析来揭示和探讨法学规范的一个形成标准,同时提出对于这个具体问题的个人观点。
《合同法》调整的是明显的私法领域,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它的方法实际上就是把平等主体之间的一些具体事情依据一定的标准经验化、抽象化,然后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规范这些被纳入法律的具体的生活。是否是把所有的平等主体之间的问题都放入这种法律的私法调整范围之中呢?不是,当然也是不可能的,法律的调整也是有限度的,(2)或者说是有要求和标准的。《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生效、变更等,把一些有关于达成合意的行为都作了规定,如要约 承诺 合同的形式 等等,但是对于主体的身份问题,如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却没有做出规定,对于你的行为是白天做出还是晚上做出也没有要求,还有其它的一些可能你认为是很重要的如签订合同时在场的人数规定或者对方的财产状况等,这些东西合同法统统没有要求,没有具体的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和心理;同时,就算是合同法上已经有的一些规范如,要约邀请虽然有规定但是如果这种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是否可以要求在合同法上承担责任呢?还有,格式合同虽然也有规定但是现实中的一些货物销售合同也是标准的已经制定好了去让人填空选择的却很难认定到底在多大的程度上能算是这种合同,这些规范在现实中的应用也是模糊不清的。
我们拿出一个例子,一个公司打算进行投资开发,仅仅有了一个意图,同时一个地方政府也知道了这一情况,向公司发出一个要约,为了吸引投资就开始单方面的在进行一些准备活动,如拆迁或修路等等,但最后那个公司却没有最终在此地投资,如果当地政府没有损失那没关系,但是如果有了损失,那么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首先我们来看这个公司的行为是否是要约邀请行为,从要约邀请的规定来看,《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然后,一些关于《合同法》的着作也对要约邀请进行了定义,如唐德华主编的《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中“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本身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3),我们结合现实的案例和理论可以看出,本案例中公司的行为是属于要约邀请的,它希望当地政府向它发出要约来判断考虑自己是否做出承诺,尽管最后它没有做出。我们现在要考虑的是当事人是否应该对这个要约邀请中的后果负责呢?也就是说合同法到底有意在此去规范要约邀请所产生的责任?
我们先看对要约这一行为的规定,《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从此可见,要约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受到约束的,是可以产生法律的责任的,关于要约的法律约束力可在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中看到,这里我们看到了作为法律规范的一种形式,就是对要约的规定,对于它的发出,生效,失效及其违反的责任问题都有比较准确的规定。再回过头来看要约邀请问题,法律对它提及了概念,但是没有对这一行为再次给予比较详细的规定,没有象规定要约一样来规定它的发出、生效、失效及其违反的责任,所以当现实中出现在要约邀请中有不当之处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如何去认定它的责任的问题呢?到底合同法调整要约邀请的责任吗?
笔者认为没有责任(这里责任指合同法上的责任),下面将要叙述几个理由,同时涉及到法律的理论问题的剖析。
首先,从现实的立法意象和经济利益上来分析。
私法中的一些价值的判断都是在两难中进行的,对于交易的安全和交易效率往往也会构成一对矛盾,在1999年的《合同法》中,立法者在交易的稳定与交易的效率之间更加倾向于交易的效率,这也是它一个重要的特点,它从一些制度的确定上来促进社会交易的进行和达成,例如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更加完善,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更加小心等等(4)。 同时,一般条件下私下公平自主的交易是会增进双方的利益的,自由平等交易的达成对社会整体来讲也是有利的,这也是亚当.斯密《国富论》中所讲的一个经济学道理;而法律上不同规范的调整可以给人以心理的不同预期进而产生不同的经济效果,法律制定的越严格,责任的规定越多,当事人相对的法律责任风险就会越大,越容易陷入法律事务的纠纷当中,进而当事人活动积极性就越低。
对于要约邀请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认为,如果推定它在合同法上应该承担责任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比照要约的约束力来认定,如果要约邀请中对方产生了损失我们要求要约邀请人来承担一些责任,那么势必会影响到在现实生活中要约邀请人对发出要约邀请这一信息的判断,在某种中立的环境之下为抵制要约邀请责任的风险就会使他不想发出交易的信息,不利于交易的达成;相反,如果我们对于要约邀请的责任持否定的态度,我们把它视为一种合同法律所不加以规范的责任的话,那么在中立的环境之下,要约邀请当事人就会对这一责任风险进行调整降低,进而会促进他对于交易信号发出的频率,对于整个社会来讲交易的机会就会大大的增加,交易实现的数量也会增加。 因此,从法律责任风险与交易数量的相关分析上看,要约邀请作为一种事实行为存在而不必产生法律效力对促进交易是有所帮助的。这也是为什么法制环境相对宽松对经济的发展也是有刺激作用的一个解释,也是通过法律的经济分析所能得出的一个结论。
其次,我们还可以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方法上来分析。事实是连续的,是一个行动接着一个行动的,同时这些行动或意思表示在现实中是不可分的连接在一起的,比如现实中的一个合同的缔结过程,甲方有一个意向,而恰好乙方也有这方面的意向,同时双方互相进行进一步磋商,谁是要约者谁是承诺者其间很难分的一清二楚,直到最后合同的协议达成,回过头来看什么时间算是合同的起点呢? 哪一方或者哪一条信息是要约或要约邀请呢?虽然的确不好区分但是到了法律的规定中就必须要有明确的表述去区分,去分清楚法律调整关系的和法律所不调整的关系,因为法律是不允许摸棱两可的,这就面临了一个事实与规范之间的矛盾问题, 而法律必须在这两者之间做出抉择,就必须用规则去规定一个法律调整的临界点,临界点以外不涉及到该法律调整,以内则予以调整。而要约邀请与要约则是合同法中的相临的或相互接近的行为,如何选择调整范围呢?是到要约为止还是到要约邀请为止,或是还有更宽泛的调整范围? 这样思考下去很难有一个止境的,就象一个多米诺骨牌似的,必须要有一个没有倒下的来划清界限。
《合同法》选择的是调整到要约为止,把要约作为合同的开始,而把要约邀请仅仅作为一个事实行为这是可取的。首先,如上文分析的原因,从经济上来看,否定要约邀请责任是利于交易的增加的,而对交易的稳定的影响不会很大。其次,建立在我们对要约与要约邀请行为和为它们规定的概念的分析上,合同法对这两个概念的设计体现了它对两种行为规范的不同,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按照有关学者的观点要约与要约邀请大概有三个区别,首先,要约是法律行为产生法律效果,而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并不产生法律效果;其次,要约生效产生约束力而要约邀请并不产生约束力;第三,要约内容确定,作为合同一部分,而要约邀请并不具有上述特点,而仅仅是发出一种关于缔约的信息而已。(5)笔者分析认为,法律规定要约是正式的希望订立合同的开始,也是对方当事人正式考虑的开始,对方知道只要自己承诺,合同就会达成了,决定权在自己手中了,要约给予对方的预期要强于要约邀请;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合作的一种表示,是一种非正式的信息沟通而已,最后决定还是在要约邀请发出人,其预期的效果大大低于要约;所以基于对预期的保护,对要约产生法律的约束力以保护这种预期,而对要约邀请则降低法律的干预以提高其在市场上交易信息产生的频率,促成交易。
也是因为以上的原因,《合同法》在以上两种行为之间作了划分界限,明确了法律调整的边界问题,把要约归为合同法的调整而把要约邀请的责任问题排除在外了。
同时,从法律体系的角度来看,法律体系的结构是交叉的,公法私法社会法,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调整对象和不同的调整方法。虽然合同法对要约邀请的责任不进行调整了,但并不等于其它法律不会涉及到这一方面。合同法有自己本身的调整对象、价值取向和局限,但它本身的不足可以在与其它法律的共存与选择中得到协调,对于合同要约邀请的责任虽然在合同法中没有调整,但是如果一些不法、欺诈的要约邀请行为不能以要约邀请责任得以到惩处,在其它的法律中也会以不同的形式得到保护的;就象私法领域中的利益调整所有的局限性会以社会法经济法的形式予以克服一样,我们用不同的工具来解决不同的问题。通过一些具体的如《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当竞争法》等来保护各类主体利益。
并且,从更加广阔的视角来看,法律仅仅是调整社会生活的一个工具而已,其它的比如道德、政策、宗教或者习惯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并不是一切关涉社会生活的问题都交由法律来解决的,这也是不切实际的。对于要约邀请产生的不良后果人们也是可以通过进行道义或纪律上的评判来达到相对的成效的。
因此就要约邀请制度的设计而言,它以事实行为来规定了这种行为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同时这样的制度设计会激发社会上交易信息的产生,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同时,若是要约邀请的确危害到他方利益还是有其他的救济方法的。因此对以上的那个案例而言,这个公司是不必赔偿的,这对于以后公司广泛开展商业活动是有激励作用的,也有利于创造经济的发展的机会,同时也是法律形式主义所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以上是笔者给出的几个对于如何看待要约邀请责任问题的解释,分别从经济角度、法律规范角度和调整工具角度进行了探讨,得出的结论是,在合同法中最好是不要对要约邀请的责任进行设计;这也是笔者在坚持法律的形式与社会的事实判断之间做出的一个两难的选择。
同时在分析的过程中也深刻的感觉到了作为形式科学的法律始终所存在的问题,这就是规范与事实之间的空隙,如何来填补这一空隙将最终决定法律客观程度的高低,而对于合同中要约邀请责任的分析则深刻体现了法律中的这一点矛盾,同时也为这一矛盾的解决提供了笔者自己的一点看法。
【注释】
(1) richard.a.posner着,苏力 译:《法理学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XX年1月版,第26页。
(2) 徐永康主编,《法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XX年第一版,第47页。
(3) 唐德华,孙绣君主编《公司法及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XX年4月第一版,第52页。
(4)鄢青,《新合同法为经济保驾护航》,北京商学院学报,XX年第一期,第41页。
(5)余延满主编,《合同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一版,第89页。
篇14: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店长聘请合同
乙方:
甲方因企业发展和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的需要,而乙方在上述方面具有相应知识和工作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惠原则,通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其企业高级管理职位,全权负责公司管理经营,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1.1聘用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乙方保证在甲方报到上班时与其它企业无劳动聘用关系。
1.3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内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二、双方工作职责及义务
2.1 甲方聘用乙方为 店长 ,具体岗位职责由甲方在征询乙方意愿的前提下根据甲方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 。
2.2乙方工作职责由岗位责任制度和相关制度进行规范。乙方须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保持严谨的工作风格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恰当且如实履行其工作职责。
2.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业文化,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4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从事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别的企业或单位兼职。
2.5 乙方离开职后,不得从事直接有损甲方利益的职业或活动。
三、乙方福利及薪资待遇
3.1以下两部分构成乙方任职期间的待遇,二者不关联。
3.1.1为了增加乙方在经营期间的积极性,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每个会计年度进行核算,若公司盈利乙方可获得甲方公司20%的利润分红。
3.1.2乙方的薪资待遇按照如下方案施行:第一个月按照考核制度,第一月公司为6000元;第二个月按照业绩考核,毛利率考核,会员充值考核,例如第二月业绩为35万,会员充值10万,毛利率达成56%--62%,即可拿到全额工资及奖金,6500元,如完成各项考核的70%,工资5500元,完成各项考核的50%,工资4000元,完成各项考核的50%以下,仅获得基本工资2800元;第三月业绩及毛利率,会员卡比例比第二月提升30%作为考核点,乙方工资为7000元,作为目标公司第四月为稳定发展上升阶段,作为目标公司聘请职业经理人,严格控制店里成本及提成目标利润空间,详细内容可以参考附件(合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店长薪资制度)。
3.2若公司盈利,乙方可于每年 获得利润分红。乙方薪资发放方式:按月发放乙方的月工资为每月 日;
3.4乙方在任期期间主动提出离职的,
四、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方面
乙方作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应当积极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自律。因餐饮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乙方双休日或者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可以自性安排时间调休,甲方不对乙方出勤进行考核也不认可甲方任何加班费请求。
五、“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5.1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包括甲方和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人事、对外投资等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
5.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商业及技术秘密”(及载体)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规定应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员工披露或加以利用。
5.3当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后,乙方须承诺遵守“商业及技术秘密”保密条款。
六、“同业竞争限制”条款
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关系后两年内,乙方必须遵守以下同业竞争限制行为,否则,甲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①乙方不得在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或单位任职、兼职或服务;
②乙方不得投资组建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③乙方不得教唆或其它方式说服甲方员工加入同行竞争的企业和单位;
④乙方不得直接和间接对甲方客户销售或提供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与服务;
⑤甲方认定产生同业竞争的其它行为。
七、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7.1经甲乙一致同意,合同可以变更、解除,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损失。
7.2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7.3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离职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纠纷,达不成协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8.2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对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其他事项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5: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协议
甲方:南昌——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营管理模式、方案等。
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 理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县)区,开设“嘉乐汉堡”连锁餐厅。
2.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 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 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 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
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 格。
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 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
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 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 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 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 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 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整(¥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元)。
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 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
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
或关闭或转让。
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 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 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 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
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 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
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乙方 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 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篇16:餐厅转让合同书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原则上就______________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甲方同意将现在经营的__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__)的总价转让给乙方。转让资产包括桌、椅、柜、厨房用具、冰箱、冷柜、空调等(清单附后)。
二、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的当天列出清单,待乙方开业后向甲方付清相关款项。
三、甲乙双方签名转让协议前,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餐厅正式移交时,甲方全部清理完房屋租金,水电、管理费等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租赁合同和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水电费缴付手续变更后。
四、转让移交前,即______月______日前所发生的房屋租金、水、电费、卫生费、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结清。如有债务及对外经济纠纷、损失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所有餐厅的运营管理及已移交的财物管理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权干涉。
六、协议期满后,乙方将所有设施、物品等归还给甲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后正式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7:私人商铺租赁经营饭店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所管理的新莱迪铺位进行商业经营一事,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租赁位置及面积:
新莱迪广场 层 区 号铺位,套内建筑面积计为 ㎡(建筑面积计为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复核面积和位置,本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确认了所承租商铺的位置和计价面积。
二、 乙方经营商品种类:
双方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经营 类 品牌系列的商品。经营的品牌必须“五证”齐全。经营期限内乙方不得陈列或经营其它品牌、品类商品;如需要经营其它品类、品牌的商品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
三、 租赁期限:
1、乙方租赁期限为自年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若要求继续经营,须于合同期满前60天之前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商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3、乙方因非违约特殊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须至少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签订终止协议后,本合同终止,但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所合作商铺的使用权,不得中途退出(全部或部分)合作,6个月后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每铺位转让手续费为3000元,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商户之间不得私自交换合作商铺的使用权,否则按违约处理。
四、 收费标准及缴款方式:
1、收费项目和金额:
1) 乙方按套内建筑面积/(㎡·月)向甲方交纳租金,全年共计元。
2) 乙方按套内建筑面积/(㎡·月)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全年共计元。
3) 乙方按套内建筑面积/(㎡·月)向甲方交纳商场宣传促销费,全年共计元。
4) 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合同期满后三个月内,处理完乙方的商品质量、价格、顾客投诉、违约金等事项后余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被做为违约金处理后,应在接到通知后次日足额补充。
2、交款方式:
在签约之时,乙方首付按6个月向甲方支付当期合作金,后期部分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先付后用。甲方收到上述费用后提供收据,所产生的相关房产合作税金由乙方自理。
五、 费用、税收及其它约定:
1、乙方商铺所用电费单价为1元/度。按照每月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支付,每月底前交清,逾期每天加收5元,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停电,其后果乙方自负。
2、工商管理费、税收等,双方根据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分别缴纳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3、乙方在经营期内使用商场的小票、标价签、包装袋、POP等物料,以现金形式购买。
4、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营业员培训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签约后即购买甲方的统一工牌。人员撤场时工牌如无损坏,可以原价退回。
6、乙方商铺内的灭火器可委托甲方统一配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撤场时,灭火器完好,甲方可原价回收。
7、六、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约定铺位有出租权,根据位置差异设定不同的租金和费用标准。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
2、依法制订有关治安、安全、消防、卫生、用电、物产保护、经营、服务等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4、对商场经营设施,如空调、扶梯、水、电、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进行管理及维修保养。空调制热期为11月15日到次年度的3月15日,制冷期为5月1日到8月30日,一天开放5到10小时;公共照明和电梯开放时间为每天的开店时间,营业员和管理人员一律走步梯。
5、对商场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进行清理维护和管理。
6、对商场的公共安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7、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和施工的监督以及竣工后的验收。
8、对商场进行商业管理,对商品品种、品牌进行区域划分规划和控制,进行服务质量管理,人员培训。
七、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据本合同取得承租商铺的使用权。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租赁商铺进行销售、抵押。
2、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3、乙方销售的商品,如顾客使用后发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或因商品质量对顾客的身体造成伤害,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依法服从税务、工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防疫等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商品取样抽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罚款及商品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乙方独立承担各项民事责任,甲方不连带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6、应爱护和合理使用承租铺位内的各种设施,如需改动应先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自聘营业员,薪金由乙方负责发放。应将所用营业员姓名、简历、照片与身份证复印件,送交甲方管理部门登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所用营业员的行为代表乙方,由乙方对其全部行为负责。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聘用营业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8、乙方的商品和财物在商场的一切风险除因甲方员工的故意、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应自行负责并承担。
八、 商品管理:
1、乙方不得经营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商品。若乙方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缺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顾客关于商品质量的投诉,乙方不能证实是顾客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可对消费者先行赔付,然后以违约金形式向乙方追讨。若因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投诉,甲方将配合有关部门的查处工作,并根据商场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给商场信誉造成损害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上柜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专业质检标准及上市销售要求,所有商品应用中文标明品名、商标、产地、生产厂家(含名称、地址、电话或进口商品代理商的名称、地址、电话)、规格、净含量、成份和其它相关技术参数和说明书;标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安全许可证标志、标号;标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和使用警示标志等内容。否则,甲方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出不许上柜销售及其它相应处理。
3、乙方不得擅自抬高商品价格,同样商品的价位不得高于本县城其他商家。
4、对同种商品,率先取得厂家发给的“在新莱迪广场专营授权书”的商户,经甲方认可备案并在商场公布后,具有独家经营权,其它商户不得重复经营有专营权的商品,获得独家经营权的品牌系列商品上货率不得低于60%,否则视为放弃独家经营权。有独家经营权的商户可享受2%的租金优惠,在租赁期结束后兑现,中途失去经营权者,取消本优惠。
5、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牌采用预先申报制,不得与商场内的经营户重货。改变或新增经营品类、品牌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上柜销售。申报的品牌被批准后,三日内必须上货,否则商管部收回其对本品牌的经营资格,可以另批给其它商户。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可设定一个主打品牌,并将现营所有品牌列表申报备案,接受商管部的监督,发现没有货品的申报取消该品牌的备案。
6、本合同签订前已有重货的,暂缓备案和审批,商管部组织有关商户协商解决,合同期开始后一个月内仍协商不成,取消所有经营该品牌的备案,所有经营户该货品一律按时下架,否则按擅自增加品牌处理。
7、乙方应做好商品的售后服务,对所销售的商品实行“三包”。
九、 经营管理:
1、甲方全面负责商场总体的经营管理工作,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使用的营业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告知乙方该营业员的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求予以遣退。乙方应接受处理,负责撤换该营业员。因乙方有关人员的行为严重影响甲方的声誉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乙方应负连带责任。
3、乙方更换或增减营业人员,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把有关资料在甲方商管部备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上岗。不得使用因本条第2款原因被从商户遣退的营业员。
4、甲方制定的经营管理方案,应符合多数商户的长远利益,甲方调整商品结构、商品布局时,乙方必须服从和配合,严禁各行其是。
5、乙方合同期满未再续签,应于合同期满当日将所陈列商品从承租商铺中撤离搬出;因乙方违约甲方终止合同时,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将所陈列商品从承租商铺中撤离搬出,逾期没有撤出的物品,做为乙方的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物品若因此而遭受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提出赔偿事宜。乙方如果借此时机撤除或破坏固定设施,甲方可制止并追讨相应损失。
6、乙方应接受甲方推行的购物卡;并承担相应的购物卡打折优惠的费用或扣点费用。
十、 促销活动及宣传工作:
1. 甲方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广告宣传及美化工作,费用从所收取的商场宣传推广费中开支。
2. 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外立面广告及建筑物内可规划为广告位的地方实行有偿使用,乙方不得干涉。
3. 乙方在商场进行单独的宣传及促销活动时,须提前3天向商管部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给予协助。
4. 在商场运营过程中,甲方根据营销策略有权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段参与商场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
十一、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违法经营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 乙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理,给商场名誉造成负面影响;
3) 拖欠租金或其它费用时间达30天;
4) 乙方严重违反商场纪律和规章制度;
5) 未经商场同意,累计擅自停业或空柜3天以上。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一方的资产或商品被扣押或被法院执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2) 由于国家的政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十二、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交付商铺,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00元,逾期超过30天仍不能将商铺交付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收费用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则减收相应天数的租金。
3. 乙方不能按期交纳各项费用,甲方有权按欠费金额的逾期天数每天追交1%的违约金。
4. 乙方如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所列情形,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柜或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将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转做违约金。乙方除应足额交纳各项费用外,还应另向甲方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5. 如乙方违反合同,损失金额高于履约保证金的,其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索要补偿。
6. 合同期满或被解除时乙方应交而未交相关费用及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商铺内的货物。从留置当日起10日内仍不能交清各项费用,甲方可折价、变卖留置物品,并优先受偿,不足时继续追索。
十三、 布局调整及相关事宜:
1、甲方因下列因素需要统一(全部或部分)调整经营布局,甲方有权变更专柜位置,增减乙方经营面积,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协助甲方调整,服从甲方安排。
1) 甲方因业务发展,经营思路调整或商品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2) 乙方或部分柜组因销售业绩差或商品种类低劣。
2、如因甲方调整商场布局,致使乙方商铺面积变更但可以继续经营时,双方根据调整后的面积和期限调整相关的费用。如果致使商铺灭失,无法经营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剩余期限的租金。
3、乙方装修事宜:
1) 凡涉及铺位装修、改造、改装电路、更换形象墙等工程项目,须提前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报送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填写 “施工方案审批表”,经甲方书面审批后方可实施。
2) 乙方接到审批手续后,组织人员施工,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降低噪音,负责施工安全;
3) 乙方装修的固定设施,合同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其固定装修设施无条件完好留给甲方;合同期未满,单方终止合同,乙方也不得有任何损坏行为;
4) 乙方毁坏、损坏商铺设施或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应按甲方修缮商铺总支出费用的2倍赔偿损失。
十四、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发布商场制度和其它通知均以书面或法律允许的方式送达,包括在商场内的公告通知;乙方有充分注意甲方所发布公告通知的义务,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通信联络地址及方法向乙方发出的有关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2. 本合同签订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本合同条款中的未及事项,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合同为准。
4. 乙方家庭人员、受雇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
5. 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对方的业务资料进行保密,任何一方私自泄密,对方有权索赔。
6. 一次交清全年费用,在合同未满时自行撤柜的,剩余期限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经营权收回。
十五、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新莱迪防火安全责任书》、《新莱迪综合管理制度》、《违反综合管理制度行为收取违约金标准》以及甲方公布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2024年餐饮加盟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篇19:饭店合同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三、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甲方承诺在签订本转让协议前,已经将本餐厅的债权债务结算完毕。
五、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三日内完成双方的移交工作,并在移交明细表上签字。(附:移交明细表包括:
(1)餐厅设施明细表;(2)餐厅员工花名册;(3)餐厅现已签订的各种合同;(4)餐厅与房屋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
六、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消防合格意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移交给乙方,乙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及相关手续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则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乙方当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只存在甲乙双方借贷关系过程中,甲方还款违约本协议即生效,甲方按期偿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篇20: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的劳动合同_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职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劳动合同签约履行须知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5.当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均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
7.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乡镇_____村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 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 __元,甲方每月____ 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 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 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 _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 ___ 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
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
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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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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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十五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