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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类市场分析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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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餐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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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丙方:

经ABC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ABC餐饮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ABC餐饮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股东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全体股东共同签订ABC餐饮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甲方、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经营方)。

第二条 承包经营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ABC餐饮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 承包经营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餐饮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五条 承包经营方 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ABC餐饮全体股东的收益,收益按股份比例分成(甲方40%、乙方30%、丙方30%)。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当年年承包费 元整人民币,其中,扣除甲方40%、乙方30%的收益金,每年12月底前付给丙方30%当年收益金 元整人民币,逾期不交,丙方有权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承包经营方完成上交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

一、对移交给承包经营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经营方合法经营,丙方不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经营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经营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 承包经营方的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ABC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ABC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ABC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ABC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ABC股东会认可。

四、若以ABC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ABC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六、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4份,股东各执5份,董事会秘存1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丙方(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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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营销总监聘用合同范文[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经理,全文共 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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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总监聘用合同范文

6、乙方在工作期间开展任何业务都必须以甲方名义或甲方授权的名义、有相关公司及个人需给予乙方或公司报酬的需上交公司并以公司授权的名义收取,公司根据乙方在本单业务的贡献给予乙方合理的利润分配,乙方不得隐瞒公司以任何名目收取开发商或其他相关公司及个人劳务费好处费等据为自有、否则立即开除,工作期间未结所有薪金、分红及所有权益全部作为违约金罚没或废止,否则立即开除,并追回乙方私下收取的报酬,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其他公司或个人需支付酬劳、其他费用的由公司直接支付, 乙方不得吃回扣和差价为己有、否则立即开除,工作期间未结所有薪金、分红及所有权益全部作为违约金罚没或废止,否则立即开除,并追回乙方私下收取的报酬,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7、乙方在工作期间与外界签定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都必须以公司名义或公司授权的名义、如楼盘代理合作协议、下级代理分销协议、员工聘用协议、购销协议等,如私自以未经公司授权的其他公司名义或个人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甲方罚没乙方所有未结薪金、应得利润分红、福利等作为违约金一并罚没,永久不再留用;

8、乙方在工作期间随时随地代表公司忠诚于公司,忠诚维护公司利益和发展壮大、尽自己所长为公司创造利润,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为公司发展壮大尽忠尽心尽力。哪里需要乙方就赶赴哪里,为公司独当一面,为公司创造利润是营销策划总监的天职,为此竭尽心力,充分施展才华。乙方在任职期间与公司保持高度紧密的沟通协调,乙方在发展市场时如找到合适的项目需及时通知公司,乙方如发现公司在任何项目有重大危险的立即上报公司,协同公司做全力补救。

四,升迁与调职

本着忠诚互信,公平公正公等的原则,甲方视乙方能力及工作表现甲方尽所能为乙方发展提供足够信任、舞台和合理的薪资分红等,并视乙方个人特长安排合适的工作和提供好的薪金待遇,如在工作期间升迁或调职本协议稍做相应调整后依然有效,调职后此合同的忠诚协议依然有效。

甲方享有重大事务的最终决策权、所有事务最终解释权和薪资调整、重大人事任免权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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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营销,全文共 3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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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健身服务市场合同书

甲方(提供服务方/卖方): 乙方(接受服务方/买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经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的会员、甲方向乙方提供健身服务达成一致。

一、购买内容[2]

1.会员服务

会员姓名

会员服务期限

会员卡号

金额

备注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私人教练服务

会员姓名

课程单价及次数

卡号

金额

备注

元/次 次

元/次 次

元/次 次

元/次 次

二、会员服务

在会员服务期限内,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会员服务。乙方可使用公共健身区全部健身器材,预约并接受甲方免费训练课程,使用公共休息区、盥洗区设备器材等。

三、私人教练服务

1.私人教练服务为基于会员服务的增值服务内容。乙方购买私人教练服务后,即在会员服务期限内享受规定次数私人教练授课指导服务。会员服务到期后未延续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退还私人教练服务中未使用部分的款项。

2.乙方应当提前24小时预约课程,预约后乙方无法赴约上课的,应提早12小时通知甲方;乙方预约课程后,未按前述要求通知甲方取消的,视为已享受相应课程。

3.由于甲方指派的教练离职、请假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授课的,甲方应当及时为会员更换教练,累计更换 两次仍不能达到乙方要求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私人教练服务剩余课程,按照已使用次数与购买课程次数的比例退还余额。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对乙方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乙方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保证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品陈列、网络环境等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甲方应确保场馆、设施设备完好,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3.甲方应明确公示营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甲方调整营业时间的,应当提前一周以张贴公告、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如甲方场馆重建、装修等需要长时间暂停营业或延迟开业的或甲方决定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1个月予以告知,暂停营业或延迟开业的,应按停业时间相应延长会员卡使用期限。甲方终止经营活动或停业时间超过2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卡内剩余金额。会员服务按照已使用期限与承诺服务期限的比例退还余额,私人教练课程按照已使用次数与购买课程次数的比例退还余额。

4.甲方应当依法履行保护乙方个人信息的义务。个人信息包括甲方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获取的乙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消费交易记录以及反映健康状况的体检及诊断报告、病史、治疗记录或者医疗美容记录、生物识别信息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

5.甲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维护健身场所的秩序,有权制止乙方的下列行为:在健身场所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抽烟、吸毒,霸凌、骚扰、侮辱他人,故意毁损甲方或其他消费者财物等。甲方同时有权将该等行为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乙方实施上述行为的,若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遭到公安机关处以的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但经甲方工作人员劝阻或警告3次(含)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龄、生日、住址、联系方式,具体以甲方要求乙方填写的入会资料为准,但超出必要信息的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

2.会员卡、私人教练课程卡仅供乙方本人使用,不得出借他人。

3.乙方在参加活动时,应看管好随身财物,保存好储物柜钥匙。

4.乙方应当遵守健身机构规章,合理使用健身器械及场馆设施设备,维护公共安全与秩序,确保文明健身。不得影响其他会员的正常健身活动及甲方的正常经营秩序。

5.乙方患有皮肤病、传染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肝、肾功能不良及其它不适合健身活动的疾病患者,入会前须向甲方说明和申报既往病史。

6.乙方饮酒后,在体内酒精未分解挥发之前不得进入甲方场所参加各项活动。

7.乙方享受本协议项下的健身服务时,应遵守秩序,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亦不得从事有违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服务中止

1.如乙方因工作、家庭、身体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止会员服务期限的,应当至甲方场所现场办理中止手续。会员可将服务期限临时中止,但须遵循以下规定:

(1)乙方会员资格每年可免费中止一次,免费中止期限不超过2个月。

(2)如因疾病、受伤等身体原因及不可抗拒的事件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中止超过2个月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甲方应予以免费中止。

2.乙方会员服务中止的,私教课程同时中止。中止时限到期后,将自动恢复。

3.乙方会员为女性的,若在会员有效期内怀孕,可享受连续12个月的会员资格免费中止;怀孕的会员要求享受资格免费中止待遇的,应向甲方提出中止申请,并在提出申请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该免费中止期限从提出中止申请之日起算,中止期满自动恢复剩余会员期。

七、合同终止及转让

1.乙方因家庭、工作、身体等原因提出终止服务的,甲方应当给于办理,乙方应当按照会员卡([未使用天数/可使用总天数]×会员卡总金额的10%向健身机构支付违约金,私教课程卡依据[未使用次数/可使用总次数]×私教课程卡总金额)的%(最高不超过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余额,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乙方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会员服务、私人教练课程的,应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情况属实的,甲方应当允许,并不再收取额外费用。乙方应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甲方场所办理转让手续。

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之规定主动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以下情形属于不可抗力:(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2)瘟疫或其他传染病、严重流行病爆发;(3)社会动荡、暴乱、恐怖活动等;(4)法律法规改变、政府命令等。如果甲方因遭遇上述情形,导致其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属于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免除违约责任。甲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不可抗力结束后,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继续履行合同或退还乙方已付款未使用部分的会员费或私人教练服务费用。

5.甲方擅自终止经营,或者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1、2、4款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退还会员卡或私教课程卡剩余金额,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剩余金额会员服务10%和私人教练服务25%的违约金。

八、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会员须知》及《补充协议》

1.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另行拟定《会员须知》,经乙方签字后生效。《会员须知》相关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消费者有利条款除外)。

2.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消费者有利条款除外)。

3.《会员须知》或《补充协议》中存在加重乙方责任,限制乙方权利,或者存在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相应条款对乙方无效。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乙方可通过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协调,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本合同签订于 市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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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5月营销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大学,学生,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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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营销专业大学实习报告

尊敬的老师:

我是学院06级营销专业的学生,XX年7月份毕业离开学校后,我来到了啤酒集团公司,成为一名实习业务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我进入了河南金星啤酒销售总公司;于是我被派往豫东的太康销售分公司,我从基层的访销员,实习业务员做起,时至今日已有三个月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在书本中学不到的营销知识,这让我个人更加的成熟和坚强;在实习工作中,当我遇到工作中的困难时,曾夜不能寐的思考解决方法,因为我始终相信方法总比困难多;在具体的市场上,曾受到无数次的拒绝和嘲讽,有多少次在深夜里独自一个人哭泣,有多少次已经决定卷铺盖离开;可是第二天又早早的投入到了新的工作当中,因为我始终相信:生命在于坚持,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我却拒绝放弃!

就这样,一个月,两个月过去了,我坚持了下来;如今的我已经变的老练和成熟了,在工作中积极向上,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的解决,曾多次受到主管经理和副总的表扬;在具体的市场上,能很好的处理同客户的关系,同时维护好同终端的客情关系,从而让我感受到了营销给我带来的乐趣!

首先,我介绍一下所在市场的基本情况,我所在的太康市场是豫东深度分销的楷模,实行的是大客户与小客户相结合的乡镇代理体制,除了县城的几位大客户外,在每一个乡镇设一个一级经销商,是完全的市场精耕。

其次,我很有幸能够参加XX年啤酒大战,感受啤酒营销,在我们区域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流通领域的维雪啤酒,餐饮渠道的雪花啤酒,当然了还有其他品牌的啤酒,如青岛啤酒,燕京啤酒等等。

在3月和4月份是啤酒竞争最为激烈的时间,因为都在抢占市场;我们金星也组织了大规模的铺货活动,比如把金星旗下的新一代,小麦啤酒等进行大的促销,并迅速的占领了优势市场,赢得了主动!

在抢占市场的时刻,在流通领域里铺货时,作为总公司的主打产品金星新一代的促销政策是10带2加1.8升的大豆油,展示两个月,27元/箱;维雪20带3,28元/箱;雪花10带2,28元/箱;竞争是相当的激烈。在县城的每一个终端店都是必争之地,各个厂家都在抢,真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在餐饮领域的竞争,更是在比拼实力,都在买店,你出3000,我出5000,经过较量我们金星买断了大部分饭店,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花费了将近200万买店费!

时止今天,我的实习期已经结束了,在这三个月当中,我付出了很多的辛劳,同时也收获了硕果;由于我在这段时间里表现出色,已成为集团公司的一名正式销售人员,享受国家统筹及优厚的薪酬待遇。

最后,感谢我的母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一直以来对我的培养,感谢市场营销系全体老师传授给我的营销知识,感谢三年以来教育过我的所有老师!学生在此向你们敬礼了,你们辛苦了!

感谢当初录用我的集团人力资源总部的段部长和唐部长,同时再次感谢营销部长唐文广先生对我营销知识的指导和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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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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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计五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小写14000.00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内出现1~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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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餐饮会计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会计,全文共 2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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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餐饮会计实习报告

毛泽东曾经说过“实践出真知”,是的,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而实习就是实践的一种,对于很多人来说,实习是初入社会的一种体验和学习,实习报告则蕴含了实习过程中的种种,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实习报告频道的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实习报告。

随着会计制度的日臻完善,社会对会计人员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我们作为未来社会的会计专业人员,为 了顺应社会的要求,加强社会竞争力,也应该严于自身的素质,培养较强的会计工作的操作能力。于是,本学期初,我们乐于参加了学校为我们提供的会计实习。

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来了解会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加深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将理论联系于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成功走向社会做准备。

实习时间:

XX年7月14日——XX年9月14日

实习地点:

餐饮公司

实习总结:

一、良好的专业素质与职业操守

作为一个会计人员,工作中一定要就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以及敬业态度。会计部门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机构,对其从业人员,一定要有很高的素质要求。作为学习了差不多三年会计的我们,可以说对会计已经是耳目能熟了。所有的有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们都基本掌握。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我们也会是无从下手,一窍不通。

从知识上讲,会计工作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从业人员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要不断地充实自己,掌握最新的会计准则,税法细则,法律知识及攻关经济动态。这样才能精通自己的工作内容,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作出正确的判断,给企业的生产与流通制定出良好的财务计划,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从道德素质讲,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使其可接触到大量的共有财产,所以作为会计人员一定要把握好自己办事的尺度,首先自己要做到安分守己,其次对于他人的威胁,诱惑,和指使要做到坚决不从。朱镕基同志曾经讲过“不做假账”。这四个字代表了他对整个会计界提出的要求和寄予的希望。如何挽救道德的缺失,将个人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上来,是我们每一个会计人员都要努力思考的问题。只有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素质提高,才能够走好职业生涯的每一步,只有会计人员全体道德素质提高,会计行业才能够得到更深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优势才能够发挥得更好。

二、严谨的工作态度

作为一个会计人员要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会计工作是一门很精准的工作,要求会计人员要准确的核算每一项指标,牢记每一条税法,正确使用每一个公式。会计不是一件具有创新意识的工作,它是靠一个又一个精准的数字来反映问题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加强自己对数字的敏感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弥补漏洞。

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会计部门是企业管理的核心部门,对下要收集会计信息,对上要汇报会计信息,对内要相互配合整理会计信息,对外要与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搞好关系。在于各个部门各种人员打交道时一定要注意沟通方法,协调好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工作重要具备正确的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记住一句话叫做事高三级,做人低三分。

四、注重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的会计理论知识扎实较强,正如所有工作一样,掌握了规律,照芦葫画瓢准没错,那么,当一名出色的会计人员,应该没问题了。现在才发现,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离开操作和实践,其它一切都为零!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

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愈错愈烦,愈烦愈错,这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梁启超说过:凡职业都具有趣味的,只要你肯干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因此,做账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做任何事都一样,需要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由于会计行业的特殊性我只能参加财务部门中较为简单的工作,如出纳及帮助会计进行帐目的核对等工作,但是,这帮助我更深层次地理解现在的企业会计,并且我对会计分录、记帐、会计报表的应用也有了进步的掌握。不在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实践暴露了我许多知识上的不足,也是对理论知识的一种补足。

会计工作中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十分重要的,只要有一个部分出差错,那么就会牵连到其他的部分,所以会计真的不是简单的算算记记,这是一项十分严谨的管理活动,工作前先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老师,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因为我知道只有和他们深入接触你才会更加了解会计工作的实质、经验、方法。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这次的社会实践中,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也改掉了很多毛病。知道挣钱的不容易,工作的辛苦,与社会的复杂多变。而为了适应社会,我们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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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餐厅服务员长期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服务员,服务,全文共 4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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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

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______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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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餐厅寒假实践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2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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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餐厅寒假实践报告范文

这是我上大学以来的第x个寒假,一年到头,忙于学业,在外奔波,理所当然要回家和父母亲人团聚。不过身为当代大学生,总不该“日出三竿而起,日落西山而息”地无所作为。况且也是大二学生,应该出去锻炼一下了。回到家后,我与父母商量,准备找一份工作。我家不远就是肥牛大世界,放假的第二天就去应聘了。

我先从传菜干起的,在我的印象中,传菜不外乎是把菜交到服务员手里就啥事没有了,但实际上我想错啦,酒店里的传菜员工作很多,当点完名后,就要把前一天的酒瓶都收起来放到洗刷间等人来卖掉,不能小看这活,当你面对成山的瓶子时就有感触啦。然后去给大厅打热水以供客人喝,两个人抬八十多斤的水桶,起初还不习惯,胳膊酸得抬不起来,慢慢适应了才缓过劲来。接下来就是最脏的活了——打扫厕所。由于下水道管子细,又难找人疏通(清扫工过年下班)。就只有我们拿塞子哼哧哼哧的干啦,好几次都想呕了,真不容易啊!当这些活干完,我已是气喘吁吁了,这时候心理开始不平衡来,心想来从小到大读了这么多的书,家里花了那么多的钱把我培养长大成人,可现在只能干这些零活,怎么着在学校里也是个学生会干部,多少也有点社会能力,不免有点失落。

我们正式站位时差不多是中午十一点和晚上五点钟。这一站就是四五个小时不能歇着,师傅先教我认了台号和房间,当客人陆陆续续进来时,正式传菜才开始。我眼睛都跟不上刨肉机的速度,我必须集中精力接好每一盘肉和菜,接肉时还要懂规矩,就是每接盘肉都要大喊菜名,喊菜员告知你地点,你必须回一声才能去传,刚开始我羞于出口,总是惜字如金,总是挨批,后来随着环境的熟悉,拘束感没了,自然也就没事啦。传菜可有学问,它不仅练体力,还练反应能力和菜名,几十种菜名几天就认清了,但体力是有点吃不消了,晚上回到家时累得一句话也不想说,睡觉时腿抽筋很厉害,开始那会真想打退堂鼓了。

累只是一方面,真正的考验是如何服务好客人,在打工期间里,服务员有的休班回家过年,留下来继续工作的不多,我们传菜员就客串了一回服务员,负责备小菜,出锅,酒水服务。不干不知道其中不易啊!作为80年代后的我们,平时在家象个小皇帝,享受着年轻所应有的优越,让我们一下子放下这一切去服务别人真是不习惯,客人有时是很苛刻的,对服务要求很高,我初来乍到,就惹了不少祸。大年初一,我在收拾台面时,不小心将汤桶弄翻,结果弄了旁边的客人一身,客人很生气,找到了老板,并喝叱我,当时我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这件事整整斡旋了两个小时才解决了,老板出于同情,并未罚我工资,但经过此事,我真是害怕了,做事反而拘束的不得了,心情也很差,从初一到初三这几天里,我始终是战战兢兢,也不知是怎么过来的,精神始终不振。好不容易修了一天班调整,我也主动找我同事虚心地向他们请教和学习,传菜部的领班跟我说:“我知道你是大学生大常有志向,想做大事,但是你千万不要小看做小事,大事都是由小事积累起来的,做大事的本领也是由做小事的本领不断地积累而成的,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致辞 千里。”他为我指出了工作中的很多错误和缺点,还对我说,我看一个人怎么样并不是看他学历、文凭怎么样,关键是看此人做事是否认真勤快踏实,对事对物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自己,凡事要坚强,拿得起放得下。你跟我们的一些同事不一样,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应该多利用时间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充实,不断地提升自己,年轻人不要怕吃苦,年累人就行能挑大梁,年轻人的时候不吃苦,难道到老了再吃苦吗?” 确实,听了我的领班对我所说的金玉良言。我的确让的思想认识有了更深一层的提高,某种程度上,给我指明了很好的一个努力方向。

从那天开始,我重新树立了目标,重新找回了信心,在这几天里,我从没犯任何差错,始终默念一条原则,“客人永远没有错,我们永远有不足”。终于我的努力有了回报,我第一次听到了客人对我的夸奖,那一刻,我别提多兴奋了,从小到大,我听到无数夸奖,却没有此句这么让我如此的感动,如此的感慨,如此的回味,真的!我也认真学习其他工作,慢慢琢磨,总结,后来我成了多面手,除了传菜员,还能胜任洗刷工,喊菜员,吧台结算员等多种角色。

我的老板在走之前也给了我一些指点,他说:“一个人在他的学生时代最重要的是学习知识,增长见识,锻炼能力,尤其在大学学习时候,选用寒假期间参于社会实践 活动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赚钱不是主要的,作为学生,能赚多少钱,等你毕业了有的是赚钱的机会,然后他给我说了他读书时的事,他说他读书的时候,也是求知欲非常强烈,想方设法地想多学点本领,放假的时候,经常往全国各地跑,不为别的,就为了增长见识”。这个假期,我过得是如此的充实,如此有意义。 它是一笔财富。一分付出,一分收获,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在社会实践中可以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我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无限回味。更何况参加社会实践 活动的过程、阅历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它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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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餐厅长期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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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作内容

甲方聘乙方 担任行政总厨职务,厨房人数不得低于 人,包括川黔菜师傅。《厨房聘用的一切人员由行政总厨按劳动合同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合同有效期满,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是否续签合同。

三、薪金(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工作效率及酒楼的实际经营情况议定:

1、每月厨师税后总工资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包括劳动合同规定其它费用。

2、工资发放时间:从 月起每月 日为工资发放时间(工资发放不能推迟三天)。

3、广东厨师到时岗后甲方的报销软卧火车票每人一张。

4、甲方支付乙方的薪金,由乙方的行政总厨自行发放。

四、工作时间及假期

1、乙方上下班按甲方规定执行,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乙方每月享有四天轮休假(如轮休须提前通知部门经理批准),广东厨师累计八个月享受十二天带薪探新假。(如回广东探亲,厨师应合理调配好工作,保证厨房正常运行,且必须保证有人在岗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家探亲,甲方按规定补发交通费用和加班费。如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酒楼将补发回程交通费。

2、探亲交通补贴:厨师1人享受贵阳-广州往返飞机标各1张,另外的广东厨师每人享受贵阳-广州往返软卧火车票各1张(八个月一次)

3、在合同工作期间,因乙方个人原因(辞职:请假或技术不符合酒楼的要求而需要换厨师等事由)而造成不在岗,厨师长有责任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调配好工作,如需另外从外地请人在酒楼,往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劳动条例和劳动保护

1、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环境,并于需要时向乙方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2、酒楼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因公负伤,甲方应负责一切医疗费用,并享有带薪病假。

六、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乙方的食宿:

1、提供住房(水、电、煤气),床上用品中、洗衣机、电视机、饮水机及热水器。

2、因乙方生活习惯不能吃辣椒,可另按排伙食,标准为每餐 元/人,包括3餐,用餐时间根据酒楼的实际情况为准。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遵守中国法律、规定、政策和酒楼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酒楼的利益,服从甲方管理并配合完整厨部各项管理。

2、乙方确保熟悉和掌握一切货源,负责制定申购计划,监督进货情况,做好原材料的质量验收和保管工作,防止原材料变质,控制成本,减少浪费,保证出品质量,使厨房出口毛利达到

%以上,(不包括餐厅营业成本如:水、电燃料、工资)。

3、抓好出品质量,提供准确快捷的服务,推陈出新不断研制新菜式(定期每个月推出新菜式,时间内定)创造酒楼特色,并协助酒楼搞营销策划工作。

4、乙方在厨房行使管理职能,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和定期培训当地员工的菜肴知识及技能、技艺。

八、奖惩条例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经理管理,负责卫生达标,厨房出品质量,员工伙食,固定资产的保值等工作,若有失误视情节轻重按以下条例处罚。

1、重大失误由店务会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2、省、市、区卫生检查单位下整改通知单,厨师长必须配合整改。

九、职业按排

1、乙方师傅按排如下:

厨师长 名、炉头 个、墩子 个、面点 名。

2、甲方按排的采购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合乙方需要的出品原料的质量和价格。

3、甲方财务人员计算厨房部毛利率必须真实。

十、解除聘用合同

1、在下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不再符合合同工作条件。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酒楼的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失职或蓄意、徇私舞弊,对甲方的名誉、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害,按照甲方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因本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解除合同。

4、如果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修(包括境内、外)培训甲、乙双方需另签协议,如有违约乙方需协议的约定,赔偿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用。

5、如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 公安部门拘留、劳动教养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在合同期间若甲方无故中断合同(或未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除结清工资应追加发放工资的 天为乙方补偿及返程交通费(注:总厨机票 张,广东师傅各火车票 张)

7、甲方拖欠乙方工资超 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可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由仲裁机构解决。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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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餐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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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教育部教财“关于围绕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培养和发展教育市场体系”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学校食堂,承包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全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_元整,于合同签订时一次交清。承包期间乙方需向甲方交卫生保证金5000元。财产保证金5000元。承包期满未出现食物中毒、财产损坏、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出现上述问题,视情节在保证金内扣除。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三、甲方要求乙方法定代表人到甲方食堂具体负责管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确保校园整洁,遵章守法,维护学校名誉。服从创建、治安等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及食堂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后果由乙方自负,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乙方承包期间,应多动脑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如出现服务态度差,不能保证正常的伙食供应,师生意见大,反映强烈,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承包金。

六、乙方为学校食堂卫生、防火、治安第一责任人,须服从甲方保卫、后勤、门卫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乙方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聘用外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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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营销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大学,学生,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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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专业大学实习报告范文

愉快而又辛劳的三个月实习工作结束了。这三个月是辛苦的三个月、幸福的三个月。之所以辛苦是因为我不断地从内心去学习、理解、完善工作中的新事物;之所以幸福是因为战胜困难是我不变的目标,成功的喜悦是我永恒的追求。在这三个月里,我已顺利地完成了从学生到移动员工的角色转换。虽然时间不长,但我感受颇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营业厅内的工作人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知道,中国移动的企业文化是“正德厚生、臻于至善”,这就要求我们的员工不仅是业务方面的能手,而且还应该是有爱心、有热心、有恒心的高素质员工。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已真实地见证了这一切。人民南路营业厅的就是其中的一位。她不顾平时工作的繁忙,积极地参加社会爱心活动。作为一名优秀的社会义工,只要一有时间,她就会抽空去敬老院、孤儿院,给那些孤寡老人和残障儿童带去幸福和温暖。从这些同事的身上,我已深深地感悟到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是对每一位中国移动员工的基本要求。

二、对营业厅内的业务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理论于实习,实习能更好地检验理论。说起容易做来难。在理论的学习过程中,我们总是不以为然。当自己上台操作时,这才发现不是丢东就是落西。可想而知,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一定要脚踏实地,戒骄戒躁,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此外,在熟悉流程之后,我发现有些流程过于繁琐。这就导致了客户需求服务的短时间性与操作相对长时间性产生了矛盾。也许这一矛盾引起了很多客户在业务受理过程中的不耐烦。在工作中我已遇到多次,由于长时间的等待让他们产生了不满的情绪从而造成了冲突。所以,这一矛盾应引起我们的深思。

三、对需要服务的客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跟来访客户的不断接触、交流后我发现,来访客户主要有三种类型:1.客户确实不了解相关业务,经咨询并了解后表示满意,随即离开。2.客户完全不了解相关业务,经再三解释后仍不明白,因此不情愿离去。3.客户对相关业务半知半解,由于消费费用个人感觉过多,因此心里稍不平衡,经解释后即使明白也不情愿离开。针对这几类客户,为了提高办理业务的效率和客户满意度,我感觉可以适当地采取一些措施,如后两种客户在办完相关业务后可直接让值班经理进行咨询接待。

基于上述对营业厅的几点认识,我感觉营业厅是否优秀直接取决于营业员的表现,因此好的营业厅内的营业员必须具备如下几点要素:

1.熟练的业务能力。业务操作的熟练掌握是对每一位营业厅的员工的最基本要求,这也是员工核心竞争力的基本体现。

2.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即俗话说:“大家的心要齐”。切不可各怀心思,南辕北辙。因为思想指导行动,只有大家的思想高度统一了,才会真正把目标落实到行动中来。

3.团队作战的精神,不强调个人英雄主义。因为每个员工的绩效是与营业厅挂钩的,整体不好,局部再好,也没办法体现你的优秀。木桶原理已很好地诠释了这一切。

4.强烈的责任感。个人要在团队中找好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能。一旦发生问题,千万不可相互推委,要有勇于承担责任的勇气。如果缺乏这点,那团队将无法凝聚,也就更加谈不上发挥超强战斗力了。

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不仅是对我动手能力的一次提高,更是对我思想上的一次洗礼。在接下来的三个月我将更加勇往直前,愈挫愈勇,向成为一名优秀的营销者而不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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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餐饮/餐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5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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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_______饭店出租于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饭店概况:

该饭店位于______市_____路____号,两层小楼,房屋六间。产权归______所有。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一年,自XX年__月__日至XX年___月___日。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全年租赁费人民币壹万五仟元整(¥15000),款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付款75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第二次付款7500元,XX年4月中旬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保证饭店房屋及室内设施、家具用具等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附实物清单)。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征求甲方同意,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

(3)该饭店只限乙方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租第三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保证饭店的正常营业。乙方如想开展其他经营业务要先征求甲方同意。

(5)合法经营,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饭店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期支付其费用。

(二)甲方责任:

(1)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2)负责协调和处理该饭店与甲方所在单位的关系,保证甲方单位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催收甲方所在单位的经营债权。

(3)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力。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告之,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餐饮加盟协议

特许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性质:

地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济性质:

地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 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____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 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 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 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 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 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 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 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 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

5.7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 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 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 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 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 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 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 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 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__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 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 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 乙方应在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 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7.附则

17.1 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餐饮承包协议

发包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制订,达成以下经营承包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餐饮部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每年的年承包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

第三条 双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签定正式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 承包区域:包括______的厨房、包厢、餐饮大厅、桌椅等餐饮部现有用品。

第五条 乙方以______餐饮部的名义继续对外经营,甲方在XX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以______的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餐饮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项目有抵触,若违反则视同违约。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章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乙方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体结构,确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实行财产人身保险,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承包期内餐饮部所有的相关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卫生环保规费等。需双方分摊的费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摊。承包期内,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一律无关。

第九条 甲方已投资装潢的动产与不动产及配套设备。附财产明细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对原有的装潢进行更新(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使用状态还给甲方。

第十条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当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备案材料、年审年检等经营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 乙方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仍需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 期满后乙方不续包,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或与甲方协商折价给甲方,乙方所有的装潢不动产乙方不得拆除,无偿保留。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履行。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履行,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__元承包保证金。

2、提供甲方员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据为准。要求菜品花色样式不断更新,符合用餐人员要求,满意率达到75%以上。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日期:

承包方:(签名)

承包方担保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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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大学生寒假实践报告:餐厅服务员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餐饮,服务员,服务,全文共 2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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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寒假实践报告:餐厅服务员

作为祖国未来的事业的继承人,新一代大学生应该及早树立自己的历史责任感,提高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假期的社会实践就是很好的锻炼自己的机会。当下,挣钱早已不是打工的唯一目的,更多的人将其视为参加社会实践、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鼓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积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进行社会实践,最理想的就是找到与本专业对口单位进行实习,从而提高自己的实战水平,同时可以将课本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从而更好的指导自己今后的学习。但是作为一名尚未毕业的大学生,由于本身具备的专业知识还十分的有限,所以我选择了打散工作为第一次社会实践的方式。目的在于熟悉社会。就职业本身而言,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存在即为合理。通过短短几天的打工经历可以让长期处于校园的我们对社会有一种更直观的认识。

实践过程: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大字报都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走进赣州市金源休闲餐厅。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实践可为以后找工作打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学到一些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趋变化,每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刚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在餐厅里,别人一眼就能把我人出是一名正在读书的学生,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总说从我的脸上就能看出来,呵呵,也许没有经历过社会的人都有我这种不知名遭遇吧!我并没有因为我在他们面前没有经验而退后,我相信我也能做的像他们一样好.我的工作是在那做传菜生,每天9点钟-下午2点再从下午的4点-晚上8:30分上班,虽然时间长了点但,热情而年轻的我并没有丝毫的感到过累,我觉得这是一种激励,明白了人生,感悟了生活,接触了社会,了解了未来.在餐厅里虽然我是以传菜为主,但我不时还要做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有时要做一些清洁的工作,在学校里也许有老师分配说今天做些什么,明天做些什么,但在这里,不一定有人会告诉你这些,你必须自觉地去做,而且要尽自已的努力做到最好,一件工作的效率就会得到别人不同的评价。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而这里是工作的场所,每个人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而努力,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都存在着竞争,在竞争中就要不断学习别人先进的地方,也要不断学习别人怎样做人,以提高自已的能力!记得老师曾经说过大学是一个小社会,但我总觉得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尽管是大学高校,学生还终归保持着学生的身份。而走进企业,接触各种各样的客户、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但我得去面对我从未面对过的一切。记得在我校举行的招聘会上所反映出来的其中一个问题是,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在校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差距。在这次实践中,这一点我感受很深。在学校,理论的学习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很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项任务。有时候我会埋怨,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书本上的知识让人学得这么吃力呢?这是社会与学校脱轨了吗?也许老师是正确的,虽然大学生生活不像踏入社会,但是总算是社会的一个部分,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有时也要感谢老师孜孜不倦地教导,有些问题有了有课堂上地认真消化,有平时作业作补充,我比一部人具有更高的起点,有了更多的知识层面去应付各种工作上的问题,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应该懂得与社会上各方面的人交往,处理社会上所发生的各方面的事情,这就意味着大学生要注意到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必不可少。毕竟,3年之后,我已经不再是一名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分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为了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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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营销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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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营销代理、总体策划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对甲方生产的茶油进行推广策划和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为甲方生产的茶油品牌的指定营销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进行该项目代理范围内的营销策划代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可以续签合同,如须对合同进行补充或者修改,须经过双方共同商议决定,补充协议视为该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四条 乙方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茶油品牌策划及销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与甲方共同进行茶叶市场推广及执行并负责销售执行。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商标的备案登记、注册工作,并进行商标图案设计。

2、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

3、乙方负责提供市场营销、价格策略等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4、负责提供销售组织与部署的建议并负责执行。

5、负责提供整体和阶段性的市场调查及分析,负责提供专题性市场和竞品分析及建议。如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则应及时提供市场最新情报。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生产资质、产品质量标保等相关法律规定批文和手续。

2、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生产产品,保证产品生产、包装环节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一切条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负责承担商标申报注册产生的所有费用。

4、为乙方提供积极支持,与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及将双方确认的建议贯彻于执行中。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6、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划,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7、按时保质向乙方、客户交付产品,如有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生产、销售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销售策划服务,对甲方所委托事项要按时、准确、保证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及时配合执行。

2、乙方所有策划方案、相关建议文案、市场调查、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等以书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汇报及跟踪执行。

3、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累计考核),如实际阶段性目标未达到预期销售计划则双方应协商提出相应措施予以调整。

4、乙方应按照双方同意之决定严格执行。如乙方对有关市场策划、销售各方面的策略和执行决定有异议,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超过三个工作日不予回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

5、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6、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第七条 双方日常工作机制

1、合作中所有关于销售策略、销售资料、销售收费、对外宣传口径等工作都需要甲方盖章或代表签字确认,乙方才能组织实施。

2、甲乙双方代表定期举行项目营销会,沟通包括销售客户、销售成绩和市场情况等与销售相关的事项。

3、甲乙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销售总结和计划例会,总结当销售工作情况, 对下个月的销售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部署。

4、乙方定期提交给甲方的各类报表、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表等。

第八条 代理合作费用

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合作内容,甲方须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营销代理费50万元,其中现金支付30万元,以茶油支付20万元。现金部分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10万元,6个月内再支付10万元,12个月内再支付10万元;茶油乙方可以随时提取。从第二年度开始,每年营销代理费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增长20%,支付期限与第一年相同。同时,乙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年产品销售额比上一年增长20%。未达到要求,相应扣减营销代理费。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双方保证向对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文件(咨询性的资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 的所有权、处分权和知识产权。如因此导致他方涉入侵权纠纷并侵权事实成立的,视为该方严重违约。所有法律后果应由实际的责任方承担,同时,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双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2、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3、若因产品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陈述和保证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2、若因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之缺点、缺陷或擅自承诺等其它乙方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乙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一方无理由解除合同,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 的违约金,双方就已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工作及销售结算费用。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费用,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则乙方有权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应收款外,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如逾期付款超过4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连续 个月未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提出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5天内,乙方应移交所有的销售策划及客户资料等,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据实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2、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视为免责。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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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餐饮企业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企业,采购,全文共 3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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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真诚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双方共同遵守。

一、采购商品种类与价格

风险提示: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

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

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1、采购商品种类:______。

具体采购商品以甲方采购清单为准。

2、采购商品价格:乙方应按照低于市场价格,同时不高于本市同等规模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商品的价格向甲方供应商品。

具体价格确定方式为______。

(1)每月______日确定价格,当月不做调整。

(2)每月______日确定价格,如当月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______%的,双方调整结算价格。

(3)于甲方每次采购时确定。

3、属甲方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如出现货源紧缺,价格大幅浮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双方事先约定依样品订货的,或双方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乙方所供货品应与样品或约定相符。

二、商品质量

风险提示:质量标准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

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

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1、乙方供应商品的质量与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2、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乙方应于甲方采购时向甲方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所供应商品的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______。

4、甲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政府部门按规定进行的涉及乙方所供商品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检验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如商品质量经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双方各担______%;

商品质量经检验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对甲方的罚款亦由乙方承担)。

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乙方所供商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甲方赔偿与罚款亦由乙方承担)。

需乙方承担检验、检测费用的,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或复印件)。

5、乙方不得向甲方供应下列商品(产品),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的;

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1)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

(2)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3)腐败变质的;

(4)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超过保质期的;

(6)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7)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

三、送货及验收

风险提示: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

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1、甲方采购商品金额达到______元以上的,乙方免费送货。

交货地点为:______。

2、如乙方送货,乙方应将甲方采购清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如有)送至交货地点。

如有断货、缺货情况,乙方应于甲方订货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采购品种。

3、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

4、甲方对乙方供应商品验收后,相关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退换货

1、甲方需要退货换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配合。

对于存在保质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尚存______的期限内向乙方提出退换货。

2、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换货。

五、对帐结算与货款支付

风险提示: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

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

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

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

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1、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货到______天。

2、双方约定每月对账时间为______日。

乙方应于对账时间向甲方提交相关的结算凭证,核算上月应结货款金额。

3、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货款金额开具发票,送交甲方。

4、甲方支付货款时间为每月______日,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行:

乙方帐号:

5、如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时间不能对帐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

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采购合同里的违约责任作为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赔偿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违约责任必须清楚,可操作性强。

违约责任里面最怕的就是写上一句"如果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送货,所有责任由对方承担"这样虽然规定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万一以后合同出事,还得找很多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操作性太差。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与赔偿。

2、因乙方所供商品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支付货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七、反商业贿赂约定

1、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及其职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如下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一切经济利益(以下简称不当利益)。

乙方违反本约定,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赔偿。

(1)回扣、佣金、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报销私人费用;

(2)借款、担保;

(3)礼品、实物;

(4)宴请或娱乐活动;

(5)其他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经济利益。

2、甲方员工向乙方索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或向甲方投诉,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中止

1、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本合同解除。

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或中止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仍需继续履行。

九、其它

1、双方其他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期满,双方如继续合作,需重新签订合同。

5、本合同共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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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食品餐饮加盟经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6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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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餐饮加盟经营合同范本

有很多人喜欢加盟食品和餐饮行业,那我们就来阅读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了经营合同,希望大家来收藏哦

餐饮加盟合同范本参考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

第五条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

第七条利益分配及送货

———————————————————————————————————————————

第八条违约责任

————————————————————————————————————————————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餐饮加盟店合同范本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阿坤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 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 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 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 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 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 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 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 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 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 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 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 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 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 授权地点:

2. 授权面积: 平方米

3. 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1.5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 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 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 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

----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 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 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 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 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 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 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 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 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 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 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 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 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 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 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 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 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 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 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 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 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 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 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 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密传送给第三方。

3. 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 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 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 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 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 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的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 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 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 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合同范本阅读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本部”)与_________(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_________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________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_________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_________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_________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_________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_______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_________公司店铺”:_________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_________公司商标”:指称为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________公司店铺中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________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______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_________公司形象,损害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_________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_______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_________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_________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_________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_________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商标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_________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_________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2.加盟金中,________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___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_______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_________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根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_________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4.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_________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_________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20xx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_________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的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_________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_________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特许方(盖章):___________加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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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委托市场产品代销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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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站推广服务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X,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和服务的形式,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作为乙方在淘宝网网上商城(.taobao3>)的销售代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或品牌等相关信息。甲方负责为乙方产品或品牌提供网上宣传及销售等服务,并通过销售差价获得利润。

第二条: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协议到期时,盖X的任何一方如未提出书面的终止协议,则该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顺延二年。二年顺延期结束后,本协议及签署的各类补充协议和约定(保密条款除外)失效。其它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另拟补充协议。

第三条:合作流程

1、协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或品牌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售后服务等说明。

2、甲方将乙方的协议产品在淘宝网站进行宣传、销售。

3、甲方拥有乙方产品在淘宝网的销售权。协议期间,甲方以传真或当面提交方式提出书面产品订单(乙方出货以甲方确定的负责人签名为准)和交付期限。乙方获取产品订单后须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向甲方发货。在促销活动期间,促销产品的规格、价格等问题双方另行协商。

4、双方须指派专人于双方确定的地点查验取货、发货,同时甲方须向乙方出具提货单。

5、结算期满甲方向乙方出具提货单及剩余产品清单,与乙方对帐。双方对帐确认无误后,规定期限内结清已售产品货款,调退剩余产品,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结算条款

1、结算价格: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明细表(包括产品、规格、结算价、建议零售价等),价格变动时,乙方调价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以备查。

2、结算周期:双方一季度结算一次,结算期为次季度初月10日前。

2、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上季度实际销售数量,与每季初月10日前以现金、汇款等方式与乙方结算,如付款日为双休日或国定节假日,则付款日相应顺延。乙方提供的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重大瑕疵,造成或可能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时,甲方有权保留该商品所有货款的结算至该问题解决后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甲方的渠道进行产品宣传和提供销售服务。

(2)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协议推广产品相关资料(如:_______产品、电子版产品说明、相关产品图片等)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推广工作、经双方认可后在淘宝网站正式运行该项目,甲方有义务对推广产品相关材料进行及时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

(3)甲方应保证本协议涉及网站推广的产品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网站的要求。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产品生产、经营合法的有效文件、相关产品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合格资料等相关资质),并有权索要复印件留存。

(5)甲方按本协议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期限与乙方结算、结款。

(6)如因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等原因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甲方拥有乙方产品的淘宝网网络销售权。在整个销售环节,产品网上宣传及销售服务,由甲方负责。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确保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印刷许可证、检疫证明、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网站推广需要提供协议推广产品相关资料(如:_______产品、电子版产品说明、相关产品图片等),并保证相关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网站的要求。

(3)乙方有权利对其在甲方推广产品进行检查并有权对甲方网站内容是否合适作出判断,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对于不适合的内容进行修订。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其他销售商。

(5)由于乙方产品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等原因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和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6)乙方保证对其产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若乙方产品涉嫌侵权,导致甲方经营行为发生法律纠纷,造成甲方受到经济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7)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结算期、结款期与甲方以协议价格结算。

(8)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如存在瑕疵或质量问题,须无条件更换产品。由乙方所提供产品品质、质量等问题所引起的争议及售后服务事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六条:责任界定

1、如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因产品质量问题延伸出的其他问题,并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包括市场信誉、淘宝网罚款、社会名誉损害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产品宣传、市场策划、配送服务原因产生的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交付后配送过程中的产品安全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甲方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执行期间或结束后,甲乙双方共同负有对本合作协议及双方就产品协议结算价等信息应履行保密义务,如任意一方泄露双方的商业合作条款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或造成法律纠纷等不良影响的,对方不负担责任。

第八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若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天内向对方发出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变更或终止合同后方可执行,如一方单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

3、任何一方申请破产、接受债权人的安排,被裁定破产而造成无偿还能力时合同自动终止。

4、合同的终止或解除不影响一方依据本合同要求另一方承担合同的追溯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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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营销策划合同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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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蓼都景苑的营销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 由六安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合作方式: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套的营销代理服务。包括营销策略及策略表现、销售执行全套营销代理服务,并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一: 蓼都景苑项目营销代理服务内容)

三、 收费办法:乙方的服务费用包括二项内容。一是佣金收入,二是溢价分成。

佣金收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实现销售后乙方开始提取营销代理费用。双方约定:该项目的销售底价为 1250 元/平方米,乙方按照此底价制定一房一价表,实现销售后,按底价成交额的2%计取。

溢价分成:溢价指的是实际成交额和底价之间的差额,该溢价由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成。甲方得百分之六十,乙方得百分之四十。

四、 付款方式:实现销售时即按实际成交额开始计取佣金和相应的溢价分成,每个月计算一次佣金及溢价分成。每个月的5号为约定的佣金及溢价分成的结算日,若逢节假日则顺延。

五、 实现成交的标准:甲乙双方约定,客户交取定金并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即视为已实现成交。则可计取该套物业的佣金及溢价分成。

六、 约定事项:

1、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套的营销代理服务。销售人员、案场经理、策划人员、项目经理均由乙方安排,乙方派出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如工资、奖金、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和甲方无关。

2、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共同促进项目的顺利销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售楼处及相应的家具及办公条件,以保证乙方能顺利进场实现销售工作。乙方负担售楼处售楼工作所产生的电话及水电费用。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全套的销售基本资料:如项目规划设计图集、户型图、各类效果图、交房标准、社区配套等,乙方按此内容制定“销售手册”,甲乙双方核准后,按此销售手册执行。以统一口径,促进销售工作。

4、广告费用:广告费用按项目总销金额的0.5%计取,由乙方支付。此处的广告费用指的是广告宣传费用(如dm、宣传折页、户外广告等),不包含楼盘模型的费用。

5、关于蓼都景苑的所有策略及策略表现服务,该服务所衍生的平面作品、策略创意的知识产权为双方所有,双方均能独立使用。

6、甲方指定委托人审定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乙方不承担除方案设计以外的责任。

7、乙方在前期提供整体营销计划,并在每月初提供当月工作计划,甲方审定后,双方按计划执行工作,不可轻易改变工作计划。

8、乙方保证所有的策略及策略表现均为原创性作品。

9、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定期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分成。乙方保证制定完善的销售计划,尽快使销售款回笼。

10、其它事项

双方在服务与合作过程中,均要保护对方的商业机密,如服务的内容、项目的价格、策略、营销计划均为商业机密内容,双方参与人员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损害对方的利益。

七、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商议解决。若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该协议自双方签字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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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餐饮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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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__________市房一间,租赁给乙方经营餐饮服务。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需在签订协议当天一次性全额交付租金。

第二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该房屋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水费、电费、电话费、上网费、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取暖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三条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及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四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本合同终止后第二天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房屋转让、转借他人;

3、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乙方全额交付租金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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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起名文化市场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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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繁荣起名文化市场,甲方特与各代理商定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分支合作机构。

2、乙方独立争取起名客源,乙方先行收费。

3、乙方需先交甲方一次性首付五位个人起名费即可。之后可以每五个设计再付款。

4、在乙方交完首付费后,甲方承担乙方运做指导、首月为乙方提供十个成功的公司名字(乙方提供客户全部信息。首月为乙方客户起20个个人名字。以上乙方需提供客户完整资料(包括生日、联系电话、和住地址)。收入全归乙方。如客户超过以上数目,甲方提取乙方多收入的50%(以后情况遵此)。甲方为乙方做网页宣传。资料提供。

5、团结顾大局,乙方提供真实客源,甲方按时(两个工作日为乙方选好方案)完成乙方任务。

此以上五条甲乙双方共鉴。如有不妥之处待具体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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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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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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