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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类市场分析(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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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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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

北京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市场主办单位)

乙方:(定点屠宰企业) 为防止不符合卫生、销售标准的猪肉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在市场内实行猪肉批发场厂挂钩制度,进场验证,只允许包括乙方在内的定点屠宰企业向市场内摊商提供猪肉。

第二条 甲方保证市场内照明齐全,负责维护治安和其他管理,杜绝欺行霸市,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三条 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的猪肉质量、水分含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销售注水肉、病死猪肉及种猪肉,不得提供未经国家法定检疫部门检疫的猪肉。

第四条 甲方有权对市场内销售的乙方供货的猪肉抽样送检,如经甲方送检、有关部门抽检,乙方供货的猪肉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市场内猪肉摊位发现不合格猪肉且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双方应依法经营,并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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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合伙出资经营餐饮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服务,全文共 1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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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并保证教师用餐和饮用水的需求,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守护校园并从事针对教师的餐饮服务工作。为明确责任,维护双方正当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岗位职责和要求

1、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勤于学习,善于听取意见,努力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教师按时用餐和饮用开水的需求。

2、严格执行卫生要求,操作间、餐厅整洁卫生,严把原材料储存和食品加工关。蔬菜先洗后切,做到无沙尘、无杂质,炊具餐具消毒,熟食加盖,生熟分开,严防食物中毒。

3、注意个人卫生,操作时穿着整齐、干净,定期接受甲方安排的体检。

4、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每天早晨于朝读前20分钟开启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朝读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中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上课后20分钟关闭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前5分钟开放校园大门,下午放学后全体师生离校后关闭校园大门、楼梯推拉门和一楼教室门。

5、认真履行守校职责,24小时在岗(特别是教学时间以外),负责甲方一切财物的日常看护工作,不得私自出借甲方物品,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破坏、盗窃和其他事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财物损失,乙方须照价配赔偿。

第二条、甲方职责和要求

1、及时提供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必备设施:正常的供水供电、燃料(木材和石炭)、厨具炊具、食物原材料、守校用住宿房间等,并听取乙方的建议,根据经济状况逐步予以改善。

2、协议期内至少提供给乙方体检一次。

3、以现金形式每月(下个月底支付本月工资,解除协议时例外))支付乙方每月__________元的固定工资。

第三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2、协议期间,如乙方严重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协议,并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胜任工作任务时,甲方有权在协议期内期内解除协议。

4、因行业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有违反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四条、其他说明

1、为方便学生,同时为乙方增加经济收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利用餐厅的窗口向校内师生销售文具和有质量保证的方便面。

2、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及其用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协议期内,乙方的身体、精神状况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向师生销售“三无”小食品,一切由乙方责任导致的财物损失和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期满,无论甲乙双双是否有意续签协议均应提前30日正式告知对方,否则,赔偿另一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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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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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计五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小写14000.00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内出现1~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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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农贸市场摊位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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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市场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场内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市场摊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_______市场_______交易区______号,形式为( 摊位 档口),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满。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租金为每(月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时间及方式为:

1、一次性交付、2、分期交付、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摊位的转租

承租人不得将摊位转租给第三人。

第五条摊位的调整

在租赁期间,如出租人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出租人应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

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应于_____日内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第六条广告宣传

经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和天然气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应符合以下使用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摊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________元。

在租赁期内,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

只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

1、承租人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承租人对消费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先行赔偿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日之内予以补足。

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4)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5)制止承租人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督促承租人办理市场内经营(含以专营、专卖、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等特殊经销形式经营)所

需证照及有关手续,查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7)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人义务

(1)确保市场的水电、天然气、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达到有关标准,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3)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4)提供统一的市场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台帐,负责指导、督促承租人及时收集原始进货票证、记录商品准入台帐。

对承租人记录完毕归档的台帐,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务,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年。

对承租人记录台帐有困难的,提供代为记录服务。

出租人(市场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场内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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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饭店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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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实习报告

实习地点:山明水秀大饭店

时间 :XX年4月28日—XX年7月15日

经过十五个月在山明水秀大饭店的实习,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照和指导下,及自身的不懈努力,让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酒店我学到的不仅是理论知识,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最主要的是不仅让我学会了做事,还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对培养我的工作意识和提高我的综合素质有着特殊的意义。

经过在学校理论知识的学习,对旅游管理专业的知识已经有一定的了解了,但那只是感性的认识,所以每批毕业生都要参加毕业前的实习,使我们对我国旅游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的历史、现状、发展有基础的正确认识,使我们能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增加我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工作打好结实的基础。

针对这十五个月的实习我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说说我的感受及所取得的进步

开始酒店按正规的实习生对我们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工作分为三大块:一是人事部的岗前培训,进行了四个课时的室内培训和游览培训,主要是介绍酒店的概况,同时也对我们进行了员工素养及酒店管理制度的培训,这让我们对工作有了大概的了解;第二是消防安全意识培训,酒店特别安排了工程部的经理助理为我们现场讲解授课,让我们对酒店安全和消防常识有了更深入系统的了解;第三是业务技能培训,这一培训贯穿着我们实习的一个月,由部门负责人员为我们进行不间断的技能指导,一个月的实习让我们对部门工作有了基本的了解,这也得益于酒店系统而全面的培训。这些培训对于我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都是非常有用的。

我们实习的单位——山明水秀大饭店。山明水秀大饭店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太湖之滨,央地带,是一家极为适合商务会议和旅游度假的四星级豪华饭店。湖光山色、古曲园林尽收其中,并与闻名遐迩的“山明水秀”主石碑为伴,饭店院内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园林景点别具特色,环境恬静,交通便利,距火车站8公里,飞机场20公里,码头5公里,由312国道或沪宁高速公路经太湖大道直达。山明水秀大饭店由河北新奥集团与江苏永大集团共同投资兴建,总投资1.2亿,董事长由全国政协委员、新奥集团董事局主席王玉锁先生担任。饭店的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是一家适合旅游、度假、商务、会议客人的四星级豪华饭店。

入住山明水秀大饭店,即进入了无锡旅游风景区的大门,蠡园、鼋头渚、太湖仙岛、灵山大佛、世界奇观、唐城、水浒城、三国城等著名景点近在咫尺。饭店的英文名称为“picturesque hotel”,即风景如画、山明水秀之意。

饭店客房设施齐全,宽敞舒适,典雅别致,配有安全可靠的ic卡智能门锁、卫星和有线电视系统、背景音响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国内国际长途直拨程控电话、迷你吧、保险箱等,设有总统套房、行政套房、豪华套房、普通套房、豪华标准房、单人房、标准房客房211间,是中外宾客下榻的最佳选择。 饭店设有中西餐厅、宴会厅、大堂吧、酒吧、咖啡厅及风格迥异的宴会包厢,可同时容纳1200人在此品尝美味佳肴、享受珍馐美馔。

饭店娱乐设施齐全,集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配有室内温水旅游池、健身房、桑拿、美容美发室、歌舞厅、桌球室、ktv包厢、棋牌室、卡啦“ok”厅、乒乓球室、保龄球馆、屋顶网球场,实为解乏潇洒、结友尽娱、赏心乐事的理想场所。

饭店会议设施完善、拥有可容纳500人的多功能会议厅及各类会议室7间,设有商务中心、洽谈室,配有四种同声传译系统、大屏幕投影机、多媒体投影仪、幻灯机、立式/台式无线麦克风、电脑、打印机、刻字机、激光笔、白板等会议用品,并可根据客户的要求制作气模、气球、欢迎横幅、会场会标等。

饭店还设有鲜花店、医务室、书店、商场、精品店、订票中心等服务设施。 山明水秀大饭店自开业以来,以优美的环境、完善的设施、一流的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认可,吸引了众多海内外宾和中外政要、知名人士、巨商富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太湖之滨一颗璀璨明珠。

酒店管理先进,客源市场广阔。其餐厅分为:牡丹厅、玫瑰苑、群芳厅、大堂吧(我的工作岗位就是餐饮部的牡丹厅)。牡丹厅是山明水秀大饭店最大的也是最主要的一个餐厅,主要承担的是客人用早餐和承办大型的宴会和其他活动,玫瑰苑主要以接待散客为主,有的时候也接待团队客人,工作比较繁忙。群芳厅设有各类风格迥异、高贵典雅主要以包厢和会议为主,其次就是接待大型的婚宴。包厢分为十二间、寄畅阁、丁香、杜鹃、晴红、烟绿、樱花、湖光、山秀、紫禁花、怡然1、2、3、)大厅分为(百合、吉祥、如意、贵宾厅、求是厅等等)实习过程中餐厅是酒店餐饮部门中最为辛苦的部门,因为酒店并没有给服务员们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描述,在刚刚走进工作岗位的几天,我们就像无头苍蝇,完全不能领会工作的流程和要领,只是听从领班和老员工的安排和他们手把手的教导。庆幸的是基本的老员工对我们都特别的友好,领班还专门为我们每人安排了1名师傅,负责引导我们的工作。在后面的日子里,我们基本都能熟练各项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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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餐饮购销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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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餐饮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58117¥大写:五万八千壹佰壹拾柒

2、支付方式:按以下方式确定付款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第三条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按以下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⑵ 于年月日内。

2、交货地点:甲方负责将货物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

接货人:电话 :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乙方负责装货费用,将所有设备装置甲方提供车辆上为准。

第四条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5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5、正常交付使用后乙方将不再承担维护和修理的义务。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现金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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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证券市场开发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营销,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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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开发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开发证券市场巨大的市场潜能,甲方自愿拿出多年的研究成果与乙方合作,本着平等自愿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充分发挥在证券研究领域的独特优势,本着专业专心的服务风格和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全力作好客户资产的避险,增值工作。

2.甲方应动用力所能及的资源,协助乙方作好客户开发,服务方面的工作。

3.甲方应适时地组织各种营销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营销技能,帮助乙方实现又赚钱又自由的美好人生。

4.甲方应及时地兑现对乙方的各种承诺。

二、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团队利益的事情。

2.积极认真地学习甲方组织的各种营销培训,充分利用甲方在证券市场独一无二的优势,高效地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努力扩大市场份额,让更多的客户和券商加入到这个多赢的行列中来。

3.专心热情地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客服工作。

4.完全负责券商按时按量地执行佣差协议。

5.乙方对客户不得有任何风险承诺,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甲方不为乙方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三、甲方认定乙方开发的新客户有两种

1.乙方带领客户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户。

2.乙方代表甲方与甲方认可的券商签定合作关系的证券营业部自己经手的新增客户归乙方。凡由乙方代表甲方签定的证券营业部均加入到本网站的券商加盟表中,其联系人电话为乙方,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接待新客户的咨询和开户。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做出相应的经济奖励或处罚。

2.当乙方有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强制解除合作协议,并终止给乙方的佣差提成。

a.违法乱纪受到法律制裁。

b.身在其位不谋其事或确实无法胜任者。

c.有威胁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则,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的权利,其一切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乙方的权益

1.只要券商执行承诺,凡由乙方经手的客户的佣差的____%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到券商的佣差后应及时汇到乙方帐户。

2.对于表现特别优异者,有权得到甲方的奖励。

3.对具备专业、专长的实干型人才,甲方将高薪聘请加入到管理团队。

六、乙方收入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代扣代缴。

七、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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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餐饮酒店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餐饮,酒店,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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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酒店实习报告

餐饮酒店实习报告

2019年x月,我在xx酒店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实习,毕竟这次实习是我第一次踏入社会,面对贵族华丽大堂,整洁有序的工作,知道面对我的会是什么样的挑战?

第一,初步的收获

记得我们在人事部经过一个星期的短期培训后,基本上掌握了酒店的基本概况和应知应会的内容,然后就把我们分配到各个岗位,我则被分到了中餐部门,待熟悉了本部门的概况后就跟着师傅开始学习了,曾经在学校学过的书本上的一些理论知识就要真正运用到实际中去了,不过我相信,只要认真去对待,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第一次做客情就是婚宴,当时真的很胆小,不敢去询问客人的要求,后来师傅和主管说了,一定要放开自己心中的“怕”,主动去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勤”!要勤快,脑子动得快一点也就可以了,到后来每次一有客人来吃饭,我都会主动迎上去,热情、周到地去服务,用最真诚的微笑去迎接客人,使我自己更加充满了信心!也许在酒店实习不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什么样的客人都会遇到,关键是要看自己怎么去对待了,我想只要用一颗真诚、上进的心,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坎坷,我都会踏过去的!

还记得酒店组织了一次“我爱泓昇苑”的主题演讲比赛,一直以来我都不敢去表达自己心中的感受,曾经简单的一次自我介绍都不敢表达,后来在大家的鼓励下报名参加了比赛,当时比赛时的我真的很紧张,但当我看到同学们为我呼喊加油时,我鼓足了勇气将演讲进行到最后!那时的我已经不在乎结果了,因为那一刻我感觉我战胜了我自己,终于跨出了第一步,那是一个属于我自己的舞台,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会害怕了,因为我相信我自己!

第二,中餐厅的全面学习

酒店里要学到的东西很多,比如说餐桌上的礼仪,和客人打交道,还有就是做为五星级的服务员该怎么面对客人的不同要求。在中餐厅,接触这方面的知识相对于其他部门而言还是比较多的。当我们去做一桌客情,看着客人入座,一些客套话,和一些敬酒方面的,都会学到一点点,还有一些比较重要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所谓的“为人处世”,要懂得尊重人。刚来到酒店,接触到最多的就是班级里的同学,再后来就是部门经理、主管,有一本书叫做《不要只做我告诉你的事,请做需要做的事》,它在某种程度上给出了答案:能满足领导终极期望的人常常会有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现在内向性格的人比较多,而工作中的关注点绝大多数只是在于尽善尽美地想法子完成领导交给他们做的任何事情,其实在酒店待了这么长时间,我觉得不仅要完成领导交给自己的事,还应该积极地站在领导的角度考虑问题,这样不仅解决了领导想到的问题,而且还主动帮领导想好答案或解决方案,所以说,要想真正的在社会上立足就要懂得学会积极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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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网上营销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服务,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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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营销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项目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搜索引擎及导航目录加注服务帮助乙方网站开展网上营销活动。

1-2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同意并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的有关内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根据自己意愿及参考乙方的建议选择中文或英文委托加注服务,并以相应的语言中文或英文确定所加注网站必须的以下2-2 至2-5 条款内容,关于内容的正确性合理性可事先向乙方咨询,该内容将作为乙方实施方案时的提交内容。

2-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网址为网址 url 填写全称如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标题为:

网站标题:_______________

中文少于_________个汉字一般为公司名称最好包含关键字;英文少于_________字符即___________个左右英文单词。

2-4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描述为:

网站描述:_______________

以一两句话进行简述中文少于__________个字尽量包含关键词,重要内容靠前放;英文少于____字符即____左右英文单词。

2-5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关键词为:

关键词_____个关键词或词组每词至少含两字以逗号分隔,重要词靠前放英文少于____字符即_________左右英文单词,尽量包含关键词。

2-6 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站的内容是真实有效的,不仅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而且在乙方加注期间其内容形式网页路径等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为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中所选的委托服务项目。

3-2 将方案实施的提交结果及时向甲方提供阶段报告。

3-3 按照所选服务项目对实施结果跟踪检查,并及时进行补充确保合理性有效性。

3-4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加注的网站长期不能被访问,网站实际内容与本合同中甲方确定的内容严重不符等情况而导致搜索引擎收录失败、排名靠后或被搜索引擎剔除,乙方将不负责此后果。

3-5 收取有关的费用。

3-6 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第四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涉及如下的费用:

甲方____是/不是乙方的现有用户。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个中文网址加注服务。

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个英文网址,加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以上,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以上的全部款项支付乙方并将凭证传真至乙方。

第五条 合同生效和服务保证

5-1 本合同为一次性服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以较晚签定日期为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所委托的服务内容,如果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其中网址加注完成期限为______ 个月未能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所规定的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相应服务内容中没有完成的任务占总任务比例向甲方退还合同委托款。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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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综合市场门面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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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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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贸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营销,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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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债券市场债券回购贸易合同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贸易,是平等互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货品或服务交易。贸易合同是关于贸易的相关合同,下面小编提供贸易合同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贸易合同

第一条 为维护回购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回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规章,参加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交易的参与者(简称参与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回购双方包括债券回购交易中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本协议所称债券、回购、正回购方、逆回购方均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定义。

第三条 除签定本协议外,回购双方进行回购交易应逐笔订立回购成交合同,回购成交合同与协议共同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

第四条 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参考文本附后),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

回购成交合同的内容由回购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成交日期、交易员姓名、正回购方名称、逆回购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期限、回购利率、债券面值总额、首次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交割日、到期交割日、债券托管帐户和人民币资金帐户、交割方式、业务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以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和电传作为回购成交合同,业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可不作为必备条款。

第五条 回购双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正回购方债券托管帐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

第六条 成交日期是回购双方订立回购成交合同的日期。

第七条 交割日分首次交割日和到期交割日。首次交割日是办理债券质押登记和逆回购方据此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帐户的日期;到期交割日是正回购方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帐户并据此解除债券质押关系的日期。

第八条 回购期限是首次交割日至到期交割日的实际天数,以天为单位,含首次交割日,不含到期交割日。

第九条 回购利率是正回购方支付给逆回购方在回购期间融入资金的利息与融入资金的比例,以年利率表示。计算利息的基础天数为365天。

第十条 资金清算额分首次资金清算额和到期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

第十一条 回购交易单位为万元。债券结算单位为万元;资金清算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二条 回购双方可以选择的交割方式包括见券付款、券款对付和见款付券三种。

见券付款是指在首次交割日完成债券质押登记后,逆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帐户的交割方式。

券款对付是指中央结算公司和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银行根据回购双方发送的债券和资金结算指令于交割日确认双方已准备用于交割的足额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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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餐饮业加盟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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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餐饮加盟合同范本

1、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签订

特许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 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____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 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 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 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 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 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 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 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 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 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 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标志。

5.7 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 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 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 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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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餐厅服务员劳动协议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服务员,服务,全文共 1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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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餐厅服务员劳动协议范文

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75100部队东园招待所

乙方:姜志权 身份证: 住址:

甲方由于经营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局、民政局、部队有关法规条文,双方在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厅营业权运作管理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甲方将座落于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98号的75100部队东园招待所餐厅营业权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东园招待所餐厅服务员招聘、培训、营业等事务。

二、职群关系:为了便于管理,甲方任命乙方为东园招待所餐饮部总经理,直属上司为招待所所长。在承包期内,乙方务必利用自身的专业技能、经验和创新开拓精神,使餐厅的经营状况达到双方满意之标准。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经营,由乙方派人,不计为招待所员工,但却受甲方监管之方式(食品、消防、生产安全,考勤,制度,礼仪等)。根据甲方经营思路,乙方负责组织至少13人到甲方餐厅工作(总经理1人、餐饮部主管1人、收银员2人、传菜员2人、服务员5人、洗碗工2人)。届时根据甲方经营状况,再协调人员之增减,餐厅人事权利归乙方,但须经甲方确认素质。

四、合同时间:自20xx年1月16日起至20xx年1月15日止,承包期为:壹年。承包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五、承包金额:以餐厅营业菜款为准,乙方获得菜款金额10%销售额为收入。金额支付方式为月底统一核算支付。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餐厅硬件设施投入与维修由甲方负责;

2.餐厅账务处理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乙方采购原材料车辆保障;

4.餐厅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为乙方所聘工作人员提供员工宿舍床位,并按实际住宿人员收取每人每月30元租金及每人每月10元卫生清扫费。

乙方:

1.承包合同生效前,双方对库存原材料酒水进行盘点,剩余原材料酒水全部按成本价卖给乙方,原材料酒水销售收入利润归乙方所有。

2.承包合同生效前,双方对餐厅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签字移交,乙方保证甲方设施设备的完好。

3.餐厅员工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其管理、安全责任也由乙方负责,工作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4.酒水原材料、清洗用品、办公用品的添加由乙方承担,大件设施设备由甲方承担。

5.餐厅员工工资(含过节加班、过节费)、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五金”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服务员服务不合格,遭客人退菜,打折等未收到菜款,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甲方有权向乙方违纪、违章人员开具处罚通知单。罚款从营业款分成费中扣除。若出现严重失职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8.乙方在责任承包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政策,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若乙方及所聘人员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安全工作制度对甲方正常经营秩序、经营效益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承担一切经济责任。视其情节,从承包费中扣除损失。乙方签约人自愿担任甲方招待所餐厅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合同期间因餐厅经营管理导致的一切消防按事故责任由乙方签约人全权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自行制定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并教育培训聘请员工,在责任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非不可抗因素(地震、台风、暴风雪)导致的经营安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七、其它事项:

1.营业款甲乙方双方每日核对清楚,甲方核对人:徐金;乙方核对人:姜志权。

2.酒席提成按双方各自销售收入比例承担。

3.违约责任: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守约方,并针得守约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赔偿守约方2万元的违约金。

4.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乙双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二〇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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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单餐饮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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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以下餐饮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业,包括三层楼、甲方餐饮部原有的设施、餐具等(设施、餐具详见移交清册)。

二、承包期限为8年,即从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发、承包的,经协商后另续订书面合同。

三、承包费为前3年每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 后五年承包费每年为拾贰万元(120xx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间共向甲方交纳拾万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证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未出现有违约行为或接手甲方三楼餐饮部的设施、餐具等没有损坏,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照价赔偿后,剩余部分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费

采取先支付后承包方式,即甲、乙方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后7年的承包费须于第一年届满后5日内支付当年的承包费后再经营,如乙方不按时支付当年承包费,不得再继续承包经营;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也须于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当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和保证金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同和大酒店三层楼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以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对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供重新装修的设计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装修装饰,否则,视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于5日之内将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整层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一年承包费用总额向乙方承担日5%的违约金;

2、本承包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甲方的承包费和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逾期支付当年承包费和保证金日5%的违约金;

2、承包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乙方(签名)

经营者:

身份证号5227017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 联系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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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农贸市场钢棚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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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塘街道农贸市场钢棚

2,工程地点:湖塘街道湖塘村

3,工程内容:搭钢棚平方,每平方元,计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为施工图范围内包工包料,一次包定。

三,工程工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四,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范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

本工程为合同价(大写):肆万捌仟元,人民币:元,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希双方共同信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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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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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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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4月营销专业大学生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大学,学生,全文共 1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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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营销专业大学实习报告范文

由于系领导的高度重视、实习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实习师生的共同努力,xx届本科毕业生实习进行得很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写下了实习报告(相关阅读:实习报告怎么写?),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本届毕业实习全面落实了实习计划,使实习管理得到了规范,实习教学质量得到了提高,并得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希望这篇大学生营销专业实习报告可以作为参考范文。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本专业范围内的工作,另外也有个别其他本专业范文的工作。

2.实习形式

根据学院教务处的要求,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分散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都出具了三方签名的书面材料(个人申请书、家长同意书和实习单位接受实习的证明书)。集中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由系里联系。所有实习单位都有专业教师指导。实习类型有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两种,毕业实习学生107人(31个实习点),毕业设计24人(1个实习点)。根据学生个人意愿和特点选拔毕业设计学生,其他学生参加毕业设计。

3. 实习成果数据统计

(1)收到学生实习报告112份。其中毕业实习学生每人一份,共107份;毕业设计每组1份,共5份。实习报告全部合格。

(2)收到32个实习点每个点一份实习鉴定(实习单位盖章有效)。鉴定对每个实习学生做出了评价,131名学生单位实习鉴定成绩全部合格。

(3)收到实习教师每人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共17份。报告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能力、纪律情况和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的评价。二是结合实习单位的意见,对自己指导的每个学生给出综合实习成绩。三是就毕业实习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等。全体学生综合实习成绩全部合格。

二、实习表现与效果

达到了毕业实习的预期目的。在学校与社会这个承前启后的实习环节,同学们对自己、对工作有了更具体的认识和客观的评价。本次实习采取分散形式。原则上以就业实习为主,同时与毕业论文选题相结合。本届实习的单位覆盖面很广,企业总体水平也比较高。实习收获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 实习方式。实习单位指定指导人员师傅带徒弟式的带学生,指导学生的日常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以双重身份完成了学习与工作两重任务。他们向单位员工一样上下班,完成单位工作;又以学生身份虚心学习,努力汲取实践知识。同学们认真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勤奋好学的精神受到了实习单位及其指导人员的一致好评。

2. 工作能力。在实习过程中,绝大多数同学积极肯干,虚心好学、工作认真负责,主动参与企业市场调查、产品销售、外贸谈判、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生产运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实习日记、撰写实习报告,成绩良好。实习单位的反馈情况表明,我们的学生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具备了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遍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大多数学生能胜任单位所交给的工作。在毕业设计单位和有些企业,实习学生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做了许多实际工作,为企业的效益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3. 实习收获。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的运作过程,学到了实践知识,同时进一步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与实践知识都有所提高,圆满地完成了本科教学的实践任务。二是提高了实际工作能力,为就业和将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三是一些学生在实习单位受到认可并促成就业。四是为毕业论文积累了素材和资料。

4. 组织管理。实习领导小组成员亲自到实习单位,检查和指导实习工作,协调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指导老师们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尽职尽责,对保证实习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实习开始时,老师们深入学生和实习单位,阐明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内容,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过程中,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帮助学生学会具体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深化专业知识,用专业知识指导实践,指导学生做好具体工作;在业务不多的实习点,引导学生“找事做”,挖掘他们的实践经验;检查学生实习工作日记,掌握实习情况,指导工作及时有效;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老师们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及评定工作,参加实习交流会,完成实习总结报告。指导老师平均每周与每个学生交流一次。指导方式有电话、电子邮件、下点、面谈等。基本达到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实习质量的目的。 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认真负责。不仅指导具体工作,还无私的介绍自己的工作与社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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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营销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3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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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代理销售___________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楼盘地点:_________。

二、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_”(其中建筑主体上部物业委托销售面积为____㎡,商业物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为____㎡,车位物业委托销售代理总数为_________个。)的销售总代理,负责该物业的销售及销售过程中策划、宣传广告等工作。

三、代理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项目群楼以上物业建筑面积销售达_________%止。

四、代理楼盘均价底价实现计划:

建筑主体群楼以上物业:均价_________元/平方米

(乙方依据此均价制订出个户明细底价表,甲、乙双方依据此份个户明细底价表进行个户基本代理费和溢价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结算),甲方应在开盘前三个月确认开盘均价底价。

群楼商业物业、地下室车位物业等价格及销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签订代理补充协议。

五、正式购房合同的签定:

乙方应根据甲方确认的合同范本及单价标准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六、群楼以上物业销售进度约定:

第一阶段:自开盘起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_________%;

第二阶段:自开盘起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_________%;

第三阶段:自开盘起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售推盘量的_________%;

第四阶段:自开盘起____个月内完成委托可推盘量的_________%.

备注:销售进度是以各个批次推盘量作为考核依据,销售进度不进行各个批次推盘量累加考核,具体各个批次实际的推盘量依据市场情况或甲方开发现状来制订,制订结果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七、代理费标准及支付:

代理费标准:依据双方协商的项目平均价,制定合理的个户销售单价底价,并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销售进度,在此前提基础上执行代理费结算,包括基本代理费及溢价两部分。

a)基本代理费:

(1)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_________%结算基本代理费。

(2)未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每阶段按售出物业成交额的_________%结算基本代理费。

b)溢价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应阶段销售任务的,甲方抽取相应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应个户底价部分的_________%支付于乙方作为乙方创造超额部分的奖励金;

代理费支付:

i代理费按每月10日前根据代理情况,结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后,支付该合同销售代理费的_________%给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账后再支付_________%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后,支付95%的销售代理费给乙方。

3、甲方预留_________%销售代理费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在乙方为各户客户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做相应的个户结清或本协议解除时一次性付清。

i.代理期满,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结清并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费(包含基本代理费及溢价部分)。

ii.代理期间,甲方同意以低于个户底价出售上述物业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办理相关销售手续,甲方书面批示的低于个户底价销售的个户物业,乙方按相应个户物业的实际成交金额结算相应的基本代理费。

iii.甲、乙双方出售的上述物业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甲方均应按上述计算方式支付代理费。

八、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表,保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封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使用,若项目为分批次开发,甲方应将具体各批次的工程进度表以书面形式提供于乙方。

2.提供售楼部,并完成内外卖场的装修布置,年月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该楼盘的全部设计图纸、含总平面、立体色彩效果图主建筑单体图等,以及该项楼盘内供销售的物业明细表,含房号、建筑面积、公用分摊面积等。

4.保证该项目房产产权真实、合法、完整。

5.负责项目所有销售广告费用(控制在1%——1.5%以内,售楼部的建设和装修不列入广告范围)。

6.安排财务人员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财务事宜,安排1名报备人员负责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及按揭手续以及保安、保洁、服务等相关后勤工作人员。

7.甲方负责同乙方共同确定各个销售阶段的商品价格及允许浮动幅度,并根据市场状况定期修订。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第一范文网合同范本频道

8.甲方负责确定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并负责审定合同补充条款。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客户签订附加条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后负责提供并制作该项目的全案营销、策划及推广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负责培训售楼人员并支付售楼部乙方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制作并提供该楼的全套营销策划方案;

4.负责售楼部户外看板及围墙广告的设计工作;

5.负责楼书、DM广告设计工作;

6.负责项目媒体广告的设计工作;

7.负责设计组织销售公关活动等;

8.协助购房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向买方催收购房款。

9.乙方负责从第一次接触客户至客户办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续为止的全过程客户服务工作。乙方的项目策划、营销、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10.乙方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客户资料(含未签订购房协议的客户),按月编写客户分析和各有关销售分析报告,及时提交甲方。

11.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确定的销售价格幅度内销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价。

1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审定的商品房认购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认定的合同文本,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户签订额外的附加条款。

十、费用分担

1、甲方承担的费用

a)售楼部建设或租赁、装修及水、电、宽带、物管费等。

b)楼宇沙盘模型、个户模型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效果图制作。

c)各类楼书、海报、效果图、VI等宣传品的印刷。

d)售楼部甲方人员人事费用。

e)各类媒体广告发布。

f)售楼部办公配套物品,如:电话、桌椅、复印机、电脑、传真机、饮水机、空调等。

2、乙方承担费用

a)乙方人员的人工费用。

b)乙方销售人员的制服费用。

c)售楼部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

d)售楼部人员日常办事交通费用及与售楼公关费用。

e)售楼部电话费用。

f)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提供正式的发票。

十一、其它约定:

1、分批次开盘时间另行约定。(但必须以取得预售许可证为前提条件)。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第一范文网合同范本频道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若甲方单方终止合同,则余房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须付基本代理费于乙方。

3、甲方不得无故终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无理由终止合同,则甲方必须在终止合同五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若在乙方未进场前甲方无故单方提出解约,甲方应按6万/月支付乙方作为相应补偿,补偿总额为6万/月*月数(月数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确认合同终止日)。

4、广告及促销活动经甲方同意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规定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于终止合同5日内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额代理费。

6、如因甲方原因,该项目缓建或者停工,则代理期相应增长。

7、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客户退定、退房的处理原则

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十三、代理服务期限和提前解约的规定

代理服务期限:

1.双方按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_________%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体销售率未达到该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终止销售活动。

3.在项目群楼以上物业销售率达到_________%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继续销售的权力。

4.在此期间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代理合同。

本协议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满足本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类似甲型流感等应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阶段销售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结清已售房源代理费。更多合同范本请访问第一范文网合同范本频道

B:甲方未按规定支付代理费的且超过30日,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

十五、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交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补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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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市场租赁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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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证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证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愿将X市场 区 号房屋出租给承租方用于 。

附属设施及设备如下:水、电设施齐全;

二、租赁期限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不得因经营亏损等原因拖欠租金。

五、房屋维修和装修

1、该房屋的正常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在房屋需要维修时,承租方应及时提出,出租方应尽快完成维修。

2、承租方在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时,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严哥遵守《X市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装饰装修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装修,并无偿交付给出租方,否则必须将房屋恢复原样。

六、双方权责

(一)出租方

1、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经营场地或房屋交付承租方,在交付时,应将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设备一并交付。

2、应当履行该房屋的正常维修。

3、保证水、电通畅并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

4、监督承租方遵守X市场各项管理规定。

(二)承租方

1、应当以妥当的方式方法使用经营场地或房屋,受护经营场地和房屋。

2、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经营场地或房屋再转租给第三人。

3、应当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4、应安期交纳水、电、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5、严格遵守X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不可抗拒导致该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3、因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等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双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原合同。

八、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维修义务时,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附维修清单及发票)由出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照经营场地的性质和约定的用途使用,人为原因致使经营场地和房屋收到损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未尽妥善使用和保管义务,造成经营产地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不能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不可以乱停放车辆和占道经营,如违约,出租方将无偿收回房屋。

4、承租方未能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有权收回房屋,逾期每天按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发生纠纷或争议,双方应依据本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一致时应请求仲裁机构处理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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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餐饮购销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1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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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供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___________货源达成如下协议:

一、议价周期

因市场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_________食品在每隔_____天/月,双方重议一次单价,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供方将单价以书面形式告知需方,经需方签字盖章回传生效,若需方对新的价格不予接受,可解除合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采用月结。

1、甲方结账日为发货当月的每月最后一日,乙方在次月_____日前将上月发票送至甲方。

2、甲方于次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货款(以甲方实际验收为准)至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交货方式

1、乙方应将产品按时保质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甲方需提前_____天以书面传真方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根据甲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

四、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产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及说明书等相关证件,同时保证所提供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2、若因产品质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通过甲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如期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若逾期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人民币)。若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甲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人民币);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承担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须符合上述质量、验收条款,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重新补发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甲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乙方还应做相应赔偿。

3、乙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甲方若需要,乙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人民币)。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必须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人民币)。延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甲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乙方有权暂时停止向甲方供货。

七、不可抗力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段内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要求相应变更协议条款。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就本协议的解除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可证明发生不可抗力的书面材料。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

2、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者,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原件一式_____份,经双方各自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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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餐饮店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全文共 2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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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店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店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店铺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 店铺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店铺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

二、租赁店铺用途

1、乙方租赁店铺作为商业店铺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店铺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 元每月(大写: 圆整)。租金按 (季度、半年、年)支付;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 。租金以现金支付;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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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 租金之日将上述店铺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店铺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店铺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店铺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店铺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店铺与隔壁店铺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店铺承租方协商因店铺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店铺。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 。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店铺,不承担店铺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店铺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店铺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店铺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店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店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店铺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店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店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店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店铺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店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店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店铺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店铺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转租店铺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店铺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店铺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店铺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店铺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店铺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店铺或店铺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店铺及店铺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店铺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店铺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店铺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店铺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店铺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店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店铺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店铺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店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店铺,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店铺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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