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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旷工违反什么纪律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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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报告2024范文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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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纪律作风整顿自查报告2019范文

为人师,不仅要对学生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对科学负责。所以,任何时候,提倡教师的师德师风都是必要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建设工程,是一项需要每一个人民教师长期奋斗的艰巨任务。让我们每一位拥有人民教师称号的人,怀着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对科学负责的态度,"正师德、铸师魂、强师能",使自己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使自己能够担当起培养21世纪需要的合格人才的历史重任。

一、参加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情况。

自从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能够按照学校的安排,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在学习方面,无论是单位组织的职工学习会,还是小组学习会,我都按时参加,没有缺席。除了集体学习外,个人还坚持自学。学习之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还注意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自己存在的作风问题。

二、自查自纠情况。

对照教育局要求查找的几个重点进行自查,自己认为我个人总体上还做得比较好。一是服从大局观念好、有强烈的全局意识,在工作中和同志们的工作展开了更好更多的合作。不管是份内份外,只要有任务,只要有利于工作,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都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是认真搞好团结,充分发挥团结协作精神。我一直把搞好团结作为我个人工作的重要要求之一,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团结的话不说,维护教师的形象。三是在平时的工作作风上,个人也是做得比较好,十分注意工作纪律。我从参加工作以来,就养成了不迟到、不早退的习惯,一般都要提前到办公室。到了办公室,就认认真真地做事,没有擅自脱岗。四是责任感较强,精神状态好,我一直都有一种不甘落后的信念,千方百计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我所做的一切也受到了领导的肯定。五是能不断充实自已,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效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坚持学习,努力使自己不掉队。

当然,与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相比,与不断发展的形势相比,个人身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身的能力和知识的局限,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面前,有时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不能主动出击,只能被动应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1、思想跟不上形势,没有从政治大局考虑。在理论学习中,自己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下功夫,从而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信念,因此在思想上出现偏差。

2、思想认识反思不够。平时总是认为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就行,只要不违犯纪律、不犯错误,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缺乏积极进取的精神,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如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研究不够,没有从领导角度方面和政治高度方面考虑问题。

四、今后的整改措施

1、以学习教育为途径,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有关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文件资料的精神实质,把握起精神要点,提高理论素质与思想政治水平。努力钻研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夯实基础、拓展视野、坚定信念、提高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要认真学习、精读有关重点文件,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多向领导、同事请教,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开展工作,处理问题,把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

3、更新教育观念,改变对学生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学困后进生。

4、牢固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教师无小节,处处作表率"的意识,以教书育人为本职,作学生、教师的表率。牢固树立"宁守清贫,不损师德"的意识,发扬教师高风亮节、"红烛"精神,廉洁从教,维护 "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执着追求、探索创新"的美好形象。牢固树立"以法执教、以德治教、以德服人"意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5、积极调整心态,正确对待当前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集体与个人、名利和道义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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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纪律作风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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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而每一位民警的作风表现则是整个队伍建设的关键。要组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需要我们共同来努力。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通过深入的学习和思考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于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首先,是对纪律作风整顿的认识存在偏差,态度不够端正。活动初期,片面的自我满足,认为自己加入公安队伍之后工作还是过得去的,虽然有缺点,但都不是大问题,对于纪律作风整顿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比较片面,直到活动后期在身边干警的感染下认识才逐渐有了提高,才意识到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局领导关心爱护干警的一片良苦用心。

其次,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加上基层工作的复杂性,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业务知识又不熟悉,因此对工作产生了畏难情绪。克服这一情绪主要应从我自身找原因,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多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

再次,是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观念还不强。对于来信来访群众基本做到了热情服务,但对于有的不理解派出所工作的群众往往解释一遍以后也就采取不理睬的态度听之任之,这样可能导致群众误会更深也影响公安工作的形象,因此要多解释,做好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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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办公室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整改报告_整改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2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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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整改报告

办公室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整改报告

8月22日-31日,办公室通过思想作风纪律整顿第三阶段的整改,针对参谋助手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综合协调不到位、服务基层质量不高等问题,全体人员深入剖析原因,总结工作不足,对下一步进一步发挥办公室的综合服务、协调、指导作用,提高办公室的工作水平,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改进思维方式,开拓工作思路。

办公室承担着全市系统的综合服务、指导、协调工作的重任,完成好新时期工作重任,为工商事业再创辉煌做出贡献,迫切需要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思路。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服务水平上,从维护全局的根本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处理问题。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要求,为本局的根本利益服务。

二、加强工作协调,提高服务水平

要主动为领导分忧,当好参谋,加强与上级机关的工作联系,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联系、沟通,建立良好的政务协调渠道,必要时随时进行联系。进一步在办公室发扬扎实、认真、无私、奉献的精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对业务工作指导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主动帮助各单位搞好信息工作,通过定期业务协调会、吹风会,明确阶段性信息工作的重点。在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为基层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真正把搞好服务贯彻到工作始终。

三、牢固树立开拓创新精神

在日常工作中,真正发挥出机关科室“排头兵”的作用,强化开拓进取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按月确定办公室阶段性工作重点、目标,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二是增强工作的创新性。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决克服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思想,大力倡导开拓创新精神,敢想、敢做,勇于探索,在本职工作中不断做出新成绩。三是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向先进学习,减少工作差距,力争使办公室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走在全省系统的前列。

四、切实加强自身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提高

定期组织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和有关政策学习,组织公文写作、信息报道稿件写作培训,使办公室人员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工作独当一面。对个人工作定期进行讲评、总结,查找差距,改正不足,不断推进工作上台阶、进位次。

五、抓住重点,搞好整改

当前,全市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存在不足,尤其是办公室在抓政务信息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主要问题有:信息报送的日常工作机制没有良好建立,有时报送不及时,上级采用少,省局、市委、市政府转发和《河南快讯》上稿少;上报信息质量不高,反映日常琐碎事务,无特点、亮点的居多,全局性、综合性的精品信息少;抓不住重点,省局、市局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的信息上报少;在信息工作上缺乏指导性。围绕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整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后一个时期,办公室把政务信息作为重点工作突出抓好,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确定专人专管,明确阶段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年底抓出成效。同时,指导市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上下协调的领导工作机制。

(二)扩大报送范围。除自身严格做到外,明确要求机关科室和各县(市)局、分局、大队在向当地信息机构和市局主管部门报送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省局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息科报送,但报送的信息质量要高,要经主管领导审定、批准。机关各科室向省局及市主管部门报送信息时,要同时向省局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息科报送。各单位上报的所有信息要同时向市局办公室报送,办公室进行指导或直接帮助整理,提高水平。

(三)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报送效率。除使用人工报送、传真报送信息的同时,可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局、市局报送信息,并加强与上级机关的工作联系。对于一些重点信息如经验型、问题类信息,直接介入发掘、整理和上报工作,增强实效性。

(四)积极向《河南快讯》上报信息稿件。《河南快讯》是目前省局刊载信息最多、发送范围最广(到基层所一级)的兼具信息、调研与报道于一身的内部综合信息刊物,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省局、市局领导每期必看。向《河南快讯》报送、刊发信息稿件是今后信息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明确凡属《河南快讯》采用信息属省级二类信息(取消原宣教科的按报道稿件对待及计件方法的规定),市局每年根据各单位采用稿件情况,列入信息工作目标管理。同时,按照市局《关于加强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兑现有关奖励,督促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投稿。

(五)实行信息员制度。要求各县(市)局、分局(大队)、机关各科室(市局机关生活服务中心除外)明确一人为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归纳、整理、上报。各县(市)局、分局、大队信息员每月至少向市局办公室上报3篇信息;机关各科室信息员至少向市局办公室上报2篇信息(市局机关老干科、信息中心、培训中心1篇)。

(六)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高度重视对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单位的信息采集、编报、上报工作。市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系统信息工作培训,培训的对象为信息员和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培训的内容由市局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定,报主管局长审定;培训的授课人除聘请有关专家、老师外,由市局办公室邀请省局、市委、市政府主管信息的领导、《河南快讯》领导担任。计划于9月上旬组织一次办公室主任和各单位信息员参加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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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关于消防队纪律作风教育严以律己整顿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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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关于消防队纪律作风教育严以律己整顿自查报告

队按照大队的统一部署要求,进行自我剖析,查找在工作当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就此活动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如下:

1、思想观念方面大局意识不强。

具体表现在只关心自己负责的工作,没有顾全大局的意识,浅显的认为做好了本职工作就可以。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的认识到部队是一个团体,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必须紧紧团结在支部书记周围,必须要有大局意识,必须要有高屋建瓴,审时度势的敏锐洞察力,要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中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假如中队干部之间分工不同,各自忙于自己负责的工作,那么中队管理工作中就会出现盲区,有些自我约束性不强的战士就会抓住这些盲区,钻空子,打擦边球,长期下去,将不利于中队的管理。

2、工作作风方面表率作用不够明显。

具体表现在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上,存在拖、拉的现象,被动落实得多,主动落实的少。这一点我认为是工作的失职,是对自己、对领导、对组织的不负责任,这一点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于律己、加以改正。请领导和同志们在工作中监督提醒。

3、对部队管理教育、开展训练缺乏经验。

在中队的日常管理生活中,工作照搬照抄多,具体指导少,缺乏创新,工作效率不高。特别是在目前新战士下连队的情况下、管理工作力不从心,总想马上使中队各方面工作迅速步上正轨,但往往欲速则不达。再就是个人由于各种公差勤务较多,中队日常训练方面缺乏经验,组织训练方面还不够严密科学,这一点也是我在今后工作中亟需加强的方面。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不足。

在多数情况下,自己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没有拿起自我批评的武器去剖析自我,在工作总结中,往往对成绩谈得多,对自己工作肯定的多,自我评价还较好,对自己的不足、缺点讲的少,报喜不报忧,对某些工作上的失误从自身找原因少,对待同志开展批评也不够,尤其是耳闻目睹的不良行为不能大胆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缺乏勇气,批评他人同样缺乏勇气。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以下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党性,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党员、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为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正确处理各种矛盾,认真对照自己,在思想、作风、纪律、工作态度等各方面认真自查,谦虚接受别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揭短不怕丑”,切实找出问题和不足,切实找到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所在,及时“对症下药”,切实改变过去存在的一些陋习、缺点和不足,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有一个较大的变化。

2、改进作风,敬业务实。时刻牢记党和消防部队的宗旨,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官兵的期望,去掉官气、骄气,杜绝形式主义,认认真真地把工作当事业干,实实在在的加强对部队的管理教育和执勤训练上下功夫。抓管理,强纪律,坚决杜绝和避免各种事故及违纪行为的发生,为献身消防事业、保卫一方平安作出自己应由的贡献。

以上是我的个人剖析,是否准确实际,真诚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诚恳的接受批评与监督,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让组织放心,让官兵满意的基层干部。

针对以上两方面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活动的开展,深刻感受到了自己的差距,下步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大队党委的要求,深刻领会纪律作风整顿的内涵,切实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本着对大队、对中队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到日常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大队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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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违反作风纪律通报

范文类型:通报,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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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旗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问题。现对3起违反作风纪律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关于旗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韩迟到早退、旷工的问题。经查实,韩xx20xx年1月至4月,迟到早退4次、旷工3.5天。旗纪委给予韩文斌警告处分,并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

关于牧骑职工斯仁违反作风纪律和职业道德的问题。经查实,旗乌兰牧骑职工斯仁工作日午间饮酒,并在下午上班途中与人发生争吵且言语过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旗纪委给予斯仁警告处分,并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

关于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职工布和巴雅尔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经查实,旗草原监督管理局职工布和巴雅尔自20xx年12月以来,3次饮酒未上班。旗纪委给予布和巴雅尔警告处分,并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

这3起典型问题都发生在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说明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在高压之下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全旗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履行好抓作风建设的职责,以上率下,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要强化党章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守住纪律红线。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主动查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严查快处、抓早抓小,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转变的成效。

二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担当,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管到位,严到份。要紧盯时间节点,聚焦突出问题,延伸触角,持续发力,对“四风”问题动辄则咎。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和媒体积极参与监督。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特别是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听之任之,不提醒,不制止,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久拖不决,执行纪律不到位,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倒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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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演讲稿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演讲稿,全文共 3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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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近阶段的集中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学习,自己在工作中如何做到清廉从警,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确实有许多启发。加强民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也是公安队伍道德建设,保护民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大问题。我们的每一个民警都要引以为鉴,务必引进高度重视,时刻敲响廉政警钟!

我在工作实践中体会到,如何正确行使好人民赋予我们手中权力,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下面,谈谈自己三个方面的体会和感想。

一是提高认识。

开展经常性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很有必要,尤其重要。首先,加强公安民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公安民警,我们应当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大开发大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执政为民,拒腐防变;其次,加强公安民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提高公安机关行政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要。随着公安机关职能向社会服务型转变的加快和深入,只有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才能形成好的政风,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行政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公安机关始终成为人民群众真心拥护和满意的机关;第三,加强公安民警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完成新时期新阶段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因此,只有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才能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从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顺利完成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奋斗目标。

二是管好自己。

首先必须时时以正面典型教育自己,以反面教材警醒自己,带头模范遵守两个条例,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不为美色所迷,从而立于不败之地;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持清廉本色。具体来讲,一是要“慎欲”。一个想有所作为、干一番事业的人,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培养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情趣,学会克制,摒弃一切超越道德和法律界限的私心杂念。二是要“慎独”。不但在公众场合要作出表率,维护自身形象,而且在独处时也要做到严以律己,表里如一,八小时以内是如此,八小时之外也要这样,自觉做到不放纵、不越轨。当遇到利益诱惑时,要想想自己的身份,考虑自己的形象,注意在群众中的影响。三是要“慎微”。“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领导干部走上错误道路的过程,就是这样。有的人在一段时期内可能为党和人民做过不少有益的事情,但随着职务的升高和地位的变化,自觉不自觉地放纵了自己,把过去的成绩当成贪图享受的资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能够防微杜渐,就可能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自己时刻要以此自警。四是要“慎友”。一个人一旦有了“官”位,这样那样的“朋友”就会纷至沓来,要这个那个工程,要这些那些方便,要这点那点好处。一定要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

三是接受监督。

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群众,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分析我们身边的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看,实际上,监督对我们公安民警能够起到一种保护作用,有人在旁边经常提醒,有相应的制度对我们有所约束,就可以使我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自己更加健康地成长。

总之,通过近阶段开展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对平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识别力与执政能力的决心;强化了维护党纪国法与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符合新时代所要求的名副其实的人民警察。

通过参加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对于广大公安民警公正执法,严守党纪国法,执法为民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这一活动,我感触很深,产生了一些想法。

一、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加强学习,与时俱进,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要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会议精神,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群众观点,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要树立“三个高度负责”即: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社会稳定和法律正义高度负责;对公安队伍和领导班子高度负责。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因此,要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对组织和群众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以外力促使自己内在廉政细胞的生长。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范意识,完善权力运行机制

首先要熟悉和掌握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和规定。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坚决不能去做。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制度和规定办事的自觉性。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做懂法用法守法的公民。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四、淡泊名利,廉洁从政,发挥表率作用

一要淡泊名利,正确对待权力和荣誉。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看成一种责任,要把人民给予的荣誉当成一种鞭策,更好地为人民用好权,做到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二要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两个务必”,发扬不畏艰苦、奋力拼搏、克已奉公、乐于奉献的精神,办一切事情都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现象。

总之,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警钟常鸣,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公安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古人曾云:“廉、仁、公、勤四者,乃为政之本领。”廉洁是从政者所必须具备的道德。历代有远见的统治者,都十分重视官吏的廉洁问题,把廉洁问题看作是关系到政权巩固、国家兴衰的根本问题。《管子·牧民》篇说:“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四维张则君令行”、“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把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生存发展的根本道德。而四德之中,“廉”实际上处在核心地位。官吏的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政权的存亡和国家的兴衰。

我们党也历来重视廉政建设,中央领导集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党的一件大事来抓。早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对反腐倡廉特别重视。他主张“奖励廉洁,禁绝贪污”,强调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反复告诫:“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已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党的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同志在谈到腐败现象的危害性时曾指出“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对此,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也曾告诫道,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也指出:“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同志更是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委、政府对公安机关的关注点是社会稳定;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关注点是执法公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关注点是生命财产安全;新闻媒体对公安机关的关注点是个体、整体警察形象。为此,我们应在思想上做好各种准备。

首先,秉持“诚、和、慈、信、勤、公、廉”的从政理念,培育正直、务实、纳谏、宽容的政德官德;涵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修身要义。

其次,引导公安民警树立正确的从警动机,保持持久的职业动力,领悟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营造“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的态势,实施“督察无处不在、检查随时就来”的监督。

最后,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纪律观、利益观,经得起急难险重任务和各种关键时刻的考验,时时处处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对自己严格约束、严格要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总之,我们公安民警要用我们手中的权利和义务创造一个让**人民切身感受到的和谐、稳定、平安、法制的社会环境;创建一支让**人民全身心接受的可靠、可信、可敬、可亲的,属于**人民自己的忠诚服务于**人民的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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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食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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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业时间

实行8小时工作制,“三班”轮流上岗,保持24小时有人在岗,特殊情况由矿领导另行通知。

二、请销假

1、矿长、工程师离矿必须向公司分管领导、煤管站请假批准同意后方能离矿,离矿期间工作必须下委托书,并且,矿长、工程师不能同时离矿,否则,从严处罚。

2、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经理、机电矿长离矿必须向矿长请假,安排交接好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离矿必须出具请假条,经矿长批示同意后,方可离矿,离矿2天以上的,必须报上级领导批示同意。其他岗位员工请假,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矿长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特殊情况请假3天以上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及矿长同意并报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方可离矿。

3、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当月累计出现3天旷工或连续3天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一天按月总收入20%进行处罚,旷工2天在处罚的基础上扣除月奖金。

三、考勤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矿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全体员工须严格考勤,按矿上规定的岗位作息时间上下班,

如有迟到、早退每次处罚20元,每超一分钟加罚1元,以此类推。 4、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领导批准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享有相应待遇。

5、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

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所有管理人员、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制定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在值班过程中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6、在值班过程中,脱岗、串岗、睡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旷工处理(井下睡岗按重大事故处理),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参照处理,知情不报者负连带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现场人员及当班管理人员按责任等级、实际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7、每月3号考勤经矿长审核后报人事部。

四、其他

1、对不服从管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拉帮结派,造成危害的,一次处罚500元以上。

2、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或交接班事项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一次处罚100元以上,造成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按损失赔偿,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分别按责任等级赔偿。

3、全矿职工必须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矿内组织的安全学习或业务学习,对于不参加的,每次处罚200元以上。

4、全矿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矿纪,做到勤奋工作,诚实劳动、讲究职业道德。

5、凡是在矿内酗酒、无理取闹、辱骂他人、打架、违法违纪的,一次处罚不低于500元,矿级领导加倍处罚,造成的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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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领导,部长,全文共 1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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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2日,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作为县区委书记,必须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以焦裕禄为标杆,以严明政治立场,贯彻执行好“四有”要求,全力履职尽责,争当守纪律规矩的表率。

一、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做到心中有党。

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要树立必胜信念。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第一位,系统学习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学有所得、学深悟透,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始终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胜信念。要对党绝对忠诚。始终把牢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强化组织意识,时刻不忘自己是党的人,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党纪,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为传闻谣言所惑、不为杂音噪音所扰,坚决反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坚决抵制、坚决斗争。

二、勇于履职担当,始终做到心中有责。

指出,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必须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责任感使命感,以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目标要求,更好地担当起“建设新亭湖、发展上台阶”的责任。要坚持转型发展。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坚持不懈发展环保、光电和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载体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新增长点,不断提升发展质效。要坚持深化改革。按照真发力、快落地要求,全面推进我区14大类55项重点改革任务,集中突破一批改革攻坚项目,着力扫除一批影响发展的瓶颈障碍,尽快形成一批特色品牌,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要坚持依法治区。紧扣执法、司法、守法、用法等关键环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完善治理体系,既让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又让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三、践行为民宗旨,始终做到心中有民。

指出,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就是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有了这颗心,就会“痛并快乐着”,再怎么艰苦也是美的、再怎么付出也是甜的,就不会患得患失。要更加勤政为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发展为民的正确政绩观,以群众为鉴、拜群众为师,真正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真正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意愿。要更加贴心群众。牢记党和人民群众“鱼和水”的关系,时刻将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积极投身“三解三促一加强”、“村村到”等活动,走进田间地头,走近困难群众,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像爱自己父母那样为群众办事情、谋利益。要更加关注民生。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理念,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惠及更多群众。

四、加强廉政建设,始终做到心中有戒。

指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我们必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生命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依法秉公用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始终心存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坚决不做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要弘扬新风正气。严格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巩固年”活动,持之以恒抓作风,坚决遏制“四风”问题隐身变种、反弹回潮现象。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践行“事在人为、干就干好”务实作风,推动形成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遇事敢负责的良好风尚。要坚守廉洁底线。时刻加强党性修养,始终追求健康情趣,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以自身良好形象带好班子、抓好队伍、作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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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纪律作风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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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党委要求,在本次局机关组织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本人认真学习和践行此次专项动。我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学习了有关作风建设的文章和领导讲话。通过学习,我认为,当前各级纪检机关要把加强和改进自身的作风建设摆上重要日程,解决好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抓出成效。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第一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工作。纪检机关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立足新的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适应党的任务、执政环境的深刻变化,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改变那些已经不合时宜的观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使党的监督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要把继承与创新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坚持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和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同时注意从实际出发,不断总结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新的理论概括,使反腐败的工作思路、工作对策和工作方法,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要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

要在实际工作中针对突出问题,做到早下手、早预防,真正将隐患和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我将首先从端正学习态度入手,避免出现耳听一阵风、事后脑中空。要做好学习笔记,比对照自身找问题及改正。为今后的工作留下一面镜子,使自己能常对照,常警醒,防止一学一扔局面的出现。要本着政治建警,思想先行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首先要抓好思想工作,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学习党中央的有关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通过学习,加深理解,提高认识,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促使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与中央保持一致,保证政令通行。坚定不移地贯彻政治建警方针,不断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教育全体民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宗旨。要提高自身的观察力,洞察力,及时发现问题,要经常与其沟通交流切实解决其思想隐患。我觉得此次活动开展的很及时、很有针对性。我要以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意识,身体力行履行职责。在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上下功夫,特别是找准存在的隐患。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八小时以外生活情况,任何时候都要摆正心态,时刻都要做到自警、自醒。以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投入到这次活动中,真正做到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执法上有提高。

我有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脚踏实地,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勤勤恳恳、争做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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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医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总结_教研活动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医院,教研,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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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体医务人员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理念,切实筑牢拒腐防线,根据《xx市卫生局XX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案》要求,我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造性地采取多种灵活有效措施,做到天天讲学习,时时敲警钟,个个齐参与,人人受教育,营造了医院廉洁文化氛围,达到了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

一、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

今年7月份,为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既搞得形式活跃,又取得理想效果,我院党支部十分重视,先后召开2次党支部会议、4次院务会议、6次召开职能科主任会议、2次科组干部会议,研究、部署、动员、总结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开展,保障活动方向。

xx医院地处之乡、中国羊毛衫名镇,经过xx人50多年的不断拼搏奋斗,发展至目前总院在xx镇具有发展前途的黄金地段下设分院1处、门诊2处,拥有职工800余人,开设各种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开放床位506张,设内、外、妇、儿重症监护、麻醉及辅助科室40余个,为市民提供120紧急医疗求援、24小时全天候急诊服务和常规、专科诊疗服务及各种微创手术、复杂、大型外科手术、无痛窥镜检查、治疗、健康体检服务等。

医院的发展为市民提供了优质服务,门诊日均诊疗近3000人、入住院日均60余人。由于医院职工较多、医疗任务繁重,为此,院党支部决定结合本院的实际,以科组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活动内容为主,集体与分批相结合;以学习活动为主,学习活动与医疗服务相结合;以反腐为主,突出重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创新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方式,达到措施、制度、人员、内容、效果五落实。

二、创新方法 开展活动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必须与好的载体相结合,才能取得事半而功倍的理想效果。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我院的学习月活动内容丰富多彩。

一是参观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展,深刻感受“以廉洁为荣,以贪腐可耻”的心灵洗礼。根据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要求和医院的日常工作,7月26日至30日,组织全院的党员及中层干部153人分五批次到xx市图书馆参观了由xx市纪委、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等七家单位联合主办的xx市首届廉政公益平面广告大赛参赛作品展览,让所有参观人员受到心灵的洗涤和非常有意义的教育。

二是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增强教育学习的感染力。7月16日,xx市卫生局受共青团市委委托,为我院西药房举行了“市青年文明号”挂牌仪式,同时宣布了药剂科主任曾志涛为青年岗位能手。我院借此在全院范围内掀起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高潮,号召全体员工向西药房和曾志涛同志学习,争做“廉洁从医岗位能手”活动,使廉政文化教育具体化。

三是按照院党支部的部署,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常态化。8月10日,我院党支部根据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召开了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廉洁行医理念,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收受红包等腐败行为。同时,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利用每周大交班机会组织员工学习,开展活动,让员工个个齐参与,人人受教育,使教育活动常态化。

四是潜移默化,警钟常敲。根据党支部的安排部署,我院举行的所有会议事前半个小时必须播放《月季花开》、《“蚁穴”透视》、《国门惩腐》、《贪之害》、《三个窝案的警示》、《医德医风专项培训》等光碟。同时要求全体员工认真按照4月份医院发出的《xx市xx医院廉洁行医倡议书》,自警、自醒、自我要求。我院还通过发手机短信、悬挂标语、开辟宣传专栏、办公电脑用廉政公益广告图片作为屏保图片等警示、警醒。目前已播放光碟15次、悬挂标语4条、宣传栏出刊出4期、发廉政短信11次,时时敲响警钟,潜移默化中自觉筑起防腐防线。

五是加强入职培训,教育从入职抓起。按照教育计划,8月23日、24日,我院对新入职员工和广东省医学院、内蒙古医学院实习生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岗培训,每天早上、下午培训前半个小时播放《医德医风专项培训》、《贪之害》光碟,吴庆昌院长作了题为“爱”的专题讲话,要求他们爱院、爱岗,对病人、同事充满爱心,做一名优秀医务工作者;党支部书记作了题为“廉洁从政、廉洁从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讲话,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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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班迟到旷工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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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今天,我迟到了,虽然您要我说出迟到的理由,可是我觉得现在说理由,都只是托词,我不想再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那只能让我更加惭愧。所以,我只想为上午的迟到行为表示歉意和检讨。

对于准时上班,我放在心上了,却没有特别重视,经常迟到几分钟到办公室,觉得这没有什么,其实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习惯。

一方面,这反应了一个员工的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视程度,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程度,另一方面,这会给同事和部门带来不好的影响。尤其我是一名个共产党员,平时更应该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更应该杜绝迟到的行为。其实,我只要将闹钟调早10分钟,就可以避免迟到,可是我却没有这么做,归根到底还是思想上的问题。

我决心,从思想上重视公司的规章制度,保证以后准时上下班.

请领导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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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纪律作风心得体会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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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柞纪发[20xx]12号文件,结合团委机关实际,团县委从6月8日至6月15日,共计7天时间,分四个阶段,有步骤地开展了理论学习与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经过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和团委机关干部的全身心投入,到达了“四新”,解决好了“五个问题”的目的。现将学习整顿情景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

6月8日,全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电视电话会议、全县干部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团县委于6月8日午时,立即召开全体干部理论学习和纪律作风整顿动员会,学习传达县理论学习和纪律作风整顿会议精神,将这次理论学习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全部传到达了每一位干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团县委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并将所要学习的资料文件全部准备到位,确保了学习整顿活动的有序开展。团县委书记黄显斌同志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作了具体动员安排。经过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对开展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了自身的使命感和职责感,全身心投入到理论学习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之中。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集中学习阶段,团县委书记黄显斌亲自作了动员讲话,随后利用7天时间组织了集中学习,每次集中学习时间都在3个小时以上,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与讨论、个人总结与同志评议、解决问题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等形式,做到了学前备课,学中领学,边学边记,边学边议。期间,比较系统地学习了《xx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20xx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和县委的相关文件;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央扩大内需十条措施,以及中省最近出台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县委xx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县委刘书记在全县纪律作风整顿会议上的讲话等篇目。

同时,讨论了《团县委20xx年工作要点》,并就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进行了讨论。全体干部边学习边思考,做到了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每人记读书笔记1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2篇。经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解决了全体干部中学习风气不浓、学习自觉性不强、政治理论水平低等问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营造了严肃认真的学习整顿气氛,为做好20xx年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查自纠阶段是本次整顿活动的关键环节。2月5日至7日,团县委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心得体会交流,并结合自身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实话、讲真话,不讲大话空话。整顿工作采取“二先二后”,即查摆问题先领导后职工、先单位后个人。对查摆的问题严格做到“四不”,即不上纲、不上线、不扣帽、不抓辫。做到既背靠背又应对面。所谓“背靠背”,就是不准讨论,不准抄袭,要敢于讲真话,说实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自我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所谓“应对面”,就是大会发言,一人讲,众人听,是非曲直大家评判。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采取边学习、边教育、边沟通、边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推动整顿效果。为了使作风整顿活动不走过场,确实起到鞭策干部职工的作用,专题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做到“六查六看”:一是查个人梦想信念是否坚定,看政治原则性强不强;二是查有没有因为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而影响发展现象,看中心意识强不强;三是查有没有自由主义,看组织纪律观念强不强;四是查有没有搞不团结,看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不好;五是查有没有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看服务意识浓不浓;六是查有没有作风涣散,看工作纪律执行的好不好。“六查六看”的实行,有力地促进了全体干部的工作进取性。经过自查自纠,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体干部根据各自实际,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使每个人都正确、客观的评价自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职责感、事业心,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各自的分工,完成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

三、联系实际,效果明显

在整顿活动中,团县委坚持将学习教育与纪律作风整顿相结合,针对自查自纠活动中找出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逐步解决的,专门制定出了具体整改方案,从制度入手,在单位努力构成“四个克服”、“四个树立”的工作氛围。“四个克服”即克服一个“满”字,牢固树立奋发有为、奋力争先的赶超意识;克服一个“拖”字,牢固树立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职责感;克服一个“懒”字,牢固树立雷厉风行、勇争一流的工作作风;克服一个“散”字,牢固树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的团队精神。

经过这次整顿,使全体干部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的宗旨意识;在纪律上,坚决执行县委的各项决策,有令则行,有禁即止,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随意脱岗或串岗聊天等现象;在作风上,领导带头,扑下身子,真抓实干,防止和克服了干部工作漂浮、敷衍塞责,标准不高,工作效率低、不负职责、不思进取,工作被动应付,缺乏主动创新等问题。每个人都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20xx年的工作思路,强化了工作落实力度,工作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结合学习整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本单位学习、工作制度,构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言行的良好局面。

经过7天时间的理论学习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开展,团县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精神面貌明显改观,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达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目的。目前,单位全体干部中明显出现了“五多五少”,即讲无私奉献的多了,无酬不劳的少了;埋头苦干的多了,计较名利的少了;恪尽职守的多了,违规违纪的少了;有团体荣誉感的多了,事不关己的少了;好人好事多了,歪风邪气少了。单位上下关系顺,人心齐,面貌焕然一新,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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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思想汇报有关党的纪律和美德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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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党支部:

民主集中制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集中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主要有以下方面的表现: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或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国家的行政机关,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3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加强党的纪律管理才能更好的实现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纪律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为的规范。概括说,党的纪律就是党规党法,是党内的基本法规。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概括为: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其主要特征包括:客观性、严肃性、自觉性、民主性。

党的纪律对于约束党的行为,提高党的核心地位,增强群众对党的拥护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必须加强党的纪律的管理。加强党的纪律,是保证完成党在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有力武器,是巩固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必要条件。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日期: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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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纪律保证书350字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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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__:

今天的__课上,我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贪睡的个性,就不自觉地睡觉了,老师发现了我的这一严重错误,并及时地对我进行了指出和纠正。

现在想起我当时的行为,可真是千般懊恼,万番悔恨。我利用这宝贵的学习时间来睡觉,真是极其不该。这样的.行为,不但使对老师的不尊重,对我们这个集体的不负责,更是对自身的要求不严,约束不够。这不但使老师对我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印象,同时也令老师对我们整个__这个集体留下了极坏的印象,使我们的集体在校园内丢了脸,掉了队。在校内进行“百日安全大检查”的时候,我竟犯了这样的错误,使我们的这个集体的形象受到极大损坏,究其根本,谈其关键,在于平日里我对自己放松要求,放低标准,从而导致了自己在不经意间再次犯错。我保证以后一定遵守课堂纪律,请老师相信我。

致此

敬礼!

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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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纪律保证书怎么写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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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保证书,以向您表示我在学期间上课讲话不遵守纪律,这种不良行为改正错误的决心!

深刻觉悟以及再也不违反学校纪律,做一个遵守学校规则的学生!我非常羞愧!

我辜负了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教诲,学校的培养.

我非常羞愧,老师的费尽心机教育我们,希望我们能成为一名好学生,成为知识分子!而我的行为让我现在感觉真是惭愧.竟然对老师的教训未能觉悟,不悟详训!

平时对这件事的认识不深,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写这份保证书的同时,我真正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和我的错误,违犯了学校规定,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之间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

做为学生本应该听从老师教导,服从老师的安排,尊师重教.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学风建设 老师是多么关心我们.爱护我们!

而我却给老师找烦恼,添麻烦,所以我今后要遵守学校规定,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再有闲言碎语的事情发生.

认真上课!希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这种败坏学风的行为心情,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我太感谢老师对我这次深刻的教育。

我保证以后尊师重教,上课不搞小动作,不交头接耳!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不辜负老师对我的期待!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原谅我,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

保证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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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是什么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52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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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是什么

《条例》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最新的关于当几率处分条例的全文: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 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 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六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七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三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四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五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七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八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十九条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条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 一人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六条 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应当由省(部)级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报请中央纪委批准;应当由省(部)级以下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由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依照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执行。

本条例所称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之外的人员。

第三十五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第四十三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四十六条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领导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条 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投敌叛变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敌人自首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较轻,能够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五十八条 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第六十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三条 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七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八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一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轻并认真检讨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八章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二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境)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接受其他礼品,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其他第三人从中收受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有第一款规定情形,查实本人知道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四)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五)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二)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三)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四)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第七十九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购买住房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一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贪污贿赂行为

第八十三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贪污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六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八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退(离)休后,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在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对下属单位、客户刁难报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的财物合伙私分的,以受贿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行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二条 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下列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一)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八)依照党内法规从事党的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等工作。

第九十六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隐瞒境外存款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第九十七条 进行走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走私的,从重处分。

单位走私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九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企业(公司)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 国有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公司)同类的业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以他人名义登记注册企业(公司),实则本人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四条 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下列行为之一,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第一百零五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强迫金融企业或者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违纪违法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党和国家机关非法干预致使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对金融从业人员可以依照第一款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其中,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了抵制的,不予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虚开、伪造、非法出售、非法购买、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票据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 从事资产评估、验资(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评估、虚假资信证明、虚假鉴证等文件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二)知悉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或者对商品和服务作虚假宣传的;

(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商业秘密的;

(五)利用行政垄断或者行业垄断地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

(六)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和服务流向外地市场的。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 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者补贴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

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将接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以私分国有资产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条 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的财物,或者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物品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二章 失职、渎职行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前款所列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行为的;

(三)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行为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中失职、渎职,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的;

(二)对本单位、下属单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发现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或者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购进假冒伪劣商品的;

(三)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发生的破坏国家自然资源的行为,发现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的;

(四)对本单位、下属单位违反财政、金融、工商管理、海关、会计、统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长期失察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的;

(五)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物被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或者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在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二)在文教卫生、邮电通信、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发生严重事故的;

(三)在灾害、事故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失未能避免或者减少的;

(四)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其他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五)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管辖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对发生的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集会、游行等活动放任不管,致使本单位多数党员、群众参加集会、游行等活动的;

(二)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闹事、罢工、罢课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教学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三)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

(四)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不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爆炸、火灾、交通安全、建筑质量安全、矿山安全以及其他事故的;

(二)在组织群众性活动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学校、幼儿园或者公共场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四)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有害食品,发生危害人身健康的事故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执纪、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

(二)对他人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和办理的;

(三)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

(四)对依照规定应当移交其他机关或者组织的案件不移交的;

(五)在办案工作中因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导致有关人员伤亡等事件的。

在行政裁决或者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审判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或者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或者经查证确属冤假错案而不予纠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三十五条 违反有关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以各种方式乱收费、乱摊派的;

(二)擅自向他人征收、征用财物的;

(三)有其他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情形的。

第一百三十六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强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属人员叛逃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属人员出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十三章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条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对党员或者公民的申辩、辩护、申诉、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二条 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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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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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及保康委安排部署,保康县民政局组织开展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郑盛友主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桂平作重要讲话,副局长周全龙、班子成员刘圣义分别宣读了本局“两严”、“三抓一促”、“五强创示范”、“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等实施方案,副局长、纪检组长程明堂就作风建设相关活动与市、县两级通报的各种现象进行警示教育。

此次集中教育活动,主要强调了三点:一是讲述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到保康当前发展,深入推进“重纪律、重规矩、重作为,争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三重两为’干部为主题深化“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五强创示范”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等活动;二是清醒认识当前在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危害。我们党和干部如果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那么必将导致党的规矩的严肃性、约束力被“软化”、执行力被“虚化”、惩戒力被“软化”;三是让政治纪律严起来,把政治规矩立起来。民政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一系列工作要求,真正做到赶上趟、对准表、聚好焦,为维护保康民政良好政治生态、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进程。

这次活动要求全局机关和所属二级单位的党员干部积极行动起来,分支部、分步骤开展集中教育、学习调研、心得体会、交流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争做一名“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能力强、作风上过得硬、组织上放得心”的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为民政事业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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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纪律作风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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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作风自查报告

纪律作风自查报告范文(一)

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中,经过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既无参与赌博,又无考试作弊,更无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整顿教育”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职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为大局的工作做得较少,未有很好地为领导出谋划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调来经侦处二大队二中队后,认为自己工作基础差,业务知识弱,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3、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寻找对策,而是等待办法自己出现,缺乏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时错误地强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权的现象偶有发生。如有时驾驶私人摩托车冲红灯、闯禁行,这些都是警-察意识错位的具体表现。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更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特别是对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公安业务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为教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纪律作风自查报告范文(二)

7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上半年全面工作观摩总结暨机关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动员大会,决定从7月6日到8月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关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积极参加整改活动,认真学习了聊城市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和《临清市关于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意见》以及张书记、王市长在全市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查摆自己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纪律意识等五个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不断加强学习,逐步提升作风意识

自从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在学习方面,除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外,个人还坚持自学,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我还注意对照要求,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懒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对照 “八条禁令”的规定,严明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并且努力从自身做起、做点滴做起,努力使自已成为合格的机关干部。

二、仔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学习标准不高。由于平时忙于一般性事务、会务比较多,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深入,特别是在时间上难以长期保证。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学习文件,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时间少,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缺乏系统的学习,对精神实质领会的不深不透,理论联系实际做的还不够,在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二是工作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没有很好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走程序性的老路,特别是缺乏先进地区大胆改革、敢为人先的精神。

三是自我要求不严,主动超前少。在理论学习中,没有很好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没能及时用科学思想分析出现问题的原由,及时纠正主观认识上出现的偏差。只满足于做好份内的工作,完成自己的目标任务,对全局的工作、大局的问题考虑的还比较少、想的还不够多。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取性,超前服务意识还不够强,经常处于被动服务、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解决矛盾,参谋助手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好。

三、明确重点,积极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今后我要认真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钻研业务,加强工作锻炼,夯实工作基础,努力提高自己工作的能力;加强学习,虚心请教,深入钻研,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科学运用工作方法,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树立“服从要坚决”、“落实不走样”的工作态度。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不推诿、不拖延,高效率、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

三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以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为自己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纪律作风自查报告范文(三)

在全市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书记在全市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讲话,学习了新的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条例,52不准,学习了市委下发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读本,学习了五条禁令和六项纪律,在学习中一边做笔记,一边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教育,并为此做了详细的学习笔记,在学习活动中,通过深刻反思和认真听取别人意见,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严重不足,现就这些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在开展整顿纪律作风活动中,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对此次活动认识片面,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2、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一般水平上,没有进行深刻的研究和掌握。对先进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刻,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的比较少,也比较肤浅。

3、自身建设要求不严。没有严格按照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攀比思想经常在头脑中存在,艰苦奋斗作风和过紧日子的思想淡化。

4、对工作责任心还不够强。在工作中,不严格要求自己。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素养不高。对邓--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缺乏系统的学习,对科学发展观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2、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坚持定政治信念。要通过作风整顿学习活动,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其基本观点、基本方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模范意识,明确思想要求,树立先进形象。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即要学政治、学理论,又要学业务、学法律、学科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以这次干部作风纪律整顿为契机,牢固树立五种态度:一是共产党人先进意识;二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意识;三是真抓实干,勇挑重担意识;四是严以律已,廉洁自律意识;五是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意识。

4、振奋精神,务实创新。彻底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积极主动的接受新思想,新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纪律。

5、加强思想修养,提高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出入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场所,始终保持言行与自己身份相符;进一步加强自身素质修养建设,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做践行严守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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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纪律作风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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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与管理,弘扬辅警正气,杨家山派出所召开全体辅警会议,从四个方面抓好辅警队伍建设,严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辅警队伍形象。

一、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理论学习。杨家山派出所以树立形象为重点,以集中教育为手段,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努力工作,树立形象”为工作理念,召开辅警人员专门会议,进行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经过所领导与辅警之间、辅警与辅警之间的谈心交流,掌握辅警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了辅警人员的思想觉悟;经过对全体辅警思想认识的严格要求,切实让辅警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摒除辅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价值取向不正确、服务态度不端正、自身形象不好等现象,让每一位辅警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我的岗位固然平凡,但辅警岗位光荣、职责重大,确保每位辅警都能够有一种使命感、职责感和自豪感。

二、筑牢绩效防线,注重业务提升。杨家山派出所细化考核办法,采用固定考核与灵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工作动力,对于每位辅警的工作实绩、行为规范等都纳入考核,与年终工资挂钩,对成绩优秀的辅警进行奖励,对综合排行靠后的辅警予以通报。做好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考核,更是为了优化工作质量。用考核来督促,增强职责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业绩。为此,杨家山派出所组织辅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由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由蛮干型向技能型转变,切实提升了辅警的业务水平。

三、筑牢纪律防线,增强法规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执行《铜陵市局辅警管理规定》和《铜陵市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以此来落实职责,明确纪律,对于违反通风报信、殴打、侮辱群众、殴打、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挪用、侵占涉案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参与赌博、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规定的,将按照市局和杨家山派出所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职责。为规范个人行为养成,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到遵纪守章,保证队伍不出问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其职责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经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使辅警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力争以新的面貌,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四、严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打造一支英勇顽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品牌队伍,杨家山派出所建立了一个长效管理机制。除了要求辅警从管理制度、执法执勤、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外,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明确职责,抓住每个环节,定期对辅警人员在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服务群众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所在,及时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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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护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3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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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xx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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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安全纪律教育月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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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韶关市纪委的部署,我市作为今年全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示范点,于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整个活动分动员、学习讨论,联系实际、查摆问题,认真整改、狠抓落实,延伸教育四个阶段进行。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解决了一些在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富裕文明、和谐安康的粤北门户城市的建设。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党委重视,多措并举,确保纪律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接到省纪委确定我市为今年全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示范点的通知后,市委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市委书记两次批示,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确保纪律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大会。

为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序开展,市委成立了由市纪委牵头的调研组,深入到各镇、机关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在这一基础上,围绕主题,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调研和撰写方案等工作得到了省、韶关市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韶关市委、纪委书记段宇飞,副书记赖日先、于莉莉多次亲临我市对调研成果和方案撰写作出了具体指导。韶关市委书记徐建华亲自审阅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省纪委姜斌、宣教室主任凌曲刚专程到我市督查示范点的准备情况,听取汇报,并明确要求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都要围绕“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的主题来确定,要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牢记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紧扣“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的主题,以“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发展难题,推进科学发展的探索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开展‘抓警示教育,建惩防体系,促科学发展’活动,在构建惩防体系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深入推进以‘谈民生、顺民意、暖民心’为主题的“贴心”活动,在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开展‘看反腐倡廉电视公益广告,谈党性修养’活动,在普及廉政文化的教育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推广实施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强化源头治腐的手段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等五个专题来开展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加强领导,市委成立由市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市委办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立材料组、宣传组和督导组,负责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

4月3日,市委召开了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各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办事处主任)、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市直机关单位正股级以上干部100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委书记林楚欣同志代表市委就开展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了动员和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坚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性,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解放思想,增强党性观念,改进干部作风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康的粤北门户城市的有力保障;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必要举措来抓。韶关市纪委副书记赖日先出席了会议并作了讲话。全市各镇(街道)、机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面拉开了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帷幕。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教育氛围。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氛围,我们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作用,调动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认清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做法和要求,自觉投入到学习教育中来。一是在电视台多个频道滚动播放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等一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宣传标语;二是在南雄市纪检监察网和南雄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开设“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栏,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领导讲话、活动动态等内容上传,便于大家点击浏览;三是在廉政专栏出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刊,借助宣传栏为载体,采用图文并茂、诗文并齐的方式,大力宣传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内容;四是根据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进展,不定期出版简报,内容有活动要求、活动动态、亮点特色、经验做法、信息交流等,通过简报交流经验、推动学习活动的开展,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共出版简报16期。同时,各镇(街道)、各单位围绕活动的主题,利用横额、标语、专栏、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

3、切实抓好学习,把学习内容落到实处。

为了配合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市纪委结合其中的“抓警示教育,建惩防体系,促科学发展”、“看反腐倡廉电视公益广告,谈党性修养”两个教育专题,制作了一批反腐倡廉公益广告专辑和警示教育专题片,印制了林业警示教材《警钟在身边响起》等,作为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学习资料,免费发放到全市各镇(街道)、各单位,以供组织学习和观看。反腐倡廉公益广告专辑、警示教育专题片和警示教材,都是立足南雄本土,以百姓身边的人和事,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原型来制作,可触可摸,真实感人,具有较强的震慑力和教育效果。

各镇(街道)、各单位能按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把必学内容和自编书籍、自制dvd片的学习观看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在学习方式上,能根据各自的实际,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原文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听辅导报告与看专题片相结合“三个结合”,运用学习、讨论、写心得“三位一体”的学习方法进行学习。各单位还购置发放笔记本等学习用具,硬性规定学习的篇目和数量,不定期抽查学习笔记,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各级党政一把手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以增强学习效果,确保学习内容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各单位除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必学内容外,还各自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学习行业法规和业务知识,达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检验学习效果的目的。如林业局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来,注意消除干部的厌烦情绪,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重温《警钟在身边响起》教材,观看《为了绿色南雄——林业警示教育纪实》和反腐倡廉公益广告系列电视节目。同时,以党支部、股室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和观看中,必须认真对待,做好笔记,写出心得体会,并组织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

4、开展专题辅导,转变干部作风。

为了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使全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性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市委书记林楚欣同志的带头示范下,全市各镇、各单位的主要领导都围绕解放思想、增强党性观念、推动科学发展、推进“绿灯工程”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省纪委副书记丘海十分重视我市的纪律教育学习月工作,5月21日专程到我市指导工作,亲自给我市党员干部作了题为《深刻理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级性特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专题辅导报告。他紧密联系我国当前国情和反腐败的形势,围绕我国反腐败的历程和改革开放反腐败的路径,从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四个方面,运用典型事例,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任务和对策作了生动的讲解和分析,阐述了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使我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受教育。

5、加强检查督促,推动教育活动有效开展。

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督导组深入到全市各镇(街道)、各单位,了解和掌握各阶段学习教育情况,从学习方式、读书笔记、心得体会、与实践结合等方面对教育活动的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督促,特别是对各单位开展纪律教育有无与实际工作的相结合、有无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无解决民生问题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督促。对领导不重视,教育活动启动缓慢、教育内容落实不到位、教育活动没有结合实际工作的单位提出批评,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在检查督促中,注意综合各阶段各单位开展纪律教育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同时,指出存在的缺点和问题,督促整改纠正,促进纪律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联系实际,认真剖析,查摆制约南雄发展的问题。

为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取得实效,促进南雄经济和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全市各镇(街道)、各单位认真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当前工作认真查摆了存在问题,剖析了存在问题的根源,在制约南雄发展的难题上下功夫,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

1、以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查找问题。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谈心,各主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党员、群众进行谈心,征求对班子和领导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交流谈心,较好地了解和掌握了干部群众的想法和意见;二是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三是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各单位设立了举报热线电话,征求意见箱和电子信箱,鼓励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投诉举报。市党政班子带头征求意见,共收集100多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189条,经整理成了6个方面问题。全市副科以上单位为召开民主生活会作了征求意见,为有针对性地召开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基础。

2、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

我市各级各单位先后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谈感受、查问题、亮思想、找根源、提建议,认真分析查摆本人本单位不适应或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客观、公正、真诚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了问题,发现了不足,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如中医院结合如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进行讨论和对照检查,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转变作风,改善态度,提高服务效率。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副科以上单位民主生活会查摆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400多条次。各级领导班子还采取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开展学习、讨论,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召开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43场次,领导班子专题座谈会144场次,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366场次。

3、边学边查,以查促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镇(街道)、各单位结合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对自查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梳理,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对照整改,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统一了班子的思想,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单位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前提下,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自选动作”各有侧重,各具特色,并且把发展难题、村(居)“两委”换届、招商引资、救灾复产和黄烟生产等中心工作贯穿于教育学习活动中,从而达到推动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的目的。

(三)围绕“五个专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

为把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我们围绕“五个专题”来开展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

1、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

各单位都能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各单位“一把手”都能按照市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求,专门召开座谈会,对南雄发展难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振兴南雄经济”等四个课题带头调研,找出制约我们建设粤北门户城市究竟存在那些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副科以上单位深入基层召开各种类型的调查研究座谈会280多场次,参加的干部群众达3000多人次,写出南雄发展难题调研文章200多篇。行政服务中心结合单位实际,召开“坚持科学发展,振兴南雄工业经济”讨论会,并形成了《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分析报告》、《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等文章;雄州街道在纪律教育活动期间,共收到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剖析材料130份,形成了《当前雄州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如何抓住珠三角及发展地区产业转移机遇,做大做强雄州工业经济》等调研文章37篇。

2、开展“抓警示教育,建惩防体系,促科学发展”活动,在直面问题、针对性地建立惩防体系的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

针对我市一些部门因为监督机制、制度的不健全,而导致发生一些错误性质严重、危害较大、影响较坏的案件的现象,我们从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保护干部、惩治腐败的原则出发,充分利用本地查获的案件进行警示教育,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有效遏制腐败的坚固屏障。结合今年纪律教育的主题,我们把林业系列案件编成教材,并制作成dvd专题片,在全市各镇(街道)、各单位和党员干部中开展“抓警示教育,建惩防体系,促科学发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活动期间,各单位均能从林业惩防体系的构建中得到启示,反思剖析案件发生的根源。已发案的单位,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通过深刻剖析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改进管理,较好地发挥案件的治本作用。其他单位能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际,狠抓制度建设,构建具有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如市教育局利用发生在教育系统身边的违纪案件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认真组织教师深入剖析案件的根源和危害性,总结经验教训,集中解决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教师责任感与事业心,促进师德师风和教育系统行风进一步好转。市财政局结合发生在财政系统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及规定,特别是对基层独立核算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制度、财务开支和专项资金及其它划拨款项使用的监督审批制度等等,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制度落实。

3、深入推进以“谈民生、顺民意、暖民心”为主题的‘贴心’活动,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镇(街道)班子领导成员、市直副科以上单位领导成员深入基层,到所挂钩的镇村和分管的市直单位进行下访、回访和家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紧紧抓住民生这个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今年1月份来,我市遭受了80年一遇的冰灾,全市损失惨重,市四套班子成员立即组织农业、林业、交通、电力等部门深入抗寒救灾第一线,全市党员干部放弃休息时间,甚至连春节也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无一人受冻挨饿,以最快的速度开通了道路,恢复了供电。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来,市委、市政府把灾后复产工作作为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来抓。由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党员干部心系群众,关爱民生,受灾群众得到了妥善安置,灾后复产工作高效有序。灾区群众由衷地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雪,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党员干部。”雄州街道在黄烟采摘的关键时期,为村民解决新型烤房用电和电压不稳的问题。五洲村委会干部调集二十辆拖拉机装沙运石,冒雨修筑被洪水冲毁的路道,为村民采摘黄烟开辟了一条数公里的利民大道,深得群众的好评。

四川省汶川发生地震后,我市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纷纷捐款支援灾区。据统计,截止5月30日下午5时,全市共捐款3,332,432.68元。全市党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截至5月29日共缴纳90多万元。许多农村党员和退休老党员不顾家庭经济拮据,把平时节衣缩食省下的钱支持灾区,全安镇年近80的老党员丘运桢夫妇把多年节省下来的__元“养老钱”缴交了特殊党费;总工会退休老党员林秀莲由于严重的腿伤不能行走,但当她得知缴纳特殊党费的倡议后,毅然把自己看病疗伤的1000元钱交给了党组织。同时,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救灾捐款进行了监督检查,从捐款的清点、统计、上报、开出票据、记账、银行对账、向灾区拔付等环节都进行全程监督。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和行业监管,确保捐款规范化管理,真正用于受灾地和受灾群众。

4、开展“看反腐倡廉电视公益广告,谈党性修养”活动,在营造干事创业环境的实践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去年以来,我市拍摄播放的反腐倡廉电视公益广告,在创新宣传教育内容、方法和形式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以身边人身边事和生活中幽默风趣的群众语言编写剧本,并以生活化、人性化、艺术化的视听形象,通俗直观地传播廉政文化,达到了廉政文化教育的最大扩展面,改变了以往廉政文化教育只在形式上开花的不足,达到了艺术趣味性和道德感召力的高度统一,增加了教育的吸引力,实现了寓教于乐的目的,营造了“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题,我们把制作的反腐倡廉电视公益广告专辑作为一个重要教材,下发到各镇(街道)、各单位。各单位能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通过反腐倡廉电视公益广告所诠释的关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的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针对各自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为民务实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写出“看反腐倡廉电视公益广告,谈党性修养”心得体会。据不完全统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全市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共撰写心得体会1000多篇。

(5)推广实施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推进源头治腐、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增强党性观念。

__年以来,我市卫生局率先实行了会计核算委托代理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下设有独立核算单位的市直机关要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对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实行电算化管理,把好“发票关”和“收支关”,从而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减少招待费用支出,并及时缴交职工医保社保、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减少社会矛盾,推进源头治腐工作。按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部署,我市教育局、林业局等16个市直单位已全面铺开了会计核算委托代理制度。这一制度加强了对下属基层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规范了财务收支,确保了业务的发展和干部福利待遇的兑现,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的产生。

二、主要成效

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载体,切实解决在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是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全市各单位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通过开展“五个专题”的教育,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转变了工作作风,推动了富裕文明、和谐安康的粤北门户城市的建设。

(一)党性观念明显增强,提高了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意识。

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全市党员干部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始终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服务理念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转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工作中以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积极投身于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热潮中。5月12日,市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我市电力工业局珠玑供电所在为烟农安装烤烟房供电设备时,收取每户350元现金且不开收据。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马上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组织6个调查组,于5月13日即已查清珠玑供电所工作人员的违规事实,5月14日上午将调查情况向市电力工业局通报,并责成整改。该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作出了如下处理:将烟农预收款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并补开发票,或全额退还;根据该局“供电所、变电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关于乱收费项目的考核规定,给予珠玑供电所所长和一名农电员扣除绩效考核分、罚款和免去珠玑供电所所长职务等处分。当晚,张宗福等11户已安装的农户,领回了结算后的多余款(每户50元左右)并补开发票,还有7户交了款但未安装的农户,全额取回了供电所退还的350元预收款,待安装后按实际安装费用交费。与此同时,该局从此案中吸取教训,立即着手整改,迅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用电客户工程安装流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用电业报装工作程序,理顺工作流程,缩短用电报装接电时间,规范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切实制止乱收费、安装工程不开具发票等违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质服务水平。此案的查处,不仅及时挽回了烟农的经济损失,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老百姓利益的关注和维护。烟农收到退还的预收多收款项时,感激地说:“想不到这件事纪委那么重视,想不到问题那么快就得到了妥善的解决。”为此,湖口镇新迳村的烟农给市纪委监察局专门赠了感谢信和“心系群众、关爱民生”的锦旗。“我们只有用这种朴素的做法来表达对市委、政府和市纪委的崇高敬意。”领头的村民如是说。6月11日以来,我市普降大雨,平均降雨量达170毫米以上,致使全市19220亩黄烟、水稻、花生等经济作物遭受不同程度损失,倒塌或毁坏房屋202间,公路塌方24处1848米,部分山塘陂头受损或决口、河堤和圳道被冲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95万元。在洪灾面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一线组织群众,严防死守,确保了灾区群众的安全,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全市党员干部主动放弃礼拜休息时间,坚守灾区一线,采取干部“定人定岗”办法,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山塘、水库、水渠及农村危房进行全方位巡查,做好可能引发的城镇积涝、局地洪涝、崩塌、山体滑坡、泥石流和危房倒塌等灾害的安全防御工作。6月12日晚上,乌迳镇白胜村一座山塘出现“决口”险情,镇委书记、镇长第一时间连夜赶赴现场,并迅速组织由党员干部为主的抢险突击队抢险救灾,一直奋战到次日上午9时才排除隐患,安全转移18户100多名群众。6月19日凌晨2:50左右,全安镇全安村委会新任村支书邱寿星在巡夜时发现全苍公路大塘岭水泥桥坍塌,对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邱寿星马上用树枝在断桥两端设置险情标志,然后在距断桥约200米处拦截过往车辆。不久,一辆小轿车疾驶过来,邱寿星冒着生命危险把车拦截下来。由于下雨路滑,且轿车行驶较快,险些将他撞到。当司机惊魂未定走下车后,邱寿星马上向他说明险情,司机非常感动,紧紧握着他的手说:“太谢谢你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实现了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的目的。

(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推进了富裕文明、和谐安康的粤北门户城市的建设。

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我市结合思想解放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深入各镇和机关单位、工厂企业、社区以及农村基层进行调研,剖析制约我市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寻求发展难题的途径和方法。各镇(街道)、各单位能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为群众服务更优,为基层服务更优,为发展服务更优,努力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外经局把解放思想贯彻到招商引资工作中去,积极寻求对策,力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成效,新突破,制约南雄科学发展的难题,实现南雄的跨越发展;行政服务中心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树立亲情服务新形象,提高“保姆式”、“一站式”服务质量和水平,如在办理圣莲红景天古巷醇酒广告牌用电手续时,免费为其复印好身份证,填好有关表格,15分钟就为他们办好了手续;古市镇把解放思想贯彻到招商引资工作中去,积极寻求对策,做到以情招商,引进了百信堂3000万元资金,合作引进乐华陶瓷3个亿资金,引进江门市派特化工有限公司。由于全市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明显转变,招商引资工作呈现强劲发展的势头,今年我市先后引进绿叶化工、大锋食品、万讯工业等一批外资项目,合同资金达6亿多元。4月26日,我市与东莞金泰源投资有限公司成功签订投资合同,该公司分期投资5亿元建设精细化工园区,整个园区建成投产后,年产值预估可达20亿元以上。

(三)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促进了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的作风明显好转,转变了工作态度,改进了工作方法,积极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各单位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大大地增强了教育的效果。一是推动了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我市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严肃纪律,严格选举程序,完善选举制度,保证了我市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平稳高效完成,实现了“三高一优”,得到了省督查组的高度评价。二是促进了灾后复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针对今年冰雪灾害的特殊性,在教育活动中,全市党员干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全力做好灾后复产工作,农业部门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的指导,卫生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民政部门做好重建家园和孤寡老人的安置工作,经贸、物价、工商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物价稳定,林业部门及时发放灾后竹木抚育所需的肥料,加强对灾区林农的技术指导。三是推进了以黄烟为主的支柱产业的发展。全市各镇(街道)、各单位在黄烟生产的技术、资金、信息、物资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落实好烟叶生产的各项措施,加大科技兴烟力度,大力推广平衡施肥、漂浮湿润育苗以及密集式烘烤等先进技术,切实抓好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实行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信息化管理,黄烟生产形势喜人,丰收在望。同时,紧密结合当前烟叶收购工作实际,把树立国家利益至上、烟农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作为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实行烟叶预检制,提高烟叶经济效益,切实维护烟农利益,为顺利完成今年的烟叶收购任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四)惩防体系初步完善,推动了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落实。

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我们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以城乡财务管理体系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系为特色的惩防体系已经初步完善,推动了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落实,较好地营造了风清气正、干净干事、廉洁高效的氛围。一是针对案件易发高发的环节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在纪律教育活动中,各单位从林业系列案中汲取教训,通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剖析,针对各自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按照构筑惩防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廉政监督管理制度,并在制度的执行上引入“阳光工程”,从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方面卡住腐败。据不完全统计,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形成整改材料150多篇,新建和完善有关制度932项。特别是林业局,重新修改、订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林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木材采伐管理制度》等35项规章制度,具有部门特色的惩防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二是初步构建了城乡财务管理体系。我市于__年在卫生局率先推行会计核算委托代理制度,减少了非合法凭证入账30多万元,采购成本平均降低13%,节约资金近73万元,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了2.9%,流动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了64.61%。推行会计核算委托代理制度后,全市所有基层卫生院领导没有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今年我们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载体,推广卫生局这一做法,开展了“推广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推进源头治腐、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增强党性观念”专题教育,在全市16个市直单位推行会计核算委托代理制度,初步形成城镇财务管理体系。同时,在去年全面实行“村组账代记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该项工作,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堵住了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了村组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了节支增收,极大减少了村民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会计核算委托代理制度、“村组帐代记制”的全面铺开,使我市城乡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趋于完善。三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大对一把手行使人权、财权、物权、事权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做到关口前移,促进主要领导廉洁自律,切实保护和发挥一把手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活动各项制度,把任前廉政考试的对象扩大到拟转任的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中,将廉政教育与干部的任职升迁结合起来,既增强了教育的“刚性”,又贴近了领导干部的履职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给干部打了“预防针”,更好地做到廉洁勤政、执政为民;我们结合今年村(居)“两委”换届,开展了村(居)“两委”干部任前廉政法规培训和廉政谈话活动,增强了村“两委”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由于加强了对村(居)两委干部、拟提拔和转任的副科以上的领导干部以及党政一把手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存在问题

这次教育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发展不平衡,极个别单位动员大会开得较迟,影响了活动进展。二是有的单位按照市委的部署完成“规定动作”较好,结合单位和部门实际的“自选动作”不够。三是纪律教育成果的总结推广还较滞后。

四、几点体会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与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是抓好纪律教育工作的保证。

我市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是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和资源,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形成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共同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在纪律教育活动中,市纪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党委抓好纪律教育各项具体工作。同时,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同组织、宣传、文化、党校及新闻媒体联系与合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如组织部门加强对《党章》的学习辅导,宣传部门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文化部门围绕主题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党校根据纪律教育学习的进展,不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挥其有利优势,配合纪律教育进行宣传报道,制作反腐倡廉公益广告专辑、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专题片。整体合力的形成,在全市营造了“大宣教”的浓厚氛围,使我市纪律教育工作改变了过去由纪委“单兵作战”的状况,增强了齐抓共管的整体工作合力,保证和促进了纪律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抓好纪律教育工作的关键。

实践证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各单位党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重视,亲自抓,就会有声有色,富有成效;反之,则可能流于形式,影响教育效果。21年来,我们市委、市纪委坚持把抓好纪律教育工作作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的基础性环节,作为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使我市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抓好抓实,市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专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市委书记亲自批示,要从人、财、物等方面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倾斜,确保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落实,并在模范带头方面做出表率,带头做动员报告,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认真贯彻市委、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把纪律教育工作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三)注重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抓好纪律教育工作的核心环节。

纪律教育要虚功实做,取得实效,必须防止流于形式,切实提高纪律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我市自1988年以来率先在全国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我们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以及党的思想建设的重点,抓住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在教育对象上突出重点,坚持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作为纪律教育重点对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另一方面,注重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围绕“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主题,开展“五个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特点,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谈话教育相结合、统一部署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开展专题调研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分层次进行教育。各单位有所针对有所侧重,对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开展优良作风教育,对公务员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廉洁教育。

(四)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惩防体系,是做好纪律教育工作的有力抓手。

在纪律教育中,我们始终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环节,如针对案件发生的环节强化相关廉政制度建设;针对财务管理漏洞开展“村组帐代记制”、会计核算中心工作;针对领导干部权力的使用问题创新一把手监督、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村(居)“两委”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工作。坚持依靠制度建设和制度完善防治腐败现象,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权的机制,初步构建了具有南雄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全市党员干部置身于强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同时,我市推广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行网上公示、网上招标、网上举报,积极探索用科技手段建设有效的内部管理体系,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推动了源头治腐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注重继承与创新,是抓好纪律教育工作的重要方法。

纪律教育既要围绕市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又要在继承中创新,不断拓展新时期教育工作新路子,避免空洞的说教,使受教育者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努力增强纪律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我市在总结开展纪律教育20多年来的经验,继承传统做法的同时,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特点和规律,勇于创新纪律教育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如“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整改”的做法,拍摄播放反腐倡廉电视公益广告的做法,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的做法,利用网络、报纸、书籍等形式宣传的做法等等,各镇(街道)、各单位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采取措施,改进教育方法,创新教育载体,开展了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纪律教育活动,增强了纪律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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