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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旷工违反什么纪律(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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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保证书350字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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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保证在以后的三年,做到以下几点:

1.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 上课专心听讲,不随便说话,不传纸条、不吃零食、不开手机,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3. 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4.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5. 讲究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便吃、丢泡泡糖,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乱涂画桌椅。爱护公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6. 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7. 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8. 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

9. 尊重教职工,见面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要诚恳。

10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慌,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保证人: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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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医院旷工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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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下为你提供医院旷工检讨书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骨三科定科实习的__________,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写下这份检讨书,我已经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并向您保证绝无下次。早在我刚踏进医院实习的时候,我们实习生就进行了岗前教育,老师您一再强调,不得迟到,不得旷工,要以一名真正护士的准则要求自己。作为实习护士,保证每天按时上班,不早退,不旷工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认识到自己将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犯的是原则性的问题,是不能被原谅的,为了更好认识和改正自己的错误,我认为有必要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深刻检讨,在实习期间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然而我自己并没有好好的去考虑我现在的责任,造成了现在的错误。此次的为,充分暴露出我的主观安全意识与思想觉悟严重不足。针对我思想觉悟方面的巨大不足,我必须认真、深刻地反省。

检讨如下:

一、思想上的错误:在思想上分不清主次,对老师不尊重,对自己不负责。

二、行为上的错误,旷工回家,没有请假,无视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无视老师的权威。

三、对自己的不负责,学习是学生的天职,旷工让我失去宝贵的学习机会,必然影响自己知识的积累,作为实习生是很不应该的。

四、在同事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旷工,有可能造成别人的效仿,影响医院的纪律性。

五、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未能得到提高,使得自己一直都在迷茫状态!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众所周知,服务行业一定要有规范的行为准则,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工作的方式方法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没给自己注入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工作中,大家都像我一样自由散漫,漫不经心,那怎么能及时把工作落实好。

此致

敬礼!

检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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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演讲稿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演讲稿,全文共 2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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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关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切实解决工作作风漂浮,纪律涣散,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实、作风不正等问题,实现机关领导作风、干部作风、工作作风的进一步好转,推进科学发展观、我认真学习了领导的讲话和hjt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了领导干部道德风险防范指引和基本制度的有关文件,结合自身实际,通过自查自纠和党员民主生活会,我认真查找了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方面

一是学习不够全面和主动,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dxp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钻研不够,学习存在有敷衍的心态,存在有“实用主义”的思想,经常是遇到问题,为了解决此类问题而学习,缺乏系统全面的学习,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其次是在学习的方式上,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够,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达到不断提高的目的。

二、服务意识方面

在贴近员工、关心员工方面不到位不能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服务基层,服务机关员工以及关心员工方面,自己也存在不足的方面。

三、工作方面

一是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二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三是工作作风上拖沓,工作落实不及时;工作作风不够主动,在预见性和超前性方面也不够强,工作忙于应付;四是工作作风不够深入,主要是对本处室基层员工一些问题,有时调查了解不够,有时没有作全面了解就主观从事。工作不够深入扎实。

四、创新进取方面

一是工作激情不足,在一些问题上怕担风险,怕得罪人,缺乏敢抓敢管的勇气,在困难面前缩头缩脑,工作没有激情,二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在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凭经验考虑问题和办事,工作原则性有余,灵活性不够,特别是大胆探索,创新思维方式方法有差距。习惯于老传统,提不出新思路,想不出新办法。

五、专业方面

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害怕自己做不好。而且又未有一整套学习业务知识的计划,故在开展工作中有时比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己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是对社会的发

展认识不准确,对客观存在不能正确分析,归到根本,其实是人生观、世界观模糊的问题。不从自己的主观意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出发,来认识自我,来改造自我,就会在生活生产过程中产生一种消极的心。

七、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纪律教育学习是终身的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精读有关重点文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dxp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自己办事的本领;要讲究方法,注重实际,要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首先就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电脑知识的学习掌握,特别是在部合并改革时期,一定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主动与同事团结协作,不弄虚作假。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公正,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反对“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处世哲学。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缺点的基础上,努力改变工作中遇事处理不果断、不细致等问题,工作中、生活中有不如意之处,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要以旺盛的战斗力永远保持自己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工作特点。再次,提高协调能力,改变不良心理,溶入社会,多与群众沟通,改变工作方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除此之外还应做到:

(1)、要深刻领会这次机机关作风整顿的重要性,扎扎实实地投入到活动中去。

(2)、作为局里普通一名共产党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切实以过硬的本领来完成好行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

(3)、在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活动中,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人民的需要放在第一位,把机关员工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的每一个程序中,以最好的服务质量为机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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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生纪律方面的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1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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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光如梭,转瞬即逝。在学习上我严格请求自个,后很强的剖析才能,成果优良。我喜爱交兄弟,有很强的外交才能。一同,我还具有立异认识和协作精力,因为我一向信任,兄弟对一自个至关主要。作为一名团员,我首先思想先进,活泼投身实践,时刻预备为祖国奉献一分力气。开朗的我活泼参与各种活动,校园举办的演讲竞赛、“同一首歌”等活动,我都活泼参与。我还在爱心捐赠活动中感触到了感爱的意义。在课外,我和同学一同参与搞研究性学习,在顺应年代的前提下,探讨了咱们最感兴趣的课题,这对我来说相同严重,因为它使我了解了社会,体会了社会。别的方面,因为兴趣爱好,我参与了运动会,为班级争气。六年的学习日子,使我增长了常识,进步了本质,培养了全方面的才能,这为我往后奉献社会打下了坚实的根底。当然,我也 发现我的缺乏,喫苦精力不行,干劲短缺。当然,我会极力完善我,用全新的相貌去应对新的挑战。作为,跨世纪的新一代,我行将离别中学年代的悲欢离合,迈入高校寻找另一片愈加广阔的天空。在这,我将愈加极力,也以次书写人生的 华章中最光芒的一页。

自个在校热爱祖国,尊敬师长,联合同学,乐于助人,是教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兄弟。我学习勤勉,活泼向上,喜爱和同学评论并解决疑问,常常参与班级校园安排的各种课内外活动。

在家尊老爱幼,常常帮父母做家务是家长的好孩子,街坊的好榜样。

小学六年我学到了许多常识,思想比从前有了很大的进步,期望往后能做一个有志向,有志向,有文化的人,为建造社会主义我国做出自个的极力。

自个能严格恪守校园纪律,有较强的团体荣誉感,乐于助人,关怀同学,与同学共处和谐;学习上喫苦极力,思想活泼。是一个正派诚笃,听话明理,诚笃朴素的学生。教师和同学都很喜爱我。学习上很极力,

我能够尊敬师长,联合同学,根本上能恪守校纪校规。自个自控力还能够,可是也要进步本身的剖析辨认才能。往后我会在各个方面能够独立自觉,自个管理自个。

学习上我自觉认真,学习办法较灵敏,能科学安排好时刻,有竞赛意思,剖析疑问解决疑问才能较强。我课前做好预习,课堂上活泼思想,斗胆发表定见,协作好教师。能较高质量完结作业,课后及时温习。我对言语运用以及人际交往方面兴趣稠密,并有志于向这些方面开展。

具有较强的逻辑思想和判断才能,对作业认真负责,有很强的职责心和团队认识;具有较强的安排和谐才能,为人坦白、自傲、达观、处事镇定,人际关系杰出,具有必定的立异认识

热心、性情活泼开朗的我,心理本质好,对待日子、作业达观向上、为人真挚、坦率,长于人际关系,能喫苦耐劳,有较强的适应才能和自学才能,不易受外界环境的搅扰。

在学习上,我成果杰出,屡次取得奖赏。在学习专业课常识的一同,更重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作业。使用课余时刻学习食品行业相关的别的内容,使所学常识能够与社会开展相适应

在校时期,我一向担任学生干部,作业职责心强,有较强的安排才能、领导才能以及较好的团队协作精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自个深信经过不断地学习和极力,使自个变成一个有志向、有品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学生,以优良的成果迎候挑战,为社会主义建造奉献我毕生的力气

我遵纪守法,尊敬师长,热心助人,与同学共处和谐。我有较强的团体荣誉感,极力为班为校做好事。作为一名团员,我思想前进,恪守社会公德,活泼投身实践,关怀国家大事。在团安排的领导下,力求非常好地训练自个,进步自个的思想觉悟。

小学日子,使我增长了常识,也培养了我各方面的才能,为日后我变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造的接班人打下了坚实的根底。可是,经过六年的学习,我也发现了自个的缺乏,也即是喫苦精力不行,详细就体如今学习上“钻劲”不行、“挤劲”不行。当然,在我发现自个的缺乏后,我会极力完善自我,培养喫苦精力,然后保证日后的学习成果能有较大起伏的进步。

自个能严格恪守校园纪律,有较强的团体荣誉感,乐于助人,关怀同学,与同学共处和谐;学习上喫苦极力,思想活泼。是一个正派诚笃,听话明理,诚笃朴素的学生。教师和同学都很喜爱我。学习上尽管很极力,但学习办法不是最好,所以成果还不行志向。期望在往后的学习和日子中,能探索出合适我自个的高效的学习办法

我能够尊敬师长,联合同学,根本上能恪守校纪校规。自个自控力还能够,可是也要进步本身的剖析辨认才能。往后我会在各个方面能够独立自觉,自个管理自个。

在学习上,我有进步各科成果的杰出希望,但这不能仅仅口头上说说而已,我要用自个的行动来标明我的决计,迎候每一个簇新的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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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教师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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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干部作风整顿第一阶段学习活动中,我认真学习了县教育局有关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了《党章》、“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大力提倡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论述等重要内容,在学习中一边做笔记,一边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教育,并为此专门撰写了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深刻地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方面谈出了自己对学习的认识,通过这次整风学习,对我市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变被动教育为主动受教育,在学习活动中,通过深刻反思和认真听取别人的批语意见,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严重不足,现就这些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由于本人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加上西方一些国家的形势的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自己对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产生过动摇和消极思想,没有认识到只有在社会主义充分发展的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的基本原理。对眼前出现的一些消极的、不公正的现象或事情,产生了更加消极的想法,致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出现了不应该出现的问题。

2、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只停留在一般水平上,没有进行深刻的研究和掌握。对先进文化的理解,不够深刻,对教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的比较少,也比较肤浅。

3、自身建设要求不严。没有严格按照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民教师的标准要求自己,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攀比思想经常在头脑中存在,艰苦奋斗作风和过紧日子的思想淡化,有个人名利思想。

4、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不严格要求自己,组织观念落后,集体思想不强,对原则性的东西,思想不敏感,听不得人说好话。

5、联系群众不够紧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做得不够,没有真正同群众打成一片,特别是在扶贫助残,捐次救困、助学等方面,没有完全尽到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没有做到时刻为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理论学习不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八荣八耻”等重要论述学习不够深入,对其科学的观点理解得不深透,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思想没有完整的认识,平时学习只是流于形式,掌握的也只是只言片语,学习缺乏深刻的思考,没有做到真正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研究新情况、处理新问题。思想和工作存在有主观性、局限性和片面性,站的不高,想的不远。

2、集体主义思想不强。没有真正理解和掌握群众观点是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方面没有做到想群众所想,对待集体利益考虑得不周全,很多时候未完全把集体利益当作是自己应该很好保护的,总是认为个人在集体中的重要作用,为了个人利益,损害一点集体利益没关系,因此对认识上存在很大的差距,行动上表现出来了一定的有损集体利益的事。

3、原则意识不强。总是错误的认识,只要是自己做了好事,就应该对得起别人,对得对学校,往往在做好事的同时,也是做着着有损原则的坏事。在对待什么是好事,什么是坏事上,自己没有一个原则性的思考,想当然,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导致事出了一些有损单位形象,有损集体利益的事。

4、主动意识不够。工作中只注重对自己份内的事情的考虑,没有站在更的立场想问题。总是认识自己的工作能完成,不拖学校的后腿就行,不会积极主动的去为学校着想,不会主动地为别人着想,干点工作就会想到报酬,或者就是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精益求精。

三、初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坚持定政治信念。要通过干部作风整顿学习活动,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大力提倡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构建和谐社会和“八荣八耻”的重要文献和思想精髓,系统掌握其基本观点、基本方法。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明确思想要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先进形象。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即要学政治、学理论,又要学业务、学法律、学科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以这次干部作风整顿为契机,牢固树立五种态度:一是共产党人先进意识;二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意识;三是真抓实干,勇挑重担;四是严以待已,廉洁自律;五是服务群众,奉献社会。通过树立和发扬五种意识,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 4、振奋精神,务实创新。彻底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积极主动的接受新思想,新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切以集体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原则,公正办事,服务和服从于大局。

5、加强思想修养,提高工作能力。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出入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场所,始终保持言行与自己身份相符;进一步加强自身形象建设,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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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违反工伤赔偿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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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个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解决乙方工伤事宜,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工伤经过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受伤。

主要伤情:

二、赔偿金额与支付

1、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或承担下列费用:医疗费等各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除已经支付的以外,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工伤补偿: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工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伤所引起的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供养亲属抚养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等所有与工伤有关的赔偿、费用与待遇,以及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3、工伤补偿支付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

4、工伤保险处理:各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配合办理乙方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申报。社会保险(含工伤保险)作出的赔偿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工伤补偿金额之中。如甲方已经向乙方足额支付了工伤补偿,则工伤保险基金与社保基金所支付的工伤待遇应归甲方所有(如已支付到乙方处,则乙方应向甲方相应返还)。

(2)甲方配合办理乙方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申报。工伤保险基金所作出的赔偿不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工伤补偿金额之中,甲方应在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金额之外,按照本合同约定另行支付工伤补偿。

5、乙方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关系解除

1、双方同意,双方劳动关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日)解除;劳动关系解除方面的补偿已经计算到本协议约定的工伤补偿中。

2、甲方应正常支付工资至解除日,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

四、特别声明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关于工伤、劳动关系履行/解除的一切权利义务就此解决,工伤待遇中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医疗费用等)均已经包括在约定的工伤补偿中,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劳动报酬、补偿金、赔偿金、费用报销,不得提起监察、劳动仲裁或诉讼。

乙方确认了解自身伤情,如伤情发生任何变化,均不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如本协议签订前乙方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则乙方同意放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且不因日后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影响本协议的生效与履行。

五、违约责任

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仲裁、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费、通行费、误工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它经济损失。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亲属签字: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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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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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局党组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张明权局长作了“严明政治纪律,验收政治规矩”专题讲座。听完讲座后,我深受启发,在会后我上网搜了相关的报道,在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且明确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要求,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为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指明了方向。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从严治党的中心环节。无论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建设与改革时期,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克服种种艰难险阻,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从胜利走向胜利,靠的就是铁的纪律。

“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要求的提出有着一定的时代背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党的执政压力日益加大,日民群众对党的要求越来越高,党内出现的问题也日益复杂。因此,要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对党内干部进行约束。

作为一名党员,我受党的教育多年,可以说是长在红旗下,在入党时曾郑重宣誓要“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因此严守党的规矩是我们的一项义务。

作为一名干部,我们的职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严明的党纪、政纪,我们不但不能为人民服务,有时候可能会为人民添堵。在档案局,我们的职责是“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做好档案工作,更需要严守党的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尤其是我们在办公室工作,承担着上传下达的任务,承担着宣传任务,我们要将正能量展示给全市乃至全国关心档案事业的群众,因此严守党的纪律就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必定是大事。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要坚决以党章、党纪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对妨碍团结的话不说,对不宜与工作开展的事情不做。要高度与中央和局党组保持一致,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奉献自己的力量。学习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工作,我们本次的学习暂时结束了,我们要把学习的成果运用到工作当中,以学习成果指导工作,为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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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纪律教育学习月心得体会_教育心得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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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本人通过充实而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对正、反两方面事例的分析,使我在思想认识、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以下,是我的一些学习心得体会。

一、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意义。

在学习活动中,本人紧紧围绕“加强制度教育,构筑拒腐防线”的主题。一是加强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意义。《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作了全面阐述。在第一段中先后出现“重要保障”“重要内容”“基本要求”“重要基础”等表述,并赋予其新的内涵,使之与形势发展相适应,阐明了立法的前提、宗旨、指导原则,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邓小平同志早就深刻指出,战争年代,艰苦的条件和恶劣的环境,我们党仍然能够取胜,主要就是靠了理想信念的力量。今天,改革开放已有 30 年,虽然经济基础和综合国力大幅增强,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文化观念日趋多元化,这就更加需要强化理想信念。只有强化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为主的理想信念,树立克已奉公的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关系。以国家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维护党的纪律。只有这样,才能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中坚持原则。坚定不移地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始终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高度统一。

三、坚持群众观点,树立服务群众的意识。

理论联系实际,是党一贯坚持的马列主义学风,是党具有旺盛创造力的关键所在。树立服务群众的意识,一要淡泊名利,强化奉献意识。奉献精神是每个共产党员必备的品质,只有具备这种品质,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愿意踏踏实实地为群众服务,也才有希望把工作干出色。二要关爱群众,强化群众意识。要把群众的意愿变成自己的工作目标,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准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完成每一项工作。三要求真务实,强化实践意识。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到位的服务,就要在具体工作中,想问题、办事情,始终立足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搞教条主义,不搞本本主义,不搞经验主义。四要紧跟形势创造性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工作从内容到形式都有一个不断调整适应的过程,该更新的内容一定要及时更新,该改进的办法一定要大胆改进。同时要超前思考,积极探索,努力为做好本职工作积累新的经验。

四、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无论职权大小,都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抛弃侥幸心理,做到清正廉洁。要想抵御住形形色色的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就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强化勤政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时刻以一个党员的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干部,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真心诚意为人民,扎实苦干求发展。一是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规则办事,勤衔接,多沟通,以良好的个人作风推动形成良好的部门作风。二是必须谨慎,注意工作细节,谦虚做事、谨慎做人。特别是在一些金钱物质利益方面,要做到慎独、慎微、慎初,守住自己的防线,在不正当行为上坚决杜绝“第一次”。三是必须知足。如果不“知足”,一方面会给一些有目的的人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一定难以自律。四是必须修身,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生活的细节上,行为的一举一动中约束自己,使自己的人品日臻完善,形成独特的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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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纪律教育月个人活动总结范文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5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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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个人活动总结范文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是每年必搞的一次活动,旨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风、党纪,廉洁从政,保证共产党员本色永不褪色。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纪律教育月活动总结,来欣赏一下吧。

纪律教育月活动总结(一)

通过认真学习《实施纲要》,结合各项纪律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权力观、群众观和纪律观念的教育,我局党员初步筑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拒腐防变、干净干事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改进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基本达到提高党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的反腐倡廉教育目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住重点,认真学习贯彻。

这次纪律教育月活动由局党总支负总责,各党支部负直接责任,党员干部都认识到反腐倡廉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大家都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科级以上干部发挥带头作用,根据局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的安排,一级抓一级,保证各项教育活动都能贯彻落实。

我局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的教育对象是全局党员干部,重点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在“权、钱、人”审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因此,我局有所侧重地抓了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处于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并在分局自上而下更加广泛地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

我局学习的重点内容主要是两个纲要、三个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教材,两个纲要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三个条例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权力保障条例》;有关教材包括省纪委编辑制作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走向深渊》等教育专题片,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编辑的《深圳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典型材料汇编》,市纪委编辑制作的《反腐能鉴》等学习资料和《渴望新生》警示片等等,其中学习和贯彻《实施纲要》为重中之重。我局各支部系统地组织党员专门加大对《实施纲要》的深入学习讨论,认真领会《实施纲要》强调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并且努力贯彻、力争取得实效。

二、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

(一)局党总支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并部署我局纪律教育月活动工作,制定纪律教育月。

(二)组织党员听廉政教育专题讲座。6月23日,我局组织20多名党员干部,在总支书记韩南生同志的带领下参加区直机关党风廉政教育报告会,认真听取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林炳耀同志的廉政教育讲课,林副书记的讲课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用身边的事实和案例给大家敲响了反腐保廉的警钟。

(三)7月8日,我局全体党员在分局二楼多功能厅集中观看反腐败教育片《走向深渊》。通过这次学习,使大家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和反腐败教育。

(四)各支部组织学习两个纲要和三个条例,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在学习教育中,各支部党员还结合实际,围绕“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主题撰写思想体会,并按支部各推荐一篇个人思想体会文章上交局党总支。

(五)8月31日下午,在宝安分局二楼多功能厅,市纪检三组范少宇组长就《实施纲要》的有关情况与分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展开了亲切的交流,范组长提出要通过大学习、大教育,使党员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尤其要做好预防腐败工作。通过交流,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更加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三、强调理论结合实践,重在完善监督制度。

(一)完善规章制度,减少腐败产生。我局在纪律教育活动期间,继续完善原来制定的2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如《关于建立完善与企业联系沟通工作的落实方案》、《关于成立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附宝安规划分局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工方案》等等;同时进一步改进了《深圳市规划局宝安分局公文督办制度》(在原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我局重要公文督办的意见》)、加强了用地审批中间结果告知制度、建立提前告知督办制度等等;力图有效减少腐败产生。

(二)我局除了加强廉政勤政自我监督外,我局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廉政监督,主动邀请20名来自社会不同层次的党代表、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为我局的兼职廉政员,监督我局勤政廉政等方面的工作。这是我局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加强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务实体现。

通过一系列的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我局的纪律教育月活动取得了一定实效,今后还将在深入学习《实施纲要》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不断深入探索如何结合本职工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并将继续努力、长抓不懈,以保持我局党员的先进性和廉洁性。

纪律教育月活动总结(二)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是每年必搞的一次活动,旨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风、党纪,廉洁从政,保证共产党员本色永不褪色。根据湛江农垦局党组关于20xx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学校党委于9月中旬至9月下旬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活动过程中,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纪律、正作风、促廉洁”为主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作风纪律教育、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弘扬优良作风,强化廉政风险意识,坚持廉洁自律,持续清廉本色,为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带给了坚实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

为抓好纪律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学校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一是成立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的学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明确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学习资料和教育对象,对各项教育学习活动作了具体安排,为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奠定了基础。

二、学习形式及安排

结合我校实际,本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主要安排在9月份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召开20xx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对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我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校长、党委副书记杨明廉同志主持并部署学习方案;党委书记杨稳同志作动员讲话;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哲儒同志对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工作部署,并作有关案件通报;观看反腐倡廉教育录像片;参加人员包括全体在职共产党员、中层以上领导以及学校人财物重点部门工作人员。

(二)学习教育阶段。9月中旬,邀请湛江农垦局纪检监察处余德雄处长作的专题辅导报告。各系科党支部党员透过自学、观看中纪委、省纪委拍摄的教育片及主题讨论等形式,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党纪政纪法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等学习教育参考资料并撰写心得体会。各支部组织开展了一次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党的纯洁性的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提高阶段。对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成效进行了验收,检查了一般党员干部是否按规定完成教育学习任务,是否在思想上有提高、行动上有改观、工作上有进步;检查了支部书记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完成上级安排的教育计划;检查了中层干部是否落实一岗双责,是否对分管范围内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亲力亲为。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发生的根源,找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整改措施,为不断完善纪律教育长效机制探索途径、积累经验。

三、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纪律教育活动

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恰逢党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上级要求,基于上述两者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因此,两者一齐部署,统筹推进。

(一)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把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资料,贯穿于活动之中。

(二)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贯穿于纪律教育活动的始终。

(三)将理想信念教育、作风纪律教育、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四、教育对象和重点

教育对象是全校党员,重点是校科领导干部和人、财、物重要部门工作人员。结合垦区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安排,相对集中5-7天时光组织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区分不一样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教育活动,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效。

(一)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持续党的纯洁性,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改善了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做到了为民、务实、清廉,以优良作风促校风、带学风,推进了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抓好领导干部法纪制度教育。将学习贯彻、自觉遵守、切实维护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资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透过法纪教育,使得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资料、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抓好教职员工职业道德和廉洁教育。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提高了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个性加强了对专业带头人、教师骨干等人员的教育引导,净化了教书育人环境。对广大干部职工,加强了廉政教育,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了拒腐防变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四)抓好学生廉洁修身教育。把廉洁修身教育与实施素质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起来,把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培养学生崇尚真知、礼貌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爱的良好道德品质。五、主要成效

学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合垦区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整改、抓落实,使得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取得了实际成效。

(一)增强了纪律观念。透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风、政风、教风、学风进一步改善,领导干部的宗旨观念、职责意识明显增强,深入基层、真抓实干的作风进一步构成;机关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为基层、为师生员工服务的观念更加牢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有了较大提高;广大教师崇教厚德、教书育人、严谨治学、爱护学生的师德师风得到进一步发扬;广大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用心性、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了规章制度。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学校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针对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廉政监督管理制度,并要求对全校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整理和修改,出台新的,全面加强了制度管理的力度。

(三)营造了廉政氛围。在学习活动过程中,我们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以广东农垦信息网、湛江农垦信息网、校园网、宣传橱窗、板报、广播等为载体,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大力营造廉政文化的氛围。在广大学生中开展“读廉书、知廉事、重廉行”和学习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构成了尊廉崇廉的共识,推动了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推动了科学发展。透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认真组织理论学习,科学理清发展思路,扎扎实实推进学校的科学发展。师生员工普遍增强了干事创业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增强了改革创新的精神,办学思路、理念有所拓展。学校根据已有的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着眼地方及农垦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着力部署高级技工学校的建立工作,坚持以评促建,自我调整提高,为学校向更高办学层次迈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透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发现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改正缺点,将有效的做法构成制度,作为我们工作的依据,为依法治校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务必承认,我们在廉政教育中尚有许多问题,但是我们也相信,随着职教事业的推进,在各项工作上,尤其是廉洁风险防范方面,我们能取得很好的成绩。

纪律教育月活动总结(三)

在今20xx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我通过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讲话文件和反腐倡廉若干规章制度,对照正反面典型案例,使自己深受教育,对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有了进一步认识和更深刻体会。作为一名党员和政府公务人员,我认为在工作和生活上必须做到: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从许许多多的反面典型案例中可以发现一个规律,腐败分子过去都曾在不同战线、不同岗位上取得一些成就,赢得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得到组织的重用,为党和国家做过有益的工作。但他们拥有了权力之后,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放纵自己追求虚名、金钱、美色,一步步滑入深渊。这些典型案例是发人深省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深刻地吸取教训,时刻敲响警钟。“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必须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思想境界,认真学习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从各方面筑牢防腐反腐大堤,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不断增强反腐拒腐能力。

二是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必须把求真务实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坚守“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TJ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干预TJ数据的行为,坚决抵制TJ数据弄虚作假,把心思和精力全部用在“三个提高”上。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坚持以求真务实精神去抓落实,并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坚持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是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执行党纪国法和廉政各项规定。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的学习和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要严于律己,时刻保持警醒,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多方面筑牢思想防线。在行动上,一定要按照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和国法。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必须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在工作、生活、作风各方面严格要求,做好自律。

总的来说,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并固守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为TJ事业添砖加瓦的同时,留两袖清风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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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无故旷工检讨书范文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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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对于我此次的无故旷工,我在此表示深深地歉意。 xx月xx日,由于,未能向单位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期间也没有积极向领导进行联系请示,造成旷工天,严重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就以上这种行为,我感到很内疚。在这件事之后,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错误。

通过过这几天的自我反思,今天我在这里做出深刻检讨,以此来向各位领导同事表示我对违反单位纪律,擅离职守这种错误行为的深刻认识和我改正错误的决心。今后我将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正:1、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行为上的错误在思想上进行深刻反省,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后果。2、多想想领导同事对自己的帮助、教诲,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知错就改,严格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去执行,对任何事情都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去对待。3、加强与领导同事之间的沟通联系,工作期间如外出及时进行请示汇报,今后不再出现类似违反单位纪律的情况。4、在各项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在工作中用自己的努力来弥补个人错误。5、树立牢固的劳动组织纪律观念,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认真克服粗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工作做好。

通过反思这件事,我也认识到,做事要对自己、对单位负责。同时非常感谢领导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批评,我愧对领导的关心,希望领导能给我改过的机会,我会化悔恨为力量,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请关心爱护我的同事和领导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使我的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为了在思想上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我在此进行了十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希望领导同事批评指正。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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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纪检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范文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2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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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守纪律规矩心得体会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守纪律、讲规矩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有力抓手,纪检监察干部是“警察中的警察、宪兵中的宪兵”,身处反腐败战斗一线,面临的诱惑和考验,相比普通党员干部可能更多。只有把守纪律和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严立标定位。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才能为推进“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自律”,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示范者

对党忠诚,站稳政治立场。“天下之德,莫过于忠。”始终对党忠诚,是最大的政治。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忠诚才可靠,可靠才可信,可信才可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执纪监督机关,必须由对党绝对忠诚的人来坚守。因此,纪检干部必须光明磊落、襟怀坦荡,对党没有私心,不怀二心,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自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业。任何时候都与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在思想上高度统一,绝不背叛自己的信仰。

个人干净,严守为官底线。廉洁是为政之本,立身之节,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当官就莫怀发财之念,身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更能安守清贫。干净,就要心存敬畏、秉公用权。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力,直接关系到党的队伍的纯洁,关系到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纪检干部必须以“严”的标准,将讲规矩、守纪律放在反腐大业历史责任的高度去认识、去践行,真正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赢得党和群众的信任。

敢于担当,构筑良好生态。圣贤胼手胝足,劳心焦思,惟天下之安而后乐。现在,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中央的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并呈现“胶着状态”。重任在肩、征途如虹。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岗位特殊、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更要“见得思义”、“铁肩担道义”。执纪监督问责得罪人在所难免,既然承担监督责任,就要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不能摆架子、做样子,要有“啄木鸟”精神,把“病树”治好,把“烂树”砍掉,挽救一片森林。

二、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律他”,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推动者

明责尽责,抓实两个责任。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党组织疏于教育、怠于管理、惮于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处理不严肃,就可能导致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纪检干部应舍得投入心力、精力,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敢于督促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分别管好“份内”的“人、财、物”,谋划和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抓早抓小,强化纪律尺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章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我们要以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治病救人”作为我们执纪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相信群众,凝聚监督合力。“人民群众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是社会财富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当前,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对各种特权现象最为反感。我们要更加依靠相信群众的社会监督力量,用群众的眼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坚持走群众路线,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谋划思路、落实举措,从群众中获取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强大正能量。

三、纪检监察干部要甘于“他律”,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践行者

主动接受监督,防止“灯下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纪检干部要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好、维护好监督工作,正确对待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善于在监督的环境里干事,乐于在监督的氛围中行动。

自觉遵规守矩,权力进“笼子”。“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制度解决的是治理规制、行为规范、监督评价问题,对于党员个体而言是一种重要的他律力量。纪检监察干部要把遵纪守法、遵章守礼作为自己最基本要求、作出表率,当好样板。要织密反腐的“制度网”,从源头上进行物理隔断筑牢“防腐墙”;要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对纪检监察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发现一个惩处一个,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立足自我教育,拧紧“总开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广、涉及面大,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本领恐慌”。执纪者必先知纪,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应时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教育,定制课程“菜单”,开展对从严治党、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三严三实”等系列教育活动,解决好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唤醒纪检干部党章党规意识,归根溯源、熟知“原教旨”,增强自身免疫力,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守法纪、遵规距,打造一支有思想、有内涵、有底气、有魄力的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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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党内纪律处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24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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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内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欢迎阅读下文!

20xx年党内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

第二条 本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 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六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七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十一条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三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四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五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七条 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宣布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八条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十九条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条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前款减轻处分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六)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 一人有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六条 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本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违法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本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按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应当由省(部)级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报请中央纪委批准;应当由省(部)级以下党委、纪委批准处理的案件,由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批准并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依照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执行。

本条例所称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之外的人员。

第三十五条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 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第四十三条 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 分 则

第六章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四十六条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 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 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 组织、领导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条 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一条 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 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 投敌叛变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敌人自首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四条 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 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七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较轻,能够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五十八条 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第六十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三条 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六十五条 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七条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八条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一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轻并认真检讨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八章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二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境)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三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接受其他礼品,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其他第三人从中收受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有第一款规定情形,查实本人知道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四)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五)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二)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三)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四)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第七十九条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购买住房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一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 贪污贿赂行为

第八十三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贪污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六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八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退(离)休后,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在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对下属单位、客户刁难报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的财物合伙私分的,以受贿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因行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条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二条 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 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下列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一)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八)依照党内法规从事党的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等工作。

第九十六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隐瞒境外存款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第九十七条 进行走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走私的,从重处分。

单位走私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九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财政资金或者科研、教育、卫生、军工等专项资金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企业(公司)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 国有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公司)同类的业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以他人名义登记注册企业(公司),实则本人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四条 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下列行为之一,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第一百零五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零六条 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强迫金融企业或者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违纪违法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由于党和国家机关非法干预致使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的,对金融从业人员可以依照第一款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其中,金融从业人员进行了抵制的,不予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八条 虚开、伪造、非法出售、非法购买、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票据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 非法占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条 从事资产评估、验资(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社会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评估、虚假资信证明、虚假鉴证等文件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二)知悉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或者对商品和服务作虚假宣传的;

(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商业秘密的;

(五)利用行政垄断或者行业垄断地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

(六)限制外地商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和服务流向外地市场的。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 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者补贴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

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 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将接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以私分国有资产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条 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的财物,或者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物品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二章 失职、渎职行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前款所列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行为的;

(三)不制止、不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行为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中失职、渎职,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条 国有企业(公司)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工作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的;

(二)对本单位、下属单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发现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或者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购进假冒伪劣商品的;

(三)对本单位、下属单位发生的破坏国家自然资源的行为,发现后不采取措施处理或者措施不力的;

(四)对本单位、下属单位违反财政、金融、工商管理、海关、会计、统计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长期失察或者发现后不予纠正的;

(五)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物被贪污、挪用、盗窃、诈骗或者物资丢失、损坏、变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在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

(二)在文教卫生、邮电通信、环境保护、社会福利等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发生严重事故的;

(三)在灾害、事故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可以避免或者减少的损失未能避免或者减少的;

(四)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其他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五)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二条 在管辖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对发生的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集会、游行等活动放任不管,致使本单位多数党员、群众参加集会、游行等活动的;

(二)对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闹事、罢工、罢课或者其他重大事件,严重影响生产、工作、教学和社会正常秩序的;

(三)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的;

(四)对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不认真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爆炸、火灾、交通安全、建筑质量安全、矿山安全以及其他事故的;

(二)在组织群众性活动时,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学校、幼儿园或者公共场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四)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有害食品,发生危害人身健康的事故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加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执纪、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

(二)对他人要求保护合法权益的申请,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和办理的;

(三)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

(四)对依照规定应当移交其他机关或者组织的案件不移交的;

(五)在办案工作中因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导致有关人员伤亡等事件的。

在行政裁决或者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审判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或者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或者经查证确属冤假错案而不予纠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三十五条 违反有关规定,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以各种方式乱收费、乱摊派的;

(二)擅自向他人征收、征用财物的;

(三)有其他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情形的。

第一百三十六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强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属人员叛逃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属人员出走,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较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者,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虽不够重大损失的标准,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主要领导责任者,根据损失的数额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十三章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条 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对党员或者公民的申辩、辩护、申诉、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四十二条 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侮辱、诽谤他人的;

(二)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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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班级纪律委员工作计划2024_班级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班级,职员,全文共 3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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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纪律委员工作计划2022

【篇一】

新学期即将到来,本学期我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积累经验的同时,我们要吸取教训。以下是本学年的工作计划:

1.协助班长维护好本班的班风和班纪。

2.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本院及外院的活动,古云:流水不腐。有竞争,才会永葆活力。希望在活动中展示我们的风采。

3.协助团支书了解团员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团员同学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同学的先进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⑶组织好周末放学。组织放学是班主任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小学生在经过半天或全天的紧张学习,离校时情绪变得激动,行为举止也容易失控,在返家的途中会相互追逐,不遵守交通规则为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班主任必须重视抓好放学这一环节的教育。打了放学铃后,班主任整理好学生队伍,向学生提出放学返家时的纪律。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对道路、食品、环保、消费、消防和生产的安全意识,确保今年安全事故0增长。

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以“让我们的童年充实、快乐,拥有智慧”为目标,以“立志、努力、进步、成功”为班训,努力创建“团结、快乐、和谐、奋进”的班风和“愉快学习、共同进步”的学风。

4.负责本班的用电安全并检查和落实。平时宿舍没人的情况,务必断掉一切电源。坚决制止违章电器的使用。这一点,男生宿舍要格外注意。

xx班在这方面有自己的特色与优势,本学期我还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培养学生团队意识。通过学生的参与,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荣誉感,使学生树立不畏艰难,奋勇拼搏的精神。

马上要到来的秋游,你们一定都是充满期待和好奇。我会在这次秋游中尽努力把新鲜好玩的东西呈现给你们。

5.维护本班安定良好的纪律局面。特别是上课自习的出勤,早退状况以及夜不归宿,留宿陌生人等。

思想方面努力配合各个班委做好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班级、个人绩效考核工作。积极组织班上同学参加团校培训、党校培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及先进思想的熏陶,进一步向党组织靠拢。积极组织班委会议,团结班委及时找出班级近期发生问题和困难,并开展讨论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积极筹备各项活动,关心同学,深入各个寝室了解同学们的动态、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定时汇总整理制定各阶段工作目标。

6.及时向自律部反映班上存在的问题及为同学们向上级申请加分。

大学课程的设置并不是十分的令人满意,某些课程枯燥无味,激发不起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引起学生的反感,最后导致逃课现象的泛滥,逃课成自然成习惯了,学习就被抛脑后了,成绩自然不太好。

7.做好同学们的综合测评分的纪录及管理工作。学期结束,做好综合测评的成绩的排名。

我相信,在以后的这段日子里,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班级会越来越好!

认真做好常规工作,加强与老师与同学的沟通,平时就和各小组长保持联系,关注大家的学习生活情况,搜集有关学习方面的信息和意见,并及时上报。同时,向辅导员反馈的信息意见及时告知全班同学。每月上交的信息意见反馈同时将上交原稿发到班级的qq群论坛,使同学同步获知反馈的意见。同时对辅导员和老师反馈下来的解决方案或办法,整理成文,发送到班级qq群论坛。积极与老师沟通,促进师生间的交流和理解。

做好工作。就目前而言,当务之急是尽大三辅导员的职责,指导督促学生就业,顺利完成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将近一年的试探性工作中认真反思、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达到学生今后的就业规划,小到今后如何挑选得力的班干部,我都记录在册,为今后的工作打好基础,在业务工作能力上争取有更大的进步。

第一,课外实践及志愿者活动。比如定期去敬老院为老人们服务等长期的志愿者工作,或者像去上海科技馆、多伦美术馆等一次性的志愿者工作。这部分活动,旨在多向同学们提供一些与社会交流的机会,使同学们能在与社会的接触中提高自身各方面的能力。我会根据同学需要积极联系院方的志愿者队伍,并利用在校团委工作的契机更多的获取一些信息,联系一些好的社会实践点,希望能多多动员有志提高自身素质的同学参与到志愿者的队伍中来。

【篇二】

工作目的:

在大学生活中,纪律问题看似逐渐被淡化了,但其实为了我们的学习、生活更加有序地进行,我们还是要强调一下纪律的重要性。

工作宗旨:尽心尽力为同学们服务。

工作原则:严明纪律,公正处事,对同学们负责,受同学们监督。

工作目标:将我们班打造成一个学习、生活上都有组织、有纪律、又有爱的集体。

新学期工作打算:新学期纪律委员的工作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查寝等纪律问题,一是班级活动这种需要大家共同提议并进行策划的问题。

一、查寝问题:

因为夜不归宿不管是在性质上还是处分方面都是比较严重的问题,所以出于对同学们人身安全的考虑,我们将进行查寝并如实记录。查寝为每周一次,有固定的时间安排,暂定方案为我主要负责12号楼211—217共7个女生宿舍。

二、班级工作:

负责指定班级工作计划,并定期向辅导员汇报工作。而且,本学期我们班将会有许多集体活动如联谊会、秋游(未定)等,来促进同学们的交流,增进感情。我们一定会明确分工,切实将每一件工作做好、把每一点落实好。

【篇三】

作为一名纪律委员,要做到:

1.首先要做好纪律的表率作用,从自我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为班上起一个带头作用。

2.协助班干部做好每日查勤工作,坚持每两节课点一次名,以保证班上同学不无故旷课,保证班级班风的建设。

3.对于那些经常旷课的同学,主动与其接触并进行劝诫。

本人将这一学期的工作重点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一公共课纪律,公共课上纪律的好坏能体现一个班综合素质的高低,抓好公共课上地考勤与纪律不仅能使我班获得老师的青睐,更能够保持好课上的学习环境,便于学生更专心地投入学习。达到一个老师上课尽心,同学听课静心的局面。

模块二晚自习纪律,晚自习的考勤与纪律状态能直接影响到班级在学校的评优评先,要努力抓好晚自习纪律1.做到观看新闻30分钟内无人玩手机.接电话.讲小话。2.做到接近晚自习下课的那几分钟内无人早退。

模块三晚就寝纪律,在大学里,寝室取代班级成为学校生活中最重要的团体,各种各样的活动和评比都是以寝室为单位,寝室纪律的好坏也会影响到班级的考评,所以要多与寝室长沟通,共同努力,管理好寝室纪律。

因本人经验不足,这份工作计划书或许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但是,本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发现新问题;写出新计划;解决新问题。

【篇四】

作为20班的纪律委员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们总结了一下最近的工作情况,从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商讨,最终得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在此向大家汇报一下。

一、存在问题

1、说话的同学越来越多。

2、起哄的现象屡见不鲜。

3、经常很多人一起聊天。

4、晚修开始纪律较差,无法迅速安静,离开座位的人多。

5、后排的男生讲话较多,而讲台上的纪律委员无法及时观察后排的情况。

6、纪委登名在黑板上,容易引起起哄,不配合纪委工作,给纪律委员造成较大的压力。

二、工作计划

1、如果有同学说话,纪律委员可以提醒一次,若屡教不改者,把名字记录下来。

2、如果出现严重违反纪律的同学,不需要加以提醒,直接把名字记录下来,由班主任处理。

3、如果有要事相告于全班的同学,建议在下课前几分钟说,避免出现全班激烈讨论的现象出现。违者记名两次。

4、每个都有管理纪律的权力,可以将记名和提醒推广到台下,由各四人小组的组长负责。

5、可以让纪律委员轮流坐在讲台上减轻单名纪律委员的压力。

6、鉴于有时记名容易引起个别同学不满或起哄的情况,建议登名以小组为单位。将全班划分成若干个四人小组,由各组长负责管理本小组的纪律。纪律委员在黑板上登记讲话的小组,加以警告。若跨组讲话,二组并罚。若被登名两次以上的小组,处以全组的同学搞打扫除等处分。

7、晚修禁止投掷、随便下位调位、乱用黑板,违反者与讲话同罪。

8、不服者可于下课理论解决,禁止继续讲话,否则继续记名。

9、老师、班委会及纪委对晚修管理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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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纪律为话题的国旗下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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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爱学习,守纪律》。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各行各业,都将纪律、规章制度放在首要位置,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学校没有制度的管理,大家没有纪律的约束,环境设施都只能是摆设,老师有一腔十情而无处可施,所以,制度的管理,纪律的约束是为了使校园变得文明安全,使课堂变得有序和引人入胜;因此,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对于维持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课堂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学习纪律,主要是指对学生的课堂行为施加的外部控制与规则,良好的课堂纪律的形成不仅需要强制性的规则,更需要学生的自制的自律。因此,学生应自学发展纪律它是个体自学努力下由外部纪律内化而成的个体内部约束力,也就是自律、自我促成的纪律是课堂纪律管理的最终目的,当一个学生能够自律并客观评价他自己和集体的行为标准时,便意味着能够成为新的更好的集体标准做了贡献,同时也标志着学生的成熟水平大大的提高了。

还有一个问题便是课堂行为问题了,一般指发生在课堂上与课堂行为规范和教学要求不一致并影响正常课堂秩序及教学效率的课堂行为,这样的行为不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而且常常引起课堂纪律问题,影响教学质量,一个学生的不良课堂行为不只影响他自己的学习,同时也可以破坏课堂上其他学生的学习,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学生的问题行为不端可以简单的诱发另一个学生的不听课,也可以把问题蔓延出来诱发许多学生产生类似的问题行为,即产生所谓的“病源体传染”现象,它会蔓延全班,破坏课堂秩序,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其中又关乎人格因素,学生的课堂行为在一些定程度上与其个人心理特征有联系,不经意间便影响到了教学的进行,影响到老师的教学。

所以,同学们,我们既然来到这美丽的校园,就珍惜这学习机会,试想一下,我们如果每天生活在一个没有纪律约束的环境里,我们如何完成我们的学业?如何现实我们的梦想?严明的纪律是我们走向成功的保障,有了严明的纪律并不是束缚了我们的自由,而是为我们铺就了一条走向成功的路,我们的确学习才会是愉悦的,我们的生活才会幸福的,我们的前途才会是美好的,我们的明天才会更灿烂辉煌。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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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无故旷工检讨书范文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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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谢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我写的检讨书!

*月*日,我擅自离开岗位旷工,虽然领导说,说出旷工的理由, 可是我觉得现在说理由,都只是托词,我不想再为自己的错误找任何借口, 那只能让我更加惭愧。我现在怀着十二万分的愧疚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旷工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打死也不再旷工的决心。早在 我刚踏进厂区大门的时候,您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得迟到,不得 旷工。其时,领导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 撼,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 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领导和管理组对我的一片苦心。 自己并没有好好的去 考虑我现在的责任,造成了现在的错误。对于我旷工的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如下:

1、 在同事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旷工,有可能造成别人的效仿,影响单位的纪律性。

!2、 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未能得到提高,使 得自己一直都在迷茫状态!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 错误有以下几点: 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 上真正实行起来。 思想觉悟不高的根本原因是因为本人对他人尊重不足。对待工作的思想观念不够深刻.不够正确.没有认识到现在的一份合适工作的机会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

所以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写份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 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认真克服生活懒散、粗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工作做好,以优秀的表现来弥 补我的过错。经常和管理组加强沟通。保证不再出现上述错误 。

短短1千多字,不能表述我对我自己的谴责,更多的责骂,深在我的心理。我错 了,我不该旷工的。我希望领导能给我改过重新做人的机会。如果组织上仍能给 我改过的机会,我会化悔恨为力量,我绝不在同一地方摔倒,做事要有始有终,工 作也一样,不能半途而废,所以,我要感谢领导让我写了这份检查,是领导让我认识 到自己的错误,给了我改过的的机会,使我离成功更进了一部.我会努力的工作,说真心话,在公司上班认识很多同仁 真的很开心很愉悦!我已经把这个工作当成我生活的一部分了!请领导继续关心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成功 。

签名:diyifanwen.com

时间: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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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纪律部的工作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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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学期开始了,对XX年取得的一定成果,我部保持平静的姿态,静静思索着本学期的工作计划。面对学校形成较好的校风和学风,我部一定会努力奋斗使之加以巩固和发展。能让我校学生勇于自律而使学习等各方面牛气冲天是我部的愿望和工作目标。

因此,我部综合学校各班级的情况,并结合本部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纪律检查工作

1、为了使同学们能更加有效的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部成员每个星期一至五会在校门执勤进行检查(检查穿校服、戴胸卡、穿拖鞋的情况)

2、我部会对各班的晚自习进行检查(我部会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交学生科)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建设工作

首先在本星期开一次部门例会,让我部进行如何执勤的工作。每一段时间都要开一次部门内的例会,了解成员们的工作情况,并进行指导;加大部长与各成员的沟通空间,培养成员的工作责任心,调整工作态度,激起工作热情,及时总结活动和工作经验及不足之处。在这学期,学校要举行艺术节,我会尽量让成员们自己组织、开展工作、放开权限,给他们一个更大的锻炼能力的空间。

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

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在上学期期间,我部与一些部门有一定的交流和合作,但总体来说还不够。组织开展一些活动让部长与成员,部门与部门之间更了解。搞好各部门之间的协助,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若各部门需要帮忙的,我部一定会积极配合。

希望新学期我们会有新的成绩,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切实为大家服务,更好地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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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纪律部下半年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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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才纳贤,补充纪检部后备力量。

纪检部从开学找新以来,部门吸纳各个班的人才,因此为了有更充足的力量来完成纪检部各项工作,纪检部以公开招聘的的形式选拔一批学习优良、拥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的新生,以补充纪检部的力量。并在初期有意识的组织对新生进行培养,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转变角色,融入到纪检部团队之中。对于大二副部的选择,我部从本部大二学生中进行筛选,选择合适本部的工作人员,让他们更好地为纪检部工作,带领大一新生更好地学校工作。

二、严格规范,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作为一个纪律部门,对本部员的要求就是遵守纪律。不管是早操出勤还是晚自习出勤都以身作则,为本部树立一个好形象。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完成部门的工作。

三、增强内部沟通和了解,强化团队意识。

纪检部随着工作的的需要,人员相对较多,各司其职,为了使工作顺利有序,本年度则要求各工作人员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相互团结、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本年度将在每月结束之时,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出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并找出解决方案。在每学期结束之前写一份工作心得,主要内容是对于纪检部工作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以供后期借鉴和矫正。

四、配合学院和兄弟部门的工作,做好老师的得力助手。

经济管理学院的工作是一个大的整体,纪检部在学院指导下做好自己分内工作的同时,将加强与团委、学生会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如在各类大型活动中联合组织,共同携手一道为创造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氛围努力,为同学们服务,为评估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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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纪律作风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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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前一阶段针对各种材料的深入学习,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我从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查管理等方面入手,针对自身现在存在的问题和以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

一、纪律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公安队伍是一个大集体,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只有每一名警察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才会在思想上解决作风不严谨的问题。铁的纪律是保障公安队伍强有力战斗力的坚强后盾。只有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会培养出一个人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二、对业务理论的学习不够,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充分。当前在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大的战略目标下,全国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法律意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而作为执法者的我却不能利用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去提高,适应不了当前形式发展的要求,势必造成很多问题,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更好开展。这就要求我们自己必须紧张起来,不断的充实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以便于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纪律意识方面存在侥幸心理。我在以前头脑中总认为自己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对小问题重视程度不高。有句古话说的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有大问题的产生都是有小问题开始的,所以不够重视小问题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侥幸心理的存在可以说是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后必须加以克服。

四、自我管理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和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们打交道,社会上不可否认的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对于我这样刚参加派出所工作不久的同志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已经认识到这种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会继续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侵蚀,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自我要求不严,开拓精神、创新意识不够,满足现状,未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在思想上缺乏积极进取的意识,对日常工作要求不高,甚至有些时候抱着得过且过的想法,片面认为只要平平安安就万事大吉,存在着“无过便是功”的思想,没有扎根基层,开拓进取的精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作风还不够,由于这种麻痹思想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己精神面貌,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没有突出亮点。

今后工作中我应该注意和加以改进的问题:

一、要多学习、勤动脑,不断扩大自己的知识结构。始终不放松学习,争取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深入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工作中遇见的各种问题,更加灵活的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勇于在工作中实践,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的来提高完善自身的工作和服务水平,时刻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加强《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铁的纪律作为保障,工作也无从谈起。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时刻不忘自己警察的身份,用警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三、严格遵守“五条禁令”,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自身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加以消灭在萌发状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杜绝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开车等严重违反“五条禁令”问题的出现,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四、善于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来分析解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用过硬的业务水平来更好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且保证质量。

我在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上。剖析自己还不够全面和细致,请同志们监督我,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便于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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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思想工作作风纪律总结精彩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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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的发展力、凝聚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责任心不强、职责落实不到位、作风纪律松散、等突出问题。集团公司在全体工作人员中集中开展了“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全面落实健康机制”。这项活动的开展,对我个人触动很大,我认为对进一步加强我们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十分及时、非常必要。特别是通过近期对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的相关要求进行认真学习,以及对个人进行深刻反思,有如下心得体会:

一、认识上要提高。

从集团目前队伍的基本状况来看,大部分同志都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围绕集团工作大局和领导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并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的全面发展做出了各自的积极贡献。但是,也应该看到,个别人员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如“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服务意识和水平急待提高;纪律松散、责任心不强、办事马虎,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削弱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损害集团整体形象。因此,每个工作人员都要认清形势,提高对这次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重要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整顿,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优质的服务水平,去赢得客户及领导的信任。

二、思想上要重视。

这次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认真查摆、切实整改,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创新争先、雷厉风行、吃苦奉献的工作作风,自觉约束规范言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队伍在整体素质上有明显提高,在工作作风上发生显著变化,在思想行动上始终同集团公司保持高度一致,从而更加坚定不移地维护好集团公司发展、稳定大局、工作大局。这就要求我们每名人员,都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活动中去,以高度的认识、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不消极应付、不敷衍塞责,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认真地完成好公司对活动要求的每一个规定动作,确保这次活动取得扎实效果。

三、学习上要勤奋。

一名优秀的职工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学习、不断改造、不断创新实践中,通过不断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才形成的。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才能在政治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只有不断学习法律和本职业务知识,才能具备较高的知法守法护法意识,才能具备较强的工作业务技能。因此,我们要通过这次专项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学习型队伍建设,使每个人员都做到工作学习化和学习工作化,使集团公司始终处在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不断发展的良性循环之中。学习中要注意带着问题去学,学时想着问题,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使自己在思想上保持较高尚的境界,在业务上保持较强的工作水平。

四、工作上要勤奋。

要通过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实际工作中,迎难而上,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要不断更新观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主动性、超前性,在工作领域上有新拓宽,在服务保障水平上有新提升,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工作成绩。

五、纪律上要严明。

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更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我们应再次认识到当前整顿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要迅速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明工作纪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严以律己,从我做起;要坚持严格执纪、文明执纪、热情服务;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事前有汇报,事后有结果,不越权越位;要做到不仁之人不当,不义之财不取,不理之言不说,不规之事不做,努力使每个同志都成为有高尚修养的人、遵规守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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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纪律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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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表现。所以,党的作风建设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这次纪律教育月通过认真学习”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使我更好地体会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并获得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思路。

首先,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

党的作风建设加强了,党风端正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得到全面贯彻。而全党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行动,正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随着中国加入WTO,市场”5+1”格局形成,国内中国移动、网通、联通、铁通、卫星都是电信市场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它们都以新的称谓、崭新的企业品牌、全新的企业理念、独特新颖的企业标识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发挥着各自的优势,抢占电信市场。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以及社会广大群众对服务的渴求,我们每个电信员工都深刻体会到:我们只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破除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等不良思想作风,真正树立”客户至上,服务至上,信誉至上”的服务理念,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国共产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终忠实地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今天,我们党仍要始终不渝地、忠诚地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否则,党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丧失执政的资格。一是要理直气壮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风教育的核心,是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对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理直气壮地进行共产主义道德理想信念教育。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党风建设的许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现在的突出问题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力度,加大监督、落实的力度,真正把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党中央明确提出,重点要抓五种作风,特别是把干部的生活作风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等并列看待,具有重要意义。干部生活作风不是”小节”,干部的生活作风与大节、甚至与党的形象密切相关。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是当前我们进行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必须做严做实。二是规章制度不能形同虚设,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摆上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提倡表里如一、心口如一、言行一致的好作风,反对说一套、做一套的坏作风,不允许有置身党的法规之外的”特殊”党员。近几年来,我们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配备了专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同时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三是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汲取成功经验,近几年来,我们积极慎重地精心培育和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第三,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我们党加大反~斗争的有力武器。

今年纪律教育月通过学习省委、秘书长张宇航同志在省公司所作的纪律教育月辅导报告,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己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要做到”两种责任一肩挑”,要做到”~”(即不要装错袋、不要上错床、不要出错牌、不要抽错烟、不要生错仔)和”三自觉”,切实地做好反~工作。一是要自觉地改造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对待先富与后富问题上、在满足大多数人利益与少数人利益问题上、在生活有了改变后,是继续保持艰苦奋斗本色与奢侈浪费问题上,要把自己定位在后富上、满足大多数人利益上、继续保持艰苦奋斗本色上;二是要自觉地警醒自己,要紧紧牢记陈毅同志所说的党的监督,”众目睽睽不可违”这句话,自觉地接受各级监督部门的监督,严防职务犯罪;三是要自觉地充实自己,抵制西方社会意识形态、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等负面影响,保持心理平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服务别人。

总之,干部应在作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要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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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作风纪律整顿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2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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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纪律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为加强这次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顿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使党员干部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全身心地投入到落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中去,努力实现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及时召开了由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认真学习纪律作风整顿方案,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搞好动员,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整顿方案,将这次纪律作风整顿的好处、目的和要求全部宣传到了每一位职工。保证了我局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整顿活动中,我局紧紧围绕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劳动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敢于碰硬,提出了“强化管理、改善作风”的整顿思路,明确了整顿解决的重点问题。要求全局上下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股所、局属各单位的特点,抓住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有步骤地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为了使作风整顿活动不走过场,确实起到鞭策干部职工的作用,我局在结合县委、县政府纪律作风整顿主要资料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此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来学习。

在第一阶段,讲学习分为三步来进行,一是制定了活动实施意见,明确了此次活动的日程和学习资料;二是加强了对各个学习小组学习状况的的检查,确保了在学习过程中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的现象出现;三是我局将这次活动分为了集中学习、个人学习和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在学习中,透过对中、省、市、县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的学习,首先坚定了政治道具观念和投身本职工作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

在第二阶段,按照纪律作风整顿的安排,我局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针对文件精神,重点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了班子包单位活动,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二是要求每个职工用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全体会议上全面剖析,着重查找自我当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的原因。在整顿中,我局针对不一样的对象提出不一样的问题,启发大家寻求正确的答案和解决的办法。对一般同志我们提出:在纪律作风整顿中,你首先想到的是什么?

你能尊重年轻的领导吗?你的工作尽到岗位职责了吗等?对同级干部之间我们提出:你能作到相互理解和支持吗?你有没有协调好正副职之间的工作关系等?整顿工作采取三先三后,即查摆问题先机关后基层、先领导后职工、先单位后个人。对查摆的问题我们严格作到“五不”,即不上纲、不上线、不扣帽、不抓辫、不徇私。做到既背靠背又应对面。所谓“背靠背”,就是不准讨论,不准抄袭,要敢于讲真话,说实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把自我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所谓“应对面”,就是大会发言,一人讲,众人听,是非曲直大家评判。透过查摆,存在的普遍问题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作风纪律问题、个人素质问题等。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我局采取边学习、边教育、边沟通、边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推动整顿效果。三是每人透过自查,写出了深刻的学习心得体会和整改措施。这些措施的提出,将有力的促进财政工作的开展。会后,大家还深刻分析了我局开拓创新方面的问题,影响创新的主要障碍以及下一步开拓创新的推荐。

第三阶段,透过认真查找,明确了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财政系统主要查摆出以下几方面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具体体此刻工作上还沿用老套路、老办法,缺乏创造性,有些部门领导在其位不谋其政,发展思路不宽,关键是想不想、干不干、会不会干的问题。解决这类问题要敢于介入新的矛盾,要善于采取新的措施,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都要做到与时俱进。

2、工作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我们有些同志工作干劲不足,被动消极因素时有发生,思想上不求上进,只想过太平日子、当太平官,满足现状,平庸度日,遇到困难就绕道走,还有个别部门和个别同志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头脑中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意识淡薄,本位主义思想严重。

3、机关作风松弛,纪律观念不强。个别同志在思想上要求不严,自由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4、协调配合不够,大局观念不强

部门之间配合不默契,有本位主义,思考、处理问题缺乏全局观念。形式主义作风实有出现,工作不够主动,协调意识较差。

透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各股所、局属各单位把这些意见和推荐整理后及时上报了局领导,为下一步财政工作带给了很好的决策参考。结合整顿实际,制定本改善措施,建立了加强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促进财政工作,深化机关作风整顿

1、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县委要求,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总结思想工作状况,认真检查自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状况,群众路线、工作作风、维护团结状况。透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查找班子内部和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加强队伍建设,统一思想,提高素质,增进团结,提高党员队伍和班子战斗力。

2、解放思想观念,抓住经济跨越式发展开展工作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xx大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抓住“经济跨越发展年”这一良好契机,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机遇意识、职责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我们每一个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认清自我肩负的职责,尽职尽责,埋头实干。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体制、创新的政策和创新的措施来统领各项工作,把创新贯穿于“新泾阳”建设的始终。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开拓创新的潜力,在错综复杂的困难面前,善于打破陈规,透过理性思维,寻找创新的突破口。弘扬敢为人先、勇于进取的精神,克服求稳怕变思想,不断拿出新思路,培育新成果,开创新局面,营造一个上下一心、集思广益、努力创新的浓郁氛围。

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强化机关自身建设。认真遵守作息时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向领导请假。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办事不推不拖、不滥用职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各类规章制度,禁止参与*、封建迷信及各种赌博活动。工作时光不准聚集聊天,不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接人待事使用礼貌礼貌语言。下乡下企业办公要做到“三个不准”:不准在被检查单位吃饭、不准借工作之便索要钱物、不准向如何生产经营单位推销物品。要做到“三个到位”:宣传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遇突发事件务必及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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