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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安规制度(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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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绿化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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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软景:种植土、绿化和种植。

硬景:园建施工(含部分结构、水电安装、铺装)、景观铺装工程

本工程承包范围与周边标段或市政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有争议时,以发包指令为准。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合同工期

合同完工时期为 月 月 日

五、 合同价款与调整

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 万元整(小写: 元),其中绿化种植工程(不含种植土)一次性定价为 整(¥ 元)(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1),其它工程暂估造价 整(¥ 元)。合同结算及价款调整按如下条款执行:

1、绿化种植工程中绿化种植苗木数量发生变化时,综合单价按附件1,该项

合价根据数量按实调整:

2、绿化种植工程中苗木规格、品种调整时,承包人组价报发包人审核同意;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发包人可自行选择苗木并签定确认购买价格

(到施工现场价)。调整苗木的综合单价按购买价格乘以费用系数,其中胸径不小于15CM的乔木系数为1.3,其它苗木系数为1.25。承包人对移

植前苗木质量进行检查,合格苗木由承包人负责购买并承担保修责任。

3、绿化种植黄土综合单价为10%有机肥),种植

耕植土(发包人提供土源)综合单价16.55元/立方米。土方造价=(综合

单价×完成方量)不计入总价下浮。

4、园建工程结算按《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xx)及《浙

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及相关额定,三类取费总价下浮8.6%(园建工程取费标准见附件)。

5、安装工程结算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

(20xx)、《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及相关规定,四类取

费工程总价下浮5.6%(安装工程取费标准见附件)。

6、花盆、雕塑、桌椅等简单安装的成品部件,承包人提交部件数量及报价

清单、样板或照片,发包人进行核价。作为独立费计税不计费,不计入

总价下浮。

7、塑石、堆石、钢构件、木构件由承包人组价,发包人核定后确定综合单

价,不计入总价下浮。

8、铁艺制品、车道入口顶棚、成品木制品、塑石工程等发包人如指定分包,

承包人收取2%总包管理配合费(不包括税金)。

9、本合同中所有的综合单价不另计税。

六、 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

名称: 总监:

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3、发包人工作:

a、开工前提供水、电线路至施工场地内,提供施工图叁套;

b、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c、负责本工程与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协调;

d、负责工程验收及签证;

e、配合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4、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a、 开工前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

b、开工前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质监登记手续,及时办理安监登记手续。

c、 承担工程安全保卫,做好夜间施工照明工作。

d、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工程师及发包人指派的监理人员的管理,主动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e、 本工程完工后至小区通过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完工至通过综合验收如间隔超过90天,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f、 施工过程中须做好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与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如发

生损坏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g、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七、 材料约定

本工程所用材料原则上均由承包人购买,并就材料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各项技术指标,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同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事前封样的进场材料,必须与样板一致。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使用前必须先向业主和监理报验。

2、钢材、水泥、砼、管道按台州市造价信息施工月平均价;

3、铺贴材料、设备等主材,在开工后十天内由承包人提交材料及报价清单、样板、照片,发包人进行品牌、价格核定。承包人提交的清单中应明确材料规格、数量,材料损耗按定额,所有铺贴材料均按100元/平方米取费并计入合同总价下浮,补差部分不计入总价下浮。

4、本工程所采用的大型乔木(指综合单价不小于20xx元的树种)进场前需由发包人代表认可。

5、部分铺贴材料和窨井井盖采用甲供形式,材料损耗按定额,所有铺贴材料按100元/平方米取费并计入合同总价下浮。

八、 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政府各项专业验收。

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验收规范规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在进入下道工序前,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所组织的各类中间验收、任何时间安排的随机抽查,承包人应给予配合,这些验收和抽查的实施并不减轻或变更承包人对承包的工程质量应负的全部责任。

3、相关检验、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九、 合同价款支付

1、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办法;

a、管网完成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

b、下列形象部位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硬景完成、大型乔木种植完成;

c、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及当地验收标准、对口验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d、余款支付:综合验收通过、结算审计完成、发包人接受全套资料,付款至合同结算额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3、上述付款条件达到后的次月10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时按规定扣除水电费用。

十、保修

1、绿化种植工程保修期为1年(其中乔木保活期2年),园建及安装工作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2、保修期内承包人承担所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保修期限内承包人应及时对苗木进行养护,枯死苗木应在7天内更换完成(7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枯死的乔木应及时处理,10月12日之前补种完成)。所更换的苗木的保活期自种之日起计。

3、保修期满1年,退还合同结算额的7%保修金,保修期满2年,退还剩余 3%保修金,保修金在符合支付条件的次月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赔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第三方的赔偿费用。

2、承包人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5000元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赔偿合同总价的5%,并承担由于工期延误,发包人商品房交付推迟而引起的相关赔偿费用。

3、园建及绿化种植达不到一次性合格标准(指整改问题多,需重新组织验收),或因施工质量未通过政府对口验收和综合验收(指验收后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通验收)的,罚款合同总价的2.5%;

4、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未按约定到位的,每人次(按周检查)罚款5000元,累计超过5次的,罚款总价的2%;

十二、奖励

1、承包人提前工期,发包人奖励5000元/天,工期奖励不超过15天。

2、绿化种植工程一次性通过质监、对口验收,经设计、发包人评定较好体现设计意图,奖励5万元。

十三、其它

1、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及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信息,以广告、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等形式予以公开公布。

2、承包人同意在本工程竣工移交后,继续与发包人指定的物业公司履行本合同。

3、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予以解决,在协商无效情况下,可提请台州市仲裁机构仲裁。

4、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定订日期:

附件:1、苗木种植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

2、道路工程取费汇总表、安装工程费汇总表

3、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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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六章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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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乙方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和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规则制度,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均可作为处分乙方的依据,乙方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因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被用工单位依法退回甲方的,甲方有权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关于乙方违纪情况的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所在用工单位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给甲方或其所在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乙方的行为致使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偿等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乙方在甲方责任的范围内对甲方负有补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单位遭受重大损害的;(注:所谓“重大损害”是指:a、造成人民币伍仟元以上(含)的经济损失;b、造成一个部门范围内的IT工作系统故障,影响部门正常工作两小时以上;c、造成价值达人民币壹仟元的生产工具、设备、产品报废;d、引发人员伤亡事故;e、引发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媒体曝光事件;f、单位受到相关行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各种处罚;g、使单位失去商业机会或使单位的声誉、行业地位、社会评价等无形财产受到损失等;h、其他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恶劣后果;

(4)乙方以任何形式在其它单位兼职,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如乙方被查实向单位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视为乙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6)单位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3.乙方在甲方或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本条中统称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纪,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经单位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未经单位同意,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单位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单位相关联的业务的;

(4)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无论何种金额及手段;

(5)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经再次要求仍不服从的;

(6)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7)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单位商业秘密的;

(8)一年内累计旷工4日以上(含4日)或连续旷工2日(含2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四次以上的;

(9)在单位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1)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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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变电站的实习报告分析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4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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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的实习报告分析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基础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优先发展重点。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和基础产业,电力行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与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它不仅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大问题,而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稳定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电的需求量不断扩大,电力销售市场的扩大又刺激了整个电力生产的发展。

据悉1974年建成了第一条330kv输电线路,由甘肃刘家峡水电站厂到陕西关中地区。1981年建成了第一条500kv输电线路,由河南姚孟火电厂到武汉。电力系统输电电压等级,除西北电网为330/220/110kv外,其他电网都采用500/220/110kv。国内各省电网都已形成220kv网架,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南方等电网都已建成500kv大容量输电线路和跨省联络线,并将逐步形成跨大区域互联的骨干网络。正在建设中的西北750kv输电工程,标志着我国电网输电电压等级由目前最高的500kv即将升级为750kv,实现历史性跨越。除超高压输电外,1988年建成了从葛州坝到上海南桥的 500kv直流输电线路,全长 1080km,输电容量120* kw,使华中和华东两大电力系统互联,形成了跨大区的联合电力系统。在这些电力建设工程中,超高电压等级(220kv/330kv/500kv/750kv)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占有重要的地位。

一、实习目的

实习的目的是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对社会、国情和专业背景的了解;使学生拓宽视野,巩固和运用所学过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劳动观念,激发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本次实习在学生完成部分专业课程学习后进行,通过本次实习,使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得以巩固和扩大,增加学生的专业实际知识;为将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进一步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内容

① 搜集整理变电站主要一、二次设备以及变电站运行方面的相关知识和资料。

② 搜集整理500kv变电站特点方面资料。

③将搜集学习到的相关知识与云田站的实践相结合,对理论知识进行深化理解,总结收获.

④实地考察云田500kv变电站的主接线、主要电气设备(包括主变压器、主要一次设备、二次设备、进出线情况等)电气设备布置方式、变电站主要运行控制方式、变电站的通讯方式等,参观考察过程中要求作好笔记。

⑤。运用所学知识,对生产实际中存在的问题作出一定的分析,进一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 实习过程

云田变电站介绍

云田变电站属于国家电网株洲电业局下设的站点。而株洲电业局是湖南省电力公司直属大二型供电企业,担负着株洲市及所辖四县(市)的供电任务,供电区域面积11420平方公里,供电区域人口357.05万人。株洲电业局下设株洲县、醴陵、攸县、茶陵四个县级电力局,变电管理所、线路管理所、用电管理所、调度管理所、计量管理所五个专业管理所,云田500千伏变电站以及高新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全局拥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5座,合计容量353.875千伏安,所辖云田500千伏变电站容量达150万千伏安,已进入全国特大型变电站行列,是湖南省菱形超高压环网的核心构成之一。目前,全局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297.57公里,配电线路5127.58公里,共有高低压用户4万余户。全局固定资产原值10.47亿元,净值6.84亿元。年供电量36.82亿千瓦时,最高负荷54万千瓦,年售电量34.37万千瓦时。全局现有职工154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87人。全局职工勤奋创业,锐意改革,取得了较好的生产经营业绩和良好的发展势头,1998年销售收入达10.92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87792元/人·年。在深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新形势下,株洲电业局以“创造两个效益、培养一流人才”为战略目标,遵循“发展、改革、管理、效益、服务”十字方针,为株洲地区电网建设谱写新篇。

电网从历史发展来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电厂直配城市网、省区电网、跨省大区电网和跨大区联合电网.随着用电量不断增长,大型水电、火电和核电的建设,地区间电源与负荷的不平衡以及经济调度的需要,必然要求发展输电和联网,电压等级也随之逐步提高.从最初较低电压水平的6-10kv经历35kv、110kv和220kv,发展到超高压的330kv、500kv和750kv电网,并且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

现场实习

xx年1月3日我们公共事业专业的全体同学来到了位于株洲的云田500kv变电站。来到云田变电站,远远地看到有两路高压铁塔线路从远处通向变电站。一进大门,院里的两台巨型变压器映入眼帘。所长对我们进行了安全教育后开始带领我们参观几个重要的场所----如外部变压设备、高压间和主控制室等。外部变压设备分为主变压设备和备用变压设备。备用变压设备在主线路发生故障或设备检修时启用,增加工作效率。为了防止发电站出现问题产生停电的事情发生。该变电站采取了双发电站送电措施。由于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通过两路线路独立地向变电站供电。正常工作时,变电站使用其中的一路电源,另一路电是在正在使用的线路出现断电的情况下启用。外部高压电进入变电站后,通过隔离开关、电压互感器,以及电流互感器最后接入变压器输入端。a b两个送电线正常工作时,a线路通过隔离开关接向a变压器,当a变压器出现故障时,可将a线路接向b变压器,也可以由b线路给a变压器或b变压器供电,以保证铁路能够正常运行。电压互感器用于对供电电压进行测量,电流互感器用于对供电电流的测量,两者配合使用可以计量电度。

变压器能够将外面的500kv高压电转换为机车所需的110kv的低压电。由于变压器的电压很高,功率又很大,所以变压器产生的热量很大,如何降低变压器的温度保证其正常工作至关重要。为了降低温度,每台变压器上都装有很多散热片,当主体温度超过55摄氏度时,散热器低部风扇自动启动,85摄氏度自动跳闸,说明线路发生故障,起温度保护作用。为了防止线路短路,变压器的主体中充满了25#油,在主体上面装有一个油枕,可随时向主体中供油,补充消耗。瓦斯计电器用来防止主体内产生的瓦斯气体过多及时向管理员报警,防止变压器损坏。

接着,我们又来到了高压间。高压间又明确分为输入端和馈出端。内部设备由许多铁栏分隔,里面的好多设备都是进口的,自动送电,跳闸保护,十年都未出故障。在主控制室内,有两名技术人员随时监视着主控制设备各仪器仪表的工作状态,主控制设备体积庞大,功能完善,具有故障显示,故障分析,自动保护等众多功能,给管理操作带来很大便利。当跳闸时,绿灯会闪,同时铃响,进行报警。当铁路上线路发生断路时,可以在主控面板的显示器上显出断电点距变电站的距离,从而为及时维修提供方便。最后我们总览了整个变电站的结构及工作状态,对其有了更直观清晰的了解。

接着我们跟随所长来到会议室,他给我们讲解了云田变电站的运行过程和一些基本的模式。

一般情况下,电经过输电线路到达500千伏变电站后,通过变压器转化为220千伏等级,输送到220千伏变电站后,再通过变压器转化为110千伏等级,通过110千伏变电站再次降压,最后通过街头常见的变压器转化为居民用电,此时电压已经降到了220伏。

再接着来到主控室,其中包括微机监控系统、电力系统通信系统、变电站管理系统。梦山变的主控室有六台计算机组成:视频视频监控系统机、故障录波系统、监控后台2、监控后台1、五防系统,以上的都是由我国电气业较先进的南瑞集团的产品,可以说都是国内最先进的技术。在主控室里对整个变电站的运行进行监视,通过计算机技术对故障进行预警、分析、排除,控制及安全操作闭锁,显示和制表打印,时间顺序记录,事故追忆,信息的远传,运行、操作、事故处理指导,人机联系,运行的技术管理,自诊断、自恢复和自动切换。

而站长向我们介绍到整个主控室每天只有五个人在值班,可以说,区域控制中心的建设实施实现了减人增效、提高操作效率、降低运行维护成本等等方面的经济效益。从远期效益和电网发展来看,随着接入的变电站不断增多,按照无人值班模式设计的变电站在降低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成本以及缩短建设工期方面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将更加显着。

另外处理事故时必须做到稳(沉着)、准(准确)、敏(迅速),且要根据以下原则采取措施: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设备安全的威胁;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供电;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送电;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运行。事故时和事故后的联系汇报制度和汇报内容。电力系统的值班调度员领导各变电站值班人员处理系统发生的事故,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变电站值班人员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管辖值班调度员、分公司调度、站长。调度员则根据汇报的情况判断分析,做出事故处理决定,下达命令。值班人员的汇报必须做到及时、全面、准确。误报和漏报,会对处理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汇报. 如果事故时变电站与调度联系中断,则值班人员按规程规定处理事故,通讯恢复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过程详细汇报.并应做好事做记录。

四.实习总结

通过这一次的实习,我了解了变电所电气设备的构成、了解配电装置的布置形式及特点,并了解安全净距的意义。了解控制屏、保护屏的布置情况及主控室的总体布置情。在变电站工作,安全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所以我们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实习方针,加强《安规》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更是我们的必修课。 “变电站安全无小事”已在每个同学的心中打上深深的烙印。在这次实习中,我收益颇多,这些都是无形资产,将伴随我一生。这次参观可以看到变电站的管理可以说是军事化的管理模式。临走前,我看着一根根的输电线把电能输送到千家万户,给我们带来了光明,给我们带来了征服大自然的力量。此外,我们和站长的谈话中也学到了一些在社会上为人处世和工作的经验,让我知道怎样在平凡之中创造出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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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土方开挖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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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部(甲方),拟基础土方工程承包给 (乙方)施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就有关承包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工程

第二条 工程范围及具体施工内容

1、工程范围:本标段 基础土方开挖、转运、回填工作。

2、施工内容: 基础土方工程全部开挖、转运及回填为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基础土方开挖必须符合图纸要求,边坡、基底符合设计规范,开挖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底标高10公分。土方转运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指定地点装车、卸载。土方回填不得碰撞工程结构,回填土方要密实、扒匀。

第三条 工程单价及付款方式

1、土方开挖(包括所有的基础土方)每立方米 元;开挖带内转运(范围在本工程项目小区院内)每立方米 元;用机械直接土方回填每立方米 元;如用机动车内转运的回填土方每立方米加 元;只计取机械开挖带内转运每立方米 元,不再计取回填内转运土方每立方米 元)。必须外运的土方,开挖带外运每立方米 元。以上所有单价为固定单价,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尺寸和标高在计算规则的工作扩大面计算土方量。甲方不承担包括税费、协调费及相关的所有其它费用。

2、付款方式:

a外运土方工程完工后 日内结清.

b其它单项工程乙方按甲方要求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日后结清全部工程款。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负责当地周边的协调工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守法施工,合法生产。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在甲方根据现场确定的工作时间内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不准在工地上打架斗殴,如发生安全及工伤事故,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甲方一经确定施工,必须明确开挖基线,开挖深度,不得违章指挥乙方机械设备,保证施工现场顺利施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时间,合理组织机械、人员按时施工,保证按时完成甲方指定的工作任务。

2.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机械、人员组织不到位,每耽误一天,甲方有权罚款20xx元,罚款按延误时间累计计算。

3.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加价,停工,否则必须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

发包单位(盖章): 发包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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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油漆工施工合同_油漆工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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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工程名称:__

工程地点:_____ ____

甲方同意将承建的 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项工程承包内容

本分项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外墙、挑梁、柱、线条、飘窗等以及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所有外墙真石漆的施工,其具体内容是:

1、外墙真石漆所有的材料进行清理,以及材料的及时收回,材料堆码整齐,并对所做楼层堆放材料进行清理,保证文明施工现场等。

2、乙方自备空气压缩机,石漆专用喷枪,底、面油喷枪,刀、铲刀、放线用的墨斗、尺、胶纸、搅拌器、基底水泥、砂纸、电线、插座、保护用报纸等,每个施工人员都配有专用的施工用具,切实实行工具分管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采购材料的质量。搅拌机操作人员由乙方负责。

4、所有操作人员的劳保用品及“五金”包括安全带、安全帽的购置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外墙真石漆的空鼓、开裂等缺陷的检查、修补以及成品保护。

6、所用楼层的清扫,楼层内清洁无杂物。若发现未收拾干净,每处罚款100元。

第二条、分包方式:人工费分包。

第三条、分包单价:

外墙真石漆承包单价(按实际真石漆部位图算面积)为 元/m2(含三金、工用具、劳保等,其中含 元/m2 的安全文明奖)。

1、如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不予结算,并不能获得安全、文明奖;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按中级抹灰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安全、文明标准按基价的100%结算,并全额获得安全文明奖。

2、凡施工期间无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可全额获得安全奖;反之,不能获得安全奖。

3、凡标准化文明施工能通过验收可全额获得文明施工奖;反之不能获得文明施工奖。

第四条、价款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一次,并按完成额基价的 80 %支付。剩余 20% 完工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两个月内支付,预留的人工费及安全文明奖待所以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经业主验收合格,乙方又未在合同期内发生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余款待后 壹 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质量要求

乙方进场施工前先对上道工序进行详细检查,作好记录,对于需要项目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否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底层:防潮抗碱底漆两道

中层:天然真石漆三遍

面层:耐候憎水面漆

石漆、底油、面油均采用喷涂,整个工程严格按照施工艺施工,并保证外墙不渗漏,如有渗漏,你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1、表面平整度:一般要求在3mm以下,若超过此范围则需进行打磨使之平滑。

2、无脱层、空鼓、面层无裂缝、风裂不大于0.2mm,无用显砂眼等缺陷。

3、面层达高级抹灭、即产面垂直不大于3mm,表面平整度小于2mm,阴阳角垂直度小于2mm,方正2mm。

4、表面必须平整、洁净、颜色均匀,无裂纹、无明显接搓,无灰尘、油渍、无外露钢筋、铁丝、木屑、红角和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5、护角等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分隔逢(条)宽度、深度均匀、平滑光滑、楞角整齐、横平竖直。

6、基层的碱性:基层墙面PH值低于是10,如基面纯水泥浆抹过,必须用抗碱底漆或油性封闭底漆喷涂2遍方可施工真石漆。

7、表面污物:表面尘土、油污等要用钢丝刷、合成洗涤剂等加以去除,或用粗砂布打磨干净,清匀打磨完毕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1、底漆

喷涂防潮底漆时,使用专业的油枪,空气压缩机的气压达到4kg以上,油枪的枪口重心垂直于墙面,距离队30cm—50cm均匀来回喷洒二遍,喷油前先用铲刀把墙面的废物清除,喷完油后有一层油光。

2、石漆

喷石漆使用专用喷枪、空气压缩机气压要达到7kg以上,枪口垂直墙面,距离心50cm—80cm,第一遍干燥至八成后才可以喷第二遍,第一遍把墙面均匀盖一次,第二遍按样板浮点均匀喷上,喷完工后将胶纸撕掉,完成后的石漆要求浮点均匀,色泽一致、不起泡、不脱落、厚度达到1.5mm—3mm左右。

打磨

在喷涂防水保护膜之前,需用进口砂纸等工具磨掉已干透涂层表面的浮砂及砂粒为锐角,增加天然真石漆表面的美感,同时保证防护的完全覆盖。

面漆

石漆层完全干透后(晴天一般24小时干透)才可以喷涂面漆,喷面漆的油枪和喷底漆油枪一样、空气机气压要求4kg以上,油枪的枪口垂直于墙面,距离30cm—50cm,来回均匀喷洒上去,面漆一般喷二遍,石漆喷面漆以后要求有油光,但不能发亮。

第四章施工方法

基底要求:

(1)、一比一水泥砂浆,粉刷并养护15天以上,粉光面须平坦但不可太光滑,切角不可太锐。

(2)施工前水泥面或被涂物面不得有青苔、油脂或其他污染物,有则需完全清除,否则会影响附着力,并保持充分干净。

(3)、涂有旧涂料,被涂物面必须实验或确认可附着,始得施工,否则必须铲除。

2、打底漆及封底处理

被涂物均须打底漆及封底处理以防止有渗色,透湿污染真石漆,底漆用量每遍需在

0.3kg/m2以上,直到完全无渗色为止。

3放样标线

已画好之墨线,先用直尺或标线作出直线记号。

4、贴线条胶带

贴胶带必须先贴竖线,再贴横线,接头处可钉上铁钉,以免喷后找不出胶带源头。

5、喷涂真石漆

开始喷涂真石漆,喷涂厚度2-3mm,空气压力在6-8kg/m2间。喷涂时,不喷涂之物须用报纸张贴或用胶带完全隔离。喷涂后硬化24小时,喷涂面必须与样片外观符合,喷涂2遍,用量大约4-5kg/ m2。

喷涂底油用量大约0.3kg/m2,喷涂面油必须在喷涂真石漆24小时干透后进行施工,每平方大约用量0.3kg。

6、去除线条胶带

喷涂后随即去除胶带,胶带去除必须小心,不得影响涂膜切角,去除时尽量往上拉开,不要往前拉。

7、研磨

在喷真石漆面漆前将真石漆表面有锐角之颗粒磨平约30-50%,可增加真石漆美感及减少锐利并避免灰尘滞留,打磨后用喷抢以强力空气吹去附着力得灰尘。

8、全面喷涂面漆

待真石漆完全硬化24小时后,则可全面喷涂透明面漆,每平方需0.3kg以上。

9、施工缺陷及处理方法:

问题原因处理方法流泪、流挂加水太多加适量水或不加水平面效果的表面粗太粗加适量水开稀太平不用加水,用大口径枪嘴施工两遍透底厚度不够选用配套底漆施工两遍返碱、发花、颜色不均基面湿度大,不清洁或只喷涂一遍施工选用配套底漆,不要在阴雨天施工。

1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签发的各种通知,并认真履行其任务。若因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处罚,乙方必须签字接受。因乙方不签字接受,只要甲方施工员有三人签字,乙方无条件按处罚的两倍处罚认可,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1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技术交底与本合同等效。

第六条、工期要求保证要求

工程施工时,乙方按照甲方编制的每天工作任务必须按时合格完成(总工期为60天),未完成时按3000元/天进行处罚,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第七条、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 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每周项目召开安全例会制并作好记录。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20xx元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次50元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 借入使用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1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容量餐具做饭和取暖,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作业时必须落实防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全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7、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8、凡工伤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0xx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负,超过20xx0.00万的由保险公司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文明施工现场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堆码整齐。

2、凡乙方有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发生,甲方按200元/次处罚乙方。

3、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5、乙方应自行完善其它标化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第九条、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

2、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3、甲方提供塔机及夜间照明设施。

4、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此合同方能生效。

5、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以缺席每次500元,迟到每次200元处罚乙方。

6、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材料、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7、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100元处罚乙方。

8、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9、乙方所有提供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10、乙方的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由乙方自行解决。

11、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项目经理、主办工长、工长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每次200元处罚乙方。

12、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乙方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算余工程量和款项。

13、如因乙方质量工期达不到合格要求,甲方有权随时勒令乙方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及余下20%的款项。

14、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并处罚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15、乙方若有特殊情况停工或者其他事情,必须经项目同意,否则罚款5000元;

16、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岁的童工。

17、乙方必须为自己班组人员购买保险,若乙方未购买,若出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委托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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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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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92号文《商业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后湖国际艺术区

2.户型规格:_ 旧厂房改造 __ __ __ __ __ __ __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

4.委托方式:模式具体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

5.工程开工日期: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 月 日

7.工程总天数 天 。

第二条:工程价款

总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元)具体项目按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和施工图,项目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商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商业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方认可的设计的施工方案及预算施工,如项目变更则另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确定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验收后,工程质量按行业要求,非正常人为情况除外工程整体质量保修六个月,终生维护。如甲方提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材料供应商负责。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款尾款按5%收取。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需双方签字后生效。

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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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亮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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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镇

工程内容:______街道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_________ 万元,¥: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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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3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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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号

第二条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

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

同时乙方指派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

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

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8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

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1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1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一条以下1-7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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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电力建设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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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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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酒店弱电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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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弱电工程施工协议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依据: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设计图纸,现场签证单(加盖甲方公章)

二、工程承包范围

按照甲方双方确认的酒店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强电、弱电工程。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9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

五、合同付款与支付

5.1甲方与乙方的最终合同价,按以下内容执行西省建筑安装定额计价依据以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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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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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57.1 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 “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 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1)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2)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3)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 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 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 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1)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2)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 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 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1)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2)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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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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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20xx年9月国家住建部颁发制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一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励志天下 )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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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拨款分 次进行 | 拨款 % |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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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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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简单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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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原有一层因现须要加建二层,以包工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成达协议如下: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从主体到装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方面乙方应听从甲方的意见执行。

二、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____元付给乙方(包水电安装在内)。

三、质量要求:主体二层上下垂直误差应在2公分之内,不能超过2公分,砂浆应饱满,装修抹灰要求中级,偏差度应按施工规范实行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地板砖、无空鼓、歪斜、缺椤、掉角,其它装修应符合施工规范。

四、主体结构要求,板面筋布________,扎筋应按建筑施工强制性要求满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应按物理学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浇灌要求,立柱楼板、梁所有浇筑混凝土标号C20,立柱,梁无空洞和露筋,楼面平整无裂缝。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伤亡和第三者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付款办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望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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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变电站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2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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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三、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四、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 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 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 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 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___________乙方单位(章):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年 _月 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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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施工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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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合同,共同信守。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材及施工机具)

二、工程分包项目:

1、按图纸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监理部及甲方有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工程所有水电安装含所有避雷联接工程,所有临时用电及空开配电箱和机械用电的安拆、维护,临时灯具安、拆。

2、由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为水电到户的方式进行分包,给水在水井间接至每户厨房1.5米处且每户1管(即是说每户直接入一根给水水管),所有排水管含混凝土管接至主楼外2 1

米处,室内所有线管、线盒的安装、强电在电井间接至每户空开箱内,并安装空开,楼层所需电缆及双电源箱安装,楼道公共部分照明,弱电箱及可视管、电线管预埋到每户,消防安装工程(一次预埋),每户的空调孔预留、厕所、厨房孔洞及柱、梁、剪力墙、现浇板内线管线盒的预留预埋。

3、水电工自己所用机械、焊机、焊条、安全帽、安全带

和所需辅助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合同价格

1、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要求,含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有

临时用电及空开和机械用电的安拆与维护,以实际建筑面积 按照 元/m结算。

2、本协议书中所列费用为包干综合价,已包含施工管理

费。施工管理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费外,还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班、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伤、残、亡事故、工具用具(除甲方已安装的塔吊外)、劳保用品、医疗卫生等费用。

四、质量及工期

1、按国家相关建筑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根据

该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合理安排,结合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人员,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无条件加班。工期按建设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每延后一天惩罚 元,提前一天奖励 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2 2

期顺延。

2、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的工程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由于返工给甲方造成了材料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计算,在乙方当月的劳务款中扣除;若乙方所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同,又拒绝返工,甲方有权单方向外高价点包,点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劳务款中扣出。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场,其班组方单甲方结算60%给乙方,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其余工资不予结算,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6、垫付人工费和生活费,正负零以下按照该项工程量的 %支付劳务报酬;中途每八层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量总价 %;剩余的 % 月后付清。

7、现场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医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危险作业拴好安全带,如每 3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场地内不能随意大小便,如发现一次严惩。

五、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作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在施工中有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施工,不按规矩佩带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其它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0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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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脚手架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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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承建南京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二期奶茶生产线项目脚手架工程分包给乙方承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了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京喜之郎年产1320xx吨奶茶产品生产线项目、动力站项目。

2、工程地点: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喜之郎二期奶茶场地内

3、结构高度:奶茶产品23.5M;动力站6.3 M

4、建筑面积:奶茶产品36023.15-5556(钢结构厂房)= ㎡;动力站1803.3㎡

二、乙方承担的内容:

1. 脚手架包工包料(包资质、包材料、包检测、包施工、包安全、包验收) 本工程施工现场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木工支模用钢管、扣件及配件;搭设搅拌机防护棚、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四口五临边”防护;安全通道及施工梯的搭拆、其它安全防护设施搭设。

2. 提供该厂房满足施工用的钢管顶架及所需相应配件。

三、分包性质:

乙方负责提供脚手架用钢管及扣件、安全网、竹笆;按南京市级文明工地要求搭设。提供室内外梁、板、柱、基础、支撑钢管及配件。如乙方在搭设脚手架过程中出现材料短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脚手架底部垫层料由甲方提供。

四、材料要求

1、外墙钢管、扣件、安全网,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生产许可证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保证安监站验收合格。

2、外墙钢管扣件式脚手架使用的钢管符合JGJ 130-20xx-《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采用直径为Φ48.3的圆管、壁厚符合刚度要求。

3.提供的框架结构支模钢管长度数量必须满足层高要求,采用直径为Φ48.3的圆管,壁厚符合专项方案的刚度要求。

五、进度要求:

1. 乙方在搭设脚手架前,甲方组织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乙方脚手架施工需与土建同步,搭设高度应超出楼层一步架。乙方已搭设的脚手架成品,甲乙双方共同保护。甲方的卸料平台安装由乙方配合安装,未经乙方人员的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脚手架的任何连墙点、扣件、安全网、铁丝致使脚手架变形引起的质量、安全等事故,由甲方承担。

2. 提供的顶架数量必须满足土建工程安全施工及搭设方案需要。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指导,对各工序的质量验收,工程验收并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2、乙方进场的脚手架材料,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需确保材料安全。

3、乙方在外脚手架搭设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材料物资的堆放场地。甲方提供塔吊配合乙方施工,每层拆除内架由材料甲方清理干净(钢管、扣件不得从楼层抛下,否则损坏材料按市场价赔偿乙方)如不清理干净,乙方有权不提供上楼层的钢管、扣件材料,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引起进度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木工支模用的材料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5、甲方负责做好外墙脚手架底部基础垫层硬化处理,排水沟工作及排架位置指导工作,如因局部地基下沉原因造成的外架悬空均由乙方负责修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操作证等有关证件。

2、乙方编制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审批并按审批方案实施。

3、施工人员不得无故损坏乙方材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切割钢管。

4、乙方根据本工种实际、调配强有力的施工队伍,高素质的施工人员,落实施工进度要求。乙方的搭设进度如满足不了结构施工进度,每天处罚人民币5000元。

七、费用依据:

此工程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费用,甲方按图纸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5元(含税金)计算费用给乙方,此工程共计建筑面积约 3万㎡按图纸面积(增加、点工、延期另计)总价为约人民币135万元(工程结束按建筑面积结算),甲方所需乙方的点工按250元/工计算,其它以甲方签单为依据;建筑面积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计算,并遵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xx)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建筑面积。

八、工期及其它约定:

此工程一层室内钢管顶架搭设之日起至钢管顶架拆除之日止预计工期为六个月拆除;外墙脚手架预计使用工期为七 个月(内外架超一个月甲方不再另外付费用,包含春节15天),使用到期后如因甲方外墙施工未完工导致外墙脚手架不能拆除,甲方按每月付给3.3万元,作为延期工程款直至拆除完钢管日止。工程完工后甲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拆除外墙脚手架,如乙方到时不能按时拆除由甲方负责安排人员拆除(费用由乙方负责)。进退场均以签证单为准,如退场时甲或乙双方负责人拒绝签字,则以发出的拆除通知所确定的日期为准。

九、企业管理:

1. 乙方人员进场后需服从统一管理。甲方提供工人宿舍、食堂,伙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罚或直接处理违规人员,甚至乙方无条件退场。

2.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协议书” 。

十、付款方式:

甲方在框架结构一层(楼面标高6.6米)浇捣完成付工程总价的20%;在框架结构二层楼面浇捣完成(标高13.2米)再付工程总价的20%;主体结构封顶付工程再次付总价的30%;剩余款30%在工程结束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拆除,乙方自通知之日起在十天拆除完毕并全部清运出工地,再十天内双方经核实工程量一次性结算付清余款,若乙方拆除钢管延误,每天罚款5000元,若甲方不能按时按约付款,乙方随时停止提供材料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争议:

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持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庭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工程完工并结清各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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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电力资产委托运行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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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电力资产委托运行协议

委托方:________省__________供电局

受委托方:______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kv_______变电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建成投产。根据相关要求,该变电站投产后,甲方将在乙方供电营业区内的部分电力资产委托给乙方运行维护及使用。为明确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kv_______变电站的_______kv_______线终端塔至______#塔的_______km线路、_______kv_______线(架空绝缘线路_______km、_______kv电缆分接箱_______台、及联络______台电缆分接箱的_______kv电力电缆_______km)、_______kv_______线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维护及电能的输送与销售。

第二条 委托期为五年,委托期满双方可继续进行协商续签。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将委托资产交付乙方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按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运行维护。

第三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资产使用费,同时甲方不支付任何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费用。

第四条 委托期间,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质量及技术原则和行业标准要求对委托的电力资产进行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大修和相关的业扩报装及大修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要确保委托运行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承担因运行维护不善而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

甲方负责监管及资产技术更新改造,技术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当所委托的电力资产发生变更时(如接线方式、增容、减容等),乙方必须及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工作。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条 免责条件。经有关部门鉴定,委托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财产的损坏或灭失,乙方不负责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甲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协议在规定的委托期届满前十五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委托期限,应重新签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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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施工总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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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总承包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在我国,由政府颁发的企业资质充当了工程总承包的第三方认证,它是对企业能力的认证书,建设市场的准入证,同时又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制度。我国工程总承包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在全国推行至今已经20多年了,为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期间经历了多次变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国内外建设市场对我国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国建设行业企业资质制度适应新时期的变革。

工程总承包的界定

工程总承包是项目业主为实现项目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承发包方式,具体是指从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从决策、设计到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发展周期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国际上,并不是任何一种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两个以上的阶段交给一个组织承担的方式都是工程总承包,如,美国的设计建造协会(DBIA)对总承包的定义为: 设计-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简称为DB) 模式, 也称为设计-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单一责任主体(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这种模式下, 集设计与施工方式于一体, 由一个实体按照一份总承包合同承担全部的设计和施工任务。这里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总承包模式。

由此可见,只有所承包的任务中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才能被称之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阶段可以从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开始,单独的施工总承包或采购+施工总承包、采购+设计总承包都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列。

1、由于总承包合同中已经包含专项工程,因此,专业工程承包人只能从总承包人处再承包专业工程,也就是说专业工程承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一个分包合同,因此建设方不是该分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当建设方将专业工程收回时,总承包合同也就随之发生改变,建设方再次与第三方就该工程签订建设合同是一次重新发包。

2、关于是否需要重新报建的问题,从你给定的条件以及我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理解,工程的报建与合同的签订好像是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该工程属于招投标工程,那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每一次变动都应到相关部门备案,但这种合同的备案与工程的报建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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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卫生间施工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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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防水补漏维修施工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卫生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等总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6、工程质量:乙方应确保甲方卫生间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7、工程造价:卫生间防水每平方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工程量及方位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一切损失都有乙方负责。(包括对于楼下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工程总造价的90%给乙方,其余1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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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装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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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装修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__)92号文《商业工程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后湖国际艺术区

2.户型规格:_  旧厂房改造 __   __   __   __   __   __   __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

4.委托方式:模式具体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

5.工程开工日期:20__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20__年   月   日

7.工程总天数   天 。

第二条:工程价款

总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元)具体项目按合同附件《工程预算表》和施工图,项目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商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商业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方认可的设计的施工方案及预算施工,如项目变更则另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确定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验收后,工程质量按行业要求,非正常人为情况除外工程整体质量保修六个月,终生维护。如甲方提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材料供应商负责。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甲方分三次付款付款时间金额

签定合同后40%开工前   元

施工过半40%泥工木工基本完工   元

施工基本完工15%油漆完工   元

安装完成5%工程完工验收时   元

2、工程款尾款按5%收取。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需双方签字后生效。

2、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电 话:   电 话:

如甲方不能到现场沟通可授权委托代理人,职责与甲方同等。甲方授权代理人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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