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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管理规定优秀8篇 规章制度怎么写(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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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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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人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说明。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操作简便、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而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关于衔接时点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是因户籍变迁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乡之间多次变更的情况,因此可以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三、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方向和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四、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资金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因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五、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与职保之间根据缴费额度进行比例折算,则会出现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保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同时,按照对等原则,职保缴费一年将等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年限,这也是不科学的。鉴于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因此规定不予折算。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为了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六、关于新农保与城居保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七、关于重复参保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一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八、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

九、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一些接续办法。为统一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以本办法为准调整相关政策。

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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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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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厂家“标准接待流程”进行接待服务;

2.负责进厂保险理赔维修车辆接待,整理资料与客户达成维修协议,确认明晰的维修费用及交车时间,并将信息交达至车间;

3.负责保险理赔电话的管理,对于保险公司调度短信,必须做到5分钟之内取得与报案人的电话联系,做出正确的指引,及时回复联系方式的短信;如遇到需拖车情况,及时联系拖车并与顾客确认,每半个钟与双方取得联系,需等到拖车已到现场且一切处理完毕方可结束.

4.网点的开拓以及完成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2、 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常用办公软件;

3、 具有3年以上车险理赔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 精通保险条款和理赔流程,熟悉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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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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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利用公司提供的产品、客户资源以及平台,开发并维护客户关系;

2、坚守诚信理念,遵照银行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开展各类业务;

3、良好的销售技巧、沟通协作能力、信息搜集及数据分析能力;

4、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销售活动,进行营销活动的推广、实施。

5、维护客户关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及售后服务

任职要求:

1、性别不限,20-50周岁,良好的素养;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经验优先;

3、欢迎应届毕业生,有无工作经验均可;

4、我们将为你制定一系列的系统培训,帮助你快速的成长,提升业务技能;

5、对销售工作有较高的热情;对金融行业有浓厚兴趣,诚信,有梦想,有强烈的成功欲望,有信心,勇于挑战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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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保险公司督导岗位职责说明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保险,企业,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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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公司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合理设计、安装、调试,并按操作规程规定使用。

二、及时做好电气零配件材料申报计划,电量的统计工作,电房电气的定期保养、消防和卫生工作。

三、负责定期检查,排除隐患,及时更换老化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的漏电短路,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发现私自乱接、乱拉电线、损毁电器设备,及时向车间领导、公司领导汇报。

四、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保险、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员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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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在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劳动保障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乡村,保险,全文共 9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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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客观分 析当前我市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现状,用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调整办法,在全 市建立纯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将所有企业统一纳入城镇社会保险范围,使现有社会保障体 系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适合我市的市情,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为 加快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下面,我根椐市委常委、市长们讨论的意见,主要讲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 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早在1995年,就开始了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 全面探索。通过七年多时间的努力,社会保障制度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 用,对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转变农民养老观念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取得了显 著成效。一是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七年来,较好地实现了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的创新和突破。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对原有的企业、机关事业和农村养老保险办 法大胆改革,先后出台了机关事业、城镇企业、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改革了机关事业养老保 险办法,将原来养老保险费单一社会统筹改革为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突出个人帐户 运作的新机制。按照“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从1996年起积极探索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抓紧实施医疗保险配套制度改革,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社会互助、国家 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离休人员医药专项基金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专项基 金等制度。同时,还积极推进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社会保险“五保合一 ”的管理新机制,构筑起了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险体系框架,使社会保险制度开始步入良性循 环的轨道。二是扩面征缴工作成效显著。我们把开展养老保险作为“一把手”工程常抓不懈 ,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参保、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不予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予办 理小汽车等专控商品审批,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优晋级,通过行政的手段确保措施落实 到位。从1997年开始,我们每年都组织扩面征缴的专项检查。并从2001年起实行了城镇社会 保险基金由地税征收的改革。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覆盖面和职工参保率均达10 0%,城镇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覆盖面和职工参保率均达98%,全市有15.6万人参加了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覆盖面达70%,基金积累达4.07亿元,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基金积累在全国 县级市中领先。三是社会保障职能充分发挥。七年多来,我们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 服务工作,在全省率先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至去年底,全市32000余名离退休人员的养 老金和5000余名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金都实现由银行直接发放,保证了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 领到养老金,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失业保险金,推进了“两个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为 促进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帮助转制企业分流富余职工实现再就业,我们实行了职工劳动工 资、社会保险关系代理挂靠制度,累计有6800余名职工办理了代理挂靠手续,解决了自谋职 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后顾之忧,为探索社会化管理服务奠定了基础。 但我们也要看到,社会保险工作同样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 深入,我市的就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大量农村劳动力正加速向城镇转移;城市化进程不 断加快,农民耕地逐渐减少,土地收益不再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 加快,长期的低生育水平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这些都对社会保险特别是农村社 会保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不能 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较低。目前农 村养老保险养老人员7000多人,平均月养老金只有73元,仅相当于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 的一半多,这样的待遇水平远远不能使养老人员安度晚年,也很难对广大农民产生大的吸引 力。二是缴费比例不一,社会互助功能较弱。全市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中,既有镇村企 业的职工,也有部分纯农户。对企业职工的保费支出,由企业和个人各负担一半,缴费支出 在税前列支;而对于纯农户来说,这种个人储蓄积累式保险,全部由个人缴费,国家和集体 没有给予相应的补贴,社会保障的互助功能也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据统计,在全市27万多 农村劳动力中,有15.6万人参加了农村保险(但当年缴费的只有7.15万人),有{1.15万人 参加了城镇保险,还有10.3万人未能纳入保障体系,其中纯农户占了}很大比例。即使是 参加了农村保险的纯农户,也因为个人缴费的因素,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三是政策不配 套,扩面征缴较难。当前,尽管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已经纳入了城镇养老保险范围,但一批 原来的乡镇企业在改革转制后,企业性质难以界定,大部分仍游离于城镇保险之外;农村保 险和城镇保险的转移办法还不够明确,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和城乡劳动力的流动 ;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还无法衔接;一些企业还以种种理由 拖延办理参保手续等等。因此,改革现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针对上述情况,今年年初,市里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了专题调研 ,并由劳动保障部门经过认真的测算和论证,出台了《张家港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关 于将张家港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管理的意见》,目的是通过财政扶持的形 式,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民参保面,同时在全市所有企业中实行统一的城镇社会 保险制度,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一体化管理,于2003年1月起正式开始实施。这是全市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次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 度改革的意义:一是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坚持执政为民、实施富民工程的重要举 措。从我市情况看,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全市群众生活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农民人均 收入已经达到了6200元。但同时也要看到,农民的收入差距在拉大。目前,全市共有纯务农 人员76021人,其中男45至60周岁、女40至55周岁的纯农户约4.5万人。这部分人员由于年龄 偏大、文化偏低,再加上农业比较效益低,收入来源单一,已经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尽管我 们一直坚持对困难群体的扶贫帮困,但“老有所养”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近年来,我市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市镇村三级可用财力逐年增加,也为推行全市农民养老保险提供了坚实 的基础,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另一方面,将全市所有企业和职工纳入城 镇社会保险管理,全面并轨,统一标准,既是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维 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后顾之忧的应尽职责。特别是农保职工转为参加城镇社会保 险后,个人缴费增加不大,但待遇却可以大大提高,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待遇也有了切 实保障。应该说,这是为广大群众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件好事。全市各级干部一定要从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落实这两个政策作为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 手,真正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二是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推进公平竞争 、规范企业运作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我市所有制结构调整步伐在不断加快,外资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已经成为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传统意义上的乡镇企业不复存在 ,集体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已经打破。形势的变化要求劳动保障制度也要与时俱进,适应历 史发展的趋势,建立适应各类企业、覆盖所有职工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我市镇村办企业如 果继续实行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其缴费水平远低于城镇保险,不仅对企业员工将来的 切身利益带来影响,相对其他企业而言,也是一种不公平竞争。一些外资企业就提出,对本 地的镇村办企业实行农村养老保险,是一种地方保护措施,是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不公平待遇 。这种做法与WTO确立的“非歧视、透明度、公平竞争和市场开放”的基本原则是相违背的 。从企业内部情况看,过去的乡镇企业以农民为主,现在全市各类企业中,既有农民,也有 城镇下岗、失业职工,还有广大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用工对象日趋多元化。而在过去 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险制度下,企业职工未能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绝大多数乡 镇企业人员参加的是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少数乡镇科技人员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还有许多 私 营企业,有的借口是农村企业,只参加农村养老保险,逃避了为职工办理城镇社会保险的义 务;有的甚至连农保也不参加,完全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这种人为的政策差异,不仅阻碍 了城镇职工和社会富余人员流向镇村和私营企业的步伐,对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和人才资源的 合理配置都十分不利;而且在同一企业中实行不同类别的保险,同工不同酬,不按劳分配, 也容易引起劳资纠纷,影响企业的内在凝聚力。因此,对所有企业实行统一的城镇社会保险 ,促使企业全员参保,既是营造公开公平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规范企业内部运作的客观要 求,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三是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完善保障体系、优化投资 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市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虽起步较早,一直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随着市 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各项改革的深入,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 要,改革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广东、浙江等省对所有企业实行了城镇社会保险,昆山、太 仓、吴江等地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逐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并已经实现了原农保与城保的并 轨,常熟也制定了与城镇保险逐步接轨的镇村企业参保办法。此外,根椐上级有关精神,养 老保险将可能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地市级统筹,并最终实现省级统筹。如果我们不在地市级 统筹之前,将镇村企业职工纳入城保范围,将来影响的就是全市的职工和群众。目前,我市 仍有一些企业经营者、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对社会保险制度还不是很理解,对深化社会保险制 度改革持消极态度。有些人认为,实施农保与城保的并轨,给企业增加了负担,影响了投资 环境的改善,不利于我市经济发展。这种想法是非常片面的,也是极其短视的。事实上,建 立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是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必须承担的工作,国家和省出台多项社会保险 的政策,就是为了将原来由企业负担的员工老、病、工伤、失业等投资风险,通过社会保险 制度筹集的资金有计划地、有限度地代替企业支出,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也有 助于企业抵抗投资风险,轻装上阵,参与竞争。实施统一的城镇社会保险虽然使企业在费用 和成本上有所增加,但从企业的长远利益来看是减轻企业负担。当前,改善投资环境是政府 的重点工作,但优化环境并不意味着放松社会保障工作,相反,只有社会保障工作加强了, 社会稳定才有了保障,经济发展才有了稳定的环境。因此,我们一定要以创新的精神,认清 形势,服从大局,切实增强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把这两项政 策落到实处。 第二个问题,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全面把握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和 要求。 市政府这次出台《关于将张家港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管理的意见》和《张 家港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通过实施农保和城保的并轨,在全市所有 企业实行统一的城镇社会保险;通过各级财政扶持,在全市全面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应 该讲,改革的内容十分丰富,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市政府已经专门就此下发文件。由于这次 改革涉及的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牵涉的面也比较广,大家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对这 次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精神和实质,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这里,我就这次改革过程 中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再强调一下。 一、关于对象的区分 《意见》和《办法》对改革的对象已作了明确界定,关键是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市政府 《关于将张家港市所有企业及其职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险管理的意见》,主要针对按照原有关 规定允许参加农保的企业和职工。从今年1月1日开始,这部分企业和职工不再参加农保,原 有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停止执行,全市所有企业和职工全部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二是按照国家 法律规定,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 投资企业以及城镇私营企业,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但其中的少 数企业,以前只参加农保,并未参加城保,甚至一些企业整体不参保,这些企业必须纠正, 该补的补,该改的改。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察,督促整改。今后所有企业,不论其所有制 性质,都必须参加城保,企业职工不论是外地还是本地,都要缴纳城镇社会保险。三是原来 参加农保的纯务农人员以及除在企事业单位务工和已退休的人员之外,具有本市户口,年满 18周岁的农村劳动力,今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张家港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 农民养老保险。 二、关于过渡期的设立 对农保和城保实施并轨,在全市所有企业实行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市委、市政府多次商量 ,慎重决策。考虑到参保企业并轨后的负担等多方面的因素,经研究决定,对并轨工作设立 过渡期,要求从2003年1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实现农保和城保的平稳过渡。在2003年1月1 日至2004年6月30日、过渡期前一年半的时间内,企业可只参加养老保险一个险种,缴费基 数按当年度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费比例与当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 致。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也就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企业必须参加养老、医疗 、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缴费基数可以按上年度苏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这 里,大家要明确三点:第一,过渡期只有两年半的时间,2005年7月1日以后,全市所有企业 按照正常的缴费基数,缴纳五大保险。第二,在过渡期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适 当提高缴费基数,也可以同时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第三,过渡期 内,各单位都应严格按规定参保。设立过渡期,主要是考虑企业承受能力,但决不允许不参 保。过渡期内不参保,过渡期后参保,一律按历年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并必须从2003年1 月1日起,补足五大保险和所有利息。 三、关于养老待遇的享受 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待遇的享受,关键是看个人的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帐户。《意见》规定 ,原参加农保及按有关规定允许参加农保的企业职工,其缴费年限统一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起计算,并按城保规定重新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于2002年12月31日的企业在 册并在办理录用时未离开企业的职工,凡是劳动保障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认可的工作时间,可 以补缴社会保险,但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补足后,承认缴费年限。为 防止人为凑足最短法定退休缴费年限,《意见》明确规定,补缴社会保险,必须从职工最后 一次进本单位时起补缴,最早从1986年10月补起,不得任意扩大或缩短应补缴时间。农保转 城保后,原农保帐户保持不变,按农民养老保险的记帐利率记息。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先由 原农保帐户金额抵缴,不足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原农保帐户经抵缴后仍有剩余的,应全额 退给个人。 参保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养老待遇,必须符合城保退休条件。2008年6月30日前 到达退休年龄、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20个月以及2008年7月1日后到达退休年龄、城镇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80个月的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退职和退休待遇,农保帐户金额一次 性支付给本人;不符合退职或退休条件的,由职工本人选择按月领取生活费或一次性领取养 老金。选择按月领取生活费的,原农保帐户金额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选择一次性领取养 老金的,原农保帐户金额可参照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待遇。 四、关于农民养老保险的补助 《张家港市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对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个人帐户的建立以及养老条件 和养老金计发办法,都作了详细规定。缴费比例统一以全市上年农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 目前暂统一按16%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养老保险手 续时,为参保人员设立;养老条件和养老金计发办法根据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确定。 与原来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不同的是,《办法》提出了对农民进行集体补助的办法。对男年满 45至60周岁,女年满40至55周岁,以种植个人承包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纯农民,养老保险费 由个人缴费50%,市财政负担缴费总额的25%,镇村负担25%。对被列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 象的人员,个人不缴费,全部由集体帮助缴纳,其中市财政负担缴费总额的50%,镇村负担5 0%。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不满规定年限,可以延长缴费年限,继续缴费,但男最 长不得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得超过60周岁。延长缴费期间,符合补助条件的,集体继续进 行补助。对延长缴费后仍然不符合养老条件的,允许本人按当年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一次 性补足缴费年限,但集体不再给予补助。这里明确,如果除低保对象外的个人不缴费,市、 镇两级财镇一律不予补助。个人按规定缴了费,镇、村补助必须到位。 第三个问题,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顺利推进 ,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摆上位置,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都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农村社会保险 制度改革政策,消除一切不利于改革的思想顾虑,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把这项涉及千家 万户、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 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第一责任人,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 局出发,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市里整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 规划,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改革步伐。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分工,任务到人,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确保全市农保改革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农民的参保情 况及农保转城保的企业数和人数作为各镇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与年度考核评比挂钩 ,并建立通报制度,完成情况每季度予以通报。 二、强化教育,确保宣传发动到位。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涉及全市所有企业、职工和农民利益的重大改革,没有各方的理解 和支持,改革就无法顺利进行。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始终,面 向企业经营者、面向广大职工、面向全社会,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依靠群众,让群众自己保 障自己,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社会劳动保障的法规政策的透明度、公开度 ,依靠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宣传部门和新闻机构要坚持正确的舆 论导向,通过法制讲座、政策普及、典型宣传、深度报道等方式,积极宣传农村社会保险制 度改革,把改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改革,营造促进改 革的良好环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举办宣传周活动,发布公开 信、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制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各镇也要通过 有线广播、宣传栏、开设政策宣传专场等形式,把政策送到企业,送到各家各户。要下大力 气纠正一些对保险制度改革的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如有的认为自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微 利企业,经济状况不好无力负担城镇社会保险;有的认为企业年轻职工多,参加城镇社会保 险是“吃亏了”;还有的企业认为外地工流动性大,没有必要参加社会保险,等等。各镇、 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对重点企业上门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正使广 大企业主明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大势所趋, 早参保早主动,晚参保就被动,从而提高参与改革的自觉性,保证农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群策群力,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各镇要按市里的统一部署,对已登记、参保企业和人数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分类排队,突 出重点,严格要求,规范操作,保证新办法的顺利实施。特别是对本地的纯农户,要摸清底 数,掌握实情,加大对镇村补助资金的调控力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劳动保障部 门要强化劳动监察机制,将劳动监察和依法参保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要加强与各镇、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共同 推进改革进程;要密切关注政策执行中的难点问题,正确把握新情况,增强预见性,及时提 出相应对策,使政策更趋完善,更具有操作性。工商部门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各单位 的登记及变更情况,特别在年检工作中,对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障的企业要严格把关,主动 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市地税部门要积极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努力 提高基金收缴率。尤其是全市所有企业实施城镇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数将会大幅上升,要提前做好基金征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基金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用足、用好财政扶持政策,确保财政补贴及 时到位。各级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也要把社会保险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大事来做, 多形式开展服务工作。要注重依法管理,实施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精简办事环节,提 高办事效率。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做到各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各项措施都有专人落 实,各种问题都有专人解决,跨部门的问题有专人协调,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全市各镇 、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要从大局出发,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 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发展。 同志们,深化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已正式启动,我们既要看到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 性,又要看到改革的有利条件和积极意义。只要我们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积极稳妥的态 度,扎扎实实的工作,不断加大领导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工作力度,我们就一定能圆 满完成任务,为全市的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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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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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系现有客户,掌握团队工作进度和方向,策划组织实施各类促销及公关事件及执行方案;

2、制定年、季度度传播策略方案,审核、撰写相关稿件,项目总结报告等;

3、品牌策略及新品发行计划、品牌及产品广告传播策略;

4、广告表现及媒介投放分析;

5、监控工作质量,与目前所服务部分客户对接,沟通日常工作内容,及时根据客户要求和情况变化,提供专业化的解决方案;

6、协调各部门关系,协调上级完成团队的管理、培训及新业务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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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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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医疗规章制度

第一节共同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员或收治涉及法律问题、公安部门正在审查的病员。

6、收治有自杀倾向的伤病员。

7、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8、需要重大的经济开支时。

二、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行。

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三、院总值班制度

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四、消毒隔离制度

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五、处方制度

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表格,报医务科,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由院长批准,通知药剂科,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于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六、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手术室

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供应室

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特殊检查室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七、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每周一次,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总结本周工作,研究部署下周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护士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总结护理工作,公布检查评比情况,交流先进经验,指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布置新的工作任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会议。

3、全体护士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主持,请院领导参加,进行半年工作总结,弘扬成绩,表彰先进,指出存在问题、制订改进措施,布置今后的护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4、护理晨会: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时时间召开由护士长主持进行护理日夜交接班,护士长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安排护理工作计划,进行护士业务提问及护理教学提问等。

5、将查房内容及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

八、请销假制度

(一)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职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职工探亲原则上一次休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分两次休完的,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3、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

4、职工学徒、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5、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享受生产假,不享受当年探亲假,路费可按探亲规定报销一次。

6、职工的配偶与职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亲。不再另给探望父母假。

7、职工在探亲期间,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应持当地交通部门证明,向人事科申报。

9、在3月底以前结婚的职工,可享受当年度探望配偶假;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计3个月,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

10、“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假不包括在探亲假之内。

(二)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病、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

凡探亲、事假、工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病假条办理手续,否者一律按旷工对待,不给报销医药费。

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出具证明和医务科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不能胜任工作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关于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务院国发52号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休期间的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三)事假

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因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诉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除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除工龄一年。

(四)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均按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由保健科同意,院计生办审批,人事科备查。

(五)丧假

工作人员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超过三天按事假对待。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时间不计在丧假之内。

(六)公伤

职工因工负伤,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经技术委员会讨论鉴定。确认为工伤后,写出书面材料,按有关工伤规定享受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九、挂号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在开诊前15分钟即应挂号。

2、按规定在处方上认真填写初诊病人姓名、性别、年令、工作单位、医保号、就诊科别、日期等。

3、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4、按规定填好报表,及时将挂号费收入上交收款员,并到财务科进行销账。

5、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文明用语、服务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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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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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药品管理考察报告

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

应日、韩两国制药工业协会的邀请,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的由分会、国家发改委及北京、河北、天津、黑龙江、上海等省市有关人员组成的代表团,于2005年10日至21日赴韩、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访问,参观考察了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日本厚生劳动省、日韩制药工业协会、日本顺天堂医院、药品研发企业等有关部门,听取了有关方面的介绍,并与有关人士座谈,重点考察了两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尤其是老年人医疗保险问题和两国药品定价及管理办法。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

韩国健康研究中心所长李相二教授为代表团介绍了大韩民国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该制度实施于1977年7月1日,最初仅纳入拥有500个以上职工的企业,以后逐步扩大参保对象,历经12年,实现了全民医保。

1.韩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韩国国民健康保险的适用范围

据2004年提供的数据:韩国总人口为48.2百万,其中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占96.9%,另有3.1%为医疗保护人口,是健康保险的补充部分。

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职工参保者(包括企业劳动者及被抚养者、公务员/教职员及被抚养者两类),占总人口的52.6%;另一部分是地区参保者(包括农村和渔村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城市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两类),占总人口的44.3%。

医疗保护人口是指无能力支付医疗保险费者,这部分人群的医疗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是医疗保险的受益对象。为提高管理效率,政府将其委托给国民健康保险机构统一管理。

1.2国民健康保险管理经营体系

2000年以来,国民健康保险为单一的管理经营体系,由独立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代替政府管理,其职责就是负责体系的运转和操作。该体系有五部分组成。其中,保险福利部为政府部门,主要起制定政策、管理监督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作用;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为一中立机构,主要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医保结算的申请,经过审核将结果报告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所有医疗机构被依法强制性规定为国民健康保险的服务提供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每月向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提出结算申请;参保者按规定缴纳保险费,至医疗机构就医时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主要执行保健福利部的政策,根据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的审核结果将医保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

1.3健康保险的资金来源

1.3.1保险费缴纳

参加者的保险费分为企业职工缴纳保险费和地区参保者缴纳保险费两种。

企业职工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月保险费=标准月酬数*保险费率(在月资的8%以内,目前为4.31%)来计算。其中,一般劳动者与公务员的保险费由雇主和被雇佣者各负担50%,私立学校教职员由被雇佣者、雇主、政府分别负担50%、30%、20%。

地区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每户保险费=标准收入点数*金额/点(目前每点126.5韩元)来计算,年收入超过5百万韩元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收入和财产来确定,5百万韩元以下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经济活动(如性别、年龄等)和财产来确定。

1.3.2政府补助金

政府补助金主要用于地区参保者医疗费用支出部分的50%,其中40%来源于一般税收,10%源于烟草负担金。

1.3.3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构成

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中保险费占83%,一般税收占14%,烟草负担金占3%,国家财政补助占了较大份额。

1.4国民健康保险本人负担金制度

对于在综合性医院、医院(小型)或诊疗所的住院病人需自负住院总医疗费用的20%;对于门诊病人则根据就诊医院性质等不同,个人自负的比例和金额也有所不同。综合医院由本人负担医疗费用总额的50%,医院(小型)由本人负担40%,诊疗所由本人负担30%(总费用不超过15000韩元时,65岁以下者自负3000元65岁及以上者自负1500元)。

2.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为强化保险者作用所做的努力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旨在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社会安全保障水平,主要在预防疾病、提供服务和信息等方面不断努力和完善。

2.1健康检查事业

检查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提高检查的时效性和受检者的满足度;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提供可用资料。综合分析健康检查的结果,反映检查制度的研究及改善现况,同时还用作后续管理资料,以给参保者提供不断改进的高质量服务。

2.2增强健康的活动

管理健康需注意的人群。对检查结果异常的,通过基础体力检查,引导个人进行适合自己健康水平的日常健身运动。

发展肥胖者运动管理示范事业。

发展健康运动事业。通过健康运动,在事前消除危害健康的因素,通过长期宣传,强化预防功能,提高地区居民的健康认识。设立肥胖儿童教室,开展宣传活动,进行身体成分分析器测量等。

2.3对合理使用医疗条件进行支持活动

支持慢性疾患者进行适当的使用医疗,提高健康水平,以健康保险财政的节减为目的。对特殊病例进行个案管理。

引导合理的医疗使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次数,对高频率使用者进行就诊咨询管理。

2.4对参保者所遇困难的处理

确认医疗机构对参保者征收的诊疗费是否适当,通过返还多收取的费用来处理参保者所遇的医疗费难题。

解决医疗使用过程中的困难。对医院的诊疗程序等参保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和不便事项,通过谈话、介绍等方式来解决。

2.5医疗使用咨询

提供医疗供应方的情报。立足于参保者对医疗机构选择和使用上的便利,给参保者提供准确与可信赖的医疗使用上的便利信息。

提供经过选择的健康、疾病信息,根据参保者医疗使用上的选择提供便利,以及防止因对疾病的自我判断导致的健康恶化状况。

提供健康危险评价服务。根据和健康相关的生活习惯、家庭、环境因素等评价个人的死亡危险度的方法。提供改善健康的资料,目的在于引导生活习惯发生变化,使人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2.6强化健康保险的保障性

对保险者发展健康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再定义:强化自律性和责任性。

(二)韩国药品定价和管理

1.基本情况

2000年7月,韩国政府进行了一项重大的改革,即将医生的开设处方与药剂师调配药品的职责分开,也就是所谓的医药分业。但医院尚保留部分药房,为住院病人提供输液等药品服务。处方药均在医疗保险范畴,部分非处方药品则根据适应症等来确定是否划归在医疗保险范畴。目前,韩国的处方药有22000个品种,非处方药有5000个左右品种。患者手持医生处方可至国内所有药店购买处方药,政府为了减少财政支出,规定药剂师有权将医生开具的药品更改为同类等效且价格更为便宜的药品,并将两种药品差额的30%奖励给药剂师。

2.药品定价

处方药均由政府定价,政府制定的是最高支付价。对于仿制药品来说,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第二个至第五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第六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的90%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进口药品在韩国定价时需参考英国、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瑞士七国的价格情况。政府为了鼓励国内企业的制药开发能力,将国内自行生产的原料制备的国内药品制剂与国外原研药定于同样的价格。

3.药价调整

除了政府认定的小比例药品流通机构外,一般制药企业的药品均直接销售到医疗机构。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四次药品流通和药价销售情况调查,如发现药品的政府定价与零售价有差别,则采取价格下调。

二、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医疗保险制度

让所有的国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医疗服务是日本医疗供给体制上的一个重要的特点。1961年,日本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全民皆保险制度”,使日本的所有国民都成为了医疗保险的被保险者,在法律上均享有医疗保险的权益。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发育地比较成熟,根据2000年WHO报告,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国际评价和国民健康寿命均位列第一,这与日本较为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密切相关的。厚生劳动大臣政务官藤井议员及劳动省有关人员分别为代表团详述了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营情况,并重点介绍了老年人医疗保险的现状、困境和进一步改革思路,这对我国的医保改革也将有所裨益。

1.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医疗保险制度的构成

日本的医疗保险从大的方面来讲可划分为被用者保险、国民保险及以两者为基础的老人医疗。

1.1.1被用者保险。

被用者保险包括政府掌管健康保险(面对中小企业,由政府运营)、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由大企业运营)、船员保险、各种共济组合(国家和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职员)。

1.1.2国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是由市町村运营的,以居住地范围内的一般居民、自营业者和农民为对象。

1.1.3老人医疗制度

老人医疗制度针对的是加入被用者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中的70岁以上者,或65岁以上70岁未满但被确认为残疾或卧床不起者。从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老人医疗对象的年龄将分阶段地提高到75岁(每年提高1岁)。

1.2医疗保险资金来源

1.2.1保险费缴纳

企业在职职工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通常是8.2%。其中,个人和单位各承担50%;国民健康保险的资金缴纳,一般与养老保险的缴纳合并计算,分ABC三种类型进行测算。类型A:根据各家庭前年度的所得来计算;类型B:一个家庭的缴纳数按照其人口平均计算;类型C:不论收入和年龄,根据加入人口数平均计算。

1.2.2政府分担

为确保国民健康保险能持续运营,国家和地区政府给予财政投入。对低收入者减免的保险费,按照国家1/2、都道府县1/4,市町村1/4比例分担;对医疗费用过高的市町村,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极政府进行费用审核。过高的医疗费,除用保险基金补偿外,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政府各分担1/6。

1.3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

由于日本急速的少子女高龄化进程、经济形势低迷、医疗技术进步、国民健康意识改变等医疗相关环境的变化,医疗费用支出逐年攀升,对国家财政产生了明显的压力。2002年,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修订中,对个人负担比例作了调整。修订后的个人负担比例为:70岁以上者自负10%医疗费用(收入在一定水平以上者要自负20%);3至69岁者自负30%;3岁以下者自负20%。为确保加大个人负担力度政策的平稳实施,同步还配套实施“高额疗养费制度”,即设定月个人支付医疗费的上限,超过上限后的医疗费予以减免。

2.老人医疗

2.1现行老年人医疗费总体情况

日本人口的老龄化进程迅速,而且高龄化趋势明显,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0%(预计中国在2040年将达到此比例)。目前日本人口平均寿命为男性79岁,女性86岁,占世界首位。老年人的医疗费支出明显,占总医疗费的比例高。2002年数据显示:65岁以下者人均年医疗费用为14万日元,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人均50万日元,而75岁以上者人均高达79万元;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的比例为26.7%,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占23.2%,预计到2025年,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比例将上升到48%,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医疗费用比例略下降到21%。老年人医疗费的增长对国家财政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为促进医疗保健事业,政府认为有责任保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医疗费的过快增长。

2.2老年人医疗费负担构成

现行70岁以上老年人医疗费构成除个人自负10%外,余下90%部分由保险资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保险资金负担余下部分的54%,财政负担余下部分的46%(国家2/3、都道府县1/6,市町村1/6)。

2.3改革现行日本老人医疗制度的初步设想

鉴于目前存在的老年人医疗费增长快、财政负担重、老人医疗制度的运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厚生劳动省正积极研究建立全新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确定合理的老年人自负比例,明确医疗费负担主体和缴纳保险费主体,从而不再依赖于年轻人保险费的支撑,也可使年轻人缴纳保险费的负担趋于合理,不致过重。力争实现年龄段之间、保险者之间的保险金公平化、制度运营责任主体的明确化。

3.2006年国会提案

在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国民健康保险和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的财政基础薄弱,政府掌管健康保险由政府独自运营,不可能兼顾地区差异而引发矛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厚生劳动省考虑在2006年国会提案中将被用者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分别以都道府县为单位轴系轴心进行再编统合,以稳定保险者的财政基础,发挥保险者功能。

4.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深对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感性认识和理解,代表团参观了一家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顺天堂私立医院。该院目前有2273名员工,开设30个科并设立1020张床位。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日门诊量约为3763人,日住院量约934人。代表团听取了院方的基本情况介绍,并实地参观了门诊服务科、挂号处、病历管理处、药剂部、药品供应仓库、医疗保险室等部门,对医院的业务流程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令人感触颇深的是:医院的管理在各方面都真正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医院在门诊设立服务科,由7位高素质的服务人员组成,并配备30台轮椅,其主要职责是面带真挚微笑主动询问患者需要和缓解患者紧张情绪,为行走不便的患者提供轮椅,佩带手语胸牌人员提供手语方面的服务;挂号处井井有条的管理使得原本熙熙攘攘的大厅变得秩序井然、悄然无声,有专人负责建立初诊患者的电子病历、有护士确认患者执行医嘱的过程、由电子屏幕显示电子病历处理的结果、有专人协调各科室床位的收治;医院药剂部配备有84名药剂师,药房的操作流程是医生的处方由计算机系统传送至药房,经药剂师确认后至配药部门配药,再经药剂师审查后送至患者手中。一张处方需经药剂师两次确认,从而大大降低了出错率。据介绍,患者可以根据医生处方自行选择在院内药房(附属于医院)或在院外药店取药,同一药品在院内药房购买通常比药店便宜,理由是药店的药剂师会提供用药方面的指导从而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与韩国不同,目前日本药店的药剂师无权更改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药品,约有5%的患者会选择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医院的药品供应仓库主要负责采购药品、住院注射剂配制和药品出库管理,还配备有突发自然灾害所需的急救药品;医疗保险室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结算。医院的医保费用向审查机构申报结算前,先由该部门5名工作人员和2名医生进行内部检查和把关,仔细检查每位参保患者检查通知单的内容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旦由审查机构检查并发现医院差错,将大大影响医院的声誉和保险金的支付保障,因此医院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据了解,经过医院的努力,在门诊每月60000张处方中可能有200张被拒付,拒付率也较低。医院按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前月的医疗费用,经过审核,实际支付时间为三至六个月,期间的医疗费由医院自行垫付。

(二)日本医疗保险药品定价和管理

1.总体情况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有关人员向代表团介绍了日本药品定价方面的有关情况。据介绍,从2000年以来,虽然全国医疗费和药品费的支出均在增长,但药品费占医疗费的比重基本维持在20%。日本的药品流通均由批发商代理,实行全国统一药品零售价政策,不存在不同地区、以及医院与药店的价格差异。国家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药品价格,是在国家医疗保险体系下,保险人付给医疗机构的补偿价格。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的价格可以通过与批发商协商而低于补偿价格,因此在销售价格和补偿价格之间仍存在差价。药品价格统一由厚生劳动省确定、颁布,一般过程是厂家(公司)申报,厚生劳动省组织相关的专业协会评定,通过评定后颁布实施。各类新药(包括新的化学结构实体在内)每年四次(3月、5月、8月、9月)载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仿制药品每年一次(7月)进行调整。

2.医疗保险药品药价核算原则

基本原则是:医疗机构采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市场实价)加上稳定药物流通的调整系数(调整前药价的2%)所得金额即为新药价。

特殊原则是:后上市药品要比已是医保药的先上市药品价格下调4-6%;对市场扩大、疗效变化、用法用量变化、亏损品种的药品价格进行再审核。

3.新药价格核算

3.1核算方式

3.1.1修正加算

对于在目录中有同类药的新药来说,其价格根据目录上现有参照药品的价格进行计算,参照药品的选择依据是具有相似的适应症、化学结构、治疗效果等。新药的价格在参照药品价格的基础上根据其创新性、实用性、市场性因素进行不同比例的加价;对于在目录中无同类药的新药来说,没有参照药品,则根据成本计算新药价格。成本主要考虑生产(进口)成本、销售费、管理费、营业利润、商业费用等因素。

3.1.2国外平均价格调整

在根据相似疗效比较方法、成本价计算方法核算的制度性界限以内,若有同一组分等药物在国外已经上市,则需用该国外流通价格做一定调整。其中,新收载品如果是对已收载品增加规格,则不做调整。国外平均价格是指参照美、英、德、法四国参照药的价格算术平均值。如新药的价格超出国外平均价格1.5倍时需下调,低于国外平均价格0.75倍时需上调,上调幅度限于原新药价的2倍。

3.2核算程序

新药经批准后,厂家(公司)即可申请进入药价收载,由药价核算组织进行第一次核算,核算后公布核算方案,厂家(公司)如无异议,则由有关部门向审议会报告核算方案;如厂家(公司)有异议,则提交意见书进行第二次药价核算,核算后将核算方案向审议会报告,方案通过即可进入药价收载,每年四次。

4.仿制药品

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如果已有其他仿制药品列在目录上,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只能按照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确定。如果包含某一有效成分的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及已经上市的药品数量超过 20个,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则在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的基础上再乘以0.9。

5.药价调整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为代表团简单介绍了 药品上市后的价格调整情况。政府每两年一次由中央医药品协会组织进行药品市场调查和药价调整。据粗略统计,2004年对11500左右个药品进行药价调整,其中约80%的药品给予价格下调,仅100个左右药品经再核定后予以上调。鉴于医药市场的特殊性,政府正着手考虑将药价调整期由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

6.药品研发

据藤井议员介绍,日本医药品市场占全世界的份额分别从1994年的21%、1998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11%,与此同时以加拿大和美国为主的北美医药品市场从1994年的34%、1998年的42%上升到2003年的49%。因此,日本政府也积极鼓励国内制药行业提升药品研发能力。本次代表团也参观了日本田边制药位于东京的一个研究所,研究所的环境、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先进的仪器设备、电脑自动化系统等都给代表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7.医药分业

日本也已实行一定程度的医药分业,患者对这一改革的评价也颇高,理由是医药分业后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更好,原本在医院药房取药后便了事,而在药店取药后药剂师会提供更为详细的用药说明。

三、考察后的几点启发

虽然本次代表团在日韩考察的时间不长,对两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方面的了解也比较粗浅,但仍感到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一)提升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日韩两国经过多次的体制改革目前均已实现了全民医保,使全体国民真正享受到了平等的医疗服务,这其中国家财政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中国第三次卫生普查结果显示: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这一数据说明中国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政府应该承担起国家医疗保障事业的重任,积极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确保制度公平。

(二)加快医疗保险立法

无论是韩国还是日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均有法可依。而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面对防不胜防的欺诈骗保现象却无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急需制定和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法。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目前日韩两国尤其是日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医疗费上涨,国家财政负担日趋加重,为此两国政府也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这一难题。这一现象在我国也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我国医保基金筹资渠道单一,且退休人员不缴费,可否尝试适当延长在职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趋势给基金带来的压力。

(四)加强三医联动,适时实行医药分业

中国目前的药品费支出占总医疗费支出的60%左右,远远高于日本的20%和韩国的28%。这与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现状、药品定价和流通领域的不规范等因素有关,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业也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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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保险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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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搜集客户的资料并进行沟通,开发新客户;

2、通过驻场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客户需求, 寻找销售机会并完成销售业绩;

3、维护老客户的业务,挖掘客户的最大潜力;

4、定期与合作客户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任职资格:

任职资格:

1 、能吃苦耐劳,口齿清晰,普通话流利,语音富有感染力;

2、 对销售业务工作有较高的热情;

3、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优秀的沟通能力;

4、 性格坚韧,思维敏捷,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承压能力;

5、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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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南非、埃及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制度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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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埃及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制度考察报告

南非、埃及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制度考察报告

2004年5月10日至21日,中国劳动保障学会医疗保险分会赴南非、埃及考察团一行13人在韩凤团长的领导下,分别对南非、埃及两国的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考察,期间访问了南非国家社会福利部和亚非保险协会及埃及的东方保险公司、国家保险公司等,并与两国人民进行了直接接触和了解。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南非、埃及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和我们所受到的启示报告如下:

一、两国概况

(一)南非

南非(Republic of South Africa)位于非洲大陆最南端,东、西、南三面濒临印度洋和大西洋。总体以高原为主。南非位于南纬19度至33度的半沙漠和沙漠地带,全国2/3以上的面积气候干旱,水量充沛的河流不多。全境大部分处副热带高压带,属热带草原气候。2001年,南非国民生产总值6380亿兰特(合1129亿美元)。南非分9个省,实行三权鼎立制度,行政首都是高登省的比勒陀利亚,立法首都是西开普省的开普敦,司法首都是奥兰治自治省的布隆方丹。

南非面积为1221037平方公里,总人口为4,329万(2000年统计),全国人口密度36人/平方公里,主要分非洲人(黑人)占总人口的77.6%、白人占10.3%、有色人占8.7%和印度人(亚裔)占2.5%四大种族,系多种族、多民族国家,享有“彩虹国度”美称。城市人口占53.9%,仍趋上升。世界银行统计,1999年南非人均预期寿命57.1岁。

(二)埃及

埃及全称阿拉伯埃及共和国(The Arab Republic of Egypt),1952年埃及建立共和国。位于非洲东北部,全境96%以上的土地为沙漠。面积为100.2万平方公里,人口7000万(2002年)。穆斯林约占84%,科普特人(信奉东正教)约占11.8%,此外还有努比亚人和贝都因人。全国分为八个经济区,每区包括一或几个省,共26个省。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985亿美元,侨汇、旅游、运河和石油工业,构成埃及四大外汇收入。人均月工资政府机关70-100美元,私人企业人均150-200美元。

埃及政体是总统/议会制。首都开罗(Cario),是埃及政治文化中心,著名的金字塔和狮身人面象位于开罗市西南郊。

二、两国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险制度

(一)南非

南非中央、省和市三级的管理模式,中央负责统一制定政策和总体规划,并对各地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社会福利金的发放是否符合中央的要求。省(全国共九个省)和市两级落实执行。中央设立社会福利部,主要目的:一是为正常人提供社会保障服务;二是为弱势、残疾的、低收入的、贫穷的人提供服务。社会福利部在9个省都设有办公室,配合地方开展社会保障工作。

除社会福利部外,南非其他政府部门也参与为其国民提供社会保障,一是卫生部,负责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改善一些黑人的居住、生活环境等;二是劳工部,负责失业救济,失业人员可以领到4-6个月的失业金;三是交通部,因交通事故受伤害后的理赔办法由交通部负责确定。黑人居住在黑人区,交通事故率高,交通部就有责任设立意外交通事故险。

新南非十年来正在进行调查研究如何将穷人纳入到社会福利制度中来。南非全国总财政收入1个兆,其中有460亿划归社会福利部,用于救助800万贫穷、残疾人员。因为用于救助的钱是有限的,所以在南非必须是最贫穷的人才能得到政府的帮助,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家庭都列入到救助对象,主要有:①无人供养的老年人;②没有工作的残障者;③无人供养的孤儿等。社会福利金发放的年龄范围是:老年人女士60岁以上,男士65岁以上;残疾人女士18—59岁,男士18—64岁。政府也将部分社会福利用于资助学生上学、救助病人、为低收入户建房、为参加二次大战的一些老兵提供帮助等,同时要求学校减免穷人费用,医院减免穷人医疗费用。南非分别在中央和省两级设立了评估监督小组,检查各地社会福利政策的落实情况,还有审计长,检查社会福利金发放情况。中央还设立人权委员会,每年对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向国会提供报告,政府和总统是非常重视人权委员会的报告。同时还有非官方组织对社会福利制度进行监督。

南非实行完全开放的市场经济,同时由于长期的种族歧视,导致贫富悬殊很大。现在就业机会很少,失业人口很多,占总人数的一半。十年来,南非政府一是积极帮助就业,二是致力于摆脱贫穷。劳工部设立失业救济金,年收入不到13000兰特的就可以得到救济。

南非未建立明确的医疗保险制度,但政府规定,所有公立医院都有义务无偿地为穷人、老人、孤儿、残弱人员提供免费诊治,由卫生部统一结算费用。因为收费低廉甚至免费,适合低收入户,全国约有90%的人口在公立医院就诊。也有一些公务员、私人老板等前往私人医院就医,政府与私人医院合作,个人交1/3,公司为其交2/3。高收入的白人基本不去公立医院就医。政府鼓励发展商业保险,全国有十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养老、医疗保险,由个人投保,政府不介入,参保人员基本上都是一些高收入群体。

(二)埃及

埃及的社会保障制度是1992年建立的,并于1994年、1975年两次变化,主要覆盖政府部门、机关、企业(包括农村的企业)。埃及法律规定必须参加政府的医保体系,同时允许选择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人员脱离政府医保。全国有1700万人参加了政府医疗保险,其中就业人口由劳动部下属的社会保险局管理, 没有就业的人员由卫生部下属的医疗保险局管理。政府公务员主要参加政府保险,也可参加政府不能提供的保险(主要是盈利部门)。

埃及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企业主缴纳15%,雇工个人缴纳11%。其中企业缴费中的4%和雇工缴费中的1%,合计5%为医疗保险金,政府另外给予补贴。医疗保险金先交到劳动部社保局,提1%做工伤保险费后,另外4%由卫生部医疗保险局管理,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工伤保险费用于运送和治疗伤残人员,最高期限补偿为半年,超过180天就拿伤残费。50—60岁之间退休的人员保险金非常少,约占5%。若60岁以后退休的即可得到退休前工资80%的退休金(已扣税,实际上是100%)。退休人员如愿维持原来医疗保险待遇,企业主不缴费,个人缴3%,还可继续享受医保。

埃及的无业人员可以向有关部门缴费参加医保,享受与就业人员同样的医疗待遇。同时,国家还为没有参加医保的无业人员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保障,无业人员可到政府设立的由卫生部门管理的医院就医,医疗费在政府筹集的4%的医疗基金中列支。农村约三、四个村也设有一个医疗中心,农民在医疗中心看病是免费的。

埃及经济开放后,有些行业系统如石油、银行等收入大幅提高,老的社会保险制度不适应部分高收入群体的需求,商业保险应运而生。原来所有医院都是国家所有,后来出现了能够提供服务更好的医院。实行经济政策和私有制后,私营医院大幅增加,一些私营医院设备条件可以公立医院比较。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高收入人群就到这些高档的私人医院看病,因而其消费人群就越来越大,个人的医疗费负担也就非常大,因而保险公司介入到医疗保险,与国家保险公司竞争。

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首先是集体,其次才是个人。雇主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参与集体医疗保险。参加比政府高的保险待遇后,出具证明,政府可减免4%的雇主费用,另外个人1%还要交社保局。商业保险可以提供更优质的条件和服务,提供遍布全国各地的医院,而政府提供的医院少。但交费时要多交10%的管理费用。国家有保监局和保险协会对保险行为进行监督。为减少浪费,商业保险公司建立了监督体系,组织由医院医护人员和保险公司参加的委员会,对病人否需要住院治疗,是否需要高额费用治疗等情况进行评估。

要指出的是,埃及妇女不参加工作,只能参加商业保险。但其工作的丈夫去世后,夫人可以继续按其丈夫的工资交3%保费,享受丈夫的医保待遇。

三、几点启示

(一)政府重视解决贫困人群的社会保障和基本医疗问题

南非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拿出一部分钱来专门用于贫困、残疾人口的社会救助,去年就拿出470亿元资助800万人,按全国人口4700万计算,人均1000元,按800文人计算,人均资助近6000元。南非、埃及政府还为全体公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有公民都可以到公立医院享受免费诊疗服务。

我国政府对低收入人群和社会弱势群体也有一些帮助措施,比如“两个确保”、低保等,但总体扶持力度不大,特别是在医疗保障方面,应主动关注困难人群、弱势群体、农村居民以及一些医疗费用花费巨大、个人负担过重人群的状况,要加快研究和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对医疗保险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

(二)政府为公民提供免费的基本卫生医疗保障

南非为全体公民提供廉价免费的基本卫生医疗保障服务。埃及公立医院为没有参加医保的无业人员提供免费的基本医疗保障,无业人员可到政府设立的由卫生部门管理的医院就医,由政府从医疗保险基金中结算。

而我国目前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同为营利性医院,公民在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就医费用负担差别不大,没有体现出国家在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作用和公立医院的公益特性。

(三)国家提供基础的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发展商业保险为公民提供水平更高的医疗保障方式

南非是个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政府公立医院为全体国民提供收费低廉的医疗服务,政府本身没有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是商业保险运作,由个人和雇主投保。埃及以国家法令的形式明确要求所有从业人员都要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允许有条件的个人或公司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所交保费高于国家规定的参保水平线,可以不参与政府开办的医疗保险。既允许公司或个人在政府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之间选择。

而我国政府规定企业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国家管理的面太广,体现不出对各类人群医疗保障的层次性,容易造成医疗资源和医疗费用的浪费。国家应对老人、弱势人群提供保障,利用商业保险为高层次的人群提供保障,体现出保障的选择性。

(四)两国实行的是医药分开医疗卫生体制

南非和埃及的医疗机构均实行医药分开,医院诊断病人病情病进行相应的治疗,病人凭处方到药店开药,基本杜绝了医院以药养医、违规用药等现象。

而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存在弊端,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也势在必行,争取使广大人民群众以较低廉的费用享受较优质的医疗服务。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考察团

二ОО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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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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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业务,平安银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及服务,如平安银行借记卡,信用卡,信贷业务等;

2、信托业务及产品,如财产信托计划、资金信托计划等;

3、企业年金;

4、根据客户自身的财产规模、生活质量、预期收益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有关信息,为客户制定一套符合个人特征的理财建议方案,确保客户财务独立和金融安全;

5、通过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动产、不动产等各种金融产品组成的投资组合,为客户设计合理的税务规划,以满足客户长期的生活目标和财务目标。

6、证券业务及期货产品,如股票、债券等;

7、人寿保险(健康、意外、养老、教育基金、投资理财、储蓄分红、团体意外险等)

8、财产保险(车险、设备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

9、平安好房,全国的平安好房房源都可以推荐售卖,客户享受平安内部折扣,推荐还有高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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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省医疗保险制度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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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的调查报告

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于XX年4月开始实施。最近,该省城调队会同岳阳市城调队就实施情况进行的一项专题调查表明:医疗改革运行中新旧制度转换基本平稳。但由于医改处于起步阶段,距“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改革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不够合理

现行的《湖南省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以下简称《报销范围》)是医保用药报销的依据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参保后自负金额的多寡。

1、个人自负比例较低的甲类药品范围较窄报销范围将药品划分为不同报销比例的甲、乙类,看门诊,甲类能报销70%,乙类要在扣除10%之后才能报销70%,实际上只能报销63%。列入《报销范围》的甲、乙类药共个品种,其中甲类药店436个,乙类药1006个,甲类药品比例仅占30%。如果把非常用药和滋补保健药剔除后,甲类药所占比例还不到25%。

2、甲、乙类药品划分不尽合理。比如安乃近、复方氨基比林、乙酰螺旋霉素等是医生最常用的常规退热、消炎药,却都划为乙类药品。

3、《报销范围》中少数品种偏离实际。如:青霉素甲类药中的凯德林、舒氨新、凯兰欣、优普林并不是大多数医生的常规用药,有的医生对此药还闻所未闻。相反,医生对划入乙类的苄星青霉素、羧苄青霉素情有独钟,病人也乐用这类常规药。价格便宜、纯属国产的也分出了甲、乙类,不利于医生因人施药,及时治疗。

二、具体操作有诸多不便

1、报账、转院手续烦琐。报账要经过初审、复审、核审、审批四关,有的是同一部门几人分别审,有的是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审。对因无法确诊的患者要求转院的,还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后经主治医生、医务科、医保科、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

2、结账程序不便于快捷操作。现有的医保出院费结算程序让操作人员无法做到快捷方便。

一、公费医疗药品报销范围不够合理

二、具体操作有诸多不便

三、医疗单位工作难度加大

四、医疗单位、医保机构、患者之间产生摩擦

五、一些费用收取欠科学

六、参保单位对患者支持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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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连市今年将率先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保险,全文共 2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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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今年将率先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导读:今年大连要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和工伤康复结算办法。以下是由第一范文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大连市今年将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欢迎参考阅读。

昨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一系列惠及民生就业、社保等工作计划也同时发布。今年大连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二连调,并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今年大连要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和工伤康复结算办法。

就业

本市今年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中心将建成运行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创业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2月3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召开,总结过去五年和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五年和2019年工作任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邸树军作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出席并讲话。

邸树军介绍,2019年大连将研究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本市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具体内容,重点研究援企稳岗稳定就业、实施公益性岗位援助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促进大龄失业人员就业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省创业创新政策,制定我市在支持众创空间发展、营造宽松创业环境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意见,完善促进全民创业政策体系。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创业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今年,本市将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千人计划”。推动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大连基地建设。编制发布“大连创业地图”升级版。

办好系列化、常态化创业活动,打造“众创空间·创业大讲堂”、“阿里鹰隼·大连电商实训”等大连特色创业服务品牌。

举办第十四届创业就业博览会、 2019国际创业创新峰会和中国(大连)创新创业大赛,策划第二季《创业英雄》电视励志秀。

今年将继续为低保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对本市生源的少数民族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兜底”安置。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的积极作用,稳定职工队伍减少失业。落实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确保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

建设“就业社会保障智能化信息系统平台”项目,实现常规便民业务自助办理。惠及全体市民的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

保障

社保基金监管系统将联网上线

企事业单位首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

●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完善对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将白血病、乳腺癌等病种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纳入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邸树军介绍,今年大连要探索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制定双向转诊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工伤保险新的费率政策和工伤康复结算办法。

2019年,根据国家部署,大连将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二连调并首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完善对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将白血病、乳腺癌等病种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纳入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今年,大连将调整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行动,将机关事业单位“老工伤”纳入市级统筹,按照省厅的指导意见,适时调整工伤人员“三项待遇”。根据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全面实行省内异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规范采暖费补贴发放,应用人性化方法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提升老年大学办学能力。完成社保卡本地制卡中心建设,实现102项卡功能承载目标,真正做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完成局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升级改造,为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人才

试行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制度

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7万人,创业培训4300人。

●今年将组织实施2019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本市今年将继续推动“5+22”人才新政贯彻落实,推进集成电路等重点行业人才政策创新。做好人才分类认定及住房保障、医疗保健等待遇衔接落实工作。实施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做好紧缺人才目录编纂发布,深化高端紧缺人才服务。

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组织高端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招聘、遴选、认定和赴国外进修工作。开展紧缺职种中等职业院校遴选工作。

重新发布市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对重点支柱产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给予全额补贴。扩大职业技能鉴定企业化考评范围和规模,提升公共实训基地培训效能,推进企业特殊工种自主培训。出台《大连市技工学校审批管理办法》,推动技工院校特色发展、多元发展。举办好第十届大连市职业技能竞赛。全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7万人,创业培训4300人。

深入实施“海聚计划”,聚焦“一带一路”国家战略,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大海外优秀专家引进力度。做好大连市政府2019年度“星海友谊奖”表彰颁奖工作,组织好2019年度“星海友谊奖”评选表彰筹备工作。

今年将组织实施2019年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探索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细则,因地制宜探索岗位聘用动态调控机制。

今年将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调整行政许可条件,试行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制度。深入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对“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活动进行系列宣传。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完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同联动、惩防并举工作机制。

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执法检查,发挥劳动监察震慑作用。全年投诉举报按期结案率98%以上,当期工资清欠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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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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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销售目标,建立维护客户关系,管理客户资料;

2、拜访或通过电话等了解客户需求,并给意向客户提供保险方案、报价、解决异议处理等;

3、积极开发新客户(客户资源集中),新业务、通过多种展业模式结合(怕苦怕累的谨慎投递);

4、熟悉公司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

5、积极有效优化个人营销策略,努力促成开单;

6、公司主要运营财产险,例如:企业财产险、财产险、员工意外险、雇主险、货运综合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车险、物流责任险、以及寿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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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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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于公司VIP客户高价值个人客户,为高价值个人客户提供全方面金融理财服务;

2、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生活目标、预期收益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需求分析,出具专业的理财计划方案,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

3、通过调整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各种金融产品的理财产品比重达到资产的合理配置,使客户的资产在安全、稳健的基础上保值升值;

4、定期与客户联系,报告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向客户介绍新的金融服务、理财产品及金融市场动向,维护良好的信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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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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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销售业务、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规范销售运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对公司销售组织、产品销售价格、发货程序、售后服务、货款回笼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销售组织

第三条、本公司销售部的职能和责任,具体为:

(1)负责公司主机配套市场和出口市场的网络建设,市场调研、开发、监控、策划等业务的执行工作,以及主机配套市场研究、分析、协调等工作,以确保配套业务的有序进展。

(2)负责整合本公司的市场资源,对重点主机配套单位市场实行集中开拓。

(3)负责做好市场归口运作管理,价格管理和政策的制定研究、分析工作。

(4)负责主机配套业务代表的定人驻点考核及统一管理。

(5)积极配合与本公司相关进出口公司的业务联系,与此同时,还要取得与国内一些进出口公司的业务联络,做好出口产品的接单、核价、装箱、发运等工作,直接对市场产品需求的工艺、技术、质量、时效性、用户满意度、价格合理性等进行有机衔接与监督。

(6)销售部在每月20日前要提供下个月的要货计划及销售数量并及时做好跟踪工作,对出现的库房内偶然品种断货,要及时下达临时计划,以便生产部可以及时安排,合理调度生产。

三、销售价格

第四条、销售价格制定的目的,尽可能使产品定价合理,避免因低价损失或因定价过高而失去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销售价格制定的原则、具体应根据同行竞争情况分级客户的需求层次结合“产品主导定价法”进行分级确定,分级执行。

(1)首先对每个产品由技术部及制造部分别提供技术参数、工艺、工序实际班产等资料,财务部核算每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价,保本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内部价(即经销价或最低配套价)。

(2)产品的价格确定原则上以保本价为业务费结算价,内部价是在保本价基础上上升5-10%,批发价(业务人员有权直接销售)是在内部价的基础上上升5-10%,出厂价是在批发价基础上上升5-10%定作制度价格。

(3)新产品价格经财务核定后由生产部、销售部会签,总经理确认后,作为制度定价,制度定价一般每年根据成本变化,根据市场行情由财务部、销售部提出调整一次。

第六条、平时接单中对符合价格政策、销售政策的产品、合同由销售部直接接单、签订,对低于制度价格的供货合同或订_____时由销售部提出意见后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单签约。

第七条、对价格偏低的产品订单在价格审核时一般要求按以下原则进行把握控制。

(1)考虑生产能力发挥情况,当生产能力空余时(或为开辟新的领域市场)对部份订单(主要是出口订单)原则上到保本价以上接单,在生产能力特别空闲时,少量出口产品在制造成本价的基础上接单。

(2)对部份订单因个别产品价格低,按整体订单的盈余情况来把握。

(3)部份为对同行定向竞争的最大限度扩大市场份额的产品低价所签订订单(只允许在配套单位及出口业务中存在这样的情况),该部份业务必须按“定价主导成本法来把握,对特定客户、特定产品要求按特定的工艺,生产流程设计制造以降低成本,使该部份客户的产品制造成本同样低于定价以保证公司效益。

第八条、对日常销售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控,由财务部负责通过销售管理报表实施监控。具体每月对销售盈利率偏低的产品或客户由财务部提出后生产部进行进一步成本核实,一方面从内部成本控制角度把成本控制到位,另一方面向客户提出提价要求,合理调整价格。

第九条、新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为不得低于新产品的单位成本。(单位成本包括产品的制造成本、销售费用、税金等项目),但考虑公司长远利益的前提下,最低可以在单位成本的基础上下浮5%以下(含5%)。

第十条、常规产品的销售定价权属公司总经理,但单位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单位成本价格。

第十一条、维修市场上的运作必须由营销公司统一开票运作,与营销公司的政策保持统一。

四、销售发货和程序

第十二条、发货顺序:

(1)满足主机配套客户的要货计划。

(2)如有出口产品应首先满足万向_____公司(或万向进出口公司)的要货计划。

(3)在满足出口配套外,对维修市场,必须先满足营销公司的要货计划,其次满足其它维修客户的要货计划。

第十三条、配套公司及发货程序:

(1)配套产品必须签订合同,坚决杜绝未签合同,先发货后收款运作,合同应有销售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2)对与公司新发生业务的配套用户,首次赊销合同评审前,销售部应派员实地_____、考察、了解用户的产品需求,资信度等,并形成报告。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如属银货两讫的新配套用户,销售部门也应在六个月内进行实地_____考察并形成报告。

(3)对未签合同又不能做到款到发货的单位或价格低于制度规定的均必须由销售部负责人实地_____商谈,争取采取银货两讫或寻找中间代理商进行银货两讫运作。

(4)发货中如是进行赊销或存在应收账款风险的单位必须在经办业务人员担保收回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的基础上发货。

(5)原则上夜间不允许装车发货,因特殊情况公司销售产品需夜间装车发货,发货部门应事先向总经理(或授权人)报批,并在产品出库单及出门证上签署意见后,当班经警方可放行。

(6)星期天、节假日产品发货需经当日行政值班人员签字后方可执行。

(7)财务入账应根据发运凭证(如铁路运单、汽车运输收货签字盖章回单等)。

(8)财务部应根据供货动态表进行日常监控,对应收款单独实地对账,每年不少于一次。

(9)发货程序,由业务员填写《市场发货审批单》-——销售部审批——开具出库单——成品库凭出库单发货(发货人必须在出库单上签字)。

第十四条、产品发运方式及发货时限。

(1)产品发运的方式应根据销售合同规定或客户要求等实际情况确定,采用铁路托运、公路零担、邮寄、公司自备车供送及客户自提等方式。

(2)成品库根据出库单上产品的品种、数量、发运单位、地址、时间要求等进行合理安排发货,成品库在产品不碰头的情况下,原则上当日单子当日送出,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上午。

(3)成品库收到出库单发货后,应及时在出库单上签字,并反馈给开单人员,及时正确地将领货凭证寄给收货单位。

第十五条、承运人将货送抵目的地后送货单需经客户签收签名并加盖收货章或单位公章,送货回单交成品库一份。

第十六条、凡因仓管员的人为因素引起导致货物发错,所产生的来回运费由当事人承担,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如导致该笔货物的损失时,则按产品保本价计由当事人负担,并处以20--100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由于开单人的原因,不仔细导致出库单开错,发生的额外费用或损失时按产品保本价,由当事人负责,并处以20--100元罚款。

第十八条、仓管员应建立好产品库存、发出、营销公司移库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每月及时与财务部和营销公司对账,如因疏忽对账漏登等原因导致账物不符,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第十九条、销售部内勤人员(开单、统计等)应建立用户台账,和配套单位移库账应逐月登记、统计、每月与销售人员、财务部和配套单位核对一次,做到账目、档案清晰,一目了然。

五、售后服务

第二十条、销售部是客户抱怨问题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范围内的客户抱怨进行收集、分析,处理及反馈工作。

第二十一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在分配业务员的业务区域内,如人在当地,则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前往处理。如人在异地,则最迟不得超出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需注明具体的发货时间)。

第二十二条、客户抱怨的调查处理,纠正措施参照公司已定的相关程序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退货产品处理:

(1)出口产品退货自退回产品送达起48小时内质量部应有书面签订意见。并由销售部负责将意见通知客户,是因产品型号相近引起错发,业务处在即刻就发的基础上书面向客户解释并取得谅解,是因为技术标准要求差异(出口)或客户产品设计前具体细节未告知,引起退货,技术部负责调整设计方案,销售部向客户书面解释后,尽快予以补发。

(2)配套产品因质量问题退货自退回产品送达,3小时内质检部应在退回入库单上签订意见,并由仓库对退货进行调整。

(3)营销公司因产品积压退货,在送达公司仓库之时起6日内检测完毕,并将书面情况回复营销公司,同时双方做库存账调整。

(4)因产品质量原因退货的:

A、必须由业务员进行先检测。

B、零配件齐全。

C、符合退货制度,三者缺一不可(营销公司和直接客户通用)。业务员必须在出差回司三天内处理完毕向营销公司或客户反馈处理意见。

D、假冒产品的退货。因业务经办人把关不严而失职,经办人必须处以该产品价值2倍的罚款。并负责向客户作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四条、产品丢失处理

(1)公司自备车公路发运过程中产品丢失,损失由承运人(司机)全额承担。承运人应严格按要求将货物送抵目的地,未经公司领导人认可,不得擅自将货物送抵非目的地,否则由承运人承担全部损失并接受公司作出的处罚。

(2)公路、铁路发运过程中产品丢失。销售部在收到客户(或配送中心)寄(送)达的铁铬事故记录单、发运清单、丢失清单三日内用书面回复清单收到情况,同时将丢失的产品补发给客户,并注明是“丢失产品补发”。

六、货款回拢

第二十五条、产品销售原则上要求银货两讫,对存在应收款的单位,业务经办人员,销售部有责任在一定期限内全额收回货款,货款收回原则上应通过银行汇款,尽量避免现钞,财务部对所有存在应收款的单位,每年至少二次账目核对并取得证明向公司领导汇报对账情况。

第二十六条、销售抵回物资指企业在产品销售实现后经多次催讨确实无法收回货款,须经销售部负责人签署意见,财务部核准,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物资抵回,特殊情况下的销售抵回物资的让售由公司财务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强制处理。但须报万向公司财务部备案,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物资抵回。

第二十七条、对于销售抵回物资特别是以车抵款部分,予以明确规定如下:

(1)销售部、财务部应建立销售抵回物资明细台账。

(2)抵入时原则上先由销售部会同财务部、生产部找好接受物资的第三方,并经审批同意才可抵入。

(3)抵出时其售价不能低于抵入价,如有差价损失时,其差价部分由经办责任者按报损规定承担,高于抵入价部分由公司全额收回。

(4)除允许回款困难的配套单位抵回物资,维修市场严禁抵回任何物资。

(5)除以上要求外,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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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存款保险制度宣传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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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精神,缜密部署

扬州农商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由张勇行长为组长的存款保险制度宣传引导小组,负责全行存款保险制度相关的舆情监测和宣传引导工作。

并于6月12日起就相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通过本行内部oa系统内向全行员工进行传达,详细解读《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保护存款人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将要发挥的作用等,并就全行如何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以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全面开展

活动期间,我行积极利用营业网点开展宣传。

1、是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显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等相关字样的宣传标语;

2、是在营业网点内开辟存款保险制度宣传展示区,摆放存款保险制度相关宣传折页,对存款保险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充分宣传揭示,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3、是安排大堂经理和窗口柜员主动对前来我行办理业务及咨询的广大消费者进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宣传。

4、是利用每周的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集中宣传活动。

在网点周边社区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材料和主题展架,设立业务咨询台、安排业务骨干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解答。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本次存款保险的宣传活动是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履行社会责任,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行结合自身业务特色、服务特点和网点分布状况,根据客户需求,因地制宜的开展宣传活动,并通过多渠道的宣传,多角度、多形式地向社会公众普及了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金融知识,受到了金融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取得较好的效果,全面提升了我行的公众形象,强化了公众对银行业金融系统的信心。

针对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特殊性和长期性,我行将进一步总结相关工作经验,继续完善相关机制方案,持续性、制度化地开展存款保险制度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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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保险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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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及推广;

2、根据市场营销计划,完成部门销售指标;

3、开拓新市场,发展新客户,增加产品销售范围;

4、负责辖区市场信息的收集及竞争对手的分析;

5.负责销售区域内销售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完成销售任务;

6管理维护客户关系

任职资格:

1、大专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

2、1-2年以上销售行业工作经验,业绩突出者优先;

3、反应敏捷、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交际技巧,具有亲和力;

4、具备一定的市场分析及判断能力,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

5、有责任心,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6、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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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保险业务员有哪些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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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推广公司优势航线业务,开发新客户,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跟进货物订仓、拖车、报关、放单放货流程,完成业务指标;

3、维护老客户,挖掘客户的最大潜力;

4、定期与合作客户进行沟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5、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英文四级或相当水平,书写流利;

2、外贸物流知识扎实,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分析及人际交往能力;

4、工作积极主动,有高成就的欲望,踏实肯干,能承受一定的工作能力;

5、有物流类企业工作经验者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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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销售,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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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客户提供车辆保险续保;

2、为客户提供车辆保险咨询服务;

3、定期提交保险市场业务动态报告和市场策略方案;

4、积极维护老客户、开发保险新客户;

5、配合主管完成客户车辆保险的各项服务;

6、定期完成出单客户的资料整理;

岗位职责3:保险业务员岗位职责

1、在参加公司提供的标准培训后,负责公司的各种金融产品的代理销售和培训及团队管理。

2、根据总公司阶段性的战略规划,来完成个人或者团队所设定的目标。

3、在参加专业化的客户服务培训后,由我们提供现有的客户,在结合您自己的方式来服务客户。

4、积极参加公司的各种活动、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

5、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策划和设定相关的方案,以此来提升个人或者团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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