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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所工作要点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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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_行政后勤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司法,行政,后勤,全文共 1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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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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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司法所实习日记

范文类型:日记,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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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这些资料打印6份出来,今天所长说要带你下乡。”今天刚一进司法所就听见杨小姐的交代。这不是我昨天整理资料中的一部分吗?太好了,这回我可得用心看清究竟是什么再说。原来昨天准备的是给调委会成员学习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学习资料(里面包括了许多详尽的案例分析)还有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的学习资料。我们今天下乡就是把这些资料都送到全镇的6个行政村去并组织学习。虽说第一次下乡有些兴奋,但全镇6个行政村跑下来即使配备了摩托车还是很累。不过当看到调委会成员的那份热情和迫切、渴望学习的精神,也就为自己的辛劳感到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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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街道司法所挂职工作体会_工作体会_网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司法,职员,全文共 2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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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司法所挂职工作体会

在狼山镇街道司法所挂职期间,我牢记学校团委书记杨建新和学院蔡娟副书记的嘱托,在挂职岗位上仔细观察、认真思考、认真总结、了解社会。在这里挂职一个多月,不知不觉间对社会的了解逐渐的加深了,在此期间有思也有悟。

刚到街道司法所时,我被分配下乡参与法律巡讲活动。每次办活动,所在村居都很支持,给我们提供场地,帮我们做活动宣传。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南通人的热情。得知我们是南通大学的学生来宣传法律,每次宣讲很多村民便早早地来到现场等候,等到我们活动正式开始时现场往往已是座无虚席。我们主要讲解一些与农民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民法通则》,我们还讲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土地流转政策。村民们都听得津津有味,有的显然感觉挺的不够过瘾,结束之后他们还缠着我们问一些问题。我们被村民认真学习法律的精神所感动,更加自觉地补充更多的法律知识以方面村民的咨询。最让我们高兴的是,在我们宣传法律结束几天之后一位大叔到司法所反映拆迁公司强制拆迁,手里拿的是我们法律巡讲时候发的传单,振振有词地说大学生宣传法律时他认真听了,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房子是不能拆的。听了之后我们由衷地感到欣慰,因为我们宣传的法律对他们是有用的,并且在维护他们自身利益的关键时候派上了用场。这次法律巡讲使我对我国法制社会的建成充满了信心,只要公民形成一种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并且学会用法律去捍卫自己的权益那么我想我们法制社会的到来指日可待。

在法律巡讲过程中,随着对社会了解的加深也发现许多社会问题,引发了我许多思考。

拆迁问题

在基层听到最多的的是拆迁,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狼山镇街道面临的拆迁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1、强制拆迁中华民族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有安土重迁的习惯,人们对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故土难舍,不愿搬迁。政府为了追赶工程进度,在没有做通村民工作的情况下强制拆房,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引来村民对政府的很大不满。2、拆迁补偿不到位有的村民虽然同意拆迁并且和政府签了补偿协议,但是往往很难及时拿到补偿款。由于政府向拆迁户支付的补偿款主要是通过拍卖拆迁土地来实现的。政府拆了房子之后很难在短时间内把土地卖掉,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拆迁补偿保障机制,村民无法及时足额的拿到应得的补偿款。在村民们看来政府给他们开的是一张空头支票,此举无疑大大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当群众遇到这种事情,面对强大的政府显得是那么的弱小,为维护自己权益所做的努力是那么的无力。3、拆迁安置问题从普遍看来,村民拆迁都能得到较好的安置,有的甚至分配到价值百万的单元房。但问题是他们是坐拥百万房产的穷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拆迁之前他们有自己赖以生存的耕地,一年四季,吃穿不愁。拆迁之后衣食住行依然要花钱,而作为经济来源的土地没有了,失去了土地,意味着他们失去了一切。虽然有价值百万的房子但他们的生活变得不如以前了,生活变得日渐拮据。如果把房子卖了他们将变得无家可归,他们只有坐守百万房产日渐贫穷,成为名副其实的穷人。相比而言,老年人的情况更差,有些年轻力壮的还能工作挣钱,年纪大一点的就不行了。平时吃穿用,偶尔还有个头疼发热的都需要花钱。有一些儿女孝顺的还能接济父母。有一些不孝顺的子女对父母不管不问,老人的生活就很困难了,他们的晚年显得特别凄凉。

拆迁的问题还不止这些,拆迁带来的矛盾纠纷占基层全部矛盾纠纷的很大比重,拆迁把之前隐藏的许多问题暴露出来。拆迁会涉及房子土地产权经济补偿等,农村许多房子普遍存在产权不清晰的状况,拆迁一下子把所有的利益矛盾集中爆发。为了能得到拆迁补偿,骨肉血亲开始争夺房子土地的产权并因此弄得反目成仇。这一时期农村隐藏已久的矛盾集中爆发这给农村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所以,一方面需要决策层在推进城镇化、保就业促增长的前提下,应该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多考虑拆迁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同时,建立健全失去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将他们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使他们不会因为拆迁而生活失去保障。另一方面应该健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健全的矛盾处理体系,建立一支高效的矛盾调解队伍。从机制和体制上保证能够将基层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同时能够把矛盾纠纷在基层解决以免引起越级上访或社会动荡。

在基层,我感受到了充满活力的乡镇企业,这些企业虽然小但是很灵活面对金融危机他们展现了小企业的优势,及时转向把客户从国外转向了国内,很快度过了金融危机。这些乡镇企业中最令我吃惊的是有些一年为国家交税超过一百万!并且这些企业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在这里我看到了南通经济最真实的一面,感受到了这里活跃的经济和良好的发展潜力。

在基层挂职我不仅对这个社会有了更好的观察和认识,对自己也有了很好的认识,有了很多收获和感想。

刚到司法所时,司法所领导就告诉我们当今的就业形势很严峻。所长告诉我们,街道司法所年初招聘禁毒社工,共有150多人前来应聘,其中不乏名校学生和硕士毕业生。听了之后我很吃惊,或许是自己深居安逸的校园对当今的就业形势知道甚少。所长还告诉我们,现在的大学生大多眼高手低,毕业要找好工作、高薪水,还恨不得马上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告诫我们要转变就业观念,放低姿态,踏踏实实,从一点一滴做起。听了之后我很有感触,自已以前在职业规划的时候,规划毕业之后工资要几千元以上,职位要很高,两三年之后要做到更加高不可攀的职位。想想这一切都不太现实。所长的一番话使我清醒了许多,使我感到就业的压力,也使我认识到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自身能力的重要性,等于给我再次上了一堂大学入学教育课。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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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限公司法人变更股东决议书

范文类型:决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司法,法人,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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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现对本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正:

1、原公司章程第六章第十九条为:_________________“执行董事兼经理_______________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____“执行董事兼经理_______________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均不变。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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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司法所所长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2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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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于20xx年1月初到司法所履行职务,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促崛起以及岗位练兵活动,在基层司法五化建设中率先垂范,积极筹建司法所办公大楼现已交付使用,各类图版予以更新,电子信息化建设日臻成熟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健全并深入开展工作,帮教安置网络健全完善,卷宗规范;“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包村包点、综合治理等工作,全所干警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青衿报国悠悠志,建树司法创业宽。现将一年来我的工作情况作如下述职

一、勤于学习,苦练内功,锐意进取,树立形象

哈佛格言曰:“忙完秋收忙秋种,学习,学习,再学习”。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

1、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带领全所干警认真学习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读了新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届六中全会报告,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们相继写下了比较系统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严格按要求指导我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党章、知荣辱、树新风、促崛起活动,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并及时整改了所务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全所干警的政治素质,保持了共产党人坚定的理想和信念。认真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岗位练兵、两劳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知识,学以致用,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之余,本人始终坚持自学,并于今年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在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中顺利调处解决张春平与张德胜赡养纠纷、马金凤喂养家犬咬伤马忠旺特殊侵权等复杂纠纷十余卷,在岗位练兵活动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率先在全县开通了宽带并完善充实了司法所网页,认真撰写论文两篇,调研报告一篇,司法建议书四篇,法制报告五篇,农村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两篇,司法行政信息十二篇,其中有两篇转发在县司法局网页上,一篇转发在市司法局网页上。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活动,获得较好赞誉。

2、积极争创我所规范化建设

在我所规范化建设中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支持,保证了司法办公楼于xx年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认真规范完善了司法所软硬件资料并归档,对上级装备的办公用品严格管理使用。全面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市多次工作检查中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认真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顺利通过了阜阳市综治委组织的安全文明创建达标验收,确保一年来无一起集体越级上访、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二、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

在具体业务工作中我们开拓创新,热情服务,团结同志,清廉自律,无私奉献,赢得了××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支持和信任,群众的信赖。

1、全面启动xx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是我们基层工作的龙头,这项工作只有做好了、做成熟了,才能象八月的桂花,处处飘香。由于××镇“四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组织规范,制度完善,网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科学,工作扎实,宣传形式多样,在全县“四五”普法表彰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我所进一步完善了镇村三级普法网络,协助镇党委政府制定了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政务中心工作,建立健全了新的普法组织,与学校、村委会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重新造册登记了“五五”普法对象,每月25日结合综治例会培训普法骨干,创新工作观念和方法,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每月坚持编写刊出一期法制宣传板报,年末岁尾积极引导村委会开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宣传,为镇辖各中小学校做法制报告6次,利用综治宣传月、反宣传活动、12.4法制宣传日积极营造法制宣传氛围,在争得镇党委政府支持的基础上,邀请镇主要领导和镇派出所、法庭、民政等执法单位在集面对面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咨询法律事务,向群众发放与宪法、民法、司法所职责权限有关的宣传资料三千余份,邀请镇领导利用电视台做了两起法制报告,为我镇“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启动拉开了序幕。

为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所积极协助镇党委政府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深入贯彻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镇村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真正使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执法自觉性在镇村干部中开花、结果。建立、完善、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镇党政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等制度,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和信访复查复核案件,耐心听取群众反映的情况,掌握客观情况后,及时给群众答复。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督促镇直各职能单位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自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进一步监督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扫除社会丑恶现象,预防犯罪。使我镇基本形成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依法治理格局,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各村委会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村民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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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公司法人委托书范文_委托书_网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司法,法人,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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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法委托书范文

公司法人因故委托需要有证明条件的,其中证明条件中就有公司法人委托书。下面是第一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法人委托书范本”,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公司法人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________(姓名)系 ________(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_____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前来贵单位________(办理事件)。代理人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们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单位:________

部门: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

公司法人委托书

委 托 公 司: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工作公司: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姓名:________,工作公司: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公 司: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法人委托书范本

_______:

本授权书声明:我___系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的______为我公司代理人,办-理______手续事宜,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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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2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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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工 程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3、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n,bsp;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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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司法系统调研报告:关于优化侦查权配置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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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调研报告:关于优化侦查配置的调研报告

优化侦查权配置是当前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研究司法体制改革中热烈讨论的话题之一。目前的侦查权配置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安全感的需要,因此亟需理论界和实务界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探索出路。

研究侦查权配置的六大误区

个人认为,目前对优化侦查权配置的研究存在六大误区:

一是只看表面问题,不重视原因分析。许多人提到侦查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会列举立案不实、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问题,但往往没有深入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二是过分注重对侦查权力的监督,不重视对侦查权的保障。单从法律条文看,我国公安机关的侦查权似乎比一些国家的范围要宽。但在实践中由于相关制度不配套和存在缺陷,以及对公民违反程序性规定缺乏明确、有效的处罚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权往往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很显然,单一谋求将警察的手脚死死捆住,不应该是优化侦查权配置的基本方向。

三是过分注重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被害人的权利重视不够。在侦查活动中,应当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更要注重使被破坏的社会秩序得到恢复,使被害人遭受的损失及时得到弥补,只有这样,侦查工作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刑事诉讼活动也才能顺利进行。

四是只就事论事设计制度,而忽视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例如,为防止刑讯逼供,有人提出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这一制度对防治刑讯逼供的确有积极作用,公安机关也正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但是,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使录音录像制度发挥作用,相关配套制度也必须跟进。录音录像的核心要求是要做到“全程”,如何保证有足够的侦查人员承担每一次讯问时录音录像的任务?此外,由此带来的装备、人员的保障方面的问题也需要一并考虑。如果没有这些配套制度的落实,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就只能是“看上去很美”。

五是只重视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而不重视对其他侦查机关以及审判机关的监督。学者一提监督制约,就必然奉“决定权、执行权相分离”是唯一的最高标准和最大价值追求。但是,在表述时往往只针对公安机关,走入“双重标准”的思维模式,罔顾其他机关自己立案、自己侦查、自己批捕、自己审判等客观事实。无论是对侦查权、起诉权实施监督,还是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监督,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标准也应当是统一的。

六是关注确保公正的措施多,关注提高效率的措施少。“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如果不能有效提高侦查机关的侦查能力,不能有效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甚至过多地束缚侦查机关的手脚,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破案率下降,被害人的权益得不到及时的补偿,社会秩序得不到及时恢复。

影响侦查工作开展的四大因素

在我们这样一个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正处于社会深刻变化的国家,侦查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与之相比,侦查权的配置远远不能适应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现实需要,公安机关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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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最新司法工作总结范文_司法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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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最新司法工作总结范文

xx年上半年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开拓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所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1、根据省司法厅及宣城市、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成立了活动领导组,印发了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所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2起,全部进行了调处,目前调结27起,5起正在调处中。制定调解协议书的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3、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所接收了4名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除2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所共有11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4、立足本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xx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33人,全部建立了帮教档案,并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在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在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联合中溪镇、云梯乡积极开展“互动法制宣传”。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认真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采取专栏、会议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派出所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我镇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结合xx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目前我镇已办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党委政府分忧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1、深入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继续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和司法行政

队伍建设。

2、提升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能力。

2、做好下半年中小学的法制教育课和全镇的普法培训。

3、做好“”普法的启动和规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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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司法助理员工作自我总结_自我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助理,职员,全文共 1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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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理员工作自我总结

我就职于姬家管委会司法所,是一名普通的司法助理员,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奋战基层,礼赞青春!

诗人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体育健儿纵横赛场,为国争光,他们的青春很豪迈;超女快男放歌舞台,彰显自我,他们的青春很恣意;年轻的战士临危受命,保家卫国,他们的青春很无畏。伴随着鲜花和喝彩一路走来,青春纪念册被他们装帧的如此精美。而我们这些工作生活在基层的朋友,青春的书本或许没有那样的华丽奔放,那样的悲壮,但是我们花样的年华也有别样的精彩。酷暑时,我们头顶炎阳走村入户,了解社情,开展法律宣传;严寒时,我们顶风冒雪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安置帮教。毗沙村五组吴录的庄基地问题解决了,邓家塬村四组尚小利的离婚纠纷解决了,姬家村四组三位老人的赡养问题解决了,杨官寨村二组刑满释放人员王某的户口问题解决了,一个个曾经演化成你死我活的疙瘩,在我们手中都变成了一个个圆圆的句号,一张张喜悦的笑脸,一声声温暖的感谢。曾经因为 五公分 庄基上访十几年的吴录新房封顶那天,专门跑到管委会,拉着韦书记的手非要去喝喜酒;曾经因为我们的帮助,追回了被拖欠的工程款,能及时回家过年的四川民工为管委会送来了锦旗。细数这些工作的点点滴滴,是苦乐交织的华丽篇章,是汗水和泪水铸就的丰硕成果,但更多的是用心、用爱、用汗水、用劳动付出的快乐。我为自己是姬家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一员而感到光荣和自豪!

我相信我们的青春不输给那些鲜花和喝彩,她承载着灼热的梦想,在姬家管委会司法工作这个普普通通的岗位上闪现耀眼光芒。

回首一年多的工作经历,我的泪水很多,感慨很多,收获也很多……一个人只身来到姬家工作,人生地不熟,没有亲戚没有朋友。第一次被群众不理解的指责和抱怨,我流下了委屈的泪水,是爱玲姐为我送来一片纸巾;第一次开车与人发生刮蹭,我流下了惊慌的泪水,是田雨哥、宽新哥等多位同事及时赶来,为我化解了一场难缠的纠纷;第一次参加管委会荣获全县综合考评一等奖集体合影,我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是团结奋进的管委会领导班子给了我立足岗位干好工作的信心。我感谢这些可敬可爱的人,我敬仰这些无私无畏的人,我尊敬这些干事敬业的人。是什么让他们对这份事业的感情历久弥坚?

我想,这是一种精神,一种“事不避难、任劳任怨、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姬家精神;是一种大爱,对祖国和家乡的热爱,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对父老乡亲的热爱。同志们奋战的从容和胜利的喜悦感动着我鲜活跳跃的生命,坚定着我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青春的信念。我要凭借着细心、爱心和虚心努力干好工作,把心留在管委会,让农民兄弟沐浴普法的春风,用法律援助的双手温暖弱势群体的心!

当前农村司法工作正面临巨大挑战,对我们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也提出更高要求,我们只有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退缩;在个人利益面前,不斤斤计较;秉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对待群众永远是一个微笑、一杯热茶、一句贴心的问答,我们才能做好基层司法工作。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向人民传达着党和政府的声音——保障民生、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花开花落,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没有人离开,没有人放弃,姬家这片热土,成为我们不变的心之所系。看到辖区百姓生活安宁、社会稳定、家园,足以让我们享受平凡事业所带来的幸福感和成就感。

奋战在基层的年轻朋友们,你们一定深深懂得这样一句话:花的事业是甜蜜的,果的事业是珍贵的,但是让我干叶的事业吧!因为叶子它总是默默垂下绿荫。可曾知道?我们用并不起眼的奉献,成就着花的绚丽、果的辉煌;我们用热血作颜料,正描绘着主义事业喷薄的朝阳。这,就是对青春最美的礼赞!

历史长河中,在任何一个时代,青年都是最富有朝气、最富有创造性、最富有生命力的群体。我们是未来和希望,让我们用自己的智慧,全身心投入工作,用勤劳的双手,奋战基层,礼赞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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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保险司法案件管理工作总结_司法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司法,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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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司法案件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非常荣幸地加入了银保/个贷保证险部这个充满了凝聚力和朝气的温暖大家庭。这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和同事的帮助与配合下,我在工作中学习,在交流中成长。现将一年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作一总结汇报,以便来年更进一步,有所提高。

今年4月我由营销服务部来到的咱们部门,主要负责个贷险业务的录单、出单、电话还款提醒、逾期客户催收、贷款结清客户的退费处理及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非车险业务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以前也接触过,然而非车险业务出单却从来没有过尝试,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有挑战就有成就感,在耐心教导下,在热情帮助下,用了两天的时间我基本学会了录单工作。现在我已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录单、出单工作。

个贷保证保险是一种无抵押的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它不仅要求业务熟练,还要求有强烈的责任心,严格把控每一个风险点,尽可能的减少逾期客户给我司造成的利益损失。例如出单前我们不仅要根据客户预留的资料电核客户的配偶情况以及同事的单位信息,而且要核实客户银行流水信息,还要核实客户的其他资料信息。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面谈经理,以保障对贷款人的风险的把控。我们通过电话提醒工作,能有效的帮助客户了解自己还款情况,让客户做好前期准备,按时还款。逾期客户催收是一项和客户有效沟通的工作,通过有效的沟通我们了解了客户的逾期情况,有利于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除了以上工作外我还负责管理客户档案,档案管理服务于业务,服务于领导,服务于机关,服务于客户。在实际工作中我做到忠于职守,一丝不苟,积极认真,任劳任怨。我公司的业务档案包含所有录入的客户资料,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所有拒绝投保的客户资料的整理工作,要求我们按录入投保单的大小顺序依次整理,不能有缺失;一类是所有出单档案的整理工作,要求按保单顺序整理归档,同时要按贷款的品种整理归档资料,待放款合同拿回时归档保存。经过近期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初步实现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方便了今后档案的查询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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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司法局现场观摩会议交流材料_经验交流材料_网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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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现场观摩会议交流材料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

xx市司法局

今年以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参与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现场观摩会议精神和“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疏导防控体系和法德教育体系中的职能优势,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一、抓好四个网络建设,精心构筑两个体系

健全完善的网络是保证疏导防控和法德教育两个体系正常运转的前提和基矗因此,结合自身职能特点,我们注重加强四个网络建设,保证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仙境”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建设。市里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在司法局设立专门办公室,各镇街、社区居委会也层层成立相应的机构,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保证人员、经费、设施“三落实”,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四五普法教育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市、镇街、区(片)、村居、村民小组五级人民调解网络。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各镇街都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村(居)调委会主任、退休法官及检察官、律师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及辖企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3~5人的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设调解员,十户至十五户设纠纷信息员。百人以上的企业成立了调委会,百人以下的成立了调解小组。目前,全市726个调委会基本实现了司法部、省厅“五有、四落实”的目标要求,调解网络遍布城乡。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加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网络建设。市里成立了“12348”协调指挥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各镇街都设立了专门值班室。同时,坚持“12348”专线联防联调制度,与公、检、法、妇联等24个部门横向联动,与本系统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24个单位纵向联动,从而形成了“上下衔接、左右同步”的服务运行机制,增强了“12348”维护稳定的整体功能。

四是加强安置帮教网络建设。在全市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公安局、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镇(街)设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村(居)成立安置帮教小组共三级安置帮教网络,对99年以来的62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做到逐人进行走访摸底,对重点人员主要是有重新犯罪倾向、无工作和生活出路的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教。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及时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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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司法所年终总结_司法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2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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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年终总结

2017年,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下,我所紧紧围绕和服务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紧紧围绕府谷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镇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总结“四五”普法、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契机,推进依法治镇,创建“平安府谷”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我所加强了对全镇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各村根据不同实际情况,及时宣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上半年由于土地征用引发的各种上访、纠纷较多,我们除上门调解外还极时的宣传《土管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在农村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墙报、版报,书写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宪法、刑法等进行宣传。据统计、各村及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在此次活动中,书写标语240多条,办板报8块、墙报8块。

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总结“四五”普法教育成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利用“科技之冬”和各种集会活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我所根据各阶段的严打整治、集中整治活动、6.26禁毒日、12.4普法宣传日期间,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今年在金三角广场、海富商城、河滨公园举办法律咨询活动1次,发放《宪法》、《婚姻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知识问答等学习材料多份,接待咨询人数200多人。还不定期的下乡讲授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机关干部、村干部举办集中培训1期,专门法律讲座2期,较好地发挥了司法所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我们帮助镇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府谷”,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xx年年共调解各类纠纷 起,调解成功 起。纠纷受理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在司法所调处的纠纷中,集访案件5起,全部予以化解并妥善处置,全年无调解不当而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针对今年以来我镇矛盾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整理思路,调整重心,重点加强了对涉及土地征用、土地承包、企业改制引发的劳资纠纷等社会突出问题的控制力度。对每位来访群众我们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受到来访群众的交口称赞。。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镇xx年年刑满释放人员 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府谷镇在56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机关效能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21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镇56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x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2017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抓好“五五”普法工作,并探索将普法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三、践行“三个代表”,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力度,努力消除各种重新违法犯罪隐患。

五、探索在没有基层法律服务所建制下,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

六、完成司法局部署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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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司法警察年终总结[页3]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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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警察年终总结

(二)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强化服务意识和中心意识。

支队领导多次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学习最高法院有关押解、值庭规则,进一步规范警务活动。并且认真学习了全省第四次法警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支队从不同方面强调了对法警工作的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强力保障审判,建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保证警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严密布置,确保重大警务活动安全无事故。

支队领导在有重大警务活动时,主动向主管院长汇报,妥善安排,周密部署,制订详细的防范措施。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支队领导亲自现场指挥,采取包干到人,分组管理,设置警戒组、押解组、值庭组、机动组等,确保万无一失,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四)领导重视,班子团结,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培养队伍过硬作风。

院党组十分重视法警工作,主管院长经常召集支队领导研究如何搞好法警工作,遇有重大警务活动亲自现场指挥,确保警务工作顺利完成。院党组还在经费上给支队以大力支持,今年从比较紧张的经费中拨出专款,让全支队法警进行集中训练,提高队伍素质,从而更有力地保证了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支队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持准军事化管理标准,培养队伍过硬作风。每天上班法警支队干警总是第一个赶到办公室,确保法警在位率,做到随时出警,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适时搞好训练,努力提高法警业务技能。

支队领导采取请离退休老干部讲课,适时搞些集中训练,在大型活动中现场指导等形式,提高法警业务技能,平时采取以会代课,举行业务讨论等方式,努力提高法警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

(六)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队风。

在“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中,支队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干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司法为民意识。积极倡导学历教育,树立良好学习风气,适时请老干部讲课,举行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走出去和兄弟单位举行比赛,展示法警风采,树立法警形象,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努力营造团结活泼、积极向上的良好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法警支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获得了一些荣誉,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特别是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具体表现有:

(一)个别法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不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硬件建设与省院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固定刑场建设、实行注射执行死刑差距较大。

(三)对基层法警大队工作的指导、检查不够,在警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明年的打算

新的一年中,我们将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警总队的指导下,更加努力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做好以上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xx大精神,xx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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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模板_司法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行政,全文共 1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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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模板

xx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抓手,以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能,较好寺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心抓创建,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襄阳法治城市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1+3”的工作目标,确立了“争创全国法治城市”的奋斗目标,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一)高起点定位,创建迅速启动。今年,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在全市社会管理暨政法工作会议上,市主要领导就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做了明确动员部署。4月,制发了《襄阳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争创措施、工作路径和组织保障。紧接着组织各地各部门召开了2次争创推进会,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创建要求,枣阳等6个县(市)区提出创全国先进,樊城等4个提出创全省先进的工作目标,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4月,组建了4个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的督导考核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发展。7月和11月,市人大和市政协视察组分别就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对今后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下一步市人大将对襄阳市关于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决议。

(二)高层次规划,科学制定方案。领导亲自带队,专家顶层设计。市领导多次赴省司法厅、法学会和高校寻求支持。3月,委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组成专家课题组,负责起草《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建言法治建设。7月,邀请司法部和省、市领导、国内一流的法学专家在武昌召开了高规格的评审会,一致认为襄阳的《方案》符合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趋势,体现了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法治湖北建设战略的新要求,将有力推动和加快襄阳法治城市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方案》,即将行文印发。

(三)高标准推进,明确创建目标。法治城市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设立了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调配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岗位,形成了功能健全的创建工作网络。市普法办制定下发了《法治襄阳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逐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法治襄阳建设提出的目标任务。xx年3月,制定下发了《襄阳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指导办法(试行)》、《襄阳市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及责任单位(试行)》,把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制定本级相应的标准、目标和实施细则、考评办法,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基层,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城市建设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今年4月,又争取将法治城市建设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为全面了解襄阳市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3月底至4月初,市普法办在市区进行了一次创建法治城市问卷摸底调查,为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优化襄阳发展环境提供民意量化依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创建基础。

一是强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全面实施“”普法规划,选聘73名同志担任为市直学校第三届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化法制“进校园”工程;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两期对560余名普法宣讲骨干进行了培训。组织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举办“四个襄阳论坛”暨襄阳市委中心组法治讲坛,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主持论坛并讲话,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1000多人参加了论坛。

二是加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3.15” 消费者维权、“3.12 ”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不同主题,采取政风行风热线、书写标语、牵挂横幅、制作永久性宣传碑、牌、散发传单、万人签名、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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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_安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司法,行政,全文共 2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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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崇德尚法,勤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抓好四个方面,25项工作。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

1.切实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要以广泛开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助推平安九龙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实施人民调解“四项工程”为抓手,促进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实施网络工程,切实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抓好村(居)调委会网络组织向下延伸,在村(居)民小组全面建立调解小组。村(居)调委会规范化达标率要达到60%以上。继续推进200人以上规模企业调委会建设,继续推进物业、医患调委会建设,巩固强化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人才工程,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各级调解组织要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力争在每个村(居)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努力打造一支以专职人民调解员为骨干,兼职人民调解员为主体,人民调解志愿者为补充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员”和“优秀调解组织”、“优秀调解员”的评选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培养、锻炼、塑造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通、能打硬仗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实施协同工程,切实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实施攻坚工程,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的职能优势。下半年,要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场“人民调解百日攻坚战”。实现“应调尽调”目标。

2.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程度,力争打造一批标兵司法所。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努力使司法局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缺额的,要公开招录补足。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组织司法助理员开展两次以上集中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确保司法助理员业务素质有较大提高。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做到所内纪律严明、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对司法所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3.全面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推进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主动会同公安、人力社保、民政、工商等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安置帮教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重点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危安犯”、没有改造好的“危顽犯”、“三无人员”、涉黑涉毒涉邪等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确保重点对象100%及时衔接、有效管理。巩固和扩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在扶持若干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同时,再选择1-2个资源良好,接纳刑释解教人员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过硬的单位,作为安置帮教示范基地。要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8%以上,安置率达8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4.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设立专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指导。完善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广社区矫正工作13589重庆模式(即执行一个办法、建立三项机制、实施五个一管理措施、突出八个方面主题教育、实现九化工作目标)。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

二、规范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5.强化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利用机构改革契机,从法制科分离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建立规范、合理的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在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6.加强律师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实践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对接服务的镇街(园区)的联系,努力实现“双赢”。指导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和法制宣传,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意见。巩固发展律师联谊机制,增进律师间的友谊,促进律师间的交流与学习,提升九龙坡律师队伍新形象,努力打造九龙坡品牌律师事务所。

7.拓展公证领域,提升公证质量。积极拓展公证业务覆盖面,增大公证服务量。强化公证质量监管与考核,坚持规范标准,完善错证责任追究制。

8.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到统一收案、统一审批、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加速法律援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管检查,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目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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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书

范文类型:鉴定书,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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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平谷区,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如存在过错请确定参与度。

事实理由

申请人诉北京市××区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本案已经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虽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从分析意见中可以明确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申请人也坚持认为北京市××区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今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之规定特申请进行司法过错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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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小结_司法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5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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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上半年工作小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服务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大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三)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社会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发展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履行职责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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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关于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_司法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司法,行政,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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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乡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文书文秘网版权所有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xx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文书文秘网版权所有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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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司法所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_司法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5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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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2019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局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下一步的工作更好的开展,现将我所XX年工作情况、不足之处以及明年工作计划做如下汇报:

一、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司法所内务管理机制,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司法所内务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1、规范司法所内务管理机制,大力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标准,规范档案整理。我所今年来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对XX年的档案资料按年限、类别进行了分类、整理和装订。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市局的规范化的要求。建章立制,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了司法所政治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调解主任例会制度、人民调解工作纪律和纠纷排查制度,完善了xx镇的法律信息服务网络。为了加强沟通和及时了解各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我所每月都组织村(居)调委会和司法行政协理员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学习业务知识。通过不断的努力,我所的内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积极开展“以案严纪、筑牢防线”廉政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深化思想政治教育,逐步提高了全所司法行政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各种反腐倡廉的理论知识及相关案例,增强了教育的效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提出的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我所通过锤炼干警过硬工作作风,强化干警工作本领,把全所干警中塑造成积极向上、事事争先的良好司法行政干警新形象。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全力确保社会稳定化解水平,确保社会稳定。

2、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全力确保社会稳定。为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xx镇稳定,司法所每月中旬固定召开调解主任例会,研究分析做好调解工作的技巧,并深入到各村(居)进行指导。做到了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确保了年内无个案上访、集体上访,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同时做好每季度的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协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我镇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司法行政协理员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化解纠纷的第一线发挥积极作用。以镇调解中心为依托,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每月召开调解主任例会和调解中心联席会议,确保了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1-进行。今年我镇矛盾纠纷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达98%。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对全镇各村(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43件。今年我所参参与协调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其中非今年我所参参与协调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9起(其中非正常死亡案件5起)深入推动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取得新进展。

4、抓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全力预防重新犯罪。自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我们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不重不漏。现我所现接管的安置帮教人员xx人,社-2-区矫正人员xx人,到目前为止均无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司法所一班人配合监狱、劳教所共同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气力。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落实责任田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优惠政策,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积极配合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自愿者、先进典型人物,深入其家庭,开展帮教活动,为其解决客观困难,让其感受到党的关心,社会的温暖。充分发挥企业司法办的职能作用,助推企业发展。

5、充分发挥企业司法办的职能作用,助推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全镇范围内各大厂、矿、企业进一步发挥司法办的职能作用:一是实现合同规范化管理。实行合同主办负责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增强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二是统一使用合同文本。坚持无合同不采购、无合同不结算原则,合同签定前要进行资信调查,合同履行中要跟踪监督,确保合同有效履行,为公司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三是大力加强法律实务学习,促进法律知识更新。司法办相关人员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学习推动业务开展。四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以各种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提升职工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以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四月份xx镇搬运装卸仓储公司司法办工作人员就积极配合法律服务所成功处理了一起合同纠纷,该合同纠纷涉及三方,标的约十万元。

(二)法律服务工作今年来,我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范畴,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保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强势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1、强势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我所根据上级部署,大力开展了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集中整治活动,将整治活动纳入到对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面貌焕然一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倡导诚信建设,法律工作者队伍树新形象活动成效明显,法律服务所工作已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无对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所的投诉。强势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2、强势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我镇亮点工作,是我镇司法行政工作的硬质品牌,近年来每年完成的法律援助任务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在全区都名列前茅,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今年以来我所已承办的6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强势推动村(、企事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

3、强势推动村(居)企事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我所将全覆盖工作作为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双向落实与调配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组建了一支由司法所业务骨干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高素质的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立了各项工作机制,目前,全镇42个村(居)均已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已发挥了积极作用。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证明法律服务无禁区,不断探索、改进、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强化自身服务水平。我所现已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XX年上半年的各项法律服务指标,有些甚至超额完成。

二、不足之处及明年工作计划

今年我所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等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存在不足之处存在不足之处:

1、基层基础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各单位、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上还存在着不均衡现象;

2、对当前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环境污染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不够,处置方式滞后,思路发放不够超前;

3、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社会化矫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问题和不足之处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改进。

下半年工作打算工作打算:

1、继续狠抓“大调解”机制的落实,切实加强镇矛盾纠纷调处服务规范化建设。

2、开展基层调委会集中整顿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建设的水平。

3、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4、扎实抓好“六五”普法法制教育活动的启动工作,细化“xx普法”目标,强化责任的落实;

5、深入开展法治镇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构筑法治阵地和载体,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

6、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力度,积极加强社区矫正示范点建设,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重新犯罪。

7、继续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帮教率、安置率100%,重新犯罪率低于5%。

8、强化法律服务工作,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为企业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活动。

9、强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及时高效地完成。

10、以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为目的,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学习较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基础知识。

1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辖区的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维,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12、认真做好党委政府、市局党组交办各类事项,全力配合好各项中心工作,确保党委政府、市局党组、所内同志们的满意。

(二)法律服务工作今年来,我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范畴,为全镇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保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强势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1、强势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我所根据上级部署,大力开展了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集中整治活动,将整治活动纳入到对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面貌焕然一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倡导诚信建设,法律工作者队伍树新形象活动成效明显,法律服务所工作已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无对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所的投诉。强势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2、强势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我镇亮点工作,是我镇司法行政工作的硬质品牌,近年来每年完成的法律援助任务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在全区都名列前茅,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今年以来我所已承办的6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强势推动村(、企事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

3、强势推动村(居)企事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我所将全覆盖工作作为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双向落实与调配落实相结合的原则组建了一支由司法所业务骨干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高素质的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立了各项工作机制,目前,全镇42个村(居)均已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已发挥了积极作用。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证明法律服务无禁区,不断探索、改进、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强化自身服务水平。我所现已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XX年上半年的各项法律服务指标,有些甚至超额完成。

二、不足之处及明年工作计划

今年我所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等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存在不足之处存在不足之处:

1、基层基础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各单位、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上还存在着不均衡现象;

2、对当前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环境污染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不够,处置方式滞后,思路发放不够超前;

3、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社会化矫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问题和不足之处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改进。

下半年工作打算工作打算:

1、继续狠抓“大调解”机制的落实,切实加强镇矛盾纠纷调处服务规范化建设。

2、开展基层调委会集中整顿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建设的水平。

3、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4、扎实抓好“六五”普法法制教育活动的启动工作,细化“xx普法”目标,强化责任的落实;

5、深入开展法治镇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构筑法治阵地和载体,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

6、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力度,积极加强社区矫正示范点建设,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重新犯罪。

7、继续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帮教率、安置率100%,重新犯罪率低于5%。

8、强化法律服务工作,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为企业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活动。

9、强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及时高效地完成。

10、以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为目的,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学习较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基础知识。

1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辖区的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维,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12、认真做好党委政府、市局党组交办各类事项,全力配合好各项中心工作,确保党委政府、市局党组、所内同志们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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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司法局基层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_汇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司法,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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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基层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

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建制、以制管理的能力,xx区司法局发力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以“法律进乡村”为依托,营造法制宣传的社会氛围。通过法制宣传橱窗、法律超市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切实解决农村生活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以普法讲师团、法律志愿者为基础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专题宣讲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督促村级组织依法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依法治村工作标准”、“村民学法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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