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关于出租房管理条例事项如下,请各门店店长、业务员们注意遵守:
1、 客户带看出门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总开关。
2、 客户下订金时,须及时跟进房友记录并及时发飞信告知各门店人员,若出现客户反悔不租了,也应及时发飞信告知。
3、 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东联、客户联不互留电话,业务员姓名电话须写上。店内入档留第一联(白联),入档联必须清晰的录入房东及租户电话,并复印好租户身份证,连同出租信息表、合同一起归档。
4、 合同到期须提前一个星期告知房东与租户(由文员告知业务员,业务员自行跟单)。
5、 合同期满,若租户续租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对家具家电、水电底度现场再一次检查录入合同内。
6、 合同期满,退房时应注意检查屋内各设施配套情况,(下水道、马桶、摇控器、机顶盒、线路),水、电底度,及时录入房友做好交接工作。
7、 合同期未满,租户自行转租,由跟单业务员上门进行屋内设施配套检查,并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相应的管理费。
8、 各门店店长应定期对未出租的有匙房进行水电检查,避免水电被停。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城镇精装修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身份证:
承租方:身份证: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_;居住面积平方_________米;
2.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天;
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建筑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应急抢险以及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
房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以及住宅室内装修等安全管理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条 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防治等事业单位,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
建设、规划、财政、工商、市政园林、文化、环保、市容环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消防、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国土房管、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受理对擅自拆改房屋违法行为的投诉,并依职责查处。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擅自拆改房屋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配合国土房管部门做好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的领导和督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房屋应急抢险预案,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指挥房屋应急抢险。
第七条 政府应当发挥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行业组织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协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行业自律和监督。
第八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定期组织全市的房屋安全普查,建立房屋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房屋安全普查、代为鉴定、危险房屋抢修代管、应急抢险等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纳入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 房屋安全责任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拆迁工作完毕期间的房屋安全责任,适用《xx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的安全责任,《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安全负责。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规范要求安装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和整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的,及时依照规定进行鉴定和治理。
第十二条 属于文物的房屋,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安全管理意见。
第十三条 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者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
(二)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
(三)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
安装和使用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维修。
第十五条 进行地下设施施工、管线施工、桩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活动,可能危及周边房屋安全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已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况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及时修复,排除危险。
第十六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做好房屋安全检查、维修记录。
第十七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组织的房屋安全普查或者房屋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者各区分局举报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反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者各区分局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或者反映人。
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
第一节 房屋安全鉴定委托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二)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四)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五)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建设、施工等单位在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三)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上距离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第二十一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房屋,未经鉴定或者经过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第二十二条 房屋可能存在危及相邻人、房屋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安全隐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是危险房屋或者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不是危险房屋或者不存在危及利害关系人的危险点的,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
第二节 代为鉴定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以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者各区分局。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掌握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告知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
各区分局应当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进行登记并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四条 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未委托鉴定的,各区分局应当及时向其发出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责成房屋安全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责任人在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仍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各区分局应当向其发出房屋安全代为鉴定决定书,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治理措施排除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各区分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各区分局调查核实后,房屋安全责任人可不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应当配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调查核实以及鉴定工作。
第三节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应当依照《xx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实行资格证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证和执业注册管理由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负责。
第二十八条 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有两名以上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参加,并出示房屋安全鉴定执业注册证件。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可另外聘请专业人员或者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扰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进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鉴定业务规范和鉴定业务标准的要求从事鉴定活动并制作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应当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并及时送达鉴定委托人。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对出具的鉴定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的专家委员会申请复鉴。
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一致的,复鉴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复鉴结论与原鉴定结论存在本质不同的,复鉴费用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承担。
第三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应当建立业务档案,设立业务情况汇总表,并于每年年底将该年度的房屋安全鉴定统计报表报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立即将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报送各区分局,各区分局应当将掌握的危险房屋信息报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第三十二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情况;
(二)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情况。
第四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一节 危险房屋治理主体
第三十三条 危险房屋应当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确认。
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结论的处理类别,进行治理。危险房屋的处理类别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四种类别。文物建筑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抢救修缮。
经鉴定不属危险房屋但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利害关系人又申请复鉴的,在复鉴期间不停止解危措施的进行。
第三十四条 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危及到的房屋使用人应当立即迁出。
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观察使用的危险房屋,未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前,危险部位的房屋不得使用。
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为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未解危前,不得使用。
第三十五条 危险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应当对房屋实施代管并进行治理:
(一)房屋权属不明晰,无法确定房屋安全责任人的;
(二)所有人死亡且无法确定继承人作为房屋安全责任人的;
(三)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履行房屋安全责任的;
(四)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确有困难无法治理危险房屋,通过书面协议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代管房屋并实施治理的。
代管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房屋,代管前应当发布公告,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天。但危险房屋需要立即治理的,发布公告期间可以同时治理。
第三十六条 各区分局应当对代管、治理发生的费用以及代管房屋过程中产生的收益等情况进行证据保全。
属于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代管、治理发生的费用应当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安全责任人不确定或者未偿还有关费用的,各区分局可以从租赁代管房屋的收益中抵扣。
被代管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继承人确定的,代管、治理费用结清后,各区分局应当自代管、治理费用结清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解除代管并发还房屋,并将剩余的代管收益返还所有人或者继承人。
第三十七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未按照鉴定结论的处理意见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的,各区分局应当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限期治理通知书。
房屋安全责任人在危险房屋限期治理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治理危险房屋的,各区分局应当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代为治理决定书,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搬出危险房屋,进行紧急排险。
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情况危急的,各区分局可以直接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代为治理决定书,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立即搬出危险房屋,进行紧急排险。
各区分局在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使用人搬出危险房屋后,应当即时进行危险房屋治理。
第三十八条 观察使用、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各区分局在危险房屋治理结束后,应当自治理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接收房屋。
危险房屋治理、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用房的,可以向各区分局申请临时住房安置。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自行治理危险房屋,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危房治理期间,租金按公房租金标准计收;由各区分局代为治理,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危房治理期间,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
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危险房屋治理期间,各区分局提供的安置房的租金,按廉租住房有关规定计收。
使用各区分局提供的临时安置住房,在危险房屋治理结束后,各区分局应当通知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房屋使用人限期迁出,逾期不搬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收。
第四十条 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救济家庭、低收入家庭或者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无力承担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的,可以按本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书面协议委托房屋所在地的区分局代管并实施治理,并申请减免治理费用。
第四十一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怠于、无力进行危险房屋治理的,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补偿标准依法实施收购。
第二节 危险房屋治理相关主体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 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应当设置明显的危险房屋标志,提醒过往的行人、相邻人注意安全;对暂不能排险解危的危险房屋,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三条 设置在危险房屋或者其附属物上的广告牌、宣传牌、招牌及供电、通讯线路等悬挂、支立物,对危险房屋治理造成妨碍时,其所有人应当及时予以拆除、迁移。上述悬挂、支立物的所有人未能及时拆除、迁移的,危险房屋的安全责任人可以申请由区分局强制拆除、迁移。拆除、迁移费用由悬挂、支立物的所有人负责。
因治理危险房屋需要合理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有关的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借故阻挠。
第四十四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或者各区分局对危险房屋进行原状维修、加固抢险需要办理各项手续的,规划、建设、市政园林、文化、市容环卫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以免延误时间发生事故。
危险房屋危及公共安全需要紧急治理的,可以在办理有关治理手续的同时,采取必要的解危措施。
危险房屋的共有人在治理过程中,需要立即排险解危的,可以单独向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原状维修、加固抢险相关手续。
第四十五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应当加强危险房屋治理工程巡查,掌握、核查危险房屋治理和灭失情况,建立危险房屋登记、注销制度。
第五章 房屋应急抢险
第四十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房屋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制定房屋应急抢险预案,储备充足的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器材,配备足够交通运输及通讯工具,保证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到位。
第四十七条 房屋应急抢险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因台风、暴雨、火灾等事故导致房屋出现突发性险情时,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并向所在地的区分局和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应急抢险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和房屋应急抢险救援组织在知悉房屋突发性险情后,应当及时到场处理,实施房屋应急抢险。
第四十八条 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跨区的房屋的应急抢险;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对发生重大险情的房屋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区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将房屋突发性险情情况报告市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
第四十九条 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房屋应急抢险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切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二)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三)利用邻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四)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电力、市政园林、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
对因房屋应急抢险需要而拆除或者破损的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各区分局应当在事后予以修复。
第六章 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
第五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未按规定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白蚁灭治责任。
其它房屋未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白蚁防治责任。
第五十一条 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商品房,在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白蚁灭治责任。
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其它房屋,在白蚁预防合同约定的包治期限内发生蚁害的, 由原白蚁防治单位负责无偿灭治。
超出包治期限发生蚁害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负责灭治。
白蚁预防合同的包治期限不得低于十年,包治期限自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加强蚁情检查,发现蚁害应当及时灭治。
在进行白蚁防治时,相邻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当配合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白蚁的检查、灭治工作。
第五十三条 白蚁防治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白蚁防治人员实行资格证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
白蚁防治单位资质和白蚁防治人员资格及执业注册管理由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负责。
从事白蚁防治的人员检查蚁情和进行白蚁灭治工作时,应当出示白蚁防治的执业注册证件。
第五十四条 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白蚁防治单位在白蚁预防工程开工前,应当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由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颁布的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白蚁防治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十五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将白蚁预防工程监理任务一并委托给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委托将白蚁预防处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实施监理的工作内容应当包括白蚁预防施工药物的检测、施工方案的落实和监理报告的编写。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白蚁预防合同或者《xx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
第五十七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加强对白蚁预防工程和商品房销(预) 售楼盘等全市房屋白蚁防治情况的巡查。
第五十八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白蚁防治单位备案、白蚁预防工程验收备案等情况;
(二)白蚁预防工程、商品房销(预)售楼盘白蚁预防的巡查情况;
(三)其它有关白蚁防治的信息。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不履行规定的房屋安全管理相关义务,造成事故或者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消防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及第二款规定,由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属于违法建设的,由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查处。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分局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在房屋安全鉴定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未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处以房屋安全鉴定费1倍数额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二)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处以警告;经警告后仍未按规定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对未办理备案手续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对末取得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或者被取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仍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人员,处以一千元处罚;并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处以警告;经警告后仍未按规定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对未取得白蚁防治资质仍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取得白蚁防治人员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或者被取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件仍从事白蚁防治工作的人员,处以一千元处罚,并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对未办理备案手续而从事白蚁防治的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对未办理白蚁预防工程验收备案手续的白蚁防治单位,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拒不办理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以围攻、谩骂、殴打或者以其它方式拒绝、阻碍房屋安全鉴定人员进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普查或者房屋安全检查活动,或者以围攻、谩骂、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白蚁防治单位备案和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 县级市房屋安全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城市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之外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由区、镇级政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规定自x年3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28日起施行的《xx市城镇私有危房修缮和改造管理规定》、1996年6月24日起施行的《xx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和1998年2月1日起施行的《xx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篇3:简装修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_;居住面积平方_________米;
2.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__天;
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房屋装修合同2024年
合同编号:
装饰装修合同
业主姓名:
装修地址: 签订时间: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天艺装饰公司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工程材料预算单》和施工图。
3.委托方式:包清工( ),包工包料( ),部分包工包料( )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工程材料预算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否 则乙方有权不予受理。
2.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出现问题由甲方自负。造成工期延误的理当工期顺延
3.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按延误工期处罚。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两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60%;当工期进度过半(木工结束,漆工开工之前),甲方即第二次支付总工程款的3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属于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期间造成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验
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家庭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增减项目的价款,在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时全部结算。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理应顺延,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工期可顺延。
3.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4.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不包括在施工内容之内的项目,甲方要求增加施工内容的,经双方同意,工期可顺延。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看管费用每天按总工程款的千分之一收取,其他意外原因造成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事项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物业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乙方
1.指派1名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4.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其他内容
1、
2、
3、
4、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开户行:
账 号:
收款人: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水、电路及其他价格说明及付款方式
一、 电路施工:
1、混凝土墙剔槽下管布线25元/米 2、砖墙剔槽下管布线20元/米
3、明管布线铺设15元/米4、新增开关、插座线盒(含线盒)5元/个
5、打混凝土过墙眼(非空调眼)20元/个 6、打砖墙过墙眼(非空调眼)10元/个
7、浴霸安装20元/个8、吸顶灯、换气扇安装10元/个
9、筒灯、射灯、管灯安装5元/个 10、新旧开关、插座面板安装2元/个
11、网络布线面板接口20元/个 12、防水60元/平米 13 .贴布18元/平米.
二、 水路施工:
30元/米(PP—R管)
三、 计算工程量时以实际测量为准
1、 墙面面积:展开实测量面积的100%,不扣暖气罩、踢角线、顶角线、吊柜及窗口的面积。
2、 地面、厨卫墙砖和地砖或地板面积:按瓷砖或地板实际使用量为准。
3、 家具柜面积:正立面乘以高度,不扣踢角板、顶角线的面积,如厚度超过55公分,单价另计
4、 踢角板延长米:实际使用量为准
5、 顶角线延长米:实际使用量为准
四、 付款条款
1、 乙方在收到甲方60%工程款后安排进场施工
2、 在工程日期过半,乙方通知甲方提交第二次工程进度款,甲方应于三日内将款项交到乙方,以便工程顺利进行
3、甲方要求中途增项,甲方须与乙方签字确认,并将增项款全部交付甲方,立即予以安排施工,对甲方减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5%的管理费,否则乙方不予处理
4、 工程结束后,甲方到公司办理保修合约签字,并结算尾款,乙方交还钥匙并开始保修期
五、 公司质量检查部门电话:
如遇有质量或其它方面的问题公司将立即派人出面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5:油漆房屋装修装修承揽合同
随着住宅建设的飞速发展,许多居民在房屋装修与再造问题上有了新的要求。那么签订房屋装修承揽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装修承揽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房屋装修承揽合同范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友好、自愿的原则,遵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装修承揽合同达成以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 德惠超市马边店涂料、油漆 房屋装修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乙方将根据自己专有的技术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
2、分项工程单价:
1、仿瓷:
5.00元每平方米(含材料及人工)。
2、乳胶漆:
9.00元每平方米(含基层腻子及人工)。3,墙纸粘贴:
6.00元每平方米。
4、清水漆:1
5.00元每平方米(喷漆,门及其他道具的线条不另计费)。
5、以上单价均按实际着漆面积计算,造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按实计算,不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按板材计算。
3、工程量:按工程验收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总工期为 18 天。
二、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7天后由甲方支付所完工程量工程款的 60 %作为工程前期借支款。
2、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95 %,剩余 5% 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 6 个月。
三、甲方责任
1、办理好工程开工的手续,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工程施工图。
2、工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并保证质量;
3、甲方负责工程所需资源,如施工用水、电和库房等工作必备条件,开通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拆除现场内障碍物;
4、在乙方确保质量和工期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
5、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工作,对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6、甲方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进行施工安排,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及管理。
三、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与技术指导,根据现行的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如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设备需自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不得转包,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聘请他人帮助完成,乙方聘请的工人与乙方属于雇佣关系,乙方及聘请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保证材料利用率,不得浪费、破坏,不得更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
4、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安全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2、仿瓷墙面必须平整光洁(即压光)。
3、需要做乳胶漆的部位必须平整且着漆均匀、手感舒服。
4、造型石膏板顶及隔断必须贴填缝带。
5、木制道具清水漆必须喷。
6、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应当无条件整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执行,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人员维修,超过____日乙方未进行维修的,甲方可另请他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遵照工程建筑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及甲方、监理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监督检查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与施工流程工作,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如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施工进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项目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对于违反项目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限期完工,乙方同时还应接受与其他施工人员同等的处罚。
六、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同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0% ;
2、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成果,除天气影响、停水停电、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延长工程期限;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以签证单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同时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 2 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尾款。
七、合同解除
1、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乙方均可要求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手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复印件附后)
本合同签约代表人: 电 话
房屋装修承揽合同范文二
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装修房屋一座,位置在____县大营镇大营村330号,由乙方负责承揽全部装修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装修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安全操作,安全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用具。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负责提供砖、水泥、沙子、水源、电源、内外墙砖、铁丝、地板砖等建筑装修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3、具体装修工程为乙方承包整栋房屋全部内外粉墙,内外墙面积贴瓷砖,过道砖、卫生间贴砖、地板砖、楼梯砖、屋顶贴小瓦等全部建设,连同搭建所需全部脚手架。
4、乙方具有从事房屋装修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设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5、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和工期要求
1、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建设,到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工期为92天。在约定的工期内,施工时间、施工进程由乙方自定。
2、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加强质量管理。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4、房屋建成自交工后________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维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 工程过半支付
第二次付款在房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后 15 天内给付。
3、乙方质量保证金为全部工程款的5%。竣工________年后支付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
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办法
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修承揽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系发包方,乙方系承揽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自愿将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给乙方装修,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装修有关方面,特此订立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及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总价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
第一期工程款即双方签认的报价单中工程款总额的____给乙方(含定金,不含设计费),乙方才进场施工。
3.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后当天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
三、承揽方式:
乙方负责施工,材料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
四、材料提供:
关于材料供应,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采用____方式供应材料。
a.本工程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当即时检验,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即时更换,如不更换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延误工程进展,施工期限相应顺延。
b.本工程材料由乙方提供,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甲乙双方约定标准,并接受甲方检验。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期限:
施工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房屋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即时验收,甲方应在____日内检验,如在该期限内,甲方未做任何表示,视为该房屋验收合格。
五、施工期限:
工期为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延误工程进展或则不可抗力导致延误工程进展,其施工期限相应的顺延。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或则窝工造成的损失,即每天应支付_____元,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合同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其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竣工,乙方应按每天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给甲方。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或甲方单方面更换门锁不让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应付清全部工程款。
七、其他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乙方发现根据甲方要求设计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因甲方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方中途变更乙方工作的要求,如工程项目增加,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增加所产生的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乙方进行赔偿。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甲方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如妨碍延误工程进展,其施工期限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乙方房屋装修完成后,应当即时向甲方交付,甲方应当即时验收该房屋。
5.乙方施工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有协助的义务。甲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乙方施工不能完成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协助义务,并相应顺延履行期限;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点: 地点:
电话: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6:油漆房屋装修装修承揽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友好、自愿的原则,遵照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装修承揽合同达成以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市马边店涂料、油漆房屋装修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乙方将根据自己专有的技术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
2、分项工程单价:
1、仿瓷:5。00元每平方米(含材料及人工)。
2、乳胶漆:9。00元每平方米(含基层腻子及人工)。
3,墙纸粘贴:6。00元每平方米。
4、清水漆:15。00元每平方米(喷漆,门及其他道具的线条不另计费)。
5、以上单价均按实际着漆面积计算,造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按实计算,不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按板材计算。
3、工程量:按工程验收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总工期为18天。
二、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7天后由*方支付所完工程量工程款的60%作为工程前期借支款。
2、工程竣工交验合格,*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6个月。
三、*方责任
1、办理好工程开工的手续,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工程施工图。
2、工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由*方提供并保*质量;
3、*方负责工程所需资源,如施工用水、电和库房等工作必备条件,开通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拆除现场内障碍物;
4、在乙方确保质量和工期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
5、*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工作,对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告、罚款等处罚;
6、*方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进行施工安排,乙方应当服从*方安排及管理。
三、乙方责任
1、按照*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与技术指导,根据现行的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如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设备需自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不得转包,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聘请他人帮助完成,乙方聘请的工人与乙方属于雇佣关系,乙方及聘请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保*材料利用率,不得浪费、破坏,不得更换*方提供的原材料;
4、乙方应遵守*方有关施工安全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方要求施工。
2、仿瓷墙面必须平整光洁(即压光)。
3、需要做乳胶漆的部位必须平整且着漆均匀、手感舒服。
4、造型石膏板顶及隔断必须贴填缝带。
5、木制道具清水漆必须喷。
6、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应当无条件整改,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执行,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3日内组织人员维修,超过3日乙方未进行维修的,*方可另请他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遵照工程建筑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及*方、监理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监督检查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方的安全制度与施工流程工作,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如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施工进程中,*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项目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对于违反项目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限期完工,乙方同时还应接受与其他施工人员同等的处罚。
六、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同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
2、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成果,除天气影响、停水停电、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延长工程期限;如因*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费由*方承担,以签*单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同时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2天时,*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尾款。
七、合同解除
1、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乙方均可要求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应向*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手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号(复印件附后)
本合同签约代表人:电话
篇7:房屋装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一)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基础装修。_________________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项目
(一)打线槽+拆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水电:_________________管子+管件(___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___元,下水_________________元,电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一圈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方一圈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方一圈_________________元,线管_________________根_________________元,闭路线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泥工:_________________水泥_________________吨_________________元,河沙_________________吨+砂石_________________吨_________________元,搬运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涂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漆+人工,_________________元;
(五)大理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米+_________________米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米门槛石_________________元,洗衣槽_________________元,磨边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___元;
(六)钻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共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出渣+清洁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双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2.在装修工地,装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因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保修项目期限保修责任外墙、屋面防水工程5年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设计、施工或所用防水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外墙或天面渗水、滴漏,乙方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和标准。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年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将无偿进行维修。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渗漏1年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施工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漏水,乙方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和标准。地面、墙面、天面抹灰层脱落1年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地面、墙面、天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乙方将无偿进行修补。管道堵塞2个月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管道堵塞,乙方将无偿进行维修。备注: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篇8:家庭房屋装修的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___,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20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9:房屋装修材料采购合同书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 元/____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 _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第五条 验收:对于生态木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
第六条 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生态木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生态木,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生态木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应提前通知卖方;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________ 卖方(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时间:
篇10:个人房屋装修承揽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5天,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4.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____________ 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4)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1. 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
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3. 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____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4.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时间)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 元;
第二次(时间)_____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后_____天,支付余下工程全款约____________ 元。
2. 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为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进行结算:
3.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七条 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诉讼。
第九条 附 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个人房屋装修合同范X
(五)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所有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甲方即
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__%。剩余__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________%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__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1:房屋租赁合同国家版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年月日至_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 ____月 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12:房屋装修承包工程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面积:室、厅、卫、阳台、厨。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水电工___________元,木工___________元,瓦工____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元,材料搬运费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___________,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________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篇13:个人简装修房屋长期出租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
签约代表:
乙方(承租方):
签约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一、房屋概况
1、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甲方应保证对该房产享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2、乙方保证房屋仅用于住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
二、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__________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租赁期限
1、甲方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
2、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在期满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约,双方另订合同。
四、租赁保证金
1、乙方应在__________前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价款__________作为租赁保证金。
2、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即时向乙方开具收据。
3、合同终止,乙方在付清租金及所有费用并按期迁出房屋时,甲方应在当天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五、租金收取
1、租金不递增。
2、乙方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租金。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
乙方依约支付租金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乙方可将租金转账至甲方上述账户,则视为乙方已支付租金并甲方已收取到租金,乙方不负延迟责任。
3、由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各自依法承担。
六、费用承担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该房屋主体结构及附随设施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甲方维修延误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租赁期前该房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所有杂费。
2、乙方负责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租赁期间的管理费,垃圾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其他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杂费。
3、本合同未明确的费用,待实际产生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七、房屋使用与修缮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对该房产定期安全检查,承担该房屋主体结构及附着设施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若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自然损坏,负有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维修的责任。
3、在租赁期内,除因乙方使用不当之外,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八、房屋的装饰装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对该房产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监督该工程,因此产生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转租分租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调换给第三方。
十、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乙方应交回该房屋及设备给甲方,并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状态。
2、租赁届满,乙方应依时迁出并将其家具杂物全部搬走。
如迁出后15天内仍留下个人物品不搬清,则视为乙方放弃该屋内一切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屋内一切物品。
十
一、违约责任
1、甲方存在以下任何一项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双倍返还并赔偿损失:
(1)甲方无权出租但又出租房屋;
(2)甲方延迟交付房屋超过30日;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4)房屋自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又未在损害之日起15日内修缮房屋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退房或代为修缮,修缮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直接在应付租金中相应扣减。
若因甲方延误修缮该房屋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存在以下任何一项情形的,乙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若甲方依照以下约定行使解除权,收回房屋的,若屋内有物品且乙方不搬走取走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屋内一切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屋内一切物品: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直至乙方付清租金为止。
逾期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
(3)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损害的,乙方未在房屋损坏15日内修缮房屋,甲方可自行修缮,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直接在保证金中相应扣减。
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及时补足。
乙方不履行修缮义务已使房屋不能安全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无论装饰装修物是否与房屋形成附合,甲方均不承担任何因恢复原状导致的现值损失。
若乙方装饰装修导致房屋不能安全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乙方逾期搬迁的,甲方除了可以按照租金标准收取乙方占用房屋费之外,还向乙方按日收取违约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每月租金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合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正本效力
本合同以中文书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后立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篇14:小区房屋装修合同包工包料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居室规格:室厅厨卫阳台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壹萬元整,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4.1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认定的装修质量检验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10.1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月。
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款项支付方式1
1.1|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元||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元||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元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200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200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叁仟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3把,交给承包人保管。
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4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09点00分至17点30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南京市房屋出租合同装修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四、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确保住用安全。甲方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议定今后处理办法,并另签协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
六、甲乙双方如共同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因特殊情况中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征得对方同意,并商定补偿损失之费用。
八、租期届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有优先权,但须另订租赁合同,方能生效。
九、房地产各项税金由甲方负责。租赁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十、乙方于退租前,必须结清应缴水电费及房租,并将装修及附属设备向甲方点清,如有短少或人为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十一、退租时甲乙双方应会同至区房管机关缴销租赁合同。
十二、如双方因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议定补充事项。
1、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半年房租¥元整。
2、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元整。
3、乙方同意支付甲方租房押金500元整,此款将于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返回乙方。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广州市中等装修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________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期为________年____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抵作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_____%计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出后___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第八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市房管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篇17:市区房屋装修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2019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9)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一
工 程 报 价 单 序 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表二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三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表四
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工验收意 见
甲方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备注:竣工验收中,尚有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入住,但必须签订竣工后遗留问题协议做为入住后解决遗留问题的依据。
附表五
家装工程保修单
甲方 甲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家装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篇18:住宅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即
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编码: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签约日期
篇19:市区房屋装修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__单元___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___层式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厨___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年4月__日至-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0:新房屋装饰装修协议书
原告: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27号院1号楼25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______元,违约金______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同被告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_____________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72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由被告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当日支付42万元;本项目二楼、三楼地下室及一楼后包房完工支付20万元;项目整体完工后三个月至一百天内支付9万元,并约定如在一百天后支付每延期一天被告应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滞纳金(违约金);工程验收12个月后20天内支付剩余1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却在支付第一笔合同价款和第二笔价款的一半(即1万元)后以种种理由推拖支付剩余款项。由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