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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书笔记好词好句【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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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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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见卓识”“才华横溢”“引领时尚”“独树一帜”,在谈到史蒂夫乔布斯时,会让人不自觉地想到这些词语。

事实上,在读这本书时,会不自主的想到乔布斯式的成功不可复制,应该说是前无古人,估计也后无来者了。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

和哈利·波特一样,史蒂夫·乔布斯很早就意识到自己是个魔法师,尽管他是由麻瓜养大的。

乔布斯对IT业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发掘新兴科技所隐藏的潜力,他真正懂科技,虽然科技本身没有表情,是冰冷的,是机械的,但他能洞悉其中令人熟悉,触动人心的一面,因为这也就是计算机革命的本质。他并没有发明什么,他只是发现了那些被别人忽视的可能性。“改造,使之变得更好”贯穿了他的职业生涯,就像乔布斯本人所说的:“好的艺术家复制作品,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

他并没有发明电脑、便携式音乐设备亦或是智能手机,但史蒂夫·乔布斯的确改变了我们的想法,从“我真的需要它吗”到“我已经离不开它了”。

“热爱你的工作,是成就事业的唯一途径,如果你还未找到,那就继续寻找,不要轻易放弃,你的心,你的直觉,将引领你走向梦想。”这是史蒂夫的一句至理名言。他曾被自己创立的公司解雇,并一度想要离开硅谷,但有个东西让乔布斯顿悟,那就是他仍爱着他做过的事,幸运的是,发生在苹果的事并没有改变这个初衷,于是他决定重新再来。他经历了生命中真正的低谷,现在看来很难想象,但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差不多是硅谷众人皆知的笑柄。

乔布斯非常迷恋东方禅宗,其中有一句话:拥有初学者的心态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到后来史蒂夫才明白,遭到苹果解雇也许是他人生中最棒的事——成功者的负担被菜鸟的无忧无虑所取代,不再绝对肯定所有的事。解雇也是解放,怀着初学者的心态,乔布斯进入了他人生中的一个创造黄金期。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你生命里的最后一天,你将在某一天发现原来一切皆在掌握之中。”如果今天是生命终结前的最后一天,想想你还会做原本要做的事吗?“记得我将死这件事,是我所用过帮我下人生重大决定最重要的工具。”这也许听起来很不舒服,但却行之有效,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的自尊,所有对难堪或失败的恐惧,这些全都将在面对死亡时烟消云散,仅有最重要的会留下来。

不得不承认,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位伟人。但他却是出了名的难相处,他对员工不留情面,为他工作绝非易事。他个性强悍、独断、强硬,是个偏执狂,对自己的团队要求很高,近乎苛刻。在乔布斯的眼里,产品要么完美无缺,要么就是垃圾。员工要么是天才,要么就是笨蛋。事情只有极其重要和无关紧要之分。不管遭受多少挫折,乔布斯这种偏执地追求完美的个性从未改变。

总之,我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户时,也会打开另一扇窗户。同样,我也认为当上帝为你打开一扇窗户时,也会关上另一扇。不可否认的是,伟人也并不完美,也不可能完美。

史蒂夫·乔布斯的离去对我们而言,不单是失去了一个朋友和创新者,我们失去的是一台引擎,一台发动了此次革命的引擎,一位将科技赋予人性的伟人。他是一位领袖,五百年后,人们会谈起个人电脑的诞生,其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从各个方面改变了这个世界,史蒂夫绝对是人们首先想到的。他一生澹泊明志,宁静致远,从不争名逐利,他只是想要制造优秀的产品。

苹果拥有一支非常出色的团队,但是史蒂夫本人的激情和活力,那种重整旗鼓并东山再起的能力是无人能取代的。没错,一个人真的可以改变世界,只是这种事实在太罕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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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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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偶读书,南华瑾先生一字一句一行一书尽入眼目,咀嚼回味,口齿留香……

人生在世几百年间,能看尽沧海桑田,月缺月圆,参悟其中道理玄机者又有几分?

谈学问,简言“学”,一字好写,秉承几难?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名言,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成为了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这就是圣人的学习!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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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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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香草女巫》。一个爱吃香草的女巫,她不仅大胆、可爱、热心,而且还善良、勇敢。她最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因此,她有个好听的名字——香草女巫。

香草女巫是女巫学校的学生,作为女巫学校的学生,她必须按时到校上课。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是太远了,当我看到香草女巫要在凌晨三点,正是别人好梦方甜的时候,她就得起床,打心里佩服她。想想看,凌晨三点,她要走过一片黑乎乎的路,但由于路实在太远了,她还是总迟到,因此被严肃的金泼罗老师在课上大声批评,被其她女巫们嘲笑。我觉得很不公平,作为一名女巫,她怎么可以没有一把飞天扫帚呢?我以为香草会抱怨,但她并不介意,学习特别认真,后来在蝌蚪龙的帮助下,得到了一把火红的飞天小扫帚。

有了小扫帚的香草女巫终于可以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有一天,香草女巫来到了遥远人间的一所小学校。在那儿,香草女巫利用魔法帮助一位名叫瑞诺的孩子改掉了狂妄自大、爱欺负人的毛病。从这件事上,我懂得了人不能太贪心,要懂得知足,否则,将失去一切。

我喜欢香草女巫,因为她不怕困难、有上进心,还有她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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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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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结尾处,面对飓风卷走的那些百年七代生活过的痕迹,画音静止,无声无息地消散,承载太多重量的历史灰飞烟灭。那种心境不是武侠世界高手谢幕时的荡气回肠,不是穆斯林葬礼孑然身影的喟然叹息,也不是余秋雨笔下历史文迹毁失时的憾恨。而是对理应如此,也只有如此这样时的平静,是如果再重来一次,也改变不了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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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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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里一个非常寒冷的黄昏,黑奴贩子海利向谢贝尔先生索取一个叫汤姆的黑奴和一个小男孩,这些话不料被男孩的母亲听到了,她连夜带着儿子逃走了,恰好遇见了她的丈夫乔治,他们一起拼搏,终于得到了自由,获得了新生,而汤姆这位忠实的仆人,被卖给了海利,后来又被拍卖给了一位十分善良的东家,东家答应在女儿死后给他自由,可事与愿违,女儿死后不久,东家就死去了,他和一批黑奴又被卖给了雷格里,汤姆因为信主,被雷格里活活打死了。

这本书讲了黑奴各种各样的性格和不同的嘴脸,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精神的汤姆,也塑造了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伊莉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同时,也揭示了各种奴隶主的内心世界的各种不同表现。

它通过了汤姆和乔治夫妇两种类型的人的描写,告诉了读者,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用于拼搏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这让我明白了我一定要像乔治夫妇那样,做一个不服输、不低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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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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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个寡妇看完了,看完之后很久,心里很不平静,意犹未尽的感觉。

因为家在农村,所以里面的历史从父辈那里也是有所耳闻的,但是终究没有这个小说给人的感觉那么直接,让人猝不及防。

小说从解放前1944年开始写,直到文革结束,以葡萄的经历为主线,贯穿了30多年的中国近代史,也贯穿了葡萄从14岁到将近50岁的年华。书上的情节环环相扣,读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地抬起头算算现在的葡萄多大了,现在大概是哪一年,是不是快要走出苦难了?从葡萄的所作所为,强调了生命的可贵、可敬,葡萄说过几次“你们都不把人当人看,更何况猪呢?”,也交织了很多人的命运,借过她公公粮食后来想要还账的“老八”丁书记;“四清”和“文革”期间都来过史屯的朴同志,人人都是被历史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小人物。

我们看到了人性恐怖的一面,有为了自己进步就不惜要求组织上杀爹的少勇,也有为了自己明哲保身三缄其口的乡亲,也有文革一来第一个跳出来揭发的朴妻,同时也为我们展现了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先别说葡萄在那样的情况下始终保持的本真,在那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公爹,文中也很多次提到了,她没有想过被发现了会怎样,会怎么办,她只知道这个人不偷不抢,不该被砍头,她只知道这个人是她爹,她就是要救他!某种程序上她公爹孙二大爷救了他,他生活中的智慧教会她很多东西,如何让猪长膘,如何度过饥荒,是不是也暗示了现实中我们剪掉了传统,剪掉了千百年的智慧?也别说全村人都为葡萄保守公爹健在的秘密,经常通过她给她“舅老爷”送吃的,单就她年幼时她公爹为了让她躲过婆婆的一道道考验偷偷帮她的情景就让人感动不已,虽然艰难,却充满了温情。葡萄给人一种坚定的力量,就像闯关东里面的朱大爷一样,什么也不怕,什么也难不倒。

另外让我不能平静的还有她描写的那些动物,那只大龟、那头牛、那条老狗,他们死的时候养他们的人的心情,看了让人痛彻心扉,这种描写也是只有真正爱动物的人才能完成的。文中处处体现了作者悲天悯人,对万物生灵充满了爱护之情。

能够完整表达自己感受的人真的很幸运,我不是其中的一个。但是如果看完了不写下些什么,又让我觉得太对不起这么好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大家有时间都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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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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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天看完了《汤姆叔叔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的黑人奴隶悲惨的命运,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听奴隶主使唤,为奴隶主干活,而且可以让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最低等的生活。

主人公汤姆也是一个奴隶,他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当他知道老爷要把他和另一个女奴卖掉的时候,他却不逃走,还说:“让伊丽莎先逃吧,我不说半个不字,要她留在这里不尽人情。可是我不能走,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一直很信任我,我决不能让老爷失望,这事不怪老爷。”多么忠厚老实啊!后来汤姆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女孩,成了女孩家的奴隶。可惜他的主人不幸死了,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拒绝,后来凯茜和爱弥琳要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他们二人的下落,最终被活活打死。他是多么的善良啊!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善良让我敬佩,我们的世界是多么需要像汤姆叔叔这种善良的人啊。

想想汤姆叔叔的遭遇真是太可怜了,想想那个奴隶社会真是太可怕了,看我们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没有压迫。住着宽敞舒适的房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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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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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汤姆叔叔小屋》这本书后,觉得这书特别让人感动。

这本书讲述了汤姆和一个孩子哈里在奴隶主希尔比先生的农场里要被卖掉了,哈里和他的母亲艾莉莎一起和艾莉莎的丈夫乔治·哈里斯幸运地逃到了加拿大,而汤姆被卖到了一个叫做圣克莱尔的手里,圣克莱尔为人很善良,因为汤姆很朴实,所以他很信任汤姆,但是圣克莱尔后来被人杀死了。汤姆又被卖到了一位叫烈格雷的手中,烈格雷为人残忍、粗暴,任施酷刑,汤姆忍受巨大的折磨,但是他没有逃跑,后来烈格雷庄园中的两个女奴逃走了,他怀疑是汤姆干的,就把他打得死去活来,但是汤姆什么也没说。希尔比准备把汤姆叔叔赎回去,但为时已晚。他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希尔比以汤姆的名义释放了他庄园里所有的黑奴。

这本书情节生动,引人入胜,表达了那个社会的残酷,更进一步透露了“真与美”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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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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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小屋》讲述的是一个叫汤姆的黑奴一生的悲惨遭遇。汤姆原是肯塔基州一个叫谢尔比的奴隶主的黑奴,他最忠实能干,忠心耿耿地跟着主人很多年。可是后来谢尔比欠下债务无法偿还,于是他就把汤姆和黑奴伊丽莎的儿子哈里卖了抵债。伊丽莎得知后带着儿子逃跑了,并在路上又巧遇了成功逃出的丈夫,一家子辗转逃到了加拿大。而汤姆又被卖了五十多次,最后被卖到南方的一个种植园。在这里他帮助两个女奴成功逃脱,由于他不肯透露两个女奴的下落,结果被主人狠毒地鞭打,但他还是坚贞不屈,最后被主人活生生地打死。

这是一个悲剧,好人含恨而死,坏人逍遥法外。整个故事深刻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态,真实感人,深入读者内心,给人无尽感慨。它给我们塑造了汤姆、伊丽莎等一系列的好人形象,突出了道德在生活中的力量,促使我们思考。我要做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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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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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感到意犹未荆这真是一本最打动人的科普书。

作者比尔·布莱森自称这本书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他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你可以和作者一起,穿越时空的隧道,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在这本书里,作者不是在陈列知识,而是用满腔热情把知识做成工艺品,让人读来舒畅,有时忍不住要拍案叫绝。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特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20xx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这本书的语言风趣幽默,在读到描写哈雷这位科学家的文字时,我一下子笑出了声。其实,类似这样的语气和描述在书中比比皆是。“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还天真地写过关于鸦片的效果的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他惟一没有干过的事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20xx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20xx年之后。”

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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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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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更新blog了,自从有了微博和微信,仿佛大幅提升了我的总结归纳能力,所有感想和牢骚用140个字就能发表完。就像现在的“知乎”,都是碎片化的信息,在自我感觉自身知识升华的假象下,很难静下心来系统的看完一本书。

《无声告白》是我花一天时间读完的一本小说。看完之后,总觉得想写点儿什么。这本小说作者是居住在美国的华裔,不知道是不是华裔的骨子里面都有潜在的自卑感,因此特别渴望“成功”或者借由子女的“成功”来赢得别人眼中的赞许,从而肯定自身的价值。所以,这部小说在种族方面、男女平等方面、子女教育方面都充满了作者主观的感受,可能很多内容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小说中的母亲是美国人,但是其言谈和行为却十分中国化,以致我读的时候总会有点儿“出戏”。我甚至我觉得,如果忽略书中的美国背景,把种族差异换成城乡差异,整个情节放到中国,也十分合适。举个例子,家长们是不是都很喜欢送书给孩子作为礼物?

中国人特别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很多家长都会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人生理想寄托到孩子身上。所以,这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很值得中国家长记住: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你是想让孩子重复一条你自己的道路呢,还是应该让他自我发现兴趣所在?遗憾的是,目前中国的教育体制和浮躁的社会环境都给不了孩子自我发现自身兴趣和特长的时间,家长们的集体焦虑直接导致孩子们脸上呈现日益凝重的表情。

我曾经坐在少年宫的大厅里观察过来来往往的孩子,年龄越小,脸上的笑容越多;年龄越大,表情越凝重。我很希望我的两个女儿脸上的笑容能够持久些。虽然在目前的环境下,快乐学习很难成为现实。但是,多陪陪孩子,多了解孩子真实的想法,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从今天开始,少一点儿灌输,多一点儿沟通,给孩子们的成长多一点儿空间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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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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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即将过去,黎明就在眼前”,当我听到有人说出这句话时,我的思绪不禁飘回以前,飘回那个名叫《汤姆叔叔小屋》的故事里,心中的浓雾弥漫,久久不曾散去。

19世纪的美国,充满了黑暗,在那个年代里,法律把黑人看作是物品而非人,白人拥有将他们任意使唤、买卖的权利,黑人没有自己的自由,甚至惨遭虐待。《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是围绕黑人的生活,讲述着一个被压迫的人民奋起反抗,抵制奴隶制的故事。

故事开始于欠下了债务的农场主谢比尔,不得不卖掉他们家的黑人奴隶汤姆和伊利莎的儿子哈里。当伊利莎无意间得知这个消息后,她给女主人留下了一张字条,带着孩子逃跑了。这时汤姆叔叔被卖掉,已经乘上了一艘顺着密西西比河而下的船。在船上时,汤姆叔叔认识并照顾了一位年幼的白人女孩伊娃。当伊娃不慎落入河里,是汤姆叔叔救了她。伊娃为了感谢他,恳请父亲圣克莱尔将汤姆从奴隶贩子手里买下,并将汤姆带到他在新奥尔良的家中。在这段时期里,汤姆叔叔与伊娃变得亲密无间。回到新奥尔良后,汤姆与圣克莱尔一同生活了两年,伊娃得上了重病。临死之前,她在一场梦境中梦见了天堂,她把这场梦告诉了她身边的人。由于伊娃的死,一直对黑人持有偏见的圣克莱尔的堂姐奥菲利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抛弃了对黑人的偏见,而圣克莱尔则承诺将给予汤姆自由。圣克莱尔履行承诺之前,却因为介入一场争斗而被杀死,他的妻子拒绝履行丈夫生前的承诺,在一场拍卖会中将汤姆卖给了一个残暴的农场主勒格里。由于汤姆拒绝服从勒格里让他去鞭打他的奴隶同伴的命令,导致勒格里对汤姆心生厌恶,决意要压垮汤姆对上帝的信仰,并对汤姆进行残酷的鞭打。当汤姆叔叔对上帝的信仰就快被在种植园中遭受的折磨击垮时,他梦到了耶稣和伊娃——这使得他决意保存自己对基督的信仰直至死亡。他鼓励他的黑人同伴凯茜和埃米琳逃跑,并拒绝将逃离方向告诉勒格里。勒格里大发雷霆,命令他的监工杀死汤姆。在他垂死之际,他原谅了两位监工殴打他的行为,受到他品格的感染,两人都皈依了基督。

逃亡的伊利莎和哈里斯斯遇上了凯茜与埃米琳,他们前往了法国,并最终抵达了利比里亚——一个容纳前美国黑奴生活的非洲国家。谢比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回到了肯塔基州的农场,释放了他全部的奴隶,并告诉他们,要铭记汤姆的牺牲以及他对基督真义的信仰。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一位熟稔法律的智者曾说过这样的话:“处置一个人的最残酷的方法莫过于对他施以绞刑。这句话不对,还有一种处置人的方法比这种惩罚更为残酷,那就是限制他终生的自由。”

奴隶制就像一把沉重的枷锁,牢牢锁住黑人的自由。这些曾经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类,他们穷困、苦难,被不平等地对待,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为他们讲话,他们饱受摧残。幸运的是,最终奴隶制终于被废除,这些同我们一样平等的人,也能站在阳光下无拘无束。

而我们的先辈,用他们的热血与汗水为我们打拼下现在和平幸福的生活,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自由地沐浴在温暖和煦的春风中学习、生活,无忧无虑。

但总有人不珍惜现下。反观许多青少年,将平等与自由看作理所应当的事,不思进取,把青春浪费浪费在网络游戏中。更有甚者以“世界对我不公平”为借口,放滥自我,不学习、不努力。这些人,显然已经把前辈的付出抛之脑后,忘记了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他们认为学不学习、努不努力是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却忘记如果没有前人的努力,我们怎能快意地生活在这篇土地上?

过去的几十年中,我们处于黑暗里,资本主义的列强压迫着祖国和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迎来改革开放。这一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是我们所应当珍惜的,它使我们不用向曾经的黑人一样被压迫、被残害,我们能骄傲地说出“我平等,我自由”。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好好学习,努力学习,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为一个和平、自由、平等、博爱的祖国,而奋斗不息。

合起手中的书,我不禁想,黑人曾经生活在水深火热的黑暗里,而今终于迎来黎明的曙光。让我们在黎明中感受美好,在阳光中向未来坚定地迈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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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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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戴着脚镣手铐,坐在红河上的小船底层,心情却比这还要沉重。一切光明都从他天空消失,一切幸福都从他的身边掠过,一去不复返了,就同眼前的河堤和大树一样。肯塔基老家、妻子、儿女和宽厚的东家;富丽堂皇的奥古斯丁。圣。克莱亚公馆;伊娃那披着金发的小脑袋和天使般的眼睛;倨傲、愉快、英俊、表面满不在乎,心地却永远善良的奥古斯丁;那些安逸而悠闲的岁月……这一切都消逝了。

黑奴最悲惨的命运莫过于此:天生易受感染,在斯文人家受熏陶,养成文明和感情之后,却免不了要到黑心人家做奴隶。尽管国法明文规定,说明“在法律上被当作、被公认、被断定为一项私人财产”,也不能把他们的灵魂,以及其中包含的回忆、希望、恩爱、恐惧和情欲的那个秘密的小天地一笔勾销。

汤姆叔叔是个可怜的人。他在谢尔贝先生家养成高尚品德之后,到了黑奴贩子手中。在船上遇到了“小天使”伊娃和潇洒的奥古斯丁,可由于伊娃病死,奥古斯丁惨死,他又被黑奴贩子带走。

像汤姆叔叔这样善良的人,也没能逃出厄运,最终死在雷格里的鞭下。再他临死之前,他用赞美诗和灵魂感化了雷格里的仆人。

我们应该像汤姆叔叔那样,对别人忠心耿耿,面对死亡

毫不畏惧,始终保持纯洁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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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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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确实是教育我的海,书海的朵朵浪花陶冶了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生活。这不,今年寒假,我根据老师的要求,到村里的“农家书屋”借了一本《汤姆叔叔小屋》,心灵再一次接受了书的净化。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著名文学文作家斯托夫人写的,是第一部被翻译成中文的美国小说,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善良正直的黑人汤姆叔叔在三个地方当奴隶,帮助其他人逃脱魔掌,而自己却被第三个主人打死的遭遇。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到又愤怒又怜惜。

我从这本小说中看到了汤姆叔叔的善良、能干精明。从伊娃小姐的身上看到了她对待每一个人都乐于相助的美好品质。同时我也看到了汤姆叔叔不幸的遭遇,看到世界上丑恶的一面。这是一个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故事,它揭露了美国奴隶制度的罪恶,让我们对美国的历史有更深的了解。

这个世界的人啊!不要因为肤色不同,就把彼此隔绝开来,既然我们能生存在地球上,那证明了我们都有生活在地球上的权利,没有人能把别人的生存权夺去,没有人能掌握他人的生死。然而,我们世间并不是充满阳光的,还有很多阴暗。我们需要共同努力,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将来共同创造一个文明的社会,才能防止以上悲剧重演。

让我们打开书本,一起畅游墨香四溢的书海吧,一起净化自己的心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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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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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为《汤姆叔叔小屋》的书,著者是美国的斯陀夫人。这本书中主要叙述了汤姆叔叔在三个不同奴隶主手下的生活。除了汤姆叔叔这个重要的角色,书中涉及到的人物还有汤姆的三个主人——谢尔先生、克莱尔先生和农场的奴隶头雷格里,汤姆的妻子克洛婶婶,善良又美丽的仆人丽莎,可爱的孩子们,如克莱尔先生的女儿伊娃小姐、黑人女孩儿托普西,等等。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里,有几个片段写得十分精彩传神。

第一个片段写的是伊娃在临死前与家里所有的仆人告别。当我读到“‘我最亲爱的朋友们,请你们到这里来,’伊娃说,‘是因为我最喜欢你们,最爱你们,我有话要对大家说,我希望你们记住我的话……我快要离开你们了,再过几个星期,你们就再也见不到我了——’时,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段描写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非常同情这个年龄幼小、心中充满对他人的爱的伊娃。

第二个片段讲的是:伊娃死后不久,托普西很想在伊娃的身边放一朵花,可罗莎不同意,当克莱尔同意时,罗莎才肯让她进去。让我们一起来感受书中情真意切的文字吧!

托普西把花轻轻地放在伊娃脚下时。突然,她放声大哭。”伊娃小姐,伊娃小姐,我跟你一块儿去吧!你等等我呀……“那哭声撕心裂肺,有如什么东西把心掏空了似的。克莱尔不由得悲从中来,他的脸上不禁涕泪纵横。

”起来吧,孩子,“奥菲利亚小姐柔声地说道,”你不要哭了,伊娃小姐进天堂了。“

我读着这个片段前前后后的文字,悲伤和感动之中仿佛这就是一段真实的故事,我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个人物。

后来,克莱尔先生不幸去世,这个家就落在了脾气暴躁、残忍的玛丽夫人手里。最后,汤姆叔叔被卖到农场,但因不告诉农场主人逃走的凯西和埃莫林所在之地而被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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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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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在1850左右,当时美国有许多黑奴,这些黑奴没有人生自由,在评价的鞭打下过着牛马一般的生活,汤姆叔叔就是其中的一个。

他原是赛尔比家里的奴隶,可是因为他的评价欠债了,就被卖到了克里亚先生那儿。有一天,他主人善良的女儿死了,为了满足她的遗愿,克里亚先生就为汤姆叔叔和其他黑奴办自由手续。但天有不测之风云,就在他看到希望时,克里亚先生不幸身亡。于是他又被卖到凶恶的雷克那里。只要汤姆叔叔做不好,雷克就把他打得皮开肉绽。最后,可怜的汤姆叔叔被雷克活活地打死了。

这本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情景就是汤姆叔叔救人的那一刻。在他被运往南方的船上,因为船身不断地摇晃,站在船边的吉琳小姐无法站稳,身体失去了平衡,不小心跌落到河里。她的爸爸克里亚先生刚想跳到河里时,发现有人早已抢先一步,奋不顾身地救出了吉琳。而这个人,就是善良、笃实、乐于助人的汤姆叔叔。

在生活中,我也看到了许多像汤姆叔叔这样的人。

在我家门前的马路上,因为绿灯比较短,按平常的速度是不可能过去。绿灯又亮了,我眼前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太太。她正吃力在用双手让轮子滚动起来。黄灯闪了三下,她只“走”到中间。对面的车闪着雪亮的灯,按着刺耳的喇叭,飞快地驶来。老太太也很慌张,她努力地滚着轮子,可还是被“拦”在大路中间。这时来了一位交警,只见他拦住对面的车辆,及时把老奶奶推到前方。

我觉得这位交警跟书中的汤姆叔叔一样乐于助人。他们的做法都让我感动。汤姆叔叔虽然死了,但他帮助别人,为别人献出爱心,他死的光荣!这位交警叔叔帮老奶奶推向前面,他不仅推的是一段距离,更是推走了老奶奶心中的恐惧,还推走了死神降临在她身上的机会。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也要向他们学习,乐于助人!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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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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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雪域豹影》这本书——好感人呀!现在让我给大家讲一些其中的内容吧!

在日曲卡雪山,有一只叫阿灿霞的母雪豹和公雪豹——日食生一起出去找食物,实然,随着一声日食生“哟……”的叫声和雪块落地的响声,日食生落下了悬崖。后来,阿灿霞找了一只名叫泥雪滚的公雪豹做三只小幼豹的父亲,在后来的日子里,这只公雪豹为了救幼豹差点英勇牺牲。

一次,一只叫白老大的幼豹掉进了泥潭里,泥雪滚看见后,就不顾一切地跳下了泥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白老大从泥潭里托出来,自己却差点在泥潭里面出不来了。

又一次,一只叫银老二的幼豹在野外被狼獾咬伤了,银老二伤得很严重,腿都差点断了,走不成路,因为要照看另外两只幼豹,阿灿霞决定让泥雪滚留在野外照看银老二。有一天下大雨,为了不让受伤的银老二被雨淋湿,泥雪滚就用自己的身体替银老二遮风挡雨。过了一个月后,当泥雪滚带着伤已痊愈的银老二回家时,阿灿霞发现泥雪滚又老了许多。

还有一次,阿灿霞被猎人抓走后,最小的幼豹花老三快饿死了,这时的泥雪滚又老又弱(阿灿霞失去日食生后,为了生存只好选择了又老又弱的泥雪滚),它挺而走险进入豺群,咬死了一只幼豺回去喂给了花老三,花老三才没有被饿死。

……

泥雪滚可真伟大,他的父爱真地感动了我!做为动物的泥雪滚对不是自己亲生的幼豹这么好,那我们人类不是应该做得比它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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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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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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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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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合上书,指尖缓缓划过封皮,心中仍有阵阵悸动,久久不能平复。这是一本集爱、死亡与生存的选择于一体的书,是一本回归人性,引人深思的书,也是一本无法让人轻易放下的书。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的世界一片混乱,这让她觉得生活被笼罩了一抹灰色。迪伦勇敢地决定去看望未曾谋面的父亲,不幸的是,火车运行中突发交通事故,当迪伦拼命逃出火车时,发现眼前是一片荒原,而她也许是唯一的幸存者。

远处荒原的山坡上坐着一个男孩,是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一个年龄与迪伦相仿的,有着金色头发与深邃的钴蓝色眼睛的男孩。迪伦不得不听从他的安排,在荒原上跋涉。途中,崔斯坦告诉了她事实的真相——她是唯一一个遇难的乘客,迪伦坦然接受了现实,这让崔斯坦不禁对这个年轻柔弱的灵魂产生了怜爱与同情。

一路上,他们相知相依,穿荒原,过沼泽,攀高山,从恶魔凶狠的围攻中一次次死里逃生,抵达一个又一个安全屋,越是美好的时光越是以惊人的速度流逝,分别的时刻还是到来了,当迪伦跨过终点边界线后,她的灵魂也来到了天堂,这也意味着与崔斯坦永远的别离,没有崔斯坦的天堂对于迪伦来说只是一座华丽却荒凉的城堡。于是,她不顾灵魂会灰飞烟灭的危险,毅然决定原路返回寻找崔斯坦,在经历各种劫难后两人终于重逢,并一起回到了人间。

在迪伦的灵魂通往天堂的路上,崔斯坦无疑是迪伦的摆渡人。他关心、保护着她,而迪伦从天堂返回荒原后想方设法与崔斯坦重回人间的时候,迪伦似乎又充当了崔斯坦的摆渡人。

是什么让一个曾经怯懦胆小的女孩蜕变成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勇者?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迪伦已经更加勇敢、坚定了。她敢于直面内心的恐惧感,不惧怕困难与艰险,不再退缩,犹豫不决。在这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无疑是崔斯坦。他一路引导着她、安慰着她、帮助着她,开拓了她的视野,让她体验到了未曾有过的感情,使迪伦的灵魂完成了成长与救赎。

生活中有许多细微的人和事,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你,也许是老师的谆谆教诲,也许是父母的苦口婆心,朋友不经意的问候,与路边流浪小猫小狗深情的对望……不要轻视这些细节,这可能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在冥冥之中向你透漏讯息,这有可能改变你的人生。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怯懦囚禁人的灵魂,希望令你感受自由,强者自救,圣者渡人。”愿我们都能摆脱怯懦的囚笼,愿我们在他人的引领下充满希望,信念坚定,愿我们都能遇到灵魂的摆渡人,更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其他灵魂的摆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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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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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莫泊桑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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