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收养孤儿法律行为(精品20篇)

浏览

2245

范文

1000

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心理行为特点及改造对策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979 字

+ 加入清单

短教期劳教人员心理行为特点改造对策调研报告

近年来,劳教场所收容短教期劳教人员人数有增加趋势,在场所收容人员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大。作为劳教人员构成的一个重要群体,他们的改造稳定与否,直接关系着劳教场所的稳定和发展。目前短教期劳教人员在劳教场所中所占的比例较大,部分劳教人员在改造中抗拒管理、消极劳动,喝酒、打架等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给教转工作带来很大隐患。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改造中他们有那些心理活动,有那些因素对他们的心理活动有着直接的影响,如何针对短教期劳教人员的特点,加强管理和防范呢?本文试图做出分析与建议,以利于切实掌握他们的心理,在教转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有效维护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一、 短教期劳教人员的概念与收容情况

所谓短教期劳教人员,劳教法规并无明确规定。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决定劳教期限有一定的区别。如某地在打击“两抢”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就曾规定因“两抢”原因送教的违法人员,一律决定劳教三年。近年来,因劳教改革、立法因素的影响,劳动教养期限普遍有所下降,1.5年以下的劳教决定明显增多。以笔者所在劳教所为例,20__年至今,收容人员的劳教决定期限呈现显著特点:常规劳教人员教期1年为主,罪错较重、累犯人员1.5-3年不等;吸毒劳教人员教期1.5年为主,罪错较重、累犯人员2-3年不等。目前在所劳教人员中,常规劳教人员教期1年的达到63%,吸毒劳教人员教期1.5年的占58%,已经收容对象构成的主要部分。本文所提出的观点,以1年(常规劳教人员)-1.5年(吸毒劳教人员)为相对教短的劳教期限。

二、短教期劳教人员的普适心理特征

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人的心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的一个过程,它受到主观因素和外部条件的直接影响,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地位,其心理也在发生着不同的变化,劳教人员也是如此。短教期劳教人员也好,长教期劳教人员也罢,他们的心理变化曲线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改造初期——中期——改造末期。改造初期可称为改造适应期,这一时期,劳教人员从社会进入劳教所服教,由于身份发生了质的变化,生活环境的改变,一般都要经历一个改造适应期,其心理主要表现为:行动失去自由的不适应心理,担心不能适应改造环境的心理,惧怕劳动的心理,思亲念家的心理。中期,在经历了改造初期在生活、劳动、环境、人际关系等方面的磨合后,已基本适应了改造生活,其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其改造中期的心理主要是渴望减教、渴望早日出所,每一名劳教人员最盼望的就是减教,这是100%毫无疑义的。基于这一心理,改造中期的劳教人员遵守所规较好,劳动积极性比较高,改造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改造末期,随着期满日期的临近,劳教人员的心理处于多变性和波动性状态,是喜忧参半、复杂和矛盾的心理交织在一起。喜的是即将期满终于可以获得自由了,忧的是出所后的生活是现实的,衣食住行,养家糊口,工作生活,这一切是马上就要面对的现实。因此,这一时期的劳教人员是心理复杂多变、考虑问题最多的一个时期,思想压力大、包袱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劳教人员思想最敏感的一个时期。

从以上劳教人员心理变化曲线可以看出,短教期劳教人员由于在场所服教时间短,心理波动情况反而较为突出。由于改造中期的时间教短,缩短的是改造稳定期,改造初、末期的思想不稳定性依然存在,相对来说思想变化较为剧烈。就所内流动性而言,入所二个月,下队几个月,出所一个月,往往是刚刚“混个脸熟”就要流动,民警不易引起重视,对他们的心理特点、性格特征、改造趋向掌握得也不够全面。如果我们不加以正确的教育、关心和引导,处理不当,方法简单,这部分人容易产生对抗和悲观失望的心理,甚至走向对立面,造成一些不稳定因素,从而影响改造秩序的稳定。

三、影响短教期劳教人员心理波动的主要因素

影响短教期劳教人员心理的因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因素。

1、减教因素。

对于劳教人员来讲,获得减教,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是他们改造的主要动力和精神支柱。根据劳教人员计分考核奖惩实施办法等规定,劳教人员减教由月考核、半年评比、单项奖励三部分组成。对于短教期劳教人员来说,由于教期较短,劳动熟练程度不高,月考核得奖分不多;单项奖励只能够是个别行为,机会不大;由于在所时间有限,评比名额有限,获得评比的机会也有限,大部分人员可以说是毫无机会。因此,短教期劳教人员可能的减教期限是比较少的。根据笔者所在劳教所统计,一年期劳教人员平均减教期限只有二十余天,不到一个月;一年半劳教人员平均减教期限约为二个月。客观上来说,他们的改造积极性难以调动,少数人员容易造成心理失衡,继而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产生悲观失望和对抗情绪,从而放纵自己的行为,导致少数劳教人员“小错天天有,违纪三六九”。

2、处遇因素。

我们现行的三种管理模式中,对劳教人员的处遇与其在所时间、现实改造表现(实际操作中,往往又与其劳动表现挂钩)密切相关。对于短教期常规劳教人员来说,三个月的封闭式管理期、六个月的半开放式管理期,其教期基本到头,进入开放式管理的机会几乎为零;对于短教期吸毒劳教人员来说,由于其晋升程序、条件比常规劳教人员严格得多,对于考核时间要求更长,进入开放式管理的机会依然不大。因此,短教期劳教人员在所期间只能享有基本的处遇,诸如购物活动、亲情电话、会见同宿、请放假等待遇享受较少甚至没有。这种情况下,劳教人员容易产生攀比情绪,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从而孳生消极改造思想,主观改造能动性不高。

3、管教因素。

短教期劳教人员由于入所时间不长,对于改造生活不适应,对于管教民警的信任感没有树立起来,很少主动接触民警,一般来说对民警的关心教育存有疑虑,不愿倾诉心声,改造表现也多以老实顺从为表象。而管教民警在管理教育过程中,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对“两头冒尖”(表现好的—表现差的)的劳教人员关注较多,对这部分“中间人群”的谈话教育、生活关心、思想变化往往不能引起重视或关注甚少。曾有一名劳教人员解教时对笔者抱怨道:“我来所一年,你只找我谈了两次话(入队、出队),平时看见那些经常违纪的学员你总是关心他们,有时我也想犯点错算了,日子还好过些。”笔者闻言,实在感到汗颜。

4、人际关系因素。

短教期劳教人员因在所时间较短,与同教交往时心理有拘束感,在人际交往方面一般较为慎谨。但出于对陌生环境的恐惧、心理上要求同伴保护的思想驱使下,又愿意与人交往,喜好结识“朋友”。而入所时间较长的劳教人员则乐于以同乡、同好等身份与这些“新水子”接触,或了解社会上原来生活圈子中的新变化,满足精神上的需求;或看看有无机会可以捞取“好处”,如香烟、加餐、零食等。实际工作中,场所中存在的所王所霸、敲诈勒索等违纪行为,受害者多为这一群体人员,因为他们即使受到欺凌,一般不会找民警解决,多为忍气吞声,吃点亏就算了。如果就此发展下去,没有通畅的宣泄渠道,则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精神压力,或找老乡帮忙,“挽回面子”,造成群体斗殴、报复伤人等严重违纪行为;或思想绝望,出现自伤、自残、自杀、逃跑等严重危害场所安全的行为。

四、短教期劳教人员的行为特点与表现

思想决定着行动,行动是思想的外在表现。短教期劳教人员思想波动大、思想变化较为剧烈的特点,必然在改造行为中有所体现。笔者在此将其分为

四种类型:

1、稳定型。

大多数的短教期劳教人员都能够为自己着想,虽感觉到改造生活中有种种的不如意,但毕竟劳教期限不长,回归社会“有盼头”,听从民警的教育,完成好自己的任务,争取多减点教是可以做到的。因此改造中能做到态度端正,积极配合,克己顺从,不惹麻烦。

2、消极型。

少数的短教期劳教人员攀比心理较强,感觉在劳教人员群体中地位不高、混得不好,改造主动性不强,情愿随大流,生产、学习、行为养成均较为被动,不求改造好,只要混得过去就行。这种类型的劳教人员一般不会主动对抗改造,但遇到较大刺激时(如加教、家庭变故等)就可能会导致出现不服从民警的管理,不愿完成劳动任务的现象。

3、波动型。

少数劳教人员心理素质不稳定,改造周期里心境起伏变化教大,思想矛盾突出明显。其主要心理为:有时感觉到改造表现好有好处,自己也可以完成各项任务;有时感觉做得太好划不来,混日子过就可以了;有时觉得改造无意义,以前辛苦劳动吃了亏;等等。几种思潮相互交织,导致其改造表现呈现出明显波动的状况。如笔者曾管教过的一名劳教人员,每个月大部分时间都能正常完成劳动任务,但总有几天劳动数量大幅度滑坡,民警谈心后有所好转,到下月又会故态萌发,改造表现做不到持续稳定。

4、对抗型。

个别的短教期劳教人员(多为熟悉场所的多进宫人员)认为改造无望,回归社会无用,破罐子破摔思想严重,认为自己教期短,加教也加不了多少,因而对抗改造的心理严重。其行为较为偏激,表现为不服从民警的管理,不积极完成劳动任务,抗改和违规违纪现象屡屡发生,常常因一些小事甚至无源无故与民警或他人发生对抗和冲突,成为劳教人员中的“刺儿头”。

五、对短教期劳教人员的改造对策

基于以上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分析,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对短教期劳教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实践中,民警往往不自觉地把教期较长的劳教人员作为防范重点,认为他们的危险性大,而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危险性较小,主观地把危险性与教期挂等号,而不是从其违法恶习、性质、根源,以及家庭情况、改造表现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来确定其危险性。从人的本性来说,每一个人都具有善和恶的两面性,行善还是行恶,往往取决于一念之差。对于劳教人员来说,每一个人都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危险性会不会爆发,何时爆发,主要取决于主观因素和外部条件,而主观因素往往会在外部条件的作用下产生质变;同时,在外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主观上有这样那样的想法也是无法实现的。短教期劳教人员由于其心理复杂多变,偶尔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如民警管理不当、同教间发生矛盾、家庭变故、有可乘之机等,都易造成其心理突变,产生脱逃、行凶、自杀等行为。因此,在管理上,要针对短教期劳教人员的思想和心理特点制定有效的管理教育制度;在防范上,必须严加防范,决不能与其他劳教人员区别对待,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

2、合理引导,有效调动短教期劳教人员的主观改造能动性。

应该看到,绝大多数的短教期劳教人员在民警的悉心管教下,是愿意也是能够做到遵守所规所纪、完成学习劳动任务的,因而在政策制定中,要千方百计调动他们的改造积极性。一方面可以考虑在经济方面对生产进步明显、创造价值较多的劳教人员于现有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劳教人员来说,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一方面可以考虑在三种管理模式的框架内,根据短教期劳教人员的个体改造积极性有针对性地给予一定的所内宽松处遇,如所内放假、亲情电话、会见同宿等等,让他们感觉到表现好、改造努力总有回报,对自己的转变充满信心。

3、打防结合,构建稳定矫治氛围。

有奖需有罚。对于个别在改造中严重违规违纪、抗改闹事、不服管理、屡教不改的短教期劳教人员,必须运用延期、禁闭、集训等手段,予以坚决打击,从而在场所内形成一种打击的高压态势,在劳教人员群体中形成“改造好有奖,对抗无前途”的良好氛围。在此值得注意的是短教期劳教人员的心理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有时出现偶然的消极情绪和对抗改造的现象,这正是其复杂心理和不稳定心理的外在表现。在工作中,对这些行为,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主观片面的认为就是抗改行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追根求源,不能搞“一刀切”。

4、重视个体差异,展开心理矫治。

俗话说:“心病还需心药医”。作为被改造人员,短教期劳教人员所遇到的心理困惑有共同之处,如心理波动性大,心态变化剧烈的群体特点,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困难,在不同的时间段,也会产生不同的问题。这就要求民警在教转工作中,根据不同的个体情况,有针对性进行心理矫治。总的原则是“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摸清其思想状况、矛盾根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法,结合个别教育、心理咨询、同伴引导等多种方式,达到有效增强劳教人员内在改造驱动力,变被动改造为主动改造的目标。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设立投资公司法律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司法,全文共 1192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号:

一、合同双方

借方:

贷方:

二、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

金额:(大写)

四、贷款用途:

五、贷款期限:自至,共计天。

六、利率与计息

1.利率:

(a)按年利率%计算;

(b)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2.计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计息日付应付利息,上述贷款利率按实际用款天数(____日/年)计息。

3.起息:按实际汇出日起计息。

4.如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计息办法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将按新的办法执行。

七、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规定还款;

2.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认可。对不经贷方认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收取一次性%的承担费;

3.借方因故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并准备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罚息。

八、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资料,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关、停、并、转时,保证最迟于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但接收债务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及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九、违约责任

1.无论何方,亦无论因何种原因、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或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的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罚收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还款计划规定按期还款时,贷方将给予借方天的宽限期,如在宽限期内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则贷方将对借方加收未偿还部分每日%的罚息。

5.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

十、担保: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贷方:

有权签字人:有权签字人:

盖章: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_工作计划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132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服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拓展我所法律服务案源,为加快竹管垅社会民主法制化建设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根据县局精神,制订本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1、认真落实政治业务学习、内强素质

把政治理论知识、所务管理各项制度、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办法、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等纳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根据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使全所人员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知识水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在依法开展执业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主动地配合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开展,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认真开展疑难案件讨论,促进内部学习和交流

对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是集思广益,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对疑难案件的讨论过程中,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辩证,不仅可以找到解决案件的准确依据和最佳途径,更重要的是不断增进全所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同时,也为大家在今后办理同类案件中积累宝贵的经验,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3、坚持认真贯彻执行统一受案、统一委派等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成效。

二、扩大监督渠道。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在门前开辟法律服务业务公开栏,对业务范围、执业纪律、责任追究承诺等公开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收费标准和办案程序。以制度的公开,扩大监督渠道和监督力度,促使从业人员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时刻警示从业人员规范行为,依法执业,竭诚为社会服务,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三、以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促进业务量的提升

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如“3.15”维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平时配合司法所深入基层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如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在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在指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注意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之路,正确处理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纠纷。通过宣传,不仅可以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秩序稳定,邻里团结和睦,更重要的是开辟案源,提高业务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四、以整肃内务为抓手,促进所务管理规范化

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专门负责人员,严格统一收案、登记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力度。对业务工作实行分类登记,做到账目往来清楚,收案登记明晰,卷宗内页排列有序、内容完整,促进所务管理的规范化。

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力争在完成法律服务所主任质量化管理责任目标的基础上有所突破。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年法律援助工作半年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64 字

+ 加入清单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在校大学生旅游行为调查_社会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旅游,全文共 772 字

+ 加入清单

在校大学旅游行为调查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外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这些旅游群体当中,青年旅游者是整个旅游市场的一个重要而又独立的组成部分。而在青年旅游者中至少有半数以上是青年学生(主要指大学生),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它具有一定的经济独立能力和自我生活能力,有相对宽松的时间,具有更多的冒险精神和追梦遐想,这些促成了大学生旅游热。因此,青年大学生作为一支旅游生力军的地位确实不容忽视。另外,青年大学生自身的旅游选择之外,受青年大学生影响而做出的家庭旅游的选择,在我国国内旅游活动中,无疑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大学生出游意向(动机)、出游地点和时间、出游态度和偏好、出游次数、旅游的方式(包括交通工具、同伴等)、旅游花费来源、旅游消费状况、旅游信息渠道来源和学校对大学生旅游行为的影响等。

大学生是一个很特殊的群体,它具有以下几点旅游行为的特点:

1. 在旅游态度及偏好方面,大学生对旅游持有非常有定的态度。大部分学生都喜欢旅游,其旅游的目的主要是休闲散心,自然风景区和民族风情区的偏好值最高。

1大部分学生都喜欢旅游,其旅游的目的主要是休闲散心,寻找乐趣,所以选择的景点主要是自然风景区和民族风情区;

2 .经济支出方面,大学生的消费水平满足中低端旅游产品的消费,因为家长的供给依然是大学生收入的主要来源,由于大学生可支配的经济支出有限,不可能支付得起大酒店高昂的住宿费用,个人小旅店虽然价格便宜,但小旅店经营的不规范和社会环境的复杂,使得大学生在安全方面存在顾虑;

3 .大多数学生出游时选择不定时间,不大喜欢受约束,乐意与同学一起游玩,并且在旅游的吃、住、行、购物、游玩中,相当多的学生都选择乐意把钱用在游玩上。

4 .目前学校没有过多重视大学生旅游,旅行社对大学生缺乏相应的旅游产品,有着很大的市场空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48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医院

乙方:河南启轩律师事务所

因业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指定董律师(联系电话135)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对医院有关医务服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医院改革、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5、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

6、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7、为医院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其律师见证书。

8、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重点法律事务

1、为门诊病历资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见,防范门诊医疗纠纷发生时医院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2、为急诊、急救医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规范急诊、急救程序和有关医疗文书书写防范因情况紧急遗漏相关记录,导致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3、从法律层面规范检查检验的申请、报告程序。

4、为临床诊断、治疗、护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相关记录(文书)出现法律效力瘕疵。

5、为药剂工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出现与治疗、护理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6、为各种医疗同意书、风险告知书书写提供法律意见,防范侵犯医方知情权导致医疗纠纷。

7、为拒绝医疗、不配合医疗相关文书制作提出法律意见,防范患方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推卸自身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8、为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医疗文书管理提供法律帮助。

9、提出法律意见规范医院科室间医疗协作(会诊、转科等),防范科室间联系脱节,导致医疗纠纷。

10、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诊疗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11、为医院实习人员管理提出法律意见。

12、为院际会诊、协助诊疗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院际长期医疗合作谈判。

13、协助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法律培训。

14、为出院医嘱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后续医疗纠纷。

15、发生医疗纠纷时,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联系。

16、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

17、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疗损害责任鉴定。

18、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诉讼。

(三)其他法律事务

1、为医院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2、为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采购提供法律咨询。

3、医院基建、装修工程的招标事务,有关合同审查。

4、医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的人身、财产、责任保险索赔纠纷。

5、其他法律事务。

三、双方商定,本合同期限为一年(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缴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元整,合同生效后全年法律顾问费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代理甲方参与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以及办理见证、催讨欠款等事项,依法另定委托合同。乙方对甲方委托上述事务优先办理,并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合理收费(给予一定的优惠)。

五、本合同为常年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在三个月前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存档一份。

甲方:     医院

法定代表人:      院长

地址:

乙方:河南启轩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宝龙广场*号公寓*层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收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8 字

+ 加入清单

收养人:_________

被收养人:_________

送养人:_________

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

第一条 _________,兹愿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

第二条 收养人_________是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职务),现年_________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收养人健康状况:_________。

收养人财产状况:_________。

第三条 被收养人_________男(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人,愿被_________收养。

第四条 被收养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养。

第五条 送养人_________(姓名/名称),住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_________号。因_________原因将_________送养。

第六条 被收养人自本收养契约书生效之日起,改从收养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七条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有互负抚养的义务,有互享继承的权利。

第八条 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有管教培育的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到_________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_________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收养人(签字):_________ 被收养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乙方应甲方聘请,担任其常______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______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应聘律师在甲方协助下进行工作,有条件时,甲方设立法律顾问室,指派一名同志配合律师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律师进行业务活动,依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担任法律顾问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日常法律咨询。一般事务咨询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处理;重要事务面谈处理,可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定期上门服务。根据客户需要,每季度至客户处现场办公半个工作日,与单位领导、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座谈,讨论当前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提出律师意见。

3、为甲方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就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促进甲方依法行政。

4、对甲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对外联系的合同、协议等,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5、协助甲方处理突发事件,收集有利证据,可代表甲

方参与调解重大纠纷,办理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6、根据甲方需要,依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代理甲方办理公证和见证业务。

7、代理甲方参加的民事、行政、经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

8、顾问年度内,提供法律培训2次。每次时间为半个工作x日,培训内容双方协商。

9、协助甲方完善各种内部管理制度。

10、双方协商的其他服务内容。

第四条:律师在办理甲方案件时,一切差旅费、补助费和案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律师代理费除外。

第五条:在顾问年度内,甲方发生的一般纠纷,主要由甲方负责处理,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第六条: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向乙方交聘金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协议甲、乙双方和应聘律师各一份。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法律工作者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549 字

+ 加入清单

时光总是在不经意间划过我们的天空。

回首自己的这一年,很多出乎意料,很多措手不及。有过失望还好没有绝望,有过欣喜还好没有若狂,即便患上了“间歇性迷茫综合症”,却也不敢停止前进的脚步。

年终总结,不得不提一下老师这个身份。很多人对我提出善意的忠告,说我与“律师”这两个字渐行渐远,对此一一表示真诚的感谢。介于律师、老师两种身份之中,自然也会有利有弊。

一、收获篇

关键词:庭审及讲课经验 沟通能力 自信心

(一)庭审及讲课经验:主办诉讼案件40件,参与培训讲课350多小时左右。在此特向我师父表示感谢,感谢师父能给我那么多庭审机会,感谢师父能理解支持我在外讲课。

1.庭审案件40件

Z居委会拆迁诉讼案件2件;

R公司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12件;

T公司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10件;

J房产公司建设工程案件1件;房产纠纷案件1件;

ZZ房产公司案件5件;

路某某债权转让纠纷案;

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某某盗窃一案;

某公司单位行贿罪一案;

李某财产损失纠纷案;

郝某离婚纠纷案;

陈某离婚纠纷案;

某厨业公司财产损失案;

某装修公司劳务纠纷案。

2.培训讲课350多小时

公司法律培训 2场;

政治法律培训大约350小时。

(二)沟通能力

在参与庭审和讲课的过程中,沟通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尤其自己说话爱脸红的毛病逐步得到改善。跟去年同时期相比,自己能感觉到明显的进步;不过也只是跟自己的过去相比而已。一个成功的律师,我现在的沟通能力和水准还相差十万八千里。在新的一年,要继续更多的参与庭审和讲课,争取更多的在众人面前说话的机会。

(三)自信心

应该说,自己是个缺乏自信的人。毕业后这几年的锻炼,慢慢地培养起了自信心。今年最明显的是庭审过程中,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时,能够据理力争,不放弃一丝机会,认真对待每一个庭审。较之去年遇上对方是大律师会紧张,今年则能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任何一个“对手”,现场应变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

二、遗憾篇

关键词:周六学习 谈案技巧 朋友交流

(一)周六学习。今年最大的遗憾莫过于错过了律所全年的学习。

主任曾不止一次告诉我们要多看书,多学习,要勤奋。我今年确实也看了不少书,哲学、毛中特、史纲、思修法律基础,业务方面的书,可以说几乎没怎么看。周末在外代课,不能参加每周六上午所里组织的学习,没看专业书还参加不了单位的学习,每每想到这里,心情总难以平复;也就因此迷茫了起来。

下半年两种职业冲突突然多了,时间上难以周全,出差开庭、上课调课,最多的时候在火车上连续睡了五个晚上。两份工作互相影响,令我寝食难安。权衡利弊,出于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不得不请辞老师这份工作。也希望自己能尽快从迷茫中走出来,找到适合自己人生奋斗目标的合乎实际的道路。

(二)谈案技巧

熟能生巧。回顾这一年,案子虽然代理的不少,但基本都是师父交办案子,谈案技巧方面实则无根本性提高。今年,有很多当事人的咨询案件没有谈成,年轻只是一个因素,更多的还是自己缺乏经验和谈案技巧。这点也是我20__年必须要提高的能力。

(三)朋友交流

出差多了,周末给学生上课,跟朋友同事交流的机会也就少了很多。交流本身是学习的过程,法律关系、谈案技巧、热点难点、实务操作等等,缺乏了这个交流,不单单是业务拉开了差距,而且在情感上也会淡化。针对这点,20__年要调整心态和步伐,紧跟所里的节奏,聆听所里的时代最强音。

三、规划篇

20____年,吸取今年的经验教训,特做如下规划:

1.学习:每周至少拿出3个晚上看专业相关的书;参加周六上午所里的学习。

2.办案:办好主任交代的每一个案件,自己也要开拓案源,继续积累经验。

3.讲课:争取更多的跟法律相关的讲课的机会,锻炼自己。

4.交流:多和朋友同事沟通,多向朋友同事学习,不断提升自己。

20____,挥手告别迷茫;

20____,继续前进,前进......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法律服务协议公司股东配售股票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企业,全文共 584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一、乙方委派律师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乙方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4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月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2961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进程,全面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积极响应上级政策,决定在全校进一步开展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为切实推进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依据,以《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内容,遵循学生的年龄特点,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促进学生良好习惯形成和健康人格的发展.

二、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目标任务

着眼学生的终生发展,培养学生享用终身的好习惯.教育广大学生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掌握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修养,学会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人与自我等基本关系,使他们在学校做一个求上进、会自理的好学生,在家里做一个有孝心、知感恩的好孩子,在社会做一个会共处、守公德的好公民.

幼儿阶段主要是培养孩子基本的安全意识、基本的自理能力和交往能力,引导孩子对生活和知识的兴趣,保护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小学阶段主要是帮助学生初步形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卫生、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等生活习惯;注重培养学生广泛的学习兴趣、敢于质疑的精神、基本的学习习惯,让学生热爱知识、热爱学习.

三、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培养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在学校设立“轻声区”和“静走区”,让学生学会说话,学会走路,学会与周围环境和谐相处;

(二)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学会认真预习、专心听讲、仔细审题,独立作答;

(三)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坚持每天阅读半小时,学会在阅读中思考并就思考每天写一篇日记;

(四)培养良好的健体习惯,坚持每天“阳光体育一小时”,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让学生走好路、站好队、做好操、跑好步;

(五)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会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做到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保持环境的整洁有序;

(六)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坚持每天做一件家务事,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七)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孝敬父母,懂得感恩,不攀比,不浪费;

(八)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用水用电,不做危险游戏和动作.

四、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原则

(一)具体性原则.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身心特点,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突出一个“小”字,从点滴小事入手;把握一个“近”字,密切联系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体现一个“实”字,将教育有效果落实到学生的基础素质上来.

(二)实践性原则.养成教育重在训练,贵在坚持.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把外在的管理要求转化为内在的需要,在不断的实践、训练和体验中实现“自律”.

(三)一致性原则.保持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一致,保持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教育的一致,保持家庭内各成员教育的一致,避免要求不一带来的行为混乱.

五、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__月)

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养成教育的实施方案,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使全校师生进一步明确加强养成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全方位的进行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__月——__月)

落实常规基础,多途径、多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__月)

把养成教育活动过程中一些典型做法记录下来,形成书面总结与反思,对一些好的优秀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

六、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实施途径

(一)切实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三是加强教师习惯的养成,起到示范榜样的作用.教师行为规范可以从政治行为规范、道德行为规范、教学行为规范、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制定;学校中层领导及校长的行为规范可以从政治行为规范、工作作风规范、管理行为规范、生活行为规范、廉洁行为规范等方面制定.同时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考评制度加以落实.

(二)强化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基础建设

1、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落实“三个常规”(学习、生活、卫生)一天一检查,“四个规范”(语言、行为、仪表、环境)一起抓.“三股力量”(班主任、思品教师、科任教师)共同管理;“三条渠道”(学校、家庭、社会)相沟通,进一步完善值周、值夜制度和“行规先进班级”和“行为规范小标兵”评选制度.

2、发挥课堂教学优势,拓宽德育渠道.养成教育主阵地在课堂,班队活动课、晨会课、思品课不容忽视.积极探索养成教育的新特点、新规律、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机制,要将养成教育寓于各科教学之中,寓于学校各项工作之中.

3、养成教育要从常规入手,强调“四个字”,即学、实、严、恒.强调一个“学”字,要求各班级定期学习《守则》、《规范》和让学生牢记条文,以文悟道,以德导行;注重一个“实”字,学校确定的每个月的养成教育的具体内容,要落到实处.促进学生良好行为的习惯养成,学校要注重从生活细节抓起,实实在在开展“六好”活动,即“走好路,上好课,做好操,扫好地,唱好歌,升好旗”;突出一个“严”字,对学生行为习惯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检查,每天由值日教师带队干部对学校进行全方位巡查,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防微杜渐;坚持一个“恒”字,学校要将养成教育长期地开展下去,持之以恒,让每个学生都养成举止文明、遵守秩序,尊重他人,团结友爱,讲究卫生、勤俭节约、诚实守信、懂得感恩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推进形式多样的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体验活动

以少年儿童为主体,以学校为主阵地,密切联系社会,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

1、积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多载体的教育活动.鼓励和指导学生自编顺口溜,举行《守则》和《规范》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比赛,黑板报,手抄报评比等教育活动.

2、充分发挥校外教育基地的作用,依托校外基地,开展红领巾志愿者活动,让学生在体验社会生活的同时,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3、办好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使家长充分了解孩子在校的学习、生活情况,促进家校教育的统一.

好习惯成就大未来,养成教育关系到学生将来的生存与发展,养成教育要真正做到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相结合,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养成教育全面推进.

七、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

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校学生行为“八大习惯”养成教育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以校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围绕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活动,通过广播、板报、橱窗、班团队会等多种途径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开展“八大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

(二)加强组织领导

把“八大习惯”养成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制,按照职责分工,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严格、严密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学校建立健全专题会议、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情况通报,总结表彰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按照整体规划、分工实施、梯次推进的思路,稳步扎实推进工作.努力做到年年有重点,年年有突破,不断工作成果,着力提升特色,推动小学生“八大习惯”养成教育的形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论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法律地位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959 字

+ 加入清单

论代位权诉讼债务人法律地位

代位权制度成型于法国古老的习惯法中,最早由法国民法典以明文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强制执行规定的不完善。法国民法典的这一规定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表明代位权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终于得到了确立,使代位权制度从以往学者的理论中走进了社会生活。因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而所谓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原告的名义,将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欠债务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除提起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一种诉讼活动。代位权诉讼的(实质是债权人“越过”债务众向欠债务人提起诉讼。由于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因而必然会涉及到当事人这一诉讼法上的法律问题。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次债务人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对此,诉讼理论上并不存在争论,而对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则是众说纷纭,颇有争论。在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债务人之诉讼地位的确定问题,常常与代位权诉讼的诉讼标的及判决的既判力范围之讨论联系在一起。在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若债务人否认债权人之代位权,则可以就次债务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被告之参加人,但不能就债权人为诉讼参加而成为原告之参加人,因为对于代位权之存否问题,(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利害相互对立。债权人亦可以在起诉时因)债务人否认其代位权而直接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代位起诉后,因次债务人否认债务人对其有权利,则此时债权人可以告之债务人,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债务人亦可以在代位诉讼系属后,自己对次债务人起诉,于此种情况下,法院应驳回代位权诉讼⑴。(2)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起诉后,不论次债务人有无否认债权人之权利,债务人都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指我国台湾地区之民事诉讼法)参加诉讼。至于是辅助债权人,还是辅助次债务人,则因原、被告的主张不同而有异。而债权人或次债务人亦可以依据第65条(同上)关于告知参加的规定,通知债务人参加诉讼⑵。(3)可考虑采取当事人主导的引进权制度,即在债权人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诉讼时,应承认次债务人可能申请法院命债务人为原告,而成为共同诉讼人。这样既能给债务人提供较为充分的程序保障,也有助于解决关于代位诉讼判决之效力应否及于债务人的争论⑶。从我国台湾地区学者的讨论来看,对于代位权诉讼,依据诉讼参加的规定,原则上债务人可参加诉讼,或者由当事人告知其参加,但对于是否仅限于对被告(次债务人)为参加的问题则存在着争论,此其一。其二,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方的利益关系,因而基于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提供程序保障、统一解决纠纷、确定既判力范围等方面的考虑,出现了应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将其引进为原告等各种不同的观点。合同法颁布之后,我国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主张应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⑷。(2)认为债务人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⑸。(3)认为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⑹。(4)认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⑺。(5)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⑻。笔者认为,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之界定,不仅涉及如何正确处理债权人、债务人及次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问题。依照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该解释确认了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为第三人,但未明确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文拟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作一探讨。     一、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应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笔者认为,债务人如果参加代位权诉讼,其诉讼地位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而非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证人。理由如下:首先,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的诉讼实施权应当受到限制,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对次债务人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一起作为共同原告;另外,代位权行使是一种强制介入权,如债务人以原告身份出现,则代位权的意义将失去。其次,债务人又是次债务人的债权人,就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少必要的实体法基础。第三,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第四,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符,也缺乏理论上的根据。众所周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全部或部分的独立的请求权,而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双方对立,他既不同意本诉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主张,认为不论是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他的民事权益。实际上,他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的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显而易见,对于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并不具备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构成要件。因为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权利,债权人在法定条件下代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提起诉讼有着正当的法律根据,并不存在债务人对该诉讼标的有所谓独立请求权问题。许多学者认为,因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利超出债务~利的范围

,代位权并不导致债权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直接债权,所以应推定债务人是权利人。因此提出由于债务人对自己的债权可以独立主张,他应是代位权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笔者对此观点不能苟同,因为虽然代位权在法国法上称为代位诉权或间接诉权,实质上它并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债务人虽是实体法上次债务人的权利人,但在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因代位权的行使将使债务人的请求权受到限制,他不能同时也行使对次债务人的请求权,不能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否则,这不仅损害次债务人的利益,也可能使代位权制度形同虚设。此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成为诉讼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方式,只能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如果债务人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债务人应与本诉的原告即债权人、被告即次债务人对立,也就是说,债务人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他既不同意债权人代位权的主张,也不同意实体意义上次债务人的主张。对债务人来说,无论债权人胜诉或自己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胜诉,都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侵犯。因此,在代位权案件中,若将债务人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债务人就有权将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新的诉讼,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本来是作为原告的,但由于提起代位权诉讼后,竟成了自己债务的被告,这是非常荒唐的。     由此可见,在代位权诉讼中将债务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绝对不是代位权制度的立法本意。笔者认为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是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基本特征相符合的,故债务人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理由如下:     首先,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明显特征,它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区别开来⑼。许多学者认为,代位权是从属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它是一种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以使权利变更和消灭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就是仅依债权人之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并不需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对债权人和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上文对此已有论述,在此不再重复。     其次,代位权案件处理结果,与债务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本质特征⑽。债务人对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争议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他与一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果该当事人败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负有某种义务;如果该当事人胜诉,他就可能在法律上维护了自己的某种民事权益。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如代位权人胜诉,则债务人的实体利益直接归属债权人,如次债务人胜诉,则代位权人就不能从债务人的债权中获益。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第三,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以有独立的实体权利人资格提起了一个新诉讼,以起诉的方式加入到诉讼中来,而在司法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通常是怠于行使债权,在代位权诉讼开始后,绝大多数是被动加入到诉讼中的。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可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而基于不告不理原则,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般法院是不能追加其参加诉讼的。被动加入诉讼也是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一个特征。     二、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时应具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既然已明确债务人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到代位权诉讼中,那么,他有哪些诉讼权利义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历来是理论界和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而争议的引起,又与立法本身规定的矛盾和模糊分不开。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一方面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放在“当事人”一节中加以规定,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当事人的一种;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又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显然,又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当事人区别开来,这一规定意味着需等到第一审判决之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才可能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那么,在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之后,到一审法院判决之前,他是否都不享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具有明确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如果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显然不能为债务人提供充分的程序保障,如果适用《适用意见》第66条规定,则在法律适用和选择等方面均缺乏正当性的基础。同时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上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进入原、被告已开始的诉讼程序,是在原告或被告的法律关系外存在一个新诉讼标的,还是依附于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也并不明确。立法上的漏洞导致了理论上的诸多争议和实践中的混乱局面,同时也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置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法院判决将涉及到其所享有的实体权利,而这样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又不被明确地赋予诉权,必然会造成诉讼结构的倾斜。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原、被告对立的诉讼结构中,只能总是辅助一方当事人,依附于原告或被告一方,支持或帮助一方,反对另一方,站在所支持的一方当事人的立场上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在诉讼中,因其既不是案件的原告,也不是案件的被告,第三人享有的实体抗辩权、支配权等权利也不能向对方独立主张。正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种可怜的依附地位,法律对其诉讼权利并未给予和原被告同等的保护。不仅我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05 字

+ 加入清单

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重庆市渝东南民族地区属武陵山区,是一块嵌入湖北、湖南和贵州三省之间的三角地带,包含黔江区(原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武隆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一区五县,地理位置上以黔江区为中心,东连湖北省恩施州和湖南省的湘西州,南与贵州省铜仁地区接壤,西接贵州省的遵义地区和重庆市涪陵区,北濒长江与万州相邻。东西宽147公里,南北长264公里,片区总面积为16936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余万人。作为一个少数民族集居区,聚居着土家族、苗族、侗族、仡佬族及蒙古族等1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00余万人,占渝东南地区总人口的66.1%以上。长期以来,人们在生活习性、受教育程度、教育方式、对事物的认识接受等方面受民族习俗的影响很大。这使得渝东南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大背景与工作开展状况与我市其他区县相比,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受民族习俗影响较深。由于受传统民族习俗影响,群众重男轻女思想根深蒂固,宗族思想较严重,特别是在几个姓杂居的地方,人们发生矛盾纠纷常常依靠宗族势力解决,大姓欺负小姓,小姓口服心不服,时常发生宗族械斗,死人伤人的事时有发生,妇女合法权益受侵害,老人无人赡养等问题突出。

----群众解决问题讲武力,法制观念淡薄。渝东南地区民族成分复杂,受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和历史等原因,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解决问题常常依靠武力,加之涉交界地众多,“插花地”、“三不管地”实质存在,纠纷多,械斗多,刑案多,社会治安状况复杂,据近三年统计,在渝东南片区的一区五县内违法犯罪人员共达5000人以上,年均1500—人。每年的违法犯罪人员有增无减,呈上升趋势。民间纠纷更是频频发生,仅去年黔江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就调解纠纷5100多件,平均每天达14件。违法犯罪和纠纷的另一面往往就是弱者的合法权益受侵犯。

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较深。由于科学思想在民族地区不够普及,封建迷信思想盛行,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相信命运、相信神灵,算命先生、巫婆、神汉、江湖郎中在民族地区大量存在,群众有病不上医院,不请医生,而是请巫婆、神汉“作法”、“驱鬼”,或者请江湖郎中或土医生用土办法、偏方医治,常常贻误病情,或致伤致残致死,往往引发人身伤害矛盾纠纷。

群众居住较分散,交通不便,寻求法律援助十分不便。民族地区大多系边远山区,群众分散居住在大山沟里,山高路远,交通十分不便,有的地方至今仍未通车,靠马帮运输,最远的从家里到乡场要一天,从乡场到城区要一天,往返就要4天,农村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十分不便。

经济落后,民生困难,无钱打官司。民族地区往往都是穷地区,经济落后,群众收入不高,往往靠外出务工挣钱养家糊口,黔江区52万人口中,外出务工人员近12万人。统计资料显示,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828元,其中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即达2721元,除去生活支出,所剩无几,连寻求法律援助的交通费用都支付不起,有的在合法权益受侵害后不得不放弃法律援助,把苦水往肚子里吞。

弱势群体数量庞大。以黔江区为例,除近12万人外出务工外,还有残疾人3.02万人,未成年人6.8万人,老年人5.9万人,绝对贫困人口30761人,城镇低保对象11211人,其合法权益受侵犯案件时有发生,法律援助工作量大,实现“应援尽援”目标任务重,压力大。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新安县法律援助年度工作总结_年度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707 字

+ 加入清单

新安县法律援助年度工作总结

新安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实现了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为维护新安的社会稳定,创建和谐新安、平安新安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党委政府重视,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民生工程。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能够从源头上预防产生不稳定因素,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具有既改善民生、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将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全县民生工程,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年度财政预算提高至3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我们大力改善法律援助的办公条件,20xx年10月将法律援助中心从原来的老城旧址搬迁至新城繁华地段办公,由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办公面积偏小,对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标准还有差距。20xx年11月, 局领导在县城繁华路段重新选择两间临街门面房,面积80余平方,严格按照省标准化接待室建设要求落实。又为法律援助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电话等办公设备,新充实1名工作人员,帮助解决了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

二、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一是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的全覆盖。在全县13个乡镇、产业集聚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96个行政村,村村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工、青、妇、残、军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二是在县城繁华地段建立了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室,接待室设置了公示栏,摆放了饮水机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便民服务设施,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人员统一挂牌上岗,实现了接待规范。

三是推行律师值班制度。在县法院、县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代理或其他法律服务。四是建立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非诉讼案件限时办结、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告、案件回访、案卷质量评查等制度,实行了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网络化管理,实现了对法律援助各个环节的实时掌控。

三、落实便民措施,确保法律援助便捷高效。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维权“快速通道”对农民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少审查步骤,快速启动援助程序,实现当事人申请“零等待”。

四、加强培训和督查,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为了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我们每年定期专门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进行了以《法律援助条例》、常用法律法规、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了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进行月督查、月小结、月通报,保证各工作站在及时完成法律援助任务的同时,要强化服务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8件,接待咨询3085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一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利用农村集会日和节假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巡回展出宣传版面、入户走访、上门受理申请、回访受援人等形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方便群众了解和选择法律援助服务。在今年的“三八”节、“八一”建军节以及新兵入伍以后,在县新城繁华路段,走进军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义务解答咨询。

二是实施“法律援助亮化工程”,按照方便群众、喜闻乐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四个一”,即:实现每个社区制作一个法律援助宣传栏,每个行政村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墙体标语,每个乡镇制作一条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农村每户居民有一张法律援助宣传单。目前这一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是党委政府便民、惠民的实事,事关民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扣目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行为的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878 字

+ 加入清单

规范办学行为教师教育行为的自查报告

田 文 河

近日我校掀起了积极贯彻执行xx市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条例的高潮,我也积极参与学校的学习当中,并在实践当中不断反思,现将自己的行为自查总结如下:

一、公职教师有偿补课方面

我没有对本校特别是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更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后文化补习。没有为社会文化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1.我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正确把握xx市初中、小学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不随意加大教学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设置和课时,不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因备考而加快教学进度,提前结束新课。根据教学内容、课型、学情的不同,运用恰当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认真落实 “四统一”即: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作业基本统一,检测考试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三、控制学生作业总量方面

科学地计课堂作业,布置作业前我首先做一遍,这样能够很好的把握作业的难易程度,同时能够掌握学生完成作业的时间。每天最多不超过20分钟。

四、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方面

1.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早晨学生7:50 进教室,8点正式上课,中午学生休息时间90分钟。每日学生在校用于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充足的自由活动时间。

2.实行 “三表”公开制,即学校作息时间表、课程表、班级每日课外作业量登记表等公开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规范考试与评价行为方面

没有经过学校的批准从不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大样本的检测。考试内容生活化、知识泛化、更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特点、国家传统文化等要求。不公布学生的成绩,不按照成绩排名次,不把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规范教学用书管理

我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学习资料、教辅材料,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通用的法律进校园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577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法制进校园”宣传系列活动。各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法律进校园”活动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治体制,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接上级指示精神后,校领导班子立即集体学习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学校“法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尉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法治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法治进校园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法制培训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领导小组定期集中组织全校师生,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学校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体制的健全,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提供了可靠地保证,打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纷纷表示,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二.搭建多种平台、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通过搭建各种平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师生法制教育宣传网络。主要做法:

1、在校园内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强化师生法律意识,升旗仪式上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2、各班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学校为每班印发了宣传材料,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学校领导进行了检查。各班学生人人参与讨论,班主任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知法、学法、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3、借助《思想品德》课程这个教学的平台,对学生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通俗地、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

4、为了更好地让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我们要求学生回家要经常跟父母交流,让学生、家长相互问答有关常识性的法律问题,让他们充当“家庭法律小卫士”。让法制深入人心,走进千家万户。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人人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三.完善校园警务室,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

学校法制小组和教导处,建立健全“校园警务室”,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加强学校护校值班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作到24小时值班,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法制小组和政教处成员,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的不良环境,整顿上学、放学期间接送孩子车辆的拥堵,打击校园周边社会闲杂人员和小偷的嚣张气焰,不断净化校园治安环境,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来学校的社会闲杂人员少了,门口接送孩子的车辆秩序井然了。全校师生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和谐校园”的工作中去。

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校学生基本上都树立了知法、守法光荣,违法、犯法可耻的观念,我们坚信有上级部门领导的指导和支持,加上学校各部门的严格管理,班主任的积极配合,全体师生的积极进取和不解努力,”法律进校园”活动将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今后,我们学校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常识,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行为化,共建和谐校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6133 字

+ 加入清单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欢迎借鉴参考。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一)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因与

就 纠纷一案在下列第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

2.二审 ;

3.执行 ;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 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上述法律事务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委托事项及要求

1、

2、 3、 4、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法律事务中甲方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1、 2、 3、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市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费用。 或者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项工作费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l、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

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l、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三)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费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至该委托事项办妥、费用结清时终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四)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五)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1199 字

+ 加入清单

大学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我们一直以为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就在我们身边,作为一个大学生,更要学会用法律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保护社会。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设立投资公司法律意见

范文类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司法,全文共 2649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支付_________项目所需外币资金,向乙方申请使用_________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按_________与_________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约定的条款向甲方转贷贷款。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开立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三条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条件

在具备下列全部条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国外贷款协议”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本借贷合同已生效;

3.对外签订的有关本“项目”的“商务合同”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和“还款计划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有关账户。

第四条 借款使用

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个营业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单”之日起应在_________个营业日内按用款计划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

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借款本息及支付费用,甲方偿还借款,应于约定每次偿还借款本息前_____个营业日将与应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以保证按时还款。

第七条 还款币种

甲方应以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偿还借款本息和支付费用。

第八条 计息方式

按照_________与_________签订的“国外借贷协议”的约定,本合同项下贷款采取如下方式计收利息: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费用支付

本合同项下下列费用由甲方用与借款币种相同的货币向乙方支付:

1.承担费:根据借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_________%支付,自“国外贷款协议”签订日_________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在每个付息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2.管理费:按借款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自“国外借贷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天由甲方通过乙方对外一次性支付。

3.转贷费:乙方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_________%,由甲方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与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数支付。

5.“国外借贷协议”项下发生的其它费用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由取得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监督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 保险

甲方应将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购置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乙方贷给甲方全部贷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应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本合同约定的用款期限,应在用款期结束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3.甲方不能按还本付息计划偿付借款本息和费用,需要延长还款期限时,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4.甲方如要提前还款,应提前_________个营业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提前还款协议。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贷款和应付利息和费用,应偿付给乙方。

6.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或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时,最迟应于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等合同(或协议)的研究签订。甲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接受单位、新设单位或其它任何第三者时,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同时,受让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承担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项的约定办理延期用款手续,或虽提出延期用款申请,乙方经审查不同意延长用款期限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而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时,还应给予赔偿。上述违约金数额,根据违约数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以万分之___计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发放的款项,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_____%的罚息。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需要其它金融机构协助扣收的,可商请其它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相关模板

范文类型:借条欠条,全文共 221 字

+ 加入清单

什么样的借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约定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约定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约定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约定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约定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约定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27 字

+ 加入清单

世界上有一种情感,最为神圣,世界上有一种行为,最为可贵。这,便是尊重。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次游览中,一对伙伴遇到了一位残疾人。在路上攀谈起来,渐渐便热络起来。到达景点之后,残疾人在残疾人专用通道上顺利的经过,没有花任何的钱。其中一个人看到后,对他的伙伴说:“我也去试试。”说罢,便买了副黑墨镜戴上,走到了残疾人专用通道上,对工作人员说:“我的眼睛……”

还没等他说完,工作人员便为他打开了通行的门,那个人高高兴兴地走了,他的伙伴很是疑惑!如果这样,所有人不都效仿了吗?等他排着队到了大门口时,那名工作人员说话了:“请告诉你的朋友,以后不要再做这种占小便宜的事了,我让他进去,只是因为前面的残疾人还没有走多远,如果和他争执,只会让残疾人听到之后受到侮辱。”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工作人员用理解与善良架起了这座尊重的桥梁。让每一个人都为之阵容而感动。尊重,是人与人交际的重要一部分。仅有互相尊重,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

不知你是否注意过,公交车上,总有那么一个位置——残疾人专用座。这是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怀与体谅,以及无言的尊重。但每每上车时,它总是让形形色色健全的人占有着,也让每一位上车的残疾人而感到尴尬。尊重是一朵花,仅有你悉心浇灌它,它才会开出最完美的色彩。

不知你是否注意,街道上,总有两行黄色的“彩带”。黄色,多么一种温馨亮丽的色彩!那条“黄丝带”被行行色色的车辆所侵占,所践踏。这也让盲人感到不便,盲道,普通的一件事物,却体现着多少人对残疾人的尊重与关爱,践踏盲道,不就是践踏尊严吗?社会上,仅有互相尊重,才会拥有一条真正的,将心与心连结的彩带!

尊重是一个细节,但也是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小细节。仅有让尊重这朵道德之花绽放,才会拥有更加美丽得明天!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