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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经济工作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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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关于民生经济发展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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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_村村委会将贯彻落实中共__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扎实推进村“两委”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村委会制订了20__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__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团结和带领全村党员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坚定信心、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把我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礼貌、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目标

20__年我村委会的发展目标是: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主导产业稳步发展,经济发展繁荣提高,团体经济逐步好转,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村庄规划扎实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村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供给组织保障。一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借助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理论和政策学习,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二是做好青年、民兵、妇女、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发展新党员,给党员队伍注入新的力量;三是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干部凝聚力,培养思想政治素质强和发展本事强的“双强”村干部,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抓好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加强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树立对外良好形象,不断完善村图书室、娱乐活动室、会议室等场所的功能,充分发挥其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作用。

2、加强制度建设,为新农村建设供给制度保障。制度建设包括:制定定期会议、学习制度;党建工作制度;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规则;完善村规民约;设置无职党员示范岗;建立“新风户”、“礼貌户”、“科技示范户”评比制度;党员结对帮带制度;新农村建设理事章程。

3、广泛收集信息,充分利用__村区位优势,挖掘潜在资源,创造条件,争取引进生态农业相关项目落户我村。经过各种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有组织的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村民的整体素质,发挥城市近郊型农村优势,鼓励村民发展第三产业,到驻区企业就业,为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和村可持续发展供给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4、做好年度村财务预算,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保村两委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争取在全办事处评比中前进一或者两个名次;农业生产时刻不能放松,确保粮食生产稳产高产;安全生产提高警惕,警钟长鸣;民政工作细致入微,做好困难群众扶贫帮扶工作,切实关心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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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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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5部分 所有权证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9部分 抵押担保

第20部分 合同变更

第21部分 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 合同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 路________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 销售广告

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报第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7条 土地权利

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码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_____________(商业或住宅)。

第8条 权利担保

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虽然同意退房却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条 规划许可

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_。

第10条 销售许可

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条 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部门: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开工证: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商品房标准

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13条 质量原则

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4条 防震减灾

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 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条 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条 表面裂缝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8条 质量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19条 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 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质量证明

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2条 质量评价

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23条 商品房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________浴________厕________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24条 起居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5条 书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6条 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7条 卫生间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8条 厨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9条 阳台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0条 过道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1条 套内楼梯: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2条 重要门窗: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3条 贮藏空间: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4条 房屋层高: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毫米。

第35条 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36条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条 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 ,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38条 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39条 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 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________平方米、书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客厅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________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1条 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2条 露台面积

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 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4条 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5条 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

第46条 面积自测

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7条 测量争议

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8条 通知到场

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49条 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0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51条 用水供应

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________;价格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2条 排水设施

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3条 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________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4条 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5条 电梯使用

本单元共有电梯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________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 电梯安全

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7条 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58条 电力供应

负荷________KVA,计费设备为________ ,插座位置________ ,数量________,供电平面图___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9条 通讯设施

线路数量_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 其他线路

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61条 供暖设备

供暖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 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 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___适用标准:_____________

第62条 设备安全

安全使用时间20xx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 技术指标

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 湿度________: 暖气片数量________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 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及价格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条 使用时间

出卖人承诺应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通暖气供应。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66条 燃气品质

燃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量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 ;燃气安全装置为________ 。

第67条 使用时间

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6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标准,出卖人提供的附标标准包括装修部位、工程量、装修标准。

第6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价格,出卖人提供的附件价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单价与总价。

第70条 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71条 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72条 日照时间

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3条 自然通风

考虑到室内通风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4条 室内保温

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5条 房屋隔热

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6条 噪声隔音

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7条 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78条 周边建筑

本商品房周围 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

第79条 采光保障

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少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采光。

第80条 环境绿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 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20xx年。

第82条 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3条 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84条 环保噪声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5条 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86条 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____________ ;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87条 自用车位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________元,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8条 用地面积

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标:______________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条 建筑总量

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_ 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条 设施使用

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当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1条 参考标准

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92条 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学校___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___个,中学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院(________级________等)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车场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邮局________个, 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

第93条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宽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质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4条 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5条 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6条 建设标准

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7条 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________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99条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 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第100条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条 工期证明

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2条 银行贷款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条 买受人原因

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条 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条 入住费用

入住前买受人应当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第108条 强行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强行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109条 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10条 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 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11条 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12条 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 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 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 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6条 保修期间]

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 故障排除

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部分 权属证明

第118条 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果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119条 所有权证的办理

(1)出卖人有义务为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书,在买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买受人支付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买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内出卖人将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包括出卖人的全部资料)交付给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机构,并且出卖人承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出卖人承诺出卖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买受人自己办理所有权证的,则自入住后60天内,最迟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卖人将全部相关手续交付北京市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凭此备案可以独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如果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认为出卖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尽管买受人可能无法就此取得证据,但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只有通过取得权属机构出具的证明出卖人手续完备的证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此时出卖人应当根据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买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如果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60天内出卖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0条 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第121条 土地使用权

考虑到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保证上面载有买受人的姓名与权利,此项证明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22条 物管公司

(1)考虑到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

(2)如果出卖人希望买受人选择物业公司,则应当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正确选择,在买受人众多的情况下,可以在某个约定的时间内,根据多数人的选择进行决定。

第123条 服务期限

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者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24条 物管费用

物业公司的收费范围与标准不得超过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其中保洁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费:________元/每吨;电费:________元/每度;燃气费: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费用:________元。

第125条 管理责任

楼内外清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如果出卖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出卖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6条 社区安静

出卖人应当承诺室外持续噪声不高于60分贝,每小时持续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月仅能有1天可产生噪声,以保证买受人生活舒适不受影响。

第127条 服务时间

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128条 新公司选择

当买受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此等选择过程不应当受到出卖人及其所选择的初期物业公司的阻挠。

第129条 交接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初期物业公司将如下物品交付给新物业公司:

(1)图纸:供水、排水、电信、暖通、建筑平面图、结构图、强电图、弱电图、电梯、消防、公供区域的照明装修卫生间、各门窗系统;

(2)大修基金:属于买受人所有的用于维护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险单据:原始物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的各项财产、人身保险单据。

(4)预收费用:初期物业公司已经收取的但没有使用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

(5)对外合同:保安合同、户外绿地维护合同、保洁公司的合同、系统设备的维护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单据:与初期物业公司购买的设备相关的全部保修单据,以使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能够有效地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

第130条 交接验收

(1)中央空调:空调机组、水泵、配电柜、消防控制柜、烟感控制系统、喷洒系统、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避雷系统、电梯;

(2)故障记录:初期物业公司应当对设备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项故障进行提示,没有提示的,则在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进入后,三个月内发现的故障,均视为初期物业公司有维护义务,不能及时维护的,则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第131条 交接责任

新物业公司及买受人组织有权对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的物品进行追偿,因为出卖人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不仅需要交付外,还应当承担没有及时交付给设备维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将设备复原所支付的费用。

第132条 证明责任

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证明则视为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33条 姓名知情

为方便买受人组织小区委员会或其他业主维权组织,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出卖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但考虑到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利,他们书面拒绝的除外。

第134条 知情权利

出卖人提供的各项证据和资料,如有相反证据足以说明与事实不符,则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5条 组织权利

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为组织业主委员会提供有利证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时在相关管理机构处获得批评或登记。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6条 通知权利

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质量或者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出卖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在业主管理委员会筹建或运行中的言行,不应向买受人提出任何侵权责任要求。

第137条 财物交付

出卖人应当将相关财产,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3日内开始办理交接手续,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并且在30日将全部财产交付完毕,对于其中有损坏的财产应当修复或者以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38条 身份权利

买受人作为商品房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利及其他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买受人有权就组织业主维权机构在所居住区内或者新闻媒介发布维权信息,出卖人及聘请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不应阻碍买受人行使上述权利。

第139条 知情内容

买受人有权获知与房屋相关的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等信息,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与本商品房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并有权获得与房屋相关的诉讼信息。

第140条 施工进度

出卖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条 工程监督

鉴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质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当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时,或者承建人没有按照政府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施工时,或者监理人不能履行质量监督义务时,除非出卖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买受人暂时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42条 参与争议

如出卖人可能与房屋相关的权利与其他第三方进入诉讼或者仲裁,例如设计施工监理担保抵押等争议,应当及时就法律文件、开庭等事项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对于此事情对未来权利的影响做出正确的判断,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

第143条 房屋验收

买受人有权就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环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商品房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进行单项或者综合验收。

第144条 验收方式

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买受人进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安排人员协助鉴定,如出卖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拒绝买受人进行鉴定,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145条 验收文件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6条 欺诈责任

出卖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第147条 撤销权

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及房屋质量瑕疵显示的长期性,及买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过程中,可能将遭受来自各方的胁迫,因此双方均认为构成买受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签字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3年后出现,买受人有权在取得相关机构提供的评估、评价或监测报告后1年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合同条款依法行使撤销请求权,买受人承诺不以时效作为责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条 消费者组织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出卖人的施工或者管理进行监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此项权利。

第149条 权利行使

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出卖人应当书面回答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部分 抵押担保

第150条 抵押登记

鉴于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即将支付大部分款项,而房屋在短期内尚不能交付,此等情况可能使买受人在未来面临巨大风险;为此出卖人承诺将与买受人所购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及在建工程抵押给买受人,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到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并且应当在30天内将此程序办理完毕,以使买受人在出卖人面临破产风险时能够优先得到受偿,从而减小买受人可能产生的损失;如不能按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1条 定金情况

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卖人不能按时交房,则除承担买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外,还承担不能交付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如无法同时取得定金与违约金,则买受人有权从中选择。

第152条 土地抵押

出卖人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权。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3条 抵押知情

买受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出卖人在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出卖人违约。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4条 禁止抵押

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向买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时保证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经过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5条 权利担保

出卖人保证在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等)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如发生此等情况,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6条 无效担保

出卖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无效则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由出卖人赔偿本合同所列的买受人之各项损失。

第20部分 合同变更

第157条 基础变更

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8条 买受人变更

如果买受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离婚时,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离婚协议或者判决或者调解书,将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买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条 设计变更

考虑到本合同签订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间出卖人可能会对房屋的户型(包括门窗的位置与大小尺寸)、面积、质量、社区设施等进行变动性修改,为此出卖人承诺此等修改在设计完毕后首先应当征得买受人的书面同意及签字,未经过此等认可程序,即使变更设计经过行政管理机构的许可,仍然视为违约;此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0条 义务转让

未经买受人书面认可,出卖人不得随意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未经买受人许可而转让的,买受人有权继续向出卖人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161条 权利义务转让/________买受人有权将自己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自己的家庭成员,转让时出卖人应当签字认可,并与新的买受人签订合同,现有的合同条款无条件适用于新的买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条款,则另行协商;买受人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的,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第21部分 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162条 合同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终止:

(1)出卖人按时按质交付商品房,买受人对商品房质量、环境质量、物业管理服务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时;

(2)出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且买受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形时。

第163条 解除条件

出卖人没有按时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房质量或者环境质量、或出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时均可构成买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当事由。

第164条 解除后果

合同解除后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项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且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延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迟违约金,对于不能交付的还应当支付两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165条 基本原则

双方通过协议或者判决或者仲裁退房的,应当按照本部分规定的退房程序进行;双方在计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项费用或者金额时需要涉及比例计算的,均以总房价为依据。

第166条 退房通知

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者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出卖人提出;有壹名证人(与买受人的身份关系不受限制)证明的,也应当认为买受人通过口头提出过退房要求。

第167条 退房程序

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出卖人应当代替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因请求损害赔偿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68条 退还房款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则自 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卖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9条 个人房款

出卖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买受人退还个人支付的购房款;不能支付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0条 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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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8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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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的总体部署,今年5月至7月初,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特邀专家,对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调查研究。期间,听取了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供销社等八部门和部分县区政府相关情况的汇报,先后深入清丰县、南乐县、高新区、濮阳县,对部分典型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进行了实地调查;组织各县区政协开展了同步调研;赴吉林省松原市进行了学习考察;多次召开政协委员和农业专家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开展深入研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一)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动因及其概念。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它根植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成长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大潮中。党和政府的推力,市场的压力,农民追求增加收入的动力,联合合作的吸引力,经济组织自身的创新力,乡村班子发展经济的牵引力,以及农业投入比较效益的增加,共同形成了推进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的合力,使之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最为迅速的一种组织形式,成为服务于农、带农入市、助农增收的生力军,成为促使农村、农民、农业发生深刻变化的先进生产力。因此,它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将其作为一个专门经济理论问题加以研讨。对于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定义,目前学术界的观点不尽一致,但多数观点是围绕农业的种、养、加以及专业合作社来论述的。在调研中,我们认为,现在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已超越了农业、农民、农村的范畴。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中,不仅有围绕农业建立的各种组织,也有完全超越农业的其它企业;不仅有农民建立的,也有其它社会投资主体建设的;一些大的农业龙头企业总部在城市,基地或工厂在农村。因此,仅仅把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局限于农村的、农民办的、围绕农业的,是不符合实际的。鉴于上述考虑,我们认为,所谓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指围绕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民增收这一目标,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组建的经营性或服务性经济组织,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便于本课题的深入研究,我们主要针对涉农经济组织展开了调研。

(二)我市农村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引导、培育、扶持各类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止XX年底,全市各类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共计2308个。其中:农业龙头企业649家,固定资产67.9亿元,销售收入285.5亿元,带动农民42.3万户,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3家,市级龙头企业1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046家,社员12.5万人,带动农户12万户,年统一销售农产品23.6亿元,统一组织购买生产资料13.8亿元;农村专业经济协会60个,会员5600多人;各级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53个,会员45.4万人。以上数据表明,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正处于蓬勃兴起的发展阶段。

(三)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兴办主体及主要类型。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兴办主体主要有公司法人、社会投资主体、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业者、种养大户、科技带头人和农村基层组织,基本形成了以农民为主体、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格局。按照组建方式,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指由各类投资主体按照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从事商品性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如家家宜米业、中粮面业、全力食业、训达油脂等一批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长为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骨干力量。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在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原则下建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XX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成为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主导形式。XX年3月,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标志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如清丰县科丰辣椒专业合作社现有注册资金500万元,社员500人,带动当地3农户种植辣椒30余万亩,年产优质辣椒1.6亿公斤,产值约5.4亿,初步形成了规模较大的优质辣椒种植基地。三是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主要指采取会员制的方式,吸收从事同一专业的农民作为会员,在产、供、销等环节上进行经济技术合作的组织,它具有组织形态的多样性、组织管理的民主性、专业技术的先进性、服务功能的扩展性、科普活动的广泛性等特点。我市现有科技协会、食用菌协会、养猪协会、农机协会等。如清丰县食用菌协会在大屯乡枣格、刘庄、柳格乡高店等村建立了35个食用菌规范化基地,培养了15个食用菌科技示范村及2100户科技示范户,其中三个村被中国食用菌协会表彰为“全国小蘑菇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全国小蘑菇新农村建设百强村”。

(四)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慢到快的历程,并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发展势头强劲。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由XX年的20多家发展到XX年3月的1100多家,仅今年3月份,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业户数就有63家。清丰县农民专业合作社XX年注册16家,XX年注册33家,XX年注册83家,XX年注册92家,目前总数224家,发展近乎呈几何级数增长。二是投资规模及销售收入由小到大。如全市农业产业化企业XX年与XX年相比,企业总数增加了229家,固定资产总值增加了47.8亿元,销售收入增加了221.5亿元。三是涉及领域和范围逐步扩大。由原先单纯生产性合作,逐步拓展到生产、加工、流通、研发等诸多环节;合作的范围由原先在村、组内的农户合作,现已扩大到跨村、跨乡、跨县以至跨区域。四是组织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不断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制度,规范化程度有了新的提高。如濮阳县绿源有机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制定了社员大会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培训制度等,把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了合作共赢的经济实体。五是社会资本对农业的投入产生了一批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如濮阳市领锐牧业有限公司与pic种猪改良国际集团联合,以绿色、生态为主攻方向,投资5965万元建设占地300亩的种猪繁育基地,形成了“猪—沼—菜”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年出栏猪5万头、生产专业饲料5万吨、有机肥3000吨,年供电100万千瓦,成为一家集pic种猪繁育、商品猪育肥、饲料加工、沼气发电、无公害蔬菜种植、有机复合肥制造及养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

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一经产生就显示出它对农村、农民、农业的强大影响力,并随着它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方式。现代化农业就是采用现代的工业装备、生产技术、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来发展农业,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经营形态体现了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一是实现了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紧紧依托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走“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道路,走出了一条企业带动基地、基地壮大企业的成功之路。如龙丰纸业投入资金1000万元,在全市五县二区建设了20万亩的定向培育造纸杨树速生丰产林基地;家家宜米业建立了20万亩无公害水稻基地;叁真米业建立了6万亩富硒大米和2万亩优质水稻示范推广基地;全力食业建立了自己的肉鸭养殖基地等。二是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农村新型经济组织通过组织分散的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农资供应等,达到了标准化生产要求。同时,积极申报注册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生产,极大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据了解,我市已有512家合作社制定、实施了生产质量标准,已有54家合作社注册了自己的商标,表明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质量品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如“天灌”牌大米先后获绿色、有机认证,被评为“河南省优质产品”、“河南省放心大米”、“全国食品加工企业博览会金奖大米”。三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围绕同一产业进行劳动、技术、资金、知识等合作,分工分业,实现由粗放到集约,由单一到复合,由平面扩张到深度拓展的转变,初步走出了一条由大户到大产业,由合作到公司化的产业升级之路。如濮阳县训达油脂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拥有10万亩无公害花生原料基地,年带动10万户农民种植花生,5000多户农民发展养殖,100多户农民从事运输,使农民年收入增加8000多万元,年加工花生米12 万吨,年生产花生油5万吨、产值5亿元,成为豫北地区最大的花生油加工企业。

(二)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出发点,通过拓展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农业的规模效益;通过参与产后的加工、营销等经营活动,拉长了农产品产业链条,使成员获得更多的农产品增值利润;通过集体购销等交易环节上的联合,增强农民在市场上的话语权,降低单位购销成本,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有关数据表明,加入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农户一般年均增收20%左右,增幅比普通农户高出一倍。“”末,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农民收入的增长与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呈同步趋势。同时,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架起了千家万户经营与千变万化市场的桥梁,改变了单家农户闯市场的弱势地位,由分散走向联合,由单一的生产者变为生产经营者,获得了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如河南省家家宜米业有限公司建立了无公害水稻基地20万亩,带动4万多农户,以每公斤高于市场价8%的价格与稻农签订稻谷回收合同,降低了稻米市场价格波动可能伤害农民利益的风险。

(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沟通政府与广大农户的桥梁和纽带。面对千千万万分散经营的农户,各级政府难以对其经济发展实施有效的调控和指导,也面临着不好管、管不了的困境。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为政府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提供了组织载体,是各级政府对农业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支点。政府对农民、农业的扶持通过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能取得更显著的成效,如南乐县莲花莲藕合作社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西邵乡建成占地10000亩的节水莲藕示范园区,可年产优质无公害莲藕15000吨,使农户亩均收入8000元以上。另一方面,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作为农民利益的代表,可以积极开展与政府机构的对话,反映广大农民的意见和要求,更好地维护农民的权益。

(四)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抓手。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逐步发展壮大,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锻炼,既有利于农民科技意识、营销能力和合作精神的培育,又可以增强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由于具有较强的经济基础、组织功能和凝聚力量,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在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乡风民俗、建立和睦邻里关系、形成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对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基本认识

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对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模糊向清晰、由零散向系统、由孤立向联系、由肤浅向深入、由感性向理性转变的过程,并形成了一些新认识、新观点、新判断。

(一)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对农村和农业原有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的深刻变革和创新。它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先进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飞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引导支持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如果我们的认识达不到这一高度,我们的工作就不可能达到这一高度。

(二)城市与农村的差距、先进地区与落后地区的差距体现在诸多方面,但最关键的差距还是体现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的数量、规模和水平上。从这个意义上讲,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应把着力点放到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上来。因为没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地发展,城乡差距、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就不可能缩小。

(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和发展方向是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耕作机械化、收益高效化、管理企业化,这是一家一户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不能达到的。只有把农民的利益连结起来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国内外经验表明,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在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具有方向作用、路径作用和方法作用,建设现代化农业,就必须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

(四)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城市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支点。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不仅直接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而且会产生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使之成为一种推动工业化的力量。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不仅为农民进入城镇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而且城镇人口的增加,又直接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就农业市而言,抓紧抓好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就抓住了“三化”协调发展的主要矛盾,抓住了推进工作的关键节点。

(五)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从我市的实践看,建设较早、水平较高的新农村都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较快的村,比如西辛庄、西掘地等村就是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讲,要抓好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抓好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巩固、提高和快速发展。

(六)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是实现“二三五”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要实现“二三五”赶超发展目标,除抓住产业转移机遇,抓好招商引资、壮大工业外,作为农业市,更重要的是要把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使农村、农业有一个大的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取决于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发展速度和水平。如果我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在数量、规模、质量上有一个大的提升,“三农”工作就会为“二三五”发展目标的实现和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市委、市政府应把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作为一项战略决策确定下来,科学规划,狠抓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虽然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在我市“三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现,但是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集中体现在对其总结、研究、宣传的力度欠缺,扶持、鼓励、引导的政策滞后,统一、协调、有序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等等。为此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协调的组织机构,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工作。二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在贯彻落实好已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意见,明确加快发展的基本思路、基本原则、发展规划、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要采取支持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参与农业项目建设、实行税收优惠、支持规范用地、降低开办门槛等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和扶持重点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做大做强。三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主管部门,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作,主动提供各方面的引导和服务。要健全考核体系,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体系,形成工作落实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对带动能力强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领办人或创办人等进行奖励,促使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提质增量。

(二)明确战略重点,提升发展水平。当前,我市大部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层次低,尤其是缺乏重量级、旗舰型龙头,竞争力、带动力不强。对此,一要做好战略规划。结合我市“”规划,立足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促使农业龙头企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专业合作社向专业特色化方向发展,技术协会、经济协会向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方向发展。到XX年,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至少达到25家,超10亿元的达到5家,形成500亿元以上的规模;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依据章程规范运作的水平,60%以上的农户加入到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中来,形成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处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二要壮大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规模。依托江苏雨润、鹤壁大用等龙头企业落户我市的优势,坚持扶优、扶强、扶大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支持、技术整合等方式,科学整合同类型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积极推动培育一批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要打破地域界限,开展横向、纵向联合,组建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经济实体,推进优质资源向优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集中,实现规模化、集群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三要完善产业链条。着力培育冷藏食品、肉类加工、乳品加工、酿造食品、面粉和油料加工、食用菌加工、绿色稻米加工等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拉长产业链条,打造粮油加工、肉禽加工和果蔬加工等产业链条,实现递进式加工增值,提高经济效益。四要打造特色品牌。要依据地方特色,抓住几个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重点发展,依托农产品资源优势,推进“一乡一品”、“一社一品”建设。要着力推进绿色稻米、油脂加工、食用菌加工、无公害果蔬、肉类加工等原产地保护项目申报,打造知名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三)破解资金瓶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资金紧缺、融资难是制约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要把破解这一难题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一要大力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抓住城乡统筹发展和产业梯度转移机遇,谋划、包装、推出一批涉农重点项目,“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招商,招大商,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懂经营、善管理、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办、领办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二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完善财政扶持办法,采取财政贴息等形式,探索和完善政府与银行联手扶持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的模式,支持其加快发展。三要整合支农资金,提高使用效益。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以重点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为载体,探索捆绑使用农业项目资金的方式方法,发挥好资金集中使用效益。四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快建立农村金融体系。支持各类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探索建立村镇银行,扶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增强金融机构对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五要创新农村抵押担保体系。要积极推进农民地权、林权等的确权工作,力争到明年年底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要将农民的地权、林权等纳入抵押担保范围,使农民的不动产“动”起来,让不动资产转化为流动资产,让实物资产转化为货币资产。借鉴信阳市经验,利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平台,构建信用共同体,运用联合增信方式,创新“龙头企业+农户+信贷”、“专业合作社+农户+信贷”等信贷模式,增强组织融资能力。

(四)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我市部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运作不规范,内部合作不紧密,利益链不完善,尚未形成利益共同体。对此,一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规范发展。指导其完善章程、规范管理,明晰产权关系,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规范运行水平。二要正确处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基地、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扶持与监管并重,引导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立合作互惠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地利益联结关系,同时,要防止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发生。三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完善利益链条,通过契约农业、股份分红、利益返还、土地租金、工资等方式,合理分配利益,将松散型组织转变为利益联结紧密型组织。鼓励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以项目为载体,承担高效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引导和鼓励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向研发、加工、流通等整个产业链拓展。

(五)注重典型培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缺少经验总结,缺少典型引领,缺乏吸引力是影响农民参与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积极性、主动性的重要原因。为此,要及时总结适合濮阳“三农”发展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模式,对中粮面业、昌泰甜瓜种植合作社、绿源有机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进行全面总结,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重点培育、选树、推广一批有代表性、有特色、能看能学的典型,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的重要作用,让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益,调动农民参与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加大对典型的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使典型家喻户晓,激发其发展动力和活力,增强其吸引力,从而引导带动更多的农民加入到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中来。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供人才保证。目前我市农村闯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的带头人匮乏,人才资源成为制约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培养带头人,发现、挖掘、造就一批农村能人,对他们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发挥能人带动效应。尽快制订实施推进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发展的教育培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依托大专院校、农广校,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建设,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广阔天地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强化对广大农户的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建立健全就业培训网络,全面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进而推动各类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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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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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的书面报告。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

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围墙等)所有权属于国家。

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1份,另2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电话及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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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威海市经济发展状况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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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经济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主题:威海市经济发展状况局部概况

受访对象:威海市神龟馅饼(古寨店)经理

调查日期:.2.18——.2.21

前言:选题初衷

据笔者所知,经济发展本身是一个立体概念,大致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经济量的增长,它指的是产品和劳务数量的增多;第二层次,是经济结构的改进和优化,具体表现为技术结构、产业结构、收入分配结构、人力资源结构等经济结构的变化;第三层次,则是经济质量的改善提高,与社会民生紧密相连,直接表现为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笔者认为,大学生应当摒弃好高骛远的假大空作风,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切实把握实践机会,对有限的资源作好充分的利用,故对经济发展的第一层次未作专门、明确的涉及。而目前大学生处在就业的前夜,同时享受着也社会中的种种资源,故对经济发展的第三层次理应有着较深的体会,对经济发展的第二层次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基于以上考虑,XX年寒假期间,笔者会同组内成员,秉承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理念,对基础教育学院团委下发的选题要求进行了慎重分析,最终于寒假接近尾声之际,采取局部抽样的方式,着重在神龟集团的对话背景下,结合自身生活实际,对威海市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了走访调查,重点着眼于就业、民生层面,以概况—结题式调查报告的形式展现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旨在通过对已采集的有限信息的整合达到以小见大、观一斑而知全豹的效果,并试图就此对政府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

专题一:透过餐饮业发展现状,看威海市就业形势

(一)概况

本着团委文件中的“就近就便、因地制宜”的精神,笔者带领组内成员首先来到了住宅附近的神龟馅饼连锁店。(神龟馅饼是发家于威海本地的一家餐饮企业,笔者年幼时其整个店面只是十几平米的小间房,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以中式快餐为主体,海鲜酒楼为配套,集研发、加工、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餐饮连锁机构。)在笔者表明来意后,通过与笔者的交涉,在值的沈经理接受了笔者的采访。

对目前神龟馅饼自身的发展状况,沈经理表示,目前威海餐饮业面临的主要是人员问题。

其一,在当前教育体制不断完善的条件之下,国民素质不断提高,高学历求职者在待分配人力资源中所占比重逐渐提高。就餐饮行业而言,对服务员、收银员等基层工作人员的需求量较大,而该职业对学历要求并不高。现阶段的情况是,神龟馅饼服务员职位有着较多空缺需要人员,而人才市场有着大批待就业人员需要工作,二者看似需求互补,但却由于后者的高眼光难以协调。

其二,在对经理等高层工作人员的招聘方面,沈经理指出,学历在招聘方的考量中所占比重并不很大,取而代之的,招聘方更重视应聘人员在餐饮领域的思路。推而广之,由此可见,学历本位并非放之四海而皆能大行其道,技术与能力上的专精往往比一纸空泛的文凭更加可靠。

(二)结题

综合以上两点,我们可以初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威海存在着数量可观的人力空闲,从整体上看就业形势良好,但并不容过分乐观。

第二,威海目前存在着的人力空闲并不是由人力冗余所造成的,部分行业所需人才依然稀缺。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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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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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适用买卖合同书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籍贯: 性 别:

住 址: 邮 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配偶: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

号: 。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

第二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 】 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

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户型为 房 厅 厨

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阳台 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 】 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 %,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1±%)=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 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 ×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 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 。

(2)供电 。

(3)供气 。

(4)排水 。

(5)绿化 。

(6)有线电视、宽带 。

(7)小高层、高层电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

2、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 。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 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 。

第十四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__】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条 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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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页5]_可行性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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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章、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2 、该项目是集住房、商铺、车位、休闲场所、绿化建设为一体的综合项目,项目建成后推动 房地产产业的发展。

3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县中心地带,地势基本平坦,建设条件较为理想,是房地产开发的较好场所。

4 、该项目的土地征用已结束,“三通一平”、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已完成,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

5 、经测算: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    万平方米、商铺

万平方米,建成后项目收益理想。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认为该项目可性可行。

二、建议

1 、加快实施步伐,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商铺车位的营销力度,加大宣传工作,注重降低项目成本。

2 、积极做好项目的施工组织工作,确保项目按施工计划进度顺利完成。

3、加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多方筹措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完成。

共5页,当前第5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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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小微企业及民营经济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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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调研报告

接到调研情况通知后,县民企局高度重视,会同县工商联、工商局形成调研小组,对县域小微企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调研,先后座谈、走访企业40多家,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50多份。所调查企业涉及基本信息、用工、市场、融资、技术创新、政策环境等方面。总体来看,小微企业在吸纳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优化经济结构、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受经济运行内外部复杂形势的影响,当前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着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小微企业主要分布在农、林、牧、渔业计143户,采矿业计56户,制造业计165户,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计43户,批发和零售计206户,建筑业计22户等共17个行业。其中,2019年1-11月份,全县中小微企业总量为13796户,其中,工业类中型企业为7户;小微型企业为13789户,占企业总量的99.95%(含个体工商户)。

2019年1-11月份,中小微型企业总量取得了较高速的增长。全县个体工商户达12805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161户,同比增长9.9%。注册资本金908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995万元,同比增长102.7%。全县私营企业达991家,比上年同期增加私营企业233家,同比增长30.7%。注册资本金335476万元,新增加92158万元;同比增长37.8%。企业从业人数9913人,同比增长31.5%。

2019年1-11月份,我县中小微企业税收合计35605万元,其中,国税收入:规模以上企业13300万元,小微企业5050万元;地税收入:规模以上企业7284万元,小微企业9971万元。

某种意义上讲,中小微企业就是民企的主体,是民营企业的代名词。中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县解决社会就业主力军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我县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小微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自身的草根经济特征,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特别是近年来,受世界经济和国内经济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影响,小微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而我县小微企业特点是偏向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占绝大部分,占比约87.5%,这些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用地难、招工难的”三难”情况,加之近年我县正着手退城进园事宜,对原工业园内企业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制约,主要表现如下:

(一)工业基础薄弱,企业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的带领。

我县民营企业多数属于“微型化”的类型,市场竞争能力较弱,且传统产业多,高新技术产业较少。主要集中在一些技术简单、投资少、易于模仿、便于进入的行业如小型服装鞋帽企业等。

(二)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

调查走访显示资金短缺是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准入门槛高,云顺竹木有限公司,投资苗木基地,延长产业链,但基地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基地投资建设又不纳入银行贷款抵押范畴,而公司内部资产贷款抵押有限,导致资金流动压力很紧张,二是贷款手续太繁琐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要求“短、频、快”,银行贷款手续比较繁琐。由于企业资金严重不足,加上融资渠道缺乏、贷款难、贷款成本高,严重地影响了小微企业的再生产,金士果业有限公司在银行办理短期流动贷款,每次还贷续贷时,银行办理周期一般2-3个月,严重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管理。

(三)生产要素的提高使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

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中,要素成本也是主要问题。一方面原材料价格逐年上涨,近年来人民币一直处于外升内贬状态,致很多原材料价格处于“水涨船高”状态;另一方面劳动力成本快速上涨,各地连续较大幅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加之近年政府加大对城市建设投入对用工进行了很大的吸纳。今年好多小微企业的用工工资基本2019元/月以上,县中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员工每人基本达到4000元/月以上。同时,小微企业的场地租金普遍上涨,运输成本明显增加。这些因素的叠加,使小型微型企业利润空间和生存空间受到了严重挤压。

(四)用地对小微企业制约明显

受工业园调区扩区,退城进园影响,很多小微企业对土地要素需求反映非常强列,一是原工业园内企业发展受制约。县里2019年开始着手工业园调区扩区,退城进园事宜,已经对所有园内企业进行了评估,评估后不能再原厂扩大固定资产投资,以便更好搬迁。美好食品有限公司属原工业园企业,企业现行产量远不能满足目前的市场需求,很多大订单不得不推掉,再者原工业园内企业因为涉及退成进园,银行对其资产抵押率都进行了下调由原来的70%下调到60%,影响了园区内企业扩大再生产。二是入园门槛高。现行的入台商创业园标准是每亩投资强度要达到200万元以上,而很多小微企业无法达到这个标准。鲜良米粉有限公司和金昌食品有限公司都要求入驻台商创业基地,两企业虽提供的就业岗位较多,但两企业上缴税费及投资强度均不够入园标准。

三、促进我县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领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县委、县政府要把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入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链长、节能环保的大企业大项目,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

(二)强化宣传督导,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小微信贷通”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力度。激励原规模企业技改扩能,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扶助成长性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发展,促使进入规模企业行列。强化督导,确保将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政策“棚架”问题,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部门联动,多管齐下,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要通过多项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贷救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财政担保公司要实质性为促进企业发展真正起到担保作用,劳动就业局要加大提供再就业小额贴息贷款额度,同时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银行贷款门槛过高、利率上浮、审批时间过长等制约小微企业贷款的主要问题。

(四)健全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民企局继续以创业大学为载体开展以创业促就业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各类培训,县就业局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就业培训支持,来解决小微企业人才、管理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小微企业用地倾斜。在工业园扩区调区中县里对有发展后劲的中小微企业在台商创业园用地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解决小微企业用地无保障的现实问题,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发展平台,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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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男方净身出户无经济纠纷离婚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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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事件经过简述: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购买电视机款项金额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元),同时补偿乙方要求的损失费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元);

2、本协议为一揽子解决方案,乙方不得就本次纠纷事件再向甲方、甲方总公司及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3、用户购买的 _________型号电视机及其购机发票、使用说明书等附件全部交给甲方;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协议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受损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元);

5、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6、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分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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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武汉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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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经济适用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籍贯:

性 别:

住址:

邮 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配偶: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 、编号为 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________,批准文件号: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________。

第二条 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销(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____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栋【座】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号房,户型为________房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封闭式阳台________个,非封闭阳台________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________米,属________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栋【座】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________ 米,属________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批准文号为:武价函【 】________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 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________%,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1±%)=_____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 百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书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________ ×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2)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排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有线电视、宽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小高层、高层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1)物业管理用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_______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19】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__份,买受人_______份,_______份。

第十九条 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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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般海村经济发展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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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海村经济发展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般海村位于亚热带山区地区,海拔812米,总人口4320人,其中男2103人,女2217人,共902户,汉族3230人,占74.7%,哈尼议长1090人,占25.2%,劳动力(18岁至60岁)2530人,半劳动力(16—40岁以上)1630人,在家务农3520人,苍老男2680人,占76.1%,女1826人51.9%。XX年外出务工1082人,全村总面积54085亩,林地5200亩,荒地2152亩。全村总收入129257元,人均收入1418.8元。

二、发展现状

般海村主要产业是以养猪、养鸡、养牛为主的畜牧业,以烤烟、玉米、小麦为主的种植业,以林业为辅,全村集体经济偏于薄弱。近年来,随着各项支农惠政策的出台和贯彻落实,我村在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收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本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产业结构情况。

1、农业产业结构中主要以“玉米、稻谷、小麦”种植为主。经济作物可以说是寥寥无几,畜牧业以养猪、牛和鸡为主。

2、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截止XX年12月上旬,建设有乡村道路1条,硬化乡村道路一条,约1.5千米,其它的道路全部是泥巴路,水利设施建设上,坝塘5个,小水池10个,沼气池100个。

3、有关农村政策的落实情况。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全村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全村基本实现组组通公路、通电、通电讯。现般海村建有1个文化活动室,1个医疗卫生室。全村有100多户享受农村低保,困难户基本上得到救助,全村有10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目前改造工作还在全力进行,农村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三免一补”政策已落实到位;农村税费综合改革以及相关惠农政策、措施,也逐步到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资金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般海村委会到县城的公路多年得不到修缮,路面坑渣不平,石头露出路面,雨天行走艰难,从而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和物资运输,增加了生产、生活成本;二是水利设施落后,水池、水窖修建数量较少,不能满足村民的农业生产、生活用水;三是村容、村貌等基础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多数建设杂乱无章,比较凌乱,绿化、美化、净化设施建设不到位,环境卫生条件差,全村没有一个垃圾处理池;四是农村科技、文化和医疗卫生条件差,设备、设施落后。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不足,严重制约我村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2、全村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差,生产水平不高,劳动力素质低。全村的田地比较分散,多数是坡地,不利于机械化耕作。劳动素质低,村民还有相当数量的半文盲,其思想观念还比较落后,农民素质不高的现状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3、农民收入低,产业化水平不高,增收渠道窄。当前,全村仍面临着缺乏新的产业支撑,农业产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矛盾突出,农产品人格偏低,农民增收项目不多,农民增收难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全村除烤烟种植具有一定产业化外,蔬菜种植产业化规模还较小,还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生姜、核桃种植才刚刚起步。

4、新农村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统一布局。我村在新农村建设上,村领导班子存在思路不够清晰,缺乏统一规划、安排和部署。有的组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上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措施力度不够,方法不多。对如何建设、怎样建设本村的新农村思路不清,路子不宽,在工作上存在不主动、不积极,工作方法不多,这些将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整个村委会的新农村建设进程和质量。

村委会基层组织建设仍然薄弱。一是全村组干部科技文化素质偏低,村领导班子成员中文化程度不高,这对新时期农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在带领群众致富的中上力不从心;二是基层组织建设还有待完善、加强。三是村党组织及村委会的凝聚力、战斗力还不够强。

三、今后应加大科技培训,加强班子建设

1、加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是国家对农民实施素质提升之惠民工程。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是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历史任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结合项目,按照重要农产品有现供给和粮食高产创建要求以“围绕之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为原则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培训,着重抓好养殖业、茶业、咖啡业培训重点培训。重点抓好无种子茶叶育苗技术,茶园栽培管理技术,茶叶产品加工技术,养殖业发展,家禽病防控的技术培训,提高受训农民的综合素质,市场经营管理能力和科技致富能力。通过培训核心联系户,更好地带动主要从事当地主导产业生产和经营,有利于形成“一村一品”强势推进主导产业,有利于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条件。

2、加大新农村建设和各项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涉及“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委、政策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决议、决定和重要举措,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发展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村组会议等进行多渠道宣传,在村内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突出新农村建设主体意识,加强班子建设。

新农村建设要政府引导,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一个好的班子带领大家向前发展。村领导要加强团结,紧密沟通,严密组织,能干实事,乐于奉献,明确党组织在农村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先锋模范作用。建设的主力是农民自己,激发广大群众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是关键。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全体村民以集资、投工投劳等方式积极参与各村组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建设好每一个新农村项目。

要抓特色产业的发展和培育,着力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村民产业化进程步伐,形成以“科学种植稳村、科学养殖兴村、特色养殖富村”的产业结构思路。在今年推广烤烟和烟后玉米种植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核桃、茶叶种植,养殖业方面,加大扶持种猪的养殖力度,从而可以推动我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农民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要搞好规划,必须保护好耕地。正确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对当地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进行扶持、培育,并发展好现有的优势产业。在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要注意确保粮食产量稳定,确保畜禽养殖安全。因为粮食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总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长期性、持久性的过程。新农村建设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长期努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从解决农民最关注、要求了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入手。以增加农民收入、发展产业支撑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积极性。我相信,只要我们村干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理清我村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完全可以使全村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民生活更加富裕,村容村貌更加整洁,农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更加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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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001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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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买受人:

[本人]姓名:[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_________,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该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层。

该经济适用住房阳台是【封闭式】,是【非封闭式】。

该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经济适用住房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金额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该经济适用住房金额合计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

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时,以产权登记为准,按每平方米原价格不变多退少补。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误差大于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误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按原价款退还买受人。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_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_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2.分期付款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3.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买受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首付款付清后,持有关材料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_________银行办妥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日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依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经济适用住房经验收合格。

2.该经济适用住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经济适用住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经济适用住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经济适用住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经济适用住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达到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_________日内达到本合同的装饰、装修和设备标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双方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代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煤制气金额为:_________元,供气时间为: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经济适用住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和其他权利人共同有享用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下打√:

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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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总结_行政后勤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后勤,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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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开区以国家级“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以争创国家级经开区打造更高开放平台为目标,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开放型经济工作稳步推进。xx年1-8月,全区实际到位内资16亿元,同比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4150万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2.3亿美元;加工贸易总额完成1012万美元;标准厂房完成21万平方米。

一、夯实工作基础

1、建立了三个库。一是客商信息库,把“珠三角”、“长三角”、福建等沿海重点客商分级分类梳理,及时更新。二是项目库。根据开发区发展定位,广泛收集项目投资信息,精心包装,加大与“珠三角”、“长三角”的产业对接。三是落户企业库。及时掌握已进入园区内投资、生产的企业发展动态,做好协调服务。

2、加快制定和梳理政策。全面梳理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政策以及省市各级政府对入园企业的优惠政策,整理汇编成册。出台了经开区《关于鼓励招商引资加快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

二、创新招商方式

一是发挥好省市有关部门的作用,充分利用商务、贸促、外侨、台办、工商联等部门的客商资源。拟与省商务厅外商投资促进处建立区处合作机制,争取支持、指导。二是发挥好“两会一办”的作用,即异地商会、行业协会、省市驻外办事处,通过与他们紧密对接,获取重要投资信息,积极跟踪引进。三是用好省市招商平台资源。省市每年都有经贸活动,主动结识目标客商,登门拜访。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郴籍在外人士,帮忙推介经开区,动员郴籍在外成功人士回乡投资,支持家乡建设。五是“以商引商”,通过已经落户的产业项目,积极引进其上下游关联企业。六是多与沿海地方政府建立联系,以多种方式进行交流合作。

三、优化发展环境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开发区硬件配套,实现产业升级与城市塑造协调推进。采取“大手笔规划、超前投入、滚动开发、配套跟进”的策略和先拉框架后填空,大配套一步到位,小配套围绕项目集中进行的模式,重点加快推进武广新区、长冲片区、石盖塘工业园骨干路网的拓展和完善,搞好水、电、气等生产要素配套工程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七通一平”全面到位,拉开发展框架,实现成片、连片开发,营造承接大项目的平台和载体,进一步提高园区承载力,形成“筑巢引凤”的良性发展态势。

2、加大征地拆迁力度,集中力量啃下工业园和高新园征地拆迁硬骨头,促进已签约项目尽早落地,快速推进企业集聚,形成企业成片规模效应,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平台打下坚实产业基础,并为我区招商引资进行用地储备。

3、优化政务服务。树立政务服务理念,以扎实推进工作作风建设为契机,全心全意在企业发展环境方面做好服务,全面提升开发区竞争软实力,实行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项目业主各项手续由管委会指定专人全程协调带办,实行贴身服务。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克服推诿扯皮现象,形成“易事快办、难事合办、特事特办”的快速办事机制,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的服务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引导加强学习。坚持以自学为主,引导干部树立自觉学、我要学的意识;注重培训培养,不定期外派干部考察学习,开拓视野;聘请专业人士讲授政策、时事和业务知识;举行机关干部招商基本知识培训与考试,营造全民招商的深厚氛围,切实提高开发区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创造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的干事氛围,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增强工作执行力。三是理顺用人机制,引进高素质人才,通过招考、招聘,不拘形式,吸引开发区急需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到开发区的发展事业中来;建立能上能下、有奖有罚的用人制度,激发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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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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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5

混凝土分项工程经济承包合同书

×单位工程混凝土分项承包合同书:

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混凝土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本工程所有混凝土的浇灌。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工即:包拌、包运、包捣固),不得转包。

三、承包价格:

基础砼××元/m3,主体砼××元/m3,零星砼××元/m3。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基础砼在天内要完成,主体每一层柱在天内要完成、每一层板在天内要完成。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现场搅拌的砼应将材料过磅正确后入料搅拌。

2、拌制砼采用饮用水。

3、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应连续浇筑。

4、砼的施工缝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的部位,楼梯的施工缝应设置在第三个踏步处(即梯负弯矩筋的末端)。

5、墙体的抗震构造柱不得与框架结构同时浇筑,应待砖墙砌筑完成7天后方可进行砼的浇灌;并与上端的框架梁接触处采用柔性连接。

6、柱、梁、板、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成后12小时以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7、对于普通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对有抗渗要求的地下室、水箱、屋面等砼其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8、砼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柱筋、柱模和堆放材料等活动。

9、在板面铺设水平运输架路时,架路的下方应先铺上一层彩条塑料布,以保证运料斗车掉下的混凝土不会直接粘结在模板上。

10、对砼出现的一般缺陷,可由公司内部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11、对砼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验收。

12、为保证板面的标高和平整,除了对四周模板内侧弹上水平控制和柱筋上标注水平点外,尚应设置移动灰饼。

13、如果浇筑过程中巧遇下雨,应用彩条塑料布遮盖板面,要迅速做好产品的保护工作。

14、班组长应从始至终在现场跟班、调度和指挥该班组工人认真做好砼的捣固工作。

15、除了以上交底要求外,尚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行业规程等;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铺设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车道板下面每隔1.5m需加横楞、顶撑,2m以上的高空架道,必须装有防护栏杆。

3、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行车受阻、人仰车翻。

4、用塔吊、料斗浇捣混凝土时,指挥扶斗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料斗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料斗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料斗碰人坠落。

5、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m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m宽。

6、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的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

7、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把卸料,严禁双手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8、离地面2米以上浇灌过梁、雨篷、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9、使用振动机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

10、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应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11、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可进入吊篮内工作。

12、使用振动机的工人应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橡胶鞋。

13、严禁酒后上班。

14、严禁安全帽放在一边不佩戴。

15、所有的工人都不得从高处向下扔掷模板、工具等物体。

16、在楼板临边倾倒混凝土浆时应注意防止混凝土浆掉到外架中而弹伤人员。

17、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8、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9、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需要再招新工人时,应事先向工地报告。

20、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21、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技术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七、奖罚条件:

1、按时完成奖励××元;因劳力不足而不能按时完成扣款××元/天

2、质量经有关部门检查后受表扬的奖励××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并每拖延一天,工地给予罚款××元。

3、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与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4、因工地原因造成中途停工1个小时以上的,甲方应付乙方每人每小时×元。

5、严禁出现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每发生一起,均扣工资××元。

八、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基础完成经验收合格的第2天支付%的工程款,主体完成经验收合格的第2天支付%的工程款,余款在××个月内全部付清。

九、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十、补充事项:

1、

2、

3、

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返悔。本合同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承包班组长(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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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经济管理学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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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经济管理学实习报告

xx年经济管理学实习报告

首先,值得庆幸的是,叔叔和爸爸能给我这样一次锻炼自己的机会,给我一次磨练掉我所有有的现代大学生弊端的机会。对于即将升入大三的我来说,社会实践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活动。平时在学校,除了上课,没有什么的机会见到社会的各种面貌。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经济管理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以前曾说大学生是“天之骄子”,是社会的宠儿。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随着高校的扩招,大学生所面临的,将是社会进步所要求的不断提升素质和能力的压力。平时在校园里也时常参加一些诸如拉赞助、对外联谊等活动。但真正到了公司,才真正发现自身能力的不足。

我在公司进行了未够一个月的实习。这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总结出了个人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心得:

1,英语。在校的时候只知道考四、六级英语,却从没想过英语学习的真正应用,到了公司,才知道英语的重要性。因为我在公司的外贸部工作,由韩大哥指导我学习如何做一些工作。他在我的刚去的时候结合了我的实习时间和实习目的,给我订下了3个实习目标:   1一个星期的网络平台学习,熟悉和商业和电池有关的专业术语。贸易通,skype,msn,gmail以及各种email等一切商业通讯工具。

2,对我们在阿里巴巴英文商业网站进行update(由于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必须做好网络平台的管理吸引更多b2b的客户)。

3,公司的管理层面以及工厂的运作。

所以,以后的英语学习,我认为主要着重于英语实际阅读能力的提高。  2、专业知识

这次实习给了我脑袋强烈的震撼:在学校里学的东西,实际工作起来很多都是用不上的,真正要[用的却没有学到。在实际应用中,我发现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确是两者不可分离。理论知识可看做是入门的铺垫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准备。实践操作,则是对理论知识的一种灵活应用,并且更重要。因为它是工作的具体内容。

虽然上个暑假在饭店做过收银员,但当时并不需要用上专业知识,只是略微挑战自己的劳力和忍耐力。而这次来叔叔的电池科技公司,觉得大一大二学的课程远远不够用,这样的后果使得自己花了不少时间在熟悉行业上,这直接影响了社会实践的进程和效果。这在以后的实践中随着专业课的逐渐开设,我想会尽量避免这类问题的。做到“面”要广,“点”要专。

4、学习能力

个人认为现在的社会日新月异,新事物,新观点层出不穷,必须具备快速学习的能力,并要以一种终身学习的心态来积极吸收新知识和新观念,以开放的姿态面对未来的变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商机,但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我们面临着更多更强的国内外的竞争对手。随之而来的是我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陌生知识。这时候如果具有强悍的学习能力,那么再多的新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以后我们面对社会的选择,所学专业与从事的工作很可能不一致。那时就应该调整心态,找准个人定位,及时充电,更快更好地适应新工作发展的需要。

去实习最重要的重点是学习如何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如果具备了这样一个学习能力这一人生的一大法宝,去到哪都吃得开。

5、适应能力

这不仅包括对于一项新工作的适应,更包括对公司企业文化的一种认同和融合,在一个月中,我和公司的前辈们交流相处的都不错,大家都很比较照顾我。朱总细心的安排我跟韩亚雄大哥学习,给英文的b2b杂志我看;蒋阿姨教我很多应付职场问题的技巧;韩大哥耐心地教我很多外贸知识;小凡姐与我交流了许多实习和工作后的感受等等。这些不同于爸爸妈妈平时教导的金玉良言,令我对处在社会的人们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令本不适应公司生活的我,逐步建立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这一个月中,真的受益匪浅。

公司存在问题及本人建议

公司的发展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我虽是实习生,但我同样是其中的一员,对于我所看到的公司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我认为我有义务提出:

一,公司的各部门未能紧密合作,存在互相抱怨互相推卸责任的问题。

我跟销售部开会的时候,听到了诸如技术部,车间与销售部的摩擦。大概就是业务员找到的单子客户需要新的产品,技术部不及时研究出来;车间的产品生产速度跟不上业务员的速度,譬如业务员和客户在2号商量号10号交货,车间有可能9号。当中不排除由于太多订单,车间没办法才压后时间。但是这样的在钢丝线上跳舞及其类似,万一赶不上货怎么办?做生意最重要的是客人,客人满意了下个订单自然后继有来。 另外谭工要求业务员把要求新产品的客户资料给他,他的理由是根本不知道谁要,研究出新产品又不见下订单。关于这一点,个人认为销售部的客户资料无多大必要给技术部,业务员要求的新产品不会空穴来风。至于不见下订单,那估计是客户的原因。或者新的产品不能让客户满意。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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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房租赁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园区,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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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法定住所地:

承租方:

法定住所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和面积:

甲方愿意将自有产权座落于临海经济开发区的面积为平方米工业用房租赁给乙方。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

第三条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房屋的用途是作为经营场地使用;作为办公场地使用。

第四条定价原则:

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第五条租金计算及支付:

乙方同意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时间以转帐支票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向甲方缴纳租金。年租金元,租金一年付一次。

第六条装修事宜:

承租期间,在不影响房屋现有整体结构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自主装修。

第七条房屋维修:

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出租房屋定期认真检修,以保证安全及正常使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甲方供水、供电设备毁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赔偿。

第八条租赁登记和税费:

甲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房屋出租证、许可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出房屋给乙方使用的,每日应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补交外,每日应按年租金的万分之三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签署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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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旅游经济发展培训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培训,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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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业欣欣向荣,蓬勃发展,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旅游景区作为重要的一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机遇。此次,我作为一名普通学员有幸参加了为期五天的茅山旅游风景区培训班,培训班有多名资深专家和高校教授授课,授课内容全面,新颖,实用。使我受益匪浅,感想颇多。

一、加深了对旅游景区星级的认识旅游景区星级的标志是等级,形象、价格、服务质量的象征,能够非常直观的反应旅游景区的硬件实施,软件服务水平,对旅游景区的星级评定宗旨在于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景区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二、强化了自身的旅游景区管理知识结构

目前自身所掌握的旅游景区管理知

识大多是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实际经验还是比较少,知识结构也不够合理,通过这次培训班交流学习体会,向专家教授学习管理方面知识与经验,自己的知识储备又得到了一次加强。

三、了解了旅游景区服务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紧急救援、旅游保险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旅游者需求为导向,推进旅游咨询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规范道路、景区等设施的标识系统和景区解说系统,增强旅游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四、了解了旅游环境的重要性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建设安全有序的旅游目的地;增强城乡居民的旅游参与意识,自觉维护旅游环境,发扬热情、好客的民族传统,建设友好型旅游目的地;丰富适应旅游者的服务语言,优化语言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和诚信旅游网建设,引导旅游企业规范经营,打造良好的诚信经营环境。

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和绿色旅游,制定并推广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推动环境保护型开发、资源节约型经营、环境友好型消费;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创建绿色饭店和生态景区,建立完善污水与垃圾处理系统,减少污染物排放,稳步提升旅游环境质量。

通过五天的培训和考察,我受益良多,干一行就要爱一行,就要有深入研究的劲头。我所掌握的知识和经验还不丰富,需要学习和请教的地方还有很多,学海无涯苦做舟,百尺竿头从头越。要努力夯实自身的专业理论知识,积极积累实际经验,理论密切联系实际,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旅游行业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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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解除无经济补偿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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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姓名:____,性别:男,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

女方:姓名:____,性别:女,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____

双方于____年____月认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女方净身出户。

三、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____________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女方全部负责,女方应于每月的2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交到男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该账号不得无故挂失销户或更改密码,由男方保存)。

取消女方的探视权。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

(2)婚后购买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归男方所有,与领取离婚证之日起30日之内协助男方办理过户手续。

五、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__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七、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男方生活困难,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女方要求离婚的原因,女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女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

八、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_支付违约金)。

九、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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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承运人未克尽职守应承担经济责任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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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未克尽职守承担经济责任

一、案情简介

某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发货人)出口861箱/8400件pvc雨衣,装40货柜eisu1303383于1998年7月31日从福州港起运,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附加战争险,保单号为fc07/9806342,保险金额45540.00美元,目的港为希腊的比雷埃夫斯港。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货物短少103整箱,另有6箱破损内容不齐,经保险当地代理united indurance &services co.ltd.现场检验,确认损失金额为5442.85美元,同时发现货柜的铅的封号046128与提单注明038445号码不符,并认为货损原因与此有关。随后将所涉整套单证寄送保险公司审核。

收货人提货时的货柜铅封号与提单注明的原始铅封号不符,这已表明货柜曾在承运人的照管期间被开封,对发生短少货物无疑属于承运人掌管期间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鉴于此,及时对境外的收货人履行赔付义务,合计赔付货损的收据及权益转让书后,保险公司立即转入对承运人的追偿。

在追偿初期,考虑到案涉货损金额较小,保险公司与提单签发人evergreen(长荣海运公司)驻榕办事处以及一程船东马尾轮船公司致函联系,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后者亦有和解愿望,但其随后调查,变动的铅封号是福州海关验货时更换的,因而主张货损是托运人原装短少所致,拒绝赔偿。保险公司至此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述承运人应依法赔付因其管货不周而给保险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法庭审判经过

第一次开庭,被告辩称:第一,原告保险理赔不合法,无权行使代位求偿权。被告声称本案货物短少是发货人原装短少所致,不属保险责任范围。第二,被告进而提出,既然货物短少是发货人短装所致,本案不属保险事故,因此,保险人赔付属于错误理赔,取得的代位求偿权无效,也就无权行使提单的有关权利。第三,原告理赔过程有过错,没有认真核实集装箱换封的实际情况。第四,即使本案货损发生在海关抽验过程中,因第三人盗窃行为引起的,保险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尽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将码头开箱的事实告知原告。

上述抗辩咄咄逼人,对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的质疑旨在保险公司的整个追偿基础。休庭后保险公司为查明货物是否确属短装,要求发货人提供出货当时的装箱交接记录,但发货人表示实际装箱由工厂操作,目前因生意上的原因与工厂闹翻,相关证据无法取得。

那么货物短少、灭失究竟发生在什么环节?客观分析上述调查结果和现有证据,货物发生短少存在两种可能:要么发货人当时的确少装货物;要么短少发生在承运人接货后和最后封货柜之前照管期间。而保险公司经过研究本案的所有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的规定,随后基于以下的抗辩理由主张保险公司有权行使代位求偿权,无论基于何种情况被告均应对货物短少灭失负赔偿责任:本案的第mt806pir30e79ab号提单批注“shipper`s load & count”(发货人装载、点数),因而施封并非发货人进行的。在货物交接时,被告作为承运人在核对货物后施封,在理货后也未提出数量异议,在庭审时又无法提供理货单据,因而事实完全表明,被告在接受货物时并未发生短少及任何灭失,应当依法对本案货物短少及灭失负赔偿责任。即使承运人未及时修改提单记载的原始封号,而误导了保险公司对货物短少的事实判断,如果承运人主张保险公司理赔有过错,那么该过错显然与承运人的疏忽或未克尽职责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可见,承运人必须对其签发的提单负责而不论该案货物发生短少的事实如何。

第二次开庭,被告再次提出抗辩:第一,最后的铅封号046128是福州海关抽验后重新封上的,提单上的,提单上的服务方式注明为“fcl/fcl、0/0”(意即满箱装承运人不负责货柜装箱、责任起讫是海洋至海洋或舷至舷),因此,承运人的责任不覆盖在此前后的任何区间。第二,本案涉及更改航期的事实,而7月21日出具的保单却载明航班船名为31日改期“闽台88号v9830e”而未附加任何船批单,因此,保险赔付是在非承保的航班航次条件下履行的保险理赔义务,保险人因此获得的代位求偿权依然无效。被告又一次对代位求偿问题提出质疑。

对此保险公司当场抗辩:承运人尽管不负责货柜装箱,但证据表明,案涉货物在1998年7月28日即已在承运人的照看管理之下(货物运进新港码头时已在承运人看管下施封,封号为038445),发货人已完成了货物交接手续并失去了对货物监管能力,按航运惯例也免除了监管货物的义务,对货物的监管义务转由承运人承担。因此,被告在提单服务方式/类型上注明fcl/fcl、0/0,属于免除及减少其责任之行为,按提单载明适用的《海牙规则》第3条第8款规定,应作废并无效。所以保险公司方认为,本案货物短少发生于被告接收货物并加以铅封之后,被告另存有预借提单的违法事实,原告在给付理赔以及取得被保险人出具的权益转让书的基础上,即使被告主张的货物短少系托运人短装所致的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得以成立,仍然不影响原告合法取得的代位求偿权,原告有权根据案涉提单向被告追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且被告对此负有完全的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

1999年6月23日,厦门海事法院签署(1999)厦海法商初字第016号民事判决书:

“……原告作为涉诉货物的保险人,所签发的保单经合转让后,与收货人之间形成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关系,收货人取得保单下的权利义务,与原告和托运人/发货人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中的瑕疵并无关系,被告以托运人未尽通知义务为由,认为保险合同无效的辩称不予采纳。货物短少经目的港检验机构与船东代理联合检验,推测原因为失窃,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原告据此理赔并无不当。被告认为本案货损短少是发货人/托运人未将部分货物装运,但不能举证,故对其辩称不予采纳。”

“被告作为本案货物的承运人,有义务按提单记载状况交付货物,根据我国《海商法》第77条的规定,其与收货人间的权利义务依提单的规定确定。被告应保证按提单记载的包括铅封在内的集装箱表面状况完好交接,根据《海商法》第77条的规定,其提出铅封因海关查验而更换的证据不能对抗收货人。由于原告已取得收货人的代位追偿权,被告也不能以此对抗原告。因此被告之一提单签发人长荣海运公司应对货物短少承担责任,被告之二一程实际承运人马尾轮船公司在其承运期间集装箱交接完好,对货物的短少不承担责任。”

“根据《海商法》第51、77、78条第1款、第252条第1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理赔款5442.85美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自1998年10月21日起至今实际付款日止利息;二、驳回原告对福州市马尾轮船公司的诉讼请求;三、本案诉讼费人民币1850元,由被告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上诉,向保险公司汇付了上述款项。

三、判决评析及代位求偿权深层定位的思考

综观本案,被告的抗辩亦有相当分量的事实基础,案涉货物铅封变动是福州海关的码头验货使然,而该批货物为塑料雨具,属低值易耗品,在码头监管森严的情况下,论理不易成为偷盗的主要目标。因而,本案货物原装短少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些,且被告提供福州海关第249号《作业流程表》为证,已尽举证义务,法院完全可以在被告举证的基础上认定货损属于原装短少,但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胜诉!值得思量,其实这也正是本案的典型之处。

我国属大陆法系国家,受法制环境的限制法院不能应用法理判案,只能依据现有成文法律来判案,因此,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中欲对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予以保护,只能在判文上使用技巧,如:判决认定货物短少缘由的依据是目的港检验人的“推测原因为失窃”,并以此认为“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原告据此理赔并无不当”,对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予以保护。法院对货损发生的实际原因亦未查明,推测为失窃的模糊语言并不排除货物原装短少的可能性,而在此种情况下以“被告认为本案货损短少是发货人/托运人未将该部分货物装运,但不能举证”为由支持了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无疑内在包含着保险人善意理赔的法律保护。

而法院对善意理赔的保险人利益予以保护的意图,从其对本案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明显向原告倾斜亦可见一斑。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原告主张案涉货损是承运人责任期间发生失窃所致,依据是货柜铅封变动以及目的港检验人“推测为失窃”的结论。被告举证表明货柜在进入码头前是原铅封号,海关验货后更换新的封号,所换铅封号在整个航程中均未再发生任何变动,因此主张在码头并未发生失窃,货损是原装短少。客观分析双方举证责任完成情况,原告明显处于劣势,因为推测为失窃与事实发生了的失窃显然不同,唯有真实的失窃才属于保险事故应予理赔,原告在被保险人索赔时,没有相反证据表明货损短少是其他不属保险范围的事故造成,所为理赔无可厚非,符合保险法及时赔偿的立法宗旨,也维护了自身的商业形象。然而问题在于被告完成了“铅封变动是海关在码头验货使然”的举证责任后,主张在码头货物失窃的举证责任论理又应落到保险公司头上,而保险公司并没有进一步的证据支持该主张。但厦门海事法院则见仁见智,从被告主张“货损短少是发货人/托运人未将该部分货物装运但不举证”的角度判令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瓜果,究其原因,这显然是在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倾向于保护善意理赔的保险人的利益。因此,本案判决中无疑昭示着保险人的善意理赔应获得法律保护的审判价值理念。

本案中保险人鉴于铅封变动及目的港检验人推测为失窃致使货损的结论下凭齐全的单证对货损予以理赔在主观上实无过错可言,但本案却属货物原装短少的可能性,却对传统的保险代位求偿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若因循传统保险代位权理论,在前述情况下保险人理赔将由于此后的事实证明确属原装短少而被判不是保险事故,则无保险代位权可言,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上切实的保障。尤其是在海洋货运险业务中,收货人往往是处于法律环境大相径庭的异国他乡,向其追讨错误理赔款撇开事实上的困难不谈,还存在着可能由于具体法律规定的冲突(即依保险人所在国无代位权,但依收货人所在国法律在该种情况下则有代位权)而得不到保护。因此,本案的审判实践对保护保险人的善意理赔、对维护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既然传统的代位追偿权理论使保险人在追偿时受到限制,促使我们思考代位求偿权深层定位的问题。返观我国的《保险法》与《海商法》均未对保险代位权作详尽的规定。《保险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要求索赔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需知道的情况,并尽力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从立法的内容看,两部法律条文对保险代位权的行使规定了一个前提两个要件,一个前提即所发生的事故应是承保范围内损失(保险事故),两个要件分别为支付保险理赔款以及追偿已赔付的保险金额为限、追回金额超过赔偿限额的应当归还给被保险人。就保险代位权的立法要旨看,上述规定实质上是要求保险代位权的行使应有保险合同上的依据。

然而,目前的立法实际仅是对保险代位权行使的依据作了规范,并没有回答到底什么是保险代位权,未对保险人在理赔时根据提交的齐全单证判断是保险事故,而在追偿时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明表明该损失并非保险事故时是否仍享有追偿权(本案假设的事实正符合这种情况)作出进一步的规定,甚至也未对保险人在承保责任外发生损失的自愿赔付时规定如何操作。这也是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在本案中的处境,而该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始终被对方质疑,这在诉讼程序上并不鲜见。保险人作为原告在此类诉讼中,其代位求偿权问题经常被被告方利用作为抗辩的手段,被告方总是选择在保险人的追偿前提出先发制人,以达到回避在实质性问题方面的举证义务,而他们往往能够达到目的的原因之一,恰恰是我国《保险法》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性质、成立和行使要件、行使方法及其内容、代位权行使的保障和救济、代位权的行使限制等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没有提供完整的答案,法院的审判实务方面,也没有经典的判例可以援引。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力,但该从权力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文认为在保险合同中有关保险代位权的问题,同样涉及被保险人债权的转让,《合同法》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应当同样适用。亦即只要被保险人出具《收据及权益转让书》并将债权转让的事实有效通知第三方责任方,就意味着保险人取得的代位求偿权的有效性毋庸质疑。否则,保险人在赔付被保险人之后向责任方追偿时诉诸法庭,却首先面临的将是法官对“保险理赔是否符合保险合同条款”的审理,这对保险人不仅颇为不公而且会阻碍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我们不妨进一步设想,假如保险人在商业经营中从特殊的角度考虑(如保险条款不尽完善、政府部门的压力、与广大客户的关系等),对承保责任范围外的损失作了自愿赔付或通融一定比例的赔付,那么保险人取得在该自愿赔付或通融一定比例赔付的金融范围内的代位求偿权是否有效?答案是肯定的,上述《合同法》规定仍然适用自愿或通融赔付的情况,因为保险人的自愿或通融赔付并不排斥或否定其代位权的存在,理论上保险代位权为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其因为保险合同的订立而当然发生;保险人放弃依照保险合同而享有的免于承担保险责任的利益,并不说明保险人放弃了保险代位权,造成被保险人损害的第三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并不因保险人自愿或通融赔付保险赔偿金而受影响,第三人仍得以其对被保险人的一切抗辩对抗保险人。所以,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无须承担保险责任时,仍然给予被保险人以赔偿的,可以对造成被保险人损害的第三人行使代位权。因此,不论保险人的赔偿是否基于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在代位求偿权的问题上,只要被保险人的损害从保险人处得到补偿而因此将补偿范围内的代位求偿权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因此获得的代位求偿权当然有效,这样既方便和满足了商业贸易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内尊重了当事人合同自由的权利,也杜绝了被保险人的诉权转让后双重获利的可能,符合保险损害的补偿原则,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我国现行法律仅规定法定赔偿下的代位权的立法实践下,应当许可和保护甚至鼓励自愿或通融赔偿情况下的代位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而不能、同时也没有任何理由以前者来否定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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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全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济形势报告会上的讲话_经济工作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3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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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济形势报告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这个会议,既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经济形势报告会,也是一个工作通报会、鼓劲加油会。主要想法有两个,一是向大家通报去年一年来的经济工作情况;二是共同分析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和机遇,从全面的角度,用历史的眼光来审视我们的工作,定位我们的发展。从而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差距,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加快发展。 我讲三个方面问题。 一、面临的形势与机遇古人讲:善谋事者必先谋其势。我们要加快发展,就必须对国际国内大形势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和判断,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清未来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才能够决定我们的发展方向,才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一)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的新特点、新变化 从当前国际形势看,总体和平、局部战争,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单纯就国际经济形势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通俗地说,就是谁也离不开谁,资源和市场已成为当今各国推动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并以这两个要素为基础,互为依存、竞相发展。二是世界性的产业分工逐渐明晰。经济发达国家都在向知识经济转型,高科技产业成为他们新的经济支撑点;制造业正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一些比较落后的产业和污染较严重的产业也被发达国家所淘汰,而转向经济落后地区,产业分工日趋明显。三是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谁拥有高新技术,谁就可以占领制高点,所以世界各国都在集中精力发展高新技术和信息技术。四是资源问题不仅成为世界各国经济竞争的主要因素,也成为政治、军事斗争的主要诱因。美国同伊拉克的战争,核心就是为了争夺石油、占有资源。中东地区不稳定,马上波及全球石油市场,进而影响全球经济。目前国际石油市场已开始紧张。受此影响,我国也开始关注能源战略安全问题。五是国际贸易争端增多,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为了发展本国经济,谋求日益强大,包括美国、日本,陆续出台了贸易保护政策,扶持本国经济、限制进口。比如,美国就提出限制中国纺织品进口案,中国马上反应,也要对他们的几个主要产品进行限制。六是世界经济初步走出前几年的低谷状态,呈缓慢复苏迹象。(二)当前国内经济形势的特点与走向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全国各地经济竞相发展,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部大开发等区域性经济快速发展,许多地方已经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时期,根据专家预测,2005年全国GDP将增长8.5%。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2005年国内产业走向呈现三大趋势:一是部分能源、原材料供应出现缺口。电力、煤炭、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产品供应不足,特别是电力缺口比较大,不少省市被迫限制用电,目前这些产品的供给正在迅速增加。二是制造业、重工业发展迅速。三是国内产业转移在加速,这是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特别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随着产业的升级和发展空间的制约,东南沿海地区中低档的制造业正在向中西部转移,一些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向四周扩张,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商机。(三)我们面临的机遇分析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对隆安来说,有影响也有机遇,而且机遇大于影响,我们一定要把握县情,认准自身的优势。1、能源基地建设正面临着大好机遇。这个机遇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政策机遇,我们国家过去一直实行的是发、供、用一体,现在,国家对电力体制进行改革,将发电企业与电网分开,把电力项目建设完全推向市场,并成立了五家大的发电公司。目前这五个电力公司都在全国各地抢占市场。二是市场机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已成为目前制约经济提速的一个主要瓶颈。特别是近两年,全国电力供应缺口急剧增长。三是民间投资争相投向电力建设的机遇。由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电源建设放开,社会各界都对电力市场看好,纷纷把资金投向电力市场。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四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工业用电量急剧增加,对电力需求增大这样一个机遇。这也为我们今后电力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强力推进我们的能源基地建设。2、煤化工项目正在成为朝阳产业。随着我国制造业的迅速扩张,一些化工原料出现了紧缺,进口的依存度增大。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煤炭的综合利用价值引起高度重视。在世界上,煤化工的生产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在我国只是刚刚起步,煤化工产业已经成为一个正在兴起的朝阳产业。所以,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快我县煤化工产业发展步伐。二、当前的发展状况我们隆安目前的形势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发展势头很好;二是发展压力很大;三是存在差距不小。之所以说发展势头很好,主要表现在:一是我们有一条非常清晰的发展思路。我们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战略措施、产业定位、重点工作等各个方面,全部进行了认真规划,经过一年来的实践检验,这一思路符合国家政策走向,符合隆安实际,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今年各项经济指标都比往年有较大幅度增长。200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41065万元,同比增长11.12%,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三突破”工作目标。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58455万元,同比增长17.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3166万元,增长6.35%;第二产业增加值39480万元,增长17.72%;第三产业增加值28419万元,增长14.46%。三次产业比重为51.9:28:20.1,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了6.1个百分点, 重工业发展较快,产值完成20842万元,同比增长34.99%。结构调整开始出现积极变化。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3243万元,同比增长70.32%。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491万元,同比增长11.21%。财税金融形势运行平稳,财政总收入14243万元,同比增长6.3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059万元,同比增长6.20%;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6127万元,同比增长20.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24.9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08元,增长10.33%。吸收外商直接投资238万美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19%。在6主要考核指标中,我们有5项已全部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而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全市12个县区排名中排第五,增速第四,这说明,我们的经济发展是健康的。三是项目建设有了大的突破。这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全年引进项目37项,项目总投资额8519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9952万元,年内,全县先后有陶粒厂一期工程、福斯银一期工程、隆玉柴油机冷却芯片等项目竣工投产。在国企改革方面,完成了两家糖厂、县水泥厂、巴洋砖厂、安联公司等国有企业的改制,同时还完成了县水厂等国有企业产权置换工作;县直机关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进展顺利。第二个层次是,前期项目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全县在建项目17个,竣工投产项目6个;列入南宁市工业投资百亿投资工程的项目进展顺利,其中金鸡滩水电站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大自然公司完成投资1600万元。全县实际到位内资2.8亿元,完成任务的224%,到位外资238万美元,完成任务的119%。前期项目的突破为隆安的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个层次是,项目库得到充实加强。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充实进项目库,比如铝材加工、纳米碳酸钙、60万吨水泥、无尘纸、30万吨燃料乙醇、医药等,这引些项目的储备为我们今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总起来说,项目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全县上下关注的重点、热点,可以说已经形成了氛围。同志们,这就是隆安未来的希望所在。四是对外开放格局初步形成。一个地方的发展方法至关重要,过去我们总讲,缺资金、缺人才、缺技术,感到无所适从、束手无策,现在我们趟出了一条有效的办法,不是借助外力,发展自己,也就是开放带动战略,按照东西梯度发展的规律,吸引东部财团和生产力要素,引企业、引项目、引资金、引人才技术。2004年,我们这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已经引进了广西金鸡滩水利枢纽工程、年产1万吨电解金属锰项目、酒精厂、年60万吨水泥熟料项目、年产7000吨松脂及松脂深加工项目、广西福斯银等一批大企业、大财团。 除了这四个方面,我们的城市建设、民营经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都在按照计划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所以,总的看,我们隆安目前的发展势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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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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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车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车辆证号:

1、甲方所售车辆所有权证号为______号,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______。

2、甲方所车辆车型为: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所售车辆使用年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甲方所售车辆附属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辆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车辆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含附属设备费用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卖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买方(乙方)用自己拥有的轿车(车型: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为首款抵转给甲方。

2、剩余车款壹给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元/月。

第四条、车辆交付:

甲、乙双方在车管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将车辆交付给乙方,由于甲方的车辆没有办理所有权手续,需要出具车辆相关手续证明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____________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车款_______________%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车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车辆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车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车价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车辆来源的合法性、无被盗、被抢记录、没有所有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交接后发生该车辆交接前即存在的所有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在此期间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车辆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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