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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一带小众旅游景点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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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景区,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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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机关服务年活动中,____市旅游局从小事抓起,做实事、做好事,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农村、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和指导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全力创建“服务型”机关。

一、服务旅游企业,增效益

我市旅游局突出抓好“三促进一保持”,始终坚持尊重企业、关爱企业、多予少取、减轻负担,将扶持帮助企业发展的政策转化为具体行动。一是广泛宣传《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和《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引导企业用足用活扶持政策;二是与从化市、昆山市等地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建立协调沟通会议制度,为所辖旅游企业联动搭建平台,与本市各旅游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企业运行情况,切实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主动为企业排压减负;三是简化旅行社分社和门市部备案制度,由原来的向广州市旅游局备案登记变更为向该局备案登记即可;四是为方便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考试,争取到在我市设立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点;五是组织全市旅游企业免费参加广州国际旅游展销会、“全国百城旅游宣传周”活动、香港国际旅游展销会等活动;六是规划全市旅游交通标识,为企业提供旅游标识的规划;七是坚决开展打击取缔“黑社”活动,8月中下旬,旅游局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依法取缔2家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黑社”,保障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稳定。此外,为迎合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我市旅游接待能力,迎接亚运会的到来,市旅游局积极协助酒店进行星级评定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濠大酒店、悦来登大宾馆已于8月份晋身全市星级宾馆饭店行列,全市星级宾馆酒店增加到8家;大力协助白水仙瀑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工作,目前《增城市白水仙瀑创建国家4a级景区工作方案》已初步制定。

二、“三联六帮”西湖滩村,促发展

市旅游局把开展“三联六帮”城乡共建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调研和探索,想方设法帮助农村解决就业、增加收入等。针对帮扶点西湖滩村坐落在增江河畔,生态资源丰富,发展乡村旅游条件充足的特点,旅游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村舍进行调研,与村干部、群众座谈,积极帮助西湖滩村寻找开发主体,促成岭南国旅、广东轻工集团、粤侨国旅等客商到村实地考察,洽谈合作事宜,为引进和扶持有实力、有经验的投资者到西湖滩村进行旅游开发建设投资作出最大努力。为了让村干部群众加深对乡村旅游的认识,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旅游局专门组织该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等40人到派潭、小楼、正果等地一些乡村旅游示范点参观学习。目前,《正果西湖滩村发展乡村旅游工作方案》已初步制定,旅游局委托广州地理研究所旅游规划中心对村“农家乐”进行旅游规划。

三、抓好市场推广活动,促增长

今年是中国生态旅游年,增城旅游既迎来发展机遇,也受到金融危机的挑战。为了让旅游企业在遭受金融危机后迅速“复元”,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__年旅游接待人次突破1000万人次和旅游收入达20亿元的目标任务,市旅游局紧扣查找突出问题并抓好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全面铺开市场推广活动,着力服务重点项目,培育经济增长点,打造增城旅游核心竞争力。编印制作乡村旅游手册、优惠地图王(中英版)、荔枝美食地图王、增城旅游指南折页、“品荔”旅游线路折页、增城旅游宣传短片dvd、歌曲集、荔枝笔等一系列宣传资料、宣传品共8万份(件),以加强整体宣传推广。开通了增城旅游网官方网站,为对外宣传增城旅游、让游客获取我市旅游资讯提供了更快捷、及时、有效的方式;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包装宣传,包括在《中国旅游报》、《珠江时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深圳特区报》、《增城日报》等6家报社投放合共近100个版面作旅游宣传推广,在《影响力》和《中山旅游》杂志投放两期旅游专题宣传,并邀南方电视台《潮流假期》和广东电视台公共频道《游广州出发》制作旅游特辑2个,使我市旅游宣传推广范围更广,更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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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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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附名单)

线路名称行程共计晚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结束时间

出发地点返回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次数标准

住宿次数标准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景点门票

保险情况

付款方式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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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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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 ________性别________国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或单位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 ____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经营范围:____地址: ____邮编: ____电话:____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旅游时间与路线

旅游路线名称 。

行程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二、 旅游安排及标准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

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览时间

往返交通 ,标准

游览交通 ,标准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标准

用餐次数 ,标准

自选项目名称 ,费用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 ,停留时间

地接社名称

导游服务(□ 全陪;□ 地陪)。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索赔。

3、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 遵循《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自觉规范旅游行为。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4、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6、甲方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的,凭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9、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擅自离团。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2、乙方不得带甲方到非法的购物点或旅游点购物或游览,甲方在乙方所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失效、变质商品或在乙方所安排的旅游景点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先予赔偿,然后再向购物点或旅游景点追偿。

3、乙方有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4、乙方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5、甲方属老年人、军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6、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7、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

四、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乙方代甲方购买)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额度:____元。

五、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一)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____元。其中: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元(人民币)/人( 岁)。

(二)旅游费用付款期限 。

(三)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游费用说明:

1、(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机、船、车等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指旅游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指本合同签订的旅游出发地点和结束地点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7)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

2、(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 旅游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上网、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行李保管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以及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上述(项目费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3、自费项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须明确自费游览的项目名称和价格,且不得影响旅游团队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甲方参加。

自费项目

价格(元)

六、责任约定

(一)单方退团

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违约方在出发前24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

4、违约方在出发后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对方当事人的实际损失,违约方还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当事人,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三)合同转让

1、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因此增加费用的,由甲方承担。

2、出发前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甲方推荐给其他旅行社接待,并由甲方与被推荐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将甲方转交给其它旅游社接待。

(四)延误出行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且又未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所交旅游费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飞机、火车、轮船造成旅游行程延误外)造成约定出发时间被延误2小时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的旅游费用,并承担甲方所交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双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

(五 )行程中退团或弃团

1、甲方在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行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六)履行旅游合同

乙方履行的《旅游行程表》行程和标准与本合同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不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所交旅游费用并承担其10%的违约金 。

(七)旅游途中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应按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安排甲方到非法的购物场所、旅游景点(区)、旅游项目等购物或游览的,应按甲方旅游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购物点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失效、变质商品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旅游费用有减少的,乙方应退还该费用;旅游费用有增加的,由旅游者承担。

(九)乙方应确保甲方在旅游行程中的人身、财产等安全,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履行协助义务,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能成团的约定

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乙方为甲方近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有增减的,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2、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转团的,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甲方签收确认。乙方对甲方与受让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八、补充约定事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工商、价格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选择1、向海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终止。

2、《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须知》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的信函、电话记录、网上记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乙方代表(经办人):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签约地点:____

日期: ____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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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香港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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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导游谭皓天,今天让我跟大家一起走进这璀璨的香港

首先我们来到的是这里的“万国市场”,世界各地的商人都喜欢到这里做生意。看,有英国的布娃娃,美国的玩具,法国的服装......各种各样,应有尽有,不仅美丽,而且物美价廉。

接着,我们来到了美食街,在这里我们能品尝到世界各地的美食,有内地的粤菜,川菜,有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各国的佳肴,东南亚各地的饮食,一应俱全,大家可以大饱口福哦。

香港不仅有很多好吃的,而且还是一个旅游胜地。小朋友们最爱来的就是举世闻名的海洋公园。公园里的海豚和海狮表演最为出色。在清澈的池水里,它们一会钻圈,一会项球。有时候你们不注意,还会跃出水面,喷你们一身水呢!

到了晚上了,这里更加美丽。港湾里闪光着五光十色,像素五颜六色的焰火洒落人间。光彩压目的霓虹灯正热情的欢迎着来自五湖四海的你们。

大家喜欢这美丽的香港吗?如果喜欢,下次再约上我吧。我一定会让你们有个难忘的香港之游。

今天的观光浏览就要结束了,希望大家今天所欣赏的一切,能成为您香港之游的美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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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5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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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

大家好!欢迎您走进三峡人家风景区。我叫x ,是各位的导游,很高兴与大家相遇相识。在此我衷心祝愿峡江的青山绿水能带给大家一份好心情,也希望三峡人家能给大家一种别样的风情体验!

各位朋友,我们的游船现在是航行在灯影峡中,正在驶向龙进溪码头。借此时间,我先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三峡人家的自然风光和淳朴风情。

三峡人家风景区位于长江三峡中最为奇幻壮丽的西陵峡境内,三峡大坝和葛洲坝之间,跨越秀丽的灯影峡两岸,面积14平方公里。三峡人家石牌之美,美在“湾急、石奇、谷幽、洞绝、泉甘”,它包括龙进溪、天下第四泉、野坡岭、灯影洞、抗战纪念馆、石牌古镇、杨家溪漂流等景区,其旅游内涵可以用“一二三四”来概括,即:一个馆(石牌抗战纪念馆),两个特别项目(三峡人家风情项目和杨家溪军事漂流项目),三个第一(三峡第一湾——明月湾、中华第一神牌——石令牌、长江第一石——灯影石),天下第四泉——蛤蟆泉。其中三峡人家风情项目又分为水上人家、溪边人家、山上人家、今日人家。古往今来,历代文人骚客写下了许多优美的诗文,如唐代李白,北宋欧阳修、苏辙、黄庭坚,南宋陆游,清代张之洞,还有现代大诗人郭沫若等等。诗人们用他们的灵性之笔,或写三峡人家,或写橹声帆影,或写蛤蟆甘泉,或写青山飞瀑,或写秀峰奇石……读了这些诗篇,恍若身临其境,饱览了三峡人家石牌的神奇景色和浓郁风情。

到三峡人家石牌旅游,主要有八大看点:

绝版峡江风情——三峡人家

传统的峡江吊脚楼点缀于青山绿水之间,久违的古帆船、乌蓬船静泊于碧波清溪之中,江面上悠然的渔家在撒网打鱼,溪边少女挥着棒槌在清洗衣服……水上人家、溪边人家、山上人家,今日人家,一幕幕景致如画,千百年流传不衰的习俗风情更是体现着峡江人民的质朴好客。

三峡宜昌第一漂——杨家溪漂流

杨家溪因宋朝杨家将的后裔曾移居于此而得名。神秘的杨家溪漂流以军事漂流为主题,充满了浓厚的军训色彩,它分为动水漂流和静水漂流。在这里漂流,游人坐军车,穿军服,唱军歌,划皮艇,仿佛水上军训,一路搏激流,过险滩,既可领略冲浪闯滩的刺激,又可感受平湖荡舟的悠闲。

中华第一神牌——石令牌

据《东湖县志》载:江南芯奘?崃?呤?桑?缗品ぃ?拭钆疲频孛?从纱硕?础j?钆聘?2米,顶部宽12米,底部宽13米,厚约4米,重达4300余吨,远观之雄伟壮观,气势非凡。五代后周时期,峡州州治一度设于石牌,南宋建炎(公元1127-1130年)年间,峡州夷陵郡“移治石鼻山,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复旧”,在石牌设治六、七年。

长江第一石——灯影石

四块兀立山巅的奇石,酷似《西游记》中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形象,每当夕阳西照,晚霞映衬峰顶时,远远望去,它们仿佛灯影戏幕上的人物造型,惟妙惟肖,“灯影石”即由此得名。当年郭沫若先生游历灯影峡时,曾题诗赞叹:“唐僧师弟立山头,灯影联翩猪与猴”。

灯影石中最负盛名的是沙僧石,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石”。它矗立在悬崖绝壁之巅,呈蘑菇状,重达100余吨,底部的承重截面仅200余平方厘米,平均每平方厘米承载近半吨的重量,堪称世界奇观。

三峡第一湾——明月湾

浩浩长江奔涌至石牌河段时,在这里向左急转弯110度,改向东去,形成一个巨大的月牙形,这就是“长江三峡第一湾”。

船过明月湾,置身于游船之上,眺望远方江面,便会发现两岸连绵不绝的山峦仿佛阻塞了滚滚长江,但船进山退,路转峰回,旋即又豁然开朗。故而当年郭沫若先生在过石牌远眺第一湾时,发出了“山塞疑无路,湾回别有天”的感叹。

西陵第一洞——灯影洞

灯影洞幽深狭长,长约1500米,洞内岩溶地貌景观奇特,洞道地形多变。洞内的“五色奇音石”是灯影洞最绝妙的景观,它色彩丰富,呈黑、白、黄、灰、绿五色交织,用手敲击,可闻鸣锣击鼓之声,令人叹为观止,洞内一条落差达30米的地下河,水流或缓缓无声,或状如洪钟,或潺潺悦耳,或悠如琴鸣,行走在这梦幻般的地下世界,令人心醉神迷。

抗战第一馆——石牌抗战纪念馆

公元1943年5月,为保卫陪都重庆,15万中国军队围绕石牌与10万日寇展开了殊死拼杀,取得了被誉为“中国的斯大林格勒保卫战”的辉煌胜利,粉碎了日寇觊觎重庆的美梦,成功地阻截了日寇进犯大西南的铁蹄。此战是二战期间中国抗日战场以弱胜强的一次著名战役。

石牌抗战纪念馆是三峡地区第一个综合性抗战纪念馆,修建在当年抗战的军事遗址之上,馆舍面积440平方米,由凭吊缅怀大厅、多媒体展览厅、图文展览厅、实物展览厅四部分组成,收藏珍贵实物200余件,珍贵图片近100幅。公元_年3月,宜昌市政府将石牌抗战纪念馆命名为首批国防教育基地。

天下第四泉——蛤蟆泉

灯影峡南岸扇子山下,原有一大石豁然挺立,好似一只张口吐舌、睁眼鼓腮的蛤蟆,其背后的一股泉水四季长流不息,水清味甘,是烹茶、酿酒的上好水源,这就是著名的蛤蟆泉。“茶圣”唐代陆羽品尽天下名泉后,誉之为“天下第四”,陆游亦有诗赞其为“天下泉中第四泉”。除二陆之外,苏辙、黄庭坚、王士祯、张之洞等都曾在此留下咏泉诗文。

神奇的石牌是长江三峡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一幅精彩的画卷,是两坝之间风景最为奇秀、风情最为淳朴的地方。_年6月三峡大坝下闸蓄水,石牌所在的西陵画廊保留了唯一一段原汁原味的三峡风光,这颗明珠放射出更加夺目的光彩。今天,各位朋友离开城市的喧嚣,忘却工作的烦恼,一头扎进三峡石牌的神奇山水之间,到天然氧吧里作一次绿色深呼吸,去三峡人家里感受一段厚重的峡江风情,您会真切地感受生命与自然贴近的意义,体味感悟自然、关爱生命的无穷乐趣。

各位朋友,我们航行的这段峡谷叫灯影峡,又叫明月峡,北宋时期称作石牌峡。船行江中,两岸的岩石色彩斑斓,黄、灰、褚等颜色兼有,不少地方呈银白色,明净可人,如天工细心打磨而出,这明净的峡壁被明净的天宇映射,酷似一幅水墨国画,崖壁映入江水之中,静影澄碧,江水瑟瑟,更添明丽之趣。若晚间过此,月落西山,月光之下的山光水色形成的那种“净界”,难以言喻。唐宋以来的诗人,对此多有吟咏,李白的“春水月峡来”,欧阳修的“江上挂帆明月峡”等,都是对它极为生动而特有的描绘。

各位朋友,我们的游船已到龙进溪码头了,请大家带好自己的行李,准备下船。

[龙进溪景区]

朋友们,我们的游船靠岸了,咚咚的鼓声敲响了三峡人家的热情和豪放,清幽的溪谷向我们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请大家先按捺一下自己急切的心情,注意下船安全。

各位朋友,我们眼前的这条清溪叫龙进溪,她是三峡人家风景区最具风情的景区之一。溪口一座青瓦长廊石桥,掩映在摇曳的枝叶中,衬托出一种古朴幽深的意境。桥下一湾清水,清澈见底,波平纹静,目之所视,温顺如处。正对溪口的江北山崖上,一条带状石岭从山顶蜿蜒而下,快临江时向上高高翘起,活象一条巨龙,而看那龙头所向,似要跳进南岸的清溪,回巢歇息去了。龙进溪因此而得名。

龙进溪里,溪水碧绿,波光粼粼,林木苍翠,枝繁叶茂。小路纵横交错,鸡鸣狗叫相闻;古帆船静泊水中,吊脚楼掩映竹林,水车“咿咿呀呀”在水中转动,山民们怡然自得,自由自在,与世无争,过着原始古朴的生活,唱着心中想唱的情歌,吹一段古朴的下里巴人曲,喊一支高亢的峡江号子。舞蹈还是那么野性,菜肴还是那么地道,山民的热情还是那么如酒般浓烈醇厚。走进这条清幽的溪谷,真有一种“步入桃源不知归”的醉意。

水上人家

在龙进溪水与长江的交汇处,几只古帆船迎风而立,小渔船撒开了渔网,初峡亭精巧别致,在近溪的一边,一道水坝已筑起,截住了清幽的龙溪水,使溪水抬高了1-2米,溪水碧绿,林木苍翠,斑驳沧桑的龙溪桥横跨其上,几只小渔船静静地泊在桥下,“龙溪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如梦似幻,令人如痴如醉。世世代代生息于峡江的人们,以一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执着,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和劳动习惯,这其中最具特色的便是渔民的家了。许多三峡人祖祖辈辈生活在船上,常年以打鱼为生,在水上流动,和风浪搏击,与渔船为伴,形成了“水上人家”。现在渔民生活虽然改善了,但这种古老的习俗却长久地保存了下来,年轻一代仍然撒网捕鱼,风里来雨里去,延续着这种古老的渔文化。

大家请看前面的几艘古帆船,过去它是峡江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也是三峡地区古老沧桑的历史见证。大家可能已经看到了,每条帆船上都装有两个乌蓬,比较矮的那个乌蓬里面是卧室,供主人睡觉休息之用,立于船头比较高的另一个乌蓬是为主人推桡、摇橹时遮风挡雨之用。过去,峡江一带滩多水险,暗礁密布,航道险恶,加之没有现代化的动力设备,在江上行船则极其艰难。为此三峡人充分利用聪明才智,设计了风帆,巧借自然之力,利用风力推动船只前行。顺水顺风时,升起风帆,利用风力鼓动风帆带动船只前进,则可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成语“一帆风顺”即由此而来;逆水行船时则要降下风帆,利用人力拉动船只前进。一边用人在船上推桡,一边用人在江边拉纤,两方齐心协力,才能让船只前进。由此船工拉纤便应运而生,成为三峡地区独具特色的风景线。留意一下峡江两岸的峭壁,和江滩的礁石,你就会发现那上面一道道深邃而光滑的石糟,那是纤夫们拉纤时的纤索勒刻下来的,那是一代一代峡江人留下来的生活的痕迹。“可怜牵船人,水湿半头裤,一步千滴汗,双手攀石路。”“三尺白布四两麻,脚蹬石头手扒沙。一步一滴辛酸泪,恨得要把天地砸。”这是流传在三峡地区的歌谣,是峡江纤夫自己的呐喊。长长的纤绳勒在纤夫赤裸的背,拉动着飘摇在波涛中的木船,江帆拉断了桅杆,船工手中的橹也折断了,船却依旧在滩前的急流中徘徊,有时乘船的旅人不得不舍舟登岸,踏上遥远而坎坷的纤道,伸出手去拉一把纤绳……没有人考究这历史有多长,有了长江,有了舟楫,拉纤也许就相伴而生了,这劳动的习俗就沿袭下来。峡江人那执着顽强的抗争精神足可与高山峡谷媲美。

船工们在拉纤时,为协调用力和减轻疲劳,便喊起了船工号子,高亢激昂的峡江号子,回荡在高山峡谷之间,时而雄浑高昂,时而苍凉悲壮,仿佛生命的呐喊,显示了船工与大自然抗争的伟力,更是船工悲苦生活的真实写照。船工们在拉纤时,凄苦而悲凉,偏偏两岸又时时传来啾啾不住,哀啭不绝的青猿啼叫,犹如重伤口上撒把盐,越发激起纤夫们的无限凄苦哀愁,使纤夫们禁不住摧肝裂胆,泪湿衣襟。北魏郦道元《巴东渔者歌》写道:“巴东三峡巫峡长,猿啼三声泪沾裳”;宋代欧阳修任夷陵县令时也留下:“万树苍烟山峡暗,满江明月一猿哀”的诗句,表达了同样的感受。

峡江渔船

刚才大家对帆船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说古帆船勾起了大家的沧桑回忆,那么,峡江渔船则会带您找回至真至淳的渔家之乐。峡江渔船,风情独具。它既是渔民的“家”,又是古老三峡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历数千年而不衰,有如活跃在峡江一带的黑精灵。峡江渔船形如绍兴乌逢船,大者可载一二十人,小者可载三四人。构造分为上下两部,下为木舟,上为竹篷,篷有若干扇,形呈半圆,由竹丝夹竹箸编成,外表涂以煤烟和桐油,成黑色。每扇皆可随意移动,合拢,可挡日晒雨侵,推开可采光透气。篷内为舱,大者舱内人可直立,备有客座,小者人虽不可直立,但舱底铺席,可枕席坐靠或卧躺。其动力装置,大船为橹,小船为桨,现在大多已装有发动机,行船已十分容易了,但龙进溪的渔船仍需摇橹划桨,保持着古老的样式。坐渔船则更是一种至乐。推开半扇船篷,江上清风,泠然而来,凭眩远眺,明月山水,帧帧丹青,联翩而至,令人目不暇接。仰靠船舱、闭目养神,身心俱随船体轻摇,飘然悠悠,如登太虚之境,胸中了无世情;平卧舱板上,船底流水潺湲,汩汩有声,如琴如筝,至于在舱内围桌把盏,品茗谈笑,更是其乐融融,走遍世界,没有比这更美的氛围了。

“桥如虹,水如空,一叶飘然烟雨中”,“拈棹舞,拥蓑眠,不作天仙作水仙”,这是古人对渔船的讴歌和向往。而今,我们也禁不住它的诱惑了。有机会的话朋友们可登上乌蓬船,亲自摇橹划桨,体验渔家之乐。

峡谷幽幽

各位朋友,今年是虎年,在龙进溪就生活着成群的猴子。两岸山坡林木葱笼,藤蔓交杂,两百多只猿猴,分成几个部落,它们往来嬉戏,猿声阵阵,欢迎我们这些稀客的到来,给清幽的溪谷增添了几分生机。桥下碧波荡漾,溪水清澈见底,登上原始古朴的豌豆角或竹排筏,四面无遮无拦,抬头可见山景,俯首能赏水色,侧耳可听溪声,伸手能触清流,好似在画中游。几只小渔船安静的泊在溪边,船头晾晒着破衣服、旧渔网,船尾飘起了袅袅炊烟,一种“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风情不觉恍入梦中,祥和而又宁静。

摇橹荡舟间,渔船就轻轻的拐了个弯,穿过了古朴的石拱桥。清幽的溪边撑开了一张大渔网,斑驳的渔船,陈旧的木杆,破旧的渔网,令人不禁生出几许沧桑感来。原来这是峡江一带捕鱼用的大渔网,俗名“扳罾”。它别具风情,是三峡人不可缺少的劳作用具,凝聚着三峡人的勤劳和智慧,现已难觅其踪影了。

各位朋友,游完色彩斑斓的溶洞世界,今天的游览活动到此就结束了,相信神奇瑰丽的峡江风光,淳朴沧桑的三峡人家风情都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非常感谢各位对我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有服务不周的地方请多多原谅。中国有句古话叫“两山不能相遇,两人总能相逢”,我们衷心期待着与大家再次相逢,欢迎大家再到三峡人家来作客,祝大家旅途愉快,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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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山东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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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___________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 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用餐标准: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分钟。

5.自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导游应按《导游服务质量》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预期付款不超过________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3.逾期提供有关材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有关真实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_____%的违约金(但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____%),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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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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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大家好:

万仙山景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河南省辉县市沙窑乡境内,距新乡市70多公里,面积达64平方公里,最高山峰海拔1672米,至峰顶可远眺黄河,是国内著名的休闲旅游胜地、避暑基地、影视基地、写生基地和拓展培训基地。万仙山景区距新乡市70多公里,距郑州150公里,面积达64平方公里,最高山峰海拔1672米,至峰顶可远眺黄河,一览逶迤群山。万仙山景区由中华影视村——郭亮、清幽山乡——南坪、人间仙境——罗姐寨三个分景区组成。主要景点有:红岩绝壁大峡谷、影视村、绝壁长廊、天池、莲花盆、白龙洞、喊泉、日月星石、黑龙潭瀑布、五峰山林海、黄龙洞、磨剑峰、罗姐寨、孙膑泉、七朗峰等200余处。森林覆盖率达95%以上,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夏季平均气温比山外低5度左右,是理想的避暑胜地,世外桃源。

万仙山景区是南太行风光的典型代表,太行之魂的集中体现,景区内既有雄壮而苍茫的红崖绝壁,又有妙曼而又秀雅的山乡风韵,集雄、险、奇、秀、幽为一体,各类景点有200余处,主要有红岩绝壁大峡谷、影视村、绝壁长廊、天池、莲花盆、白龙洞、喊泉、日月星石、黑龙潭瀑布、五峰林农场、磨剑峰、丹分沟等。绝壁长廊长1200多米,完全由人工开凿,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

优美的自然风光,古朴的风俗民情,吸引了众多的艺术名家、影视巨臂、中外游客、美院学生。著名导演谢晋称郭亮为“太行明珠”,著名作家张仃称万仙山为“华夏奇观”。先后有《清凉寺钟声》、《走出地平线》、《倒霉大叔的婚事》、《举起手来》等40多部影视剧在此拍摄,郭亮村被誉为“中华第一影视村”,著名影星濮存昕,郭达,倪萍,潘长江等艺术家都曾莅临景区。中央美院、广州美院等100多所艺术院校和30多个摄影家协-会把万仙山定为写生基地、采风基地。

万仙山风景区诚邀国内外各界朋友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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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局法治建设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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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旅游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抢抓休闲度假旅游时代来临的机遇期,着重抓好“四个突出”,为我市创建平安旅游的良好氛围打下重要基础。今年全市旅游企业运转良好,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社会矛盾纠纷率持续维持在低水平,调解率达100%。

一、突出自身的科学化管理

年初,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市旅游工作总体目标,明确提出,20xx年要推进和深化全市旅*业的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着重提升局机关的服务效能,努力增强全市各旅游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平安旅游。同时制定20xx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成立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各科室。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制定了严格的会议制度、到岗值班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效提升了局机关组织的制度化管理水平。特别是每月召开一次的办公会议制度以及节假日到岗值班制度等的落实,确保各条线的旅游信息可以第一时间畅达到单位各成员中,并形成最快的处理解决方案。

二、突出景区的平安创建

在前两年南园、弇山园创建“平安景区”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创建范围,将现代农业园、金仓湖公园、郑和公园等景区也纳入其中。一是指导各景区特别是有游乐项目和游乐设施的景区(点),严格按照标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可以第一时间予以充分解决;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各景区因地制宜,和附近派出所合作,加强景区治安维护。重大节庆假日期间,还要每天多班次巡检,确保各游乐设施及项目符合规范,安全防护工作全面到位;三是加强和完善各景区的安保网络与基础设施建设,并充分利用牡丹文化节、风筝节、荷花节、龙舟赛等节庆活动,检验各景区的安保督查机制,确保平安创建工作的常态化进行;四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若干普通市民和机关干部为义务安保督导员,以此加强监督的力度。今年平安景区创建工作进展良好,全年各景区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也未发生一起大的纠纷案件,全市旅游景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有效提高,为市民休闲度假创造了一个良好空间。

三、突出宾馆的合理化引导

四、突出旅行社的规范化整顿

旅行社“零负团费”问题历来都是一大难题。今年借助新《旅游法》出台的契机,突出加强了对全市旅行社的规范化整顿。一是邀请专家来太为全市旅*业从业人员专题宣讲《旅游法》,并特别组织召开了旅游社经理研讨会,就如何克服和避免“零负团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进一步明确旅行社经营的权限;二是在旅行社和高酒店中组织参加省旅游局《旅游法》网上考试,提升对新颁《旅游法》的认知,进而在今后工作中自觉按照《旅游法》来规范自己的经营活动;三是依照《旅游法》有关规定,重点对全市旅行社分支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合规范的限期整改,为下一步全面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做好铺垫。四是将《旅游法》宣贯同市民普及旅游知识、倡导文明旅游、实现理性消费的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行业先行、你我携手、从我做起“活动,引导市民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五是开展旅行社评定工作,以省旅行社评定标准为依据,确定5家申报三旅行社,第一批红太阳、顺达、国贸三家旅行社通过了市三旅行社评定,春之旅、华夏评定为二旅行社;六是狠抓导游队伍培训。上半年结合导游年检,全市75名持证导游通过网上培训,年检达100%。红太阳旅行社导游*获市五一劳动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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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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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旅游(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出境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

2、旅游者,指与出境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内地居民及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中国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和出境社、境外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约定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出境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8)购物安排(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出境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计划行程为原则);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计划书》和《境外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国家或者地区的重要规定和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9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出境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及依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2、拒绝出境社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保障卡,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出境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向出境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时,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0、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可以在征得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出境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出境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可以扣除)。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境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出境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由出境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签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出境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出境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出境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出境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另行付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境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出境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出境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出境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出境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出境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出境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出境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出境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出境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出境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出境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应当支付出境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出境社取消出团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出境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出境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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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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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愿选择乙方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为保证薄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时间与费用

(一)旅游时间: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地点结束。

(二)旅游服务价款和支付时间

本旅游线路价格为成人_____元/人;儿童_____元/人。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人,其中成人_____人,儿童_____人。总费用为_____元。旅游费用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托运和超重费)、餐费(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费用)、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酒类、饮料、洗衣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_____费、_____费、_____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余旅游费用在本旅游团队出发前付清。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一)主要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标准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或整个行程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分钟。

(六)乙方安排的自费项目及费用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导游服务(全路、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制作详细的旅游行程表,并加盖旅行社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于出发前__________日交甲方。

第三条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解约责任。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旅游者转给其他有权经营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物,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夯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通用条款”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活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专用条款

_____旅游(_____天_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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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青岛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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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城是青岛市北区新建设打造的一条特色街,也是目前我市乃至全省唯一集旅游、餐饮、娱乐、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室内步行商业街。天幕城位于原青岛丝织厂与青岛印染厂厂区内,与寿光路平行,毗邻台东商贸区、辽宁路两大商圈,贯通青岛啤酒街、文化街、婚纱街三大街区,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天幕城总长度约460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总营业面积7万平方米,天幕面积8900平方米。

天幕城创造性地把胶澳总督府、亨利王子饭店、青岛市民大礼堂、胶澳帝国法院、青岛花石楼、大港火车站等20多处具有代表性的老建筑做成微缩景观浓缩于此,形成了一道独特的万国建筑风景线。另外,市北区还有目的的展示了一些现代的著名建筑,实现了古典艺术与现代时尚的和谐共鸣,充分展现了东西方古今建筑文化的浓厚艺术神韵。

建筑细节上,天幕城每一处景观的设置都有其良好的人文背景,努力实现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的文化共融。主入口处的浴女喷泉展示的是西方雕塑艺术,但材质却使用了中国雕塑常用的汉白玉,辅助喷泉,射灯,使东西方的雕塑艺术,水光电等手法在这里和谐共存,交互辉映。以美食为主题,在寿光路与登州路交叉口设标志性雕塑“举箸”,象征中国传统的饮食文化。对寿光路街道进行了特色美化、亮化,道路铺设红色沥青,对建筑立面进行了专业处理,紧扣岛城滨海特色,让海星、海螺随着流动的曲线图案,跃然于墙上,生动活泼的造型使建筑焕发出新的光彩。为了增加天幕城的自然气息,市北区还专门设置了榕树景观。

天幕城最大的建筑特点和艺术特点就是天幕、水幕和天幕电影。天幕城设计理念独特,化自然景观为人文景观,以人文景观展现自然景观,率先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天幕”设计手法,利用声光电等不同技术手段,在室内空间营造蓝天白云、璀璨星空等室外感觉,以“天幕下的漫步”为特征,营造“旭日东升”、“正午阳光”、“夕阳晚霞”、“午夜星辰”四种壮丽的自然景观,变幻时空,给人以震撼、新奇的视觉享受。

天幕城顶部设有网球场等体育健身设施,5000平方米的演出场已与巴西著名演艺公司达成意向。天幕城入口以欧式城堡为起点,将人带入神秘的古代和现代、白昼与黑夜的交错空间。在入口内侧,设置了视觉冲击强烈,面积达800余平方米的水幕墙,下部为400平方米水幕台阶,形成晶莹剔透的帘幕。天幕水幕交相辉映,令人流连忘返,衬托出天幕城独有的商业魅力和艺术品位。

现在,青岛天幕城,已成为岛城人品尝天下美食,集餐饮、休闲、娱乐、商业气息、人文氛围、艺术创作为一体的旅游观光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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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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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旅游,紧紧围绕着“__”宣传主题,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户外广告、节庆活动等多种形式,强抓旅游营销,以此来提升_旅游的吸附力。

一是开展丰富的活动。20__年1至8月,在__各个景区内,每个月都会开展不同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开展了“美丽__·共建共享”登山活动,“__乡村旅游文化节”,“生态_、永恒爱恋”的西式大型集体婚礼,第十届登山节活动,“__”省级农业观光园开园仪式等共8次。

二是积极参加各种展会。赴__参加“20__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参加第xx届“渝洽会”,参加中国旅游日_分会场选传活动,派员参加红色旅游论坛;积极组织旅游商品参加“旅博会”,参加____“资源、项目推介”及首届“长三角自驾游博览会”活动等等。

三是加大网络传媒宣传。继续拍制《导游__》、《人文__》电视栏目,在__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及时更新__天气预报背景图片;在机场大型电子屏上播放__旅游美景;录制、发布10余首突出__特色的旅游歌曲,_成央视“百山百川行”拍摄活动,并在_视_台播出_美食美景;完成__旅游政务网改版工作;完善__政府网站上乡村旅游专题栏目等工作。

四是继续强化报刊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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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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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秀美的山水风光,独特的人文气息,也引发不少过往文人墨客的兴致,不少人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联。明代著名戏曲作家汤显祖作客阳江时,留下了“峰如眉黛翠如环,破镜迷离烟雾间。昨夜双鱼何处所,戙船多在海陵山”等诗句。1958年陶铸同志在考察海陵岛时,写下了“帝子南来竟不回,海陵荒冢对斜晖。涛声漫诉兴亡恨,风啸空增洋海威。且喜望天勤水利,更惊穷垌养鱼肥。千斤亩产期明日,一道长堤接翠微”的豪迈诗篇。

阳江是书画工艺文化之乡。截至目前,拥有国家级“非遗”名录1个(漆器髹饰技艺)、省级名录11个、市级名录14个,有省级“非遗”传承人17位、市级传承人21位;有国家级书法家23人、省级书法家206人、市级书法家近500人;国家级美术家8人、省级美术家45人、市级美术家457人;省级以上作家28人、市级作家185人。在阳江,博物馆、书画馆、奇石馆、音乐馆、诗歌馆比比皆是,男女老少舞文弄墨,或画或书,或弹或唱,自以为乐,时时处处让人感受到浓浓的文化气息。

阳江是诗词之市,楹联之市。阳江的诗词、楹联,很有地方特色。在这片土地上,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普通民众大多喜欢吟诗作对,民间赛诗赛联蔚然成风,逢年过节作诗赋联添乐更是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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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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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 协议条款

甲方: 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组团旅游经营者)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订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时,应按约定交纳旅游费。

3.甲、乙双方对“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的另行约定:“ ______________ (如无另行约定,按“特别告知”部分第五条规定执行)。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游单位______________ ,人数 (男___人、女___人),名单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 ,人数___ 。

团号_________ 。

行程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_________ 。

主要游览景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用餐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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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旅游计划书_工作计划书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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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计划书

自保签证所需资料

1、护照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两寸彩色照片(2张)

4、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5、在职证明原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单位电话、地址、单位盖章、工作时间,领导签字)

6、家庭资料调查表(我处提供)

7、如护照签发地不是北京领域,另须提供北京暂住证原件

8、行程

9、简历

10、十万元存款证明(附带银行地址和电话)

1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乘国际航班飞往韩国仁川国际机场,抵达后由专人接机,随后前往世界最大的室内游乐场乐天世界游玩(大门票及三项卷自理rmb200/人左右)

全天自由活动,可尽情享受购物的乐趣。

早由专人专车接往参观南北朝鲜分界线三八线、统一展望台参观(费用自理rmb180/人)随后前往机场,乘国际航班返回北京,结束愉快旅程。

第一天 北京/仁川

仁川-首尔 飞机

巴士 搭乘国际航班飞往韩国仁川国际机场,抵达后由专人接机前往世界最大的室内游乐场-乐天世界游览(大门票及三项卷rmb200/人左右自理)。 首尔 晚餐

第二天 首尔 巴士 早餐后参观韩国故宫-景福宫、总统府-青瓦台、高丽参公卖局、紫水晶加工厂、明洞商业区自由购物,晚餐后前往华克山庄自费欣赏精彩的歌舞表演(rmb550/人)或参观赌场。 首尔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三天 首尔/北京飞机

巴士 早餐后参观XX年世界杯首尔赛场、88年奥运会主会场,随后乘机回北京

个别观光签证

1)1张2寸彩色照片

2)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

3)1张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 在职证明(需含有在职时间、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

6)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 旅行计划书

8) 财产能力证明材料,以下三项任选一项:

a 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需冻结至少3个月以上,证明书下面注明在哪个银行办理及银行电话)

b 等同于10万元以上的房产证原件

c 车辆行驶证原件

9) 非北京领区需提供暂住证原件

10)个人简历

11)个人资料表

12)从递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签证结果

领区划分: 【第 一范文§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驻北京领事处: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自治区

驻青岛总领使馆:青岛市、山东省

驻上海总领事馆: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香港总领事馆:香港、澳门

驻沈阳总领事馆: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驻成都总领事馆: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特别提示: 根据领取划分,你应该在北京签证,所以不一定要委托西安的旅行社办理签证手续,而且就算你委托西安的旅行社,他们十有八九也会委托北京的旅行社,所以,你直接找北京的旅行社办理就可以了,因为他们送签比较多,在使馆的信用度也好,对你的签证有帮助。个人建议港中旅:010-65248788

2、财产证明是见仁见智的东西,我们设对这种个人旅游签一般要求价值10万以上的财产证明,多多益善(详情参照以上签证资料,写的很清楚),要求的多也是对你负责

3、学生的拒签率确实比较高,尤其是你此次办理韩国签证为首次出境的情况下,这是由于一般情况来说学生没有固定收入,又已经成年,在使馆来看是有可能滞留不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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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旅游网站策划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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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

1.开展原因:

春暖花开,正是一年一度出游的好时机。校园里,集体春游、自费旅游已成了大学生们多彩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旅游了解不同地区的风景和气候。

2.基本情况:

__国家自然保护区位于__市东南45里的__县境内,是国家“AAAA”旅游胜地。它海拔高,气温寒冷湿润。山里雨量充沛,植被丰富,深林茂密,峰峦叠翠。其主要景点如下:

天然雪场:位于兴隆山山脚,由于气温低,一进入冬天就会结冰,形成天然的雪场。可供同学们免费玩耍。

云龙桥:云龙桥是兴隆山古建筑之一,也是兴隆山的标志之一,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它是一座画廊式木拱桥,桥身为木体拱形,精巧玲珑,似彩虹跨越山涧。桥身长155米,宽3米,桥上设廊7间,桥的两头各有一阁。桥头篆刻着一副醒目的对联:“云比泰山多,霖雨苍生仙人悦;龙入沧海外,扑峦翠霭灵气来”。

太佛殿:大佛殿中间有大殿三间,两旁各有配殿两间。斗拱重檐,雕梁画栋,均以蓝、绿、红三色相间彩绘,庄严肃目。殿前三株云杉挺拔高大,院内有蒙古包五顶。

刘一明与自在窝:在兴隆山西峰雷祖殿南侧的山湾中,有上,中,下三台组合而成共计106.73平方米的建筑群,系刘一明“修真”处,称“自在窝”。自在窝前系舍身崖。舍身崖原称炼真崖,其险处通往自在窝的羊肠小道,宽不盈尺,下为百米山崖,行其路稍有疏忽,便可“一失足成千古恨”。

3.执行对象:

__级广告2班的全体同学

4.社会影响:

促进__县兴隆山的旅游收入。从一定程度上促进__旅游业的发展。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激情世界,旅游既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春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春游的好季节。通过踏青春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兴隆山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爬山活动,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同时也能增进师生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三、资源需求

1.人力资源

参加对象:__级广告(2)班全体学生(身体不适者可以不参加)

组织领导:班级建立的春游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全体同学及老师

2.物力资源

活动场所:__市__县兴隆山西峰

四、活动开展

1.时间:于20__年3月14号上午08:30启程;于20__年3月14号下午18:30返程

2.地点:__市__县兴隆山西峰

3.活动单位:__级广告2班全体同学,诚请各科老师。

4.管理方面:以班委会为核心,并由班干,团干所组成的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管理,全班同学分为四组,每小组10人左右,便于领导管理。

5.饮食及其他方面:由于本次活动的人数比较多,食物和自身用品皆由同学们自带。如:带合适的干粮,如面包,饼干等,带1—2瓶饮料,带小零食1—3种,不宜太多;有相机的同学,可以自带相机,不过要注意保管好;每人自带一个塑料袋,以便装垃圾,同时自备一块塑料布或者一长报纸,以便休息;身穿舒适的运动鞋,以便爬山。还要准备游戏时的用品。每个同学要记得带上学生证。

6.活动流程:

(1)预定的时间(08:30)提前十五分钟在校门口集合,由班长清点好人数,然后再乘车到达兴隆山脚下。

(2)预计09:30能够到达兴隆山脚,由班长收好学生证,统一购买门票。

(3)在爬山之前观赏云龙桥。云龙桥是兴隆山的古建筑之一,也是兴隆山的标志之一。同学们可以在此欣赏兴隆山的古建筑,了解古代劳动人民的建筑成就。在桥上,可以拍纪念照片,但是不能破坏周围的环境

(4)爬山途中观赏太佛殿。在太佛殿内,同学们可以自由选择参观的地方。参观完毕,继续向山顶前进。

(5)真正的进入了兴隆山后,各小组可以欣赏风景的同时举行爬山比赛。为调动大家爬山的积极性,可为最先爬到山顶的优胜者及小组颁发小礼品。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每个小组的人都要紧密的团结在一起,不能私自行动,也不要随意到处乱跑,有特殊情况的需征求班长和小组长的同意。在险峻的地方,大家要互相帮助。

(6)到达山顶,预计1:00左右,全班休息、吃午饭、玩游戏。各小组清查人数,确保每个同学都安全到达。午餐后产生的垃圾一定要自己收好,不能随处乱扔。游戏由文体委员组织大家进行,班长为最先到达山顶的人或小组发送小礼品,同学们也可以玩自己喜欢的游戏,比如_之类的,但是严禁赌博。

(7)3:00开始下山,下山途经刘一明自在窝,同学们可以自己参观。

(8)5:00所有同学到达山脚。兴隆山脚下有一块天然的滑雪场,喜欢和爱好滑雪的同学,可以去体验一下。不喜欢的同学可以再去看看兴隆山附近的一些景点。

(9)6:00所有同学在山脚集合,乘车返校。

五、经费预算

经过初步预算活动费用(车票+门票)为950元。每个同学收取25元作为门票和车票费用。

门票:15元_40人=600元

车票:学校到__县往返,2_2.5元_40人=200元;从__县到兴隆山,15元一辆车_5辆_2=150元

注:另外从班费里拿出100元用来应对临时出现的情况。

六、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诉学生一切行动听从组织者指挥,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每个小组由班干部担任组长,以负责小组的相关事宜,小组成员要互相记住各自的电话号码,以备需要保持通话;每个同学都要听从班长和小组长的统一安排,登山时注意行路安全,切勿过分嬉戏打闹,队伍要有序地行进,同学间做到互相照应。

3.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食品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4.审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同学劝其不参加此次活动。

5.文明行事,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严禁学生攀摘花草树木和乱仍垃圾;自己的垃圾袋一定要仍在指定位置,返回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6.带上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还需带上创可贴、晕车药等常用药;女生记得带遮阳伞或者遮阳帽,水须多带。

7.定点返回,离开时必须集合人员,各组组长一定要清点本组人数,确保大家都安全后坐车返回。

七、安全应急预案

(一)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怎么办?

1.要维持好队伍秩序,不要慌乱,互相检查是否有成员受伤;

2.如果有成员受轻伤的,则应及时地予以正当处理(如用创可贴进行伤口包扎等);如果伤势比较严重的,负责人要立即通知就近的医疗卫生单位,请求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

3.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4.立即联系调动其它车辆,终止本次出游活动,组织成员安全回校。

(二)发现成员食物中毒了怎么办?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留有中毒事物的样品,以作追究食品销售单位责任的证据。

(三)在旅游活动中,遇到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等怎么办?

1.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人及时将同学们转移到安全地点,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力争追回钱物;如有成员受伤的,应立即联系院方组织抢救。

2.进行安全报警。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负责人要安定同学们的情绪,维护队伍秩序,提高大家的警惕性。力争使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实在不行,则要组织大家安全返校。

(四)若因路滑,同学摔伤了怎么办?

1.迅速察看摔伤成员的伤势,如果情况轻微的,则可用备用的药品加以处理;如果摔伤严重,应及时把受伤同学送往就近医院进行医治,并配有同学予以照顾;

2.向大家说明情况,要求大家提高警惕性和注意力,谨防路滑,小心摔倒。

(五)如果登山过程中发生了火灾怎么办?

1.组织成员有序地就近取水,第一时间内把较小的火源扑灭;

2.及时报警119或者可以先向景区管理人员求助;

3.倘若火势实在很大,无法进行简单扑灭,负责人则要及时组织成员迅速撤退到安全的地点,清点人数和财务确保人身安全;

4.若有成员受伤的,应视伤势而定,及时做出处理办法,或者进行就地抢救或者送往就近医院。

八、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组织者:__级广告2班班委

参加者:__级广告2班全体同学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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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旅游计划书范本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个人,旅游,全文共 2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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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迪士尼

四个主题区,分别是美国小镇大街、 探险世界、.幻想世界、明日世界 乐园开门时间

开放时间:10:00-20:00.不到10点钟就已经放进了,只是小镇大街的尽头会用绳子拦住,等10点整的时候再度放行。希望早进园游玩的同学可以提前一点进来,排到拉绳的第一排,9:45多会有巡游里的大叔乐队来演奏两支曲子,甚为鼓舞人心的调子。此时,可用城堡做背景好好照像,后面一个人影也没有。 进门以后,先去服务中心取一张游览图,仔细阅读说明。结合本功略游玩。 进园后先取乐园指南和乐园时间表,里面有地图和各项表演的时间。

进园后,第一时间和一对“米奇老鼠”合影,这时人最少,到了下午,想合影要排很长的队。

演出

米奇金奖音乐剧(最佳位置:前排(第一排最最佳)左边过道位置。演员登台时多数途径此过道,可近距离看清楚台上每个演员的面部表情,而且还可以看得见泰山GG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哦。照相是允许的,只是不让用闪光灯。早上第一场排队的人很少,将近开演的时候还可以坐到比较好的位置。)

米奇幻想曲(间位置第三排左右最合适观赏,第一排过近了,后排座位的逼真程度有点减轻。)

烟花8点放,最佳的观赏位置是:睡公主城堡前的广场。也是要提前30-45分钟,看到工作人员拉护栏绳就要找好位置席地而坐,面向城堡正中的位置最佳。 (大概9点半的时候乐园里的人就很少了,三三两两的,想拍夜景的同学注意了,这个时间拍城堡也很漂亮,有不一样的感觉,也没有别人闯进镜头)

狮子王庆典(坐到了最佳位置——左边正门进去左数第二块区域第二排(第一排留给轮椅人士,不让常人坐),这个位置好在:演员们演戏多数面对这一块区域,很多其它区域的观众经常只能看见他们的后脑勺;一些演员上场时从身边经过,黑洞洞的还会吓一跳,土狼上场时会很吓人,很刺激;一偏头就可以看见站在一旁的狮子王,角度也适合照相;演员们跳下舞台来和观众互动时,多数由此位置开始;最最靠近舞台,可是最前排呢。)

照像留念:每小段高潮近尾声的时候,演员们会定格下来,这时照相最最适合,不然音乐剧的动作很夸张,相片一般都会虚掉。当然,你捕捉好的瞬间也会有好的照片出来,但高潮定格的照片还是不要错过,很全景很美的。

巡游表演一点和三点各有一回,喜欢看可以连着看两回。就在小镇大街上,人有点挤。第二天看了两回,一点钟在广场转弯的地方,三点半在巡游队伍刚出来的位置。后两个位置都不错,如果只看一回,建议在广场外圈那里看,太阳不晒坐着还舒服,而且有梦幻城堡做背景拍相片。巡游表演平日在3:30pm开始,最佳的观赏位置是睡公主城堡的回旋花园,要提前30-45分钟找好座位,这样才能既坐得舒服又有拍照的好角度。

再提供两套方案``务必自己根据情况抉择```

探险世界 --> 明日世界 -->幻想世界 --> 美国小镇大街

1.先到《狮子王庆典》排队领取FastPass,其它人到旁边排队搭木伐(木伐是到泰山树屋的。泰山树屋--狮子王庆典(超推荐)---森林河流之旅 --找找一只叫lucky的机器恐龙- --到明日世界的驰车天地

2. 先换《巴斯光年星际历险》FastPass ,12:50-13:30用餐因为有时有游行,人会比较少。

3.先换幻想世界(米奇幻想曲)FastPass ----巴斯光年星际历险-----排队飞越太空山----再看米奇幻想曲(超推荐)

4.15:00霸位看巡游最佳位置美国小镇大街,或是就近占位置,15:30-16:00 迪斯尼巡游表演,看完可以坐游园火车回幻想世界。往幻想世界《小熊维尼历险之旅》换FastPas

5梦想花园重点选一两个你喜爱的迪斯尼卡通人物拍照(如米老鼠、唐老鸭、小熊维尼等)

6.按FastPass上的时间去《小熊维尼历险之旅》--- 睡公主城堡(要黄昏灯火辉煌最漂亮)

7. 米奇金奖音乐剧(超推荐)。

下午5:15或下午6:30最后一场了

8 米奇大屋(在美国小镇左手边底一间餐厅旁,超不明显) ---迪斯尼展览馆和美国小镇大街各式精品店铺买手信。

9. 19:45-20:15 烟花表演。

10 .20:15-园区关闭

B

明日世界 -->幻想世界 -->探险世界 --> 美国小镇大街

1.先换《巴斯光年星际历险》FastPass ,再排队飞越太空山 ---驰车天地--往幻想世界到《小熊维尼历险之旅》换FastPass----巴斯光年星际历险

2.到《米奇幻想曲》换FastPass--小熊维尼历险之旅--再去看

《米奇幻想曲》

3.12:50-13:30用餐

因为有时有游行,人会比较少。

4.先到《狮子王庆典》排队领取FastPass,再排队搭木伐(木伐是到泰山树屋的。泰山树屋--狮子王庆典---森林河流之旅 (有时

探险世界会提早关闭,记得规定时间前先玩)

5.15:00 霸位看巡游

最佳位置美国小镇大街,或是就近占位置,15:30-16:00 迪斯尼巡游表演,看完可以坐游园火车回幻想世界。

6.梦想花园

重点选一两个你喜爱的迪斯尼卡通人物拍照,因为和一个热门的卡通拍照(如米老鼠、唐老鸭、小熊维尼等)--- 睡公主城堡(要黄昏灯火辉煌最漂亮)

7.米奇金奖音乐剧(超推荐)。

下午5:15或下午6:30最后一场了

8 米奇大屋 ---迪斯尼展览馆和美国小镇大街各式精品店铺买手信。

9. 19:45-20:15 烟花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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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国内旅游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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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内旅游合同范本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旅游者: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第一章 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2、旅游者,指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国内旅游活动的内地居民或者团体。

3、国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4、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国内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2)合同约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项目的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5、购物场所,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6、自由活动,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7、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程安排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8、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9、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10、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2、转团,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国内旅游团队的行为。

13、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5、意外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景点临时不开放。

16、业务损失费,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7、黄金周,指通过调休将春节、“十一”等3天法定节日与前后公休日相连形成通常为7天的公众节假日。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 旅*程安排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程安排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非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购物安排(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9)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10)另行付费项目(如有安排,旅行社应当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费项目表》,列明另行付费项目的价格、参加该另行付费项目的交通费和导游服务费等,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另行付费项目应当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和《另行付费项目表》,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应急联络方式;

3、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

5、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载明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6、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和须注意的问题,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7、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8、提示旅游者购买个人旅游保险;

9、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10、旅游者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旅游者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11、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4、采用拼团方式出团的,签订合同的旅行社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单》兑现旅*程服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安排;

3、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4、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如实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员询问的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者能够及时联系到的;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5、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举止文明,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7、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凭据。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团队50%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或者经征求意见无法得到50%以上成员同意时,旅行社可以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证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第十二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 不同意转团、延期出团和改变旅游线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和改变其他线路出团的,视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7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扣除已发生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足以弥补旅游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行社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自费项目的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游者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旅行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5%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旅行社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同旅行社违约,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担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

3、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6、与旅行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十九条 旅游时间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共 天 夜。

第二十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一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 险 人:

保 险 金 额: 元人民币

保 险 费: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至 旅行社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第二十三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二十四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旅行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旅行社取消出团,旅行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身体情况是否适宜出游、有无突发病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是否身体残疾,是否为妊娠中妇女,是否为精神疾病等健康受损情形,旅行社在接受旅游者报名后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特别关照,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1.甲方需在订单确认后24小时(特殊情况,我司电话通知付款时间)内支付团款;过时未支付,订单将自动取消,本合同失效。

2.甲方无法与乙方进行书面往来确认事项,甲方同意采用电话、短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3.甲方付费后,视为双方默认本合同实际履行,甲方不得擅自要求退款,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如甲方未按时出行,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行程,团款不退。

5.乙方将在甲方出发前提供出团通知书,航班信息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6.请所有游客带好有效证件,提前90-120分钟自行到达机场办理登记手续。

7.旅游途中不可携带宠物,如客人私自携带,产生后果将自行承担

8.紧急事宜,请联系悠哉应急电话。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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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山东旅游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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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现在我们来到的这个道观是崂山的太清宫,它是崂山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一处道观,建于西汉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距今已有2140多年历史。

太清宫的创始人是江西人张廉夫,他因做官不顺,弃官修道,在此修建了一所茅庵,供奉三官,取名"三官庙"。到了唐朝末年,道士李哲玄又扩建庙宇供奉三皇,取名"三皇殿"。宋朝时期,道士刘若拙又自修了一所茅庵供奉老子神像。刘若拙武艺高强,宋太祖听说他修道高深,于公元960年(建隆元年)召其入京,想把他留在宫中,刘若拙坚决要求回崂山,宋太祖就赦封他为"华盖真人",由此给他巨款,敕建"上苑"和上清宫,重修太清宫。太清宫是刘若拙的别院。从此,太清宫就基本形成了今天的规模。太清宫主要有"三官殿"、"三清殿"、"三皇殿"等多间建筑。

[太清牌坊]

这里是太清宫牌坊,1997年太清宫出资修建,高8米,宽16米,由底座、立柱、额枋、字板四部分组成,为四柱三门式。牌坊又称牌楼,是中国特有的门洞式建筑,虽然它只是中国古建筑中的"小品",但其古老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极为丰富的人文使其被公认为是中华文化的象征,加上它具有强烈的装饰、衬托、气氛渲染的风格,自然被广泛地应用到寺观庙宇的建筑中来,起到了标识引导、空间分界、装饰美化、纪念颂扬的作用。

太清石坊阳面"崂山太清宫 "五字为中国宗教局闵志庭道长题写;阴面"阆苑圣德"为本观现任道长刘怀远所题。"阆"字意为"空旷",庄子外物曾记"胞有重阆,心有天游",意指心胸宽阔;"苑"指花园,"阆苑"则指具有"阆风的花园",古指仙人所居之境;唐李商隐《李羲山诗集》中有"阆苑有书多附鹤,女墙无处不(妻)鸾"。"阆苑圣德 "是指具备高尚品行的仙人居住之处。

[正门→钟楼→鼓楼→元辰阁→元君阁]

我们现在来到了太清宫的正门,大门比以前更加宽敞大方。这个门是20__年4月完工,五月一日正式开放。大门为重檐庑殿顶建筑,也称"山门",这一名称还保留着当初道众聚于山林隐修的痕迹。来到宫观,仙、俗相分的标志就是宫观的山门,按照道教的说法,跨过山门,就意味着踏进了仙界,与立于山门殿外眺望已是天壤之别、仙俗之别。

进入大门,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右手的钟楼和左手的鼓楼。俗话说,"晨钟暮鼓"。钟鼓是为了给道士们一种严整的时间观念,提醒他们勤学苦修,不要偷懒。

钟鼓楼后有两座高大雄伟的建筑,这是新建成的"元辰阁"和"元君阁"。

元辰阁供奉的是斗母元君,斗母又称斗老,斗母是道教星宿神中的北斗众星之母,是掌管天文星象的女神,也就是掌管农业节令的神。

两旁有六十甲子,道教信奉六十位星宿神。每位神名都是用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循环相配而得。元辰殿內供奉的六十甲子神象,文武兼备,喜怒各异,或持枪剑,或抱琴执笏,各显神通,轮流管理人间一年祸福,被尊为值年太岁。

元君阁供奉的是碧霞元君。碧霞元君,全称是天仙圣母碧霞元君。碧霞元君在北方尤其华北最受崇拜,因为她的"老家"在山东泰山。

碧霞元君,又叫"泰山玉女",按道家之说,男子得仙称"真人",女子得仙称"元君"。泰山玉女,上通乾象,降临下土,坤道成女,故名"天仙玉女",又因神女身穿碧衣红裙,所以全称为"天仙玉女碧霞元君"。 $$孔林导游词 ·山东曲阜导游词 ·青岛导游词 ·山东泰山导游词

碧霞元君的右边是送子娘娘,古代人们认为生儿育女是送子娘娘恩赐的,她能保护子孙后代平安成长。左边是眼光娘娘,传说眼光娘娘能治疗各种疾病,保佑人们眼明心亮、身体健康。

殿内两边供奉的是"八仙",八仙是最受中国人欢迎的神仙群体之一,但八仙的产生与定型却经历了很长一个过程。今天各位熟知的道教八仙先后见于唐宋文人的记载,但他们凑成一个班子是在元代,而这个班子的定型却是明代的事,并沿用至今,这显示了民间造神的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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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白城旅游景点的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导游,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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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上午好!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首先请允许我代表风情东西景区的全体员工对各位的到来致以最诚挚的欢迎!我是景区的导游,姓周,“周到”的周。我们的服务宗旨是“宾客至上,服务第一”,以山区人民的质朴和热情陪同各位来宾领略“秀山丽水”的无限风光,体验“风情东西”的无穷魅力。

风情东西风景名胜区位于丽水市西北,离市区30公里,规划总面积9.04平方公里,因东、西两座丹霞岩峰对峙而得名,是AAA级旅游区和浙江省首批省级风景名胜区。风情东西景区坐落在莲都区老竹畲族镇境内,在那里,您不但可以欣赏到美丽的丹霞景光,还会感受到浓浓的畲乡风情。到达景区大约四十分钟,借此机会向各位团友介绍一下丽水概况及沿途风光。

丽水概况

丽水又誉为“浙江绿谷”,是“全国生态环境第一市”,获全国首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的地级市。她位于浙江省西南浙闽两省结合部,东南与温州市接壤,西南与福建省宁德市、南平市毗邻,西北与衢州市相接,北部与金华市交界,东北与台州市相连。总面积1.73万平方公里(占浙江省陆地面积的1/6),人口为251.4万人(占浙江省总人口1/18.6),是浙江省陆地面积最大,人口相对较稀的地级市。

丽水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遂昌好川遗址的发掘,证明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活动。丽水古称“处州”,始建于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迄今已有1400多年历史,一直以来是州、郡、路、府驻地,是浙西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__年7月撤消丽水地区,设立地级丽水市,同时撤消县级丽水市,设莲都区,为我省最后一个撤地建市的地区,下辖一区一市七县,即莲都区、龙泉市和青田、缙云、云和、庆元、遂昌、松阳、景宁7县,市政府设在莲都区。

到了丽水看“山头”。山是丽水的一大特色,山地面积约占总面积的87%,形成“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地形特征。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有3573座,境内有江浙第一高峰黄毛尖(海拔1929米)和浙江第二高峰百山祖(海拔1856.7米)。林木总蓄积量占全省的1/3(381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9.1%,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素有“浙南林海”之誉。

莽莽林海使丽水成为浙江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华东地区最大的“天然氧吧”,“全国生态环境第一市”。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版的《全国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研究报告》显示,在全国2348个县(市、市区)评价中,丽水市九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均处于全国前五十名,位居前十名的有四个县(市),分别是:庆元、景宁、龙泉、云和。庆元县是我国生态环境第一县。

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丽水成了众多动植物的乐园,动植物资源极其丰富。已知木本植物1340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有42种,我市仅有的百山祖冷杉被国际物种保护委员会列为全球最濒危的十二种植物之一。已知的野生动物618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有71种,华南虎被国际物种保护委员会列为世界极度濒危的十大物种之一,近年又重现丽水境内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丽水是瓯江、钱塘江、闽江、飞云江、灵江和福安江“六江之源”,水质优良,江河湖泊水质常年保持在国家Ⅰ、Ⅱ类标准。境内水资源非常丰富,占全省水能资源的42%,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全国的3.5倍,是浙江省乃至华东地区水利水电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因此,丽水的山美、水美、人亦美,是城市人向往的旅游休闲胜地。

丽水纳爱斯集团

各位朋友,“只买对的,不选贵的”“肥皂,我一直用雕牌”,这些家喻户晓的广告语大家一定不陌生,它是著名企业纳爱斯集团的产品广告用语。纳爱斯以价廉质优的产品为利剑,成功实现了中国洗涤用品行业的“龙头”企业的目标。许多游客以为纳爱斯集团在杭州或是上海,在这里,我要自豪地告诉各位,她既不在杭州,也不在上海,而是在丽水,江对岸的厂房就是丽水人引以为豪的纳爱斯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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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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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将其组织的旅游者交由地接社接待,地接社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和要求,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提供接待服务。组团社与地接社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构成

下列内容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计划书》;

2.双方业务往来确认;

3.双方就未尽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

4.财务确认及结算单据;

5.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同当事人

组团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资质,且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资质有效存续。

双方均应于签订合同前向对方提供营业执照、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文书复印件并加盖印章。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变更一方应于变更之日起 ___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条 《接待计划书》订立

组团社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地接社洽谈接待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形成《接待计划书》,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接待计划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旅游者人数及名单;

2.接待费用;其中地接导游费用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离时间、航班、车次;

4.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

5.游览行程安排、游览内容及时间;

6.自由活动次数及时间;

7.对导游的要求;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接待计划书》变更

《接待计划书》一经确认,单方不得擅自变更。

出团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确需变更的,经协商一致,就变更后的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紧急情况下,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协商,但应在紧急情况消失之日起 ___ 日内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出团后《接待计划书》不得变更。

第五条 接待服务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务应符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的接待服务标准;

3.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 接待费用结算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接社应配合组团社关于接待费用结算的要求及时填写结算单,并加盖地接社财务专用章,送达组团社财务部门。组团社应在收到地接社结算单据后 日内核对,并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

第七条 合同义务

(一)组团社义务

1.组团社应按约定的时限、数额支付接待费用;

2.组团社应真实、明确说明接待要求和标准,将与旅游者达成的合同、单团《旅游行程单》的副本提供给地接社;

3.组团社应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二)地接社义务

1.地接社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安排旅游行程、旅游景点、服务项目等,不得因与组团社团款等纠纷擅自中止旅游服务;

2.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地接社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

3.地接社应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

4.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做好接待服务质量测评工作,按约定通报团队动态和反馈接待服务质量信息,服务质量测评方式及达标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5.要求导游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双方共同义务

1.双方约定的接待费用不应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

2.双方的约定应遵守《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应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双方均应保守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八条 风险防范

1.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2.组团社应提示其组织的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地接社为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安排的车辆及司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资质,地接社选择的客运经营者应已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万元;

4. 组团社和地接社均应保证旅游者的安全,对于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和扩大;

5.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旅游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地接社应采取救助措施并先行垫付必要费用,及时向组团社反馈信息,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组团社和地接社在责任划分明确后

___ 日内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结算,属于第三方责任的,地接社应协助旅游者索赔。

第九条 旅游纠纷处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过程中提出投诉的,地接社应尽力在当地及时解决,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组团社,未能在当地解决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地接社应积极配合组团社处理旅游者投诉、仲裁、诉讼等服务质量纠纷,及时提供所需证据材料。

2.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根据调查情况,划分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于责任划分明确后 日内进行结算。因组团社原因导致行程延误、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组团社承担,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地接社承担。

3.因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赔偿,组团社依照或者参照如下标准做出赔偿后,地接社应在组团社提出追索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明后 ___ 日内对组团社予以全额赔偿:

(1)依照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的赔偿标准;

(2)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

(3)依照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一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组团社和地接社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 %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

(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者错误;

(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合格且具有相应接待能力的供应商,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 ___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 ___ 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地接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组团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地接社接待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4项约定的达标标准 ___ 次(含本数)以上的,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因地接社原因引发旅游者有责投诉、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___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因地接社违约给组团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经济损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绝赔偿 ___ 次(含本数)以上,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双方约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组团社和地接社因单团接待业务引发的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 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双方约定仲裁委员会为 ___ (标明仲裁委员会所属地区和名称);

2.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 ___ (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期限

1. 本合同一式 ___ 份,双方各持 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 。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届满前 ___ 日向另一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

3.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已确认的接待计划应当继续履行。

组团社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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