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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中都建材超市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德升传媒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委托在 发布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广告的名称、位置和形式:
1、广告名称:中都建材超市户外形象广告;
2、广告位置:凤阳县玺园正门道路两侧广告牌 ;
3、广告规格:长6米高1.2米 ;
数 量: 8块;
二、广告画面的设计与制作:
1、设计样稿:
本合同项下广告画面的样稿由甲方负责设计,甲方保证画面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甲方最终确认后提供给乙方报批、制作;经甲方审核确定的样稿,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2、制作发布周期:一周
乙方自收到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样稿(或MO光盘)之日起 7 日内,送主管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 7 日内,乙方完成广告画面的安装制作。
3、画面安装:
乙方安装的广告画面应当平整、无破损;
材质要求:户外写真
4、设计变更:
若甲方确认的设计样稿延误或者在设计样稿确认后又提出更改要求,则乙方工期顺延并且进行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上述更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已审定样稿重新设计或者对已制作的广告画面重新加工等。
三、广告发布时间及续约:
1、发布期限:
本合同项下广告的发布期限为一年,即从 20xx年 3月 18日起至 20xx年 3月17 日止。但因乙方原因延误广告发布的,每延误一天,发布期顺延一天。
2、甲方如需续签本合同,应于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与乙方达成续签合同,乙方保证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位置的优先使用权。
四、广告费及支付方式:
1、广告费用:
本合同广告费每年人民币2.4 万元,大写人民币 贰万肆仟元整。包括:一次画面制作费、一次画面安装费、场地租赁费、广告发布费、支架制作费、电费、维修费、监测费、税金等;
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3、结算方式:
A、现金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重新更换本广告内容的其它画面,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承担本广告画面的制作、安装和更换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于必要时出具相关证明性文件。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授权书。
2、乙方对甲方确认的设计样稿负有审查的责任,并有义务向主管机关办理广告画面审批手续。乙方可对甲方可能涉及违法的广告内容提出建议,如甲方拒不接受的,乙方可拒绝发布。
3、乙方有责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广告制作安装质量和发布期限制作、安装广告。
4、乙方负责本合同约定更换次数以内的广告画面的安装及更换,并保证发布期间广告牌的完整、清洁,确保发布效果。
5、乙方应负责广告画面的日常维护及设施的管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全部费用。如广告出现破损,乙方应在48小时内修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广告发布因此受到的影响,乙方须按照每延误一天即延长本合同原定发布期一天的标准履行。如果乙方没
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维护或者拒绝甲方的维护要求,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6、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广告发布监测报告(具体见附件四)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发布广告,甲方可以自己决定顺延本合同广告发布期限;否则,每逾期一日,按已付广告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逾期 10 日仍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发布广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乙方的剩余广告费用。
2、甲方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广告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 10 日仍未支付应付的广告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广告位并不退还已经支付的广告费用。
3、因广告画面或设施未得到及时维护、修缮,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规定事由,而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违约方除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按本合同广告费总额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八、 不可抗力:
1、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拆迁改建、城市规划以及自然灾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且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赔偿。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均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消失,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双方均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最终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发布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乙方只按实际发布天数收取广告费,退还甲方余款,双方均不得对此要求赔偿。但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以下 A 方式解决:
A、提交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B、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在本合同上的签字人即被视为该方的授权代表。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协议书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_____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在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依法管理,业主至上,服务第一。
第四条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主营房地产物业管理、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清洁卫生,庭园绿化及辖区内车辆停放管理。兼营与住宅(含大厦)相配套的商业、饮食业、便民服务业。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三)公司一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和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只有两名股东的,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后的公司股东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半年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董事、经理、监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经理、监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者进行交易。
(四)执行董事、经理、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五)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如下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每年的1月1日至1月15日送交各股东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①资产负债表;
②损益表;
③财务状况变动表;
④财务情况说明书;
⑤利润分配表;
(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三)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公司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二十八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本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本公司如与其他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当公司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十章公司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遇自然灾害或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解散。
第三十一条公司解散,应在十五日内由股东、有关主管机关或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同时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应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理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3: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一、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中涉及的合同终止时间进行变更,将原终止时间 年 12月 31 日变更为 年
二、本次劳动合同变更自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三、本变更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件甲乙双方原劳动合同一份,以作补充。
甲方: 乙方:
委托人签章:
(公章) (签名)
篇4:变更协议书
变更协议书
深宝更协字() 第号
商务单位:
承办单位:
甲方工厂:
乙方:
承办单位与乙方在年月日签订深宝 协字()第号协议,成立甲方工厂。批准文号是深宝外引字()第 号,加工装配。协议有效期至年 月 日。各方合作良好。由 于原因,现作如下变更:
1、承办单位:由原变更为。
2、承办单位名称:由原变更为。
3、承办单位代表:由原变更为。
4、甲方工厂名称:由 变更为 。
5、甲方地址:由原变更为。厂房面积。
6、乙方:由原 变更为 。
7、乙方名称:由原 变更为 。
8、乙方签字代表:由原 变更为 。
(协议变更后甲方工厂的债权债务处理请选择)①协议变更后甲方工厂的一切债权债务仍由现乙方 公司承担。②协议变更前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原乙方公司承担,变更后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自变更协议批准之日起由现乙方公司承担。③协议变更前后甲方工厂发生的债权债务自变更协议批准之日起由现乙方 公司承担。原协议的其他条款按原协议执行。
本变更协议一式六份,自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商务单位: 市宝安XX公司 原承办单位:
代表: 原代表:
现承办单位:
现代表:
甲方工厂: 原乙方:
代表: 原代表:
现乙方:
现代表:
注:
1、变更内容根据需要选择。
2、债权、债务处理
选②款需提前三个月登报声明,适用更换乙方公司。
选③款适用更换乙方公司。
此变更协议为基本格式,使用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需条款后重新打印并由各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5:变更协议书
甲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
乙方:清远市XX有限公司
因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更名为清远市XX有限公司,为更好的履行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与甲方签订的保险业务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乙方以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的保险业务合同做如下变更:
1、乙方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名称自20__年X月29日起变更为清远市XX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何变更为秦,公司印章、银行账户作相应变更,公司地址、联系方式保持不变。
2、双方确认,乙方以原清远市XX集团公司名义与甲方于20__年X月1日签订的《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以及20__年X月1日签订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合作协议书》,对甲乙双方继续有效,双方按原合同内容继续履行。
3、双方确认,上述协议书除乙方名称及相关信息变更外,合同其他条款维持不变。如需变更,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下页无正文,为《合同变更协议书》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址:乙方公司所在地
篇6: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在建信息变更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
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
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
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账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
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
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
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
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
(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
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
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7:变更公函范文
为推动企业向更高领域发展,我公司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将公司名称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1、涉及企业名称的各种证照和印章,自20xx年8月2日起统一变更为以“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署名的证照和印章。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署名的证照和印章同时废止,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2、企业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变,公司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来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名称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涉及公司款项的收付关系也不变。
3、公司银行的基本户账户已经变更,新账户自20xx年8月2日起正式启用:
户名: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023 301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和平路支行
特此函告
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八月二日
篇8:变更职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姓名:
住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期限为: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星期_)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_。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星期_)
使用提示:
试用期条款属于选择性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由现行的三个月(《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减为两个月。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工作能力、团队精神等。
第四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
第五条甲方聘用乙方在_部门担任_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使用提示:工作内容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工作职责,属于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这一条应与"岗位职责"或"职责描述"做好配套规定。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为:_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工时制,具体为:_。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十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双方的利益。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元)。
使用提示:试用期工资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3)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规示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计件单价为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3、《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甲方每月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十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法规示要: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六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本条属约定性条款。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九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五)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六)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使用提示:相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本条第(四)、(五)、(六)项。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使用提示:《劳动合同法》明确了提前三十日可以用一个月工资来代替提前通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针对兼职问题,《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实务操作的困难,应从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加以操作性的规定。
法规示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履行提前通知和通知工会等义务,否则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规示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三)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劳动合同法》对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终止条件未作规定,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终止条件,但这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待进一步明确。
另依据《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该如何把握,也存在实际操作的困难。因某些原因导致劳动者一直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是普遍存在的,这是否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就永远不能与劳动者终止合同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女条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十一、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乙方接受了甲方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工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人民币。
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关于服务期用人单位只能和特定的劳动者,即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排除了用人单位对出资招用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情形。另这里的违约金约定是一个培训费用返还的概念,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保存培训费用方面的证据。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_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地域为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支付方式为_。
若乙方违反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人民币。
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使用提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只限定为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对于竞业限制的违约金约定不同于服务期,没有数额的限定。另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否依然可以约定服务期,法律没有明确,有待进一步商榷。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二、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内容履行;没有明确约定的,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其他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报到(即乙方在甲方的用工名册签到)之日起生效。
使用提示:为加强劳动合同的书面化,《劳动合同法》允许先签合同后用工,但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算。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应建立用工名册备查。因此在实践操作中应将两者结合起来。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篇9:公司名称变更公函
尊敬的新老客户、朋友们: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x年7月3日,现因企业发展需要,从x年8月18日起,正式升级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后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所有业务往来、债权、债务转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原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银行帐号、开户行不变。
开户名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xx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
行 号:
税 号:
地 址:xx市经济开发区飞云新区纬十一路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xx公司热忱欢迎海内外客商莅临考察,共创双赢!
-8-18
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篇10:常用的变更股东会决议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召开了__________股东会,会议召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姓名),代表股权%,参加会议的股东在人数和资格等方面符合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东参加会议,表决比例和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同意增加新股东__________。
2、(变更股东)同意股东(原股东姓名或名称)在(企业名称)的万元出资转让给(新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亲笔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1:第10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篇12:变更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
为强化劳动管理,保障员工自身权益,公司拟与您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并征得您同意后,在劳动法允许下,拟定于 年 月 日将劳动合同内部分约定内容变更,变更内容包括 。
说明:请特别留意劳动合同变更部分,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部门领导或人事部门,欢迎您提出意见和建议。
X公司人事部门
年 月 日 员工签收: 日期:
变更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回执)
编号:___________
X有限公司 人事部门:
于 年 月 日变更劳动合同,并( )认同 /( )不认同该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员工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篇13:关于变更住所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193证券简称:山东如意 公告编号:20xx-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xx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住所公告如下:
由于公司已经搬迁至如意工业园区,公司拟将公司住所由“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东路96号”变更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邮寄地址变更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山东如意证券部”。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4月16日
篇14: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
会议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公司办公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对公司变更事项做出如下决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请按实际填写)
二、同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请按实际填写)
三、同意变更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请按实际填写)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指定_______________办理变更登记事宜。
股东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按实际填写)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5:变更抚养权抚养费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被抚养人(女儿): 现年 周岁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原离婚协议中约定被扶养人 抚养权归甲方所有,随甲方生活。现因男方经济状况恶化,无力继续抚养被扶养人,为保障被抚养人能够健康快乐成长、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同意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将被扶养人的抚养权由甲方变更为乙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被抚养人 ,原离婚协议约定由甲方抚养。双方协商自 20__年 月 日起,变更为随乙方生活,其抚养权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 自 年 月 日起由甲方每月付给乙方 0000 元作为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
第三条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同意为被抚养人开立一银行账户(银行账号: 开户行 ),每年存入此银行账户的金额不低于 万元作为被扶养人的教育基金,此教育基金可用于支付被抚养人大学(本科/专科/高职)读书期间的学费或生活费。
第四条 甲方同意为另行被抚养人存储不低于 万元的费用,待被扶养人年满18周岁后支付给被扶养人,作为被扶养人出嫁时的嫁妆或由被扶养人年满18周岁后自行支配。
第五条 被扶养人的就读小学、初中、高中期间的学杂费(含书本费、课外培训费等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金额、比例及支付方式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 被扶养人年满十八周岁后可自主选择随甲方或乙方生活,甲乙双方均不得干涉。
第七条 甲方有权探望被扶养人。探望时间及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甲方每次探望之前,必须先与乙方电话沟通确认,未经乙方确认不得私自探望被扶养人或私自带被扶养人外出。探望期间,要保证被扶养人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原则上甲方每月探望次数不低于1次。
第八条 如遇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被抚养人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被扶养人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行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 与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的签字页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篇16:分公司变更申请表
因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_____股份责任公司,其公司名称、股东名称等也都存在差异,重新拟定________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由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
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构的核准内容为准)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公司经批准的股份总额为________股普通股,每股面值______元。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_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______%。
第十七条: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
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
发起人的持股证明,应当标明发起人字样。
第十八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内不得转让。
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七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
前款规定适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第三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或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方案。
(十一)对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十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三)修改公司章程。
(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六)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
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
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第四十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公司股东。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董事会不得变更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不应因此而变更股权登记日。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四十三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十四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第四十五条: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四十六条: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四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在股东大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四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五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五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十三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人。
第五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五十六条: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第五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十八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十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六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六十二条:董事会决议以记名方式表决。
第六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六十四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第六十五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六章:总经理
第六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______名,总会计师一名。
公司总会计师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十八条:总经理每届任期______年,经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七十一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七十二条: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七十三条: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四条: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七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七十七条: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股东担任的监事分别由________、________推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八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章程第五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八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____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从______提名的监事中选任。
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八十四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五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十六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____次会议。
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第八十八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第八十九条:监事会以会议形式进行表决通过形成有关决议。
监事会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权限。
第九十条: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九十一条: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____年。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
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九十三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后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
第九十四条: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7: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2.任何一方在没有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情况下,不得变更及解除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协议书》的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校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5.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事故、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6.损坏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7.因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因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及其它问题引起就餐人员强烈不满而发生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8.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剂的。
9.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10.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或未经膳食中心允许有分包经营行为的。
11.未经学校同意,利用学校资源从事校外社会餐饮服务的。
12.经营期内无故停餐或停止营业的。
13.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篇18:变更公函范文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视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办法和程序的不同分别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国家授权的部门或机构决定)。
决议主要内容:(1)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任期未满变更的还应说明免职原因);
(2)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同时涉及产生程序或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应明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不涉及改变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产生程序,也不涉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不需要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4、《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
5、《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表》及审查意见(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调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人员的)。
6、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和资格证明文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篇19:变更合同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员工工号: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对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抚养权变更协议
甲方(男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甲、乙双方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协议离婚,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达成合同如下:______
第1条 被扶养人(基本信息)
__________, 现年_____岁,原由男方抚养。双方协商同意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 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随同女方生活,由女方负责孩子抚养和日常生活起居。
第2条 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2.1 抚养费:______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付女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作为孩子_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大学毕业可独立生活为止)。教育费,医疗费等大额费用在产生后由男女方协议分担。
2.2男方抚养费以转账的方式至女方指定的
2.3抚养费约定每半年一付。
第3条 探视权
3.1男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3.2 探望时间:______孩子的寒暑假期间。
3.3 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取得女方同意。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不得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
第4条 附则
1.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女方(签字):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