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国际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
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12)“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
单数与复数
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页旁小标题或注释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第二条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转让与转包
1.转让
第三条 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2.转包
第四条 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
文件互相解释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解释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导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计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
7.图纸的保管
(1)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副本两份。承包人如还需要更多的副本,应由承包人自费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承包人应把所有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图纸退还给工程师。
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图纸副本应有一份保存在现场
(2)上述提供给承包人图纸副本中一份,应由承包人保存在现场,该分图纸应供工程师、工程师的代表和经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员在一切适当时间检查和使用。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保险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投标的充分条件
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的障碍
1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①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凡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
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例外风险
“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保险等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
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任对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
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3.由雇主给以赔偿
(2)雇主应就有关本条第(1)款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第三方保险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二十二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保险。
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
(2)此项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工期保险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对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员遭受任何工伤事故而应依法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或补偿,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者外,雇主均不应承担责任,而承包人应就所有这种损害赔偿费和补偿(上述例外情况除外)并就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为工人遭受工伤事故保险
(2)承包人应把此项赔偿责任向经雇主认可的(不得无理拒绝认可)保险人投保,并应在他雇用任何人员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间继续此项保险,如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该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对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就对这些人员的赔偿责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方式进行保险,则承包人根据本款承担的进行上述保险的义务应属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应要求该分包人凡经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此项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条中提到的各项保险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项保险进行保险和使之保持有效,则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类保险项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险费,并随时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额,或以此作为到期债务向承包人索还。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遵守法规、规章等
承包人应在各个方面遵守可适用于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规、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规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并就对于违反任何此类法规、法令和法律、规章条例或细则的一切罚款和各种赔偿责任,给雇主以补偿。但是,凡经工程师证明为正当应付并由承包人支付的关于此类费用的一切款项,应由雇主付还给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处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它使用费、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车辆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特殊的负载
(2)如果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搬运一车或数车施工设备机械或预制件或工作部件经过部分公路或桥梁,而这种搬动很可能会损坏公路或桥梁,除非对公路或桥梁进行特别保护或加固,则承包人应在这种载运车辆开上公路或桥梁以前,把要载运的重量和其它细则以及他对保护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桥梁的建议,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在接到此项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项保护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则承包人就可以实行此项建议或工程师对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护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项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否则其费用或开支应由雇主付给承包人。
对临时运输索赔要求的处理
(3)如果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承包人收到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关对公路或桥梁的损坏和伤害的任何索赔要求,应当立即将此报告工程师,其后,雇主应就此项索赔要求谈判解决办法并支付一切应付款项,并应就此和与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承包人以补偿。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索赔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没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据本条第(1)和(2)款所承担的义务而造成的,则经工程师证明由于承包人没有遵守或履行上述义务而所应赔偿的金额,应由承包人付给雇主。
水路运输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公路”包括水闸、码头、防波堤或与水路有联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车辆”则包括船只,并应具有相应效力。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它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它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它物品。 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或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劳动力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供水
(2)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酒类或药物
(3)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武器和弹药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员交换任何武器或任何种弹药或作其它的处理,或允许或容忍上述这种交换或处理。
节日和宗教习惯
(5)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习惯。
流行病
(6)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为等
(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出现任何非法的动乱或妨害治安行为,以维持治安和保护本工程邻近的人员和财产免遭上述动乱或行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项
(8)承包人应对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项规定承担责任。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它条件,应视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条第(9)(10)等款所列。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施工设备的资料。
材料与做工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的协助、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样品费用
(2)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试验费用
(3)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未规定的试验等的费用
(4)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或
②(在上述情况下)未详细列出的试验,或
③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独立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
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移动覆盖物和打开
(2)承包人应按工程师不时作出的指示,将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盖物或从中打开,并应使各该部分恢复原状和修补好,使工程师满意。如果任何各该部分是在依照本条第(1)款的要求执行后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并经认为是按照本合同进行的,则将其移去覆盖物、从中打开、恢复原状和修补等各项费用均应由雇主负担,但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所有上述各项费用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
①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违约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执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此项工作并付给工资,由此产生的或伴随而来的一切费用开支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
②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或
③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的命令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否则承包人将无权索还任何此种额外费用。工程师应就其认为是公平合理的“索赔要求”,解决和决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这种额外款项。
暂停持续超过90天
(2)如果根据工程师书面命令(本款称之为“暂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进展暂停一段时期或连续几段时间总计达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师在先前已发出为期不到90天的暂停命令以后,又在这一暂停期限届满时起不到90天以内,再次发出不论是关于整个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暂停命令仅影响本工程的一个部分)影响或包括本工程的该一部分的暂停命令,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师一份书面通知,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内许可继续进行已暂停进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该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时间内给予这种许可,承包人通过再送一份书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须)选择如下:如果此项暂停仅影响本程的一部分,则按根据本文件第51条的规定删除该部分对待;如果此项暂停涉及整个工程,则按雇主放弃本合同对待。
开工时间和迟延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规定应让承包人随时占有的现场各部分的范围和各该部分应向承包人提供的顺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关于本工程进行顺序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雇主将随着工程师发出开始本工程的书面命令,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条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话)或者按照承包人应以书面通知向工程师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始和继续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并将随着工程的进展,随时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议(视情况而定)以应有的速度进行本工程施工所进一步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没有按照本条规定让承包人占有现场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迟延或费用开支,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程完成时间,并证明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对所招致开支的偿付金额,该金额应由雇主支付。
道路通行权等
(2)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据本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它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五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不作为对本工程竣工时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它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与责任。
规定的违约偿金的削减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对提前竣工的奖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条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一俟工程师认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满意地通过本合同规定的最后试验时,工程师应在接到承包人关于将在维护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书面保证后,对本工程出具竣工证书,本工程的维护期应从出具此项证书之日开始。但是,工程师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对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并应根据承包人的书面申请对业已竣工使工程师感到满意而且已经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当给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这种证书时,应当认为该部分已经竣工,而且该部分的维护期应从出具这种证书之日开始。但是,按上述规定对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证书,不得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这种证书明确如此说明。
维护和缺陷
49.“维护期”的定义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四十八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进行修理工作等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外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其它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进行修理工作等的费用
(3)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对承包人不进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补救办法
(4)如果承包人不进行上述工程师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权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请其它承包人进行此项工作,如果此项工作是属于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的工作,雇主应有权向承包人索回此项费用,或可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费用。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书面要求,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调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的原因。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不是属于承包人根据本合同应予负责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调查中所进行的工作的费用应由雇主承担。但是,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是属于上述承包人应予负责之列者,进行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对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进行修理、矫正和补救。
修改、增补与删除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且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
①增加或减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②删除任何此类工作,
③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④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线、方位和大小,
⑤进行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追加工作,所有这种变动决不应使本合同无效,但是所有这些变动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在确定本合同价格的金额时,应予以考虑。
有关各项变动的命令应是书面的
(2)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命令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去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的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
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或
②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见,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变动超过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计日工作
(4)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
对于所有按计日工作进行的工作,承包人应在此种工作持续进行期间,每天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此种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时间的准确清单一式两份,以及列明此种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与设备(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计入百分比增加的设备除外)的品名及数量的报表也一式两份。每份清单和报表如果或经认为正确无误,其中一份将由工程师的代表签字后退还承包人。每个月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一份关于所使用的劳动力、材料和设备(上述例外除外)的价格报表,这种清单和报表如果没有全部和准时提交,承包人就无权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规定送交这种清单或报表并非切实可行的,则工程师应有权批准对此种工作按计日工作(在对此种工作所用的时间和设备及材料感到满意时)或是按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价格付款。
权利主张
(5)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专用的设备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设备的撤离等
(2)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现场的所有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离现场。
雇主对设备等损坏不承担责任
(3)除本文件第20条和第65条有规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时候对上述任何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
设备的再输出
(4)对于承包人为本工程的目的而输入的任何施工设备,在按上述规定撤离现场后,雇主将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协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输出这种施工设备获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关放行
(5)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它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它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是默示工程师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测量
55.数量
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出的数量是对工作的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为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时应进行的本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数量。
56.应予测量的工程
除另有规定者外,工程师应按照本合同通过测量查明和确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价值。当工程师要求对本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测量时,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职称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进行此项测量,并应提供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或者忽略或遗漏派代理人参加,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认可的测量应被认为是对工作的正确的测量。为了测量要用记录和图纸进行测量的长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师的代表应对这种工作逐月作出记录和图纸,承包人在得到书面邀请参加检查时,应在14天内参加与工程师的代表一道检查并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应在业经同意的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检查和同意任何这种记录和图纸,则这些记录和图纸就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如果承包人在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以后,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签字,除非承包人在进行此项检查后的14天内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书面通知,提出他声称这些记录和图纸是不正确的各个方面,请工程师决定,否则这些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认为是正确的。
57.测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或规定者外,不论任何一般的或当地的习惯,本工程仍应测量净值。
临时金额和直接成本金额
58.各项临时金额
(1)在建筑工程清单中(不论是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作详细规定而应由承包人进行的工作,还是应由按下文规定的指定的分包人进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项临时金额(非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直接成本价格)连同承包人已经计入此项金额的费用和利润(如果有的话)均应从本合同价格中予以扣除,并应代之以下列各项计入本合同价格;①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承包人进行的情况下,对这样进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条所估定的价值。②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义见下文)进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所实际支付给该分包人的金额(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5)款的规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关于费用和利润的任何金额计入与该工作有关的临时金额)一项金额其所占实际支付金额的比例与上述费用和利润占上述临时金额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项目
(2)建筑工程清单中的每一项金额其中包括(占该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应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货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价格者,应由以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指示为该货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实际价格(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代替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同时本合同价格则应按照建筑工程清单中的金额由于此种代替所增加或减少的金额而予以增减(视情况而定)。对于列入直接成本价格的关于劳动力的任何金额,不得由于上述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但是,对于所有其它费用和利润,则应按照根据建筑工程清单中所规定的有关直接成本的该一具体项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无此种百分比时)根据承包人列入投标书作为调整直接成本金额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少(视情况而定)。
临时和应急项目的使用
(3)在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各项经规定为临时或应急的款项,只能凭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动用。如果该款项全部或部分未经动用,则应从本合同价格中减去未动用的金额。
提供证明等
(4)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出示全部有关临时项目或直接成本项目开支的报价单、发票、证件以及帐目或收据。
现金折扣
(5)承包人根据本条第(1)款(1)项或第(2)款的规定,按工程师的指示付给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的任何金额,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该项付款之前支付的,为了根据本条第(1)或(2)款(视情况而定)调整本合同价格的目的,应在上述承包人实际支付的金额上增加这一实际付款额的___%,而与此有关的任何现金折扣的好处,均应转给雇主。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已就他所进行的工程或他所供应的货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担任何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维护期一段期间的持续义务,承包人应在维护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应雇主的请求并由雇主承担费用把此项义务尚未届满期间的好处转让给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经雇主或工程师指定或选定或认可的一切专家、商人和其它人员,其所进行的任何工作或供应的任何货物的临时或直接成本金额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单者以及根据建筑工程清单或说明书的规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转包给他并正在进行此种工作和供应此种货物的一切人员,均应被认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称之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师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有义务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签订含有如下条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将就作为分包合同主题的工作或货物向承包人承担如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向雇主所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将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或是由于未履行这种义务或责任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②指定的分包人将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员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员对承包人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滥用,并就上述一切权利主张,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对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师在根据本文件第六十条出具其中包括对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货物付款的任何证书以前,应有权要求承包人提出适当证据证明,先前证书中所包括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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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设计制作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委托设计制作的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项目内容:以双方共同商定的方案及结构框图为基础,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3、项目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资料提供
1、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有关证件和真实有效的宣传材料,保证文件质量符合使用要求,并应组织好制作前的通联工作,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2、委托人派专人负责沟通,并配合受托人,如期向受托人提供所需的设计文案和其他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资料质量达到设计和制作的要求。
第三条 项目的结构
1、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项目文案、结构框图等。委托人可以向受托人提供制作项目的结构、框架,要求受托人按照_________的有关要求进行制作。双方协商确定的结构在制作过程中均无权擅自改变。
2、由于委托人变更已提交的设计文案和基础资料,变更双方确定的结构框图,变更项目使用要求等条件造成受托人设计制作工作返工时,双方应重新商定项目完成日期,同时根据工作变更及返工情况商定费用的变更。
3、项目制作完成后,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对项目做非结构性的修改。
第四条 错误的补救
由于受托人设计制作错误产生的问题,受托人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更新委托人的成果文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第五条 制作的合法性
1、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制作。
2、对于牵涉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受托人有权不制作。
第六条 期限
1、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项目的制作;
2、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受托人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第七条 项目收费及支付方法
1、费用构成具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项目设计及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2、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即预付受托人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3、项目初步完成,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初稿校验时,委托人再付受托人费用总额的_________%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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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_______________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金额: _______________元)。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企业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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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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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定,就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楼体亮化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沁阳市晨升一号城邦
二、合同金额
1、合同价格:15元/米,总结算价款根据实际安装长度计算。
2、本价格包括:安装费用、措施费用、安全防护、质保期售后服务、建筑安装发票。
三、付款方式
乙方到达工地后付30%生活费,工程完成一半后付50%工程款,验收合格,灯亮后付清。
四、验收标准与要求
1、验收标准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效果图进行施工,验收以整体亮化调试完毕为准,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
2、施工要求
光源产品及设备货物进入施工场地入库后由甲方交付乙方,施工及提货由乙方自行安排,所有安装工具由乙方自行购置。乙方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交付时间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雨天,爆风等)耽误工期不能纳入乙方施工的正常工作日之内。
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两年,两年内乙方对该亮化工程实行包修、包换、包维护保养。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3、乙方须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三天内处理完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预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工期相应延期。
3、甲方须提供的电源接口。
八、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任何一方可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本合同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责任事故,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如一方地址、电话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3日内以书面及口头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篇4:项目融资担保合同_合同范本
编号:
甲方:乙方:
深圳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 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 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 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 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 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性、规范化的引资、融资、申 请文件和报告;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 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 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到甲方现场 考察;
5、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 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
6、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 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 方权益;
7、负责联系办理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委托交办 的其他事务和手续。
8、当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引资或融资居间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四、顾问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委托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 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
第三步:乙方协调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进 行项目初步论证并到甲方现场调研、考察;
第四步: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共 同草拟和编报甲方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 表;
第五步: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 式确定,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帐务合理调整,融资额度 发放,资金到帐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五、成本与费用核算:
1、乙方顾问费按:每年人民币 万元(含策划启动、专家聘请、拟定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 10 日内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时再支付余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担乙方为融资而支付的前期费用。
2、当甲方引资或融资项目成功,甲方保证按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为准)
五、合作期限:一年,从甲乙双方正式签字日起开始计算。
六、违约责任;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篇5:承包范围项目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
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_____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
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科技研发项目借款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借款币别:人民币
三、借款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年度科技计划中项目。
五、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7:项目技术咨询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技术咨询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2、履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的在于:受托方为委托方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项目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供委托方在决策时参考,从而使用科学技术的决策和选择真正建立在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3、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项目技术咨询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上述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⒈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背景资料: __________
⒉向顾问方支付报酬共_____元;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顾问方的主要义务
⒈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⒉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
第四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
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_________。
具体验收方式如下:__________.
第六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⒈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⒉委托方逾期2个月不提供或者补充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导致顾问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⒊委托方迟延支付报酬,应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委托方不支付报酬,应当退还咨询报告和意见,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顾问方的违约责任
⒈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⒉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
⒊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超过2个月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顾问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顾问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属于委托方。对新的技术成果享有所有权(或者持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该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如获得奖金、奖章、荣誉证书的权利)、经济权利(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权,使用权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条 咨询报告的实施风险责任条款
委托方有实施顾问方提供的经过验收合格的咨询报告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委托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顾问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盖章) 签名: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顾问方担保人(名称):___ 委托方担保人(名称):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盖章) 签字:_______(盖章)
签字时间: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篇8: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教育网是_________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全省公共教育计算机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网间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与社会双向交互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机构和全社会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接入、使用单位必须签署本项协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 总则
(一)_______教育网接入、使用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_____、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_______教育网的单位用户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网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网责成各接入、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 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网的连网、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_______教育网制定的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不允许在网页上刊载与己无关的广告资讯。
(三)与_______教育网中止连网接入、使用的单位和用户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专用电子邮箱和互联网址退还。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教育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设立管理人员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安全员要指导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于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三条 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有义务向_______教育网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_______教育网有权对所有上网资讯决定是否刊载和登录,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和终止网上所刊资讯。
第四条 惩罚条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日期:_______________
篇9: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的部分桩基工程,设计为直径 毫米的 桩施工任务,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钢筋笼,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以测桩成果报告为准,如果达不到设计要求值,由乙方负全部施工和经济责任并处理至合格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基础,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与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桩机运输安拆、桩尖就位、钢筋笼制安、搅拌砼、砼浇筑等相关工作(不含试件制作、原材料送检报验)。
4深度,以每米 元计价结算;预制桩尖购置费: 元/个,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包干: 元/台套。成桩总进尺按相关计算规则以现场签证的自然地面到桩尖入土的深度(含桩尖长度并不得扣除桩尖虚体积的长度)为准,并以此为结算依据。
5、质量等级: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总施工期:
4、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可顺延;
(1)停水、停电、下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被迫停工。
(2)因设计变更或政府行为社会动乱被迫停工。
(3)因三通一平达不到要求或甲方资金不及时被迫停工。
(4)因地质条件变化,各方在研究措施时无法施工。
(5)因拆迁、占地等未处理好影响施工。
(6)因排除地下隐蔽工程或阻碍物影响施工。
(7)试桩、基桩检测期间耽误的工期。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除工期顺延外,每日应支付停班费用 元,并纳入结算中。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等手续,做好房屋的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阻碍排除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接好施工所需水、电、线路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用水用电的需要,并承担费用。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线路专业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
6、测放出建筑物四个角的精确点位,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向乙方提供的原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9、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10、工程完工后积极组织基桩测试工作,并承担基桩检测所需费用。
11、甲方委派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认真抓好工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按规定对该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及预制构件进行自检检验。
2、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掌握设计要求,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如因地质原因需进行技术处理的特殊情况,及时向甲方或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以及人身、设备等质量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工程竣工后,乙方只负责乙方的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的签字和公章签证。
5、乙方委派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价款的决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借款的决算办法”执行;在基桩检测合格后3日内完善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签证,同时因该工程属单包工程(即人工、机械),故一切费税由甲方承担,乙方凭收款收据收工程款。
2、本合同签订后,元,待工程基桩施工任务完成并检测合格时(基桩检测必须在桩基施工任务完工5天内完成),甲方须在 ,若甲方拖欠工程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总金额每日千分之玖的罚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有权干涉甲方上部施工工作。
第六条 违约和索赔
1、工程合同签定后,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施工合同规定的职责或毁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按元/日罚款,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工,甲方应按同样标准给予乙方奖励 元/日。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条款,被盗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后失效,工程竣工结算全部工程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证时间: 年 月 日
篇10:施工电梯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而订立,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主要零部件配置清单详见附件二):
备注:
1、乘客电梯已经包含井道内随行视频监控电缆、五方通话系统电缆、并包括五方通话系统全部设备。
2、电梯机房内控制柜已预留安防监控接口及轿厢摄像头安装孔位。
3、本合同总价已包含设备、包装、运输、装(卸)车费用、安装前保管、全部进口件的海关关税及增值税、运输保险费、维保期内的免费保修和保养、税金及电梯因井道尺寸和圈梁间距超标造成导轨支架长度及总数增加的所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4、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2.交货的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1交货时间:自甲方支付预付款并提供井道土建图纸之日起计算,于____日内达到供货条件;达到供货条件后,乙方应保证在收到本合同约定款项(本合同约定6.2条)后5日内将货物送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甲方可根据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货物分批到货时间及到货数量,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变更供货时间的通知为准。
2.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工地现场。
3.货物的包装、质量要求及技术文件:
3.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2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质量符合或高于GB7588-20__(客梯)、GB16899-1997(扶梯)国家标准及20__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电梯技术条件》,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甲方的技术要求。
3.3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的措施。在设备交付以前,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以下一整套技术文件应妥善包装并随货物一同发运:
1) 备件清单;
2) 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
3) 质量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进口部件的原产地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3.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验货: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甲方(或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对乙方送达的货物进行抽检,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送达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品牌、产地、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发或更换,乙方因此延误货物交付的还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对货物的抽检,均不减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规格、质量、数量供货的责任。
5.货物的保管责任:
乙方负责将货物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运至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前,货物的保管责任及货物损毁灭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6.2甲方接到乙方供货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如甲方要求分批发货,则按实际要求发货时间及发货设备金额的比例支付),乙方在收到上述甲方所付的款项后,组织发货。
6.3货到工地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
6.4乙方安装完毕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____%;
6.5剩余合同总额____%(不少于3%)作为设备保修金,设备保修金在电梯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全部结清(不计息)。
6.6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支付第6.4项货款前开具的发票应包含保修金),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7.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图制作电梯总布置图及其他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图纸交给甲方,作为甲方组织完成电梯安装所涉及的土建整改的依据。
7.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等工作,具体约定事项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电梯安装合同》。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在电梯未经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前,甲方不得自行接管该项目电梯,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如遇特殊原因甲方需使用电梯(例如甲方交楼期限届满),电梯还处于调试期内的,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梯服务(不另行收取费用),乙方提供临时用梯服务期间,电梯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2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自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经其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参见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书》及20__年4月25日实施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681-20__),乙方应按附件三约定的内容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规定的内容履行电梯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对电梯进行维保,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迟延履行义务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4保修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本合同附件四中所列配件的,乙方同意按当时零部件出厂价的8.5折向甲方提供相关零配件,并且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两天内完成供货。如甲方发现乙方所报出厂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的,由乙方返还多收价款。
8.5 乙方应免费提供一套电梯应急工具给甲方。
9.违约责任:
9.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2因乙方原因迟延到货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及索赔
10.1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因设备质量、规格、性能等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已收甲方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其相应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0.4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选定有资格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合同组成、合同生效及终止
11.1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2.不可抗力
若生产或装货及运输过程中或付款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发货或甲方因此不能如期付款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向对方提供当地有关当局出据的事发证明以供对方确认。如不可抗力发生在乙方的,乙方在此情况下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加速供货,如事故持续2周以上,则甲方应有权解除本合同。
13.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______
税 号________________税 号________________
篇11:监控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
本合同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施工现场服务工作,担任本单位在该项目的设计代表,从事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双方达成具体协议如下:
(一)施工现场代表的技术及责任包括:
1、适时传达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
2、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具体流程见
工作流程图)
3、与设计图纸有关的技术变更,均直接与本单位联系,要求甲方以工作函
的形式进行通报;(本单位将根据工作函的具体内容酌情出具技术文件)
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及验收工作;
(二)服务费用及付款进度:
1、本协议总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万元)。
2、付款进度: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元);
第二次:全部工程主体验收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二次付款,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元);
第三次: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伍万元整(元)。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铁路货物运输是指我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资格包括: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经济组织以及个体工商业户、专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均可以与铁路部门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铁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 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 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 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 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 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 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 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 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 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 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 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 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 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 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 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 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 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25条 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运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委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 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5 月 28日 签署日期: 年 5月 28日
甲方:×××公司
乙方:
为确保甲方的家电产品(含促销品、推广用品等)能安全、快捷、准确地通过铁路运输发至全国各地。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铁路运输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负责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包括:产品品种、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到货时间要求以及收货人地址、电话等相关资料。
2、 甲方负责发货地点、交货地点的装卸。
3、 甲方提供货物运输途中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品送货单》、《货物调拨单》等。
4、 甲方委派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协调,便于与乙方联系、沟通,解决日常往来业务问题。
二、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发货仓库提货,并及时的送货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单位。
2、 乙方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要车计划,并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准时把货物送抵目的地。
3、 乙方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必须将《产品送货单》交收货方进行签收。
4、 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铁路出现停装、限装等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铁路部门的证明材料。
5、 甲方的货物在发货仓库交付给乙方验货、签收后,货物的安全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直至终点交付货物为止。
6、 乙方须书面委托一至二名业务代表负责甲方业务的协调,保证日常的联系、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 具体操作方式
1、 甲方在货物发运前以互联网(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将铁路运输计划通知乙方须。
2、 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据指令要求安排车辆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提货、中转,并安排和办理车皮发货等一切相关手续。
3、 乙方持《产品送货单》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办理货物签收手续。
4、 乙方整理签收后的《产品送货单》到甲方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四、 铁路货运事故的处理及保险
1、 甲方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索赔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一切货损由乙方承担并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2、 铁路运输保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在运费结算时乙方必须对运输途中造成的短少、货损等一切在途损失按照甲方出厂价进行赔偿。
4、 对于重大事故(如整车丢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在定损后一周内以现金的方式进行赔付。
五、 费用及结算方式
1、 乙方凭收货方签收的《产品送货单》,按协议的铁路运输价格表(见附表)向甲方申报结算运费。
2、 乙方按甲方核实后的费用开具正式发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据发票及验货记录原件及时支付向乙方支付运费。
3、 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费用。
4、 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运价进行调整。
六、 违约保证金的收取及违约责任
1、 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周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100万元违约保证金。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将不予返还违约保证金。
3、 双方将《运输管理考核办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1日。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合同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司 乙方:×××物流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篇13:2024年新版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建筑施工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目的
通过接触和参加实际工作,充实和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培养综合应用的能力,为以后课程以及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习内容
参加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操作实习,学习每个工种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方法,学习和应用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学习施工过程中对技术的处理方法。
三、实习概况
实习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绿苑佳泰小区参加施工实习,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出勤率高,积极向工人师傅请教,善于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工地技术员的帮助下解决问题。对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有了很具体的了解,同时对部分工程进行实践操作。实习期间完成了实习任务,达到了实习目的。
四、工程简介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建筑和有关工种提供的作业图和有关资料。
3、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
1)《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2)《采暖通风与空间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5)《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范》DBJ01—605—2000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4、已批的扩建审批意见;
5、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周围市政条件资料;
6、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意见及要求;
(二)结构:
1、工程名称:天骄绿苑佳泰小区7#、9#、10#、11#、12#、15#楼。
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
3、设计标准:建筑防火等级为二级;
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八级;
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
结构类型为砖混住宅楼;
桩基础安全等级为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三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
4、主要经济指标:(以7#楼为例)
总建筑面积3851.12m2,共有A、B两种户型。A户型建筑面积为105.85 m2,B户型面积为101.85 m2,跃层面积为90.25 m2,楼梯面积为198.30 m2,阳台面积为171.05 m2。
5、建筑总高度、层高及标高
建筑层高为五层加跃层,建筑总高度为19.45m,一至五层层高均为2.95m,跃层高度为3.90m,室内外高差为0.900m,本工程室内地坪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442.000m。
6、建筑物的总尺寸
建筑物总长33.240,总宽11.640m。
7、基础
1)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桩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成桩方法为干作业钻孔成桩,基础持力层为细砂岩,单桩承载力为282kN,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250kpa。
2)桩基础的桩为摩擦桩,桩径 (圆孔桩)。
3)混凝土坍落度为80~100mm。
4)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2.5m局部陡坡边坡处单桩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3.5m。
5)桩与桩之间采用承台梁连接,承台梁的尺寸为550×500mm,混凝土等级为C25。
8、主体
本工程主体采用 普通烧结砖和 水泥砂浆砌筑,各层梁、板、柱与梁的钢筋均为绑扎搭接。
楼房屋顶为坡屋顶,局部为有组织排水(跃层露台处),雨水管的公称直径为 。
(三)功能简介
本工程均为住宅,在跃层处设有2.7m2的露台,可供人们进行户外活动。
五、具体参加工作
第一部分:测量工程
施工测量是直接为工程施工服务的,其成果不仅是进行施工及施工检查的一条准绳,而且还是验证竣工工程的位置、标高和相互间关系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依据。
(一)测量仪器配置及建立控制网
根据工程特点及工程结构情况,主要测量仪器有:电子经纬仪1台、普通水准仪1台。
根据规划局提供给施工单位的水平坐标和水准点,建立适合本工程的测量定位轴线网络和标高控制网络,其中重要的控制坐标要做成标准的永久性坐标点。测量放线采用预放、粗放、精确定位的方法进行反复核查,确定平面控制轴线。±0.000m采用外控制法进行平面网络控制,依据现场情况确定基准点、控制点、通视点,±0.000m以上采用内控制法进行放线控制,将规划局给定的水准点利用水准仪引测到规划建筑物周围相对比较稳定的已建建筑物上。利用水准点作为高程控制依据,将绝对高程换算成相对高程。用钢尺、水准尺、水准仪传递高程,在各层测设出高程控制点(建筑五零线),并作出标识,同时定期对各标高进行复核,保证施工人员控制楼层标高。
(二)楼层放线:(现以楼房西山墙拐角为例)
由于楼层不高,我们是用线坠和经纬仪配合使用来放楼层轴线的。从上一层向一层垂吊下一层轴线技术人员把线坠吊到一层,量出垂线与墙体的水平距离,然后上一层人员在由垂线量出在一层相同的水平距离加上外墙到轴线的水平距离得出○1轴和○G轴(即轴线)。在西山墙的南北两个拐点处分别用同样的方法测出轴线○1轴。注意的是:如果在西山墙引轴线,那么再放下一层的时候也要在此处引测。然后在到东山墙引○G轴和○19轴,再用工程线(如果拉不通工程线,就用经纬仪头测)把西山墙的○G轴点和东山墙的○G轴点连起来,再在整个楼板上把○G轴放通,并用墨线把○G轴和○1轴都弹出来。剩下的轴线均用放出来的○1轴和○G轴作为参考轴线,用钢尺量出并用墨线弹出。如图1-1
1-1 标准层平面图
第二部分:钢筋工程
钢筋使用必须坚持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按国家规范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钢筋在现场加工,制作加工工序为:钢筋机械安装→钢筋对焊→锥螺纹加工→弯曲成型→钢筋绑扎。
1、 钢筋性能
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主要包括:钢筋的化学成分、拉力试验取得 值,弯曲试验取得的冷弯、反向弯曲情况,显微组织、脱碳、晶粒度、夹杂情况,冷热顶锻及硬度情况。
钢材的力学检验主要包括:钢筋拉伸试验所测得钢材的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所测钢材弯芯直径及弯曲角度情况。
2、钢筋加工
本工程钢筋,技术人员根据图纸及规范认真作出钢筋翻样,对复杂节点的钢筋要求进行放样,同时给据图纸机构分区、分部配套翻样,并按施工进度安排好钢筋的加工计划。钢筋加工现场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加工。根据施工进度和钢筋下料表加工成型。钢筋制作前应对弯曲、变形的钢筋进行调直处理,剔除有表面缺陷的钢筋。加工成型后应挂有明显料牌,标明形状规格、数量、部位、分段、分层、分部位、分施工顺序堆放整齐,专人发放。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mm)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篇15: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合同编号: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平米。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
2。3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开工日期:20x年X月X日。
3。3竣工日期:20x年X月X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
5。2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元,¥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元,金额大写: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乙方义务
9。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安全施工
9。2。3。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竣工验收
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
篇16:双方合作协议书项目施工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双赢、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合作事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与乙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乙方组织货物运输时,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运力,尽量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输。
2、甲方与乙方当地的分支机构合力展开货运业务,为货主提供门到门联合运输的延伸服务。
3、乙方积极深入企业营销,开发企业客户,大力组织货源,同时预统货物方向,配合甲方组织货源营销工作。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以及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建立沟通机制,本协议中未尽事宜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篇17: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
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
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
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lO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___采购材料费用为:___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___,单价为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l 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 年___ 月___ 日,支付___ 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元;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l、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台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 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l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l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 (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l、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井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 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18:林业局项目委托合同
委托估价方:x(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x (以下简称丙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x位于(现为x市x路x号)x号宗地、x市x路x号x号宗地,x食品公司位于x路三里x号x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三)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概不负责。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书面许可,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义务
(一)受托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
(二)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方有权延长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四)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顺延,业务约定书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预付款不退还。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根据三方协商,甲方按 发改价格[20x]2914号文规定 的收费标准向丙方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为评估总额的1.5%。甲方或乙方持评估费缴费凭证向丙方领取评估报告。
八、评估纠纷处理和评估责任
本合同产生的评估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向本协议项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丙方不得将所涉及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泄露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评估人员与本评估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回避,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
九、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1、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委托事项及评估约定的,需提前与其他方协商,导致产生评估费用的三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项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二、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南宁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补充条款:无。
甲方:x 乙方:x丙方:
篇19:2024年新版项目施工合同
经市府基建办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层/幢;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建筑面积㎡,道路:__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行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_____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地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
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_____%予付款,计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_____%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___分之_____罚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深圳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深圳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深圳%,或深圳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市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2024年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承包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投资建设厂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土地一宗,由乙方投资为甲方建设厂房及厂房内外地面、供排水等配套设施(以下简称建筑工程)
二、该土地位于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使用年限为50年。甲方对该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甲方保证该建筑工程符合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或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保证手续齐全并获得批准。
四、甲方对建成后的建筑工程享有所有权。
五、该建筑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组织某某建筑公司施工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全程对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六、乙方应当按照该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施工期限、设计和质量标准,组织某某建筑公司进行建设。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工期迟延的除外。
七、该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的设计图纸要求。
八、该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动工,18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如到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工程合格,甲方从验收期满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如该建筑工程因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九、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一)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以不低于实际建设成本的15%支付乙方投资回报。
(二)该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20%的实际建设成本,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余款按年15%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投资回报,每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款项在20__年12月30日前付清。
十、该建筑工程因建设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承担该建筑工程的日常维修维护。因建设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十一、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因任何一方擅自改变工程主体结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改变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厂房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帮助协调乙方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建设过程中,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工程取消、工程遭到损坏、工程被拆迁、合同不能履行等均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工程被闲置、被破坏、被拆迁,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九条向乙方支付投资回报和实际建设成本。
十四、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实际建设成本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
十五、本合同所称的实际建设成本是指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某市以外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工程造价审计后确定的价格和审计费的总和。审计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的签订地在济宁市市中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由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或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该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某市开发区管委会(盖章,法人签字)
乙方:某公司(盖章,法人签字)